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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9-29 来源:互联网

[作品悦读]雪中悍刀行读后感万能版八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作品悦读]雪中悍刀行读后感万能版八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1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2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3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4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5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

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6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7

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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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_2200字


《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2200字

太监啊太监,雪中可以算是武侠仙侠的神作。《雪中悍刀行》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对配角的描写。有人说,雪刀整本书就是靠写配角堆起来的,这话虽武断,但也并非全无道理。
雪刀人塑之侧重在于配角,而配角之巅峰,当在李淳罡。烽火塑造李淳罡用了一卷的剧情,然而经过了五卷的风云,李淳罡依旧令读者念念不忘: 一剑仙人跪,两袖舞青蛇。 独臂开天门,雪坪喝剑来。 小道独开山,两愿天下剑。 叹兮真剑仙,唯有李淳罡! 在烽火之笔下,李淳罡就是一个不羁、不屈、不老、不灰心的真侠客,他既有剑客的不尽风采、侠士的天下大愿,又有普通的柴米油盐、幽默的插科打诨,既是一个高呼“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长如夜”的剑仙,又是一个天天抠脚的老头子。李淳罡之大风流,虽只如流星划过一般短暂,但却照亮了整本雪刀。
抛去李淳罡,其余配角中谋士李义山、黄龙士、张巨鹿等春秋遗骨傲气长存,运筹帷幄而决胜天下,曹长卿儒生意气浩然。更有轩辕敬城、陈芝豹、徐骁等经典形象,毫不夸张的说,对于配角的塑造撑起了雪刀的半边天。 至于主角徐凤年的人塑,相比之下反而略显无力,虽也时有精彩之笔,却无跃然纸上之感,但总的来说,徐凤年的描写仍然是较好的反应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形象。
雪刀值得称道的还有短线的铺陈以及政治的庙算。短线铺陈是强项,以文青的文笔加上各个配角的小故事,并以其强大的短线铺陈使其一定程度上能够自圆其说,并且使配角的故事成为心灵鸡汤深化内涵,最后再用主角将一个又一个足以写成短篇小说的故事串联起来,连成一本完整的书。这样的方式一方面丰富了人物塑造,另一方面推进了剧情,串起了主线。而至于政治庙算,可以看出总管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从派系争斗,到屠龙术和攀龙术,直至讨论“为国”与“为天下”之间的政治抉择,从简单的南北政权对峙,地方势力割据争霸,上升到国家与民族的探索。
四点优点吹完,接下来该挖挖黑料,谈谈《雪中悍刀行》的缺陷了。雪刀之优点令人赞叹,缺陷也十分的惊世骇俗,且听我慢慢道来。 第一,总管虽然不像茂先生一样卖酸,但他对于装酷的爱好程度简直惊世骇俗。烽火如果五章之中不让主角装一次逼,那么他就无法来推动剧情的正确行进。在书中,烽火经常使用被用烂了的网络小说经典装酷打脸扮猪吃虎套路,这种剧情在全书中被玩了无数次,与其余装酷情节一同,极大的拉低了全书的整体格调,并将一个小王爷所谓的王霸气势几近塑造成了一个小人物(虽说某些逼看起来装的很有格调)。
第二,在于雪刀之中对于配角的过度堆砌,一方面弱化了主角的塑造,一方面极大的增加了剧情的突兀性。举个可能不是很清晰的例子,雪刀中有春秋十三甲之说,代表春秋之中十三个在各个方面最优秀的人。烽火为了集齐十三甲召唤神龙,在书中莫名其妙的强行搬出一个“隐于王府后山多年、春秋遗民最强刀甲”齐练华,还给齐老头子强行套上了一个外公的身份,玩了一出祖孙相见的戏码,然后待烽火玩完了这梗,十三甲成了废物,齐练华直接被当成了炮灰,给送到京城和皇帝的炼气士们同归于尽,一同领了便当,可叹齐老爷子一个足以位列雪刀武评前十的大人物,就这样被烽火活活玩死,强行被用绳命去消耗地方有生力量,而其倒霉的戏份,却只有区区三章,可算是雪刀中死得最窝囊的高手。 不说刀甲老齐,其余有些无关紧要的路人甲,烽火也喜欢给他们套上一个故事,美其名曰写出真正的江湖梦,不过是煽煽情,让大家感动感动。这样无脑的堆砌成就了配角的精彩,也让读者对烽火的小故事和心灵鸡汤感到恶心和审美疲劳,对主角的印象进一步弱化,其反而过犹不及。 然后,便是烽火可称惊世骇俗的长线铺陈,以及无力吐槽的军事。 短线的精彩并不能弥补长线的无力,烽火可以驾驭一个主角行走江湖的一卷布局,却难以驾驭天下大势的走向。雪刀前后,bug频出,剧情拖沓,长期的心灵鸡汤及烽火一些闲淡出鸟的笔触和雪刀相比之下短如一瞬的高潮让人简直蛋碎不已,拖沓的也让人感觉作者的笔锋张力严重不足,很多大伏笔都是虎头蛇尾。 烽火两次说往后不写江湖只写争霸,结果一次又一次食言。剧情玩脱了无法掌控,还得靠外挂,靠个人勇武来救场。外挂这点尤其体现在军事上:一方面大力渲染侠客在战争之中的无力,一方面控制不了剧情又只好用高手来救场。军事上合理性只能算勉强,达到紫川之皮毛就算不错了。而在长线上和《庆余年》一样闲适,然而却没有庆余年的剧情张力;在我看来,没有一处剧情冲突可以达到《庆余年》中高潮一段之张力与冲击力。唯有前期几次有几次较为出彩的江湖风云。
还有一些小问题,比如王初冬作为一个少女写出感动全天下女人的言情巨作;以及汤姆苏等等,自不赘述。问题不少。但烽火写这本书的确是用了心的,他想要结合武侠的核心精神与历史的风云浩瀚,核心仍是他所言之大道:让井底之蛙与东海之龟皆可自得其乐,而非天人与凡人之间泾渭分明、等级森严。准确的说,雪刀虽是武侠,但其实质是读作仙侠的反武侠。 总体而言,《雪中悍刀行》一书:文笔有余,合理性不足;细微处有余,而大气不足;配角塑造有余,而主角塑造不足;短线有余,长线不足;政治有余,军事不足;广度有余,深度不足;内涵有余,张力不足;铺陈有余,收官大不足;烟火气有余,仙气不足。 但无论怎样,《雪中悍刀行》仍算是一本网文中“中上”一级的作品。闲谈之处使人悠然自适,高昂之处也使人热血沸腾。综合对比,雪刀还是可称近几年可一阅的良作,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集锦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和智慧,读过作者的作品后,我被其中的情节所打动了。读后感在点名中心时的语言不能过于口语化,应该尽量使用书面语言,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如何去结合实际呢?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1】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2】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3】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4】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5】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精选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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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1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2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3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4

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5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6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7

读完雪中悍刀行大概有半年多了,脑袋里仍然有几个场景不能忘却:

1.羊皮裘老头重返陆地神仙,一剑破甲两千六,​不愿意去天上苟活,临终前,拉着绿袍小丫头的手,老眼浑浊,口中喃喃到:“绿袍儿?绿袍儿?”。

2.​陈芝豹倒插梅子酒,一脚将枪尖踢得倒转,梅子青转紫。

3.缺门牙老仆武帝城再战王仙芝,战败,临终前屹立不倒​,身体面向北,“来,给少爷倒酒!”

4.穷小子温华,连最便宜的铁剑也买不起,佩一把木剑,跟黄三甲学了两剑,得知黄三甲要自己去杀徐凤年,自废武功,废掉一手一脚,折断木剑,“小年,我再也不练剑了”​,温华折剑出江湖。

5.​徐凤年孤身入北莽,以损耗自己所有气运为代价斩杀提兵山第五貉,后返回北凉,谍子上报,公子白头。

6.​曹长卿,独占八斗风流(天下风流一共十斗),由王道转为霸道,落子太安城,力竭而死,“这个天下都说你害大楚亡国,我曹长卿不答应!”

7.​轩辕敬城为保护女儿,于山巅高喊:“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两人同归于尽。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8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9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10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11

这一部世子徐凤年依然是独身闯北莽的际遇。而与之前比较不同的地方在于,纨绔而薄情的世子因缘际会下,广结善缘。

·黑店内与魔头谢灵大战一场,提高了境界不说,倒是给自己捡了个充满灵气的姑娘——陶满武作伴。说到心有灵犀,也就是如这一对大小人一样,可能自身都负有气运,不似凡人一般。陶满武竟然对杀父仇人充满亲近感,徐凤年竟然也能率先发现陶满武自身的气运以及超于常人的感知善恶的分辨力。

一路相伴,虽有繁琐,但是徐凤年始终不曾抛下她,更没有因为麻烦而曾想过杀害她。最后将她交给董卓时,董卓甚至不曾为难他,放他离去。这是一段北莽行的善缘。

·巧遇龙树僧,妙解大皇庭之谜。徐凤年在龙树僧的指引下,救下草原一个小部落。结实了美人呼延观音,为后续气运一说埋下伏笔。

惹来拓拔春隼。以初入金刚境的体魄去鏖战三大金刚境高手,不慎落败之际,竟然意外表白姜泥。(说实话,我对徐凤年的感情观真是无法理解。可能正向书中所写,他喜欢很多女子,但是都能拿得起放得下,唯独对姜泥,可以让他心中啾啾的疼)。这是书中第二段也其和姜泥的感情,姜泥御剑而来,救下徐凤年。没有海誓山盟,却直教人肝肠寸断一般隐隐作痛。

·误入匪窟。玉树临风的公子被身世坎坷的小寡妇扯出了埋藏心中已久的江湖侠气。一阵意气风发之下,悍刀起昆仑,杀进了魔窟,斩了魔头,解了小娘子的心结。更是撼动了北莽魔窟的一场阴谋。

小小魔头敢盗用李淳罡“剑来”的精神,世子怒发冲冠,也是心中对师父李淳罡的情感宣泄。剑仙李淳罡万里借剑,结怨释结,了却残生。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徐凤年的江湖来了。

劝解韩芳这等将门之后回离阳参军,这是世子心中的韬略展现。为之后北凉三十万铁骑对战北莽备下一段武力值。

在江湖气概中,夹杂了许多朝野谋划。这正是此书中对世子徐凤年身上背负责任的一种伏笔描写。

·一路行来,饮血养剑,不曾懈怠;即使在与人对战中,受伤流血,亦不忘以血养剑,这般刻苦,即使曹官子所见,亦是摇头叹息,感叹于世子的刻苦执念。

诸多磨难之后,世子巧遇红薯,敦煌城内一缕温香软玉,堪堪聊以慰藉一番。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通用6篇)


读书可以让我们直面困难。优秀的书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慰藉,有时候为了更好的去体会作品的内涵感悟,是可以尝试写一篇读后感的。什么样的作品算是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呢?我们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雪中悍刀行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2】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3】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4】

徐凤年的第二次游历,相较于第一次的老仆瘦马。那是提高了不知多少倍的规格。

一百白马义从遥遥守护,随时准备拼命护驾。青梅竹马一般长大的女子摇身一变成为他的死士,而且一度拼出性命去保护他。更是有成名于江湖多年的老剑神守在最后一刻。更加令人咂舌的当属花魁鱼幼薇抱着白猫窝在世子殿下的怀里,说不尽的风情啊。

我一直不曾理解为何要有这样一次游历,难道就是为了游山玩水,搞出如此的阵仗?

知道吴家剑冢剑冠吴六鼎一根竹竿挑翻世子一座楼船,我才堪堪明了,原来,初出江湖,是要图个名号,扬名立万的。

徐凤年二十年来纨绔荒唐,敢在天子驾崩之日礼崩乐坏,更是强抢民女,欺霸横行。着实给人一种朽木不可雕的印象。对于父王徐骁更是可以追打讨骂,甚至会客时,他坐首位,徐骁只能在旁边赔笑。这等荒诞的场景我辈也只能堪堪一笑。

然而这一路行来,看似漫无目的,却似一曲终了,方觉余味。原来世子殿下在为日后世袭北凉王,接手三十万铁骑铺路,更是为了告诉一路的藩王们,我徐凤年马上与尔等平起平坐,同为藩王。

马踏青羊宫,他藐视吴青峰道貌岸然的双修术;面对青州水师的挑战,他逼迫靖安王世子落水遁逃,更是剑指靖安王,抢夺靖安王妃;武帝城上,他单刀入城,无畏满城剑气,为老黄洒下一碗黄酒;广陵江边,他怒斥广陵王“要你广陵城头尽悬北凉刀”!

世子殿下这一波逞勇斗狠真是气势凶猛,打出了一个天大的名号出来,说到此番游历的惊险之处也是步步紧逼。第一站,作文就遇到失传江湖许久的符降红甲,金木水火土五支化作五鬼一般如影随形,痴缠角斗。几大死士胶着一战仍是不分胜负,惹来车内老剑神李淳罡一剑仙人跪方才有所险胜。第二站,马踏青羊宫,似乎没有太过用力,倒是重获母亲遗物——大凉龙雀。为之后赠与姜泥埋下伏笔。第三站,恋上王家幼女王初冬,惹来青州水师一战。更是与陆丞燕有了交集。倒是这江湖行的一次儿女情。

第三站,当属最霸道一战——靖安王千金买凶,武评榜第十一高手王明寅一路杀来,多少凤字营埋骨襄樊。青鸟背水一战,不惜一死;老剑神缠斗吴六鼎,分身无术;徐凤年一刀斩符甲,初显刀法小成;呵呵姑娘横空出世,救徐凤年于生死一线。这一场江湖,血雨腥风,却是真正的江湖。

第四站,江南道,斩杀士子,为一袭红衣的大姐出一口恶气。表达出世子殿下心中对手足亲人的挚爱。

第五站,徽山大雪坪,世子殿下收入一个强大的盟友。更是看到了轩辕敬城向死而生的生机。世子殿下大雪坪之上对阵龙虎山,留下“还个屁”的经典名言。

第六站,武帝城下,为老黄夺回剑匣,也一刀斩老道赵宣素。殿下身前,不得有碍。所幸得邓太阿赠剑,一缕香火情自此铺陈开来。最可叹还是呵呵姑娘毅然吸走赵宣素留下的恶毒气运。再次救徐凤年一命。

第七站,广陵道,老剑神一剑破甲两千六。天我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江湖真的需要英雄。江湖,才刚开始。北凉,已在囊中。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5】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6】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1000字(汇总11篇)


以书为友,一生受益,读者们都很喜欢看作品这本书。写读后感的好处,那就是可以加深对内容的理解。下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带来了“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的相关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2)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

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3)

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4)

读完雪中悍刀行大概有半年多了,脑袋里仍然有几个场景不能忘却:

1.羊皮裘老头重返陆地神仙,一剑破甲两千六,​不愿意去天上苟活,临终前,拉着绿袍小丫头的手,老眼浑浊,口中喃喃到:“绿袍儿?绿袍儿?”。

2.​陈芝豹倒插梅子酒,一脚将枪尖踢得倒转,梅子青转紫。

3.缺门牙老仆武帝城再战王仙芝,战败,临终前屹立不倒​,身体面向北,“来,给少爷倒酒!”

4.穷小子温华,连最便宜的铁剑也买不起,佩一把木剑,跟黄三甲学了两剑,得知黄三甲要自己去杀徐凤年,自废武功,废掉一手一脚,折断木剑,“小年,我再也不练剑了”​,温华折剑出江湖。

5.​徐凤年孤身入北莽,以损耗自己所有气运为代价斩杀提兵山第五貉,后返回北凉,谍子上报,公子白头。

6.​曹长卿,独占八斗风流(天下风流一共十斗),由王道转为霸道,落子太安城,力竭而死,“这个天下都说你害大楚亡国,我曹长卿不答应!”

7.​轩辕敬城为保护女儿,于山巅高喊:“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两人同归于尽。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5)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6)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7)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8)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9)

徐凤年的第二次游历,相较于第一次的老仆瘦马。那是提高了不知多少倍的规格。

一百白马义从遥遥守护,随时准备拼命护驾。青梅竹马一般长大的女子摇身一变成为他的死士,而且一度拼出性命去保护他。更是有成名于江湖多年的老剑神守在最后一刻。更加令人咂舌的当属花魁鱼幼薇抱着白猫窝在世子殿下的怀里,说不尽的风情啊。

我一直不曾理解为何要有这样一次游历,难道就是为了游山玩水,搞出如此的阵仗?

知道吴家剑冢剑冠吴六鼎一根竹竿挑翻世子一座楼船,我才堪堪明了,原来,初出江湖,是要图个名号,扬名立万的。

徐凤年二十年来纨绔荒唐,敢在天子驾崩之日礼崩乐坏,更是强抢民女,欺霸横行。着实给人一种朽木不可雕的印象。对于父王徐骁更是可以追打讨骂,甚至会客时,他坐首位,徐骁只能在旁边赔笑。这等荒诞的场景我辈也只能堪堪一笑。

然而这一路行来,看似漫无目的,却似一曲终了,方觉余味。原来世子殿下在为日后世袭北凉王,接手三十万铁骑铺路,更是为了告诉一路的藩王们,我徐凤年马上与尔等平起平坐,同为藩王。

马踏青羊宫,他藐视吴青峰道貌岸然的双修术;面对青州水师的挑战,他逼迫靖安王世子落水遁逃,更是剑指靖安王,抢夺靖安王妃;武帝城上,他单刀入城,无畏满城剑气,为老黄洒下一碗黄酒;广陵江边,他怒斥广陵王“要你广陵城头尽悬北凉刀”!

世子殿下这一波逞勇斗狠真是气势凶猛,打出了一个天大的名号出来,说到此番游历的惊险之处也是步步紧逼。第一站,作文就遇到失传江湖许久的符降红甲,金木水火土五支化作五鬼一般如影随形,痴缠角斗。几大死士胶着一战仍是不分胜负,惹来车内老剑神李淳罡一剑仙人跪方才有所险胜。第二站,马踏青羊宫,似乎没有太过用力,倒是重获母亲遗物——大凉龙雀。为之后赠与姜泥埋下伏笔。第三站,恋上王家幼女王初冬,惹来青州水师一战。更是与陆丞燕有了交集。倒是这江湖行的一次儿女情。

第三站,当属最霸道一战——靖安王千金买凶,武评榜第十一高手王明寅一路杀来,多少凤字营埋骨襄樊。青鸟背水一战,不惜一死;老剑神缠斗吴六鼎,分身无术;徐凤年一刀斩符甲,初显刀法小成;呵呵姑娘横空出世,救徐凤年于生死一线。这一场江湖,血雨腥风,却是真正的江湖。

第四站,江南道,斩杀士子,为一袭红衣的大姐出一口恶气。表达出世子殿下心中对手足亲人的挚爱。

第五站,徽山大雪坪,世子殿下收入一个强大的盟友。更是看到了轩辕敬城向死而生的生机。世子殿下大雪坪之上对阵龙虎山,留下“还个屁”的经典名言。

第六站,武帝城下,为老黄夺回剑匣,也一刀斩老道赵宣素。殿下身前,不得有碍。所幸得邓太阿赠剑,一缕香火情自此铺陈开来。最可叹还是呵呵姑娘毅然吸走赵宣素留下的恶毒气运。再次救徐凤年一命。

第七站,广陵道,老剑神一剑破甲两千六。天我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江湖真的需要英雄。江湖,才刚开始。北凉,已在囊中。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0)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1)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_1500字


《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1500字

终于看完本书了,这本书目前为止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书,竟然看了我一个多月!好多次都有种弃刊不读的冲动,就像我看《海贼王》一样,刚开始内容很热血,很吸引人,到了后面,世界观越来越大,作者收不住了,越到后面就越狗血,有时候都在想后面作者怎么写呀[惊讶],而且跟前面的矛盾的地方很多!

但是作为一个多年看网文,而且一度还写过网文的我来说的话,以网文作者的水准来评价,很有高度,作者在人物和情节铺垫上写得非常好,会造势、起势,写得非常豪气,以前看梁羽生的武侠小说看得多时,觉得武侠应该就是那种武功高强,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就觉得武侠应该神功盖世,看了《雪中悍刀行》里的武侠发现,武侠竟然还可以这样写,大侠们的气势竟然可以与神仙争高低!不过也正因为作者把大侠写得太高了,都比神仙高了以后,就没法收势、收尾了,直接导致结尾明显非常仓促。就像当年看《七龙珠》一样写到后面把魔人欧布写得那么强大,都没办法圆,只能把孙悟空和贝吉塔无限拔高,然后匆忙结尾!这也可能是这种连载的通病,为了点击率,只有无限写下去才能挣钱,可以写到后面,已经写得作者自己都把握不住了!

不过总的说来,我还是很喜欢这本小说的,因为小说中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温华肯定是当仁不让,他的兄弟情,让人触动不已,温华其实就是一个江湖小人物,他心中的江湖憧憬的是历代江湖豪客仗剑走天涯的神话。他想成为大侠,但是也没有大侠那种霸气,没有那种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的荡气回肠,只有一种小人物的絮絮叨叨,但是虽然是小人物也有江湖梦,最后成了江湖的温不胜大侠,但是知道要去和自己的好兄弟为敌时,自断手,自断脚,放弃自己的江湖梦!人世间可能没有这样的人,但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温华,有过梦想,有过成功,但是更有义气!就想有这样的兄弟,一起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喜欢卫敬塘:“我于永徽七年离开江南,曾随身携带一袋家乡泥土,十四年后,泥土早已消散不存,只留下这只旧布袋,恳请我死后,北凉马蹄有朝一日能踩在北莽腹地,到时候且取一抔北莽泥土,遥祭卫敬塘”。卫敬塘是张巨鹿的弟子,一个文官,临时扛起蓟州防务。这句话是徐凤年在接收到北凉谍报后赶去横水城的时候卫说的。而徐接收到的密报就只有三个字“卫死守”,徐听后说“疾风知劲草”。卫死守之时已经知晓此中凶险,徐凤年本想将其带回北凉,卫拒绝,大战开始后,卫被袁亭山驱赶至横水城外以步兵数千对抗上万莽骑,惨死。卫敬塘让我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名字叫石敬瑭把燕云十六州送给辽的做儿皇帝的历史罪人,另一个是朱棣靖难时,死守济南忠义不屈的读书人铁铉,朱棣靖难成功,秋后算账,把铁铉抓住,铁铉见朱棣时,骂不绝口,立而不跪。朱棣使其面北一顾,终不可得。愤怒的朱棣令人割下铁铉的耳朵、鼻子,煮熟后塞入他口中,问他滋味如何?铁铉厉声说忠臣孝子的肉有什么不好吃?铁铉仍不屈服,遂受磔刑而死。有时武侠小说世界里说读书人是百无一用是书生,但是《雪中悍刀行》里的读书人很多人都不是,他卫敬塘就是我最喜欢的那个读书人,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多么刚烈呀!《雪中悍刀行》还有很多我喜欢的人,那个一辈子瘸腿的北凉王徐骁,特别是站在枇杷树下那段,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虽然我知道是归有光写的,作者盗用,但是读来仍然唏嘘不已!还有为了徐脂虎选择兵解的洪洗象,那个坐在武帝城头的老黄,那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右骑军福帅陆大远,还有很多很多人物……,所以总的来说还是很喜欢这本书,也推荐这本书,虽然很长,但是真的很不错

值得收藏!雪中悍刀行读后感范本汇集(6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值得收藏!雪中悍刀行读后感范本汇集(6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一)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二)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三)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

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四)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五)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六)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热门范文:《活着》读后感万能版八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热门范文:《活着》读后感万能版八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活着》读后感【篇一】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

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

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活着》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题为“活着”,写的却是“死亡”,这是一部为内心而写的著作,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苦难后依旧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故事讲述了男主角福贵儿的一生。福贵儿年轻时沉迷于吃喝嫖赌,一言不合就打媳妇儿家珍。有一天,家产被败光了,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亲爹被气死了,家也被人夺了。

福贵儿终于洗清革面,怀着儿子的媳妇儿却被岳父接回了城里,后来又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娘生病了,福贵儿去城里买药被国民党抓走,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活了下来,遇到解放军,回了老家。回家后娘死了,女儿病成了哑巴。(看到这里,我以为作者会写龙二霸占他的妻子之类的,不仅没有,反而龙二的结局出乎意料)

福贵儿回来后,土地改革开始了。龙二因为不肯分田产,被枪毙了。福贵儿很是感慨,如果当初他没有输光家产,现在死的就是他了。到这里,我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没想到,现实永远没有更惨,只有最惨,真正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活,家里负担加剧;政策变化,家里越来越穷;曾经的战友成了县长,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有庆(有庆死于为县长夫人输血,抽干了血而死);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结婚,死于生产;女儿死后,妻子家珍不久于世;年幼的外孙被接到乡下与自己同住,自己年迈贫穷,生活艰苦,让孙子死于吃豆子撑死。

多年以后,年迈的福贵儿牵着他年迈的老牛,哼着欢快的小曲儿,给在乡间收集歌谣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本书故事篇幅并不长,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完,看到结尾,我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可能我内心在期待某种逆风翻盘,从始至终故事却都在朝着反方向发展。

可能越是穷苦的人才越能体会到这种与生活作斗争的辛酸,和灾难降临时无能为力的苦楚。曾经我因一些生活琐事与朋友争吵,看完这本书再去回顾那些琐事,与生死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曾经我所坚持并奉为真理的“对”与“错”是否局限了我的眼界与格局?

我一直认为,一本好书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会放下,学会宽容,学会柔和。《活着》也是如此,把自己当做富贵儿去历经沧桑后,剩下的只有感激,感激曾经经历的一切,感激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激未来将创造的一切!

《活着》读后感【篇三】

首先,一口气读完《活着》这本书,全程好像有一只手在按压着我的心脏。生命总是这么无常,像有庆,像二喜,像苦根,像保大却还是没了大的凤霞。

温情总是片刻,苦难却一直如影随形。生命却也如此的顽强。富贵的双手,送走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从死在粪坑边害怕被人看见的父亲,到被豆子撑死的苦根。

经历了三代人的离别,却仍然乐此不疲地与命运交着手,枕头下放10块给自己收尸的辛苦费,至死方休。

我的人生经历尚短,见识尚浅。但《活着》之于我的意义,是在每一个自觉生活太苦,人生太难的夜晚和瞬间,想到那个裤裆像水袋一样耷拉着的老人,活着,就什么都有可能。

其次,这本书以一个青年的第一人称讲述开始,遇到福贵后,便由他接盘小说主体。福贵一生毫无作为,只是在解放前后的大环境中颠沛流离,子孙后代尽数夭折。

如果以结果为导向,福贵一生毫无意义,但是这位青年却能耐下性子,听福贵讲完了自己的一生,并且听得饶有兴致。

我回头一想,才明白余华以这样的方式写下这部小说正是挑明了他的立场,生活的意义是以过程为导向的。准确地说,活着的意义,于旁人来说是以结果为导向的,于自己来说是以过程为导向的。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大富大贵的地主家的儿子到输光所有家产,变得一贫如洗。这成为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他的行为、思想都开始慢慢转变,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现状,并且用尽全力去改变它。他开始学习种田,开始为以前对待妻子的行为感到后悔。

他肩负起家庭的责任,开始一步步走向成熟。但是,生活所迫,福贵一家为了让儿子有庆念书商量着把凤霞送出去。看到这里,我心里一紧,想着要是我生在那个时代想必也是这样的遭遇。这种情节太真实了,所以才感到特别痛心。

最后,这本书的作者余华用简洁质朴,冷静却并不冷漠的文笔讲述了老人富贵的一生,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由人间悲喜堆砌的故事,悲恸之后流转出温情,而后又骤然悲伤。

读完之后,仿佛是亲自在田埂上听完了富贵讲述自己饱经命运摧残的一生,有悲伤,有叹息,有无奈,只道是命运早已注定,多少人能如此千钧一发,而后从自己的生命里开出坚强的花。

日暮时分,佝偻的富贵跟老牛的背影,应着黢黑大地的召唤,缓缓地消失在炊烟和夜幕之中了。

《活着》读后感【篇四】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

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

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

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

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存在着,却没有那么真实沉重了。

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有什么事先坐下来好好谈谈,别激动。”这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话语。

“润物细无声”这种中国特有的想法,是来源于无数和福贵一样能忍受生活的幸福苦难的人对它的参透和顿悟。

我们更习惯在“忍受”中去生活。不是说我们不会奋起反抗,中国近百年的斗争已能完全地展现我们的不屈。而是我们对待生活更像是一种“品尝”,我们会细品它其中的酸甜苦辣,认为生活自有“命数”,悲喜都是老天给予我们的体验。

既来之则安之,不怨天尤人,把苦难欢喜都往自己的肩上扛。这应该是刻在骨子里不需要别人教授的思想。

像福贵这样令人敬佩的活着的人,在我们这种常人看起来的确是太通透豁达,但我也明白他们也的确存在于世间,以前有,现在有,未来也会有。

现在想来,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虽然情绪波动很大,却意外地没有掉下眼泪,是不是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像在和福贵一起度过他的一生?一切发生的太过仓促,来不及在这漫长的生命里停下来放置悲伤,就被命运的手无情地推进到下一个猝不及防里,再次轮回。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当自己置身于他的生活时,有的只是充满着对未来的下一个未知的彷徨,哪还能闲心置身事外去评价这段生命于人来说究竟是悲是喜?

自己真正能做的,只是在承受着生活的重压下,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的辛苦罢了。但我现在如果回去再看一遍估计会哭得泣不成声吧。

因为哭生活为何如此残酷,哭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存在,哭福贵无声的坚毅,哭活着的意义。

我会想如果我是福贵我会不会,能不能像他这般活下去?我想不出。

也许福贵把活着本身当成一种恩赐,像曾经引起热议的一位宁波小学生说的话:“如果将我出生的那一刻定义为拥有全部时间的话,时光确实从我手中流逝了;但如果将我死去的那一刻定义为我拥有了自己全部时间的话,那么,我一直都未曾失去过时间,而是一直在获取时间。”

我们一直在从时间0开始获取时间,我们一天天活着,就一天天多出了每一天的时间。

而在“活着”争取时间的途中,又混杂着无数难以忘怀的遇见和悲喜,这是渺小的人从无法抵抗的自然苍天那里得到的独有恩赐。

所以,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活着》读后感【篇五】

余华的《活着》让众多读者感慨,有人对主人公福贵产生了怜悯之情,我却从中获得了一份宁静。

地主家的儿子福贵嗜赌成性,肆意挥霍家中的财产,最后一贫如洗。然而祸不单行,接二连三的大灾难降临到他的头上。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女婿、孙子相继离世,命运多舛,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伴终老。

面对家人的离去,福贵却没有被悲惨的现实打败,他仍怀着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他把痛苦交给时间。没有血泪地控诉,没有撕心裂肺地尖叫,甚至都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包容着的一切。以致后来时间里再大的灾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坚强的活了下来,不闹不争。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被主人公福贵的平静而坚韧所震撼,生命的意义即在于生命本身存在的价值,它来自活着,“活着”便是全部意义。

抽象的苦难是易于接受的,最不可接受的是, 眼睁睁看着这些痛苦都加于那些最为善良美好的人物身上。福贵面对这些善良的人的离去,面对这些这些人生的无常,残缺与痛苦以及人生历程中无法避免的劫难,祸患之力的压迫,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没有颓唐消沉,没有像春生那样用一根绳子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没有像路遥小说《人生》中的主人公初遭挫折时虐待自己,而是默默在角落里舔着伤口,超然而平静。

无谓的抱怨不如平静的接受,学会超然和平静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正如黑塞所言“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我们应该要像福贵一样把脸迎向阳光,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

苦难加上忍耐,塑造了他宽广、坚韧、温婉的性格,他活着,却并不是福克纳《喧闹与骚动》的结尾所说的那样“在苦熬”。对福贵而言,苦难已消失于无形,他的内心有的只有道禅思想中那种面对生活时的超然和平静。而能够让福贵如此超然和平静的正是苦难本身。拥有过财富地位、女人,他没有珍惜,最后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母亲无私的爱,拥有妻子忠贞不二的爱,拥有孩子、女婿的孝顺和尊敬,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在经受如此巨大打击后仍能乐观面对。

然而小说中并非只有主人公一个人能够面对苦难时表现出超然和平静。福贵的母亲临死前对福贵说“活着就有可能,死了就什么都结束了。”没有抱怨不公,只希望能够平静的活下去。家珍更是不想争什么,对福贵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只求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不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处于当时底层社会中的劳动人民,面对不公和不幸却学会了隐忍和平静对待。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杨绛百岁时曾说“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后来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一个人有限的生命里还是平常点好,无需去争太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学着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就够了。并在生活中学会隐忍,学会承受苦难,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从容平静的面对生活,不要被小挫折、小困难打败,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不因水的清淡而厌倦饮水,也不能因生活的平淡而掘弃生活,把脸迎向阳光,享受和珍惜每一天活着的生活,这便够了。

《活着》读后感【篇六】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没错,只有活着才能“活”。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写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一个特殊的年代,那个年代经历了战争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受了家庭的兴旺到衰落。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钱财,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骨瘦如柴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从去年开始,我就经常担心各种事情,怕自己出现什么意外,刚好那时学校发给了我《活着》这本书。看完后,我觉得这些担心根本不用存在,因为只要有一颗想要活着的心,什么困难都无法阻挡你。

但读到家珍死去时,我几乎看到了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那时忽然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哭,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眼泪——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因为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时,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让他们安安静静地离开吧。但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敢于面对家人、朋友的离开呢?我是否敢于面对自己呢?我不敢回答。

或许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劳累、坎坷地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平,无论怎样做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只要活着,就是一种幸福。福贵的一生就像一艘小船,漂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他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救命“稻草”不放手,努力活着。

看完书后,我不禁为福贵感叹,为他有一种“忍”的力量而感叹;为他无论生活多艰难,都会努力活下去而感叹;为他……

活着,就要努力生活,享受这个美好的世界。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让我们一起“好好儿活”!

《活着》读后感【篇七】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的《活着》写出了真正的意义,书中主人公小时候是个富家公子,因为年轻时吃喝嫖赌,将家产全部败光。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他的一生曲折多变,最后他没有了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在世间,但他依旧活着,他努力赚钱,只为买一头牛,与自己共度余生。

富贵坎坷的一生告诉我们很多人生道理,生命中充满了无数的坎坷和挫折,但这些都不能成为阻碍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可以被打压,但是不能被打败,要努力,勇敢的活着。或许,人们活着就是为了自身而活,而不是为了人以外的任何东西而活。如果要说活着的意义,那就是为自己而活,并且活的精彩,因为时间会证明一切。

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余华

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

——余华

检验一个人的标准,就是看他把时间放在了哪儿,别自欺欺人;当生命走到尽头,只有时间不会撒谎。

——余华

《活着》读后感【篇八】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值得收藏!《货币战争》读后感万能版八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值得收藏!《货币战争》读后感万能版八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货币战争》读后感(篇一)

在读完《货币战争》这两部曲之后,我才明白到自己知识的片面性。姑且不论有人说《货币战争》是抄袭95年美国纪录片《The money monsters》,但有点可以肯定的就是在这之前没人这样系统的把当中的因果联系展示在我们面前。更重要的是《货币战争》这两部曲中,带给人们是更多的思考。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在认识世界过程中都来自于他对世界的基本认识,这就是我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而人又因为自己生活经历的有限性,如果不通过系统的学习建立全面系统知识为基础价值体系,恐怕我们只是活在自己所认知的世界里,被现实表面的现象所蒙蔽。读这两本本书我个人最大的感受就是----我个人的知识有限的、贫乏的,而且也有错误的认识。

究竟谁是历史的主要推动力量,是相对无知、缺乏创造性的大众,还是对人类文明发展与进步起主导作用的精英?对于我所认知的世界历史,或者说是我国历史来看,无疑是大众推动历史的进展,但看完这两本书之后,我开始怀疑是否真的就是这样?就我个人认为,少数精英无疑在推动这个世界发展,因为在这少数精英的背后更有一股更大的力量去主导着一个世界进展,它就是利益,它通过金钱来表现出来。我认为人与人是靠利益联系在一起,而社会,、国家就是这个利益联系的结合体,只要是人构建了这个社会这个国家的话,这便可以去操纵,甚至去改变这个世界,而这背后的就是我们想象不到的天量金钱去推动。在《货币战争》这两本书中向我们展现出西方的历史发展过程,文中认为历史发展的基本原动力就是人与人利益之间的博弈,而利益的最高的体现形式就是金钱,特别是在工业革命时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兴起的历史进程中更是如此。而金钱这一词就演绎了西方近两百年历史的主要矛盾。

或许有人认为《货币战争》这两部接近小说性质比较多,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思考,一种对世界,对金钱与这个世界的关系的思考。世界的发展是很复杂,而我们的认知是很片面的,我们应该怎么去适应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的发展,要不假如有一天剪羊毛行动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或许我们真的什么都做不了。

《货币战争》读后感(篇二)

很多人说,把《货币战争》当作小说来读,是个不错的选择。然而对于金融底子极薄的我来说,读这本有趣的小说,真的相当吃力。对于里面涉及的一些专业知识,我是一头雾水,例如,宋先生在书中提到,国际银行家最拿手的剪羊毛先令市场出现通货膨胀,再通货紧缩,而实现对各国的巧取豪夺,其原理我到现在还没弄清楚。真狠不得把未来几年要读的经济学课本都一次过塞进脑袋

花了一段不短的时间,我还是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很惊讶于宋先生的博古通今和强大的想象力。网上对于这本书的看法也是褒贬不一。

书中宣称,罗斯柴尔德家族是当今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最大的债权人,这并不符合事实。同样,今天的J.P.Morgan银行经过无数次分分合合,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出台前的老J.P.Morgan公司除了继承同一商标品牌,其股权结构、组织形式、公司文化、业务与客户基础皆有显着不同,市场影响力也是今非昔比。非常有趣的是,最近发生的金融危机严重打乱了世界大银行的市值排名。花旗银行、美国银行、和瑞士银行等从前占据主导地位的银行排名纷纷下滑,而中国银行业国际排名提升,全国银行市值排行前五名依次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英国汇丰银行、美国摩根大通银行。

事实上,金融业是现代经济中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之一,其产业结构与垄断组织相去甚远,这也就是金融创新如此活跃的一个原因。金融业也恰恰是现代经济中最受监管的行业,其经营业务活动受到各国政府如财政部、央行、专职金融监管当局甚至国际组织的严格监管。书中所刻意描画的超然凌驾于国家政府乃至国际政治法律制度之上,拥有神秘权力的所谓国际银行家,恐怕除了存在于作者的丰富想象中,纯系子虚乌有。

然而此书并非毫无可取之处,它逼真地重现了过去欧美银行垄断家族对世界近代历史演变的重大而又鲜为人知的影响力,以全新的视角审视了当今中国金融开放所面临的潜在风险,为维护中国的货币安全提供了新的思路,这一点毋庸置疑。

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一直以其经济发展的奇迹令世人瞩目。然而,从1991年开始,受泡沫经济,证券及房地产价格下跌,企业生产成本增高,投资、设备和雇佣过剩的影响,日本经济陷入了严重的衰退之中。中国加入WTO之后,也面临着与当年日本十分相似的国际、国内背景。拿人民币升值为例,20xx年2月6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8371,与几年前的8点多相比,升值幅度是否有点大呢?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以我的经济学底子,实在写不出更深邃的内容。只能怪自己基础不够扎实,对《货币战争》这本书的理解只能停留在小说层面,实在谈不上什么感想。如果硬要感的话,只能说最大的感想就是我要多读经济学的书,充实充实自己了。

《货币战争》读后感(篇三)

不谈经济,不谈政治,不谈军事宗教文化历史。

《货币战争3--金融高边疆》终于出版了。

从08年第一本《货币战争》开始,从书的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作者宋鸿兵先生思维的更加的清晰,更能感受到宋先生心系祖国,忧国忧民的修齐治平的理想和执着。

资本主义当道,是物质化的文明为其搭建的舞台。我们每天的劳碌奔波,却未曾想过这样一个问题:人类文明发展到现在,我们能和天神一样飞来飞去,能像上帝那样创造生命,但我们的精神呢?我们对于自然,对于自身的认识,比苏格拉底时代或者春秋战国时代的人们进步了多少呢?物质文明,归根结底是自私和暴力的文明,我们为了生活,为了生活得更美好,那种朱门酒肉的美好而拼搏。而对精神层次的认识跟4000多年前的奴隶时代一样罢了。

骷髅会也好,三边委员会也罢,甚至共济会、光明会,那些超越了民权和主权的精英金主们,淋漓尽致的洒露了人性的贪婪,对权力,控制的贪婪。当我们从对方的角度看待他们的所作所为时,那些阴谋,那些杀戮,那些博弈却没有什么对和错,黑和白。因为物质文明的本质是自私和暴力。归根结底,我们,需要如何管理世界?是让那些什么都不懂,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胡乱搅局的草民低下的民主决策,还是让那些思维敏捷、知识渊博、深奥智慧的精英,来管理世界更有效率,更符合各方利益?在精英金主们心中,芸芸众生是贪婪的,无知的,给他们看上去很美的小我的权力和利益,他们就会踏踏实实的当奴隶。欺骗也好,小恩小惠也罢,麻木的芸芸众生过得很滋润。

谁,来管理世界?人们,需要一个怎样的世界和未来?我想,这才是人们需要思考的问题。物质文明,为了物欲自私,暴力。这些恰好是那些精英们擅长,在少数人控制下更加有序的,发展物质,给芸芸众生物质的满足。而芸芸众生们,谁又关心精神的思考和提升呢?倒不如低级的娱乐和金钱来得更加痛快。

这就是资本主义大当其道,精英控制得心应手最根本的原因。我们需要一个怎样的世界,需要一个怎样的未来?要是选择延续着物质文明那自私、暴力的世界,精英们控制世界岂不是更符合发展的规律?

对于芸芸众生而言,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希望接受一个什么样的事实。那些安于享乐的人,更愿意接受虚假的事实,心甘情愿的接受蒙蔽。

真相并不重要,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睁开眼睛,都会思考:我们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但我们需要思考一个问题,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未来。

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未来?我们落后了6000多年的精神发展,该是需要我们思考的时候了,因为我们到了决定未来的时候了,因为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了。

在我看来,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开始了,或许没有弥漫的硝烟,但那是决定人类何去何从的大决战。

留给中国的时间不多了,留给人类决定未来的时间不多了。

《货币战争》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着实写的不错!

货币战争都到4了,回顾一下过去的几本,基本上延续着从古到今的时间顺序,作者就像讲故事一样拨开迷雾让我看到很多真相,尤其是第四本,欧元的诞生,美债与美元的关系,亚洲的困境,中国的未来,讲的很有自己的见解,很好的书!

未来的中国,作者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该如何应对我们面对的世界,这仅是作者的观点,但是看了书之后,想必很多人深以为然!作者觉得,中国未来更应该选择推动亚元的诞生,远比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好处要多也更具国际战略价值,同时,结合美国和美债的困境,如果中国不能处理好和美国的经济关系,周边势必会越来越麻烦,搞不好被拖入一场局部战争也是没准儿的!

我们储蓄,美国消费,这是我们对美国而言的价值,当我们的价值丧志殆尽时,又该何去何从呢?都说中国崛起,但是中国崛起是有时间窗口的,就像卫星发射,错过窗口就得等下一个,但是下一个时间窗口中国可能要等几十年,甚至到本世纪后半叶,那时候石油还有没有都另说着,下几代人的事情了!窗口在哪里?未来的十年到二十年就是,这也是作者给出的窗口,未来美债比例占美GDP总量比例还可以控制的区间长度,就是这个窗口了,我们该如何崛起呢?

自主,自强!让自己的国内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而不是我们给美国提供大量的优质廉价商品让他们去消费!我们说拉动内需,没错,但是我们首先要生产要创造,没有生产的拉动只是花掉未来的钱而已!那么又如何拉动国内庞大的市场呢?作者也给出了答案,大力发展农业,发展农业的信息化、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其实,落后的农业生产效率,反而也说明蕴藏的巨大潜力,但这也需要难以想象的资金投入,我们会这样去做吗?农业拉动了,连带轻工业也拉动了,自然重工业也起来了,这可比盖房子拆房子来的实际和长远啊!美国的成功历史,也是主导国内市场,真正自强自主的历史,这也是我们可以选择的道路,现在人民币已经和美元捆在一起了,难以摆脱,过去欧洲美元的出路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方向!

但是我们要去做这一切,需要一些条件,国内的长远准确发展眼光,我们有吗?当我们走在正确道路上,美国各种压力袭来时,我们能抗住吗?我们能不能抗住美帝的外部打机内部渗透呢?还有很多很多,没法讲了!

但是,发展的时间窗口来了,真的来了,我们最好不要错过,一旦错过,就要用几十上百年去等待下一个,等不起!

《货币战争》读后感(篇五)

最近,有幸拜读了宋鸿兵的《货币战争》一书,感受颇为丰富。总之,看完这本书我和所有其他的中国人一样,顿时热血沸腾,好像这个世界的阴谋画卷一下子展开在我的眼前,好像我明天就可以看穿这个阴谋的世界。然而,无论怎么说,这本书的确是展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以前也读过几本金融史类的书籍,了解到黄金非货币化,了解到摩根银行的崛起,了解到《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等影响了国际金融世界走向的历史。但是,这本书却赤裸裸的把这些历史背后的故事展现在了我的眼前。这本书讲述了,自1694年英格兰银行成立以来的300年间,几乎每一场世界重大变故背后,都能看到国际金融资本势力的身影。他们通过左右一国的经济命脉掌握国家的政治命运,通过煽动政治事件、诱发经济危机,控制着世界财富的流向与分配。可以说,一部世界金融史,就是一部谋求主宰人类财富的阴谋史;一部世界金融史,就是一部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阴谋史。

我相信,无论你的年龄,你的职业,看完这本书,你一定对这个叫做罗斯柴尔德的家族印象深刻。正如前面讲述的,这本书可以说重点讲述了这个“恐怖”的家族是如何从德国起家,随后掌控英国经济,进而将触角伸至美国,然后一统世界经济。不知道,你是否听干过这样一句话,“世界百分之七十智慧在中国人的脑袋里,世界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犹太人的口袋里。”反正这本书正好印证了这么一句犹太人的俗语。

想一想看,原来我们的生活是这么的无聊。我们的大脑在做着化学反应,我们的财富永远都不在我们的口袋。哲学家问我们来这个世界做什么,这本书让我么一下已明白了,原来我们只是在别人铺好的轨道上按部就班的行走。这世界就是一场阴谋!这样的结论让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怎能不激动,怎能不亢奋,生活已经很无聊了,这不是雪上加霜吗!于是,年轻人开始奋起反击,人们纷纷拜读这本揭露一切的书籍。然而,兴奋过后,我们用理性来考量一下,世界真的是如此吗?

《读者》曾经刊登过这么一篇文章,大概讲述了一个记者在拜读过《货币战争》后前往欧洲的罗斯柴尔德银行,进行了一次小小的专访。最后的结果让人大失所望——这不过是一家措施机遇的颓废了的曾经的王者。这是,很多人都开始反驳。有人说这不过是一个小记者的调查,事情的真相怎没可能是如此的呢?真相要是这么轻易就可以被记者了解到,那还有什么阴谋可言呢?话是如此,但事实却不一定如此。我不认为这个世界没有阴谋,不认为罗斯柴尔德家族就真的没有控制政治,我只是认为这个阴谋这是众多阴谋中的一个。

按照书中所述,罗斯柴尔德银行拥有一笔威廉国王的巨额存款,作者认为,按照一般利率,这笔钱为罗斯柴尔德带来的财富早已超过了比尔盖茨的几万倍。但是,作者忘记了,从罗斯柴尔德家族诞生到现在,经历了如此多的金融危机。更重要的是,在杠杆率如此高的今天,罗斯柴尔德的几次操作失误早已会致使财富损失过半。所以,他今天仍旧可以生存,已经实属不易了,如果还让它去控制美联储这样的庞然大物,这的确强人所难了。想想看,巴林银行这个巨头是如何倒下的,一切就简单多了。在这个世界上,尤其是金钱的世界里,没有钱,就想控制别人,无论如何都是办不到的。如果可以,股份制公司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不知各位读者如何看待。

在宋鸿兵之前,其实就已经有很多阴谋论广为人知了。而阴谋论通常是指对历史或当代事件作出特别解释的说法。此类特别解释不同于一般广为接受的解释,将事件解释为个人或是团体秘密策划的结果。而且此类特别解释中特别激进者还会进一步驳斥那些广为接受的解释,认为那些是阴谋策划者的掩饰。我们所熟知的阴谋论还有诸如林肯遇刺、共济会、罗斯维尔等等,在他们诞生的时候,也都曾激起了一阵狂烈的海啸。但毕竟他们都只是猜测,时间久了,也只有少数人还会记得它们。

回到现实,我们的生活绝不可能只是别人的阴谋。在每个人都生活里,每个人都是他们自己的主角。而我们的金融市场也是一样。比起很多年前,当今的金融市场,尤其是国际金融市场,早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我们只能把钱用来买股票,我们只能从银行借来贷款,一切的风险都只能任由其暴露给对手。而现在,我们拥有了欧洲货币市场,我们拥有了掉期交易,有了股票期权交易,这一切都让我们拥有量数不清的投资方式,数不清的借款方式,数不清的规避方式。比如,在以前,一个公司向拥有一笔在未来一个月要是用的外汇,他就真的只能提前一个月到银行借一笔钱,兑换外汇,这里面存在着恐怖的风险。但现在,他可以采取货币互换的方式,通过银行,和所需外汇国家的另一家有着反向交易需求的企业,进行货币互换,然后以最低的风险,以最佳的利率拿到所需的款项。正如我们所知,我们的金融世界丰富多彩,可以说是我们人类最灿烂的思想之花之一。而这一切,真的可以被某一个人所谋划吗?如果是,上帝也无奈了。

最后,我还是想说明一下,《货币战争》这本书虽然以阴谋论的形式展现了一个偏激的画面,但是这本书里还是有很多引人深思的故事。比如,索罗斯做空南亚金融市场,导致了日本、南亚诸国一蹶不振。作者也在书中告诫我们,中国正在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索罗斯对待南亚的手段,斯罗索也可以同样运用于中国,让我们的经济砰然着陆。所以,书中种种的警示,也是需要被我们认真对待的。

我们的生活不是阴谋,美丽的金融世界也不是一本厚厚的策划。

《货币战争》读后感(篇六)

之前央视面对面节目采访货币战争作者的时候看了几句话,讲的在房地美公司工作的时候预感到金融危机,很感兴趣,一直惦记着这事儿,到网上找到了面对面的网页,昨天才看到把那次节目登了出来(面对面央视网页上的更新速度有点慢),看了文字记录,觉得作者的观点很有冲击力,今天又到网上看了点书的电子版,汇总感受,就是觉得书的前半部分写得像小说,面对面访谈中的话多数还靠点谱。又看了高盛董事长的文章,说货币战争多属虚构,论证的也挺有力。

身为一个小老百姓能干点啥呢,存点黄金?啥正事也干不了,就到网上来写点读后感吧。

我觉得货币战争描述的情况确有言过其实之嫌,一个家族不可能永远那么厉害,虽然说龙生龙凤生凤,可是那么多年怎么可能维持良好或者说超优秀的人才品质,一小撮人也不可能一直抱成团,夫妻都大难临头各自飞,世界上哪可能有一小撮一直维持良好合作的集团呢?但说到金融风暴、金融危机,我觉得说里面完全没有阴谋恐怕也不大可能,中国面临的挑战绝不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所能想象的,不过也相信我们中的精英分子:政府高官、专家们会维护他们的,也是我们的祖国以万全的。

人类世界的走向,无论是经济方面还是社会生活方面,我想,能够最终决定其方向的,还是人类的本性,大家都是人,难以避免的按本性行事,因此,如果要推演人类社会最终是个什么样子,从人的本性出发应该是个不会错的开始。

《货币战争》读后感(篇七)

粗读宋鸿兵先生的《货币战争》整体感受有两大点:

一、是从历史的角度梳理了世界金融寡头的形成、发展的历史,追述了世界金融寡头的世界历次重大经济、政治、社会运动中的角色以及给社会经济造成的破坏,证明了金融资本的逐利的本质,分析了金融资本利用世界货币的涨与跌制造通货膨胀剥夺广大民众财富的种种手法!

《货币战争》讲的是从十九世纪欧洲银行家一步步发展壮大到操控政治、经济的走向,为自身利益服务的故事。比如那些财团操纵美国国会成立了私有的美联储,使得美国政府没有发行货币的权力,当政府需要发行货币则必须将美国公民未来的税收抵押给美联署向其贷款,而为此要支付庞大的利息。美联储要做的只是印钞票、再坐收利息。(政府没有权利发行货币)此外,几大财团还联合引爆两次世界大战,操控石油价格以获取石油美圆,操控各种国际组织如IMF、世界银行,掠夺第三世界国家的资源和财富,乃至引发多次经济危机。几大财团就是通过合伙抬高一国的股市和房地产价格,制造巨大的金融泡沫,达到一定高度后再抽身出来打压价格,引发泡沫崩溃,导致此国公司和民众的大量破产,再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大量优质资产,从而控制一国的经济,获取巨大的利益的。现在小学生都知道国际关系就是利益关系,美国政府是受财团控制。所以这书对我来讲有着多颠覆事实的影响!

书中的源头指向罗斯柴尔德家族及其他金融寡头对于金权的极端占有欲,而其想法的实行是依借于其一呼百应的影响力而达成的,如果这种经济体制的内涵如此明显的不堪,为何仍有一代代的精英愿意投身于其中?世界走向的改变是否仅凭极少数人的思想行动?如果没有周边的气候条件,仅凭风眼的力量飓风就能形成并蔓延么?当人们恐慌于极少数人掌握世界的极端不公正时,其实每个人也正促进着这种不公正,在利欲攻心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相互残杀,不惜代价。不过是为了毫无必要地满足过分贪婪的欲望。欲望和恐惧卷起狂澜,黑暗的飓风由虚无而起,似受了魔鬼的庇佑般,周围的一切虽反应各异,却无不最终以各种形式成为其中,使它所向披靡、愈生愈烈巨大的漩涡将吞噬任何遏制的努力,甚至使它们成为它的一部分,世界疯狂的膨胀,却无法将它所带来的危机感置于自身的欲望之上,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出现或许本是历史的必然,恶浪已起,海啸只是迟早的事。

二、宋先生利用历史的分析,说明了亚洲金融危机与上世纪日本经济低迷、衰退的金融之迷,重点分析世界金融资本操作手法,并提出中国面临的危险。

书中描述为建立公平的经济体制,搏击俱乐部里Jack最终炸毁信用大楼,只有单纯的梦想家会这么做,这就像藤蔓缠绕住住所,我们只想一把火烧了它们,而暴力摧毁得更多是物质,永远会有贪婪的余孽在暴力的空隙中滋生最终使整个革命变质毁灭。等待细水长流的社会本质蜕变永远成不了解决当下问题的办法,直面的抵制相当于开门迎敌,难免有被同化的危险,但既然有人已认识到危机,无论怎么做,我们所能确定的就是不放弃任何的努力。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利用自己的低廉的劳动力和引进外资,成为了世界制造地,外汇储备一路飙升,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不断增大,而在近几年中国的股市与房市也是异常火暴,国际资本热钱在中国两市场上的推波助澜,使中国面临被世界金融寡头剪羊毛的危险。

在世界银行家的眼里,没有道德、没有伦理、没有人类的尊严,有的仅仅是为了高高在上所欲望的权利。当社会不存在货币,以共产存在时,银行家们将会失去他们的地位。

另看剪羊毛资本家给发展中国家投资、大量贷款、外资入股,其目的无外乎两点:世界能源环境的地域转移、早就资本泡沫。环境转移很简单将高污染高耗能的生产线全部嫁接到发展中国家;资本泡沫在于其给其贷款的同时收取大量利息,收购廉价的物品,进行贸易差剪刀差牟利、创造繁荣与衰退的经济谋杀

个人认为:打击这些金融财团最好的办法是恢复金本位的货币制度 。所谓金本位,是指以黄金储备为货币发行的依据,并且持币人可以用固定的兑换率随时换取等值黄金。注意,在金本位制下,只有黄金的价格是固定的(即兑换率),而非其他商品的价格也是固定的,其他商品价格的变化也就反映了它们相对于黄金的比价变化。不过,对于同样实行金本位的多个国家来说,由于其本币的单位含金量是固定的,相互间的汇率当然也就固定了。因此,金本位有利于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性,及方便进行国际交易和结算。这样,国家才不会被迫的增大货币供应,引发流动性过剩导致金融泡沫。这样的货币体系会导致货币具有更强的购买力,而对经济危机具有一定的免疫,国际银行家就不能通过制造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周期性经济危机来剪老百姓的羊毛了,这样受益的还是广大的劳动人民,他们辛苦积攒的财富也不会被外国财团以低价轻易的掠夺。

但是按照宋先生的逻辑,重新确立金本位制就可以稳定货币价格,但很难相信这些金融炒家会希望确立金本位,减少他们炒作市场制造危机的空间。而且,即使确立金本位,贵金属市场本身会不会遭受炒作?存在很大的问疑。所以黄金是万能的吗?我看是未必。关键还是要把以货币制定权为核心的经济决策权真正归于人民,归于占这个世界绝大多数的无产者和一般有产者,而不是极少数的极端有产者。

中国作为少数能够自己发行货币,掌控货币发行权利的国家,如何面对过银行家们的阴谋屠杀,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剪羊毛早在上次东亚经济危机中中国侥幸逃过一劫,以后呢?人人都在谈论索罗斯,可知在索罗斯背后的真正黑手?

《货币战争》读后感(篇八)

金融是一个奇妙的字眼,它见证了世界各国的崛起,见证了华尔街的建立,见证了人们对金钱无穷无尽的疯狂追求。

从《货币战争》一书中,我看见了圈套与阴谋、商机与远见,庞大的罗斯柴尔德家族如何用金融这枚棋子叱咤风云。

正是远见,使得这个家族如此骄傲地立足于世界顶峰。那个时候国际化这个词语还没被人们所熟悉,梅耶罗斯柴尔德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让儿子们分别在法兰克福、伦敦、巴黎、维也纳和那不勒斯建立自家银行和产业链。无形中,一张金融的情报网笼罩在上空。你可能想象不到罗斯柴尔德家族从中获得了数不清的财富。

利用这张网,他们在战争的硝烟中捕获商机内森罗斯柴尔德预知滑铁卢战争的结果,在伦敦交易市场中带头抛售英国公债,导致民众误以为英国将战败,跟风抛售。结果在人们争相抛售后,内森以低价购回大量英国公债,玩转股票市场!

这种手段揭露了银行家的狡猾,同时也引起我们思考。由于那时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以致众多股民泥足深陷。联系到我们国家的市场状况,不透明程度更高,损坏了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市场内幕就像一块黑布,把市场参与者蒙在鼓里,严重缺乏公平性!

我们就拿ST股来举例。证券市场上的ST股票都有着大起大落的架势,只有激进的投机者尝试在风浪中捞一笔。可惜的是,大多数人都赔了夫人折了兵,沦为幕后黑手任意摆布的棋子,用他们的牺牲换取丰厚利润。所以说,只有建立稳健的、有效率的市场,就必须消灭操控市场的黑手,还大家一个信息透明的市场环境。从国情来看,这对经济发展起长远作用。

从罗斯柴尔德家族可看出商人重利这真实写照,但并不代表商人可以通过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来赚钱。良知,应该是心里的道德底线。中国市场中的众多伪劣产品,严重践踏了良知二字。几年前,奶粉事件轰动全国。不法商人潜规则地用过量制作营养牛奶,甚至一些大品牌也参与其中,霎时间不可信任产品满街都是,人们对奶粉或奶制品的需求剧降,造成不少的经济损失。但是,无形的财富损失得更多。连大品牌都如此,消费者还能相信什么企业呢?其实到头来那些不法商人损害的就是自身的利益。损人不利己的事为何要去做?因为他们被金钱迷住了眼睛。近期,意大利来中国打假,发现有三十多家企业冒着意大利的品牌高价出售商品,欺骗消费者。实在是丢脸丢到国外去了。这样的行为多到不可胜数,我们的市场机制是不是该改进了呢?特别是监督机制!

《货币战争》此书真的让我感受良多,见识到什么是金融的威力,什么叫银行家的手段。我从未想到可以通过收购再抛售国债强迫一个国家低头,间接控制汇率,把持住它的经济命脉!

近年来,美日强迫人民币升值和汇率浮动,引起各界关注讨论。中国的汇率制度十分特别,既不是浮动汇率,也不是固定汇率。我认为这种制度比浮动制更适合中国国情。现在的中国,需要的是一个稳定的金融市场。一旦完全变成自由市场,以现今的实力,无法立稳脚跟,容易被外国金融势力摆弄。中国的货币供应量、利率水平、物价水平都要服从汇率条件下的调节机制,更显出汇率是一道重要关卡。等到中国的市场完全成熟后,再适当调整汇率制度,这才是明智的做法。

有人说,看书使人明智。的确是的,从书中我们得到思考的余地,不仅拓宽知识面,还带来启发。正所谓品读经典,感悟人生。

[读后有感系列]《白鲸》读后感万能版八篇


孟子曾说过:“饱食、暖衣而无书教,则近于禽兽。”我们在读完一本中外经典名著后,往往会发现自己身上的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由于人们对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每个人看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有感系列]《白鲸》读后感万能版八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白鲸》读后感【篇一】

《白鲸》是19世纪美国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19—1891)于1851年发表的一篇海洋题材的长篇小说,小说描述了亚哈船长为了追逐并杀死白鲸(实为白色抹香鲸)莫比·迪克,最终与白鲸同归于尽的故事。

故事营造了一种让人置身海上航行、随时遭遇各种危险甚至是死亡的氛围,是作者的代表作。1956年06月27日发行的电影《白鲸记》,就是改编自这篇小说。

在《白鲸》这部作品中,亚哈船长是一个行船经验十分丰富,并且敢于与世俗做斗争的船长,他有着几十年的航海经验,在他面前,无数条的鲸鱼被他高超的技术刺中,当面临危险和困难时,他仍然是勇往直前,同时,他还有着崇高的品质、有如大海一样宽阔的胸怀。所以,小说对亚哈船长的刻画,是以一个矛盾且多重的性格来进行刻画,赋予他一个模糊、复杂的形象特征,这个形象特征说明了,亚哈船长是一个美与丑、善和恶同时存在的个体,这个个体使亚哈的形象得以真实化。他一方面象征了海明威式硬汉形象,另一方面又表现了他的丑恶与龌龊,具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

《白鲸》读后感【篇二】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是记叙,在这方面可以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通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文明,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文明"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己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写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一定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写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希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知道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么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可以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现在,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不过,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白鲸》读后感【篇三】

不知怎么的,最近总是喜欢看关于冒险的书籍,妹妹便跟我介绍了一本名叫《白鲸》冒险性的书籍。接下来,我就给你介绍一下这部作品。

这部书的原名是《莫比迪克》(MobyDick),是美国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再距今一百多年前创作的长篇小说。《白鲸》不知在美国文坛上有着崇高的地位,也成为世界海洋文学的代表作。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头恶名昭彰的白鲸莫比迪克经常在海上兴风作浪,因此夺取了无数捕鲸人的生命。捕鲸人都很惧怕在海上遭受到白鲸莫比迪克的猛烈袭击,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亚哈船长也在一次捕鲸中,被白鲸莫比迪克咬掉一条腿。从此,他发誓不杀死白鲸绝不罢休。故事才刚刚开始以实玛利因为缘分亚哈船长、魁魁格和斯达巴克相遇,结成好友并加入了捕白鲸莫比迪克的队伍中。通过向海洋的挑战,最终搜寻到了白鲸的踪迹,最后经过与白鲸的生死较量,裴廓德号沉入海底,只有以实玛利一人幸存

亚哈船长是裴廓德号的船长,为了追捕夺取几十格水手的白鲸,而航遍世界各海洋,是一位勇敢而富有同情心的独脚老人,也是因为如此,导致他的脾气变得很暴躁。他更是一位敢于挑战大自然的老人。以实玛利和船长与白鲸搏斗的青年。它本身是商船上的水手,但对捕鲸很有兴趣,于是转投入捕鲸这一行,他也是这次捕鲸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魁魁格十印第安人,是个酋长的儿子,也是掷鱼叉的好手。他机智,英勇,赢得全船人的敬重。莫比迪克就是被称为海上魔王的可怕的白鲸,他全身雪白,额头和背上满是皱纹,凶猛无比,夺取了许多水手的生命。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自己有了一个可以争取达到的目标或高度,在符合常理的情况下,一定要超越它,即使它离我们有多么的遥远,做到处事不惊,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们都能创造自己的奇迹。

《白鲸》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白鲸》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玛利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下契约。狡诈老练的船长亚哈再一次航行中被大白鲸莫比·迪克毁了一只脚。大副试图说服船长放下复仇,但失败了。最终的交战中,莫比因被激怒,将船撞沉,只有玛利幸免。

“你们来吧,我什么时候都不会害怕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触,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声。虽然看起来结局悲惨,觉得船长是以为勇敢地人,但这是船长自我给自我挖一个坑,然后自我跳下去。若他不因贪婪先去招惹莫比,莫比又岂会反击报复他。其实,这样的例子,光在大自然里就有很多。就比如说有些人在热带雨林中捕蛇,蛇本来对人是没有敌意的,但是我们人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捕杀蛇,使它们对人类反感而不得不采取一些自我防护的措施,它们只是想保护自我而来抗击人们,时间久了就会变成敌意,而人们却当成了一种对自我的进攻,一种被受害的一方,所以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的捕杀,这种捕杀带着报复、仇视,最终还是导致了自我的受伤,或者是两败俱伤。所以说你没事别惹事,把原先没有的是变成一件大事。

《白鲸》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最后让我明白了“没事别惹事”的真正含义,就是: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指一些无好处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然而他们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读后感【篇五】

在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白鲸》,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赫尔曼·麦尔维尔。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以实玛丽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老人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了三天三夜后,将白鲸激怒,撞沉“裴廓德号”,所有人只有以实玛丽被救起。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很喜欢。主人公以实玛丽虽然有时显得胆小、懦弱,但是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想起自我的梦想,用尽全力去克服困难。他也很友好,很乐于助人,所有的水手都很喜欢他。还有以实玛丽的朋友魁魁格,他是个印第安人,名字很怪。虽然长得十分丑陋,样貌也很吓人,但是他心地善良,灾难来临时能得到“约约神”的指点,并解救大家。

故事中的情节我也很喜欢,它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有一次,在捕杀白鲸的时候。一个鱼叉手被鱼叉上的绳子套住脖子,被白鲸拖入海中,眼看他快要没救时,大家纷纷吓得跪倒在地上,而魁魁格却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了那位鱼叉手。他那惊人的勇气,使大家也喜欢他。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当时航海的辛苦,和当时的水手和鱼叉手的勇敢、机智。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期望大家也来读。

《白鲸》读后感【篇六】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白鲸》读后感【篇七】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读书有感】《天龙八部》读后感万能版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有感】《天龙八部》读后感万能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天龙八部》读后感【篇一】

近日,我看了金庸的武侠小说《天龙八部》,甚是喜欢其中的段誉、虚竹还有乔峰,不过,让我更为自豪的,还是书中三位伟大的女性:阿朱、阿紫、王语嫣。

阿朱,一个善良、孝顺、善解人意的女子,为了保护自己的父亲而甘愿牺牲了自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牵挂着自己顽皮的妹妹。这种善解人意的行为与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使我们对阿朱肃然起敬,衷心佩服她的善良。

阿紫虽说是阿朱的妹妹,可品行却差很多。她很阴毒,总把别人害死;她无比自私,只顾自己,从不体会别人的感受;她泼辣,说话蛮不讲理。总之,这两姐妹的性格反差很大。在姐姐阿朱去世之后,她就跟在乔峰的身后。其实就是帮乔峰查身世,还有履行姐姐临终时让姐夫照顾自己的承诺。但泼辣的阿紫最后居然陪着姐夫跳崖了,这令我大为不解,但仔细想想,这也许是她勇敢的一面吧!

王语嫣是一奇女子,她美丽善良,处处为表哥着想;她终日守在闺中看些武侠门派的绝技与破解之法,这使她精通天下武学;她不幸,母亲杀人不眨眼,而他的表哥慕容复则是个卑鄙小人,只懂得利用别人,对王语嫣的真情却全然不屑。这个奇女子最后识破了她表格虚伪的真面目,放下了这一厢情愿。

王语嫣、阿朱、阿紫,这三个女子坚强、勇敢、善良,其的精忠义骨却丝毫不比段誉、虚竹、乔峰差。合上这本书,我知道了自古男儿要自强,女儿也要自强!

《天龙八部》读后感【篇二】

高晓松说:“如果没有金庸,我们的少年时代该会是多么仓皇!”的确,金庸先生是我们几代人的共同回忆,即使没有看过他的小说,但也应该看过由他的小说所改编的电影、电视剧。金庸先生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缜密的逻辑思维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他既忠实于史实,又能通过恰如其分艺术的.加工,使得虚构的人物和真实的历史人物自然无间、完美地相处在一起。金庸的小说提高了整个武侠小说的品格,被严家炎誉之为“一场静悄悄的文学革命”。

作为金庸晚期代表作之一的《天龙八部》,被许多人誉为金庸小说的绝顶。《天龙八部》也中出现了许多典型人物,如痴情而善良的大理王子段誉,质朴简单的和尚虚竹,风流王爷段正淳,复杂阴险的慕容复,兰心惠质的王语嫣,温婉柔情的阿朱,口蜜心狠的马夫人,各具特色的“四大恶人”……其中,最著名最讨读者喜欢的就是这部书的主角——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乔峰,而乔峰也是金庸作品中的第一英雄,也是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一个人物。

说他是金庸笔下第一大侠绝非夸大。他与郭靖同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但比之少了几分笨拙与木讷,多了几分机智与灵变;他与杨过同为性情中人,但比之少了几分跳脱“滥情”,多了几分沉稳凝重;他与张无忌同为武林绝顶高手,但比之少了几分“剪不断,理还乱”的优柔寡断,多了几分“拿得起,放得下”的干练气概;他与陈家洛同为群雄之首,但少了几分“三心二意”与胡乱猜疑,多了几分感情专一与自信可为。

乔峰一出场就是面对一场丐帮叛乱大祸,他本在中原武林中拥有“北乔峰”的美誉,身居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武林重位,可谓誉满天下。结果一夜之间都变了;在杏子林中他被告之是契丹人的身份。而乔峰的盖世武功、威信、智慧也在应付叛乱之中表现无遗。

乔峰是一个豪迈洒脱而又命运多舛的英雄,从小在少林寺学艺,以致后来成了丐帮帮主,可谓众望所归,为中国传统的侠之大者;中期则遭人陷害,与中原群雄反目为仇,加上阿朱之死,心灰意冷,远走塞外;到了后期,真相大白,乔峰为了两国和平牺牲,成了为国为民的民族英雄。他无愧于一位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大英雄。

大多数《天龙八部》的读者都有同样的感受:乔峰一出场便威风压倒群雄,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亦如此,他的作品一登场同样具有气压群雄的气概。而如今先生仙逝,虽然他留下的江湖还在,但是没有金庸的江湖,还算江湖吗?

愿先生一路走好,希望先生能在另一个世界,任能用笔,再为那个世界的人描绘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

《天龙八部》读后感【篇三】

今天2011年8月20日的傍晚,我终于把天龙八部看完了,断断续续地,我竟耗费了足足两个月。

心里面有太多的感受,太多的变幻,如同海浪般起起伏伏,时而笑出声来,时而泪溢眼角。

曾以为一个从未读过武侠小说的女孩子,定与武侠无缘,无料巧合之下捧起天龙八部,便如陷入沼泽,坠入深谷,再难自拔。这么大的吸引力,我自己也不曾想到。我明白了,真正牵动人心的小说,不是有什么优美的语言,而是有起伏波折的情节,有让读者感同身受的情感,有处事的方式和警醒,能让读者亲身参与其中,为那些人物倾倒,担忧,喝彩……

不怕人笑话,我看书看得之深,往往倏地想起好几页之前的一个情节中的词语或字眼有些遗忘,便要翻过去看一眼才能罢休,不知道是着了魔,还是强迫症,嘿嘿,谁知道呢;有时不顾身旁是否有人,便琢磨起凌波微步来,更甚试着走走,当真好笑吧;更有时,会找找所谓的膻中穴,找找自己手指上的少商穴,心想可否试一下六脉神剑;对书中说的内力深厚之人便会听得清小声耳语,也是深信不疑;对段誉和萧峰的喜欢更是不由分说……

在读的过程中,曾暗暗想过列一张恶人表,排一下我认为的那些恶人究竟谁更坏些,可是当今天全部读完之时,才发觉当真没有那个必要了。心口一酸,便想起原来下手残忍的南海鳄神却为了保护师父段誉而死;对婴儿毫不留情的叶二娘年轻时却经历了那么心酸的一段情史;表面正人君子实则欲吞并天下武功秘籍的鸠摩智最终武功尽废,一心向善,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至于天山童姥的生死符虽凶狠毒辣,但从他对虚竹真诚相待的情分来看,本就不是恶人,再看他一生的情感都为无崖子而存,到头来却无丝毫回报,不免心生悲悯之情。像小康,全冠清,丁春秋,慕容复这等我曾恨之入骨之人,最终也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便也释然不究了。一切既因欲望和误会而起,也就没那么多过错与不过之分了。

这之中有多少人为了情生,又为了情死。阿朱为了生父之情,为了萧峰之爱,不吝自毁幸福,被萧峰错误地打死;萧峰为了阿朱之情,终身不娶,一心照顾小恶毒阿紫,却又为了契丹的国家之情,脱困助宋之后自刎而死···阿紫一身戾气被乔峰化去后,她对乔峰的依恋,喜爱之情却又让她不惜释放毒箭以求终身侍候萧峰,又不惜自毁双目以求清清静静的陪萧峰一同西去;游坦之对阿紫的爱恋之情更让他甘愿做纸鸢,当铁丑,捉冰蚕,献双目,却最终得不到心上人的感激和认同,也追随了阿紫西归;那秦红棉,甘宝宝,刀白凤,阮星竹,康敏,王夫人哪一个对段正淳不是恨之切切,却又一往情深呢,因爱生恨,又因爱生悲,只是这镇南王,和他深爱的六个女子竟又同一个下场,不同的出身,却同一样薄命。有权利,有金钱,有美貌却更有何用,一切因情而起,也因情而断,罢了,罢了!天山童姥,李秋水为了无崖子之情竟同门师姐妹自相残杀;叶三娘为了玄慈之情宁死不吐真相;段誉为了王语嫣之情,一路上刀山下火海,误打误撞竟成顶尖高手,宅心仁厚不通世务的他和王语嫣终结成神仙眷侣;虚竹子也误打误撞成了灵鹫宫主人,逍遥派掌门,内力与段誉一般无可匹敌,再续梦郎与梦姑的美梦。当真善有善报,恶有恶果……

想不到小康会蓄意加害马大元,诬陷萧峰;想不到萧远山还活着,最终得遇神僧,一心向佛;想不到虚竹子是玄慈方丈和叶三娘的儿子;想不到木婉清,钟灵,阿朱,阿紫,王语嫣都是段正淳的女儿,而段誉却是段延庆的儿子。一切的不可思议,一切的错综偶然,结成了一个又一个误会谜团,促成了一段一段又欲望之旅,酿成了一次又一次生离死别……

当真如那句“无人不冤,有情皆孽”啊。人生百态,又怎说不是如此呢!

《天龙八部》读后感【篇四】

武侠小说历来被排斤在高推文学之外,我却对它情有独钟。早在孩提时代,那些浪迹江湖、除暴安良、扶贫济困的大侠形象就在我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我羡慕他们,我钦佩他们。许多人都认为那太不现实,太荒谬,但我却固执地赞赏这种超现实主义的英雄、神话般的人生,在某种程度上这也寄托了我的人生理想。

所有武侠小说中,我最喜欢读的要算《天龙八部》,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喜欢乔峰这个丐帮帮主。当我如醉如痴地看完《天龙八部》,掩卷沉思,不由感慨地说:乔峰,你是真正的君子!同派弟兄陷害他,想尽一切办法杀他,他没有抖白,没有幕怒,只希望查明真凶,洗清罪责,却不在乎兄弟的无情与枉屈;在女色面前,他仍是一腔正气,大义凛然,毫不动摇;当他发现自己这个从小长在宋国的帮主是个契丹人时,多少僧恶与仇恨的目光一齐投来,所有的人都把他当罪人,却从未想过他为两国做出的贡敲;契丹王用金钱和高官厚禄来诱惑他,他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在生死存亡的最后一刻,他用生命挽救了一场战争,挽救了无数的生命。乔峰死了,但他的精神万古流芳!

乔峰的人生,像一次在汹涌澎湃的大海上的远航,航程漫长而曲折,有数不尽的险滩暗礁,但这一切更有力地反衬出乔峰的光明磊落、乔峰的坦荡忠诚。卑都小人一次次制造挑衅和事端,身边的暗流旋涡随时随地出现。但他那正义的熊熊烈火,却不折不浇永不停息地燃烧着,惊涛骇浪、波谷浪尖尽显英雄本色。

富贵不能淫,贫践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品质。司马迁刚直不阿,留下了照耀千古的史家绝唱;闻一多大义凛然,语写了《最后一次讲演》这令人荡气回肠的正义之歌,他们都拥有正直坦荡的人生,而乔峰的人生也毫不逊色于这种壮丽与伟大,他是那种泰山压顶色不变,海啸扑面胆不战,重权压身志不改的人。这就是大丈夫,真君子。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多少人失去自我,被金钱和权势所迷惑,在他们心中只有钱、权、势,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出卖朋友、出卖家人、出卖国家,甚至出卖尊严和人格。他们简直是金钱的奴隶,权力的附庸!

醒醒吧!朋友们,不要再执迷不悟,快快清除心灵的污垢垃圾,为我们灵魂的栖息地寻找一方净土。

《天龙八部》读后感【篇五】

《天龙八部》读后感150字

周日下午,到图书馆呆了一下午,看了新版本的《天龙八部》后一部分内容。与老版本的区别之一是,段誉和“神仙姐姐”王语嫣未能走到一起,而她又回到了慕容复的身边。木婉清,钟灵最终成为段誉的妃子。段誉当皇帝后,回忆曾经“死皮赖脸”追王语嫣的那段经历,感觉可笑和后悔,她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完美,也从来未真正关心过自己,那是年幼无知时做的荒唐事。

现如今回忆自己曾经错爱的人,也是又好笑,又后悔。爱的那么累,不被人理解,没有尊严,把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发费在无穷无尽的痛苦中,总以为用真情可以打动对方,结果却是把痛苦留给自己,还要被人取笑。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后悔也是徒劳无益,只当作是一场教训,成长需要付出的代价。

“金大侠”将书中的结局改写,算是对读者善意的提醒。对某些人的无情,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真正值得你爱的人的身上。

马说 教案万能版5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马说 教案万能版5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马说 教案【篇一】

教学目标

1、积累常用的文言实词、虚词的词义;培养语感,整体感知课文内容,理清行文思路。

2、体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了解封建社会中人才被埋没的可悲现实。

3、理解伯乐和千里马的寓意及二者的关系,领会本文托物寓意的写法。

教学重、难点1、掌握一些常用文言实词、虚词的词义;体会作者的感情2、掌握“说”的文体特点,学习文章托物寓意的表现手法

教学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1、请学生说说有关“马”的成语。2、今天,我们学习《马说》,一定会让你对伯乐和千里马的关系有进一步的认识。《马说》是通篇借物寓意的杂文,属议论文体。“说”是“谈论”的意思。二、自主学习,预习成果展示1、听课文录音或老师范读,指导朗读划分节奏。2、字词学习:祗(zhī) 骈(pián)食(sì)3、作家作品:

关于韩愈:字退之,河南河阳人,唐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自号昌黎先生,与柳宗元同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时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三、初读课文,补充理解词语1、学生自学,划出疑难点;2、全班交流:

(1)、重点词:祗:只是。 辱:受到屈辱。骈:并列,一同。 是:这。能:才能。 见:通“现”,表现。且:尚且。 等:相等。安:怎么能 临:面对。

(2)、一词多义:虽: A、故虽有名马: 即使。 B、虽有千里之能:虽然。以: A、不以千里称也: 用。 B、策之不以其道: 按照。食: A、食之不能尽其材: 通“饲”,喂。B、食不饱: 吃。 其: A、其真无马邪: 难道。 B、其真不知马也:指代他们。 C、食之不能尽其材:指代千里马。策: A、策之不以其道: 鞭打。 B、执策而临之: 马鞭。能: A、安求其能千里也: 能够。 B、虽有千里之能: 才能。

(3)、通假字:

(1)、食马者不只其能千里而食也 食 sì 同 饲 喂养

(2)、才美不外见 见 xiàn 同 现 表现出来

(3)、其真无马邪 邪 yé 同耶 表示疑问,吗

3、翻译课文,要做到字字落实,大声朗读,在朗读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背诵下来,并且领会文章的要旨。

四、探讨质疑

1、千里马指什么?伯乐又指什么?“千里马”比喻人才。“伯乐”比喻能发现赏识任用人才的人。

2、世界上肯定是存在千里马的,但有的千里马能被发现,原因是什么?而有的千里马却被埋没、被摧残,原因又是什么?前者因为“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后者因为“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

3、文章寄托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寄托了怀才不遇的愤懑之情和对统治者埋没、摧残人才的讽刺、控诉。

五、拓展探究

1、文章为何提出“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一问题?如果没有伯乐,即使有千里马,也不可避免终身被埋没、被摧残的命运,其价值就无从体现。这样阐述,突出了伯乐的重要性,即突出了发现人才、赏识人才、任用人才的重要性。

2、贯穿全文的中心句是什么?“其真不知马也!”

3、古代的人才是要等待“伯乐”的出现,被人发掘了才真正成为人才,那么,我们当今社会又应该具有怎样的人才观呢?是不是仍像古代那样等待别人去发现,抑或是怎样呢?(学生自主发言,言之有理即可)

六、总结全文本文运用托物寓意的写作手法,借千里马难遇伯乐,最终被埋没,揭露封建统治者埋没人才的现象,也表达作者怀才不遇的愤懑。

七、布置作业

1、背诵全文;

2、完成课堂练习:

1)、选择注音和解释都有错的一项是( )

A、一食或尽粟一石 (石:dàn 十斗为一石)

B、不以千里称 (称: chēn称号)

C、祗辱于奴隶人之手(祗:zhǐ同“只”)

D、一食或尽粟一石 (或:huò,有时)

2)、解释加点的词。

①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 等:

②策之不以其道 道:

③安求其能千里也 安:

3)、写出下列句子中的通假字并解释。

①才美不外见:

②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③食之不能尽其材

④其真无马耶

4)、本文选自《 》,作者是 朝的 家和 家 (人名),字 。河南河阳(今孟县)人,祖籍昌黎,世称 他和 、 、 、 、

、 、 一起称为“唐宋八大家”。

5)、“说”是一种文体,可以 也可以 但都是为了说明 。比如 、 等作品。

6)、选择下列句子中解释有错误的一项是( )

A、①骈死于槽枥之间(并列而死。) ②不以千里称也(著称。)

B、③一食或尽粟一石(吃一顿) ④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这)

C、⑤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并且) ⑥策之不以其道(鞭打)(道理)

D、⑦执策而临之(面对) ⑧鸣之而不能通其意(通晓)

7)、对下列句子的意思,解释不当的一句是 ( )

A.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喂马的人不懂得要根据它日行千里的本领来喂养它

B.才美不外见

它的才能和美好品质不被外人看见

C.安求其能千里也?

又怎么能要求它日行千里呢?

D.食不饱,力不足

吃得不饱,力气不充足

8)、指出下列句子中“之”字用法不同的一项。 ( )

A.祇辱于奴隶人之手 B.骈死于槽枥之间

C.马之千里者 D.虽有千里之能

9)、“以”字的意思和用法与“不以千里称也”一句相同的一项是( )

A、策之不以其道 B、以丛草为林

C、以至鸟兽木石 D、不以善小而不为

10)、 本文中有五个“也”字,请对其所表达的语气分别作出解说。①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②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 ③安求其能千里也 ④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⑤不以千里称也

11)、“千里马”是一种比喻,文中把“人才”比作“千里马”。 读完本文,再联系社会实际思考:现在最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真正人才的标准是什么?

《马说》课堂练习答案:

1.B中④不以千里称(称: chēng 称号)2.①等:等同,一样② 道:方法③安:怎么 3. ①“见”通“现” 表现,出现。②“食”通“饲” 喂养。 ③“材”通“才” 才能,才华。

④“邪”通“耶” 吗。4.《昌黎先生集》唐 文学家 哲学家 韩愈 退之 韩昌黎 柳宗元、王安石、苏轼、苏洵、苏辙、曾巩。5.记叙 议论 讲明一个道理。《爱莲说》、《师说》6.C,⑤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尚且)。⑥策之不以其道(鞭打)(正确的方法)。7.B 8.C中的之是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其余都是“的”之意。9.A 10. ⒋①表示肯定语气,肯定"食马者"的无知;②表示句中停顿,提醒读者注意"食马者"的无知给千里马带来的严重危害;③表示反诘语气,凝聚着作者愤慨之情;④表示感叹语气,其间既有痛切之感,更有对"食马者"的辛辣嘲讽;⑤表陈述语气,但流露出无限痛惜之情。11.提示:德才兼备的人。

马说 教案【篇二】

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

1、利用工具书扫除字词障碍,读准字音,熟读全文

2.理解短文《马说》所阐明的深刻道理。

3.掌握短文中的主要实词和虚词 的用法。

4.翻译并背诵全文。

过程与方法:

通过学生的自主、合作学习,了解托物寓意,以事喻理的议论方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了解作者怀才不遇、对古代封建统治者压抑摧残人材的愤慨之情。

重点:

翻译并背诵全文

难点:

认识伯乐与人才的关系

学法指导:

1、结合注释,解决重点字词。(小组内共同提出并解决)

2、用多种形式朗读课文,感知课文内容。

3、运用联系和想象,理解课文中的白描写法。

教学方法:

读 议 展 点 练

第一课时

一.引导探究

1.读写字词:

骈死pián 槽枥cáolì 粟sù 外见xiàn 食马sì 祗zhǐ 邪yé 一石dàn

2. 用“∕”标出下面句子朗读的语意停顿,每句标一处。

①安求其能千里也 ②食之不能尽其材

3.查找资料,了解“说”的相关知识,了解作者的相关文学常识和写作背景。

①“说”是古代表示 的一种文体,用来陈述作者对社会上某些问题的看法、见解和主张,讲究文采,相当于今天的杂文。

②韩愈,字退之,唐代著名的文学家,“ ”之一,曾倡导古文运动。初入仕途时,三次上书宰相求擢用,均未被采纳。

4.朗读课文,用课文原句填空。

①伯乐对千里马重要性体现在“ ”。

②没有伯乐,千里马悲惨的命运是“ ”。

③千里马有异于常马的特征是“ ”。

④造成千里马才能被埋没的直接原因是“ ”, 才能被埋没的根本原因是“ ”。

⑤作者对千里马命运的惋惜和对“食马者”无知的强烈谴责表现在“ ”。

⑥食马者的浅薄愚妄体现在“ ”。

⑦揭示食马者埋没千里马才华的句子是“ ” 。

二.优选精练

(一)基础演练

1.解释下面句中加点的词。

①一食或尽粟一石( ) ②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

③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 )④骈死于槽枥之间( )

2. 用“∕”标出下面语句的节奏(每句标两处)。

①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②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

3.找出下列各句中的通假字,并写出它的本字和意义。

①才美不外见 _ __通__ _ 含义:___ ____。

②食之不能尽其材 __ __通___ 含义: 。

__ 通__ _含义:_ __ __ 。

③其真无马邪 ___ _通___ _ 含义:______ ___ 。

④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通 ,含义是

⑤祗辱于奴隶人之手 通 ,含义是

古今异义词

①一食或尽粟一石 古义: 今义:

②是马也 古义: 今义:

(二)能力提升

1.翻译下面的句子。

①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②安求其能千里也?

③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

④其真无马邪?

2.填空。

①“说”是古代表示 的一种文体。

②《马说》运用了 的写法,用“千里马”比喻 ,用“ ”比喻圣明君主,把不能识别人才的统治者比作“ ”。文章借“千里马”被埋没的现象揭示了封建统治者 的现实,抒发了作者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愤懑。

③“千里马”才能被埋没的直接原因是“ ”,才能被埋没的根本原因是“ ”。

④《马说》的主旨句是“ ”。

三.拓展延伸

1.阅读寓言《赵人卖马》,自选角度,说说你受到的启示。

一个赵国人牵了一匹马到集市上去卖,卖了三天,无人问津,便想了一法,请名人伯乐到市场上将他的马看上两眼,做一个“活广告”。伯乐欣然而至,围着马转了三圈,离开时还回头看了三看,于是马价涨十倍。

2.封建社会有很多人才被埋没,同样是怀才不遇,他们的做法却不一样。你赞同谁的做法?为什么?

A.韩愈—— 牢骚满腹痛骂当局

B.苏秦——刺股苦读发奋成材

C.韩信——另寻明主开创大业

D.陶渊明——归隐田园孤高自傲

3.当今社会,仍然有很多人才得不到重用。你认为怎样才能避免人才被埋没?

马说 教案【篇三】

教学目标

1.了解本文托物寓意的手法,理解文章内涵。

2.理解文章脉络清晰、中心突出的特点。

3.掌握一些常见文言实词、虚词的意义和用法。

4.培养学生朗读能力。

教学过程

一、导入

提问:我们现在常用“千里马”来比喻什么?(比喻有才干的人才)“伯乐”(“伯”,读bó音)比喻什么?(比喻善于发现和选用人才的人)我们今天就来学习一篇写“千里马”的文章。

二、解题、简介作者

“说”是古代的一种议论体裁,用以陈述作者对社会上某些问题的观点,标题既突出了文章的体裁,又强调了本文是借“千里马”及伯乐为喻,来表达中心的。

简介作者略。

三、熟读课文:

做到读准、读通、读熟,然后进一步达到“美读”。要求学生至少读五遍课文。

(一)初读。

第一遍默读:对照注释,正音,解词,试译个别难句;实在不能理解的字、词、句,请划上记号,准备质疑。作好朗读的准备。然后,教师答疑。

抽三人分段朗读:读的人要尽量根据自己对课文的理解,读出感情,读出轻重缓急的变化来;听的人要注意听,看读得好的地方有哪些,不足在哪里。朗读后,师生共同评议:肯定其优点,指出其不足;由学生评定其中读得最好者。

再抽三人分段朗读后,教师点示: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叙事叙情的文章最好还要‘美读’。所谓美读,就是把作者的情感在读的时候传达出来。”叶老讲的“美读”,是一种声情并茂的吟诵,是以声传情、以情动人、能给人以美感的朗读。要做到美读,必须经过读准、读通、读熟三个阶段。准、就是不读错音,不读破词语句子(“读破”可适当解释),不添、漏字;通,就是读明白,正确把握语言文字所包含的思想内容;熟,就是读得连贯流畅,且有一定的速度。刚才朗读得不好的同学,就是因为没有读准、读通和不熟的原因。现在我们来看看文章写了什么,解决“读准”“读通”的问题。

(二)初步分析课文,结合词句了解段意。

抽学生翻译:从“故虽有名马”到“不以千里称也”。翻译后,师生评议。然后,教师补充强调:“虽”,即使;“名”,可译作“出色”“雄健”;“骈”,本义为两马并驾一车,引申为并列、一起,“骈死”,可译作“(和普通的马)一起死”。

提问:第一段中的“故”字什么意思?(所以,表结果)那么原因是什么?(是前两句)这第一自然的段意是什么?(阐述伯乐对千里马命运的决定作用)

抽学生翻译第二自然段中“且欲与……其能千里也”。翻译完评议后,教师补充强调:朗读时,这两句词语间短暂的逻辑停顿应是这样的: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注音本段中“食”字的读音:“一食,,(‘食不饱”,均读shí;“食马者”“而食也”(下段中的“食之”)均读sì音,通“饲”。“是马也”的“是”,代词,可译作这些、这。

提问:这些马指什么马?(千里马)千里马为什么不能要求它日行千里呢?

(引导学生由“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推及“食马者”的无知,并由此得出第二自然段的段意是:揭示千里马被埋没的根本原因——“食马者”的无知)

教师点示:第二自然段,从全文看,这是承开篇句而来,是从反面论证“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的道理,但作者的意图在于谴责“食马者”。

又提问:“策之不以其道”,这句话的主语应该是什么?(食马者,但翻译时不必补出)那么,“鸣之”句的主语应该是什么呢?(翻译时也应该把“食马者”当主语,作“听它叫……”译)“执策而临之,日:‘天下无马!’”这句话写得很形象,表现了“食马者”的什么?(无知之极)那么,这第三自然段的段意是什么?(着力写“食马者”的愚蠢无知)

然后,抽学生翻译最后两句。

翻译完评议后,教师点示:“其真不知马也”是全文的中心句。“不知马”是全文的主旨所在,全文围绕“不知马”这一中心逐层展开论述。首段指出只有伯乐知马,而“伯乐不常有”,所以千里马“不以千里称”是必然的了;第二段从千里马的特点(一食,或尽粟一石)出发,进一步揭示千里马的才能得不到施展的原因,仍在于“食马者”的“不知马”,揭示了问题的实质;第三段痛斥食马者的浅薄愚妄,由此导出“其真不知马”这个结句,点明了中心。

(三)再读课文。

仍抽第一次朗读的三人分段朗读课文。读后,师生评议:肯定比前面所读有进步,但仍没有读出最好的效果,主要原因是感情还没有读出来。

教师引发:要真正朗读好一篇课文,达到“美读”的效果,先要确定朗读的基本浯调,有的课文应以庄重、严肃的语调读,有的应以活泼、愉快的语调渎,有的是贬冲、斥责的语调……这篇文章的基本语调应该是什么呢?要确定它,必须要了解文章更深层次的寓意,理解作者真正的思想感情。

(四)进一步议论、分析课文寓意。

教师激发:结合作者。写作此文时的境况和“预习提示”,大家议议,这篇文章是不是只写“千里马”?是不是表现出作者更深层次的见解?这个见解是什么?全文抒发了作者什么感情?

学生议,老师评,边议边评,直至弄清作者所要表达的见解是:封建统治者应当善于识别人才,对有才能的人尊之以高爵,养之以厚禄,任之以重权,使他们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干。作者抒发的感情是:一种怀才不遇的悲愤之情。

接着教师点示:借“千里马”的遭遇来表达自己的见解,这是采用了一种托物寓意的写法。文章借有关伯乐和千里马的传说,将愚妄浅薄的统治者比做“食马者”,将人才比做“千里马”,集中地阐述了封建社会中人才被埋没的原因,对统治者有眼不识英雄和摧残人才的现象进行了抨击。这种写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寓深刻思想于具体形象之中。那么,这篇文章朗读的基本语调应是什么?(悲愤)基本语调确定后,要贯穿全篇,但并不是说语气、节奏等方面就没有变化。随着内容的展开,语句的变化,语气可有急有缓,声调可有高有低,速度可有快有慢,节奏可有强有弱。还要读出词语、句、段间的逻辑停顿和逻辑重音。现在我们来听听课文朗读录音。

(五)听朗读录音。

要求学生认真听,边听边体会:体会课文的思想感情,体会录音朗读的语调、语气、节奏等。

(六)再朗读全文。

集体朗读全文一遍,接着,分小组分段朗读。然后,要学生评议推选一位朗读得最好的朗读全文一遍。

四、布置作业。

在做好课文后的练习的基础上,再补充两道练习如下:

1.文中五个“也”字都为语气助词。在课后朗读的基础上,体会五个“也”字的语气有些什么不同?

2.找出文中所有的“之”字,弄清其意义和用法。

朗读,确实是帮助学生领会课文内涵,体会作者思想感情,使学生受到情感熏陶,使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得以提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本设计以朗读为主线,以此开展教学,正是基于以上认识。

要学生朗读,在现时的语文教学中,是个普遍采用的方法。然而,因种种原因,对朗读的具体指导还略显不足。本设计以叶圣陶先生提出的“美读”去高标准要求学生,并给予切实的指导和有效的引导。首先,是方法上的指导。

如本设计提出要达到“美读”,必须先经过读准、读通、读熟三个阶段,接着,提出“美读”的第一步,是确定朗读的基本语调,然后,提出“美读”还要注意语气、声调、速度、节奏、逻辑停顿、逻辑重音等方面的变化,从理论上给予指导,使学生明白朗读好的过程,掌握怎样才能朗读好及怎样才算好的方法和理论依据。其次,结合朗读实践,给予具体指导,进行有效的朗读训练,使理论认识指导与朗读实践结合,使之落到实处。

本设计囿于篇幅等限制,不可能将具体指导一一点明写清,这就不得不提醒一下:在具体的操作中,执教者应结合本课,在自己反复朗读和反复听录音的基础上,体会朗读时应注意的方方面面,预测学生朗读时可能出现的种种不足,设计出准确无误的纠正、改进方法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里有底,在要求学生朗读时,给予准确无误的切实有效的具体指导。再次,把朗读和分析课文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学生“初读”后,对学生讲清要朗读好,达到“美读”的效果,必须切实弄通、理解课文的内涵和作者的思想感情,然后,结合朗读训练的需要,分层次逐步引入对课文的分析,如设计中就安排了“初步分析课文”和“进一步分析课文”两个阶段。最后,要学生反复朗读,这时的朗读,既是学生进一步体会本课内容、感情的过程,又是朗读训练深化的过程。

马说 教案(篇四)

一、导入

( “伯乐相马”的成语,讲关于伯乐的故事。)

相传伯乐是春秋时代人,姓孙名阳。据说,有一匹千里马拉着沉重的盐车翻越太行山。在羊肠小道上,马蹄用力挣扎,膝盖跪屈;尾巴下垂着,皮肤也受了伤;浑身冒汗,汗水淋漓,在山坡上艰难吃力地爬行还是拉不上去。伯乐 遇见了,就下了自己的车,挽住千里马而对它淌眼泪,并脱下自己的麻布衣服覆盖在千里马身上。千里马于是低下头吐气,抬起头来长鸣,嘶叫声直达云霄。这是它感激伯乐了解并且体贴它啊。

今天我们来学习《马说》,一定会让你对伯乐和千里马的关系有进一步的认识。

二、解题

《马说》是通篇借物比喻的杂文,属论说文体。“马说”这个标题,是后人加的。“说”就是“谈谈”的意思,比“论 ”随便些。从字面上可以解作“说说千里马”或“ 说说千里马的问题”。

三、通读课文,整体感知

1.教师带读全文,要求学生注意难字的读音。

2.学生读课文,并且讨论、了解全文大意。

3.思考讨论:

(1)文中千里马指的是什么? 你觉得作者是仅仅在替千里马鸣不平吗?

要点提示:比喻人才。韩愈当然不是在仅替马鸣不平,他写这篇文章旨在抒发自己的感情,伯乐指能够识别人才的人,结合作者的当时背景,指封建统治者,而且应 该是指能够识别赏用人才的所谓明君。

(2)伯乐指的是什么?

要点提示:比喻识人才的人。

(3)归纳:本文就是通过千里马和伯乐,隐喻人才和识人才的人的。

四、再读课文,深入探究

(一)学习课文第一自然段。

1.思考讨论。

(1)概括本段内容。

(2)世上到底是先有马还是先有对马的认识?

要点提示:

(1)无识马者则名马无名。

(2)先有马,再有对马的认识。就一般的马来说,应该是这样的情况。然而对千里马来说,情形便有所不同。如果不能把它从普通的马群中识别出来,只有一般对待,发挥不出它的特长来,那就等于它不是千里马,就没有千里马。在这里,识马就成为前提了。

(二)学习课文第二自然段。

1.思考讨论。

(1)概括本段内容。

(2)跟常马一样都达不到,岂不是千里马不如常马了吗?

要点提示:

(1)无识 马者则千里马无法日行千里。

(2)通常数量的喂养,常马吃饱了而千里马远没有吃饱;没吃饱的当然比不上吃饱的,本领自然发挥不出来。这正是说明,千里马喂养不得法,便无法显示它的本领。

(三)学习课文第三自然段。

1.思考讨论:

(1)概括本段内容。

(2)“策之”“食之”“鸣之”是什么句 式?

(3)三个“之”字,用法是否一样?

(4)你是怎么理解“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的?

要点提示:

(1)妄言无千里马者,恰是不识千里马者。

(2)排比句式。总括不识马者不按照千里马的特性来对待它。

(3)前两个“之”,代词,指千里马,分别作动词“策”(驱使)、“食 ”(喂)的宾语。第三个“之”却不同:它可以不用,用了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如同我们在第一册中读到的“久之”的“之”一样。(见蒲松龄的《狼》)这里“鸣”是(马)鸣,而不是鸣(马)。这样用使句式整齐而又灵活富于变化。

(4)表现了作者对统治者不能识别人才,摧残埋没人才的不满和愤慨。

1.策 2.之

①策之不以 其道 (用鞭子打) ①策之不以其道 (代词,指马)

②执策临之 (马鞭子) ②鸣之而不能通其意 (用 在主谓之间)

3.其

① 策之不以其道 (代词,它。马)

②其真无马邪? (句中语气词 )

③其真不知马也。 (其实)

4.通假字

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通“饲”,喂)

才美不外见 (见,通“现”)

(四)归纳课文。

1.读了本文请你 谈谈作者的思想感情。

2.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

要点提示:

1.本文围绕着有千里马还是没有千里马的问题反复论述,慨叹世无伯乐致使千里马陷于不幸遭遇,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昏庸愚昧、埋没人才,并抒发了作 者怀才不遇的心情。(作者在文中借“千里马”不遇“伯乐”的遭遇,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壮 志难酬的愤懑心情)

2.阅读本文的现实教育意义:读了本文能认识到旧社会封建统治者埋没、扼杀人才的可恶,深感生在新社会的幸福。我们应当珍惜今天的幸福,要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有用 之才。

五、拓展探究

1.你还知道哪些怀才不遇的古代文人?写了些什么作品?

2.他们作品大多写些什么内容?

3.如果你怀才不遇,你学哪一位古代文人?

(把你的探究结果,写成一篇小短文,下节课交流)

资料链接

一、作者及写作背景

《马说》大约作于贞元十一年至十六年间(795-800)。其时,韩愈初登仕途,很不得志。曾三次上书宰相求擢用,“而志不得通”;“足三及门,而阍人(守门人)辞焉”。尽管如此,他仍然声明自己“有忧天下之心”,不会遁迹山林。后相继依附于宣武节度使董晋、武宁节度使张建封幕下,郁郁不乐,所以有“伯乐不常有”之叹。

跟《马说》同期的作品还有《龙说》(即《杂说一》)。文章以龙喻圣君,以云喻贤臣,借“龙嘘气成云”,然后“乘是气,茫洋穷乎玄间(宇宙间)”的传说,阐明贤臣离不开圣君任用,圣君也离不开贤臣辅佐的道理,可以视为《马说》的姊妹篇。

二、关于韩愈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韩愈在政治上反对藩镇割据,思想上尊儒排佛。力反六朝以来的骈偶文风,提倡散体,与柳宗元同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他的散文,在继承先秦两汉古文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和发展,气势雄健,旧时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

韩愈,字退之,唐代文学家。唐宋八大家:韩愈、柳宗元、苏洵、苏轼、苏辙、欧阳修、王安石、曾巩

马说 教案(篇五)

《马说》是一篇具有寓言色彩的议论文。全文以“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为论点,从而表达了作者怀才不遇的怨愤。请仔细品味——

1.本文篇幅较短,反复诵读,理解文意。

2.学习并积累重点词语。

3.进一步学习和巩固“说”这种古代文体的相关知识。

走近作者

一、作者简介

韩愈(768—824),字退之,南阳(今河南南阳)人,祖籍昌黎,世称韩昌黎,谥号文,又称韩文公。唐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散文尤著名,与柳宗元同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作品收集在《昌黎先生集》里。

韩愈仕途之路多不得志,痛感遇明主难,因而写了《马说》一文。

二、作品信息

本文选自《昌黎先生集》里的《杂说》,《杂说》共四篇,题目是后人加的。

融入文本

一、整体解读

开门见山提出“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见解。

强调了伯乐对千里马命运的决定作用。

着重描写了千里马被埋没的原因。运用“安求其能千里也”的反问句,谴责了那些昏庸的“食马者”由于无知而埋没千里马的罪过。这也充分体现了作者对封建统治者不识人才、不重视人才的极大愤慨。

揭露了“食马者”的愚蠢无知。对执策者的“不知马”进行了辛辣的讽刺。

二、问题研讨

1.仔细阅读本文之后,你认为作者的看法全是对的吗?有没有不足之处?请加以说明。

作者的看法并不是都对,它有一定的阶级局限性,如“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就在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社会底层百姓的歧视。从文章的内容来看,作者还是把认识和提拔人才的希望寄托在封建统治者的身上。

2.本文最后一句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斥责那些不识马的人,暗含有第一段“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论断。

3.本文的寓意是什么?

本文托物寓意,讽刺了封建统治者不识人才、不重人才、摧残人才的愚昧和昏庸,表达了作者痛感“伯乐不常有”、“怀才不遇”的强烈愤慨。

三、名句鉴赏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作者运用托物寓意的写法,表达了对人君不能识别人才,埋没人才现实的痛惜,强调了伯乐的重要性,同时流露出自己怀才不遇的境遇。

四、靓点点击

1.寓深刻思想于具体形象之中,通篇没有一句直接提到人才,但我们能够从流畅、精练的语言中体味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文章的逻辑性强,内涵深刻丰富。

2.排比反复句式的运用,使语言酣畅,增强了文章的气势,使文章跌宕有力。

五、文言知识

1.通假字

①才美不外见。(“见”通“现”,显露,表现。)

②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食”通“饲”,喂养。)

③其真无马邪?(“邪”通“耶”,呢,吗。)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万能版4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沈从文边城读后感万能版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一】

早就听说大作家沈从文的著名作品边城是一部很美的小说近日有幸拜读,感触良多,小说用牧歌般情调,行云流水般的语言描述出了田园诗歌的边城世界,那里的人们保持着人性最终的善良质朴自然真挚,包含着人性美和人情美,他们勇敢诚实乐善好施热情豪放,重义轻利,守信自约俨然一个宁静平和的世外桃源仙境,若问今是何世,某必答不知有汉更无论魏晋这里的人民诗意的生活诗意的栖息一本书描写仿佛就是一副风俗画,这部小说中绝没有惊心动魄的社会巨变和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但风格深远自然清灵淳朴,和谐隽永,大师沈从文的清丽的笔触描写了渡船老人与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的纯朴生活以及翠翠和船总两个儿子的悲剧故事,

翠翠是文章的主要形象,也是作者最成功的任人物形象,她是湘西边城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她在风日里成长着,皮肤黑黑的触摸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如水晶,自然抚养着她,教育者她,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边城的风日,山水使她出落为一个眉清目秀聪明贤惠,且带几分矜持,几分娇娇气的少女,她是美的精灵与化身,所以也难怪船总的儿子们会爱上翠翠呢?

老船总的两个儿子也是文章中的主要人物,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都结实的如虎,却又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伊势,倚势凌人,为了纯真的爱情宁愿放弃一座3层楼的陪嫁而选择渡船,天宝则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成全弟弟的爱情,他们那胸怀宽阔,光明磊落。

边城正是通过书写男女之间的纯纯情爱,祖孙之间的真挚亲情,在淡化现实的黑暗与痛苦,去讴歌一种古老朴素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翠翠和这对互相深爱的年轻人既没有海誓山盟生死别离,也没有惊世骇俗之举。更没有铜臭味的金钱权势交易,他们之间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的自然男女之情,这种情感就如同让光下的花朵,清新而健康。

作者笔下的边城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自然美、人性美。在这个利益当先的商品经济时代,只有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才是真正能够贴近自然、返璞归真的。中国人民只有这样相处,才会共患难、互帮互助,一起度过最困难的时刻。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二】

“琉璃般透明纯粹,美的让人神往,脆弱的让人心疼……”这是很多人读过《边城》的想法,当然也包括我。

《边城》这个故事发生在湘西的茶峒,沈从文老先生用一支笔,塑造了一个令人向往的湘西世界,写出了茶峒人民的善良、淳朴,故事又让人莫名的心碎……

这本书塑造了很多人物,有朴实憨厚心地善良的老船夫,有乐善好施的顺顺,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天真、可爱、勤劳的翠翠,她每天帮助爷爷弄船,帮助路人渡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毫无怨言,当和爷爷独处时,又会吹响竹子做的竖笛,爷爷唱歌,这一刻是多么美好!其实翠翠是不幸的,父母双亡,只能和祖父为伴!但是翠翠又是快乐的,她心地善良,孝顺祖父,当祖父睡着时,船上来了客人,她舍不得喊醒爷爷,自己把客人渡上岸。

沈从文老先生在这本书里用笔描绘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片段,有大喜,大悲,也有大惊,大叹。其从第二十节让我印象深刻,每次想起,我总是感觉到心疼,不自觉的留下眼泪。那天傍晚,狂风大作,电闪雷鸣,祖父和翠翠在躲雨,这时突然雷电交加,祖父被一块碎石砸到,黑暗中,翠翠不停大声的喊着祖父……这一次,祖父没有像平常一样回应翠翠。当翠翠找到祖父时,祖父已经奄奄一息了……在那样漆黑的夜,在那样滂沱的大雨中,一个小女孩拼命哭喊着找她唯一的亲人……突然我的眼泪不停往下滴……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们还是要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爱我们自己的爸爸妈妈,爱惜我们的家人,做一个快乐的人,做一个传播正能量的人。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意外的惊喜也许有,惊讶的意外也不少。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现在,活在当下,珍惜眼前的人,做好眼前的事。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这句话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让我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我领悟了,你呢?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三)

外面的天慢慢被拉上了黑幕,白天的热烈疯狂都烟卷云散了,心一下子有一种落寞的感觉,走进属于自己的房间,随手捧起《边城》,再度进入书中那唯美的湘西和翠翠那纯洁的心灵世界。

《边城》,总会让人陶醉于湘西那梦幻般的世界,青山绿水,浮云淡淡,这一座热闹又平和的小镇,养育了多少善良的人。翠翠就是这其中普通的一个,很质朴,没有任何的奢望。她与祖父相依为命,简单又快乐地活着,直到那个人划过她的天空,在她的心中留下一股淡淡的悸动。

第一次读《边城》,觉得翠翠好可怜,一个人痴痴地等待他归来。他,傩送,一个曾为她在月下唱情歌的人,现在的他是否像湘西的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留下翠翠一个人独自等过一个秋,两个秋,等到泪干了,心碎了。

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清澈得如水一般,他们之间没经历过什么轰轰烈烈,也没经历过生与死,只有平凡中的温馨,而这一切翠翠已满足了。少女的心思很细腻,她把对傩送的爱寄托给了山间的浮云,而傩送,你是否听到了,飘走他方的你是否听到翠翠对你的呼唤,因为爱你,她可以承受住祖父去世的巨大悲伤,坚强地站在湘西口等待,可是你会回来替她抹去心中的伤痕吗?既然爱她,又为什么不肯回来面对这份感情呢?

十几岁的翠翠是否得捧着对他的思念过一辈子呢,我不禁为这位船家少女怜惜。

再次品读《边城》,又觉得翠翠的等待何尝不是一种美呢?那是一种悲伤的美,清澈至极,淡淡地流淌在心中。

世间的一切都充满了善,然而到处都是不凑巧。翠翠与傩送之间的感情也许是众多不凑巧中最唯美的一个吧。两个人厮守着对彼此的思念,而她也甘愿耐心地等待,多凄美啊,凄美得让人感觉有种淡淡的痛。或许她的等待换不来他的回头,可是这等待编织了一段人世间最美的情。一生可以拥有一个自己甘愿等待的人,也不会让日子变得太过空虚。

谁说错过一定是悲惨的,谁说等待的过程是让人心碎的,或许等到心累了,才发现这其中的凄美。

每次读《边城》心中总会留下一股淡淡的似心痛又似感动的微妙感觉。这个单纯的少女是否会让风吹干心中那痛心的泪,然后守着这份思念,捧着这份愁人的美丽,继续简单又快乐地生活下去?而傩送是否会在那个绵绵细雨的春天回到翠翠的世界里?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四】

《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

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

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

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

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

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

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

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这是沈先生的深沉担忧,她既爱这泥土气味,憎恶重利轻义,以乡下人自居,但又看到大势必然,纯粹爷爷式的文化传统行将死去,翠翠的去向象征着这边城文化到底往何处去。

其实,不论往何处去,都不是沈先生想要的,沈先生都不会以为是喜剧。

嫁大老,沈先生对大老不满,嫁二老,象征着本土文化的变质,出走,则如鲁迅言,不是回来,就是堕落。

以上象征,是他人观点,但十分符合沈先生的本意。

但是以沈先生的性格,又不愿看到翠翠又不好的结局,用他自己的话说,她其实竭力呵护着他们。

因此,边城以等待做结局,不让翠翠走向必然翠走向的未来。

又或者,沈先生在等待更好的结局,等待拯救翠翠与本土文化且符合沈先生自己心意的方法。

他让翠翠的等待留在纸上,几十几十年的等下去,希望等到翠翠好的出路。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

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

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

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

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

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荐]军神读后感结尾万能版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荐]军神读后感结尾万能版”,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1

“军神”,好响亮好威武的称呼,他——就是开国十大元帅之一的刘伯承元帅。

沃克医生曾经称赞刘伯承元帅:“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块会说话的钢板,堪称军神!”

我认为刘伯承元帅那钢铁般坚强的意志胜过古代关云长刮骨疗毒。刘伯承元帅做手术时竟然拒绝使用麻醉剂,目的竟然只是为抗日作战时拥有一个清醒的大脑!而他在手术中虽然手背青筋暴起,汗如雨下,可他仍然一声不吭。崭新的白垫单居然被他抓破了!手术后,刘伯承元帅还只是对沃克医生微微一笑,可见他的意志是多么坚强!

我们呢?有时稍不留意,手脚被物体刮破了皮,便泪水直流;伤风感冒,咳嗽发烧,须打针吃药,见着针头便发抖……比起刘伯承元帅,我们这又算什么呢?难道不应该坚强一些,勇敢一些吗?

从今天起,让我们以刘伯承元帅做为榜样、作为前进的动力,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做一个勇敢坚强的孩子吧!

刘伯承元帅,“军神”的称号,您当之不亏!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2

刚开始接触到《军神》这篇文章,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刘伯承在不打麻醉剂的`情况下,动眼部手术,在整个过程中一声不吭,把白床单都抓破了,忍住了疼痛,记下了沃克医生的刀数:七十二刀。想一想,七十二刀可不是一个小数字,正因如此,沃克医生才对他肃然起敬,七十二刀,换做是我,我肯定坚持不下来,可是刘将军却坚持住了。

学完这篇课文,我十分佩服刘伯承,佩服他钢铁般的意志,佩服他为了革命不怕牺牲的精神,佩服他不打麻醉剂就动手术的勇气。

想一想,是什么支撑着他呢?是因为他是一名军人,他要带兵打仗;是因为他是一位将领,他要征战四方;更因为他是一个中国人,他要为了新中国的解放而努力,为了革命的成功而奋斗,他不能不是一个中国人,他热爱自己的祖国,他不能抛弃自己的祖国啊!因为那是生他养他的地方!

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习老一辈的革命精神,长大之后,为国家做出贡献!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3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军神》的文章,读完后,对这位坚强的“军神”刘伯承将军产生非同一般的敬佩之情!

重庆临江门外,一个德国人开的诊所里,眼睛受伤的刘伯承到这里看病。医生询问病情后,沃克医生给他准备手术。他拒绝使用麻醉剂,在手术中忍受巨大的痛苦。当手术完成后,沃克医生称赞刘伯承是军神。

刘伯承将军是我们的榜样,他为了以后能有一个清醒的大脑,为了能更沉着指挥战斗,在手术时,拒绝使用麻醉剂,这是有多少能承受的痛苦呀!正因为有他那样的将领,中国的解放事业才取得了伟大胜利!没错,他是坚强的,是真正的男子汉,堪称军神!而我在玩耍时受了一些皮外伤,就会哇哇大哭地找爸爸妈妈,我和刘伯承叔叔简直是天壤之别!所以,我要向刘伯承叔叔学习:要有坚强的意志,勇敢地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4

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我们读完了《军神》这篇课文,我的感触很深,因为那种钢铁般的坚强意志使我十分敬佩,那种精神永远激励着我前进。当我读到“病人平静地回答‘沃克医生,眼睛里脑子太近,我担心施行麻醉会影响脑神经。而我今后需要一个非常清醒的大脑!

读完这句话,我深深地被打动了,一股暖流在我心里激荡着,因为,不使用麻醉做手术是多么的痛苦,可只是平静地说不想使用麻醉剂,表现了的意志是多么坚强,我今后需要一个非常清醒的大脑”这句话说明了对工作是多么的负责,这句话更加说明了的意志是多么坚强,而且机智英勇。

1935年5月,任红军先遣队司令员。在率部过彝区时,它与彝族首领小叶丹结盟,使得红军大队和平通过彝区,留下一段千古美谈。

是多么坚强啊。为了工作,宁愿不用麻醉剂,让自己受了那么大的痛苦,也要保持清醒的大脑,,你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5

在一次偶然的阅读中,这是书的倒数第二篇文章,这不是一篇小文章。但它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篇文章的标题是“军神”,这让我很好奇。军神是什么样的?谁将成为军神?我好奇地打开了这篇文章的第一页。

在重庆市,有一个德国小诊所。医生的名字是沃克。这时,一个病人走过来,坐在沃克医生面前。沃克首先熟练地问,“你叫什么名字和年龄?什么病?”病人平静地说,“我叫刘大川,24岁。强盗伤了我的眼睛!沃克看着病人的伤势。沃克吃了一惊。对于如此严重的伤害,只有士兵才能如此平静和舒适。沃克问道,“你当过兵吗?病人含蓄地说,“嗯,我曾经是一名士兵。“准备手术,”沃克严厉地说。这时,病人又命令道:“最好不要使用麻醉,我需要清醒的头脑。”手术时,刘大川一个接一个地数着疼痛,甚至没有发出呼噜声。手术后,沃克说,“我真的害怕你会因为疼痛而晕倒。”刘大川平静地说:“我一直在数你的'刀,总共72把。”沃克很惊讶,问道:“你的真名是什么?”原来这个强壮的年轻人就是川东支队的将军刘伯承。沃克突然意识到。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的鼻尖开始疼痛。我仍然沉浸在这篇课文中半天。刘伯承坚强的意志力让我感动。我很钦佩刘伯承同志需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为国家做出贡献。我想到了我自己。我曾经切了一个苹果,不小心割伤了我的手。那时,我哭得太厉害了,痛死了。全家人都很担心我,让全家人从一只鸡跳到另一只狗,寻找创可贴和冰块。想到这里,我越来越佩服刘伯承同志。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刘伯承被称为军神,因为他做了普通人做不到的事——坚强!

刘伯承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这是一块哑钢板。是个真正的男人!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6

学会坚强,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坚强,如果一个人不坚强,那么他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课文中每个人都应该像刘伯承将军一样坚强。

刘伯承被土匪打伤眼睛,平静地去看医生。没有什么比士兵们能平静和镇定更强大的了。沃克医生给他做手术时,他拒绝使用麻醉剂,因为他担心麻醉剂会影响脑神经。手术后,医生告诉他医生到底切了多少刀到他的眼睛里。如果是我们,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晕倒。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坚强。

我过去每次打针或输液都会痛得哭,但现在不同了。有一次,我妈妈在输液的路上对我说:“你不太年轻,你应该学会坚强。”我已经下定决心,这次我绝对不会像以前那样了。当我来到输液室时,我姐姐拿着渡船设备,看着发音。我不禁在心里发抖,但我很快就恢复了。我姐姐用橡皮管绑了我的手腕,用消毒棉擦了擦我的手背,然后开始扎针。我咬紧牙关,看着针扎进手背。嘿,怎么一直都不疼?哦,原来,我被这两个字吓到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针开始被拔出来。护士的姐姐按住了针头被棉絮粘住的地方。她用力吸了我一口,我想哭,但我立刻忍住没想起妈妈的话。当我们走回家的时候,我对妈妈说,“妈妈,打针真的一样吗?”。我妈妈说,“因为你克服了它,你认为这是唯一的办法。”

因此,我们必须学会坚强,像一个军神。我们可以清楚地说出医生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做了多少次切口。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都应该学会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挑战困难,而不是退缩。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恐惧,而不是逃避它。我们应该向上帝学习,勇敢面对恐惧,挑战恐惧,战胜恐惧,让恐惧屈服,而不是让我们屈服。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7

我无意之中翻和翻课本,突然在其间看到两个醒目的大字—军神。我情不自禁地打开那页书,直想知道那位军神是何方神圣?一个个问号沉入了我的大脑,于是,我兴味盎然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课文讲述的是一所德国人开的诊所里,一个人说土匪打伤了腿。要手术时,这位先生却拒绝麻药,说自己要有清醒的大脑,不能让麻药影响脑神经。他在手术过程中连哼都不哼一声,并且还数着手术的刀数。这无不吸引我的眼球及思考。我实在太想知道这位如钢板一般意志坚强的人。他到底是谁呀?他呀!就是大名鼎鼎的刘伯承将军。

他是多么的坚强,那痛苦是常人不可理会的。而那撕心裂肺的疼痛并没有让这位“钢板将军”哼一声。我不禁想起了三国时大将关羽,关羽刮着骨时还悠闲地下着棋,说说笑笑,宛如没事儿人似的。而刘伯承将军不也像关羽一样吗?面对超乎常人所受的疼痛,他哼都不哼一声的!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有毅力呀!这是多么让人敬佩呀!

一想到他的坚强和忍受痛疼的意志,我便想起了自己。我是一个十分不敢忍受痛疼的人。记一次感冒,要打针时,我去在诊所里上蹿下跳,闹得鸡犬不宁。好不容易才被按倒在椅子上接受打针的洗礼。只觉屁服凉凉的,“呀——呀——!” 疼痛像针一下又一下钻着我的心脏。我顿时把疼痛爆发为力量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嗓子,把本来宁静无比的诊所变成了声音分贝达到九十多的嗓音场。

刘伯承将军是多么坚强,而我却是如此的软弱。我读过《军神》后,感慨万千,心想:“一定要向刘伯承学习;学会他惊人的坚强;学会他忍受痛苦的毅力!”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8

今天,我们在课堂上学了《军神》一课。学完这篇文章,我要向被人称为军神的刘伯承学习他的优点。

刘伯承将军在一次战斗中不幸右眼负伤,面对疼痛他临危不乱,沉着冷静地去求治。更惊人的是他在手术中居然不使用麻醉剂。他那只有军人具备的坚强,果敢,镇定让德国军医敬佩与赞叹,真是当之无愧的军神!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多么幸福呀!可有时候我们做的自己想想,真有点惭愧。受点小伤,就娇气地撒娇。不小心把手摔破了皮,就哭得没完没了。记得有一次,在和小朋友玩耍时,把头蹭破了,当时妈妈抱我去了医院,缝针的时候我不管那么多,使足了劲乱踢乱打医生,哇哇大哭,把医生和妈妈折腾的够呛。最后妈妈还跟着我心疼的哭了好久。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还有平时做作业一碰到难题就问家长,自己不想思考动脑筋。养成依赖的习惯。

学习了刘伯承是怎样成为将军的?我明白了做事情要沉着冷静,要靠自己努力,依赖别人是不行的。遇事要多为别人考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一次次的失败才能铸就最终的成功。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9

我不小心翻了又翻我的课本,突然看到里面有两个引人注目的角色――军神。我忍不住翻开书的一页,想知道谁是军神。一个又一个问号沉入我的脑海,所以我饶有兴趣地打开书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家德国诊所,一名男子说土匪打伤了他的腿。当需要手术时,这位先生拒绝麻醉剂,说他应该有一个清醒的大脑,不允许麻醉剂影响脑神经。手术过程中,他甚至不哼哼,数着刀子的数量。所有这些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和想法。我真的很想了解这个意志坚强的人。他到底是谁?他!是著名的将军刘伯承。

他如此强壮,普通人无法忽视疼痛。然而,令人心碎的疼痛并没有让“通用钢板”哼一声。我不禁想起三国将军关羽,他一边啃骨头一边悠闲地下棋,说笑着,好像一切都好。刘伯承将军不像关羽吗?面对异常的疼痛,他甚至没有咕哝一声!他是多么坚强和执着!这是多么令人钦佩啊!

一想到他的力量和忍受痛苦的意志,我就想起了自己。我是一个不敢忍受痛苦的人。我记得感冒了,当我需要打针的时候,我去了诊所,跳上跳下,引起了麻烦。被压在椅子上接受注射洗礼并不容易。只觉得屁服酷,“啊―啊―!”疼痛就像一根针一次又一次穿过我的心脏。我立刻把疼痛爆发成一个强大的声音,让众神哭泣,把原本安静的诊所变成了一个声音分贝超过90的声音场。

刘伯承将军很强,但我很弱。读完《军神》后,我深感感动,心想:“我们必须向刘伯承学习。学习他惊人的力量;学会他忍耐痛苦的毅力!”

军神读后感结尾 篇10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军神”。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有了很多感觉,也获得了很多灵感。

文章《军神》主要讲述:川东支队的将军刘伯承被土匪打伤眼睛。他以刘大川的化名去沃克医生的诊所做手术,拒绝使用麻醉剂。手术后,他算出沃克医生总共切了72把刀。刘伯承被沃克博士评价为会说话的钢板,可以称之为军神!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刘伯承的勇气所感动。我想对川东支队的刘伯承将军说:“你太勇敢了,承受不了这么大的痛苦。你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看看军神刘伯承,看看自己。我们两个所做的确实不同!每次我感冒了,去打针或输液,我都会痛哭流涕,更不用说手术了。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有点口吃。我父母带我去医院做手术。我害怕哭,拒绝这样做。刘伯承在哪里?他在手术过程中非常冷静和镇定,拒绝使用麻醉剂,以便将来有一个清晰的大脑。然而,为了不能忍受暂时的疼痛,我们必须毫不犹豫地使用麻醉剂,并且永远不要考虑未来。与刘伯承相比,我们确实感到自卑。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感觉是,作为川东支队的将军,我有如此大的勇气,别人可能会认为这是他应该有的,因为他是川东支队的将军。但在我看来,我不这么认为。虽然他是个将军,但我们生命中有多少将军能有和刘伯承一样的勇气?刘伯承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篇课文教会了我们一个真理:做任何事都需要勇气。

读完《军神》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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