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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7 来源:互联网

[读后有感系列]the queen读后感精选六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有感系列]the queen读后感精选六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the queen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书名是《安妮日记》,书的作者是位德籍犹太少女,名叫安妮·弗兰克。自从安妮13周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漂亮的日记本后,安妮便开始写日记。她把这本日记本当成好朋友,管她叫“吉蒂”,并且不断地把周遭的人、事、物真实地记录在日记里。

二战后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越来越多,安妮一家及朋友共8人躲在了密室生活。在那里,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洗澡和上厕所成了大问题,每天走路要踮起脚尖,说话也要轻轻地,睡觉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台收音机……安妮的日记本也逐渐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她的心事、她的烦恼、她对战争的批判,对和平的渴望……

安妮是一个坚强、好学、上进的女孩,正如她在日记里写的那样:“很快我要自己学习,拼命向脑子里灌词语,等到出去后,我要向同学们证明,不在学校我同样也能学好!”

通过灾难,安妮不仅很坚强,而且还很有勇气。她经常对“吉蒂”说一些从之声里听到的坏消息,由此我可以感到她是多么地害怕,但她还是安慰自己“别怕,安妮,一切会过去的。”

但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安妮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厄运的魔掌:1944年8月4日上午,安妮全家遭人告密被捕。在集中营里,因为卫生条件太差,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生还。

安妮也像一面镜子,这面镜子照出了许多“小我”;面对灾难,安妮没有退缩,或许我就没有她那么坚强;面对大人们的教训,安妮做到了一声不吭,去默默做好该做的事,顶多对“吉蒂”诉苦,我就会很浮躁,当场表示抗议,使家长对我的印象很更糟;面对自己14岁生日礼物—一本书和一些糖果,安妮已经很满足,而我的礼物更多,却丝毫感不到自己被爱包围……

虽然不会再有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安妮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我的好榜样!

嘻嘻,听我发表了这么多的感想,你又是怎样想的呢?或许我的语句、我的思想都还不太成熟,那就请你捧起《安妮日记》,去细细品味,再去发表属于你自己的想法吧!下次《安妮日记》中,再见面!

the queen读后感【篇二】

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the queen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the queen读后感【篇四】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the queen读后感【篇五】

作为一名有思想有追求的有志青年,我看了这样一本书,这本书振奋了千百万的人。

从这本宣传小册子可以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有着明显而强烈的阶级观念,意欲为社会变革的哲学和舆论先驱,其前瞻力和雄心壮志十分撼人。宣言用资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论证其必然覆灭的命运,同时得到论证的,是资产阶级曾几乎统治世界作为数千年社会历史中最大的伏笔,必将勾勒出无产阶级真正一统天下的宏图。

《共产党宣言》揭示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本质对立。关于对资的批判,马恩做到了前无古人的深刻。马恩深信历史的车轮会将资产阶级碾成粉末: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本身弊端将超过其容纳程度犹如充气过头的气球直至爆裂。不过到目前为止,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似乎仍没进化到摇摇欲坠。相反,西方现行的福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大大缓解了资阶和无阶间的矛盾,尽管它们没能避过马恩准确预言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但从人民生活水平来看,他们似乎并不如马恩预测般“水深火热”。

我已经表明了立场:读完《共产党宣言》我无法评价马克思主义;但是我倒可以说说如何对待这一学说的看法。这个才是我最想说的,中庸完了我总该代表自己说几句。

当前,社会主义在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占有绝对主导地位,这个就不用说啦,不然这门学科干嘛要占我4个学分?但问题在于,我不是很确定马克思主义是不是正确的。数学讲究逻辑,正确与错误光靠逻辑就能辨证出来;一条公式是错的,会有理性的数学家和追求逻辑的人站起来反驳它直到纠正为止。数学很单纯。但哲学就不一样了,它往往主观而且很容易带上政治色彩。历史上哲学被迫与政治交媾的例子不少,德国希特勒就偷换了国家社会主义为种族哲学,后果无须赘述。当然当时的人们处于思想控制的高压下,很容易信服希特勒的扯淡,现在信息开放,从我能获得的数据来看,我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但是学说本身正确,并不代表大张旗鼓宣传它的人说的都是对的。

因此我觉得,不论社会主义这种理论本身对错,当一种东西在意识形态领域成为主导的时候,就更加有必要时时审视它,这一点历史很明白地告诉过我们。你肯定会猜想我是不是想例举文革,我是不会告诉你的。拿这个整个民族犯傻冒的丢脸往事来譬喻当今的大好形势简直大逆不道。换做别人这么说我也会很愤慨,被别人骂傻冒没理由心平气和。但我想历史告诫我们的应该是思想的自由不该被抹杀。在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如此风行的年代,在这个社会主义几乎成为唯一一面允许飘扬的政治旗帜的国度,更加应该扩大思想的包容度。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不知道你读后是什么感觉,先说一句,这本书真的够厚的呢,真需要一些耐心才行。

the queen读后感【篇六】

在读《老舍读本》之前,我的心情非常紧张,因为老舍是位大作家,我想他的文章一定很深奥、难懂,而且这本书还要写读后感。

读了几篇文章之后,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老舍爷爷的文章简洁、易懂,充满了童趣。读着读着,我仿佛看见了老舍爷爷笔下的小猫正在他的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我仿佛看见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在花园里摆弄花草;我仿佛听见了送信的邮递员叔叔在说“你们家的花真香啊!”;我仿佛看见了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对自己的女儿说“洋娃娃考了4O分!”;我仿佛听见了母鸡在老舍爷爷家的花园里“喔喔”地叫着;我仿佛观看了土地庙的一场比武,一场拳打脚踢。

读完整本书,我知道了老舍爷爷是个“老小孩”,他对生活永远好奇,永远有兴趣,他什么都写,面特别广。因为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内心充满了光明和善良,所以他看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写出的文章充满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老舍爷爷让我懂得了写文章不一定要用华丽的辞藻,也不一定要用多么复杂的句子,或者一定要引用“名人名言”。只要你有独特的观察与思考,用最平凡、朴素的语句同样可以写出好文章,同样也可以反映出生活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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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有感系列]虞人巷的老屋读后感精选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读后有感系列]虞人巷的老屋读后感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虞人巷的老屋读后感(篇一)

读了《老屋窗口》一文,心中多少有些酸涩。我记不得最后一次在原来那套房子的窗户向外望的情景了,我并非对它没有感情,只是那个最后一次来得太仓促了,来得太平静了,让我过了很久才意识到那匆匆地一瞥是我停留在扇窗上的最后目光。

我没有郑重其事地与那房子告别,没有再在充满阳光的阳台和客厅里走走,看看我留在餐厅和书房墙壁上的图案和字迹我真的没有勇气叫它房子,它是我的家,我的家!

看过《老屋窗口》,我突然很想它,对它的想念比对一个人的想念要真切的多,要多得多。可以说,它是我的童年。

我不知不觉地想了很多,也想了很久,想到我的眼泪肆虐,我才突然意识到它存储着我太多的记忆,它在我的记忆中是永远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我想起在一个夏天的雨夜,我屋的窗帘拉开着,窗户开着,窗外只有很深很深的蓝和一片分不出远近的宏大的雨声。阵阵凉风和大滴大滴的雨水透过纱窗卷入屋内,我趴在冰凉的满是泥沙的窗台上,听《Kitherain》,被凉风浸得透心凉,只是静默着,眼里只有那扇小屋的窗和窗外的世界,耳里只有雨声和钢琴曲的混响,感觉雨吞噬了窗外的一切,还好,我的小屋很暖很安全。

我想起客厅里长长的窗台,在夏天的午后,我抱着一个柔软的垫子爬上窗台,坐在垫子上看书。午后的阳光温暖,舒心,极静地照在我的身上,淡淡的,柔柔的,让我几乎融化。窗户就在我的身边,开得很大。纱窗上有细小的尘埃,即使有阵阵风吹过,也不会感到它们的存在

我想到那房子,那个储满记忆的家,就思绪飞腾,不可了断了。从《老屋窗口》那篇文章中,我感受到了对记忆的无奈和悲哀。也许余秋雨要比我幸运些,他留下了最后一次的记忆,而我,直到看到这篇文章我才意识到错过了一个与童年的告别,和一个童年的梦。读了《老屋窗口》一文,心中多少有些酸涩。我记不得最后一次在原来那套房子的窗户向外望的情景了,我并非对它没有感情,只是那个最后一次来得太仓促了,来得太平静了,让我过了很久才意识到那匆匆地一瞥是我停留在扇窗上的最后目光。

我没有郑重其事地与那房子告别,没有再在充满阳光的阳台和客厅里走走,看看我留在餐厅和书房墙壁上的图案和字迹我真的没有勇气叫它房子,它是我的家,我的家!看过《老屋窗口》,我突然很想它,对它的想念比对一个人的想念要真切的多,要多得多。可以说,它是我的童年。我不知不觉地想了很多,也想了很久,想到我的眼泪肆虐,我才突然意识到它存储着我太多的记忆,它在我的记忆中是永远无法割舍的一部分。我想起在一个夏天的雨夜,我屋的窗帘拉开着,窗户开着,窗外只有很深很深的蓝和一片分不出远近的宏大的雨声。

阵阵凉风和大滴大滴的雨水透过纱窗卷入屋内,我趴在冰凉的满是泥沙的窗台上,听《Kitherain》,被凉风浸得透心凉,只是静默着,眼里只有那扇小屋的窗和窗外的世界,耳里只有雨声和钢琴曲的混响,感觉雨吞噬了窗外的一切,还好,我的小屋很暖很安全。我想起客厅里长长的窗台,在夏天的午后,我抱着一个柔软的垫子爬上窗台,坐在垫子上看书。午后的阳光温暖,舒心,极静地照在我的身上,淡淡的,柔柔的,让我几乎融化。窗户就在我的身边,开得很大。纱窗上有细小的尘埃,即使有阵阵风吹过,也不会感到它们的存在我想到那房子,那个储满记忆的家,就思绪飞腾,不可了断了。从《老屋窗口》那篇文章中,我感受到了对记忆的无奈和悲哀。也许余秋雨要比我幸运些,他留下了最后一次的记忆,而我,直到看到这篇文章我才意识到错过了一个与童年的告别,和一个童年的梦。

虞人巷的老屋读后感(篇二)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有可能年轻。我不敢对于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福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读过《文化苦旅》,留给我印象最深、思考最多的篇章就是《老屋窗口》。老屋、狗、童年的小伙伴应该是每个人藏在心中深处的最美好回忆。

这几天我的梦中经常出现儿时玩耍的那个操场,长满绿油油的青草,有秋千,有蚂蚱。梦中我大概还是七,八岁的样子,和一群孩子疯到天黑,然后扯着发黑的裙子偷偷溜进家门但梦境总是梦境,醒来后依然是现实。我已离开老屋四年了,梦中那些儿时玩伴也早已各奔东西。余秋雨在《老屋窗口》中写到:就这样,三言两语,就把童年时代最要好的两个朋友都交割清了。每每读到这句话,我心中总会有种莫名的感伤,难道儿时的河英和米根在每个人身上都会重现吗?长大后的漠然,无言,好像未曾相识过,也许分隔太久,彼此心中的记忆会淡化,但为何最终的结果是这般无情?余秋雨的河英和米根在我身上就是瑾和华。小时我们仨真是形影不离,做完功课后的时光就是在一起玩老掉牙的过家家,华帮我们两个女孩推秋千,放风筝

现在偶尔也会遇到瑾和华,但往往相对无言,有时我甚至会怀疑以往怎么有那么多话说,现在只是客气地打断对方,然后一句:我还有事,先走了。作为结束语,头也不回地逃离,是十年的时间太长,还是环境的改变已使我们踏上了不同的成长轨道,我也不知。

余先生凝望着雪岭,想着那个消失的红点突然变得那么遥远,那么抽象,却又那么震撼人心。也许在他心中,消逝的红点还有童年的河英和米根。

我至今仍在后悔,离开老屋时没有留下一张合影,而现在,梦中的老屋是那么模糊不清,还有瑾和华

虞人巷的老屋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看了《妖精老屋》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叶奶奶是个孤独的老人,整天把自己闷在老屋里。一天,她的家里突然闯进一群爱玩儿的小妖精,它们把楼梯变成滑梯在上面玩;在屋顶上用星星砸下星星;还做了一个很大的蛋糕,拿到太阳上烤;还把玩具火车变大,它们坐在上面玩过山车。叶奶奶非常吃惊,但她孤独惯了,受不了太吵闹,非常烦它们。

过了几天,它们把叶奶奶家的院子里种满了花,慢慢地叶奶奶开始喜欢它们了,再也不感到孤独了。一段时间后,突然,小妖精们都不来了,叶奶奶把蛋糕做好了,饼干也烤好了,等呀,盼呀它们还是不来,叶奶奶只好对着电视机发呆。直到有一天,有一帮幼儿园的孩子从她家门前经过,发现院子里开满了各种漂亮的花朵,孩子们好奇地敲响了叶奶奶的家门,走进她的房间,大家都被屋里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感兴趣,于是叶奶奶就给孩子们讲起了她家里来了小妖精们的故事,从此,孩子们经常来看望叶奶奶,成了叶奶奶的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人不能孤立自己,要广交朋友,朋友间要互相帮助、交流沟通。我们还要关爱老人,帮助他们快乐地度过晚年生活。

虞人巷的老屋读后感(篇四)

我前xx年的居住地是一个充满浓厚年代感的地方,这里的房屋都是呈平房构造,几乎所有房屋都是一样的高度与宽度,远远望去像一片分布有意的戏台,从高处往下眺望好似一盘工工整整的棋盘,每间房屋好似一粒粒棋子。

在生活的里,我最在晚上10点时分去光顾儿时玩伴的,玩伴家的房子因为从没进行过房屋装修修复,所以年代感更加强烈,房屋外墙那粗糙的墙面,房屋内部那发黄的墙面,以及那用木板组装的小型阁楼,一切都好让人怀念,虽然已经时隔多年没有观赏这里的一切,但一起那间平房时,脑中便会浮现当年的画卷,甚至连古屋所散发的那独特都能在异地回味无穷。

我跟玩伴年龄相仿,但在受教育层次上却有些差别,他比我年长一岁,但我却已经比他早学了两年教育,在我就读初二时,他那时还在就读小学六年级,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差异完全就是他那顽皮的性格所致。

不过我频繁地去他家看书,却使得他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后来他也有了一些看书的,虽然他老是说书籍有催眠的作用,每次看每次都想睡,但不可否认的是书籍确实给他带来了一丝变化,至少现在的他能抽空看些书籍。

在他家看书的是无比舒适的,在那黄色灯泡下看书的感觉让人充满怀念感,透过小阁楼的窗户照进书籍的页面,此时的文字也仿佛变得带有一丝复古感,其实静下心品尝这里的一切,能切实感受到这里的所有一切都是带有年代气息,确切一点说这个本身就是上世纪的空间,与世相反。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种独特的感觉,同样的书籍,同样的文章如果换个欣赏那味道和感觉将大不相同,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在玩伴老屋小阁楼窗边所观看的由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一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当时正值秋季时节,天气微凉,而晚上11点过后的路面安静幽雅,小阁楼正是靠近路边,而此时的月光又刚好照射在了窗边,而当时我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欣赏这篇小说,那感觉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如果硬要给个评价,那我只能用满足二字,虽然,但却很好的描绘了我当时的真实感受。

除了在他家看书之外,还有也是我在他家常做的,那就是翻看相簿,玩伴在家里是最小的存在,他还有两个和一个,他的那些哥哥姐姐早已经出门在外闯荡社会了,这些相簿正是他们留在的印迹,我之所以喜欢翻开这些相簿的原因其实是出于对老家这些长辈往事的兴趣,中的有不少人都是我认识的,但是我认识的是现在的他们,而非以前的他们,或许当时的我带有一丝探索他们人生轨迹的想法吧。

平常时我大概在晚上11点前便会离开老屋回家,因为时间不早了,该回去休息了,此时的返程路上是的,我们这边的大人都有一个很的习惯,那便是喜爱在门口纳凉闲聊,此时回家往往会碰上这股热流,现在回忆起当时的这种原本习以为常的场景却感觉感触好深,年少时没有感,现在却添有不少。周末的时候,我在老屋待的时间就要相对延长一些了,毕竟第二天又不用上课,完全可以无所顾虑的多待一些时间,所以回去的时候一般都要晚些,有些时候甚至已经过了凌晨0点了,那时候我还常打趣说在老屋待了两天,所以多数情况下,回家的时间都要稍晚一些,这个时间点回去,一般都带有夜深人静的味道了,从老屋到家的距离大约有两百米左右,但这两百米的距离却是相对有些漫长的,因为我们这边的道路构造是呈方块式的,从老屋步行却看不到家里的头,回到家门口却望不回老屋的尾。

离开老屋,映入眼帘的多半是明暗交替的路面,有人家熄灯休息了,但同样也有人家灯火通明,或许还有人彻夜不眠。转过第一个路口,前方的路面上满是包装带垃圾,这间小卖部据说现在仍然顽强的生存着。转出小卖部往北步行,每走五步便是一个十字路口,每个十字路口意味着一巷一巷的增加,往左望去让人感觉道路好平整,往右望去则让人感觉道路好弯曲,周围寂静无比,脚步的声响好明显,那时的我常常带着无忧无虑的想着回到家之后做什么,往北的道路是安逸的印迹,人生短暂的青春时光

[读后有感系列]《忏悔录》读后感八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读后有感系列]《忏悔录》读后感八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忏悔录》读后感(篇一)

作者倾其思想,坦露着一颗透明的灵魂来书写他人生的点点滴滴与坎坎坷坷的。他的文字挟带着一股巨大的热忱引你进入他内心世界。他用自己的语言渲泻出他的渴望,他的追求;也用常人不可及的大胆表白,剖析自我人性,自我情感。文一开始卢梭就写道:我现在要做一项既无前例,将来也不会有人仿效的艰巨工作。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貌赤裸裸地揭露在世人面前。这个人就是我。这样迫切的言辞又怎能不让人走进他真挚、诚恳的精神家园中去呢?

在他近似于迷雾样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章小片断中贴近他的回忆,他的心灵,在文字里与他或激昂或沉默或抑郁或舒畅或快乐或平静或热烈的起起伏伏、若浓若淡的叙述中行进,去领略他人生道路上的风风雨雨、阴晴圆缺,去探寻他经历的爱恨情仇、恩怨变迁。卢梭的童年既是悲哀的,又是幸运的。他刚出生,母亲便因难产而死亡,父亲由此对他又怜又恨。他的父亲伊萨克与他母亲苏萨娜自小青梅竹马,感情笃深。父亲自失去爱妻后,每每从他的身上找寻妻子的影子,常情不自禁地拥抱幼小的他而泪眼朦胧。父亲几乎把全部的爱给予了他。

这位身为宫廷钟表匠的父亲,不仅有英俊的外表和过人的手艺,还特别喜欢读书。在卢梭五、六岁时,他把他妻子生前的藏书全部拿出,拣出书来一段段读给卢梭听,然后轮流阅读,直到夜晚,通宵达旦的看书。父亲用这种方式忘却丧偶之痛,无意中给卢梭营造出一个读书的环境,以至于童年的卢梭到了无书不能眠的地步。这种危险的方法,不久便使我得了极端娴熟的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我对事物本身还没有一点儿概念,却已经了解到所有的情感了。父亲以读书为游戏打发时日的作法,给卢梭早期心灵注入了知识的芳香,这种无为而治也催发他心智过早的比别的小孩成熟。他的姑姑十分爱好音乐,这又让他多了一种喜好。也许秉承了他母亲的温柔与聪慧,加上他父亲与姑姑的无比关爱,卢梭自小性情温和,很逗大人喜欢。直到父亲的因故离家,卢梭住进他舅舅家与表哥一道生活才一开始面向社会。进教堂做弥撒时,他遇上了他一生第一个令他产生好感的女性朗拜尔西埃小姐。

读到一些细腻而深刻的情节,感受他成长中所承荷的开心与苦恼,一个鲜活、丰满的卢梭形象跃然出纸而呈现在你眼前,是那样的真切、朴实而又厚深。他比他同龄人性格要更具复杂的一面。后在他十六岁时,得到了体现。谈到卢梭不能不提到华伦夫人。如果没有这个杰出的女性慷慨仁慈的培养和经济支持,历史上就不会有这位卢梭。他在与华伦夫人同居期间,生活才稍稍稳定,安心读书、思考问题并写作。年长卢梭11岁的华伦夫人出身于一个古老的贵族世家,她很年轻的时候就结了婚,婚姻并不美满。她逃到法国,法王便把华伦夫人收留在他的庇护之下,并且给她一千五百银币的年金。风姿绰约的华伦夫人是一个有非凡智慧的女人,她成了卢梭的庇护人、老师、情人及知心的朋友。从一件小事上我们可以看到卢梭是如何痴恋这个可爱的女人的:一天吃饭的时候,华伦夫人刚把一片肉送进嘴里,卢梭便说上面有一根头发,华伦夫人将肉吐到盘子里,卢梭用叉子叉起来,飞快地吞下肚去.

在家庭与社会的双重薰陶下,他的心慢慢定了方向。他在悠然的平和中度过三十年。步入壮年是时,他开始了个人的写作生涯,著书《爱弥尔》。可由于这本书的思想与当时的政治格格不入,书稿被当局焚烧,自己被迫走上了流亡的生活,其中还遭友人所害。凡此种种,他没有放弃写作,而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忏悔录的下半部就是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断断续续写下的。写书更写出了他善于释放的个性特质。他说:我对我的内心价值有所意识,它一面使我感到不公正的贬低,一面又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这种感觉,并使我潸然泪下,而我生平就是让喜欢让眼泪尽情倾泻的。卢梭就是这样把生活中的不平化为了一缕烟雾而平衡自我心态。也正是这种易感的情怀,让他给这本没有任何粉饰的传记赋予了最原始的思想与情感,真实记录下他大半生心路里程。人们认识了他,记住了他。200多年了,作为人物自传的《忏悔录》,是唯一济身世界名著的作品,这不能不说是卢梭的心血凝结的人性闪光点所带来的磨灭不息的经典之伟。它不是小说。是串连卢梭回意的杂文集。而每一段杂文都是作者心灵轨迹的烙印.

现在,不管是在大大小小的书店里还是大街小巷的书摊上到处是各种名人的传记。然而,翻开一本本书,从头到尾,通篇都是过五关、斩六将,把自己说成一朵花,把别人说成豆腐渣,借机抬高自己,为自己树碑立传。总之,不是他(她)实际的那样,而是他(她)希望的那样。自传的过程无形中都会产生一种扬长避短的心里。而这种心里无疑会扭曲真实性、坦诚性。

《忏悔录》是我接触过的最勇敢、最真诚、最暴露隐私的书。卢梭的为人向来遭人垢病。他性格激烈、多变,热情奔放而又极端敏感,大悲大喜旁若无人,缺乏自制力。正是这些相互冲突的个性让他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神。他睿智但是也活得苟且,他骄傲但是也卑微,他坦诚但是也有掩饰。在自传里,卢梭忏悔了一个年轻时犯的错误。有一次他偷了主人家一颗贵重的钮扣,把事情赖在一个他喜欢的小女仆身上,因而使那个无辜的女仆蒙受了羞辱。

卢梭说:当时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就写成什么样的人: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就写我的卑鄙龌龊;当时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写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万能的上帝啊!我的内心完全暴露出来了,和你亲自看到的完全一样,请你把那无数的众生叫到我跟前来!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在您的宝座前面,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

《忏悔录》读后感(篇二)

合上卢梭的《忏悔录》,我不禁掩卷叹息。从日内瓦到圣彼得岛,卢梭一生仿佛都在进行着一次死亡才能结束的旅行,傅塞城、昂西、都灵、里昂、尚贝里……他在二十五岁以前的经历几乎可以与平常人的一生相当。

肉体的流浪往往来源于精神的躁动,卢梭更是如此,这颗温柔、善良而又充满热情的心,几乎无时不刻不向往着奇遇,也许让他流浪,也有命运的安排,但真正最后促使他流浪而不是忍耐的,却是因为他的精神对现实的叛逆〔毕竟,他的许多同伴在同样的情况下选择了继续忍受〕,为了摆脱师傅的折磨,他义无返顾地选择了逃跑,为了与巴克勒的友情,他抛弃了就在眼前的富贵前程,选择了与好友一起流浪,直到与巴克勒告别,再次回到华伦夫人身边,他才真正安定下来,因为他已经找到了一颗与自己同样高贵的心,然而,在历经波折之后,他发现自己在华伦夫人心中的地位已经被取代,在失望、忧虑和幻想的同时作用下,卢梭再一次地选择了流浪……

是不是所有的流浪都是为了寻觅一个归宿?我只能说:“不知道,但卢梭的流浪——在我看来——是的。”他徘徊于理想与现实之间,甚至沉溺幻想。他说:“我始终是一个爱好孤独的人,乍看起来,这种性格显然是极端恨世的,十分阴郁的,然而实际上,它是一颗充满热情的心、善良、温和亲切的心产生出来的,而这颗心,由于找不到和它相似的心,就不得不耽于幻想了。”他的一生充满苦难,他把自己的出生视为苦难的开端,他享受过的短暂幸福只给他留下了会令他泪流满面的回忆。幻想与现实的差距越大,苦难越是刻骨铭心,正如《新爱洛伊丝》中圣普乐的自述:“多情的心,是上天赐予的危险的礼物,谁接受了这件礼物,谁就注定要在这世上遭受苦难和折磨。”

不如归去,可是,归去何方?华伦夫人抛弃了他,半个欧洲放逐了他,曾并肩作战的百科全书派与他决裂。卢梭追求的,是至真至纯的美,为此,他不愿做任何妥协,这注定了他不断地追寻,又不断地被放逐。这种绝对纯真的美,大概就是卢梭梦中的归宿吧,而在今天,它又何尝不是现代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信息社会不仅杜绝了肉体流浪的可能性,也日益消除着精神叛逆的可能性。”而卢梭,却以他惊人的坦诚和细腻感性的笔调,将自己的一生娓娓道来,让处在纷繁忙碌中的人仿佛在灯火阑珊处遇见了静静等候的知己,向自己讲述着那些“多情却被无情恼”的故事。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份“流浪情结”,即使在紧张忙碌的白天里,疲倦让我们暂时忘却了它,但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刻,我们那偶尔失眠的心灵难道不会泛起一丝一毫的惆怅与焦虑吗?

可能只有在这时,我们才能想起让-雅克·卢梭,与他一起开始一段心灵深处的流浪……

《忏悔录》读后感(篇三)

当时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就写成什么样的人: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就写我的卑鄙龌龊;当时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写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万能的上帝啊!我的内心完全暴露出来了,和你亲自看到的完全一样,请你把那无数的众生叫到我跟前来!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然后,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这是卢梭先生最激励我的一段话,他直接写出了他的心声,他的内心世界,我们可以看到当时那个时代真正的他还有那个时代一个普通人民所有的压力。

上帝造人的时候,给我们一双眼睛看外部的世界,审视内心的智慧之眼则是这颗忏悔的心。如果说读蒙田让我心灵安详闲适,读卢梭则使我悲天悯人。卢梭觉得前辈作家蒙田还坦白得不够,他说蒙田虽然也讲了自己的缺点,却把它们写得相当可爱。看起来像是自责,但是却是自赞。他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一个哲理性的警句:没有可憎的缺点的人是没有的。在忏悔录里,他写了他的吝啬,他的偷盗习惯,他对朋友的背叛,他说的谎行的骗。

由于作者的亲身经历,他有条件在这部自传里展示一个平民的世界,让我们看到十八世纪的女仆、听差、农民、小店主、下层知识分子以及卢梭自己的平民家族:钟表匠、技师、小资产阶级妇女。把这样多的平民形象带进十八世纪文学,《忏悔录》就是这样一个激进的平民思想家与反动统治激烈冲突的结果。它是一个平民知识分子在封建专制压迫面前维护自己不仅是作为一个人、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人权和尊严的作品,是对统治阶级迫害和污蔑的反击。它首先使我们感到可贵的是,其中充满了平民的自信、自重和骄傲,总之,一种高昂的平民精神。《忏悔录》中那种平民的自信和骄傲,主要还是表现在卢梭对自我形象的描绘上。他在那个充满了虚荣的社会里,敢于公开表示自己对于下层、对于平民的深情,不以自己低贱的出身、不以他过去的贫寒困顿为耻,而宣布那是他的幸福年代,他把淳朴自然视为自己贫贱生活中最可宝贵的财富,他骄傲地展示自己生活中那些为高贵者的生活所不具有的健康的、闪光的东西以及他在贫贱生活中所获得、所保持着的那种精神上、节操上的丰采。

卢梭在《忏悔录》中写十八世纪这个阶层的精神状况、道德水平、爱好与兴趣、愿望与追求。在这里,卢梭致力于发掘平民的精神境界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自然淳朴的人性、值得赞美的道德情操、出色的聪明才智和健康的生活趣味等等。他把他平民家庭中那亲切宁静的柔情描写得多么动人啊,使它在那冰冷无情的社会大海的背景上,象是一个始终召唤着他的温情之岛。他笔下的农民都是一些朴实的形象,他遇到的那个小店主是那么忠厚和富有同情心,竟允许一个素不相识的流浪者在他店里骗吃了一顿饭;他亲密的伙伴、华伦夫人的男仆阿奈不仅人格高尚,而且有广博的学识和出色的才干;此外,还有善良的小伙子平民乐师勒麦特尔、他的少年流浪汉朋友聪明的巴克勒、可怜的女仆和善、聪明和绝对诚实的玛丽永,他们在那恶浊的社会环境里也都发散出了清新的气息,使卢梭对他们一直保持着美好的记忆。另一方面,卢梭又以不加掩饰的厌恶和鄙视追述了他所遇见的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中的各种人物,首席法官西蒙先生是一个不断向贵妇们献殷勤的小猴子;教会人物几乎都有伪善或厚颜无耻的丑态,其中还有不少淫邪的色情狂;贵妇人的习气是轻浮和寡廉鲜耻,有的名声很坏;至于巴黎的权贵,无不道德沦丧、性情刁钻、伪善阴险。在卢梭的眼里,平民的世界远比上流社会来得高尚、优越,他曾说只有在庄稼人的粗布衣服下面,而不是在廷臣的绣金衣服下面,才能发现有力的身躯。装饰与德行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德行是灵魂的力量。这种对布衣的崇尚,对权贵的贬责,在《忏悔录》里又有了再一次的发挥,他这样总结说:为什么我年轻的时候遇到了这样多的好人,到我年纪大了的时候,好人就那样少了呢?是好人绝种了吗?不是的,这是由于我今天需要找好人的社会阶层已经不再是我当年遇到好人的那个社会阶层了。在一般平民中间,虽然只偶尔流露热情,但自然情感却是随时可以见到的。在上流社会中,则连这种自然情感也完全窒息了。他们在情感的幌子下,只受利益或虚荣心的支配。卢梭自传中强烈的平民精神,使他在文学史上获得了他所独有的特色,法国人自己说得好:没有一个作家象卢梭这样善于把穷人表现得卓越不凡。

他告诉读者,他从自己那充满真挚温情的平民家庭中获得了一颗多情的心,虽然他把这视为一生不幸的根源,但一直以他温柔多情、具有真情实感而自豪;他又从淳朴的农村生活中得到了不可估量的好处,心里豁然开朗,懂得了友情,虽然他后来也做过不够朋友的事,但更多的时候是在友情与功利之间选择了前者,甚至为了和流浪少年巴克勒的友谊而高唱着再见吧,都城,再见吧,宫廷、野心、虚荣心,再见吧,爱情和美人,离开了为他提供飞黄腾达的机遇的古丰伯爵。在他看来人具有自己的本性,人的本性中包括了人的一切自然的要求,如对自由的向往、对异性的追求、对精美物品的爱好,

他过着贫穷的生活,却有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他很早就对读书有一种罕有的兴趣,即使是在当学徒的时候,也甘冒受惩罚的危险而坚持读书,甚至为了得到书籍而当掉了自己的衬衫和领带。他博览群书,长期的读书生活唤起了他更高尚的感情,形成了他高出于上层阶级的精神境界。

他处于反动黑暗的封建统治之下,却具有倔强豪迈以及不肯受束缚受奴役的性格,敢于在巴黎成为专制君主政体的反对者和坚定的共和派。他眼见不幸的人民遭受痛苦,对压迫他们的人又充满了不可遏制的痛恨,他鼓吹自由,反对奴役,宣称无论在什么事情上,约束、屈从都是我不能忍受的。他虽然反对法国的封建专制,并且在这个国家里受到了政府、法官、作家联合在一起的疯狂攻击,但他对法兰西的历史文化始终怀着深厚的感情,对法兰西民族寄予了坚强的信念,深信有一天他们会把我从苦恼的羁绊中解救出来。

他对爱情也表示了全新的理解,他崇尚男女之间真诚深挚的情感,特别重视感情的高尚和纯洁,认为彼此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它不是基于情欲、性别、年龄、容貌,而是基于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一切,除非死亡,就绝不能丧失的那一切,也就是说,应该包含着人类一切美好高尚的东西。他在生活中追求的是一种深挚、持久、超乎功利和肉欲的柔情,有时甚至近乎天真无邪、纯洁透明,他恋爱的时候,感情丰富而热烈,同时又对对方保持着爱护、尊重和体贴。他与华伦夫人长期过着一种纯净的爱情生活,那种诚挚的性质在十八世纪的社会生活中是很难见到的。他与葛莱芬丽小姐和加蕾小姐的一段邂逅,是多么充满稚气而又散发出迷人的青春的气息!他与巴西勒太太之间的一段感情又是那样温馨而又洁净无瑕!他与年轻姑娘麦尔赛莱一道作了长途旅行,始终坐怀不乱。他有时也成为情欲的奴隶而逢场作戏,但不久就出于道德感而抛弃了这种游戏。他是十八世界里那个黑暗社会压迫下生活的万千普通人民的一个缩影,他不是最惨的,但是,他的遭遇一样令人同情。读《忏悔录》这一本书,让我更加了解了卢梭,品《忏悔录》这杯酒,让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社会。

《忏悔录》读后感(篇四)

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五十五万字的自传是一部情感型人的宣言,卢梭想要通过对自己一生的回顾阐明一个事实,即他在自序中所说的:“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伟大高尚,思想是否丰富敏捷而定。”在第一章的一开始,卢梭就大声宣称:“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像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他对于自己“与众不同”的认识是正确的。

卢梭开始写这部自传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但他对童年生活的记忆仍然非清晰。童年,不但是卢梭的精神源头,而且更重要地,已成为他的生涯中的伊甸园,在坠落之后剩下的就是怅然回望,以及不自觉的对童年感情的模仿。

追求纯粹的情感上的满足近乎拙稚,以致其理性终其一生也未能成熟。

卢梭的情感如此细腻,性格如此敏感,休谟形容他“好象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被剥掉了皮肤”,而他清楚的自我意识使他把“多愁善感”看成了一种天赋,为了肯定自己所特有的道路,他必须把情感作为最高的价值。

卢梭写的是“忏悔录”,却把一根绳索吊在了听他忏悔的人的脖子上,就像现在也有人拿一根绳子去要求别人忏悔一样。

《忏悔录》读后感(篇五)

刚看完《忏悔录》时,我想的是一个人怎能用如此欢快的心情来叙述自己生命中悲惨的事情,怎能把平淡生活中的每件小事都写成精彩有意思的故事。不懂。

昨天老师出了个关于自传事实、传记事实和历史事实之间的关系的题目,我突然想到,其实所谓的“敢于批评自己、揭露自己”、“最真实”的《忏悔录》,很有可能也有很大程度的艺术创造的成分。所有,我们还是要有所保留地看此书,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对不对?

尽管如此,我们仍能从他笔下看到一个近似真实的世界——贫民、富人共存却泾渭分明的世界。不论是朴实的农民、热心的小店主、出色的阿奈、善良的麦特尔等平民,还是猥琐的神父、彭维尔、西蒙等人,好好坏坏,都是很真实很鲜活的人物。社会的这一面,或许也只有卢梭这般阅历丰富、感情细腻的人能写出来了。

当然,我们还能看到一个近似真实的卢梭——回首往事、不甚感慨、忏悔、抗议、极想为自己辩解的卢梭。很多地方,甚至直白、深刻得让我一时不能接受。就像他关于自己风流韵事的描写,或许代表了一个典型的男性的心理?我不敢确定。

开篇时卢梭就说:“我现在要做一项既无先例、将来也不会有人仿效的艰巨工作。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赤裸裸地揭露在世人面前。这个人就是我。”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他的勇敢、坦诚都很让我敬佩,可我还是有时会觉得,他晚年写这《忏悔录》时或许也一定程度上被他的记忆欺骗了,他的记忆展现给他的、通过他的著作展现给我们的,或许也有很多渗透了他本人意愿的经历和事实,所以才会如此生动、鲜活、震撼。

我知道,卢梭是伟大的《忏悔录》是伟大的,而我只是茫茫时间长河中一粒微不足道的比微尘还小的粉末,所以我不敢对巨人、巨著妄作评论,我只是因为要交作业写一些自己的真实想法。请见谅。

《忏悔录》读后感(篇六)

我从不打算也不愿意看一本很厚的书,即便这个作者或者主人公多么吸引我兴趣。我买了很多书,一直都堆在书架上,有很长一段时间,它们就被我弃置一旁,独自安静的呼吸着,并且不断被新的尘埃或阳光覆盖。然而某天周末,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我闲着无事,重新站在书架前,迫于一些奇怪的念头,我拿出了一些很小的就喜欢的书,这其中就有一本卢梭的《忏悔录》。

我最喜欢卢梭的原因,莫过于他敢用坦率的风格写自传,从不刻意隐瞒或回避自己身上的恶跟缺点。在他的思想里,人都是具有自己本性的,他包括了人的一切自然的要求,如对自由的向往、对异性的追求、对精美物品的爱好。他显然并不把坦露自己的缺点过错视为折磨,他深信这一个创举将会把人的思想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让我们从新审视自己,敢于承认自己的缺点从而改变自己,是自己更加优秀。

读完这本书,感动之余,我想如果我们不结合自己的那些不敢外泄的秘密来理解卢梭那种敢于承认的勇气,是决不会看懂的。有人批评卢梭是一个极其神经质的人,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是一个思想不切实际的、糊涂的思想家。但就是这样一个神经质的人创造的财富和所闪现思想火花,却不断地影响着我们。它让我想起了许多过去已经忘却的人和事,正如此文中的一句话:可能当时我们并不会为了自己做下的卑鄙之事而感到痛苦,我们会说服自己的良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终将会让我们的内心饱受煎熬。也许我们不敢承认自己的罪恶,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让自己的心中拥有一片光明,用善和爱来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用心灵去给予别人更多的温暖,我想这个世界就会充满阳光。

你如果想了解他那些不幸的岁月中最为重要的东西是什么,那就从这本掺合着心酸的书开始吧。

《忏悔录》读后感(篇七)

这是一部伟岸的作品,毫不留情的解剖……鞭辟入里的分析……层层缜密的逻辑……都能让我们从中体会到作者为了寻找到生命的意义所进行的艰难探索……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时隔千年,东西方竟是如此的相似……

“道德的自我完善”成了作者唯一的信仰和追求,也是支撑作者活下去的信念……而教会的虚伪、自然科学、思辨哲学等目前人类所能有的一切学科的局限性,使得一个关乎所有人类自身最大的事情成为了唯一的未解之谜——所有学科在面临——“我是谁?我从何而来?我要到哪里去?我生存的意义和价值何在……”等等这一系列作为人最基本的问题时,都在王顾左右而言他……

……其实,我想,不是他们回避这个问题,是他们确实无法回答……作者也在文中体现了这一观点……在回答这类问题时,他们暴露出的局限性和甚至谬误之处……

于是,在深入剖析所有而未能真正找到现成的答案时,作者最终给了我们一个寓言式的答案——那就是,坚守心中的信念,让生命的每一天成为践行信念的日子,那么人生,也许便有了意义……

这是一部以解体精神架构心灵为体例来叙述的作品,是迄今为止我读到的第一部具有深度思想的作品……感觉读的时候,一定要聚精会神,认真去思考作者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用词,才能不至于不理解或者是误解作者的意思……通过细致入微地咀嚼作者的每句话甚至每一个表词达句……让我感慨这绝不是一部可以泛泛而读的作品,而是需要凝神聚力去读去思考的一部心灵之作……含英咀华,方能深悟其味通晓其理……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人生的价值,不是以时间为度量的,而是以深度来衡量的……是的,愿我们都能成为一个有深度的人……像托尔斯泰一样,坚守着心中的信念,即使曾经有过彷徨和不信任,但最终,还是能找到破解的方法,积极地生活下去…

此文仅献于为我们贡献精神智慧的列夫托尔斯泰……此致,为敬!!与世长存!!

《忏悔录》读后感(篇八)

法国大思想家卢梭,对女人的胸十分迷恋。

他在自我的《忏悔录》中证明了对胸部有缺陷的女性——埃皮奈夫人始终毫无兴趣。他说:“她很瘦,脸色很苍白,胸部一平如掌。单是这一个缺陷就使我凉了半截;我的心灵和我的感官是从来都不晓得把一个没有乳峰的女人看作一个女人的”。他向来觉得徐丽埃坦是一个“最美妙的人儿”;但是当他发现她有一只奶头是瘪的时,他立刻改变了看法:“最美妙的人儿”一下子转而变成了“一个畸形的怪物,只是大自然的次品”。

在卢梭看来,女性胸部的美对于女性自身的完美是至关重要的;没有胸部的美,就如同画龙未曾点睛,一个女人,就没有了女人的的鲜活和味道。

读罢卢梭的文字,余等心深有戚戚焉!看来先贤之所以如此伟大,就是因为与我等草民想到一块了!,

正在对卢梭的这一思想如醍醐灌顶之时。

又见搜狐网站有如下一条,说是美国著名调查机构PEW在一个“胸围与幸福指数”的调查中,结果显示:女性胸围A杯的离婚率为37%,胸围B杯的离婚率为16。3%,胸围C杯的离婚率为4%,而胸围达D杯的女性离婚率1%都不到。

话外音:怪不得《让子弹飞》的女主角赵铭,成为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导致多少家庭不和,就因为赵铭的是F杯。

而又更据说马云在看到这条信息后,如获至宝,立即调查了淘宝网各种罩杯的销售量,而后以PEW的离婚率为关键指数,辅以多种经济数学模型,迅速推演出离婚、再婚对于新房购买、装修、大宗电器采购等诸多方面的影响,最后逐渐扩展出一份沉甸甸的报告——《淘宝宏观经济前瞻》,真真堪称为:中国最“胸”狠的宏观经济预测报告!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浮云!再也不敢当号称为经济动向的晴雨表。

马云的研究成果尚不细表,话题已经跑得远啦。

且说就是偶等小民,竟然也由此突然一拍大腿,灵光乍现,茅塞顿开,(顺便提醒一下,偶的这等智慧,往往就是存储于大腿之中,所以偶尔痴人疯语,偏差事实,能够不予理会,当然这是后话)。

偶生生于马云的经济学干扰中,得出一条已被困惑许久的“男女异性交往,究竟有没有真正的友谊”这一命题的真正结论,偶最后在伟大的民主思想家卢梭的醒示下,得出了答案。

先感激,后涕零,礼数是必须得有的。

[观后有感系列]海洋观后心得精选一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观后有感系列]海洋观后心得精选一篇》,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夜已深了,我躺在床上,脑子里不停地出现电影《海洋朋友》中小奇和伙伴们的身影。

影片中的小奇非常喜欢海豚,竟然能和海豚心灵相通。小海豚想爸爸想得不吃不喝,小奇不管家人的反对,他和他的伙伴们要把海豚带走,去和它爸爸团圆,可是被家人发现。最后小奇的爱心终于感动了他的家人,家人让他帮助小海豚回到故乡,放心地去找爸爸了。

影片中热爱动物的人使我敬佩,他们不管家人的反对用自己热爱动物的心感动了家人。动物是大自然的天使,没有它们人类的生活将会很枯燥,早晨不再有公鸡叫我们起床,晚上不再有虫儿悦耳的鸣叫。法国有句格言:把爱拿走,我们的地球将会变成一座坟墓!

这时,我不由得想起了我们的课文《那只松鼠》,作者好不容易捉到了一只活泼、伶俐、可爱至极的小松鼠,可是他看到了松鼠绝望、乞求的目光,决定把它放了。作者不就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吗?

是啊,人人都要有爱心,不仅是要爱护动物,还要关心身边每件事、每个人,任何一个人有困难时都要伸出援助之手。如果每个人都有一颗爱心,那该多好呀!

[读后有感系列]正面管教读后感集锦五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后有感系列]正面管教读后感集锦五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面管教读后感(篇一)

假期里我读了简·尼尔森的经典之作”《正面管教》,该书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涉及孩子心理、行为、认知、教育等方面的经典理论,使我受益匪浅,《正面教育》读后感。书中第7章讲述的:有效地运用鼓励,让我更深入地认识到鼓励而非赞扬,书中说到:“孩子们需要鼓励,正如植物需要水。没有鼓励,他们就无法生存。”是的,孩子们需要成人的鼓励,才能茁壮成长。那么什么是鼓励呢?

首先我们要将鼓励和赞扬有效区分开来。作者也提出我们给予孩子的是鼓励,而非赞扬,这一点让我十分困惑,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难道我们不应该给孩子们赞扬吗?带着疑问我继续读下去,慢慢地才了解到话中的含义。鼓励的学问非常深,平时我都没有好好地运用鼓励,而书中从若干个方面加以阐述,比如时机、相互尊重、着眼于优点等,让我们了解到什么才是有效的鼓励,书中说到:安排特别时光、抱一抱孩子都向我们讲述了爱是前提,爱的重要性,鼓励是需要爱的支持。让我们通过真诚的爱让孩子感受到鼓励,这么感觉是多么的美妙。班中经常有些孩子是大家公认的调皮鬼,其实一个行为不当的孩子是一个丧失信心、被太多的人责备、羞辱的孩子。如果你试一试将孩子“抱一抱”,那么你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正面管教》的确是本很好的书,使我们能“知其所以然”地明白书中所介绍的正面的教养方法,更重要的是作者集几十年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体会,特别是她在正面管教方法的推广与培训中收集到的无数个正面管教的成功案例,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接一个生动有趣而又发人深省的故事。它教给我们从另一个角度与孩子交流,进行正面引导。回顾这几年自己对儿子的教育经历,觉得自己对待儿子的教育方式需要改变,读后感《《正面教育》读后感》。作为家长常常把握不好教育孩子的尺度。这本书倡导一种既不惩罚也不娇纵的管教孩子的方法。例如在如果既不严厉也不娇纵,那该怎么办?这一小节中作者从四个方面来归纳了我们要达到正面管教的效果该怎么去做,举例说明作为父母我们该如何去管教孩子?这本书值得每个家长、老师一读。只有老师和家长共同配合,使用科学的教育手段和教育方法,让孩子在一种和善而坚定的氛围中,培养出自律、责任感、合作以及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学会使他受益终身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才能取得良好的学业成绩。

作为一名教师,书中最让我感同身受的是: “我们究竟从哪里得到这么一个荒诞的观点,认定若想要孩子做的更好,就得先要他感觉更糟?”我在以前教育学生时,常常严厉地训斥,孩子表面上听话了,而实际心里很不服气。的确,惩罚虽然能暂时制止不良行为,但不能永久性的地解决问题,孩子只有在感觉更好时,才会做得更好。所以,只有通过鼓励帮助孩子体验到归属感和价值感,才能获得长期的积极效果。孩子的感受力强,但表达能力却弱。需要老师和家长认真解读,而不是通过打骂来压制孩子的错误行为,从长远来看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带来了新问题。

总之,该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让我在今后的教育中能更正确的使用正面的方法管教学生,让他们在自信、自立的环境下快乐健康地成长。

正面管教读后感(篇二)

临近暑假,学校推荐给老师们一套教师读书书目,其中美国教育家、心理学家简尼尔森所著的《教室里的正面管教》一下子吸引了我。轻轻地翻开扉页:“正面管教是一种不同的方式,是让学生们参与专注地解决问题,而不是成为惩罚和奖励的被动接受者……”“正面管教是一种思维方式的改变……要改变孩子们的行为,必须处理其行为背后的信念……”“在纠正之前先建立情感联结……”简尼尔森仿佛知音、更像一位智慧的长者,娓娓讲述着我一直渴求、一直探寻的教育真谛。

也许是性格的原因,我喜欢孩子。每每看到班里这一个个灵动、活泼、纯真、闪耀着蓬勃的生命力的孩子,都令我欣喜不已。他们有的乖巧可人、有的机灵调皮、有的憨态可掬、有的内敛沉静,都绽放着自己独一无二的光彩。我本能地想要好好爱护他们。于是,当他们迈入校门,走进班级的那一天起,我便为班级起了“七色光中队”的名字,期待着这些孩子不仅能绽放自己独特的光芒,还能相互融合,汇聚成一道绚丽的七彩虹桥。在教育教学生活中,我也不断地摸索实践。一路走来,也有了一些收获。此时边读着《教室里的正面管教》,反观我的一些实际做法,让我有了一些新的思考:

教给孩子正确的思维方法

《教室里的正面管教》中讲到:“正面管教的方法,是让学生们参与专注地解决问题,而不是成为惩罚和奖励的被动接受者。……老师们普遍实行的是以奖励和惩罚为基础的管教方法,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学生。然而,研究表明,除非教给孩子们社会和情感技能,否则他们学习起来就会很艰难,并且纪律问题会越来越多。”

的确是这样,刚入学的孩子大都是6、7岁,他们天真烂漫、活泼好动。此时的孩子怀揣着对新的学校生活的好奇,带着“我要做个好孩子”的美好愿望,走进校园。他们容易兴奋、对所有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他们渴望得到老师、同学的喜爱。此时,正是教给孩子一些方法,帮助他们达成愿望的最好时机。他们需要的就是有人不断关注着他们,在他手足无措时,教给他该怎么做;在他不小心犯错时,给他安全的、宽容的、温暖的但又是是非分明、条理清晰的氛围;在他做对了事情时,可以有人跟他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而不是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记住一大堆冷冰冰的条条框框,这种如履薄冰的状态只会让孩子们更加的被动与疲惫。

我认为教给孩子们正确的思维、教会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十分重要。于是,入校之初我就着力培养孩子们养成这样的思维习惯——每到一个时间段,都先想一想:“现在是什么时间?在什么环境里?我应该做些什么?怎么做做得更好?”同时,结合学生在校的各个时间段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创编儿歌,让学生在朗朗上口、简洁明了的儿歌提示下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例如:“《下课了》是教孩子们课间文明的儿歌:下课四件事,大家要记牢。人离凳子进,物品摆放好,先去上厕所,然后再游戏。”这样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很快孩子们都能积极主动地、愉悦、顺畅地融入学校生活了。

用经典诗词帮学生树立目标

每个新学期开始的第一天,我都会选择一首经典诗文作为孩子们的新学期开启诗。这个学期,我选择的是诸葛亮的《诫子书》。在带领孩子们吟诵《诫子书》的同时,帮孩子树立“静心专一、勤奋踏实,做一个有价值的人”的目标。孩子们本来就对诸葛亮这样的智者十分崇拜,听到这是诸葛亮对儿子的谆谆告诫,自然视若珍宝。我再引导孩子把所学的行为标准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去,再结合平时的“好习惯”评价表,进行量化奖励。教育效果特别好。像这样,我带孩子们吟诵诗经《淇奥》,引导孩子们要做一个“衣着整洁、勤学刻苦、待人宽容、幽默机智”的君子;我带孩子们吟诵《爱莲说》,引导孩子“洁身自好”;我带孩子们吟诵《陋室铭》,引导孩子们“做一个乐观坚强、品德高尚”的人……就这样,我们在一首首饱含着传统文化精华的经典诗词中树立起一个个明确的修身立志的目标!

在《教室里的正面管教》中也明确地提出应帮助孩子们树立在学校和人生中成功的三个信念:

1、我能行。

2、我的贡献有价值,大家确实需要我。

3、我能够以自己的力量做出选择,对发生在我自己身上和我的群体中的事情产生积极影响。

这部分的内容,仿佛是对我的做法的极大肯定。也给了我更多的启发。

以身作则,只做对的事

孩子都是在不断完善中的独特个体,他们拥有着不可思议的潜力。从作为教师的那天起,我就时刻关注自己的言行:每一个出现在孩子们眼前的新生字,我都一笔一划、规范漂亮地示范给孩子们看;每一次课文朗读,我都要做到字正腔圆、抑扬顿挫;孩子们学的广播操,我都会以最标准的姿势带着孩子们一起做;每一次经过走廊,我都会带着孩子们一起,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到“楼内轻轻靠右行”。

刚开学一天,两个孩子怨气满满地跑来找我告状。一边抽噎着,一边重复着对方说他的脏话。我轻轻地给孩子擦了眼泪,问孩子们:“你们喜欢这样吗?现在你们心情好不好?”两个孩子一下从刚才的怨气里跳脱出来,静静地思考着。过了一会儿,两个孩子不约而同地摇着头“不喜欢。”“不喜欢的事情干嘛要浪费时间做呢?你见过老师骂人、打人吗?”“没有——”“对啊,每个人每天的时间都只有这么多。用来做讨厌的事了,就没有时间做喜欢的事情了。老师的时间要用来给同学们讲好听的绘本、教同学们写出漂亮的字、和同学们一起吟诵诗词、跟同学们一起快乐的游戏。那你们的时间应该做什么呢?”就这样,我们班立下了这样的班规“只做对的事”。当孩子们再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会有意识地思考“什么事情是对的?”养成了这种“冷静选择”的思维习惯。

孩子们年龄小,练字、作业、卫生等方面总是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许多家长都会因为“爱之深、责之切”,花了很多的时间去着急、生气、发火、焦虑。结果发现气急败坏地责骂孩子一顿后,错误也并没有得到改善。我坚持在对学生评价指导时秉承“只做对的事”的原则。孩子写错字了,我会讲评时,只讲正确的那个字;孩子受方言影响,字音读错了,我就一遍遍领着孩子念对的那个。我坚信“只有温和而坚定地带孩子一遍遍做对的事,教他们学会正确的选择、教他们正确解决问题的办法。长此以往,孩子一定会有进步!”

正面教育,就是用正面的思考、积极的行动,正面解决教育中的问题。这不仅仅是从《教室里的正面教育》这本书中去学习一些方法,更需要我们冷静、坚定同时又充满激情地落实在自己的行动中去。在让孩子们受益的同时,也锻造一个充满正能量的自己!

正面管教读后感(篇三)

这段时间看《正面管教》这本书,收获颇多。正面管教是一种既不惩罚也不娇纵管理孩子的方法。孩子只有在一种和善而坚定的气氛中,才能培养出自律、责任感、合作以及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就谈谈正面管教中的一个原则———我能与他人相互尊重的共事。

在书中有这样一个事例,一位老师教五年级的第一年非常难,他对待那些挑战老师的学生的方式,就是简单的对他们强硬,并要求他们好好表现。结果老师强硬了,学生变得更强硬;老师变得更强硬,学生甚至比老师更强硬。于是这位老师意识到变强硬,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接下来的几年,这位老师在过渡和善与随后的彻底粗暴之间挣扎。当他问其他的老师如何做到“让孩子们听话”。一位老师告诉她,在黑板上画一个圈,让不听话的学生把鼻子贴在圈里,这其实是对孩子的一种不尊重。

后来这位老师参加了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讲习班,在讲习班中,他意识到要完全的尊重学生,增强他们的合作能力,让他们承担责任,让他们成为问题的解决者。接着这位老师的教学越来越好,他们每天开班会,包括致谢,感激,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学会了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相互关心。老师学会了成为学生的引领者和指导者,而不是控制他们的上司。学生也知道了,除了读写算之外,他们还擅长沟通解决问题和一起做事,这都是人生重要的技能。

于是我想到了我的班级,在我的班级管理中,正如这位老师刚开始所做的,当孩子们上课不认真听讲的时候,我会大声的斥责他;当孩子做错事的时候,我会罚站或叫家长。

记得一个孩子下课在楼道里跑,我看到了,不分青红皂白,也没听孩子解释,劈头盖脸就斥责一顿。结果孩子和我吵起来,其实,人哪有不犯错的时候,何况孩子。我们老师对于孩子的犯错要有一种平和的心态,尊重孩子的心态。老师不要再直接插手孩子的犯错,替学生解决问题,而是把问题放在班级班会上,指导学生来解决问题。让孩子觉得犯错是常有的事,只有改正就还是好孩子,让孩子意识到自己被尊重。

我们的教育需要智慧,需要耐心,更需要尊重。尊重孩子对孩子犯的错,找原因,找方法。同时,坚持有错必改的原则,不能娇纵孩子。

正面管教读后感(篇四)

《正面管教》第三章为出生顺序的重要性。初听标题感觉没什么特别,可是仔细阅读后觉得确实有些道理。下面把阅读中的精华之处摘抄下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了解出生顺序的目的,不是为了给孩子贴标签并把孩子往模子里套。它只是为了帮助我们增加对自己以及对孩子的认识和理解,使我们和孩子的互动更加有效;形容老大的词汇如负责任、领导者、专横、完美主义者、挑剔、循规蹈矩、有条理、好胜、独立、不愿承担风险、保守。

老小的特征是娇惯。他们常常富有创造性、精力以及智力都会用在通过魅力操纵来得到自己的价值感;排行中间的孩子都比自己的兄弟姐妹更随和。他们大多数很能同情弱者,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就是弱者。他们常常是很好的调解人,而别人也愿意向他们寻求同情和理解。他们通常比自己保守的哥哥姐姐开明得多。

独生子大都愿意并欣赏独处——或者他们也可能害怕孤独。

出生顺序的知识会有助于你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仅仅让另一个人知道,你能明白、理解并且尊重他的观点,就已经是你所能做的最具有鼓励作用的事情了。

只要有相互间的理解、尊重、合作以及幽默感,任何人之间的结合都可能是成功的。

出生顺序的知识可以帮助家长和老师增进他们对自己和对孩子的了解。

读完这章以后,我对自己和对孩子确实有了更深的了解。

正面管教读后感(篇五)

以前在樊登读书会听过这本书,时间久了忘光了,前天偶然机会再听樊登老师讲的时候感悟颇深,有些感悟记录下来。

在本书《正面管教》中心就是一句话:和善而坚定。也就是说,家庭教育有爱也要有边界,有原则。光有爱没有边界就成了骄纵,光有原则没有爱,孩子就不会听我们的,只能解决短暂问题,如果我们感觉教育孩子很费力,那么说你的方式肯定是有问题的,甚至也只能是解决短暂问题。

记得以前看过一句话,爱是一切问题根源,爱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办法,大人问题也是如此,其实孩子也是如此;孩子在3岁之前我们可以给予无条件的爱,哭闹时就要去哄,3岁以后孩子已经懂得很多,这个时候不能光有爱,还有有边界。但是孩子又跟大人不一样地方在于,孩子对于事情的理解方面,更多靠感知力,解读能力很差。书中举例子,二胎来到后,因为小宝宝不会照顾自己,家里更多精力观照老二,老大就错误认为当自己是个小宝宝,爱哭闹,需要奶瓶,尿裤子爸爸妈妈就会照顾自己,结果是适得其反,阿黛尔解释并非事实,只是他通过感知得来的,他的行为取决于他认为的事实。其实这个时候孩子是需要关爱,一个拥抱一个无言的暗号就可以满足孩子。通常这个时候大人往往就会更加气愤,其实越是愤怒,呵斥效果越差。让他感知父母是爱她的胜过千言万语的教训来的快。

爱是教育的前提的话,那么原则才会让这个孩子更加健康自信成长呢。何为原则,何为边界。为何要对小孩有原则,有的人喜欢对出问题孩子说,那是孩子天性,实则是大人对孩子的骄纵。我们要尊重孩子,但是要知道孩子以后也是社会人。我们不教育,迟早会被社会教育。有人说小孩子不懂法律,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日常小事告知他。这让我们想起前段时间,关于大连14岁男孩猥亵10岁女孩不成将其杀死的案件,如果说14岁还不构成法律责任的话,那么未来这个孩子也将是父母的终生负担与遗憾,因为这个孩子这么小就做出这样事情,没有走向社会,完全是家庭教育造成的,父母还以为对孩子的骄纵是爱,实则是害,今天的结果可以说是父母一手造成的。今天能杀人,并且杀人后如此淡定,还在同学群云淡风轻的谈起此事,可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积土成山,积纵成害呀,再比如李双江儿子李天一也是一样,孩子后半生就这么让父母给毁了。

本书中介绍几种家教类型,严厉型,顾名思义有原则,缺乏爱的沟通;骄纵型,放任,给予无限自由,没有原则,有爱。正面管教型,是既要有爱也有原则。在现实中,每每遇到问题我们都会头痛,其实每一次问题都要把他看成学习机会,跟孩子一起解决,先给孩子一个拥抱,让孩子感受到归属感,让孩子感觉到被尊重,同时由要告诉孩子我们的感受,当孩子不哭闹时候,再去训练孩子,告诉孩子该怎么做。书中案例,如何解决孩子早晚作息问题。可能我们会遇到,到了该吃饭时候不吃,该刷牙时候,去玩玩具,该睡觉的时候,却要看绘本.....等等一系列问题,也都是我面对的。本书观点是:让孩子参与到日常作息计划中来,征求孩子意见,一起参与制定晚间作息时间表:哪个时间段玩游戏,哪个时间看动画片,哪个时间运动,哪个时间要刷牙洗脸上床,上床进行几个游戏后要关灯睡觉。包括早晨要穿什么衣服,提前一天跟孩子沟通好,这样早上时间就很轻松。甚至早餐吃啥,当让孩子参与制定这些后,早晚时间都会很美好轻松了。通过让孩子参与制定孩子有了归属感和价值感,孩子有动力。这样做起来不费力还有效。

赢得孩子还是赢了孩子这是一个我们选择。当我们赢了孩子,孩子就选择输了。教育孩子的路上,自己还有很长路要走,未来要正视自我问题,自我成长,孩子才会成长。

[读后有感系列]骆驼祥子读后感(一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有感系列]骆驼祥子读后感(一篇)”,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性的堕落,始于一念之间;人性的善恶,始于一念之间。

——题记

为祥子的经历而惋惜,为社会的前程而但有。

那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着信心的大小伙子,他就是祥子,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一辆车,而在不断的奋斗,他不满足于现实,他对生活充满了渴望,所以你比别的车夫跑得更快,比别人更加精神,很多人看来,这也许就是一个现代外来工的经历,为了生活而打拼,不甘于现状。但是一切都被虎妞的邪念而破灭。

虎妞欺骗了祥子,欺骗了祥子她怀孕了,从而使得祥子多了一份牵绊,他有了家庭了,他快要当父亲了,但是,这也就说明了更大的负担将要压在他的肩膀上。然而,现实总是那么的不如意,老天也总是喜欢捉弄人的情感,虎妞难产而死,祥子被迫的卖掉自己的车子殓葬了虎妞,似乎从这时候起,祥子失去了一切。

但是祥子依然没有失去信心,现实那残酷的刑刀还没有割碎祥子的心,祥子继续工作,然而,他的积蓄被侦探骗走了,小幅子上吊了,他心中那一点希望,也被现实无情的碾碎。

从此,他变得堕落,所有人性的缺点似乎都集中在他的身上,酗酒、赌博等等的恶习,他都一一染上,自甘堕落的他,又与夏姨发生关系,染上了性病,从此成为社会上的垃圾,人生的渣滓,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下去。

这一书,同时也影射了现实生活。许多有志气,有目标,愿意奋斗的年青人来到城市,他们为梦想为之奋斗,他们为了明天而努力,他们也不甘于现实,有的人成功了,但那至少少数的,那么大多数人呢?他们就像祥子,他们堕落了,堕入社会的黑暗,有人为了钱而走私,有人为了名利而傍大款,有人为了权位不惜杀人灭口,那么他们得到的是什么,她们也许只得到了欺骗自己的快感。

有一种东西,可以吞噬人的灵魂。这种东西叫邪念,一念之间,只在于善与恶,或许,一念之间,自己达成梦想,一念之间,自己却又成为了阶下囚。祥子的一念之差,就便堕入黑暗社会,一念之差,也便染上了性病。邪念的火苗一旦点燃,就是整个大洋的水也浇不灭。

话题转到现实社会。“XX高官因贪污受贿被判……”,媒体、网络上这样的一些新闻少吗?上层人士尚且如此,普通人就更不用说了。这个社会的多数人为了名利而出卖自己的肉体,甚至是灵魂,有太多的人的脑子里充斥着金钱,也许他们为此付出的是一辈子的代价。

或许现实就是这样,不知我们的心中是否还存在的祥子的正直的影子?

第一遍读《骆驼祥子》时,对小说结尾老舍先生称祥子为“个人主义的末路鬼”颇有些不解,为什么老舍先生会做出这样的总结呢,这是不是对个人主义的否定呢?

其后再读一遍的时候,心里的疑惑慢慢解开一些。《骆驼祥子》写的就是一个洋车夫——祥子,想通过个人的努力奋斗在北平谋得自己理想的生活。(有自己的车和娶一个善良勤劳的妻子),只是最后祥子在挫折、苦难中消磨了自己最初的那颗心,堕落成如兽般地残活着。《骆驼祥子》写的不是一部奋斗史,而是祥子的苦难史、毁灭史。

在故事的一开始,我很喜欢祥子这样的男人。

高大,勤劳,能干,有理想有冲劲,虽然缺了一点社会基础,可还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潜力股”。因此,当我一页页翻过去,看到他从一个真男人一点点地变成一个卑鄙、麻木、堕落的小人物时,我很揪心,同时我很怕,怕若干年后,如今在我身边的这些干净的人会成为一个个的“祥子”,怕我将会在未来每天目睹现实版的骆驼祥子,甚至于,我自己也成了“祥子帮”中的一员。

老舍先生在《骆驼祥子》中主要是在叙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本来干净的灵魂——人力车夫祥子,终是不敌社会的浑浊,自己被染上尘嚣,渐渐地,渐渐地,身上的颜色也就被社会同化了。通过人物这样的'变化,透过底层劳动者的遭遇反映整个社会的不平衡,控诉黑暗的旧社会对人的压迫与罪恶。

然而,虽然老舍先生《骆驼祥子》的这个故事是创作于那个特定年代的主题下,但我感觉祥子从青年到中年的那种堕落性的变化其实也是在21世纪的我们中会出现的,是作为青年的我们在面临的危机。

我们在未经社会历练之前,心中总能有这样那样的原则与抱负,与祥子一样,为了要买到自己的“车”,能够专注学业,锻炼技能,不断积累资源,憧憬着哪一天能过上理想中的生活。这个时期的我们常常都是充满朝气与斗志的,因为我们还未遭遇太多的阴暗与失望。但若干年后,当我们的“车”被抢了一次又一次,当我们一次次的面临利益与原则之间的抉择,当我们的毅力渐渐地不足以支撑心中所想,我们会沦陷,我们会成为一个又一个的“祥子”。因为身边的人都一样,所以大概也不会觉察说原来自己成了如此不堪。那时,“车”只能是一个很远很虚的梦,就像爱情不及面包的实在。

可能到那时候,我们作为粗鄙而麻木的人,也不会为自己心灵上的失守而羞愧,却是用力地埋怨这个让我们失守的社会。

也可能,会在哪一天突然感慨:如果当初坚守了,会是怎样?

那么,究竟,是坚守心灵的同时难以维系生活对呢?还是以沦陷的方式得到美味的面包好呢?我诚实地说,我不确定。但我起码能确定的是,我就算沦陷,也会在心中坚守一个“度”。

完全不通世故清高自傲的人大多与社会格格不入,他们是一类怪人,是一个极端;而毫无原则随波逐流为求目的无所不用其极的人,就算貌似风光,也是处于风口浪尖,例如祥子,让人心寒,是另一个极端。如果说非要作一个选择,我想,我倾向于做或清或浊的河水中的一颗鹅卵石,即使被磨掉了一些棱角,变得足够圆滑,但起码,“我”还在。这就是我所谓的“度”。

我明白,从来就没有绝对干净透明的社会,但相比祥子的那个年代,起码如今比较安定开明,既然我自信就算在祥子的那个年代我也不至于成为“祥子”,更何况如今。

而祥子为何会从那个脸上有着“可爱的精神”,那个“深信自己与车都是铁做的”小伙子,变成那个“低着头弯着背”的可怜虫?如老舍先生在小说里说道,“为个人努力的也知道怎样毁灭个人,这是个人主义的两端”。个人主义既有“两端”,那即是说其即可产生善与美,使人前进,也可以滋生恶和丑,使人堕落。

最初的祥子充满了活力与梦想,他相信自己,喜欢自己,他要拥有自己的车,“只要他的主意打定,他便随着心里所开开的那条路儿走”,他能克制内心的欲望和懒散,他能很快安慰自己然后从打击里走出,只要“现洋”在手里,只要买车的目标还在,他仿佛就是个“打不死”的祥子。只是即使是再漂亮结实的洋车,用久了,再怎么保养,还是会遇上不好的道路,碰上石头。还是避不了风雨,烈日,暴雪。日子久了,它会磨损。磨损多了,它会报废。人心亦然。祥子那颗自强自信好胜的心,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消磨掉了,最后他从那些苦痛的经验里得出一个结论,“明天只是今天的继续,明天承受这今天的委屈”。

“他为自己努力,也为自己完成了死亡”,当祥子再遇到刘四,并认为通过虎妞的死对刘四进行了彻底的打击,当他高喊着自己的胜利,“恶人都会遭报的,都会死,那抢他车的大兵,不给仆人饭吃的杨太太……只有忠诚的祥子活着,永远活着”。这样的高潮或许正是预兆了祥子接下来的彻底溃败,小福子不可能还等着他,祥子可以不管不顾她的弟弟、父亲,她不可以。当祥子认为只顾得了自己离开时,便失去了她了。祥子再也回不去了,他连个厚皮癞脸的车夫都不想当了,认真活着太累,连颓废地活着都费劲,于是他无人能阻地滑向了个人主义的另一端。他不拉车,他出卖阮明,他争着干轻松的活,他和老人小孩争,他不吃一点亏。“个人主义”在他有梦想的时候,成就了他的自信、自尊、自强。而在他苟活着的时候,“个人主义”失去了依附,则成全了他的自私、自辱、自欺。最后连“个人主义”也消亡,他停止了思想,活着只是出自本能了。

除了看到个人主义,我们更不能忘了,老舍先生在“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前一句写道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人活在这病胎里得不到任何营养,反而还要承受病痛的腐蚀。而祥子可以算是活在这病胎里底层人民的代表,他们靠着自己的血汗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他们是被剥削得最厉害的阶层。不敢祈祷有福,只求无祸。因为他们的生命经不起太多的折腾,一点差错都有可能让自己、让家庭陷入无尽的困境。只是在这生了重病的社会里,又怎么可能没有祸。但当为自己活着,为自己奋斗都如此艰难时,无法把握自己的生命,就如小说里小马儿的祖父对祥子说道的那样,“干苦活儿的打算独自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一个人能有什么蹦儿?看见过蚂蚱吧?独自一个儿也蹦得怪远的,可是教个小孩子逮住,用线儿拴上,连飞也飞不起来。”我们是不是在一些时刻都不忍心去苛责那些“个人主义”的自私鬼了呢。我们且想想若祥子活在一个最起码个人的奋斗能被认可,生命能得到基本的保障,那么他会成为一个怎样的人呢。

[读后有感系列]水浒传读后感(篇一)


中国四大名著,已经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电视剧有电视剧的好处,书籍有书籍的妙处,关键在于思考与否,读名著为读者提供了更多观察和思考的空间,提高读者的想象力。很多人在读完名著后,都会产生情感共鸣,进而感悟一定的道理。那么,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有感系列]水浒传读后感(篇一)”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它运用纯粹的白话,达到了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艺术效果,确立了白话文体在小说创作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对后代文学具有深远影响。

《水浒传》真实反映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联结成一个整体。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是由层次分明而又统一连贯的前、中、后三大段落组成。作者首先写了林冲、晁盖、武松、鲁智深以及宋江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形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各路英雄逐渐聚集,梁山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

[读后有感系列]匆匆读后感(500字)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后有感系列]匆匆读后感(5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匆匆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朱自清的散文——《匆匆》,之后我便深深的自责。

多少时间过去了,我点都没有珍惜,天天都在浪费:会回家途中慢慢悠悠,玩电脑游戏,写作业时走神……我一天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好好学习,剩下的时间便白白逝去了。我现在有点讨厌钟表了,因为它把每秒都数给我,让我倍加自责。

就像文中说的那样:洗手的时候,日子从脸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如此这样,我现在就在浪费时间,无时不刻在浪费时间。

有一次,放假了,我玩电脑游戏,一不小心沉浸在了游戏的海洋里,竟然玩了四个小时。之后我就狠狠的拧了自己一下:怎么玩那么长时间,四个小时能做好多别的有意义的事,我却白白浪费了。

我们不止要珍惜时间,还要好好利用起来,做有意义的事。文中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上,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离开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句话我感触很深。

就算我们珍惜时间了,没有给世上留下什么,白走这一遭,这算什么啊。要让自己的名字流芳百世,才算没白走这一遭。首先我们要好好学习,给世上留下好的痕迹!

朱自清名声那么大,可还是觉的自己的光阴虚度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浪费时间呢?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要珍惜时间啊,时间一去不复返,并且要给世界留下好的“痕迹”,不能白白走这一遭!

匆匆读后感【篇二】

开学后不久,老师教我们学了第二课《匆匆》读了这篇课文后,我感受颇深。我们不知不觉中已经度过了许多时光,在我们度过的时间中,有我少是浪费的?我的时间溜走的很快。

当我刚看到题目——《匆匆》的时候,我就想是什么匆匆呢?继续往下看,我才知道,原来是时光匆匆,我们算了算,在我手中已经溜走了四千多日子,像一粒粒沙子掉在沙漠了。在过去的日子中,我们是不是一事无成呢?是否在珍惜时间呢?因为时间飞快逝去,所以时间是宝贵的,正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匆匆间,逝去的四千多日子啊,都去哪里呢?时间在我们看电视时,从屏幕上过去;在我们看手机时,从手指间划过;我们发呆时,从我们双眼前过去……

当我看到一年级的小学生,我就会想到自己初升学的情景,匆匆六年过去,我叹息自己原来浪费掉了那么多时间。我希望自己不要在将来发出这样的感慨:“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我记得曾经看到鲁迅的故事,他在逝世前不久,还在病床上写文章,写日记。他有一句名言:“要赶快做!”赶快做,就是不让时间白白流去。同学们,请你抓紧时间学习吧!时间一去不复返。只有抓住时间努力学习的人,将来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匆匆读后感【篇三】

《匆匆》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光阴一去不复返,我们要珍惜现在,趁着自己还未长大,多学习,多读书,让光阴不要白白流失。

文章中说:"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美国总统富兰克林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时间是最宝贵的东西,那么浪费时间就是最大的挥霍。"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学习更多的知识,不能消磨时光,要想让自己成大业,生活变得更有意义,那就让我们一起努力,把自己的生活充实起来,让时光不要白白从我们身边溜走。

匆匆读后感【篇四】

我们的日子去的匆匆,也来的匆匆。一天又一天过去,我们渐渐长大,无数个日子已从我们手中飞去,可我们去不知时间是那样的匆匆,一去便不复返。

《匆匆》这篇文章,正写的是作者对少年时浪费时光而感到惋惜、留恋,对时间去的匆匆而感到无奈。每每读起这篇文章时,我便想起自己以前是如何浪费时光的:早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射进屋里时,我睁开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发呆;当我吃饭时,我总是嘴里咬着筷子,发呆;我写作业时,总爱左手撑着脑袋,眼睛望着前方——发呆。时间就一点一滴地从我呆呆地眼神里溜去。当我们穿衣服的时候,时间便从我们的衣角上飞去;当我们喝水的时候,时间便从水杯旁跳过;当我们写字的时候,时间便从移动的笔尖旁溜去;当我们谈话的时候,时间便围绕着我们的声音飘走了;当我们哭泣的时候,时间便从珍珠般的泪珠里穿过;当我们微笑的时候,时间便又从弯弯的嘴角旁闪过。其实,我们的日子并不多,就像群星璀璨的夜空中,一束流星划过。虽然是美好的,却又是短暂的。

古人就告诉过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些句子,我们都要铭记在心。时间是多么的宝贵啊!我们要珍惜时间,要好好利用时间。虽然我们已经浪费了过去的日子,但过去的日子就让它过去吧,我们还可以重新开始,好好学习,别再浪费我们的时间,荒废我们的生命了。古人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是呀,我们,要在我们少年时好好学习,等老了,后悔就来不及了。我们不能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又将赤裸裸地回去。我们,要在我们的生命上,留下一丝丝的痕迹,尽管它很小,但它,也是有意义的。

要让我们的生命有意义,就要好好的学习,奋发向上。让我们珍惜时间,利用时间,一起好好的学习,来证明,我们的生命,是有意义,是有价值的!加油!

匆匆读后感【篇五】

趁着午休时光,我读了朱自清的一篇散文——《匆匆》。从文章中浓浓的感受到作者他对时间一去就不复返的遗憾,对时间的消纵表示惋惜跟无奈。从文中开头进入,就引发我的感想,是的,时间真的是消纵及逝的,从来都在你还没有回过神的时候就消失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的方法,没一秒钟都过的极快,一眨眼的功夫就没有了。

跟着作者的思绪走,发现时光永远都在不停的消逝,不管你怎么挽留,都不会在你身边停留。对着文中作者描述:燕子去了也还会再来,杨柳枯去也还会转青,桃花谢谢去也还会再开。这一系列的描述,然后引发后面的疑问和自答:“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深深的表达了时间的无情,逝去了就不再有了。

同样也是作者写此文对那个时代的迷茫和苦闷,找不到出路,但是又坚强不愿不甘心沉沦,还是有着自己的人生理想,想要无止境的追求下去,不愿放弃。感慨时光无影无踪,把握不住,也散发出自己的郁郁的情怀。

在读了文章,自己也跟着进入里面的场景,自然而然的鸡进去了,发觉我的时光也是匆匆而过,没有印记可寻。他深刻的发问引来本人对时间的思考。他那个时代过得那样艰难,无处寻自己的时间,而我活在新的时代里,时间一样是飞快吧就过去了,但是我却没有去珍惜,一直都在浪费,不懂得时光从来都是一去不返的。现在的生活很美好,所以极尽的浪费,不去反思自己的一举一动对时间的残忍浪费。

读了此篇文章,才发觉自己是那样的不尊重时间,从来没有一刻是为把时光短暂过好而想过怎么做。作者都知道万物皆有消逝,但总有在来的时候,而我们人是没有的,一个人就是单个的个体,时间对我们而言就是生命,没了就是没了,匆匆一来也匆匆一过,不会有半点的不舍和思念。

《匆匆》警示了我要珍惜当下的时光,对自己的时间充分的安排,不要等到消失了再去挽回,到时候就只剩下惋惜、遗憾、无奈了,时光从来没有回头路,一直都是往前走的,也不会倒退。所以匆匆时光,逝去早已不复返,是一定请珍惜的。

《童年》读后有感(精选)


【第1篇】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想了很多很多。我们都有五彩缤纷的童年,没有烦恼,无忧无虑。但是高尔基的童年和我们相比,实在是太黑暗、太悲惨了。

高尔基以阿廖沙为主人公,讲述了自己悲惨的童年。阿廖沙在1871年丧父,跟着她悲痛欲绝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坐轮船来到了他的外祖父家。但是,这个地方人们都用仇恨代替了亲情。娜塔莉亚舅妈被米哈伊诺舅舅打死,雅科夫舅舅和米哈伊诺舅舅把外祖父最喜爱的帮手茨冈用十字架给砸死了。阿廖沙的外祖父对他非常凶狠,几个舅舅也对他不闻不问,有时候阿廖沙还遭到了外祖父和几个舅舅的殴打。。只有外祖母和母亲两个人爱着他,他艰苦的生活着。在他艰苦的生活着的同时,也在孜孜不倦的学习……

在我的印象最深的一回中,阿廖沙的雅科夫舅舅把米哈伊诺舅舅灌醉了,气势汹汹地向这边“杀来”,阿廖沙被派去当侦察兵,他感到无比的自豪,最后在他的帮助下,外祖父和酒店的老板终于制服了米哈伊诺舅舅,让他改邪归正,不再犯错了。

最后,自从1879年阿廖沙的母亲死后,阿廖沙就正式地走入了人间。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我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我不需要去干那些捡破烂的工作去度日。在学校,有老师的辛勤培育。每天放学回家,家人为我做好了香甜可口的饭菜,我们一家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多么美好啊。我们可以享受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无限关爱。高尔基没有,但是他是那么的勇敢和坚强,努力进取,勇敢地面对一切困难,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成为了一个深受人们爱戴的作家。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也要离开了童年,走向新的生活了,所以我要更加珍惜我的童年时光。

【第2篇】

翻开《童年》这本书,你便仿佛置身于一个极其没有及其陌生的社会。这个社会冷酷无情,黑暗而现实。自幼被细心呵护长大的你,身娇肉贵的你如果真的生存在这个社会中,你会感到厌恶,崩溃,甚至乎慢慢走死亡.

然而《童年》的作者高尔基(即阿廖沙)便是出生在这样一个社会,勇敢的生存、努力地拼搏下去的,凭借着什么?凭借着的他的改变。

阿廖沙是不幸的,年幼丧父,被母亲寄养在外祖父家,在这个家庭中,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充斥着自私专横与令人发指的包里,在这里感受不到血浓于水的那份亲情,就连小孩也被这种气氛所毒害。所幸,在这样污浊晦暗的环境里,善良慈祥的外祖母;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老实的格里戈里等人都让阿廖沙终于感到这世间正义与光明的存在,让他知道这世间还有情意所在。

阿廖沙重新对生活充满希望与信心,她的悲惨命运虽是上天注定的,却并非是不可改变的。阿廖沙生活在这样的一个腐性的社会,他并没有对此失望,更没有因此而放弃,外祖母内心的上帝让他相信善总会战胜恶,让他学会勇敢地改变自己。

人不是生来就一帆风顺的,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甚至是不可逃脱的厄运。就好像是被囚禁在笼子里的小鸟;被缰绳牵制住的野马,他们都可以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终有一天,破笼小鸟展翅高飞,脱缰野马肆意奔腾。

其实,生活也是如此,那些悲惨的命运虽是注定的,却也是可以努力去改变的。注定与改变,这两个词汇并不矛盾,关键取决于自己,命运注定的高尔基在那样不堪的环境里改变了自己,写就了举世闻名的《童年》一书,让我明白注定与改变这个道理。

[读后有感系列]《哈姆雷特》读后感(960字)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后有感系列]《哈姆雷特》读后感(960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一)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那种名为爱情的东西,刚刚萌芽之时,总是很美好。如同水中幻月,清辉洒下铺陈在湖面上,把幽深得足以溺死少女的深潭,装饰成可以照亮万物的光源。

要不然,它用什么来欺骗那些躁动的心?

哈姆雷特与奥菲利亚的故事,开端和所有令人羡慕的模板一样,通常被人们成为天作之合——一个是高贵英俊的王子,一个是纯洁美丽的贵女。

他们之间的爱情发生,好像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日复一日的相处,少女出落得愈发动人,王子也有了男性独特的魅力。他们拥有着同样高贵的身份,同样优渥的生活,他们眼睛里看到的世界相差无几,他们有太多的话可以说,在交流中,年轻的心自然而然就近了一些,更近了一些。

他们的往来没有被明令禁止,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暗示,代表那些握着权柄的“长辈们”并不反对他们将来有可能的结合。

情窦初开时,就那么自然而然地,他们成为了彼此相约探索伊甸园的最好人选。我不能说那样的爱情是虚假的,是皮相与皮相的吸引,是名利与名利之间的交换,相反,我想那时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真挚而热烈的。

如果他们的命运都按照所有人预想的轨迹走下去,这段爱情无疑是幸福而没有理由质疑的,但是很遗憾,他们的爱情在莎翁的眼中并不是需要保护的对象。为了用残忍的命运刀斧打磨哈姆雷特的形象,他的爱情也连同他的父亲一起停止了呼吸。

但是爱情不会因此消失,它变成了没有温度的幽魂。

再也没有重见天日的可能,却又不甘心就此隐没。

哈姆雷特从众星捧月的王子变为了身份尴尬的遗孤,他的身份发生了剧变,随之改变的,是他此后所有人生。

此时这根悬木已经开始倾斜,他们不再处于一种对等的状态。

对于他的爱情来说,最致命的打击,来自于他们彼此的两位至亲。

乔特鲁德和克劳迪斯之间迅速而又背德的结合,让哈姆雷特对女性彻底失去了希望。那一句在后世被古今中外的男性经常引用的“女人啊,你的名字是脆弱!”便是他在这样背景下的有感而发。

因为脆弱,所以无法坚贞地面对自己的爱情与婚姻。

因为脆弱,所以不择手段地想要找到一个新的庇护。

因为脆弱,所以让自己的儿子处于了一个孤立无援的绝望之境。

这大概是哈姆雷特口中,“脆弱”的意思。

他像一只森林中的野兽一般,当他第一次被猎人的长矛刺穿皮肉时,他开始变得敏感,变得草木皆兵,变得对整个世界充满敌意,此时的他已经处于了极不理智的状态。

然后他发现了奥菲利亚的欺骗。

这是另外一把长矛,让他失去了对于外界所有信任,变得极端而疯狂。

所以他对她说出“去修道院吧!”这样的话。他明明知道自己昔日爱慕的那个姑娘,她是多么地脆弱经不起风雨,可他还是用了最恶毒的语言,攻击着他曾想要保护的人。失望变成了愤怒,深爱变成了痛恨,这些化成了一把没有柄的利刃,他握着刀刺进奥菲利亚的胸膛,自己也鲜血淋漓。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得不做。

然后他与自己昔日的爱人站在了敌对面,很遗憾地,奥菲利亚没有选择与自己的情人勇敢地站在同一边。

但谁也没有办法去责怪她。

有时候两个选择才在我们面前,但不代表一定有一个是对的,她无法选择,谁都无法选择。

波洛涅斯的死是最后一颗火星,点燃了那把烧毁奥菲利亚的大火。

自己最心爱的情人,成为了杀死父亲的凶手。

她想去恨,可她心中偏偏还有爱,可是她已不能去爱。

所以她在退无可退的境地中,选择了逃避。逃避的代价是丢弃灵魂。

然后失去了生命。

她的一生美丽而轻薄,被命运之风裹挟着,任由它们将自己推来推去,却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她应当被同情,被呵护,被心疼,她被称为权利角逐之下的祭品。

尽管她被誉为莎翁笔下最完美,最美丽的女性,但是在我看来,她的美丽没有力量。像是被编为花环的花朵,当她们离开枝桠的时候,美丽就变得空洞。

她的勇气太少太少,少到全部贡献出来,都无法支撑她去拥抱她往日的爱人,无法支撑她去直面生活的残忍。

在这一场旷日持久的狂风暴雨之中,所有人都迷失了自己,但风雨停下的时候,他们奄奄一息地回头去找,却发现不知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他们手中握着的爱情,早就已经遗落了,取而代之的,是命运强迫他们不得不拿起的武器。

摊开曾紧紧相握的手,除了密密麻麻的伤疤,空空如也。

没有人知道,在大幕落下时,他们的心中,怎样去看待这份感情?如果有重来的机会,他们又会如何选择?

也没有人能够盖棺定论,究竟谁对谁错,谁爱得多一点,谁又爱得少一点。

他们的爱情太过于脆弱,而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阻碍又过于强大。

不知道为什么,人人都称赞的真爱,总是在为各种各样的磨难和诱惑让路。

不止是哈姆雷特和奥菲利亚。

爱情是什么?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二)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景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此刻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此刻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此刻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仅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我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此刻,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此刻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我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悲痛,被自我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明白,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我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此刻,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三)

做真实的自我,择一颗不凡的心。——题记

儿时,每每碰到两样或几样让人舍却不下的东西,我们都会伸出手指在他们之间来回点道:“点兵点将点到谁……”手指停留在哪里,它就会被我荣幸地选中。也不明白这是从谁人嘴里听来的口诀,最终我有了选择恐惧症一般,总让“上帝”来安排我的“命运”。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最终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我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主角,而是我们每个人自我。

从小太内向,“乖得像个女孩”,街坊面前我常常一言不发。“真是不够勇敢啊!”怯懦或勇敢,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成为我的选择题,退缩,望着本该属于自我的机会远去,懊悔,对自我说,生活本该更精彩,于是努力选择坚持与勇敢。六岁开始选择学琴和书法,漫长的学习意味着远离了许多的游乐,烦躁过、哭过、想放弃过。可最终坚持着,当感觉那朵孕育已久的花骨朵慢慢绽放,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期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我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我在应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面临很多选择,当我们要做出选择时就意味着要放弃,而放弃总是那么不舍,不论是美食、新衣、刺激魔幻的电脑画面。但放弃才能有更宝贵的所得,也许是更大的所得,至少是期望中的收获。舍得舍得,不舍何来得?当我“点兵点将”而获得自我内心中真正想要的那一件东西,随之而来的是满心欢愉,舍去的不快早已化作烟尘。“点兵点将”,也许我应当学会的是用一种自信去应对选择的本事,这一种生存的本能。

人生中的选择尽管多,可它是有限的!如果想令自我的人生充实、欢乐,那么就应当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进取的选择自我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我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我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选择,抑或选择仰望天空,抑或选择脚踏实地,但无论是什么选择,我们都要让它成为我们的骄傲。我要做真实的自我,择一颗不凡的心,让我成为自我的期望,自我的骄傲……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四)

前些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哈姆雷特》。我一看是英国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心里非常高兴,早就听老师讲过莎士比亚,他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戏剧家,他写了很多著名的作品如:《哈姆雷特》《李尔王》《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等。我立刻兴致勃勃的读起来,每天除了做作业其它时间我都用来读这本书。没过两天我就把读完了。

《哈姆雷特》这本书在情节上与历史传说并没有什么两样的,讲的是丹麦王子为父亲报仇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紧紧围绕报仇展开。

其中哈姆雷特复仇阶段的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哈姆雷特匆匆回国,参加父亲的葬礼,令他不能接受的是,他为能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和叔叔的婚礼。哈姆雷特非常愤怒,他对父亲的死产生怀疑。最后父亲的亡灵告诉他自己是被叔父用毒草汁害死的,让哈姆雷特一定要为他报仇。之后,哈姆雷特展开了他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哈姆雷特向克劳迪斯发出复仇之剑。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哈姆雷特的勇敢和正义所感动。我为克劳迪斯的凶狠和恶毒感到可耻。莎士比亚真是太伟大了,在他笔下个个人物栩栩如生,鲜明可感,他真是我的偶像!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五)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读后有感系列]《目送》读后感(730字)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有感系列]《目送》读后感(73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目送》读后感(篇一)

目送,是为了再次聚首

最开始,先回忆一番。

第一次闻及龙应台这三个字是在高三的某个课间,隔壁桌的同学说了一句龙应台的格言,而我却哑然不知这位华人世界里颇有影响力的一支笔,深感惭愧。

看的第一本龙应台的书正是《目送》,现在还在当当的销售榜上,书是从小伙伴那里借来的,在某个暑假里看完,当时的情感至今仍有几分印象。书中谈到死亡,衰老和孤独,触及脆弱的敏感神经,几次尴尬落泪。还记得是在家里的客厅沙发上,蜷缩着身子,看得入情入味,在母亲走出厨房门的时候,假装无意地抹去眼泪。当时读到的正是作者对其母亲的描写,平平淡淡的文字中却有着一股让人心生悲伤的强烈情绪。

给文字赋予情感,它就是拥有了灵魂的存在。

再一次接触龙应台这三个字,是在读书会员的书单上,于是我便再一次重拾目送,决定细细品味一番。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我们都到了独当一面的时候了吧,小时候渴望长大,觉得长大就有了自由,却不知越是长大,越会被现实圈住。成长的自由是相对的,大手拉小手已经成为模糊的记忆,一个人走,需要更多的勇气。

【人在天地之间终究是无所凭依的孤独。你真能面对生老病死,就真的明白,在这世间,没有什么可以附着依托。】

人,终究是孤独的,你会有家人,会有伴侣,会有朋友,但是更多的时候,你只有你自己。你才是你自己的全部,在这世间,所有的依附都只是暂时的,你所得到的一切都只是身外之物,你的情感和思想,才是真正属于你的东西。

《目送》读后感(篇二)

在看完这本书后我思绪万千,我明白了在短暂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那就是亲情。你与父母的关系不过意味着你将望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每一次都牵动着你的心。

在第一篇散文中,儿子对母亲送别时的唠叨满不在乎,甚至抱怨母亲的唠叨,母亲就只能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人山人海。母亲那时多想他回望一眼,多想他回来给他一个拥抱,但他并没有。当我替他的母亲抱怨时,我突然想到我小时候的感受。小时候因为家里穷,父母为了我们的前途出去打工。小小的我并不明白他们的苦心,我只知道他们又要离开这儿了,撒娇不让他们走;不走是不可能的,他们丢下泪流满面的我,还是狠心地离开了。从此以后,不到长假我们都见不到面。那时我十分抱怨他们,我觉得别人都有父母的关爱,而我没有。随着我渐渐地长大,我逐渐明白:父母都是为了我好,他们正是因为爱我,才背井离乡。后来我才知道,妈妈常常走出我的视线后才流泪。

这本书不但写了亲情,还写了龙应台女士对人生苦短的看法。人生就如两本存折,一份在支出,一份在存入。支出的永远是时间,存入的便是我们的收获。在这短暂的人生中,我们要存入更多的收获,并让那些收获创造出更高的价值。

人生在世不能浪费时光,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光飞逝,我们更要珍惜每一段时光。在学习的年龄中,我们就该努力地,一心一意的地学习知识,不能浪费太多的时间在玩乐上。有的人问:为什么要学习?人不正是因为学习才变成高等动物吗?学习能让我们收获的更多,收获的越多长大做出的贡献就越多。为国家做贡献,为人类做贡献,这不就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吗?

当父母离开我们,我们也要努力而快乐的成长。人生在世,不可能你走的每一步路都有人陪着你。是啊,有些路只能你自己一个人走,这就是成长,这就是人生!

《目送》读后感(篇三)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人生总是在不断的相遇,又离别,就像是一辆不断前行的列车,每到一站,有人上车,就会有人下车。小时候的玩伴,上学时的同学,工作时的同事,现在的战友,成家后的爱人和孩子,还有一直为我们付出的父母。每个人,都不能陪我们完整地走完一生。我们或许不能控制生离死别,但我们可以在有限的时光里,多一些陪伴,少一些后悔。

我们记忆中的父母总是无所不能,可是当我们忙完一年回到家,却突然发现,母亲的头发白了,眼睛也花了,父亲的臂膀不再宽广了,后背也开始佝偻了,他们已经没有力气把你像小时候一样抱起来了,你开始嫌弃他们啰嗦,思想跟不上潮流,和你没有共同话题,他们在你的面前甚至变得拘谨,像个犯了错的小孩子,他们也不是你认为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了,他们,老了。

我们慢慢长大,他们在却已变老,“父母在,人生尚有来路,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有时间,多陪陪他们吧,哪怕一个电话,一封短信,陪伴他们的时间只会越来越少,不要真的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去后悔。

《目送》读后感(篇四)

我想,每一个看过《目送》的读者,都会被“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所抨击心灵,这是龙应台送儿子华安时体悟出的,儿子从小就和自己生活,从未离开,这次要出远门,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担忧,不舍,表现出的是浓浓的母爱。

这个时候,我的脑海里浮现了秃顶头发,双手长茧的父亲,他是我心目中的“男神”。父亲有5个兄弟姐妹,只有他没读过书,他说上小学3天就没读了,因为家里穷,奶奶老是叫他去放羊。

记忆里,他是司机,开过手扶拖拉机、小四轮、大货车,当然是自学的,从前考驾照的时候总是请别人帮他去考理论,因为他不识字。而他却拉着货去过新疆、湖南……直到现在,他还是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我依然像个小粉丝崇拜明星一样好奇他有什么特异功能不认识一个字却能开车去过那么多地方。

我3、4岁的时候,总是跟着他一起跑车、母亲说每次半夜父亲起来发动车子的时候,我总会醒过来,哭喊着跟他一起去,他总是心疼我然后带着我一起去,跟着他景宁、云和、平阳到处跑,帮别人拉货,直到现在,从前那些货主看见我爸和我一起在上街的时候,都会“嘲笑他”说这就是小时候跟着你屁股的“小棉袄”吗。也许,这便是我不喜欢目送最深的抵触,不想看到父亲一个人出门养家那孤独的背影。

长大了,我很独立、坚强,小小个子里蕴含了无尽的“早熟”。我渐渐的和他们调换了角色,成了他们的“父母”。14岁的时候,我就开始管理家里的债务,第一次拿着几十万去银行转账的时候,竟没有一丝胆怯。19岁,我上大学了,没有让他们送我去学校,因为我受不了目送的背影,我总是像担心自己的孩子一样担心他们,担心他们被人骗、担心他们坐错车、担心他们太辛苦。28岁,我结婚了,结婚的前一夜,我跟家里的兄弟姐妹在玩纸牌,8点钟的时候,母亲过来说,玩什么纸牌,快去洗漱早点休息,我没当回事,心想这么早。9点的时候,电话又打来,母亲说快去睡觉,其实是你父亲怕你太辛苦明天要忙一天吃不消。电话还没挂完,我眼里的泪水已经差点决堤。第二天早上,父亲站在家门口看我上车转身的背影,我一辈子也不会忘。

。从小到大,父亲总是一言不发,几乎没给我打过电话,没跟我谈过心,没问过我的成绩,却从母亲那里侧面打听我各种心情,然后通过母亲的絮絮叨叨传达给我。终于我明白,他是这辈子最爱我的男人。

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很多很多这种时光机里的产物,时光汹涌而去,匆忙得没有多少细节。而今我已长大,父母却在时光的记忆里渐渐老成了孩子。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想这一句,同样适用于对待自己的父母。在时光的沙漏里,那么,我决定,多一个电话、多一份问候、多一次回家,多一次陪伴,珍惜家门口看着我远行的那模糊背影。

《目送》读后感(篇五)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看了龙应台的《目送》,被开篇的这段话吸引,看到她描写的目送父亲远去,目送孩子成长,我潸然泪下,人生匆匆几十年,要告别的东西太多,所以珍惜当下!

今年儿子就要读幼儿园了,想象着他走出家门,返身向我招手,说:“再见!”心中就好不舍,那些襁褓中的记忆,那些蹒跚学步,咿呀学语的时光这么快就过去了,我多想像从前一样,再多抱抱他,但是他的生命中,会有越来越多我不能陪伴的时光,母子一场,他终究会去过属于他的人生,是我不能相陪的。想象着那个小小的背影离我远去,简直心如刀割。

我想大声地告诉全世界,某天早晨,我要交给你们一个小男孩,他还不知恐惧为何物,我却是知道的,我开始恐惧自己有没有交错?

我把他交给马路,告诉他遵守规矩沿着人行道而行,过马路左顾右盼,看清楚了再走,但是,匆匆的路人啊,你们能够小心一点吗?不要撞倒我的孩子,我把我的至爱交给了纵横的道路,容许我看见他平平安安地回来。

我把他交给学校,告诉他听老师的话,但我不能掌控他到底收受到什么样的教育?某天清晨,我交给你一个欢欣诚实又颖悟的小男孩,多年以后,你将还我一个怎样的青年?

他开始识字,开始读书,当然,他也会接触网络,了解新闻、听音乐或看电视、电影,各种方式的知识传递者啊,我的孩子会因你们得到什么呢?你们将饮之以琼浆,灌之以醍醐,还是哺之以糟粕?他会因而变得正义、善良,还是学会圆滑、诡诈?我把我的孩子交出来,他对这世界求知若渴,世界啊,你将帮他建立什么样的价值观?

一切的担心,恐惧都只是这个只具备三年妈妈经验的我的想法,禅语说:“片片雪花不落旁处。”解为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好吧,就这样吧,作为妈妈的我,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目送你远去,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不必追!

《目送》读后感(篇六)

下班路上,忽来大雨,匆忙赶路之际,手机声响,原来是父亲来电,“你带了伞了吗?要不要给你送一把过来?”寻常的问题,却轻轻易易地击中内心的一隅。

初为人母,相比小女儿时更能体会家庭、父母、孩子、朋友之于人生的意义,愈加变得害怕“断、舍、离”,拜读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竟生出强烈的代入感,一路跟着游走在女儿和母亲双重角色间,经历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一次又一次目送的“背影”直戳内心的痛点,读罢全书最后《魂归》一文时泪已满了面。

龙应台说,此书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不知道什么时候父母走路的步子开始慢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呀呀学语的小儿有了自己的主张,从被目送到目送,人生何尝不是一场轮回,在时间面前,我们在原地等待目送,还是在彼此拥有的当下做该做、能做、想做的事,已近花甲之年的龙应台为我们上了一堂“最基本、最重大的课”。

《目送》读后感(篇七)

龙应台一向以犀利文风著称,尤其是《野火集》中的那篇《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锐利逼人的批判让国人振聋发聩,掷地有声的叩问让那扇外强中干的旧体制的大门应声倒下。直到《孩子你慢慢来》和《目送》等亲情系列书籍的连续出版,刚性的批判文学之外开出了清浅柔软的花,同时读者也看到进入天命之年后娴静柔美、温情淡定的龙应台。

《目送》共73篇散文,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动人心弦的种种感觉,流露出最朴素的人生观,对孩子、父母、朋友的爱,对人的关怀,对人生的感悟和对生命的尊重。全书提及最多的、最打动人的是亲情。作者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了自己作为母亲面对日益长大的孩子时的失落和困惑,作为女儿面对日渐苍老的双亲时的守候与不舍。

同名篇《目送》是全书开篇之作,跨越了三代人的感情。全文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作者回忆了送儿子华安上小学的细节,那时的儿子背着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时光一划而过,转眼已经16岁的华安要赴美做交换生,机场送别,作为母亲的龙应台目送儿子渐行渐远的背影,期望他消失前的回头,哪怕仅仅是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母亲的深情送别与儿子的毅然离去形成反差,教人如何不落寞?接下来作者追忆了在医院探望生病的父亲时,目送护士推着轮椅上老父的背影消失在玻璃门,后来有一天,父亲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消逝,作为女儿,她深深铭记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就这样,在一次次包含心酸和不舍的目送中,龙应台对亲情有了简单而又深刻的领悟: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这一份目送,包含了数不尽感伤、道不完的无奈,尤其是最后的“不必追”3个字渗透作者心中那片不甘心的柔情和不得不放手的勇气。

作为母亲,面对儿子长大后的疏离,龙应台懂得尊重每一个独立的人理应拥有的自由和选择。在汹涌的母爱面前,她收起年轻时的骄傲和锐气,委曲求全地选择让步。曾经她因刹那间的顿悟“失去了孩子,即便是赢了全世界有如何”?

时光的车轮慢慢滚动,像所有平凡的父母一样,纵然有万般的留恋和不舍,龙应台也不得不目送孩子长大、拥有自己的生活。而这,也就成为了两代人产生代沟的导火索。《十七岁》一文中,龙应台冒雨步行到巴士站去接儿子。当她递过一把为儿子预备的伞并关切地嘱咐“会感冒”时,被细细的飘雨湿了头发的儿子断然拒接,冷冷扔下一句“不要”。但就是这样追求独立、不喜欢母亲过分呵护的儿子也有温情脉脉的一面。他看到母亲在孩子们都离开后变得不愿买菜做饭,母亲可从没这么“懒”的,便花3个小时去超市挑选材料并认真地为妈妈做了一顿西餐。当龙应台表示自己学会做西餐并要做给儿子吃的时候,儿子一丝不苟地说“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父母和子女,付出与给予,强和弱,一直在不断地转换轮回,但一脉相承的感动却一直久久延续,可能这就是家庭喜怒哀乐的无限循环。

作为女儿,面对父母年老后的忘却,龙应台懂得多一份温柔和耐心。当母亲从昔日的大家闺秀跌落凡尘,终究抵不过时光的侵蚀,患上老年痴呆症,她像呵护柔弱的婴儿般一遍遍安慰道“我是你女儿呀,我回来陪你”;父亲的身体大不如从前,甚至连基本的生活也不能自理,她为父亲清理失禁后的排泄物,陪着虚弱的老父一遍遍练习走路……孝顺父母,龙应台不仅能外安其身,而且做到了内安其心。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和令人动容的细节,印证了心怀感恩的她静静地守望着父母晚年的幸福。

亲情,就像每天都会照常升起的太阳,最是微妙醇厚,温暖人心。读《目送》,品味淳朴却饱含绵绵情感、平凡却透露汹涌热烈的亲情,我坚信,任时光流转,岁月变迁,亲情永远是最纯真的陪伴。

[读后有感系列]项链读后感(56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有感系列]项链读后感(56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项链读后感(篇一)

记得我读中学时课本上有一篇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项链》,它描写了一个虚荣心很强的妇人为了一次出风头,而意外改变了后半生的故事。

当年这个故事给我最大的震撼是故事结尾的反转——钻石项链居然是假的!谁曾想到玛蒂尔德节衣缩食,整整劳苦十年却是因为一条假项链呢?这真是个悲剧,我很同情她。

时光荏苒,在社会中经历过多年,如今已是中年主妇的我,再读这篇经典小说,心里却有另一番看法。

马蒂尔德和她的丈夫是值得尊重的、守诚信的人。现实生活中逃避债务的“老赖”比比皆是,而这对老实的夫妇面对巨额的债务,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赖账,而是花费了漫长十年还掉了欠款。他们诚实地担起了自己的债务,保护了他们仅剩的自尊和名誉。

马蒂尔德拥有一个难得的好丈夫。首先,丈夫很了解妻子心底的愿望,他费力弄到了请柬,想让妻子开心;然后因为妻子需要适合参加舞会的裙子,他舍弃了自己的心愿;最后又因为妻子的虚荣而弄丢了借来的钻石项链,欠下巨债!从头到尾,丈夫都没有指责和埋怨妻子,推诿责任,而是积极地面对,想尽各种办法解决问题,并在往后的十年中和妻子一起默默承担责任,不离不弃!这何尝不是马蒂尔德不幸人生中的最大幸运呢!

项链读后感(篇二)

马蒂尔德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但是没有人赞赏她,她只能呆在家里,坐在镜子前面孤芳自赏。马蒂尔德压抑着,但是她的虚荣心全完全迸发出来,为了徒有的虚荣,向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

马蒂尔德的悲惨命运由此展开,她弄丢了钻石项链,却不敢告诉朋友,只是默默地挣钱还债。十年之后,她还请债务后,觉得一身轻松,把真相告诉朋友。此时,朋友告诉她,那只不过是一条假的钻石项目,根本不值钱。

我读到这里,也为马蒂尔德的悲惨感到心痛和惋惜,她完全可以和朋友说出真相,但是虚荣心让他保持了缄默,是虚荣心害了她。

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的虚荣心,我也有。我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和玩新潮的玩具,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在同学面前昂首挺胸,朋友们才会对我刮目相看。

我全然不顾昂贵的价格,每次都央求爸爸妈妈买,爸爸妈妈依着我,宁愿自己省吃俭用把辛苦赚到的钱帮我买新衣服,新玩具。其实那些都不是必须的,只不过是我的虚荣心作祟,我只是要在同学朋友面前炫耀一下。

衣服还很新,但是款式不是最时髦的我就不穿了,玩具玩几下就觉得没意思扔一边了,这真是绝大的浪费。

从今以后,我觉得克制自己的虚荣心,不要因为虚荣心而浪费钱,不让爸爸妈妈过苦日子。

项链读后感(篇三)

初读《项链》时,大概是在一,两年前了吧。说来惭愧那时竟然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那时的自己,不过是个不明时世的孩子,看完全篇,不禁有些伤感,为玛蒂尔德的不幸感到难过。

说来也怪,那时的我压根就没有看出众人所述的“势利”和“虚荣”,甚至从未觉得玛蒂尔德是个贪图富贵的人,只是为这个平凡的、值得同情的妇人感到惋惜。时隔许久,再品莫伯桑《项链》,当年的想法并未因其稚嫩而舍弃,并且平添了些许新的思考。从这个故事中,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是的,玛蒂尔德的改变,在我眼中,就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由朦胧到成熟,渐渐地蜕变成人。

最初,路瓦栽夫人向往美好、富裕的生活,希望被众人瞩目,就如一个初有记忆的孩子,在空闲时必定做着憧憬未来的美梦。在参加晚会前的一段时间,路瓦栽夫人由于没有体面的服装而惊惶失措,直至时常以泪洗面,这不正是天真好动的孩子在祈求一件心仪的玩具时的表现吗?

天真的玛蒂尔德没有自作主张,而是以孩子所独有的方式表达着心愿。字里行间,透露着孩子的可爱和任性。借完项链,玛蒂尔德就如一个得到宝物的孩子一般快乐、疯狂。晚会上,她的外表与气质胜过了所有人,她便天真地陶醉了。或许是孩子们都有着相同的缺点,丢三落四且被幸福冲昏了头的她终究还是犯了错,又或许是她抓住了生命中唯一一次磨练自己的机会,好似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开始品味闯荡的艰辛和甘苦。

项链读后感(篇四)

不止一次听到人们说起莫泊桑的名作《项链》,终于找来细致地看了一遍,不禁被作者细腻、恰当、入木三分的场景描写以及人物的心理描写所折服。这些天,那条灿烂的项链仍不时在我的脑际闪烁,并诱动了我的各种感触……

上帝和她开了如此大的一个玩笑,给不安于现状、爱慕虚荣的她如此严厉的一个惩罚,让她那白皙的双手变得粗糙,让她那光滑的脸蛋变得满布皱纹,给了她一身挥之不去的沧桑。可以说,她这辈子的青春基本上都搭在了这条项链上。

有一刻,我这么想:如果玛蒂尔德发现不见了项链,便如实地告诉她的朋友,一起商量该怎么赔偿,那结局就完全不同,她也就可以避免那十年的艰苦,甚至她或许真的就过上了自己梦想中的生活。

但那毕竟是知道结局后才会有的一种追悔,人生从来都是现场直播的,弯路往往比捷径更宽阔,更引人注目。

然后,我又这么想:抛开事情本身的错失,忘却命运捉弄的成份,如果那一夜真如玛蒂尔德所说的那么美好,那么难忘,那么激动人心的话,为此付出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辛劳,那又如何?

得与失,确实很难用时间或者份量去衡量,不是吗?

或许,项链的丢失对她来说,更是一种幸运。正是项链的遗失,让玛蒂尔德重新回到踏实的生活,让她面对现实。十年不是一段短时间,十年的辛劳,体现了她的真诚、勇敢和坚强性格,以及对美好理想的追求。也可以这么说,是这次遗失拯救了她,让她从一个可能沉沦的准贵妇变回为一个朴素而真实的劳苦大众。此时的她,虚荣却不失美丽,低微却不失尊严。

还有:如果玛蒂尔德没有跟她的朋友再说起那件事,她的那十年辛劳就变得合理,她的后半生就变得平伏,但作为读者的我们就少了很多惊异、痛惜、感叹、触动……

项链读后感(篇五)

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她美丽动人,本不应该是城市平民的一员,但却受命运的捉弄降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在幻想有一个有钱的公子爱她,娶她的梦破灭后,她又嫁给一个同等地位的小职员,象其他中产阶级妇女一样,经营起了自己的的家庭。

但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的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读后有感系列]彩色的鸟读后感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后有感系列]彩色的鸟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彩色的鸟读后感【篇一】

故事说,1个名叫宝石岛的边防海岛环境艰苦,起初岛上连昆虫也没有。边防通讯站站长和通讯兵们不怕环境艰苦,坚守在海岛上。家在黑龙江的通讯兵小高回乡探亲时,还千里迢迢特意从家乡带了些小昆虫回到岛上,目的也是让小昆虫也在岛上安家,另外也可令让他们为战士们在岛上种的西瓜授粉。在“尝瓜会”上作者了解了所尝的是岛上种出的第1个西瓜和这个西瓜不通常的来历后,对岛上的战士产生了由衷的敬佩之情。课文经过写事,反映了边防战士热爱宝岛、扎根宝岛、建设宝岛的深厚感情,更深刻地表现了他们不畏艰苦坚守边防的高尚的爱国情怀。

学习这篇课文后,我深深的被故事感动,泪眼朦胧。战士们热爱海岛、热爱祖国的精神品质让我敬佩,值得我们学习。想想我们同学中某些和爱国精神相去甚远的行为,真令我感到汗颜。有部分同学嘴里说着爱国,但是行动却不是那样。就拿学校的升旗礼来说吧。每周一的升旗礼本来是很严厉的.事,但是有部分同学在升旗的时间竟然嘻嘻哈哈,说说笑笑,根本不把升旗当一回事,唱国歌的时间也是站着发愣!他们尤甚把国旗的一角——红领巾当成可随意糟践的物体。他们那样叫爱国吗?连爱国的最基本的体现都没有!跟课文所讲述的边防战士的那种爱国精神相比,跟写出“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那样爱国诗句的陆游相比,跟为了祖国宁可牺牲自我生命的黄继光相比,跟主动放弃国外优越的环境回到祖国上班的“导弹之父”钱学森相比,他们不觉得羞愧吗?当然,我们当中有的同学在用实际的行动证明自我有多么爱国。他们认真学习,想着将来长大了怎样报效祖国。北京申奥成功,他们欢悦;北京奥运举办成功,他们自豪;神七飞天成功,他们骄傲;华南雪灾,汶川地震,他们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这才是爱国!我想,爱国的是一种行动,而不是一种吹嘘。

彩色的鸟读后感【篇二】

第二天一睁眼,就想去看那些彩色的鸟。但是走到笼前一看,已经有三只鸟死了,等到下午,又死了几只。最后只剩下一只还活着。这只是没有全身染遍了颜色,我只在它的腿上染了一点红。我看着这些活泼泼的鸟一个一个地死去,很懊丧,我只好把它们埋在房后地空地里。忙了一天,到了晚上,我才得休息。同时我自己想:“无论如何,我是有过彩色的鸟了,可惜它们这么快地就死去了。大半这就是父亲所说地道理吧,彩色地鸟儿在我们这里不适宜生存。”

彩色的鸟读后感【篇三】

这便是童年的真理了,完劝告:彩色的鸟儿在这里是不,那时会懂吗?彩色的鸟作者:冯至在热带地方是不难看见羽毛美丽的鸟的,但是在北方,在我的家乡,最普通的鸟儿只是喜鹊、鸽子、乌鸦、麻雀。你们想,这些鸟儿不是灰色的,就是黑色的,不然就是白色的,它们的羽毛怎么会十分美丽呢?但是我一打开我的图画书,就不同了,里边的鸟儿有蓝色的、绿色的、紫色的、白色的……,它们真是美丽呀,若在我的笼子里哪怕是只养这么一只,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可是,笼子里边只有麻雀,屋檐底下只有鸽子窝。一天,还有一个人送我一只乌鸦,长得那样丑,声音那样难听;母亲说,把它放了吧,我还有一些舍不得,天天饲养着这类鸟儿,有多么单调。我问父亲:“书上的彩色的鸟儿我们这里怎么都没有呢?”父亲说:“它们在这里不适宜生存。”“不适宜生存”,我却有些不懂,什么叫做不适宜生存呢?父亲继续说:"水里的鱼不能在陆地上生存,空中的鸟不能在水里生存。冬天若是把你放在一个冰冷的房子里,你就会冻出病来,这都叫做不适宜生存。南方的彩色的鸟儿都惯于温暖,所以不喜欢飞到我们这个冷的地方来。”我听着,似懂非懂。我只是更思念彩色的鸟,但是彩色的鸟怎么也飞不到我们的天空,我想,彩色的鸟既然没有,我就要制造彩色的鸟,母亲能够把衣服染成蓝色、红色、绿色,我为什么不把我的麻雀也染成蓝色、绿色、红色呢!一天,母亲在染衣服,我就把各样的颜色都偷偷的留起来一点儿,在一个午后,我把麻雀从笼子里拿出来一个染一个,有的染蓝的,有的染成彩色的,一切都按照我的心意,我自言自语的说,我们这里也有彩色的鸟了。可是第二天一看,几只被我涂了色的鸟都躺下了,我很懊悔,同时我在想,无论如何,我是有过彩色的鸟了……

彩色的鸟读后感【篇四】

读了《冯至彩色的鸟》这本书,非常敬佩根鸟

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信中说到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儿掉进悬崖,家人不知其下落,便苦苦寻找。

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得知板金在十八岁那年当梦离他远去后,舍弃了荣华富贵,也踏上了西寻梦的旅途。根鸟感慨万分,因为他们俩都是为追寻自己那遥远的梦而西行的。

虽然路途险阻,困难层出不穷,但他们都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和心中那永不言弃的信念一步一步坚持着……荒漠、草原、大山、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然而,根鸟在一次次的磨

练中已经渐渐学会默默地把故事深埋心底,也明白了没有梦才是最可怕的噩梦,就如同现实社会中存在着种种不可预知的磨难,但最为可怕的却是你自己那颗胆怯的心。

而这一切,不都体现了根鸟心中那矢志不渝,坚忍不拔的意志吗?根鸟这个故事深深地感触了我,让我受益匪浅。

他使我想到,根鸟那种永不放弃的恒心不就像那一簇簇爆发的礼花吗?再回头想想自己遇到‘拦路虎’就害怕了、放弃了,这是永远不会成功的,需要靠坚持不懈、努力拼搏的精神来完成。我们要学习根鸟那勇于尝试、百折不挠的精神,就会成功的!

彩色的鸟读后感【篇五】

彩色的鸟。鸟是彩色的,这样的鸟再养个几只,何等的诱惑?自己就可能是那童话中的主人公,王子。于是便将通黑的麻雀染成五彩缤纷,结果是死了。鸟儿应该是彩色的-- 这便是童年的真理了,完全不顾父亲的劝告:彩色的鸟儿在这里是不适宜生存的。生存是什么样的概念?你想,那时会懂吗?

赞美了鸟帮助树受孕,无私的搬运工。表达了作者小时候年少无知,有着非常强的好奇心。

[读后有感系列]红楼梦读后感集锦五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后有感系列]红楼梦读后感集锦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红楼梦读后感【篇一】

最近看87版《红楼梦》,对照着人物关系图,看看停停,停停看看,忘记衔接处又从头来过,终于是看完了。

想起班上老师带我们鉴赏“黛玉进贾府”,那恐怕算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红楼梦》了,想来当时只是在老师的断续解说里看个热闹繁华,不曾想真正去读懂它。

我喜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林妹妹,“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的凤辣子,还有湘云、刘姥姥、鸳鸯……更敬重黛玉、探春一辈的脂粉英雄,大观园里的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在灵魂的写意中闪闪发光。

当然,红楼梦的创作寓意远比我现在所能理解的深远得多,对于这部断臂的维纳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像作者的开篇自题“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公笔下的金玉良缘,木石前盟,离合悲欢,盛衰荣辱令读者千回百转,不知道下次再看会是什么样的感受呢?

红楼梦读后感【篇二】

今年的寒假可真是特别,开学时间延迟了一次又一次。正闲着不知道干什么,便拿起存放在书架已久《红楼梦》。

有人说《红楼梦》写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也有人说她写了一个凄惨的爱情故事;还有人说学习到了其中凤姐的为人处事……而我只读到了一个字“空”。

为什么说“空”呢?因为书中贾府里再多的荣华富贵,也会随着家族的没落而随风而逝,留下的只有空,空无一物。人的生命也一样,正如宝玉所想林黛玉的花容月貌,将来亦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既黛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这段话正说到我的心里去了,我也经常想这些类似的问题。

在平时生活中,我晚上辗转难眠时,往往会这样想:自己长大后会去哪?自己的东西在未来会怎么样?……想来想去,就只有一种结论,那便是空!在我看来,未来是迷茫恍惚的,就连自己人生中的下一秒都不能确定。正如宇宙如此浩瀚,地球则是如此渺小,人类终有一天会灭绝,而我们几千年的文明终会因为人类的不存在而消失,人类灭绝大约一亿年,将会出现新物种,而人类的所有痕迹也会消失。即使人类通过移居他星,继续生存,但也会用完宇宙中的所有中子,继而无法生产出新的能源,人类从此灭绝。再者,人类可折跃至更高的维度的世界,但也终有灭亡一日。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一切所有概念都是虚无的,包括现在我所写的这些字!

生来贫贱贵与否,

终是虚无梦一场,

纵汝终有千万钱,

到头也是一场空!

红楼梦读后感【篇三】

总有一段记忆值得细细回味,总有一些脸庞值得一生铭记,总有一本好书值得再三品读。

——题记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红楼梦》结篇时作者留下的一首感慨诗作。五读《红楼梦》,四次在书尾或读或背出这首诗,给我的感受像是成长,从懵懂到冲动,再到沉重,最终剩下释然与希冀。我不敢谈论《红楼梦》,仅仅怀着一种怀念的心境述说我与她的五次触碰。

初读《红楼》:混乱

初中二年级第一次读《红楼梦》。我还记得那时只是因为某次考卷上一题“试写出《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中的八位”难倒了全班几乎全部同学,班主任所以提议大家读读这本“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在“学习是天,分数是地”的年龄里,教师的话便是圣旨。不久我便从书店搬回了《红楼梦》。应对着眼前蝌蚪般密密麻麻的小字,我唯一的感受就是这要读到何年何月!庆幸的是我从小就不是轻诺寡信的人,承诺妈妈买回来后必须读完让我硬着头皮读了下去。其间,但凡遇到诗词便自动跳跃,看见闲话家常就统统屏蔽,涉及纵古论今就置之不理,每个周末抱着这本巨著真正专注的只是那些对不上身份的名字。

以错过《红楼梦》精髓为代价,我仅仅用了不到一学期的周末部分时间就完结了这部让无数红学学者穷尽一生也研究不透的大部头。收获是,明白了书的作者是清朝曹雪芹,写的是某朝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教师说过)及宝、黛、钗的三角恋情(老实说应当屏蔽),虽然基本对不上号,但却背熟了“元迎探惜四春、宝钗、黛玉、李纨、秦可卿、王熙凤、史湘云、妙玉、巧姐”这十二冠首金陵女子。不明白“奴今葬花人笑痴,他日葬花知是谁”的是黛玉,不明白“金玉良缘”“木石前盟”指的分别是宝玉宝钗、宝玉黛玉,不明白“海棠诗社”因何而结,又为何无果而终,甚至不明白纷繁的宁荣二府里谁主谁仆,谁是谁的妻子,谁与谁是父子。与《红楼梦》的初次触碰在一片混乱中结束,那时,我当真以为她就是“满纸荒唐言”!

红楼梦读后感【篇四】

人间浊世,何为正,何为邪?大奸大恶之人这世间少有,多的便是那亦正亦邪、善恶一间的平凡人类。

贾雨村在第一回出现的时候,容貌不俗,为人处世洒脱不羁,才华横溢;但又贪恋女色,思慕甄家的丫鬟,与她私下遇见时,不仅不回避,反而一直盯着她看,还“时刻将他放在心上”。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或说是“伪君子”的贾雨村,却说出了一番“宿慧”之言。

文中冷子兴告诉我们,贾宝玉抓周时“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他的“政老爹”恼道“将来酒色之徒耳”,而此时,偏贾雨村慧心一颗,赞宝玉,说“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语毕,他又细细解释:“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他曾举“尧、舜、禹、汤”等应运而生者,大赞其修治天下、清明灵秀之功绩;也曾举“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等扰乱天下者,抨击其残忍乖僻之劣行。他道:“成则王侯败则贼。”此一番大智,读来可谓是令人茅塞顿开。

可我认为,这“正邪”可不应当分得太过清楚。就拿他所提的“秦始皇”,可就不应妄下断论。公元前221年,始皇一统天下,他虽残暴,可他为统一六国,为中华民族之间文化传播,为华夏文明的传承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他为秦朝定下极严谨的律法,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开创了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制度“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他使秦盛极一时,在滚滚历史长河中也掩不住他所显现的光芒。我觉得,他不应只是在书中被抨击为“暴君”,不应在贾雨村的“正邪两赋论”中被当作反面例子。

当然,贾雨村能够说出他的“正邪两赋”,也再次丰富了他的形象——饱读诗书,见解独到,独具慧眼。这番见解虽然给人启示,但也值得人深思。

红楼梦读后感【篇五】

这个妹妹我似曾见过。

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那是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那是一个腐朽的封建世界,那是一个错杂的大观园,那是一段青色的岁月,那是一段灰色的过往,记得那一声这个妹妹我见过引起的那一世挥不去的情。多少人,穷尽一生,想要抵达那座繁华的红楼,我亦如此。我想走进那个爱恨交织,情意绵绵的地方;看群芳会宴,互争诗书;看黛玉对窗哀叹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想看那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爱情。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黛玉原是三生石畔的'一株绛珠仙草,有赤瑕宫神瑛侍者,以甘露灌溉,岁月延久。幻化人形。神瑛侍者意欲下凡历劫,仙子便也随他下了凡。他既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泪水都还给他,也算偿还的过了。那神瑛侍者便是宝玉,在宝玉看来,黛玉是他前世结下的旧盟,是他今生愿把所有情意所许之人,他从来不信什么金玉良缘,他只认木石前盟,他厌恶八股文,讨厌一切世俗,只有黛玉理解他,因为他们都是追求自由,追求纯真的人。他们不屑红尘,却只能生活在红楼之中,他们耗半世华年,想摆脱,却无能为力。

她为潇湘妃,住于潇湘馆,人说她孤傲清高,目无下尘,可真是如此吗?她只是个柔弱的女子,她双手捧起落英,指尖抚着凋零的花瓣,回想起自己悲痛的人生,泪珠滴落,和着花瓣尽是伤悲。冷月葬花魂,花魂是谁,自是黛玉,她似早已预见自己的未来,如同那满地落花,绝美却惨淡凋零试问这世间除了她,有谁会如此怜情?她不惊世,不扰人,她的世界,除了几卷诗书,便是宝玉。她这一世所求,也只是与所爱之人,相伴一生。奈何这世俗,身处这富贵堂皇之中的人,却有这般辛酸与无奈。

此阴司泉路,你寿未终,何故至此?

适闻有一故人已死,遂寻访至此,不觉迷途。

故人是谁?

姑苏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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