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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各章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5-22 来源:互联网

【实用】《论语》读后感实用版(760字)。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实用】《论语》读后感实用版(76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语》读后感【篇一】

闲来无事,掐指一算,自余去年习《论语》,至今已有一载有余。除过背了“乡党”,“先进”等几篇以外,竟无甚感触。正暗暗哀叹时,周礼不禁触动了我,遂意欲小议周礼。在此不敢高谈阔论以充学者,实只乃表我之浅见也。

礼,乃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礼,即周朝时期发展起来的,建立在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基础上,并束缚人的思想和社会活动,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总和。

周礼,和礼法、祭祀于一体。所谓礼法者,即法纪与礼仪。法纪即法律。礼仪,即礼节与仪式。何谓祭祀?即备供品向祖先致祭行礼,表示崇敬并求保佑。于是乎,周礼既为维护统治者利益的道德标准,又是法律规范,形成了礼律相通的礼教。即礼允许,法律亦允许;礼不允许,法律亦不允许。所以,周礼巩固了统治者的权威,这大概也是周公制礼的真实目的吧:巩固年幼的成王政权。

为什么说周礼是统治者巩固和加强政权的工具呢?因为它强调阶级性与等级性的差别并且设计了一套繁琐的程序来维持这种差别。正如荀子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也。”

周礼要求必须亲爱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使亲者贵,疏者贱。此谓“亲亲”。

周礼还要求下级必须遵从上级,特别是周王。严格规定上下级秩序,不得犯上作乱。又有“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讲的是一个卿大夫冒用皇帝规格的舞蹈,孔子认为不可原谅。此为“尊尊”。

周礼维护父权中心的社会,特别歧视妇女。“幼从父兄,嫁而随夫,夫死随子。”

看罢礼法,再来看看祭祀吧!“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就是说一个大夫级的人物,却祭皇帝才能祭的山,所有人反对。这说明不同等级者的祭祀也不同,绝不允许僭越。

撇开礼的等级性和差别性束缚不谈,其实践过程更是莫名其妙,程序繁琐,如诸侯每月初一杀一头羊举行祭祀,表示‘听政’开始;国君祭祀赐的肉不能过夜……

从这些话中,我们不难发现统治者是如何利用礼来压迫人民:周礼强调等级性、差别性和程序繁琐性,并且极其严格地维持这种等级差别,决不允许任何人僭越,如果违反,轻则受众人谴责,重则受刑罚制裁。

周礼因身份等级不同而不同,所以,周礼不是一种公平的社会规范。它不仅表现对被统治者的束缚,更是表现了统治者们不同的等级关系!只可惜,当时的人们没有一点觉悟,对礼的束缚毫无察觉,并认为能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连圣人孔子都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当然,我们也不能将周礼全盘否定,在当时的社会,周礼还是在一定的程度上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毕竟“礼崩乐坏”不是好事。同时周礼还形成了古代华夏文明的精神渊源。总之,我们要以历史的眼光去剔其糟粕,汲其精华。

《论语》读后感(篇二)

这个假期,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背了《论语》。我们每天背一两个小段,边背边对照平常的行为举止,看看有什么做得不对的。《论语》象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每天给我们讲做人、做事、做学问的道理,给了我很多启迪。

在《论语》这部书里,让我记忆最深的是“君子有九思”这段。它是这样写的: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它的意思是:君子遇到九种情况要思考:看的时候,思考是否看清楚了;听的时候,思考是否听明白了,脸色表情,要想到是否温和;容貌态度,要想到是否严肃认真;遇到疑难问题,要思考怎样向别人请教;发怒时,要思考会有什么后患;看见可得利益,要思考是否合乎道义。

“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读到这句,我不觉有点脸红。平时我和爸爸妈妈交流讨论的时候,态度很差,经常说着说着就不耐烦起来,象一头莽撞的小牛,全然不顾妈妈的感受。以后,不管是什么事情,我对爸爸妈妈态度都要好一点,好好商量。

“事思敬”,在学习中,我也没有达到这个要求。我有时候做事不认真,学习应付了事。美国航天史上有次航天飞船失事,不是因为什么重大技术失误,只是因为有几个螺丝没有拧紧。有时候我做数学题错了,不是因为不会做,只是因为草稿太潦草,数位没对齐,算错了。今后,不管什么事,我都要一丝不苟。

以后,我还要经常温习《论语》,按里面传授的道理去要求自己,和别人友好相处。

《论语》读后感(篇三)

学德,学礼,学态度;学智,学道,学做人;必以《论语》学先。

——题记

古有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其中《论语》最为接触较多,它是儒家经典之一。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对后人深有影响。本书从世间多方面概括,讲述了人应为,人应不为的各种事情。从《论语》中,可以让我们悟到许多人生中事物的一些道理。

《论语》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让我明白,无论何时都要向别人虚心学习,取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知之为知,不知为不知”,让我明白学习上应该抱有求实的态度,任何时候都必须诚实对待自己知道或不知道的事情,不让自己处在半壶水响叮当的状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明白,做人不能太自私,不能用自己的思想去约束别人的想法,应该不自己不想去做的事,换个角度尽量去接受它,不要固执的让别人去完成,那样就打破了和谐;“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让我明白了,在读书的过程中不能对自己的衣着过于注重,不要以求知为借口而与人攀比,这种行为完全辱没了读书的真正用意,不能做这种人儿让别人瞧不起。还有许多言语让我感慨万千,让我从中领悟到不少道理,给了我不少的人生启示。

这几天,我对《论语》又有了近一步的认识,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看孔子的为人我学会了品德;看弟子对孔子的行为,我学会了礼仪;看学生积极向孔子学习,我学会了学习的态度;看孔子出事镇定自如,我学会了镇定;看孔子以诸多的行为和方法来教育学生,我学会了他的智慧;看《论语》记录的孔子的话,我学习了做人的道理。也许有时一件相同的事情,用不同的方法去对待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当国家与国家发生矛盾的时候,大多主张兵戎相见,而孔子主张以“仁”治理天下。这本书对我们青年的影响力着实不小,我们应该更深一步地去了解它,让它对自己以后的人生产生更大的帮助。

四书之一的《论语》,值得去读,值得去看,因为它给你的人生影响非同小可。

《论语》读后感【篇四】

寒假期间,陈老师陪我们一起读了,记录了孔子的教育思想和政治思想。

我最喜欢的部分之一叫做外汇。曾子说: “我每天都在审视自己,我怎么能对别人不忠呢? ”?我怎么能对朋友不忠呢?我怎么能对朋友不忠呢? ”这意味着我一天要反省自己好几次: 我是不是在为别人做最好的事?你对你的朋友诚实吗?老师讲授的知识是否按时复习?

于是,我开始反思自己今天上并没有真正做好这些事情。早晨,妈妈让我帮姐姐拿一双袜子,我马上就去,我和妹妹感谢我,之后我听到的是很开心;中午回家给客人,并有一个孩子是有点像我写的女孩,我真诚地邀请我和她最喜欢的玩具我在我的心脏想到这里玩高兴;到了晚上,我想我只是完成了正常工作日,但没有复习所学的知识,我觉得很惭愧,老师觉得这么难教我们的知识,我们总是在学习上抛出的背后一面,永远不知道,“审阅老”的话,我想坚持刷我学到的知识,我它会越来越好!

学会每天反省自己,我们国家才能知道学生自己在哪一个方面需要做的好,就要继续教育保持,哪些问题方面没做好,就要开始不断完善改进。我希望我读完了《论语》以后也可以把里面的道理用到我的学习和生活中,让我更加具有优秀!

《论语》读后感(篇五)

世界上的真理永远是最朴素、最让人信服的,就像太阳每天东升西落。而《论语》就像一根无形的鞭子,它会时刻警示我们,努力去做更好、更优秀的自己。

《论语》十二章是我们这几天学习的一篇课文,它选取了《论语》中具有代表性的孔子或其弟子的言行记录。孔子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他创办了私学。在教育对象的选择上,他主张“有教无类”,即学习不分贵贱、贤愚,他让平民百姓有了学习知识的机会。

这本书字字珠玑,其中我认为最精辟的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和“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这两句话。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的是三个人同行,除我之外的两个人,一定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去年国庆假日期间,天气甚好,爸妈单位的同事约我们一起爬山,我结识了一个“学霸”姐姐,听妈妈说她是浙江大学大三学生,她可是当年中考县状元呢。我把姐姐作为我的偶像,我请教了很多学习方面的问题,姐姐一一耐心为我讲解。路遇一丛非常好看的植物,姐姐刚要去摘,我问她:你知道这是什么植物吗?姐姐说不认识。“哈哈,我认识”,我骄傲地说,这不正是前几天我在《百科全书》上看到的‘荚蒾’吗?它是制造肥皂和润滑油的原料,药用可以祛瘀消肿,治疗过敏性皮炎。同行的长辈们听完我的讲解,纷纷夸我知识面广,姐姐也赞叹自愧不如。其实,我知道我只是喜欢读课外书而已,离学霸姐姐的差距大着呢,我暗暗发誓,将来我也要努力考上浙江大学。

在我的书房里挂着一幅刚劲有力的书法作品,上面四个大字:博学笃行,这是小学四年级时张金江老师送我的。当时我不明白它的含义,跑去问妈妈,妈妈说意思就是一个人一定要博览群书,学有所得,并且努力去践行自己所学的知识。我似懂非懂。直到今天学了《论语》之后,我才深深地理解了它的含义。小学时,我在镇上的学校读书,学生不多,我的成绩倒是一直名列前茅,我就有一种优越感,感觉自己无人能敌。升入初中,学校大了,班上人数多了,一种无形的压力让我的优越感荡然无存。每天的作业,考试的分数,老师都以优中差的形式予以评比,看到同学们都积极向上,激烈竞争,我也给自己布置了任务:每天作业完成后务必读半小时课外书籍,时间允许的话,再读半小时英语。虽然难度有点大,但我选择坚持,因为我知道好习惯的养成只需21天的坚持,如果21天能坚持下来,之后就不是难事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坚持”,我这样鼓励自己,我一定要做最优秀的自己。

《论语》,儒家子智慧之精华,它教给了我们许多学习方法、学习态度,还教给了我们许多修身做人、为人处事的态度。学《论语》,智慧传颂千秋万代!

《论语》读后感【篇六】

从论语的洋洋万言中,每个人都能够读到自我想要的东西。作为一个基础教育工作者,我懂得了:人就应如何度过自我性命中的每一天,作为一个平凡人,就应如何过好自我的人生。其实,这正是咱们最需要传达给学生的东西。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对政治的关心和了解,对职业的钟爱和投入,与同事的团结和合作,对学生的尊重和爱护,对学术的严谨和进取,对自我的要求和自律都在时时刻刻地影响着学生的学风和学校的校风,教师形象直接关联到学生素质的培养。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立师德,铸师魂,练师功,树师表。”是这个时代的召唤,“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教师不朽的追求。教书育人是爱的事业,关爱每一位学生是咱们教师的职责。教师的爱与众不一样,它是严与爱的有机体现,是理智与热情的巧妙结合。因此,在这条道路上,我愿将青春融化在教育的沃土中,和在座的同仁们一齐肩负起国家和人民赋予咱们的职责,将一只只凝聚着师爱的手高高擎起,搭建一片教育的蓝天!

孔子曰: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是一种平和的心态。让你不顺心的事情,看到比你富有的人,看到比你生活的更好的人,往往就会失去心理平衡。二千年前的孔子也以前遭遇贫穷,当他走到郑国的时候,粮食都断了,他的学生不高兴的问他,怎样君子也会穷呢,他淡定的回答,君子能够安于贫穷,而小人则会正因穷而作乱。这份安于贫穷的心境至为难得,而他之因此能够安于贫穷,正是正因心中有道德的力量,使他能够在贫穷中找到心灵的支点,才不至于失去平和心态。孔子并不掩饰对富裕生活的向往,他坦诚的说:“如果能够发财,那么即使去做辛苦的事情,我也愿意。”但他也并不强求:“如果发不了财,那么我就去做我所喜爱的工作。”达致愉悦的路径有很多,金钱并非唯一途径,关键在于内心的愉悦。他赞赏他的学生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颜回是真正把孔子的人生观贯彻到自我的身心之中了,能够在物质的清贫之外,找到自我心灵的安稳和愉悦,正因他们的喜怒并不依靠于外物,而存在于内心的安详与平和。在《侍坐》一篇中,他让几个徒弟各述其志,对那些看似远大的抱负,他置之一笑,而当曾点淡然说出自我的人生愿望只是在春风中与童子嬉戏时,他却赞许的点头。可见孔子在内

心并不真的认为君子务必治国平天下,人生最终的追求,仍然是要归结到内心的平静,要能够体味到平凡生活的愉悦,而这些,其实都取决于心境。

《论语》关注的是所有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告诉人们就应怎样去生活才能够达致愉悦,它是温暖人心的。而如何生活,是咱们每个人在领悟其它各种知识之前最就应领悟的,也是咱们教师最需要传达给学生的,正因它关乎一个人是否能具有健全的人格,是否能拥有充实的内心世界。在这天这个充满了诱惑和选取的年代,孔子的生活之道值得咱们去用心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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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牧童三娃故事读后感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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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童三娃故事读后感【篇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牧童三娃》这本书,它是中国著名儿童文学家、理论家洪汛涛先生写的。这是一本帮助儿童成长、寓教于乐、体会文学真谛的故事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杨家洼发生的莫名的黑风卷羊事件。村子里有个叫三娃的牧童觉得这样下去羊会全没了的,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帮助村民们把羊找回来。三娃趁黑风卷来的时候他勇敢地追上前去,路上困难重重但他还是没有放弃。尽管自己很累他还是帮助花神培土修河。花神为了感谢三娃给他很多金银财宝,他都拒绝了。然后向花神请教黑风是什么变得?花神告诉三娃是蛇精变得,接着就给了他三颗种子。三娃用这三颗种子打败了蛇妖归还了村民们丢失的羊。

我们要学习三娃这种勇敢正直善良,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这就是我在暑假里阅读的一本好书——《牧童三娃》。

牧童三娃故事读后感【篇二】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地方叫杨家洼。这里三面有直插云霄的山峦,山坡上树木青葱,花朵簇簇。山脚下青草茂盛,湖水清澈。村子里家家户户都饲养着许多羊儿,大家生活的很惬意。但是最近不知什么原因,每当人们放羊时,总会刮起一阵黑风,飞沙走石,吹的人睁不开眼睛。

狂风过后,羊儿就少了几只。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村子里有一个叫三娃的放羊娃,他决心帮助大家找回丢失的羊。

于是,党黑风再次刮起的时候,三娃追着黑风跑了起来,不知翻过了多少山,走了多少路,脚底下起了好多水泡,钻心的疼。他只得在山坡上坐下来休息。

这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三娃身旁的大树被风吹的左摇右摆,三娃怕它倒下,一会儿给它培土,一会儿修水沟。忙完这些,又累又困的三娃靠着树干睡着了。睡醒后,他发现自己不在树下,而是在一座大院子的墙檐下了。

“谢谢你,小弟弟,你帮了我许多忙。”一个仙女说。仙女说完指了指墙角。三娃定眼一看,原来是他培土和修水沟的地方。“你眼区哪?”仙女说:“那些羊是被蛇精偷走了,你帮了我,我现在就送你去深山坳找羊。”

三娃在仙女的帮助下来到一个石洞前,经过斗智斗勇,杀死了蛇精,救出了大家丢失的羊。从此,杨家洼的羊再也没丢过。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故事中三娃是一个勇敢顽强,乐于助人,百折不挠的人;是一个有人生追求,坚持不懈的人;是一个心存善良,有责任心的人。在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想到了我的学习经历:有一次,我做语文练习册的时候,有一道题很难,我就做起了另外一道题。

爷爷看了,说:“做什么事都要一丝不苟、坚持不懈的完成,无论多难,都要想办法把它弄通弄懂。”于是我反复读那道题,动脑经思考,最后终于完成了那道题。

在这次抗击疫情的战斗中,正是千千万万像三娃一样的无私奉献者,勇敢顽强、团结协作、不懈努力,才保证了大家的安康。

牧童三娃故事读后感【篇三】

《牧童三娃》是说盘踞在坳的大蛇,每天到杨家洼叨走三五只羊,三娃为了保护村里群,不畏险恶前往寻找。

于是故事情节由此展开,先写一路艰辛;再写三娃如何遇到花神,如何不要仙人馈赠的金银和珍珠,如何以自己的真正善良感动了花神姐姐,得到了神异的种子;接着写在与蛇精的斗争中,每当遇到紧急情况,这种子就会给他帮助,克服种种困难。

整个童话所表现的是正义和邪恶的斗争,歌颂的是劳动人民的勤劳勇敢;而宝物的神力,又使童话弥漫起迷人的诗意。

牧童三娃故事读后感【篇四】

在广阔无边的原野上,绿茵茵的烟草,高低起伏,就像在快乐地舞蹈。轻柔的晚风吹佛着野草,发出”刷刷”的声音,那声音是多么的悦耳、动听,仿佛是一曲优美的钢琴曲。蟋蟀“瞿瞿”地叫着,白天去放牛的牧童还没有回来,却像被一阵风吹来似的,牧童那悠扬的笛声,愈来愈近,让人赏心悦目,一天的疲惫全没了,心中的烦恼也一下子消除得无影无踪。牧笛时续时断,隐隐约约地随风飘来,令人回味无穷。

随着轻快的笛声,牧童骑着黄牛回家了。等牧童在家中美美地吃了一顿饱饭后,已经是黄昏之后了。牧童连蓑衣都不脱,就躺在柔软的草地上,皎洁的月光下,伴随着风儿和蟋蟀的歌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牧童三娃故事读后感【篇五】

《牧童三娃》主要讲得三娃的村子里羊总是被龙卷风卷走,三娃决定帮助大家找回羊群。在找羊的过程中他帮助仙女修水沟培土。仙女帮他找到石洞,杀死蛇精,救出了大家丢失的羊。从此以后大家的羊没有再丢失的故事。

《牧童三娃》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坚持不懈,大胆尝试,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胜利。

【实用读书心得】小王子读后感(7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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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后感(篇一)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毕业第一年,刚出来工作被社会这个大熔炉虐得很惨,听说小王子是一本写给成人的童话书,当时心情过于浮躁,并没有看懂里面的很多道理;如今重读,不能说深有感悟,比从前多了一些见解吧。

开篇的蟒蛇吞象画很有意思,反正我是无论如何都看不出来这是一幅吞了大象的蟒蛇,思维定势或者看问题的视觉太多于表面了;大人自己什么都不懂,总是要小孩来给他们解释,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6岁的外甥女兴致勃勃地向我展示她的画,可是,如果没有她在一旁的解释,我是不能理解画上几个圈圈的意思的。最近在学画画,可是我只能对着老师的画来一笔一笔临摹,撤掉原画,我就无从下笔,心中无画,这让我很挫败。做了大人太久,怀念儿时,越长大越孤单。

感触最深的应该是狐狸请小王子驯化它的那一段,狐狸说:“对我来说,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样没有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只是一只狐狸,和其他成千上万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就是我的世界里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你的世界里的唯一了。”驯化这个词用的很奇妙,通过驯化,成为彼此的唯一。在我们生活中,无论是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事物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驯化关系。从前,我们形同陌路,偶然机会,我们认识了,基于你需要关爱,我需要拯救,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亲密关系,互相驯化。可是我不开心,我们都忘了关系破裂带给彼此更大的伤害,如果不能对你驯化的东西负责任,就不要轻易去创造关系。但是,很多大人都忘了责任这回事。

自从读了小王子,日落在我心里的意义就大大不同,我爱上日落,但并不难过了。

小王子读后感(篇二)

小的时候觉得《小王子》只是一本童话书,看完就扔到一边了。但现在,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时,我发现了法国文学史上最神秘的传奇作家安托万,在思考和批判现实生活。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是从一个金发小男孩开始,讲述他的旅程。在照顾好他的小B612小行星后,小王子在行星间游荡。他看到傲慢的国王、痴迷的商人、奇怪的饮酒者、固执的地理学家和迂腐的点灯人

但在小王子满脑子天真无邪的世界里,很多事情他不懂,也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吃解渴丸?每周节约53分钟。为什么每天都要有人在赛道上忙碌的巡视?当他看到成千上万朵玫瑰时,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玫瑰欺骗了他。很快,小狐狸给了他答案。福克斯说,正是因为你的时间,你的玫瑰对你来说才如此重要。对一只小绵羊来说,吃一朵花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小王子来说,就像所有的星星都在一瞬间熄灭了一样。

1909年,一位土耳其天文学家用望远镜发现了B612行星。后来,当他穿着一套古土耳其服装在天文大会上展示时,没有人相信他。但当他穿着正装发表自己的发现时,所有人都相信了他。人只注重权力,财富却忘记了生命本身的价值。

小王子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他愿意花53分钟走向甜蜜的河;愿意拿着木凳看44次日落;愿意完成自私的玫瑰;愿意冒着眼泪驯养狐狸

重要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到的。这是安托万给读者的最后一句话。

小王子令人心碎的悲伤让我心碎,他纯真无邪的爱让我感动,他童真让我伤心。关于作者安托万还有很多最后的困惑,但我更愿意相信的是,安托万回到了B612,和小王子一起照顾这个独特的星球。

在繁星点点的夜空中,狐狸坐在小王子的旁边,小王子直起身来,看着只属于他的星球B612和他独有的玫瑰

小王子读后感(篇三)

小时候各式各样的故事书,似乎都把主题放在亲情、友情和爱情上,可是在写作上适度的映衬和反差,更能吸引读者的眼睛,如果故事里有两个个性、行为完全相反的角色,也是一种特色和亮点。

法国童话故事《小王子》正好有着这样的特点,小王子来自地球,住在B612行星,他是一个很正直善良也很聪明的小男孩。小王子代表着宇宙里的正能量,像一颗颗的星星,它们虽然很远也很小,但是如果没有它们,寂静的夜里将失去灿烂的星光,许多生命也会因此而干枯,无法隽永出美丽的诗篇。小王子和一只狐狸在宇宙里翱翔,唤醒那些失去希望或者被权力及欲望蒙蔽心灵的人们,帮助这些人找回希望和爱,让一颗颗失去光芒的小星星再次点燃,照亮着周围黑暗的角落,让这份爱的力量永远像一股清泉一样,源源不绝的传递下去。

但是原本在黑暗的角落里,有着一个代表着失望、忌妒、仇恨的生物—蛇,它试图抹去那些耀眼的星光,因为他得不到!他得不到爱,所以它让原本友爱的行星充满了怨恨;他得不到温暖,所以它熄灭一盏盏代表希望的灯。他希望宇宙变回只有他的时代,似乎在他的认知里,只要他得不到,任何人都不可以拥有。他利用人类的弱点—权力、欲望和地位,让他们自以为过得很好,事实上,他们已经接近无可救药的地步了。而小王子在拯救一颗颗黯淡无光的星星中发现,只要把人们心中的善良唤醒,找回那最原始的初衷,丢掉那些被邪恶控制的念头,就可以拯救他们的星球。其实每个人就像是一颗颗的小行星,而每个人心中都住有小王子和蛇,一善一恶,就像在这个社会里有着各式各样从四面八方而来的声音,你需要做的可能不只是打开耳朵听,更重要的是你要愿意打开你的心,听听自己的声音,听听那个最纯净的声音。

一个念头影响的不只是那一件事情而已,影响的可能是你的一生,最终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每个人心里一定有个标准答案是你应该做的,另一个则是你想做的事,就像小天使和小恶魔一样,但心底那个微弱但清脆的声音,或许才是最纯净、最好的决定,小王子其实一直都在,只是看你愿不愿意听他所说的,丢掉你的贪婪和欲望,找回最正确的心态,找回真正的自己!

小王子读后感(篇四)

《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小王子跟一朵玫瑰花吵架了,小王子负气逃离了星球,途中遇到了一个由于飞机故障而迫降在撒哈拉沙漠的飞行员(也就是这本书的作者)并一起展开了一段奇幻的星际冒险的故事。

在旅途中他们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人,这些人分布不同的星球上:有强烈控制欲的国王,有爱慕虚荣的自大狂,有自相矛盾的酒鬼,有唯利是图的善人,有忠于职守的点灯人,还有脱离实际的地理学家。这些人都给作者和小王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他游历的第七个星球——地球上遇见了等爱的狐狸,他也因此懂得了爱和责任的重要性。这本书既温暖又好看,让我明白了“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这个道理。

小王子的爱,纯净淡雅,诚恳认真。他期待和所爱的玫瑰花相见,他诚挚地追寻着爱,为了爱义无反顾,让我深受触动。

小王子读后感(篇五)

终于在国庆节假期即将结束的时候读完了英文版的《小王子》,其实这本书挺适合一个人在孤独的时候读的,就像此刻的我一样,一个人在一间小出租屋里待了6、7天,正因为这样孤独的心境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无比深刻的感受。成长,这个词于我的脑海中又有了新的定义。

究竟经历过什么才是真正的成长?成长又意味着什么?这就是圣埃克苏佩里通过《小王子》这本书向我们阐述的最深刻的故事。这是一本不足200页的童话书,但即便是像我这样的成年人在阅读的过程中都会数次热泪盈眶。我们跟着小王子一起旅行、一起冒险,又一起成长。同时我们又被他时刻感动着,因为他的善良,为自己星球上仅有的一朵玫瑰倾注心血;因为他的执着,敢于不厌其烦地询问同一个问题直到得出答案;因为他的纯真,拥有狐狸这样美好的朋友。我们每个人都会从小王子身上看到自己小时候的样子,我们都曾是小王子。

成长就是我们对这个世界不再充满疑问。书中的小王子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厌其烦地发问。遇到国王他会反复地问“权利的意义”;遇到地理学家他会问“地理的定义”;遇到自大的人他会问“崇拜的理由”。在小王子的眼中,宇宙是未知的,他对任何一件他不了解的事情都会打破砂锅问到底,哪怕其他人会厌烦,哪怕有些问题对于其他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这多像我们生活中的孩子呀,孩子会为了一个问题的答案不停地问成年人,直到他认为了解了。充满疑问是孩子的天性。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我们越来越对我们身边周围的事物变得冷淡,甚至我们遇到难以理解的事情也不会去询问。繁忙的生活节奏和巨大的生活压力逐渐使我们失去了这一本性,变得越来越麻木。当我们对世界的疑惑越来越少时,那就是长大了。

成长就是和一些人、一些事、一些价值观说再见。人类是性识无定的动物,我们对待事物的态度会随着眼界和经历而变化。《小王子》的作者后来成为了一名飞行员,但他在小时候的梦想却是成为一名画家。他在六岁时曾画出一幅“旷世名作”:大蟒蛇吞食大象。这幅充满着童真的“画作”却被大人们当成帽子,惹得群嘲。“大人们总是难以理解”使得作者收起了当画家的梦想,接受了现实的安排,逐渐成为一名飞行员,再也没萌发过当画家的梦想。作者抛弃的是梦想,而小王子也在旅行的过程中刷新着自己的人生观。自己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被作者当成是唯一的一朵,而来到地球,五千朵玫瑰令他震撼。霎时,小王子明白了自己的渺小、自己的无知,这个宇宙总有令自己开阔眼界的地方。小王子不断前进、不断遇见、不断离别,他遇见了蛇,明白了不要凭外貌来评断人或事物的能力;遇见了狐狸,明白了朋友需要“驯服”。我们生活也是这样,不断地去离别才会遇见其他的事物。离别了小学,遇见了中学;离别了家乡,来到了大学;将来还要离别父母,组建自己的家庭。当你发现身边可离别的东西越离开越少时,那就是长大了。

成长就是一个不断走向孤独的过程。越长大,越孤单。这句话一点也不假,随着年龄的增加,我们会逐渐走向社会这所巨大的孤儿院。在这里,我们藏起了我们的天性、隐匿了我们的本能。就像书中的小王子,在旅行中他领悟了不少道理,这逐渐让他失去了发问这一可爱的天性。他知道,即便再怎样发问也不会有人真正给他他想要的答案,在与作者的最后一次见面中他成为了一名述说者,平淡地述说着自己的经历。同样失去的还有他在地球上最好的朋友——被他“驯服”狐狸,狐狸给了他最好的友谊。小王子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离开狐狸,离开作者,离开地球,一个人去他那颗孤单的小星球——只有一株玫瑰花和三座小火山的B-612行星。所有的`一切画上句号。这一刻,作者哭了,读者哭了。人生就是不断地走向孤独,即便旅途中间我们会遇到令我们留恋的人和事,但都是人生中的一瞬间而已,最终的旅程得一个人来完成。当你发现身边理解自己的人越来越少时,那就是长大了。

社会,让我们成长,也让我们变圆滑。在生活中,请在保持成熟的同时,千万不要失去我们心底仅有的那一份童真。

我们都曾是小孩,只是有人忘记了。

【实用】岛上书店读后感实用版六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实用】岛上书店读后感实用版六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一)

刚开始看几乎要读不下去了 满篇都是我不认识的作家 没看过的书名 ,AJ这个老男人孤僻又坏脾气过着颓废的生活。但还好我坚持读下去了,坚持读的原因还是书名太引人遐想 ,“小岛书店 ”:书店本身就带给人愉悦的感觉,主人公再不济,书店总是美好的吧。而且小岛书店店门上那句“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挽留了我,的确,再读那么两章故事就变得丰富而趣味起来了,和AJ那个古怪的人一样 当玛雅出现后整本故事整个人生渐入佳境(我才不会告诉你好几个中午为了看这本书我几乎牺牲了我宝贵的午睡时间[发呆])其实看到玛雅带给AJ变化的时候我是振奋的 但是不免又有些失望 :oh !又是一个爱和家庭改变全世界的故事 ,和所有美国励志电影一样!然而随着故事的发展 我也逐渐改变了些许看法 ,这不是爱拯救世界的故事 ,是人、书本和书店的故事,书店联结了AJ 、玛雅、艾米莉亚、兰比亚斯、伊斯梅,作者娓娓道来 在很多的细节上前后呼应 看到总让人会心一笑 然而整本书也就在这样平淡的叙述中画上了句号 故事的高潮似乎被刻意的压了下去,也许这就是生活 多么的痛苦 等回首再看 也只是往事罢了,引用故事最后的一句话“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 也不全是短篇故事 最后的最后 我们成为一部人生作品集”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二)

这书挺好的。

读到一大半时我依然不知道这本书的主题是什么,当然,这很有可能是托了我那迟钝且世俗的个人素养的福。基本应该说是上一本温情的治愈的感人的读起来有点淡淡的书吧?书里面金句颇多,比如我们不是长篇小说或短篇小说,也不是诗集,我们是作品集。而且里面肯定也有不少笑话。谁不是呢......

当我想要写点什么时我野心勃勃,真的开始动手时,脑子里的想法完全是一锅粥。原来我并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的主题,就像读这本书时一样,主题应该就在阅读的整个过程里面,读完时才会变得清晰了一点,但很难用一种已经把书读完的人的口气给还没看的人说点什么,更加写不出让自己满意的一段话。难道是害怕书店老板那高深的文学素养(奇怪的个人癖好)会给我来一段不失温和但伤害十万加的评论?

老板是个书呆子,娶了个好老婆,有一天美好的生活因为车祸变得破碎,他把自己变成了孤岛,麻木地活着。接着有一些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却给他送来了小天使,阳光再次笼罩了他。可生活总是在等着给人使绊子,为了让人们真切地看清这一路走来的风景,静静地看着自己深爱着的和深爱着自己的人。感受生命的意义——“爱”。我认为全书的高潮部分在老板手术前后。

也许只有当我们闭上嘴的时候,我们才能开始真正的思考,并感受爱。难道这就是主题?不,别听我瞎说,还是自己看看吧,人生绝不能够被几段粗糙的句子说清楚。

你居然看到了这里?你太无聊了,这样的话,那这本书对你来说应该算“很刺激”的。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三)

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有个书店,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齐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基金开了这家“小岛书店”。

A·J·费克里性格孤傲古怪,对图书的品味很独特,他不喜欢童书,个性是有写到孤儿的,他厌恶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杯具的非虚构文学,吸血鬼故事,名人图书,他也不进处女作,年轻女性喜欢读的畅销书,诗集和翻译作品,他只喜欢文学作品,尤爱短篇。书店的收入主要来自夏季的游客,但他又厌恶游客。他跟镇上的居民没有什么交往,大家都觉得他怪怪的。要不是妻子妮可做了一些营销活动,能够想象单靠他书店的经营状态不会有多好。

这一年,怀孕两个月的妻子发生车祸身亡,成为鳏夫的A·J·费克里,活在对爱妻的无尽思念中。书店虽然照常营业,销售额却创下历史最低。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醉酒之夜,他家中唯一值钱的珍本书被偷了。不久之后,有人还把一个2岁的幼儿丢在了他的书店,期望孩子在有书的地方长大。

这是艰难的一年,也是充满奇迹的一年。原本A·J·费克里会继续走在把自己喝死,把生意做垮的路上,但这个小孩真正改变了他的人生。当他在书店的地板上抱起向他伸着胳膊的玛雅,她搂着他的脖子时,一切就不再与之前相同了。

之后,A·J·费克里领养了玛雅,成为了一名父亲。表面看来,是他拯救了这个孤儿,但实际上玛雅才是他的人生拯救者,将他从内心的绝境中拯救出来。

他理解警长兰比亚斯的提议,给玛雅办了一个非受洗派对。在这个派对上,他内心生出一股久违的欢欣感,他想大笑,想一拳砸在墙上,他感觉到自己对这个小女孩的爱。“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对女儿的爱一点点扩张了他的人生版图,玛雅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玛雅彻底扭转了他的人生。他不再只是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

我们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世界上的其他人事物。这就是爱的能量和魔力。爱,丰富和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命变得丰润而辽阔。在爱中的人会有一股趋向完美的动力,不断获得成长和勇气,度过人生的不幸与悲哀,甚至战胜死亡的恐惧。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能够看到那些因爱改变的人。处在人生低谷,陷入深渊的人因为看到爱的光亮而得以振作和重生;软弱依靠他人之人因为爱而变坚强和独立起来;自私又逃避职责的人因为爱而学会付出和承担。。。这就是爱的魔幻又现实的力量。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四)

将近三周的时间,把美国作家加泽文的《岛上书店》看完,里面的故事情节就笔者而言,还是蛮有意思。就像书中的那句台词:读小说需要在适合它的人生阶段去读。或许我就是到了这个人生阶段,读起来才会如此有共鸣吧?

首先来说下故事情节:艾丽斯岛的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他的前妻妮可,是大学同学,正攻读文学博士的A.J.费克里,因前妻妮可建议,在艾丽斯岛开了家书店。之后,怀有身孕的妮可在一次回岛驾车途中为了避让一头鹿,把车开进海里。书店老板在失去爱妻后从此一蹶不振。奈特利出版社的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三十多岁,单身,多次相亲未果。)第一次来小岛书店向书店老板A.J.费克里介绍书单推荐《迟暮花开》这本书时,书店老板是相当地排斥。之后因书店的一本价值不菲的书《帖木儿》被盗(《帖木儿》被前妻姐伊斯梅拿走,最后因书店老板治病需要大笔的钱,伊斯梅在兰比亚斯的帮助下,把《帖木儿》偷偷还给了书店老板。),晚上决定书店不锁门,以至于在书店里发现了一位叫玛雅的弃婴(女孩儿,生母是玛丽安华莱士,与伊斯梅的丈夫丹尼尔帕里什交往过生下来玛雅,而丹尼尔帕里什始终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因此之后伊斯梅与丹尼尔吵架发生车祸致伊斯梅身受重伤,丹尼尔死亡。)。书店老板A.J.费克里自从收养了玛雅当了父亲后,书店老板从丧失爱妻妮可的痛苦中走了出来,前妻姐伊斯梅做玛雅的教母,艾丽斯岛警官兰比亚斯做玛雅的教父。在一次小玛雅出水痘生病时,照顾玛雅,重新拿起了奈特利女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推荐的《迟暮花开》看,并对此产生了某种共鸣,也因此,与阿米莉娅洛曼有了共同语言,甚至为了阿米莉娅洛曼而邀请《迟暮花开》作者利昂弗里德曼来艾丽斯岛的小岛书店举办图书派对(阿米莉娅因此获知《迟暮花开》真正的作者是一个女人,名叫利昂诺拉费利斯。),最终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阿米莉娅洛曼有情人终成眷属(正如《迟暮花开》写的不论在任何年龄,都有可能寻觅到伟大的爱情。)。玛雅十四岁那年,一篇作文《海滩一日》写的是想象自己的生母应有的样子与生活获得县里中学生作文大赛第三名。照理说,书店老板A.J.费克里有一个完美的妻子、完美的孩子、书店生意也不错应该是个完美的结局。岂料,到这里来了个转折(似乎是开了个《无尽的玩笑》。),书店老板A.J.费克里患了脑瘤,因此去世。故事的结局是,艾丽斯岛的小岛书店转让给伊斯梅与兰比亚斯经营,而阿米莉娅洛曼带上玛雅离开艾丽斯岛过上新生活(阿米莉娅洛曼辞去奈特利出版社销售员工作,在缅因州的一个大型零售商那里找到一份图书采购的工作。)。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最喜欢的是莫属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奈特利女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的一段爱情发展故事。引用书中一段话: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她)。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五)

每读完一本书,总在合上书之后,慢慢回味之间,才渐渐体悟到其间深意。

《岛上书店》于我亦是如此。

原来,它是借由一位平凡的书店老板的一生遭遇,阐述了阅读、友善和爱对人生的救赎。

是什么救赎了书中那个不幸的几乎失去了一切的书店老板?是他一度陷入危机又活跃起来的岛上书店,是那个突然出现的渴望被爱的小生命玛雅,是渐渐走进他的爱情生活的阿米莉娅。是啊,当这一切来临,生命的磨难就不会将人打垮,他的内心,也不再是一座孤岛。

我透过书页看到了作者的觉醒,我仿佛看到一名智者逆向站在滚滚向前的人潮中,忧心地看着行色匆匆的人们脸上的茫然,她张开双臂,敞开怀抱,示意让人们慢下来,甚至停下来,然后她给看到她的每一个人呈上她的礼物,她坚信这礼物能将茫然的目光变得笃定,能将荒芜的内心变得丰盈。

我们活在这个世上时常失踪了自我却不自知,我们没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样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在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我们何尝不是那个书店老板,我们的灵魂何尝不需要救赎!先知先觉没有冲我们嘲讽,却给我们有力的指引!

我们应该多么感激这样一本书,多么感激渺远千里却犹在身边的智者!有他们在,真的,无人为孤岛。

这让我想起了那位“麦田里的守望者”,他亦心存美好的愿望,一生只愿反复去做一件事,那就是在悬崖边上,在几千几万狂奔的孩子中间,将茫然奔向悬崖的孩子捉住。他哪里只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分明是在努力护持住这世间本应有的所有美好的存在。

同时我还想起了《苏菲的世界》中,那些哲学家是怎样带着不容置疑的使命,将寄居在兔子毛皮深处的微生虫一样的人类,使劲往兔子细毛顶端赶。在兔子的毛皮深处,是大人们将这个世界视为理所当然的存在,而在细毛尖端,则是永远像孩子一样的充满好奇、充满求知欲的真实世界。

同样的警醒,同样的向往,不再让生活无知无觉。

红尘炼心,有书为伴甚幸!一书一世界,打开书页,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六)

去年八九月月份,一位老朋友像我推荐了这本书《岛上书店》,他对此书的好评就像一张极具诱惑力的邀请函,深深地吸引着我。因为我知道他也是好读之人,而且品味不错,他向我极力推荐这本书,相必不是什么凡品。

然而书到后,我仅仅翻了几页,便在也没有读下去的欲望了。而后因为某种原因,阅读计划也一直搁置到现在。这本书似乎并不好客,它的前篇似乎是对着所有慕名而来的人说:“这里不欢迎你,去别处看看吧!”若不是真心喜欢阅读的人,怕是很难完全这本一开始就充满敌意的书。而我恰恰就是那些不喜欢阅读的人中的一个。

后来的一些原因,使我不得不静下心来,而最好的办法就是锻炼和阅读。它也慢慢地重新进入了我的视野,没办法因为原先的成见,我对它是拒绝的,但是本着再差也是就和前篇一样的心态,我再次踏上了对它的征途。

结果我被它迷的一塌糊涂,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一本好书不仅能开悟人的思想,还时常使人快乐。它确实做的不错。

这本书读完后,我受益良多。真正影响我最大的与其说是书的内容,到不如说是我读它的过程。从一开始的不抱期望,到后面的惊喜不断,使我对他的兴趣越来越浓厚,这是我读完它的根本所在。反而他开始写的引人入胜,后面却虎头蛇尾,我和它的合作也多半是半途而废,或功亏一篑,哪怕耐着性子读完了,也多半不尽如人意。

书是这样,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呢。因缘而起,因喜而聚,因绝而散。倒不如因缘而起,因慕而和,因历而钟。

实用!《昆虫记》读后感实用版(8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实用!《昆虫记》读后感实用版(8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昆虫记》读后感【篇一】

《昆虫记》,八上的必读书籍,本来以为读完它仅仅是一项任务,没有想到读着读着,我竟已把读它,当成了一种乐趣。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这本《昆虫记》,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法布尔为了观察昆虫捕食过程,趴着,或蹲着,屏住呼吸,一动也不敢动的样子;仿佛看到他在屋里踱步,就为了寻找实验材料而着急的样子。他是真的热爱昆虫,他把它们都当成了人。昆虫们是他的朋友,邻居,是“伟大”“文明修身”的;唯独不是躺在解剖台上,死气沉沉的“试验品”,所以他笔下的昆虫大多活泼可爱,生动鲜活。

实不相瞒,在这众多被法布尔拎出来描写的昆虫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黑腹狼蛛。

彼时刚看完《黑腹狼蛛》这一章。这种狼蛛似乎极其关心、照顾自己的子女,若包裹子女的“包袱”掉下,它会发疯似地冲上去,将其抱入怀中;子女出生后,两百多只小狼蛛趴在母亲的身上,让母亲背着出去,整个场面极其温馨。我按捺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搜了搜图片。但是,搜完我就后悔了。

母蛛那一双大而眼神锋利的眼睛会看得你内心发毛,它身上密密麻麻的小狼蛛,更是会让有密集恐惧症的人,恐惧到怀疑人生。法布尔怎么能忍的?

因为他对昆虫的热爱,对研究昆虫这项事业严谨认真、锲而不舍的精神,对吗?

《昆虫记》读后感【篇二】

又是暑假读书时……

潘老师笑眯眯地走上讲台,拿着书目单,在黑板上写着:《昆虫记》《寂静的春天》《唐山大地震》……

看到《昆虫记》,我的心情就不好了!小学,老师推荐我看过,里头都是那些另我讨厌的小昆虫,有狼蛛、黄蜂、松毛虫……

妈妈劝我说:“这本书多看几遍,对你初中科学有好处的。”

我反驳道:“早着呢!”

如今,我再一次翻开《昆虫记》,怀着求知的心态去阅读着……

这是昆虫的王国。辛勤的蜜蜂、威武的螳螂、歌唱得蝈蝈……

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螳螂在饥饿时会吃自己的同伴;螳螂的眼睛在白天时是透明的,在晚上就变成不透明的;小条纹蝴蝶是利用嗅觉来找到异性的;大孔雀蝶求偶是在黑暗中进行的;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

法布尔就像一个孩子,喜欢爬在树上、趴在地上观察昆虫,让我想起了儿时的我,东爬西爬的,好不开心!可现在因繁重的学业而早就淡忘了这种快乐,而这本书又让我重温往日的快乐!

当我被《昆虫记》所吸引时,我似乎就在那个伊甸园中,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的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为下一次实验做准备。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读书,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不过“多读书,读好书,每次读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是我得出最值的结论。

《昆虫记》读后感【篇三】

我有许多书:《小公主》,《城南旧事》,《漂亮女孩夏林果》……但这些书我觉得很一般,只有《昆虫记》才是我真正的乐园。

《昆虫记》,我的乐园。一翻开它,里面的小昆虫争先恐后地往我面前挤,生怕我看不见它们似的。

首先进入我眼帘的是那美丽的孔雀蛾。它的身体是红棕色的,脖子上面有一个白色的小领结。孔雀蛾的翅膀上还有一圈灰白色的花边,多么漂亮啊!孔雀蛾虽然非常美丽,人见人爱,但它的生命却是那么的短暂。它只有两三天的生命时间。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它会拼命的找异性。有些孔雀蛾还没有找到就死去了。所以,美丽的孔雀蛾总是很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每当我看到这儿的时候,一只只孔雀蛾好似从书中飞了起来,它们成群结队地在我面前翩翩起舞,对我展示着它们独特的魅力。这难道不会让我快乐吗?

其次进入我眼帘的是狼蛛。虽然它很凶残,但我对它还是有着好感。狼蛛长有两颗毒牙,里面含有剧毒,被它咬到的人会马上失去知觉。如果是麻雀,老鼠这些小动物被它咬到就会死去。狼蛛虽然凶残,可它却是一位负责任的母亲。狼蛛妈妈在产卵之前会用吐出来的丝织成一个网,有人的手掌那么大,织好后,狼蛛妈妈会用最好的丝做成一个小碗,产完卵之后就做一个盖子把小碗盖住,这样就好似一个小球。狼蛛妈妈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带着这个小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狼蛛妈妈都会拼死保护自己的小宝宝。狼蛛妈妈对自己宝宝的爱真是无处不在。这不就像我的妈妈爱我一样吗?我的妈妈一天到晚对我呵护备至,嘘寒问暖,把什么好吃的东西都留给我,这不就是爱吗?

《昆虫记》里面让我快乐的故事很多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你从我读《昆虫记》的故事里感受到了快乐,那么请别再犹豫,快来和我一起在昆虫的世界里遨游吧!《昆虫记》就是我快乐的源泉。

《昆虫记》读后感【篇四】

这几天我读了法国著名的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立刻就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了,它向我们用生动有趣的的语言表达了上百种昆虫的生活以及习性,让我们能更加深刻的了解各种各样的昆虫。

走进这里,放下一切行囊,带上一颗质朴纯真的心,看遍万物生长,日月沧桑。

与其说《昆虫记》是科学界的语言瑰宝,不如说它是文学界里的一朵奇葩。与其他科学书籍不同,《昆虫记》并不像学术论著一般枯燥乏味,全书行美优美,犹以拟人手法见长,堪称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举一例子,法布尔对绿色蝈蝈如此赞美:“全身呈浅绿色,另有两条白色丝带缀在身体两侧;它的身材得天独厚,修长匀称,大大的双翼薄似轻纱,是蚱蜢类昆虫最优雅的。”栩栩如生的描写,使绿色蝈蝈这一形象跃然纸上,恍惚间,我仿佛看见一位青衣女子向我款款走来。法布尔更是这样描写丛林音乐会:“角鹄表演着忧伤的独唱,铃蟾用钟声演奏着奏鸣曲,意大利蟋蟀弹拨着小提琴的琴弦,绿蝈蝈儿仿佛在敲击着一个小小的三角铁。”在他的笔下,动物们俨然成为了音乐家,/创新作文/动人的乐音从字里行间飘出,萦绕在我的耳畔,我沉醉于其中,久久不能自拔。

《昆虫记》吸引我的不仅只有妙趣横生的语言,还有法布尔对生命真挚的热爱和极高的敬佩。可以说,这部作品的感性基调以及动力,就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关爱,一种对生存的清醒认识;一种对生活的深厚感情。法布尔热爱生命,所以他赞美胡蜂蜂房的精美,钦佩螳螂筑巢的智慧。法布尔尊重生命,所以才为蝉正名,指责蚂蚁的贪婪法布尔珍爱生命,所以他能从蟋蟀的琴音中感受到生命的悸动,废寝忘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为亲眼目者小虫儿拥抱这个世界的第一刻。

这是昆虫世界里的诗和远方,法布尔用他那朴实无华的语言歌颂了生命的美好,以昆虫为琴弦拨响了人类认知世界的新音。

《昆虫记》不仅让了解了昆虫,改变了过去对有些昆虫不正确的看法,它还教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如何去观察事我物和研究问题。这本书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它。

走进这里,怀揣一颗崇高生命的心灵,与虫为友,倾听大自然的呼吸。

《昆虫记》读后感【篇五】

有一本书,它真实地记录了活泼可爱的小昆虫生活。

有一本书,它浩浩十卷,凝结了作者一生的心血。

有一本书,它是人间的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宝藏。

这本书就是法国昆虫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所撰写的《昆虫记》。《昆虫记》介绍了非常丰富和细致入微的昆虫世界。昆虫怎样捕捉猎物,怎样生卵,怎样筑窝以及生长过程也都包含在内,让我不得不感慨自然界的神奇与瑰丽。同时作者还将昆虫世界与自己的人生相融合,用社会的眼光来看待昆虫世界,甚至每只小虫子。

闭上眼,凶残的螳螂、可怕的朗格多克蝎、为爱而生的大孔雀蝶等各具特色的小虫子便一个个的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夏天里的蝉。

蝉,是一种热爱生活的`昆虫。你知道吗?蝉在昏暗的地下要生活四年,尽管它在地下生活的时间很长,然而,在阳光中放声高歌的欢愉生活却只有五星期。之前我曾因为蝉的喧闹“统治”而大发牢骚,但是现在,我觉得我们要学会理解它们、接纳它们、甚至喜欢它们。尽量不要讨厌它们,四年掘土的努力,它才得以拥抱阳光,才得以长出能与鸟儿相媲美的透明翅膀,才得以脱下灰尘扑扑带着泥点的“苦工”衣服,穿上嫩绿的鲜亮衣服。所以,让我们静下来聆听这对蝉来说来之不易的《生命欢颂曲》吧!

《昆虫记》读后感【篇六】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块荒地,专门用来放养昆虫。他对昆虫进行了长达30年的研究,最终写成了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弱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有的生动可爱,比如萤火虫、圣甲虫;有的十分凶猛,比如螳螂、蝗虫。

我最喜欢萤火虫了。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它吃的是蜗牛。萤火虫用它那特有的武器先把蜗牛麻醉,然后一块一块地把它吃掉。小小的萤火虫竟能把比自己身体大三四倍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吃掉,太了不起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比如螳螂爱吃蝗虫、沙泥蜂爱吃毛虫等。同时,我也感到人类在某些方面和昆虫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小小的昆虫在面对强大对手时,能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战胜敌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十分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匆匆忙忙地跑进书店,高兴地买到了我盼望已久的《昆虫记》。我拿着它爱不释手,小心翼翼地打开,立刻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它们身体鼓鼓的,像半粒豌豆,鞘翅光滑或有绒毛,通常黑色的鞘翅上有红色或黄色的斑纹,或红色、黄色的鞘翅上有黑色的斑纹,但有些瓢虫,鞘翅黄色、红色或棕色,没有斑点,这些鲜艳的颜色具有警戒的做用,可以吓退天敌”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仿佛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萤的捕食过程、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我不禁叹服他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和勤勉的作风。

合上《昆虫记》,细细“咀嚼”。我明白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我体会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

《昆虫记》让我开阔了眼界,小小的昆虫蕴含着大学问。我要向法布尔学习仔细观察周围的事物,了解万物的奇妙!将来当个科学家!

《昆虫记》读后感【篇八】

著名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是一部科学巨作,作者把毕生研究昆虫的结果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将平时被我们忽略的小虫的生活习性写得趣味无限,读完之后,我不禁想要大抒感慨。

其实,最令我佩服的不是那些可爱的小虫子,而是创造这本奇迹的法布尔。1823年出生于法国南部的法布尔,时年十九岁开始了他的教师生涯。1849年,法布尔被任命为科西嘉岛阿雅克肖的物理教师,他被那里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物种所吸引,点燃了他研究动植物的激情。他一面努力教书,一面利用课余时间作动植物的研究。

看到这里,大多数人都会觉得法布尔肯定是个天才。其实,出入学堂的法布尔并不比我们普通学生强多少,他学习26个字母的时间甚至比普通人还要多几倍。他没有天生聪敏的头脑,但他有格外强烈的求知欲望。还在读小学的.法布尔在那时就已显现出了对大自然的喜爱——小法布尔经常跑到乡间野外,回来时蜗牛、贝壳、蘑菇或其他植物、虫子。

10岁的法布尔随家人移居到罗德茨市,家境贫寒的他为了交学费,不得不外出打工谋生,致使中学时代无法正常读书。勤学好问的他抓紧一切时间自学,努力不在班里落下来。

法布尔他还曾经说过:“如果遇到难题,不要轻易去求人家帮助,首先自己应该坚韧地研究下去,战胜困难。如果随便求助人家,自己没有钻研精神,那么,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你仍旧没有解决的能力……”正是这样的思想,带着他走向了巨大的成功。我应当学习他这种独立思考的精神,多加思考,而不是一遇到问题就向旁人求助。

我们将永远记得科学巨著《昆虫记》,我们也将不会忘记创造这部奇迹的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

实用精选:论语读后感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精选:论语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论语读后感(篇一)

我是一位三年级的小学生,现在正学《论语》。我理解最深的一句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意思是:学到了知识后,你经常去温习它,不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吗?在我没学《论语》之前,我对学过的课文,很少去温习它,我把许多大好的时光都浪费了。每天放学回家,妈妈总是叫我去读书,而我却找各种借口出去玩,还时常惹妈妈生气。自从诵读《论语》之后,对照书中的内容,我羞愧万分。心想:我一定要按照孔子说的话去做。于是,我试着去做了两周。每天放学后都温习功课,并做简单的笔记。两周之后,我的学习果然有了些变化。就拿这件事来说吧!

那天,老师走上讲台,对同学们说:“今天考试。”虽然同学们复习过了,可还是非常紧张。只有我感到浑身轻松。因为我将那部分内容已熟记在心。结果我考了全班第一,我终于尝到了温习功课的甜头。

还有一次,下课之后,同学们在玩游戏,我也加入了进去,原来同学们再一起玩抢答题这个游戏。一个同学负责翻书找题,我们其他人抢答。我连续答对了好几道题。那是的我真得很自豪,温习功课真好!

孔子写的《论语》给我们带来很大的益处。今后,我还要深入地去学习。按照那上面的要求努力去做。

论语读后感(篇二)

论语太深奥了,我也看不太懂。听妈妈说,论语是记录孔子言行的书。通过论语我知道了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他的很多高尚品质是现在人中少有的。他教会我们如何接人待物,如何用自己的行动做表率。

他能被我们后人称为“圣人”那都是他在生活中一点一滴累积的经验和思想,跟我们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论语读后感(篇三)

《论语》是孔子写的。孔子是春秋末期的一个大人物,他是鲁国人,名丘,字仲尼,生于公元前551年,逝世于公元前479年。他是中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也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论语》分为奉道、尊礼、崇仁、重孝、尚德。

我最喜欢的是这几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说学习了又常常温习和练习,不也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不也是很令人高兴吗?人家不了解我,我也不怨恨,不也是一个有德的君子吗?还有就是”见贤思齐“这句话,让我明白了看到品德好的人就要和他看齐,要和品德好的人多学习。

读了《论语》的一些文章,使我又多了些知识。我以后要多读一些关于论语的书籍,更好的提高自己的本事,将来更好的卫祖国做贡献。

论语读后感(篇四)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还在懒洋洋的睡着。妈妈把我叫了起来,说”儿子,看妈妈给你买了什么“。我爬起来一看,呀!竟然是我梦寐以求的论语。我想到了几句话”书是精神食粮“”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朋友“。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论语,论语是孔子所著,孔子是一位大思想家,他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有弟子三千,最好的只有七十二个。

我从这本书中悟出了真理’干什么事,都要踏踏实实稳定的干,不能做一些偷鸡摸狗伤天害理的是,不能做一些冤枉好人的事。要做正人君子不能做卑鄙小人。

论语读后感(篇五)

《《论语》》学而篇,从为学、为人、为事出发,讲到就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要求。

为学方面,总的要求是要学而时习之,言简而意赅。学习的目的是要到达,能够做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这样的话,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当然,学习有时候是痛苦的,要是能够做到,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而已。回想当初考大学,考研,能够说牺牲的东西太多了,明白此刻有时候都在反思,当初是对还是错,当然,对错其实在当初就根本没有标准,所谓的对与错,其实都是用历史的眼观来衡量的。因此,如果君子不重,学则不固。

论语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看了三条论语的意思,它们都在我生活中遇到过,一条是: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这样的:子路啊,我告诉你,知道吗?知道的就是知道的,不知道的就是不知道的,这就关于知道的真谛。

我经常有知之为直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有一次,我在做作业,我有一题我不会做就问妈妈,妈妈只提示我,她问我会不会我就说会,妈妈说你不会还要说会,你会就说啊。

我一定要改掉不知为不知的坏毛病。

还有一条就是: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比。它的意思就是:君子对于天下事,不刻意强求,不无故反对,一切按道义行事。

我觉得我在这一方面有些缺点,就是有时会反抗命令。

还有一句非常重要那就是: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意识是这样的:父母年龄,不能不知道。一因长寿而喜,一因年高而惧。

这是我在论语里面学到的知识那你呢!

论语读后感(篇七)

学为人而悦者,因人类即本体所在,认同本体,悦也。友朋来而乐,能够本体乃群居而作个体独存也。"人不知而不愠",则虽群却不失个体之尊严,实在与价值也。此三层愈转愈深,乃"仁"说之根本,乐感文化,实用理性之枢纽。

一切文字,仅有在必须的语境中,其意义才能清晰地浮现出来。《论语》,这本子夏留给后世的学习笔记,记录却是如此简单!(子夏在孔子的门徒也确算不得是最好的学生)以这则文字而言,它缺少了具体的语言背景:在什么情景下,对谁,就什么问题而言,等等,这些都不清楚。从文字表面看并不深奥奇僻,似乎确实是谈"悦"、"乐"二字,如李泽厚所言:"…以儒学为骨干的中国文化的特征或精神是乐感文化。"倘以知人论世的方式以理解这则语录,就必须作如是解么

不妨换个角度来看孔子的这段话: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句话语意重点并不在"学"字上,而在"习"字上。习,实践。这句话的意思能够这样理解:学习如果能经常实践它,那不也是很欢乐的么"学"固然是欢乐的,但实践所学更能让人欢乐。

以孔子而言,"夫子以行道救世为心",是一个"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哲人,在殷商的废墟上,这位生于"野合"的父母,起于贫贱的处境的殷宋公孙嫡系,成了"儒"的复兴者。他说:"吾其为东周乎""吾从周!""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他想建立一个东方的"周帝国",他以几百年来商周文化的混合物--《周礼》作为支柱来建构一个梦想的家园。所以他认自我是这种文化的代言人:"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然而初不见用于鲁,十四年周游列国,栖栖惶惶一如丧家之犬,喟然长叹,"道不行,乘桴浮于海","逝者如斯,不舍昼夜",在如水流年中白了双鬓畴昔之夜,梦里在空寂神殿的两楹之间,抚柱哀哀哭泣:"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

"大哉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学何为习也!学而无所用,才是一种真正的痛苦。

论语读后感(篇八)

孔子的生活方式深入到每一个国人的生活之中。孔子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当然,他是肯定人的现实利益的,此话只是强调了人还应该超越这种狭隘的利益,所以孔子“饭蔬食,饮水,曲耾而枕之,乐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他这种单纯的生活方式深刻的影响了历代知识分子,使他们义无反顾的选择了清贫而高贵的生活方式,它厚重了国人的人格,坚持了国人的气节。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孔子对其一生的感叹,可这可谓是千年一叹,此后千年,这被历代国人奉为自己的人生参照标准,每个人都将这一标准用来衡量自己人生的境遇,至今依然。总之,孔子的生活方式本是独特的,但这种独特的生活方式却漫延了两千年,渗入了人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除此之外,《论语》的精彩之处还比比皆是,如“可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还有孔子那种肯定人受天命支配,有认为人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而开创一番事业,进而天命即生生不息的观念,至今都是熠熠闪光。总之,《论语》是一部经典中的经典,经典就应常读,常读常新。

论语读后感(篇九)

简洁而经典的语句是中国古诗文的特点,正因如此,中国古诗文以其独特的魅力倍受瞩目。我认为,在中国古代文化的瑰宝中,《论语》便是其中精品之一。 论’理论,理论人生,理论人生沧桑百态,理论孔子儒家思想,《论语》是儒家学派的著作之一,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教学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被学生片片断断记录下来。

这些以课堂笔记为主的记录由他的学生汇集编纂,后来就成了《论语》。我们会觉得,《论语》好像没有很严密的逻辑性,很多是就事论事,里面也很少有长篇大论的文字,几乎每一则语录都很简短。其中不少言论颇具哲理,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实用」老板创业故事读后感实用版7篇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实用」老板创业故事读后感实用版7篇”,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老板创业故事读后感 篇1

记得小时候,我很爱听大人们讲故事,我常常惊讶于他们的脑海中怎么会有这样离奇美妙的童话,直到我认识了书。一个午后,我从爸爸的书橱中随手抽出了一本名为《创业故事》的书。我好奇地翻阅了起来。我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

小方是一个农村姑娘,她来到城里给林姐当保姆。一日清晨,林姐为自己的女儿买衣服,碰巧小方也要上街买菜,两人说说笑笑,林姐决定让小方帮忙挑件衣服,也顺便让她长长见识。谁知小方挑回衣服的当天便交出了辞职书,原来她看到这家童装店生意那么红火,就萌发了创业的念头,希望自己也能开家童装店,当上老板呢!没过几周,小方的童装连锁店在总部的帮助下开张了。小店在她起早贪黑几个月的努力下生意十分兴隆。

书上写到:成功的创业需要机遇与奋斗。我认为学习上、生活上也应该是这样。

机遇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重点在于你是否把握住了它。当你决定把握住这个机会时,同时也要作好为它奋斗的准备。对于科学来说,成功相当于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但对于生活中的你我而言,成功相当于百分之一的机遇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我们不应该畏惧这么多的付出,因为成功的喜悦是巨大的。

当然失败也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失败乃成功知母,没有失败的经验,就不会有成功的收获。失败就像一枚指南针,引导我们迈向成功。不要因为半山腰的拦路虎就失去了信心,或许只要再向上攀爬一步,就可以得到成功的宝藏呢?前功尽弃显然对自己不利,我们应该努力地继续前进。

把握住身边的每一个机会,就有可能获得成功!

老板创业故事读后感 篇2

我在网络上搜寻有关创业故事的相关文章,试图找到获得成功的方法和技巧,无意中发现了这个耐人深思的视频,视频中的白大姐利用电子商务创业的事让我深有感触,不由得想发发感慨,文采虽然不好,但却都是肺腑之言,所以请拍砖的筒子手下留情。

这虽说是一个故事,但却是真人事实,故事的主人公通过自述的形式,讲了她利用电子商务创业经历的一些曲折。说起来很平淡,但听起来却很是让人震撼。先不论她在创业期间经历的艰辛,单是她的这份敢于走出现状的勇气,就足以让人折服。大家想想,一个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而且不精通电脑的农村妇女,选择利用电子商务创业,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说到这里我心里真是感到万分的惭愧,不熟悉电脑的一位农村妇女在利用电子商务创来,而熟练操作电脑,而又受过高等教育的我们又在干什么?我们在打魔兽,泡MM等到毕业后沦为啃老族。我们整天叫嚣着找工作难,可为什么不像这位大姐一样自己创造工作机会呢?如果我们能有故事主人公那种敢想敢做的胆识,相信以我们的头脑和技能一定会做的比这位农村妇女更出色。可为什么我们都没有呢?

因为我们缺少白大姐种敢想敢做,敢于走出现状的勇气。我们我们中间有许多人找各种理由一边说渴望改变一边又矛盾的留恋着现状温暖的窝,就是不肯经历风雨,这期中就包括我。其实没有付出就没有改变,没有走出来,梦还是梦,更不会感受到彩虹的绚丽。创业路其实很简单,即使捡钱还需弯腰。又穷又考虑这考虑那还要照顾脸面,不肯弯腰面对种种压力,结果是钱被能弯腰的捡走。而这位农村大姐的成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如果对创业者素质的排序,第一是胆量,接下来才是智慧和情商。无数人做着创业梦,只有少之又少的人付诸行动,为什么?因为缺少勇气。创业,是勇敢者的游戏。敢想、敢干,是创业者的首要资本。所以创业一定要有故事主人公那样破釜沉舟的勇气和决心。

09年在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的影响下,找工作变得更是异常艰难。这就更需要我们鼓足勇气去创业。也许有人会对创来的契机提出疑问,毕竟现在面临的大背景是经济危机,但是任何一件事情都存在二面性,危机带来危的同时也会带来机,经济危机对于电子商务来说,却是一个不错的商机,因为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人们更注重节源节流,而且也有了空闲时间,这促使网络购物更加受欢迎,导致现在电子商务的生意达到前所未有的红火。这一点从故事的主人公的成功就可以得到充分的论证。

而且相对于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大学生利用电子商务创业具有独天得厚的优势:第一、大学生对事物较有领悟力,有些东西一点即通;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强;受新鲜事物快,甚至是潮流的引领者;思维普遍活跃,不管是敢不敢干、至少是敢想;第二、运用IT技术能力强,能够在互联网络上搜寻到许多信息。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也是相当关键的,所以利用电子商务创业对于初出大学的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适合的。希望我们能像故事的主人公一样,鼓起勇气,开辟属于我们自己的事业!只要我们抱着一定要创业,一定要成功,这样钢铁般的信念跨出第一步,尽全部力量顽强拼搏,你会发现,自己实际上会比想象中走得更远。

老板创业故事读后感 篇3

内容简介:这个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创业者,而几乎每个创业者都会经历困苦、迷茫、失落、坎坷……他们会遭遇资金、市场、团队、管理各种问题,此刻,他们最希望的是有人能伸手拉他们一把,他们渴望获得明确的指点和帮助。还有这样一群富有传奇经历的智者,他们以不同的创业经历开创了一个个崭新的商业模式,这些或可敬、或可亲、或可赞的创业者们,如今已经成了今日中国经济之脊梁。他们在商海沉浮中历练出的睿智眼光,他们在无数风险中所沉淀的宝贵经验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一笔巨大财富。他们的思考,他们的成功,对于每一个站在历史与未来交界点的人都会有启迪。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与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联合策划,《商道·对手》栏目承制的特别系列节目——《创业,我们的故事》,经过半年的实地调研采访,邀请知名企业家马云、柳传志、刘永好、陈年、吴晓波、王振耀等志愿导师,他们把多年的创业经历凝炼成简洁、平易的话语,为懵懂中的创业者指点迷津,为迷茫中的创业者传道解惑。

创业:我们的故事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创业是大海航船,海无边,茫茫然;但更是心智的磨练,创业者一定要有:奉献的精神、宽宏的肚量、全局的思维、良好的心态以及不屈的意志。我觉得网络是一个很好的创业平台,网络营销、网站、电子商务逐渐进入中国人的视线,人们也渐渐了解网络,让你足不出户的同时,也能得到称心如意的收获。很感谢马云为我们构建的淘宝平台,让我有了能够承载我创业梦想的舞台。这本书让我发现了很多以前忽略的问题,也很希望自己能够得到YBC的帮助。

创业:我们的故事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创业,贵在坚持,我打工8年后初涉商海,起初做纯粹的广告制作,然后做到广告装饰两块业务,这类型传统行业,有利于稳扎稳打,积累经验和社会阅历,利润不大,可做基石,再如今,我通过做几大品牌的装修代理,积累了不少经验和人脉。书中企业家们的点评既到位又中肯,很多问题我在创业初期也曾经犯错,很多话语是对我未来创业征途的警醒。这本书很有用。

老板创业故事读后感 篇4

说起程敏珍——程姐,我之前对她并不了解。自从上次在小玉石的6间房看了她的视频后,才加以关注。她是一个充满笑容的女网商,见了她那一次后,就能深深地记住她了。

刚才,看了她参加十大网商的帖子,《2011网商评选》从网络门外汉到能自如接单,我是如何做到的,让我更加喜欢她。一路走来,她是幸运的,也算是顺利的。她说:“做网商不分年龄,更不分性别,只要你学会----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的事情认真做。”我很喜欢这句话,因为在我办公室里有块标语就是:把一件简单的事千百次地做好,就是不简单。所以,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得用心去做,踏踏实实地去干,有些人,做了很多行业,但都不能坚持,总是半途而废,到最后,始终一事无成。

程姐就是一个有干劲的人,她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不但能够熟悉网络营销的整个流程,而且自己还摸索出许多技巧,真的很了不起。她的勤劳、智慧、心态等都是很值得学习的。其实,机会是靠自己创造的,至于,不同人不同命的说法,其实是每个人的方法和方向不同,所以命运也不同,但归根结底也就是离不开努力和奋斗。

程姐文中说:“如果有客户询盘或打电话过来,我就会问:请问您是从哪里了解到我们的产品的?是用什么词搜到我们的?如果他所搜索的词我还没有,那我又会把这个词设成关键词,所以这样我的关键词也从原来的十几个,到现在的几百多个。这就是我所收获的,我把这些关键词当宝贝,每天会把这些宝贝加到我产品的关键词中,明显的暴光量上升了,点击量也多了,而更多的会是询盘量增多了。所以新客户在不断的增加。”这一点我也做到了,也会那样问对方,因为那样才会让你知道做的推广在哪个平台起到了作用。但是,我就忽略了把那些关键词收集起来,然后加以整理再发布出去。

现在大家都在着实去抓长尾关键字和冷门关键字,我也在试着去摸索,相信在各位前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收获一定会越来越大的!

老板创业故事读后感 篇5

内容简介:本书是创业及小公司经营管理经验的总结,作者以自身经历为基础,介绍了中小公司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及解决方案,通过86个典型案例,总结了创立公司、管人用人、销售管理、日常管理、老板自律与成长等方面的管理经验。作者现身说法,摒弃理论说教,注重实例剖析,着眼细节,真实可信,生动易读,很有实际操作性。

边干边学做老板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之前在论坛看到过作者的帖子,当时就深有感触,时隔两年,再读起来,依然感触颇深。其实每一个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都是一个犯错与改错的过程,把所有的错都犯一遍,似乎就离成功不远了。然而,当大多数人都在试错的时候,幸运的人确能通过阅读别人的试错历程,来感悟自己的创业人生。这本书我很喜欢,他讲述了公司发展中的方方面面,从财务到招人,从薪酬到管理,让我产生深深的共鸣。

边干边学做老板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不像是一本管理书,倒像是一本作者自己的管理日记。从中可以看出作者自己在管理道路上的困惑、学习和成长,太多太多很实际的问题,譬如业务员私卷公司货款、员工集体要求涨工资、年底分红到底给怎么给、员工之间的矛盾怎么处理……从中获益良多,也感谢作者的学习精神和分享精神。这是一本很适合创业人士,以及小公司老板看的书。推荐给大家。

老板创业故事读后感 篇6

其实现实生活中,天天都存在着商机,只不过有人凭运气,有人凭经验。所谓成功的人生第一定律就是:成功都是逼出来的。就像在网上大热的视频短片《贺建武的创业故事》一样,贺建武当初负债累累,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继续的走,也只有这样,等待你的才会是最后的胜利。PS:贺建武创业故事链接地址:

其实成功都是逼出来的。因为人人都向往财富,人人都在不断地追求财富。可为什么财富总是青睐少数人,而与许多人却无缘呢?其根本原因就是在于财富不是光靠想象就能得到的,它需要追寻者不但要有实干的精神,更要有坚强的意志、不屈的毅力。

老板创业故事读后感 篇7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对投身于创造财富的人们来说,无疑是极大的鼓舞。不过"有志"虽然可以"事成",但"有志"却不等于"事成"。要是想成功,就看你能不能坚持不懈,一干到底。战场上没有常胜的将军,商场上,也没有永远的赢家,失败是常有的事,就看你怎么去对待它。

如果每次遇到挫折和失败,都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精神,并不断地"逼"自己,去战胜困难,迎接命运和生活的挑战,那么你就一定能够获得成功。让我们把贺建武作为一个风向标,在艰苦的环境下,坚定不移的去创业,去寻找我们想要得到的人生价值。

「实用」《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实用版九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实用」《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实用版九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一】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飞侠彼得潘》。

这本书上讲了一个叫达林先生的人和一个叫达林太太的生了三个孩子,他们分别叫温迪、约翰、迈克尔。这三个孩子在梦里常常会梦见一个叫彼得潘的人,还会梦见一个叫梦幻岛的地方。

有一天,达林太太到孩子们的房间讲故事,发现一个男孩的身影从窗户飞过,她很惊讶地叫了起来,这时,他们的小狗保姆娜娜跳了起来,一口咬住那男孩的影子,把影子咬了下来,又把影子放在了一个抽屉里。

第二天,那个男孩又来了,他就是彼得潘,他是拿回他的影子的。到了晚上,达林先生和达林太太出去了,孩子们也已经睡了,他就进了达林先生的家。彼得潘找到了影子,可却粘不上去,于是他哭了。温迪就帮他缝了起来。后来,温迪知道了他就是彼得潘,就叫醒了约翰和迈克尔。彼得潘带着他们来到了梦幻岛,过着有趣的生活……

对于他们的经历,我觉得他们的生活比我们的生活要艰难,因为海盗随时都会来骚扰他们。有时候,他们还会被海盗抓去用鞭子打一顿。而我们生活得无忧无虑,一点儿都不用担心。我一定要学习他们那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二】

《小飞侠彼得·潘》是由刘敬余主编,李学涛改编的,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文迪的女孩和一个叫彼得潘的男孩和其他人的故事。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在一个夏天的夜晚里,彼得潘飞到了伦敦,把文迪带到了美丽的梦幻岛,他们选了文迪做大家的妈妈,然后,过上了如童话里一样美妙的生活。

梦幻岛是一个非常诱人的小岛,上面有欢乐美好的童心,里面有仙女、海盗……他们的生活即惊险刺激,又开心快乐。故事中的彼得潘是一个不想长大的小男孩,告诉我们童年是人生中最美的乐章,要珍惜可贵的童年时代。

其中最吸引我的故事是《与虎克的战斗》,小伙伴们被虎克抓了起来,非常可恶,可虎克却很高兴,他唱着歌,非常得瑟。机智勇敢的彼得潘钻进了虎克的船舱,救了小伙伴们,又和小伙伴们齐心协力打败了虎克,夺得了海盗船,小伙伴们非常开心。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的乐章,那是因为童年告诉了我们,现在是最宝贵的时光,一定要好好珍惜。童年可以自由玩耍,等长大了,要每天上下班,那些年美好的时光最也回不来了。好好把握童年的时光,让这段纯洁的时光变成人生中最动听的乐章。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三】

在二零一一年的寒假中我读了《小飞侠彼得·潘》。我有许多感想。

《小飞侠彼得·潘》是英国作家杰姆·巴里写的。杰姆·巴里一八六零年出生在英国东部的安格斯郡一个农村织布工人的家中。他从小酷爱读书写作。一八八二年从爱丁堡大学毕业,一八九五年移居伦敦,成为一名新闻记者,开始创作反映苏格兰人的小说。一八九七年,杰姆·巴里把他的畅销小说《小牧师》改编成剧布上演并获得成功,此后,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戏剧。一九二八年,杰姆·巴里当选英国作家协会主席。

《小飞侠彼得·潘》是杰姆·巴里最著名的一部童话剧。一天晚上,彼得·潘闯进了小女孩温迪家里。教会了温迪和她两个弟弟在天空中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虚无岛一到岛上,他们就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尽管坏事接二连三,彼得·潘总能大显身手,救出伙伴。

在这本书中我最恨的是胡克,他是海盗。他作恶多端,好事不·做,坏事做尽。还不断挑起战争,让小岛永无安宁之日。相反,我最喜欢的是彼得·潘。因为他机智,勇敢,对每一件事,他都有解决的方法。所以只有"小飞侠"这个称呼才配得上彼得·潘。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童年洋溢着自由和欢乐。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四】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童话,阅读了古今中外的许多童话故事,最爱的还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不知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听说过《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听说这本书的时候,我已是五年级的学生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温迪和彼得·潘等几个小孩在梦幻岛的奇遇,故事创造了一个孩子们十分憧憬的童话世界———永无岛,岛上无忧无虑的仙女、美人鱼、丢失的孩子们,以及那个用蘑菇当烟囱的地下之家,对于孩子们来说,那是一种最淳朴最天然的境界,而主角彼得·潘那种“永远也不想长大”的思想与行为,更是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孩子们的心声。

每个人都拥有童年,而每个童年都有一个“过家家”的游戏,书中无比美丽的梦幻岛、凶悍的海盗、美丽的人鱼、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都是我们童年欢快到极致的幻想,难道这不像是一个巨大的、欢乐的“过家家”游戏吗?我们幻想并相信自己就在那一个无忧无虑的岛上。只要还是在天真无邪的年纪,我们就相信自己真的可以来到这个地方,所有的一切都是真的。

这本书中描写彼得·潘和伙伴们奇遇的故事,在我的眼前展现出一幅幅梦幻般的画面,韵味深远。即便过了很多年,书中描写的故事依然引人入胜。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五】

我把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读完之后,自己的勇气就深受鼓舞,让人兴奋。

这本是主要写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温迪家,教温迪和她弟弟在空中飞,并把他们带到永无岛。他们一到岛上,历险就连续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由于海盗胡克作恶多端战争不断爆发,海岛无宁静之日。但不管不幸事件接踵而至,彼得·潘总能大显身手,想出巧妙的办法搭救大家,最后温迪回到了家中。

这本书中最让我激动人心的是彼得·潘杀死海盗的事:温迪想回家了,就叫上了她的两个弟弟回家,可是不幸被海盗抓住了,勇敢的彼得·潘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海盗一个一个杀死了,包括胡克。

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六】

所有的孩子都要长大,只有一个人不会长大——他就是举世闻名的童话人物小飞侠彼得潘。

小飞侠彼得潘是一个淘气、会飞翔、勇敢、还有些傲气的小男孩。他住在一个叫“梦幻岛”的小岛上。有一天晚上,彼得潘带着善良的温迪,还有她的弟弟们一起飞向“梦幻岛”,开始了新奇刺激的冒险之旅。

在旅行途中,他们先后遇见了漂亮的美人鱼,英勇的印第安人,阴险毒辣的海盗船长霍克……最后,彼得潘和朋友们与霍克展开了殊死决斗,让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让“梦幻”岛上渴望得到母爱的孩子们,便跟着温迪回了家,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而彼得潘拒绝长大,却独自一个人飞回了“梦幻岛”,便与温迪的后代继续这个美丽的通话。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只要孩子们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现实生活中的彼得潘就一定会存在。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七】

在我的书橱里摆放着许多儿童读物,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小飞侠彼得·潘》。是什么原因让我对它爱不释手呢?请听我为你一一道来吧。

书中的彼得·潘会自由地飞翔在天空中,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这是一个多么神奇的本领啊!我常常幻想自己像彼得·潘一样会飞,飞到白雪皑皑的珠穆朗玛峰领略地球峰的壮美,飞到埃及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前抚摸那古老的传说,飞到冰封的南极和帝企鹅“绅士”交朋友……

书中的彼得·潘和小仙女、温迪、约翰以及其他孩子们之间的友谊是那么的美好,尽管他们之间有时也会有误会、矛盾,但是更多的是互相帮助和欢乐,特别是在温迪他们遇到危险时,彼得·潘总是会勇敢、机智地和海盗船长胡克战斗,孩子们最后化险为夷……拥有他们那样的友情是人生的财富。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八】

寒假里我又读了一下《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它是一部充满想象与冒险的经典儿童故事,书中每一位人物作者都描述得惟妙惟肖,主人公彼得·潘是机智、勇敢的,永远不愿意长大的男孩,与一群孩子们在永无乡生活。还有阴险毒辣的海盗等等。

在这儿我要说一下海盗船长胡克,这个家伙凶神恶煞,他没有右手,仅仅用一根铁钩代替。他的右手被彼得潘砍了下来并为了鳄鱼。所以胡克一直想把彼得·潘抓住碾碎。胡克非常凶狠,就因为天窗偷偷摸摸乱摸他的衣领,他就让天窗变成了一具尸体。在这里我体会到了作者把胡可描写的残酷无情、没有人性。作者还描写出胡克的可怜之处,鳄鱼对它穷追不舍,让他日夜惶恐不安。不过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会被正义所消灭,最后小飞侠和他的伙伴们一起打败了所有的海盗,胡克也称心如意的跳进了鳄鱼的肚子。

看了这本书,我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彼得·潘,和他一起飞到永无乡去探险,那一定是最惊险、最刺激的游戏。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篇九】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飞侠彼得潘》,他讲的是:温迪的小女孩儿和她两个弟弟约翰、迈克尔和小飞侠彼得潘在梦幻岛探险的故事。

在梦幻岛里有很多美丽的地方,这些诱惑让约翰和迈克尔好几次都忘返不愿回到家里,可是,每次都被温迪拒绝了他们不愿回家的请求,可是,美丽的地方也埋藏着许多的危机,这危机就是小飞侠的死对头胡克船长和他的海盗们。这些可恶的海盗总是想设法对付小飞侠。这一次,温迪和小飞侠闹了别扭,温迪领着孩子们出去了,胡克船长悄悄地将一个有定时炸弹的礼包放在了小飞侠的桌子上,还在上面绑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送给你的礼物,不过要在12:00才能打开。温迪。就在小飞侠彼得潘还在欣赏温迪给他的礼品盒时,温迪和孩子们已经被海盗们抓住了,海盗们把她们带到了海盗船上,温迪本来还自信满满的想着彼得潘来救他们。可是,后来胡克把这一些消息说给他们听之后,温迪和那些孩子们都大惊失色,但是,彼得潘的小精灵发现了这个阴谋。然后快速的飞到彼得潘家里,她不顾一切的把彼得潘手里的礼品盒抢了过去,这时刚好12:00点钟,只听一声巨响,就在这时小飞侠彼得潘飞了出来和海盗们决斗,最终,彼得潘把所有的海盗(包括胡克船长)都打败了。

我要像小飞侠彼得潘学习,不管面对的是什么的艰难,都要平静的思考,总有解决的办法。

乡土中国读后感实用版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实用版》,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2)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3)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4)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5)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6)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7)

乡土中国,听着就具有年代感,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高中生必读读物。那么乡土中国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它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研究了过去的耕种方式,生活方式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从三皇到五帝,从神农氏尝百草到贾思勰的《氾胜之书》农业成为了人们一直都在突破的领域,成就著作也数不胜数。

乡土本色,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想吐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图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正在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嵌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性是因为不流动而,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治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治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对于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这里上班,只是知时上的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

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记事很崇拜和记录帝王时间,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差序格局对不上,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核心起得迟为了更好地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是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是孔子开始,这种人论及是社会差序格局的渊源,作者进一步只说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诗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四人的道德滴血,中国人的私信特别重,作者似乎对于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准备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间润德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应值得一看所示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绳索。作者显然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中意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只是希望能将全力澳门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8)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9)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

实用范文: 《百年记忆》读后感实用版(6篇)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一】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天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系。后来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系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后来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理解。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人,不知道怎么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爱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面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二】

这个假期又重温了一遍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还记得第一遍读它的时候,我被各种“差不多”的姓名,各种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整个人都不好了,经过时间的沉淀再看,连同这本书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解,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由此孤独的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三】

比较难读的一本书,外国人的名字长且晦涩,时不时的就忘记人物之间的关系,初读,需拿笔勾勒人物之间的关系。我初读完时,苦涩感比较重。就是那种,你给我块糖吃,我说这糖是苦的,吐了。后来,我发现不是糖是苦的,是所有东西都苦。

《百年孤独》想表述的主题,没有读明白。只记住了一个大概的情节——历经百年的家族七代人,最后都在羊皮卷的预言中走向湮灭。家族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他们也在的交流、沟通,有的甚至需要不伦之恋这样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孤独(我是这样理解的,但最终都未摆脱掉孤独的命运)。文中,七代人不断重复以祖先的名字命名,凡是叫奥雷里亚诺的男性都是性格坚韧、沉稳的,而叫阿尔卡蒂奥的男性都是狂躁、放纵的,似乎是命运不断的在重复轮回。

本文的基调始终都是颓废的凄凉之意。初读时,一直以为他会像《一句顶一万句》那样,给我启示。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能说的上话的人。但它没有,像是在讲一个没有任何情节起伏的故事。把每个人的命运都那样无情的罗列在纸上。

一段奥雷里亚诺第二回到家乡的描写:

他带着自己的衣箱回到家里,心中确信不仅是乌尔苏拉,马孔多所有的居民都在等待雨停后死去。一路上,他看见他们坐在厅堂里,眼神迷茫,抱手胸前,感受着浑然一体、未经分割的时光在流逝。既然除了看雨在无事可做,那么将时光分为年月、将日子分为钟点都终归是徒劳的。我看到这段的时候,心里特别难受。不知是在纸上做到了感同身受还是为这样的人悲哀。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这句话是文中叙述的,似乎不断的在提醒读者,孤独才是生活的本态,而生活中其他的东西都是暂时的,你千万不要对这些东西持有幻象,那样你在识别生活的本态后会更孤独的。

作为读者,如果没有一种丰富的人生阅历,这部作品不能让我们感到开心启发或者任何正向的东西,相反的却是绝望,极度的绝望和从骨子里往外冒的苦涩。

但这是部好作品会再读第二遍,会试图寻找更加细致的情节,感受每个人物的内心活动,去体会这宏大的家族的孤独,相信在体验孤独本身的过程中,更有收获吧。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四】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我们在看着,仿佛自己成了最后的奥雷良诺,阅读一本已经铺叙好的镜子,在镜中是否看见自己与周围不断的执拗着,孓然一身。我们按照作者设定好的路线笑着小说中人物的愚蠢,笑着不同民族的无聊,笑着旧时人们的落后。但自己是否真的就那么精明发达?我们的本性就是旁观者,却没法旁观自己,这部书终于反射出作为旁观者的卑劣。

我们被同情地嘲笑了,不过我们还好有这面镜子,看看自己僵硬的表情。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五)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属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题材,被称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乍一听,你肯定以为这是一本哲学书,其实不然,这是一本记录拉丁美洲动荡年代的小说,但我更倾向于将其看作寻找自我的小说。我尝试过很多次向别人介绍这本书,但很难全面概括此书要传达的思想和历史故事,因此,我放弃那些深刻的道理,忽略掉沉重的历史背景,只从寻找自我角度,简单介绍此书。

如果能忍受开篇略微无厘头的寻找新家园的故事,那恭喜你发现了一本宝藏。全书围绕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展开,混杂了现实故事、神话故事和宗教故事,很多地方都充满玄幻色彩。马孔多小镇是一个社会缩影,形形色色的人生活在这个没有边界的小镇里。小镇经历了初代人民的辛勤劳作,见证了中期社会的奢靡无度,最后随着了无生机的建筑消散风中。马孔多从有至无,都是一个传说,没有人找得到不存在地图上的城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乌尔苏拉·伊瓜兰是马孔多的创始人之一,作为第一代布恩迪亚家族成员,也是男权统治和女权统治的核心人物。当然,《百年孤独》并不着重于讨论男权社会和女权社会的优劣,但却通过两人的性格和思想深刻揭示了两种统治状态下社会发展趋势。马孔多历经布恩迪亚家族六代传承,其兴衰也是家族兴衰。

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成员各有特色,但都有一个“与孤独为伍”的人。不论是奥雷里亚诺,还是阿尔卡蒂奥(这本书最难记住的大概是成员名字,特别是男生的名字基本就是创始人名字的排列组合……),他们一生中都有很长时间,在家中的炼金屋里度过,可能是炼制金鱼,可能是钻研吉普赛人留下的宝藏,可能是破译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孤独伴随着一批又一批的奥雷里亚诺,却创造出了荒诞的将军、迷途的智者,甚至还有无尽的财富,老死在树下的曾曾祖父。或许,你会从这些人中找到自己的身影,也很容易在马孔多找到自己的位置。来去自如的杂货店老板、埋头苦干的工厂工人、“客栈”(以防屏蔽)里寻欢作乐的年轻人……马孔多的每一个人都不多余,但都有相同的结局,不过是注定被遗忘的历史长河中的一小粒沙子,这种遗忘自然而然,这种遗忘就是“百年孤独”。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刻开始,或许是工人革命之后,或许是战争之后,马孔多陷入消亡的漩涡无法抽身,即使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奉献出自己全部的朝气、热情与生命力,也没能改变马孔多被虫蚁占领、被尘土淹没的命运。

如果问书中哪一位人物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那必然是乌尔苏拉·伊瓜兰。她就像个永不疲倦也不知疲倦的发动机,推动着家族向前奔跑,她不是最有智慧的人,却是最有生命力的人。这股生命力是支撑马孔多的强大力量,可惜没能坚持到最后,是一种遗憾的美吧。但如果问书中哪一位人物最让我感同身受,我不会回答你,这一定是个秘密,是保持内心孤独的必要条件。

孤独的人创造了世界,最终也会孤独地走。享受孤独,或许能看见生命的另一面。

《百年记忆》读后感(篇六)

我对所有事情都有兴趣,所以我经常上当,在一个冷漠的社会里,你的热情在他们眼睛里就是不成熟。他们为面子活,你为兴趣活,你觉得你这样很开心,他们觉得你很无聊;你觉得你很真诚,他们觉得你在标榜自己。所以,我现在即使有兴趣也会装做“平常心”的样子,只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觉得我这个人比较可靠。激情永远不能放在口头上,放在口头上就是闷骚--马上就给你扣帽子。你必须“一个巴掌上去,给人看到五根手指头”,他们才觉得你和他们一样。一样了,接下去才可以交流。不一样就要培养,培养不出,就是你领不清--人生除了物欲和强迫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即便如此,还要相互误读、有时夹带了各种自嘲与挖苦。难怪当我读过《百年孤独》这样的小说之后,竟会流泪。我的生命接下去的一切似乎只剩下白描了。我不会缝殓衣,也不会做小金鱼,更不会升天。杀掉三千多人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我是多么渴望生活呀,但生活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被禁锢在羊皮纸里,因为我很孤独;因为我很孤独,所以我只能去那个地方……

这本书有些章节很变态。比如猪尾巴、便盆房、“失眠热”等等,但语言却很质朴,而且直接涉及到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所以,它才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人,这种卑劣的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这样的。他们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甚至连哭泣的时候,也没有眼泪。心里想的还是最实际、最可靠、也最无聊的鸡零狗碎。能在马尔克斯字里行间中读到乖戾、愤怒(而不是魔幻)的人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然而读懂之后又能怎样呢?什么也做不了,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再往后人们会称呼这样作品叫“伟大”--仅此而已。

实用范文:忠诚胜于能力全文阅读实用版(7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范文:忠诚胜于能力全文阅读实用版(7篇)”,希望小编收集的这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忠诚胜于能力全文阅读 篇1

近日,公司举办了第八期好书推荐活动,推荐书目是《忠诚胜于能力》。刚拿到此书,封面上忠诚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这句话就深深吸引了我,再细细品读此书,更觉其中道理值得回味,发人深思,现将几点突出的感受做一简单汇报:

首先,阅读此书让我明白优秀的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才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优秀的人,对此,一直以来流行着许多标准,如能力超群,技艺精湛,专家学者......等等,诚然,才华出众固然重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英雄的作用越来越小,英雄集体的作用越来大,只有忠诚于团队的人才能成为团队需要的角色,才能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忠诚已不仅仅是品德范畴的东西,它更成为了一种生存技能,所以此书给出了最优秀人才的一个特别标准,那就是忠诚,忠诚是一种能力,只有忠诚与能力共有的人才是最优秀的。

忠诚是一种能力,而且忠诚更胜于能力,对个人来说,忠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立身之本,忠诚使自己的工作变得有意义,也让自己更加有意义,对企业来说,拥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是其进入世界优秀企业行列的基本保证,而员工不忠诚则可能危及企业生存。联系本人被公司派到原天勤证券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深深感到员工的忠诚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天勤证券就是因为其高管对企业对客户缺乏基本的忠诚和起码的责任感而至法律法规于不顾,其员工也因为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谈不上主人翁意识,思想混乱,整个企业处于无序的生存状态,最终导致企业生存的终结。而对比之下,国元证券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一个地方性券商跃升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创新类券商,原因正如公司领导所总结的:公司的发展是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的结果,人和是公司赖以发展的优势所在,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我们公司首先有一个忠诚于公司生存与发展而审时度势、开拓创新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有一批忠于职守、敬业务实、奋发上进的员工,公司和员工上下同心,群策群力,所以不仅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随着创新试点资格的取得及借壳上市方案的通过,更向成为中国一流证券公司的目标迈进。综观当今世界,有很多历经百年仍然生机勃勃的公司,如可口可乐、福特、沃尔玛、柯达等,这些公司长盛不衰的原因在于始终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

其次,阅读《忠诚胜于能力》让我深深领会到什么样的人才是忠诚的人或者说对一个团队对一个企业来说什么样的员工才是忠诚的员工,第一,忠诚不讲条件,忠诚不讲回报,忠诚的人对国家对企业对家人对同事对朋友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忠诚的人不计较付出不在乎多做份外的事,忠诚的人为荣誉而工作,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荣誉而工作,就是替他人着想,为客户着想,把自己最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给社会;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展示你的才华,展示你的无私和无畏,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忠诚不讲回报但并不是没有回报,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捍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并使自己的个人价值得到提升。第二,忠诚的人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有任务不推委,工作出现失误不找借口,第三,忠诚的人总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开展活动,与公司同成长共命运;第四,忠诚的人绝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五,忠诚的人不表现在口头上,而是拿业绩来证明,履行职责是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但忠诚的人绝不停留在合格,而是不断追求卓越;第六,忠诚不是愚忠,服从不是盲从,忠诚首先是对自己职业对自己做人原则的忠诚。

最后,作为正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元证券的一名员工,如何进一步让自己也让身边同事真正成为忠诚于企业的有用之才,这是我学习《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后思考最多的问题,我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自己:一、进一步把忠诚于公司忠诚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动力,切实落实在日常行动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二、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内控职责》,近半年来,我门在有关领导支持下,针对天勤证券遗留的风险薄弱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对柜台权限进行全面清理重设,对各项基础工作进行重建,特别是通过新员工培训及自己的言传身教强化员工对国元企业文化从认知到认同及提高风险意识的教育,应该说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需完善的方面还很多,所以我应时刻提醒自己也提醒身边同事工作中不能有任何懈怠,严格控制好各类风险;三、忠诚是要靠工作业绩来体现的,而不是口头上的效忠,所以我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四、忠诚是相互的,无论是个人与公司、上级与下级、同事与同事,还是爱人与爱人,朋友与朋友等等都是如此,首先,我对公司对上级领导应是忠诚的,这种忠诚应建立在真心诚意的基础上,其次我对我的下属应是负责的,是真心对待的,也就是说是忠诚的,这样他们才能从心里体会到这一点,也才能对公司对上级忠诚,对此我深有感触,来原天勤营业部工作之初,感觉员工因没有归属感而工作消极,风险意识淡薄,对此,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不断把国元的文化与理念传递给他们,另一方面,我们真诚地关心他们,通过沟通交流,让大家感觉到敬业务实控制风险既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渐渐地大家建立起相互理解与信任,从而也建立起对公司对彼此忠诚的基础,我们在以自己的行动帮助他们引导他们的同时,他们也以真诚地理解与支持在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今后我更要与我的同事真诚相对,同心同德,为公司为营业部的发展不懈奋斗。

总之,《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非浅,真诚地感谢公司给我推荐这本书,我也将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同事与朋友。作为社会的人,我将更加忠诚于国家忠诚于家人忠诚于朋友忠诚于自己,作为公司一员,我将更加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职业忠诚于同事,认真过好每一天,认真作好每一件事,我将心甘情愿地用生命去执行这种忠诚,同时让自己的生命在忠诚中闪光!

忠诚胜于能力全文阅读 篇2

开学初,发到这本《忠诚胜于能力》的书,一口气读完,才猛然发现,自己原来所理解的忠诚太片面,一直以为忠诚仅是一种品质精神,其实不然,它更是一种能力,一种忠于职守,一种承诺,一种敬业,服务和荣誉的象征,就象书中所提到忠诚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它是其他能力的统帅和核心,因为一个人一旦失去忠诚,那么其能力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因此,这本书中的透彻分析,让我对忠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为什么要倡导忠诚于自己的集体,团队,职业呢?书中详细描述了十大理由:你是团队的一部分,一员;团队发展了,个人也随之发展,俗话说水涨船高;忠诚与工作,自己的能里得到提高的同时也造就个人;忠诚得工作,工作就是一件快乐的事,体会工作这是美丽的,充实的;忠诚的人,在团队里有一种归宿感。

其实,为什么要忠诚,我想在以上的理由中再添一条,因为忠诚最大的受益者是自己。忠于团队与自己的职责,努力工作,积极奉献,帮助他人,让自己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在此过程中,忠诚可以让自己的职业品牌更具有含金量,可以让自己的远景更辉煌,也许忠诚创造的物质财富不完全是你个人所的,但忠诚培植出的良好品质却完全属于自己,因此,忠诚最大的受益者是自己,是对自己的忠诚。

书中简单的几个小故事,却寓意深刻,让我感慨很多,成功和失败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但成功者仅仅只比失败者多了一点热情而已,而热情的动力来自哪里?来自于对职业的忠诚!我们会很可能走入忠诚的误区,认为只要对得起集体,不做违背集体利益的事就算是忠诚了,远远不够,真正要做到忠诚,我想更应该想故事中的第三个工人那样,多点热爱,多点付出,多点创新,创造多点价值!这才是对职业,对团队,对自己最大的忠诚,我想,这也是我最大的收获!

还有一点,就是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团队力量来自忠诚。一个没有忠诚的团队,是一盘散沙,也没有力量可言。团队的成员都是忠诚的,这个团队也就是所向披靡的,完美的。

总之,通过这本书让我更好体会到自己需要提高的地方更多,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用古人的一句话作结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忠诚胜于能力全文阅读 篇3

有时候,人可以停下来思考,有反思的空间,是件非常好的事情。

用了3天的时间,静下心来读了两遍《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拂去忙碌生活的喧哗和浮躁,慢慢的思考、学习与沉淀,不知不觉中明白了许多道理。面壁自省,也检讨修正着自己常用的一些思维方式和角度是否正确与全面。

自己原来所理解的忠诚太片面,一直以为忠诚仅是一种品质精神,其实不然,它更是一种能力,一种忠于职守,一种承诺,一种敬业,服务和荣誉的象征,就象书中所提到忠诚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它是其他能力的统帅和核心,因为一个人一旦失去忠诚,那么其能力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因此,这本书中的透彻分析,让我对忠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也明白了忠诚胜于能力的必然性。

文章第一部分剖析了为什么要忠诚。其实道理很简单,公司给我们一个发展的平台,没有这个平台,我们就无法施展自己的才华,体现自身的价值;没有这个平台,我们无法学到更多的知识,获得由工作而带来的精神满足,甚至是无法生存;没有这个平台,我们就没有因工作而结识的朋友和同事,没有因此而得到友谊和温暖。所以,我们必须感恩!感恩中国现在有这么好的一个大环境,感恩我们有这么好的一个工作平台,感恩我们拥有智慧而力量的的带头者领导人。所有这些条件的汇聚,才有我们现在平和舒适的生活。同样道理,假如公司的员工没有忠诚感,公司就不会有凝聚力,一盘散沙的公司也不可能有大的作为。这样的公司也留不住忠诚的优秀的员工。只有团结的集体才是不可战胜的。

因而,忠诚就应该成为我公司文化的中心和重点,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德是才的统帅,决定着才的作用的方向;才是德的支撑,影响着德的作用和范围。忠诚第一,能力第二,只有方向对了,能力才能发挥正面的积极的能量,才会创造出更多更有用的价值!倡导忠诚感,团结一心来面对市场的竞争才是企业发展之本。

假如忠诚和能力分别是天平上的两个托盘,总会有人去试图破坏天平的平衡。才华横溢的麦肯特尼就曾经离开亲手组建的神奇四人组合乐队。也许是和列侬反叛的性格格格不入,这支乐队面临解散。

在发了一张不成功的单曲后,迷失方向的麦肯特尼回到了利物浦,见到他在乐队中的好友。此时乐队的好像已经被个人才华和膨胀野心击碎,列侬继续着他高涨的叛逆曲风,乔治哈里森、林里斯达尔则意志消沉。这支乐队已经没有了灵魂,就像麦肯特尼那样没有出路和目标。一个有无限潜力的团队却令人心碎的一蹶不振。

麦肯特尼回来了,他和列侬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大家坦诚的说了一直不想承认的现实,只有忠于团队才能有更多的发展空间。乐队不是个人的表演场是每个成员的家和归宿,是理想和未来。于是四个挚友放下隔阂,继续艰苦的创作和排练。终于在一天演出现场,玛格丽特公主出现在观众席中聆听他们的歌曲。之后的一支单曲《MeettheBeatle》更是唱响到大洋彼岸。

《芝加哥邮报》评论来自英国利物浦,现改名披头士乐队的四个小伙子的配合天衣无缝,堪称完美。在此之后,乐队又继续了8年的梦幻之旅,直到大岛洋子的出现。80年列侬被歌迷枪杀划上了这支非凡乐队传奇事业的句号。由此可看出甲壳虫乐队之所以成功,关键是团队的力量。不能否认列侬和麦肯特尼的个人才华和天分,但是正是四人的性格互补相得益彰才会有足以创造历史的乐坛神话的出现。也正是麦科特尼的回归使得乐队更加完整和强大。正是乐队成员的忠诚和不记功利才会缔造完美辉煌。

文章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如何忠于公司,忠于团队。其实认为对老板下派的任务无条件的执行也是可以的。但是更多的是要多思考,多在下派的任务上动脑经,把任务完成的漂亮。作为员工仅仅完成任务还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勇敢的使用建议权。在接到任务,完成任务的同时,要对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即使这个建议可能与老板观点相左。不要认为可能会激怒老板就不去提出合理的建议,这是对公司的不负责任,也是不忠于团队的表现。

美国电影《阿甘正传》中的阿甘被称为美国精神的体现。假如这样的智障人士可以称得上是美国精神,那么美国不就全是傻子了吗?其实阿甘代表一种精神。忠诚、执着、认真、踏实、忘我、利他正是这种忠诚才使得美国在短短200年间成为世界最强大的国家。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苏武牧羊的故事。西汉大将卫青霍去病大败匈奴,匈奴派使者来求和了。汉武帝为了答复匈奴的善意表示,派中郎将苏武拿着旌节,带着副手张胜和随员常惠,出使匈奴。苏武到了匈奴,送上礼物。苏武正等单于写个回信让他回去,可是这一等就是十九年。期间匈奴换了几任单于,却只是发配苏武牧羊。匈奴不断派人劝说苏武变节,并许诺高官重金的条件,但是苏武不为所动。忠君之事必当以身守诺。这样的气节和品质正是我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积淀的精髓。

有人说苏武出使西域被囚,好像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可大书特书的事迹。正是这被囚禁的十九年,一个壮年变白首的十九年。苏武的忠诚耗尽了他人生的大好年华,可他依然无怨无悔。这份执着不正是我们所缺失的吗?

忠诚就要求踏实,不浮躁,要沉得下去,不浮与表面。忠诚更要有气魄和担当,敢于承受寂寞。

忠诚胜于能力全文阅读 篇4

“忠诚”在我国有着深远的思想渊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忠诚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忠诚是职业人应遵循的一种职业基本准则。

商品经济的一个基点是信用经济,也就是要讲究“信用”、“诚信”。

忠诚是相互的,你忠诚于他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忠诚。忠诚是360º的,你付出的越多,得到的也越多。只有忠诚的人,工作中才能够找到归宿感。

“忠诚”是职场必备的美德。单纯强调能力而忽视忠诚是危险的,公司职员出卖公司机密,是忠诚度不足引起的,同时也是品德出了问题。

忠诚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忠诚是其它所有能力的统帅和核心,因为如果一个人缺乏忠诚,他的其它能力就失去了用武之地——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愿意使用一个缺乏忠诚的人。忠诚度高,能力也强的人是“人财”。既无能力又无忠诚的人对于企业来说是“人灾”。既有能力又有忠诚的人才是每个老板梦寐以求的理想人才。

一个忠诚度不够但是能力卓越的员工远远比一个忠诚度不够但能力也低的员工的危害大很多,在忠诚和专业能力逐鹿之时,忠诚已经成为了各大企业的首选。

忠诚不仅是一种操守,更是一种责任。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老板,实际上就是忠诚于自己。给予公司忠诚,你才能得到公司忠诚的回报。

你自己才是忠诚的最大受益人。忠诚不是一种纯粹的付出,忠诚会有忠诚的回报。而且,忠诚的人比不忠诚的人获得更多。作为一名员工,要赢得老板的关注,除了要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外,还需要有赢得老板信任的人格魅力,而忠诚无非是最好的选择。只要你真正表现出对公司足够的真诚,你就能得到老板的关注,他也会乐意在你身上投资,给你培训的机会,提高你的技能,因为他认为你值得他信赖;无论你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会有成功的机会。

忠诚是人生最重要的品质。你的忠诚会为你树立个人品牌,这将是永远都不会贬值的。俗话说:成绩靠才能,升职要靠忠诚。任何老板都不会轻易地让一个人担任重要职位。如果你要想得到重用,就得一点一滴地展现你的好品质。忠诚是造就你的职业声誉和个人品牌最重要的因素。

忠诚,是要用业绩来证明的,而不是口头上的效忠。忠诚不同于一味的阿谀奉承,不是用嘴巴说出来的,它不仅要经受考验,而且还表现在你的行动和行为上。履行职责是最大的忠诚,要出色地做好每一件事,努力用心最好每一件事。

在完善和提升个人素质时,每一个人都应该记住“忠诚胜于能力”,每一位员工都应该铭记“忠诚”的行为准则。作为企业经营者,以“忠诚”作为寻找、筛选、提拔和任用人才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拥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使企业进入优秀企业行列的基本保证。

忠诚是执行的最大动力,在完成一项具有艰巨任务的过程中,忠诚度发挥大约占70%的作用。忠诚是部队精神的内核,忠诚成就了顶级的作战团队。

忠诚是神圣的,是发自内心的情感。如果你不打算忠诚于一个企业,就不要随便选择它,如果你忠诚于一个企业,就不能轻易离开它。忠诚并不否认跳槽,但频繁跳槽就应该否定了。老板骨子里都不喜欢频繁跳槽的人。

团队力量来自于忠诚。一个没有忠诚的团队,是一盘散沙,自然没有力量可言。

责任和忠诚是企业文化和精神的灵魂。把责任和忠诚作为企业的精神命脉,注入每个成员的心里,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团队成员的责任和忠诚。

忠诚是企业的需要,忠诚是老板的需要,但它更是你自己的需要。

忠诚胜于能力全文阅读 篇5

一口气看完【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改变了我很多固有的想法。以前一直错误的认为:个人能力是前提和根本,没想到忠诚却起了颠覆性的作用。

一本书影响人一生,虽然我不确定这本书是否可以影响到我的一生,但起码对于现在的我,确是非常受益的。

刚毕业不久,同学聚在一起,经常讨论的一件事,就是工作,我们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就是工资的多寡。现在想想,真的有点鼠目寸光的感觉。工资待遇确实可以衡量一份工作的好坏,但却不是唯一的标准,也不是根本的衡量尺度。现在觉得能得到经验,学习到东西,还有是否具有发展潜力才是最重要的。来到公司以后,我就认定了这个行业,有种很适应的归属感,既然认定了,就应该努力,让自己了解这个行业,属于这个行业,成为这个行业的佼佼者。

可能是受学校期间的影响:“老师找就没好事”,心里胆怯,现在领导充当了老师的角色,我有时也会像书里的反面教材一样,害怕见领导,总是躲着。其实,我也早就发现这是个很坏的习惯,自己也一直在注意改正。领导也是人,领导也可以是朋友,只要自己尽职工作,何苦要吓唬自己呢。

团队的力量不是个人可以比拟的。不知道大家喜欢看武侠剧吗?武侠剧是生产英雄的故乡。大侠们都武功卓绝,无人可敌,但大侠也有吃败仗的时候,这种情况就是遇到一群人围攻,一个打不过他,那十个,一百个,甚至更多的话,结果就可想而知了。一般这个时候通常会有一个领头的站出来,说:“大家一起上,我们耗死他”。当然,我们不喜欢当反派的喽啰,但也没几个人敢站出来自称大侠的。从中可见团结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最初来到公司,感觉一切都很新鲜,工作起来也特别积极,希望能证实自己的能力,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觉得成单的希望变得渺茫了,那份积极也被风蚀殆尽,更多的是迷茫与自我否定。积极的心态是我现在最迫切需要的,我也在努力让自己变的积极,更加积极,我相信努力必定会有结果,我更加相信,积极的努力,会为我带来丰硕的成果。

随着工作的深入,越来越觉得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少的可怜,社会的脚步催着我加快知识和经验的积累速度,我可以当一时的铺路砖,但觉不会是一辈子。学习!充电!我会计划好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在不久的将来,我要能独当一面,让自己无可替代。

学会坚决的服从。每个人都有叛逆的一面,当面对指令的时候会有自己的想法,会以自己的标准来判断,而这时当自己的标准和领导的指令相悖的时候,就显出了服从的价值。坚决的服从以及无条件的服从。服从不但不会给自己带来困难,反而是更大的收益。领导的指令肯定是以公司的利益为着手点的,而公司的利益决定了个人的利益,试想,如果一个公司,没有人服从领导的命令,那么要领导何用,将军都没了,士兵还有什么用,一盘散沙,一击即溃。

服从才能让自己学习到更多,得到更快的发展。领导之所以为领导,必有其长于众人之处,所以领导的命令也是先于我们所考虑范围之外的,也许现在难以理解,但日后的效果必会随之显现。而我们服从了命令,即是学到了领导的这种经验,假以时日,当经验积累到一个质变的时候,我们也就具备了当领导的潜质。

读完这本书,我的理解是忠诚胜于能力,忠诚源于感恩。

一颗感恩的心,是对个人,对公司,对社会最大的回报。感恩使人努力,使人积极,存着一颗回报的心去生活,工作,人生才会充实。作为一名员工,我没有理由不感谢公司提供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我才能展现自己,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存着一颗感恩的心积极的回报公司,我相信公司也不会亏待我们。很多人觉得自己的付出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工资所得,觉得公司欠他的,我觉得这种想法很不可取,公司为个人提供了平台,当个人离开这个平台的时候,会发现连扫马路的活都要从头做起。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应该是培养一个良好的性格,这关系到一个人的一切,家庭,朋友,亲人,工作。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时刻注意自己的,在一言一行中养成良好的品格。一个良好的品格能扩大自己的朋友圈,在工作中也让我们如鱼得水。

一本书,让我想到了很多很多,不仅仅是上面所罗列的。我希望用文字的方式记载下来以后,能加深我的印象,以达到警醒和鞭策的作用,而不仅仅是想想而已。

忠诚胜于能力全文阅读 篇6

刚刚读完《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感悟良多。忠诚对于我们自我发展,对于公司的盈利创收,发展壮大,都起到了根基性的作用。是否忠诚体现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态度,更表露出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决定的是一个人能否成为有用武之地的人:能否实现对公司的贡献,能否承担家庭的责任,能否兑现长久以来自我的梦想。

忠诚可以分为很多个方面,通过读《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结合公司实际,我谈一下个人对“忠诚”这个词的理解。我认为忠诚可以分为:对团队的忠诚,对领导者的忠诚,对家庭的忠诚,对自我的忠诚。当然,往更大的方面说,还有对国家社会的忠诚,暂且不谈。

首先,忠诚是对团队的忠诚。《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作者告诉我们:“团队的利益就是你的利益”。对我们来说,团队指的就是公司。如果分开来讲的话,公司两个字,在新华字典中“公”,是“公众,大家”的意思;“司”,是“主管,操作”的意思,说白了,公司就是一个大家一同工作获取收益的地方。所以,获得利益是大家的,损失利益也是大家的,至于利益是获得还是损失则取决于公司的运营。一个团队想要充分的发挥自己的力量,依靠的不仅仅是团队成员的实力,也必须依靠自己每一个团队成员的忠诚,只有拥有所有团队成员的忠诚和实力,这个团队的力量才有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只有这样的团队才有可能打造出一个一流的公司。所以我们对公司忠诚,众人拧成一股绳,共同努力,公司就能收益和发展,我们每个人自身也能够获利和进步。

第二点,忠诚是对领导者的忠诚。上面说到,公司就是一个大家一同工作获取收益的地方,利益是获得还是损失取决于公司的运营,那么领导者则是掌控公司运营,带领我们大家一同获取收益过程中最重要的人。公司如同是一艘军舰,毫无疑问,领导者就是带领大家劈波斩浪、勇往直前的舰长。因此对领导者忠诚成为对团队忠诚最重要的环节。只有忠诚于领导者,才能更好的发挥出团队的作用,才能以领导者为核心,产生促进公司发展的凝聚力和推动力。书中提到,对于领导者忠诚,应该“学会服从——只有‘Yes’没有‘No’”,应该“站在老板的位置想问题”,因为领导者和员工考虑问题的高度和角度是不同的,一些员工想不通的问题,站在领导者的位置一想就会变成很简单的问题。所以员工要不折不扣的执行领导者的命令,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出公司一份子的作用,保证整个公司高效快速的运转,保证公司对外强劲的竞争力。

第三点,忠诚是对家庭的忠诚,更确切的说是对家庭的责任。公司的每个人走到一起是为了生计,为了个人发展,更是为了家庭的幸福。古时寒窗十年苦读,一朝功成名就,风光回乡孝敬父母,而现今十五年学生生涯结束,踏入社会,如果尚不能自给自足,谈何远大前程,谈何理想抱负。所以,对家庭的忠诚可以成为一种动力,督促我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激励我们每天做的更好,不会因为贪图安逸与享乐而不思进取,蹉跎度日。想做到对家庭的忠诚,前提正是前面的两点。忠诚于领导者的指挥,忠诚于团队的协作,保证公司的盈利创收,保证公司这艘军舰的不断前进,才能保证我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继而才能保证家庭的幸福和睦,实现对家庭的忠诚。

最后一点,忠诚是对自我的忠诚。人在青年时都会有远大的抱负:人生短暂,我这一辈子一定要做些什么,不枉来世上走一遭。可惜随着时间的流逝,绝大多数人的梦想都被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生活冲淡了,慢慢消磨殆尽,甘于平庸。极少数的人才能忠诚于自己的梦想,自强不息,奋发图强,开创出属于自己的一番事业。古人云:“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心为前提。正心指端正思想,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坚定信念,持之以恒,不断充实自己,不断激励自己,做好本分工作,努力做到最好,始终忠诚于自我梦想,然后才可以一步步发展到治国、平天下。

对团队的忠诚,对领导者的忠诚,对家庭的忠诚,对自我的忠诚,这四点就是我看完《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后对“忠诚”二字的理解。感悟良多,信心振奋,工作还需一点一滴的做,人生路还需一步一个脚印的走。愿与秦总及秦工的各位同事共同努力,开创秦工新天地!

忠诚胜于能力全文阅读 篇7

一直以来,我们都仅仅把忠诚视为一种品德。

《忠诚胜于能力》由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团队忠诚,引申到社会各种组织的忠诚。书中包括“忠诚是一种义务”、“与公司共命运”、“为荣誉而工作”和“以生命去执行”四部分内容,阐述了“忠诚胜于能力”、“忠诚是一种义务”、“你自己才是忠诚的最大受益人”、“忠诚是执行的最大动力”、“履行职责是最大的忠诚”等见解。

第一,忠诚,已经成为人才的第一竞争力。人才越来越市场化,人才的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技能竞争,转向了品德与技能两方面的竞争。而在所有品德中,忠诚排在第一位。过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组织寻找人才时,大多数首先看重的是文凭和工作经验,这两方面过得去,基本上就录用了,至于品德方面,不反党反——社——会主义就行了。可是现在不同了,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优秀企业选拔人才时,所关注的范围已经扩大了许多,他们已经把忠诚排在第一位。很多企业会通过各种形式测试应聘者的忠诚,如果被认定是忠诚度不足的人,哪怕你拥有一百个博士学位,拥有一千项成功案例,都可能不会被聘用,因为招聘考官们很清楚,一个缺乏忠诚的人,不可能为企业所用,而且,这样的“能干人”一旦背叛企业,企业遭受的损失可能无法估量。忠诚,已经成为职业场上的第一竞争力。

第二,忠诚,已经成为一种立身之本,成为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作者指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忠诚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忠诚,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

第三,忠诚能力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一个人如此缺乏了忠诚,其他所有能力,诸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控制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都将失去用武之地。作者把计划能力、组织能力等形成的能力组合称为“技能仓库”,把忠诚称为“技能运输通道”,技能仓库中的技能,只有通过技能运输通道,才能到达“价值仓库”。

第四,忠诚是获取回报的前提。企业首先不会给你什么,但你必须首先给企业以忠诚;如果你给了企业绝对忠诚,企业就会给你物质和精神回报。在书中,作者指出,忠诚和回报是有先后顺序的,忠诚是回报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在求职的时候,首先强调的就是回报,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导致他们无法获取理想的回报。

第五,忠诚,决定你在组织中的真正地位。在任何企业里,都存在一个无形的同心圆,圆心是老板,圆心周围是忠诚于企业、忠诚于老板、忠诚于职业的人。离老板越近的人,是忠诚度越高的人,而不一定是职位越高的人。很多高层管理者天天和老板打交道,却未必得到老板的信任,很显然,越靠近“同心圆”圆心的人,越可能获得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回报。

在中国企业界,尤其是民营企业界,老板有一块由来已久的“心脖,那就是对能人想用又不敢用。能人是一把双刃剑,忠诚则为老板创造巨额财富,不忠诚则给老板沉重打击。而在管理上面,老板也面临两难: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在好了,《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可以消除老板的心病,它会告诉老板怎么使员工既有能力又忠诚。

”忠诚胜于能力“这话很好理解。是说企业员工首先要对企业、对上级、对老板忠诚,企业宁用一个10分忠诚7分能力的人,也不用一个7分忠诚10分能力的人。

必备!《美德故事》读后感实用版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必备!《美德故事》读后感实用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美德故事》读后感(篇一)

道德高尚的人,可以用自身的行为举止给别人好的印象,因而使他人受到影响。暑假我看了一本能让我们迈进智慧、举止的大门,进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美德故事》。

一个成功并非常有才华的人需要美好的品德作为支撑,就像一个民族需要优良传统一样,一个国家之所以有高贵的精神,是因为他们的美好的品德,才使他们受益终生的财富。里面有着一篇篇动人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真正的点金术》,主要内容是:古时候有个人叫张三,好吃懒做,什么事也不去做,整天想着他的发财梦,他听说有一个道士会点金术,于是他经历了九十九座山,九十九条河找到了那个道士,道士先让张三清理土坡度并种上白菜,张三觉得浇水太困难了,于是他开出了一条水渠以便浇水,种出了又大又新鲜的白菜。张三带到集市去卖,别人看他的菜好,不一会儿就卖光了,拿到了许多银子,这时他真正懂得了一个道理。我认为道理是:世上没有点金术,天上也是不可能掉馅饼的,只要你会勤勤恳恳的做事才会有收获,这是你自己用劳动换来的成果,这是自己应得的,这就是一种美德,只有这样才能成功。古代有许许多多的成功人士,他们也是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向成功的大门,进入知识的殿堂。

一本好书如同一杯清茶,沁人心脾,留香永久。看了这本书我畅游其间,我真正体会到看书的好处,我有很大的感悟,看书——会让我们的生活更精彩,并让我们共同进步。

《美德故事》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看了《中华美德故事》这本书,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故事是《愚公移山》。

《愚公移山》的故事发生在先秦时代,讲了当时年过七旬的愚公认为家门前的两座大山十分不方便,常常碍事,自己的好友春田也从山由摔下来死了,他决定带着儿子、孙子一起移山,尽管村民们对愚公冷嘲热讽,但愚公丝毫没有动摇……

这篇文章我连续看了好几遍,它对我的启发很大。在那个时代,人们只有一些简陋的工具,就算是一个大力士来移,都需要几千、几万年,何况是七十多岁的愚公呢?有些村民曾问过愚公:“以你的年纪,连座小山丘都搬不走,何况两座大山呢?”而愚公却坚定地说:“我们的子子孙孙是无限的,总有一天大山会搬走的!”愚公身上最值得我们学习的是:要移一座大山,不仅要克服许多异常的困难,还要有坚韧不拔、不动摇的精神、志气。

在我们当今的社会里,也有许多人有着和愚公一样的精神。昨天,洋山深水港开港了,在电视画面上,除了洋山深水港外,那连接着洋山港和临港的东海大桥那美丽的身姿想必大家都看到了吧!无数的建设者们在一片汪洋小岛上围一片堤、填一征海,连一座桥,造一片大港码头,这需要怎样的精神、怎样的毅力?这其中包含着无数建设者们艰辛的汗水与不懈地努力,他们是现代的“愚公”啊!

《美德故事》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中华美德故事》这本书,里面介绍了勤奋好学的高士其爷爷。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件事。

第一件事:高爷爷上小学的第一天,是全校到校最早的一位,连校门都没开,校长因此在开学典礼上表扬了他。

第二件事:跟高爷爷一起坐的张君上课不专心,一会儿拉他看窗外的鸟,一会儿用纸折鸵鸟给他看,但高爷爷一点儿也不分心。

第三件事:他观察原生动物阿米巴废寝忘食,竟被同学们取了个阿巴米的绰号。

读后,我仔细想了想这三件事,对什么叫勤奋,对为什么从小要勤奋,有了清楚的认识。勤奋,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就是学习上要专心致志。该起早就不睡懒觉,该听讲就不做小动作,该钻研就不半途而废,那么,不但知识能学到手,而且培养了自己良好的品质,将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成功,这才是受用一辈子的啊!

亲爱的高士其爷爷,也许我长大了不可能像您一样做个有学问的科普作家,但我一定要学习您身上勤奋的品德,努力学习,做到每一天都学有所获。

《美德故事》读后感(篇四)

大家好,今天下午我看了一本书想给大家推荐一下——《美德故事》。

这本书上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还有许多成语如诚实守信,坚韧勇敢……

但最让我深受启发的是《征服大山的狮子》。上面写着三头狮子要推选森林之王它们要跑到山顶上,第一头狮子跑了一会便说大山你赢了,第二头狮子也说了同样的话,只有第三头说:大山你暂时赢了,可你已经不会再长了,而我要回去继续成长过一段时间,我一定会征服你的。我们要向第三头狮子学习,学习它藐视任何困难,永不服输的精神。

有一次,我我有很多题不会,全部空在了那里妈妈耐心的教我,可我还不想写。直到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懂得了只有我们坚持不懈努力向前才能成功。

希望你们有空也来看一看这本书。从中会让你受益匪浅。

《美德故事》读后感(篇五)

美德使人更美好;美德使社会更和谐;美德使生活更丰富多彩。

《美德故事》这本书,通过很多神话故事、诗篇、寓言、童话等丰富体裁,让我逐步的走向了光明美好的道德世界,让我从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中认识到了道德的所在和它的价值,使我展望人生的道德观。

中华美德,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精神文明的积累。中华民族以礼仪之邦、文明古国而著称于世。在中华民族传统思想文化和道德的宝库中,有许多我们应当继承的精神文化和需弘扬的传统美德:战国时代的纵横家苏秦每次读书到深夜,倦意袭来时,就拿起锥子狠扎自己的大腿,他发奋苦读,使学业大进,终于成功地说服六国君主,合纵攻秦。还有西汉大学者匡衡凿壁借光、元代大画家王冕痴狂学画、明朝文学家宋濂抄书苦读等等。

这些故事使我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勤学苦练,付出艰辛的汗水,才能获得成功。

《中彩那天》读后感实用版五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中彩那天》读后感实用版五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中彩那天》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学了《中彩那天》这篇课文。读完后,让我记忆深刻。

故事的大体意思是这样的:“父亲”给自己和库伯各买了一张彩票,结果买给库伯的彩票中了一辆奔驰车,但“父亲”把车开回了家。事后,“父亲”神情低沉,想着车到底应该留下还是还给库伯。最终,他还是把车还给了库伯的事。

我觉得“父亲”的做法很对,并且通过这件事,让我懂得了诚信是最重要的,它比任何物质财富都珍贵,失去了就很难再回来。正如“母亲”所说过的那句话:“一个人只要活得诚实,有信用,就等于有了一大笔财富。”

我们也应该向作者的父亲学习,不是自己的就不拿,应该用自己的能力去得,而不是投机取巧地拿。“父亲”的所作所为也为儿女们做了个好榜样。虽然他们家现在的生活很拮据,但他现在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诚信。而且他的儿女也体会到了“父亲”的诚信,就像她写入故事的那句话一样:“是呀,中彩那天父亲打电话的时候,是我家最富有的时刻。”

同学们,让我们携手共建起一个充满诚信的社会吧!

《中彩那天》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们学了《中彩那天》,这个故事讲了:第二次大战前,有一家很拮据,一家六口全靠父亲一个人维持生计。母亲常常安慰家人说:“一个人要活得诚实、有信用,就等于有了一大笔财富”。父亲梦寐以求的是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一天,的一家百货商店,要把一辆奔驰汽车馈送给中奖者。谁知叫到了父亲的名字,可是父亲却神情严肃,没有一点高兴的样子。回到家,母亲给我述说了真情,我恍然大悟,原来,父亲帮他同事库伯捎了一张彩票,并在那张上写上了K字,之后俩人把这件事都忘了,父亲曾想把标记擦掉,自己就是这辆车的主人了。但出于道德,父亲最终选择了把车还给了库伯。

读了这篇课文我深有感触,我们每个人在面对金钱的诱惑,都会有不同的想法,尤其是在最需要的时候。但故事中的一家人在妈妈平时的言行影响下,父亲选择了诚信。在我们家,爸爸妈妈也经常教我和妹妹怎样做人,尤其是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只要诚实守信,将来在社会上才能立足,才会交到更多更好的朋友。诚实守信也会是我的一大笔财富。

《中彩那天》读后感【篇三】

《中彩那天》写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贫困的父亲帮库伯捎了一张彩票中奖了,可库伯并不知道。父亲面临一个道德难题,要不要把中奖得来的奔驰汽车给库伯!最后父亲决定把汽车给了库伯。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守信,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如果父亲不把汽车还给库伯先生,他们之间的友谊就会破裂,就会失信于人。

学到这一课我又想起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一次,我去“豪嘉基”吃饭,呀!来吃饭排队的人真像一条长龙,排了很长时间,才轮到我,我买了些东西突然看到有蛋挞,又拿着妈妈的钱去买,我又得去排队,又轮到我时,却发现身上少了一元钱,回去拿吧又要从新排队,后面的一位阿姨看到我的情况就给了我一元钱,妈妈这时过来说:“我给你一元钱把它还给阿姨!”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就接过妈妈递过来的钱还给的阿姨。

通过学习课文和我的亲身经历,让我深深懂得了诚实守信的意义,并让我懂得谁的东西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能占便宜,只有做到诚实守信,明天才能更好!

《中彩那天》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学习一篇全新的课文《中彩那天》,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

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我们全家仅靠父亲一个人挣钱来维持生活,经济很很拮,生活很清贫;父亲是汽车修理厂的技工,他工作任劳任怨,深得老板器重;父亲的愿望是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当愿望实现时,发现那是替库格先生买的彩票,经过思想斗争最后把奖品归还给库格先生。

读完这篇课文,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父亲诚实守信,不贪图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失去一次实现愿望的机会,但得到的是人情和道义,是更多真正的朋友,是心灵的宁静和快乐,这同样是一笔很大的财富,是金钱所买不回来的。乐羊子妻的拾金不昧,张良三捡草鞋,这不正是做人最基本的规则吗?

雨果说过:大海是冬季的礼拜堂,背信是地狱的礼拜堂。人人言而有信,生活才会诚挚和谐,人与人才能和睦相处。同学们让我们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诚实,言而有信的人吧!

《中彩那天》读后感【篇五】

《中彩那天》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答案。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我们家的生活拮据,父亲是汽车修理厂的技工,他梦寐以求的是能有一辆自己的汽车。 一天,一辆崭新的奔驰汽车以抽奖的方式赠给爸爸,我简直不敢相信那时真的,我几次兴奋地想上车与他共享这幸福时光,奇怪的是都被他赶了下来。我疑惑不解地问妈妈,她安慰我说:“不要烦他,你父亲正面临着一个道德难题。”原来中奖的那张彩票是帮库伯捎的,我激动地说:“可是,库伯是有钱人,我们家穷啊!”话音未落,父亲就拨通了库伯的电话。 父亲打电话的时候,是我们家最富有的时刻。当天晚上,我们全家围坐在一起,吃了一顿幸福的晚餐。 生活中其实有许多像“父亲”这样的人,他们就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写到这里,我可以豪不夸张地说:“诚信金不换,诚信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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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观书老眼明如镜,论事惊人胆满躯。”人的一生,看过许多书,通常我们在读完一本书后会被要求写一篇作文,这样可以为自己的写作累计素材和资料,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后感有哪些?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写作示范:沈从文边城读后感实用版,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一)

命,顺命而为,或有不甘。逆命而为,何其困难。

平淡,朴实的生活,干净,利落的文字。却看的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好似我此刻就在那边城,好似我也是亲眼见证了他们的故事。文中那说不清道不明的爱情,翠翠明白自己的心,她有着边城小女人羞怯,善良,纯粹,美丽的模样。大老,二老同时喜欢上她,这是翠翠的错吗?那又凭什么要让翠翠来承担这悲剧的结果。爱情不应该和其它任何事情来相提并论,不应该受到其它任何事情的影响。即使我知道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这都不可能实现,所以,大多时候都是留下永远的遗憾。毕竟舍不得死,生活就依然得过下去,管你悲伤或快乐,你也只是茫茫人海中的沧海一粟。

看到爷爷安然死去的那一幕,眼泪配合的留下。两个相依为命的人,终有一个人先去了,剩下的那个人还得带着一切的过往和回忆,坚强的活下去。我心中的翠翠,不嫁大老,不嫁二老,不被爱情牵绊,不受世人怜悯,带着爷爷的期望,远走高飞,浪迹天涯,不再回头。

在繁世中待的越久,便越是向往那一份宁静。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4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品读《边城》,思绪也随著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人世间的美好与凄凉,在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

又或许是秀美的景色,喧天的锣鼓,热闹的节日,吸引了眼球,掩盖了喜庆祥和背后的凄凉与伤痛。但作者清新隽永的笔词下的确有丝丝忧伤的情怀。就像这里也有亲人的离别与去世,有满满的期待未果,还有懵懂、朦胧,却又无疾而终的爱情……

这里的忧愁是一滴化不开的墨,滴到心上,纠缠不止,然后风干,凝结在那里,无法抹去,只有那澄明的江水,依然诉说着那些古老的故事……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二)

沈先生的《边城》。那时的我是浮躁的、稚嫩的,甚至还不知道里面的故事的发生的地点就是凤凰古城,也品读不出其中的韵味,更没有对它产生一丁点的自己的想法,仅仅把它当一篇普普通通的课文,随便糊弄就过去了。现在把《边城》通篇的读下来,我读出了沈先生对湘西风情的钟爱,读出了当地的人们纯朴和赤诚,读出了故事淡淡的忧伤。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

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在那年的冬天,那座白塔又重新建起来了,但是翠翠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可能,在某一年某一天,他回来把翠翠接走,又可能,翠翠的遗憾就像白塔一样,永远地耸立在她的心中。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三)

沈从文的边城读后感(一)

把《边城》通篇读下来,我读出了沈先生会湘西风情的钟爱,读出了当地的人们纯朴赤诚,读出了故事淡淡的忧伤。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

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在那年的冬天,那座白塔又重新建起来了,但是翠翠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可能,在某一年某一天,他回来把翠翠接走,又可能,翠翠的遗憾就像白塔一样,永远地耸立在她的心中。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沈从文的边城读后感(二)

《边城》是沈先生的代表作,发表于20XX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故事。在湘西风景秀丽,人情朴质的边远小城,生活着这样一个奇特的家庭,靠摆渡为生的老船夫和孙女翠翠二人。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傩送,从此心中埋下朦胧的少女情怀。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翠翠,托人向老船夫求亲,兄弟两人都爱上翠翠,他们相约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荡,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想,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守着渡船,痴心的等着傩送归来。

沈先生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悬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岩的情节,但沈先生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地笔法刻画出人物的心理,使你情不自禁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这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沈先生给我们展示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正如他谈及边城时所说:我要表现得本是一种人生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边城的人民是一群未被近代文明污染的善良人,他们保持着昔日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与纯朴勤俭的古老民风。

透过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沈先生努力构建了一个充满自然人性的世外桃源,创造的人物闪耀着人性中率真,美丽,虔诚的一面,边城人民就是人性美的代表。沈先生所描绘的人性美首先体现在老船夫和孙女翠翠身上。老船夫自甘贫困而生性达观、洞悉世情而信守天命。他有重重地心事,他牵挂翠翠的将来,他的后面的日子是为翠翠而活,他的唯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地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代替了天,是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边的女孩子。他和翠翠相依为命,对翠翠的挚爱展示了淳朴、善良的人性。而翠翠,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从小和青山绿水为伴,为人天真活泼,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的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湘西的清风、丽日给了她一个健壮的身躯;茶峒的青山、绿水给了她一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撑渡船的简单生活赋予她一颗毫不世俗的心。她和老船夫不贪财、不嫌贫、不偷懒,乐于助人,在这两个身上我们看到了勤奋、善良、淡泊的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随着年龄的增长,翠翠也多了一份心思,多了一份忧愁,对爱情的羞涩和不解增添了她的烦恼。从小时候的学羊叫、学牛叫,到在头上戴小花再到后来有了少女的心事他和傩送之间的爱情没有山盟海誓,没有骇人之举,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地纯朴情怀,洋溢着含蓄之美。沈先生正是通过他们的爱情表达了人性美。

沈从文的边城读后感(三)

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篇四)

曾经无数次想象自己踏上这片土地时的情景,但我们总说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我原本以为,这是一寸人间净土,是爱情最初开始的地方,踏上了这片土地后,我发现其实这片净土景色依旧,只是早已物是人非。

街边已经有了很多现代娱乐场所,当酒吧鳞次栉比地在街边排列时,我觉得原本那些淡淡真挚的感情在时间的流逝里变成了极速消费的感情。我还清晰地记得我在出发之前别人问我为什么如此执著于凤凰古城,我当时的回答是遇见爱情最初的样子,回归最简单的生活。那个朋友当时就和我说,我的希望太过于美好,要是不说,她还以为我是要去开发一段艳遇的呢她跟我说,现在的凤凰因为太过出名,全是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爱情圣地早已演变成了艳遇开始的地方。

说起边城,就不得不想起故事中的女主角——翠翠。文中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

翠翠毕竟是女孩子,情窦初开又怎会知道怎么处理自己和傩送天保之间的事情呢?傩送喊渡船的一次,翠翠见是他腼腆地躲开了。可傩送竟然生了气。

好多人说傩送出去以后不会再回来了,不过我还是相信他和翠翠是能修成正果的。爷爷死后,顺顺已经主动让翠翠住到他们家里去了,当作是傩送未过门的媳妇。说明他已经同意翠翠和傩送的婚事了。茶峒毕竟是傩送的家,他必定会回来。

希望翠翠和傩送都可以勇敢一点。

爷爷知道翠翠心中所想,想要帮助翠翠。在大佬那里,其实爷爷说的并没有错啊,要么主动上门提亲要么对着翠翠唱歌表达爱意,他并没有说翠翠究竟唉不爱他。天保自己也可以去向翠翠问清楚,她是否喜欢他?为什么后来傩送和船总都把天保的死怪在他头上?“那老头不干脆,天保是他弄死的。”傩送的这句话真的很过分,天保自己有主动权啊,为什么非得依靠老人去追求翠翠呢?爷爷在起初确实没有明确的告诉天保究竟他与翠翠的婚事可不可能,因为爷爷不知道到底傩送是不是也那么喜欢翠翠。爷爷得要让翠翠自己选择啊。

后来爷爷多次到船总家里,他不好意思直说,只能拐弯抹角的打听,可是傩送和顺顺的态度让老人家情何以堪?怪罪爷爷“不干脆”,他们自己呢?爷爷是女方家的代表啊。已经很主动了。

于是兄弟俩比赛半夜唱歌,让翠翠挑选。大老自知不是对手,出去做生意了,但出了意外死了。二老全把这件事当做翠翠引起的,也离家出走了。在一个风雨夜,爷爷死了。翠翠才知道,他们为了她才比赛唱歌。翠翠希望二老快点回来。

翠翠和兄弟两个都十分痴情。而爷爷为了孙女的亲事,他内心所呈现出的渴望、焦虑、自尊、自卑、掩饰、吞吞吐吐、欲说还休、矛盾、挣扎——是那样令人痛心和无奈。他们的结局都十分悲惨。翠翠和杨马兵孤独地守候着傩送二老的归来。这能看出湘西边城的朴素的民风民俗。不管钱财的诱惑,执着地选择自己喜欢的,这才是爱。

翠翠,文中的一名十五岁的小姑娘。她可以被认为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中最美好的一个人物。她十分关心自己的爷爷,爷爷也爱她。但是,却很少有人理解他。

就在一个端午日,她来到河街旁看龙舟,看见了船总顺顺家的傩送二老在龙舟上,一见钟情,爱上了他。正巧,他们家的天保大老和傩送二老都爱上了她。但中寨团总看上了二老,要用碾坊做陪嫁把女儿许给二老。而老十分痴情,宁肯撑一辈子渡船,也不要碾坊。翠翠不愿表白,希望二老来提亲。可大老走车路先来提亲。稀里糊涂地被爷爷婉拒了。

看完沈从文的小说《边城》,在赞叹作品的精妙华美之余,一直在想作者究竟想写出什么?就象描摹一个人除了他(她)外部的健康、美丽之外,灵魂又是怎样的呢?作品中的翠翠,一个小女孩,她:“简单、善良、孝顺、乖巧、勤劳、朴实、执拗、坚强、追求。”这还不够,作品似乎还有更多的承载,更大的容量。在行云流水的字里行间,在巧夺天工的山水画面,在栩栩如生的众人相中,在恰似一台恢宏大气的舞台艺术剧里无不流淌着“忠孝礼义廉耻”这中国儒学的魂。

小黄狗对主人的忠,翠翠对外祖尐父的孝,茶峒小城人的温良恭俭让之礼,翠翠外祖父去世后,小城乡亲几乎倾城出来帮助女孩发丧,办完丧事后且留下了老马兵继续照料翠翠和渡船的义。

而廉耻便是:自尊、自信。翠翠拒绝了茶峒乡亲们的怜悯、同情,以为外袓父守坟为由,坚持继续在茶峒小溪上一边摆弄渡船为乡亲们服务,一边等待着他心里深爱着的船总顺顺的老二的归来,表现出一个山村乡镇女孩对人情、人性、爱情极其单纯的执著的追求和极大的自尊与自信。

而这些,正是今天我们许多地方,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缺失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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