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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草莓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互联网

[收藏]读后感草莓山1000字精选。

作品这部作品,是作者的一种感情抒发。我们可以针对自己感触最深的内容来将其撰写进我们的读后感中。您是不是希望自己能写出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并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呈上读后感草莓山,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草莓山(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就叫《傀疚的草莓》。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女儿的爸爸突然有一天开始种草莓了,而且经常给他的女儿送去,哪怕是一点点,女儿当时的心里总是会感到热乎乎的每一次,父亲都要看着女儿吃过以后,才满意地离去。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女儿开始不那么感动了,因为大街上全都是卖草莓的,而且还很便宜。于是女儿就对他的爸爸说以后不要来送草莓了,但是他的爸爸却仍然坚持着为女儿送草莓,女儿开始对她的爸爸产生了不理解,一次女儿故意生气地说:如果以后您还来,我就回去把草莓拔了。

不久,她的父亲又照例来送草莓了,这一次,女儿无意中发现父亲一瘸一拐地走在路上,她跑过去一看发现父亲的腿上有伤。她过后去问医生才得知她的爸爸有患有严重的糖尿玻就在这位女儿父亲去世的时候,她才听到了父亲的真言:孩子,你小的时候想吃草莓,可那时候,草莓特别贵,我没有给你买,现在我给你种草葛

女儿的心为之震憾了,眼泪顺着她的脸流到了她的心里她明白了父亲由于爱女儿而由于小时候因为家里穷而没能让她吃上草莓而对女儿的愧疚,而做为女儿的她没能及时理解这种通过送草蓦的方式而表达的伟大的父爱而感到愧疚两种不同的愧疚,就能看出来人间最感人的亲子之情,但做为孩子的女儿却因为年龄还小而对大人的行为不理解,无意间却伤害了爱她的、时时想着她的父亲到最后虽然懂了,但为时已晚,因为爱她的父亲却永远离开了她!如果早点懂得,就不会有那样对待自己父亲的态度了

我想:我们由于年龄小不懂事,平时总是不能很好地理解爸爸和妈妈,虽然她们在我们的成长历程中,为我们做了数也数不清的事情,付出了人间最无私的爱,然而做为儿女的我们却很少去想想爸、妈为什么要这么做,把这一切都当成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有的由于自己的无知与不懂事去时时让父母伤心、担忧,有的甚至因为自己的无知给父母造成终生的伤害这时的我己泪流满面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我终于明白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的内涵,更懂得西方的父亲节与母亲节的意义,现在,学校对我们进行感恩的心歌曲学唱,我觉得这首歌是那么的好听、亲切,每次我在家中弹唱时,总会看到我的妈妈脸上凝聚着安祥、幸福的神情,这是一种无声的教育

她希望我们这些孩子都能成为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因为家庭是我们人生的第一站,因此感恩应从感谢父母之恩开始我要从今天开始。我不要像书中的那位女儿等很大了以后才懂,从现在开始,去感激的心去接受父母给予我们的点点滴滴的爱,天天以感恩的心面对爸爸、妈妈,所以我们不应该由于成长中的所谓青春期为由去跟爱我们的亲人顶嘴,逆反,似乎心里一点都没有更谈不上对父母大人们的体量,更多的是对自己感受的关注我为书中的女儿愧疚与难过的同时,时时告诫我自己:我们不要做对不起父母的事,到头来让愧疚与后悔相伴。

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从今天行动起来,为父母、亲人献上我们力所能及的感恩的行动,让世界上所有的父母都因为有了感恩的儿女而自豪与幸福;让世界因为我们儿女们感恩的行动而变得更加温馨与美好!来吧,伙伴们,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吧!

读后感草莓山(篇2)

读伊白什凯维奇的《草莓》,那是一篇很美的抒情散文,是一篇会让人读后发出许多感慨的文章,至少我是这样的。

作者由一颗晚熟的草莓引发了他对生活的热爱和生命的珍惜之情,抒写了对流年似火、青春不再的感怀。但是,在阅读这篇文章之前,我更认同作者先前的看发:时值九月,但更意正浓。逝者如斯夫,可我没觉得自己没有变,自己周围的一切也没有变。难到不是吗一年又一年的过去,看着镜中的我,脸上依然不是长着眼睛、鼻子、嘴巴,既没有像二郎神那样多长出一个眼睛,也没有给可爱的脸上添一个新的稀有的成员。或许有人会说,外表的东西总是不真实,只有内在的东西才会一五一十的反映出来。那么,就去看看我的内心深处吧!在学习上那激烈的竞争,使我不能有半点松懈,要时时刻刻全力以赴的去学习,才能够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哎!可我仍旧是一个孩子,始终不能与玩字分道扬镳,心里老想着放下手中的笔,去看电视吧,出去玩玩吧!你能说我改变了吗

能!伊瓦十凯维奇一定会说我改变了。他认为,每日朝霞的变幻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心性和容颜,似水流年,彻底再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真的是这样吗我对自己先前的看法开始怀疑了,坚定地信念也有所动摇了。正如作者认为:六月的气息已经一去不返了。再照照镜子吧:咦我怎么整个面部表情多了一些从容,少了一些浮躁呢而我的眉宇之间呢似乎多了一点坚定,对自己的目标、自己的信念的坚定。难道我真的改变了吗我真的长大了吗可是,可是,我越来越发现自己理屈词穷,无法辩驳。因为,尽管每次我都想扔下学习去玩,可到最后我每次都放弃了,虽然我心不甘,情不愿的。这说明,我改变了,我长大了,对要做的事情多了一些考虑,少了一分任性。

时间真是一个厉害又霸道的家伙,它主宰着我们,改变着我们,使我们不得不向它低下那倔强的头!

读后感草莓山(篇3)

《草莓》读后感(一)

还记得小的时候父亲教我读《长歌行》: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读完后父亲谆谆教诲我要珍惜时间,并说光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人生的少年没有几何。可惜当时的我太年幼,并不懂得这过来人语。到现在,多少明白了,主讲人已换成我,听众也换为我的学生和女儿。望着他们似懂非懂的神情,我也一如父亲般深深的叹息。

后来,就想到了这篇《草莓》,初读这篇散文是在十六年前,大哥把这篇文章推荐给姐姐,姐姐工工整整抄写在摘抄本上,两个人饶有兴致讨论、赞美。少年的我不禁好奇,读一读只觉得文笔很美,并无其他感慨,现在想来,我那时正是带着桃色眼镜看世界的年龄,还不知道岁月的无情。当时的我,正沉迷于电视剧《十六岁的花季》,为剧中人物欢笑、惆怅、落泪,为自己的成长激动不安。十年后,又看了电视剧《走过花季》,几乎是在一夕间明白,青春已在逐渐远去,当时我在日记中写道:站在十六岁的门槛上遥望二十六岁,觉得那样遥远,如同笼着淡淡薄雾的桃花源;在二十六岁的季节里回首十六岁,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再也触摸不到花季的美好。当时就疯狂的读《草莓》,能够流利的背诵,我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实际上,我的内心充满惶恐----对岁月流逝年华易老的恐惧,根本没有成熟的思虑,更谈不上内心信仰和理性大厦的落成。

一直到了三十岁的生日,我重读《草莓》,我才真正理解文中这一段话:“我们才察觉我们度过的每一天时光,都赋予了我们不同的色彩和形态。每日朝霞变幻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心性和容颜,似水流年,彻底再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当然,今天我们还很年轻,还有许多事情在前面等着我们去办。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是啊,岁月对我们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远去的是青春,丰富的是内心,岁月恩赐了我们许多东西,我们变得成熟,从容,理智。我不再担心青春的远离,但那六月草莓妙龄十八的馨香却永存心间。

《草莓》读后感(二)

不知道你读过伊白什凯维奇的《草莓》没有?那是一篇很美的抒情散文,是一篇会让人读后发出许多感慨的文章,至少我是这样的。

作者由一颗晚熟的草莓引发了他对生活的热爱和生命的珍惜之情,抒写了对流年似火、青春不再的感怀。但是,在阅读这篇文章之前,我更认同作者先前的看发:时值九月,但更意正浓。逝者如斯夫,可我没觉得自己没有变,自己周围的一切也没有变。难到不是吗一年又一年的过去,看着镜中的我,脸上依然不是长着眼睛、鼻子、嘴巴,既没有像二郎神那样多长出一个眼睛,也没有给“可爱”的脸上添一个新的稀有的“成员”。或许有人会说,外表的东西总是不真实,只有内在的东西才会一五一十的反映出来。那么,就去看看我的内心深处吧!在学习上那激烈的竞争,使我不能有半点松懈,要时时刻刻全力以赴的去学习,才能够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哎!可我仍旧是一个孩子,始终不能与玩字分道扬镳,心里老想着放下手中的笔,去看电视吧,出去玩玩吧!你能说我改变了吗

“能!”伊瓦十凯维奇一定会说我改变了。他认为,“每日朝霞的变幻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心性和容颜,似水流年,彻底再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真的是这样吗我对自己先前的看法开始怀疑了,坚定地信念也有所动摇了。正如作者认为:“六月的气息已经一去不返了。”再照照镜子吧:咦我怎么整个面部表情多了一些从容,少了一些浮躁呢而我的眉宇之间呢似乎多了一点坚定,对自己的目标、自己的信念的坚定。难道我真的改变了吗我真的长大了吗可是,可是,我越来越发现自己理屈词穷,无法辩驳。因为,尽管每次我都想扔下学习去玩,可到最后我每次都放弃了,虽然我心不甘,情不愿的。这说明,我改变了,我长大了,对要做的事情多了一些考虑,少了一分任性。

时间真是一个厉害又霸道的家伙,它主宰着我们,改变着我们,使我们不得不向它低下那倔强的头!

《草莓》读后感(三)

读后感草莓山(篇4)

《草莓山》这本书是由美国着名的儿童诗人玛丽·安·霍贝尔写的。她创作了很多脍炙人口的儿童诗歌、童谣和图画书,其在儿童书创作上的有卓越成就。且获得各种奖项数次,还曾获得儿童桂冠诗人的称号。玛丽是一个懂得把握细节和语言的杰出作者。自然而然就把读者领进了故事,让我们流连忘返。

故事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艾丽的爸爸终于找到工作。主人公艾丽,一家都从纽黑文搬到了斯坦福的草莓山。离开熟悉的环境与最好的朋友,真是一件伤心事。不过,当得知新家位于一条叫草莓山的街上时,艾丽心中的伤心与不安似乎消退了,这个神奇的街名给了她无尽的遐想。漫山遍野都长满了草莓,肥大多汁的红草莓,想摘多少就摘多少。神奇的是,草莓山真的有了草莓,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难道是草莓山的魔力?

在草莓山,艾丽平静的生活不时荡漾起小小的涟漪,有温馨也有伤感……可最重要的是,我们明白了什么才是值得珍惜的友谊。就像玛莎,她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主人公艾丽,一个是辛西娅。但是,当艾丽问玛莎谁是她最好的朋友时,她却说:“在学校里,辛西娅是我最好的朋友,在家里,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使艾丽很难受,最好的朋友只有一个!而且辛西娅曾经还叫她脏犹太人!真是不想再理玛莎了。幸好艾丽还有一个在草莓山新朋友叫米米,是因为米米并没有玛莎说的那么脏及米米的身世艾丽才会同她做朋友。但艾丽连想都没有想过会跟米米做最好的朋友,但是中间因为经过了太多事,米米的体贴与谅解使艾丽觉得其实米米才是他最好的朋友,米米的善良的心地及淳朴的个性使艾丽更加认为米米是一个跟她形影不离的朋友!一个值得珍惜的朋友!

读后感草莓山(篇5)

谁藏了我的草莓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利用率确实不高,基本上看一次,过一个星期再看一次,就可以送人了。但是,我的观点是,有的书是用来一而再再而三地读的,有的书就是一次性的,比如贴贴纸、手工、连连线等,希望用过了还能有其他用处,确实有点难。一套四本全买了。定了送到单位,下班回家带给女儿,母女二人都非常开心,备注:女儿2岁1个月。外观:印刷精美,纸张结实、手感好,大小和重量很适合幼儿自己抱了放在膝盖上。内容:图片比较接近实物,不会像有些绘本,基本上很难猜测是什么东西。这套书的图片,能让幼儿一眼认出来是什么东西。设计也很有精巧,大人看着都觉得好玩。一个晚上,女儿就干掉了全部四本,其中有2个没有找到,其他基本不用提示,自己都可以找到。有的一眼就找到了,有的需要看一会。更好玩的是,一开始我一直在念“是谁***我的***。”到后来,一翻页,女儿自己根据图片念“是谁吃了我的饼干,是谁戴了我的眼镜……”搞的自己好像认识字一样,哈哈哈。要是有续集就好了~……

读后感草莓山(篇6)

《红蕾》发下来了,我随便翻了几页,一个故事的名字把我的目光给吸引了——《甜草莓的秘密》。看到这个题目后我就有了许多问题,甜草莓有什么秘密?这是我最大的疑问,我就带着这个疑问开始读这个故事——《甜草莓的秘密》。

”我从出生到现在,我最喜欢的水果就是草莓,只要草莓一下来,我总是抢着去买。“读完这段话,我明白了作者很爱吃草莓,而且草莓这种水果一直在作者的心目中排名第一。

”今年的草莓下来的特别早,每个摊主的草莓我都买过了,不过只有那个穿白色长裙的小女孩的草莓没有买过。“读完了这段话,我知道了作者很喜欢品尝各家各户的草莓,而且我还知道了今年草莓下来的特别早和新来了一个卖草莓的小姑娘。

一天我来买小姑娘的草莓,我尝了一个,非常甜,我想把她的一筐草莓都买下来,可是她不让,说:”你只能买10个或20个。“”为什么?“”如果你全都买下来别人就吃不到了。“”给我20个,多少钱?“”你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这时,我发现她没有称,我便给她了10元。”读完这段话我知道了她的草莓非常甜,同时我感到她怪怪的,一下卖了不更好吗?那样的话就不用去卖了,而且她没有称。

“我想知道她的草莓为什么这么甜,我便跟踪她,她家住在山里。走到山顶她跑得很快,三两下就把我甩了。我听见草丛里有声音,我就跑过去看,原来是狐狸种的草莓呀!从此以后我一直保守这个秘密。”读完这段我的问题终于解开了,秘密就是甜草莓是狐狸种的呀!

每个人都有秘密,我们应该保守这个秘密,同时也要保守自己的秘密,秘密代表着成长,让我们一起保守秘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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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白鲸读后感1000字精选


我们该如何开始写自己的第一篇读后感呢?读作品时,感觉思想插上了翅膀。经常写读后感,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都在潜移默化的变化。也许下面的“白鲸读后感”正合你意!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白鲸读后感 篇1

《白鲸》作为一部经典名著,在我读过的一些文章里曾重复出现它的名字,而那时我对这本书的了解也仅限于它的名字。当偶然从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就决定借来看看,可是没想到,这本厚厚的600多页的书,让我看了一个多月,包括很多个每日半小时和每周一下午。

若你要问这本小说在我脑海中留下了什么印象,我的回忆中竟然是简洁明快的主线故事,毕竟作者叙事紧凑不拖沓,也很直白的亮出观点,完全不需要大开脑筋去猜,也无需对话剧般的章节加以细读。虽然书中1/2的篇幅都是鲸鱼的科普与海上平淡事的叙述,但也就如格非先生在书后点评中写道,海洋本就是枯燥的,本就无事可写,梅尔维尔能写出如宏大史诗一般的巨著很不易。

确实,回忆书中情节,主线干净、清晰、简单:我以实马利热爱海洋捕鲸事业,虽然没有特别出众的能力,但积极去实现自己想要的海上生涯。与食人生番做朋友,一起登上艾哈伯船长的裴廓德(Pequod)号,开始了一段惊险的捕鲸旅程。

整个故事中后期的主线都是船长艾哈伯的转变,从他最初闭门不出到不断在甲板上踱步,从和船员和平相处到镇压异心,到用狂热感染船员一同奋斗,他出海的目的显露无疑:复仇。

艾哈伯的断腿是一头叫做莫比迪克的白鲸造成的,这头白鲸体型巨大、性情凶猛,是很多捕鲸人的噩梦。出海航行的过程中,他们捕获了很多鲸鱼,满载而行,但艾哈伯船长丝毫没有在意这些,而是不断寻觅白鲸。用言语激励、身体力行,追寻心中复仇的梦想。最终遇到白鲸并展开搏斗,以同归于尽告终,只有我活了下来并记录了这一切。

故事的主角,很显然是作者眼中的艾哈伯船长,虽然有点评说是艾哈伯身体残缺造成了心灵的复仇偏执,但我觉得这种直面敌人的勇敢,为达目的不惜一些代价,令人感叹唏嘘。厉害的人到处都有,但他们前行的方向都有不同。

其实对于人的发展来说,能力是一方面、态度是另一方面,方向也很重要,艾哈伯要是不关注于复仇,他绝对会成为一个杰出的捕鲸船长。

然而人是多么渺小,放到大海上就如沙漠中的一粒沙,但一群人却可以捕杀最大的动物鲸鱼。捕鲸时多惊险,捕鲸后收获就多巨大。作者确实是补过鲸的人吧,关于捕鲸、剥皮取肉、熬制精油的工作的描述画面感极强。

船上的成员作者并未多着笔墨,甚至都被船长的光辉掩盖住了,甚至连最初的食人生番好友都没出现几次。其中提到了一个小船员,他身材矮小、胆子不大,但还是坐上了冲锋舟为标枪手划船,因为曳鲸索的盘桓复杂差点被勒死,是作者救了他。船长则对他毫无怜悯,因为海上生涯就是搏命的斗争,小艇为了追逐鲸鱼不可能为了一个人放弃前进,而这一个人,若是无人来救,就很容易消失在茫茫大海上。

都说沿海地区的人性格勇敢坚强,这与他们靠海吃饭、以命搏天的生活环境密不可分,这种优良品质正是成事最宝贵的性格。安逸的生活环境是培养不出这种狠劲儿的。

作者对于的鲸鱼的着迷流淌在字里行间,而且明显出身良好的人偏要体会海上捕鲸这样艰险的工作,也是令人佩服。小说旁征博引,希腊神话、古典名著、鲸鱼专业书籍都有引用,也有作者杜撰的假引,都被译者挑出来了,读起来有种彩蛋的感觉,有趣得紧。

读了几个《白鲸》的介绍,很多介绍都着重讲解了情节,其实最后遇到白鲸、搏斗并同归于尽的篇幅不超过50页,在我看来甚至不是全书的重点,这本小说的重点,就是船长艾哈伯的努力追梦过程,建议阅读的时候不要期待结果。因为结果不重要,所以很多人不介意告诉你结果。不看过程的结果是遗憾的。

还有一个视角,是关于白鲸,有人说白鲸是善与恶的综合,表现了人世的基本状况。这个视角也很有意思,但读了书的我感觉白鲸与艾哈伯很像,好勇斗狠,但都无所谓善恶,大海上,谁不是以命搏命呢。

最后,这本书的原名就叫MOBY DICK(莫比迪克),是白鲸的名字而不是船长的名字,把主人公的终极目标起了个名,还命名为小说名,感觉高深。

白鲸读后感 篇2

这本冒险小说的主角叫伊休若,他是一位想到捕鲸船上工作的年轻人,最後虽然如愿以偿,却因此展开一段惊险的旅程,也让原本容易沮丧的他,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伊休若本来是想先坐船到南达科特的港口,再坐捕鲸船出海,可惜当他抵达港口时,捕鲸船早已出发,却因此遇到一位叫因泰吉的好伙伴。因泰吉是一位鱼叉手,因为遵从守护神的指示,就和伊休若一齐搭乘下一班捕鲸船出发。

当他们到毕科特号捕鲸船上时,见到他们的船长,名叫亚贺布,原本慈祥的他,因为被一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从此性格大变,一心一意想杀鲸报仇,船长虽然外表看似冷酷,其实拥有一颗细密的心。

我最喜欢的章节叫「生死决斗」,船长勇於应对自我发生杯具的事实,勇敢挑战那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虽然最後毕科特号沉没了,但是我很敬佩亚贺布船长永不放下的精神。

人生起伏不定,不可能人生没有转折,只有努力不懈、不论输赢都坚持下去的人,在我眼里才是第一。看完了这本冒险小说,我相信付出必须会有代价。勇敢应对自我的人生,好好过着五彩缤纷的生活,这样才是最棒最完美的人生。

《白鲸》是一个极具象征好处的工作,而且很搞笑,因为它还去自然历史等问题。其他主题包括妄想、宗教、理想主义和务实、报复、种族歧视、层次关系,和政治。

白鲸读后感 篇3

有那么一群伟大的人:他们白天驾着小木船在凶险的大海上与风浪,搏斗;晚上举着酒杯和生死相交的伙伴们痛饮欢畅。他们,就是“裴廓德”号捕鲸船上的水手们。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是个向往大海的小伙子,他和热情的鱼叉手魁魁格一起,在一个阴冷的傍晚加入到“裴廓德”号,开始了曲折的海上生活。

“裴廓德”号上的船员们都是聪明勇猛,身怀绝技的捕鲸能手,他们的任务是专门追杀一头名叫“莫比迪克”的抹香鲸。这头抹香鲸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污点,体积庞大得惊人,性情也比一般的鲸鱼凶猛得多。它整日在大海里横行霸道,兴风作浪,是海中恶魔。许多捕鲸船都曾追杀过它,却都惨败而归。

“裴廓德”号上的勇士们不畏艰辛,历尽艰险,终于找到了莫比迪克,和它来了一场生死较量。可就在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时,悲剧发生了。虽然白鲸被拼命战斗的水手们刺地伤痕累累,但它在挣扎时撞翻了“裴廓德”号。如此庞大而设备完密的捕鲸船,竟在一瞬间沉溺海底,和白鲸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最后,只剩下以实玛利一个幸存者,被另一艘捕鲸船救起。

以实玛利经历了这样的磨难之后,自然要回到家乡;而那些勇士们,则永远长眠在了海底,对于这样眷恋海上生活的人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真正的故乡。

我几乎喜爱这本叫《白鲸》的书里的每个角色。我钦佩亚哈船长的毅力和无时无刻不沉着冷静的精神。有很多人劝他放弃这样危险的行动,他却执意要做,不管前方的路有多险,他都不停地勇往直前;遇到困难时,别的水手都惊慌失措,他却十分镇定,从容不迫地安慰别人。我钦佩魁魁格的忠诚老实,乐于助人。他非常努力地工作,却因此病倒;在所有船员落水而没人敢营救时,他义无返顾地跳入海中,救起同伴。我同样钦佩其他的水手们,钦佩他们机敏的头脑,矫健的身手……

那些与困难做斗争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他们在困境中团结互助,在危难中敢于牺牲;他们满怀信心,英勇无畏地与险恶的自然环境搏斗,无数次绝处逢生。不管他们面对什么危险困难,他们都在重复一件事——超越自我,挑战自我。这不正体现了奥运精神吗?他们在困难中互帮互助,也不正是奥运道德所推崇的吗?

十年前,美国某座体育馆内的体操场地,一个女孩迈着稳稳的步伐自信地走向鞍马。握鞍,起身,一个漂亮的翻身跳跃。就当女孩快要落到地上时,却不慎受伤,从此,她的下半身完全瘫痪,只能靠轮椅来生活。她,就是桑兰。命运的多舛并没有让桑兰低头,面对新的人生境遇,桑兰艰难而又坚毅地开辟了新的人生道路。xx9月,桑兰加盟世界传媒大亨默多克新闻集团下属的“星空卫视”,担任一档全新体育特别节目《桑兰xx》的主持人,她用这样的方式继续着自己的奥运之路,也以这样的方式告诉人们:当你的生活面临悲惨时,一定不要丧失意志,而是用微笑面对人生。中国体育界的“阳光女孩”,正用她自己的行动和事迹感染着这个世界,谱写了一首身残志不残的英雄之曲。

xx,雅典。万众瞩目下,一个小伙子沉着地弯下腰,做好起跑动作。随着一声枪响,他闪电般地冲了出去。很快,其他选手被他甩在了身后。跨越了重重障碍后,他第一个冲过了终点线,以打破世界纪录的12秒88的成绩夺得了第28届雅典奥运会110米跨栏的冠军!一时间,全世界都沸腾了。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在奥运会田径项目上夺得冠军的亚洲人,黄种人,中国人!他让世界认同了中国,让世界记住了他的名字——刘翔。一直以来,欧美人认为“黄种人不可能在田径项目上夺冠”。而今天,刘翔把“不可能”变为“可能”。刘翔跨越了障栏,同时也跨越了自己的人生。

白鲸读后感 篇4

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白鲸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白鲸读后感 篇5

我真不明白,虽然说白鲸是珍惜动物,可能人人都想看一眼,可是想要杀死白鲸,谁会去想。其实一只白鲸的出现有他们的原因,一只白鲸让它们自生自灭,为什么要去追杀它们。我理解你们的心情,你们追杀白鲸是为了多赚点钱,可是这是自然生态,为什么要去破坏它。你门要知道白鲸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不止是白鲸,很多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就算是凶猛的狮子,只要你不伤害它,用心去跟它交流,迟早有一天它们会跟你成为朋友。

如果你去伤害白鲸,它有灵性,它们会对伤害他的人产生一种报复心的心理。其实白鲸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只要你不去招惹它们,它们就回会自然而然不去伤害人类。并不只有人类才有幸福的快乐的生活,动物也有,它们也有幸福的生活。可是有一些人却要去伤害他们,

(他们指得是动物)要把他们残忍的杀死。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规律,人类有人类的规律,我们要让这种大自然的生态继续发展下去,不要去破坏它们。

[收藏]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1000字模板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就能从书中得到一些关于人生的答案,不同年龄读这本书的感触都不同,不妨写篇读书心得,记录下现在读这本书的感悟。您是否能够写出一篇感情细腻的读后感呢?也许下面的“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正合你意!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1

看了《万水千山走遍》,不得不承认三毛是个旷世的奇女子,就连她的寂寞都是果敢的。迷惑苍凉的墨西哥之夜,寂静圣洁的厄瓜多尔心湖,风情万种的玻利维亚百合,狂野单纯的阿根廷牧场的天空……听三毛如痴如醉的倾诉。

一直觉得三毛最懂旅行的真谛:一个人,默默走过陌生的土地,边走边思考。直到自己被思维填满,在旅途中发现了一个未知的自我。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读完《万水千山走遍》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秘鲁的玛丘比丘。那个荒废了几百年的只剩下断垣的印加城市,在三毛的笔下,显得那么迷幻。过了这么多年,读来仍让人心驰神往。其实三毛对这失落的城市并无太多具体描写,或许是三毛只是在用她的通灵在感受像迷宫一样的废墟带来的寂寞。那些过往的情愫,就像黏稠的南方的春雨,那一片芳草,湿湿的沾住了她旅行的裤管。

三毛曾通灵地认为自己的前世是药师的孙女,一个平凡的在十九岁就离世的印第安女子。相比这荒凉的废城,她更加向往的是澄净的蓝天下那一片明澈的心湖。当厄瓜多尔那片神秘草原和水湖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看了只是觉得归乡。我想,三毛坐在玛丘比丘的大石上时,脑子里看到的不是城市的空茫,而是那些需要祷告的轻如叹息的魂灵,安静的心湖和村落。唯有通灵能解释她感觉到得,召唤她抽身离去,逃离了玛丘比丘那一日突发的大水。

最爱的便是三毛遇见安妮一段:两个来自不同国家的女孩偶遇在南美高原,互相连名字都不清楚时便已注定两人是浪迹天涯是的灵魂伴侣。彼此是那样惊人的相似:“衣着打扮,谈吐礼貌,生病的狂烈,甚至藏东西的地方,都差不多一个样子”“安妮,难道我们以前真真认识过,为什么彼此那么熟悉呢?”说是不可信的缘分也罢,前世今生也罢,就在某时某刻地球某个角落,她们奇迹般地遇见。一直幻想自己能有一个如此的旅行伙伴,无需过多言语,便能读出内心的想法。忽然的相见,不需仪式的告别。能够相伴的时光,开心地认真走过;到了某个岔路口,微笑着转身离开,并不刻意挽留。这便是真正的友谊吧,不要永远粘在一起消磨时间,只要足够美丽的瞬间。

在《万水千山走遍》里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对泥土,对人性与灵魂的深深迷恋与热情的沉醉。三毛对于自然的热爱,源自她对人性的仰求。她对人性,那种深掩在灵魂深处的生命,怀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难民的脸上,在彩霞满天的苍穹的深处,在魂牵梦萦的故乡的路上……三毛把“人性”刻画得美得像一个被上帝遗落的梦。

三毛用琉璃般质朴且华美的文字,叙写着万水千山的旅途乃心灵上的征程,谱写了一个平凡女子用生命写出的绮丽诗篇。她冷冷地看着这个老城般的世界中如逝如流的哀乐人间,眉目间流露出了红尘女子的自然之美。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2

这本书是上学期从同学那里借来的,因为之前跟她讲我在看《雨季不再来》,然后她说要借我。然后,然后就是复习周和考试周,然后它就默默地被一堆书掩盖了。

那天,是开学的前一天,我喉咙很不舒服好像是感冒了,尽管从家到学校一路奔波折腾了好几个小时,但当我在宿舍收拾书桌时看到埋在一沓书下的《万水千山走遍》,才惊觉原来你在这儿。

开学的第二天,又发烧了,躺在床上,是这本书陪我渡过了那些只能躺着钻被窝的时间,就这样我稀里糊涂的跟着三毛的脚步在纸上把万水千山走遍。

很早很早以前,我就想着以后要去很多很多的地方走走看看,可以是结伴而行的乐趣,也可以是独自流浪的自在。其实一直不喜欢游记这种文体,其中的乐趣是作者自己的,读者的体会是被附加条件的感受,毕竟看来的太容易了,感同身受太难了。我能想象三毛在中南美洲旅行时是痛并快乐着的,因为在异国他乡她总是可以遇见善良可爱的人儿,而且经常有中国人接待,或亲人、或朋友,或是因为那份单纯的同胞情怀,三毛总能被盛情款待。但她也经历了很多的挫折,遇见了不少危险,书中经常提到古柯叶子,因为这种叶子能让在中南美洲得高原病而身体不适的三毛更好受点。因为我没经历过高原病这种东西,尽管我知道三毛当时是什么症状,但我只是知道却感受不到,我想我要切实去感受的话,就应该行动起来,自己去走过。就像你会觉得看过了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自己的人生一样,很多东西都是要亲身体验才能真正明白。

趁着现在一个人,想去哪就去哪吧~把万水千山走遍是怎样一种体验,将来我替三毛跟你再细细说来。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3

假如我也是这样一个女子,有着聪慧的头脑和一张灵巧的嘴,会不同的语言,能够写出美妙生气的文字,试问自己是否有这个勇气走遍万水千山,感受各国人民不同的生活习性,品味每个国土里特有的风情与独特?

假若我也有这样一段经历,有一个我深爱的又深爱我的男子曾经那样的与我幸福过,我又该如何去面对那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我又会如何去度过那些没有他的日子?我该以怎样的面貌去对待那些依旧健在的亲人?

假如我也写下这样一部书籍,在我走遍了万水千山之后,我会以怎样的激情去写下这些文字,我又会带着怎样的心情去会议那些我所经历的种种?我又是否会在多年以后将这些文字拿出来重新品味,理解那些曾经走过的土地?

在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应该是有着印第安人居住的秘鲁和玻利维亚,也许是因为作者花了很多的笔墨去描写吧。那里的居民生活水平都不算很高,卫生情况也不怎么好,但文字里面透露出的热情与美好总是温暖着我,让人感受到一个中国人在他国受到了尊敬与爱护。这份待遇显然在较为发达的智利就不能够了。作者一路上遇到了很多的华侨同胞,受到了很多的爱护与照顾。移民在外的国人们,有成功的,居住在大草原上,有着自己的小洋房,每天照看农场,自由自在地生活;有不如意者,只能依靠他人的施舍和廉价的劳动力维持每日的温饱,过着赚一天算一天的生活。想来并不是生活把人分成三六久等,只是人们自己活着活着就区分出来了。三毛的文字本来是没有感情的,但读着读者自己心里就有了打算,我想这也是文字的魅力了。

曾经有很多次想过会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带目的地、沿途感受风景人情,却少了那份魄力。看到作者走到厄瓜多耳感受药师孙女的前生今世,听闻那美丽的传说、作者笔下的每一个地方特色,总觉得少点什么,就如同看一场盛大的晚会自己却总是融入不进去一样,读到的文字内容总是少了一份亲身体验的真实性感,是带着些许的羡慕,更多地憧憬去想象的,想着若有机会,一定要自己去感受一下不同国度的不同生活。

向往泰山的巍峨,喜爱黄山的灵气,中意九寨沟的野性,也倾心大峡谷的幽静大自然尚有千变万化来吸引我们,更别提全世界各地的不同人民的风土人情了,种种种种,待有一天我也能将万水千山走遍了,再来回味这本书吧。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4

第一次完完整整看完游记这种书。各国各地的风土人情,历史地理略窥一二。看书的过程忍不住要回顾一下曾经学的地理,对地理一直是十分喜爱的,平日里遇上个地名就好奇这个地方的行政图地形图和气候图,所以很认真的搜起中南美洲的地形图,发觉自己对世界地理已是模糊。上学时代书本学的东西,脱离实际,在生活中也总是很难找到恰好的联想结合点,想来要多思多想,去用脚步踏过才能实实的把二者结合吧。

第一次读三毛的书,第一次走进三毛,在这本书中我看到的能了解到的三毛是一个体验过人间喜苦哀乐的女人,一个经过了半生漂泊的归人。这时的她特别了解自己,知自己所求所爱,也知自己的无法回头和能力有限。

她爱自己爱生活,也爱他人。她相信前生来世,也信佛缘。坚韧周到是她,脆弱无靠也是她。

或是内心无归处,才无惧一人走遍万水千山,终是寻到内心所向,却是不再寻山问水,身心已然天地间。再没有什么想寻找想留住的,或是已经寻得了世间的至极。

所见所闻所接触,体现着她待人接事的通情晓理,透漏着真实性情和思想的三毛,也正是大家热爱她的原因之一吧,是那么感情敏感细腻而热烈。

墨西哥的三毛像个娇惯美好的小女孩儿;寻找心湖的三毛坚定执着,身心朴素而感情饱满;马丘毕丘的三毛,奇妙活泼,神奇的灵魂对话,然后像冥冥之中预知了接下来的暴水,又在暴洪中勇敢的爆发,然后躲过劫难;回归宁波定海老家时的祭祖感情我难以体会理解;如果要带些什么,就带南京的雨花石给她吧;敦煌莫高窟的三毛是失了魂入了魔,亦是顿悟。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5

最近在闲暇之余读了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一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三毛在丈夫荷西逝世后和米夏一起到各地旅游从而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书中还有她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

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三毛她通灵地认为自己的前世是药师的孙女,一个平凡的在十九岁就离世的印第安女子。而相比这荒凉的废城,她更加向往的却是澄净的蓝天下那一片明澈的心湖。当厄瓜多尔那片神秘草原和水湖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看了只是觉得归乡。我想,三毛坐在玛丘比丘的大石上时,脑子里看到的不是城市的空茫,而是那些需要祷告的轻如叹息的魂灵,安静的心湖和村落。唯有通灵能解释她感觉到得,召唤她抽身离去,逃离了玛丘比丘那一日突发的大水。

三毛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她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我读来感觉回味无穷。

最爱的便是三毛遇见安妮一段:两个来自不同国家的女孩偶遇在南美高原,互相连名字都不清楚时便已注定两人是浪迹天涯是的灵魂伴侣。彼此是那样惊人的相似,衣着打扮、谈吐礼貌、生病的狂烈、甚至藏东西的地方,都差不多一个样子。说是不可信的缘分也罢,前世今生也罢,就在某时某刻地球某个角落,她们奇迹般地遇见。一直幻想自己能有一个如此的旅行伙伴,无需过多言语,便能读出内心的想法。忽然的相见,不需仪式的告别。能够相伴的时光,开心地认真走过,到了某个岔路口,微笑着转身离开,并不刻意挽留。这便是真正的友谊吧,不要永远粘在一起消磨时间,只要足够美丽的瞬间。

读完书后再回过头去看那书中的第一段,“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初读时无感觉的我现在品来方才感觉这便是三毛那惯有的风格吧,文字简单平实,如玻璃板质朴且华美,却又真挚的震撼了我的内心。是啊,生命不正是这样吗。刚来时,只是一个婴孩,对世界的认知为空白,世界于我不正如同陌生人一般吗,可随时间流逝,令我们眷恋的东西越来越多,生命在这时也便成为我们的老友了。

在细细的返回去品赏,我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对泥土,对人性与灵魂的深深迷恋与热情的沉醉。三毛对于自然的热爱,源自她对人性的仰求。她对人性,那种深掩在灵魂深处的生命,怀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难民的脸上,在彩霞满天的苍穹的深处,在魂牵梦萦的故乡的路上……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6

此刻,坐在KFC二楼餐厅的我,吃完了在有些人眼里的垃圾食品或者说某些人眼里奢侈的汉堡和薯条,喝着热乎的奶茶,听着餐厅里放着我最爱的艾薇儿的歌曲,悠闲自得的看着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心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自己跟随着三毛,畅游在异国风情中怡然自得,犹如身临其境,闭上眼呼吸都能感受到书中写到的阿根廷草原上清新的空气,蔚蓝的天空和伸手可触到的朵朵白云,还有那位高裘情人。把自己融入到书中的情景之中,置换了陪在三毛身边的米夏,仿佛跟随在三毛身边的不是米夏而是我。

一直以来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背包四处旅游一个背包,一架相机,一张卡和一颗好奇而热忱向往的心,踏上旅途的征程,在陌生的环境下,看尽上天赐予人类的美好世界。只可惜,我只是个平民。没有横溢的才华,没有出众的外貌,没有富足的财力,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坚定地决心,有的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承载物,还有空无虚幻的思维,有的只是怨天尤人,泛滥感情,剩下的什么都没有。对于我这样的一个穷人来说,旅游是个多奢侈的念头,有时候,偶尔会出去转转,玩玩,不了解我的人,包括现在身边的很多人,都说没有钱就安分的在家待着,省着点儿钱,别乱花钱了。也许在她们眼里,我是个败家子,是个爱乱花钱的孩子,那都无所谓,对于热爱旅行的我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们不懂得一个游玩家的心情,我也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你的所作所为,就像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一个平日里没有多少钱却爱好唱歌的人会花一千块钱买一副耳机,一个街头卖艺的人花几万块钱买一个吉他以至于流落街头卖艺一样。他们可以理解可以接受花几百块甚至上千块钱衣服鞋帽,却理解不了我们花几百块钱买一个耳机,几千块钱买一个吉他。因为爱好,所以会为之倾注一切,值就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而我们被冠以乱花钱罪名的原因。

不被人理解,或许这样的我们是孤独的,但同样的这样的我们也是快乐的,因为我们做的这些是我们的最爱,就像我每一次的旅行都会受到诸多阻扰一样,想要出发的时候,好多人都会说你那么有钱啊?自己都债务累累了,还花钱去旅行,真是有心情,每次听到这样的话,心里错综复杂,知道他们也是为我好,为我考虑,只是他们不知道,就因为没有钱,债务累累整天被这些现实的东西压得闯不过气来,所以想要一种旅行的方式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不想要自己的青春就放在挣钱还贷款,或者存钱这些事情上面,只想乘着现在的我还有激情,还有体力,还有精力去玩耍,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想要做到老之后不后悔的事情,尽量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太多的遗憾,所以宁愿活在乱花钱的罪名下也想要尽情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宁愿背着债务累累的风险也想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每次看到那些没有太多钱却依旧背包旅行的人,心里只恨自己没有他们那样的魄力。终究被现实打败,为现实妥协。或许这话说出来又会被身边的某些人挖苦讽刺,那又怎样,其实她们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也承认自己确实没有那个能力,所以,尽量的为自己创造条件,尽量的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只要做了,不管多或少,不管之后会怎样,但我想我唯一可以保证的那就是在我垂死之年,我不会为这些我所爱好的做过的的事情而后悔。老师同学都说我是个外星人,反人、怪人幻想者,整天想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切实际,甚至感觉是天马行空的事情,但是我想说我要尽量让这些所谓的不可能变成可能,或许旅行过后的我会为债务忧愁烦恼,开始挣钱攒钱,那我也快乐,最起码我快乐过了,我以后的人生又少了一丝遗憾,这样我就知足了。

看书看的时间久了,有点儿疲惫,起身活动一下。发现窗外霓虹灯亮,车嚣夜寂,室内孩童嬉耍,情侣爱浓,音乐更替,看着桌上的书本和吃剩的垃圾,心中感慨万分,于是提笔书之。。。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7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作者将这两条线索穿插于无形之中,在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平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

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过该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平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本句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我们暂且不论是怎样的手法,总之,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

三毛一直是个让人感动的女子,坚强,韧性,不屈不挠,有着至深的情感和无法言说的触动。当我们面临繁华人世,该学学她的,流浪,旅行。穿越人间、穿越天堂亦或是地狱,只要心还在,路就在。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8

简单的说,这只是一本游记,从墨西哥到宏都拉斯、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哥伦比亚、秘鲁,写当地的风景名胜、风俗人情,以及途中的琐事等等。可是,写这本书的是三毛,所以注定不会那么简单。无论是曾经略带俏皮的作品,还是这本带有丧夫之痛的《万水千山走遍》,都可以看出三毛的真,真的像“心湖”的水一般,触手可及。

看着三毛细腻而沉郁的文字,我能体会到她路途奔波的疲惫,体会到她渴望自由的灵魂,体会到她偶然想起荷西的那种痛,体会到她与安妮惺惺相惜的状态,体会到她坚定的意志与不屈的精神。这些感受,是如此真实而细腻。

虽然在那个年代,南美洲之行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更不会抱怨旅途疲惫不堪。但是一个身体素质极弱的三毛,每每坐飞机都会头晕,上高原都有高原反应,经费充足但却不奢侈地住豪华宾馆,于是经常洗冷水而发烧感冒,再有就是带着一个西班牙语极其不顺溜的助手米夏。这,不是一个寻常女子可以熬得过去的,也只有三毛,因为有颗向往自由和流浪的心。

无论是在哪里,三毛都是极为宽容和有爱心的。无论是在秘鲁做那个热爱音乐的印第安人的观众还是对安妮这个亲切的陌生人的帮助以及在那场高原雨夜中与王八蛋巴士的争斗,都有体现。想必这也是三毛值得我们热爱的地方。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9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600字!

三毛真的很有名,每一个读者都能感觉出来,从写的书里的字里行间也能感受到,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从作者所接受的待遇就能很明显的感受到。三毛在旅行的时候,会特别关注当地的公共厕所,因为一个厕所能很好的反应当时的水平。这个我也深有感触,家乡这边虽然是个小县城,但是像车站啊,公测啊都会很有秩序,车站会有对应的检票口。去过好多个地方旅游,会发现当地的车站只有一个检票口,然后进了检票口要你自己一辆一辆去找车,看车头上面的标签。公测也是,有些地方公厕造的很偏僻,而且是旱厕,也没人打扫,给旅行扫兴了一大把。由此我也想到了经常会提倡的一个说法,当你无所事事的时候,你可以去下这四个地方。第一个地方是飞机场的候机厅,第二个是高铁站的候车室,第三个是火车站的候车室,最后一个是汽车站的候车室。观察了这四个地方,你会发现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阶级是有原因的。虽说有点以偏概全,但是可以haveatry啊。

文中在中南美洲旅行的时候,作者行李在机场被机场工作人员翻,好的东西都不在了,遇到一些卖东西的坑蒙拐骗,这些经历真的无法想象,这是一个什么神奇国家啊。但是没有亲身经历过是没有资格评价的,这也是我对旅行的一个原则。本人很喜欢旅游,就算慕名而去,悻悻而回,怎么说这也是人生一段不可多得的经历。在外感受到海外同胞亲切的爱,那是多么的自豪。

其中对爱的定义,我在此想要照搬一下。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三毛要求我们爱自己,正视自己,欣赏自己。希望有一天也能像三毛一样,外出的时候都能收到大家的热情招待。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10

我爱你

那你愿意为我而死吗?

我愿意

哦,这太简单了,为我活着吧

先看《万水千山走遍》,看一半觉得气氛有点抑郁。又开始看《撒哈拉的故事》。嗯,两本书对着看,又生出颇多感慨。

三毛30岁的时候嫁给22岁的荷西。撒哈拉的故事写的是和荷西结婚及婚后的故事。十几岁的荷西爱上三毛,暗暗发誓要娶她为妻。我想三毛也没少刁难他。以至于婚后三毛的父母时常担心婚后荷西没有什么好日子,告诫三毛收敛脾气。虽然日后的相处中,又多了荷西这位家人告诫三毛不要去欺负邻居。

三毛骨子里是一个不安分的冒险分子,总是想一出是一出,却偏生得固执。颇为离经叛道。荷西深谙三毛的我行我素,她说要去撒哈拉住个一年半载,他要随她一起去,三毛不愿。她散漫惯了,觉得即使他在也未必时时在一起。荷西知道自己胳膊拧不过大腿,默默收拾行李自己先去非洲安顿好。再等着她的到来。

“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

“我想的很清楚,要你留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我们夏天结婚好吗?”

一个有归属感的浪子,必然知道有人信任并放任你自由的看重,也必然会妥善安置自己并安全回来。

心有所属,灵魂安宁。

这是我从《撒哈拉的故事》里最大的收获。

三毛总是说她没有热烈的爱给荷西,我想爱这个字也是分阶段的,十几岁的爱意是纯洁又真诚的。二十几岁的爱是冒失又热烈的,再后来她可能就是想要一份安宁。

荷西既给了三毛热烈的爱也承担着一份男人的担当,纵容她的漂泊,为她瞻前顾后。

三毛是一个很懂心疼和尊重别人的人。她心疼荷西为这个家的付出,也尊重他的爱。所以她心甘情愿为之付出。并没有怨言。

然而,书都是有润色的故事,就像艺术照都是经过修饰一样。荷西也并不是没有缺点的。三毛并不是一个受不了委屈的人,也不是一个背后语人是非的人。但生活是情绪多样化的。

字里行间也会读出一些难得的吐槽。说荷西的脑子是高级水泥。因为国别风俗不同,荷西其实也是很大男子主义的,通常情况并不会怜香惜玉、体贴入微。

虽然她总说荷西不懂温柔缱绻,但他对感情却是慎重又温情的。这种适时的郑重仪式感,每每让人很是感动。

婚后七年,他们感情稳定,直到荷西因潜水事故去世。

然后再看《万水千山走遍》,写的多是风景,但昭然若揭的难过。我想这世上的人往往多少会有一些伤痛不想与人言语,也会有一些记忆深处的欢乐能随时拿出来独自翻开。这本书很少有欢乐,多的是一触即收的触景生情。多半是难以言喻的伤怀。

三毛给别人的感觉可能多数是冷淡的,但内心的炙热又跃然纸上。我喜欢她对陌生人的坦然,更喜欢不强加给别人的疏离感。就好像都喜欢自处的旅人,因为相逢便携手走一段,而后因各自的追求自然而然分离,不用告别,然后自然而然再遇见。好似从未分离。

有一种奇特又舒服的感情,合得来又无需刻意挂怀,即使相处一室相顾无言,也不觉得难受,即使最终天各一方也并不觉得难过。再相遇也能像从未离开一样自然。纯净又自持。疏离又热忱。

失落的人才想着要去追寻,而她此后的旅途是为找到自我。那个失去荷西的三毛。一路上总有悲怆,总有不期而遇的痛苦拉扯。她对爱人未置一词,但经常一个人无所畏惧的样子又时常让人心疼,曾经她也是别人手心里的姑娘,纵有痛苦时常萦绕,可每每想起荷西,她就会活出点希望,又跳脱又俏皮的模样。

她喜欢坐在阳光下,漫无目的看人来人往的广场,招猫逗狗地闲逛,看到广场上兜售爆米花的人一直没人光顾,就会主动招惹,问为什么不卖给我?只有这时我才感受到一丝《撒哈拉的故事》里面欢脱的三毛,她总是逗弄荷西,以至于荷西总是劝诫三毛不要去吓唬别人。

每想你一次,天上就掉下一粒沙,然后就有了撒哈拉。

《万水千山走遍》就像一场永无止境的噩梦,醒不过来的悲伤变成压在枕边的泪痕。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11

《万水千山走遍》的作者是三毛,原名叫陈平,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墓堆读闲书。旅行和读书时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她没有数字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处,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的跟着去了。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了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和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的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

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感人。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有人直到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心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可能还会对这个女孩产生一份很缥缈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

此时我已经沉浸在蔚蓝的天空里。我理解她们,认为她们只是把我们愿望放大了,实现了。 穿梭于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细的衣服装扮自己,用昂贵的化妆品保养自己,用精致的餐厅消遣自己,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幸福;可是当作者三毛抛下所有物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却陶醉其中,因为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幸福。在她们的路途中,她们感受了我们未曾感受过的,也许是艰辛的,也许是愉悦的,但始终是我们没感受过的。我并不认同她们的做法,但却始终有一份赞许之情,她们的游记是煽情的,会让人冲动,然而关键还是看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个人的思路,做一次心灵的旅行。

在忙碌的时间里,我们无暇感受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锢,多去感受周围,就像这篇游记,触动了内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何尝不是踏遍了万水千山,开拓了自己的视野呢。

作者把自己的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平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完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平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这句话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

《枫树山的奇迹》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


最近,我们黄老师推荐我们阅读一本书书名叫做《枫树山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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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温馨而真实,书里有丰富的小插曲、乡村魔法、家庭之爱和值得怀念的人们。作者用十分生动的文笔描绘了温馨的画面,几乎每一页都有很精彩的个性化描述。

所有的孩子读了这本书以后都会想住在温馨而甜蜜,充满奇迹的枫树山。

为了让疲惫、消极的爸爸重拾生活的信心,玛莉一家从城里来到了高山之上,搬进了妈妈的外婆留在枫树山的旧房子里。10岁的玛丽莉就像踏入了一片奇境,从春到冬,枫树山每天都会给她不同的惊喜。从手工制作的枫糖营地,到春天的第一朵花,再到火红的狐狸一家......她经历了在城里在高山之外无法拥有的生活——那是怎样的生活呢?

当我看到狐狸那一章时,我便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这些狐狸。这一章讲的是乔和玛丽在枫树山的山坡上一起玩耍时,意外地发现了火红的狐狸一家,玛莉还亲眼看到了五只狐狸宝宝在夕阳下打滚、玩耍。可是回到了家玛丽就因为管不住嘴把她发现狐狸一家的事情告诉了弗里兹。弗里兹准备在第二天早上就把狐狸一家连窝端了。玛莉和乔采取了各种措施想把狐狸驱赶走,不让弗里兹找到它们。

我觉得,玛莉和乔是一对善良、有同情心的孩子,他们不仅喜欢动物还关心动物、帮助动物。我觉得这样的孩子才是最美的人。

现在,我发现有一些人很喜欢吃狗肉火锅,我非常不理解。狗的一生,都是在为了自己的主人而努力、奋斗。难道就只是因为因为它们老了,不中用了,就可以否定它们存在的价值吗?这是不可以的!有的人们还将刚刚出生的小狗扔进下水沟里,丢到垃圾桶里,将它们随意丢弃,这更是不可以的。每个人和每个动物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即使是人类也没资格随意地剥夺动物们的生命。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小动物。我觉得所有的小动物都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所以,每当我看到人类随意伤害小动物时,心中就会非常难过。我的梦想就是人们和动物和平相处。

我曾经亲眼目睹过猫被车撞飞后的惨状。那扭曲的脸、变形的武馆向我诉说着它的痛苦。它的鲜血、内脏被撞离体外,它的爪子和尾巴不断的挥舞着,后来渐渐僵硬了。尽管雨水冲刷掉了雪的痕迹,但每当我再次路过那里时,脑海里就自动跳出了那一幕,想起了那只被车撞得面目全非的猫,想起它死前不甘的眼神......

从那时起,我就在心里暗暗地发誓,要尽自己的全力来保护珍贵的流浪动物们。至少,也绝对不会让流浪动物们无辜枉死。

我想,在将来,我会成立一个“动物之家”这里会专门收养流浪的小动物,它们会从专用的小门钻进来,然后我们会把生病受伤的小动物送到医疗部,按一个按钮,治疗仪器就会发出黄光,把它们身上的伤口的消毒愈合,杀死病毒。最后让小动物们安心的住在这里。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可以收养这些小动物,我要把领养代替买卖这个理念宣传给每一个人。这样,这些流浪的小动物就有了一个温暖的家。我也会募捐善款最后用于救治濒临灭绝的动物,让它们不至于灭绝。

或许,这样的我挺傻的,但我愿意做那个傻傻的为在别人眼里微不足道的流浪的小动物担心的人,愿意做跟玛莉和乔一样善良的人。(李卓阳)

奇迹是每一个人都想发现的,但却有多少人能够发现它呢?这是我读完这本名叫《枫树山的奇迹》总结出来的一句话。“在充满奇迹的大自然,追寻温暖与爱的力量。”这句话用来形容这本书最适当不过了。只要我们认真寻找,就一定能寻找到各种各样的奇迹。那么,有的人有个问题:枫树山又是哪里呢?不要着急,就让我来带领大家来看看这本从美国的弗吉尼亚.森伦森笔下写得这一本书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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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弗吉尼亚.森伦森,1912——1991,出生于美国犹他州,她写得这本《枫树山的奇迹》荣获《常春藤国际大奖小说系列》纽约瑞儿童文学金奖。我第一次看的作者简介的时候,就立志要成为一个像她这么伟大的一个作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温暖的关于亲情、爱以及亲近自然的美好成长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为了让疲惫消极的爸爸重拾对生活的信心、重新开心起来,玛丽一家子来到了这个名叫“枫树山”的地方居住,我看到这个名字,很疑惑:为什么要叫“枫树山”呢?接着往后读。他们来到枫树山的时间是短暂的,因为乔和玛丽还要上学,他们一家只能在放假的时候呆在这里几个月。后来,经过他们一家子的商讨,最终决定让玛丽和乔在乡村小学上学,但是书名既然都叫《枫树山的奇迹》,那枫树山到底都有什么奇迹呢?

在乡下,就有在乡下的特别之处,玛丽经历了在城市里永远无法体验的生活。从手工制作枫糖的地方,到春天的第一朵花,接着又到火红的狐狸一家,再到哈利先生,最后再到人见人怕的逃学检察官帮助乔和玛丽一起“逃学”,并且带来一大堆学生,一起给他们帮忙。

但在这么多故事里面,我还是最喜欢第十章——“乔的圣诞善行”这一篇故事,不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突出了真、善、美。

这个故事讲了乔在乡下小学参加一个“演唱会”。其实也不算是真正的演唱会,就是去集市“表演”。转眼间就到了一年一度的圣诞节,乔和哈利先生约好了要去哈利先生他们家,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乔:一去不复返。爸爸更是担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不管他要干什么,都不该这样一声不吭的!”这句话体现出了爸爸对乔的责怪和深深的担心,虽然嘴上说着责怪的话,但还是穿上靴子、围上围巾出去找乔,这可能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吧!最后他们才发现乔是去帮助哈利了,因为哈利的不小心,把自己的腿给摔折了,乔就只能短暂的在那里照顾他。我突然想起了最近我去上“学而思”的时候,因为买了一瓶奶茶,半个小时了还没有回家,妈妈打我电话打不通,又找不到我,我能想象到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的样子,好不容易等我回来了,妈妈却又请我吃了一顿“竹笋炒肉”。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以后不能一声不吭的做事情,一定要告知大人。

读了这个故事,我才明白人和人之间居然有这么大的差距。有的人乐于助人,有的人不乐于助人还希望别人总是来帮助他。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和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你帮助了别人,别人也一定会报答你的。(杜宇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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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主题阅读推荐:“幸福教师读后感”。

幸福教师读后感 篇1

作为一个普通的教师,面对那些淘气顽皮,还不太懂事的孩子,特别是面对各种各样的检查和各级各类的比赛,我们幸福吗?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做一个幸福的教师》,随着阅读的步步深入,陶老师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从容淡定,平易亲切,以及他深刻的教育思想,给了我很多的人生启示。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陶老师对人生的豁达和独特的人生领悟。在这本书中,无处不渗透着陶老师吸取经典精华所洋溢的幸福感。作为普通教师的我们,如何打点自己的人生,寻找教师职业的幸福感,才能让自己更加幸福?与陶老师相比,我们能够做到宠辱不惊、淡泊名利了吗?我们做到对万事万物的宽容大度了吗?我们拥有那种与人为善的高贵精神了吗?细想起来,没有,真的没有。所以我们不时地感叹工作之劳累,心灵之疲乏,甚至抱怨命运之多变,这样的心态,又怎么能让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宁静的心灵,幸福的人生呢?

读了《做一个幸福的教师》这本书,使我感悟到:幸福是一种心态,是自我的一种体验,幸福是需要用心去营造的。那么,作为一个教师,如何去感受职业的幸福呢?我想,要做到以下几点:

1、做幸福教师,要懂得享受教育。课堂是我们教师生命最重要的舞台,一个懂得享受上课的人,课堂便自然会成为其享受幸福的重要舞台,营造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课堂,和学生一起痛苦、一起欢乐,你就会少了许多教学的焦虑和烦恼。我们要懂得享受学生,因为教师职业幸福感最重要的源泉是学生的成功和他们对你的真情回报,任何影响教师职业幸福感的许多不利因素都可以从学生对教师的尊重、理解、感激中得到弥补。但要让学生感恩你,你就必须学会感恩学生、呵护学生、尊重学生,而要真正做到这点并不容易,但如果你只知道用你的权威来管理学生,也许你就会离幸福更远。

2、做幸福的教师,要拥有一颗宽容的心。有人说得好:如今我们身上的全部长处都是以前老师曾经夸奖过的,我们身上的大部分缺点也是当年老师曾经批评过的。所以一个教师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能够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要学会赏识学生。在评价学生时,多一些鼓励,使学生时刻感到自信;当学生犯错时,多给学生一些宽容;当学生取得成绩时,别忘了给学生送上掌声;当学生有疑难时,做学生最好的心理医生和真诚的朋友;当学生大胆表现自己时,做学生最好的欣赏者。总之,教师潜在的人格魅力会深深地感染学生,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我们要时刻不忘对孩子有一颗宽容的心。宽容是阳光,她会让我们每个人拥有健康,拥有幸福。

3、做幸福的教师,要善于营造富有情趣的课堂。新的课程标准要求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一个好教师一定会给孩子营造一个富有情趣的课堂。在这本书中,陶老师给我们指明了一个方向:读书。他说:“知识关乎事物,智慧关乎人生。如果只有知识,那你看到一块石头就是一块石头,看到一粒沙子仅是一粒沙子而已。但是一旦拥有了智慧,就可以从一块石头里发现一道风景,从一粒沙子中感悟灵魂的律动。”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要让教学与读书相得益彰,要享受自己的课堂,使自己乐教,学生乐学,让每次课堂都迸发出生命的活力,这样,学生才能亲其师而信其道。

4、做幸福的教师,要有对学生真诚无私的爱。一个人只要心中有“爱”,无论人生的路多艰难、多痛苦,脸上带着微笑,心里就是宁静平和的,这就是幸福的人生。我们教师也是这样,虽然我们现在实行了绩效工资,收入增加了,但工作整天是忙忙碌碌的,而且压力也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要学会做个幸福的教师,创造幸福的自己,培养幸福的学生,服务幸福的社会。在学生需要我们指导、帮助的时间里,我们要真诚的关心、爱护、帮助他们,尤其是那些生活上、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热爱学生就必须了解学生,尊重学生,时刻把学生放在心上,体察学生的内心世界,与学生建立起和谐、友爱的师生关系。

陶老师说:“文化一旦在心灵安顿之后,就成为了一生幸福的储蓄。”他提出自己的见解:“教师要想发展起来,就要给自己的心灵留下一个阅读经典的空间,从而使自己的教学登上‘会当凌绝顶’的境地。”他告诉人们,通过“文化存款”才能获得持久的幸福。而他所指的“文化存款”就是阅读经典!他深入揭示读书与教师生命成长的关系,这种为教师终生幸福打算,直接进入终极关怀的话语是前所未有的,它慢慢地指向人活一世的终极目标:幸福地活着。读了《做一个幸福的教师》这本书,让我的心变得豁然开朗起来,让我们以陶老师为榜样,

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做到从容淡定,宠辱不惊、淡泊名利,与经典为伴,与学生为友,多一些享受,少一些抱怨;多一些赏识,少一些责备;多一些宽容,少一些苛求。真正做一个拥有“健康的身体,宁静的心灵,幸福的人生”的幸福教师!

幸福教师读后感 篇2

当工作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之后,整个人都觉得倦怠了。现在,在我个人看来(当然仅仅是个人意见),大多数的老师没有幸福感,因为每天要忙于各种各样的工作: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还要应对各种各样的名目繁多的检查,真的感到心力交瘁。我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感受,就是老师们越来越忙了。遇上活动多的时候备课作业都要带回家去。人都忙的啥都顾不上了,怎么可能还有回首来路的心情?幸福成了空中楼阁,镜花水月,遥不可及!

可是读过陶继新老师的《做一个幸福的教师》之后,虽然现在还没有读完,心里竟也有一些有些豁然开朗的感觉,以前一直把韩愈的"传道、授业、解惑"当成单纯的,机械的,被新思想抛弃的知识灌输的旧观念来对待。然而,看了陶先生对于其人格升华和文化升值的理解,顿时觉得自己的理解太过偏颇,太过狭隘。

从陶老师的这个思路看,"课堂教学应是对教材文本审视之后的创造,是一种富有生命张力的精神活动。"由此看来,我们的教学不应该停留在对教材和文本的表面分析上,而应该充分挖掘教材里面、文本背后的深层次的东西,这样传递出来的理解才是"传道、授业、解惑"。

可是要想达到这个目的是不容易的。陶先生给我们指明了一个方向:读书。他说:"知识关乎事物,智慧关乎人生。如果只有知识,那你看到一块石头就是一块石头,看到一粒沙子仅是一粒沙子而已。但是一旦拥有了智慧,就可以从一块石头里发现一道风景,从一粒沙子中感悟灵魂的律动。这是个非常贴切的比方,说出了读书对于理解生活的重要的意义。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在有限的岁月中如果任其流逝,那是一种奢侈的浪费。读书能让有限的人的生命的价值得到足够的提升。"这样看来,读书就不仅仅是教育教学的问题,还是生命在宇宙空间行走中提升质量的一个必经之路。"

读陶老师的书,感受陶老师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从容淡定,平易亲切,以及他深刻的教育思想,给了我很多的人生启示。我发现有时候心态决定一切,如果我们每天都心存报怨,心怀厌烦,那么世界上的一切在我们的眼睛里都会看不顺眼,一切工作都会显得了无生趣、索然无味;就像旅游,再好的风景,如果只是匆匆而过,美丽也只是浮光掠影。可是如何保持平和的心态呢,这就要求我们养成良好的阅读的习惯,要经常阅读,经常思考。阅读让我们归于平静,思考,锤炼我们的教育智慧。

读着陶先生的书,我似乎看到我的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人生。原本混沌的世界,竟然渐渐通透起来……

那么,就让我们幸福的阅读吧,不去为了写读书笔记而阅读,不去想着为了完成任务而阅读……

幸福教师读后感 篇3

有人说,宽容是深藏爱心的体谅,是一种智慧和力量。在生活中我们要宽容我们的家人,宽容我们的同事,宽容伤害过我们的人。我们做教师的,每天面对的是尚未成年的学生,对学生的细小错误,我们也要做到宽容。有人说得好:如今我们身上的全部长处都是以前老师曾经夸奖过的地方,我们身上的大部分缺点也是当年老师曾经批评过的地方。所以一个教师,就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能够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要学会赏识孩子。在评价孩子中,要能保持鼓励性的倾向,使孩子时刻感到自信,能激发孩子的学习欲望和兴趣;孩子犯错时,能给孩子一个台阶下;当孩子取得成绩时,别忘了给孩子送上一片掌声;孩子有疑难时,是孩子最好的心理医生和真诚的朋友;当孩子大胆表现自己时,是最好的欣赏者。教师潜在的人格魅力会深深地感染学生,在真诚的赞美、友善的态度中时刻不忘对孩子有一颗宽容的心。

幸福教师读后感 篇4

《做幸福的教师》这本书是郑州中小学老师的教育博客汇编。坐下来细细品读,感觉到这书名真好。

在这本书中,著名教育家李镇西老师作了幸福比优秀更重要的序文。李老师这样说到:作为一群平凡的教育者,我们没有想过要青史留名,我们的文字也许只是昙花一现,但即使如此,我们也心满意足,毕竟我们与学生的生命一起芬芳过------。当我们静下来,想一想,幸福到底是什么?也许永远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那什么是幸福的老师,亦是如此。我觉得不同的幸福感和幸福观应该取决于不同人的生活态度、生活价值观和心态心境。记得李镇西老师还说过,你也许不是最美的,但你可以最可爱;你也许不是最聪明,但你可以最勤奋;你也许不会最富有,但你可以最充实;你也许不会最顺利,但你可以最乐观------;在这里,我想再续写两句:做教师,你也许不是最优秀,但你可以最幸福。

要体会教育幸福的感觉,我觉得首先要有一颗积极的职业心态。其实,教育的艰巨性有时候出乎我们的意料,而我们的教育对象又无法选择。面对我们不甚满意又无法改变的客观现实,能改变的也许只有两点,职业或职业心态。然而,改变职业对我们来说也许有一定的困难,特别是到了我们这个年龄,重新择业似乎很不现实。那我们能改变的也只有我们的职业心态。那怎样做才能让我们体会教育的幸福感呢?我的体会是:

幸福的老师,是一个有快乐之心的老师。而快乐的基础就是我们对生活的态度,是否快乐又取决于我们的思想。在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困难和压力,那么我们要学会给自己减压,比如,我们可以让自己多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让自己充满对生活的激情。

幸福的老师,是会享受课堂的老师。课堂是我们生命中重要的舞台之一,一个懂得享受上课的老师,课堂也会成为他(她)享受幸福的舞台。在教学中,用我们的教育艺术和智慧,去营造一个充满生命力的课堂,和学生一起快乐。

幸福的老师,是有一颗宽容之心的老师。有这样一句话,教育的过程,就是一个不完美的人引领者另一个(或一群)不完美的人追求完美的过程。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这些为人师者,年岁长于学生,知识多于学生,阅历丰于学生,涵养胜与学生,但我们也有不完美的地方,那为什么一定要求学生的完美呢?仔细观察每一个孩子,其实他们都有自己的优点,都有自己的位置和作用。在教学中,当我们怀着宽容之心去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而不是老盯着他们的错误不放,是不是就会少些烦恼多些快乐呢?请我们记住一句话:宽容的老师,才能培养宽容的学生,将来才会形成宽容的社会。

幸福的教师,是有一颗淡泊明志平淡之心的老师。在当今瞬息万变,物欲横流的时代,也许你的同学已成为了大老板,他们穿着名牌,开着轿车,而我们则要依然守着那份辛劳与平淡,做着平凡的事情,过着平淡的生活,这个时候,你的心能否保持着那一份平静,继续在自己的岗位上永不放弃的努力着,等着去收获掌声和桃李芬芳?

一名幸福的老师,是有一颗感恩之心的老师。当我们怀着感恩之心去看待学生,你就会被学生眼中饱含的渴望和纯真所鼓舞,为学生对你的尊重和认可而感到身心愉悦,被节日里一张小小的卡片和真诚的祝福所感动,你就会发现学生是如此可爱,反之,总是埋怨、指责、不满,就会让自己的心情变得很糟糕,自己也就没有了幸福感可言。我觉得一个幸福快乐的老师,才会培养出一群幸福快乐的学生。

最后我想说,虽然我们的职业平凡,但平凡却精彩着;虽然我们的生活平淡,但平淡却自豪着;虽然我们辛劳,但辛劳却幸福着。

花儿会感谢阳光的照耀,青草会感谢雨水的滋润,我会感谢我的学生,使我成为一名幸福的老师。(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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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苦恼的事情就是写文章时不知道如何下笔,在我们写作之前,不妨先观察一下已有范文。写作可以尝试一下范文的撰写方法,赶紧行动起来,一起学习范文吧?栏目小编现在向你推荐《丛林故事》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篇1)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在假期的一个晚上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丛林故事》下面我来给你讲讲: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狼孩莫格里,和棕熊巴鲁,黑豹巴希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阿卡。除了谢尔汗,另外的人都在帮助莫格里,打败谢尔汗。

在莫格里还很小的时侯,谢尔汗把他拖到了丛林里,幸亏被好心的狼家庭救回。因为莫格里是人不是狼,所以狼群里议论纷纷。就在这时,谢尔汗跳出来说:“它是我的!”可狼群已同意收留莫格里了,就一起保护它。莫格里在狼爸爸和狼妈妈的抚养下长大了,同时,巴鲁成了莫格里的老师,有一次,很不受大家欢迎的猴群把莫格里抢走了,经过卡的帮忙,度过了这一战事。巴希拉和阿卡就成了莫格里的好朋友。但是,因为谢尔汗的挑拨离间,让狼群误会了莫格里,把他赶出了丛林。莫格里只好回到了人居住的村庄。

为了消灭谢尔汗,他从村里把水牛赶到丛林,去打谢尔汗。牛群把谢尔汗活活地踩死了。等谢尔汗死后,就有猎人想抢虎皮。可莫格里曾发过誓,要把虎皮铺在议事岩的脚下,所以不肯。猎人就生气地回村说莫格里坏话,大家都相信了,于是,村民们用石子扔莫格里,把他赶回了丛林。

莫格里又和狼兄弟们生活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莫格里很勇敢.坚强,狼爸爸和狼妈妈都很有爱心,我要向他们学习。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篇2)

在今天我们下午,我读完了《丛林故事》这本书,这本书主要情节更加精彩,语言表达流畅,是一本非常难得的好书。

这本书分为五个故事,其中第一个故事是最令人兴奋的,主要是关于莫格利被狼捡起的各种原因,饲养。被虎可汗养大发现,并被追杀。最后,用水牛的力量把可汗活活踩死。

我觉得大手帕猴子是一群坏猴子,他们只是说说而已,他们从不练习,即使练习了,他们两三天就会忘记,他们都在吹嘘自己有多聪明,但他们一直在说这个,我现在为他们感到难过。

我读这本书,不仅让人想起之前的“梦幻森林”,其主要内容是一样的,“梦幻森林”看电影的,被烧死的大汗,“丛林之书”,伟大的汗被践踏由水牛死亡;“梦幻森林”中的主人公叫茅科利,“丛林之书”中的主人公叫无忌;“梦幻森林”里是巴鲁克和拉吧唧的保存克山脉里......等等有很多的不同,但“梦幻森林”,其实说的是,“丛林之书”改编!这个故事是完全不一样啊!我觉得“梦幻森林”的故事将是一个令人兴奋的一点,因为有茅科利智慧似乎有点多,每个人物的个性更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电影和书是世界的热门大作。

我真心朋友推荐《丛林生活故事》这本书。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篇3)

今天下午,我看完了《丛林故事》这本书,这是一本难得的情节精彩,语言流畅的书。

本书共分五个故事,其中第一个故事最为精彩,主要讲述无忌因各种原因被狼叼走抚养。养大后被虎汗发现,被他追杀。最后,野牛群的力量将大汗活活踩死的故事。

我觉得Bandaro猴子是一群非常坏的猴子。他们只会瞎讲,从不实践。就算练了两三天就忘了,还在夸自己有多聪明,但是天天说那么多。现在我同情他们的愚蠢。

看完这本书,我不仅想起了之前看过的.电影《奇幻森林》,而且他们的主要内容都是一样的,但是《奇幻森林》年大汗被烧死,《丛林故事》年大汗被水牛踩死;《奇幻森林》中的英雄叫莫克利,《丛林故事》中的英雄叫无忌;《奇幻森林》年,巴鲁和巴希拉救了毛克利。区别很多,但是《奇幻森林》居然说是《丛林故事》改编的!剧情完全不一样!我觉得《奇幻森林》的剧情会更精彩一点,因为里面多了一点智慧,每个角色的个性也更加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部电影和这本书都是风靡全球的杰作。

真心推荐《丛林故事》这本书。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篇4)

《丛林故事》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我已经读好几遍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类的婴儿——男孩毛格利——在丛林中被狼群收养,并在棕熊巴鲁、黑豹巴格西拉、巨蟒卡的帮助下长大成人,最后回到人类社会的故事。

这本书共分8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毛格利的朋友和敌人,也是我最喜爱的故事。讲的是婴儿毛格利和父母走散了,他被老虎希尔汗当成猎物追到了狼洞,被狼夫妇搭救,赶走了老虎。黑豹巴格西拉用一头牛的代价得到狼群的认可,狼夫妇收养了毛格利,毛格利就是小青蛙的意思,是狼妈妈给她起的名字,从此他就在丛林里过着自由快乐的狼孩生活。十几年以后他长大了,可狼首领阿凯拉老了,不能保护毛格利了,这时候老虎希尔汗又要来吃毛格利,毛格利用人类的火种救了狼首领和自己。

后面的几个故事讲了毛格利勇敢斗争的事,他和朋友一起最终除掉了老虎,回到了人类社会。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他出生在印度孟买,5岁时和妹妹被送回英国,住在儿童寄养所里,经常被打骂,成名以后他认为,人和木材一样,木材上的每一个疤,每一条裂缝都代表着它成长中所受的伤害。因为他特殊的经历,加上他新奇的创造力和大胆的想象力,他的作品深受世界各国儿童的喜爱,1907年他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一般狼在人们的印象中很凶残,但这本书中狼是善良的,他用拟人的手法写动物的感情,动物的喜怒哀乐,远远超出一般的动物小说。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狼孩毛格利,喜欢这群狼!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篇5)

在今天下午,我读完了《丛林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情节精彩,语言流畅,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这本书分为5个故事,其中第一个故事最为精彩,主要讲了莫格利因种种原因被狼群捡去,养大。养大后被老虎大可汗发现,并被它追杀。最后,借水牛群之力把大可汗活活踩死的故事。

我觉得班达洛族猴子是一群很坏的猴子,她们只会一味地空谈,从不会去实践,就算实践了,它们过两三天就会忘记,而且它们都在吹嘘自己有多聪明,可它们却每天都在聊得天花乱坠,我现在都同情它们的愚不可及了。

我看完这本书,不仅联想起之前看的电影《奇幻森林》,它们的主要内容都是一样的,可《奇幻森林》里,大可汗是被火烧死的,《丛林故事》里,大可汗是被水牛踩死的;《奇幻森林》里的主人公叫毛克利,《丛林故事》里的主人公叫莫格利;《奇幻森林》里是巴鲁和巴基拉救了毛克利诸如此类的不同还有很多,但《奇幻森林》居然说是《丛林故事》改编的!剧情完全不相同啊!我觉得《奇幻森林》剧情会精彩一点,因为这里面毛克利的智慧显得多一点,各个人物的个性也更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部电影和这部书都是风靡世界的大作。

《丛林故事》的读后感(篇6)

引言

如果动物们能理解衣冠禽兽是个骂人的词儿,他们肯定会站出来为自己平反:‘动物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生存,这是自然的安排。我们吃的人类吃,我们不吃的人类还吃,凭什么要如此贬低我们?’

唉,动物们当然不会明白生存只是人类最初始的要求。人们说衣冠禽兽的时候,就暗含了引以为豪的社会法则。如果动物中有智者,肯定会发现社会法则实际上也是脱胎于丛林法则。人类虽然有了思想和文明,但是依然没有摆脱丛林法则的底层基础。从这个角度上说,每个人都是‘衣冠禽兽’。

丛林法则,简单来解释就是对外竞争(弱肉强食),对内协作(等级制度),这是我们需要认识的东西。无视它等于自欺欺人,摆脱它也是不可能的。

本篇通过《列那狐的故事》看一看狡狐、凶狼、恶狗、倔驴、蠢熊、贪狮等动物上演的丛林大戏,一个不那么光辉、正面的主角向我们走来。

故事简介

开场部分,聪明、顾家的列那狐智斗大灰狼,偷鱼、耍鸟。即使被猫算计了一次,也依然讨人喜欢。

人们喜欢看到弱小战胜强大,智慧战胜暴力,于此津津乐道,以至于忘记了这并不是常态。

狐狸和狼的争斗只是个线索,当庞大的禽兽王国展现出来的时候,整部书的格调就沉重起来了。禽兽们在毛皮之下掩藏了人的灵魂,大义凛然的虚伪、滔滔不绝的诡辩,赤裸裸的弱肉强食都浮出了水面。

这时的列那狐就是个大反派,但是我们不能这么简单去理解。这里只有人性,没有对错。

列那狐被鸡头领告上了狮王朝廷。大狮子两次派使者传唤列那狐受审,都被列那狐看中了弱点(贪吃)戏弄了一番。熊因为蜂蜜丢掉了半条命,猫被忽悠到了谷仓,差点被打死。

列那狐来到朝廷,舌战群兽,最终被判与强壮的狼决斗。没有悬念地输掉决斗后,按照规则上绞刑架绞死。

列那狐又想出了个鬼点子。他说自己拥有宝藏,是前人为推翻狮王统治准备的,要拿出来献给狮王狮后。

不想占便宜的人永远吃不了亏。大狮子不知道这句话蕴含的道理,非常爽快地上当了。他放走了列那狐,却没有得来宝藏,大怒之下,发兵讨伐列那狐。

被堵在家里走投无路的列那狐选择了‘朝圣’,躲过了这一劫。为什么‘朝圣’能吓住狮王?因为狮王也有怕的东西,算是狐假‘圣’威吧!

列那狐并没有去朝圣,四处游逛,偶然发现了在树下睡觉的狮王。列那狐先偷偷地绑住了大狮子,在狩猎的人群赶来时又救了大狮子。

靠着精湛的演技和深不见底的套路,列那狐登上禽兽王国的顶层。

故事有点讽刺,细思之下,又有点残忍。不过,很少人有资格谈残忍,乌鸦站在猪身上,只看到了猪黑,没有看到自己黑。

丛林法则

丛林里的弱肉强食在《列那狐的故事》中表现地淋漓尽致。人类的祖先通过智慧解决了食物的问题,虽然摆脱了低等级的丛林厮杀,但却没有摆脱更高级的利益争夺。

眼红之后的人们表现出一股异常激烈的狂热,人们撕掉衣冠,展露祖先们的兽性。利益越大,兽性越强。历史就不用翻了,看看眼前的大国博弈就行了,别说什么良性竞争,还不是脱光膀子互殴呀!

脸面、教养只是一幅白手套,需要的时候戴上,不需要的时候就摘了。春秋无义战,拳头大的有理。能保证一块钱成本制作成的东西真的能代表一百元的价值,这才是现在争夺的焦点。从能量守恒的角度去理解价值肯定是不明智的,即使你相信守恒也白搭,这不是自然的。

竞争的结果就是弱肉强食,这非常好理解。分工协作其实就是等级制度的另一种动听的说法。在《列那狐的故事》中,狮王狮后是上层,拥有绝对话语权。熊、狼等大型动物是支持狮王的中坚力量。其余猫、狗、鸡、狐狸都是下层。它们共同组建了等级森严的禽兽王国。

事实上,禽兽王国都是同一种族组建的,比如猴群、狼群,并不只是人类能想到抱团取暖。在生死存亡面前,先有人多力量大的事实,后有人多力量大的道理。

在这些族群中,有一个格外健壮的王,其他稍微弱小的同族对他俯首称臣。这个王维持着族群的统一,也会带领大家共同抵御外敌或者争夺地盘。等到集体获得胜利的时候,由王来负责分配资源。

分工协作模型别看简单,非常好使。一个东西结构越简单,越不容易出问题,即使出现了问题也容易修复。这条规则适用于多数的组织。

完美的模型是不存在的

没有文字记录的历史是战争史,有文字记录的历史很大一部分也是战争史。无数的政权建立,无数的政权又毁灭,后人又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又建立新的政权。

老先生顾炎武算是个明白人,他看清了社会和政权的区别,把天下和社稷分开。他认为天下的兴亡是每个老百姓的责任,社稷的兴亡是王侯将相的义务。

制文字、服衣裳、用汤药、取能源这是社会责任,每个人都要为社会文明推进负责。汉唐宋明是社稷责任,刘、李、赵、朱以及吃着朝堂那碗饭的人需要为社稷负责。

社会通过汇聚所有人民的智慧来提升人类总体的生活水平,改善人群的幸福感(需要注意并不是物质水平提高,幸福感随之增高)。如果所有人的价值观都统一,那么就会出现建立在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乌托邦社会。

但事实不是这样,因为好多人都怀揣‘真理’,但是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坚持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偏见,于是冲突和分裂就开始了。

社会本身不具备保证秩序的能力,人们想要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就不得不牺牲一部分东西来换取社会的稳定,这也是社会管理者出现的最原始的目的。社会管理者生来就是惩罚者、资源分配者,充当动物世界中王的角色。

这个东西必须存在,来阻止我们可能犯下的错误。自己不能保证管住自己,只能让别人来管。

社会管理者出生于社会,能力也取决于社会水平。不一样的气候、土壤当然会孕育不同的植物。

遗憾的是,整个人类都有个通病,总是不知不觉地开始陶醉在某种状态之中,然后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结语

凡有血性,必有争心。争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争也造成了无止境的暴力。

人心齐,泰山移。和创造了秩序,也带来了束缚。

社会基础不仅仅包括这些最底层的基础,也包括人们发明出的‘衣冠’。人们发明了它,某种意义上说是需要它。很可惜,穿上了衣冠的禽兽也是禽兽。人类有能力,但是能力有限。

人类的组织形式会不会摆脱丛林法则?嗯,让我们都想想,如果人类从理性层次上战胜本能,可能吗?这是反自然的,在人类没有达到无所不能之前,最好保持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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