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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2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互联网

[参考范文]龙族读后感范文简短五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参考范文]龙族读后感范文简短五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龙族读后感【篇一】

合上最新的那一本《龙族》的时候,我不由得感叹: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精彩的书了。沉浸在那一页页文字里的时候,我恨不得尽快看完它,当我真的那么快读完那些文字的时候,却可惜自己看得太迅速了。

但我的确只是读完那些文字,而不是读完这本书。读完书里的文字太简单了,只需花上那么几个小时,我便可以宣告我确实已经看完了那些规范的印刷体,且一字不落。可读完一本书太困难了,我到现在仍不曾读完了什么书。我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子,别人又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作者也觉得它另外有个样,然后我也不知所措迷迷糊糊,它到底是什么样?这时候一句话解决了这个相当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也只想说说我所认为的《龙族》。

诚然这本书也有着众多角色,总要有炮灰和路人才能让舞台更充实一些,但三个主角还是十分突出的。

恺撒和楚子航是两个性格对立的角色,恺撒是雄狮楚子航是独狼,恺撒众人拥簇楚子航独来独往,恺撒炽烈如阳楚子航孤厉如月。尽管江南文笔十分细腻动人刻画细致生动以致人物形象饱满地跃然纸上,可这样光辉的两个角色只是为了丰富那个浑身散发着酸臭气息的小可怜路明非。

是啊,明明路明非就是那么普通的一个人,他是你身边某个人,又或者就是你。可即使恺撒和楚子航的光芒层层交叠在他身前,迷离虚幻的龙族世界把他笼罩其中,我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触到他,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一清二楚毫不模糊。大概就因为,他是一个人。恺撒的世界,楚子航的世界,都是书中的世界,路明非的世界却是读者我心中的世界,他变成了我心底某处的化身,且融合得天衣无缝。除却书中荒诞的情节,路明非就是现实中一个活生生的人。

有人问过我:“《龙族》讲些什么?”那个时候我回答:“讲龙的故事。”可现在想想,我应该说:“讲人的故事。”

看书如看戏,一流的戏偷心。《龙族》是场好戏,十面埋伏,处处雷区,一不小心就会触动你所有的爱恨和记忆。路明非是戏中最好的演员,他交付了演技,观众也在浑然不觉中交付了自己。

龙族读后感【篇二】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矗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龙族读后感【篇三】

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想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孤独,黑夜,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你死时,没有人会为你哭泣,你只会被慢慢地遗忘。凯撒会有整个加图索家族为他哀悼,楚子航会有她的妈妈为他哭得肝肠寸断,但没有人会为你而哭,你只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记忆,一点不剩。

路明非,平凡的名字,平凡的男孩,唯一值得注意的便是一个无聊的特长星际争霸。不过这有什么用呢,路明非还是路明非,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衰小孩。他的人生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这句话。他有父母,但他却连他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寄住在婶婶家里,却只被当作一条狗;他有朋友,但他们只把他当作废柴,遇到危险,他永远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但他也有梦想啊,他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拥有足以毁灭世界的能力,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幻想罢了。

但他没有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

在你最孤单最无望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

通往卡塞尔学院的门开了,漂亮的师姐诺诺把他带进了新的世界,在这里,他原本的世界观被颠覆,龙,这个神话中的生物,有一天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而他所要做的是屠龙。

《龙族》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衰小孩路明非成长的故事,他孤独,热血,激情,勇敢,他抗争压迫,抗争命运,即使是一个废柴,即使从没被人放在眼里,他也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我们在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渴望取得优异的成绩,渴望得到父母表扬,渴望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但即使你取得了进步,父母依然注意不到你,他们还会再找一个更加优秀的人来和你比较,在他们眼中,你永远比别人差。这样的情况下,你难道不会感到有一点点的失落,一点点的不甘吗?但我就是我呀,独一无二的我,我有我自己的优点,没有人能够替代我。在你这样想的时候,你也许会感到一点点的孤寂吧。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了一股淡淡的苦涩,《龙族》不仅写了热血青年的屠龙故事,更细腻地描绘了一种孤独,这种孤独,即使你站在世界的最高点,即使你受到万人瞩目,却也是挥之不去。面对孤独,我们该何去何从,我们是否能像路明非一般,找到属于自己的路。

龙族读后感【篇四】

《龙族?火之晨曦》是一本极为精彩的幻想类小说,它讲的的关于消灭龙族的卡塞尔学院。书中的主人公是路明飞,他有一个学习比他好而经常欺负他的弟弟??路鸣泽,他的爸爸妈妈远在国外,是考古学家,所以,他暂且住在他的婶婶家。他的婶婶有时会帮助路鸣泽欺负路明飞。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路明飞的婶婶打算把他和路鸣泽送到国外去读书,这样,能给路明飞的爸爸妈妈一点说法。在屡次收到拒绝信时,他的婶婶已经开始放弃。现在只剩下芝加哥大学的没有回信了,所有人都放弃了。后来,芝加哥大学回信了,信大致说了路明飞没有通过,但推荐他到卡塞尔学院去。晚上,他就和网名叫“老唐”的网友打他最喜欢的“星际争霸”。后来,在卡塞尔学院面试地点,他竟然通过了,还评上了最高级别“S”级……

这个故事告诉我,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命运,像路明飞一样主宰命运,进入并不存在的“卡塞尔学院”,那么,成功的大门将会为你打开。

龙族读后感【篇五】

刚刚是第五次读《龙族》了,从来没有任何书让我读的如此费劲。这算是破例吧,不过我却读的心甘情愿。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个站在天台上的小衰仔——路明非。你说他怎么这么衰呢,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都是他杀的,最后荣耀却被冠给了队友。如果是我,我就会立刻站出来,夺下这些荣誉。这些是我自己的,心安理得!

但路明非没有这么做。他自认为是个diao丝,把属于他的诺诺藏在心底,然后独自一人去屠龙。他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诺诺,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楚子航,从来没有为自己献出生命。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是个很好的演员,他表面装成一个小衰仔,但心里是一只疯狂的狮子。

我觉得路明非很幸运,他有酒德麻衣和苏恩曦在背后替他支撑着,会有路鸣泽替他服务,甚至还可以遇上了另一个真正喜欢他的“陈墨瞳”——上杉绘梨衣。但他没有要,他还是在天台上的diao丝,他还是一个穷衰仔,他只是固执的喜欢着诺诺。他会把绘梨衣送回真正属于她的蛇岐八家,会替恺撒挡下那一枪……

但狮子也曾经发怒过,是目睹源稚女、源稚生还有上杉绘梨衣都倒在王将的脚下,是看着王将如何利用源稚生和绘梨衣变为八歧大蛇……最后,他勇猛的拿出了四分之一生命,和路鸣泽合体成为黑王打败了八歧大蛇。

很多时候,路明非都会变为一个路人甲,但是,在我心里,他是那个站在天台上、默默的看着黑夜的小衰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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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范文]《在人间》高尔基读后感范文简短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考范文]《在人间》高尔基读后感范文简短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在人间》高尔基读后感(篇一)

在最近,我读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人间》。这本事中阿廖沙的许多做法和心里所想到的,使我感触很深。

这本小说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为了生活,与外婆贩卖野果,做过绘图师的学徒,在船上做洗碗工,在圣像坊做学徒等人生经历。在人生的道路上,他饱尝生活的艰辛,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任务打交道,并在此期间阅读了大量书籍。书籍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充实了他的头脑。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能为环境所屈服”。怀着这样的信念,阿廖沙离开家乡,奔赴喀山进入大学,走上了坚定的人生之路。

阿廖沙真的让我有所感动。他那么小就独立生存,并不害怕别人的辱骂和歧视,坚持将自己的生活走了下去。他坚定,刚毅,顽强,有远大、执着的追求。他为了挣钱,仅仅十一岁就出海,在船上做洗碗工;在荒山野林里捡果子,为了生存,他什么都做过。在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没流一滴眼泪,甚至暗暗发誓要养活唯一亲她爱他的外婆。他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怎能不使我感到敬佩呢?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我自己。虽然我的生活条件比他好,但我却不如他。他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而我却选择退缩。我总是选择简单的事情来做,有时也会做的一塌糊涂,一旦失败便流下眼泪。可是阿廖沙呢?从头至尾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而且努力奋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着。但我却没有,经常偷懒。对此我感到很愧疚。

读了整本书,我明白有些事情并不需要大人来帮忙,其实我们自己也可以完成,就是自己不努力。我们要学会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才是自己的目标。我们要学会坚持,而并不是偷懒。从小学会吃苦,长大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加油吧,总有一天会成功!

《在人间》高尔基读后感(篇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在人间》。

这一本书讲述了作者高尔基在十一岁的时候,母亲因生病而不幸去世,作者成了一个孤儿,便只好自己走入社会,独自去闯荡世界。后来,作者找了工作,就在鞋店,圣像作坊当学徒,还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都受尽了折磨。当作者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认识了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后来,又在裁缝妻子的帮助下读到了更多的书,作者在书海里游的越来越畅。书籍让作者开阔了眼界,五年后,作者便到了喀山去求学。

读了《在人间》这部经典。 的自传体小说,我体会到了作者高尔基生活的那个年代是多么艰苦,困难,哪像我们现在这样过着皇帝般的生活,可以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是这些困难并没有难倒高尔基,他克服了重重苦难,并拥有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书。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高尔基才成为了全球著名的作家,现在,哪还有人不知道高尔基这个名字?

我想,虽然我们现在的许多生活条件要比高尔基那个年代要好许多倍,但是我们却都没有一个高尔基有而我们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能够克服许多困难,坚强,自立的能力!所以,我们要学习高尔基身上独有的能力!

《在人间》高尔基读后感(篇三)

挥笔的时候,就直接采用了这本书的题目《天使在人间》作为书评的题目。这也是奥黛丽-赫本的儿子肖恩-赫本对她的评价。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吐言:虽然没见过上帝,但我们的确遇见了天使。

“母亲坚信:爱可以疗伤,生命会变得更加美好。她做到了——用爱去对待世界,同时也得到了——世界对她的爱。

她,奥黛丽-赫本,以《罗马假日》获得奥斯卡影后美称,不仅拥有超俗的容貌,过人的演技,更有一颗善良的心。

她,是最早披露索马里儿童因内战和干旱遭遇困苦的外国人士之一,她在埃塞俄比亚投入大量精力,对悲惨,瘦弱的儿童付出了所有的母爱,当一具具皮包骨的身躯在她的怀里哭泣,连呼吸也很困难,她也陪着孩子们哭泣,心疼他们的遭遇。甚至,病重后,她还念念不忘那里的孩子们,她告诉自己的家人:我最依依不舍的不是自己的生命,而是被饥饿折磨的孩子们。

赫本赢得了人们的尊重,获得了比容貌更长久的魅力,源于她那颗天使般的善心。

天使的善心,可以提升一个人的高度,到达另一个更有魅力的层次。

在中国,也能轻易找到赫本天使的身影:最美妈妈吴菊,不假思索伸出双手,托起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面对摄像机,她微笑告诉人们:“谁的孩子不是孩子,我也是母亲,我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

作为母亲的她们:是优雅的同义语

是魅力与神圣的标尺

我们为她倾心,无论男女,上帝也渴望亲吻她天使般的脸颊。她,是飘落在人间的天使。她是——奥黛丽-赫本。

《在人间》高尔基读后感(篇四)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高尔基读后感(篇五)

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在人间》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家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的艰难曲折历程。

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富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这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这是因为它写得太好了。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它说的是他们的厨娘在一次烧饭中死去,可这时,作者和他的朋友就在旁边,萨沙因为这件事吓的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好找高尔基陪他,才得以平静。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在一个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作文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

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辱,受过饥饿。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

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认识。

龙族读后感


【篇一:龙族读后感】

读了这本《龙族》,我感受深刻。我有很多感想。

这书写的很好,让我们已经放弃奋斗的孩子,重新燃起斗志!但这本书有些故事很好,有些人生哲理我们理解不透不懂,我希望下集写通俗些清楚些。比如每个人在寂寞时,都会有一扇门在你身边开启。这句话的意义深刻连大人都不容易理解。后来我查与资料。才知道他的意思是:每个人都有寂寞的时候,但他的寂寞总是会消失不见的。《龙族》的故事很好,让人百读不厌,万分激动有一口气读下来的决心!给人以一种无形的力量,让人充满力量,那种力量久久不能散去。让人好像充满《龙族》中龙的力量!

读完《龙族》这本书,让我们总在现实与想象之中,交杂中。让已经没有精力的人重新燃起斗志!

祝《龙族》的下一集更好!《龙族》让我们在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世界里有时迷离,迷茫,有时清楚,让人有在仙境,天上的感觉

【篇二:龙族读后感】

猛看了两天,《龙族》总算是看完了,路明非,楚子航,两个很喜欢的人物。

主角,当然是会让人喜欢的,楚子航,或许是直接看第二部的原因,果断的喜欢上这个人,是开头的那段很感动,是他的心里明明在乎他的那个亲身父亲却不表现出来,是在家人面前一副乖宝宝样,每天临睡前要花一两小时来回忆他和那个男人的事,永远也忘不了那个雨夜,那辆迈巴赫,和那个男人伟岸的身姿,一切的痛苦,默默掩藏的真好。

卡塞尔学院,是他另一段生活的开始,面瘫的师心会会长,学院里的危险血统分子,暴力执行任务记过十三次,每次看到这些,总会淡淡的笑,一直这样下去,很好,特别是他和路明非一起出场,总是很精彩,很让人期待。这个人,也和主角一样,是个带着悲剧色彩的人,不然,夏弥为何会是龙王,在他总算是开始喜欢上一个人之后,确最终用七宗罪杀了她。耶梦加得在最后对楚子航说,我把夏弥还给你,然后楚子航临死都握着那把钥匙。当他躺在夏弥家的那张床上,感受着这个女孩,不,应该说学习做人的孩子的孤独的时候,他突然明白,再睁开眼时,不会再有一个天使阳光般对他微笑。

废柴师弟路明非遇上面瘫师兄楚子航,多么不相同的两个人,其实都是孤独,孤独到好像全世界都将他们抛弃,所以,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应该会成为很多的朋友吧,希望如此,总是很期待看到他们两个一伙,很搞笑。

龙族三,很期待,希望路明非追求到诺诺,楚子航不要爆血的死掉,然后他们继续给我感动,还有那些很道理的话。

【篇三:龙族读后感作文】

《龙族》是作者江南发表在《知音漫客》杂志上的一部连载小说,像这样的小说照理说我应该是无缘接触的,因为我现在早就已经脱离了看长篇连载小说的年纪,但是好在我有一个喜欢看《知音漫客》的十岁的儿子。其实,我给儿子买的第一套长篇小说不是《龙族I》和《龙族II》,而是14本300万的《斗罗大陆》,初衷则是想利用他的兴趣大幅度增加他的阅读量。我基本上是一个很节约的人,家里的剩饭如果还能吃,通常是我吃,这次儿子看完的《龙族》也没有例外。

有人说《龙族》是一部青春幻想热血小说,而我的小说世界的分类没那么复杂,只有历史小说、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所以《龙族》这两部小说我还是把它归到武侠小说的类别里。现在的小说受电影《魔戒》、网络游戏《魔兽争霸》和小说《哈利波特》的影响很大,再者作者的写作速度非常快,因此所谓的长篇连载小说更像是一道快餐,它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娱乐作用跟网络游戏一样帮你消耗和打发无聊的时间,断不能用阅读经典小说的眼光去审视它,也许再过N多年之后,你还能记得看过它,那就说明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在路明非的身上,作者隐喻了很多重大的人生命题。如果你是一个怎么看都不可能完美的人,你的一生会如何?难道是注定被别人拿来耻笑,或者是人人都想踩上一脚的命运吗?抗争还有意义吗?作品还是给出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生指引只要你的骨子里还有龙的祖先传给你的热血,就算你的世俗人生彻底无药可救,你一样可以完成一番轰轰烈烈的屠龙大业。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一部青春热血小说,一个青少年的童话,希望儿子看完不仅仅是看到了奇幻和有趣,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路明非一个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

【篇四:龙族读后感】

我看完了《龙族》这本书之后,我就深深的被这本书迷住了,大家都知道,我是那种不怎么喜欢看书的小孩。可是,在我第一眼看见《龙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是为什么呢?那你们就看下去吧,看看我是怎么喜欢上这本书的。

《龙族》,这是一本科幻小说,里面有讲白龙裔和黑龙裔,每个人都是有龙族血统的,有分纯种和混血的。纯种:在人的体内的龙血超过人体的血的百分之50,龙族血统会把他变为龙的。混血:在人的体内的龙血没有超过人体的血的百分之50,在50以下,就不会产生异样。其实,每个人都有龙的记忆,只不过,被人类原有的记忆封存着。

这本书带有幽默和恐怖,你不能不看呦!

【篇五:龙族读后感】

刚刚是第五次读《龙族》了,从来没有任何书让我读的如此费劲。这算是破例吧,不过我却读的心甘情愿。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个站在天台上的小衰仔路明非。你说他怎么这么衰呢,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都是他杀的,最后荣耀却被冠给了队友。如果是我,我就会立刻站出来,夺下这些荣誉。这些是我自己的,心安理得!

但路明非没有这么做。他自认为是个小人物,把属于他的诺诺藏在心底,然后独自一人去屠龙。他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诺诺,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楚子航,从来没有为自己献出生命。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是个很好的演员,他表面装成一个小衰仔,但心里是一只疯狂的狮子。

我觉得路明非很幸运,他有酒德麻衣和苏恩曦在背后替他支撑着,会有路鸣泽替他服务,甚至还可以遇上了另一个真正喜欢他的陈墨瞳上杉绘梨衣。但他没有要,他还是在天台上的小人物,他还是一个穷衰仔,他只是固执的喜欢着诺诺。他会把绘梨衣送回真正属于她的蛇岐八家,会替恺撒挡下那一枪

但狮子也曾经发怒过,是目睹源稚女、源稚生还有上杉绘梨衣都倒在王将的脚下,是看着王将如何利用源稚生和绘梨衣变为八歧大蛇最后,他勇猛的拿出了四分之一生命,和路鸣泽合体成为黑王打败了八歧大蛇。

很多时候,路明非都会变为一个路人甲,但是,在我心里,他是那个站在天台上、默默的看着黑夜的小衰仔。

【篇六:龙族读后感】

这几本不是名著,这几本也不是什么有用的书,这些更不是令人为之赞颂的书。这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意义的小说,但是这给我的只有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范文参考:乔布斯传读后感范文简短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参考:乔布斯传读后感范文简短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乔布斯传读后感【篇一】

每天晚上抽出一点时间,终于把乔布斯传记看完了,这真是一本值得读的书,它概述了乔布斯的优点,缺点,还有乔布斯的心里话,笔者摘出了自己认为很有共鸣的一些话,它们贯穿着整本书。

“乔布斯喜欢摄取信息,尤其是和只是渊博的人在一起的时候”。

这句话看起来很平凡,我却很喜欢它。学习是一个终生的过程,不局限于书本上的知识,而生活中,也有各方面的知识:如生活方面,做人方面,都值得去和不同的人学习。中国有句古话:学无先后,达者为先。不管是比自己学习早还是比自己学习晚的人,彼此对待同一个知识,都有自己的观点,与不同的人交流,有助于扩展彼此的认识,开阔眼界,而我认为交流最好的时间,就是午后3点左右,在一家小的咖啡馆,轻松闲适的氛围,有助于激发人脑的思考和思维的活跃。

"他自由了,结果是一系列的产品,但却遭遇了市场的失败的重挫。这才是真正的学习经验,他后来巨大的成功,并非在苹果的下台,而是下台后华丽的失败"。

这段话是描写乔布斯被斯卡利消权之后,离开了苹果,创办了NExt,NExt的产品很好,却遭遇了市场的冷落。没一个华丽的成功背后,都有一段华丽的失败,然而在华丽的失败之后,很多人都消失了无影无踪了。并非每一次成功都需要失败,只要有足够的韧性和经验,而很多人的经验都是直接获取的,如果能从别人的失败中获取间接的经验,那么一样可以华丽的成功。但是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都很傲,不撞难墙不回头,一定要亲自去体验,亲自去失败,也不失为一个宝贵的经历。

“麦金塔之所以输给微软,是因为斯卡利坚持榨取每一分利益,而不是努力改进产品和降低价格。”

这是写于苹果在斯卡利的带领下,苹果的股价从70美元降到了14美元,而那时候,比尔盖茨已经成为了世界首富。乔布斯做出了分析,为什么苹果会败给微软。乔布斯虽然生性暴躁,难以捉摸,但是分析问题透彻,对待产品的态度非常严谨,他决不允许自己手下出一款产品是一个垃圾,一定要完美!而斯卡利那群商人,却只注重如何盈利,如果榨取,这样的企业迟早完蛋。我觉得现在中国的手机山寨现象很严重,中国人的生产能力绝对不输给任何一个国家,却只是一再的模仿,山寨,把原来很美观的东西做的很恶心,如果能够把多一点的精力放在产品设计上,全心全意要做出一个好产品,而不是把着重点放在如何赚钱,如何榨取每一分利益,那么祖国的科技繁荣,指日可待!

乔布斯传读后感【篇二】

你知道当今什么手机卖的最贵、最火爆吗?这个问题我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回答你:是iphone。iphone是史蒂夫·乔布斯的杰作。也许你会认为史蒂夫·乔布斯距离我们很遥,远,已经与世长辞,但从他的每一个杰作——iphone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史蒂夫·乔布斯的“灵魂”与“身影”,史蒂夫·乔布斯是伟大的,他的成功经历值得我们借鉴,史蒂夫·乔布斯将被所有人铭记,因为他推动了这个世界的进步,但从《史蒂夫·乔布斯传》中,你将了解到一个“不同”的史蒂夫·乔布斯……

史蒂夫·乔布斯出生于1955年2月24日,生父母是钱德和乔安妮,但由于种种原因,刚出生不久的史蒂夫·乔布斯就被之后他的养父母保罗和克拉拉领养……乔布斯先后就读于蒙塔·洛马小学和家园高中以及里德学院……在乔布斯就学的过程中,他的叛逆甚至疯狂的性格毫无掩盖地显露了出来。

史蒂夫·乔布斯是个疯狂的人,他特立独行,他桀骜不驯,他经常若事生非,他格格不入,他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也不愿安于现状,所有人多可以认同他,反对他,颂扬他或诋毁他,但惟独不能漠视他。因为他改变了寻常事务,他对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乔布斯曾经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如今他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过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正因为他有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炽热激越的性格,以及他的疯狂,他的创造力,想象力,才成就了一个传奇,一个改变了整个世界的传奇。

读完了《史蒂夫·乔布斯传》,我不禁陷入了沉思:为什么中国以及其它国家没有出现如乔布斯这样的伟人呢?现在,我已得到答案:因为我们墨守成规,安于现状,我们没有史蒂夫·乔布斯疯狂和他的创造力、想象力……为此我们因有所改变、有所行动。向乔布斯学习,永远铭记“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铭记只有创造力和想象力,加上我们所学的知识,才能推动世界进步,推动人类向前迈进!

乔布斯传读后感【篇三】

最近,看这本书已经成为让我心情舒适的唯一的一件事情了,可以想写天马行空的事情,而不用想现在和将来的生活,这也是一种逃避,不过很喜欢也很享受这种感觉。

乔布斯的处事方式,从一个侧面让我终于理解了之前所接触到的某人的行为,心胸更为开阔一些,我总是反应迟钝的人,但是至少我在思考,这是唯一能自我安慰的地方了。

以前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聪明且勤奋的人,看完书后彻底放弃了这个认知,用自认为的勤奋来拖延很多事情,以为等到到了那个时间,事情就该转变,孰知,时间从来不等人。而我的大脑,依然停留在小孩子的认知的角度,意识到此,发现人生已经过完了1/3的时间(按照正常生命周期计算),而自己想做的事情和想要成为的人还停留在小时候到感官里,源于此,社会认为在此阶段你该成为一个怎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你在两者的矛盾中纠结,最终做出选择,毕竟,生命是自己的。些许任性的成分,可是一直的.乖巧容忍也未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为什么生活不能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呢?

一直以来的倔犟,找不到方向,很多事情的不认同,终于找到了出路,坚持还是放弃自己,至少在这本书看完后,终于一切都清楚了,一切都释然,一切也都刚刚开始,世界就是这么奇妙。

当一切事情都顺心顺意时,我们成长,学习,体会开心的感觉,当一切事情都不顺时,我们思考,学习,成长,寻找出路。

有一段时间,我认为人应该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没有任何情绪的生活才是最理智的,那时的我也体会到一种平和,接受所有的事情,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后来我发现,即使理智上所有的事情你都懂了,情感上还是无法一下子转换,也许,只有时间,才能将你心里认定的事情慢慢灌输到你的个人感情中,之后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

乔布斯传读后感【篇四】

刚在微信读书看完了乔布斯传,想说的东西很多,但是真的在屏幕前却感觉啥也写不出来,那就写到哪算哪吧。

这本书是从乔布斯的童年开始写的,他一出生就被亲生母亲遗弃,但是幸而收养他的夫妻给了他温暖,不过他的性格也是有些孤僻与不合群,也许这就是天才与众不同之处吧。

纵观他的一生,其实他也没什么变化,尊从少即是多,极简的态度体现在他的人生和产品中,一直以来他都是依靠自己,倔强地活着,倔强地用封闭的方式打造完美的产品,从一而终,而这也是给我带来最多感动的地方。

我们普通人,善于妥协,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很虚伪,讲人情,而他从不妥协,善于打破常规,发现错误马上就要改,无论一个产品打磨了多久,即使在最后时刻发现了不完美的地方,就推倒重来,我敢说正常人不会这样做,他不能忍受一丁点不完美,他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大家。

以前看网文小说,某些主角重生过去,收购了苹果,把乔布斯踢出苹果,然后用自己未来的眼光发展苹果,以前我觉得没问题,后来随着我对真实世界的理解,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没有乔布斯追求完美的个性,没有他追求卓越的目标,苹果不会成为伟大的传世公司,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他的格局,这不是靠简单的模仿能成就的,以前这种网文我觉得很有意思,但是现在却是笑而不语,作者并不了解真实世界,那只是一个虚幻的地方。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坚持自己观念的难度,周围的环境都说你是错的,只有你自己在坚持,无形的压力逼迫你投降,我看到了乔布斯的痛哭,崩溃,但是他一直没有放弃,依旧是特立独行,冲破牢笼,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被逼着做了很多自己并不是真正想做的事,比如做一份稳定的工作,比如快点结婚生子,比如买房,不是说这些事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你自己是否想这样,有没有得可以自由选择,而普通人没有,只能随波逐流,在什么时间就做什么事情。我们看到了别人打破常规,做了自己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我们有的是感动与羡慕。

看完这本书,我对于做对的事,有了更深的理解,做对的事并不像口头上说的这么容易,它往往伴随着代价,从来做对的事就是简单但不容易,人都有损失厌恶,很少人能跳出来,我们都想着要健康长寿,但是吃的却是垃圾食品也从不锻炼自己的身体,我们想着发家致富,但却从不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增强自己的能力,只有对别人的妒忌,并认为自己生不逢时。

苹果是一间追求利润之上的公司,很多人对于今年苹果iphone 12不提供耳机和充电头的事大加嘲讽,但我却从中看出了苹果一直以来的担当与企业文化,以前类似的争论是完全由苹果打造的封闭系统是不是一种笼断,但苹果从不解释太多,但同时也要看到在苹果没啥产品出来时,都是在讽刺苹果的模式,但苹果真的做成了又是一番说法,所以说,不能依据外界的看法修正自己,认准自己的目标,默默地打磨自己的产品,这就是一间伟大的公司(目前为止。

今年我把手提也换成了苹果的,用了之后对苹果的印象更好的,没有随意的捆绑软件,没有动不动的更新和广告,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企业做,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图的就是省心省力,有苹果真好。

乔布斯传读后感【篇五】

终于把乔布斯传看完了,这个过程持续了半个多月吧,之前每天都是只看一点点,看多了也会烦。今天,没什么事情做,也快走了,但是读书任务还没有完成,就想着集中精神把这本书看完。看了之后对乔布斯有了更深的了解。

首先,不得不说,乔布斯很聪明,不仅仅是智力上的聪明,他能很快的学会别人的长处,看清每个人的本质,从而利用自己的现实扭曲立场来影响他人,以达到自己的目标。

其次,他那种对自己所从事行业的热情,对追求完美的执着,对未来的预见力,坚持己见的精神等等都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最后,虽然遭到生母的遗弃,但是养父母给了他能力所及范围内的最好教育和呵护,估计这也是让他能放下心中伤害的一个原因。在被自己创建的公司解雇时,他虽然很伤心,但是很快走出阴影,并且成功的成立了皮克斯,并认识到了自身在苹果失败 原因,改正了自己的管理模式,这为他以后重回苹果担任CEO奠定了基础。遇癌症抗争的那几年,他有时不是很配合医生的合作,即使有病痛,但是他对苹果的热情丝毫不减。

当然,他个人也有很多缺陷。对家人的不够关注,对员工的苛刻,EQ不高,不爱护自己的身体等等。但是这些不影响我对他的崇拜。在我看来,一个不完美的成功人士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美,那样我们才会觉得真实。中国有很多神化的伟人,那样才不真实,只能膜拜,虚无缥缈。

从乔布斯身上,(读书笔记 )首先,我看到的是自己的迷茫。他很清楚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并始终为之努力坚持着,并且不会受他人的影响,始终能坚持己见。而我,到现在对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很了解,有点迷茫。其次,对于除工作以外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可以有深入的研究,而我则没有,只是皮毛的了解,甚至连皮毛都称不上,只是觉得自己感兴趣,从来没有刻意的深入研究过自己的兴趣爱好,这点我觉得是失败的。

目前从乔布斯传中就先了解了这么多,我相信自己以后还会再看这本书的,即使我很少把书重温。

《龙族》读后感


《龙族》读后感(一)

龙族的感情,用笔最多的大概就是孤独了。

路明非从小寄居在婶婶家,没有爸妈的爱,叔叔婶婶对自己更是没有对弟弟好,相比之下更会觉得委屈孤独,他学习成绩一般,是个暗恋别人的小小人物,自然学校里也没有他真正的朋友,唯一能让他感到不孤独的就是在网吧里通宵的玩游戏,也许他整天说的那些烂话也都是在掩饰自己的孤独吧。

大多数的人总是在想小时候,小时候是多么无忧无虑、天真烂漫,泥巴、跳绳、皮筋、风车一个小小的玩意就能高兴好久。然而现在,学习工作、买车买房各种各样的问题都要面对。

有时候想玩下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开机,打开QQ微信,没人找你,还是没人找你,无奈的关机,放回口袋,过了一会儿又情不自禁的掏出手机,如此往复循环

世界喜不喜欢你,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世界喜欢你。路明非对绘梨衣说。想想也是,只要你的几个真正的朋友喜欢你,那你就不会感到孤独,可是偏偏有些人就是在面对面的时候忘不了口袋里的手机,吃大餐发朋友圈,逛街shopping发朋友圈,完全忘了正在自己身边的人,也许他需要的是来自大家的关注,而这种关注恰恰是孤独的。

朋友在精不在多。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他说。当时读《龙族》的时候,那种孤独感真的是太强了,只要有闲的时间就看《龙族》,或者画画,或者看电影,就是不想感到太孤独,也没有跟那几个真正的朋友聊聊天,谈谈心,当时真觉得自己好孤独,就像全世界只有黑色,自己也是黑色的,有点儿可怕,如果当时跟别人聊聊大概这种感情就不会太强烈了吧。本来自己就不是那种主动找别人聊天的人,看完这本书,觉得自己主动一下也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多参加一些活动、多做一点儿有意义的事情就不会觉得孤独了,丰富自己的同时你会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


《龙族》读后感(二)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矗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2020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龙族》读后感(三)

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想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孤独,黑夜,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你死时,没有人会为你哭泣,你只会被慢慢地遗忘。凯撒会有整个加图索家族为他哀悼,楚子航会有她的妈妈为他哭得肝肠寸断,但没有人会为你而哭,你只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记忆,一点不剩。

路明非,平凡的名字2020,平凡的男孩,唯一值得注意的便是一个无聊的特长星际争霸。不过这有什么用呢,路明非还是路明非,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衰小孩。他的人生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这句话。他有父母,但他却连他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寄住在婶婶家里,却只被当作一条狗;他有朋友,但他们只把他当作废柴,遇到危险,他永远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但他也有梦想啊,他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拥有足以毁灭世界的能力,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幻想罢了。

但他没有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

在你最孤单最无望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

通往卡塞尔学院的门开了,漂亮的师姐诺诺把他带进了新的世界,在这里,他原本的世界观被颠覆,龙,这个神话中的生物,有一天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而他所要做的是屠龙。

《龙族》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衰小孩路明非成长的故事,他孤独,热血,激情,勇敢,他抗争压迫,抗争命运,即使是一个废柴,即使从没被人放在眼里,他也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我们在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渴望取得优异的成绩,渴望得到父母表扬,渴望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但即使你取得了进步,父母依然注意不到你,他们还会再找一个更加优秀的人来和你比较,在他们眼中,你永远比别人差。这样的情况下,你难道不会感到有一点点的失落,一点点的不甘吗?但我就是我呀,独一无二的我,我有我自己的优点,没有人能够替代我。在你这样想的时候,你也许会感到一点点的孤寂吧。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了一股淡淡的苦涩,《龙族》不仅写了热血青年的屠龙故事,更细腻地描绘了一种孤独,这种孤独,即使你站在世界的最高点,即使你受到万人瞩目,却也是挥之不去。面对孤独,我们该何去何从,我们是否能像路明非一般,找到属于自己的路。

龙族2读后感


龙族2读后感(一)

《龙族二》我是昨天下午考完试之后刚刚买到的,当时报刊亭只剩下三本了。

昨天晚上我坐在床上独自看完整本书之后,突然很想哭。真的。我是个很难被感动的人,小学时看什么演讲时旁边的同学都哭得稀里哗啦,我还能安安静静托着下巴在那里看完。初中阶段无论多悲伤的言情小说我都只是一笑。但是,《龙族二》真的触动了我的神经。大概是,为夏弥和楚子航吧。

从夏弥一出场我就有预感她是龙王。只是不愿意相信,我偏执地认为她和楚子航会在一起。全错,人类的直觉真是很可怕。但是,我还是相信,夏弥是夏弥,她只是夏弥而已。和什么耶梦加德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她是个混血种,她是水瓶座,她很漂亮一个人可以顶十个人,她厨艺很好,她有一个痴呆的哥哥。我甚至感觉,她是真实存在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她绚烂如夏花,我喜欢夏弥胜过了诺诺。

可是还是要说耶梦加德。她创造了夏弥。可是你能感觉出,夏弥是她身体的一部分。耶梦加德也很看重那部分,作为人类的一部分。所以,耶梦加德才会把夏弥的钥匙留给楚子航。让他去寻找去见证夏弥的那部分。我能理解耶梦加德对于哥哥的感情。虽然是自己的挚爱,却必须亲手毁掉。几千年深邃无边的孤独,只有他和你在一起,彼此依靠彼此安慰。可是还是要杀掉他,还是要吃了他。这种东西被叫做宿命,是一辈子的伤。

楚子航。狮心会会长,接近于龙王的混血种。他把什么都藏起来,不和他人分享。雨夜的悲伤,他一个人品尝。他不愿和人配合,因为他不想更多人看到他作为龙的一面。他对人类社会有眷恋,他希望能融入集体,但他不会和人说,也不会对苏茜说。他一直努力掩盖,直到遇见夏弥。与其说是楚子航展现给夏弥不如说是夏弥自己闯进来。对于楚子航来说,夏弥应该是阳光吧。照进了他在雨夜里受伤的那颗心。楚子航没喜欢过任何女生,他看书了解一切。但是,女生本来就是书。夏弥是本主动找上门来让他翻的书。他了解的还不够,所以在面对耶梦加德的时候才会那么好奇。耶梦加德揭开了他从前的,关于夏弥的记忆,然后,粉碎一切。

我觉得楚子航是喜欢夏弥的,他喜欢夏弥,不是耶梦加德。所以他珍藏那把钥匙,夏弥的,钥匙。即使和海拉激战的时候也不肯松开,生怕遗落丢失。那是他拥有过的一切,值得放在心里,珍藏一生的一切。从此,楚子航的梦大概不会只是梦到父亲,也会梦到绚烂如夏花的夏弥吧?

你就是衰神本尊啊!但是,屠龙的最后,你真的是很帅埃不是路明泽那段,是说你返回去救楚子航那段。为了友情勇敢地上吧!BG什么的在友情面前就好比那浮云!兄弟如手足女友如衣服!没了手足衣服也没什么用了。

友情使得你豁出四分之一条命,这一刻,做决定的你真的很帅!


龙族2读后感(二)

总的来说,龙二是在龙族三部里给我感触最深的,也是翻过最多遍的。

因为楼主是个夏弥党,一下都是个人感想,可千万别和我吵起来,不喜请点小红叉。

总之,本人就先从各种角色的角度谈谈理想吧

在龙二里,李嘉图同学依旧是我们的废柴男主角,但他的故事里,遭到了一个变故:诺诺和恺撒的订婚。我记得龙二里有细致的描写过路明非听到这个消息后的反应,他彻底地感觉到,自己在诺诺与恺撒之间,就是一个路人甲,连男二号的45度角仰面流泪的机会都没有,没人会注意他,就像诺诺说的,恺撒对自己有绝对的信心,恺撒觉得路明非根本没法跟他抢。怂,他的生命就是在网吧里打星际,打完鼠打红点,但是他最后又用了四分之一的生命来拯救世界。我也觉得他不怂,卖生命什么的当然需要巨大的勇气。他用了四分之一的生命救诺诺,那是因为一种名叫爱的东西吧,救楚子航,是为什么呢?难道说基友和女神一样重要?不懂。

我认为龙二里最纠结的一位。经过我的种种翻阅龙二及龙三,洒家确定他是很在意夏弥的。不一定是喜欢,也可能是同病相怜。悼亡者之瞳,悼亡者,应该就是指的师兄吧。悼亡,悼念爸爸,悼念夏弥。我不知道他是以何种心情捅下那一刀的,是悲伤?还是没有感情,完全理性的捅下去的?楚子航是个完全理性的人,感情这种东西,我觉得,不适用。像恺撒说的,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捅下那一刀,不管她是不是龙王。不过也是,夏弥和楚子航之间牵扯了太多,理也理不清。欺骗,以及那种隐晦的,名为爱感情。龙喷洒着血泉倒下,也看着男孩把女孩紧紧拥着怀里好像拥抱整个世界

还有就是我很想知道楚子航和夏弥最后的那个拥抱,到底有多少,是真心的。


龙族2读后感(三)

猛看了两天,《龙族》总算是看完了,路明非,楚子航,两个很喜欢的人物。

主角,当然是会让人喜欢的,楚子航,或许是直接看第二部的原因,果断的喜欢上这个人,是开头的那段很感动,是他的心里明明在乎他的那个亲身父亲却不表现出来,是在家人面前一副乖宝宝样,每天临睡前要花一两小时来回忆他和那个男人的事,永远也忘不了那个雨夜,那辆迈巴赫,和那个男人伟岸的身姿,一切的痛苦,默默掩藏的真好。

卡塞尔学院,是他另一段生活的开始,面瘫的师心会会长,学院里的危险血统分子,暴力执行任务记过十三次,每次看到这些,总会淡淡的笑,一直这样下去,很好,特别是他和路明非一起出场,总是很精彩,很让人期待。这个人,也和主角一样,是个带着悲剧色彩的人,不然,夏弥为何会是龙王,在他总算是开始喜欢上一个人之后,确最终用七宗罪杀了她。耶梦加得在最后对楚子航说,我把夏弥还给你,然后楚子航临死都握着那把钥匙。当他躺在夏弥家的那张床上,感受着这个女孩,不,应该说学习做人的孩子的孤独的时候,他突然明白,再睁开眼时,不会再有一个天使阳光般对他微笑。

废柴师弟路明非遇上面瘫师兄楚子航,多么不相同的两个人,其实都是孤独,孤独到好像全世界都将他们抛弃,所以,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应该会成为很多的朋友吧,希望如此,总是很期待看到他们两个一伙,很搞笑。

龙族三,很期待,希望路明非追求到诺诺,楚子航不要爆血的死掉,然后他们继续给我感动,还有那些很道理的话。

读《龙族》有感


读《龙族》有感

李可阳

这是一个绝对浩翰缥缈的世界。

无论多少次打开这个世界,我总会忘记了呼吸。

这个世界,名为龙族。

《龙族》讲的是龙与少年的故事,每一本,都有万千滋味自在其中。主人公路明非与他的伙伴们一直在屠龙,也一直在成长,这也是《龙族》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我一直很敬佩作者江南,他在书中表达的情感已经数不胜数,能控制一个如此庞大的故事,真的是非常厉害。友情、爱情、亲情、责任都在一个又一个的人物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说那名为路明非的男孩。

路明非是个衰小孩,衰了至少18年,在进入卡塞学院之前,他什么也没拥有,每天坐在寂寞的天台上,静静地看着城市葳蕤的灯光。似乎也没人在乎他。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隐隐作痛。这么说来我也是个衰小孩,很懦弱很看不起自己,却无能为力。我或许没有路明非那么衰,但我很喜欢和他一样发呆,思考着许多漫无边际又透露着悲伤的事,总是不承认自己的孤独。

但在《龙族》里,路明非真的变了,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勇敢,不顾一切的勇敢。他命令自己不要死,身后是欲望的刀枪。我想在那一刻他没有畏惧,有的只是走投无路的凶狠。于是他长大了。

成长其实是个漫长的过程,路明非在每个故事里,都付出了四分之一的生命,为了保护他真正在乎的人,没有一次用在自己身上。但不得不说前面几次都是小魔鬼路呜泽的功劳,而这次,路明非真正地挺身而出,拥有了那种从骨头里榨出来、从灵魂处淬炼出来的勇敢。

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有狮子般的眼神,很怂的样子只是为了掩盖这种锋芒。说得真好。路明非是个很穷的孩子,但他从未吝啬过付出。因为狮子是不会允许任何动物入侵它的领地的,一旦触及领地的界线,狮子会毫不犹豫地扑过去咬断人的喉咙,路明非的领地是他在乎的朋友。

除了路明非,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有绘梨衣和源稚生。

绘梨衣是我的怨念之一。她是一只小怪兽,是一个错误的存在。但她很爱路明非,总是觉得世界很温柔。

但最后她死了,从一开始她的结局已经注定。世界很残酷,路明非并不爱她,就算后来路明非舍弃四分之一的生命去杀了杀死绘梨衣的白王,一切早已无法挽回。

但我仍然记得她和路明非相处的七天,一场充满温情、阳光的盛大逃亡。

源稚生是正义的朋友,也是孤独的最后一只平塔岛象龟。他或许是这本书里最负责任的人了,他身为大家长的责任让他在最后一刻慷慨赴死,与弟弟相拥长眠,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圆满。

这是走投无路的正义呐。

话说回来,《龙族》里有太多的走投无路,但正是这些走投无路,激发了人物们被逼到尽头的勇敢。

他们无路可退,才会去反抗命运。

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有勇气去反抗,只需静静地等待。等待你慢慢地脱变成和被固定的命运截然不同的样子。

《龙族》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还有爱情。《龙族》里的爱情很复杂,但决不是言情小说的庸俗。到最后,只剩下感动。

我还特别喜欢《龙族》里的景物描写。很温柔很细腻,美得让人落下泪来。抛开综迷复杂的情节,景色永远都是最让人动容的。就像路明非和绘梨衣最后的旅行和分别,大片大片的夕阳和倒影似乎从书页里涌了出来。

还有他们开着车迎着阳光盛大逃亡的那一段。我想起江南曾写过他驾车从圣路易斯到美国的最南端西岬,跨越了十五个纬度。那一刻江南和朋友们像电光一样,大声说笑,车外的白雪里埋着无数废弃的车,但他不怕,因为他正向着温暖的南方而去,年少轻狂或者对阳光海岸的期待让他觉得他可以跑得无限快,如同骑着曹操的名马绝影,影子追不上你,光追不上你,时间也追不上你。

他们成功地突出雪地,朋友打电话问他们在干什么呢?他们骄傲地说他们正去向佛罗里达。

想想看真是美好。

因为世界永不足够。

江南说《龙族》表达的,就是这种对世界与未来的渴望。

龙与少年愈行愈远。

我真的很爱《龙族》。我多么希望我能成为那个少年,推开这个苦闷世界的大门,来到属于龙的国度。

那里黑色的巨龙翱翔于空中,凛冽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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