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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1-27 来源:互联网

呐喊读后感600字(集锦9篇)。

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呐喊读后感”。

呐喊读后感 篇1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呐喊读后感 篇2

鲁迅是一位很伟大的作家,他原名周树人。读他的《故乡》辑一《呐喊》时,我觉得有些愤怒,也隐隐有几丝伤感。为什么狂人日记中会有吃人的事情;为什么孔乙己会做出偷窃的事情;为什么儿时活泼可爱的闰土会脸色焦黄,变得死板麻木;为什么……除了他们自身可能好吃懒做,也有当时统治者的腐败、懦弱的原因吧!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杨二嫂这个人物形象,文中杨二嫂非常自私、贪婪。作者在描写她时三次说到“圆规”,衬托出人物性格特点。我认为这几处小细节写得非常妙。“自从我们收拾行李以来,那杨二嫂每天都有来这儿转一圈。”为什么要转一圈呢?肯定是想让我们送东西给她。“说完,她便把母亲的一双手套塞进裤包里,走出了门。”这句话很直白地表现了杨二嫂的自私,与对我自己努力换来的金钱的羡慕、嫉妒、恨……

从小时候鲁迅和他的邻居伙伴一起看社戏,吃罗汉豆的快乐和自由中,我也感受到了几丝喜悦。我觉得社戏的最后两句话颇令人寻味,“但我吃了豆,并没有昨夜吃得那样好。”“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也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这两句话巧妙写出了作者对那夜和小伙伴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的怀念。

为什么能让我理解到了这么多,这么深刻?这些离不开作者的良苦用心。作者善于创新,在对人物性格特征描写时十分细致,以小见大,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真正面貌,这就是《呐喊》。

呐喊读后感 篇3

最近,我细读了一本名为《朝花夕拾—呐喊》的书,它的作者是鲁迅。

之前,我也读过一些关于鲁迅先生回忆童年的散文,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小时候对大自然、生活的热爱与向往。鲁迅曾趁大人不注意时钻入了百草园,虽然有时被寿镜先生严厉的教诲过,但他对童年的向往与渴望从来就没有减少过。

在这些散文中,最让我难以忘记的是《藤野先生》,这一篇散文令我十分感动,渐渐的使我懂得了知识是是永远不分国界的。藤野先生是作者在日本学医时的一位好老师,并且对鲁迅十分的关心、格外关照。他对人公正、诚恳,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他一一纠正了作者笔记中的错误,不仅如此,而且还在里面添加了许许多多的笔记,就连小小的文法错误都一一指了出来。他给了在异国他乡的鲁迅极大的鼓舞,同时,他也是十分无私、十分伟大的一位老师。他对鲁迅的一生有着十分大的帮助和影响。从文章的一些细节中也能看出他对中国十分了解,曾经还担心鲁迅是中国人,中国人十分敬重鬼神,所以怕鲁迅不想解剖尸体。

《朝花夕拾》是一本好书,内容都是关于鲁迅童年有趣的事,所以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呐喊读后感 篇4

《呐喊》,众所周知,这是鲁迅的文学巨著。前些天,突然心血来潮,在网上购买了一本《呐喊》。

当时是心血来潮,可真正捧起这本书时,才发现这本书的魔力。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也就是他渐渐的把古代文学转成现代文,所以他的文笔有种特殊的美。

《呐喊》中是许多短篇小说组成的,其中也包括语文书中的《社戏》,小说多数反应了当时社会的阴暗面,比如第一篇:《狂人日记》这是鲁迅第一次写的文章,主要内容写的是“我”得了一种病,总认为别人要吃“我”。医生说让“我”好好养病,我觉得他要把“我”养肥了吃;也认为小时候妹妹的死是哥哥造成的——哥哥吃了妹妹!侧面烘托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鲁迅在文章中注入了他的思想感情:当时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

这本身真的给我启发很大,虽然第一遍并不能完全读懂,可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会收获很多,真的很多,你可以进入到鲁迅的世界,体会他的思想感情。

《呐喊》是本值得品味的书,走进这本书,你肯定不会空手归!

心血来潮买《呐喊》,

游入书海不无感。

如你今读此本书,

绝对不会空手归!

呐喊读后感 篇5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句话出自鲁迅的《呐喊》。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忘怀。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小说集文章,篇篇都是经典之作。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字都写满了对黑暗社会的控诉和对整个社会的呐喊。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

我最喜欢的就是《阿Q正传》这篇文章了。这里有九个章节,个个十分精彩,《阿Q正传》向人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社会以及畸形人物的真面貌,阿Q的性格复杂,他是一个质朴而又愚蠢的人,代表了那个时代典型的中国农民,但是阿Q也有着中国农民自私自利的缺点,整天自轻自贱,却又狂妄自大,自我麻痹来欺骗自己的行为。

他是弱者,经常被人欺负,他是经常挨打的人,常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满足自己,在精神上得到胜利,在这里面有一种办法,叫精神胜利法,这是每个中国人经常犯的一个错误。鲁迅先生说,阿Q是现代中国人的灵魂,《呐喊》这篇文章,引人深思,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有力的语气抨击当时社会的黑暗,体现了鲁迅对国之责任感和对国家的热爱之情。这就是所谓的《呐喊》。在彷徨中“呐喊”,在成长中让自己知足,更加明辨是非。

呐喊读后感 篇6

要说给我印象最深的《呐喊》这本书,应该是第一名,是我心中最真实的想法。《呐喊》,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评价当时的市民。这八个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悯和悲哀。

文章中,家境贫寒,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孔乙己,社会水平低下,向往上流社会的生活。人们把孔乙己作为嘲讽的话题。孔乙己偷书是因为他想读书,想看书。孔乙己以偷盗为职业。我的腿断了,因为我偷了那个富人的书。孔乙己的死难道不是那个黑暗社会的真实反映吗?不就是当时教育系统的悲哀吗?我看到了当时书生的悲哀。他们能炫耀的是学习,但在世人眼中学习是什么?鲁迅作品中孔乙己的言行不正是反映了当时士人的悲哀吗?

如果你要问我《呐喊》里哪篇文章我最喜欢,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喊》中最有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出名,是因为他“写出了我们人民的现代灵魂”。阿q的性格极其复杂:单纯而愚蠢,被剥削被欺负,却又不敢面对现实。他对权贵有本能的不满。阿q因为剥削压迫要求革命,因为被愚弄毒害而落后,最后被迫害致死。阿q无法正视自己的地位,沉溺于更屈辱更艰难的生活。这也是老中国人最大的缺点。

我读了很多书,但是鲁迅的《呐喊》还是萦绕我很久。那时候旧中国旧社会那么黑暗,那时候的人那么惨。

呐喊读后感 篇7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齐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样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坚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能够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正因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这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正因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但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貌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貌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貌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但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此刻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应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应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应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呐喊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一书,我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怎样以笔为武器和敌人作斗争的。

在目录中,我看到了期望已久的《阿Q正传》和《狂人日记》,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去读,但结果不太理想。《狂人日记》中虽然读起来十分通顺,但是其中的含义我却不明白。作者总是写:社会上人吃人,甚至吃自己的亲人也不在话下。最后一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句话的意思我一点也不懂。

但我喜欢《药》这篇,它反映了旧社会时人的愚昧无知,以为吃人血馒头就能治痨病,人就不会死。读到这儿,我深深感到当时的旧社会是多么的落后啊!我也知道了:因为鲁迅把旧社会的情况反映给人民,他让人们醒悟,认清黑暗现实,唤醒自己的觉悟。所以他与敌人成了对手。就这样,鲁迅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了伟大的革命事业。他是多么令人钦佩啊!我崇拜他!

我也知道了鲁迅先生的聪明之处:他没有直接写:“中国人民愚昧无知。人血馒头哪能治病啊”而是以铁铮铮的事实告诉人们,让人们自己去觉悟。

我敬佩鲁迅!我也要做一个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的人!

呐喊读后感 篇9

《药》描述了在黑暗的近代中国,一个平民百姓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人士夏瑜的鲜血?成“人血馒头”来为儿子治病的故事。革命者们为了人民的解放而牺牲,可民众却把的的鲜血当作治病的灵药!这是长期封建统治给人们造成多大的麻木和愚昧啊!

在文章的最后,小栓子(华老栓的儿子)还是死了,“人血馒头”不能治病,小栓子终究没能逃过一劫。

当我读到“吃下去——就好了”时,我感到荒唐;当我讲习读到“包好,包好!这样的趋热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病都好的。”时,我感到恶心;当我读到“店里的坐客便又出现活气,谈笑越来。”时,我为当时人们精神上的衰败而感到悲哀!英勇就义这种悲壮的事在人们口中为何成了笑话?过去的人们的思想到底是怎样的?我有很多疑问……

小说的最后更是引人深思。夏瑜的墓碑上被人放了个白色的花环,而其它的人没有!这是为什么?有人拜过他!他为革命而牺牲,出于发自内心的敬意,便有革命党人去拜祭!

题目“药”,所指的其实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救星——推翻封建统治的革命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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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读后感600字集锦9篇


读后感不一定要读完整本书之后写,某一章节带给你的触动特别大也可以记下来,读完作品之后,可以把他的思想给简要记录下来。每当我们有了新的感悟,不妨记录下来,这有助于记住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究竟该怎样去写一份合格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童年读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童年读读后感 篇1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后感触非常深。高尔基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十一岁时便被外公赶出家门自己谋生去了。其间他被一些人欺负嘲笑歧视等等。比如他在船上工作完后看书时被监工发现了监工就会不分青红皂白的将高尔基毒打一顿;在他没有住处时就只能睡在马路上这时就会有一些人欺负他嘲笑他。凛冽的寒风使他直打哆嗦酷热的烈日使他汗流颊背。这对于一个同人来说想必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得到。然而幼小的高尔基却以他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做到了。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所以我非常的敬佩他。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的坎坷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只要我想起高尔基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此外我还想到我比起高尔基是多么的幸福。我不需担心一日三餐只要好好读书就以经足够。

童年读读后感 篇2

寒假中,我花了几天时间读完了《童年》这本书。它讲述的是以高尔基自己为原形的童年生活。高尔基生于尼日尼诺夫哥罗德一个木匠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不久后母亲也去逝了,他十一岁时便外出谋生。文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也一样,三岁丧父,跟随母亲来到外祖父家。

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在那个黑暗的家中,经常受到吝啬又固执的外祖父的殴打,甚至被打到失去知觉。愚昧的舅舅们整天相互残杀,还害死了阿廖沙最好的朋友小茨冈。就连母亲也因各种的不幸变得冷漠,只有外祖母在这黑暗中能给他带来一点爱

在染坊的一场大火之后,外祖父和他的儿子们分了家,在其他地方买了一套房子,在那里,阿廖沙有幸结识到了几个好朋友,但最终这些房客都被外祖父赶走了。在那里,阿廖沙自己开辟了一个小天地,夏天就睡在那,有时外祖母也来这,给他讲着那一个个百听不厌的童话。过了不久,母亲改嫁了,外祖父又卖掉了房子,给母亲凑足了嫁妆,后来只租了个地下室来住。继父非常的奸诈,工作很不安分,没过多久,母亲死了,吝啬的外祖父不肯抚养阿廖沙,阿廖沙只有十一岁时就被残忍地赶出家门,独自谋生去了。

在这部作品中,外婆对阿廖沙的影响最大。外婆总是以慈善宽厚的胸怀关心身边每一个人,那童话故事是阿廖沙收到的仅有的几分爱。外公卡西林则是阿廖沙比较讨厌的人,在破产后变得无比吝啬,最后还将阿廖沙赶出了家门。

阿廖沙十一岁就能外出谋生,而我们现在已经14岁了,却还无法独立生存。有时,我们连做个菜,洗件衣服都做不好,根本无法独立。我们都生在美好的年代里,童年也是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但我们更应培养好自己的动手能力,学会独立自主。

童年读读后感 篇3

《童年河》主要讲了一个从崇明岛乡下来到大城市上海生活的孩子——洪雪弟在石库门里的新家生活的故事。虽然整篇文章描述的都是洪雪弟的一些生活琐事,但是这篇小说的描述还是很有特点的。比如文章一开始,有一段雪弟初到上海的描述,作者刻意运用了了超多的景物描述。无论是河水,芦苇还是声音,都鲜明的体现出了上海与乡下的比较,很有层次感,并且十分贴近我们的生活,语言用的也娓娓道来,让人身临其境,深入的作者的情绪。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星星的目光这一章,讲了雪弟从乡下来的亲婆在一次意外重丧失了性命,离开了洪雪弟。当天晚上,洪雪弟一个人在屋顶上欣赏那星空璀璨,繁星闪烁的天空,天空的星星仿佛变成了亲婆的脸,星星闪耀出了亲婆的慈祥与以前的关爱。读到那里时,我的眼泪不停的在眼眶里打转,顿时,我被这段文章感动了,体会到了洪雪弟当时悲哀与欣慰的情绪,也想到了在文章之前亲婆对雪弟的疼爱,关怀与温暖…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不仅仅读到这些书中故事的情节,也让我读到了这本书的精华与精粹,那就是亲人之间的亲情,爱的真挚,朋友之间的友情等等那富有的那感情色彩与作者对未来的向往于憧憬!

童年读读后感 篇4

《童年河》这本书使我了解了洪雪弟的童年,也使我回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在洪雪弟7岁时,和阿爹、姆妈一起来到上海,他们好几个人住在一间小房子里,十分拥挤和黑暗。他的童年有不完美,但也有令人羡慕的记忆。洪雪弟住在一个弄堂里,有许多的小伙伴。弄堂旁边有一条著名的河流——苏州河,他常常与“小蜜蜂”、“牛轧糖”等小伙伴们一起去河边玩耍。有一天他们到河边玩耍,看到桥上人流如潮,有人在表演翻跟头,他们也挤进去看热闹。正在此时,只听到“嘣”的一声,桥塌了。桥上的孩子都落入了水中,更令人担心的是,孩子们没有一个会游泳。洪雪弟见状,想也没想,就跳入河水中救人。渐渐地,孩子们一个一个被救了上来,可是始终看不到“小蜜蜂”!洪雪弟左顾右盼,突然发现“小蜜蜂”正在河中央拼命挣扎。即使他已经筋疲力尽,但仍不顾一切的跳进河里救人。当他艰难的把“小蜜蜂”拉到岸边时,自己却由于体力不支,撞到了礁石上。当洪雪弟在医院里醒来时,立马问“小蜜蜂怎么样了?”得知没事了,他才安心。洪雪弟乐于救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来自己的童年。我从小就住在明亮的大房子里,有着自己的温馨的房间。我可以在这里读书、写作业、玩游戏。我也有几个要好的小伙伴,我们一起在沙滩上嬉戏,一起在公园里骑单车,一起在草地上奔跑,一起在房间里做作业。在假期的日子里我们亲密无间、形影不离。我也特别乐于帮助他人,在同学生病的时候,我会主动地送他去医务室;在同学请假的时候,我会主动地帮忙带作业;当同学们有难题的时候,我会主动地讲解。帮助别人就是要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开始,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我自己也收获了开心快乐。

童年就像糖果一样,五彩缤纷;童年就像泉水一样,清澈香甜;童年就像星星一样,有数也数不清的趣事。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美好的,童年会永远留在我们的脑海中。

童年读读后感 篇5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如同一块纯洁无瑕的美玉,尽管有着或多或少的困惑或者是遗憾,但它反而把童年点缀得更加得美好,更加让人忘怀!

高尔基的童年虽是不幸的但却美好!因他降临到一个落魄的家里,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情冷暖,体验到了底层百姓的艰难生活,人性的丑恶与善良时时交织在他的心中。如此不幸的遭遇却为他以后幸运的人生奠定了基础。想必,在高尔基心中,一生中最美好的和最重要的时光莫过于这段既痛苦又快乐的童年。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不同的:有的幸福,有的痛苦,有的快乐……但是这些童年都同样的美好,同样的绚丽多彩!

童年是人生的开始,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美好馈赠,让我们每一个人初次接受世界的沐浴。童年无知,如同宇宙之初的混沌,什么都不明白,什么都好奇。当人生这块美玉浑然天成之时,每个人都在童年刻下了弯弯曲曲的`一笔,虽不完美,但毫无瑕疵。

每一个人生的过客都经历过属于自己的童年。如同人生一样,童年稍纵即逝,从不会作任何停留,从不会驻足回头,但是,短暂的童年激起了每一个过客心中的火花,留下了无数过客无瑕的留恋。童年尽管受到社会环境的左右,但却不改纯洁的本色。无知、天真的童年成了人们对于这个尔虞我诈的社会的向往。

每一个人都是从童年走出来的,童年也成就了我们的人生,童年的纯洁无瑕成了每一个人最美好的回忆,无暇的童年也是人生的路标,记录着人生的轨迹!

童年读读后感 篇6

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老师向我们推荐的著名小说《童年》,我从新华书店把它买回了家。

在我脑海中,我的童年是在爸爸妈妈的关爱下,是在老师的悉心教导下,是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渡过,我的童年是幸福的,而作者高尔基的《童年》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书上主要写了主人公阿瘳沙·彼会科夫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他随外祖母和母亲一起逃到了外祖父家。刚开始,外祖父和两个舅舅不喜欢他,总是打他骂他,还经常捉弄阿廖沙。在魔鬼般的家庭环境中,他的妈妈和他最要好的朋友都离开了人世,可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自卑,而是更坚强地生活下去。后来,他的外祖父也慢慢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对他慢慢好起来,虽然阿廖沙还是会犯错,但外祖父不打他了。最后,他的外祖父让他去“人间”混饭吃……

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感到自己是人们所需求和亲近的人——这就是生活的享受,最高的喜悦。这是真理,不要忘记这真理,它会给你们无限的幸福。通过这句话,让我到了阿廖沙希望用自己小小的一份力去获得大人们的爱与认同,这样他会感受到快乐。

和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可幸福多了。他在炎炎烈日下捡着恶臭的垃圾,我却能在家享受着空调的清凉;他被别人欺负,我却能和同学在外面痛快地玩耍;他没有钱上学,只能在家自学,我却能在宽畅明亮的教室快乐地学习;他每次只能吃过期的面包,我却能吃着妈妈做的一手好菜;他从小失去父母,我却能拥有着爸爸妈妈全部的爱与呵护;他没有亲人关爱,我的亲人都非常关心我……

回头想想我,碰到困难就退缩,只会哭鼻子。我丰衣足食,却总是不懂得珍惜,我整天无忧无虑,却经常抱怨这、怨恨那,还会发发小脾气,爸爸妈妈给我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我却总不懂得感恩,不懂得回报父母,好好学习。

我的童年和高尔基的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认为我一定要珍惜童年里的每一分、每一秒,抓好美好时光,为自己留下最美好的记忆。

童年读读后感 篇7

大家都想知道大作家高尔的童年是怎么样的,我也带着这份好奇认真地读了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中的第一部《童年》,在书中我看到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己的苦难童年。

小说的主人公阿辽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从此生活在多事的姥爷家里。阿辽沙从小心地善良,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影响下,养成了善恶分明,能爱能恨的性格。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

阿辽沙啊!阿辽沙,你真是一个苦难的孩子啊!但是你的苦难使你变成了一个意志刚强的孩子,这一点让我佩服,并且你依靠自己的勤奋学习、刻苦耐劳,成了一名著名的.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从阿辽沙那艰难的生活中学到了很多,与阿辽沙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而阿辽沙的生活却是苦难的,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要什么有什么,而阿辽沙却总是要挨打,我们是不是要比他幸福很多呢?答案是肯定的,看了阿辽沙的故事后,我将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童年读读后感 篇8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丑陋面目。高尔基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童年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印象吧!

童年读读后感 篇9

最近,我读了作者高尔基的著作小说《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作者高尔基本人,作者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作者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作者高尔基那个年代呢?作者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安德游戏读后感600字集锦9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我们上高中后,需要阅读大量的书籍,以此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库。只要我们认真的看过一本书并投入进去,就一定会在书中感悟到不一样的人生道理。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会不会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一篇读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安德游戏读后感600字集锦9篇”,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安德游戏读后感 篇1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安德·维京的一个个游戏。他在一个超大的太空学校训练,而他的长官一直在监视他们的练习,想在其中选出一个最优秀的人去高级指挥官学校,最终安德被选上了。经过多次训练,安德去对抗外星虫族,最后毁灭了那个虫族星球。但安德一直以为是模拟战争,所以他感到十分悲伤,因为他毁灭了一个种族。后来,他亲自向已经快要死去的虫族蚁后道歉。奇迹发生了,长相可怕的蚁后竟变成了一个和善的女孩,而且这个女孩很像安德的姐姐。蚁后叫安德养好她的小幼虫,之后就消失了。安德又有了新目标。

我想,安德不仅有很高的智慧,非常的勇敢,而且还很友善。他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虫族,但又不忍灭了虫族。安德在太空训练时,有件事让我印象很深。那时,他还是个新兵,一天晚上,他无聊地打开电脑,玩了一个心理游戏;一只老鼠面前有两杯酒,巨人说其中一杯有毒,必须选一杯,不然把它吃掉。安德试了两次,老鼠都被毒死了,他意识到两杯都有毒,要想活命只有杀了巨人。第三次,他就让老鼠突然钻进巨人的眼睛,杀了巨人,果然成功了。其实,那时他的长官就已经选上他了。

我们也要做一个勇敢、聪明、善良的人。

安德游戏读后感 篇2

今天阅读了《安德的游戏》这篇小说以及 观看了同名电影,让我收获了不少知识与启示。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在一个外星充足入侵地球的时代背景下,地球上的人们挑选他们最聪明的孩子组建了一只星际舰队来与充足对抗。当中一个名叫安德的孩子无疑是最优秀最富有领导战略才能的,经过一系列训练与成长之后他最终战胜了充足,甚至于完全摧毁了虫子星球。尽管取得了重大战略胜利,可是他却似乎陷入了自责当中,认为彻底消灭虫子不正义。最终安德陷入了对于如何实现宇宙永久和平的思考。

读完《安德的游戏》以后,我的心情变得有些沉重。实际上我们很清楚这部小说当中所说的虫子外星人很可能就是在影射我们人类自己,正如外星虫族那样我们人类也在自己星球上繁衍过多了,水资源也出现了缺乏,地表温度也年年攀升,是不是我们未来想要入侵殖民其他星球呢,到那时候外星球难道甘愿被我们人类入侵,岂不是我们也要面对被消灭的危险。由此可想,这部小说或电影其实是一个呼吁我们人类注意反省自身,注意保护地球的作品。

因此,我们一定要懂得珍惜自己现有美好家园,不能想着破坏了自己的家园然后去掠夺别人的家园。当然了,我们在坚固自身修养的同时也要防备外来入侵,正如电影当中这些勇敢聪明的战士一样保卫家园。

安德游戏读后感 篇3

以现在的物理学发展(好吧其实也没什么发展)那就以现在人们的眼光来说,这部小说格局有点小,逻辑不严密,不够硬!但是情感到位,当是读一部励志故事吧哈哈!偶尔也换换口味嘛…

……………

我在噩梦之中所经历的痛苦里,它们了解了我,即使我的时间都花在竭力摧毁它们上。它们知道我对它们的恐惧,但它们也明白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屠杀它们。

它们对我了解到什么程度呢?它们知道我常常想着死亡吗?它们知道我并不害怕死亡吗?它们知道就算我害怕,这种恐惧也不能阻止我摧毁自己吗?

……………

我们不曾有意伤害你们,我们将原谅你们带来的死亡。

如果我们能早些与你交流,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但悲剧已是既成事实,我们只有一个要求:请你们记住我们,不要把我们当作敌人,把我们当作你们遭遇不幸的姐妹,被命运,或是上帝,或是进化,改造成为另一种外形的姐妹。如果我们之间能够早点学会交流,双方都会把对方当作理性生物。然而,我们却一直在互相残杀。但我们仍然欢迎你们成为友好的客人。前往我们的家园吧,地球的儿女们,住在我们的隧道里,耕种我们的土地。我们做不到的事,现在都借你们的手来完成。树木为你们而茂盛,土地为你们而肥沃,太阳为你们而温暖,行星为你们而繁荣:哺育他们吧,人类是我们收养的儿女,他们已经到家了。

“我会带着你。我将周游世界,直到在适当的时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让你安全苏醒。我会把你的故事告诉我们的人民,或许他们也会原谅你,就像你原谅我一样。”

……………

“走吧,让我们坐上飞船,翱翔太空,永远活下去。”

“我们做不到,总有些奇迹是相对论做不到的,安德。”

“我们不得不走。我在这里几乎感到幸福了。”

“那就留下来。”

“我痛苦地过了一生,一旦没有痛苦,我就不知道自己是谁。”

他们上了飞船,从一个世界飞到另一个世界。无论来到哪个世界,他总是安德·维京,一个巡回宇宙的死者代言人。而华伦蒂则成了一个周游寰宇的历史学家。安德为死者代言,她则写下活人的故事。安德常常带着一个干瘪的白色虫茧外出游荡,没有人知道他在寻找什么。

……………

“里面有什么?”

“一个答案。”

“什么答案?”

“关于我的疑问的答案。”

安德游戏读后感 篇4

科幻小说是我的最爱。《安德的游戏》这本书便深深地吸引了我。它讲述了安德被上校选中,进入了战争学校。聪明勇敢的安德很快在学校名列前茅,被调到火蜥战队。安德作为一名新生,遭到了队长邦佐的排斥。很快,邦佐把安德调到其他战队。经过一场场模拟战斗和电脑游戏,学校领导对安德刮目相看,学生们也对安德羡慕嫉妒恨。翻来覆去的换战队,使安德结识的朋友越来越多。最终,安德成为了队长,队员都是他的朋友们,他们共同对抗虫族,拯救世界。

曾经打败过虫族的马泽·雷汉成为了安德的教官。在马泽·雷汉的训练下,他们战胜了虫族,成为了终结者。

这本书奇幻,奇幻于虫族和宇宙中的学校。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跌宕起伏于安德的遭遇。这本书激动人心,激动人心于每次模拟战斗时惊心动魄的场面。

这本书,人物的性格分明。机智勇敢的安德,善良的华伦蒂,百发百中的佩查,机智的豆子,狡诈的格拉芙,心狠手辣的邦佐以及虐待生命的皮特······

白纸黑字,却仿佛上映了一部好莱坞大片。栩栩如生的人物,稀奇古怪的思维,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整本书活了起来!每一章都催人奋起,每一章都有声有色,每一章都运用了各种手法,让人身临其境,好像旁观者一般。

这本书,让我产生许多思绪:我可怜安德不满八岁就参加战斗,我气愤邦佐处处针对安德,我佩服华伦蒂小小年纪红遍网络,我祝愿打败虫族后安德有美好的青春······

一本书,好人和坏人,好品质和坏品质,都并存着的,才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

安德游戏读后感 篇5

这个假期我看了《安德的游戏》。《安德的游戏》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是美国科幻作家奥森·斯科特·卡德写的,这本书是“安德系列”中最为核心的一本,也是最让我投入的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了可怕的外星怪物——重组越来越严重地球,可是地球各国却把大量金钱和物资花在为小孩子在太空修建游戏基地上,并不断挑选年幼的孩子前往基地进行各种对抗游戏。地球当局将押在了游戏天才——安德身上。为了让他尽快地成长为人类历史上最杰出的军事指挥家,他在游戏基地里指挥军队,那里的学生们从来不使用真刀真枪,他们指挥的军队,只是存在于电脑游戏里,他们每天做的事情,是在没有重力的空间玩打战游戏……这样的生活,我相信只要是男孩子,都会心驰神往的,但是,游戏好玩,是因为玩游戏时没有心理压力、结束了还可以重新、心态比较轻松,而重压之下的游戏,却像噩梦一样让人难以喘息。安德和他的少年战友们所玩的游戏,就是这样一种看似儿童游戏、实则残酷无比的淘汰赛,许多和安德一样的孩子们,因为这种让人厌倦的游戏,或沉沦、或扭曲或不择手段……

看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安德的内心很善良,他所做的一切杀戮的事情,都是无心的,都是大人们强加给他的,当他知道自己因为玩游戏而导致虫族的`集体毁灭时,他的内心,陷入了深深的忏悔之中——他有战争天才,但他却不愿意将战争强加给任何种族、任何国家、甚至任何人,包括他的敌人。最后,当全人类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时,安德却自我放逐、让自己的余生在太空中永久的漂泊。

我喜欢那种绝境中生存、没有机会寻求机会的故事,而这本小说,是我所读过的这类故事中最为极致的一本,令我心驰神往。

安德游戏读后感 篇6

《安德的游戏》是一本十分好看而又十分有意义的书,我十分爱看。

安德·维京,年仅12岁,神一般的天才,在很小的时候便进入了战斗学校。当时,人类打败了虫人的第二次袭击,获得了短暂的和平,安德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担负起拯救全世界的责任,他必须消灭虫族!在战斗学校里,他先后进入了火蜥蜴战队、野鼠战队,最后还做了飞龙战队的指挥官,在战队里,天天要玩游戏——在微重力空间用冰冻枪射击敌人,最后闯入敌军大门获得胜利,安德的每一场战斗都是不公平的,战斗的难度越来越大,突变性也越来越大,他要率领飞龙战队一帮只训练过几次、没啥战斗力的队伍和人才济济的狡兔战队战斗,他居然赢了!后来,战斗学院的教官派来了火蜥蜴战队来和飞龙战队作战。最后,飞龙战队还要和两个战团作战,但是安德赢了每一场战斗,于是,他毕业了。

他毕业后,直接进入了指挥学院。在指挥学院,他见到了马泽·雷汉,马泽·雷汉教会了安德玩模拟机,但其实模拟机是真的,安德是在真的指挥联盟军队。他用巧妙的战术指挥战局,用战略武器——设备医生灭掉了整个虫族,当他知道他不只是在玩游戏,他真的灭掉了虫族后,陷入了心理崩溃,最后,将自己放逐,放逐在茫茫宇宙里。

令我感动的是安德不愿意把战争强加在任何人、任何种族之上(包括他的敌人),他面对困难而不屈服,拥有天才的智慧,这些,我们都有没有,无不值得我们学习!

安德游戏读后感 篇7

寒假中,我和妈妈每到星期三就去图书馆看书。我在阅览室发现了一本叫《安德的游戏》,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印着几个字:致汤姆露比一个在战斗学院内外都坚持信念的人。

我感到很纳闷:为什么这本书是致汤姆的呢?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一页一页地仔细看了起来。这本书写了一个叫塞克的小男孩在教堂中被联合舰队选去训练,塞克的爸爸妈妈万分不愿意,但还是被带走了。在训练中,塞克因为信仰,坚决不拿武器伤人,所以他的战绩一直都是零。后来,塞克看了一段虫族伤害人类的视频,明白了很多道理,他决定帮助人类消灭虫族。他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把虫族消灭了。

这是一部所有男孩都爱读的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的过程中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活地人物个性;有人喜欢激烈的战斗精神……但我看来,它那情节中暗藏着人们都在追求的信念——自由。

我也追求"自由",小时候,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从来不听父母的话,老是让他们生气,这种"无拘无束"伴随了我很长时间,我以为这就是"自由"。看了《安德的游戏》,我重新定义了"自由"二字。你瞧塞克!他不仅是个向往自由的男孩,还是一个聪明有毅力的男孩。虽然每次训练的战斗成绩为零,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真正的自由是有度的自由,世界上也没有绝对的自由,绝对的自由意味着放纵和一事无成。那一天,我决心向塞克学习,从一个调皮捣蛋贪玩的小孩转变成懂事爱学习的好学生,我要学习赛克这种贵在坚持的精神,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在有限制的自由中获得真正的成长。

安德游戏读后感 篇8

这一本书是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安德”在战斗学院和指挥学院学习的事。讲述了他和别的学生的友情和过节,他却开始怀疑教官,正当他开始熟悉指挥时,大决战以一个特殊的方式开始了……这本书以一个观察者的角度来记录安德的。以安德的表现、心理、语言、行为和知识教育我们该在生活中如何做。

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但却教会了我与人交际。还告诉了我怎样让别人与我建立友谊,服从我。我认为是这是一本很好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人公“安德”是一个内心十分强大的人,他面对教官的挑战和折磨,没有崩溃还赢得了每一场比赛。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抉择与挑战,我认为只有内心强大,直面抉择与挑战才可获知真理——只有靠自己才可以解决问题;不要求助于大人;尊重他人才可赢得尊重;领导者应认清局势不要盲目……这本书还讲述了人们最美好的东西——亲情。在崩溃的边缘是亲情给了他力量……它十分的真实其中,有人间真情有安德的恐惧,还有喜悦与友情。还有领悟人间真理——一切都是游戏,输赢不重要!

安德游戏读后感 篇9

这是一本著名的科幻小说,在发表当年获得了雨果奖和星云奖的双料冠军。虽然书名仿佛小孩的童话书,可是翻开看过才知道是一本儿童看不懂的小说。虽然看过的人一定会赞“好”,可是真正好在哪里还真不好对别人解释。全书几乎都在讲一间位于太空的战争学校,住在那里都是不超过12岁的天才儿童。这座学校就和它的名字一样严酷,学生们大多数时候毫无友情,相互争斗。本书的主角安德从六岁进入学校以来,在教官的策划下被孤立,被打,被嘲笑,却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友情,学会了为人处世,成为一个肩负起地球命运的军人。战争学校虽然不在地球上,可是其中炎凉的事态,可怕的人性,都影射出读者身边的现实世界,令人往往在阅读时感到难以接受。可以说读者的心灵随书中人的冒险经历一起改变着。

本书的结尾可以说是颠覆性的,令人吃惊。吃惊过后又引发深思。人生的意义无法被任何人评判,因此走自己的道路,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那才是最幸福的。安德的天生正义善良的性格,与战争杀虐永远不相合,这就是对书中他的痛苦的解释。

作者给了他一个幸福的结局。在远离地球的地方平静地住着,最后要和他爱的人一起在宇宙里冒险,这个结局令我这个读者松了一口气,毕竟安德已经被太多的人恨,被太多的人操纵了。我仍然对作者有小小怨言,书的真实感有点虚,还有,书中残酷的没有正义的生活真折磨读者啊。书的其它续作我还没有看。我很期待,不知道还能向安德学到什么。如果感兴趣的同学,不妨找来来看看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集锦9篇)


读书,使人胸襟开阔,豁达晓畅;读书,使人目光远大,志存高远。读作者写的作品,仿佛在与伟人对话。那么快写一篇读后感来记下你的感受吧。这篇读后感要怎么写才能让人记忆深刻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1

《时代广场的蟋蟀》又名《蟋蟀奇遇记》和《蟋蟀在时代广场》。它的作家是[美]乔治.塞尔登,他参加过国际大奖小说,得过纽柏儿童文学奖银奖。《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世纪全球15本最佳童书之一。主要讲一只猫、一只老鼠、一只蟋蟀、和玛丽欧一家的故事。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的柴斯特蟋蟀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它的爱好是唱歌,后来被玛丽欧给捡到了。才斯特蟋蟀还有两个好朋友,一只是塔克老鼠,一只是亨利猫,他们俩住在排水管里。自从玛利欧捡回那只蟋蟀,他妈妈就非常讨厌那只蟋蟀,总是想把它赶走,但总没成功,因为马利欧的爸爸一直为柴斯特蟋蟀说情。

我最喜欢里面的第八章,塔克一生的积蓄,柴斯特蟋蟀睡着后,把两元钱当作树叶吃,结果一醒来发现吃的不是树叶,而是两元钱的钞票,而且已经吃掉了一半。她叫醒睡着的好朋友塔克鼠一起想办法,怎样才能补回那两元钱?想着想着就被白利妮妈妈发现了,塔克鼠飞快的跑回了它的家,而柴斯特蟋蟀被白利妮妈妈痛骂。到了今天晚上柴斯特蟋蟀一起想办法补回那两元钱。到了明天早上,白利尼妈妈发现蟋蟀笼子里出现了一个五角钱,四个五角五分,一个一角钱,五个五分钱,还有一五个一分钱,百利妮和妈妈一起就放了蟋蟀。你说这个主人公柴斯特蟋蟀是好气还是好笑?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柴斯特蟋蟀的两个好朋友,在柴斯特蟋蟀遇到困难时,帮它想办法,帮它去解决。而柴斯特蟋蟀闯了祸时,它也没有逃避,而是敢于承担责任,接受惩罚。其实在动物身上也有我们人类值得学习的品质。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2

最近,我看了一本好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其中,我最喜欢的内容就要数第八章《塔克一生的积蓄》了。蟋蟀柴斯特不小心在梦游时吃掉了主人家的一张二元钞票,主人的妈妈非常生气,把柴斯特关了禁闭,并让她的儿子,也就是柴斯特的主人还账。柴斯特的朋友塔克想帮助它逃跑,但柴斯特为了不让自己的主人受屈,坚决留下来。最终,在塔克的帮助下,柴斯特付清了钱,又恢复了自由。

此时,朋友亨利让有存钱的塔克付钱。虽然塔克一开始不愿意,但最终还是付钱了。就这样,柴斯特又自由了。

从中,我明白了做人善良,诚实。文中的蟋蟀柴斯特十分善良,还懂得为别人着想。它宁愿自己孤独地留在笼子里,也不愿使自己的主人受屈。它又十分的诚实,它的朋友塔克想让它找一个替罪羔羊,它不愿意这么做,因为这样会伤害他人。

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不小心摔碎了一个花瓶。我紧张极了,害怕妈妈会责备我。妈妈回来后,我撒谎骗她,说是花瓶放在边上,被狂风一吹,自己倒下来碎了。妈妈信以为真,便不再追问。虽然事情过去了好久,可现在想来真是不应该。以后我应该不再说谎,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3

寒假的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一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完了这一个故事以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劳的双眼。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因为我的爱好和它的爱好一模一样,不过学习其他课程也要有特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市民!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吧这种精神发扬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成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亲爱的同学们,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4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所写。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掉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幸运的柴斯特遇见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有爱它的小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又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从这本书里面,我明白了:只要肯下功夫,万事都能OK。我爱《时代广场的蟋蟀》,她激励了我要多读书,多学本领,激励我今后要博览群书,丰富课外知识,要我像那位作家一样,长大以后也可以出书。即使十有八九我可能成不了一个文学家,但只要努力了,我还会有其他的成就,不管我是在怎样的境遇里,文学都在无声无息的照亮我前进的道路,会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长大了也当一个大名鼎鼎的文学家。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5

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主人公蟋蟀叫柴斯特;老鼠叫塔克;猫叫亨利。

这本书是说: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它被人带到了纽约,在纽约它认不得回家的路,遇到了报摊小男孩玛利欧,成了他的宠物。然后又遇到了老鼠塔克和小猫亨利,三个小伙伴在一起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冒险故事。

小主人玛利欧买了一个非常精致笼子放在报摊窗边,让大家都能看见,然后把柴斯特放进去,还把笼门开着,晚上,塔克把一些钱放进去当枕头和被子,柴斯特还睡它的火柴盒(火柴盒是柴斯特第一次住的地方)晚上柴斯特梦游把一张两块钱的钞票给吃了一半。结果早上玛利欧的妈妈看见了,立马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砸向老鼠塔克,砸到了塔克一只后腿,看到了那张只剩一半的两块钱,玛利欧的妈妈气不打一出来,然后她命令玛利欧把柴斯特给关起来,并不能放出来,除非柴斯特把两块钱还清!老鼠亨利把它的一些积蓄想办法都给了玛利欧的妈妈,买了柴斯特出“狱”。

三位小伙伴在报纸间开了一场派对,亨利带了许多吃的。他们三个开着开着就忘乎所以了,塔克碰到了火柴盒点燃了报纸,幸亏柴斯特聪明机智,用闹钟的铃声引来别人关注,扑灭了一场火灾,不然的话,整个报摊都会烧着,它们也会被烧死。从那时以后柴斯特变成了妈妈眼中的不祥之物……

在塔克和亨利帮助下,柴斯特发挥了它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的报摊一举成名 ,报纸卖得飞快,妈妈又把柴斯特给留下来了,并把它放在报摊窗前让更多人来买报纸,柴斯特又成了玛利欧家的幸福之星……

柴斯特是个充满乡愁的蟋蟀,在外时间久了,他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最后在伙伴们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有冒险的精神,但玩耍只是一时的快乐,家是我们最安全的港湾,小伙伴们,冒险过后记得回家哦!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6

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时代广场的蟋蟀》描写了家乡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蟋蟀紫斯特,无意之中被人带到了美国大都市纽约,被一个地铁站报刊亭主人的儿子玛利欧当做宠物,被和塔克鼠、亨利猫成了朋友。最后,它因为十分渴望在乡下的自由生活,回到了乡下。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第一感就是自由很宝贵。当明星多好呀,有钱赚、有人采访、能上电视、有粉丝……自由给了它什么让它回到了乡下?给了它快乐,只要它想,它就可以歌唱,但在纽约,每天的上午下午都得养一场,无论它想不想。有一个周末,爸爸妈妈本该带我去公园玩,但是,他们只让我在家写作业,不能出去玩,不能看书,不能…。看着楼下的人们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我突然觉得很不自由。只是,我是大明星,也不会在舞台上了……。我知道了,柴斯特为什么要回乡下,因为它想要自由。柴斯特还是走红的大明星时,他竟然回家了,回答了永远不可能出名的乡下。为什么?因为他渴望自由,渴望想做就做,不做也可以的时光,渴望快乐的事。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自由十分宝贵,我们要珍惜。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7

“时代广场的蟋蟀”,多么平凡的名字。或许它会很不起眼,但无论名字如何,它永远讲述着一个故事,一个有关蟋蟀、老鼠、猫之间友谊的故事,一个有关各种生命之间爱和关怀的故事,一个发自大自然、涤荡心弦的音乐之声的故事,一个令人刻骨铭心的故事。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竟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老家康涅狄格州“飞”到了繁华的纽约时代广场。在这里,他找到了两个好朋友,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憨厚老实的猫咪亨利,认识了幸福和睦的玛利欧一家。正是因为柴斯特认识了他们,与他们相处,才发生了后来那个故事,才有了那个有名气的蟋蟀柴斯特。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柴斯特自从在报摊演奏过之后,渐渐地他竟每天有了任务。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停止行动,停下来聆听蟋蟀柴斯特的演奏。这样一来,它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正当蟋蟀柴斯特的“事业”处在巅峰期的时候,它满心失落,思念以前在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蟋蟀柴斯特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

柴斯特的传奇故事让我们领悟到许多。朋友,就像歌曲里唱的一样,“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

,一声朋友你会懂……”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一个人若有了好的朋友,等于多了一面镜子,让自己对此反思,假如这个友谊不是长久的,那这个人一定不行;假如友谊是长久的,那这个人一生肯定都会多一面镜子的。友谊带来了一面镜子,可以让你吾日三省吾身,也可以让你三思而后行。友谊同样可以增强你的团队精神,可以让你更好地跟别人合作。一个厉害的人,他肯定和品德高的人有长久的友谊,这也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居。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他会带给你无穷的益处。

有些人认为“不出名,毋宁死”,不出名就会永远被压在社会的最底层。可有些人认为“不自由,毋宁死”,少了自由人就像囚犯一样,又有什么意义呢?自由虽然是无忧无虑,但也要自由地有规矩,自由得犯了法这可就有些过了。

这个栩栩如生的童话故事,这个栩栩如生的柴斯特,这对栩栩如生的朋友,让我们认识到了真正的友谊,这更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不是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8

假期里,我阅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作者是美国乔治塞尔登的著作之一。书里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一个豪华的城市---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遇到了地铁站旁边报摊的小主人,玛利欧。还与聪明又狡猾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结成了深厚的友谊。柴斯特用它那绝妙的音乐天赋获得了大家的喜爱,也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难,自己也成为了震惊中外的小演奏家。然而,获得成功的柴斯特却开始思念自己故乡安静的生活,塔克老鼠对这个决定很不高兴,但是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顺利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因为柴斯特刚从乡下过来,所以经常闯祸。因柴斯特半夜梦游,走着走着,走到了钱箱上,误把一张两元的钞票当作柳树叶子吃掉了一半,塔克老鼠给它出了许多坏主意,叫它逃跑,或着把钞票剩下一半也给吃掉,或者陷害扫车站的清洁公,因为前几天他用扫把打了塔克的尾巴,又或者把东西打破,嫁祸给小偷。柴斯特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了。结果,他被关在了笼子里。又有一次,柴斯特邀请小伙伴们开了一个小形聚会,不小心把报摊个烧着了,伙伴们都叫它快跑,可是,柴斯特只是跳回了笼子里,准备好了接受一切的惩罚。有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那就是:“我的错误由我来承担。”这只可爱的蟋蟀啊,它舍不得离开它的小主人和它的小伙伴们。

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每个人都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不敢承认。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9

最近,我们一起阅读了一篇长篇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讲述着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之间发生的故事。而我却敬畏里面一个小男孩——马利欧,他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之一。马利欧的爸爸妈妈在美国纽约的时代广场开了个小报摊,虽然客人不多,但每天还是可以卖出去一些报纸的。但有时候,马利欧的爸爸妈妈会没空来报摊,所以,年纪小小的马利欧就会帮爸爸妈妈卖报纸。在马利欧看管报摊时,一天收入也不是很多,但他已经很尽力了,所以父母也不会生气。

看着马利欧帮父母看管着报摊,我的心里有些不好受。要知道,和马利欧相差不多大的我有时还会向爸爸妈妈撒娇,要这要那,缠得爸爸妈妈只好花钱去买。当自己乐呵呵的时候,我却常常忽略了父母的感受。有时,爸爸妈妈既要上班,又要担心着不懂事的我们,心思就不能完全放在工作上,这样不但影响了父母的'工作,还给父母带来莫大的精神负担,这样的孩子多不懂事呀!

有一个听话,乖巧的孩子是每一个父母的愿望,亲爱的爸爸妈妈们总是尽全力满足着我们成长需要的每一样东西,每一个愿望,渐渐长大的我们也该像马利欧一样,帮着父母实现他们的每一个愿望吧!

就让我们从做一个乖小孩开始,把爱回报给最爱我们的爸爸妈妈!

2023《呐喊》读后感600字精选7篇


今天读后感大全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2023《呐喊》读后感。读书,使人胸襟开阔,豁达晓畅;读书,使人目光远大,志存高远,读完作品之后,不妨用笔把这些感悟记下来。如果你要想拥有更好的阅读能力,不妨在阅读作品后写一篇读后感。感谢您的阅读!

2023《呐喊》读后感 篇1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 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x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阿Q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阿Q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2023《呐喊》读后感 篇2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國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國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國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國,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2023《呐喊》读后感 篇3

《呐喊自序》虽不是一篇小说,但却是《呐喊》中一篇具有纲领性的重要文章,为啥这样说呢?

《自序》说明了鲁迅为啥要写《呐喊》,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之下完成的创做。《自序》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了鲁迅父亲生病,求医未果,导致了鲁迅长大后有学医的理想。接着写了鲁迅在学医的过程中,他亲眼目睹了麻木的中国看客对同胞的死亡无动于衷,他明白了只有好的身体,却没有好的思想是不行的,于是他萌生了用文章唤醒国人的念头。鲁迅便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写文章,但却不那么成功。最后在朋友的劝说下,“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鲁迅开始创作《呐喊》。

我通过这篇文章,明白了一个道理:治树要治根,治人要治本。如果一棵树的根部坏死了,这棵树肯定会枯萎。如果一个人有一些坏习惯,那么要从他的思想上来转变他。就拿我来说,我以前上课的时候会管不住手、脚、嘴,甚至连眼睛也管不住,总爱东张西望,动个不停。老师就会找我谈话,而不是打骂我,现在的我比起过去,还是不老实,但却进步不少。

2023《呐喊》读后感 篇4

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席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先生。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后感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2023《呐喊》读后感 篇5

这本书讲的是:双胞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是孤儿院中最令人头疼的孩子,因此经常在收养家庭和孤儿院之间进进出出。有的人领养他们是觉得自己充满爱心,但却在3天之后就不耐烦的“退货”了,也有的人纯粹就是为了省下雇工的酬劳,狠心的压榨这两个孩子。长此以往,双胞胎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梦想着逃出这犹如监牢的地方。蒂乐和赛蕊的出现,让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在经历了一场生死之后,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更让那个整天做白日梦的达拉斯学会了面对现实!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14个好词:胡思乱想、怪里怪气、恢复正常、嘀嘀咕咕、筋疲力尽、脾气暴躁、宽宏大量、翠绿而茂盛、无精打采、阴阳怪气、烦躁不安、愁眉苦脸、百依百顺、自言自语

4个好句:

1、佛罗里达和蒂乐轻快的让水流带着船走。

2、达拉斯在描绘一幅美丽的远景,让他的心飞入梦中。

3、达拉斯住在一个干净的地方,旁边是美丽的树和清澈的水流。

4、早晨起航时,河流也许像片闪闪发光的天鹅绒,到中午时分河面上到处布满涟漪,小浪和小水花。

2023《呐喊》读后感 篇6

《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迄于1922年的《社戏》,呐喊 读后感。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序文,勾勒出了作者前期思想的发展脉络,同时对游荡在当时背景中的自弦灵魂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在序文里,“医脖的问题,成为作者用于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首先是为父亲买药医病,结果,“我的父亲终于日复一日的亡故了”。接着是上日本的医学专门学校学医,决心“求治象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但作者看到的“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麻木的神情”的一群中国看客。作者从这群看客的身上,看到不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精神上的病症。作者由关注身体的病痛到关注精神的病痛,展示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进程。这一思想转化的进程,对作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从艺术表现上,作者思想的这种转化,又仅仅是通过并不曾为他人所注重的几则小事的表述来实现的,这显示出作者准确、精到的把握能力和艺术表现力的。

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体现出了坦荡率直的艺术品格。而作为一篇序文,作品又恰当地提示了他所以要作小说的缘由:“铁屋子”作为作者对传统中国社会的象征,它既显现了鲁迅深居其中的寂寞孤苦,同时也昭示了作者要领着国人从精神上走出它的决心。于是,“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从集子中所收作品看,也明显地保留着作者于“五四”高潮时期,在结束一段的沉默之后奋起呼唤的特色。

2023《呐喊》读后感 篇7

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这部小说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这部小说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这部小说。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这部小说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关于呐喊的读后感600字(合集7篇)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能吸取源源不断的知识。读后感是阅读收获的最好体现!写作品读后感需要注意的点有哪些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呐喊的读后感”,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关于呐喊的读后感【篇1】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着,也是世界的名着,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孔乙己》、《藤野先生》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关于呐喊的读后感【篇2】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不仅如此,在《故乡》中为我们呈现出的那个机智勇敢的小闰土,曾是该作者鲁迅先生多么要好的朋友!长大以后,还不是分出了地位阶级,闰土还不是生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这不正表现出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的情形吗?

而那个以偷为职业孔乙己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最后死去,这篇《孔乙己》不是象我们展示了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没有钱,但是渴望学习,甚至不惜去偷的人的死,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关于呐喊的读后感【篇3】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众所周知,我们初中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今天我就要告诉大家其实周树人并没有那么可怕。本来,鲁迅先生是学医的,但后来鲁迅先生发现医术并不能医治好中国人那颗愚昧的心,鲁迅先生决定弃医从文。

他的《呐喊》被誉为“xx年伙伴闰土;还有许多许多我不忍心说出口的人与事…

或许有些同学并不认为《呐喊》是激励我们勇敢前进的经典。确实,《呐喊》中有许多生难字、句和段,但其实正是这些东西,才是吸引我们的东西。像在《狂人日记》中的“海乙那”;《孔乙己》中的“服辩”;《药》中的“刽子手”;《明天》中的“火克金”;《祝福》中的“无常”等等…当我们在查找这些字词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真正的陶冶情操…

同学们,不要认为《呐喊》真的是一本魔咒,事实上:鲁迅先生,他用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他的文字无论拿到哪个时代,都是激励这个时代的人勇敢前进的经典。

关于呐喊的读后感【篇4】

假期里,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虽然不像《我飞了》、《哈利波特》那么通俗易懂,但同样是字句如美酒,滴滴在心头。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从《药》到《明天》,从《一件小事》到《头发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字斟句酌、那么煽动人心。从孔乙己到华老栓,从夏瑜到单四嫂子,从蓝皮阿五道车夫,每一个人物都那么特点鲜明,那么令人振奋。

这本书不仅通过几篇文章来反映辛亥革命时期民众的冷漠、麻木、封闭、愚昧,同时也歌颂了劳动者的伟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中革命者夏瑜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不仅如此,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的“应声虫”,他们都是随大流,没有一丝一毫的自我主见。

每一次读完一篇文章后,我的心情都很沉重。我为那些麻木的民众们感到惋惜,为那些革命者们感到悲哀,为那些用革命者的鲜血来赚取黑心钱的刽子手们感到愤怒!

呐喊吧!慰藉那些在前线奋勇牺牲的勇士,让他们无愧于自己的牺牲。

呐喊吧!为新中国的成立,为新世纪的飞速发展,为祖国的未来呐喊助威。

呐喊吧!沉睡的雄狮,张开你强劲有力的嗓门,向全世界呼喊:“中国,我从此站起来了!”

世纪的脚步从不会停歇,因为他在呐喊;技术的发展极速前进,因为他在呐喊;人民不再麻木愚昧,因为他在呐喊!

关于呐喊的读后感【篇5】

即便用这首词来说明鲁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过了,他本人最重视的当是“治文艺改变精神”呐喊正是一部改变国民精神的伟大小说巨作。

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原因,客观上国民的麻木,群众的不觉悟,在当时产生对于“呐喊”的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他看来,国民以没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们奋斗到底不麻木,反应中带着无限热情在寂寞中奔驰前驱着。因此他们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呐喊的意义可以说是绝对存在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窗户且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要不了多久就要闷死了,由于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觉不到死的悲哀。现在其中一个人大声嚷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着少数的不幸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临死苦楚,然而这几个人既然已经醒来,你就不能说没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说上述的国民精神麻木不是暂时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经过奋斗,努力后得不到逃生而产生的沮丧,悲观的惰性。就如科学界的一个著名实验——“鳄鱼攻食”。

关于呐喊的读后感【篇6】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品,能够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正因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正因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明白“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齐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正因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正因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期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关于呐喊的读后感【篇7】

鲁迅大概是我们最早认识,并且又被不断重新认识的作家之一。从傻傻地分不清周树和绍兴,到后来的厌弃,再到重新被奉上神坛,大抵在我们年轻的一代人中间是常有的事。

鲁迅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个采用白话文创作西式小说的作家,这也是本文将他放在第一位的原因,然而,这并非的原因。他的小说比起他海量的创作而言并不算多,却足以奠定他在中国小说的地位。跟同时期大多数中国作家一样,他直接从西方作家那里获得经验,而非发明一种新的文体,因此,在创作的技法上丝毫不亚于同一时期的西方作家,然而遗憾的是,尽管鲁迅曾表示要创作出一部长篇小说,但晚年的他,无论从精力还是时间上,似乎都不支撑完成这样一部著作。他醉心于维持自己文坛的地位,将所有的热情都诉诸于杂文,在左派阵营中越走越极端,最终失去了独立批评的性格。

《呐喊》收录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阿Q正传》《故乡》等篇早期的短篇小说。按照官方的说法,作品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

类似的说法,恐怕早就成了文学界不可避免的俗套,但仍不能使我们避免重读鲁迅时的震撼。这些震撼,或许是鲁迅自己也没有想到的,至少在他自己所在的左派阵营中,没有人能直面一个赢得胜利的未来无法检视作品真正的意义!

读后感童话600字(精选9篇)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会发现,喜欢读书的人,脑子里总是会有一些与常人不一样的思想这就是读书的重要性。当我们读完一本书籍后,可能也会改变我们对事物以往的看法。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童话600字(精选9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童话 篇1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像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十分充实,对未来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适合小朋友们读的好书呀!

我始终记得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用在我们对书的选择上也非常的合适。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一本坏书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对于处于“人之初”的我们来说,人生最初几本书尤为重要。我从小就爱看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它具有感化和教育我们儿童的力量。在这些书中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我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关注着他们每个人的命运,常常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为皆大欢喜感到快乐。我对故事中那些纯真善良的人物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的人物充满了恨。在《格林童话》神奇美妙的故事中,还常常会有一对恋人出场。他们的爱情有欢乐,也有曲折。在他们由于坏人的破坏而分手时,我为他们捏一把汗;在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时,我又为他们开心。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常常使我深深的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读后感童话 篇2

那些童话,给儿时的我们带来多少梦幻和感动,大了,懂了,品了,也回味了,这诗样的童话,除了他,还有谁能带来。

他,安徒生,丹麦19世纪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他小时的家境很贫穷,得不到同龄伙伴所能得到的快乐和质上的享受,因为小小的他,还在为下一顿晚餐发愁。上帝是公平的,上帝没有给安徒生富裕的生活和舒适的享受,但给与了他一颗聪明的,富于幻想的脑袋。在他的梦里,他常常变成一个英俊的王子或威武的英雄,挥舞宝剑,惊怪物杀死,将公主救出。夜晚,是安徒生最快乐和幸福的时刻。那时,他将变得比所有伙伴都富有。

长大了,他以自己的梦为原型,靠着自己深厚的文学功底,将一片片童话洒落在人间。那童话中的精灵,常在孩子们睡觉时,钻入他们的梦中,与他们嬉戏玩耍,告诉了他们快乐,给予了他们幸福。让许多个像小安徒生的那样的孩子,抱着甜蜜入睡。

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被冻死在街头,灵魂却带着她那最美的梦,飞向天堂;海的女儿为了爱,善良的她放弃了自己的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变成泡沫。这像诗般美丽的童话,怎能让人不神往,怎会不被喜爱?

读后感童话 篇3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故事书《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它里面有许多好玩的故事,如“不莱梅镇的音乐家”,“灰姑娘”等等。

下面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

《臭小子学害怕》从前有个父亲,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很聪明,小儿子呆头呆脑的。父亲只喜欢大儿子。当然大儿子也有做不来的事情,比如,当父亲让他在半夜里外出去取东西的时候,会想起可怕的东西,便说:“我害怕,我不去。”这话被小儿子听见了,说:“害怕?是什么东西?我从来就没有害怕过。”

有一次,父亲让小儿子出去学本领。小儿子说他想学害怕。父亲把这件事告诉了同事,同事说:“学害怕,那就跟我来吧!”结果小儿子把同事推下楼。这事被父亲知道了,立马给他50银币,让他独自出去闯世界。在离开家不远的时候,他又说:“要是我学会害怕就好了。”

这事被一个人听到了,便对他说:“不远处有个魔鬼住的宫殿,谁能在三天之后出来,就可以把公主嫁给他。”于是小儿子就在那里住了三天,然后娶了公主。他想学害怕的这件事被公主知道了,公主便把一桶鱼倒在小儿子身上,让小儿子知道了什么是害怕。

《格林童话》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想看吗?那就快翻开这本故事书吧。

读后感童话 篇4

这个寒假,>带我走进了梦幻的国度。这里面有为爱无私奉献的美人鱼,可爱的爱丽丝,调皮的皮诺曹......而丑小鸭便是这个国度里那美丽的夜空中永不坠落的明星。

它出生在一个鸭家族里,因为长得实在是太丑了,所以大家都叫它丑小鸭。每天,它都得面对同类的歧视,母亲的斥责,兄妹们的欺侮,面对......而面对这些,它又能做些什么呢?它什么也不能做,只能暗自流泪。

有一天,它终于忍受不了了,它离开了家。丑小鸭在外独自流浪,受尽了野猫野狗的追打,有了上顿没下顿。冬天很快就到了,可怜的丑小鸭再也找不到半点吃的了,再也找不到一片树叶来温暖它那软弱的身体了。终于,有一位好心的老婆婆收留了它。它原本以为自己从此就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哪知不幸偏偏降临在它的身上,它遭到了被老婆婆赶出家门的恶运。丑小鸭凭着顽强的毅力,在森林里度过了一个冬季。

春天来了,丑小鸭在河边看到了美丽的白天鹅,十分羡慕它们的美貌,当它低头向水中一看,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白天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你战胜了困难,它就是你的骄傲,可当困难战胜了你,它就是你的耻辱。我们应该学习丑小鸭坚毅顽强,不屈服的精神。

读后感童话 篇5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读过安徒生童话了,当时还小,很多字也不认识,就只会简单的翻看一些图片,觉得很漂亮、很喜欢。

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时,妈妈会告诉我,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读《十一只天鹅》时,妈妈又会告诉我,小女孩很爱他的哥哥,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读《丑小鸭》时,告诉我要拥有梦想,永不放弃……就这样,《安徒生童话》伴我度过了童年。

现在再次翻看这本书时,才发现里面蕴含了太多的道理。有希望,有憎恨,有鼓励,有批评……这本书是安徒生十分伟大的作品,记录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批抨击了黑暗的社会……通过一个个温馨感人的故事,可爱美丽的人物,总会告诉我们许多受益终生的哲理。

其实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它讲了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新年的前一夜仍在大街上买着火柴,但没有一个人原意帮助她,最后她冻死在凄凉的墙角,批判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和人们的冷漠。

读后感童话 篇6

这几天,我读完了《杨红樱童话》,读完这本书以后,我问了一下爸爸:“爸爸,杨红樱阿姨是不是写了许许多多的童话?”爸爸说:“那是当然的啦!”还没等爸爸说完,我又说:“她写的童话是不是都很有趣?而且,她写的童话是不是有动物的、有人的、有植物的、有开怀大笑的、有寂寞的……”

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天冷要盖房那一篇故事和喝咸水,生咸蛋那一集。在天冷要盖房那一集里,笨笨猪和乖乖熊在树林里拆了驴大爷盖的一座草棚子,又用驴大爷盖草棚子的材料给驴大爷在湖边盖了一座新房子。在喝咸水,生咸蛋那一集里,笨笨猪因为听错了话,让鸭妈妈喝咸水,生咸蛋,结果很多天以后,鸭妈妈生的蛋还是没滋没味,不是咸蛋。通过了这两个故事以后,我觉得笨笨猪很傻、很天真,而且还很可爱、很聪明……

不管怎么说,杨红樱阿姨写的那些童话故事真有趣!

读后感童话 篇7

我非常喜欢《杨红樱童话》这本书。作品里常常流贯着浓厚的母爱情感。《杨红樱童话》是杨红樱中短篇童话的一个精选本和“典藏版‘’,其中毫无疑问是传承了,如冰心。林格伦作品里的那种温暖和细腻的”母爱精神“。一批年轻的。富有创意的插画家,为这些优美的童话配上了精致的艺术插图,使这本童话选集从文字到图画,都呈现着一种美仑美奂的唯美风格。

《寻找快活林》虽然是一篇幼儿看的一篇文章,但是一篇洋溢着快乐和温暖的气息的童话故事。狐狸先生。狐狸太太,还有小狐狸的神态与性格,都在有趣的对话和独特的细节描述里得到了刻画。这是杨红樱短篇抒情童话的代表作之一。

让我感动的是《飞蛾圆舞曲》说的是:一只飞蛾很喜欢月亮。有一天,他离开他的家乡,向月亮飞去。当他飞过蝴蝶时,蝴蝶说他是笨蛋。飞蛾跟本不离她。一天一天的过去了,飞蛾老了,有一天,他碰到萤火虫姑娘,把他的事情告诉了萤火虫姑娘,萤火虫姑娘感动了,她要和飞蛾一起去。前面,有一条大河,里面有月亮的影子。飞蛾看到了马上飞过去。萤火虫说:”那不是月亮“。飞蛾不听,向船上的灯光飞去。飞蛾的翅膀不小心碰到了灯光,哧,飞蛾的翅膀被烧着了,飞蛾掉进了河里。萤火虫在那里哭着。

读了这篇文章,我们应该相信自己。就算我们被别人,嘲笑,又能怎样?所以我们要学会勇敢。

读后感童话 篇8

这是一本绝对一流的童话,它将准确、深奥的科学知识融入一篇篇好看的童话故事里。你想知道骆驼为什么能长时间滴水不进吗?你想知道牙签鸟被鳄鱼吃进嘴里为什么还能飞出来吗?你想知道海参的内脏被鲨鱼吃了为什么还能活?还想知道……打开《杨红樱科学童话》,打开通向科学殿堂的大门吧!

从沙漠勇士这个故事中,人们要把平凡的骆驼称为“沙漠勇士”。原来,骆驼要喝100公斤的水都装在两座小山峰里面,这样才积累更多的脂肪,到了热时才会放出水份。还有骆驼的脚有1厘米厚的角质垫,大量的黑色素及脚上有噗,就不怕火热的沙子和陷进沙里呢。骆驼在运送货物当中,它们是一个接一个,迈着缓慢而有节奏的脚步,在驼铃声中慢慢走出沙漠。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能让我们在欢乐的阅读中学会许多,和更多大自然的奥秘,认识骆驼它那种顽强斗志,不怕劳苦,坚持到底。我上课经常说话搞小动作,这种习惯到现在还没有改好,导致测验成绩不稳定,我读了这个故事,在妈妈,老师的教育下我希望真的能够坚持下去,改过自己的错误,好好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

读后感童话 篇9

《中国童话》读后感心得600字: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黄蓓佳写的《中国童话》就是其中的一本。

《中国童话》中包含了十个富有中国味的童话,每一个都异常地吸引人,使我读完一遍仍感意犹未尽,还要重新细读一遍。

在这本书中,《小渔夫和公主》讲述了小渔夫遇到大鲤鱼、大雕和狐狸,并帮助它们。当小渔夫为了与公主结婚而接受公主的挑战时,他们报答小渔夫,帮助他和公主成亲。我从中懂得了好心肯定会有好报。《欢喜河娃》讲述了一个爱笑的娃娃,刚生下来就被装在铁箱子里扔进河里,后被打渔的老夫妻收养,因为他是在河里捡到的,所以取名为“河娃”。河娃长到17岁那年,看过他出生的皇帝假装病倒,叫他去取三根太阳姑娘的金发来,烧成灰给皇帝。河娃一路上不知遇到多少苦难,但他坚持取回太阳姑娘的金发,回去时自己还被拥护着当上了皇帝。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不管做任何事,只要肯坚持一定能成功。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美丽的壮锦》了。它讲述了一个村子里有快乐的一家五口,但阿爸却在打猎时受了伤,失血过多死去了。一天晚上,阿妈梦见一位老婆婆教他织壮锦。醒来后,她仍然把织壮锦的步骤记得牢牢的,于是花了一年时间织出了一幅又大又美丽的壮锦。松明灯把她的眼角熏烂了,流出了眼泪和眼血,她却在有眼泪和眼血的地方分别织出了清清的鱼塘和红红的太阳。后来,天上的仙女把壮锦抢走了,想照样子支出一幅一模一样的壮锦,好裁下来做衣服。阿妈非常伤心,病倒在床上。

她让阿大阿二去拿回壮锦,他们本应该到一个老婆婆那里,打落牙齿放到石马的嘴里,骑着石马找仙女,但他们花光了老婆婆给的金子,俩人一个成了讨饭的,一个成了耍猴的。阿三却勇敢地打落牙齿,骑上石马度过火海和冰海,找到仙女拿回了壮锦。他还意外地与壮锦上突然出现的红衣仙女成了亲,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只要自己树立了目标,并且一直坚持,再难的考验,你也能战胜。是啊,我有时做的一些小事,觉得稍微有点难度,就想着放弃了,那还追求什么好的结果呢?

在我心里,《中国童话》不仅是一本童话书,而且是一本提高我们的道德修养,鼓励我们坚强上进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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