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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道祖师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2-10 来源:互联网

[参考]魔道祖师读后感800字精选5篇。

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收获到许多。读后感须写出新意。你知道如何写作品读后感吗?栏目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魔道祖师读后感,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1)

把《魔道祖师》看了好多遍。

小说那头,阿菁躲在屋外蜷成一团哭不出声,宋岚的死尸就立在那摇摇欲坠,薛洋和晓星尘在屋里,一个跪在地上,一个踱着步子狂笑,都快疯了。

我暗叫不好,这情况怕是要出点什么坏事。恰当是早餐的时候,我就着面包边死盯剧情边啃,就好像眼睛一偏,行间的角色就要乱,就要残。

然后晓星尘抓起委地的霜华,对着自己脖子就是一下。

我噎着了。

张口下去把面包块啃大了,卡在脖子下面那吞不下去,呕不出来的。我还是淡定得不行,边死盯剧情边给自己顺气儿,顺到薛洋走到晓星尘旁边,嘴角弧度回落,眼眶微红的时候,顺不下去了。

这好像......真的是噎住了啊。

那块面包出奇犟,任由我拍拍打打,就是不下咽。我想试着把它咳出来,复又觉得自己很蠢——身边没有人,都吞到这了怎么咳出来啊?

一般这种紧急情况下,第一反应就是本能,然而本能地,就算哽得跳脚我也坐下来强行要把这一段看完。

不过随即我就后悔了,把手机一甩窜去厨房猛灌温好的白开,心里直嘀咕你还真是厉害得要起飞是吧,都啥时候了还关心书里的事。

灌了两口还是闷得疼,面包不下去,我急得慌,晓星尘脖子淌血,我愁得慌,一时间忙不过来,又顾着阿菁又顾着薛洋又顾着晓星尘又顾着宋岚还要管管热锅上的自己。结果被白开水硬呛出了生理眼泪。看吧,生理眼泪。

等我咳嗽完了才发现面包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我咽下去了,原先卡住的位置还留有一点硌塞的感觉,钝钝的。

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发一会怔,我寻到手机就看起来,这作者笔下得真紧呐,薛晓二人平日里嘻笑家常的回忆不多唠一句,我这么舍己为书地跑过来看,也只有看薛晓围着晓星尘尸体痴痴癫癫的份。

我火急火燎被哽被呛的因由是晓星尘生死未卜,结果就是,晓星尘确切地死了。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2)

最近这两天有重新温故了一下墨香铜臭的《魔道祖师》,看的我又是心肝颤了一颤。还是喜欢我的蓝二哥哥,还是心疼我的夷陵老祖,但这一次我又重新认识了一个人“江城”。

蓝二等了魏婴十三年暗恋他十八年,最终和魏婴终成眷属,可是江城呢?从九岁起一直陪伴着他直到二十岁魏婴死亡,但是他保留着魏婴的“陈情”等了魏婴十三年,这期间只要遇见像魏婴的人就要抓回去逼问,他害怕,他害怕是魏婴夺舍归来,他期待,他期待着与自己心中的那个玩伴重逢。一个害的他家破人亡,失去最爱的姐姐。说好了一起做云梦双杰,最后却背叛了当初的承诺,在全世界的人都离开了他,当他只剩魏婴的时候,没想到魏婴最后也是离开了他。叫他如何不恨,如何不痛?

魏婴当初剖金丹救没有告诉他,让他知道真相时不只是痛还是欢;不只是道谢还是道歉。为什么你魏婴要做这么伟大的事?为什么你魏婴要对我这么好,却还要背叛我,离开我?但你知道当初的我并不是为了偷取父母的实体才被温氏抓走,二十我看见了巡逻兵最先离开藏在了街角,可是买干粮的你就要出来被他们装上,我引走了他。这件事就像魏婴不会告诉他自己用金丹就他一样。说出来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可是我看了却很心痛,两个人相爱相杀,年少时除了什么事魏婴都会去替江城出气,就连在云深不知处打他们未来的姐夫时,魏婴也是将江城推开一个人去打架,最后所有的罪名都是自己一个人来承担,江城是江家未来的家主不可以毁坏他的名声,魏婴愿意将所有的罪名但在自己的身上,也愿意最后为了江城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所有人都知道魏婴在乱葬岗三个月活了下来,却没有人知道在乱葬岗的三个月魏婴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蓝湛想知道。

魏婴从小怕狗,都是江城替他将狗赶走,但在最后魏婴碰见狗的时候喊出来的却是蓝湛的名字,这时候就已经表明江城已经离开了魏婴,或者说是在魏婴的心中蓝湛已经高出了江城,曾经他的心中只有江城,何时他的心中只剩下了蓝湛。他们的情感无关风月只有兄弟情怀 。

重生之后的魏婴江城要杀了他,蓝湛要救他。两个人都苦苦等待了十三载,两个人心中只有魏婴,可一个是爱一个是恨,但终归都只想魏婴。最后的结局蓝湛魏婴结为道侣,云游天下还可以回归云深不知处。江城与金凌只能各回各处。至始至终江城变成一个人,还有一个让他牵挂的小金凌。在之后的几十年,江城会碰见一个让他牵肠挂肚,让他欢喜让他忧的人,但那个人可能永远超不过魏婴。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3)

看到这个名字,也许许多人都会认为,主角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可是,他只不过是一个俏皮少年而已啊。明明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却仍然人人喊打,背上“忘恩负义“的罪名……他,就是魏无羡。

还有一个男主,就是蓝忘机。姑苏蓝氏,名门正派,端方雅正。

故事大概内容:魏无羡父母在幼时双亡,被父母故人云梦江家宗主江枫眠收留,并在江氏修行。与江枫眠之子江澄是很好的兄弟,江厌离,江澄的姐姐,是他的师姐,温柔可人,对他们十分疼爱。后来魏无羡和江澄去姑苏听学,魏无羡结识了喜好清静的聂怀桑,却是把蓝忘机和讲学的蓝启仁得罪个透。姑苏四千家规,魏无羡犯了不少,喝酒,夜游,还有私自斗殴。不过私自斗殴并不怪他,是江厌离未婚夫金子轩对江厌离不满。魏无羡是宁愿自己受伤,也不许别人说自己师姐不好的。便与金子轩打了一架。后来与江澄被接回了江氏。

他们在江氏快乐修行,二人修为都很高,尤其是魏无羡。但这份快乐,被横行的温氏打乱了。但其中温宁,温情等并不坏,只是宗主和温晁,王灵娇坏。江氏几乎被灭门,只剩三个少年少女。江澄也失了金丹失了修为。魏无羡为他剖了金丹,修炼鬼道,变为夷陵老祖,杀了温晁,王灵娇,报了仇。后来仙门百家也屠了温氏,但温宁,温情也死了,温苑被蓝忘机带回蓝家,化名蓝思追。魏无羡将温宁复活炼为鬼将,温宁却失控杀了金子轩。那时金子轩已与江厌离相爱,生下一子——金凌。魏无羡十分愧疚。师姐却也为救他而死。从此,他背上了骂名。江澄变得恨他,他也很愧疚,最终万鬼反噬而死。其实万鬼是杀不了他的,他因愧疚而选择了死。

那时蓝忘机已对他动情,他死的13年,蓝忘机不停寻找他的魂魄。而那时,魏无羡自散魂魄,又哪能寻到呢?江澄其实也不好受,毕竟十几年的兄弟啊。后来莫家庄一个少年献舍,使他复活。他与蓝忘机携手调查莫家庄鬼手主人与杀其真凶。一步步调查,遇见金凌,也发现真凶是金氏宗主金光瑶,鬼手主人是聂怀桑哥哥。

金光瑶最后被聂怀桑算计而死。江澄和金凌也因诸多原因不再恨魏无羡和温宁了。魏无羡和蓝忘机互明对方心意,在一起了。前尘恩怨了,今朝为忘羡。

其实金光瑶并不是很坏,只因他是私生子,便被世人看轻贱。但是心太狠。我不仅喜欢忘羡,还喜欢江澄,金凌,蓝思追。江澄很傲娇,很可爱,奈何命运弄人,亲人只剩金凌。他不再如少年时了,真的很心疼他。金凌也傲娇可爱,有点大小姐,但也英勇俊朗。他也很令人心疼,明明应有最幸福的家,却……蓝思追则是温和少年,有修行天赋。

《魔道祖师》里,许多人都很让人心疼。“姑苏双璧依旧,云梦再无双杰。只愿未来各安好,不再相见。”看到这两句话时,忍不住泪奔。里面死去的江枫眠,江澄之母虞紫鸢,江厌离,金子轩,温氏姐弟,我都希望,他们能回来,这样,也许江澄和魏无羡能如少年时一般,也会很圆满……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4)

无意中看到别人在推这本小说,看到名字的时候觉得特别中二,并没有想去看的欲望,但是当时太无聊了,就开始读了,看完之后,啊啊啊啊,自己进入了一个跳不出来的坑!此生无悔入魔道,忘羡大旗永不倒!

看小说的时候很多时候都在哭,里面的每个人都特别特别好,但是她们却要去面对那么无力的现实和命运。无羡,忘机,晓星尘,温情,温宁,厌离师姐,绵绵,傲娇大小姐金陵,还有乖乖的阿苑,你们都特别好,我喜欢你们。

还记得刚刚看完书我告诉我的小伙伴,我跳进了一个感觉再也出不来的坑,里面的人真是特别好,两个男主也是特别特别好。她们还以为我又有了新男神,问我是不是他们就是我以后的新老公了,我还特别严肃的声明,不是老公,他们是我一直想成为的人。想做一个像无羡忘机那样的人呀。

在外人面前,羡羡桀骜不驯,心术不正,所修的是歪门邪道,嗯,他们肯定是在嫉妒,嫉妒他天资聪颖,嫉妒他随心所欲,嫉妒他长得好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记得别人对自己的好,却不记自己对别人的好。别人只记得他在射日之征的残忍手段,却不记得他的战功显著。只记得他包庇温狗 却不去了解他包庇的所谓“温狗”生前又是多么善良的人。而我们的羡羡,为了报恩,隐居乱葬岗,被家族所抛弃,只不过想跟一群无辜的老小不问世事的生活,却还是在别人的觊觎和陷害下被迫看着温情温宁灰飞烟灭。他明明是那么那么好的人,却被所谓正道之人的一面之词被推入地狱。幸好最后还有忘机,不然真的要给作者寄刀片了(⁄ ⁄•⁄ω⁄•⁄ ⁄)。

忘机和无羡是一样的人,都那么善良,有自己的正义信念。他们拥有同样的价值观,可以互相理解,相互扶持。蓝湛,你特别好,我喜欢你。wuli忘羡一生推(。・ω・。)ノ♡

还有好多好多想说的人物,还有好多想进行的安利。但是还是选择记到心里,此生无悔入魔道。期待简体书和2017的动画化,表白作者大大,表白各种同人写手 画手 歌手,表白所有特别好的人。再说一遍,此生无悔入魔道 嘤嘤嘤嘤(*/∇\*)

魔道祖师读后感(篇5)

薛洋守城八年,阿箐护城八年,宋岗为人鱼肉八年,霜华沾无辜人之血八年,道长尸居僻地名声毁损八年。

晓薛箐共处八年,双道长就各自心怀愧疚几年,宋岗就踏遍山河苦苦寻觅几年。问谁不可怜?

自然是,没人敢笑道长不自量,明月华霜何时都照得世人双眸明亮,明月清风的晓星尘和棱角分明霜雪般的宋子琛不同,晓星尘他一直都是那样温柔而和熙,似天上明月,似岭间清风,轻柔而温和...…

阿箐、薛洋、晓星尘,三个人都是让人能得心疼又心爱的人,薛洋童年时也是个傻傻的孩子,没人教导他应如何处理恩怨,手指被踩得粉碎十指连心,读书笔记还能期待他接着傻傻地受人欺负吗?他杀的人屠的家都是与他有过丝丝恩怨的人,尽管这样,面对救了他,每天又给他带糖的晓星尘,他最后也对晓星尘动情了。

薛洋守着晓星尘的破魂八年,最终把自己活成他的模样。

只是可惜了一个薛洋,儿时此羡羡少了个江厌离,之后又比羡羡少个忘机,其实他曾经也是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只是世界欠了他一份温柔啊。

《魔道祖师》是我有得很形象化的一部小说,是继桐华的山海经系列的之后我非常希望看到实像的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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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围城》读后感800字精选


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围城》读后感》,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读书即未成名,究竟人高品雅。修德不期获报,自然梦稳心安,对于作品这本书,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想法。写读后感要选择好角度。

《围城》读后感(篇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牐牎拔С恰比∽允橹胁排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围城》读后感(篇2)

第一次读围城,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只记得一句话:“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后来几年中,时时会想起这“围城”,它像一首歌,一首压抑的歌:《refrain》。

这像是一本要用人生去读的书。每每将自己代入方鸿渐在爱情中的次次失意与在事业上的种种狼狈,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抓着仓皇逃窜的自己。

围城是“困”,人一辈子都陷在围城中,有时因为爱情,有时又因为事业,或者更多。

无意中看到臧克家先生的一句诗:“人生永远追逐着幻光,但谁把幻光当成幻光,谁便会沉入无边的苦海。”

人生永远追逐着“围城”内的“幻光”,那些是人们错认为自己要终身去追求的东西,是人们由于隔着“城墙”而未看清的东西。人们不知疲惫地,麻木地想要实现它。我们的欲望在迷蒙不清时告诉我们,追求它能获得快乐。而当倾尽全力去达到时,当时的欲望似乎却消失了,原该有的快乐也不近人意地缺席。人就这样从一座围城中出来再到另一个围城中去,往复循环,可笑而又可悲。

而踏入“围城”中,接近到“幻光”时,有些人的眼睛在接近的过程中就被光芒所伤害,即使少了“围墙”,他们依旧看不清“光”的样子。以方鸿渐父亲为代表的封建家长们,将其“生儿育女结婚生子一代传一代”的“幻光”当作了他们真正要追求的“光”。老一代人,一辈子也就想生儿育女,为孩子买车买房。当孩子还只是个孩子时,便将一切都准备好。但当问他们:“孩子们有了这些之后呢?”他们常常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相亲结婚,生儿育女。紧接着孩子们又成为了“老一代”。

这些看不清,不知“幻光”为“幻光”者,过一生也不会多难过,可看清了这“幻光”的人,例如受到西方哲学的影响方鸿渐、赵辛楣,他们开始脱离这一无知的环境,认识到自己追求的“幻光”,认识到了那是自己永远无法追逐到的想象中的“幻影”,想要离开这“围城”时,却发现四周都是一堵堵无法突破的城墙。当方鸿渐从点金银行脱离要去三闾大学时,他感觉那“好像个进口,背后藏着深宫大厦,引得人进去了,原来什么没有,一无可进的进口、一无可去的去处”,这是他第一次隐隐约约看到了“围城”,瞥清了“幻光”。当赵辛楣喝醉酒说道:“我觉得谁都可怜,汪处厚可怜,我也可怜,孙小姐可怜,你也可怜”时,已经发出了人生“困境”的感慨。苦海无涯,也许这便是人生。

现代人受各种思想的冲击,开始认识到自身的困境。我同样感觉“围城”无处不在地施压于我,但我却无法逃离。我曾特别喜欢一个人,年少无知且轻狂的我,用尽气力去讨其喜欢,夺其关注,而自己却由一杯热水转瞬即凉。年少最初的喜欢是美好的,而这样的喜欢终究无法得到真实的,完美无缺的结果。就像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有些美,也许生来就是让人去感受,而不是去触碰,去追求。那也许就是迷惑人的“幻光”。也许现在的我看爱情显得幼稚,但这幼稚也是一种感情的共性。我会去触碰那种美,而大部分人也会,可我们错把那些东西当成自己所应该去追逐的东西,错把“幻光”当成“光”本身,而当人醒悟时,明白这是幻光时,才知道这是“虚幻”的,从而各自看到了自己的“围城”。

“婚姻是一座围城。”方鸿渐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进入与孙嘉柔婚姻的围城,他们一次次的在城墙上撞击,却始终出不来,也似乎不愿意出来。婚姻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人生才是个大的围城。我们落入这无边的苦海中,无法自拔,因为深知只要处于人世,过着“人生”,便无法脱离开。

很多人说人生最美好的是过程中的风景。可那只不过是穿梭于各种围城内外中,误认为“城”中之“光”为真实所形成的欣喜感罢了。人已经知道结果不会好,追逐也不过是一种茫然。可人却仍“永远追逐幻光”,永远在围城内外进进退退。这样的现实总会使我呆立,我想不出反驳的话,却也不甘心。

直到遇到了思特里克兰德,《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他放弃原有人生,抛弃家人朋友,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他追求的过程并不美好,贫穷、疾病不断缠绕他,但他是特别快乐的,因为他追逐真正的“光”。最终他烧掉了似乎象征着人生奥秘的临死前的画,似乎找到了真正的“光”,获得了真正的快乐。或许我可以终于可以反驳,有人找到了“光”,要冲出“围城”了。当我回过头来想想,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肉体的物质的存在,要实现灵魂上的跨越,仿佛到达了庄子所说的“逍遥”状态。但,这是人生吗?若不是,可我明明白白感受到他这个“人”看到并且追到了许多真正的“光”,感受他到即将冲出“围城”的喜悦。很多人批判说,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人性,不负责任,而我却一直羡慕着他对于“光”的遇见与追求。或许他真的摆脱了围困“人”的围城,也许他在最后一刻在“围城”中看到了缺口。

方鸿渐、孙嘉柔以及书中的所有人,谁也没有走出围城。书也在讽刺的钟声中,结尾。

我也还是那个方鸿渐,但是却期待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围城》读后感(篇3)

钱钟书的《围城》这本书给了我良多的感慨和取之不尽的人生智慧。

曾经,那本厚厚的有着灰色封皮的《围城》,庄严地立在我家书架的最高层,我曾试着读它,却被它的平淡与难懂击败。

最近一次捧起《围城》,是饶有兴趣地把它读完的。放下书本,我确切地感觉到,自己长大了,曾经晦涩的书,如今已经可以欣赏,曾经疑惑的情节,如今已经可以理解。现在我看《围城》,少了之前的畏惧,多了对其内容之深邃的赞叹。我在为自己能读完《围城》欢欣鼓舞的同时,又察觉到,自己读懂的,只是一点点皮毛。书中人物深层的性格,书里真正的精髓,我还没有领略到。此书精彩的内容,值得我细细重温几遍。这又使我不得不钦佩作者钱锺书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能体察得如此之透,而道出时却又如此娓娓动人又不乏幽默。正因为如此,《围城》不仅能给我带来精神上的享受,还可以作为我的社会启蒙书,让我开始了解人情世故,试着分辨社会中的`善恶。

书中的主角方鸿渐,留学欧洲后返回上海,远赴三闾大学任教,后去香港游历……对于他,我总有一种感觉,不论他去往哪里,都仿佛身处一座围城当中,给人以压抑之感。仔细分析,我觉得是他气量狭小、见识短浅所致。他对于自己喜欢的苏文纨胆小扭捏,在钩心斗角的三闾大学也无所作为,讲课的时候又自以为是,这些性格的短板,最终造成了他事业与爱情的悲剧。

人,不论在哪个时代,都应当努力打破生活中的围城,积极地融入世界,以坦诚的胸怀迎接未来,以热情的态度待人接物。摆脱生活中的羁绊与束缚,胸中开阔,眼前自然有万里江山。

《围城》读后感(篇4)

《围城》对人物的刻画也堪称典范,往往三言两语就把人物性格描绘得活灵活现。哲学家褚慎明自称与英国哲学家罗素熟识,吹嘘“承他瞧得起,请我帮他解答许多问题”,事实上罗素确问过他“什么时候到英国”,“有什么计划”,“茶里要搁几块糖”这一类非他自己不能解答的问题,读来令人捧腹之余,又深深感到对此类人丝毫不觉陌生,也许还能回想起自己在某一阶段曾做过这样的人。

历史系主任韩学愈的假的文凭被方鸿渐当场揭穿后,仍不动声色,把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煞有介事地称作“很认真严格的学校,虽然知道的人很少——普通学生不容易进”,当场忽悠住了同为克莱登大学“毕业”的方鸿渐。联想到此前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学历打假事件,可见中国人对学历证书这一镀金法宝的不懈追捧,也是数十年如一日的。

而对于中国的大学,钱先生也有一番辛辣的见解:“中国是世界上最提倡科学的国家,没有旁的国家肯这样给科学家大官做的。外国科学进步,中国科学家进爵”,“从前大学之道在治国平天下,现在治国平天下在大学之道,还是条坦道大道”。今天总有评论家在振臂高呼,抨击现行教育制度,教育改革的力度一轮大过一轮,最终却沦为形式。问题的根源,钱先生早已一针见血地摆在公众面前,只是如此“大学之道”“治学之道”已根深蒂固,难以动摇。大众总在感叹中国整体科研水平落后,并不是找不到原因,而是要改变这种现状,殊非易事。

读《围城》常常可以找到生活中熟悉的影子,偶尔甚至也能从中照出自己。钱钟书先生以犀利的笔触,游刃有余地描摹着那个年代知识分子的群像,戏谑地旁观着由这群人上演的剧目。在阅读时,我们也就能够暂时上升到作者的高度,冷眼观察身边的人,周遭的事,以致灵魂出窍般地审视自我,带着一种全新的认识,再度回到自己城内或城外的生活。

《围城》读后感(篇5)

不知道是自己最近忙得失去自我了,还是其它缘由,读《围城》,对于方鸿渐的经历,潜意识里总觉得不真实,总觉得是假的,读到小说的最后了,还是觉得故事在铺垫,没有进入正文。也可能和我最近(不是最近,是一直)的生活状态有关系,我总觉得这个生活不是我的,我总在期待另外一种生活,期待另外一个我,另外一个他。

倒是最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士的附言更觉真实,不过也确实是写实。

方鸿渐之与四个女人鲍苏唐孙(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中主要的是唐和孙,虽然和唐小姐没有结婚,和孙结了婚,但是倒不能说她更爱谁。只是觉得男女之间的种种误会太可怕了,因为误会,因为面子,本来相爱的.两个人竟然各奔东西。

偶然想到《婚姻保卫战》里面,最后的总结也是,夫妻之间不要死要面子,要互相体谅,该说的软话就要说,心里要时刻为多方着想。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是从很多幸福的人夫妻,前辈,朋友的眼里,我相信还是要结婚的,婚姻的幸福是值得追求的。看了杨绛写钱钟书,就觉得很是羡慕。我就特希望我的先生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但是又总怕自己没有能力去欣赏他的才华,不像杨绛女士那样有才气。在她的眼中,钱钟书的很多在常人看来的缺点,她都爱称为“痴”气,这其中凝聚着多少爱,多少包容啊,夫妻能做到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万万不能像方鸿渐和孙柔嘉那样,本来心里还是想着对方的,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就互相伤害,什么硬话都能出口。

夫妻间,不能什么话都说的,伤感情的话尤其不能说。

引用一篇别人的书评,要比我的深刻得多,我这只是看到了表面的荒谬,没有体会到内里的深刻。

《围城》读后感(篇6)

《围城》这本书是我一直放在床头的,钱钟书的这部小说大家都看过,故事内容也不必多说了,只想谈谈我由此想到的一些东西。下班回到家,吃完晚饭,安静的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一遍又一遍的换着电视频道。遇到有兴趣的,就看一看,有广告了就接着换台。当我换完一遍了,想着刚才的广告应该完了吧,却怎么也想不起刚才看的是什么节目了。

偶然一瞥,看到了书扉上那两个字,“围城”。我对“城”的印象很好,对“围”字却不甚喜欢。“城”,代表城市,代表一种与时代、世界接轨的生活。而“围”字,意味着自由的缺失。有一天,在重庆的步行街上,看到肯德基门口摆着一副招聘广告,竟然也会驻足仔细看一阵子;看到地下通道里有个弹吉他的小伙子唱歌,心中也会向往一阵子。然后饿了去吃碗面,才想起原来这面啊,得用钱去换。想起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工作迟迟未定,心中焦急难耐,想起老妈期待的眼神,看到兄弟们找到工作欣喜的表情,都让自己很难过。

觉得只要能找到工作,就会很快乐。这个时候,自由我一点都不喜欢。小时候的理想都还在吗?记得我们小时候都有各种理想。上大学时,熄灯了,宿舍的'兄弟们聊起儿时的理想。我小时候想做一名宇航员,老五想做一名邮递员,老大想做一名包工头。哈哈,没有谁实现了,但也没见谁不快乐。其实人应该怀着围城外的心情在围城内生活,这样幸福才会一直拥有。没错,我每天朝九晚五,不能时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想想三年前围城外的我,是否是这样的心情呢?没有了一份实现自己价值、创造价值的工作,我就连一刻都不能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宿舍的兄弟们没有一个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但是同样很快乐。城外的人也要有一颗城内的心。如果我们承认了“围城”,那么就努力让我们的身、心分开,一个在城外,一个在城里。永远都会快乐幸福。

《围城》读后感(篇7)

再来说说《围城》的语言特色

一、用感觉为感觉打比方,用一种心理状态为另一种心理状态做注释。

《围城》中精妙绝伦的比喻俯仰皆是,尤以对心理和情绪的比喻让人看了拍案叫绝。见到的人、事、物容易做比喻,可是心理状态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十分个性化又稍纵即逝,不易捕捉,如何描述得清呢?且看:

自从上岸与苏小姐一别多日后,百无聊赖的方鸿渐去找苏文纨,想象中对方的热情难拒却被冷言冷语代替。作者是这样形容他鼻子碰灰的心理的:这时候他的心理,仿佛临考抱佛脚的学生睡了一晚,发现自以为温熟的功课,还是生的。

好一个自以为熟,这正是,你和人家熟,人家和你生分。考试也罢,自作多情也罢。

欲说还休的心理,你一定体会过,如何描述呢?作者是这样形容的:“那最难措辞的一段话还闷在心里,像喉咙里咳不出来的粘痰,搅得奇痒难搔”;或者仍用学生考试做注释:“计划好的行动和说话,全用不着,闷在心里发酵”的感觉,“比学生念熟了书,到时忽然考试延期,更不痛快。”

我自己就有亲身的体会,话到嘴边却被硬生生塞回去的时候,就像一个刚刚灌满热水的暖水瓶,热气在里面滋滋地做响,如若不把瓶塞拿起,放了这口气,再迟了,“嘣”得一声,热气非得把瓶塞顶出几米远不可。

呼之欲出的那句话也许无关紧要,但是不吐不快,如果实在不能吐,只能闷在那儿,不痛快,堵在那儿,奇痒难忍,或者话在心里咕噜噜地乱窜。

再如,别人一句无心之语滑过你的耳朵。当时不以为然,慢思慢想突然回过神儿的感觉你体味过吗?这种感觉如何形容呢?作者说:一句话的意义,在听者心里,常像一只陌生的猫到屋里来,声息全无,过一会儿“喵”一叫,你才发觉它的存在。

再比如,“斜川把四五张纸,分发同席,傲然靠在椅背上,但觉得这些人都不懂诗,决不能领略他句法的妙处,就是赞美也不会亲切中肯。这时候,他等待他们的恭维,同时知道这恭维不会满足自己,仿佛鸦片瘾发的时候只找到一包香烟的心理”,董斜川渴望被夸赞却难以过瘾的心理被一个鸦片发作却只找到香烟的心理完美注释。

我在写作时喜欢矫揉造作,常搜肠刮肚地找些色彩艳丽,醒目朗口的四字词语来撑门面,这种削足适的做法,弄得词不达意的状况时有发生。

钱钟书只是很真诚地把生活中的现象感觉与人物的心理状

《围城》读后感(篇8)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围城》读后感(篇9)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地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当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围城》读后感(篇10)

“初爱不生花。”初恋与爱人,往往不是同一个人。世事变幻无常,阴差阳错间,遇上了一个人,在需要成婚的时段。或许未必深爱,未必合适,就在一起了。这样一过就是一辈子。难道婚姻就源于一场阴差阳错吗?

——多无理呐!若这场阴差阳错发生在青涩朦胧的初恋阶段,谁不说这是缘分是天意是命中注定?红玫瑰,是朱砂痣,不也会变成一抹蚊子血吗?白玫瑰,是明月光,又怎的不会变成饭粘子?

看过许多曲折磨人故事,讲爱情,讲初恋与婚姻,心中无不是戚戚然。因着人性丑陋的一面:虚伪、猜疑、嫉妒、不坦诚、冲动易怒、反复多变,导致了爱情与婚姻的不幸,不幸福。

然而,钱钟书与杨绛的婚姻却给人一种相信爱情的力量。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样平平淡淡,无大风大浪,甚至略显萧索的生活,“当时只道是寻常”,因着爱的人的陪伴,都变得美好起来。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日子里没有风花雪月的浪漫,没有海枯石烂的誓言,只有细水长流,老夫老妻式的相知相守,你愿意否?

看过钱钟书的《围城》,看过杨绛的《我们仨》,心中想着:钱钟书先生该是一个学识渊博却又幼稚伶俐的孩子,杨绛女士就是一个可亲可敬的大孩子。他们二人的婚姻并非自由恋爱而来,却美满的让人艳羡。

若爱情与婚姻不似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那般纠缠错杂,心神俱伤,而是像钱杨二人那般美好,大抵,也值得期待一番罢。

[参考]战争故事读后感8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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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故事读后感【篇1】

读了杨靖宇将军的故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倚栏轩文学网

杨靖宇将军,河南确山人。原名马尚德,字骥生。曾化名张贯一、乃超。1932年赴南满领导抗日武装斗争时,改名杨靖宇。

他少年参加革命,曾经五次被捕入狱,屡受苦刑,坚贞不屈。曾任东北抗日联军第一路总司令兼政治委员,1939年在东北地区反“讨伐”作战中,他率警卫旅转战白山黑水,日寇实施惨无人道的归屯并户政策,进行武装屯田移民,加强对南满抗日根据地的摧残,抗日联军的处境更加艰难。杨靖宇率第一路军一部一千四百多人,进入长白山密林中。次年,在蒙江县境与敌人战斗中受重大损失,队伍剩四百多人。1940年1月,为解决部队给养问题,命部队主力北上,自己带领一支小部队东进。到了最后,他身边仅有7名战士,4名负伤。于是杨靖宇下令4人转移。后来,他派了剩下的两名战士去村落里找些吃的,下山后,两名战士被日伪军杀死。杨靖宇明白了一切。2月22日,在一间雪地中的小破屋里度过了人生的最后一夜。2月23日,孤身一人在吉林蒙江县(今靖宇县)保安村前三道崴子遇到四个中国人,杨靖宇恪守党的铁的纪律,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于是给了钱,让其中一人帮他买些食物和棉鞋。那个人回大屯泄密给日伪当局;关东军讨伐队包围了将军,并紧急召集由抗联叛徒组成的伪满特工队参战;经过数小时激战,将军被叛徒机枪点射命中要害,壮烈殉国。终年三十五岁。经日军解剖,发现他竟以军大衣中的棉花、树上的树皮、雪下的草根为食,残暴的侵略者也震惊和折服了,当年杀害将军的岸谷隆一郎特意为杨靖宇举行了“慰灵祭”,并于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自杀。

杨靖宇,一个能“感动”敌人的英雄!他在种种困难中坚守党的机密,顽强与敌人做斗争,最后光荣牺牲。他这种为了国家和民族,坚贞不屈的崇高革命气节值得我们学习。每当回想起杨靖宇惊人的壮举,就感到惭愧。他们在战场期间没有粮食,吃的是草根,树皮,绽露的棉花充饥。而我们吃的却是大鱼大肉。还有在学习上遇到困难就退缩,有时干脆就放弃了,而杨靖宇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克服了重重艰难险阻,赴汤蹈火,为国捐躯。我遇到的这种困难算的了什么?再说正是那无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作为新中国的花朵应该以先烈们的精神为动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掌握科学知识,练就过硬的本领,做新世纪的接-班人,把祖国建设的更加美丽,富饶。杨靖宇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华儿女的楷模。他浩气长存,永存不朽。不知不觉,我心中耸起一座雄伟而庄严的丰碑,上面雕刻着杨靖宇的名字。

战争故事读后感【篇2】

中国已经有五千年的历史了,然而,在这五千年中有有多少战争呢。

这本书中写了历史上几十个重大的战争,比如我们众所周知的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等,让我们知道了中国的历史。其中,几个战争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比如说垓下之战中的项羽虽然最后只剩下区区28人了,但是他还是奋勇杀敌,一口气斩了一百多人。比如说甲午海战中的士兵们,虽然被日军的鱼雷给炸死了,但是他们视死如归,一些人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自己却沉入海底。比如说平倭寇的戚继光,他非常会用兵,连一顿饭的时间都不要就杀了三百多敌人,平了倭寇。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中国的历史是多么的久远。我们今天的好日子都是那些视死如归的英雄们拼劲力量才打下来的。我们要好好学习,不能像庞涓一样骄傲,而要像孙膑一样机智,不能像陈友谅那样粗心,而要像朱元璋那样谨慎,不能像赵括那么口若悬河,只会纸上谈兵,要像蔺相如那样勇敢。只要我们改掉坏习惯,就能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曹操大家都知道,他不骄不躁、机智、善于分析、作战前总是认真倾听谋臣和将领的意见、谨慎,几乎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在赤壁之战中,曹操中计,被逼无路,只能铤而走险从华容道脱身。这一战曹军大败,只得灰溜溜的回北方了。曹操千算万算,还是算不过东吴的周瑜、刘备的军师诸葛亮啊!

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许多历史人物,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要学习一些英雄身上的一种爱国、救国、奋不顾身的精神。

战争故事读后感【篇3】

她,年轻,漂亮,善良又勇敢,一本名叫《刘胡兰》书,让我认识了这个来自美丽山西的女英雄刘胡兰。

书的作者杏绵实在让我佩服,一个人竟能将一部描写战争英雄的红色书籍改写的如此生动,看了仿佛主人公就在自己眼前,令人赞叹。

刘胡兰生在一户普普通通的农家,家里人勤俭过日子,但这个平凡的家庭却铸造出了刘胡兰不平凡的一生。

胡兰想上学,但她那重男轻女的奶奶却是一千个不答应,一万个不赞成,好在后来村公所下了通知,所有适龄儿童都要上学,胡兰总算如了愿。

可好景不长,1940年以后,阎锡山暗中与日寇勾结,这样一来,日寇就抽出大批兵力向抗日根据地蚕食,同时实行强化治安。云周西村的环境一下子就变坏了,日军、伪军、汉奸、狗腿子,经常到村里清查户口,危害百姓,胡兰不能上学了只好在家里和奶奶学纺线,学做针线活儿。

刘胡兰以为抗日政权没有了,只能当亡国奴了,后来她才知道,抗日组织名义上没有了,实际上都转入了地下,她的好友金香、玉莲的家就是他们的落脚点,胡兰常到金香、玉莲家,日子久了,就和干部们熟悉了,经常听到他们说一些抗日的道理,于是她对抗战胜利也充满了信心,对共产党闹革命也有了一些认识。从他们口中还听到一些根据地军民不怕死,和敌人英勇战斗的动人事迹。

后来,胡兰不顾家人的阻挡,和金香、玉莲一起上了妇女训练学习班,取得了抗日干部的信任和肯定,当上了妇女干部。

在接下来的纺棉花和做军鞋的故事中,突出了胡兰热心、聪明、一丝不苟的好品质,同时,有一位骄傲自满的干部石五则也浮出了水面。

[参考]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800字7篇


栏目小编给你提供了以下的《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仿佛都吸收了其中浓缩了的智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的记录一下了。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1

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即精彩又丰富。而且小说里面的重要角色也特别的吸引人,真是让我百看不厌,到底里面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清晨,根鸟要到森林里去打猎,根鸟却打死了一只白鹰,他在白鹰的前爪上发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的小女孩在悬崖边为了采花一不小心没踩好,掉进了悬崖边的大峡谷里面,他看完这张纸条后感动了,根鸟为了就他,于是他就出发了,去寻找紫烟的踪迹,他先去了一个寂寞而可怕的青塔,他一记挨着一家的询问,最后他认识了一个他的朋友,他的名字叫板金,到了深夜是板金介绍给根鸟的房间让它住宿,给他了很好的待遇。根鸟到鬼谷,这里真是恐怖极了,它终于勇敢地逃出魔掌了。又到了一个神奇而美丽的地方那个地方就是米溪,那里虽然很美,但是他没有因为美而放弃就紫烟......父亲的支持和鼓励,板金的热情和期望,独眼老人的相救,这都是根鸟要寻找梦的支持和鼓励。它经受了寂寞的艰辛,又是犯困又是饥饿,长脚的虚伪,黄毛的诈骗和狡诈。这些都是对它的折磨,但是它终于寻找到梦了。

虽然这些都不是真的,但是,是一场奇妙的梦。这场梦告诉我们一定要坚持,每个人要有这顽强的毅力,我们都要向根鸟学习,我被跟鸟坚持不懈的精神而感动。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2

本文作者是当代作家曹文轩,他以想象的笔调叙述了一个有趣而感人的故事。

“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一不小心坠入了深谷……”这画面出现在了本文主人公根鸟的梦中。碰巧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正来到了那个深谷,并且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写着一位叫紫烟的女孩在悬崖边采花不慎坠入深谷,请求那只白鹰把事情告诉人们,要人们救她。

当晚,根鸟与他父亲找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根鸟竟在梦中看到了那个峡谷——在很远的西边,但他还是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在沙漠中他找到许多朋友,其中根鸟结识了板金,十八岁那年板金失去了梦乡,于是他舍弃了荣华富贵,也踏上了西寻梦的旅途。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西行的途中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心中那没有结果就永不放弃的信念,历经千辛万苦也不屈服的意志。他们跋山涉水,尝到了社会的酸、甜、苦、辣、咸,克服了重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果然,板金的命运是悲惨的,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与世长辞了。在他奄奄一息之时,他告诉根鸟:“一定要坚持不懈地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和紫烟。”根鸟就凭借梦中的记忆,继续踏上了往西的路程。虽然只是在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依然义无返顾地努力着。在鬼谷,他被一个面表温柔的人骗去给他挖矿。虽然,根鸟在做苦力——脚上挂着两个大铁球卖力,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没有放弃,依然一次又一次地逃跑——借助一位老人的经验,直至成功。在米溪,他又一次忍痛舍弃了荣华富贵(秋蔓是一个地主的女儿,他救了她,地主以表感谢让他在地主家打工,翻倍工资。)和秋蔓(他跟秋蔓玩得好。),毅然又踏上了西去的行程。在莺店,根鸟面对自己一贫如洗,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最终来到了大峡谷……

这一切,不都标志着根鸟心中那永远不断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吗?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着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我们才可以像绽放着的礼花一样,迅速冲顶,最后获得成功。板金虽然没有找到自己那失去的梦,但他却为了自己的梦想耗尽到最后一刻。他的行动也向我们蕴予着要在荆棘丛生的艺术大道上闯荡,常人可能会望而却步,但生活的强者,那种意志坚强的人,他们也许会得到史无前例的成功,欢欣鼓舞地来品尝成功的乐趣。

这不都是坚持不懈的毅力中的成功者吗?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什么事都要尽力而为,半途而废的人永远都不会成功,永远都不会有成就。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3

根鸟再一次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从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决定西寻紫烟。途中,根鸟认识了板金,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我的梦而西行的。途中虽然艰难无比,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克服了种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我的梦,但板金的命运是悲惨的,在莺店的郊外他与世长辞了,临终前,他告诉根鸟:“要坚持不懈地区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根鸟凭借梦中的记忆,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努力着。在鬼谷,根鸟做苦力过着艰苦的生活。在米溪,他又一次舍弃了荣华富贵和秋蔓,踏上了西去的行程,在莺店根鸟一贫如洗,但坚韧不拔的恒心和毅力让他继续往西直走,最之后到了大峡谷。

根鸟的事迹深深地感触了我,使我受益匪浅,如果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决不半途而废。我想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有梦想,明确自我的道路,不要被途中的风光所迷惑,要像根鸟那样坚持,此刻我们比他的条件好,应当距离自我梦想会更近,更容易实现,只要我们做好我们此刻应当做的,努力学习,掌握足够多的知识,就必须能够实现梦想。

总而言之: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皆须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4

在这个温暖的冬日,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曹文轩作家写的《根鸟》,他使我懂得了:坚持是一种力量,更是获得成功与胜利的捷径。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根鸟的男孩,在一次外出打猎,遇到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一封求救信,落名人是:紫烟。从此根鸟开始追逐自己的梦想:救紫烟。

在救紫烟的西行之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经历了无数坎坷,受尽磨难,有诱惑也有痛苦。他曾经经不起诱惑想过放弃,这时他的父亲出现在他的梦里,告诉他不能放弃梦想。于是他靠自己坚强的毅力克服了诱惑。在即将到达时,他又和板金重逢了,板金老了走不动了,板金先生说“你是我这辈子见到过最可爱的男孩!”板金慢慢举起胳膊,指着前方“往前走吧,这是天意!”他顺着树干滑落了下去。板金先生这句话是要告诉根鸟:在追梦路上,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为梦想奋斗的过程。根鸟更加坚定信念,最终找到了开满遍地百合花的大峡谷,遗憾的是大峡谷里没有看见紫烟姑娘。

我喜欢故事里的板金先生,他的执着、坚持,让我觉得很像我的妈妈,我读二年级开始,妈妈每天陪伴我,接送我上学放学,周末陪我去上书法课,风里来雨里去,妈妈的坚持与执着,感染着我。我努力学习硬笔书法,学习书法很枯燥,但是我坚持了,我把字写漂亮了,我现在同时还学毛笔书法,我的毛笔字也超越了比我早1年开始学习毛笔字的同学。我用心做每件事坚持做自己。

我的学习道路还很漫长,不管理想有多么远大,只要我向着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勇于挑战,就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5

“人生为一件大事而来”陶行知先生的这句话用在根鸟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

一个懵懂的孩子从什么时候长成了大人?从他知道自己一生要做什么事那天起。一生只做一件事,把这一件事做到极致。年轻的朋友啊,这就是人生真正的意义和最大的乐趣,舍此以外,声色犬马,纸醉金迷都不可能让你感到幸福!

根鸟在梦中得到了女孩紫烟被困百合花山谷的讯息,萌生了要去找到这个山谷,并救出紫烟的善良的想法。为了这个想法他走上了寻觅之路。路途的坎坷,独行的孤寂,骗子的阻拦,米溪和莺店的诱惑,一切都,没能抹去他内心的念头。一往无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其实,根鸟的这件人生大事,在常人看来是多么的荒唐而可笑啊,但关键是根鸟不觉得可笑,这是他由心底里生长出来的善良的愿望,他不能怀疑。

根鸟当真没有怀疑过吗?不是的,历经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后,他曾深深地怀疑过自己此行的意义。他骂自己是个傻瓜,他恨大峡谷,恨紫烟……是独眼老人、板金这些好人在关键时候帮助了他,使他重返征途,最终实现理想。

故事是在一个中国遥远的叫菊坡山庄,有一个让人不知道也不出名的地方,住着一家人,只有他的父亲和他根鸟,母亲也许不习惯生活的艰苦,在根鸟1岁就离开到别处,他对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太多的记忆。他在父亲的养育中成长,他父亲是在当地是有名的猎手,他们生活来源就靠打猎,从小父亲把他带在身边,他也学了不少的扑猎的知识和勇敢精神。在他13岁的那年,他觉得自己长大了该独立去寻猎物,给父亲减少负担。他一人背上枪,沿着村庄走,乡亲们都用诧异的眼光看他,他可以吗?根鸟坚信自己的决定是对的,他要用自己的实力证实,其实在他内心深处,还是隐隐害怕,自己是第一次一个人出来,如果自己在天黑没有收获,大家怎样看他,他在森林寻觅了一天,看着天就要黑了,他忍一无收获,他就在这样回家,他不甘心,在这时他远远看到土堆上有一只野兔子,他不会放过他,端起枪,仔细瞄准,就在要开枪的同时一只白色的大鹰飞来,兔子在受惊吓跑了,根鸟好难过,好失望,看到倒手的猎物没有了。他很生气对着他从未见过的白色的大鹰,打在那只鹰的脚上,根鸟本想就回家吧,但他起身走那只大鹰就噗噗它翅膀,他感觉很奇怪,就蹲下看看大鹰,看到它的脚上有一根布条,根鸟解下看到上面写着, “我在悬崖上采花掉进了深谷,一遍百合花丛林里,希望看到的人来救我,一个叫紫烟的小女孩”。他看到就充忙回家,他把布条给父亲看了,父亲说是假的,在那里有深谷,你怎么知道他会在那里。

小说共分五个章节,每一个章节的生动刻画,使我仿佛置身其中。我似乎采到了那片“菊坡”地,秋风吹过,山野显得一派枯瘦与苍茫。我看到根鸟背着枪,拖着显然已经很沉重的双腿,摆出一副猎人的的架势,转悠着、寻觅着、脸上充满这稚气。我仿佛置身“青塔”镇,看见根鸟正帮着老奶奶将一箩米从水磨坊往家里抬,看见他在伐木场挥汗如雨的影。我又去了“莺店”,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一群白莺从峡谷深处升腾起来,身上洒满阳光,纯洁的羽毛身闪闪发亮,在长空下优美地盘旋。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根鸟让整个身子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

根鸟在成长,他不再稚气,渐渐多了一份成熟与担当、冷静和执着。正如书中所讲的“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的确,根鸟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奋进,完成了人生的蜕变、人生的洗礼。

人生的这件大事啊!它总是那么遥远地召唤着你,让你魂牵梦绕,让你殚精竭虑,让衣带渐宽终不悔,让你碧海青天夜夜心!而当你心中注满了这件事的时候,一切困难又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寂寥的沙漠之夜,超负荷的抗大木,背米袋,奴隶般戴着脚镣的运矿石,这些一般少年绝难忍受的体力活,他都一一拿下。但信念一旦动摇,其后果是可怕的,米溪让根鸟悠然而沉醉,忘记了行程;莺店让根鸟绝望而挹注,自断了行程。人生,要的就是信念!不管他人怎么说,不管现实如何险恶,认定的路要走下去。坚持铸就了崇高!

我喜欢看一个人历经艰辛,矢志不渝,把信念的旗帜插在理想的高峰;我不喜欢看一个人丧失了自我,过着行尸走肉般的日子。

此刻,我又想起了自己的日记本扉页上抄录的一首诗,且录于下,与诸君共勉:

假如你甘心做行尸走肉,你就沉沦。

没有灵魂的躯壳还不如一缕烟尘。

既然世界还是那么美好,去寻找吧!

让我求索的足音化作动人的`歌声。

是的,我们也应把担当与责任放在心中的重要位置,这应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向标。

王国维说:“读书有三种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乃第一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乃第二境界;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乃第三境界。”读书让人明理,精神得到充实。

读完《根鸟》,我闭眼,嘴角微微上扬......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6

《根鸟》是我在暑假里读的又一篇曹文轩叔叔写的小说,这是一篇带有梦幻般的迷人的小说,它让人们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生。

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落名“紫烟”。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心中那不达到目的势不罢休的信念,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但板金却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根鸟凭借梦中的记忆,虽然是在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依然义无返顾地努力着。在鬼谷,在米溪,在莺店,根鸟每一次都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终于来到了大峡谷。

细细读完这个故事,根鸟为了追求梦想而坚忍不拔的意志深深地震撼着我。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无论那个梦是什么样的,如果我们真的努力了,那么我们的结局无非只有两样,要么是像根鸟那样成功地到达目的地,要么是像板金那样以失败告终。但,无论如何他们都是英雄,他们的人生路是闪闪发光的。这种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根鸟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要想成功,没有恒心和毅力是根本做不到的。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7

今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本《根鸟》,我觉得根鸟很执着,因为他为了一根布条,一只乳白色的鹰和一个梦,就远离家乡菊坡往西去……

根鸟在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鹰爪上有一卷白色的布条,是一位名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大峡谷发出的求救信。每天晚上,他都会梦见这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根鸟相信:这是天意。

他出发了,在青塔镇结识了好心人板金先生。根鸟还被一个叫长脚的人骗进鬼谷做苦工。终于,他骑着他的白马冲出了鬼谷。在米溪,根鸟认识了乐善好施的杜家父女。但这一切并没有吸引住根鸟,他一直向西,终于到了那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当我读到整本《根鸟》的最后一段时,根鸟那坚忍不拔的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是啊,坚忍不拔蕴含的动力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一个人要干一件事,就算微不足道,也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才能取得成功。板金虽然没有找回自己失去的梦,但他却为自己的梦想耗尽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平常人可能会望而却步,但那些意志坚定的人,会取得史无前列的成功。

著名科学家霍金虽然身体残疾,但他身残志坚,努力地探索宇宙的奥秘,写出了《时间简史》,被称为“宇宙之王”。

面对眼前的困难,生命的考验,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退缩、放弃;要么前进、坚持。读了《根鸟》这本《根鸟》,我才明白了这个深刻的道理。从中,我看到了一个充满梦想、执着、勇敢的根鸟。降临在他身边的考验,他面对了,他努力了,终于他战胜了!

《亲爱安德烈》读后感800字(精选5篇)


《亲爱安德烈》读后感的内容均为栏目小编收集和整理的,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腹有诗书气自华,每当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对作者的想法都会或多或少的有所了解。读后感是将作品中蕴含的道理和实际结合起来所产生的感悟。

《亲爱安德烈》读后感(篇1)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整本《亲爱的安德烈》,其中《给河马刷牙》《两只老虎跑得慢,跑得慢》这两章令我感触颇深。

也许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的一生碌碌无为,觉得自己普通平庸。可是“你真的平庸吗?”其实要看你站在哪一条跑道上。设想一个跑道上,有人正在跑五千米,有人在拼百米冲刺,也有人在做清晨的散步。那跑五千米的人,看见那跑百米的人会全身紧张、满面通红,心里会‘颤抖’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跑五千米的。那清晨散步遛狗的人,看见那跑五千米的人气呼呼地追过来了,他会因而恐惧,觉得自己要被‘淘汰’了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来散步的。

世界上本来就存在着大树和小草,小草就平庸吗?书中举了个提摩的例子:他从18岁开始失业,到41岁还在失业中。那么大了还没有工作,因为没有工作,也就没有结婚,没有家庭。每个家长都害怕自己的孩子跟他一样。为什么害怕呢?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没有意义。每天为了钱的数字起伏而紧张,而斗争,不如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与其为了金钱和名声成为工作的俘虏,不如找一份能充分体验生活的工作。

龙应台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求你用功读书,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很多读者回信说自己就是在被迫谋生,我相信我身边很多成年人也都不得不被迫谋生。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才能活的自我而有意义呢?

不跟别人比名比利,而是要寻找自己安适之所在,那还谈何“平庸”?“平庸”是跟别人比,我们的终极负责对象是自己,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平庸”与否,不是在于你是否有成就,而是在于你做的是否有意义,是否快乐。这样看来,小草平庸吗?答案肯定是“不!”了。

《亲爱安德烈》读后感(篇2)

大年初四请假去书店狂购一通,其中一本《亲爱的安德烈》吸引了我的眼球。买回来后,一手抱着秣秣睡觉,一手看书,基本上一口气看完了。

这是龙应台和她的儿子安德烈在三年之间的书信集。看完后,我最大的感触是,这根本就不象是一个18岁的孩子写的信,很多地方非常深刻,涉及到对人生、社会等多方面的讨论,一个从小被父母包围、娇宠,没有经过历炼的孩子是断断写不出这样的内容的。甚至我都有些汗颜。

其实有了孩子后,有一些压力,就是未来的教育压力。我想让他成为什么样的人,怎样教育,怎么以身作则,如何表率。。。。。。这些年,我愈来愈觉得知识的短浅,不是专业方面的,而是文化方面。作为一个硕士毕业生,对中国的历史了解多少??对传统文化了解多少?更不要提其他国家的历史。很多社会现象,也没有作过多的关注和思考。

这些年,也刻意的去看过一些相关的书籍,但还是太少太少,也很不系统。需要大大的补课。最起码,我能够在孩子应该读这些书时,我能够给以一定的指导,并和他讨论。

读书的任务很重,而且没有时间再推托了。

努力,加油。

《亲爱安德烈》读后感(篇3)

“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彷佛可以不必了。不,我不要掉进这个陷阱。我失去了小男孩安安没有关系,但是我可以认识成熟的安德烈。我要认识这个人。我要认识这个十八岁的人。”──MM

“你为什么不试试看进入我的现代、我的网络、我的世界呢?你为什么不花点时间,好好思考‘打扮’这件事,买点贵的、好的衣服来穿?你为什么不偶尔去个你从来不会去的酒吧,去听听你从来没听过的音乐?难道你已经老到不能再接受新的东西?还是说,你已经定型,而更糟的是,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已经定型得不能动弹?”──安德烈

这部由36封家书构成的书,不仅横跨了新与旧,左派与右派,流行文化与人文关怀,更横跨了母与子的世代价值观,集结成这一本精彩的散文集。其实在我们身边,包括我在内,有多少人和自己的父母交流甚少,缺乏适当的形式和机会,以至于两代之间形成了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我们会发现,自己越长大越孤单,渐渐的不愿意和父母分享更多的东西,反而身边的朋友或许比父母更加的了解自己。我们不断的接触更新的事物,渐渐的从父母的世界中远去,偶尔的电话也是例行公事一般的枯燥无味。我们都感觉到了这种变化,但是却没有人愿意或者留心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些。我想,我们的父母养我们长大成人,绝对不想看到的是这样的一种结局。看了《亲爱的安德烈》这不书之后,我发现,作为子女,我们是多么的不了解自己的父母。他们渴望了解我们的世界,于是心思急切,于是这样的感觉让我们厌烦。于是我们就会不自觉的离他们更远。但是,我想,父母所作的一切都是源自于内心深处爱的喷泉。是爱,让他们管我们管的太严;也是爱,让他们在日益长大的、独立的子女面前手足无措。所以,无论外在的表现如何,内在的实质都是爱。

文中的龙应台理智、开明,安德烈年轻、奔放,有自己的主见和生活。母亲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睿智引导和感化儿子;儿子用自己的潮流、活力来感染母亲,开阔她的视野。两代人的不同的人生经历相互碰撞,于是母亲认识了这个18岁的年轻人,儿子也走进了大自己30岁的妈妈的世界。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相互影响,相互激励。这是一种和谐的母子关系,也是母子双方作出的努力。

《亲爱安德烈》读后感(篇4)

我们原来也可能在他十八岁那年,就像水上浮萍一样各自荡开,从此天涯淡泊,但是我们做了不一样的尝试——我发奋了,他也回报以同等的发奋。我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十八岁的人,他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日后的人生旅程,当然还是要飘萍离散——人生哪里有恒长的厮守?但是三年的海上旗语,如星辰凝望,如月色满怀,我还奢求什么呢?

——龙应台《认识一个十八岁的人》

《亲爱的安德烈》是龙应台女士和他的儿子安德烈依靠书信体共同完成的两代人的对话:东方礼貌与西方价值观的碰撞;成年母亲和80后儿子的思维分歧;还有便是一个普通母亲对于分开多年的孩子的内心关照。如果安德烈的母亲不是龙应台,而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教授,或许这些靠电缆计算机才得以实现的沟通交流不会产生这么广大的影响;如果这对母子之间不是中间隔着三十年,并且隔着东西文化,或许这些交流就不会有如此深远的好处;如果这些多年来的书信没有集结成册对外销售,或许那会是中国文坛的一笔损失和中国社会的莫大遗憾。

这是一个五十岁的母亲和十八岁的儿子之间的对话,是一个“自以为成熟理性”的人和“被认为年少轻狂”的人的对话。

一、爱与不爱

“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爱,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爱,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正因有爱,因此正常的沟通能够不必了。”

老师对学生似乎也永远有一种这样的以爱作借口的不爱,比如说我们常听常说的“这是为你好”,因此而不沟通不解释的种种,并没有把学生当成能思考,有主见的人。

《亲爱安德烈》读后感(篇5)

《亲爱的安德烈》是台湾作家龙应台与儿子安德烈写的三十六封信!他们经过写信的方式,敞开心扉,了解彼此!

在很多时候,我们期望能够拥有自我的空间,不被束缚。其中有一段对话令我感同身受,“你好吗?”“好啊。”“学校如何?”“没问题”……

是的,这是一个儿子与母亲之间乏味的对话。我们长大了,总认为自我是个独立的“人”了!

可是,我们没有想过父母,他们很爱我们,很期望我们之间有更多的了解,并经过有效地沟通来增进彼此的感情,也期望走进我们的内心,能够更加了解我们。

正如龙应台所说:“我明白他爱我,可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仿佛能够不必了。”是啊,安德烈已经十八岁了,不再像个小孩子一样黏着妈妈了,他长大了,也变的独立了……

是的,在和青少年孩子的沟通问题上,天下的妈妈大概都是相同的。我的妈妈也不例外。上了初中,因为离家较远,所以我不得不住校。离开了温暖的家,不能每一天和父母朝夕相处,所以每一天晚上的电话成了我和妈妈的必修课。

开始的时候,我们也如龙应台和安德烈一样。“今日怎样样?”“挺好的。”“学校生活还适应吗?”“十分适应”……经过一段时间后,我意识到了这种对话的苍白无力。本来我与妈妈之间的沟通就是为了了解彼此,可是此刻这样的简短对话,既还原不了我们的真实生活,也供给不了任何我需要的帮忙,对我们来讲都毫无意义。犹如鸡肋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有一次周末回家,在饭后的闲聊时间,恰巧妈妈和我谈及了相同的问题。原先,我们两个心里都有着同样的感受!妈妈因为捕捉不到我真实的生活信息,而感到无助和不安;我也因为逃避问题,而过于敷衍,流于套路,没有真实勇敢地表达自我。

经过这次谈话,我也认识到我在和妈妈的沟通中存在不少问题。我想:下次和妈妈电话沟通时,我会如实说明我在学校的真实情景,即便妈妈跟我谈些我不想说的事,我也会端正态度,耐心回答!妈妈也说以后要多看到我的努力和提高。经过这次谈话,我们改变了沟通的策略。妈妈每次打电话会更加关注我的感受,开场白变成了:“今日感觉怎样样?”这样的问话,让我感觉很简便,没有被逼迫,被随意评判。于是我更加愿意多向妈妈讲一些我在学校的生活状况。大多数时候妈妈只是默默倾听,偶尔有一些问题,妈妈也会供给一些自我的观点和角度。每当这个时候,妈妈虽然没有给我供给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可是总会让我豁然开朗。我们的通话时间也比以往长了许多。妈妈也会把自我每一天的所见所闻,生活的高峰低谷告诉我,使得我的住校生活不再单调乏味。我们的对话资料不再苍白无力,逐渐变得充实起来。我们也开始真正走进对方的生活,世界和心灵!

在这个世界上,有哪一个父母会不爱孩子?我们在长大,他们也会随着时光的流逝不再年轻。我们要好好珍惜和父母在一齐的时光,多与他们沟通交流!

就是这样,龙应台母子俩敞开心扉!龙应台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十八岁的人,安德烈也第一次认识了自我的母亲!

我相信,经过这样的谈话,我和妈妈的沟通会越来越顺畅!妈妈也会重新认识她人生里第一个十三岁的我,我也会更加深入了解我的妈妈!这更会增进我们的感情和相互欣赏。因为爱就是沟通的理由!

《青铜葵花》读后感800字精选5篇


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读后感可以输出、检验自己看完书学到了什么。对于写读后感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铜葵花》读后感800字精选5篇”,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1)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青铜葵花》。本书的作者是着名作家曹文轩。

作者曹文轩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会员,北京作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他的长篇小说有:《山羊不吃天堂草》、《红瓦黑瓦》、《细米》……

本书写了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男孩的名字叫青铜是个哑巴,女孩叫做葵花,来自城市。由于葵花爸爸到了干校后溺水身亡了,她妈妈很早就死了,她父母都是孤儿。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被青铜一家领了回去。青铜一家里:爸爸——是一个诚实、不贪小便宜;妈妈——是一个朴实的农村妇女;奶奶——是一个和蔼可亲,心地善良,受全村人尊敬的老人;青铜——是一个说到做到,坚持,脾气犟,一个只要别人夸自己妹妹就高兴好多天的好哥哥。所以很快葵花就融入了青铜一家。在青铜一家十分清贫的情况下,哥哥青铜放弃自己读书的机会让妹妹葵花上学。葵花七岁到十二岁的日子里,她和青铜以兄妹相称和全村人一起度过了三月的蝗虫,葵花教青铜写字,在葵花独自一人偷偷到江南捡银杏的期间,青铜每天晚上提着纸灯笼到码头上等葵花回来……可是在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她原来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坐在三层楼高的大草垛上,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作者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者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至;作者写爱——至爱,将爱写到充满生机与情意。

听了我的介绍你动心了吗?动心了就快点来阅读吧。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其中有一个部分令我深受感动。那就是在大雪里,青铜执意去卖芦花鞋的部分。

冬天到了,青铜一家采集了许多芦花,准备编织芦花鞋,拿到集市上去卖。终于,还剩十一双芦花鞋了。可是外面一片白茫茫,积雪足有一尺厚。爸爸妈妈和葵花不让青铜去卖鞋了,可青铜却执意要去卖。过了一会儿,对面屋子里的人劝青铜快回家。可青铜还是执意要卖完才可以回家。过了一会儿,终于将这些芦花鞋卖完了。

这个部分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是金子总会发光,要做的事总能成功。

这就像这件事快睡觉!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爸爸催我睡觉了。可是我还要把鸟笼的门所锁上。我将锁上的铁杆扣到了门上,双手分别抓着锁的主体和铁杆,往里面使劲地按。按了好一会,也没锁上。快点!爸爸不耐烦了。这样按的我大拇指都红了,浑身都是汗。哎呀!我也不耐烦了。要么不说了吧,反正也没事儿。我居然有了这种想法不!我摇了摇头,不行!我要坚持!不能放弃!我时刻提醒这自己。最后,我使劲一按,咔嚓一声,终于锁上了。可当我望向时钟时,这个点让我惊呆了十点半了!我的天!锁我一个门锁能锁半个小时!?什么?!这时,我就明白了,只要坚持,没有不能完成的事情。

如果做一件事做到一半没有完成,就不做了。那你也太没有毅力了吧?一定要坚持做下去,是金子总会发光,要做的事情总能成功!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在其他人眼里是一句名言,这句话在我的眼里是一句名言,更是一句真理。

每当我读完一本书后,我都会感觉我又长大了,会品味书中的道理了,这应该就是书籍的力量吧!

在父亲给我买了一本叫《青铜葵花》的书后,我才真正的理解这句名言。

《青铜葵花》这本书是曹文轩的一本小说,生动地写出了人间处处有真情的画面。

《青铜葵花》这个题目有两个意思,第一个意思是两个主人公青铜和葵花,另一个意思是葵花的父亲将青铜和葵花两种事物完美结合。

这里面的许多情节都很感人,青铜是一个哑巴,但他比每一个正常人还要善良,他学会了忍受别人的羞辱,为了自己爱的妹妹葵花放弃了上学的机会,为了给奶奶治病亲自去割芦苇,编芦花鞋,冒着大风雪天还要承受着风雪的捶打去卖鞋,但是他仍因为多买了一双鞋,多赚了一点钱而把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回家后脚都冻僵了。看完后,眼泪在我的眼眶中打转,青铜太爱他的奶奶和妹妹了!

他们家有一头牛,那头牛很有灵性,在青铜难过时,经常用它自己的方式来安慰青铜,但在一年冬天,牛死了。在我看完这段后,心里思考了很多,心理默念着,青铜你不要放弃生活。葵花回到了城里,青铜十分的想念她,在心底大喊葵花!

《青铜葵花》是一部值得读的书,值得思考的书,青铜像是风筝,一直在逆风中飞翔,总有一天会成功.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4)

今天,与儿子一起,读完我国当代著名作家曹文轩的儿童名著《青铜葵花》。这部作品,儿子自认为有些悲剧色彩,与儿子一起欣赏,一起品味,一起感动着故事的跌宕起伏。

亲子共读时间,大多都是在晚上。让儿子伴着我感情真挚的低声诵读,进入甜美的梦乡。很多时候,读到动情处,我几度哽咽,泪眼婆娑。儿子与我一同感受着青铜一家浓浓的真情;感受着青铜一家对葵花细心的关爱;感受着葵花的自幼的不幸和来到青铜家所体味的开心与快乐。

青铜是一个善良、懂事的好孩子。不幸的是,五岁发高烧烧成了。所以他不能像正常的孩子一样,背着书包上学;不能和正常的孩子一样嬉戏玩耍;不能像正常的孩子一样表达自己。他经历了很多苦难。

自从青铜家收养了葵花,青铜不但多了个漂亮的妹妹葵花,也多了一份责任。他们一家省吃俭用地供葵花读书,虽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但是青铜一家无怨无悔地为葵花付出着真挚的感情。青铜每天牵着牛送葵花上学、放学,成了大麦地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

为了让葵花能看上一出戏,青铜被人打伤了,还要忍着疼痛,让葵花坐在自己的肩上看戏,以至于最后晕倒了;为了让葵花登台演出时能带上属于自己的项链,青铜不畏严寒,精心制作了一串璀璨夺目的冰项链,并亲手挂在葵花的脖子上,让所有的人感动不已;全家人亲手编制了101双精巧别致的芦花鞋,青铜就在大雪纷飞的寒冬,到油麻镇去卖芦花鞋,为了多卖点钱以减轻家庭的负担,他竟然把自己脚上穿的芦花鞋也卖了,赤脚踏着积雪走回了家。

葵花是一个失去双亲的乖巧、聪明得漂亮女孩。虽然她被最贫穷的一家人收养了,但是奶奶疼爱她;爸爸、妈妈和青铜都关爱她;老师和学生都喜欢她

葵花与青铜朝夕相伴,过着清贫的日子。她没有漂亮的衣服;不能照一张自己的照片;为了奶奶的病,她几乎想要辍学,甚至出去捡银杏换钱给奶奶治病。葵花一直被青铜一家人关爱着,自己也无时无刻地想着为家里减轻负担,从来没有提过什么要求。

这本书,写得是苦难的生活,但是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无不彰显着人与人之间的那种细腻的关爱。这种对苦难、对真情的描写和咏叹宛如一股温暖清澈的春水,将纯净着每一个读者的眼睛和心灵,牵引着我们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

我和儿子一同感受着青铜一家的真情,感动着彼此的关爱。突然觉得:

付出真情,懂得关爱,也是幸福!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5)

在苦难到来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是逆来顺受,还是勇敢面对?那么《青铜葵花》会告诉你怎么做。

青铜,是一个因为火灾而再也不能开口说话的哑巴男孩,葵花是城里的一个女孤儿,被善良的青铜一家收养。虽然他们的经历都很不幸,但他们生活在一个温馨的家庭里,他们都有一颗爱心,互相帮助:青铜“变戏法”,让葵花上学;他在严寒中卖芦花鞋,让葵花照相;他捕捉萤火虫制作南瓜灯,让葵花在家中学习...奶奶舍命拾棉花,使青铜葵花穿上暖和的棉裤;在奶奶生病时,是葵花想到辍学攒钱,去江南拾银杏挣钱......就是这样互帮互助的一家人共同挺过了水灾、火灾、蝗灾。他们从容地应对苦难,在紧急关头,全村人都“挺成一棵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他们生活在天灾人祸的岁月里,但他们乐观的生活着。我们生活在风调雨顺的岁月里,我们的快乐是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苦难是何物,我们没有经历过苦难,我们在快乐中成长,无忧无虑。曹文轩的这部书,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为我们没有经历过苦难,所以我们的心理素质可想而知,经不起一点风雨的磨练,遇到困难就想退缩,讨厌困难,逃避苦难!但这部书就是以苦难贯穿全文,目的就是让我们了解苦难,感受苦难,知道苦难比快乐更重要。其实苦难就像弹簧,你软它就强,你硬它就软!只要我们有一个平和的心态,有一个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苦难就不再可怕,你会明白:它只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一个过程而已。这个过程会让你学会坚强,自立。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我们应该敢于正视痛苦,尊重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所以我们应当正视痛苦,把每一次的痛苦当成一种磨练,这样痛苦就没有那么可怕了。”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参考]魔道祖师读后感800字精选5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魔道祖师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