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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心得

发布时间:2023-02-04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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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心得(篇1)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记得多年前的深夜我合上《活着》那墨黑的封面,满口尽是苦涩,眼泪汩汩而出。福贵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活着》是一本让人沉重的小说。福贵说: “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追忆故人,他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很想知道一个人要有怎样的信念和意志,才能支撑他在绝望的路上继续走下去,站在命运的对立面,不屈不挠地活着,以平淡素净的姿态过完平凡的一生。

“以笑的方式哭 ,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福贵的一生了。一次次的死亡,早已让福贵千疮百孔的心麻木了吧?在他平静地叙说这一次次的死亡时,内心又有多么大的悲痛,我无从可知。他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平淡的叙述中,我不敢想象,若换作是我,我该怎样活下去,怎样笑着活下去。

经历的越多,感悟的就越深。我想,福贵一生的悲惨不是他一个人的,而属于那个不成熟、大病初愈的时代。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人人自危,为生存而担忧,福贵便是那个时代不幸的代表,而他却在那个不成熟、不理性的时代里好好活着,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他在真正而真实地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我知道黄昏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活着》就像一支古老的歌,轻轻地叙说着一朵素净的花开在绝望路上该怎么生存。

不记得是第几次翻开又合上《活着》乌黑又厚重的封皮了,抬头看天,窗外蓝天白云,阳光不噪,微风正好,泪水沾了满面,不知是为哪般?

活着心得(篇2)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用他粗哑的嗓音唱出了他一生的凄凉。

回想富贵的一生,年少轻狂,吃喝嫖赌,干尽浪荡事,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去世,全家人陪着一起过起了贫穷老百姓的苦日子。万贯家财的消失换来了他的浪子回头,他决定改过自新,本分的当农民,担负起这个家庭的责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在当兵期间认识了春生,这种相识也不知是福是祸。

两年后福贵被共产党俘虏,才有机会重新回到家里,这两年他的老母亲过世了,孩子长大了不少,也很懂事,生活还挺有希望。但是好景不长,儿子因为救县长夫人献血过多而死亡,县长就是之前当兵认识的春生。女儿凤霞虽然机灵漂亮,懂事也贤惠,却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后来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已经经历了两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这样的打击并没有停止,不久之后他的妻子家珍,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没过几年,女婿二喜又因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现在全家就只剩下他和小外孙两个人,但是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6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他的一生经历了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外孙身边所有亲人相聚去世,他有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

钱财是身外之物,散尽之后还可豁达一笑,因为身边还有亲人的支撑,那么失去了亲人就没有了支撑,他后半生就是在不断的忍受着,每次燃起希望又一次次被掐灭,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

人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没有什么确切的答案。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我们此刻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但是想想福贵那种生离死别的痛苦,这些都不算什么。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一种责任,活着就是一种希望。

活着心得(篇3)

这段时间通过对《活着》的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非常深。活着这本书主要是通过描写福贵悲惨的一生来告诉读者–我们在生活中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的活下去,要时刻珍惜与家人一起生活的日子。

书中有很多故事情节让我记忆深刻,尤其是家珍对福贵说的一段话给我印象最深:“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能给你做一双鞋。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这段话是福贵被抓壮丁回来后家珍对福贵说的,充分体现了家珍对福贵的深切思念以及对安安稳稳地生活向往。从家珍的话中我能感受到她最大的期望就是一家人能够平平安安地生活在一起,这就是她所盼望的幸福生活。

想想以往在家的日子,每天都陪在家人身边,那时的生活是多么地幸福。然而随着我不断的成长,现在我已经是一名解放军军人,能陪在家人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每每与家人视频时,我的父母总是不自觉得流露出对我的深深思念。同时,我也未曾想到,那个不懂事的少年如今会无比怀念陪在父母身边时的日子。

现在很多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人生目标都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打拼,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时间回家去看望父母。我觉得,父母对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哪怕你只是回家在他们眼前转几圈,他们都能高兴很久。我们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也要多抽些时间陪陪父母,我们的父母不希望我们有多么的成功,只希望我们在外边能够踏踏实实地工作,平平安安地生活,有时间了能够回家看看他们。

父母的生活重心永远在我们身上,他们在我们身上倾注了太多的心血,他们也希望一家人能够一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所以我们在部队时要多给家人打电话报个平安,说说自己的成长体会,关心关心他们的身体,了解了解他们的近期生活;休假探亲时要多用一点时间陪伴在他们身边,而不是用大把的时间去与朋友吃吃喝喝。父母用他们一辈子时间来养育我们,我们为什么不能在他们的晚年时光中,给予他们充足的关心与陪伴呢?这才是我们能给他们的最珍贵最温暖的礼物。

活着心得(篇4)

春节一口气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一次次被故事中的人物所感动而落泪。人生本是一场繁华灿烂的喜剧,为何如此心酸和悲痛。

福贵本是地主家庭的阔少爷,却因为自己的劣习而败尽家产,于是一生尝尽辛酸苦辣。在成长和经历的过程中,他最终明白,原来活着就是幸福。

我们从小在父母的关心爱护下成长,不经历风雨,也不用去承受苦难。回首短短的二十年,我一路平安地走来,从稚嫩到成熟,从青涩到成长,春秋冬夏,虽不说看穿了人生的悲欢离合,却也懂得了恩怨得失的道理。

文章中最后福贵说了这样一段话:"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人生中最大的痛苦或许是静等死亡来临的一刻,而我在读完《活着》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身边的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开自己,孤独地去面对这个世界。

在生活中,我们总爱怨天尤人,将自己无理的脾气发到身边的人身上。我们觉得这是应该的,是正常不过的事。可是,如果我们最亲近的人们都渐渐离我们而去,我们到哪里去后悔那些冲动、那些不理解和那些没有珍惜的时光?

我们往往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出言中伤他人,为不值一提的利益争来争去。可是,人生短短几十年,陪伴我们的绝对不是那些到手的物质,而是相依相伴的感情。人啊!总是看不穿功过得失,总是不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的世界永远不会精彩,只有分享的快乐才是最珍贵的记忆。

珍惜眼前的亲人和朋友,善待每一个有缘相逢的人,乐观去面对生活,豁达的人生才是理想的。当你垂垂衰老将行远去的时候,回首一生,没有孤单,这才是最充实和没有遗憾的人生。事业的成功和高高的地位并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我们也带不走那沉重的包袱。只有心中那一丝丝温暖的情怀和一幕幕快乐的回忆,才是我们永远拥有的财富。不要等到老去才后悔,生命只有一次,而且就在短短几十年,为何不放开心胸,拥抱朋友呢?

感恩生活,珍惜眼前。现在的,才是最美好的!

谢谢那些一直陪伴我的亲人和朋友,和你们在一起活着,我很幸福!

活着心得(篇5)

读完《活着》之后,内心十分沉重、压抑的,同时富贵的坚强活着与坦然面对深深的震撼。人都是害怕困难,惧怕死亡的,坚强乐观的活下去,实现灵魂上的超越。富贵的一生诸多坎坷,起落盛衰。读他,跟随富贵走过他的一生,我感受到活着更深刻的意义。人靠记忆来慰藉,靠倾诉来释然,靠平静来概括,靠回回首彻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富贵年少家庭富足,无需为生计费心劳累。生在地主家庭的富贵衣食无忧,读私塾不需要走、有长根背着,享受穷人无法享受的尊宠。在富足安逸的生活当中,富贵不知道自己的活着的意义,抛弃娇妻,留恋柳巷。在酒醉淫逸当中自甘堕落,毫无廉耻,顾忌,由青楼女子背着自己串街走巷,成为县城当中的笑话。在这里他不知道这种快感、逍遥都是昙花一现,也无法体会到烟花易冷的凄凉。在纸醉金迷的世界里,富贵给自己挖了一个坑,这一掉进去就从来没有出来过。

淫和赌相伴而生,相对烟花柳巷的柔情,赌场挥洒如金的紧张和刺激更加人你沉沦。在如梦如幻的赌局当中,富贵输掉了祖辈积累的家产,从一个富贵之家变得一贫如洗。得知富贵输掉家产之后的老父亲并没有像以往一样暴跳如雷,反而十分的平静。平静的表面下是波涛汹涌的的百感交集。知道事情无法改变的状况下,老父亲决定给富贵上完最后一课,将家产换成铜钱让富贵调到县城去还债,富贵跳着一筐一筐的铜钱,肩膀磨出了血,明白赚钱的不容易,痛哭流涕,从此以后踏实的生活。

身份的巨变让富贵尝尽了生活的艰辛,老父亲被气死,妻子被岳父带走。富贵只能租种龙二从他手上赢走的五亩田地养活一家人。从一个福少落魄到自己耕种田地去养活一家人的艰辛可想而知。人往往在最容易活着的时候不安分的活着,而在最不容易活的时候又竭力的活下去。看着年迈的母亲蹒跚的跟着自己富贵的内心刺疼着,聪明伶俐的凤霞跟着受累,富贵内心也是深深的自责。亲情是人内心当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富贵也是如此。富贵的人生从圆滑的曲线变得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但他一直竭力的活者。相比较之前短暂刺激的快乐,现在的他是真实、充实的。

人一旦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也变得真实。

当富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口,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富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肤浅。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此时的富贵再也不会不顾及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居,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老累过度卧病在床,富贵进城请医治疗,没想到被国民军拉壮丁,富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富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富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富贵感到前所未有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富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富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富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富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疼冲磨的所剩无几,单富贵还活着,他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甥相继离去,留下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这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野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富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实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富贵在静静的午后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富贵一生的悲催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富贵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富贵却在那个悲催的时代里好好的活着,带着那份别人不懂的释然。

活着心得(篇6)

看到有一本《活着》,就囫囵吞枣的读了一遍,刚看完,很压抑,然后,很久,才释然……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只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了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这本书不同于张爱玲的《小艾》,小艾经历了一系列悲惨的遭遇,最后的结局还是给人一些希望的,看完以后,积聚的压抑在结尾处有一些释放,而《活着》看完很沉重,感觉呼吸困难,看着生命之手一次又一次给予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剥夺一个人身上的珍宝,却无力反抗。

也许只有懂得了爱,懂得了你所拥有的珍宝,在失去时,你才有勇气去面对一个人的寂寥……

毕竟,回忆是一个人的历史缩影。作文

活着心得(篇7)

记不得当时是怎么得知这本书的,印象中是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我曾经开玩笑地对表妹说:其实我的内心很丰富,完全可以写一本书,只是我不知道怎么表达。表妹大笑着说:得了吧!照你这样说我也是,其实我说的是心里话。

我是一个爱思考生命意思的人,从初中到大学没有中断过。

读到高中以后呆在家里的时间就少了,那时候学习任务也重,每次放假回家都是狠狠地休息,对于村里发生的变化无暇去留意,只有偶尔几次听到姥姥和妈妈不经意的说起:“某某不在了”,我才若有所思地从玩命的学习和放荡的休息状态中回过神来,开始回想自己和那个不会再出现的人所接触过的一切,没有多少片段,也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印象中最深刻的还是小时候:带着我们一群小孩儿出去捉鱼;偷了她家菜园里的一颗菜苗被追到老远;做了坏事担心被找上门不敢待在家;把用过的火柴盒积攒起来留个我们……

后来不知是由于我出去上学很少在村里了,还是他们年纪大了到闺女家里养老去了,慢慢地,说不清是什么时候,彼此都不知不觉的消失了。

我对他们那一代人是有感情的。

我从小在外婆家长大,外公的爸爸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去世的,那时的我基本没有什么记忆,印象中他陪我愉快的玩耍。外公的妈妈是在我高三那年去世的,我和她一起生活的时间很长,算上我是四世同堂。我听到很多关于他们年轻时的故事,看到过属于那个时代的印记。这一切让我深深地着迷,多变的时局注定他们动荡的人生,他们的经历太有魅力,太有代表性!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愈显珍贵!我曾经想过穷追不舍的追问下去,让他们给我一次说个够,那样我便可以组织一个完整的体系,把前前后后都联系起来,纵然没有编排成书的能力,也不至于眼睁睁的看着它们消失,而我最终没有细细的去追问。

《活着》满足了我长久以来的渴望。

作者采用第一人称的视角,通过和小说中主人翁——福贵聊天的方式,道尽了中国过去六十年里基层老百姓的生活遭遇。从清末明初,到国共内战,再到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的国家发生了太多的不平凡,那些一次又一次的社会变革,只有基层的老百姓才能够深刻的体会。福贵一生的悲剧无不和当时的社会大环境有关,他几十年里生活的变化就是中国当年历史的缩影。

福贵本是地主家的少爷,因为年轻时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业,气死了父亲,成了佃农,在一段时间的懊悔和迷茫之后开始重拾对生活的希望。不久,在他去县城为老母抓药时,却意外地被部队抓了壮丁。母亲坚信他不可能又去赌博,等到他从枪林弹雨中侥幸逃生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着两个孩子,而女儿也因一场病变得又聋又哑。“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好像一切又可以回到福贵离家前的情形,纵然辛苦,至少有希望。但是整本书就是这样:在每次从磨难中出来,读者长吁一口气就要产生美好幻想的时候,“希望”都被现实中的一次次死亡击得粉碎!

这是一部让人读起来感到沉重的小说,作者没有刻意地夸张、渲染,而是用一种平静、缓慢的方式娓娓道来。在平白无奇的叙述中,把读者一点一点的带入,等你看到最后一页,阖上书本,那种苍凉的不快感油然而生,让你久久无法平静。

通过历史我们可以知道:中华民族的近代史就是一部屈辱史,我们不断受到各方列强的侵略,我们的民族经历了最危险的时刻。当把外面的敌人赶走以后又经历了内战。等到新中国成立,偌大的国家百废待兴,我们在夹迫中曲折向前。福贵的一生是苦难的、不幸的,这所有的苦难都是我们国家的苦难,所有的不幸都是我们国家的不幸。在为福贵的遭遇而感到心痛时,同样为我们新中国的诞生和成长而心痛,她一路历经风雨,披荆斩棘。事实证明我们的民族是坚强的、伟大的。无论我们过去的生活多么困难,无论我们的民族受到多少迫害,我们最终都像书中的福贵一样,坚强地活了下来。苦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抱有团结、不屈的心。

另一方面,《活着》也是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在繁华落尽,洗尽铅华之后,让我们思考活着的终极意义所在,我这个年岁很难去理解。在大二的时候,老师曾经问我们:“人为什么活着?”我记得当时的回答是:“活着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状态,没有为什么。”

活着心得(篇8)

说下最近在看的书《活着》。写法很棒,其实总共也没有多少字。但竟然就这样一篇小说。做成一个电影,改编成了电视剧。然后影响力也是特别的广。

原因可能就在于书名——活着吧。可能现代人感受不到当时的那种状况。感同身受本身就是不存在的一个概念。你没经历过,你一定是体会不到那种感受的。

但是,就算这样在阅读的过程中,都能感受到。生活对于富贵的残忍。从最开始的一个富家子弟到忽然破产,然后身边的亲人,不断的经历磨难,一个一个的都离开他了。到最后甚至她的外孙也走了。

只有他自己。然后这样的情况下,他依然在好好的活着。为了解闷,或者说为了完成田地的工作。他买了一头老牛,而且是一头马上就要被杀的老牛。

能看出来他依然是一个这样有善意,而且乐观的一个老人。在这个小说中,我们其实能学到的,可能说他在找一种活着的意义。

但其实,活着就是为了活着。你不是为了你的家人活着,不是为了你的孩子,也不是为了你的配偶。你单纯就是为活着而活着。

人能够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一个非常偶然的事件。也可以说是个奇迹。一个生命在地球上能生存下来,其实也挺奇妙的。从这个角度来想的话,生活中的压力,勾心斗角,竞争都不是事儿。

就做好自己就行了嘛,努力工作,和家人,朋友,亲戚,好好相处,就已经足够了。没必要整天被压力,不要沉迷在无尽的享受享乐。和这个看不见尽头的这个互联网信息里面。

出去走走,多认识一些人。找到这个更多的可能性,就像白岩松说的,30岁之前不断的去寻找、去发现、去感受、去尝试。甚至把这30给忽略你随时都会都应该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找到这个世界美好的存在。

或许就在你身旁,比如说你每天下班的时候在路上你会看到的风景!

活着心得(篇9)

活着!为谁而活着?为什么要活着?《活着》这是一本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反复去思考的一本书,一本小说。

这本书让我读后,难以忘记,至今记忆犹新。

这位中国最享誉世界的作家——余华,他通过这本书叙述了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活着》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人是为活着本生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本书记述了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和“我”讲述自己年轻时无所事事,然后赌钱输光家产,一夜之间从富人变为农民,脱下绸衣换上麻布衣服,从一个游手好闲的阔少爷变为一个亲自耕种的苦丁,然后家人的死不断的向他袭来,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家珍,万二喜,孙子一一离他而去,可是他自己却承受住了这些突如其来的打击,最终买下一头老牛,伴自己安度晚年,悠闲的回味自己的一生,看破这滚滚红尘。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福贵身上,他被剥夺了许多东西,但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也只有活着的意志。这本书暗示着我们每个人无论受到怎样的灾难,都要勇敢的活下去,学会放平心态,看淡一切。《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合上书,我似乎明白了许多,即使不能明白那些大人口中的哲理,但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都要活着,即使不能看淡一切,也要活着,因为我是为自己而活着,即使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别人,也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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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心得怎么写


以下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整理的“活着心得”。遇见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我们也会有不同的想法,这时候其实我们可以通过写篇心得体会,去记录我们的感受。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是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活着心得(篇1)

这本书看完了,这确实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来说,十分推荐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

一本书一共有五篇自序,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日本自序中,余华谈到了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离死别,创造了酸甜苦辣,并引用了贺知章的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就像对于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受,初中和现在相差深远。而现在当我读完《活着》的这本书时,感触并不是很深,并没有觉得这本书写的有多么好,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上一两代人所遭受的苦难没有切身体会的原因吧。

读完之后大概有以下几点感触:富贵最大的幸运就是取了家珍这么好的妻子,这一点甚至改变了自己之前的择偶观;凤霞因为生病变成哑巴真的是太可惜了,但是她第一次就相亲成功我感觉还是比较意外的;有庆一定是一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当时能给他一只狗狗陪他玩,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了,毕竟绵羊和人类的互动还是很少的,感触最深的就是富贵夸他跑步得第一名的时候,仅有的一次表扬,内心真得比有庆本人还要激动,这可能和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吧;凤霞因为难产而去世,二喜因为工地事故而去世,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去世,这样类似的事情回老家时也听长辈提起过,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确实。

只有回老家时,才能听到长辈讲述他们年轻时的苦难,表情状态大都相似,脸上的皱纹快乐的游动着,和富贵一样,精彩的讲述着自己。

活着心得(篇2)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心得(篇3)

我知道,当我拿起笔写下这两个字时,一切都不一样了。

——题记

你问我什么是活着,什么是死去,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他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个个死去。毫无征兆。

你问我什么是因果报应,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富贵遭到了报应。我想,那是他应得的。

你问我,为什么这个故事不像《格林童话》那样,让作者给它“安”上个美好的结局?这个我知道,余华先生本意亦是如此。

父亲,母亲,儿子,妻,女儿,外孙,一个一个离他而去。到最后啊,只剩下那头老黄牛和他。莫名地难受。

我承认,《活着》是唯一一本读完了、放下了、却再也不敢拿起来的书。放在了书架的最后一层,那个小角落里。

我不明白,为什么余华先生要给每一个人“安”上那么悲惨的死因,还有白发人送黑发人。惨不忍睹,甚至荒诞。

两眼泪汪汪的老牛,因吃豆子而吃撑死的外孙,给县长夫人“献”血却因失血过多而死的儿子,因生孩子而死的女儿,每一个情节都足以让你明白“活着啊,就够了”。

可能每个人看到书的标题都会想“活着,什么是活着”,我也是。本以为会在读完这本书后能解答这个问题,但很遗憾,我没有。我不了解什么是活着,我把这都归咎于我还是孩子罢,没有足够的经历,也没资格去回答这个问题。

转眼,我又陷入了思考。如果当初富贵没有那么败家,而是好好做生意,那么以后的日子会不会不一样?所有的事是不是都不会发生?很可惜,我不是余华,我没权利来改写这个故事。倘若真的按我所想的改了,那么《活着》也不能称之为《活着》了。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

活着亦是活着。

免不了潸然泪下。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这是一个老人一生的苦难故事,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他在拼尽全力地活着。

钱来得千难万难,挥霍却轻而易举

四十多年前,福贵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福贵家中有着一百多亩地,家里的银元哗哗地流。

福贵的妻子是家珍,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福贵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女儿凤霞,家庭幸福美满。

只是,谁都知道福贵是一个败家子。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福贵都干过。尤其是染上赌博后,福贵想要以此光宗耀祖,再赢一百亩地。父亲劝说,福贵把他推倒跑了,怀着七八月孩子的家珍跪在面前求他,他对她又踢又打,还找了两个人把她拖出去了。

那夜,家珍路过她父亲门口站了半天,她没进去。那夜,家珍独自走了十多里夜路回了家。后来福贵问家珍恨他吗,家珍说不恨,只是福贵想起来满是心疼,觉得那时的自己真的是王八蛋。

福贵妄想靠赌博光宗耀祖,他哪里知道赢家都是做了手脚的。赢的都是小钱,输掉的都是大钱,福贵还在一直赊账,他输了多少自己都不知道。最终,龙二赢走了福贵全部的家产,他成了一个穷光蛋。

赌债也是债,没有欠债不还的道理。福贵的父亲把一百亩地连房子全部抵押换成了铜钱,让福贵挑去城里还债。十多里路,三担铜钱,一天下来,福贵肩膀磨破了,他也明白了父亲不要银元偏要铜钱就是要他知道,钱来得千难万难。

债还清了,福贵一家也搬出了几代人居住的屋子。搬到茅屋的那天傍晚,福贵父亲去世了,他是被气死的,而母亲、家珍、凤霞还要跟着他活受罪。那个在福贵家干了一辈子的长根只能离开,要饭过日子。

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

在父亲死后,福贵颓废了,幸好还有母亲和家珍陪着他。母亲告诉他只要活得高兴,就不怕穷,家珍说只要他以后不赌就好了。

家业没了,还好家还在。只是,十来天后,福贵那个屡次被他戏耍的老丈人接走了家珍,家塌了一半。

穷也要生活。家里的东西变卖完了,母亲和凤霞只能去挖野菜。看着头发花白,从没干过体力活的母亲,小心地走着,福贵知道自己要撑起这个家了,他要养活母亲和凤霞。

福贵本想借点钱开个小铺子,但他母亲不想离开这里。虽然没了家,但福贵爹的坟还在这里。于是,福贵租了五亩地。从没干过农活的福贵差点累死,但他要撑起这个家,天黑有月光他都在地里忙活。又苦又累的日子,反而让福贵更踏实了。

福贵一生最大的福气就是有家珍这个好妻子。家珍生下有庆半年后,她回来了,福贵这个家全了。曾经的少爷、小姐都开始了种地,福贵也知道心疼家珍了,虽然穷但也很知足。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

日子再苦,一家人在一起就是福分

好日子没过多久,福贵的母亲病了。为了给母亲看病,福贵拿着家珍带来的家中仅剩的两块银元去城里请郎中了。

福贵这一走就是两年多,在城里他被拉了壮丁。家珍多次去城里打探福贵的消息,却始终没有消息,还好这个家有家珍撑着。

经过打仗,历经苦难,福贵又看到了自己的茅屋。只是家里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福贵再也没能看到他的母亲,在他走后两个月,母亲就去世了,死前还对家珍说着“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凤霞也很是可怜,一次高烧后再也不能说话了。只是,这一家人终究是团聚了。

日子苦是苦,一家人在一起就是福分。就这样,福贵、家珍一天比一天老,凤霞、有庆也长大了。当初为了让有庆读书,福贵也曾让别人领养凤霞。只是凤霞回来一次后,他再也舍不得了,他说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这是福贵一家一生中难得安稳的时光,家珍、凤霞、有庆都在,日子也逐渐好转。只要一家人在一起,过得苦点儿也踏实。

一生多磨难,半点不由人

只是,苦难终究是没放过福贵。

先是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活了。好不容易病好了一些,有庆出事了。为了救校长,也就是县长夫人,有庆献血时被活生生地吸死在了医院里。那天晚上,福贵抱着儿子往回走,他哭了又哭。福贵更知道有庆死了,家珍肯定也活不成了,他没敢回家,偷偷把有庆埋到了他爹娘的坟前。

福贵没敢告诉家珍实情,骗他说有庆生病了。每天晚上福贵都告诉家珍进城去看有庆,他都是坐在儿子坟前说半夜的话再回去,只要家珍觉得有庆还活着就好。

每夜听着福贵从村西的坟地走来,家珍知道有庆死了。家珍没能见儿子最后一眼,她让福贵背着去看了儿子的坟,她扑在了坟上,眼泪哗哗地流。那夜月光皎洁,照亮了那条通向城里的路,只是有庆再也不会从上面跑回来了。

有庆一死,家珍也快不行了。医生说家珍活不过一个月,她却活下来了,她还是放不下凤霞吧。凤霞也找到了丈夫二喜,在婚后,二喜和凤霞很是恩爱,还怀了孩子,一家人又有了个盼头。

凤霞这一生受尽苦难,终于是过上了一段安生的日子。只是,磨难没放过这个苦命的女子,还是那家医院,凤霞生孩子时死在了产床上。那晚雪下得很大,福贵和背着凤霞的二喜一起去了他家。那晚福贵一晚没睡,一双儿女都没了,他更没法和家珍说。

第二天,依然下着雪。二喜背着凤霞,跟着福贵回了家里。福贵一晚上没回来,家珍已经猜到出事了,她彻底支撑不住了。

凤霞死后不到三个月,家珍也死了。家珍走的时候很安心,凤霞和有庆都死在了她前头,她也不用操心了;她也很知足,两个孩子活着的时候都很孝顺;她还对福贵说下辈子还要在一起过。

家珍死后,福贵就只有二喜和苦根了。虽然凄凉,但二喜和自己儿子没什么区别,又看着外孙长大,是福贵的一点欣慰了。在苦根四岁时,二喜又死了。二喜是搬运工,因为事故被两块石板压死了,临死前只叫了一句:苦根。

二喜死后,福贵带苦根回了家。等五岁时,苦根已经成了福贵的帮手,虽然日子很苦,但有了苦根,活着就有劲头。只是苦根也死了,他七岁时死的。苦根因为生病,福贵给他做了半锅豆子,他们实在太穷了,连豆子都很少吃,苦根是撑死的。

福贵的一生,他的亲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去,他心里苦得连叹息都没有了,只是他还活着。福贵又买了一头牛,一头老牛,取名为福贵。都说他们两个最多活两三年,他们却活了下来。一个人,一头牛,两个福贵彼此相依。

活着很难,但活着永远有活着的意义

这就是《活着》的故事。福贵的一生满是辛酸,一生都是与苦难为伴的,但就像作者余华曾说的:“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

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时,确实是有着幸福的。福贵有一个好妻子,家珍始终对他不离不弃;凤霞、有庆、二喜都是孝顺的,苦根是个好孩子。还有长根,他在福贵家一辈子,最后只能去要饭,他不觉得苦,看到福贵种地,他却哭了;还有福贵家从前的佃户王喜,临死还没忘记福贵曾是少爷,让儿子把他的旧绸衣给福贵,想让他再穿上绸衣风光风光......因此,福贵还活着。

你以为这是悲剧,其实这只是一段人生。一生中,有些雨必然得下,一些日子必然黑暗、哀伤、凄凉。我们都一样,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两个字。最后,终究还是要好好地活着。

活着很难,但活着永远有活着的意义。如果你觉得苦,你可以看下福贵这一生是怎么活着的。

有关活着心得如何写


感言是指对于某些活动或者经历的事情而产生的一种情感语言,感言其实就是因为某些事情内心有所感触而抒发于外的言论,你知道如何才能写出让人印象深刻的感言?栏目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活着心得”,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

活着心得(篇1)

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当他站在生命的边缘才能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是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并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心得(篇2)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人生路途崎岖坎坷,每个人活得都不容易,过得都不轻松,生活艰难,对谁都是一种沉重,一番艰辛,一份责任。人生有太多的不如意,我们要学会坚强的活下去,如同《活着》的主人翁一样历尽世间磨难,尝遍人间悲苦,依然乐观积极的对待生活中不平等的事情,欣然坚定地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女儿也因为发高烧没能及时医治,从此变成了聋哑人,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以平淡的语调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又壮烈的故事,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富贵生活在那个纷乱而又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的动荡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衰,经历了亲人一个个陆续死去,最后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作伴!他的人生是凄惨的,但福贵依然平静的生活着,或许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离别使福贵,更使我们看清了活着的意义。

作者在书的后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其实活着本身就是很美好的了,因为活着我们就拥有着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一一生命。

《活着》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带给我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生命是宝贵的,他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人生在世,孤独是常态,困难是正常的,活着就是希望!

活着心得(篇3)

人们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这是我读了《活着》之后的第一个问题,是啊,我们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有人说:是为了亲人而活,是的,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那当只剩下自己的时候,我们又为谁活着呢?

在这本书里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但是福贵的亲人却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对福贵无疑是一种折磨。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

是的,我们从未经历过像福贵这么巨大的打击,或许我们经历了还不能像福贵一样勇敢的活着。没错,福贵是非常的可怜,但他也非常的坚强,他用他对生活的乐观,依然勇敢的面对生活,没有一声抱怨。或许这才应该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活可能会有些不如意,但是只要我们以一种乐观的态度去面对,总会解决难题,没有过不去的坎,正所谓“有志者事竟成”只要用心,只要以一种乐观,友好的态度面对生活,生活也不会亏待你的。正像海伦?凯勒一样,她在17个月的时候因为一次急性脑充血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他还是对生活保持一种乐观的心态,他还是努力活着,他还是不懈努力,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他们拥有种种不幸但却对生活充满乐观,而我们四肢健全还有什么理由不乐观呢?

“活着”不是让我们为了谁,而是让我们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生命苦短,但这既不能阻止我们享受生活的乐趣,也不会使我们因其充满艰辛而庆幸其短暂”沃维纳格曾这样说过,是的,我们怎么可以因为一点挫败就放弃活着呢,那是多少死去的人们的心愿啊,我更加明白活着是多么一种幸运啊,可以游山玩水,可以学习,可以体会世间的情感,那是多么美的一种享受啊!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心得(篇4)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朋友送给我的,看书的整个过程又好奇又煎熬,好奇的是为什么书要叫“活着”?难道是主人公大起大落经历万般艰难而功成名就的一生吗?随着看完,才知主人公并没有功成名就,大起大落万般艰难倒是经历了不少。煎熬的是这个故事承载了太多悲伤。

有的人活得幸福辉煌,有的人活得痛苦平庸。富贵的一生从幸福到痛苦,从辉煌到平庸,最大的悲哀也是此,所有人拼命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摆脱平庸,活得精彩。

“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活着》就从徐家的败落写起,成了富贵坎坷一生的源头。

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他的母亲对他说:“只要活得快乐,穷也不怕。”可富贵真的活得快乐吗?败光家产住到乡下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母亲患病他去城里求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看到这一幕我尤其着急,直在心里呐喊:你快回去呀,你有主角光环的,你不会死的,你母亲还等着你呢,你的妻儿还等着你呢,他们会很着急的。我虽抱着着急心态,却一点不敢敷衍,认认真真看完过程直到结果,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他和战友被解放军俘虏,才得以归乡。母亲却早已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成了哑巴。作者最终没给富贵任何主角光环,他救不了他的母亲也救不了他的凤霞。

妻子家珍因为换上软骨症而干不了重活,儿女还小,重担就落在了他身上。为了让儿子能够上学,他把女儿送人,同样作为家里的女儿的我愤愤不平,又庆幸我生活在了一个好时代,。虽然最后女儿回来了,还嫁了人,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却因大出血死在了医院里。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医生抽干了血,也死在了医院里,医生和县长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才惊觉,那不是我现在生活的时代。儿女相继死去后,家珍也随着去了。女婿在工作时,出了意外也走了,留下小小的外孙和富贵相依为命。富贵给外孙煮豆子吃,外孙因吃豆子被噎死了。

看到最后,情绪倒没了多大起伏,我想,作者给富贵的主角光环就是他还活着吧,会继续活着吧,在失去了所有之后,经历人间最痛之后,一颗心已千疮百孔之后,没有轻生的念头,对生活也不报任何希望。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那头陪伴他的、也叫富贵的老牛吗?作者用冷酷的文笔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西雅图时报》评价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活着,其实并不复杂,它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人们常说的“我活得好累”不过是要求得太高了罢了,活着只是活着,是生命的延续,没有喧嚣浮华,也没有功名利禄。可是,如果活着只为活着,人生倒是没了精彩没了追求,活得平庸了呢。

活着心得(篇5)

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福贵对生的渴望就一点一点的增强。也许他并不知道什么是“好”,但当他看到什么是“坏”的时候,自然可以做到“好”。这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只有活着才能去追求,去选择,去改变。

单纯的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也是我们应该倾尽一生去追求的,但事实上没有人能够单纯的活着,欲望始终束缚着人的内心,无法摆脱的。其实所谓的痛苦和欲望,都是我们的主观思想,如果真的可以把生存的意义上升到活着,便可以选择性的接受与不接受,甚至是选择性的面对于不面对,福贵这种经历过人世间极苦极悲的人应该就可以做到,宠辱不惊也好,顺其自然也好,随遇而安也好,不过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生命并非一个绝对体,有些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外界的必然条件视时回归现实,基于现实做出自己的判断,给出自己的评价。

总之这都是一种对自己考验,对自己人生的一种参悟。

同时,福贵这种释然一切,对生死无所谓的态度也是一种悲哀。我们不能追求生死无谓,而是应该追求生死无畏,如果功利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放弃所有流泪的理由,甚至连一个借口都不给自己留,活在一个虚设的环境里,生活自然是枯燥泛味的,也是失去了其根本意义的。

有些人在有些时候是没办法的,就像福贵,经历了那么多,到最后他身边就只剩一头将死的老牛了,他一生都在选择,却一生都没有被幸福选择,只是悲哀,是他自己的放荡还有社会的动荡造就了他的悲哀。不说那些打着解放旗号的革命运动是否科学,我只看到了福贵这类人的真实的悲剧。

穷困人民是没有地位的,福贵一家的悲惨泯灭也并非偶然,有造成其发生的必然原因。那就是黑暗的社会对于穷苦人民的蔑视甚至是无视,他们的生死没有人在意,却要在不必要的时候被剥夺生存的权力。

活着心得(篇6)

《活着》的作者余华想用文字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而平凡渺小、作为《活着》的旁观者,我想轻轻道上一句:“其实,幸福真的很简单,幸福就是一种感觉。”

还记得三毛曾说:“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地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那一刻的喜悦,那么即使我们不死,也在天堂里了。”她在无数次的跌倒、迷茫和苦痛后用心品味着幸福的真正定义。

福贵在见到家珍回来的那一刻是激动、幸福的;家珍在回娘家后重逢可爱女儿凤霞时是快乐幸福的;有庆在人民公社时期仍能喂自己的羊时的满足是幸福的。虽然福贵败了自己的家庭,失去了地主的“高贵”身份,但在看到龙二被毙了三枪,福贵庆幸自己还活着时他是幸福的。不再在乎地位、金钱、名利,而是享受一个小家的天伦之乐。

在挤过千军万马来到陌生的城市时,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和担心,地域差、风俗、语言等方面的差距让我无所适从,我迷茫过,太大的学校空间却没有我可以搁置心事的小地盘,但不幸中的万幸,在时间的磨合中,我找到了久违的归属感,在学长的循循诱导下小心翼翼地学习调研部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尽管有时熬夜绞破脑汁做所谓的工作,但当得到肯定的那一刻,我会心地笑出了声;在和我亲爱的两位朋友的陪伴下,我不再孤单,分享心事、开开玩笑我们惬意地享受着这一刻的美好时光;接到远方妈妈的来电,听听那熟悉亲切的家音和妈妈的唠嗑我像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满足了整整一天。

早晨,在朦胧的睡眼中,刺耳的铃声一不小心敲破了睡梦,你可能恼怒过,在辛辛苦苦挤着公交,穿过拥挤的人群时,你可能烦躁过,但是,每一个清晨的开始,你愿意用不快去霸占原本就空间不足的心田吗?你愿意一整天都被压抑在不开心之中吗?幸福来自你的内心感受,以一个宽容的心态去微笑面对生活的缺陷,你会发现原来幸福无处不在。沐浴阳光时的轻松自如和用心交谈时的真诚快乐都渗透淡淡的香甜幸福感。

此时此刻,我正在橘黄灯下静静地敲打着键盘,用我粗略的文字记下我的美丽心情,我想我是幸福的。朋友,今天你幸福了吗?

活着心得(篇7)

人为了什么而活着?大概所有人都思考过这个问题。学习是为了考上好学校,工作是为了过上好的生活。似乎当下所有的人都在为自己做的事寻求一个目标,或者说是一个动机,好以此来支撑着继续前行。

余华说:“活着,在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故事开始,主人公福贵,以一个孤独却坦然的老人身份出场,他和他的老牛一起休息,在这段时间里平静地回顾了他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在深海里浮沉,在那个灰暗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所有痛苦的事似乎情有可原,人的生命就如芒草般脆弱且不起眼,命运时而仁慈,给你一颗枣,换来下一个更响亮的巴掌。

福贵都已走到那一步了,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活着又是为了什么?

余华直白的说出了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接受命运给予的所有,做到能做到的,接纳不能做到的,永远对人世保留善良和温柔。毕竟在中国人所说的盖棺定论之前、在古罗马人所说的出生和死去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旁人眼中福贵一生悲惨,生活绝望、暗无天日,但作者说,福贵本人并不这么想。想想也是这样,他这一生好坏都经历,酸甜荣辱都尝遍,死了亦了无牵挂,生活百般滋味,在于个人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作者说:我希望你读到的是生命的韧性,力量、爱情、友谊甚至本能焕发的快乐额以及幽默,一切美好而朗朗欢笑的东西,它们无视命运的暴戾而独自存在,善良的人同情一切苦难,同时也反对假惜命运之名的自暴自弃。善良绝不仅仅是悲伤软弱的眼泪,而更应该是对所有美好高尚事物的关怀与肯定,它举重若轻地保护着我们的心,在艰难世道里保持热情与希望。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没错,只有活着才能“活”。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写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一个特殊的年代,那个年代经历了战争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受了家庭的兴旺到衰落。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钱财,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骨瘦如柴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从去年开始,我就经常担心各种事情,怕自己出现什么意外,刚好那时学校发给了我《活着》这本书。看完后,我觉得这些担心根本不用存在,因为只要有一颗想要活着的心,什么困难都无法阻挡你。

但读到家珍死去时,我几乎看到了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那时忽然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哭,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眼泪——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因为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时,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让他们安安静静地离开吧。但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敢于面对家人、朋友的离开呢?我是否敢于面对自己呢?我不敢回答。

或许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劳累、坎坷地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平,无论怎样做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只要活着,就是一种幸福。福贵的一生就像一艘小船,漂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他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救命“稻草”不放手,努力活着。

看完书后,我不禁为福贵感叹,为他有一种“忍”的力量而感叹;为他无论生活多艰难,都会努力活下去而感叹;为他……

活着,就要努力生活,享受这个美好的世界。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让我们一起“好好儿活”!

活着心得(篇8)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

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活着心得(篇9)

福贵的一生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是痛苦的。他的一生便是六十年代老农民的真实写照,悲惨,孤独。年轻的他玩世不恭败光了家,可惜在悲剧已成的时候,才迟迟醒悟。父母相继去世,女儿一病便病哑了嗓,儿子因为救同学死亡,妻子也因此一卧不起。眼见终有好事,女儿凤霞出嫁了,怀了孩子,却难产死去。妻子悲伤过度,也相继而去。本应幸福的一大家子却落得只剩三个男人。家有一老一小,于是重担全落到了女婿身上。女婿倒也是个朴实憨厚的主,努力挣钱养活一家子,却在一次意外中被板压死了。福贵一生的希望全寄托在孙子身上,然而孙子也死了。

结局便是,一个老头与一头老黄牛一起度完余生。

他再努力,结局却不尽如人意。千钧一发,是他生活的写照,用一根发丝承受千斤的重量,却不断。亲人没有了,家就没有了。看似一无所有的他,却拥有最坚定的——活着的意志,这便是他最宝贵的东西。

反观现代,大多数人一生平平淡淡,平平安安,亲人健在,从未经历过真正的大风大浪,却因为一些小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生活不可能总是如意。每个人所希望的,与最终所抵达的,都会有一段距离,这才是生活。生活中的苦难便是生命的真正意义。所以,有轻生的念头就想想富贵,想想生命的真正意义。

富贵让我们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这便是生活的具体体现。生活本身是痛苦的,却充满魅力。因此,请谨记富贵生活的意志。

有关红书心得怎么写


当我们在亲身经历中收获了感悟之后,那么我们应该动笔将这些理解记录成个人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可以反映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情况。推荐你看看以下的红书心得,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红书心得 篇1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我早就心向往之,尤其是耳畔响起“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佛柳”那悠扬的越剧时,我更是想一睹为快。暑假里,我终于有了一本属于自己的《红楼梦》。捧着《红楼梦》,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我觉得最有趣的当数心地善良、老于世故的刘姥姥。刘姥姥二进贾府时,为了取悦贾母,在宴席上故意出丑,鼓着腮帮子幽默地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头老母猪,不抬头!”哄得众人哈哈大笑,我也跟着捧腹大笑。

《红楼梦》中最令人悲伤的情景莫过于黛玉葬花和焚稿。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红楼梦》最后的结局很悲惨!黛玉遗恨而亡,贾母归天,熙凤魂归金陵,宝玉出家,一个风光显赫的贾氏家族就这样分崩离析了,真是“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红书心得 篇2

《红楼梦》里有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一本书读完之后,亦好似在梦境里走了一遭,我尝试着把他们化作身边的人,去设身处地的感受她们的心灵世界。由此,我发现其实贾母也会寂寞。

贾母这个富贵了一辈子的老年妇人。是这个大观园里的“掌权人”,她早已儿孙满堂,因而这园子里总是热热闹闹的。院子里有精通琴棋书画的人,有擅长吟诗咏文的人,且丫头间的嬉笑也更是少不了……可谁又知道贾母也会寂寞呢?

此前,我一直觉得贾母就是一个人生赢家。整个大观园上上下下全听贾母的。贾母说一,则绝无他人敢回二。贾母不仅有钱,还有权,何谈寂寞呢?

在贾府的老一辈里,贾母无疑是最长寿的,身边同辈人都离开了,这确实难免也会寂寞。园子里没人能陪贾母谈谈心,陪他聊天的人虽不少,但不过,都是随着贾母的话附和罢了,又有谁能真正理解贾母,说到他心坎里去呢?知音难觅,也是一种寂寞啊。

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尊贵的贾母会对一个“粗野人”刘姥姥,如此热情,不正是因为刘姥姥是她那难觅寻的知音吗?二人可以算得上是同龄人,且刘姥姥同别的府的客人不同,别人都是十分恭敬拘束的,生怕丢了颜面,可刘姥姥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从村子里出来,不忌惮丢了谁的颜面,便可恣意扮丑,这也给贾母,带来了“姐妹”的亲切感,亲自引着刘姥姥逛了大半个园子。

贾母的寂寞,或许还源于对过去的怀念吧。她的心头还眷恋着逝去的时光,但伴侣已过世多年,身边的亲友也早已走的走散的散,再无人陪她去追忆过往。亭台楼阁里的点滴回忆也只得她自己收在脑海里,看着园子里的丫头姑娘们追捕蝴蝶、吟诗作乐,便无奈地感慨一句:“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节……”

令人唏嘘的是,曾经那么奢靡风光的贾府,最后连一个老太太一个体面的葬礼都办不起来。看到这里,我心里就不觉地升起一阵“树倒猢狲散”的悲戚来。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里的小社会,反映出了一个表面是如此光鲜亮丽的人,内心深处也会有寂寞。有的时候,正因为园子太大,才让空虚有了“容身之地“,繁华落尽,无处话凄凉。

红书心得 篇3

“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好一个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你本为仙草化身落凡,有着灵动的美态。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你本是女娲补天遗落下的灵石,化身为人找寻真爱。他们,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故事。

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能理解她的苦衷。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和冷漠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她在绝望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

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书心得 篇4

每每掀开《红楼梦》,一股股清香拂面而来,眼前似乎会浮现出一群花一般美丽的女子。有一朵百花之魁的牡丹花,有一朵“莫怨东风当自嗟”的芙蓉花……其实,除了宝钗和黛玉等,还有一些美丽的花儿也静静地绽放着。

还记得紫鹃吗?那是一朵温柔的紫色杜鹃花。与其说紫鹃与黛玉是主仆关系,不如说紫鹃是黛玉的姐姐,是黛玉的父母。紫鹃无微不至地关心着黛玉。紫鹃为黛玉的婚事着急着。还记得薛姨妈开玩笑说要将黛玉许给宝玉,紫鹃就上前让薛姨妈向王夫人提议。薛姨妈吹嘘着“金玉良缘”,这不过是她的玩笑话罢子!可紫鹃她也要为黛玉争取这一机会,哪怕毫无可能。正因为紫鹃对黛玉的真情实意,这才有了她情辞试莽玉的故事。紫鹃的情,紫鹃的真,不会亚于宝玉对黛玉的情。

好一朵美丽的杜鹃花,愿她的“真”永远温暖我们的心。

还记得香菱吗?那是一朵淡雅清芬的菱花。让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她学诗吧。她废寝忘食地钻研王维等诗人的诗,又是一字一句地认真作诗,终于在梦中偶得一妙诗。宝钗等人都戏称她为“诗呆子”。她好学的精神令人敬佩。

好一朵清雅的菱花,让我们能从她身上汲取好学的精神。

还有那天真率直的史湘云,叛逆俏丽的晴雯,一心一意服侍贾母的鸳鸯……《红楼梦》就像一首女性的赞歌,歌颂着美丽。

生活在现在的我们,感受到了那些古代女子身上的气质与品质。现代的生活,也许有些浮躁,那么,就让我们试着用一颗真心,像紫鹃一样真心待人;就让我们试着用心,像香菱一样好学,认真对待学习吧;就让我们试着率直,像湘云一样直率……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性格,但不可否定的是,我们一定要有“真”,有“善”,有“美”。

每每掀开《红楼梦》,一股股清香拂面而来,眼前似乎会浮现出一群花一般美丽的女子。

愿花的淡淡清香永远笼罩着我们!

红书心得 篇5

暑假期间,我读了长篇小说《红楼梦》。《红楼梦》是我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它成书于清代乾隆年间,由曹雪芹和高鹗所著,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和婚姻悲剧为主线,真实的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生活。

在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刘姥姥醉酒》这一章。在贾府吃饭时,刘姥姥边喝酒边行酒令说:“老刘老刘,食大如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看了刘姥姥风趣的言语,我差点笑破肚皮。接着贾母领她到省亲别墅牌坊下,刘姥姥以为是大庙,便趴下磕头。后来刘姥姥竟迷了路。她顺着石子路走进一门,拐两拐,见一女孩含笑迎来,忙道:“姑娘们把我丢了。”说着去拉她的手,不料“咕咚”一声,头碰板壁上,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幅画。哈哈,刘姥姥真是一个大活宝呀!你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刘姥姥很傻呀!其实刘姥姥并不傻,我看她不过是装疯卖傻,她的小心眼是逗贾府的人开心,好得到赏钱罢了。

《红楼梦》是一本博大精深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上面有一些东西我还不能理解,我决定今年寒假,再读一遍《红楼梦》,相信到时我一定会有新的收获。

有关白杨礼赞心得怎么写


在生活中发生触动心灵的事情时。我们都会把当下最真挚的情感去通过感言表达出来,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经历的证明,我们怎样才能让自己写好一篇感言呢?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白杨礼赞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白杨礼赞心得【篇1】

话刚说完,上课铃声响了,老师看到那个流汗的同学问:“你怎么出汗呢,你是围着学校走了20圈,还是围着学校跑了10圈;四十四桥凌波卧海,宛如一条巨龙卧在海面上休息。我爷爷去世的早,现在我已经记不清楚他的样子了,不过,每当我看到那张老照片,我就会联想到他现在的样子,是那么慈祥。

表面上看这篇课文在描写白杨,但是深入观察,深入思考,其实它是在赞扬、歌颂了扎根西部的建设者博大的胸怀。在文章的十四自然段,爸爸对孩子们说的那句话:白杨树从来就这么直。哪儿需要他,他就在哪儿很快的生根发芽,长出粗壮的枝干。不管遇到风沙还是雨雪,不管遇到干旱还是洪水,他总是那么直,那么坚强,不软弱,也不动摇。这句话使我感受深刻。哪儿需要它,它就在哪儿很快地生根发芽,长出粗壮的枝干;一是坚强不动摇,不管遇到风沙还是雨雪,不管遇到干旱还是洪水,它总是那么直,那么坚强,不软弱,也不动摇。这句话是爸爸看到戈壁滩上高大挺秀的白杨树而触景生情,以白杨树勉励自己扎根边疆,建设边疆,像白杨一样坚强不动摇。说杨树,也是在赞美千千万万边疆建设,是借物喻人。

文章的最后的一段,只所以陷入沉思。是因为他担心生活在北京无忧无虑的孩子们,不仅不能接管新疆创建者这种重大的任务,就连新疆那艰苦的生活都挨不住。可是当他看见白杨树旁边的小白杨,应风沙成长起来的小白杨树。他就相信他的孩子一定可与完成这个艰难的任务。从这段可以看出,父亲对祖国的付出多大。虽然祖国把它发配到边疆工作,但他没抱怨半句,他不仅要把自己奉献给祖国,换要把自己的孩子也奉献给祖国。假如我是他父亲,我死都不会去边疆,更别说把孩子接过去。但学了这篇课文,我会学习父亲这种精神,还要发扬光大。

白杨礼赞心得【篇2】

今天,我们认真的学习了《白杨礼赞》这篇课文,白杨顽强的精神,着实让我佩服。《白杨礼赞》一课主要讲:“我们”坐火车时透过窗户看见一排排高大挺秀的白杨树。“爸爸”借大戈壁的白杨热情歌颂了边疆建设者们服从祖国的需要,扎根边疆,建设边疆的远大志向和奉献精神。

合上书本,那高大挺秀的白杨树便浮现在我的脑海,它们不畏风沙,不畏严寒,不畏狂风暴雨依然站立在路的两旁。由此我想到:我们身边不是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人吗?军人就是其中的代表。

解放军叔叔不论是炎热的夏季还是数九寒冬,他们每天都刻苦训练,他们的手冻坏了,他们的腿受伤了,他们没有怨言。深更半夜接到紧急任务,他们顾不上疲倦,义无反顾的冲向前。有洪灾地震他们不退缩,冲在最前面的总是他们。他们有的累倒在工作岗位,有的积劳成疾,有的放弃高薪,有的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有的……

解放军叔叔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他们忘我的工作作风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他们为了他人的幸福,为了祖国的安定付出了那么多。在生活中我们要像白杨和军人一样,刻苦学习,遇到困难迎难而上。

白杨礼赞心得【篇3】

《白杨礼赞》写于1941年。作者曾写道:“《白杨礼赞》非取材于一地或一时,乃在西北高原走了一趟(即赴新疆,离新疆赴延安,又离延安至重庆)以后在重庆写的。”作品成功地塑造了白杨树这个艺术形象,使读者也从白杨树的形象联想到当时中国的现实,联想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军民保卫祖国的英雄气概和团结向上的精神。文中写到:白杨是力争上游的一种树,笔直的干,笔直的枝。它的干呢,通常是丈把高,像是加以人工似的,一丈以内,绝无旁枝;它所有的枝丫呢,一律向上,而且紧紧靠拢,也像是加以人工似的,成为一束,绝无旁逸斜出;它宽大的叶子也是片片向上,几乎没有斜生的,更不用说倒垂了;它的皮,光滑而有银色的晕圈,微微泛出淡青色。”茅盾笔下的白杨树是不平凡的树,因为它象征我们民族那种不可或缺的朴质、坚强,以及力求上进的精神。从中我感觉我们就应该向白杨树一样,学习它那种不折不挠的精神。就像汶川大地震时,英勇的战士,美丽的白衣天使,还有那些自愿参加救援的人和全国上下有力出力有钱出钱的人,他们就像白杨树一样,为了同一个“梦想”,同一个目标奉献自己的力量。白杨树从来都不管遇到风沙还是雨雪,不管遇到干旱还是洪水,他总是那么直,那么坚强,不软弱,也不动摇。

白杨树的样貌虽然不美丽,没有婆娑的姿态,没有屈曲盘旋的枝丫,但是它却有着美丽的内心,它伟岸,正直,朴质,严肃,在西北那个险峻的环境中,靠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和信念,扎下了根.在西北,它很普遍,也许不受人们的重视,但是它不在乎这些,它依旧保持着自己良好的心态,磨折不了,压迫不倒。在生活中也是一样,我们常常会遇到困难与挫折,但是我们不应该退缩,应该像白杨树一样坚强不屈地直面困难,愈挫愈勇,在不断的困难与挫折中成长!今天我们的职业是老师,读到这篇文章,我觉得我们也要发扬白杨树的精神,任劳任怨的干好本职工作,努力教好每一个学生,我们不能辜负先辈们为我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和平时代,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白杨礼赞心得【篇4】

最近重读了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上一次读它,还是读书时候的事了。犹记得那时翻开书本散发的书墨清香和教室里朗朗的读书声,而此刻,点开网页已成为阅读的最简单的方式。

《白杨礼赞》写于1941年,抗日战争正处于艰苦的相持阶段,那是中国最苦难的时代,战争、纷乱、民不聊生,却又是涌现出最多能人的时代,这些不世出的伟人们的成就让后人仰望。但仔细想想,那些融入到诗画中的苦难又是芸芸众生多少的悲怆的浓缩。我们能生在一个没有战乱,安居乐业的世界里又是何等的幸运呢?

纵然王昌龄的“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言犹然在耳,人们也始终记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中人”的悲怆。历史总是螺旋反复的行进,战争—和平—战争,古人用那些流传千古的诗词让后人铭记着和平安定的可贵,中国人民如同白杨树般默默的扞卫这得来不易的和平。落后就要挨打,那本最屈辱的近代史翻过,中国人攒足了一口气,埋头补课,闷声做事,用无数先烈的鲜血换来宝贵的和平,用无数前辈的汗水甚至生命拼命赶超,他们是守土安疆的战士,也是立在戈壁上静静守卫的白杨树。今日的我们,踏着他们的足迹,站在他们的肩膀上,也必将继承他们的美德,遵循他们的遗愿,奉献我们的微薄之力来守家卫国,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开疆辟土。

但不论是战乱还是和平,由古到今,一些品质被人们赞扬着,也总有一些人在默默的坚持着。他们像每一个值得敬畏的生命体一样,于困境之中,磨砺,成长,将苦难融进生命里,于浊浊尘世之中,谱写生命的乐章。他们如同这白杨树一般,伟岸,正直,朴质,严肃,亦不乏温和,坚强不屈与挺拔,即使环境艰难,旁人冷眼,亦不能摧毁他们这如宝石般可贵的品质和进取向上的精神。

这矗立在苍茫的戈壁滩上那一排排笔直挺立的白杨树,让我想到那些为了祖国无私奉献自我的人们,他们也是在这样艰苦恶劣的环境下,隐姓埋名,默默无闻,奉献一生,像焦裕禄、罗阳、林俊德,像那些有名的无名的为了祖国默默奉献和牺牲着的人。那些为了祖国牺牲的老兵们,那些在各行各业敬业奉献付出一生的人们,他们无畏的冲在第一线,如同旗帜一般鼓舞着其他的人,他们走了,但他们的精神永远留在了人们的心中。这种精神让中华民族坚持到了抗战的胜利,让中国人民扛过了内外交困的年代,也将使中华民族完成伟大复兴,使中华民族重回世界之巅。

这世上总有这样的人,他们坚韧不屈,伟岸正直,心怀梦想,脚踏实地,即使环境艰难,旁人冷眼,亦无法动摇他们心中的坚持。他们是电视里有着感人事迹的英雄,也是默默无闻在我们身边的凡人。这些凡人也许更为伟大,他们就在我们的身边,也许昨日我们还与他们应对面的吃着早餐,还能记起他们儿时闹出的笑话,他们不是那么完美,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却无法掩盖他们身上的善良和坚持的光芒。像数十年如一日照顾毫无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的廖月娥,像身怀六甲下水救人的彭伟平,像那些善良质朴的勤劳勇敢的普罗大众们。

正是有了这些善良朴实的人们,我们的祖国才能如此安定团结,才能脚踏实地进取向上地不断发展。他们是土壤,撒播真与善的种子,当这些种子生根发芽,()一片一片的开花结果,那些恶意的冷眼和嘲笑也只能成为田地里少数的异类。和平和安定不仅仅是依靠边疆的战士去维护,作为祖国的一份子,同样也在用我们的方式来坚持这真与善的土壤。

那些或精彩或平凡的最质朴的中国人就在我们身边,那些最伟大最闪亮的优良品德就在我们身边,由古至今,从未改变,从未动摇。那些守卫在戈壁滩上笔直伟岸的白杨树,他们是先烈的英灵,是祖先的传承,是伟大的中华人民的象征,是中华民族一代代血脉相传的最珍贵的财富。学习它、继承它、发扬它,中华民族必将实现最灿烂的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白杨礼赞心得【篇5】

从“白杨树”联想到“用血写出新中国历史的那种精神和意志。”从文章这段话可以看出:这是虽在北方风雪的压迫下都保持着倔强挺立的一种树,哪怕只有碗那样粗细,它却努力向上发展,高到丈许,两丈,参天耸立,不折不扣,对抗着西北风。这显然是在赞美白杨树的内在品质,同时也象征着西北敌后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军民的坚强不屈的品质。这种精神和意志值得我们学习和弘扬,我最喜欢的几句话是:它没有婆婆的姿态,没有屈曲的盘族的虬枝,也许你要说它不笑,如果美是专指“婆婆”或“旁途斜出”之*而言,那么,白杨树算不得树中的好女子。但是它伟岸、正直、朴质,严肃,也不缺乏健康,再不用提它的坚强不屈与挺拔,它是树中的伟丈夫。这完全或毫不掩饰地赞美了“平凡”的白杨树“不平凡”。它拥有旺盛的生命力,永存常青,同时也在夸赞抗日军民的精神永存。

读这篇文章*的感悟没有,唯一能触动我心弦的是白杨树那种临危不惧的精神,或许它还有更多的更好的品质,可是它这种精神是深深打动了我那孤傲的心,在那冷漠与寂静的雪地中,它昂首挺胸,迎接着风雪,而那些被人们赞美的花心,树心早不知跑哪儿去,只有它——白杨树依然傲立在那里,成长,你觉得有点单调,可在那雪白地后地上有点绿意不教人惊奇吗?

当我读到白杨树挺立在雪地中,我就在想:它是在骄傲它是棵白杨树,当它昂首吃立时,教会了我知前坚强不够,我要像白杨树一样正直生活,那条条光线,颗颗水珠,给予了他美丽,纯洁的心灵,那熊熊火阳,皑皑风雪,铸就了他丰年的品格,在它的身上,意志,力量和理想紧紧地紧紧地融合。

难道它不值得我们歌颂、不值得我们骄傲吗?我要是一棵白杨树的好啊!那么我将属于人民、属于历史,让整个世界都作为我们共同的家园。

感悟白杨树、它值得你去感悟。

白杨礼赞心得【篇6】

《白杨礼赞》这篇文章主要是通过对西北极普通的,不平凡的,在北方风雪的压迫下却保持着倔强挺立的一种树——白杨树的描写,赞美一种朴质、坚强、力求上进的精神。

文中提到,白杨树没有婆娑的姿态,没有屈曲盘旋的虬枝,但它却是伟岸,正直、朴质、严肃,也不缺乏温和,更不用提它的坚强不屈与挺拔,它是树中的伟丈夫!它象征着今天在华北平原纵横激荡用血写出新中国历史的那种精神和意志。是呀,在解放战争时期有多少战士为了取得战斗的胜利光荣的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中国人民志愿军黄继光在紧要关头挺身而出向敌机枪射孔扑去,最后战友们发现,黄继光敦实的身躯仍然压在敌人的射击孔上,他的手还牢牢地抓着周围的麻袋,宽阔的胸膛还紧紧地堵着敌人的枪口;抗日小英雄王二小,在日本鬼子扫荡一条山沟的时候,为了掩护几千名老乡和干部,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气急败坏的日本鬼子把王二小挑在枪尖摔死在大石头的上面,干部和老乡脱离了危险,小英雄王二小英勇牺牲了;董存瑞在危急关头,毅然地用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拉燃导火索炸毁暗堡,以自己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前进的道路……

白杨树也象征着北方的农民,在严寒酷暑的天气下,仍然顽强的生活着,与风雪作斗争。在现代生活中,我们仍然需要这样的精神,只有不怕艰难困苦,力求上进,坚强不屈,才能很好的生活下去。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人所缺乏的就是坚强。稍微遇到一点打击,就萎靡不振,要么就是寻死寻活。特别是一些性格上脆弱的女人,真的就像“水”,在困难面前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而是采取“一哭二泼三上吊”!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遇到困难或是在人生低谷时,得学会面对。人是在磨练中慢慢成熟、人是在锻炼中增知!英国作家说过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一面镜子,你对它哭它对你哭;你对它笑它对你笑!”只有暴雨过方能有彩虹!我们要学会面对生活中种种困难,世事的不顺!学习白杨在任何困境下都不屈服的精神。

有关哈姆雷特心得感悟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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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1】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2】

写读书心得体会,不仅可以明白书中或文中的内容和主旨,还可以培养明晰的头脑,敏锐的眼光。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浮士德》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一)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杯具。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杯具《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杯具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

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

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二)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三)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但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四)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杯具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杯具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杯具。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杯具,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体会(五)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3】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我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终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我的梦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我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4】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一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奶瓶……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5】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如果你看过《安妮日记》,你就会学会坚强;如果你看过《老人与海》,你就会学会坚持;如果你看过《夏洛的网》,你就会学会真诚;如果你看过《目送》,你就会学会关爱和孝顺。

是的,关爱和孝顺,这本书里无疑体现出了作者对儿子的慈爱,对母亲的孝顺。从作者的母亲对作者的爱到作者的爱对他儿子的爱。让我们从文章中感受出深深地情谊。龙应台的母亲因为得了“老年痴呆症”,所以见过的人、见过的事、听说过的,全部都记不住。包括自己的女儿,也就是作者,并未记住,见过就忘。我能理解龙应台的心情,无奈和辛酸,把自己一手抚养大的最亲的挚爱,居然记不住他,虽说在记忆中有雨儿这么个人,却不知道龙应台就是他女儿。如果你的妈妈有一天和你说‘我不认识你,你是谁?’当你在夜晚默默帮他盖被,她拍掉你的手然后说‘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的话后,你就会体会到这种感觉,那么的难过。作者尽可能的抽出时间看母亲,只为了想让她记起自己而已,这本是每个母亲都会、而且不需要子女去说的事儿,可在作者看来,让母亲记住自己已经是‘天方夜谭’罢了。

对于儿子,就是‘你站在小路的这一段,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对于作者来说,看到儿子发的母亲节礼物,心里有些开心,因为安德烈貌似意识到了母亲对自己的关心,所以发了这个网站。孩子长大了,独立了,对妈妈的依赖性不大了,什么事都自己去做,可能做事的时候即使有一些小问题也不会想到‘妈妈’这两个字了。

中国梦,我的中国梦就是希望那些已经成年的人,不管有多忙,都可以陪陪父母。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年少时生病送你去医院,一夜未眠;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的野蛮耍赖下带你去他们可能觉得浪费或者没有钱去的地方;你可以忽视他们从帮你换尿布到送你出国。但是你不可以忘了,他们是你的父母,养了你十几年甚至更久的人,最亲最爱的人。我更希望那些有孩子的在外打工几个月甚至一年不回家看儿女的人,可以抽空回家,尽管你很忙,尽管你可能抽不出身。但是记住,一定要去看他们。他们是孩子,还需要父母的爱。他们不是父母溺爱的,万千宠爱集齐一身的孩子。他们需要关爱。你或许会说‘他们有叔叔阿姨老师陪着,不会寂寞的’,但是你想过么,这些亲人再亲,也亲不过你们,因为你们是生他养他的人。谢谢龙应台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亲人的可贵。

父母,亲人无疑是你最亲的人,所以,抽空陪陪她吧。

是时间教会我们只能目送光阴流逝吗?

是历史告诉我们只能目送历史苍茫吗?

以至于我们只记得目送亲人远去而忘了回望亲情。

在文章里,作者的儿子在渐渐长大的过程中,用自己的时间无形的抵挡了母亲的靠近,当作者一寸一寸目送他远行企盼他回头时,他只自顾自的离开了。

在我抱怨作者儿子的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周末返校时,总要出现送别的情景,母亲那不厌其烦的嘱咐声总要跟到自己踏上校车台阶的那一刻。每次都是这样,已经和母亲说再见了,她的话还是会铺天盖地的过来。我越嫌她唠叨她越说不停,我走的越远她说的就越大声,“记得每天都要吃维生素片”这是我每次进校车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我有时甚至不懂事的认为母亲的话像‘机关枪’,‘咻咻的扫来’,而我像是‘落荒而逃’。

我突然想起,我从来没有一次回过头,看着她说:“好的,我知道了妈妈。”母亲肯定像作者一般“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和作者一样“一直等待着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而我也和作者的儿子一样一次也没回头,一次也没有。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责,也丝毫不敢想象母亲那是心中的落寞。只要是对你好的,哪怕重复过千遍万遍的,母亲也还会对你说。你以为她不烦吗?她也会烦。原来不单是离别是需要回望,父母的心思也需要你的回望。

“一件事的毕业是另一件事的开始”,生命也是这样,一个终点联系着另一个起点。或许母亲在嘱咐我的同时脑海里会想起外婆对她离开时的嘱咐,如同我身后的背影一样,母亲的身后也有一个背影。

外婆的突然离世,对母亲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母亲强忍着痛楚准备着外婆的葬礼,而父亲带过的一句话让母亲更加自责:“葬礼是给活人看的,人在的时候不多孝顺一点。现在人没了,做些表面文章有意思吗?”后来闲聊时,母亲常和我提及:年轻时和我一样,想要什么就突然要了。也不管外婆辛苦,然后外婆就大街小巷的去找去买,现在你外婆走了,轮到我遇到你这个“小祖宗”。

我想母亲和外婆也是这样的,在母亲成长的过程中。外婆对母亲如同母亲对我一样百般呵护,但也少不了母亲长大后对她一次又一次的目送,直到母亲目送外婆离开。母亲也有回望,也有感激,只是她总自责说晚了些。当我们在人生道路上行走时,千万要记得及时回望,及时回应那束渴望的目光。

不必追,生命的脚步是无法追逐的。但也不能忘记回望啊!对自己来说,那是一种学会感恩的发现,如同朱自清回望,看到自己老父亲翻栏艰辛的背影。不知我们回望,有会发现一个如何艰辛付出的背影。对于父母来说,那一回望。则是内心对自己所付出的肯定,是内心不知名的喜悦与安心吧。

如果说目送是父母眼底止不住的泪珠,那回望就是替他们拭去泪痕的双手;如果说目送是父母心底无声的呜咽,那回望便是使他们释怀的安慰。回望永远是目送最好的回答,感恩永远是亲情的回报。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6】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阳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7】

王后哈姆雷特,把我的手巾拿去,揩干你额上的汗。王后为你饮下这一杯酒,祝你胜利了,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好妈妈!

国王乔特鲁德,不要喝。

王后我要喝的,陛下;请您原谅我。

国王(旁白〉这一杯酒里有毒;太迟了!

哈姆雷特母亲,我现在还 不敢喝酒;等一等再喝吧。

王后来,让我擦干你的脸。

雷欧提斯 陛下,现在我一定要击中他了。

国王我怕你击不中他。

雷欧提斯 (旁白〉可是我的良心却不赞成我干这件事。

哈姆雷特来,该第三个回合了,雷欧提斯 。你怎么一点不起劲?请你使出你全身的本领来吧,我怕你在开我的玩笑哩。

雷欧提斯 你这样说吗?来。二人比剑。

奥斯 里克两边都没有中。

雷欧提斯 受我这一剑!(雷欧提斯 挺剑刺伤哈姆雷特;二人在争夺中彼此手中之剑各为对方夺去,哈姆雷特以夺来之剑刺雷欧提斯 ,雷欧提斯 亦受伤。)

国王分开他们!他们动起火来了。

哈姆雷特来,再试一下。(王后倒地。

奥斯 里克嗳哟,瞧王后怎么啦!

霍拉旭他们两人都在流血。您怎么啦,殿下?

奥斯 里克您怎么啦,雷欧提斯 ?

雷欧提斯 唉,奥斯 里克,正像一只自投罗网的山鹬,我用诡计害人,反而害了自己,这也是我应得的报应。

哈姆雷特王后怎么啦?

国王她看见他们流血,昏了过去了。

王后不,不,那杯酒,那杯酒啊,我的亲爱的哈姆雷特!那杯酒,那杯酒;我中毒了。(死。)

哈姆雷特啊,奸恶的阴谋!喂!把门锁上!阴谋!查出来是哪一个人干的。(雷欧提斯 倒地。)

雷欧提斯 凶手就在这儿,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你已经不能活命了;世上没有一种药可以救治你,不到半小时,你就要死去。那杀人的凶器就在你的手里,它的锋利的刃上还 涂着毒药。这奸恶的诡计已经回转来害了我自己;瞧!我躺在这儿,再也不会站起来了。你的母亲也中了毒。我说不下去了。国王一一国王一都是他个人的罪恶。

哈姆雷特锋利的刃上还 涂着毒药!一好,毒药,发挥你的力量吧!(刺国王。)

众人反了!反了!

国王啊!帮帮我,朋友们,我不过受了点伤。

哈姆雷特好,你这败坏伦常、嗜杀贪淫、万恶不赦的丹麦奸王!喝干了这杯毒药你那颗珍珠是在这儿吗?~跟我的母亲一道去吧!(国王死。)

雷欧提斯 他死得应该,这毒药是他亲手调下的。尊贵的哈姆雷特,让我们互相宽恕,我不怪你杀死我和我的父亲,你也不要怪我杀死你!死。

哈姆雷特愿上天赦免你的错误!我也跟着你来了。我死了,霍拉旭。不幸的王后,别了!你们这些看见这一幕意外的惨变而战栗失色的无言的观众,倘不是因为死神的拘捕不给人片刻的停留,啊!我可以告诉你们一可是随它去吧。霍拉旭,我死了,你还 活在世上,请你把我的行事的始末根由昭告世人,解除他们的疑惑。

霍拉旭不,我虽然是个丹麦人,可是在精神上我却更是个古代的罗马人,这儿还 留剩着一些毒药。

哈姆雷特你是个汉子,把那杯子给我;放手;凭着1天起誓,你必须把它给我。啊,上帝!霍拉旭,我一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你倘若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内军队自远处行进及鸣炮声)这是哪儿来的战场上的声音?

节选的这一节写歹毒的国王不想放过哈姆雷特,于是他就利用雷欧提斯 对其父亲和妹妹的惨死所感到的内心愤怒,设奸计来谋害哈姆雷特。奸王唆使雷欧提斯 假装言归于好而向哈姆雷特做出貌似友好的比剑挑战。哈姆雷特当然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看上去并无恶意的挑战。照一般的规矩,这种友好的比剑应该用圆头不开刃的钝剑,但毒辣的国王却操纵了被仇恨所支配的雷欧提斯 ,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所以当哈姆雷特挑了一把钝剑时,他已陷人国王的奸计,他一点儿也没怀疑雷欧提斯 有什么不良企图,也没有检查雷欧提斯 的剑。比剑开始了,起初,雷欧提斯 没拿出真实本领来,故意让哈姆雷特占些上风,好趁他掉以轻心之时全力一击;而这时国王克劳狄斯 也故意称赞哈姆雷特的胜利,大声喝着彩,频频为哈姆雷特的胜利干杯,还 下了很大的赌注,赌并不占多少上风的哈姆雷特一定能嬴。这一切都是为了分散哈姆雷特的心神,以便雷欧提斯 能发起犀利的一击。果然,几个回合过后,哈姆雷特剑势就有些松弛,这时,雷欧提斯 凶狠地拿出了看家本领,用毒剑一下刺中了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虽然还 不知道全部阴谋,但这一击也激起了他的怒火和勇气。激烈的拼斗中,哈姆雷特终于夺过那把毒剑并用它回敬了雷欧提斯 一下,这下,雷欧提斯 便成了国王奸计和自己的愚蠢的双重牺牲品。正在这紧张的时刻,王后的惨叫又增添了几分不祥色彩。原来,奸王特地给哈姆雷特准备下一杯有毒的酒,这是一个多重的毒计,即便雷欧提斯 的毒剑没能刺死哈姆雷特,这杯下了烈性毒药的酒也足以要了哈姆雷特的性命。但国王忘了事先关照王后,所以当王后喝下那杯饮料后,她刚说完自己“中毒了”就倒地身亡。

哈姆雷特顿时意识到这是又一个谋杀阴谋。于是他喝令把门关起来谁也不准外出,他要查出究竞是谁干的。这时垂死的雷欧提斯 觉得自己已深深地挨了哈姆雷特一剑,肯定是无救了,于是尚未泯灭的良心促使他招认了一切。他叫哈姆雷特不用查谁是凶手了,元凶是克劳狄斯 ,他自己也被克劳狄斯 的奸计给害了。雷欧提斯 请求哈姆雷特原谅他这个出卖朋友的人,告诉哈姆雷特说剑头上国王涂了毒药,哈姆雷特活不过半个小时了,什么灵丹妙药都已救不了他了。说完这一切,雷欧提斯 便死去了。哈姆雷特眼看自己快要死了,就拼起残存的力量猛地向奸诈的国王扑去,把毒剑插进了奸王的胸膛,当即杀死了这个谋害他全家的凶手。哈姆雷特实现了他答应鬼魂的诺言,让这个卑污的凶手遭到了报应。

重义气轻生死的霍拉旭想跟王子一块死,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他告诉霍拉旭要把全部秘密公诸于众。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忠实地这样做时,高贵的王子哈姆雷特便与世长辞了。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祈祷天使保佑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厚的丹麦国王。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8】

悲剧是什么?并不单单是以悲惨的结局作为故事的结尾,而是以代表着希望的主人公的悲惨的结局,来揭示生活中罪恶,人性的泯灭,以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和流逝带给人们心灵上的震撼和感悟,使人有感而发地赞叹,并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且能提高人们思想情操。

哈姆雷特是悲哀的。性格决定命运,他的优柔寡断注定了他的失败。身为王子,复仇变成他命运的枷锁,他逃不开,经受爱情和亲情的磨练,在猜忌和信任中摇摆不定。人和人之间只剩下了背信弃义、尔虞我诈,这使他的内心孤独而空虚,复仇之恨蒙蔽了他的双眼,一心想要夺回一切,却在千方百计中失去了本该拥有的美好。文中最著名的便是这豪情壮志的一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是默默忍受坎坷命运的无情打击,还是抓住命运奋勇一搏更加明智。死即睡眠,不过如此,这不仅体现了哈姆雷特的勇敢,对生死的坦然,更是作者莎士比亚在社会矛盾激化,动乱不安的年代对人生命价值的严肃思考。作者用一个王子复仇的凄凉故事,表达了对美好人性的追求,对安定生活的向往,对人文主义的憧憬,对现实中被欲望和罪恶玷污的人性的深刻批判。杀父之恨乃切齿之痛,在令其痛彻心扉的事实中苦苦煎熬,又在面对生命的价值中琢磨不透,他的担子很重很重,他希望在爱情中能找到内心的依靠,却又为了不妨碍自己的复仇大计狠心抛弃了心爱的女子。奥菲利亚是传统的中世纪欧洲女性的形象,她集合着当时女性的普遍特点,她的身上有一种知性美,深爱着杀父仇人的她 ,也在理性和爱情中两难,但从中我们看到了她的善良美丽,就像是星星,因为爱情而耀眼,因为爱情而陨落。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愤怒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愤怒,悲伤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悲伤,猜忌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猜忌,深情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深情,那哈姆雷特到底是怎样的人呢?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 是疯子,还是思想者、是实干家?或是厌世者、替罪羊? 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9】

这本书莎士比亚著名悲剧作品,讲述了哈姆莱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人。在心目中,自己父亲个贤明国王。父亲死让感到难以接受,当知道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狄斯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狄斯行为让我感到气愤,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哥哥,帮助巩固王位。但克劳狄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耳朵里杀死了自己亲哥哥。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狄斯这种卑鄙小人,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国政根本就不配做国王。像他们这种人真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莱特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莱特知道自己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种深深地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这使克劳狄斯一伙儿对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在克劳狄斯面前杀死了克劳狄斯亲信——波洛涅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到一群海盗帮助,回到了自己国家。克劳狄斯不甘心,让波洛涅斯儿——雷盖兹和哈姆莱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莱特。在比剑中哈姆莱特和雷盖兹同时中了毒雷盖兹终于醒悟说出了指示人——克劳狄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莱特心中久藏复仇烈火,哈姆莱特强行给克劳狄斯灌下了毒药。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但也牺牲了自己,哈姆莱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悲剧之一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耀眼明珠!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10】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哈姆雷特心得感悟【篇11】

这本书莎士比亚著名悲剧作品,讲述了哈姆莱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人。在心目中,自己父亲个贤明国王。父亲死让感到难以接受,当知道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狄斯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狄斯行为让我感到气愤,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哥哥,帮助巩固王位。但克劳狄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耳朵里杀死了自己亲哥哥。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狄斯这种卑鄙小人,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国政根本就不配做国王。像他们这种人真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莱特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莱特知道自己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种深深地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这使克劳狄斯一伙儿对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在克劳狄斯面前杀死了克劳狄斯亲信——波洛涅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到一群海盗帮助,回到了自己国家。克劳狄斯不甘心,让波洛涅斯儿——雷盖兹和哈姆莱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莱特。在比剑中哈姆莱特和雷盖兹同时中了毒雷盖兹终于醒悟说出了指示人——克劳狄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莱特心中久藏复仇烈火,哈姆莱特强行给克劳狄斯灌下了毒药。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但也牺牲了自己,哈姆莱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悲剧之一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耀眼明珠!

有关亲爱安德烈心得怎么写


感言就是表达自己感想感触的文字语言,当我们在毕业典礼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心里都会有一些自己真诚的想法,感言的作用就是帮助我们学会表达内心真实感受,你是否在考虑写一篇优秀的感言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呈上亲爱安德烈心得,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亲爱安德烈心得(篇1)

“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仿佛可以不必了。”

那位认真的母亲,正在努力而小心翼翼地用自己的经历,去换取孩子的信任和友谊借这本书。不再有《孩子你慢慢来》中满溢的幸福和满足,更多的是在面对一个叛逆的青春期孩子时,用尽可能与他类似的语言和对自己青春年少的回忆换取他的信任,用尽可能不伤及他感情的措辞去限制他的错误举止,用尽可能让他感觉到信任的委婉语言给他的生活和学习带去帮助和指导。

在子女一点点长大,父母越来越老中,我们不难发现,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代沟越来越大,沟通也就越来越少,但其实父母与子女的心里都希望能沟通多一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代沟绝大多数因为没有共同语言,所以父母和子女都可以试着去了解对方的喜好和关注点等等,然后多找一些双方都喜爱的地方去聊天。当然只有单方的努力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无论是父母还是子女都主动沟通,不能有一方被动沟通。

父母与子女之间难以沟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传统中国式父母把孩子管得太死。不是说他们不爱我们,恰恰相反,他们太爱我们了,那种爱让我们快要窒息。而他们对我们的爱又表现在他们对我们的期望、盼望、渴望我们十分优秀上,而这种优秀在我们还在上学时期,往往取决于我们各学科的成绩是否优异、班级的排名时候在前列。他们总会对我们说,你要死现在不努力,你以后就完了。我不知道他们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因为他们的期盼,我们有多累,压力又有多大。他们爱里面的那种重担,那种责任,把我们压得死死的,大气都不敢喘。我们知道你们很爱我们,但这种爱里夹杂着太多太多我们不敢承担的情感。在那种爱你,我们没有自由,没有尊重,没有犯错的空间。就因为你使我的父母,所以我要把你对我所有的期望,都尽力做到最好;就因为你是我的父母,所以我不敢去做选择,我也不知道我真正喜欢的是什么;就因为你是我的父母,所以我选择了所有你认为好的,即使我不喜欢的。你知道吗,就因为你是我的父母。

我们之间真的很少沟通,而且就算沟通,也会觉得好累、好烦诶。你们总要在你们是我的父母打着重符号,所以我们好难沟通。

我希望,有一天,你不用再为我作一堵厚实的墙,而是看着我翱翔,带着欣喜的目光,别那么多的要求哦。

亲爱安德烈心得(篇2)

《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在我的书柜里已经放了三年了。说来,它还是花儿老师送我的礼物。书打开了,又合上,断断续续,总是没能静下来认真读完。当然,对这本书里最经典的那段话,记忆尤深: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要你和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每一个妈妈,看到这样的一段话,都会有很强的代入感。尤其当孩子告别幼儿园进入小学,转瞬间即将进入人生中的第一个升学考的时候,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明白这段话的意义。于是,我再一次打开书细细品读。

十八岁的儿子和相差三十岁的妈妈,三十六封家书,两代人之间的笔尖感触,母子之间的心灵对话,无处不触动我的心。书里的儿子和妈妈是同龄人,我问宝儿:“要不要一起阅读这本书。”宝儿说,他更喜欢惊险刺激的书。好吧,十一岁的宝儿大概还不能够读懂这本书,妈妈先好好读一读,感受一下妈妈和孩子的双重角色。

随着书信中妈妈那细腻的文字,我一点点的寻找和思考属于自己的心灵感触。

爱·是什么

好像讲故事,总会说“很久很久以前”。就像我们小时候听故事,第一句听到的也是这句“很久很久以前”。我和宝儿的故事,是不是也要说一句,很久很久以前呢。两年了,细算一下,两年半了,确实是很久很久以前,我提笔记下一些故事。一句未完待续,一放,就是两年半。当儿子告诉我要写家长征文的时候,我才认真看了一下笔记。原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关注自己的孩子,没有和孩子深入内心的交流了。忽略了我的孩子,是对儿子的爱变淡了吗?不,家有二宝,我一直告诉自己要给予两个宝贝百分百的爱,我要用平等的爱去待他们。衣食住行,从不马虎;学习生活,未曾懈怠。可是,怎么就忽略了呢?当爱不再只是一个温柔的晚安吻,当爱不光是他谜之喜爱的挖掘机,当爱不再只是任由他放飞自我,爱是什么?

爱·温暖

三年级以前,我一心一意关注着儿子的学习生活。害羞内向的小男孩在三年的校园生活里渐渐长大了。从不愿上台的他,在老师的教导鼓励下,自己走上舞台和同学们一起表演书本剧,从开始的拘谨,到后来的放松,从开始的不自信到后来的神采奕奕,看着他一点点进步,像一粒种子,一点点破土而出,我在一旁看着,倍感欣喜。在这份欣喜中,我接收到来自儿子的邀请,要我参加班级的家长征文活动。同样内向不善表达的我,根本不愿参加任何活动,于是我找各种理由想把这件事搪塞过去,即使儿子搬出老师来,我也没有答应。可是,在学期末的颁奖典礼上,台下的我看着领奖台上因为得奖而兴奋到通红的小脸蛋,我的内心有内疚有遗憾。我想,如果我同意儿子的请求,此刻和他一起站在领奖台上,宝儿的眼里一定会有星星在发光。这大概是我思想的第一次变化。上一期的父母征文,宝儿带着任务请求我参加比赛,思来想去,终于答应参加比赛。宝儿开心、满意,带着点如释重负。我呢,颇有些壮士断腕的感觉。当我站在领奖台时,我感受到一种力量;当宝儿看到荣誉证书的时候,我看见一双美好的星星眼。如龙应台所说,至今她也不知道安德烈为什么会答应和他一起做为期三年的专栏。我想,这应该是因为爱,因为力量。十八岁的安德烈到二十一岁的安德烈,他的思想是我的宝儿还不能到达的高度。当第三十六封信佳音传来,安德烈已经是二十一岁的更加独立的青年了。十八岁对世界的新奇探究,二十一岁对妈妈的安慰调侃,小男孩的背影越来越远,然后温暖在时光里。假期的时候,还没有我高的宝儿,在新的开学季,已经长得比我还要高了,我竟然没有发现。还是在宝儿洗完澡,我帮他吹头发的时候,感觉两个胳膊怎么那么吃力呢?而叽里呱啦不停说话的宝儿对着镜子说:“妈妈,我长得比你高了!”背靠背的母子俩,两两相望,都笑了。爱是什么?那个背着你一口气上五楼的妈妈,那个你仰着头牵着手的妈妈,在看着你高过她的肩膀的时候,在背你上楼却发现你趴在她背上却怎么也不起来的时候,爱是这点点滴滴成长中没有言传却无声的温暖。当爱伴着彼此一路成长,曾经也是孩子的大人,对爱也有了更深刻的感知。

爱·接纳

喜爱阅读的儿子,看书认真甚至沉迷。可是,他不喜欢写作文,因此不大欢喜语文。每周的作业,我和他都害怕布置作文或者小练笔。每当这个时候,我不再是宝儿的“小妈妈”,宝儿也不是我的“小萌牛”了。细节不用多说,垂头丧气小心翼翼不知所措的他,郁闷暴躁焦虑的我,尝试着引导,范文赏析,收效甚微,宝儿总是不得要领,不着重点。情商低吗?不,他是一个温暖的男孩儿。每一次的作文大战之后,我都会陷入深深的自责和焦虑中。宝儿写作文时候的困顿,像极了我对小数点、对解方程的恐惧。是的,恐惧!我想到小学的自己,语文是我最喜欢的学科,作文是我情感流淌的佳境。学它,写它,读它,我是欢快的。可是,一到数学课,就像面临一场战斗,要拿出决杀的勇气。我们如此相像,我为什么要这么苛责他呢?他也曾对我说:“妈妈,我认真在写。妈妈,我努力了。”可是,被焦虑冲昏头脑的我,在那一刻,怎么能听进去这样的话呢?我偏执认为,他是偷懒,不愿动脑筋,不好好听课。直到有一天,宝儿写了一篇作文,被老师选为优秀作文,我的欣喜和他的兴奋让我们有了一次愉快的交谈,开心的宝儿眉眼弯弯:“妈妈,我觉得我的脑子好像慢慢开窍了!”说着这句话的宝儿,竟然略显羞涩。那一刻,我只想到两个字:接纳。安德烈对妈妈说要妈妈接受自己平庸的事实,他可能不会有妈妈那样的成就,龙应台回应并指引了他。同样的,我和宝儿是母亲是孩子,是妈妈是儿子。作为妈妈的我,思想的深度和高度是远不能和龙应台女士相提并论,学识见解更不能同日而语,可我有一样与她相同,那就是有一颗积极的、愿意倾听并与孩子交流的心,努力提高自己,认可孩子,舒缓彼此。接纳,是一种能力,是对彼此的尊重。接纳自己这个或懵懂听话,或调皮木讷,或积极学习,或慵懒懈怠、不时变化,却又独一无二的孩子,接纳自我,清楚自己的目标与落差,释放自己的焦虑。在宝儿的成长中,完成自我的成长,完成我们母子共同的成长。

爱·发现

我和儿子的书信交流很少。和宝儿之间的两封书信都是家长会上老师让孩子写给爸爸妈妈的心里话。一封是三年级,一封是五年级。家长会上,坐在宝儿的座位上,打开那封极简书信——妈妈,我想对你说。字里行间,稚嫩、温暖。宝儿信里说了两件事,一件事是对爸爸说的,一件事是对我说的。父子之间,我看到他对爸爸关爱方式的理解;母子之间,宝儿谢谢妈妈的爱。而在这一封信里,宝儿流露出一种情绪,“妈妈,你能不能比我慢一点点。就是,只慢那么一点点就可以。我写作业,努力提高速度,心里想要比昨天提高一点,我信心满满马上要写完的时候,你在身边说,赶快哦!哎,妈妈,你知道我多气馁吗?有时候,我都只差一个句号就完成啦!我想哪怕加快一分钟,让你看到我的努力,也想让你开心。有的事情,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要做的已经马上要和你说的一样啦!”不大整齐的书信,那一个个字就像调皮的安静不下来的他,我小声念叨了一句:这字怎么老是写不好呢。眼里,悄悄地升腾起雾气。书信是要求当堂回复的,说真的,回复信的那一刻,有点小紧张,感慨颇多。十多岁的小少年已经有了自己的小心思,可我用心倾听这些心思的时候太少了。我总是用双重标准来看待他。一方面希望他成熟又懂事,两位数的年龄应该更加独立了,一方面又希望他还是那个黏着我的小男孩,恍若刚入校时眉眼弯弯,略带奶气小妈妈、小妈妈的叫着,凑在我身边。那一首牵着蜗牛散步的诗歌,从一年级到现在,我一句一句念着,我要把它念到心里去,像一颗种子,去发现阳光。书桌前的宝儿对照检查学前作业,分门别类。似乎带着点急切的样子。我问他是因为要开学了心情激动吗?不,妈妈,你想多了,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自己整理的作业和书包很整齐吧!是的,当我的节奏稍微慢一点,我的心态平和一点,我们的对话大都是这样“其乐融融”。“其乐融融”这个词是宝儿下午和我一起漫步锻炼的时候说的。宝儿说:妈妈,开学这么久,我觉得自己比刚开始学得好一点了,作业也认真,速度也在加快。妈妈说:嗯,不错!棒棒!继续加油!宝儿说:嘿嘿!妈妈,我是不是挺棒的呀!妈妈说:当然,宝儿最棒了!那最近这段时间你感觉我们相处的怎么样?你有什么想法,或者对我有什么想说的?我做的不对或者不好的地方,有什么需要改进?宝儿说:妈妈,我觉得挺好的。妈妈:用一个词描述一下。宝儿:其乐融融。脑子里的思绪正在飞,宝儿大惊小怪地叫我:“妈妈!”我抬头,侧身的宝儿挠着头:“我现在看自己的假期作业,这字怎么写得这么丑?”我眨了眨眼。宝儿撇着嘴:“妈妈,我现在都想把这作业重新写一遍,这字真有点看不下去!”瞧着阳光侧影里的宝藏男孩,早上还在为补假期的作文唉声叹气,此刻又信心满满反省自己的书写质量。我给了他一个眼神儿,自己体会,当然,我也细细体会。

寻找·热爱

《亲爱的安德烈》——厚厚一本书,在第三十六封信之后结束了。而生活没有结束,爱与交流没有结束。安德烈母子的爱在心灵交流的时候是相通的,这种相通是因为彼此心里那份久远的爱。两个有着不同思想的独立个体,即使观点会有所不同,意识会有所差别,又有什么关系呢?互相尊重,相互满足,大概是最好的相处状态。读着他们的故事,行走在自己的故事中,用一颗热爱的心追寻,探索属于自己的亲情密码,用一颗热爱的心,引导、感染自己的儿子感触属于自己的亲情密码。

亲爱安德烈心得(篇3)

龙应台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很早就听说《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值得一看,虽然是她与儿子的36封书信往来,但字里行间不仅透露着母子之情,更关乎包容、自由。

书中,母亲与儿子因处在不同的地域,在离开彼此的四年里,儿子的心理已发生了改变,母子之间出现了隔阂。但母亲对儿子的爱一直没有改变,用书信的方式,以平等对话的口吻,打开儿子心中的墙,让彼此进入对方的世界和心灵。

记得曾经在央视《朗读者》这个节目看到演员袁泉的成长故事,11岁时去中国戏剧学院附中求学,在那个电子信息不发达的年代,七年时光里,与父母写了近300封的书信。在一个人的北京,她与父母的书信往来,让她感到并不孤单。当她学习中遇到困难或心情低落时,父母并没有因为她没有达到的目标而指责,字里行间满满的爱与鼓励,给了她继续前行的勇气。

父母与孩子这两代人,可能价值观不同,或是对于爱的表达方式不同,带着这些疑惑,我想在这本书就可以找到答案。现实生活中,也许并不是每一位父母都会耐心地了解孩子,他们一方面严格地控制孩子,包办孩子生活中的一切,另一方面很少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孩子的需求和意愿。每位父母希望孩子能理解他们,可孩子何尝不是希望父母能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愿这本书中每一封书信背后的故事,可以给我们每个人启发,不管你是父母还是子女。

亲爱安德烈心得(篇4)

安德烈提到的问题意识,我去搜索之后,发现答案最多的是:如何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如何培养数学的问题意识。简而言之,问题意识就是凡事多个为什么。

有了问题之后才有思考,才有解决问题的思维。问题意识的产生对自己来说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需要疑问会被解开。比如,人为什么要抽烟?有的人是因为放松,有的人因为压力,有的人因为习惯;那为什么压力、放松、习惯的因素存在人才会去抽烟?抽烟有害健康,尼古丁让人产生依赖性,问题意识的存在让人去思考背后的原因,思维的连贯性由此可以产生答案。

我发觉自己容易怀念过去,当下也是我以后的过去,但现在我并不觉得有多快乐,甚至产生一丝郁闷和对生活的不满,也许一年两年后我会怀念现在,会感慨这是一个很好的过去。通过问题意识的分析,就会发现原因其实很简单。

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时的迷茫,忙碌的工作生活没有机会喘息;去了不少地方认识不少有趣的人;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对每一个清晨充满感激和感恩。看起来我现在的生活美好胜过不美好,至少不开心和快乐是暂时,有时间磨合即可消散。在这些美好的片段里不知不觉构成我以后回忆的一部分,因为到那时我已经克服困难,喜欢的事情已经完成没有留下遗憾,所以回忆是美好的,我不记得失魂落魄的午后,只记得温暖的阳光。

问题的意识性,细想起来无处不应用在生活的每一处里,用心去发现,问题无处不在却也能得到你想要的答案。

亲爱安德烈心得(篇5)

我很惭愧,自从离开学校上班后,很少这样安静的看完整本书了,感谢老师安排了这次亲子阅读,有幸读完了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同为母亲感触颇多。这本书是龙应台和读大学的儿子安德烈之间的书信集,为了了解安德烈,龙应台决定和安德烈互通书信,在征得安德烈的同意下,两人一坚持,就是三年。在36封来来回回的信件中,母亲慢慢走近了儿子的世界;在36次来来回回的争论中,儿子逐渐了解了母亲,而作为读者,也在这36封你问我答、我争你论的信件中,逐渐澄清了两代人的人生观以及东西方的文化区别、思维区别,因为这不仅是两代人在对话,更是两种文化在对话,很能引起共鸣的一本书。

不过很可惜,据我观察,儿子你并没有认真去看这书本,只为完成作业——摘抄。龙应台与儿子之间存在的问题其实也存在我俩之间。全书最触动我的是"独自宣言"那章,其中安德烈的一段话印象深刻:"妈妈,你跟我说话的语气与方式,还是把我当成十四岁的小孩看待,你完全无法理解我是个二十一岁的成人,你给我足够的自由,是的,但是你知道吗?你一边给,一边觉得那是你的‘授权’或‘施与’。你并不觉得那是我本来就有的天生的权利!你并不明白,你的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

是的,我相信这是大多数像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的心声,你们渴望独立,你们也知道父母爱你,可是,却并不喜欢父母"太爱"你,你们觉得这种"爱"令你们透不过气来。14-18岁是快速成长期,这时成长的不仅是个头,更重要的是思想。对于孩子来说,父母这个时候的任何关心和关怀,在你们来说都是唠叨,烦不胜烦。我自认为在养育你的过程中,还是采取的"放养"态度。像平时QQ空间你对也我们加密;跟同学网上聊的火热,满脸讨好地问你聊些什么,即使你别有深意的瞄我一眼一笑置之,搞的我像《小红帽》中的狼外婆似的,很尴尬,我也从来不深问,也不会去想方设法地探询,因为想想当年,妈妈我何尝不是对大人们敬而远之,和同伴儿却有说不完的小秘密。妈妈对你是开放的、尊重的,但是我又无法除去自身血液里中国传统的部分,希望你最好听我的,最好永远依赖着我。

还记得儿子你进入初中住校后,第一次不在妈妈身边了,回家后特别不习惯,跟你通完电话会哭,那个整天腻在我身边的孩子不见了,心情极度失落!我知道长大后的孩子总有一天会离开父母,独创世界,这来得太快了!初中、高中、大学,你真正陪在妈妈身边的时间少之又少了,所以你只放假在家我很少独自出去玩,每年暑假我们也会抽时间全家出游,那些将是我回忆的最好时光!

龙应台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来形容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她说:"父母对于一个二十岁的人而言,就像一栋旧房子:你住在它里面,它为你遮风挡雨,给你温暖和安全,但是房子就是房子,你不会和房子去说话,去沟通,去体贴它、讨好它。父母啊,只是子女完全视若无睹的住惯了的旧房子而已……父母和子女的.缘分,就是在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母亲读到这里是多么感伤呀!是啊,父母能做的,就是在子女年幼时给他以守护,长大后给他以守望,并且,这守护和守望,还都是一厢情愿、自愿付出,仅此而已,你未必会领情。

但作为东方人母亲,我不可能做到像西方人母亲那样放任孩子你自由发展。你现在对很多问题都非常有自己的想法,对妈妈的话会有诸多反驳,甚至是不削、对抗。你常说我们之有代沟,可是我自认是讲理的,我不会将自已的价值观强加于你,你也不用觉得我们之间有多么格格不入,平心静气总是可以相互沟通的。有时父母对你一些不当行为的指出未必就是一种管束,青春期总是叛逆的,当你真正成熟时回看自己会觉得当时自己是多么幼稚,所以作为过来人的我们的提醒总是有收益的,至少会让你少走弯路。

读完《亲爱的安德烈》,我认真地审视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父母之于孩子是爱,但爱不是占有,是希望,我们希望你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在你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会安分地做个拉拉队员,欣赏、鼓励、支持,而不是跳下去干预、指挥,让你去自由飞翔。我们永远爱你!

有关根鸟心得怎么写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有关根鸟心得怎么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根鸟心得 篇1

读了一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入的印象,那本书是曹文轩写的《根鸟》。

本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少女到山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如今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自个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特而奥妙,一次次阅历惊险而又刺激,根鸟生长在实际与梦境之间,他决议以梦为马,度过他的生长阶段。模糊、迷乱、摇晃、清醒、固执、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味着高兴。在这一个个艰难面前,跟鸟绝不后退,充沛显现了他的坚忍不拔!

根鸟的事迹深深地感受了我,使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人在追求自个愿望的路途上,会遇到各种艰难、波折、利诱,但必定不能放弃,就像广告里说的相同“信任愿望,信任奇观!”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意图,决不干休。”这句话再次显现了坚持不懈的毅力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这句话即是人类一起的试题,它考验着人类的毅力,坚忍不拔的毅力是人类最名贵的财富,它能使咱们将来的路途更加平整。

19世纪法国出名的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第一部著作《气球上的五星期》一连投了15家出版社,均不被欣赏,第16次投稿才被承受。这即是凡纳尔的财富,莫非他将来的路途不平整吗?

言而总之:“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凡事皆需尽力而为,功败垂成者永无成果。”

根鸟心得 篇2

一个人去做一件事是孤独的,小小的根鸟,独自一个人去一个峡谷找一个女孩。因为他每天都梦见她,所以他才一个人去了,开始他很害怕,一个人的孤独,更害怕危险。可是,他在之后又遇到了板金开始不害怕了,有了自信,两个人走过了荒漠,到了小镇之后,又是一系列纯净故事。可他放弃了又回到了家,父亲却一直在鼓励他去完成,有一天他终于到了那个他日日夜夜魂牵梦萦的大峡谷。这是多么的遥远,它的模样见过多遍,究竟是一场空,心中总有一个空缺,永远补不满。

一个人只是一个人,却可以不畏惧一切去走,去游荡,世界没有尽头,可是有梦有坚持与意志。有一天,终会找到那个尽头,因为伙伴的梦的坚持,梦的意志会让人改变人的想法,认为做不到的事你会有自信,认为可以做到的会下定决心去努力,而不是无所事事。不是坐在凳子上说自己是天才,什么都做得到;也不要说自己是蠢才,什么也做不到,什么也不会做,只会在嘴上说说为何不做?因为你害怕了,怕一个人太孤独,怕做不好,便畏惧,便退缩,每一次的记忆都这么刻骨铭心。这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有努力,有自己的目标,路上的一切终会不可怕,因为,机会都是留给聪明勇敢的人。

如果世界上没有坚持,没有坚强,那么,人又会完成哪一项大事?在每一件大事背后都有排斥与拒绝。

世界有一种美勿触摸既是坚持、勇敢的背影。没有什么是坚持做不到的,因为坚持会让你把事情做成功为止,因为坚持便是这样,现目标努力成功,不到有结果就不会放弃,这不是倔强,也不是要强,而是做人的一个基本,对成功与结果不放,不就是应该的吗?

没什么对错是非,只有成功失败。对于一个东西的执着是一种对事物想要的程度,更是一种尊重,一种礼貌。有一颗敬畏的心去完成它,你不会去认真完成的话,你也不一定会有好结果的,因为你好好完成的心都没有,你又为什么配成功呢?成功与否是自己内心的判断,这到底是不是成功,做最好的自己,也许这就是成功。成功并不是别人定义,而是自己定义,别人那是别人,我们应该相信自己,用自己来相比于衡量自己,所以,自己是最大的敌人。

人的和谐,像是个天平,一边放太多就要拿走一些东西,而我们被拿走了坚强与耐心,我们的另一边重了,所以我们应该拾起坚持与耐心,做一个新的自己。

每一次旅行,每一次发现,都会让人心中有一股暖。心里满是坚持,而我们将一直往前努力像《根鸟》中的根鸟一样。

根鸟心得 篇3

我读了根鸟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坚持不懈,敢于去面对。

书中的主人公根鸟就具备着这样的特点,当他接到白色的鹰的脚下地来自一个叫做紫烟的女孩掉到大峡谷里的求救信号时,以为是别人在跟他开玩笑,过了一会儿,他又想如果这是真的那该怎么办,于是他就踏上了去大峡谷的路,一路上受尽了别人的嘲笑,别人还以为是跟鸟的脑筋坏了呢!就不搭理他了,根鸟一直向西走,他不管别人怎么说,后来他进了荒漠,荒漠死气沉沉的,一个人影也没有,这是我想到了电视剧里的情景,从这里我可以感觉到根鸟十分的寂寞,后来他碰到了和他一起的同路人板金,板金不太爱说话,总是一声不吭的走路,根鸟和板金两个人熟了以后,板金就跟根鸟说了很多秘密,也说了他来这里的原因他因为他们家族一到18岁就开始不做梦,因此他踏上了西去的路。之后他们来到了青塔。

到了青塔以后,根鸟生病了。要一段时间休息,所以只好板金一人先走了,根鸟好了以后,准备买一匹马,但是都被黄毛给偷走了。这时,我不由得想同情一下根鸟,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现在都没了。幸好有一位老憎人送给根鸟一匹白色的马,后来根鸟被人给长脚骗了,结识了独眼老人,帮他逃出了这里···

我非常敬佩里面的根鸟,有着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敬佩,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发扬这种精神。

根鸟心得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根鸟》。我一看见书名,顿时起了疑心,根鸟是一个人名,还是一只鸟呢?我怀着不解而迫不急待的心情,翻开了书。

呀!我找到了第一个答案,根鸟是个男孩,他家在菊坡,有一天他外出打猎的时候,无意中射到了一只白鹰,白鹰的腿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根鸟就是因为这句话,就日夜想着这个女孩,所以最终踏上了离乡之路。在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但最终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我的感言:人学会要坚强、勇敢,不要被各种困难吓倒,要像根鸟一样,尽管的钱丢了,但他还是勇往直前;虽然他被人雇佣了,但他还是努力想出各种办法;尽管生病发高烧,但他仍不会停歇下来,执着地住前走!

如果,我们都拥有像根鸟一样的精神,那在学习上就没有难倒我们的事了!同学们,你们也可以去看《根鸟》哦!

有关孔乙己心得感悟怎么写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有关孔乙己心得感悟怎么写”,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

追溯历史,我回到了鲁迅笔下孔乙己所生活的那个黑暗的年代。此刻我站在一家名为“咸亨酒店”的门外,我前面站着一个正在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这时一鼓臭味扑鼻而来,大概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已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看着他的窘样我不免又多添几分忧伤。我不仅为他悲叹,也为那些同样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鸣不平。孔乙己是封建知识分子的典型,他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一心追求功名利禄,但到头来却是受尽欺凌而死。面对现实,他为什么不另谋生路而偏要四体不勤、无怨无悔地皓首穷经呢?他为什么即将沦落到乞丐还自命清高并以他的长衫为傲呢?他为什么偷了书尽还会争辩到:“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看到他的可笑、可怜、可鄙与可恨,我们就看到了封建社会成千上万的读书人。

罪恶的统治设下了科举这张恐怖的大网,囚禁了成千上万的读书人。“八股”这根锁链禁锢读书人的头脑,束缚知识分子的思想,使那些有才华的人统统变成死读书,读书死,最后读书死,心甘情愿地充当统治阶级的俘虏。那个年代里范进大概是个幸运儿吧,可一个只会作八股文章而百无一能的书生,也不可能干出任何政绩,受封建科举的毒害,难道他会兢兢业业、宵衣旰食;不,范进只不过又是封建统治剥削人民血汗的一把利刀。

诗曰:“太守皇帝真长策,赚的英雄尽白头。”中国多少满腹经纶的人,多少满腔热血的人,多少中国的脊梁,他们却被科举摧残,被科举抹杀,消灭于黑暗之中,最终得到个白头无作为,整个国家也由此开始走向衰亡。

由于统治的黑暗,阶级的腐败,社会也如一潭死水,让人恶心。市井之民也都麻木不仁,他们嫌穷敬富,毫无怜悯之心,都是些庸俗浅薄的小市民,任人宰割,他们活着的目的大概连他们也不清楚,机械的生活就是他们的一生,和读书人一样,也成了封建统治的牺牲品。太平天国运动难道是人们思想的觉醒吗?错,广大将士参加革命的目的并不明确,大多是迫于生计,希望改变贫穷的经济地位罢了。可见当时的每一个中国人几乎都受到封建制度的侵蚀。然而孔乙己之类的人所谓的寒窗苦读十年书,不过是为了爬上统治阶级地位,升官发财,骑到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

在萧瑟的秋风中,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孔乙己坐着用他满是泥的手慢慢走去了,慢慢走向了死亡。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也慢慢消逝了。但中国人长久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个民族已经起来,然而一个民族已经起来。一种制度的即将消亡,也表示一种新的制度即将开始,希望的曙光必将冲破笼罩人民的黑暗。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2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么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己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后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可以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己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3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我是大大惊叹于鲁迅先生的.写作能力的。能用短短的几千字就描绘出孔乙己鲜活的形象的,大概力推鲁迅先生了。在这里我为鲁迅先生拍手叫好。这篇文章大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腐朽的制度对人们的毒害之深,那时受毒害的人真是值得同情。而我对于孔乙己又是有很多的话要谈。

孔乙己身材高大,这可能对于我也是很羡慕的,既然身材高大那么他怎么不去靠自己的力量工作挣钱,而甘愿当一名小偷,还说偷书不是偷,真是强词夺理,也不知道要好好反思,不过念在他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的份上,我们也不能多怪他。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不敢立马完蛋。孔乙己居然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还被打断腿,哈哈,活该!——这么喜欢偷东西还学书干嘛,学点偷得技术混混日子不久得了。哎真搞不懂,读书人的思想受毒害是那么深,都快成为傻瓜成为生活能力极度低能的败类!!!我也是很同情孔乙己的,只是伤口不撒点盐不会好得快,犯错误不教训教训不会改过来。再此也得批评批评孔乙己的不知羞耻,以好逸恶劳为耻他该记着,生活有用到的。

由孔乙己联想到我们现代人,我们有些人也是因循守旧,思想顽固。就和孔乙己一模一样,我们应该对此抱否定态度,多鄙视鄙视这些人,相信他们会尽快的变聪明些。不要再顽固不化,学习是为了使脑子便聪明,而不是使脑子成为学习的奴隶啊。

呵呵只有这些想法,就此停笔了。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4

如果你遇到一个迂腐潦倒的读书人,你会怎么做?讥讽?嘲笑?还是落井下石?我想谁都会不齿这些行为,但这一切的冷漠就发生在孔乙己的身上。

偶有的机会,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书中的孔乙己是个读书人,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当看到落魄的孔乙己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料时,“冷漠”一词涌上我心头。掌柜是冷漠的,邻里是冷漠的,连12岁的作者也是冷漠的。孔乙己自然有可恨之处,但这一切都是科举制度造成的,所有的看客都只看到他的丑态:好吃懒做,喜欢喝酒还赊账,偷富人家的书,被富人家打折了腿,最后爬到酒馆里。冷漠的看客们不伸手帮助,还嘲讽他偷东西,迂腐的孔乙己极力维护读书人的尊严,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生活的窘况,这不禁让我对他的遭遇感到扼腕叹息。

最后没人知道孔乙己的下落,也没有人关心他是死是活,掌柜只记得孔乙己欠的十九文钱,邻里也渐渐地忘记了他。可以说孔乙己是封建社会的悲剧,也是当时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

孔乙己的时代离我们有百年,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令人寒心的是:先生笔下的看客依然存在。网络上人们热情讨论“犀利哥”,让他红遍全球,现实中无人伸出援手,如今他依旧病困,流浪街头无人问津;年轻女孩被拖拽、辱骂,围观人群甚至拿出手机拍照留影;抑郁失意的人将情绪抒发在平台,被民警拯救后却有网民嘲讽“博眼球”、“卖惨”、“不死你就是骗子”……这些,不正是《孔乙己》里穿短衣长衫的那群人吗?

冷漠固然可怕,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不乏热心肠。河南郑州水灾时的共患难,鸿星尔克的鼎力相助,都是暖人心的义举。我想如若我生活在百年前,我一定与他同阶而坐,认真听他讲“茴”的四种写法……我想一切都会有所不同。

合上书本,孔乙己遭受众人的取笑,以及用手爬出咸享酒店的场面,让我不仅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但愿世上再无孔乙己。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5

今天无意中翻到初三年纪的语文书,不知为何,我又打开了《孔乙己》的那一页。作者是鲁迅先生,“读书人”孔乙己便是他笔下众多的人物之一。

关于孔乙己的悲惨的故事,发生在封建统治阶级时期的鲁镇。文章开篇便有一段形容孔乙己的文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这便是文章主角——“读书人”孔乙己。他“穿长衫”却又“站着喝酒”,是死要面子,又自欺欺。这么看来,他好像是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人。

孔乙己原也读过书,后来却只能替别人抄书来换得一碗饭吃。但他又好吃懒做,行偷窃之事。一届读书人,为何落得如此地步?在他仕途无望的时候,为什么不做一些别的事来养活自己?

到底还是因为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里,无数人家砸锅卖铁,只为家中能出个秀才;无数穷人家的孩子苦读十年,也不过是为了那一个秀才的名头;考到中年亦或是老年的也大有人在,范进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孔乙己也讲诚信,欠着的酒钱总会还上。在与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五指罩住碟子,一边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既善良又古板。

到后来,他死性不改,偷书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同是读书人,为何差别这么大?那时候的读书人,读的真的是一个“才”“德”吗?到了酒馆,众人毫不顾忌地取笑他,他红着脸说“不要取笑!”“是跌断”,瞧瞧,还死要面子呢。

丁举人的残暴,众人的麻木,社会的阴暗,最终造就了这样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

再后来,书中写到“我已经许久没有再见孔乙己了”,或许他离开了鲁镇,或许他死在了街头……总之,没有个善终。那个时代太黑暗,若孔乙己生在现代,那定是被冠上“国学大师”之名的人物。生不逢时,便是他了。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6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五四”前夕发表的一篇白话小说。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

再看看当今这个法治社会一个个“最美”英雄脱颖而出:“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乘客”陆学华……这些英雄都给我们留下了一笔财富,一笔精神财富。就拿“最美乘客”陆学华来说吧:22年月3日晚上7点左右,正驾驶大巴从宝应赶往扬州的司机突然晕倒,坐在第一排的乘客陆学华,一个拥有十多年货车驾龄的普通乘客,箭步上前,稳住了方向盘,让车上的乘客免遭悲剧的发生。在这惊心动魄的9秒中,陆学华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最美。

这些“最美”的英雄们都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人、平凡人。关键时刻,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最美。倘若我们人人都有强烈的责任感,挺身而出的勇气,就像韦唯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让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吧!让我们一起弘扬中华美德,引领幸福成长吧!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7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8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愚民的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9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境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貌,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我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终,“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我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若是有本事,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忙他人;若没有本事,也不能对那些更加不幸的人投去冷笑与取笑。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尊重、友爱、给予帮忙……

孔乙己心得感悟 篇10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我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可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并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可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本事可是因为自我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我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可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先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有关在人间心得怎么写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以下“有关在人间心得怎么写”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人间心得【篇1】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1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之一,主要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而“我”走入社会,自己谋生,他曾在鞋店、圣像作坊、轮船上等等地方做过杂工,在初始斯穆雷的帮助下,我走上了读书之路,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五年后来到喀山打算上大学……高尔基为了读书受了太多的屈辱。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比比高尔基,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有多幸福啊!高尔基没有钱上学,父母双亡,还要给别人打工,养活自己,这是多么辛苦的生活啊!

但是,高尔基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没有放弃对读书的渴望,他开始学会读书、写字,是读书让他看到了希望,他坚持了下来,从而产生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高尔基的毅力,是常人无法达到的,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依然挤出时间来读书,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高尔基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有些人家里有很多书,但他们却不看;有人很苦,却努力读书,学到不少的知识。

高尔基的这种毅力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取得成功。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2

我读了两本高尔基的小说:《母亲》、《在人间》。在人间这部作品叙述作者在外公破产后,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而走上社会独立谋生的经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让作者清楚的了解了生活、认识了生活。而也在此时,酷爱读书的作者受到了一些愚蠢的小市民的侮辱、欺凌。但是,他却并没有因此而气馁,相反,大量书籍开阔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是他争取美好生活的决心更加坚定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一件事。

有一天,我在看新闻时,看到了这样一条信息:某小学学生,因为上课玩手机,手机被老师、家长没收,那位学生很生气,强烈要求老师、家长把手机还给自己,否则就跳楼自杀,老师、家长没有同意把手机归还给他,最后,那位学生便跳楼,导致当场死亡。

看完这条新闻我深有感触: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我们这么多年,把我们当成自己的掌上明珠,而那位同学却因为父母没收手机的事情而跳楼自杀,这对他的父母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我们不能因为一点点小事就想不开,要自杀、跳楼什么的,我们因该坦然面对生活,要对生活充满勇气和信心。如果你有时间,我建议你读一读《在人间》。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3

本书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三步由,作者描写了他童年、少年和大学时代的生活经历。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看出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

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作者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习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作者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4

在人间这是第二部,讲的是高尔基在十一岁时,母亲不幸去世。所以,高尔基便走入社会。第二部一共有八小章。

第一章是《到鞋店里当学徒》讲了高尔基来到人间走到了一家“时式鞋店”高尔基当学徒时没有一天可以闲着,爱发脾气的厨娘总是把“我”早早的叫起来。写了高尔基的表哥也非常讨厌厨娘。有一天厨娘不知被谁推了一把,倒在地上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当高尔基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时不小心把手烫伤了,结果被送进了医院。

第二章是《在姨婆家》讲了外祖父有把高尔基送到了姨婆的家里,外祖母的妹妹是一个喜欢唠叨脾气很大的老婆子,在这个家里高尔基的工作很多。当外祖母来看我的时候,这个老婆子对着外祖母大声说话,大声的奚落外祖母。当高尔基厌倦这个讨人厌的地方时,他做出了逃跑的决定,但是这个讨厌的冬天他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

第三章是《船上的生活》(读书笔记)讲了第二年的春天高尔基终于逃跑了。高尔基在一个船上做起了工作,当晚上高尔基的工作最少的时候,斯穆雷就给了高尔基一本精装版的小说,让高尔基念书,自从这次以后斯穆雷就每天这个时候都让高尔基念书,并总说:“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也正是这样让高尔基热爱上了读书。

第四章是《裁缝的妻子》讲了高尔基又到了外祖母妹妹的家里,外祖母家里德楼下有一个人是裁缝的妻子,她总是借高尔基书看。

接下来四章都体现了高尔基非常爱看书。最后高尔基抱着能进大学的希望到喀山求学。

这么多章都体现了高尔基很爱读书,也体现了爱读书的好处,也能体现出斯穆雷总说的那句话:“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我明白如果我们每念完一本书就会写一篇读后感的话,那就等于每念完一本书就有一篇读后感那么长的收获一开始可能只有一点,但越往后,你的读后感写的越长,你明白的道理就越多,你读的书越多你懂得知识就越多。

这部文章更让我懂得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道理。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5

读了《在人间》这部书,我知道阿廖沙走上社会的艰辛,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这部书描写了阿廖沙在十一岁时候的悲惨童年,他从小父母双亡,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抚养长大,由于家境贫苦,不得不外出打工,独自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当过学徒工,当过绘图师的徒弟,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还当过圣像作坊徒工,饱尝了人间的痛苦。由于他非常贫困加上年幼,总是招人欺负、嘲笑,他非常向往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因此他爱上了读书,书中的世界给了他另外一片广阔的天地,书成了他最知心的朋友了,他在知识的海洋里越游越畅。

书开拓了他的眼界,所以他最后走上了求学的道路。我读完《在人间》这本书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阿廖沙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但令人欣慰的是,他没有被苦难所压倒,反而在逆境中成长,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离书,把书作为朋友,吸取着书中无穷无尽的知识。我也要像他一样和书做朋友,更加应该刻苦学习,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和谐和美好!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6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他日后回忆的主角。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坚持看书。“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高尔基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而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他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迥然不同。有的人家藏万卷,却腹无点墨;有的人穷如乞丐,却也能满腹经纶,不断丰富自己“贫瘠”的头脑。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鹤立鸡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但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在人间,他似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读完《在人间》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7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全球文萃瑰宝,小说集呈现了十九世纪俄国社会发展的面貌,体现了老百姓对随意的明显追求完美,对幸福生活的热情憧憬,具备刻骨铭心的教育意义。

假期期内,我阅读文章了《在人间》,它让我有很大的感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剧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妈妈便再嫁了,因此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倒闭后,他迫不得已迈向世间,自主维持生计。那个时候,他的年纪还不上十二岁。比较之下,大家此刻仍在温暖的家里玩乐,但是他,却务必迈向社会发展。

他在人间全都干过:刷碗,打扫,带娃,跑堂,当学徒,洗衣服,运送乃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门诊。年幼的他尝尽了世间的甜酸苦辣,饱受了诸多凌虐与被压迫。正因如此,他的命运非常凄惨。可是,他有一个梦想:变成一个有大学问的人,追求完美随意幸福的生活。以便这一梦想,他心甘情愿承担一切。

我一口气念完了这本书,文章内容中高尔基渴望专业知识、坚持不懈梦想的精神实质让我钦佩,也让我思索可以说命运针对每一个人是不公平的。确实,我看到周边有的人应对日常生活的艰难,一天到晚只了解唉声叹气,整日低落,埋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的人在难以抗拒的工作压力下,自甘堕落,挑选沉沦,乃至作出违背良心的事儿我觉得命运不公,仅仅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如果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完成自身的梦想。在这儿,我列举了一个等式:不抱怨努力不放弃努力=梦想。

著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里面全聋,做为一个音乐家,失去听觉系统,就寓意要离去自身钟爱的歌曲,这相当于比死刑还不舒服、痛楚。但贝多芬并沒有因而吓倒,他勤奋好学,慢慢变成一个音乐家,写作了数以百计的著作,还能上台指引。最后,他完成了自身的梦想,变成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这些命运凄惨的亲身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块;梦想是一盏明灯,而这些艰辛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择摔倒,被运势推毁理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本身的一条理想运动场,进行理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大伙儿强劲的确认。在之后的人生道路过程中,我能時刻牢记这话:命运并不可以妨碍梦想!

在人间心得【篇2】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高尔基对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那坎坷的生活和对知识的渴求表现了作者对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怜惜,打抱不平的精神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阿廖沙,一个平凡的孩子,却过着不平凡的日子。他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可曾想过,当时的他只不过是一个11岁的孩童罢了。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工,佣人等各种低下的工作。七岁时,由于家庭生活拮据,外公便把他一家名叫“时式鞋店”打工,店中有一个爱发脾气的老板娘,让他每天做很重却吃不饱的活。阿廖沙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但由于不小心把手烫伤了,被送进医院。醒来的时候,惊喜的看见外祖母在他的眼前,于是他非常激动地说:“我是多么的爱您啊外祖母!”而外祖母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看着阿廖沙。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对待自己的外孙,这哪儿有一点儿人间亲情。

最让我感到难忘的是阿廖沙在船上那艰难而又快乐的生活。在阿廖沙终于逃出鞋店后,在船上找到了一份工作,并认识了一位船工斯穆雷。他不仅关心阿廖沙,还让阿廖沙在工作做完后给阿廖沙看一些书。让他学习文化,他对阿廖沙说:“一个人要想聪明就要多读书,念得越多越好。”也正是这样,阿廖沙从斯穆雷的关心帮助和书中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也正是这样让他爱上了读书。每天只要一有空闲他都会如饥似渴的读书,为书中人的不幸而不甘,为书中的幸运而开心快乐。

读到这里,我已泪流满面。这是一个到底有着怎样坚强意志的孩子呀。在如此艰难困苦的环境中竟然能顽强的生活下来并如饥似渴的`学习。想想我自己虽然生在农村,但整天在父母的臂膀下,在老师的爱护下,在周围人的关心下,幸福的成长着,竟然还在抱怨自己所拥有的不够,对于现状还不满足。当阿廖沙渴望能读书的时候,我却在想如何可以扔下书本,去和伙伴们多玩一会,如何可以不写作业、不背书。相比之下,我的确太不应该了。

通过阅读了阿廖沙的悲惨而坎坷的经历后,我想我也应该向阿廖沙学习;不畏惧困难,不怕劳苦,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像阿廖沙那样一个不被生活所击倒的人。

在人间心得【篇3】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一部。主要记叙了主人公阿辽什卡成长、生活的历程,描写了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阿辽什卡的外祖母很慈祥善良,为人诚实,对人忍让。她让阿辽什卡有了在黑暗的社会上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让它成为一个有爱心、正直的人。

《在人间》主要说了阿辽什卡四处打工,也有时拣写东西卖钱、捕鸟、摘野果,并在打工中学习。生活中的阅读扩展了阿辽什卡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不为环境所屈服的人。他是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去喀山读书。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说了阿辽什卡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那时的大学是不为穷人开启的。阿辽什卡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是他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

主人公阿辽什卡饱经了人间的辛酸,而我们大家是“小皇帝”、“小公主”、“掌上明珠”。阿辽什卡曾多次打工,而我们却过着幸福的生活。阿辽什卡在打工中也抽时间看书,而我们一听到学习就头疼。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像孤立的指路牌,指引我踏向正确的道路。像明媚的阳光,伴我走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在人间心得【篇4】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 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我会阅读更多的好书。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在人间心得【篇5】

《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很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抚养,可家庭贫困的外祖母哪能抚养的起呢?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逼高尔基流浪街头自己养活自己……

他先在鞋店、圣像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如在这一段里:

星期六那天,我到阁楼上晒衣服,想起那本书,就将它拿出,读起来。我读的入了迷,一直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省略) 我读的入了迷,耳朵听到大门口的门铃声,竟然一时弄不明白这是谁在拉铃,为什么要拉铃。(省略) “你聋了!外面在拉铃!”保姆生气地说道。

我赶紧去开门。

“睡着了!”东家严声问道。他的妻子费力的爬上楼梯,抱怨我害她着凉了。那个老太婆骂个不停……

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死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

虽然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屈辱、欺凌。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功夫不付有心人,终于,他通过努力的自学,使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着名文学作家!

有关活着心得


每个人每天都会有新的对人对事的看法,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代替记忆。心得体会的目的是锻炼我们的思维模式,《活着心得》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活着心得 篇1

“活着”这两个字眼对常人来说平凡得很,但是对于《活着》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富贵”而言,却意义深刻。

富贵原本是个富家子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无忧生活。他不把父母当回事,对妻子的辛苦劳累不屑一顾。最可恶的是他那吃、喝、嫖、赌的陋习,挥霍光了老一辈留下的所有家产。他的父亲也被他气死了。可是这时忏悔已经来不及了。从此,他只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饱受着为生计而奔波的劳累、苦楚。他怎么也没想到命运会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他,让他的心灵遭受一次次与亲人离别的痛苦,最后只剩下了他一个孤家寡人苟活于世。

生活形成的巨大反差,使福贵努力地重新生活,这位历经沧桑和磨难的老人将苦难消解于自己的忍耐和平静之中,坚强地挺了过来。

生活本身就是一位好老师。是生活渐渐让游手好闲、薄情寡义的富贵变成了一个任劳任怨、百折不挠的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没有经历后面的变故,他可能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活着是多么美好和幸运。

在每个人生活的道路上,每一段都是那么刻骨铭心,每一次都让人大汗淋漓,生容易,活不易。人生的道路,就像波浪形曲线高高低低、起起伏伏。虽然走起来非常辛苦,但是它却通向我们人生幸福的道路。只有攀过那危峰兀立的高峰,越过那一条条一望无际的山谷,才能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

让我们以积极乐观、自强不息的态度面对生活,走好每一段生活的旅程!

 

活着心得 篇2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而当看到《活着》这本书时,最多想到的还是葛优演的电影,关于徐福贵跌宕的人生。

《活着》讲述的就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作者余华用平实的叙述手法,平静地叙述了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现实生活。看完后,不觉悲凉,悲哀,悲伤起来。似乎时间所有的苦难都他经历了。不禁自问:活着的意义何在?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厚禄。但像他这种无文化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而即便是这么一个看似寻常的幸福,他竟也不能够拥有。先是儿子献血,糊涂送命;女儿难产而亡;妻子病重身亡;女婿被水泥板压成肉酱;外孙被豆子撑死!而他只能感叹:“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想想现实中的我们,还在争么?肯定是的啊!试问谁能真正放下呢?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而不会被20xx这样的“世界末日”感到惶惶不安,尊重生命,热爱生活,拥抱未来!才是当代学生的基本生活态度!

活着心得 篇3

“这本书表面上叫《活着》,可实际上大家最后都死了。”我一和朋友聊起《活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讲这句话。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

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感觉也没有那么沉重了。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我觉得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其他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活着心得 篇4

《活着》是一部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地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新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以前喜欢阅读但很少写读后感,这次不是不想写而是看过读友们写的感觉自己更加词穷,写不出内涵。人为何而活着?有人认为是为了爱活着,有人认为是因思考而活着,也有人认为因为责任而活着,而富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年少时的富贵,因贪图享乐不能自拔,最终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一贫如洗的贫困人家,可当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又被命运开了玩笑,给母亲抓药的时候又被当壮丁抓走,苟且偷生只为一个单纯的信念——一定要活着回家,富裕时已经辜负了亲人,而这次一定不能再辜负吧。终于活着回家,看到一双儿女,虽然爹娘已经去世,女儿因病不能变成哑巴,但一家人能在一起就是的幸福。可生活就是如此,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谁先到来。当一切都在自我满足的幸福之中时,有庆好好的就那么走了,当看到这里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相信就这样走了,原本要杀人的富贵因为对方是当初过命的兄弟而非县长的时候就这么原谅了,可他原谅不了自己。

偷偷的把有庆埋了,擦干眼泪偷偷的回家,最后家珍还是知道了,善良的女人也接受这样的事实。日子波澜不惊的继续,原本以为苦难就此结束虽然清贫但可以好好生活的时候,凤霞走了,家珍走了,二喜(女婿)走了,最后甚至连五岁的外甥苦根也走了,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情节,可最后又被富贵的开朗所感染着,赶着那头叫做“富贵”的老牛,乐呵呵的面对属于自己的生活。也许富贵觉得他不是单纯的一个人活着,而是所有人再他一个人身上活着,活着看生活一天天变得更加美好。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如果自己是富贵或许做不到如此活着,但更庆幸不是富贵,可以为活着而更美好的努力着。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对于自己来说,活着就是不辜负自己的所有角色,努力踏实的笑对生活,做想做的自己,好好活着。

活着心得 篇5

花了一天半的时间看完《活着》。又好像知道了什么道理。想起有些自杀的人很不应该,就在前几天,新车站楼顶还有人嚷嚷着要跳楼,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相信和福贵一比,定相差甚远。

人类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东西而活着,作者余华在书的开头就点明了主旨,也为后来的记叙做铺垫。

作品采用主人公福贵自述的方式,福贵生动的日常语调和对命运的屈服向人们展示了以生活为目标的状况,使作品更加深刻。它为我们提供了如何生活,尤其是如何在困境中生存。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相继离开,一次又一次地徘徊在绝望的边缘,但他有能力承受苦难,对世界持乐观态度。

当他发现杀害儿子的凶手之一是春生时,他深明大义,也明白了冤冤相报的时候。在春生面临绝境时,福贵也依然尽了朋友的责任,劝他坚强地生活。

作家没有发泄,没有抱怨或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儿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

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如果我们想到幸福的经历,我们一定会鼓起勇气继续生活。这世上确实有不公平,有些人可以享受荣华富贵,而有些人只能像福贵一样劳累一生。面对不公平,任何抱怨和逃避都是徒劳的',我们可能需要学习福贵随遇而安的精神。

生活给了我们太多的无奈和困惑,像傅贵一样经历了很多依然顽强的生存。他对生存没有明确的认识,只是用一种动物般的生存本能让他延续生命。但是在暮年,他可以用一种乐观的洞察生活来对待生活,这是对任何人生活的启示。

活着心得 篇6

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还年轻,看书就是看热闹,也如同看戏。今次再读,有了不一样的感触。

看到徐福贵的一生,以为很多事遥远,其实就在你我身边。开篇是描述了一个五味杂陈的现实世界,看到的和听到的都是土腥味儿十足的情景,慢慢讲述徐福贵做少爷的时候,他作威作福、吃喝嫖赌,直到把家产败光。

然后,我们看到的徐福贵,就是一个白手起家的角色了。居家过日子,没有生活来源,苦苦地在土地上刨食,满是老茧的手,一遍遍在土地上试验着,下午能糊口。

徐福贵娶的媳妇,叫陈家珍。原本的富贵小姐,家教好,人品好,没有任何怨言地跟着他辛苦劳作,把他视为一家之主,她把自己的所有都贡献给了这个家。

徐福贵养孩子,一儿一女,可谓儿女双全。女儿在艰苦的条件下,从活泼伶俐的女孩,到因得病聋哑后的勤劳懂事,时时刻刻都围在父母身边。儿子是一家的希望,乖巧懂事,学习刻苦,积极上上。

徐福贵的女婿,为了娶媳妇,借钱欠债,结婚后日子过得也是清苦。媳妇生孩子死后,他一个人带着孩子工作,虽然累,还是满满的希望。知道他临死,还是惦记着自己的孩子!

徐福贵的外孙,听话,灵巧,懂事,最后因为家里条件差,吃豆子撑死了。

最后的徐福贵,和一头老黄牛作伴,跟老黄牛谈话,谈话的内容,就是他这一生里最重要的人和事。

做了几段摘录,通篇故事情节都很诱人,建议自己阅读。

1、当本书主人公徐福贵输完家里的财产时,摘录:

“我重新站起来,像只瘟鸡似的走出了青楼,那时候天完全亮了,我就站在街上,都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他还以为我是被那些女人给折腾的,他不知道我破产了,我和一个雇工一样穷了。我苦笑着看他走远,心想还是别在这里站着,就走动起来。”

“我就这样迷迷糊糊地走到了城外,有一阵子我竟忘了自己输光家产这事,脑袋里空空荡荡,像是被捅过的马蜂窝。”

2、当本书主人公徐福贵自己挑着一担子铜钱去还赌债时,摘录:

“一天下来,我的绸衣磨破了,肩上的皮肉渗出了血。我一个人往家里走,走走哭哭,哭哭走走。想想自己才挑了一天的钱就累得人都要散架了,祖辈挣下这些钱不知要累死多少人。到这时我才知道我爹为什么不要银元偏要铜钱,他就是要我知道这个道理,要我知道钱来得千难万难。这么一想,我都走不动路了,在道旁蹲下来哭得腰里直抽搐。”

3、当赢走本书主人公徐福贵的全部家产的龙二被解放军枪毙后,摘录:

“我知道家珍的话,我的女人是在求我们从今以后不再分开。看着她老了许多的脸,我心里一阵酸疼。家珍说得对,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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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小屋心得(篇1)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著名作家斯托夫人的作品,当时被认为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索之一。直到现在我对这本书仍然记忆犹新。

与其说这是一本著作,还不如这是一部伟大的反奴隶制的宣言。故事说的是美国黑人奴隶汤姆一次被“伪君子”奴隶贩子赫利拉到拍卖场去卖。因为那时候美国黑人在白人眼里就象对待自己的物品一样可以随便处置,黑人没有任何地位和人身自由,可以无缘无故被主人毒打,可以找个理由随时让你去死,可以任意抢走黑人的孩子去当奴隶……;他们的种种行径令人发指。但是黑人奴隶之间互相帮助,互相鼓励,依然对未来充满希望。最后汤姆因为一次帮助了其他黑人被主人烈格雷看到了,竟然天天对他大打出手,最后被活活打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反省自己,那些黑人奴隶虽然生活在黑色的天地里,天天劳累,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而且还要看着主人的脸色过日子,但是他们之间互相帮助,依然向往幸福自由的生活,遇到困难乐观面对,苦中寻乐。而我自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有时一遇到就知难而退,每每想到这里,我的脸就火辣辣地。记得有一次,我因为一篇课文不会背,用了多种方法也无济于事,正当我气馁的时候,我想到了可怜而坚强的汤姆,于是我放宽心态,根据课文的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认真理解,反复背诵,最后终于熟练地背出了这篇课文。因此我想,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身边的同学、老师和亲人,珍惜我们现在的学习环境,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学习,将来报达祖国,服务大众,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汤姆叔叔小屋心得(篇2)

汤姆叔叔有一座简陋的小木屋。当他在植物园干完一天的农活,满身疲惫的回到家里,妻子为他烙着他最爱吃的“锄头饼”,而屋子的另一头,自己的两个儿子正在教他们的小妹妹走路。虽然他们很贫穷,但日子温馨,家庭和睦。

可好景不长,汤姆叔叔是一个没有独立人格,可以任主人随意当成货物买卖,随意凌辱,甚至鞭打毒杀的黑奴。原主人谢尔比先生对他们这些奴隶还比较和善,允许他们搭建自己的幸福小屋。可是谢尔比先生生意亏本把汤姆卖了。于是汤姆的小屋,他所拥有的幸福小屋在风雨中飘摇。

勒格里买下了汤姆,见他结实能干,就想将他训练成一民监工,鞭打他的同伴。汤姆一口否决,他宁愿自己多干点活,也不愿让同伴吃苦。勒格里用火烧、水浸、鞭打、断食等方法折磨他。可是汤姆他始终坚持善良。他的信仰,像一座堡垒,坚不可摧。

读着这本书,我想起了哥白尼、布鲁诺等科学家,他们面对世人的唾骂,面对教会的拷问,面对火刑的炙烤,仍然坚持真理。因为他们的信仰,我们才离真理更近了一步。

我又想到了“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他们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但坚持大义是士大夫的信仰。

我想起了2004年的女排决赛,俄罗斯队连赢两局,再拿一分就可获得冠军。当观众开始离场,女排健儿的内心丝毫没有动摇,一分一分紧咬,终于反败为胜。不到最后不放弃,这是她们的坚持,也是她们的信仰!

一个人只要有信仰,就会离梦想更进一步。那么,我们的信仰是什么呢?

我想起《战狼2》的最后一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们,当你遇到危险时,不要放弃。请记住,你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我想我明白了,祖国就是我们的信仰,她在我心中——坚不可摧!

汤姆叔叔小屋心得(篇3)

这一段光阴,我在家中刻意赏玩了一真名叫《汤姆大叔的小屋》的书本,令我感化到了在跟班轨制下给跟班们的各类不屈及苦痛。

这一册书首要叙述了:谢尔比先生因交易衰落,把汤姆跟吉姆卖了,汤姆前后被卖到两个家庭当中,他的主人都对他非常的好,他也非常满足,没有其余所求。但厥后他竟然被勒格里买了,汤姆为勒格里流汗流血,到底依然是让他磨难死了,而乔治也帮他赎身,令他好好埋葬。而吉姆在他母亲和父亲的协助下,也逃走虎掌。

我读到伊莉莎抱着吉姆**时,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由于她们此刻依然是祸福难料,假如她们被捉了,吉姆还那么小,就要做非常苦的工作,不知道还会不会被人肆虐,伊莉莎就要遗失本人宝贵的唯独儿子,都不知道她对这进攻承不担当得了。假如没被捉,她们的生活就肯定会美好、愉快的。

再看看此刻,尽管世界漂后、人们进步了,不过方今依然是有人对本人生活的艰难艰巨,工作的各类不顺,而对生活非常埋怨。可你们还会记得初期的非洲吗?那时黑人的日子是如许苦痛。很多黑人每天都是生不如死,几近周身左右都是留住鞭痕,衣服上血印斑斑。黑人也是人,但那些自感到本人昂贵的人,却没有把它们看成人,疏忽他们的生命。跟班轨制是如许使人悔恨!它还让很多人妻离子散十室九空。假如以跟班们的生活跟你们的'生活比起来,你们的算不了啥,几乎即是小巫见大巫。你们了解吗?有些黑人是没有对生活埋怨过,由于他们心中有主,信任优美的成天总会显露曙光。而你们竟然在埋怨啥呢?

看了《汤姆大叔的小屋》,我明白到了一些处于天下太平中的跟班们的苦痛。和对跟班轨制邪恶的悔恨!

汤姆叔叔小屋心得(篇4)

我自看第一本书到现在,已看至少400本,哪本最好看?当然是《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斯托夫人的一部现实主义杰作,又译为《汤姆大伯的小屋》和《黑奴吁天堂》,比彻·斯托夫人(1811-1869)出生于美国一个牧师家庭,曾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在这里她接触了一些逃亡的生活,这为她创作这篇小说奠定了基础。这部小说首先于1852年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同时,这部小说在19世纪50年代的美国,正是浪漫主义占文学主流的时候,它的发表对美国文学向现实主义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汤姆叔叔帮助了很多人, 自己却被多次拐卖,最后终于死在了一个种植农场主的鞭下······汤姆叔叔的经历向我们揭示了黑奴制度下黑人们的悲剧遭遇以及他们进行的不屈不挠的反抗和斗争······我认为汤姆叔叔是一个能干、诚实、正直、勇敢、热心、善良、有良心的黑奴。他原本生活在希尔比家里,却因为希尔比家欠钱太多,只好将他和小男孩哈里一起卖给了奴隶主赫利:我认为汤姆叔叔好可怜,因为它太尽责,所以最贵,希尔比一家只好将他卖掉;后来,他遇到了小女孩伊万杰琳·圣克莱尔,她非常喜欢汤姆叔叔,并将汤姆叔叔买了回家。

汤姆叔叔小屋心得(篇5)

又是一个快乐的暑假,我该如何度过呢?老师说,多读一些好的书籍,能开阔我们的视野,锻炼我们的文笔。我在书架上看了看,《汤姆叔叔的小屋》映入我的眼帘,我拿下书认真的看起来,我花了五天时间,终于看完了。我看过后心潮起伏,被汤姆叔叔的品格感动了,他的正直、善良、勇敢、无私,让我敬佩。

有一天,汤姆的主人谢尔比和一个名叫黑利的奴隶贩子在讨论卖掉汤姆抵债的事,黑利说,再找一个男孩或者是女孩和汤姆一起卖,这时有一个四五岁的混血男孩儿走进来,主人让他唱歌,孩子活泼可爱,后来他的母亲来把他带走了,他们走后,黑利说,把刚才的男孩和汤姆一起卖吧。谢尔比先生回答,把他们母子拆散不好吧,我要回去和夫人商量一下。第二天,黑利和谢尔比先生把合同签了,因为谢尔比没有办法。之前那对母子,儿子叫哈利,妈妈叫伊莱扎,伊莱扎原本想再听一些主人和黑利的谈话,可是被太太叫走了,后来,伊莱扎干活心不在焉,太太就问她怎么了?伊莱扎把老爷说要卖了哈利的事说了出来。太太回答,不用担心,不可能的。晚上,夫人把白天伊莱扎的事告诉了丈夫,丈夫说我欠了许多的债,我也没办法。夜里伊莱扎带着哈利,找到汤姆并告诉他被卖的事,让他也一起逃。汤姆说,我不可以走,我走了,姥爷就会破产。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汤姆很正直、善良。

汤姆还帮助过一个叫凯茜的女人摘棉花,因为每个人每天都有完成规定的重量,不够就会遭到毒打的,那个女人摘的很少,汤姆就把自己摘好的棉花塞到凯茜的棉花袋里,凯西茜说,你这样做会被打死的,可汤姆还是帮助那个女人。他宁愿自己受苦,也要善待一个陌生的可怜妇人。

在一个船上,一个女孩失足落水,是汤姆跳了下去,救了那个女孩。汤姆的勇敢、善良赢得了女孩父亲的善待。

后来,汤姆因主人去世,又被卖到了一个地方,它的新主人很恶毒,想把它训练成一个监工,于是就让他毒打其他奴隶,他说我不能这么干,我不能违背我的信仰,后来这个恶毒的主人逼他,他不听从就打他,直到最后把汤姆打死。读到这我泪如泉涌。

如果世界上有更多的像汤姆叔叔那样的人,那我们的生活将更加的美好、和谐。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有关活着心得怎么写》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活着心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