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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奇风岁月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互联网

「必备」读后感奇风岁月9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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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奇风岁月(篇1)

《奇风岁月》是1991年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写给自己的一本关于生活的悬疑侦察长篇小说。有些人说:当你觉得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这样你就会重新燃烧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我想说的不只是对生活的重新热爱,更是一种对人性的感悟与享受——主人公科里自始至终追求真相的决心,是深入心里的。为拯救精神濒临崩溃的父亲,一根绿羽毛成为追查真凶的“唯一”线索。全书的开始就生动表现了人物所在社会的黑暗,但是科里的“心”却是全书的一丝希望的曙光——对社会的讽刺、对家庭的热爱、对父亲的亲情全是与冷酷社会相反的温暖。人性的丑与美不是外表的奢侈、不是的浮夸、不是地位的衡量、更不是金钱的多少,最关键的是心灵的善与恶。

善良!是唐僧的愚善吗?是君子的伪善吗?真正的善良和心灵的美好是无论处于怎样的情况下,想到的都是身边的人,无论远近,只排除自己。人活着的确是为自己而活,但是如果人生只充满黑暗、阴沉、残酷的想法,活着不如不活。

单调的朱红色封面,底下有一个少年骑着一辆自行车在追逐风的脚步、照明黑暗的社会、寻找人生的真谛、诠释心灵的美丽!

读后感奇风岁月(篇2)

书中的春夏,几个孩子的小镇生活总能让我回忆起从前下雨天不愿打伞的小时候——那段在成长路上跌跌撞撞、无所畏惧的岁月。书的序曲里写道:“你感觉不到你在遗忘,直到有一天,你忽然发觉自己仿佛失去了什么,却又说不上来是什么。”也许有一天,我们都会长到万事考量的年纪,不再天真烂漫,但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丧失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和大胆尝试的勇气以及捕捉生活美好瞬间的能力。最好再适当保留一点嬉皮笑脸的不正经,要不然一板一眼的生活得多无趣啊。当所有人都奔着果实去的时候,愿你也能留意花开的刹那。

书中的秋天,科里对自己小狗的告别,让我深刻地感受到,我们终要和那些已然逝去的或不再属于我们的东西说再见,那就把他们最好的模样留在记忆里,然后挥手告别。从科里眼里能读到大人生活的矛盾与艰辛,某个时刻突然发觉父母并不是超人,他们不过是平凡的普通人。当科里爸爸决定站在正义一边的时候,我热泪盈眶。也许所谓的经验和阅历,是为了明理、分辨和判断,在纷繁的世道里明白哪些是要坚守的哪些是要避弃的,而不是为了在那些显而易见应当坚守的事理面前投鼠忌器。真不想小时候和小伙伴一起“打怪兽”时冲在最前面的那个小孩有一天会变得畏畏缩缩。即便伴随着不可预测的风险,仍要做出能使自己内心平静、让良心过得去的选择。

书中的冬天,科里对信仰的疑惑引起我的共鸣。好像懵懂时期的我们很容易在一些无可挽回的悲哀事实前怀疑人生,问一些可能哲学家都无法给出统一答案的问题。科里在好哥们戴维·雷的坟墓前说道:“我觉得,信仰就像你打了个电话,可是电话的另一头根本没声音。除非你开口去问对方,而且对方有反应,否则你根本不知道电话另一头到底有没有人,不是吗?要是搞了半天,你发现你根本就是在自言自语,那么,你会有什么感觉?你会不会发疯?”

我从前也不明白信仰是什么,读到科里这形象的比喻时,我突然觉得信仰也许就是一种自言自语。也许是在黑暗中觉得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作文暗暗在心里对自己说的一句:“我可以!”;也许是起床后站在镜子前,忘记昨夜泪流满面的伤痛,给自己一个鼓舞的微笑;也许是所有人都质疑、非议时,仍能听到自己内心深处渴望坚守的呐喊。信仰也许就存在于每一个负重累累,却依旧努力生活的人心中。

结尾的返乡,时隔二十五年科里带着妻儿重回奇风镇,移步换景地写着奇风镇的现状和场景触及的记忆,同时又穿插着介绍了曾经并肩前行的伙伴的近况。我突然想到前文女王的话:“如果你遗忘了自己的过去,那么你根本不可能看得到自己的未来。”大到民族的历史,小到一个人的过往。也许正是记忆里挥着不去的过往、那些岁月无法抹去的经历,决定了我们将成为一个怎样的人。读完全书的最后一行:“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止息”时,我仿佛听到小时候的自己说了一句“长这么大,辛苦了!”,顿时留下了委屈的眼泪,但又有一瞬间觉得成长也不失为一件很美好的事。愿我们永远保持赤子之心,让年龄的增长成为一种荣耀。

想用科里爸爸的一句话结束我乱七八糟的想法和感慨,“只要你还活着,你就应该好好过每一天。”读此书,收益匪浅。

读后感奇风岁月(篇3)

我们总以为小孩子不懂,就随便敷衍说几句,其实年少时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是骗不了小孩子的,小孩子看到世界的残酷,成人世界的疼痛,看到别的家庭经历的像火星入侵一样的可怕的一幕,他一样刻苦铭心,小孩并不善忘。我觉得这本书的确比杀死一只知更鸟更有教育意义,开头的悬疑,并不是说就通篇以悬疑故事为主基调,叙述开来了。

书里有人间的烟火气,小镇里淳朴的人们,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哪怕是收破烂的老人,也能娓娓道来自己的人生哲学。我的家里很穷,没有吃过什么零食,什么玩具,脚踏车也没有,连书包都是用了小学六年。脚踏车之死,如果换做当年的我,可能早就哭得稀里哗啦了,主人公的确是比我坚强的,牛奶工的爸爸也一点不卑不亢的认真工作着,有时,我很感动身边底层的谦卑和隐忍,底层的百姓会更多的施予我们爱,更有包容的心,他们会愿意伸出援手。比如我在地铁上看到打扫卫生的阿姨给一个尿急的'小朋友开后门借用了员工厕所,但是我的日常工作却是冷冰冰的,不通人情的,羞愧啊。

在小说里的奇风小镇,给我打开了一个男孩童年,我想象中男孩子应该是勇敢的,好像没什么烦恼,其实瘦弱的贫穷男孩也是在小心翼翼得躲避着霸凌的,也畏惧着鬼神,也知道权贵的影响力,孩子是父母的影子,这句话不假。父亲的温暖,勇敢,开放,正义感在影响着男主人的心路历程,在奠定他的人生观价值观。

读后感奇风岁月(篇4)

你相不相信我们生来就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呢?那种力量能够让你看到另一个世界,可以与一切对话,可以从大地飞向太阳,掠过无边的荒野苍茫。你觉得自己可以做到任何事情,世界是那么辽阔,生活是那么幸福。

无论你相不相信,年复一年,我们生命中那与生俱来的神秘本质都会逐渐离我们而去。这就是人生。

我一直相信,童年是所有神奇汇聚的地方,托尔斯泰曾说人生是一条河流,我以为童年便是这河流的源头,清浊深浅由此可见。我还相信,每个人都是活到童年结束,在那往后的长远日子中,我们只不过是在向上帝交付一张答卷,告诉他我们的灵魂是否还居住着曾经的孩子。

一个人如果将童年视作最珍贵的岁月,那他一定有一颗温柔的灵魂不是吗。虽然《奇风岁月》主要讲述了一场悬疑案件,但我认为作者最想告诉我们的其实是他逝去的童年,或者在他的心里,那段岁月一直都存在于内心深处,即使若干年后物是人非,那段岁月都已铭刻在生命中,在往后的人生中成为一切答案的源头。

在奇风镇的岁月,是科里一生最美好的回忆。那里有他平凡又伟大的父亲,有一起飞翔的朋友,有整日作伴的火箭,有深潜湖底的老摩西和具有智慧魔力的女王,那里承载了他最深切的幸福和一个少年长大所需的种种磨难。

童年啊,是最让人怀念的事情。

就像科里在成为大人之后还耿耿于怀:“我抬头看看天空。那清澈蔚蓝的天空。我仿佛看到天空有四个孩子的影子,还有他们的狗。他们都长着翅膀,在灿烂的阳光下嬉笑玩闹。只要那神秘的力量不消失,他们将永远在天上翱翔。”

这世界上有一种悲哀,那就是时间总在流失,而生命也在不断前进淘汰,童年总在告别。在往后的人生答卷里,我们会给出什么答案呢?会让少年时期的自己满意吗?他什么时候会回来看看我们呢?在无人的深夜还是某个暴雨的午后呢?

书里有这么一段话:

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在内心深处,他们永远都只是孩子。他们心里都渴望能够像童年时代一样蹦蹦跳跳,自由自在,然而,他们泥偶般的身体太重了,跳不动了。这个世界在他们身上套上了太多无形的枷锁,然而,内心深处,他们都渴望能够甩掉那一切。他们渴望能够丢掉手上的手表,脱掉领带,脱掉礼拜日穿的皮鞋,解开身上衣服的束缚,赤裸裸地跳进游泳池。就算只是一天也好。内心深处,他们都渴望自由,渴望家里永远有爸妈会照顾他们,无条件地爱他们。就算是那些最残忍恶毒的人,内心深处也都只是个小男孩。他们的种种凶狠行径,其实都只是把自己缩在一个角落里,避免自己受伤害。

我们都是成年的孩子,没有可以任性的年纪了,但是心灵却无时不在渴求一份归属,那种能让自己像小时候一样快乐的归属。

所以在这个世界我最羡慕孩子,但也不遗憾自己已经长大的这个事实。因为我仍然相信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只有自己知道的力量,时刻能够将自己带回某个多年前的夏日。

奇风镇的女王曾告诉科里:“不管你想不想听,我还是要告诉你。别太急着长大。好好珍惜你的少年时光,因为有一天,当你失去了那种神秘的力量,下半辈子,你会每天都渴望把它找回来。”

上一个夏天,在书店见到这本书,这个夏天花了五天时间将它看完。虽然隔了一年,幸好没有错过。

漫漫长夏,日子一如以往。

从来没有人真正长大过。

希望自己有一天能用文字重新回到人生最美丽的那段岁月。

读后感奇风岁月(篇5)

暑期看了《奇风岁月》这本书。故事开头就这样写:在三月的某个凌晨,科里和他的爸爸在送牛奶的途中,经过萨克森湖的时候,忽然有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脖子上缠着铁丝,惨白的皮肤上有一片蓝色!那不是淤青,而是一个刺青图案。一个骷髅头,太阳穴上有一双翅膀向后伸展。而在爸爸救人的一刹那,科里看到马路对面的森林里有个人影,他站在树林里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领口随风翻飞,之后科里在那个人站着的地方,发现了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

在警长介入无果的情况下,湖底的一幕如幽灵般纠缠着单纯善良的父亲,他的精神濒临崩溃,整天魂不守舍,郁郁寡欢:要是连在这个小镇上我们都没法安心地过日子,那么,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人安心?是的,如果连自己的家乡都不能安心,那么哪个地方能让人安心呢?于是,科里暗下决心,必须找出真相,唤回他挚爱的父亲,还小镇一个宁静……

假如就是这样的悬疑侦探小说我有些怀疑,这真的是一本能让不爱看书的孩子痴迷的书吗?我抱着怀疑的心态耐着性子往下看。然后我发现,他确实是一本好书,理由很简单,他把我吸引住了。他并不是整篇的讲主人公科里如何破案,当然这本书具体讲了什么,我留个悬念请你还是自己看。

这本书给我留下印象首先就是科里的脚踏车——火箭,他总能帮科里化险为夷,不时出现在车灯的眼睛,更是让火箭像活了一般,这让我想起了我上学慢,放学快的自行车,真是美好的回忆啊!

站在教育者的角度我还关注的就是文中的另类人物——弗农,他怪异的举止和他奇特的经历。他父亲很富有,想让弗农接手他的事业,可是弗农热爱写作,不想接手,他父亲说他写作一定不会成功,弗农与他大吵了一架,带着自己的作品去了纽约,纽约的出版商愿意出他的书,但只关心商业利益的出版社提出要弗农按照“报表和曲线图”来迎合读者兴趣,把他的书修改为谋杀推理类型。书名也由《月亮小镇》改为庸俗的《月亮是我的情人》,内容也由描写小镇生活改为充斥着恐怖,谋杀情节。为了完成梦想,弗农照做了。这一切也把他彻底摧毁了。冷酷的父亲和势利的出版商联合绞杀了一个少年的写作梦想,弗农选择回到家乡,成了一个整天赤条条的疯子!但是他本身还是很善良的,鼓励科里坚持写作,后来又把房子捐给了孤儿院。他的经历让我想到,为什么总有家长要干涉孩子的兴趣呢?为什么家长总要强加自己的意愿在孩子身上呢?为什么不能好好与孩子沟通呢?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贯穿全书的那个神秘力量,那就是属于孩子的力量,如果你有一颗孩子的心,那你也能体会到那种力量。

读后感奇风岁月(篇6)

我攥紧手中的羽毛,在万籁俱寂中前行。前方暗淡朦胧,我迷茫,却必须前进,这是命令!我拖着脚走着,渐渐地,越走越快,度过了春夏秋冬,六百多个日日夜夜匆匆闪过。我冲向了终点,在美有命令的压迫,我的心让自己不能止步。看到结局的我浩气长舒,未知的压抑消失了,回看过往,不过如此,可迅速的,一份泰山般的沉重。

我仅用两天便看完了《奇风岁月》,这本厚的吓人的书,我本计划用一两个礼拜方才看完,可翻开书的一刹那,他便吸走了我所有的空余时间。我不允许,他也不允许,我有任何停顿,就连喘息也不行。我屏息看着,双眼快速扫着每一个字,每翻一页才喘一口气,那书页上有着清新的空气。我没有思考文字下的思想,因为文字的本身就足以满足我的心了。

《奇风岁月》的主角是一个男孩。试问,相比警长、超人,这些功成名就的成年人,男孩,他拥有什么呢?纯洁的内心,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未经打磨的正义感。这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的:正义无敌。当父亲精神崩溃,警察被恶买通,厄运接踵而至的时候,虚伪的人不再逞强;懦弱的人不会接受;世俗的人不敢坚持。唯独,坚守正义的人会咬牙恪守,托起泰山的沉重。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然不会有如此的悬疑。可我们同样需要正义。正义是能内省自我,明白我是谁,我是否正确,什么是正确的。这,是正义与自负的区别。正义是外化世界,明白他们是谁,他们是否正确,我能否改变困境。这,是正义与自卑的区别。人们常说这是一个正义感缺失的时代,为什么?是因为一切大多定论,无需思考,无须辨论,无需反驳吗?是因为物质世界太过精彩,让人遗忘内心,遗忘真理吗?是因为人性的批量生产,使得人们泯然众矣了吗?是因为职业与名词越来越多,把正义都丢给哲学家、愤青了吗?有人敢回答吗?有多少人敢踩着影子,拍着胸脯,说,自己拥有未被打磨过的正义呢?每次,我看到这样的人,就像寻人启事的家属找到了家人一样,先是不敢相信,后来便热泪盈眶了。满世界的寻找,筋疲力尽的我,在《奇风岁月》找到了。

《奇风岁月》真的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或是之一。我会再次打开它的,也提醒一下准备阅读它的人们,不要贪婪的让它你太多,一些,足以。

读后感奇风岁月(篇7)

老师让我们买了一本书《奇风岁月》它深深吸引了我。

这本书讲的是在奇风镇中发生的事。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

一天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中,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意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已经死了,双手被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觉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善良的爸爸。

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死的意义。

科里是一个勇敢,正义的小男孩,他不畏阻险寻找绿色的羽毛中的秘密,救出了自己的爸爸!

读后感奇风岁月(篇8)

一根绿色的羽毛和一个神秘的盒子,带着一位少年洞察玄机。

奇峰镇是一个宁静的小镇,镇上住着一位名叫科里·麦克森的少年。一天早晨,科里和爸爸所看到的一幕却搅乱了这份安宁:一个人被谋杀,并且死前受尽酷刑。无法解释的现象随着车子渐渐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

事情似乎就这样结束了,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着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的精神濒临崩溃。追风少年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和生与死的意义……

我们不希望长大,可是生活和时间不等我们,我们希望安逸放松,可是我逼迫我们受苦受累。

为什么有些学生因各种原因跳楼自杀,一个个青春美丽的生命就这样消失?是因为他们没有感受到人生中的美好,他们应该认为,人生只有苦难和黑暗。就这样,悲剧发生,一个生命消失了,一个家庭也随之破碎。

而科里,仅仅是一位9岁的少年,在黑暗与困难面前,他没有放弃。因为他明白世上还有许多美好的事物,远远胜过黑暗与不美好的事情。他心中坚信,只有向前走,就一定会有光明与希望到来。一个9岁的孩子尚且明白生命的意义,讲述它,诠释它,我们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宇宙很大,我们很渺小,但我们同样可以做的更多。

《奇风岁月》结局告诉我们,坚持才能成功,我们也要如此,笑对一切,用坚持书写美好的人生!

读后感奇风岁月(篇9)

内容简介: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那群朋友,飞到最高的天际。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著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他挚爱的爸爸。一根绿色的羽毛,带著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奇风岁月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是一部完成于1991年的美国小说,作家为罗伯-麦肯曼(Robert McCammon)。这本书荣获“世界奇幻奖”和“史铎克奖”,过去二十年来被许多美国中学选为文学教材,全美图书馆员票选其为“有史以来最好看的100本书”,同时也是Amazon书店史上评价最高的作品,始终是五颗星的完美评价。 尽管有如此多的荣誉加身......

奇风岁月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把一本《奇风岁月》捧在手中,就能立刻感受到它的重量,这本长达600页的小说所讲述的故事很难一言蔽之,与其说这是一本惊险恐怖的悬疑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着思乡气息的少年冒险故事。 首先要提到的是这本书有些特殊的文体。全书都是以第一人称写成,写作形式是主要透过男孩科里的眼睛来观察美国南方小镇——奇风镇中所发生的事......

读后感奇风岁月(篇10)

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一位少年洞察玄机。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小镇,镇上住着一位少年科里。一天早晨,科里和爸爸所看到的一幕却搅乱了这份宁静:一个人被谋杀,并且死前受尽酷刑。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的渐渐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

事情似乎就这样结束了,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着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的精神濒临崩溃。追风少年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着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这就是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的《奇风岁月》中描写的故事。它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一起谋杀案,一个追风少年,讲述了人生的意义。

我们不希望长大,可生活逼迫我们成长;我们希望轻松安逸,可生活逼迫我们受苦受累。既然我们来到这世界,生活永远不如意,那我们的人生意义何在?是为了亲人,为了梦想,为了一切美好事物而活。

新闻时有报道,有学生因各种原因跳楼自杀,一个个青春美丽的生命就这样消逝。原因何在?是因为他们没有感受到人生中的美好。他们或许认为,人生只有苦难,只有黑暗。就这样,悲剧发生,一个生命消失了,一个家庭也随之破碎。

可是,生活中除了困难和挫折,还有爱,还有希望。不是吗?亲人的嘱咐、朋友的关怀……,这些足够让我们内心温暖。科里,仅仅是一位9岁的少年,在黑暗与困难面前,他没有放弃。因为他明白,世上还有许多美好的事物,远远胜过黑暗与不美好的事物。他坚信,只要向前走,就一定会有光明与希望来迎接他。一个9岁的孩子尚且明白生命的意义,讲述它,诠释它,我们又有何理由做不到呢?宇宙很大,我们很渺小,但我们同样可以做得很多。

《奇风岁月》的结局告诉我们,坚持才能成功。我们也要如此,笑对一切,用坚强去书写美好的人生。

《奇风岁月》之所以被人喜爱,就在于它教会我们很多——生命的真相、人生的意义。

读后感奇风岁月(篇11)

暑假,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创作的小说《奇风岁月》。它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让我开始了解什么是人生。

这本书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写了一个简单又不简单,浅显又深刻的一生。小说以发生在宁静的奇风镇的一件谋杀案为线索,讲述十二岁的主人公科里追查凶手,探索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的故事。但在叙事技巧上,作者让我们感觉到,那男孩同时用两种不同的角度看这个世界,一个是孩子的角度,一个是大人的角度,两者互相交融,形成一种完美的平衡。通过长大成人的男孩回顾过往,我们仿佛也亲身经历了那小男孩的成长过程。

全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则是那贯穿全文的神秘的力量。这个世界要求孩子赶快长大成人,要求他们遗忘那神秘美妙又纯真的力量。《奇风岁月》中反复提到这神秘的力量,但却没有给出它的解释,那它到底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是童年时期,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以及纯真的心灵,是追求真善美的美好愿望。

我们在不断成长的同时也被丢弃了许多珍贵的东西。从当年作文写同桌借我半块橡皮的同学谊,到现在揭露社会黑暗面的胸怀天下;从当年看见花草树木凋零的悲伤,到现在看见路人倒下却见死不救的冷漠;从当年因得到一粒糖而欢天喜地,到现在却宁可在宝马上哭,也不愿在单车上笑

人之初,性本善。杜甫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为理想;范仲淹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诺贝尔女性得奖者卡曼以为女性安全和女性权利抗争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他们之所以仍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在这复杂的世界中仍旧持有一颗赤子之心,是因为他们都没有失其本性,还守着那神秘的力量。所以,千万不要丢掉我们与生俱来的神秘的力量!

《奇风岁月》,过目难忘的奇书,书写了每一个人的少年情怀。当你找不到感动的时候,当你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那么就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吧,这样你就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读后感奇风岁月(篇12)

查了下购买记录,这本书是20xx年购入的。前几年一直想读,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错过。有时拿起因为手头有别的事情不得不放弃,有时想读却犯懒,看着那厚度担心自己坚持不下来,影响了阅读感受。以我的经验,第一次读不下去而放弃的书再读会有些心理障碍,不能最好地咂摸出滋味来。

这么看来,书和读书的人是需要缘分的。很庆幸没有错过这样一部惊艳的作品。

这本小说,初读来颇有些《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质感。故事同样发生在美国南部的小镇,同样是现在一个孩子的角度,同样有种族隔离、善恶因果这些因素。不同的是,这本《奇》比《杀》多了些悬疑、奇幻的内容,故事设置也更加复杂一些。

之前读《杀》的时候,我说过以后要为女儿推荐这本小说,这部作品同样值得推荐。它和《杀》一样,都具备那种好作品的气质,用平实的语言讲一个好故事的同时让读者有所悟,有所得。最能打动我的是故事的末尾,当科里和医生一起沉入湖底时,医生在生命最后一刻,不但放过了科里,还放弃了自己生还的希望帮助他活了下来。这样的结尾,读来让人觉得温暖。

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故事。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想起自己的童年。这又并不仅仅是一部感怀童年的作品,相信大多数人都能在小说中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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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风岁月读后感


奇风岁月读后感(一)

暑假,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创作的小说《奇风岁月》。它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让我开始了解什么是人生。

这本书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写了一个简单又不简单,浅显又深刻的一生。小说以发生在宁静的奇风镇的一件谋杀案为线索,讲述十二岁的主人公科里追查凶手,探索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的故事。但在叙事技巧上,作者让我们感觉到,那男孩同时用两种不同的角度看这个世界,一个是孩子的角度,一个是大人的角度,两者互相交融,形成一种完美的平衡。通过长大成人的男孩回顾过往,我们仿佛也亲身经历了那小男孩的成长过程。

全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则是那贯穿全文的神秘的力量。这个世界要求孩子赶快长大成人,要求他们遗忘那神秘美妙又纯真的力量。《奇风岁月》中反复提到这神秘的力量,但却没有给出它的解释,那它到底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是童年时期,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以及纯真的心灵,是追求真善美的美好愿望。

我们在不断成长的同时也被丢弃了许多珍贵的东西。从当年作文写同桌借我半块橡皮的同学谊,到现在揭露社会黑暗面的胸怀天下;从当年看见花草树木凋零的悲伤,到现在看见路人倒下却见死不救的冷漠;从当年因得到一粒糖而欢天喜地,到现在却宁可在宝马上哭,也不愿在单车上笑

人之初,性本善。杜甫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为理想;范仲淹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诺贝尔女性得奖者卡曼以为女性安全和女性权利抗争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他们之所以仍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在这复杂的世界中仍旧持有一颗赤子之心,是因为他们都没有失其本性,还守着那神秘的力量。所以,千万不要丢掉我们与生俱来的神秘的力量!

《奇风岁月》,过目难忘的奇书,书写了每一个人的少年情怀。当你找不到感动的时候,当你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那么就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吧,这样你就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用两天便看完了《奇风岁月》,这本厚的吓人的书,我本计划用一两个礼拜方才看完,可翻开书的一刹那,他便吸走了我所有的空余时间。我不允许,他也不允许,我有任何停顿,就连喘息也不行。我屏息看着,双眼快速扫着每一个字2020,每翻一页才喘一口气,那书页上有着清新的空气。我没有思考文字2020下的思想,因为文字2020的本身就足以满足我的心了。

《奇风岁月》的主角是一个男孩。试问,相比警长、超人,这些功成名就的成年人,男孩,他拥有什么呢?纯洁的内心,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未经打磨的正义感。这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的:正义无敌。当父亲精神崩溃,警察被恶买通,厄运接踵而至的时候,虚伪的人不再逞强;懦弱的人不会接受;世俗的人不敢坚持。唯独,坚守正义的人会咬牙恪守,托起泰山的沉重。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然不会有如此的悬疑。可我们同样需要正义。正义是能内省自我,明白我是谁,我是否正确,什么是正确的。这,是正义与自负的区别。正义是外化世界,明白他们是谁,他们是否正确,我能否改变困境。这,是正义与自卑的区别。人们常说这是一个正义感缺失的时代,为什么?是因为一切大多定论,无需思考,无须辨论,无需反驳吗?是因为物质世界太过精彩,让人遗忘内心,遗忘真理吗?是因为人性的批量生产,使得人们泯然众矣了吗?是因为职业与名词越来越多,把正义都丢给哲学家、愤青了吗?有人敢回答吗?有多少人敢踩着影子,拍着胸脯,说,自己拥有未被打磨过的正义呢?每次,我看到这样的人,就像寻人启事的家属找到了家人一样,先是不敢相信,后来便热泪盈眶了。满世界的寻找,筋疲力尽的我,在《奇风岁月》找到了。

《奇风岁月》真的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或是之一。我会再次打开它的,也提醒一下准备阅读它的人们,不要贪婪的让它你太多,一些,足以。

我攥紧手中的羽毛,在万籁俱寂中前行。前方暗淡朦胧,我迷茫,却必须前进,这是命令!我拖着脚走着,渐渐地,越走越快,度过了春夏秋冬,六百多个日日夜夜匆匆闪过。我冲向了终点,在美有命令的压迫,我的心让自己不能止步。看到结局的我浩气长舒,未知的压抑消失了,回看过往,不过如此,可迅速的,一份泰山般的沉重。

我仅用两天便看完了《奇风岁月》,这本厚的吓人的书,我本计划用一两个礼拜方才看完,可翻开书的一刹那,他便吸走了我所有的空余时间。我不允许,他也不允许,我有任何停顿,就连喘息也不行。我屏息看着,双眼快速扫着每一个字2020,每翻一页才喘一口气,那书页上有着清新的空气。我没有思考文字2020下的思想,因为文字2020的本身就足以满足我的心了。

《奇风岁月》的主角是一个男孩。试问,相比警长、超人,这些功成名就的成年人,男孩,他拥有什么呢?纯洁的内心,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未经打磨的正义感。这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的:正义无敌。当父亲精神崩溃,警察被恶买通,厄运接踵而至的时候,虚伪的人不再逞强;懦弱的人不会接受;世俗的人不敢坚持。唯独,坚守正义的人会咬牙恪守,托起泰山的沉重。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然不会有如此的悬疑。可我们同样需要正义。正义是能内省自我,明白我是谁,我是否正确,什么是正确的。这,是正义与自负的区别。正义是外化世界,明白他们是谁,他们是否正确,我能否改变困境。这,是正义与自卑的区别。人们常说这是一个正义感缺失的时代,为什么?是因为一切大多定论,无需思考,无须辨论,无需反驳吗?是因为物质世界太过精彩,让人遗忘内心,遗忘真理吗?是因为人性的批量生产,使得人们泯然众矣了吗?是因为职业与名词越来越多,把正义都丢给哲学家、愤青了吗?有人敢回答吗?有多少人敢踩着影子,拍着胸脯,说,自己拥有未被打磨过的正义呢?每次,我看到这样的人,就像寻人启事的家属找到了家人一样,先是不敢相信,后来便热泪盈眶了。满世界的寻找,筋疲力尽的我,在《奇风岁月》找到了。

《奇风岁月》真的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或是之一。我会再次打开它的,也提醒一下准备阅读它的人们,不要贪婪的让它你太多,一些,足以。

读《奇风岁月》有感


读《奇风岁月》有感(一)

折桂七8班 张佳禾

不久前,我读完了《奇风岁月》。吸引我去读这本书的是在扉页上的一段话:“美国德克萨斯州一位中学老师说,这本书是每一位老师的梦想,这个令人沉迷到废寝忘食的故事,让很多痛恨读书的学生变成嗜书如命的书虫,同时完成了他们人生教育的第一课。”

《奇风岁月》讲述了一个春寒料峭的清晨,湖畔发生的离奇谋杀案。死者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少年科里和父亲亲眼目睹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死者一起沉入了深不可测的湖水中。那天以后,科里和父亲开始尝试追寻真相,而湖底的一幕让父亲噩梦缠身,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他挚爱的父亲。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探索真相,追查凶手。我仿佛也跟着科里来到了奇风世界,一起经历,一起成长。

书中,第四部《严冬的真相》的最后一个章节,让我印象最深刻。这一章中,科里和父亲终于找到了凶手——乐善德夫妇。科里和乐善德医生一起掉进了萨克森湖,在最后关头,乐善德医生用尽最后的力气把科里送离死神。这一幕情节让我感受到了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

乐善德夫妇原先是纳粹战犯,他们剥夺别人的生命,那个沉入湖底的人的不成人形的脸就足以证明他们的灵魂有多么邪恶。但不管乐善德有多么邪恶,他内心深处或许还有一丝尚未泯灭的人性吧,否则,在那关键的一刻,他为什么要救科里一命呢?

我和科里一样,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邪恶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正所谓“人之初,性本善”。生活中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新闻里,有报道说老人摔倒在地,中学生好心搀扶,却被讹上;校园里,有些同学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势,就拉帮结派,辱骂欺负弱小同学。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做呢?我想,科里一定会坚定地上前帮忙,把一切顾虑抛之脑后。因为科里有着一颗追求真善美的赤子之心,这让他拥有一股神秘的力量,这股力量足以支撑着他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坚持去做他认为自己该做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我相信人心是向善的,生活是美好的!

【春美姐姐说:看到人性的复杂,相信人性的美好。曾经有位老师告诉我,心若向阳,眼前便都是阳光。每一个心怀阳光的人,都会沐浴阳光。喜欢佳禾同学的心态,也希望每一个同学都拥有赤子之心。】

读《奇风岁月》有感(二)

范婷婷

读这本书纯粹是因为那个喜欢文字,喜欢读书的朋友,即便是被动的喜欢,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内容,我不再做阐述和解释。关于美国那些年黑人和白人的问题,我也一概不知。

即便是这样,这篇读后感里还有许多,我能写的鲜活的,生动的东西。

第一点,应该是和奇风镇一样的家乡。我是一个过于矫情的人。在大约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要学着习惯在不同的清晨,打点好背包,然后一个人走到车站,然后去县里读书。妈妈说,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时我们还没有手机,一路上,我想的最多的是怎么才能挤上那辆班车。不过,我知道就算是被挤在满身烟味的人群中,也不必太担心,毕竟和我一起上学的人还有)我们的朋友会不会去更远的地方?我们的少年会不会抛弃北山?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也要嫁到其他的地方?

当我们再次感叹时光,会不会只剩下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还有所谓的遗留下来的力量?

第二点应该是友情,就像科里在戴维的坟前做了一夜,他感到他们还在一起聊天,聊森林里巨大美丽的雪灵。

老朋友是不是总是指那些曾经形影不离,而今又各自天涯的人?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所谓的回忆,到底是指回忆那个人,还是那时的自己。

儿 时的是伙伴,长大的是朋友。

曾经在四中的教学楼门口,我们也承诺过无比幼稚的誓言。我说,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会再一次拨通你的电话,告诉你,我要走了呢!就剩你一个了。朋友还笑着说,那时的你可能没有牙,说话漏风,我可能已经听不见,不过,我能猜出你说的话。

后来在榆中的中心广场,我们朝着家乡的方向。她说,以后,我要在那个地方盖一个图书馆,让喜欢看书的人泡在里面。大学我一定要学设计,图书馆我自己设计。你呢?没什么规划吗?

后来,我们都走进了医学院。

现在兰州火车站,我带着她去吃牛肉面。她没有说未来,我没有说理想。

第三点。应该是生死。曾经以为我看透了生死,那种很明朗的看透。于是,我对那种书上写着大人骗小孩说,死去的人是去了远方的句子从小就嗤之以鼻。

可是,当我的亲人离我而去的时候,整整一年里,我都能梦到他们。一直以为,当苟延残喘的人吐出最后一口气时,活着的人就接近崩溃。可是,当我随着出殡的人走到他们挖好的坟坑前,我才知道。当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把沉重的棺椁放在墓坑里,然后挥起铁锹把你的亲人送进冰冷黑暗的地下时,你的心一定会像撕破了一样疼。

而后来,每次路过他们的坟茔,你都想他们去了远方,还会回来,对吗?

这时,我们就变成了小孩子,宁愿不相信科学,也要相信我们的亲人只是去了远方。。

奇风岁月读后感心得


一根绿色的羽毛和一个神秘的盒子,带着一位少年洞察玄机。

奇峰镇是一个宁静的小镇,镇上住着一位名叫科里·麦克森的少年。一天早晨,科里和爸爸所看到的一幕却搅乱了这份安宁:一个人被谋杀,并且死前受尽酷刑。无法解释的现象随着车子渐渐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

事情似乎就这样结束了,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着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的精神濒临崩溃。追风少年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和生与死的意义……

我们不希望长大,可是生活和时间不等我们,我们希望安逸放松,可是我逼迫我们受苦受累。

为什么有些学生因各种原因跳楼自杀,一个个青春美丽的生命就这样消失?是因为他们没有感受到人生中的美好,他们应该认为,人生只有苦难和黑暗。就这样,悲剧发生,一个生命消失了,一个家庭也随之破碎。

而科里,仅仅是一位9岁的少年,在黑暗与困难面前,他没有放弃。因为他明白世上还有许多美好的事物,远远胜过黑暗与不美好的事情。他心中坚信,只有向前走,就一定会有光明与希望到来。一个9岁的孩子尚且明白生命的意义,讲述它,诠释它,我们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宇宙很大,我们很渺小,但我们同样可以做的更多。

《奇风岁月》结局告诉我们,坚持才能成功,我们也要如此,笑对一切,用坚持书写美好的人生!

读后感奇风岁月汇总


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也是,好的想法都是细细品味出来的。一篇好的读后感常常是个人心得感悟的最好记录方式,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读后感奇风岁月”的相关内容,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读后感奇风岁月 篇1

内容简介: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那群朋友,飞到最高的天际。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著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他挚爱的爸爸。一根绿色的羽毛,带著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奇风岁月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是一部完成于1991年的美国小说,作家为罗伯-麦肯曼(Robert McCammon)。这本书荣获“世界奇幻奖”和“史铎克奖”,过去二十年来被许多美国中学选为文学教材,全美图书馆员票选其为“有史以来最好看的100本书”,同时也是Amazon书店史上评价最高的作品,始终是五颗星的完美评价。 尽管有如此多的荣誉加身......

奇风岁月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把一本《奇风岁月》捧在手中,就能立刻感受到它的重量,这本长达600页的小说所讲述的故事很难一言蔽之,与其说这是一本惊险恐怖的悬疑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着思乡气息的少年冒险故事。 首先要提到的是这本书有些特殊的文体。全书都是以第一人称写成,写作形式是主要透过男孩科里的眼睛来观察美国南方小镇——奇风镇中所发生的事......

读后感奇风岁月 篇2

我攥紧手中的羽毛,在万籁俱寂中前行。前方暗淡朦胧,我迷茫,却必须前进,这是命令!我拖着脚走着,渐渐地,越走越快,度过了春夏秋冬,六百多个日日夜夜匆匆闪过。我冲向了终点,在美有命令的压迫,我的心让自己不能止步。看到结局的我浩气长舒,未知的压抑消失了,回看过往,不过如此,可迅速的,一份泰山般的沉重。

我仅用两天便看完了《奇风岁月》,这本厚的吓人的书,我本计划用一两个礼拜方才看完,可翻开书的一刹那,他便吸走了我所有的空余时间。我不允许,他也不允许,我有任何停顿,就连喘息也不行。我屏息看着,双眼快速扫着每一个字,每翻一页才喘一口气,那书页上有着清新的空气。我没有思考文字下的思想,因为文字的本身就足以满足我的心了。

《奇风岁月》的主角是一个男孩。试问,相比警长、超人,这些功成名就的成年人,男孩,他拥有什么呢?纯洁的内心,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未经打磨的正义感。这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的:正义无敌。当父亲精神崩溃,警察被恶买通,厄运接踵而至的时候,虚伪的人不再逞强;懦弱的人不会接受;世俗的人不敢坚持。唯独,坚守正义的人会咬牙恪守,托起泰山的沉重。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然不会有如此的悬疑。可我们同样需要正义。正义是能内省自我,明白我是谁,我是否正确,什么是正确的。这,是正义与自负的区别。正义是外化世界,明白他们是谁,他们是否正确,我能否改变困境。这,是正义与自卑的区别。人们常说这是一个正义感缺失的时代,为什么?是因为一切大多定论,无需思考,无须辨论,无需反驳吗?是因为物质世界太过精彩,让人遗忘内心,遗忘真理吗?是因为人性的批量生产,使得人们泯然众矣了吗?是因为职业与名词越来越多,把正义都丢给哲学家、愤青了吗?有人敢回答吗?有多少人敢踩着影子,拍着胸脯,说,自己拥有未被打磨过的正义呢?每次,我看到这样的人,就像寻人启事的家属找到了家人一样,先是不敢相信,后来便热泪盈眶了。满世界的寻找,筋疲力尽的我,在《奇风岁月》找到了。

《奇风岁月》真的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或是之一。我会再次打开它的,也提醒一下准备阅读它的人们,不要贪婪的让它你太多,一些,足以。

读后感奇风岁月 篇3

在我的翘首企盼下,愉快的暑假终于到来了,一本名叫《奇风岁月》的美国小说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是一本奇幻的少年侦探小说,虽比《福尔摩斯侦探全集》的侦探刺激性要小一些,但还是让我不由自主地翻看。

我饶有兴致地阅读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科里的小男孩,在他与父亲亲眼目睹了一桩可怕的`谋杀案后,父亲精神不振,但小男孩却拿着本案的唯一证物——一根绿色的羽毛到处奔波,寻找凶手,展开了他奇幻的一生。

我慢慢地将书的封底盖上最后一页文字,沉思了良久。书中,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秘密。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原本处于书外的我也不知不觉的进入书中的世界,那么神秘,那么让人心惊,纳闷让人感慨,在生命的逼迫下,不得已的人扭曲了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身躯,挤进了邪恶的大门。这本书借助一座名叫奇风的小镇做背景,通过科里这个小男孩,无疑都反映出了人灵魂的善与恶,甜与苦。虽然只是以一桩谋杀案来定夺,用不堪目睹的尸体来铺垫,但都恰到好处的反映了凶手的内心世界,是一片黑暗,金钱与性命,善心与恶毒,富贵与贫穷仇恨与原谅,这重要的选择,他却随意决定,导致误入歧途,成为让让奇风小镇人心惶惶的杀人犯。这书中的世界仿佛就是真实的世界,在财、誉、情、愁下,一些愚昧的人宁愿与别人同归于尽,做尽坏事,也不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而这位名叫科里的小学生,他的内心世界却是光明的,有可爱的同学,有疼爱他的父母亲,有人间的大爱,有质朴的情怀,他选择的是这个美好的、无虑的世界,面对受尽折磨的父亲,他用自己的坚持与努力,用唯一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侦破了这个案件,用顽强的意志唤醒了他挚爱的父亲。他与世上的所有站在光明世界中的人一样,在努力地驱逐着黑暗,让黑暗的大门永远关闭着。为什么共同生存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人类会如此殊途?为什么这个世界永无宁日,是因为人们放不下心中的仇恨,不想去悔过,才让世界永远在黑、白、灰这三种单调冷酷的色彩的包裹下,一天天的被摧残!

看完了这本书,品味完了这本书,我的内心异常的澎湃,我愿意做到像所有正义的人一样去挽救这个世界,因为书中主人公科里感动了我,让我真正明白了生与死的秘密,也让我知道,只有活在光芒万丈、没有邪恶的世界里,才能真正体会到、收获到那一份无限的静谧美好……

读后感奇风岁月 篇4

不久前,我读完了《奇风岁月》。吸引我去读这本书的是在扉页上的一段话:“美国德克萨斯州一位中学老师说,这本书是每一位老师的梦想,这个令人沉迷到废寝忘食的故事,让很多痛恨读书的学生变成嗜书如命的书虫,同时完成了他们人生教育的第一课。”

《奇风岁月》讲述了一个春寒料峭的清晨,湖畔发生的离奇谋杀案。死者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少年科里和父亲亲眼目睹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死者一起沉入了深不可测的湖水中。那天以后,科里和父亲开始尝试追寻真相,而湖底的一幕让父亲噩梦缠身,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他挚爱的父亲。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探索真相,追查凶手。我仿佛也跟着科里来到了奇风世界,一起经历,一起成长。

书中,第四部《严冬的真相》的最后一个章节,让我印象最深刻。这一章中,科里和父亲终于找到了凶手——乐善德夫妇。科里和乐善德医生一起掉进了萨克森湖,在最后关头,乐善德医生用尽最后的力气把科里送离死神。这一幕情节让我感受到了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

乐善德夫妇原先是纳粹战犯,他们剥夺别人的生命,那个沉入湖底的人的不成人形的脸就足以证明他们的灵魂有多么邪恶。但不管乐善德有多么邪恶,他内心深处或许还有一丝尚未泯灭的人性吧,否则,在那关键的一刻,他为什么要救科里一命呢?

我和科里一样,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邪恶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正所谓“人之初,性本善”。生活中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新闻里,有报道说老人摔倒在地,中学生好心搀扶,却被讹上;校园里,有些同学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势,就拉帮结派,辱骂欺负弱小同学。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做呢?我想,科里一定会坚定地上前帮忙,把一切顾虑抛之脑后。因为科里有着一颗追求真善美的赤子之心,这让他拥有一股神秘的力量,这股力量足以支撑着他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坚持去做他认为自己该做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我相信人心是向善的,生活是美好的!

读后感奇风岁月 篇5

老师让我们买了一本书《奇风岁月》它深深吸引了我。

这本书讲的是在奇风镇中发生的事。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

一天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中,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意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已经死了,双手被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觉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善良的爸爸。

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死的意义。

科里是一个勇敢,正义的小男孩,他不畏阻险寻找绿色的羽毛中的秘密,救出了自己的爸爸!

读后感奇风岁月 篇6

暑假,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创作的小说《奇风岁月》。它是一本推理、成长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写了一个简单又不简单,浅显又深刻的一生。小说以发生在宁静的奇风镇的一件谋杀案为线索,讲述十二岁的主人公科里追查凶手,探索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的故事。《奇风岁月》中反复提到这“神秘的力量”,但却没有给出它的解释,那它到底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是童年时期,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以及纯真的心灵,是追求真善美的美好愿望。

读这本书时,我不断猜想凶手是谁,他是科里身边的人,有奇怪的女王,有善良的乐善医生,有......

我们在不断成长的同时也会丢掉一些重要的东西。科里有个好伙伴,它是一条狗,但当它受重伤明明根本活不过今夜,却艰难的坚持了很久,科里心里很明白,是因为他舍不得,所以它才坚持了这么久,可这条衷心的狗却每天魂不守舍,不愿吃下任何东西。于是科里艰难的做出决定,让伙伴安心的离开了他。有时候,放弃是更好的选择,这样我们才能卸去心头重负,更好的面对眼前的事。

《奇风岁月》,过目难忘的奇书,书写了每一个人的少年情怀。当你找不到感动的时候,当你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那么就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吧,这样你就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读后感奇风岁月 篇7

查了下购买记录,这本书是20xx年购入的。前几年一直想读,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错过。有时拿起因为手头有别的事情不得不放弃,有时想读却犯懒,看着那厚度担心自己坚持不下来,影响了阅读感受。以我的经验,第一次读不下去而放弃的书再读会有些心理障碍,不能最好地咂摸出滋味来。

这么看来,书和读书的人是需要缘分的。很庆幸没有错过这样一部惊艳的作品。

这本小说,初读来颇有些《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质感。故事同样发生在美国南部的小镇,同样是现在一个孩子的角度,同样有种族隔离、善恶因果这些因素。不同的是,这本《奇》比《杀》多了些悬疑、奇幻的内容,故事设置也更加复杂一些。

之前读《杀》的时候,我说过以后要为女儿推荐这本小说,这部作品同样值得推荐。它和《杀》一样,都具备那种好作品的气质,用平实的语言讲一个好故事的同时让读者有所悟,有所得。最能打动我的是故事的末尾,当科里和医生一起沉入湖底时,医生在生命最后一刻,不但放过了科里,还放弃了自己生还的希望帮助他活了下来。这样的结尾,读来让人觉得温暖。

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故事。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想起自己的童年。这又并不仅仅是一部感怀童年的作品,相信大多数人都能在小说中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奇风岁月》读后感_3000字


《奇风岁月》读后感3000字

20 11年读过的一部书,当年因我家小朋友的力荐还特别写了这篇书评。

很多年过去了,是书今又见,收在这里以为存记。

《一个书评》

十二岁小男孩科里在陪同其做送奶工的父亲于某个春日清晨给小镇上的居民送奶的途中,意外目睹了一辆来历不明的小汽车坠落他们所居住的奇风镇上一片叫萨克森湖中的全过程。而科里的父亲更在试图营救车内受困之人时惊骇于其不忍卒睹的死状,从此精神受到此幕的无尽缠缚而困扰不宁,几近崩溃。

男孩科里于是决心找出真胶线,悬挂昨相,帮助父亲重新获得内心的清静和平。

一个夏天,我读了两遍《奇风岁月》。

虽然书很厚,全篇六百页有余。虽然读它的初衷只是以为其貌似一部好看的悬疑类小说。说来我好像对侦探推理奇幻之流的故事总有一贯的好奇,总有阅读的热情。

但《奇风岁月》原来却并非一部单纯缉查凶案的故事。其内容之宽博,人心之温暖,思想之明亮,情绪之深切,甚至表述之奇妙又远远较之故事的主脉更为令人着迷。

应该说,最终我更多的是被故事中纷扬琐屑的其他描绘所震动。

小说之叙述寻找凶手的过程相当缓慢。好像凶案只是一个楔子,之后更有大大小小的事件在小镇里频叠发生,镇上的人们也以各自不同的形式悉数亮相。不论可爱的讨厌的古怪的,还是良善的凶恶的神秘的。作者好像一个巧妙的绘图师,长泉细水般精工描摹着美国南部一个风情绮丽民风淳朴的小镇。每一笔都细腻风致,清奇有嘉,深情可鉴。

也许,世界各地的六十年代都是一段不平静的岁月。中国如是,美国亦如是。

美国在经过五十年代韬光养晦般稳定清明的整束后,迎来了其风格迥异的社会转形期。小说从一个春天早晨的事发直讲到是年冬天的水落石出,短短的一年时光里,却涵盖了整个那一时期的各色话题。种族分歧,信仰困惑,新旧文化碰撞,科技发展,政治变革,乃至工业文明所带来的就业冲击以及战争端倪。虽说内容芜杂纷繁,却也并不枝蔓无章,反倒因此更显其行文之奇崛与张力。

一路读去,譬如自己也就此做了一回奇风少年。同那个善良敏感聪明的小子一样年纪。跟着他和他的同伴们一道在天空中练习“飞翔”,和他的小狗“叛徒”耍戏,与他的自行车“火箭”并驾齐趋,智斗神秘湖怪老魔西,在游乐场看被人囚禁的三犄龙,与校园的小魔王们打架,为美丽的女孩心动神驰,和伙伴露营,叛逆时离家出走,同他一起为心爱的朋友遭遇意外后悲彻哭泣,与他一道为找出凶犯锲而不舍地追寻线索……,所有种种,好像确有其无尽的神秘力量,于掩卷之时带来蛇身褪皮般鲜亮焕发的新生感。

书中所置于的环境,不论年代还是地域,其实都是我不熟悉的世界。尤其社会背景,人文习俗更加如隔空探物,生疏不实。可是,“童年经历”这样一种对于人的整个生命里程来说尤为特别的时段,又仿佛总俱有那种可以轻而易举的忽略掉一切形式上的隔阂而引起强烈共鸣的通感。所以一切看来的障碍又是不足为虞的。有些属于人性中最初始的对于自由、勇气、理想、探索的淋漓元气,一定自会以其独到的方式联通各种款型的心胸。就算世界上的黑暗像萨克森湖那样深,就算“你永远也无法预料未来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就算美好的事总是会过去……,那又怎么样呢?总有一把神奇的钥匙我们可以共同拥有,在紧迫的时刻像光茫被点亮。所以让黑暗是黑暗,天真的心灵自有其不为拂染的异禀。

原来,这是一个希冀保持永恒童心的故事,只是它并没有被写成一个唯美的童话,更不刻意回避世间的丑恶、凶残或者伤痛。它通过诚实的呈现世相,得以修复人心的褶皱,获得返老还童的机会。

小说中有许多奇幻式的描写。当我读到科里和他的三个好朋友在那个夏天的伊始举行“飞翔”仪式——

“我们越跑越快,越跑越快……风都追不上我们了……这时本大叫一声,一对翅膀忽然从他肩胛骨的位置穿破衬衫伸展开来……他的翅膀越来越大,色彩跟他的头发一样,而且,他伸展翅膀的动作好像有点笨拙,一定是太久没用了……约翰尼的肩头已经伸出翅膀,他的翅膀是黑色的,闪闪发光。……我的翅膀穿破我的衬衫,迫不及待地想迎风翱翔。我感受到一种极度奔放的自由……”

说真的,我太惊讶了!于是急切地向小朋友询问:他们真会飞啊?

小朋友笑咪咪地说:你看到夏天了吧?

“是啊!他们难道真有翅膀吗?”

“你耐心看下去就知道了!我不能告诉你后面。”

好吧!也许有趣的故事通常都会考验读者的耐心。虽说世界的变化是越来越快的,但阅读终究是要一点点慢下来才可参透一些奥义。

后来我对小朋友说:这段读得让人心都颤抖起来……

应该说,全书像这样带有无限想像力的魔幻字句真是随处可拾。

科里可以看见他的自行车“火箭”时常有“眼睛”闪现;

科里还看见过跑车“午夜梦娜”幽灵般的身影穿过自己的身体;

科里的小狗“叛徒”在弥留之际,科里更看见邻家已经过世的小孩卡尔的灵魂,站在深夜的秋风里与之对话“你当我的小狗好不好?……你真漂亮!”

彼时我忽然就心上一紧,鼻子酸起来……

中国老话讲,小孩子的眼睛干净,会看到常人所不能看到的事物。而书中也有这样一句话“别太急着长大。好好珍惜你的少年时光,因为有一天,当你失去了那种神秘的力量,下半辈子,你会每天都渴望把它找回来……”

是啊!可这个世界却“要求孩子们赶快长大成人,要求他们遗忘那神秘美妙而又纯真的力量”

所以,书里更说“……我们抛弃了过去,而我们的未来也就因此消耗殆尽。……”

也许,成长总是不会像飞翔般轻倩,更如负重前行。迈开的每一步都会在岁月风尘中慢慢积蓄其厚度与硬度,一层又一层的把心包裹起来,好像裹小脚的布,带着恒长的无奈与怨痛。

在第四节“严冬的真相”,科里的好朋友戴维.雷意外身亡。科里在他墓前的悲伤独述,实在叫人无法忍住泪水……

“你究竟是在那个黑暗世界还是天堂?……要是上了天堂就不能调皮捣蛋了,那我真不知道天堂究竟有什么好。……我也不喜欢黑暗世界……要是到头来我们都必须要回到那个黑暗世界,那么,当初我们又何必到这个人世?……”

“我现在还是搞不懂什么叫信仰。……信仰就像你打了个电话,可是电话那头根本没声音……要是搞了半天,你发现你根本就是自言自语,那么你会有什么感觉?……”

一个十几岁小孩子所面对的生死,也许是比成年人要来得更震惊更凄凉……

好在,冬天总会过去的。当然,凶手也是一定会找到的。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最后一幕对凶手的描述方式尤为令人肃然起敬。

在深湖中与科里父子纠缠争斗的凶手忽然在最后关头“用尽全力抬起身体,然后拉我的手去握我爸爸的手……”

科里后来对爸爸对“刚刚他(凶手)叫我小野马……”

科里后来还说:“我总是觉得,不管他再怎么邪物,其中一件恶,他的内心深处或许还有一丝尚未泯灭的人性吧,否则,在那关键时刻,他为什么要救我一命呢?!……”

原本无比紧张恐惧的心在读到那时倏然释怀。人性中终究是有保存善因的密室不被侵噬,世间也因此终究没有极恶的人。这是作者用这种方式郑重认证的识见,这识见也许也是一种神秘力量,只有内心足够清朗明净,才能知觉吧……

奇风岁月读后感800字


《奇风岁月》是一部完成于1991年的美国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叫罗伯特麦卡蒙。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3篇“奇风岁月读后感8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奇风岁月读后感800字一

暑假,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创作的小说《奇风岁月》。它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让我开始了解什么是人生。

这本书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写了一个简单又不简单,浅显又深刻的一生。小说以发生在宁静的奇风镇的一件谋杀案为线索,讲述十二岁的主人公科里追查凶手,探索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的故事。但在叙事技巧上,作者让我们感觉到,那男孩同时用两种不同的角度看这个世界,一个是孩子的角度,一个是大人的角度,两者互相交融,形成一种完美的平衡。通过长大成人的男孩回顾过往,我们仿佛也亲身经历了那小男孩的成长过程。

全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则是那贯穿全文的神秘的力量。“这个世界要求孩子赶快长大成人,要求他们遗忘那神秘美妙又纯真的力量。”《奇风岁月》中反复提到这“神秘的力量”,但却没有给出它的解释,那它到底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是童年时期,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以及纯真的心灵,是追求真善美的美好愿望。

我们在不断成长的同时也“被”丢弃了许多珍贵的东西。从当年作文写“同桌借我半块橡皮”的同学谊,到现在揭露社会的黑暗面的胸怀天下;从当年看见花草树木凋零的悲伤,到现在看见路人倒下却见死不救的冷漠;从当年因得到一粒糖而欢天喜地,到现在却宁可在宝马上哭,也不愿在单车上笑……

“人之初,性本善。”杜甫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为理想;范仲淹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诺贝尔女性得奖者卡曼以为女性安全和女性权利抗争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他们之所以仍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在这复杂的世界中仍旧持有一颗赤子之心,是因为他们都没有失其本性,还守着那“神秘的力量”。所以,千万不要丢掉我们与生俱来的“神秘的力量”!

《奇风岁月》,过目难忘的奇书,书写了每一个人的少年情怀。当你找不到感动的时候,当你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那么就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吧,这样你就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奇风岁月读后感800字二

我攥紧手中的羽毛,在万籁俱寂中前行。前方暗淡朦胧,我迷茫,却必须前进,这是命令!我拖着脚走着,渐渐地,越走越快,度过了春夏秋冬,六百多个日日夜夜匆匆闪过。我冲向了终点,在美有命令的压迫,我的心让自己不能止步。看到结局的我浩气长舒,未知的压抑消失了,回看过往,不过如此,可迅速的,一份泰山般的沉重。

我仅用两天便看完了《奇风岁月》,这本厚的吓人的书,我本计划用一两个礼拜方才看完,可翻开书的一刹那,他便吸走了我所有的空余时间。我不允许,他也不允许,我有任何停顿,就连喘息也不行。我屏息看着,双眼快速扫着每一个字,每翻一页才喘一口气,那书页上有着清新的空气。我没有思考文字下的思想,因为文字的本身就足以满足我的心了。

《奇风岁月》的主角是一个男孩。试问,相比警长、超人,这些功成名就的成年人,男孩,他拥有什么呢?纯洁的内心,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未经打磨的正义感。这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的:正义无敌。当父亲精神崩溃,警察被恶买通,厄运接踵而至的时候,虚伪的人不再逞强;懦弱的人不会接受;世俗的人不敢坚持。唯独,坚守正义的人会咬牙恪守,托起泰山的沉重。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然不会有如此的悬疑。可我们同样需要正义。正义是能内省自我,明白我是谁,我是否正确,什么是正确的。这,是正义与自负的区别。正义是外化世界,明白他们是谁,他们是否正确,我能否改变困境。这,是正义与自卑的区别。人们常说这是一个正义感缺失的时代,为什么?是因为一切大多定论,无需思考,无须辨论,无需反驳吗?是因为物质世界太过精彩,让人遗忘内心,遗忘真理吗?是因为人性的批量生产,使得人们泯然众矣了吗?是因为职业与名词越来越多,把正义都丢给哲学家、愤青了吗?有人敢回答吗?有多少人敢踩着影子,拍着胸脯,说,自己拥有未被打磨过的正义呢?每次,我看到这样的人,就像寻人启事的家属找到了家人一样,先是不敢相信,后来便热泪盈眶了。满世界的寻找,筋疲力尽的我,在《奇风岁月》找到了。

《奇风岁月》真的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或是之一。我会再次打开它的,也提醒一下准备阅读它的人们,不要贪婪的让它你太多,一些,足以。

奇风岁月读后感800字三

《奇风岁月》是一部完成于1991年的美国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叫罗伯特麦卡蒙。

《奇风岁月》是一本“有重量”的书,因为这本书不但长达600多页,而且20年,永远是amazon书店世上评价最高的不朽传奇。20年,永远100%五颗星的完美口碑。被全美图书馆员票选“有史以来最好看的100本书”,二十年best of the best。可见它对人的影响力是有多深。

这个故事的背景是在一个小镇——奇风镇。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主人公 科里陪着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科里的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汽车里有一个男人被手铐铐在方向盘上,那个男人上身没有穿衣服,皮肤冰冷惨白。他一头金发剪得很短,眼睛紧闭,眼眶四周都是淤青,满脸浮肿而且扭曲变形,显然受过凌虐。那个男子的脖子上还缠着一条细细的像是钢琴弦的铁丝,缠得很紧,铁丝深深陷进脖子里,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

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但湖底的一幕还是纠缠着爸爸,精神濒临崩溃。一根绿色的羽毛成了科里手中唯一的线索……

虽然这也是一本悬疑小说,但它更是一本充满思想气息的少年冒险故事。它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这本书让很多厌倦看书的学生变成是书如命的书虫,

这本推理小说真的很了不起。

一开始读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枯燥,但是我还是耐着性子读下去。后来,当我读到第四部《严冬的真相》之后,就发现自己就在其中,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后来,案件解决了,却给科里的爸爸造成了伤害,让他对人生对世界的态度和感知更加深刻。

但是书中的每一处无不表现出了奇风镇的世界,生命的真相,人生的善与恶,生与死的意义。

这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籍,它唤醒了每个读者心中的少年梦。奇风镇,一个有魔力的地方,我相信,只要你读过《奇风岁月》,你就一定会深深喜欢上它的!

《奇风岁月》读后感600字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美国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他最好的朋友,飞向最高的天际。

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萨克森湖畔发生离奇谋杀案。科里的父亲奋不顾身地跳下湖去救人,却目睹死者沉入湖底。从此父亲噩梦缠身,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挚爱的父亲。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这本书表面讲的是谋杀案,但它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信仰。我从未见过有一本悬疑小说能写到如此深情动人。在追查真凶的这一年里,科里也经历了他以前从未经历过的事。生离死别是人生道路上必经之事。如果我们来自那个黑暗世界,最终又要回去,那么,生命的意义将如何表现?在一年里,他最亲的兄弟“叛徒”因为一场交通事故,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最好的朋友戴维雷因为随爸爸外出打猎的一场意外去世;他的恩师,罹患癌症也走了。我和书中主人公科里一样,也曾认为自己懂得了什么是死亡,但是我错了。正如书中所说,“死亡是无法理解的,死亡是不能亲近的。”正因为这样,所以科学家会努力研究人人都会经历的“临终状态”。自己研究自己会经历的状态,在平常听来,这真的十分好笑。但死亡是个例外,因为世人都没有经历过死亡,包括死亡后是上天堂,还是回到那个黑暗的世界不断轮回,还是死后享受荣华富贵。这是信仰。世上有数不清的教派,每个教派都说自己的教派才是真正存在的。但我们不知道,即使是到处宣扬教义的和尚或牧师也不知道自己的教派所说的是否为真实的。但我们为什么相信,因为信仰。有时,信仰会支持我们的灵魂;有时,信仰会转化为毅力,像耶稣,像那些不屈不挠的烈士。

其实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的不止死亡和信仰,还有许多人物品质,社会百态。

这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

读《奇风岁月》有感600字


读《奇风岁月》有感

单的朱红色封面,底下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少年在追逐风的脚步......

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这样的朋友,飞到最高的天际。这是令我印象深刻的简介。“火箭”就是那辆经历岁月洗涤的自行车,“叛徒”是只与“我”形影不离的小狗。有这样的伙伴,生活真是多了几分趣味呢!

《奇风岁月》是1991年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写给自己的一本关于生活的悬疑侦察长篇小说。有些人说:当你觉得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这样你就会重新燃烧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我想说的不只是对生活的重新热爱,更是一种对人性的感悟与享受——主人公科里自始至终追求真相的决心,是深入心里的。为拯救精神濒临崩溃的父亲,一根绿羽毛成为追查真凶的“唯一”线索。全书的开始就生动表现了人物所在社会的黑暗,但是科里的“心”却是全书的一丝希望的曙光——对社会的讽刺、对家庭的热爱、对父亲的亲情全是与冷酷社会相反的温暖。人性的丑与美不是外表的奢侈、不是内涵的浮夸、不是地位的衡量、更不是金钱的多少,最关键的是心灵的善与恶。

善良!是唐僧的愚善吗?是君子的伪善吗?真正的善良和心灵的美好是无论处于怎样的情况下,想到的都是身边的人,无论远近,只排除自己。人活着的确是为自己而活,但是如果人生只充满黑暗、阴沉、残酷的想法,活着不如不活。

单调的朱红色封面,底下有一个少年骑着一辆自行车在追逐风的脚步、照明黑暗的社会、寻找人生的真谛、诠释心灵的美丽!

《奇风岁月》读后感 3篇


奇风岁月,奇异幻想
吴维
少年科里跟父亲送牛奶的路上,看见一辆汽车沉入湖底。父亲跳入水中去救人,眼前的景象却令人毛骨悚然:车里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浑身赤裸并被打的体无完肤……经历事件的父亲从此被噩梦纠缠,在惊恐中日益走向精神崩溃的边缘,科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拯救日渐憔悴的父亲,少年行动起来,从事故现场留下的一根绿色羽毛,他一路追查事情的真相……
看小说的开头,《奇风岁月》涵盖了当今畅销小说的类型:惊险、悬疑外加一点魔幻主义。正当我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准备一口气读完的时候,小说叙述的节奏突然慢下来,作者宕开一笔,开始描写小镇生活和一个十二岁男孩所经历的成长故事:青春懵懂的岁月,对未来的不可预知,对家人和朋友的深情守护,不安于平凡的小镇生活,想要走出去探求世界的真相。
小说具有浓郁的现实主义色彩,故事围绕一个叫奇风镇的美国南方小镇展开。在小狗“叛徒”和一辆叫“火箭”的自行车陪伴下,主人公科里和小镇上所有的人一样过着平静闲适的生活。但是,凶杀案打破了看似宁静却暗流涌动的小镇,揭开了一系列变化的序幕,于是不蔓不枝,牵牵连连,作者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生活的真实画卷:白人和黑人心存芥蒂,看似善良的白人中种族主义横行;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作坊,科里的父亲想尽办法最后还是以失业告终;贫富差异悬殊,人们因为害怕失去家园,不得不听从房产商的摆布。平静的奇风镇本不平静,而科里的生活也在时刻经历无法预知的考验:父亲因受到凶杀案的刺激被噩梦缠绕,他和朋友们得时刻提防校园恶霸的欺凌,特别是小狗“叛徒”和好友戴维雷猝然离世,让科里悲伤的无以自拔。
书中有一段关于梦境的描写体现了作者的匠心:科里因为跟老师发生冲突而受到严厉惩罚,在绝望和无助的时候,他来到好友的墓地,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离开奇风镇,遇到三位预言家式的流浪者。流浪者带着科里在城市黑暗的角落游荡,让他见识了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来自旧世界的流亡贵族拖着支离破碎的身体以卖拳肉搏为生,手无寸铁的妇女公然被殴打、强暴,贫穷的少年依靠吸食强力胶自我麻醉,无家可归的妓女像苍蝇一样聚集在街头招揽生意……十二岁的少年心怀委屈和悲痛想要寻求安慰,却看到了奇风镇以外的另一个世界,比离别和死亡更令人恐惧的是充盈着黑暗角落的暴力、毒品、冷漠和绝望,什么才是真实?如果眼前那些令人心生畏惧的画面是真实存在,那么奇风镇那些风平浪静的年华岁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小镇居民在困境中相互援手,所有这一切岂不成为梦境中的世外桃源、空中楼阁?在各种矛盾冲突面前,科里内心发生激烈的冲撞,但是痛苦和迷惘都没有成为少年自甘堕落的理由,想要救助父亲的想法让他异常冷静坚强,科里以顽强的决心寻找真相,以敏锐的直觉洞察蛛丝马迹,最终褪去脆弱、敏感、胆怯和无知成为一个勇敢睿智沉着坚定的奇风少年。
《奇风岁月》以男孩科里的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故事,离奇的案件和小镇生活两条线索相互交汇贯穿始终,让小说表现出一种浓郁的浪漫主义情怀。小说人物众多,个性鲜明:科里的父亲汤姆,正直善良默默承受噩梦的纠缠;收受贿赂庇护罪犯的警长良心饱受折磨,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了小镇居民;才华横溢的富家子弟弗农一心想成为作家,却在现实的逼迫下发了疯。每个角色并不是非善即恶的符号式的人物,复杂的个性让每个人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其中,“女王”是一位不可或缺的神秘人物。
“女王”是奇风镇黑人聚居布鲁顿区的精神领袖。她出身黑奴,经历战乱,拥有神秘的本领:看到常人肉眼无法感知的世界,成为死者和现实世界的媒介。她对汤姆遭受的精神折磨感同身受,想帮助他,却因为对方固执和偏见遭到拒绝。书中从她104岁第一次出场到106岁去世,这位年老体衰、疾病缠身、出身低贱的黑人妇女,在种族主义横行的年代本应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却成为小说中最神通广大的人物,这让小说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是小说宣扬的主题,所以即便在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时候,作者点到为止,并不作过多赘述。一旦理想和现实发生冲突,理想主义占据上风,比如:戴维雷临死前看到林中的雪灵,史蒂文考利的灵魂驾着午夜梦娜从从恶棍唐尼手里解救莱妮,逃离马戏团的神兽在危急时刻把凶犯的车撞进萨克森湖,这些都是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书中那群青春活力风采飞扬的少年,像生长在萨克森湖边的野草般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他们搜集杂志、在房间张贴海报,结伴去探险,一起打败恶霸少年的欺凌。在他们身上隐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让他们能用童真的眼睛去发现成人世界无法感知美好,而书中自然元素和灵异色彩,因为情节上做了充分的铺垫和暗示,读来也并不觉得十分突兀。
悬疑、惊悚、魔幻、成长、现实、浪漫……一本开放性的小说是很难用传统的眼光界定它所属的类别。出版二十年来,《奇风岁月》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逐渐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反舌鸟》等书并列为经典。
作者罗伯特麦卡伦,生活于美国南部,年轻时进行一系列惊悚小说的创作,直到39岁决定写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的英文版书名“boy’s life”,影射了很多他童年时代的成长经历。从那个聪明勇敢的小男孩身上,我仿佛看到作者当年骑着脚踏车风驰电掣般穿行在小镇的大街小巷,想要让自己快点长大,想要去拯救世界;读《奇风岁月》也让每个成年读者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岁月,相信年轻的生命能战胜一切邪恶,这就是青春的梦想所有用的神奇力量。


在奇风岁月中奔跑

胡熠扬
把一本《奇风岁月》捧在手上,就能立刻感受到它的重量。这本长达600页的小说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阅读的快感。与其说这是一本惊险恐怖的悬疑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着思乡气息的少年成长故事。
在经历过冬天的凶案和忙碌的春季学期后,十二岁的科里迎来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假期,凭着少年与生俱来的好奇与敏感,观察感受着小镇中的一切。科里生活的小镇——奇风镇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小镇,这里民风淳朴,居民安居乐业。但是一个清晨,萨克森湖发生的凶杀案却打破了科里平静的生活,于是,一路伴随着凶杀案的线索,科里开始对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看法。
随着少年成长步伐的渐渐加快,昔日生活安定,完美无缺的小镇,到处都开始显现出了问题。
女王一年一度地向老摩西进贡,但老摩西却不作回应,突发洪水中老摩西的身影若隐若现。这仿佛象征着人与自然愈发恶劣的关系,我们污染了老摩西的家,却若无其事地认为理所当然。老摩西的报复似乎警告着人们永远不要凌驾在大自然头上作威作福,破坏自然环境终将受到它的惩罚。
看到平时正直的艾默里警长竟然被霸丁家族收买,收了赃款,我的心中又是涌起一阵波澜。警长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但他迫于生计,无奈之下做出错事,但最终也是坦白错误,与恶势力斗争到底。难道我们每个人都纯洁无暇没有一点道德上的瑕疵吗?恐怕不是,每个人心底都会隐藏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我”,又或是生活所迫而不得不狠下心来用面具伪装自已。但是,我们一定要振作,抬起头,让温暖的阳光驱除你心中的阴霾,追寻心底的那个声音,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作出正确的选择。
而当科里的好朋友戴维·雷被误伤时,我又被友情的力量所振撼!生命垂危之际,他坚持到科里的到来,仅仅为了与他道一声别......眼角的泪不禁滑落,人的一生总是要遇见很多的人,而成长,便是学会优雅地与擦肩而过的人,缓缓道别。科里也一定带着好友给他内心的勇气,勇敢的走下去。
亲情,友情,种族,金钱,社会《奇风岁月》就像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神秘却不失温情的世界,合上书,仍是意犹未尽,或许,过上十年,又一次翻开它,又会看到书上的勾画圈点,那时的我,已是长大了吧!但正如书中所写,只要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消失,我们将永远在天空上翱翔。
奇风岁月,岁月亦如奇风,青春也似奇风,成长,便是在这奇风中奔跑的风月!

黑暗世界中的光明
周任坤
《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
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请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平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世界和平,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
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居民并对他们进行洗脑,甚至动手砸碎小女孩的收音机。安格恩·布莱萨代表了现实社会中的强权统治,他们固执偏见,拒绝接受新鲜事物,并用手中得权利对新鲜力量进行打压。
尼莫的妈妈则是个蛮不讲理而且势利小人,她把尼莫关在家里,名义上是保护他不受伤,实际是心疼医药费的开销,而面对尼莫的好朋友科里,她是用金钱来衡量两个人的友谊:“没买我家的衬衫,那算什么朋友?”读到这里真是令我又气恼有惋惜,利益至上,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这样的人生信条侵蚀尼莫年轻单纯的心灵,也让科里更深刻的认识到:真诚善良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的汇聚,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就像黑暗中的光明,帮助他克服了挫折和困难,支撑他摆脱迷失和彷徨,变成了想要成为的那个男子汉。

穿堂风读后感700字集锦


书籍是我们人生的一盏明灯。在阅读作者的作品的过程中,我有很多自己的思考。我们需要抓住当时的感悟,写出一篇优质的读后感。你收集和整理了多少作品读后感呢?以下由栏目小编收集整理的《穿堂风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穿堂风读后感(篇1)

曹文轩一以贯之的叙事风格,还是那个青草的味道,清香微苦。这是一本不厚重的小说,无论是篇幅还是主题。简简单单地讲述了一位小男孩被同伴孤立,自我救赎,再被同伴接纳的故事。

书中以讴歌正直善良为主线,以人性的狭隘为规格,突出了一个男孩的自我觉醒,舍弃过去,拥抱未来的过程。

整个过程掺杂着一位女孩默默的关爱,不离不弃,尊重与相信。穿堂风,便是这个女孩子的象征,这是人间纯粹的怜悯与吸引。

再说细一点,穿堂风的清凉与夏日外面的炎热,正好是各自心境的对比。男孩的心头烦躁不堪,阔大又空旷孤独,而女孩和同伴们则是共同享受人间的清凉,友谊的喜悦。

故事的结尾,即便最后被接纳,男孩依然没有选择去穿堂风下融入大家。这丢给我一个思考,接纳后,难道他就不孤独了吗?

当孤独成为本性,他最好的归宿,也许就是一头钻入水下。水下是什么世界?

无人的世界啊。

穿堂风读后感(篇2)

前些天,我读了曹文轩的一本小说——《穿堂风》。小说讲述了一个温暖而凄美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橡树,在村里是个不受欢迎的孩子,因为他的爸爸是小偷,被关在牢里。而近期村子里又接连不断地少东西,大家都怀疑是橡树偷的。但是,橡树却牢记母亲临终前的遗言,从没有偷盗过东西。面对村里人的误解,橡树为了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开始了独立的“捉贼之旅”。在他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找到了“凶手”——瓜丘,给他戴上了手铐。在村里人的面前,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读完了这本书,我被书中的人物深深震撼了。橡树是一个勇于改错,信守诺言的孩子,他渴望得到小伙伴们的接纳,与小伙伴们一起学习,一起游戏。但小伙伴们不理解他,他只能一人在夏日的田野里游荡,他渴望村里人承认他不是小偷。面对炎热,口渴难耐,他忍住了,没有偷人家的瓜;面对村里人的误解,他有勇有谋,捉住了真正的小偷。这是多么不容易啊!无论环境多么恶劣,都要坚守自己的诺言,坚守心中的光明,这是小说通过橡树这个人物告诉给我们的道理。

书中的另一个角色——乌童,也令我感动。她美丽、善良、纯洁,在享受穿堂风的凉爽时,她关注着烈日下的橡树。在人们误解橡树的时候,她相信橡树的清白。乌童,她就是橡树灰暗童年中的一股清泉,一阵凉风。这大概是作家把小说名取为“穿堂风”的用意吧!

读了《穿堂风》这本书,我的人生道路上多了两个小伙伴,他们告诉我,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守心中的光明,保持善良的本性。

穿堂风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读了《穿堂风》这一本书。作者是曹文轩。这本书是在他中年时写的,如今的他已经六十四岁了,是一位有学问的老爷爷。现在就让我们跟着曹文轩老爷爷一起欣赏这本富有哲理的书吧!

故事发生在一个叫油麻地的村庄,主人公名字叫橡树。橡树原本和爸爸、妈妈、奶奶生活在一起。应为他爸爸以前是一个小偷,所以油麻地的孩子都不愿意跟他玩。后来,橡树的爸爸因为偷了很多鸡、牛、羊进了监狱,妈妈也离开了这个世界,橡树只好和奶奶相依为命。橡树的童年可真悲惨啊!

橡树曾经也偷过同学的东西,可他在妈妈去世前答应过妈妈不再偷了,他是一个守信用的好孩子。但受爸爸的影响,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不愿意和橡树说话。于是橡树就去抚摸小羊,追小兔子,和小鱼说话,即使全村人都误会橡树,他也不作任何解释,更不会因此伤害小动物。可见他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好孩子啊!只有乌童和其他孩子不一样,他同情橡树,关心橡树,甚至想和橡树玩耍,不歧视橡树。最近油麻地经常丢东西,村民们都一口认定橡树是小偷,实际上真正的小偷是邻村瓜丘。就连奶奶也不相信橡树,橡树不想再被村里人冤枉,于是用自己的方法抓住瓜丘,并且用对妈妈的一片孝心打动瓜丘。瓜丘当着油麻地村民的面,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还橡树清白。瓜丘虽然偷了东西,甚至曾经还威胁橡树不告发他,但在“孝”字面前,瓜丘还是承认了错误。

同学们,上面三个人的优点都值得大家学习。希望瓜丘的爸爸可以早日出狱,做一个有良心的好人。

穿堂风读后感(篇4)

说到《穿堂风》,马上就想到了故事中的主人公--橡树,他的聪明伶俐、才华出众,遇到困难不服输的性格让我们刮目相看。

《穿堂风》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橡树的小男孩,村里的孩子都不喜欢他,谁家的东西丢了都觉得是他偷的。后来,橡树发现是瓜丘偷的,但没有办法,只能拿走奶奶储存起来的钱买了手铐,铐住了瓜丘,瓜丘只能说出真相,最后大家才知道原来一直都是他们冤枉了橡树。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时哭和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有凭着自己的才华和智慧迎难而上,才可以把问题解决。

记得在一次期末考试的时候,有一道题我百思不得其解,浑身冒冷汗,心想:要是不做这十分就没了,我还是尝试做一下吧!突然想到这个题我做过类似的,只是换了一种方法提问,最后我还是拿到这题分数。

还有一次,我看到电视上《挑战不可能》节目中,有一个人在海拔5000米的山脉顶端走432米长的钢丝,手上还拿这30斤重的钢棒在出来时那个人感觉还可以,没有什么太大的难度。可是走了一半之后就感觉身体已经快支撑不住了,可是他没有放弃,还在凭着他的毅力往前一寸一寸地艰难潜前行。到最后的时候,我还听见他大口喘气的声音,我们感到他很伟大。经过了40分钟的努力和煎熬,最终终于到达了另一个山脉的顶端,我们都为他骄傲。

从今往后,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碰到困难不退缩、不哭,而是永远前行的人。

穿堂风读后感(篇5)

今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写的短篇小说《穿堂风》。这本书的情节让很是耐人寻味,让人回味无穷,看了一遍还想再看一遍。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橡树的男孩,因为父亲是小偷被全村的人孤立起来。当炎炎夏日,其他孩子聚在一起享受穿堂风的凉快时,他只能一个人在孤寂的田野里孤寂的奔跑。

村里屡次失窃,大家都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橡树,橡树的自尊使他不能忍受这种目光。当橡树在夜晚时终于找出元凶时,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橡树几乎被村里人指定,他就是小偷。橡树犹豫过,橡树自卑过,他曾想将全村的所有东西偷光,但最后还是将凶手揪了出来。大家终于发现,他们错了,原来元凶不是橡树,他们一直错怪他了。橡树也终于还自己了一个清白。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橡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孩子,因为他是罪犯的儿子,他的父亲是小偷!我知道这很让人无奈,毕竟命由天定,橡树这样一个孩子出生在了这样一个母亲故亡,父亲坐牢的家庭也是橡树的不幸。但他的父亲在他小的时候就让他帮助自己偷盗,这等于助纣为虐,让年幼无知的橡树误入歧途!这也是我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个父亲的原因,自己误入歧途不说居然还带着自己的儿子误入歧途。橡树所遭受的种种,哪一样不是他赐给橡树的!这个人根本不配做父亲!

来看看这个父亲干的好事吧,书中有这么一个让我记忆尤深的情景:橡树没有办法想说话却不知道与谁说话,只好坐在田野上与一只羊说话,这时羊的主人走来,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他只好逃走了;他又到鱼塘边与小鱼说话,鱼塘的主人走了过来用怀疑地语气责问他,他只好溜走了;后来他又去瓜田里与兔子玩耍,瓜田的主人走了过来,用冰冷的动作驱赶他,他不知所措,落荒而逃。我替橡树感到心寒,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不是偷羊,你在我羊边做什么?”“不是偷鱼,你到我鱼塘做什么?”“不是偷瓜,你来我瓜田做什么?”其实橡树只不过是想跟它们说句话而已,可惜辩解也没有用,谁会信他说的话呢?再说了,他本来就是小偷的儿子啊。小偷的儿子说的话又有谁会信呢?橡树好可悲。

我看见了这个情景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一位伐木工丢了一把斧头,他怀疑是邻居偷的便暗暗观察他,觉得他的一言一行都鬼鬼祟祟。过了几天,他在山坡上发现了那把斧头,原来是自己砍柴时忘带回家了,这时他就觉得邻居的一言一行都光明磊落。这不正与橡树的经历有几分符合吗?别人看他父亲是小偷,便顺理成章的把他和父亲混为一谈,就觉得他鬼鬼祟祟,哪家东西失窃了都会很自然的想到他,理所当然的认为是他干的。橡树做错了什么吗?没有。难道就因为他的父亲是小偷?这与橡树有何干系?他父亲做的为什么要橡树来承担?就算他曾经偷过,但他早就改邪归正了!村民们这是在逼橡树啊,逼他犯法,逼他再走上犯罪的这条路!橡树,他是清白的!

所以,不要歧视那些犯法家长的孩子,他们与所有同龄人一样,与我们一样,是清清白白的!

穿堂风读后感(篇6)

凉凉的穿堂风穿过草棚,孩子们在草棚下玩耍。可你仅仅只是注视着这一切,并不出声。你的爸爸在油麻地可是人人厌恶的大坏蛋。而你,是他的儿子。人们见了你就像避瘟疫似的躲开,而你也只能叹息,顶着太阳向远方一望无际的田埂跑着。

要是我,我想我也会避开你的。毕竟俗话说:“其父必有其子”。我也会怕人骂。谁都会有这种怜悯之心吗?不是,至少在油麻地不是。在油麻地,你的任何行动,任何影子都会被误认为在偷东西,你仅仅是在养山羊的林子里,便被人误以为在山上偷羊,你仅仅是在瓜地和兔子说话,别人认为你在偷瓜。我要是也在故事情节中,便不会信任你了。我是旁观者,在暗暗为你着急,你该怎么办呢?是自暴自弃像瓜丘一样做个小偷,还是想办法证明自己呢?你选择了后者。

你真是个坚持不懈的男子汉。在小偷发现后也坚持追踪,你真是个有自尊心的男子汉,虽然别人一直说你是小偷,但你嘴上不说什么,暗地里却发誓将小偷找到。你真是个坚强的孩子,把手铐拷在小偷的手上后,哪怕小偷把你拖着走,又打又骂,也不吭声,也不流泪,不给他手铐的钥匙。

你向村里人证明了自己不是小偷,其实更证明了自己长大了,已经是一个坚强,有担当,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如果说你是一张白纸,那么已经被染上学许多色彩了。有勇敢的红色,有坚强的黄色,还有一抹蓝色的少年忧伤……

我想象着结局:凉凉的穿堂风穿过草棚,草棚下却空无一人。孩子们喊着:“橡皮,你好!”跟着你一起赤足奔跑在金色的田埂上。

《刀锋》读后感900字集锦


有关《基地》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想必大家都听说并阅读过作品这本好书。许许多多的感受从脑海中不断的涌现,这时候我们就写一篇读后感吧,你也许需要"《刀锋》读后感"这样的内容,希望本文能让您喜欢!

《刀锋》读后感(篇1)

相比较与《月亮与六便士》我个人更能接受拉里这种温和不过于另类极致的态度,斯特里兰德克对理想是癫狂的极致的追求,仿若受到神明的召唤,仿若无边的欲求亟待满足,而他确实只为填补自己的内心而非其他,所以最后选择销毁自己的画作,那些如性欲得到释放般为淋漓尽致发泄的挥毫之作。拉里是温和的,就像他一直为毛姆先生所赞美的迷人笑容一样,让人舒服的,不掺有任何嫉世感的,慈悲的怜悯的。自最初的迷惘,至找到想要追寻并深入其中探究最终从容处之,忠于自我并坚贞不疑,他像是与自己的内心与这个世界和解了,温柔的和解了,而最终选择隐于纽约这座城市,他想一棵树般深刻简单。他更像一个普罗大众,只是精神和灵魂比我等平庸之辈纯洁高尚,有自己的心之所向。我们也不必站在一个我们不能抵达的高度去嘲讽艾略特伊莎贝尔的庸俗与愚昧,谁不是庸俗的?各自有各自的追求,我们不能否认别人的人生也不必鄙夷。像毛姆先生所秉持的冷眼处之而不过分评判的态度,你是你我是我他是他,很好。我们都是经过千难万险不懈的追求才满足了自己的欲望。

《刀锋》读后感(篇2)

这本书虽然看了十个小时左右,但我对故事的细节已经没有那么清楚,可有几处还是很清晰。

首先出席的是艾略特,每次看毛姆的小说,开头处都很难让我入戏,甚至以为他的主角是这个卑鄙刻薄的小人。可事实上艾略特拥有人性复杂的一面,他虚荣又真诚,即使生命弥留之际依旧执着于社交是否收到请柬,让人觉得可笑又觉得悲凉。

伊莎贝尔实在不是一个我喜欢的角色,她在本质上和《月亮与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的妻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关于拉里,即使小说中他已经三四十岁,我还是忘不了他那双清澈的眼睛。

拉里逃学参军,战后归来,有一半的美国女人都想嫁给他。记得他在破旧不堪的公寓里对伊莎贝尔说,希望她嫁给他。

伊莎贝尔说,我不想坐二等舱出游,不想住在三流旅馆,也不想在廉价的小饭馆吃饭。如果拉里身无分文却找了工作,她会毫不犹豫嫁给他,她不会在意自己穿什么衣服过什么样的生活,因为她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发迹。可是他现在只想去游荡,追求他所谓的自己也说不清的理想。

我想起一个段子,苦一阵子可以,苦一辈子免谈。

拉里的人生太纯粹了,他想伊莎贝尔明白精神生活的充沛,可是她认为拉里在要求她做一件她无法适应、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情。

他和伊莎贝尔的障碍在于精神层次的交流。

十年后,毛姆问拉里,“我只是很想知道,如果你跟其他人一样结婚生子,会不会过上更为完美的生活。”

他说,“现在已经来不及这么做了。我只遇到过一个我想娶的女人,那就是可怜的苏菲。”

看到这里挺想哭的,“我只遇到过一个我想娶的女人。”

毛姆毫不留情的自言自语,“他从未提及伊莎贝尔。”

我一直随大流以为拉里是自我奉献同情苏菲才会有娶她的决定。可直到拉里说,“她拥有可爱的灵魂,为人热诚,有理想,康概大方。她的理想很伟大,就算是她寻求毁灭的方式,也具有悲剧性的崇高意味。”他有爱情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对感情的追求也在寻求精神的共鸣:苏菲的理想很伟大,她作的诗歌即使蹩脚,也是在为广大劳苦的工人阶级呐喊。她最后嗜酒如命成为瘾君子直至丧命,也无非是爱到无法自拔。

二十多岁的时候我可能会寻找雷格,生活体面衣食无忧,可年近三十,几乎每天都在追问人为什么要活着,第一次我在角色带入的时候羡慕伊莎贝尔,如果我遇上这样一个拉里,我会选择和他游荡。

“我最后会去纽约定居,最重要的原因是那里有个很棒的图书馆。我只需要很少的钱就能过活,我不介意睡在什么地方,一天只吃一顿饭就足矣。等我看过美国我想看的所有地方,我就会存钱买辆出租车,做个出租车司机。”

当然了,拉里只是小说的角色,我们也都生活在现实世界。拉里的精神层次我甚至没有完全了解,我注定写不好这篇书评,却又想证明我对拉里的崇拜。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

《刀锋》读后感(篇3)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篇4)

毛姆笔下的拉里,无论是在其所身处的那个年代还是如今,都算是一个太过“特立独行”的人。

在《刀锋》一书中,艾略特终其一生都活在别人的眼光中,追求一份所谓的上流人士的虚荣感,直至其频临死亡,依然不忘罪恶地诅咒没有邀请他参加上流人士聚会的老女人,一口气没咽下去,走了;伊莎贝尔深知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是住在简陋的房子里面终日思考如何存活下去,她追求物质并且愿意为了物质放弃自己深爱的人,也愿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带着面具生活更甚是在最后变成一个狠心的女人;当然,包括毛姆,作为一个写书的人,他更有自己的追求和执着,到处打听他人的故事以便加以润色放进自己的作品,还固执地喜欢欣赏美的东西并且没理由地偏袒……

当所有人都是那么明确地在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时候,拉里在他们之中,显得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因为他追求的是无边的知识,无际的自我,无求的人生。

谁也不知道拉里在其战友舍身相救之后存活下来,心里经历了一个怎样的思想冲击,书中没有详谈,无法确切得知。但是通书可以感受到,他心中所受的动荡不是一般的小。他说道:”除非我对一些事情有了一定看法,我将永远得不到平静。”而后他又说:“……我曾经有过很多时间在思索。我不断问自己,人生是为了什么。归根到底,我能够活着只是靠运气;我要一生有所作为,但是,不知道应当做什么。我从来没有对上帝开动过什么脑筋。现在却想起他来了。我不懂得为什么世界上要有恶。我知道自己很肤浅;我不认识什么可以请教的人,但是,我要学,所以我就胡乱地读起书来。”

拉里把不断探索求知当做自我救赎的一个途径。

自我救赎,其实是一个孤独的长路。看另一条俗世的独木桥上,熙熙攘攘摩肩擦踵,不断有人被挤落桥下跌入河中,但依旧不能阻止后面的人继续涌上。反观拉里自我救赎之路,却更加显得空荡寂静。

不仅是孤独,而且前路一片雾霭重重,伸手不见五指,少了一丝一毫的勇气和笃信都走不下去。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拉里在自己的小破房间里面跟伊莎贝尔进行”最后一次的谈判“,伊莎贝尔企图劝拉里跟她回美国,结婚、生活、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但拉里沉浸在自己的”求知“世界中无法自拔,在讨论留或走的问题之中,伊莎贝尔说道:“你假如爱我,就不应当使我这样不快乐。”拉里答道:“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此刻的他已懂得,在救赎自我的同时,是无法迎合他人对自己的期望的,这条孤独之路,注定无法赢得多数人的赞赏和理解。探索真我的求知欲和对世界之恶的探索欲让拉里的内心滋长出巨大的韧性和动力去前进。于是,拉里走过千山万水,当过矿工农民等各种不同职业,在真切体验生活中他渴望最真实地感知自己,从自己平静的内心出发,获得对真我的了解和对自我的救赎。

拉里把不断解惑他人的曲解当做自我救赎的一个途径。

在拉里的救赎之路上,出现了太多太多人对他的疑惑或者曲解。不仅是伊莎贝尔对他的深深不解,还有笔者(毛姆)几番遇到他都不断提出的各种心中疑惑,当然还包括和拉里一起同路的大个子、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的画家女人等。面对这些不断袭来的问题和曲解,拉里选择了认真对面,耐心回答,不论是对自己内心的疑问或者对朋友的疑问,拉里都选择了最宽容的态度去解惑。对他来说,包容他人对自己的曲解,包容自己对自己的不明,更是这自我救赎之路的必经过程。

有很多人,在追求自我的过程中不忘了把自己放在一个极高的位置上,摆出一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姿态,以为坚持自己就是追求真我的人太多。忘记了人最大的成长其实是包容。不仅是你自己在成长,过程中接受了各种不同的自己,更甚是,你还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包容别人的不同。当你把众多的不同化为自己内心的大同的时候,真正豁然开朗的境界自会来临。

每个人心中都有“恶”,都有“痛”,无关宗教信仰,皆因我们存在这世上总要亏欠谁一些什么。当你心中担负的那些“恶”、“痛”超出了你所能承受的范围时,你会如何救赎自己?

我想,在不断追求真我的过程中,了解到自己的渺小,知道了自己的无知,这罪恶,这苦痛,也许可以减少那么一点吧。

《刀锋》读后感(篇5)

拉里“没有抱负且淡泊名利,出名只会让他倒尽胃口,满足于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忠于自己。他为人太过谦虚,不愿当别人的榜样。不过他也许认为,终究会有某些人受他吸引前来,宛如飞蛾扑火,共享那温暖又带着光亮的信念,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他也许觉得,只要无我和无求,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踽踽独行,贡献也不亚于著书立说或教诲世人。”终其一生,拉里在自我寻觅的路上坚定的行走着,为此收获了自由、丰富的人生经历、不同工作体验、与各种各样的人的相处、饱满自足的精神世界和内心的平静。

苏珊从妓女向画家转变,我还挺佩服她的。对待感情,她也看的开,敢爱敢恨,有自知之明,不会死缠烂打,颇有点豁达之态。

苏珊永远懂得给自己和别人留有斡旋的余地,满足自己和别人的欲望和要求,豁达而不自卑,成就、双赢。

这才是人生的赢家

伊丽莎白是一个典型的贵族女人,出生良好,品味高贵,钟情平稳安乐的人生,喜爱华丽的金丝笼。美丽,肉欲,嫉妒,不可否认她的人生美满,但灵魂却空虚。

《刀锋》读后感(篇6)

好奇怪,一直感觉这本书是读过的,所以图书馆里无数次拿起又放下。可是翻开了印象全无。读着读着,某些情节又仿佛可以预料。我现在都不能确定,到底之前有没有读过。

从故事立意上算得是《月亮和六便士》的姊妹篇吧?“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类似《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列文和《乱世佳人里》的阿希礼,有种贵族式的骄傲和悲天悯人,以及不与主流大众一致的遗世独立和即便不被认同依旧能保持风度的君子形象。让我联想到孙师兄呢,那种温和却坚定的坚持。书里关于拉里的思想感悟,我只能远远得表示理解,并不真正懂得,还需要更多的阅历和思考。

艾略特,你很难说他的人生是个喜剧还是悲剧。求仁得仁,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上流社会认可,甚至“修正”了祖先的身份,获得了爵位,用毛姆的话说“同时摆平了财神和上帝”,临死前,得到了最想要的那个请帖(虽然是个谎言),主教亲自来给他祈祷。最让他安慰的是,他相信天堂里也有阶级区别,他自己会处于天上的上流社会,会像人间一样,跟他耻与为伍的中产阶级保持距离。

伊莎贝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知道如何获得所需,有适度的热情和表面上的温柔,拥有俗世的幸福,可不知道为什么,故事的结尾,那种看着完满无缺的幸福让我有种强烈的孤独感,那一切好虚幻。

索菲恰恰拥有伊莎贝拉缺乏的全身心投入的热情,可惜不够幸运,当她失去最在乎的东西时,就不能像伊莎贝拉那样理智冷静,生活变成了地狱,她无法再维持表面的安好。飞蛾扑火,只求坠落毁灭得痛快。

我们对他人的了解是我们以为的了解。毛姆在里面作为旁观者,以作家的角度尽可能得诠释一个个角色,可角色之间,是并不互相认同的,就像人间的我们。

总有些人,不能满足于庸常生活的提供或者可能提供的那些,大多数人走的路很拥挤,当然未必有能力走在前面,可是无论如何内心有抵抗,想着另辟蹊径,冷清,却也许比在人群中不孤独一些,至少不用一遍遍得向人徒劳无功地解释,解释得自己越来越糊涂,别人始终不理解。

世间有很多,是你可以无限接近但永不能抵达的。譬如让人感到自由的财富、永恒的爱情、无上的荣耀、不可取代的地位、无人能媲美的学识………每个人的遭遇和感受不同,你靠近的那个东西也不同,无法完全地分享和互相理解。你觉得不能放下的一切,在外人看来会像个傻瓜。作文艾略特终身追求的阶级优越感是,拉里走的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可他们在别人的眼里,可能都是傻瓜,后者、甚至更加不被理解。可我们又常常盲目地深信,了解自己看见的大部分人事。事实上他们抵达的那个地方和沿途的风景,别人可能连想象都不曾有。当然,那些别人,作为个体,也在自己的身份里,矇昧或清醒地,尽可能的,探索着自己的人生:仅此一次的人生,境遇各不相同,长度不一且不可预测。

所谓沟通,或许就是再某些细枝末节上达到一些统一,或者作为旁观者,以自己的阅历和理解力对他人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解读(中间包括误读),这错误不会被察觉,直到我们自己有了进步或体验。巴别塔已毁,略有互相懂得,都是奇迹了吧?

掩卷沉思:会不会因为能写书的人基本都文艺,所以我把这个世上或者占少数的文艺的意识形态错当成“大部分”的理所当然了?我把我想象的书中人的理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了?还好明天要上班了,回到烟火气的世界,热热闹闹不解释意义的人间。

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各自看见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也是不同的世界。来人间一次,所求为何,得到什么,求仁得仁吧。

《刀锋》读后感(篇7)

又是一本毛姆的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所选择的生活同样是一种不被常规世俗标准所囚禁的生活。

《刀锋》和《月亮与六便士》所不同的是。后者的主人公是在一个快要知天命的年纪,忽然明白了自己真正想要做的是什么。于是决然的放下一切,追随内心的召唤,描绘自己想要的美。而前者的主人公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仿佛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最后在一位智者开导下找到了那份自己寻觅已久的“宁静”,返回尘世,继续自己的生活。也或许正是这种虔诚的信仰,这种对于生命终极价值的叩问与探索,才成就了他普通却又不凡的一生。

从本书的角度来看,作者对于那些一味追名逐利的人有着一丝嘲讽。他没给我们很明确的答案,但却引发了我们对于生命意义的思考。

让我联想到张德芬在《遇见未知的自己》里曾说:“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自己”。以及杨绛先生所说的“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生命中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可能也是这种解释,我们的“真我”想要的其实是“爱、喜悦、和平”

《刀锋》读后感(篇8)

最近越看书越觉得自己不知道说什么,还是看太少……

首先还是说说我们男主角拉里,按理说第六章是交代拉里的心路历程,然而涉及到信仰涉及到宗教,并不是太懂,囫囵吞枣看完的,只朦胧感觉拉里心中放着类似普度众生的普世价值观,不用漫无目的地寻找,自己就能成为自己的信仰。

相比较他,苏菲就很可怜了,两人同样是经受厄运心灵受到创伤,拉里找到了他的“道”,而苏菲却没有找到她的救赎。吸毒,酗酒,混迹于三教九流,活在一般人眼中的“底层”,也没有被救赎成功。当然,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同,也有各自的原因,略有些遗憾罢了。

还有理智励志的苏珊(懂分寸知进退),优雅世俗(这两个词我觉得都能形容)的伊莎贝尔,社交名流艾略特,高大不善言辞的格雷,记忆再往前,还有布雷德利太太,亨得利先生,以及上流社会各位名媛贵族……会讲故事的人的笔下的人物都很饱满,看得比较过瘾。

大半夜的看得比较感性,拉里兜兜转转于各地,从西方到东方,都在探索生命的奥义,所以我们的一生究竟该怎么过?这个问题既然似刀锋般难以越过,那么以我目前的道行怕是还悟不出来[偷笑]但追求生命的幸福感也是一直以来想努力做到的。之前看到一句话,觉得挺有道理,就拿它作结吧。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所以我们要,常想一二”。

《活着》读后感900字集锦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活着》读后感900字集锦》,感谢您的参阅。

《活着》读后感【篇1】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活着》读后感【篇2】

一本薄薄的书记载了中国从国民党到毛主席时期的历史,它既是一部描绘二十世纪中国惨淡生活图景的作品,也是一首对于物质无限匮乏的年代里“活着”的精神赞歌。

正值弱冠的福贵整日沉淫酒色,将祖辈的田产挥霍一空后只得帮人做工。面对父亲的离世,徐家仿佛失去了主心骨,福贵只得面对沉重的事实,去撑起徐家的生计。无奈的是他被一次次地打击,又在城里被抓去当兵,福贵就算想逃也逃不掉了,只能随着这支队伍一路向北。待归徐家后,徐家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母亲的逝去,家珍的病情,有庆抽血过多……凤霞虽然出嫁,但也因难产而死,只留下最后的火种苦根。不久二喜离世了,徐家只剩唯一的香火苦根了。福贵只得把苦根抚养长大,但苦根却又不幸撑死,最后只剩福贵一人向命运妥协,向“活着”屈服。

在这本书里,人们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为了生存不断的妥协,不断地逃避。但福贵不同,直至小说结束,那活着的意志永远是不可剥夺的,那也是福贵身上唯一不可被剥夺的,令我赞叹的品质!虽然面对着接踵而至的打击,但福贵总以那乐观的精神挺了过去,他是一个农民,但又是一个存在的“英雄”!

试想,面对着亲手埋葬的六个至亲,含泪送走一位位亲人,却毫无办法挽回,这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但福贵仍然以友好面对世界,以乐观豁达处之,实在非常人所能及。而我们也始终在思考,活着是为了什么?不禁想到《活着》的自序:生活是属于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别人的看法。是啊!活出最好的自己才是“活着”的真正意义!尽管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坎坷,但是他活出了自我,而不是活出别人眼中的“老打哈欠的人”!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它叫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我们两个很像,我嘿嘿笑,心想我早就知道它像我了。”虽然福贵还是艰难地活着,但是他默默忍受的韧性和顽强生存的精神使他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仍能保持着乐观的心态,这种精神是无法剥夺的。

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让人感动的了!

《活着》读后感【篇3】

好久没熬夜看海外电影了。昨晚十点半,我被央视影视频道的美国影片《海神号》吸引,无数个呵欠过后,睡意终于被电影场景的惊心动魄打散。

元旦过后,一艘名叫“海神波赛冬号”的豪华客轮航行在大西洋上。船上达官显贵、社会名流们正在觥筹交错中肆意狂欢。就在船长为乘客们发表热情洋溢的新年祝词之际,大洋底下的地壳运动,引发了名叫“海狗”的海啸。巨大的海浪瞬间从轮船一侧砸来,“海神号”倾刻被扣了个底朝天。轮船上顿时乱成了一锅粥,所有能毁坏的设施无一保住存在的意义,所有的生命都在水深火热的煎熬中。恐惧死亡的悲号,响彻大西洋。

面对灾难,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命选择。有的人,还没有明白过来,就被灾难夺去了生命。有的人,看见灾难,选择束手待毙,等待救援。有的人,却选择与死神赛跑,为活着赢得时间。职业赌徒迪兰就在这一时刻选择了自救,我的祈祷随着他的决定开始了。迪兰决定从船底的螺旋桨逃出去的计划,得到一位单身母亲及九岁儿子吉米的赞同,寻找女儿和女儿男友的父亲罗伯特·兰希也加入了逃生的队伍。在迷宫一样逼仄的船舱里逃生,每行进一步都面临巨大恐惧和死亡的危险。这几个互不相识的人,被活着的信念激励,他们团结一致,相互扶持,在闯过一个个生死考验的难关之后,终于在船底朝上的螺旋桨处跳进了大海,游上了救生阀。“海神号”就在那一时刻消失在大西洋之下。

原地不动,等待救援的几百条生命,一个也没活下来。与死神赛跑,热爱生命的几个人,最终活着。“海神号”沉没了,活着的几个人在救生阀上欢笑的场景,却让我久久不能平静。我无意评价影片这个令人颇费口舌的结尾是好还是不好,有一点给我感触最深,活下来的人都有一种信念,那就是,努力活着,永不言弃。

灾难或困难,最是考验人信念的时候。如果说生命是受考验最重的砝码,那么永不言弃的信念就是与生命等重的物质。5·12大地震,让我目睹了灾区人民永不放弃的求生之路,“海神号”上活下来的几个人,又让我再一次见证,面对生命,永不放弃是种积极的活法。

当生命风平浪静时,我们很多人都感觉未来的日子特别长,有追求的人日子过的可能充实有意义,无追求的人,大概就是得过且过,浪费生命。当生命遭遇“海神号”的下场时,我想,是个头脑清醒的人都会希望自己继续活着。

好好活着,在有生之年确定一个目标,并为这个理想快乐地奋斗,不虚度年华,不碌碌无为,做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情,尽可能给自己少留一些人生的遗憾。这是我看完《海神号》之后的美好愿望。

《活着》读后感【篇4】

苦难从来不因世间的怜悯而磨去他应有的棱角,相反,是人们在无数痛与别离的经历里趋向习惯,在歇斯里底过后更加的一往无前,直面惨淡且苦难的生活,这是生命与生俱来的勇气。

生活不为死者悲怆,只会在万般狰狞里平静的给予生者小小的勉励,活着!这不知点醒多少醉生梦死的人和无数黑夜孤独到无处安放的灵魂。

他告诉你,如若人生如一场车旅。你现在最能夸耀的资本,是你至今还在车上,没有提前下车,而你最应做的,是无论多么的寂寞,都应撇去之前一切的旧情绪,只留一份缅怀于心纪念,继续这走了不知几站,不知何时到站的行程。

暑假拜读了余华之作——《活着》,确深有感触。

如上文所述,主人公福贵是那痛苦的生者,他接连失去了至亲至爱挚友,他的生活但凡燃起了小小的希望就会被如大山般重重地,灾祸给扑灭,这诅咒般的循环让活着显得痛苦而卑微,可最后却偏偏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着。

所以我在阅读时很难理解,以福贵为第一人称叙述时的那种平静与坦然,带着这种疑惑,再回头看序言时,注意到了作者这样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幡然有悟,虽说不上透彻,但也基本解了心头的疑惑,油尽灯枯的老者走过了灯火万家,炎凉世态,淡化了悲天怨人的心态,回顾一路的历程,也能云淡风轻的侃侃而谈,谈笑付之。(语言凝练形象,流畅自如,很棒!)与其说他习惯了现状,不如认为他明了了活着的本质意义,只为活着而活着。

读《道德经》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趋狗”。粗略的便觉,这是在批判生活的残酷不公,可如今再看恰恰明白,生活对每个人都差不多一个样,不好也不坏,再怎样巨大的打击总会给你留一些念想,直到人只剩活着。你许会醒悟,最初临降时也只是为了活着。

陕北人民常以信天游的形式歌颂着生命的伟力。在南方,我想生命就像一棵金黄的麦穗,压的它弯腰,压不住他生长,压不住他为了活着的秉性。 所以不能说福贵是中国一个时代的特例,相反这却可能可见一斑的,剖析出每一个生命体活着的意义,如余华所言“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每当日暮西山,你也许有过悄望着被逐渐吞噬的光明,在直至最后一丝一缕生出无奈,然后孤独的置身于漫漫的黑夜,或悲怆,或绝望,但也总会有星星点点的光在某个时刻会闯入你的思绪,你也应该由此想到那乍破长夜的曙光,宣告黎明到来的时响,不单是希望,更多的是熬过来的平淡。

每一个黑夜后都有到来的黎明,每一次绝望后也将平静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篇5】

人们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这是我读了《活着》之后的第一个问题,是啊,我们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有人说:是为了亲人而活,是的,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那当只剩下自己的时候,我们又为谁活着呢?

在这本书里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但是福贵的亲人却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对福贵无疑是一种折磨。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

是的,我们从未经历过像福贵这么巨大的打击,或许我们经历了还不能像福贵一样勇敢的活着。没错,福贵是非常的可怜,但他也非常的坚强,他用他对生活的乐观,依然勇敢的面对生活,没有一声抱怨。或许这才应该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活可能会有些不如意,但是只要我们以一种乐观的态度去面对,总会解决难题,没有过不去的坎,正所谓“有志者事竟成”只要用心,只要以一种乐观,友好的态度面对生活,生活也不会亏待你的。正像海伦?凯勒一样,她在17个月的时候因为一次急性脑充血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他还是对生活保持一种乐观的心态,他还是努力活着,他还是不懈努力,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他们拥有种种不幸但却对生活充满乐观,而我们四肢健全还有什么理由不乐观呢?

“活着”不是让我们为了谁,而是让我们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生命苦短,但这既不能阻止我们享受生活的乐趣,也不会使我们因其充满艰辛而庆幸其短暂”沃维纳格曾这样说过,是的,我们怎么可以因为一点挫败就放弃活着呢,那是多少死去的人们的心愿啊,我更加明白活着是多么一种幸运啊,可以游山玩水,可以学习,可以体会世间的情感,那是多么美的一种享受啊!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篇6】

其实作者只是在静静地诉说着什么,却荡气回肠。在读《活着》这本书前,了解过写作背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通过《活着》作者想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主人公徐福贵的一生是很悲惨的,但同时他又是坚强的,说实话,我非常佩服他。在饱受各种心理与身体上的折磨之后,还是活了下来。我不太喜欢看悲剧,结局总是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平静,当《活着》却让我感到不同,仿佛是一老人在述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生活。超脱的看待着这世界。

徐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年,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为一个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也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被人又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富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的一面。虽然此时富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定的日子,但这是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的身体也因病每况而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他的儿子有庆,因为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的时候福贵的内心是多么的深痛,这是一道不可磨灭的伤口,是他无法泅渡的桎梏,是时光无法抚平的伤痛。

作者必定是残忍的,明明是生离死别,他却轻描淡写,无关痛痒,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悲痛不久而离世,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想到,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富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我原觉得福贵的一生是不值的。后来发现我错了,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他,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他,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福贵的一生也给我们很多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声音放声喝着歌谣,他自始至终也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就是最好的,活着就有希望。

现在的我们,遇到一点小困难小挫折就有轻生的念头,和福贵比起来,我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一时刻把自己的痛苦放大了,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读后感【篇7】

利用一些零碎的时间读了余华的《活着》。在没有读关于这本书的任何梗概的情况下,读完了这本书。

面对这样的一个悲伤的故事,我没有像想象中那样泪湿满面,而是舒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阅读的整个过程中心情都很压抑,喘不过气,好像是我已经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从一个阴暗潮湿的天坑中爬到了出口,耀眼的、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的那一瞬间,我还没来得及回以微笑,就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拍到了谷底……世界很阴暗,看不到希望。我眼前的一切都是黑白的,就连房间的灯亮都微弱的快要看不见了!

福贵,在亲手毁了自己锦衣玉食的富贵生活后,没有从此一蹶不振,没有破罐子破摔,反而明白了什么是生活。他亏欠自己的妻子,心里愧疚,因而想要加倍的对她好,弥补从前对她犯下的错误。其实,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的命运是很悲惨的,一个人背负着所有家人的爱艰难的活着。福贵的生活质量可能比不上我们普通人,可是他的得到的爱是我一直羡慕的。他的妻子,儿子,女儿都对他寄予了含蓄内敛而深沉厚重的爱。我羡慕福贵和家珍之间的爱,他们相濡以沫,不离不弃,时刻为对方着想。我羡慕凤霞和二喜之间的爱,他们情投意合,你侬我侬,对对方的关心体现在细微之处。我羡慕福贵和有庆之前的爱,深切内敛不表露的爱,相爱相杀。

也许正是因为作者将他们之间的爱描写的太美好,以至于当福贵遭遇接二连三地打击时显得命运更加悲惨。正因为看见过阳光有多温暖,才显得冰雨格外寒冷。体验过生活有多么美好,才更能感觉到命运有多悲惨!一起踏上漫漫人生路的人有很多,兜兜转转,那些陪伴在左右的人走着走着就离开了,只剩下最后一个人长久地活着。夕阳下,老人与牛的背影是孤独的,沧桑的,也是绝望的……

红岩读后感9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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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可以把对作品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你是不是正在为写作品读后感感到困惑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红岩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岩读后感 篇1

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享受前人披荆斩棘的幸福吧!1928年6月,陈乔年面对狱友的不舍和悲痛,拖着沉重的脚铐毅然奔赴刑场,慷慨就义。

几十年来无数志士仁人为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复兴坚持奋斗。1948年,重庆渣滓洞里,江姐、许云峰、刘思扬、成岗,华子良等一大批共产党员在不同的战线上与敌人做殊死搏斗,践行了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的革命英雄气概。

没错,他们的身躯是血与肉,但他们的意志是钢铁铸就的。谁喜欢痛,他们当然怕痛。面对凶残敌人的疯狂追杀和各种酷刑,他们坚贞不屈,视死如归。他们坚信,酷刑可以摧残他们的肉体,但不会摧毁坚定的灵魂。

翻开厚重的红色经典,打开历史的大门,追寻烈士们的脚步,让我再次震撼于那段波澜壮阔的黎明前的至暗时刻。

江姐被敌人使用了惨绝人寰的酷刑,却始终不透露一点点上下级的资料。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这个是何等不屈的意志!如果需要为共产主义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这个是何等坚定的革命信仰……

许云峰在监狱中面对威逼利诱,大义凛然不为所动,敌人气急败坏,更加施以重刑。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他带领狱中同志跟敌人做坚决的斗争,以顽强的意志用手指挖通了石壁,把越狱的通道留给了同志们,自己则从容就义。人生自古谁无死?可是一个人的生命和无产阶级永葆青春的革命事业联系在一起,那是无上的光荣!这就是许云峰为代表的那一代革命者的真实写照。

另外一个小革命者的形象更让我永生难忘小萝卜头。他8个月时就跟父母进监狱,因为常年在阴暗的监狱里,所以个子比一般的孩子要小很多,他一生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一生不知道真正的糖是什么,却能分辨人间的善恶。在狱中刻苦学习,有惊人的记忆力。在距离新中国成立的24天前,被敌人杀害。后来在他的的遗骸中,两只小手死死地握在胸前,里面握着的是狱中的老师送给他的那一小截铅笔。

死亡,对人来说都是可怕的,但在死亡的路上,他们面容镇定,像是迎接光明的使者。或许我们现在无法理解当时白色恐怖的环境,或许感觉战争在遥远的过去,或许我们生活在纷乱世界的和平国度里,但我想:如果当时没有这些人的抗争,那我们现在活得怎么样?

看,五星红旗在蓝天中高高飘扬!听,耳畔回荡着气壮山河的义勇军进行曲!阴暗潮湿的地牢里,鲜艳的红色是战士们从指缝中流出的鲜血,那五颗金色闪耀的金星,是他们创造的五星红旗。简朴的红旗,就是革命者对共产主义的崇高信仰和祖国的无限忠诚!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箱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铮铮铁骨献赤诚,东方的地坪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那光芒万丈,照亮了整个中国大地。

红岩读后感 篇2

史天怡

《红岩》是当代文学中的一部文萃,这部长篇小说是革命与反革命间的垂死挣扎,真实的表现了共产党人英勇无畏的精神,揭露了敌人的残暴。

《红岩》主要记述了1948到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的日子里,山城重庆的共产党地下工作者被捕后,狱中面对敌人地严刑拷打,宁死不屈。我满怀激情读完了这本书,书里写了许多革命英雄,如因甫志高出卖而受尽折磨的江姐、出身豪门而投身革命的刘思阳……他们的名字永远不朽,而像甫志高这样的叛徒则会被万世唾骂,名声遗臭万年。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两位人物是江姐和小萝卜头宋振中。伟大的女性江姐在狱中面对敌人的老虎凳、竹签等种种酷刑,宁死不屈,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可江姐丝毫不惧怕,不但没有透露一个字,反而大声呵斥无耻的敌人与叛徒。女牢里,她还鼓励战友,领导同志狱中革命,引导同志们拥有革命意志,在最后的临死之时也不恐慌、不退缩,慎重冷静地面对一切,可谓是视死忽如归。

再来说说可怜又可爱的小男孩宋振中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头大,身子瘦小,所以大家怜爱的叫他为“小萝卜头”,在狱中他也是一名地下党,小小年纪的他,常把所知外界消息告诉成刚,刘思扬等人,也同样有一颗爱国心。从他捉到小虫但又放飞这件事中,也可以感受到他的善良,但最终还是被敌人杀害了。

《红岩》英雄的精神让我明白:敌人对他们只能实施肉体上的折磨,却动不了他们的意志,再联系生活中的自己,在家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遇到挫折就哭鼻子,稍有一点不顺心就开始耍小脾气,做事总是拖拖拉拉,效率低、质量差。在和革命烈士们相比,真是自愧不如。

《红岩》故事已临近尾声,但中华民族的革命精神却源远流长,我们将永远缅怀那些为解放事业献身的革命先辈,相信你也会品味到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红岩读后感 篇3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人坚强不屈与敌人顽强斗争的光辉诗篇。它记载了许多英雄人物视死如归、为了全中国的解放不怕牺牲的伟大壮举,它鼓舞全国人民为全国的彻底解放而努力奋斗。倚栏轩文学网

书中描写了许多革命英雄人物: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许云峰的英勇斗敌,舍己为人,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同志们的安全;江姐为了党的机密,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虽然出身豪门却坚定的投身于革命;渣滓洞的难友们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奋进,顽强斗争,使敌人闻风丧胆;白公馆的同志们为了中国革命的最后胜利,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都展现在我们的眼前,那是多么的让人激动、让人崇敬、让人悲愤、让人感叹的历史画面。

最令我们难忘的是许云峰同志将要被国民党特务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我们这位党的重要领导人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费尽了心机,阴谋还是一次一次的失败。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革命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更加坚定了斗争的信念。读到他们的事迹,使我深受感动,我们的胜利来之不易,有多少个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今天的生活,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为了国家的长久治安,繁荣昌盛,每个中国公民都要去努力的奋斗,努力的去学习,努力的去工作,使我们的祖国更加富强,更加充满活力,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读后感 篇4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红岩》,讲的是年解放前夕,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的胜利进军和反动派的垂死挣扎,进行殊死挣扎的较量。

在这本书中,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战士数不胜数,最使我心潮起伏,刻骨铭心的是江姐(江雪琴)和许云峰。

许云峰原来是以工厂厂长为掩饰的重要共产党员,由于叛徒甫志高的出卖,被关进了秘密监狱——渣宰洞过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生活,还要处处防备敌人以及特务的恐吓,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他没有丝毫的畏惧和动摇,反而增加了他忠心为国,打倒国民党反动派的坚定信念。最让我刻骨铭心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泰然自若地跨向石阶,昂首挺胸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江姐,同样是被叛徒出卖关进来的,被关期间受尽了拷问和折磨,但是江姐并没有服输,他们秘密联合了整个监狱里的人,投机取巧的传递着情报,并凭借自己的机智与勇敢,打败了叛徒郑克昌化装成新闻记者高邦晋混进来想要获得秘密情报的阴谋。

江姐和许云峰面对敌人,坚强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深深鼓舞着我,他们即使被被关进监狱,也没有丧失与敌人斗争的信念;他们即使受尽严刑拷打,也丝毫没有动摇;他们即使面对死亡,也没一丝的畏惧。

红岩读后感 篇5

近几日,我读了一本名著《红岩》。刚看到这个书名,心里就有了疑问,为什么取名叫红岩呢?我带着这个疑惑认真品读起来。

内容大概讲的是地下党抗击国民党时期的故事。当时为此牺牲了好多共产党。如余新江、刘思扬、齐晓轩等人。他们的牺牲,都是因为一些可耻的特务给暴露的。原本地下党的行踪是非常隐蔽的,如《挺进报》——地下党想要鼓舞人们一起反抗的重要文件。沙坪书店——与地下党的联络的一个小联络站。全都被甫志高、郑克昌等奸细透漏给了徐鹏飞(国民党的一个重要人物)。地下党的“队长”许云峰面临着这重重危机,理智克服。解放军的号角响起了!余新江、齐晓轩、许云峰倒在了岩石上,岩石被他们的血液染成了红色。所以书名叫红岩。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想法,共产党为国家做出了太多的牺牲。他们凭着自己的毅力、坚强、机智克服了国民党给他们制造的重重麻烦,他们不怕拷打,坚持不说出地下党的秘密。

共产党给我们创造了这一切,我们应该珍惜。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红岩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老师推荐的革命书籍《红岩》。

《红岩》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和反对派的垂死挣扎,是这一书的特点。《红岩》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乱,视死如归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还有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

在《红岩》里,我最敬佩江姐。我刚看书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了。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人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有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舍己为人。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要死了,我忍不住哭了。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现在和平的社会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当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

红岩读后感 篇7

拿起《红岩》一书,映入眼帘的便是封面那一句:“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因为这一句,也只需要这一句,那一颗年轻的心沸腾了,那一个理想与信仰占领的时代浮现在了眼前……

小说的主人公江姐,由于叛徒的出卖,不幸被捕,被关押在渣洞里,在狱中,她受尽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食指,面对毒刑,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做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的实践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江姐,一个柔弱的女子,但却是这柔弱的身躯里,蕴含着令人震撼的气势与力量。面对敌人的对党员的拷问,面对敌人残忍的极刑,她淡然面对。那一身傲骨,震撼人心!那一腔爱国热血,令人折服!

再说本书的另一主人公许云峰,重庆地下党工人运动书记,一个地下党领导人,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沉着机智,顾全大局,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多少次在严峻的关头,挺身而出,表现出顾全大局,独当危难,赴汤蹈火的英雄气概,在沙坪书店敏感的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在地牢里用双手为同志们挖出一条生命通道。

许云峰,一次次地沉着应对,一次次地化险为夷,面对危险他义无反顾,面对生死他毫无畏惧。他那令人惊叹的智慧,他那令人震撼的爱国热情,在那个时代画下了浓厚的一笔。

古往今来,中华民族的爱国热情从未因时代的变迁所淡化。

“负石而投河,行之难为者”的屈原,胸怀大志,忠君爱国,因不愿与小人同流合污,抱着一片爱国热诚,投河而死。“书剑情怀家国,经纶抱负河山”的谭嗣同,参加戊戌变法,在那个黑暗的时代只为就国家于危难之中。“凛然香扇坠,千古节堪哀”的柳如是,以天下大事为己任,以扶持大明社稷为志向。一介女流之辈,在国家败退之际,劝夫以死殉国在丈夫临阵退缩时,以死殉国,以示爱国之心。“牧羊北海边,心存汉社稷也”的苏武,在被敌国劝降时,无论威逼利诱,都毫不动摇,一片爱国热诚展露无疑……

但今日的社会却令人痛心,不说爱国许多人连管好自己不危害国家都做不到。许许多多的人在做着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等,无一不在彰显社会精神文化的萎靡。连爱别人都做不到,谈和爱国。

俗话说: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所以面对严峻的社会形势,我们青少年应该心系祖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毛泽东主席曾说过有的人学习看起来是努力的,但是目的却是为了自己将来的穿衣吃饭,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为了谋取个人的功名利禄,这是很没有出息的人。所以,我们应该以国家利益为重,我们应该时刻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为了改造国家和社会而发奋学习,努力健康成长,才能为祖国做出贡献。

爱国,是一种坚定的民族精神,是一种振兴中华的责任感。我们青少年要用这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去描绘祖国未来的宏图,将一片丹心献给祖国,让我们一起向着“心系祖国,健康成长”的目标前进吧!

红岩读后感 篇8

《红岩》是一部描写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的长篇小说。作品真实地展现了国民党统治行将覆灭、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的斗争形势和时代风貌。

《红岩》体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的崇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巨大人格力量和浩然革命正气。

《红岩》真实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红岩》中一大批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饶的斗争,表现出共产党员的英勇气概,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念。

《红岩》讴歌了革命者坚定的信念与不屈的斗志。作者通过三条斗争线索(集中营的狱中斗争、重庆城内的学生运动和地下工作、农村根据地的武装斗争)、联系广阔的社会背景,形成纷繁的斗争场面,同时通过对江姐、许云峰等英雄形象的塑造,讴歌了革命者坚定的信念与不屈的斗志。

江姐,一个坚贞不屈、顽强的与敌人斗争的女人,他第一次出现在成岗家里,就表现出地下工作者机敏干练的特有风度。被捕后,她经受了更大的考验,竹签子钉入手指却毫不屈服。

《红岩》一部让你流下真情泪水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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