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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水手日记读后感480

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互联网

推荐参考:女水手日记读后感通用五篇。

初中生就像学习飞翔的小鸟,总有一天将展翅高飞。文字的力量是无穷的,书籍里蕴含的道理是教人受益终身的,如果你对一本书产生了极大的感情共鸣,就把你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吧。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推荐参考:女水手日记读后感通用五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女水手日记读后感(篇一)

美国的艾非写了一本意味深长的书,书名叫《女水手日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作者把主人公刻画得栩栩如生。它讲述了女主人公陶雪洛身处逆境,迫使她从一个淑女转变到一个水手的故事。

我之所以这样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作者刻画的船长这个人物,他的阴险、毒辣、不择手段给我的印象最深。

首先,书中的谢克利船长,是个残忍可怕的人,他视水手为粪土,任由他摆布。他利用陶小姐受到过良好教育,让她把所见所闻都如实一一通报自己——这是多么可恶的行为!他明明知道陶小姐一定会站在绅士这边,但还是让陶小姐混在水手中间做他的耳目。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些良知的话,是怎么都不会让一个女孩儿参加一场的。可见船长的心是有多么邪恶!任何人都会来谴责这种小人的!

其次,是老查——这个引领水手们叛变的老黑人。暗中不停地帮助陶小姐,可他却在叛乱中被船长打死了,但他的灵魂却被藏在了地下室,也就是说,老查没有完全死。一开始,我还以为查先生“死”后会憎恨陶小姐,可谁知道他仍在不断地帮助陶小姐。这让我是多么地意外与感动!如果换做是我,就算不会恨她,但起码是再也不会去帮助她了!毕竟是陶小姐害自己受苦的呀!这体现了老查的心胸是多么的宽广!他的这种品质真让我欣赏!

坚定就会成功,信任就会团结,勇敢就会胜利的道理让我受益匪浅!这也是我读了这本书后的最深感想!

女水手日记读后感(篇二)

20××年开始了,我趁着寒假读了一本书,名叫《女水手日记》,这本书非常非常厚,共有238页,是美国艾菲写的,非常精彩,故事是真实的,具有吸引力,而且作者思路严谨,描写也很详细。

这本《女水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在1832年的夏天,当来自上层社会的十三岁少女陶雪洛独自登上驶往美国的海鹰号时,还不知道等待她的将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横跨大西洋之旅。航行途中,水手们一直在暗中谋划叛变。起初,雪洛站在尊贵优雅的谢克利船长一边,但渐渐地,在她了解到她残忍的本性后,便毅然加入水手们的行列。很快,她被卷入了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受到审判,并且被宣判死刑,但她凭自己的勇敢和机智,逃过劫难。最后,当海鹰号抵达目的地时,她已成为统帅全体船员的一船之长。然而,当她回到父母身边时,却发现自己与原本的世界格格不入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悟很深。但我觉得此书最有哲理的话是:“水手至安全的港湾出航,他选择他需要的风,可是风却有风的意志!”我的理解是,艾菲的写作哲学恰恰暗示了他通过本书要传达给我们的信条。勇敢的去选择我们要的风吧,让它带着我们,奔向自己心中理想的彼岸。

《女水手日记》如果说:当水手,只是她对自己所犯下无知之错的一点补偿,那么航行结束后,她已经与原本深深信仰的秩序与规则彻底决裂。她放弃了温暖舒适的家,自由去追寻她想要的风。

我还要补充一点,19世纪是一个推崇阶级与礼教的时代,几乎从一出生开始,雪洛的人生就本安排好。不难想象,她孤身一人来到海鹰号这个蛮荒世界,秉持心中纯粹的良知,分辨出真正的善与恶,让自己的正义感战胜恐惧,最终扬弃根深蒂固的观念,做出改变自己命运的重大决定,这需要多么大的决心与勇气啊!

女水手日记读后感(篇三)

我在图书馆里乱转,毫无选择性地随意挑拣着书架上的书,眼睛的余光看到了这本书。想到冒险的故事总是很吸引人的眼球,又记起它就是本学期宋老师的推荐书目之一,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才将这本书带回了家。

说实话,当我浏览到书的目录时,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想看,一个十岁的女孩竟然要独自坐船,穿越大西洋,去追寻远方的父母、弟妹,而在这几个月的旅途中,与她为伴的只是一群五大三粗的水手,这在别人以及同龄的眼中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

或许是旅行中的几个月改变了着一切,使雪洛脱胎换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几个月以来,经历太多情感波折的她再也不是初上“海鹰号”的那位小姐,而是一个真正懂得人情事故的女孩。相比同龄的那些人,她收获的要比他们多得多。“人在经历磨难后往往会变得更成熟”,雪洛的故事再一次证实了这句至理名言。

读后,我仿佛还沉浸在故事当中,每个人物,让我难以忘记,故事情节非常诱人,我满怀希望地看完这本书,对人生的启示,对雪洛的称赞,书里带给我们无限的乐趣与惊险。

雪洛是一面镜子,使读到这篇文章的人能从她身上看到自己的未来!

女水手日记读后感(篇四)

是艾菲的《女水手日记》让我懂得了坚强的对抗不幸。

谢克利船长是“海鹰号”的船长,他是一个既残忍又可怕的人。他目中没有水手,所以所有水手们任由他摆布。他明知道陶小姐一定会站在绅士这一边的,但还是让陶小姐混在水手中间做他的耳目。如果那所谓绅士的谢克利船长有些良知的话,是怎么都不会让一个女孩儿参加一场的,而且,被卷入这场风波后还被判了死刑!可见船长的心是有多么邪恶!任何人都会来谴责这种无耻的卑鄙小人的!但是,陶雪洛凭着自己的智慧,不仅逃过了这场大劫难,还当上了“海鹰号”的新船长!

人不一定看外表,或许外表温柔似水内心却凶残恶毒,所以有人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坚定就会成功,信任就会团结,勇敢就会胜利的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只要选对适合的风,选对是和扬帆起航的时间,要选择正确的岸,是坚强,不屈服,是智慧,那就是成功的彼岸!

女水手日记读后感(篇五)

13岁的小女孩陶雪洛,踏上一艘名叫“海鹰号”的`船,要去她的故乡罗得岛,上了船以后她才知道原来说好一起去的都没有来,现在船上只有她一个人和那些水手、船长。在途中发生了一些事情,本来雪洛是和船长站在一起的,随着事情的发展,雪洛觉得船长不是一个好人,她又和水手们站在一起。后来船长杀了他的大副格林,把罪嫁祸给了雪洛,还给她判了死刑。最后雪洛凭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气揭开了真相,船长被淹死了,大家都选雪洛当了船长,开启了她又一次的航海旅程。

雪洛是多么勇敢地面对陌生的处境呀!我们要向她学习,对生活的热爱的激情,面对困难的勇敢和顽强,最后战胜自己,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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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读书心得]社戏读后感通用五篇


初中生只不过是一群十来岁的小孩子,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自己走。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书籍,有哪一本不是千古绝唱,如果你对一本书产生了极大的感情共鸣,就把你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吧。在人生中,有时最好走的路不一定是大路,而是小路。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推荐读书心得]社戏读后感通用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社戏读后感(篇一)

《社戏》是鲁迅写的一部小说,文章中写了不少的人,诸如外祖母的疼爱、母亲的孝顺与关爱,朋友们的关心与聪明等等,都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最深刻的,还是迅哥在平桥村受到的优待。

关于受优待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家庭好,迅哥家可能当时算得上大户,故受大人敬。

二、读过书,能读“秩秩斯干,悠悠南山”之类,所以受所有人特别是孩子们敬。

这让我想起,在我刚毕业时的一个同事,只读完小学五年级,也就十二三岁开始教学,教了一辈子的小学,还当上了村小学的村长,到我,中专毕业,十八岁开始教学,如今十又五年矣!现在,大学本科毕业,怎么也少不了二十三四岁,想教小学还得通过招考,看来,读书人在近三十年,身份下降的不轻呀!不过,社会对读书人的评价降低,是不是就不要读书了呢?

当然不可,虽然现在的大本生,有许多得像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一样,下车间,上一线,但他们如果真正地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文化,那么,不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便可以脱颖而出,成为车间、科室的领导,而没有文化的人,永远在一线在做着他们能做的贡献!

其实,上面的过程,与人生完全一样,人刚出生时,都一样,都是顽石一块,随着不断地学习,顽石可能开始含铁,再变铜,最后成金!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又如何,我这里所说的成金,是说你成为真正的文化人,有较高的修养,懂礼仪,精通知识,灵活运用,而非一般的读书人,特别不是指那些读死书的人。

当金子与石头放在一起时,即使是瞎子,也可以凭触觉,感受到金子的与众不同的,除非你遇到的是傻子,那就不好说了,因为傻子还不如瞎子。不过,还是不要怕,你可以放弃傻子,去找瞎子甚至是智者!记住,是金子不必怕埋没,只要有梦在,姜太公八十可以钓到周文王,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再创九十钓鱼之佳话,不亦不妄此生乎?

社戏读后感(篇二)

今晚在灯下,开始我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写这一篇读后感。经过妈妈的指点,我的思路渐渐清晰起来……

这一篇作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在乡下无忧无虑的生活和乡村社戏这一种奇特的娱乐活动,描写的是年少时鲁迅先生假日里到乡下和他的小伙伴们掘蚯蚓,钓鱼虾,一同去放牛,一同去看戏,一同去偷豆子,生动的记叙和细腻的刻画让我们也身临其境:“每一天都抓蚯蚓,抓来穿在那铜丝做的小钩上,趴在那河边钓虾;其次便放牛,黄牛和水牛都敢于欺负他,他只好远远的看,这时小朋友们都嘲笑他……他最爱看戏,最爱看扮蛇精和老虎;在回家的路上,他们都到田里偷豆子,年幼的和他剥豆,年长的摇船,不久就熟了,便随波逐流,都围到后舱,用手撮着吃……”。

可能大家都没读出来,作者在文章的前后两段都写出了读书的重要和村里人对读书人们极高的评价,比如:“读过书的人才识货”等等,妈妈也是点通了我的思路才想通的。读过书的城里少年到乡下受到了种种优待,那么多孩子陪着他玩,也说明了当时“待客的礼数”非常的周到和民风的淳朴。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玩伴们都栩栩如生,一个个在他的文章里复活。他的文学成就正印证了文章里六一公公的话“小小年纪便有见识,将来一定中状元。”

今天在我们看来,乡村里的少年生活得非常无忧无虑,不需要每天要做繁重的功课,也不需要大量的学习时间在桌前。可是如果没有鲁迅先生的好学,《社戏》这篇精彩的文章也不存在了。所以,忙里偷闲才有闲的快乐!

社戏读后感(篇三)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

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

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

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

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社戏读后感(篇四)

大家一定对鲁迅先生不陌生吧,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更是伟大的文学巨匠。大家一定读过他的许多作品,而我今天读的是一篇关于鲁迅小时候与小伙伴在一起去看戏时的文章。

鲁迅小时候去祖母家的时候,一天晚上和小伙伴一起去赵庄看社戏,上船时心里的激动与兴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看社戏的过程,而是看完戏后,鲁迅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偷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在船上一起煮豆吃。其实那夜的豆等第二天吃起来也是那么的平常,而那夜的戏也并不是那么精彩,却表现了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传达出乡村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作者对自然人性的赞美。

让我们一起来品味书中的经典吧!

社戏读后感(篇五)

《社戏》开始写了去北京戏园看戏,本来是兴致勃勃地去,然而一进场就有一种压抑的感觉,台上闪烁着红的绿的,台下满是许多头,耳朵里喤喤的响着,连长凳也使人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终于意识到我近来不适于生存了,表现了对当时恶劣环境的厌恶。第二次看戏本是慕名而去,因为听说有名角,而且对第一舞台抱有希望。但戏园里依然象第一次般拥挤杂乱,而我挤在远处的人丛中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旦唱,名角却还没有出现,不得不对这舞台与名角都深感失望。再加之胖绅士的不屑一顾,反映出当时人际关系的及其冷漠,令我由失望到绝望,终于决定对于中国戏告了别。这北京的戏园正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环境恶劣,人情淡漠,这样的社会连我这个成人也不适于生存,何况是孩子们呢?在这样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儿童又怎么能成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呢?

[推荐]《社戏》读后感通用版五篇


初中生还处于成长的阶段,心智尚不够成熟,除了学习,更多的是要学习做人的道理。一日读书,终身受益,书中的道理是无穷无尽的,书籍中的蕴理,还需要我么自己去专研、领会!生命是单程路,不论你怎样转变抹用,都不会走回头,你一旦明白和接受这一点,人生就简单得多了。那么,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推荐]《社戏》读后感通用版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戏》读后感(篇一)

读完鲁迅先生的《社戏》,心中流动着一股暖流。文中人们的质朴及他们的热情好客令我感动。那一张张纯朴的脸深深地映在我的脑海中,许久都挥之不去。

这篇文章中虽然篇幅不长,但生动的写出了作者及伙伴看戏的过程。那一个个纯朴善良的村民、一颗颗质朴的心灵,都体现了世间真情。而现如今,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缺少这种真挚的情感,这常常使我们陷入一种无助、孤独中。在文中,作者因为愿望没有得到实现而有些不高兴,在被外祖母觉察后竟向作者表示歉意,说他们怠慢了,这在封建社会乃至当今社会都是极少见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当作者的伙伴们回来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时,注意到了作者不开心,就为他惋惜。这又使我感到这群少年对朋友无微不至的关心,即使自己高兴而朋友不高兴时,也能估计到他人的感受,为他们分担忧愁。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只知道以自己为中心,让别人关心自己,而不知道关心他人。自己遇到了高兴的事,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这样只能导致大量的真情流失,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冷淡。就连现在多年的老邻居,你上楼,他下楼,整日连个招呼都不打,个个形同陌路,遇到事情的时候怎能互相帮忙,这样下去将是多么可怕呀!

人,自从来到这个世上以后便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互相依存的。人们组成一个集体,力量就会变得巨大。如果没有真情,再多的人也无法组成一个集体。让我们快去找回自己丢失的真情,让真情充满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社戏》读后感(篇二)

大家一定对鲁迅先生不陌生吧,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更是伟大的文学巨匠。大家一定读过他的许多作品,而我今天读的是一篇关于鲁迅小时候与小伙伴在一起去看戏时的文章。

鲁迅小时候去祖母家的时候,一天晚上和小伙伴一起去赵庄看社戏,上船时心里的激动与兴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看社戏的过程,而是看完戏后,鲁迅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偷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在船上一起煮豆吃。其实那夜的豆等第二天吃起来也是那么的平常,而那夜的戏也并不是那么精彩,却表现了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传达出乡村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作者对自然人性的赞美。

让我们一起来品味书中的经典吧!

《社戏》读后感(篇三)

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的小说中的一篇,是作者虚构的童年时发生的事。 倚栏轩文学网

写的是主人公在夏天时到鲁镇去,和一些小朋友们玩,又去看社戏,回来的路上还偷豆吃,不亦乐乎。

文章的最后一句是"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再没有看过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是那么的好看。"。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但是等了许多时都不见","然而老旦终于出台了。老旦本来是我所最怕的东西,尤其是怕他坐下了唱。""那老旦当初还只是踱来踱去的唱,后来竟在中间的一把交椅上坐下了。我很担心;双喜他们却就破口喃喃的骂。我忍耐的等着,许多工夫,只见那老旦将手一抬,我以为就要站起来了,不料他却又慢慢的放下在原地方,仍旧唱。"从这些句子中都可以知道社戏并不是很好看。而豆也并不怎么好吃,可以从"但我吃了豆,却并没有昨夜的豆那么好。"中看出。

我们生活中也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比如很多人抢菜会觉得很好吃,而没人抢,只有自己一个人吃,就会觉得无味。还有就是一些同学一起在野炊,做的饭菜不一定很好吃但却吃得很有味道。

《社戏》读后感(篇四)

读鲁迅伯伯的《社戏》,其中描写小朋友钓虾的有趣情景,记得很清楚。机会终于来了。去年暑假,我来到了崇明。自然便想起了要去钓虾,同时也想试试鲁迅伯伯讲的那种钓虾办法灵不灵我拿起一根绑有棉花的线扔到水中,站在岸边静静等着虾上钩,可过了许久还不见一只虾上钩。这时站在我身旁、与我年纪相仿的男孩正冲着我笑,我告诉他这是书中写的钓虾的办法。他笑了笑告诉我说,那是钓小白虾的,这里只有龙虾,钓龙虾自有钓龙虾的办法。

在这热情的崇明男孩指点下,我找来了木棍和铁丝,照着他的样子将铁丝弯成一个圆圈,又在圈上穿了一条,然后用线系住铁丝圈,把它吊在木棍上。这样,一副象样的钓具就做好了。我们把这些钓钩放入水中,不到两分钟,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木棍拉上来,果然在铁圈上一只大龙虾正挥舞大钳津津有味地品尝着,我太高兴了,不料手一抖,那大龙虾从我眼底下溜走了,我不禁责怪自己的鲁莽。

可那小男孩安慰我说:这东西馋得很,一会儿还会来的。过了一会儿,我又去拉那根木棍,这回我可小心了,慢慢地、慢慢地果然那只龙虾和刚才一样又在品尝着它的美餐,还未等它全露出水面,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大网已套住了它。就这样,不到两小时,足有三斤龙虾装满了我的网兜。钓龙虾可真有趣,从中我也悟出、一个道理,钓小自虾有钓小白虾的办法,钓龙虾有钓龙虾的办法,可不能到处乱套。那么做,其它事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社戏》读后感(篇五)

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美好的,是一段难忘的体验。在成人后回忆往事时,对当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情感。本文作者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孩子的形象,如双喜、阿发、桂生等。这些小伙伴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我”看不成戏,“他们都叹息而且表同情”;开船时“年幼的都陪我坐读后感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以防万一;看戏时桂生殷勤地为“我”买豆浆舀水;回家的路上阿发以“我们的大得多”为由,建议去“偷”自家的豆。这些都是他们纯真童心的突出表现。

双喜是小伙伴中“最聪明的”,好像小伙伴的小领袖一般,他的性格也表现得最为突出:他心细如发,聪明伶俐,当“我”看不成戏,“急得要哭”时,双喜马上能想出“好主意”,并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筋斗,“我”很失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来安慰“我”,表现了大哥哥般的亲切体贴;他能拿主意,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大家都已经厌倦但又不好说回去的时候,又是他提议回家;回程时大家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止大家“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说明他善于为他人着想。

本文的景物描写极具特色。作者采用写意笔法,从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描绘了月夜行船、船头看戏、午夜归航这几个画面,情景交融,充满水乡特色。色彩如豆麦的“碧绿”,远山的“淡黑”,月光的“皎洁”,渔火、灯光的“红”,航船的“白”;气味如豆麦和水草的“清香”等;声响如船行的“潺潺”声,孩子们的笑声,横笛的“宛转,悠扬”,诸方面写得简洁干净,生动传神。作者还运用各种比喻、拟人等手法,如表现船行之快,用远山来陪衬,“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直接描写船,“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化静为动,增强了景物描写的效果。

[参考]社戏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


初中生还处于成长的阶段,心智尚不够成熟,除了学习,更多的是要学习做人的道理。人,是富有想象力的,书籍里的文字可以催化人的想象力,一篇故事或者是一篇心得,每个人在阅读了之后都会形成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人生好似一条河,既有波澜壮阔,汹涌澎湃,也有清风徐来,水波不兴。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参考]社戏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戏读后感(篇一)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

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社戏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后感(篇三)

读《社戏》,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农村为背景,《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展现的则是另一幅记忆中理想的农村画卷。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黑色的夜空、圆圆的明月、一座石板小桥、一只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

社戏读后感(篇四)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社戏读后感(篇五)

究竟什么样的社会才是作者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呢?于是,作者带我们来到了一个远离尘嚣的小渔村。这里虽然极偏僻,住户不满三十家,但却是孩子们的乐土。没有封建文化的毒害,孩子们不用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没有犯上的律条。在这里成长起来的孩子们天真纯洁、诚挚友爱、机智勇敢,正是民族赖以生存和持续的生命基因。这里与北京的戏园子,与纷乱嘈杂的现实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或许正如 王富仁 先生所说,《社戏》它里面有着嘈杂的都市生活与恬静的农村生活的对立,有粗俗自私的城里人与亲切和善的农民的对立,有愚陋倨傲的成人与聪明天真的儿童的对立,有矫饰的贵族化的都市文艺与朴素的平民化的民间文艺的对立,有充满生存竞争的纷乱社会与优美宜人的大自然的对立。这些对立,说到底,实际便是社会与自然的对立。但是,这片乐土毕竟只是作者的理想,那模糊在月夜中的大戏台缥缈得象一座仙山楼阁,令我疑心是画上见过的仙境对于这理想的社会,作者既在不懈地追求,同时也在困惑和怀疑。

范文推荐:分身读后感通用(6篇)


初中生正当青春,还有很多道理需要自己去学习!文字的力量是无穷的,书籍里蕴含的道理是教人受益终身的,如果你对一本书思考了很多,那不妨把它写在本子上。好心情才会有好风景,好眼光才会有好发现,好思考才会有好主意。那么,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范文推荐:分身读后感通用(6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分身读后感(篇一)

「严重剧透」前面我猜了一下剧情,不过脑洞没开好,因为遗漏了一些细节,和剧情没有交代到那个程度。这本书讲了个什么故事呢?

氏家先生年轻时参加的研究是体外受精,后来进阶到克隆。正好他爱的女人带着自己的丈夫来寻求帮助——要一个没有丈夫基因的孩子。结果失败了,但是卵子的材料还有剩,为了更好的科学成果,用了一个做克隆,给了代孕的助理,结果助理后悔了带着孩子跑路了。后来氏家先生结婚了也没有孩子,为了能经常看到爱的女人,就用另外一个冷冻的卵子做了克隆放进老婆肚子里。十八年后真相因为种种原因曝光了,两个一模一样的孩子各自为了自己的身世开始了探寻之旅的调查。最后发现是有一个政客要孩子们继续做实验,抓住了氏家先生的孩子女1,女2也在帮助一下知道了真相,也见到了克隆原版。最后女1逃跑,实验室被氏家先生炸了,爆炸的火光中,女1和赶来救人的女2,见面了。完。

看完这本书,想起来《猫的报恩》里有一段台词:这世界上一定还有另一个我,过着我想过的生活。

分身读后感(篇二)

分身20xx-7-12

一部有关于克隆人题材的小说,在读这本小说之前,我并没有觉得克隆人有多么可怕,可是在读的过程中,在把自己当作小说中的小林和鞠子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有这么一个和自己长相一模一样、体形一模一样甚至声音一模一样的人是多么的恐怖。

虽然细思极恐,但是依然是一部精彩的作品。小说中的两个分身是在主体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创造出来的,分别有另外两位母亲抚养,这两位母亲都是非常伟大的母亲,即使没有遗传基因这根纽带的联系也都给予了养女无私的爱。

小林的母亲是一位助理,在克隆研究中贡献自己的身体来孕育克隆体。整个研究本来的目的是记录相关数据,并没有想把克隆体生下来,而到了该把克隆体移除的时候,这位母亲逃离了研究所。她无法看着这个在自己肚子里孕育的孩子就这么被人杀死,于是她独自去了东京一个小城镇,忍受着生活上的贫苦以及旁人的闲言碎语把女儿抚养成人。

鞠子的母亲对这项研究毫不知情,因此当她看到自己生出来的孩子跟自己一点也不像时,她没有怀疑怨恨只有内疚自责。偶然之间发现了丈夫的相册里竟然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竟与自己的女儿长的一模一样。在独自调查了事情的原委之后,她选择了一家三口自杀,煤气中毒并爆炸。可是到最后关头,她还是不舍自己的女儿,把吃了安眠药睡着的女儿抱到了安全的地方,独自回到家里。

小说中,没有人把两位克隆人当正常人看待,甚至把她们当作小白鼠当作实验工具,只有这两位母亲,她们对女儿的爱始终没有变过。

“可是,敢断言自己的出生毫无错误的人,这世上有吗?也可以这样想,敢断言自己绝不是某人分身的人,这世上有吗?所有的人不都是在寻找自己的分身吗?因为找不到,所以孤独。”

分身读后感(篇三)

“克隆”这个词语最早还是上小学那会听到,记得作文题目动不动就是“假如我会克隆”,还记得世界上第一个克隆动物貌似是一头叫“多利”的羊吧,再以后就不大注意了,可能这也是时代的产物之一吧!当然,这项技术目前看来好像不大可能被用在人类身上了吧,毕竟这确实是有违伦理的,单是想想这个世界上若真的像孙悟空那样拔一根猴毛就能分身出千千万万个自己,就足以令人毛骨悚然了!东野君一如既往地的用推理的手法探讨了一个人类所面临的社会命题!故事情节以花开两支的形式展开,鞠子和双叶这两个完全生活在平行世界没有交集的女孩子,因为长着同样的一张面孔而被联系在一起,虽然她们在不同的城市长大,过着完全不同的人生。真相就这样被一点一点揭开,一切都源于一场学术研究,关于克隆,关于体外受精的研究!很多时候,觉得科学家很伟大,没有他们,就没有人类的进步,但同时又觉得他们都是疯子,科学研究的一条原则之一就是不能违背伦理道德,但是很多时候他们会忘了这一点,在阿布晶子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克隆出了两个阿布晶子!!虽然最后始作俑者炸毁了关于克隆研究的一切!但是,活着的有着完全相同面孔的鞠子和双叶又该如何面对自己今后的人生呢,她们,可以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么!文章一如既往地有温情脉脉的地方,那就是双叶和鞠子名义上的母亲,至少,她们都是爱着自己的孩子的!鞠子的母亲是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下了鞠子,她一直以为鞠子就是自己人工授精得来的孩子,所以得知鞠子跟自己丈夫昔日暗恋对象完全长着一张相同的脸时,这个背叛是双重的,她选择了用一把火删掉一切,包括丈夫和孩子!可是在紧要关头,她还是抱出了因为安眠药而昏睡的鞠子,虽然没有任何血缘纽带,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这个自己十月怀胎得来的孩子!而双叶的母亲,作为研究者之一,最初她同意用自己的子宫来培育这个人工授精得来的孩子,仅仅是为了研究,到后来这个孩子在她的体内一点点长大,激发了她的母性本能,为了生下这个孩子,她甘愿放弃自己喜欢的事业,甚至因此献出自己的生命!看来就像东野君说的:

分身读后感(篇四)

这是我读的东野圭吾的第四本,也是目前为止比较不能带入的小说。不过我去了解了一下,『分身』创作于1993年。

嗯,就故事本身而言,克隆的题材不是我所喜欢的,但我觉得这个话题更深入的意义并没有很好的展现出来。全书看下来,似乎并没有让我比较揪心的地方。但是就当时的背景而言,倒可理解。

不过我觉得全书还有一点我无法适应的,便是小林和鞠子之间的穿插叙述方式。我初次见这种手法的时候是在一短篇故事当中,作者运用得很生动,以至于我把故事重读了多遍。而东野圭吾这种手法,似乎还是有些生硬,不知是因为标题的清晰分明,还是思路的穿插。我没有办法很好的找出这个原因,但作者的文笔也思路我还是很喜欢的,那到底这种不能很好的代入剧情是什么缘由呢?

嗯,『分身』,读过之后我大概不会再重读回顾深思了。

但想提一个思考。

如果我被克隆了(孕育生养的方式),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感受。

怕是和晶子一样的感受吧?因为我钥匙并没有觉得我的母性有那么伟大。

分身读后感(篇五)

克隆违背人类伦理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了。

唯一的疑问是,根据插画,鞠子是短发,双叶是长发,而且双叶是会化妆的,鞠子刚入大学,而且从字里行间感觉鞠子比双叶朴素得多,我们都知道化妆是个多魔幻的技术,所以即使素颜长相一模一样,两人发型、妆容、风格气质都不一样的话,不应该被轻易误认才是。小说里的夸张描述其实就是引导读者往克隆去想了。小说兜了那么一大圈,费了那么多笔墨在试管婴儿的推测上是由于只有书中的那些另有企图之人才会往克隆去想,一般人不会想到真有克隆人的存在。话说回来,样貌极像之人也不是不存在啊

不知道有没有书友有新疆的朋友,她们女性的遗传基因才是那叫一个强大,堪比克隆好吗。我同学在朋友圈发了一张她爸妈的结婚照,我们都误以为是她结婚了。。后来看了她姥姥照片,除了有岁月的痕迹,三人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我没有夸张,大家都这么说的!后来又认识了另一个新疆朋友,看到她跟她妈妈的合照之后,我再次惊讶,也太像了[发抖][发抖]

分身读后感(篇六)

如果你的内心不够强大,请不要打开这本书。

但是,如果你有孩子,请你无论如何读完这本书。

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时常会有一种窒息的感受,尤如陷入泥沼,也会有一种在黑暗前行的恐惧,无数梦魇的诡异时时发生,而悲愤的情绪也时常会触发…。这个类似受虐儿童的回忆与自述,一个被撕裂的小女孩,从分裂到融合的治愈,会如此频繁地调动你的情绪。

关于多重人格与时间遗失,其实每个人都有,甚至不只17个分身,也正所谓,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单纯。也常会觉得时间遗失并非坏事,甚至有几分羡慕卡伦。有的分身会帮助她承受痛苦,有的分身会给予她快乐,有的分身停留在小女孩状态,有的分身会成为她的“爸爸”,为她解决所有难题。因为多重人格,所以有丰富的人生,只是卡伦的人格,在童年时就活生生被打碎、被撕裂。

当然,也正如卡伦所说:“《17个分身》也是一则爱的故事。我这一生受了这么多、这么严重的伤害,我不知道如何爱自己,也没有爱人的能力。”

直到有一天,卡伦说:

第一次注意到美好事物。

第一次觉得自己有女人味。

第一次为自己买了身体乳液。

第一次买了成套的胸罩和内裤(女性样式的。以前我不曾买过漂亮东西)。

第一次为了爱情故事掉眼泪。

第一次好想喝巧克力牛奶。

第一次帮女儿梳头发,搽指甲油。

第一次感觉自己变年轻了。

祝福卡伦重生。

“请你们睁大眼睛,仔细看着你们的孩子,还有你们每天接触到的人。请注意孩子是否有些疏离,感觉心不在焉?”这是卡伦的告诫,非常重要。

最后,愿所有孩子远离恶魔。

[读后感推荐]堂吉诃德读后感简短五篇


初中生应当在最美好的岁月里,学习最美好的知识。书籍有藏有历史,藏有文明,更藏有蕴理,读了一本书,自己去领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好心情才会有好风景,好眼光才会有好发现,好思考才会有好主意。那么,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推荐]堂吉诃德读后感简短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一】

《堂吉诃德》市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写的一本讽刺小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堂吉诃德是一个爱虚荣、爱幻想的人,他看了一些书以后,走火入魔,总是很自大,觉得自己很厉害,什么都可以做,他要当骑士去行侠仗义。

堂吉诃德做过很多可笑的事情。有一次,堂吉诃德来到一家客栈,他就幻想那是一座城堡,店主就是国王。让对店主说:“国王陛下,我能帮您守护城堡,只要您封我为骑士。”店主觉得很好笑,就对他说:“好,我封你为骑士。”后来,堂吉诃德在路上看到了一个大风车,他说:“有一个巨人!我来打死他!“说着,他就拿着长矛去刺大风车,风车的叶片毫不留情地把他的长矛绞断了。

在生活中,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的弱点,并且通过努力让我们变得厉害。我下围棋的时候,常常会猜想对手会下对我有利的棋,而不是思考对方最厉害的招数。这时候,对手一出手,我就措手不及,常常败下阵来。爸爸提醒我说:“人家可不会按照你的一厢情愿去下棋。”于是,我就认真思考:他最厉害的下法是什么呢?我又该怎样应对呢?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思考最好的对策,最后赢得胜利。

我们对待学习和生活也要谦虚,要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能力和不足,脚踏实地地努力,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成为一个有本领的人。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二】

有那么一个人,原本人生安逸舒畅,活得自由自在,可他奇情异想,突然有一天,他灵魂断然生窍,独自离家出走,去闯荡,去冒险,他想主持正义、制服坏人,把毕生精力都献给了一些极为荒唐可笑的事上,谁知,世界已经改变,他仍在留恋。

你能想象吗?他的名字叫唐吉坷德,是西班牙伟大作家塞万提斯写的长篇小说《唐吉诃德》的主人翁。他痴情骑士小说,阅读得走火入魔,他想复活骑士制度来挽救当时不清廉不公正的社会,他渴望自己成为一名骑士。于是他抛弃了一切,仿效古老的游侠骑士生活,发狂似地拼凑了一副破盔烂甲,骑上一匹叫做驽辛难得的瘦马,他毫不犹豫地离开家乡,开始了自己的征途。

他固执,把固执转为荒唐,盲目坚持,或许在我们的眼中这无疑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干的全是无用功,但在唐吉诃德眼中,这是他心灵的寄托,他用自己那充满幻想的行动来实现他的梦。

他越过城市,越过家乡,越过文明,越过人性,从贵族的城堡到外省的小客店,从农村到城镇,从平原到深山,从大路到森林……终于等来了他的梦,他的行星。

他单枪匹马与风车对决,被打得遍体鳞伤,但他仍笑着面对明天,继续上路。他把旅店当做城堡,把羊群当做敌人,把理发师的铜盆当做魔法师的头盔,把苦役犯当作受迫害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干了许多荒唐蠢事,尽管那路无边无尽,黑漆漆,暗沉沉,直至消亡,他也要奔向尽头,

我带笑读他的事,我含泪读他的人。

唐吉诃德这个人物真是可敬又可悲,可爱又可笑。敬者,是他有理想,追梦不懈;悲者,是他脱离现实,沉于幻想,这梦永远追不到。爱者,是他求公正,奋斗不止;笑者,是他屡屡失败,

唐吉诃德,救不了这个社会,但唐吉诃德警醒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三】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笔下的人物形象。堂吉诃德是一位读骑士小说读上瘾的贵族。终于有一天他舍弃了家财,立志做一名云游四海的骑士。于是他骑上了一匹瘦马,粗制滥造了一批武器,踏上了征途。

而今天,老师还在上面讲,讲西班牙作者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的梦想,梦想的对错。

堂吉诃德的梦想,是否芒唐?是否可笑?是错了的梦想还是现实并没有具备必须的社会条件?巴黎人民的起义,人民公社的创举,最后是失败了,可谁又不是在赞扬的呢?历史重墨淡装,梦想长流,另一角度,成败不同罢了,韩信当年钻裤裆又丑事,后来位高汉朝开国大将时,不就成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梦想是对是错,评论太多。成便是王败便是寇?谁有资格评论对错?可笑的人儿,梦想并没有对与错,梦的方向茫茫,如现实的路并没有标准路径,梦想的天涯也各不相同,坚持总不一定能实现,但是人生总得有个方向,尽管梦想有些荒唐可笑。也许梦想不可能实现,但心中的信念未曾也不能调谢,大路前开,努力总不会后悔,谁又晓得哪条天涯是胡同,方向没有错,同指同一片天空,梦想就在那里。

堂吉诃德的人生,是荒唐但精彩,因为他有一个不曾调谢的梦想,谈不上对错。再荒唐的人生总要有一个纯真的梦想,梦想没有对错,它便在某处天涯,未曾也不应抛弃。

最后,用英国诗人拜伦的一段话来作为此文的结尾。“《堂吉诃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使人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伏坏人是他唯一的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四】

拿着这本“大悦读”版的《堂吉诃德》,我有一种想要一口气读完的冲动,终于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呵呵!我还要听课,高中的课,我可是一节也不敢落下呀!否则的话,一 天时间,百分之百搞定了!)并且,这是我第二次读《堂吉诃德》。

读完之后,我就在想,好像第一次读人民文学版的《堂吉诃德》是厚厚的两本,那是上初中三年级的寒假,读的时候好像有很多的章节,感觉到索然寡味,为什么这一次阅读又兴味盎然了呢?

我找出原来人民文学版的和“大悦读”版的进行对比之后发现:“大悦读”版的《堂吉诃德》,删掉了全本《堂吉诃德》中那些枯燥啰嗦的有关次要人物的次要章节,而保留了有关主要人物的主要章节。比如有关牧羊人的牧歌和牧羊人讲的牧羊姑娘玛赛拉的故事,全本《堂吉诃德》用了四章,大约30页,与堂吉诃德的故事几乎无关,“大悦读”版把它直接删掉了;有关多罗特亚和堂费尔南多的爱情纠葛故事,全本用了十八章,近200页,绝大多数只是别人讲故事,与堂吉诃德关系不大,“大悦读”版只保留了与堂吉诃德关系密切的多罗特亚的故事,用了四章约20页。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全部的原汁原味,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如果把原本的小说,变成了故事梗概,又将会失去逼真的精彩的细节描写,也将让人兴味索然。“大悦读”做得很好,它保留了原书最精彩的描写,故事的衔接非常巧妙,不露删减的痕迹。真的很佩服“大悦读”的编辑们。

这种删减名著的现象,在我国的古代名著中,也很典型。金圣叹“腰斩水浒”,只保留原著前七十回,斩掉后三十回。近代学者胡适、俞平伯等人,通过“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补缀,应从全本中剔除出去。保留精华,去其糟粕,是继承传统文化或借鉴外来文化的法宝哇,错不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其实也有更多的并非原汁原味的东西;我们的饮食,大多还是加工过的东西,正是因为这加工,味道才会更鲜美,更加丰富多彩。比如麻辣兔头,让人想想都直流口水;比如清炖鸡汤,也不是抱着一只鸡直接啃,也需要加工。清汤挂面有清汤挂面的好处,麻辣米线也有麻辣米线的优点。

即使做人,也并非都是“原汁原味”的好,与生俱来的许多缺点,需要通过学习来改正。所以孔老夫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意思是说,质朴(原汁原味)胜过了文饰(道德修养)就会粗野,文饰胜过了质朴就会虚浮(不实在),质朴和文饰比例恰当,然后才可以成为君子。

哈哈!读了一本书,读出了这许多的道理,你不会觉得我有点儿迂腐吧?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五】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作品。它的主人公是一个当地的乡绅,原名阿伦索,他十分沉迷于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拿到现在说,就是个实打实的宅男,不是沉迷游戏,而是沉迷类似于当时的武侠小说。他时常幻想成为一名名垂青史的伟大骑士,于是从家传的古物中,搜寻出一套破旧的盔甲,并未自己取了个神气的名字堂吉诃德,他还物色了一位仆人和一个挤奶姑娘做伴侣,骑了一匹瘦马离家出走了。

他一直按着他脑子里那些稀奇古怪的念头办事,因此闹出了不少笑话。他把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当作受难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就打打杀杀的。但他的行动不但对别人没有好处,反而还给自己带来麻烦,有的时候被打到要仆人拖回家。待他醒悟过来时,已经卧床不起了。

一开始读《堂吉诃德》,我只单纯地觉得它是一部滑稽有趣的喜剧。主人公疯疯癫癫的“勇敢”,使他在别人眼里像个神经质。但是细想,堂吉诃德也拥有着正常人的体质,他之所以会有和常人不一样的行为,一定是他具有某种正常人不具备的品质,我把它定义为理想。那是一种为了理想不顾一切的品质,哪怕被人视为笑话。他在实现的过程中时时刻刻都是善良的、正义的,他不忘初心,自始至终都是想成为一个行侠仗义的骑士。

现在的生活中,堂吉诃德这样勇敢又善良、为理想挺身而出的人屈指可数。我们小时候都曾经许下过成为骑士、拯救世界这样的鸿鹄之志,而大多数都是思想上的伟人,行动中的矮子,又有多少人能像堂吉诃德一样,把白日梦变成现实,大部分人都是怕被笑话而退缩了。有梦想并不可笑,可笑的是只敢想而不敢做。堂吉诃德的单纯,令人可笑,也令人可敬。

我为他为理想而无畏的精神点赞,也不得不说说他最大的性格缺陷了。他太痴迷于小说,产生离家出走的念头。这些人说是为了消遣、打发时间而看书的,谁知道他太吃饱了撑着,竟然看得走火入魔了。痴迷到什么程度呢?其中一章,人们在整理他的书房时,搜罗出大批的骑士“名著”。正是因为堂吉诃德对事物太过于“痴”,才会沦落到郁郁而终的下场。我们生活中,多少人也是因为“痴迷”而走火入魔呢。王者荣耀流行时,大家一股脑地投进去,有自制力的人往往能控制好自己,不会过度,而不自律的人就会沉迷其中。网瘾、酒瘾不都是这样惹上身的吗?

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值得我一提,那位跟着堂吉诃德走南闯北的忠实仆人。他为了堂吉诃德,甚至还置家中的妻子不顾,由此可见他之忠诚了,如果说堂吉诃德是个假骑士,那他一定是一个真随从。在以“游侠骑士的仆人”的名号跟随堂吉诃德行侠仗义时,他始终惟堂吉诃德之为听,还经常去按他的主人不要再执迷不悟,回家过正常的生活,即使他因此会受到一些指责。在堂吉诃德被痛扁在地时,也是他护送堂吉诃德回家的。这种忠诚的精神,恐怕才是真正的骑士精神。

《堂吉诃德》这本书值得一读,如果是为了消遣,你大可以把它当作喜剧来看;如果你想从中有所收获,这本书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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