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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5-21 来源:互联网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推荐5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一】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二】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三】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四】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五】

我真是一个悲观的读者。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名字看,这本书说的就是爱情,看完整本书,真是稀奇古怪的爱情。有让人厌恶的、让人唏嘘的、让人崇敬的,无论是什么样子的爱情都符合人性。有一种“看啊,这就是人,这就是男人,就是女人。”的感叹

阿里萨在被夺走了爱情后,与无数的女人发生关系,但是仍然说他为自己的爱情守住了忠贞。

菲尔米娜就像所有现在那些17/8的小姑娘一样,看来无论是18世纪还是21世纪,小姑娘的想法永远是一样的。通过信件的沟通,看到了自己幻想的、虚构的爱情,并未这个想象的虚幻提升自己、改变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当家人。而在时隔多日后,由于再一次看到自己真实的恋人,所有的幻想崩塌。

让我再一次思考,灵魂和皮囊,哪一样更重要。很多人说,没有好的皮囊,谁会关心你的灵魂。但是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当你充分理解并且喜爱某个人的灵魂,也认同自己的灵魂与之契合。当发现皮囊没有配上这份灵魂的时候,一场爱情也必将是失败的。比起这种幻想,那些阿里萨看上的寡妇来的更为真实。而她们都不是菲尔米娜。

再说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一开始我把他当做男主角的人。在抓一只鹦鹉的时候,以81岁高龄离世。他是一个有文化、有学识、有素养的医生,他对菲尔米娜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当然对于一个医生,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这种情愫,是非常不专业的。这也为之后他中年后的不忠埋下了伏笔。是的,就如乌尔比诺医生这样的绅士。可以用任何的优美的褒义词描述的人,仍然会不满足于家庭生活,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所谓的爱情。但他纠结于自己的名声、家庭的束缚,他也不敢去追求这段爱情。

乌尔比诺医生和菲尔米娜之间是不是有爱情。我觉得可能在他们刚结婚那段时间,有身体的关系后,是存在爱情的。但是结婚之前,并没有。用现在的话说,他馋她的身子。而她只是由于适当的时间出现了适当的人。或者闺蜜的争抢,让她突然起了好胜心。或者父亲的推波助澜。也就是说促成一段成功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天时地利人和,是因缘。

书中最后,阿里萨等待了53年。这是很令人钦佩的。而他在这段时间内,也有过无数的“爱情”。由于他的顽皮害死了有夫之妇,那个为他而死的14岁少女,那个船长的情妇,那个唯一没有上过床,但是能够完全理解他的灵魂伴侣。他的爱情太多了。而他认为,这些只是一种消遣,不是爱情。他的爱情只有菲尔米娜。而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执拗。

如果年少时的书信是热情的、羞涩的、炽热的,那么垂暮之时的他们,是坦荡的、三观契合的,一种灵魂交织在一起的感觉。这是书里所表达的。

我看到最后,并不觉得这本书里面并没有什么长久的爱情。夫妻之间是习惯,情人之间是肉欲,等待53年是求而不得的执着,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只是阿里萨的执着胜于常人。

所以爱情真的胜利了吗?像霍乱或者任何疾病一样,只会被生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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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5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 篇1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有些毁我三观的一本书。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是不是爱不重要,有没有爱也不重要,毕竟最后的最后人就是孤独的啊

马尔克斯这哪里是写爱情,这明明是对爱情的讽刺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 篇2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 篇3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 篇4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笔记 篇5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优质读后感范文推荐(5篇)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茶花女》后的心得体会。假期时我们观看了《茶花女》,相信您对于《茶花女》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茶花女》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一篇优秀的《茶花女》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茶花女优质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优质读后感范文(篇1)

自古以来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文学主题,每一个人都盼望领有一份纯洁的爱情,可是在残暴的道德观点和虚假的残害之下,那一段高贵纯洁的爱情却幻灭了,那段爱情就是出自《茶花女》这本书中。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漂亮仁慈的烟花女子,玛格丽特与诞生名门的男子阿芒彼此相爱,可终极却阴阳永隔,天各一方的悲剧故事。

首先当我看到玛格丽特找借口推脱他们的约会,阿芒以为她诈骗了他,于是写一封断交信给她,我真为玛格丽特肉痛,阿芒怎么就不清楚她的处境呢?她的也是身不禁己的啊!我多想跳出来对阿芒狠狠地说:你这个大傻—瓜,你们如斯胡爱,却又伤害彼此,为什么这样做呢?我暗暗想,也许这就是嫉妒与虚荣心在捣乱吧!可接着又读到阿芒跟玛格丽特一起去乡间过圆满的田园生活时,我也和他们一起开端向往着将来美妙,要是两人能这样快活生涯在一起该多好啊!可是我明白假如这样的话这本书就不会有了,我料想着后来又会产生什么变故呢?是缺钱用,仍是那老公爵不许他们在一起。可等我看完全书之后,才晓得是后来的变故让他们永别了,梦幻序列号领取中心。玛格丽特被阿芒所谓的正派父亲逼得与他断绝交往,可不明本相的阿芒却认为她变心了,一直找人耻辱她,我真不明确为什么不告知他真相呢?不是深爱对方吗?为何还要分开他,使两人苦楚呢?而阿芒也是那样激动,嫉妒象魔鬼深深地损害了她。唉,真是应证了“爱之深,恨之切”这句话,心里明明爱着却又恨得那么深。世上纯粹的恋情岂非终局都这么令人痛心吗?为什么两人诚挚的爱情却得人们的祝愿,由于他们身份的差异,我找到了谜底。唉,凡人都说什么“有情人终成眷属”,在我看来有情人未必能够终成眷属,这两个可怜的人儿不就是再好不外的例子吗?

读完整书,文章感情的吐露中感动了我的心弦,这是值得确定的。然而有一点我不满足,可这本书是小仲马的自传体小说,作者描写心理运动上只有男主人公的心理,可是女主人公的心理却涓滴不领会到,包含旁人也没有描述,而在海内大多数书籍中,是不一样的,它们将文中人物的心理,情态都写得很到位,那样看起来更有畅快淋漓之感。我想这兴许中西文明的差别吧!

《茶花女》让我看到了法国当时的社会,看到了这两个可怜的人儿,看到了人间间的真情真爱。让我不得有对“书”这个字眼肃然起敬,一个个灵动的方块字,真的是给我多种感触。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优质读后感范文(篇2)

接触《茶花女》是在暑假的时候。向来对文学作品不感兴趣的我,在妈妈的要求下读了这本令我感触颇深的书。

《茶花女》讲述的是: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之后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后来她因阿尔芒父亲的威逼而被迫离开了阿尔芒,不明真相的阿尔芒对她做出了种种侮辱和伤害,导致她悲伤不已,因病而死。

初读《茶花女》,感觉是阿尔芒的父亲掠杀了玛格丽特与阿尔芒的爱情;再读《茶花女》,不仅为玛格丽特的付出感到悲哀,而且为阿尔芒的猜疑感到悲愤。即使他们在一起了,幸福了,快乐了,还是会让阿尔芒亲手把他们的爱情掩埋在深厚的土地里。是猜疑,是不信任。它们的力量在心中属第一,唯一能抵制它们的是心的善。

猜疑,不信任,往往会在身边发生,比如说:朋友之间会发生不愉快的事情,这时,大家会猜疑是别人的错,就会产生不信任,友情就会断绝。所以说:“一份友谊,就那么容易的被摧毁。”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优质读后感范文(篇3)

原谅我学了这么多年法语却刚看《茶花女》,但是看完之后觉得,其实如果放在早些年,我可能还未必能看的懂。感谢小仲马用朴实无华的文字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就在于它的现实意义,不管放在哪个年代,总能让人产生共鸣。

百度百科对这部小说的人物介绍里,把阿尔芒的父亲杜瓦尔和玛格丽特的朋友普吕当丝用完全贬义的形容词描绘。一个“自私伪善,满腹偏见”,一个“自私贪财,虚情假意”,对于没有看过小说的读者来说,这也算是直截了当并且相对符合人物性格的介绍了。

不过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倒不觉得这本书里有谁是所谓的“坏人”。毕竟“好人还是坏人”的道德评判太肤浅了,只有小孩子在看电视剧的时候才会这么问大人吧。

人性太复杂了,环境太残酷了。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悲哀,每个人也有各自难言的不幸。不能简单地说是谁一手造成了悲剧,因为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对错。更多的是无奈,是对爱情和现实的反思,是对整个社会普世价值观的思考,而不是去在某一个人物身上找批判点。

爱情这个永恒的话题,成就了多少旷世名作,演绎出多少唯美经典。有没有发现,最经典的故事往往都是悲剧结尾。无论是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是卡神的《泰坦尼克号》,亦或是民间流传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但凡能让人们讴歌铭记的,主人公都没有收获美满的爱情。为什么呢?

因为只有悲剧所营造的强烈的疼痛感才能带来深刻的记忆和思考。这道理就好比上学时期印象最深刻的老师,往往都是比较严厉的那些。

我在看的时候是流了泪的,尤其是结尾的几封信件和手记,将真相一层层揭开的同时,也将整个故事推向高潮。小说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看的时候总会跟随情节转换自己的喜怒哀乐,你很难把情绪抽离出来去理性地欣赏文字,而是自然地把自己的情感和观念代入进去。

所以,作者要呈现给大众的不单是几页文字,而是文字背后所影射的那些东西。对于读者来说,看小说也不是用眼睛,而是用心和大脑。

茶花女为爱情做出的牺牲让人心疼,而她守护的那份高尚无私的感情,又给了她什么呢?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优质读后感范文(篇4)

打开黑色的封面,封面上已积累尺厚的灰尘,我用手一拍,那灰尘与空气交杂在一起,仿佛是一朵朵洁白的茶花。

我看的这本书叫《茶花女》,是法国的小仲马写的。当你打开书,书页上立着一位长相十分漂亮的女人,她有着棕黄色的卷发,上面还插着洁白洁白的茶花,她身着白色的长裙,手上还有一把羽毛扇。难免会让人遐想是天上的仙女、是美丽的天使,她就是这本书的女主人公——安娜拉·德旺。她旁边的是一位十分俊气的男士,他有着金黄色如麦子颜色的头发,大大的眼睛,穿着格子衫,打着领结,他叫阿尔芒·杜瓦尔,他于女主人公站在一起显得十分和谐与般配。安娜拉也就是女主人公是个妓女,有一天,阿尔芒在剧院遇见了她,并且一眼就喜欢上她。2年之后,他们在一起了,可是女主人公的干爸不让她和阿尔芒在一起,如果她和阿尔芒在一起、那么就不给钱给他们。于是他们到一个乡下住,可是他们的钱不够,于是阿尔芒就去赌钱、他赌钱只赚不赔。

很快阿尔芒的家人就知道他在赌钱与安娜拉的是,他的家族是个很清高的家族,他的爸爸知道自己的儿子和一个妓女在一起,就对安娜拉说:“每个家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有个好的人生,我的家族都是清清白白的,我不希望我的我儿子被别人唾弃,所以我希望你能离开我的儿子,你能答应我吗?”安娜拉说:“我是真心和你儿子在一起的,我知道我是妓女,但是我是真心喜欢你儿子的,希望您能成全”“我知道你们是真心的,但是你毕竟是妓女,我不可以让我的儿子娶一个妓女”他回答。到最后、安娜拉答应了这个老人的请求。离开了阿尔芒、写了封绝情信,重新做起了妓女。

而阿尔芒以为安娜拉移开了他,跟着他的爸爸回家了。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优质读后感范文(篇5)

《茶花女》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巴黎女人悲情的的一生。这里采用了倒叙的写法,男主角那痛苦悲伤的回忆,使得情节看起来更加煽情。巴黎女人玛格丽特是一位貌美钟情的女子,她生活在一个充满金钱的肮脏的社会里。在这样的环境中,任何一个纯洁的生灵也会身不由己而走上歧途。往往这种人又正是被人们所忽视的,甚至是歧视的。而谁又知道像玛格丽特这样柔弱女子在那荒无度的生活下,内心感受又是怎样的呢?

玛格丽特是位貌美的女子,她也正是靠着这点姿色去讨好那些贵族以维持生计。但她的内心世界其实是很空虚的,没有人能给她真爱,没有人能去理解像她那样的人,为此使我想到了女人这个讨人厌、而且又是很可怕的名词。

在小仲马那个时代,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贫富分化严重,不少人为了生存只好走向极端,而当时的一些女人就是这样情非得已,但生活所迫只有出卖身体才有一丝希望。这样的生活可能是寝食无忧,但是这些女人们还是要尽量力摆脱这种生活,她们依然是向往那种平淡自由的生活毕竟只有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幸福,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做到真实的自己,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摆脱世俗的偏见,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

玛格丽特正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宁愿舍去一切和心爱的人一起过上平淡幸福的生活。但世俗的偏见的力量就是那样的强大,男主角甬迪的父亲因为她有损于他们家的名誉,毅然要求玛格丽特离开他的儿子。人都是自私的,但那位遭人贱视的女人用自己的幸福无私的换取了一个家族的名誉。

文笔优美的汪曾祺作品优秀读后感大全5篇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阅读作品后,我对汪曾祺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文笔优美的汪曾祺作品优秀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文笔优美的汪曾祺作品优秀读后感【篇1】

永远的汪曾祺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读一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他的老本行是写小说、散文.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就出版了小说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曾说过,汪曾祺的小说写的比我好;老舍先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也曾言,北京文联的年轻人今后能写出点东西的是汪曾祺和林斤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始,汪曾祺终于老枝发新芽,以小说、、等重登文坛,引起轰动.很多人读了他的作品会说,“原来小说也可以这样写”.他的为文为人,可谓“文章秋水芙蓉,处世和蔼可亲,无意雕言琢句,有益世道人心”。他的作品确实可以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我接触他的作品最早是在1993年,读的是其散文集.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间作小考证;娓娓而谈,态度亲切;滋味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10多年来此书成了我的案头、床头常置之物,常读常新.由此,我开始不断的搜集、阅读他的作品以及有关述评文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我感到平等。他始终把读者作为朋友,把心交给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能够益智。除了从中获取大量的风俗文化知识外,他在作品的字里行间,给读者留有极大的联想和想象空间,让人回味不禁,思绪悠远,很锻炼你的脑力.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更重要的还是开头的那句话----他的作品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

文笔优美的汪曾祺作品优秀读后感【篇2】

好的作品缺少不了对于人性的解释即对于真善美的诠释,作者个人的感情的宣泄、表达也就自然包括其中。这都融入一个“情”字,这既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善恶观、是非观,又从某种角度中体现了作者对社会底层百姓的描写。情于民间,要反映人的最悲最苦无疑是老百姓最有情可表,有话可说,有事可叙。汪先生的《老鲁》、《鸡鸭名家》、《大淖记事》正是这样反映民间事的佳作。

散、诗、情,只留下了《鸡鸭名家》里的余老五和陈长庚,《故乡三陈》里的三陈,《徙》里的一辈子也未得“徙于南海”的高先生,《八千岁》里总是穿蓝布二马裾吃草炉烧饼的八千岁,以及《大淖记事》里的老锡匠、年轻的十一子与巧云。

文笔优美的汪曾祺作品优秀读后感【篇3】

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文笔优美的汪曾祺作品优秀读后感【篇4】

奇人侠客不须寻,行事足讴吟——汪曾祺小说读后感800字:

沈从文写的是时代下的一方土地,汪曾祺写的是一方土地里的时代。但两个人对俚语逸事的运用,又不至于让笔下的土地化作南柯一梦。小说呈现的价值流派,无论匹配得上读者的个人取向与否,我们都不应武断作结好与坏。论其根源,小说流之所以区分诸多体裁,取决于小说叙事中包涵的独特的风土人情内容——即划时代的场面群像描写和罕见的主角独白。

不由分说,这样直接的文字运用,往往在最吸引我们的同时,让历史的缩影,混杂着当下具体时间段的情理感触,并与之下碰撞出独一无二的火花。

读汪老的书往往容易进入一种被作者传递的“失格”状态。这种“失格”其实简单看来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所导致的,但它又逐渐演化成两个基本层面。

其一是故事里的主人公见证的冲突,男女情爱,死生富贵,红尘清规,似乎作者笔耕不辍,挖尽了市坊间种种价值观的局限后,企图说服我们接受小民间的矛盾。

但结果显然是我们错了,因为我们混淆了他与沈从文的区分边界。从文让人,所以茶垌城里的百姓也会和气过了一辈子。翠翠也会徘徊在爱情的分岔路前,抱隙结束。但是,汪曾祺却不会如此。他塑造的人似乎无形处在一种奔向自我的状态,每个人化解了周边矛盾,却并非因此了过,他们转而以更加激进的方式尝试瓦解矛盾的产生。

至此,我们与其把明子和小英子间过早的私定终生,三师父等师兄的吃喝嫖赌视作异端而调侃汪老的不正经,不妨回顾一下明子的舅舅为明子,也是一众僧侣定下的初衷,入了庙,学了把式,也不至于饿死,图得几年积蓄,就还了俗,娶亲也好,买卖也罢,都有活路出头。

所以,当我们在面对纠纷时懂得委身求全,其实是为了我们的结局不是终止,是为了属于我们的波澜篇章仍将继续。而人们在退让后蜷缩的姿态显然与之不符,我们也没缘由的忘了自己所要,忘了避风塘外的大海,就是自己最想征服的对手。因此,我们同书里的某些人失格了。而我们自身独有的失格,却是一种迷茫,模糊,更像丢失与一段时空的联系。与一段历史的羁绊也许于你本身就是陌生的,亦或你熟悉的那些正逐渐变为陌生。

典型的例子不妨参照林清玄曾提到的,在饭店追忆往事的老友。就算是老板惊讶于他回忆中对脚下的铺面曾为稻田的笃定,就算在座的同知认可稻香难忘的感慨。篇末终归逃不了温热散去的结局:老板一边忙去了,邻桌结账离开,只留下朋友叹息声里的迷惘,随着感同身受的人们,回归苦涩的余味。

我想,这也许是太多的人想维持暂存的秩序,也鲜有人拷问自己的同僚为何,过惯了单身闯荡的日子,有人不再埋怨孤单,但我不以为他们真是所谓的“单身”,他们的背后总会存在或多或少的认知,来自一段你不曾知晓的时光,而时光里的人事见解,斑驳了孤独的念头。

也许汪老正是如此,才能于文墨里兼具市井与雅士的和谐,或者每介莽夫的精神,都在向雅士的气节靠拢。汪老并不是琐碎的写尽世俗风气,也未曾高傍过士族的亮节,更不打算走猎奇的道路,他只是努力把认识的人写得真实,仅仅浪漫的赋予其中少数与现实周旋的胜利。

他记得遥远的过去,被怀念“奇人侠客不须寻,行事足讴吟”的当今所铭记。

文笔优美的汪曾祺作品优秀读后感【篇5】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推荐(6篇)


妈妈的爱是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如果你不懂得珍惜,在你失去什么之后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不知道你在读完《秋天的怀念》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收集的“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1)

对于史铁生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他的作品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这篇《秋天的还念》。

母亲是个坚强,无私,可爱的孩子。我妈妈得了肝癌,很快就要死了。但她忍受着痛苦,为了照顾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母爱就是这样,牺牲自己,照顾孩子。

母亲想推他的儿子看花,儿子,但被拒绝。写作时,她并没有生气,而是试图把他的儿子的死的念头。而儿子的腿刚刚瘫痪,他不能接受,所以脾气暴怒无常,他无法控制情绪,而母亲只是耐心观察,等待时机,以帮助她的儿子。

母亲进行第二次想带儿子去看花时,儿子自己竟然一个出人不可意料地答应了,母亲可以兴奋不已,但一说到“跑”和“踩”一类的字眼我们儿时,她就出去了……

且不说他的儿子,我也不知道是说出来,其实它代表的千古绝唱。

谁对自己死亡都充满了一种恐惧,包括我,但这位母亲呢?她不怕没有死亡,只要通过她在我们有生目标之年能照顾一个儿子,我想,她的生命就已经圆满了。母亲是个大好人,所以,就算她死了,灵魂也会升入理想天堂!

最后,母亲把生命的希望寄托在菊花身上,让菊花告诉儿子:一定不要抛弃自己,坚强地活着!

母爱就像一束明亮的月光照在每个孩子身上。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2)

爱,有许多:同学们之间的爱,孩子对长辈的爱……但最伟大的、最无私、最无微不至的是父母对子女的爱。

读完《秋天的'怀念》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能让双腿瘫痪的儿子坚强地活下去,隐瞒了自己严重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儿子,最后 离开了世界,只留下一句没有说完的话:“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多么令人震撼的爱啊!我想到了她——我的妈妈。

我小时候身体不壮实,常常不舒服。妈妈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为了我的身体强壮起来,她细心调理我的饮食,调整我的作息时间。我身体虚弱的时候,妈妈还买了营养品给我吃。多少次,妈妈帮我搓背;多少次,妈妈在灶旁熬中药给我喝;多少次,妈妈在上班之前,把调妈的营养品放在餐桌上,留下字条……这就是妈妈对我的爱。

遇到爱,就要懂得去爱,去感恩。就算不一定是爱,都要去感恩:感恩欺骗你了的人,因为他增长了你的见识;感恩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你要学会自立…… 那么对比起来,父母的爱该不该感恩呢?答案就在中心。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源相报”。那父母的爱如源源不断的泉水,我们可以报答吗?现在,我们还没有太大的能力,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爸爸妈妈倒杯水,有空的时候做做家务……这些虽然是小事,但也是在帮助父母,也是感恩啊,学会感恩,人生才幸福,学会感恩,人生才会充满——爱!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3)

我怀着激动的尽情读完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课文里伟大的母爱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课文主要讲述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体贴入微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鼓励儿子要好好活下去的事。最后母亲临终前的一句话:“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母亲这句话最让我感动。因为母亲临终前还想着自己的儿女,丝毫没有想到自己就快死了,没有悲哀,没有恐惧。 “ 过马路小心!”每当我离开家上学去时,母亲总是这样的叮咛一句,而这时我都会眉头一皱,不耐烦的说一句:“知道了!”往往这时,我都会用一种数学的转换公式,把母亲出于关心的一句叮嘱转换成一句琐碎与唠叨,确切地说,是一句耳旁风,但那一年的冬天改变了我对这句耳熟能详的话的看法

伴随着窗外“淅沥淅沥”的雨声,一阵急促的闹铃把我从睡梦中惊醒了,钟面上的时间十足地把我吓了一大跳,7点整,天哪!上学要迟到了!母亲微笑着走进房间,昨天你睡迟了,所以我就把闹钟停到”“你这样做我会迟到的!”没等她把话说完,我就冲着她喊道。我抓起书包就往外冲完全没有感到这是一种母爱的蔓延“我会送你去的,你不会迟到!”母亲靠着门框,依然微笑地对我说道。 我坐上母亲的自行车,她卖力地与时间赛跑,自行车被“蹬勒,蹬勒”踩得直响在学校对面,我下了车,“过马路小心!”仍然是那句老话,我只

是淡淡的一句话“再见”后,便径直向学校走去。无意间的一次回头,我看见母亲看着我,嘴角仍挂着一丝笑容,再一次回头,仿佛时间停住了,我发现母亲正在远去,但她的背影仍深深得留在我的记忆深处疲倦的身影,黑色的头发间,可以清晰地看见几根银丝 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母爱,任劳任怨,但不图回报的是母爱;用自己的一生去换取孩子的快乐的是母爱;理解孩子内心世界的是母爱回首间,母爱凝固了,我感到了母爱带来的温暖。我又想起《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

我怀着激动的尽情读完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课文里伟大的母爱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4)

今天,偶然的翻出了小学时学过的一篇课文-----秋天的怀念,我的内心深受感动。

这是一篇讲述母爱的故事,文中的母亲承受了双重巨大的不幸:一是儿子残疾,二是自己身患绝症。这是何等的残酷啊!我们可以想象母亲内心受到何等沉重的打击,但是,母亲没有倒下,而且她还能用平静的笑容,抚慰儿子,使儿子暴躁的内心平静下来,这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力量。

文中最使我感动的是母亲说过的那句话:“我们娘俩在一块,好好活,好好活……”当我读到这一句话,我都会忍不住流出眼泪。这是一个普通母亲的愿望,可是,此时此刻,她的愿望却不能得到满足。

我想到了我的母亲 、和她相处的时光。每天,幸福而平淡,平淡到让我忘掉母亲的喜怒哀乐,母亲的辛苦和劳累,织成了一张爱的网子。原来,和家人相处的时光是那么值得珍惜啊!

读完了这篇文章,眼角湿湿的,我哭了,但我从中了解到了母爱的伟大,亲情的伟大,我想我不会辜负了我的母亲,我会让我的母亲为有我而感到幸福。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5)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自从作者双腿瘫痪以后,时常乱发脾气,母亲总是想方设法安慰自己的儿子。为了不让儿子更加伤心,她不把自己重病缠身的事告诉儿子,而是独自默默地忍受。为了不使儿子孤单,央求儿子去看花。就连临终时,还把儿女挂在嘴边。多么坚强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作者正是受到母爱的感染,才重新找回自信,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为一名作家。我想,这位母亲一定是天底下最伟大的母亲。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母亲已经活得够累的了,有多少个日夜,她为儿子的将来操碎了心;有多少个夜晚,她被病魔折磨得难以入睡。临终时,她还放不下对儿女的牵挂,让他们要好好的活。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儿女,又何尝不是无私给予,又何尝不是把自己的精力与心思花在了儿女身上?可是,做为儿女的我们,又有哪一个能做到既懂事又孝顺?又有多少人能帮家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劳累一天的家长回到家里,又有谁为他们捶背送茶?一个个孩子在家里是“小公主”、“小皇帝”,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毛病。还要家长对自己百依百顺,一不答应就会又哭又闹。我想:读了这篇感人的文章,我们应该体会到家长对子女的爱了吧。我们可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秋天的怀念》,你不但教会了我们要理解家长对儿女无私的爱,也让我们懂得要做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就让我们把最美的康乃馨送给天下所有的母亲,祝福她们:健康、快乐!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6)

每个学期,中总有几篇课文是感人肺腑的。母爱,是一种永恒的感动。

对一只展开翅膀即将面对飞翔的雏鹰来说,折断了翅膀是多么令人难过的事;对于准备狂妄地拉开自己人生帷幕时却落下双腿残疾的史铁生来说,这无疑是最沉重的打击。

他也是个人,整天坐在轮椅上并不能让他得到安静的休养。他冲动,暴躁,埋怨着上帝对他的不公。那时的他,却不曾想过自己的母亲,一个永远都爱着他的母亲,一个注定活得最苦的母亲。

“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活儿,好好活儿……”

这句话又萦绕在耳边。秋风瑟瑟吹来时,不知北海的菊花是否烂漫如往昔?

母亲是很坚强的,儿子的瘫痪使他对生活失去了希望;而她,也被病魔缠身,却从不告诉自己的儿子。

也许是病痛拉响了她的警钟,她总是说:“北海的花儿开了,我推你去看看吧。”儿子暴躁的拒绝似乎是她活下去的希望,他一天没有真正坚强,她就必须得活着!终于,在那一天,儿子答应了她,她喜出望外,或许她早已明白自己不行了,在那一天,她也“走”了。

她这一走,大概是给自己的儿子最后一课了。也是从那刻起,史铁生终于坚强了起来,并且是坚强到了最后……

谁眼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为人子女,对母亲注定是一辈子的亏欠。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读了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那么《乌合之众》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一)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二)

群体虽然智力低下,但有时会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巴黎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九月惨案”,一群店主、泥瓦匠等普通市民聚集在一起,在爱国主义的鼓动下,在巴黎城内展开了大屠杀,在无意识的狂热氛围中,这些市民丧失了理性,认为自己的屠杀不是犯罪,而是在履行光荣的爱国主义任务,甚至在杀人后还前往政务要求请赏。但杀人的同时这个群体又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比如在凌迟犯人时,他们非常绅士地遵循了女士优先原则,把最好的观看座位让给女士。这种道德和罪恶一样,都来源于群体极端而偏执的情感,并且都是无意识的。

而这种“高尚”的道德也在其他领域有所体现。

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的律师遭到百姓的指责与谩骂,在震惊韩国的“n号房”案件中尤其明显,伴随着市民的无数抗议电话与对律所官网的攻击,没有律师愿意为主犯赵博士辩护。因为很多市民并不了解法律,只知道你身为律师“为恶人说话”,那么你也是“帮凶”。主犯赵周斌的确罪大恶极,所犯罪行也没有任何洗白的余地。而辩护并非洗白,另一方面也是在捍卫司法尊严与公正。如今不再是那个存在“陶片放逐法”的年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有律师也是不能逃离应有的制裁。掩藏在欢呼与正义的氛围下,皆是腐烂与臭味。这不是那些人性的电影,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司法溃烂成这样,就是他们所说的“正义”吗?

本书虽然没有进行科学研究全凭经验总结,但是精准描述了群体社会种种问题因此极具现实意义。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们,在这个群体汹涌的时代,我们要时时警惕,不断反思,保持清醒,理性思考。跟风没有错,错在于盲目跟风。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三)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四)

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在20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他写了一本心理学专著,来表达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就是这本《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他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于是这本连他自己都没太在意的书在1895年出版后,居然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疯狂地传播着,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为何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于到今天我读着它的时侯仍被其所震撼。它似乎更能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气势撞击我们的思想。

初读此书时,感觉勒庞就像我们时代里的一个“愤青”。他保守而冷静,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他的言论仿佛在颠覆着我们以往的世界观。

从书中可知,勒庞处在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危险,并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有些地方也反映出如今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即便是在现代也是有反思意义的,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的泛滥、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

“真理往往掌握在大多数手里”,这是我们从小就奉为真理的信条,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正如勒庞所说:“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在群体势不可挡的压力下,个人往往会选择屈从或沉默,以免受到孤立和敌视,只有极少数怀有批判精神并勇于寻求真理的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同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的理论极为相似。

“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懂得群体的力量会势不可挡,众人的力量会摧毁一切障碍。当文明的结构摇摇欲坠时,使它颠覆的总是群众。面对外敌入侵,中华民族总是能凝聚在一起,这不仅是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一种英雄主义。正如勒庞所说:“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感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不禁想起我们的英雄董存瑞、黄继光等,怀着“保家卫国”“先国家后个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情,慷慨赴义。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

在勒庞看来,当人们融入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我觉得这是因为个人融入群体后会有一种依赖群体的情绪,就像人民公社时期的“大锅饭”制,因为在集体光环的庇佑下,个人失去了劳动的积极性,责任感降低。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个人失去了从集体中平均获利的途径,不得不依赖个人劳动力,而且要想获得比人更多的粮食,个人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这种竞争的刺激下,中国粮食产量提高了,粮食新品种也增加了。从这个角度上看,群体的智力确实低于个人。

不仅如此,群体中的个人也会因为群体数量上的势不可挡,做出平时不可能做的狂暴举动。这点我非常认同。因为,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可能会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就如今而言,公众情绪力量仍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勒庞说:“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公众情绪力量的最初最集大成者可以说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这个广州大学生莫名其妙地在收容所中葬送性命。许志永律师凭借着公众情绪的支持和媒体的力量,为孙志刚事件上书全国人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了,孙志刚事件也成为了中国法治历史的里程碑。这是媒体和公众力量挑战长期行政法规的典范。此后的“躲猫猫”、“70码”事件等等,正是由于公众的持续关注与公众情绪的反应强烈,对相关部门造成一定压力,使得相关机构从最初的遮遮掩掩到最后不得不正面回应,这对事件的调查有着正面影响。公众情绪正以自己的方式展现着力量。

但我们也不应盲目乐观,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任何力量的过度放大,都会模糊背后的真实。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震惊世界,危难时刻中国社会各界掀起赈灾热潮。万科董事长王石得知汶川地震的事情后,当即做出万科捐款220万的决定。而此举却被认为是“抠门”,引来网络上一片骂声。王石在博客中回应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平息而论,作为企业家,王石的做法是理性的。但是在公众情绪处于高度敏感时,当感性成为公众情感的主流时,企业家的这些理性逻辑,刺痛了公众敏感脆弱的心。他对自我财富的捍卫,在公众眼中就会显得那么可恶。勒庞曾经说过:“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当公众情绪遭遇商业理性,王石触犯了众怒,可以说彻底栽了个跟头。公众——这个庞大的群体对这一事件普遍的恶评,其实是掩盖了中国社会的制度性缺陷。这样的声音的出现,应该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

《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就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虽然书中有些言论过于偏激,但勒庞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伟大和衰败的原因和评价,无论是对我们当前的政治领袖、意见领袖还是社会公众都具有启示意义,让我们能够在盲从之中带点儿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些怀疑。

引人深思的《乌合之众》相关文笔优美的读后感(篇五)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哈姆雷特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1

一部剧本带你阅尽千帆,尝遍疾苦,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在亲情与爱情间抉择,在复仇与宽恕间犹豫。杀父之仇,弑父之恨,失妹之痛。莎士比亚悲剧作品《哈姆雷特》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带领读者、观众在仇恨痛苦中,领略人性的美与陋,光明与黑暗。

《哈姆雷特》是我看莎士比亚的第一部作品。以前我十分排斥剧本,曾认为一个剧本能有什么哲理可言。可当我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字符,慢慢合上封面时,我仍念念不忘里面精彩的剧情和哈姆雷特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合上书本,他们形象在脑海里久居不散。正值青春年华的哈姆雷特藏着秘密与丹麦国王、御前大臣周旋,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又为他可怜的身世与肩上所承担的巨大责任所叹息。可叹他的母亲虚伪自私懦弱,前夫刚死便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只为守住自己的繁荣富贵。看到她的借口时,我真的颇感嫌鄙,明明是自己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偏说是为哈姆雷特着想。尽管明知她的过失,可看到她为哈姆雷特掩护时,内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人性不就如此吗?有着迥乎不同的正反两面。再坚硬的内心仍因爱,留有一块柔软。

奥菲利亚不过是位寻常女子,她聪慧美丽,是哈姆雷特心头的那朵花。可因自己的父亲不懂风情与直截了断的刚硬性格,断送了自己与哈姆雷特的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奥菲利亚如此冷血,从之前的爱慕仅一瞬,变成了以美色去探问,诘问哈姆雷特。或许她还是爱的,不过爱得隐蔽,爱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可以看出,她对哈姆雷特评价极高,“谁料过去繁华变做今朝的泥土”她怀念以往的时光,感慨天地不公会,毁了如此骄傲、绚烂的人儿。

在整本书中,哈姆雷特是毋庸置疑的主角,而他也是最难理解的人物。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一个重亲情大于爱情的人。他既不贪恋权势,也没有宏大的雄志,他不过是为尊严而战。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结局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他依旧能用王子的身份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宁愿为尊严而战死,其实这也是给含冤而死的父亲一个交代。

他放荡不羁,敢爱敢恨。大方地表露他对祖国的敬意,对貌美的奥菲利亚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盟约,见证他的忠诚。他足智多谋,巧妙地从去往英国的船只上脱身,并用英国王室伤害了两名忠心于国王的大臣。装疯卖傻,试探叔父,他用自己的智慧使自己在一次次暗算中幸存。

他嫉恶如仇,心狠手辣。一剑杀死御前大臣和他的儿子,刺死自己的叔叔,当今国王。间接毁灭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己的心上人,奥菲利亚。他不是杀人如麻,他是有仇必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曹操曾云:宁使我负天下人,毋使天下人负我。哈姆雷特没有负天下人,在国人心中他的形象是高大的,是模范,是榜样。尽管复仇之路难走,但他没有滥杀无辜,且宽恕自己的母亲。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真君子,真英雄。

虽然结局十分凄惨,但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在临去决斗场时,他说:“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他面对死亡的无惧让我震撼。或许真的唯有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亡,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着。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2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4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席,说不定席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5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我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所以,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之后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之后,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我并经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我的确定。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理解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感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齐笑、一齐哭、一齐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最终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主角,“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我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作品啊!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6

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将会描述的是一个人物的方方面面,果不其然,这本书讲述了哈姆雷特的父亲死了,母亲却在他父亲死后匆匆的嫁给了他父亲的弟弟,后来得知父亲的死是一场阴谋,最后展开的是复仇的画面。

这本书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黑暗的封建主义之间的斗争,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之间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批判了现实社会的黑暗。

克劳狄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为了权利而谋杀自己的哥哥;乔特鲁德,性格矛盾,她爱自己的孩子,却又沉迷于自己丈夫的弟弟。

哈姆雷特在小说中无疑是可悲的的人物塑造,他本是自由快乐的王子,却因父亲的死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的再婚,父亲被叔叔谋杀,给予了哈姆雷特的心灵的巨大打击。他压抑地喘不过气,从而变得疯狂与偏激。

他一方面追求着人性心灵的解放,另一方面却因为道德和杀父之仇而无法跟着自己的内心走。这两种思想同时折磨着他,他痛苦着并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这使他的行为越来越疯癫与抓狂。

他一直周旋在矛盾的心与复仇中,让他无心去关心他的爱情,关心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从而在哈姆雷特的激烈语言与行为中,并在父亲死于她爱的人手中时,这个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疯了,最后她去了天国。这是一幕令人可悲的画面,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王权相争的时代,又一条人命丧失。

哈姆雷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他的人格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他人提出的挑战时,在他跟随他父亲的灵魂走时,在刺死那个官员时,他是勇敢的;对于复仇时,对于他对自己母亲的爱恨交织时,他是犹豫的,懦弱的。

对于他父亲的灵魂的说辞,他特意安排了一场戏剧,展现的是他父亲说的他叔父如何杀害他父亲的画面,他想借此看他叔父的表情与脸色,看到他叔父带着恐慌的神色,他显得很开心、很疯狂,也因此确信了他叔父害他父亲的过程。但是面对这复杂的心理,他并没有杀了他叔父,而是离开了皇宫。

最后在决战中,他得知他叔父在剑上涂了无可医治的毒药,他母亲误喝了毒酒而身亡,这使得他复仇的心再次燃烧,他愤怒地拿着毒刀刺入了他叔父的身体,最终他也毒发身亡。

这部小说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最后的结局也发人深思。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7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8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文笔优美的老人与海鸥的读后感推荐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老人与海鸥是邓启耀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笔优美的老人与海鸥的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文笔优美的老人与海鸥的读后感(篇1)

一个人有再大的权利,再多的财富,再高的智慧,如果没有学会去关怀别人,去爱别人,那他的生命还有多少意义呢!《老人与海鸥》这篇课文就向我们诠释了爱的意义。

《老人与海鸥》主要讲的是:有一位老人,每天不畏路途的遥远,跋山涉水,每天步行二十余里路,给海鸥送食。他这样一如既往的坚持了十多年,后来老人去世了,海鸥都来瞻仰他的遗容,为他守灵。

可想而知,老人不畏严寒,坚持不懈的喂海鸥送食,足以表现老人是多么关爱、呵护海鸥,久而久之,他们之间就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老人对海鸥是一片爱,海鸥对老人是一片情。老人他有一颗善良、无私、纯洁的心,他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换取了海鸥对他的依恋、爱戴、不舍的情意,这是我们常人做不到的事情。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爱人者,人恒爱之;惊人这,人恒敬之。所以我们要关爱别人,别人才会关爱我们,关爱别人,就是关爱自己。

我与这位老人相比也有一些相似的地方,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天,外面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我哈妈妈一块去接爸爸。再回来的途中,我们看到地上有一丝丝血迹,我们顺着血迹找到了一只慢吞吞爬着的小刺猬,我们把它带回了家放在箱子里面。我们给它吃的、喝的,还给它疗伤,待它伤痊愈后,我们把它放生了。以后,我还要去关心更多的小动物,让它们也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有了爱,我们每个人的脸上才会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有了爱,动物才能与我们人类和睦相处;有了爱,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文笔优美的老人与海鸥的读后感(篇2)

9月20日,我有幸参加了“全市小学中青年教师优质课展示”活动。听了三位优秀教师做的课,我感慨万千,受益匪浅。

周淑清老师执教的《老人与海鸥》一课,让学生在读中体会老人与海鸥间亲人般的感情。课堂上,周老师多处设计了语言训练的环节,采用了读说结合的方法,引导孩子“亲昵的叫”海鸥的名字,说一说海鸥见到老人遗像时的想法,谈一谈游人看到“白色漩涡”的感受,进而感悟老人与海鸥的深情厚谊。同时,周老师又选取适当时机,配乐介绍老人俭朴的一生,渲染了老人死后悲伤的氛围,将整节课推入高潮。

文笔优美的老人与海鸥的读后感(篇3)

动物是有灵性的,也有自己的爱恨情仇,自己的感情世界。读了《老人与海鸥》我被海鸥对老人那份令人震撼的情谊为之所动。

起初我只是认为海鸥是一种吉祥鸟,是海上的“白翼天使”海面上拥有他们点缀,才美丽。可是,在这篇课文中,我对着一群吉祥的天使,有了全新的认识。当我读到海鸥的鸣叫里,老人顿挫抑扬的着什么。侧耳细听,原来是亲昵的变了调的地方话:“独脚”“灰头”“红嘴”“老沙”“公主”我的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我想说:这位老人对海鸥的情感太深了,真让我敬佩。当读到水面上跃起了两只海鸥,向老人飞来。一只海鸥脚上过然闪着金属的光,另一只飞过来在老人手上啄食。他只有一只脚停落实不得不扇动翅膀保持平衡。看来他就是独脚,老人边给他喂食,边对她亲昵的说这话。念到这,我不禁浮想连篇:一只海鸥飞过来,停在老人粗大的手掌上啄食。过了一会一只海鸥儿又对老人亲昵的拱拱老人的脖子”。

啊!多么和谐的一幅画面,老人与海鸥之间的感情多么真切。当我读到“过了一会儿,海鸥们纷纷落地,竟在老人的遗像前后站成了两行。它们肃立不动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时,那令人流泪的画面跃然纸上:那群海上的小精灵们静静地站在遗像周围是那么的严肃。它们都低垂着头,定定地庄严的望着遗像上的老人才,大概是它们察觉了老人以往的不动,大概知道老人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平日那位老人已离自己远去了,可是,海鸥们唯一能做的只有为老人守灵。多么感人的一幕!当读到:“它们大声鸣叫着翅膀扑得那样进,我们好不容易才从这片飞动的白色漩涡中脱出身来时衣服难忘的画在我的脑海中定格:动物也会有感情。

老人,你和海鸥真是我们人类感情的象征,你们真是我们的榜样。

文笔优美的老人与海鸥的读后感(篇4)

人与动物之间应平等共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在生活中,往往有那么一些人做出伤害动物,破坏人与动物之间和谐关系的事。偶然的,在这个寒假,我翻开了小学课本,在其中发现了一份人与动物的真挚情谊。

这篇课文题目是《老人与海鸥》,一位月工资仅300元的退休老人,每一天步行十多公里到昆明的翠湖去给海鸥们喂食,为此花去了大部分的钱,而自我节衣缩食,吃的东西甚至还比不上海鸥。一天天,他喂海鸥的本领越来越纯熟,海鸥和他之间,也建起了深厚的情感。不幸的是,一天,老人去世了,人们为了纪念他,便把他生前的遗像搬到海边。可令人们没有想到的是,海鸥们边一窝蜂的飞了上来,它们围着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连声鸣叫,他们就像是给老人守灵的儿女,久久不愿散去。

这是一份多么感人至深的情谊啊,老人对海鸥有着无微不至的关怀,全心全意的照顾,而海鸥也用同样真挚的情感去回报老人。我相信,动物必须是有灵性的,它们是我们亲密的朋友。我们对它们所付出的任何一份感情,都能得到它们加倍的回报。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海鸥对老人如此信任,亲密呢?

读罢这篇文章,我突然想到了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人们为了得到胆汁,赚取钱财,对黑熊们进行活体取汁,还给黑熊穿上了防止自杀的铁马甲,让黑熊们过着痛苦不堪的生活。在这种生不如死的折磨下,有一只母熊在人类要对她孩子开肠破肚之际,撑开铁笼子,把自我的孩子撕碎,因为它不愿意让小熊在地狱里生活一辈子!这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情啊,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深思,警醒吗?

在加拿大,新生的“白毛”格陵兰海豹是禁止捕猎受保护动物。但一等到它们的白毛开始脱落,也就是出生12天后海豹捕猎者便可合法捕猎这些海豹幼崽。海豹幼崽成为捕猎目标的原因是它们的皮处于“最好”状态,可售到最高价。人们为获取海豹的毛皮而捕杀它们,这些毛皮大多被出口,用于国际时装市场。而海豹尸体却像垃圾一样被扔在冰面之上,任由他们腐烂。并且,有许多海豹都是在尚有知觉的情景下被开膛破肚的!之所以海豹们会有这样的遭遇,是因为一些人们对皮草的疯狂追求,试着想想,只为了自我外表上的光鲜,却断送了可怜而无辜的生命,这样做,是不是太不人道了呢?

可是,我们同样也不能否认,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像老人一样充满爱心的人,他们热爱动物,保护动物,为动物付出了许多许多……在那里我只想说,人与动物之间必须要平等共处,否则,终有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受到大自然的报复!

文笔优美的老人与海鸥的读后感(篇5)

今天我通过老人与海鸥这篇文章懂得了人与海鸥的感情是一点一点 积累成的,老人与海鸥这篇文章里的老人每天步行二十余里不舍得花钱,从城郊赶到翠湖,只为了给海鸥送餐跟海鸥相伴。

老人的付出得到了海鸥的回报,老人去世了,我们把老人最后一次喂海鸥的照片放大,带到翠湖边,一群海鸥突然飞来围着遗像盘旋连声鸣叫,像是发生什么大事,海鸥们急速扇动翅膀,轮流飞到遗像前的空地像是前来瞻仰遗容的亲属。

照片上的老人默默的注视着周围盘旋翻飞的海鸥们,注视着与他相伴了多少个冬天的“儿女”们,从这我知道了海鸥和老人像父子之间的关系一样,老人对海鸥好,海鸥还知道回报,这让我让我很折服,老人和海鸥的感情是有的人都学不来的,老人和海鸥是真心对对方好,可我们却做不到 ,这让我很羞愧。

文笔优美的老人与海鸥的读后感(篇6)

我是个感性的人。

上完《老人与海鸥》,心灵深处的那根琴弦又被深情的手指灵动地拨想了——那震撼人间的情那感动天际的爱始终萦绕在我的心畔。就那海鸥围绕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嘶声鸣叫、瞻仰肃立的画面,相信所有目睹了的人无不为之动容的。

文章语言平时,但情感动人至深,感情基调比较好把握。在一步一步的引导下,孩子们水到渠成的理解了,很快就把自己融入到了文章描写的语境情境中。体验了文本的情,品味了其中的味,于是,就连平时比较落后的孩子,体验的也是这么的到位,更是用自己的读表现出了文本的情,表现出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文本写得动人,孩子们精彩地读同样令人为之一动。就这样,在与孩子们相互感染下,我们完成了这节课的学习任务。下课之际,仍然感觉到了孩子们的意犹未尽。这些,同样令我感动。

这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去敬老院“献爱心”。说是献爱心,可这些都是独生子女,在家向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平时在家实践的少,劳动大扫除时所有的缺点都暴露无遗。可是那天,从出发时孩子们高涨的情绪就知道,此次前行,他们定有在校、在家时没有的收获。

一到敬老院,民政所的工作人员早早在那等候了,而且为这些孩子们准备好了糖果之类的小礼品,院里所有的老人都到门口来迎接我们。着实让我们颇受感动。我们也只是想给孩子们一个锻炼的机会,可政府人员却这么关心和重视。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6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爱的教育是埃迪蒙托·德·亚米契斯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一篇优秀的爱的教育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为满足您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地编辑了“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1】

爱的教育这本书从新学期的开学作者安利柯开始记录了每天所发生的事。它以“爱”为中心,写了多祖国的爱,对父母的爱,对老师的爱,对同学的爱,对穷苦人的爱,总之爱无处不在。

文中少年爱国者(每月故事)讲了一个少年在一艘法兰西的轮船上去往意大利的热那亚找自己的父母。这个少年经历坎坷他是两年前被父母卖到戏班里,在戏班里那些人整天多他拳打脚踢,连饭也不让他吃饱,少年受尽了虐待,就找机会逃出了戏班。后来在意大利的领事馆帮助下把少年送上了开往热那亚的船,还给热那亚的警署写了信,说明少年的情况并要求警察把这个可怜的孩子送到他的父母那里。悲惨的遭遇对少年造成了心里的伤害,他渴望与善良人们交流他又不敢靠近别人。船上几名在喝酒的乘客也听说的少年的遭遇很是同情便掏出一些铜币送给少年,其他的乘客见此也掏给少年一些铜币,少年收起钱放到口袋露出一丝欢喜和笑容,他想用这些钱可以吃顿饱饭,可以给自己换上干净的衣服可以不被父母抛弃,想到这里心中总会有无法弥补的痛处。喝酒的几个人越喝越多他们竟说少年的祖国开始议论,说他的国家除了骗子就是土匪,官吏都是一群猪猡,愚蠢的民族!下等的国民!强盗……正在他们说的起劲,少年拿起铜币砸了过去,铜币砸到他们的脸上,少年愤怒的喊道,“还给你们这些可恶的家伙,居然侮辱我的祖国,我不要你们的钱。”

孟子有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文中的少年虽然年纪尚轻,但他的气概却丝毫不输给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为了捍卫祖国的尊严,他可以抛开那足以改变自己命运的金钱,这样的骨气怎能不让同学们钦佩,这样的爱国精神又怎能不值得我们学习?

大爱谈之远,小爱在身边。爱我们身边的人,物,事就是热爱我们的祖国。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2】

我刚读了一本名叫《爱的教育》的书,这本书可好了,中间有八十多个小故事,每个故事都令人感动。书中还有许多人物令人回味无穷呢!有做鬼脸的小石匠安东尼奥、有小气又善良的长洛斐、有举止文雅、成绩名列前茅的代洛西、有从马车下救出孩子而自己却拄着拐杖的罗佩蒂等等。不过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身材又矮又小的奈利。

说起奈利,我非常敬佩他那顽强的毅力。有一次在体操课上,因为奈利身体不好,老师见他爬杆爬得很吃力,于是让他下来休息一下,可他决不退缩,坚持努力地往上爬,直爬得脸色发紫、汗流浃背,仍不放弃,终于他胜利了!这使我想起了上次和爸妈一起在外面跑步,平时我一直缺乏锻炼,刚跑了一会就上气不接下气,真不想再跑了,可是我想到书中奈利的精神,所以我还是忍耐着继续跑,直到跑完了爸妈约定好的终点!

我喜欢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很多知识,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小朋友们,快来和我一起快乐地读书吧!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亚米契思写的《爱的教育》,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父子情深,朱里奥已经12岁了,它是一个小学生,他家的家境很困难,所以把包了一份的抄字条工作,朱里奥想帮爸爸写条子,他知道爸爸每天12点后搁笔,所以12点,朱利奥就来到书房帮爸爸抄。每天都不间断。因为朱里奥帮爸爸抄,所以爸爸的工作量比原来多了,但不久妈妈发现了朱里奥生病了,可父亲说朱里奥变坏了,朱利奥心里难过极了。有一天晚上,父亲发现了这个秘密。便对朱利奥说:“孩子对不起,使我的错。”原来爸爸的爱没有消失,反而更深了。

是啊!在这个社会上无处不充满爱。在汶川大地震许多医护人员与救援官兵赶往灾区,在现场充满着爱。面前的人用爱搭了一座座生命桥,你说不是吗?如果一个人没有爱,就等于它不是个血肉之躯。只要友爱的人,才会获得幸福。

小朋友们珍惜自己的家庭,爱惜这个世界,只要人人都显出一点爱!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4】

今天x老师让我们写关于爱的故事,我想来想去,写爱的教育吧。这本书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让我给讲两个故事吧!

每个故事都有爱。接下来给你讲两个故事——父子情深和陪护“爸爸”。

父子情深讲的是一个小学中年级的学生——朱里奥。朱里奥的爸爸非常辛苦,他的爸爸要养活全家人,很不容易。他的爸爸不仅干正常的公事,还联系公文来抄写,经常抄到深夜12点。朱里奥的父亲写字大大方方,可是500张公文才有3里拉。“好辛苦啊”我自言自语地说。朱里奥看见爸爸很辛苦,就请求帮爸爸抄写,却被爸爸拒绝了。

朱里奥知道爸爸抄到12点才睡。父亲入睡后,朱里奥悄悄下床,来到父亲的书房,模仿父亲的笔记抄写,字条已有160条了,可以换1里拉了,他高兴极了。回到了房间里。他一连写了好几夜,父亲都没发现。有一天,朱里奥心烦意乱,碰掉了一本书,他非常害怕,直到没有声音,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可这是父亲已经站在他背后了,他的父亲看了一下朱里奥,突然恍然大悟。他的父亲把朱里奥带到他母亲面前,父亲把经过对他的母亲说了,母亲的眼泪夺眶而出。朱里奥一连熟睡了几个小时,当他睁开眼时,看见爸爸在他旁边睡着。这是朱里奥这几个月来第一次睡的这样安稳、香甜。

有一个少年他叫——西西洛,西西洛每天都给“爸爸”整理枕头或被子,倒水给“爸爸”喂药,西西洛把杯子送到“爸爸”的口边时,“爸爸”脸上似乎掠过一丝微笑。

有一天,西西洛看见有一个人提着包袱走了进来,这个人是西西洛的父亲,父亲看了看床上的病人,对西西洛说:“走吧!今晚赶到家还来得及!”西西洛望了望病人,说:“爸爸,我已经守他5天了,我们明天再走好吗?”“你留下来,我先回家,给你妈妈报个平安,”父亲说。

爱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爱,使人间充满温暖,我们身边有许多爱,让我们去感受。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5】

今天,我和阳阳共同读了《爱的教育》中《体育课》一文。作者运用细致、纯朴的语言,如同朋友般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感人的故事。随着文字的展开,我的眼前浮现出普雷科西、沃蒂尼、加罗菲等栩栩如生的面孔,尤其是奈利和他母亲让我印象深刻。

作为一个母亲,深深理解奈利妈妈的心情,儿子的一举一动牵动着母亲心底那根最柔软细腻的心弦。奈利可能是身体原因,让母亲非常担心无法按照老师的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于是至学校要求请假,不要上体育课。但是奈利是初生牛犊,没有大人那么多顾忌,他渴望象一个正常的同学一样享受一切正常的生活,享受体育课带来的快乐与自信。在奈利的坚持下,奈利母亲和老师做出了让步,而奈利也不负重望,同学们也不由自主为他加油,尤其是作者狠不得帮他一把,奈利用实际行动,展现坚强、努力、不屈不饶的精神,受到大家的敬佩、尊重。奈利母亲从同学们欢乐中得知自己的孩子完成了爬杆。

这篇文章真实深刻地画出这一感人的一面,尤其是奈利,一个坚强的孩子值得受到所有人的尊重,我希望阳阳够认真体会,学会不断挑战自己、战胜自己、勇敢面对人生,胜利就属于你。

文笔优美的爱的教育读后感【篇6】

《爱的教育》是一部日记体小说,篇篇都倍感温暖,扣人心弦,钩起我的内心深处,让我一次次敞开心靡,投入到书本中。《爱的教育》是献给我们孩子的。故事的主人公带领着我们与情节一起起伏。父母亲写给安利柯的信,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与处理事情的方法。他和同学们的情谊,让我明白:珍惜与同学相处的时间,团结友爱,不再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消除友谊,朋友之间没有憎恨、嫉妒,将心比心,一起聊心。

这本书改变了我许多,我不再为了一点琐事而与父母吵架、顶嘴,每次看到父母疲惫的身影,忍不住鼻子一酸,泪水滑落。我也不再乱花钱,把零钱捐给没有钱上学的孩子,圆他们一个上学梦。与他们相比我幸福多了,想到这,便一脸羞愧。

这本书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翻开它,它会改变你。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推荐五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在阅读伊索写的伊索寓言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避免将伊索寓言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1

《伊索寓言》真的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读了《伊索寓言》,我不得不从心底对它发出由衷的赞叹!

作品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完全摒弃了那种空洞说教的模式,带我们走进一个个神奇的寓言世界,让我们在领略精彩故事的同时,获得心灵的启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百灵鸟葬父亲》这个故事。

《百灵鸟葬父亲》主要是说百灵鸟的父亲死后没有地方埋葬。于是,它就把父亲葬在自我的头上,从此百灵鸟头上就有了冠毛,那个冠毛就是它父亲的坟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孝敬父母是我们的第一职责,百灵鸟都懂得孝敬父母,那我们作为人类呢?百善孝为先。

如果一个人连生你养你的父母都不会孝敬的话,那他还会孝敬谁,还会对谁好呢?谁还能够相信他呢?所以我们要学会孝敬自我的父母,长辈。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件惭愧的事情来。今年暑假的一天,妈妈上街买菜时,不细心扭伤了脚,脚肿得像一个大馒头,走不了路。她每一天躺在床上,而我刚好放假在家。她每一天上厕所叫我帮忙,喝水、吃饭都叫我帮忙,让我心里很不高兴。一天早上,妈妈又在她的房间叫了起来:“梁宝啊!帮我倒杯水给我,顺便帮我拿药棉进来给我擦脚。”我听了不耐烦地说:“你老是叫我,我又不是你的佣人,整天叫我,我都烦死了!”我嘟着嘴巴,气鼓鼓地把水跟药棉用力地放在了桌子上,转身离开了,走进自我的房间。

妈妈没有说话。过了好久,我听见慢慢挪凳子的声音,觉得奇怪就走出房间,看见妈妈弯着腰,双手挪动着凳子,一只脚跳着去倒水喝。我明白自我做错了,眼泪流了出来,快步走上去帮妈妈倒水,跟妈妈道歉,妈妈摸着我的手没说什么,笑了。从那天开始,我隔一会儿就会走到妈妈房间看看,问问妈妈需要什么,帮妈妈按摩,直到妈妈康复。

读了《百灵鸟葬父亲》这个故事我感触很深。百灵鸟都懂得孝敬父母、长辈。那我们人类呢?更应当孝敬父母、长辈。我们要听从父母的教诲,不辜负他们的期望。帮忙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在父母身体不适时,作为子女我们更应当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们、陪伴他们。此刻我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在今后人生道路上,必须改掉缺点,努力向前,做一个有用的人。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2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伊索寓言》,里面有个故事我很喜欢名叫龟兔赛跑。

这是说一只兔子和一只乌龟比赛跑步的故事。从前,有一种爱吹牛的兔子,常说谁也没有它跑地快,这只兔子还经常取笑爬得慢的乌龟。有一天,乌龟终于被惹怒了,它向兔子发出来怒吼:“别以为你自己了不起,但你也不是不可战胜的!”兔子听了哈哈大笑,兔子说:“明天我和你比赛。”乌龟说:“额”。第二天一大早,兔子和乌龟就开始比赛了,兔子跑地很快,一下子就到半路,它想反正乌龟跑地慢就睡觉了。只见乌龟慢慢地越过起跑线慢悠悠地跑着,乌龟趁着兔子还在睡觉,偷偷的爬过,终于爬到终点超过了兔子。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骄傲使人落后,轻视别人比将遭到失败。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3

暑假里,我读了《伊索寓言》这本故事书,书中的小故事揭示了日常生活中不容易察觉的道理,故事通俗易懂,资料十分趣味,让我懂得如何做人,如何处世,我越看越喜欢。

其中有一篇《燕子与蟒蛇》小故事说的是一只燕子妈妈带着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在一个庭院安了家,燕子妈妈十分爱自已的孩子,每一天不辞劳苦,东奔西走地为燕宝宝找虫子吃。燕宝宝在妈妈的悉心照顾下慢慢长大了,是时候要学习独立生活,学习本领的时候,燕宝宝却以站不稳,很胖为理由不想学习本领,而燕子妈妈太疼爱自已的宝宝,推迟了学习飞翔等本领计划,谁明白危险不久将发生。有一天,燕妈妈很早就出门去找食物了,燕宝宝叽叽喳喳的叫声引来了一条蟒蛇。在危险当前,尽管小燕子怎样拼命拍打翅膀,也没能飞起来,最终被蟒蛇吃掉了。燕子妈妈回来后,后悔不已。

我认为燕子妈妈太疼爱自已的孩子,燕宝宝们也太懒惰和娇气,应当早点学会逃生和独立的本领,以致于在危险来临之时,不能自救,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懒惰,要认真、勤奋、刻苦,不怕艰苦,才能学到真本领。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4

寓言是一个魔袋,虽然很小,却能拿出很多东西;寓言是一个魔豆,虽然很小,却能长成参天大树;寓言是一个魔杖,虽然很短,却能变出很多宝物……寓言很美,美在简洁,美在内涵,美在语句。

《伊索寓言》的作者伊索是一位传说中的人物,他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左右的小亚细亚。他以非凡的智慧和哲思,将动物为主角的拟人手法,走遍世界各地,将寓言故事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使我印象最深的是《蚊子与狮子》,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蚊子自认为能战胜狮子,想和狮子比比谁厉害,它吹着喇叭飞到狮子那里,向狮子挑战。它冲到狮子的脸上,专咬狮子鼻子没有毛的地方。狮子气得用爪子把脸都抓破了,还是抓不到蚊子,只好认输,要求停战。蚊子战胜了狮子,十分得意,它继续吹着喇叭唱着凯歌,骄傲地在空中飞来飞去。不细心粘到了蜘蛛网上,被蜘蛛抓住了。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这则寓言告诉我们骄傲是没有好下场的,有些人虽然击败过比自我强大的人,也会被比自我弱小的人击败。

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后面有能人。骄傲自满的人必须会得到惩罚,最终会落到和蚊子一样的下场。在我平时的学习中,我的数学成绩一向不是很稳定,有时候能考出全班瞩目的第一名,有时又只能考六、七十分。过去一向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读了这则寓言,我最终明白了那是骄傲自满的缘故。每当考了第一名时,我总是沾沾自喜,认为下一次的第一名也是稳拿,可下一次考试时成绩总是不梦想。

书中每个简短的故事背后,又有哪个没有深刻的含义呢?有的故事教导人们研究问题要全面——《两只青蛙》;有的则说明了不可违背自然,勉强做事——《乌龟和老鹰》;还有的高速我们不可犯经验主义错误——《驮盐的驴》等。

应对寓言大师伊索的文章,会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它能够培养我的阅读本事,理解本事,更能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真谛,领略到生活的智慧,想象的魅力和做人的道理。读一篇寓言,我就好象长大了一岁,又积累到了一点经验,对生活看得更透彻了。

读这本书使我获得深刻的人生智慧,使我受益匪浅。

文笔优美的伊索寓言优质读后感范文5

暑假里,我有幸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故事大部分都是以动物为主角,这些动物和人一样有自我的思想,有善恶之分。从这些故事当中,我们总是能或多或少地找到生活中的影子,甚至能够找到实际生活当中的自我。并且,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包含一个深刻的道理,从中我们能够看见智慧的光芒,学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十分爱看这本书。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装病的狮子》。话说有一只狮子,它老了没力气去捕猎,就钻进了山洞装病,其它的动物们都来探望它,等大家都进来了,它就把来探望它的动物们给吃了,唯独一只狐狸例外。狮子看见狐狸远远地站在洞外,狮子问狐狸为什么不到洞里来。狐狸说:“你的洞里仅有进去的脚印,却没有出来的。我才不上你的当呢!”

多聪明的狐狸呀!这个寓言故事经过简短的几行文字就塑造了两个鲜明的形象。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一个道理:我们应当做一个善于观察生活的人。记得我有几次做数学作业时都把10看成1,没有认真观察再去做题,导致结果错误。我应当向故事中的狐狸学习,做事之前得仔细观察,做个有心人。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小故事,也向我们讲述了很多个道理,有兴趣的朋友不妨也买一本或借一本来读读。它会带来满满的欢乐和无尽的启发的。

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4篇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是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篇1)

第一次想写书评。

看了很多正经书,也看了许多不正经。《魔道》固然又缺陷,但却值得一看。

先是看了众多差评,甚至知乎上亦是讨论地热火朝天,鬼使神差翻阅,竟是停不下啦。想说,一本书,获得的纵是漫天地差评,亦是一种成功,何况现在漫天的还有同人插图、动画、音乐。。。心知肚明,要作出这些优质的周边,报酬是不敌热情的。

很多评论指出,作者对大场面描写无能。确实,几个重大场景,甚至连那三个月的鬼修竟一笔带过!(替那些被书名坑的直男扎心)但是,我认为排除作者笔力问题,这个缺憾不失为本书讨巧之处。这是一个技巧与情感的博弈。常言道,真正相爱的两人无需任何技巧,情欲是自然而然、无师自通的。(掩面)正是对宏大场面的部分舍弃,方能凸显人物的情感与个性。作者着力于细微的情感场景刻画,构建沉浸式的阅读体验(或者以文中的“共情”理解),试图让读者对文中人物的心理感同身受。勒夫托尔斯泰往往为笔下人物占卜命运走向,“人物一旦被创造,他便不再属于作者一人,他有了自己的选择。”。与书中人物“共情”,留有余地撰文,倒是让情感意外地真挚鲜活,深入人心。即使人物设置稍显尴尬,也不会与其他网文一般生硬。

作者网名墨香铜臭,“品人品文千人千面,无缘不必强求,有缘必再相见。”,虽无交集,却感觉应是真性情。小说的缺点也被亲妈道明,回忆杀偷懒了,几次都用一样地手法,实在不该!

《魔道》通篇陈情,道尽人性诡谲,言词粗看幽默,细思却是阴郁忧伤的。文中人物虽有灵力,仍皆是肉体凡胎,终是逃不过阴阳两隔,这亦是《魔道》不同于其他修仙文之处。如果作者能将全文立意更精进一些,就更妙了!

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篇2)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篇3)

其实不能说这本书是网络小说的巅峰会怎么样,因为实在不能称完美。

但我首先想把一星给作者,给予这个精彩而不落俗套的情节设定,让人忍俊不禁的描写,怦然心动的感觉。

一星给这个题材,不只是这个题材,更是为那些为世人所不容,但我们又仍在坚持的东西。

一星给忘羡。虽然小说不可能完全符合现实,但能看到这样温暖的感情,也让人感到欣慰。

一星给美好的阅读体验,再次感谢作者。

最后一星,给所有的角色,也许这本书并不完美,但角色们都最大程度的完整了。这点墨香铜臭做的很好。

其实小说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描写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来表达自己想表达的东西,作者某种意义上做到了。

可惜的是作为小说,立意可能不是太过深刻。

但作为网文,已经足够了。

毕竟凡事都要看情况定标准不是吗?

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篇4)

把《魔道祖师》看了好多遍。

小说那头,阿菁躲在屋外蜷成一团哭不出声,宋岚的死尸就立在那摇摇欲坠,薛洋和晓星尘在屋里,一个跪在地上,一个踱着步子狂笑,都快疯了。

我暗叫不好,这情况怕是要出点什么坏事。恰当是早餐的时候,我就着面包边死盯剧情边啃,就好像眼睛一偏,行间的角色就要乱,就要残。

然后晓星尘抓起委地的霜华,对着自己脖子就是一下。

我噎着了。

张口下去把面包块啃大了,卡在脖子下面那吞不下去,呕不出来的。我还是淡定得不行,边死盯剧情边给自己顺气儿,顺到薛洋走到晓星尘旁边,嘴角弧度回落,眼眶微红的时候,顺不下去了。

这好像......真的是噎住了啊。

那块面包出奇犟,任由我拍拍打打,就是不下咽。我想试着把它咳出来,复又觉得自己很蠢——身边没有人,都吞到这了怎么咳出来啊?

一般这种紧急情况下,第一反应就是本能,然而本能地,就算哽得跳脚我也坐下来强行要把这一段看完。

不过随即我就后悔了,把手机一甩窜去厨房猛灌温好的白开,心里直嘀咕你还真是厉害得要起飞是吧,都啥时候了还关心书里的事。

灌了两口还是闷得疼,面包不下去,我急得慌,晓星尘脖子淌血,我愁得慌,一时间忙不过来,又顾着阿菁又顾着薛洋又顾着晓星尘又顾着宋岚还要管管热锅上的自己。结果被白开水硬呛出了生理眼泪。看吧,生理眼泪。

等我咳嗽完了才发现面包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我咽下去了,原先卡住的位置还留有一点硌塞的感觉,钝钝的。

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发一会怔,我寻到手机就看起来,这作者笔下得真紧呐,薛晓二人平日里嘻笑家常的回忆不多唠一句,我这么舍己为书地跑过来看,也只有看薛晓围着晓星尘尸体痴痴癫癫的份。

我火急火燎被哽被呛的因由是晓星尘生死未卜,结果就是,晓星尘确切地死了。

文笔优美的一诺千金优秀读后感推荐5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认真品味秦文君写的一诺千金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怎么才能避免将一诺千金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读后感大全编辑收集并整理了“文笔优美的一诺千金优秀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文笔优美的一诺千金优秀读后感 篇1

诚信是雨,洗涤着人们的心灵,使之纯洁;诚信是雷,震撼着人们的灵魂,同时,也去掉了“虚伪”;诚信是土,哺育着颗颗枯萎的幼苗;诚信是根,凝结着魄力与智慧的结晶;生活如一个药方,诚信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味药。

空闲之余,我品读了一则成语故事《一诺千金》,从中深受启发。

秦朝末年,楚地有个名叫季布的人,他性格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多难都设法做到,从而受到大家的称赞。

中国有几句古语,是这样说的,“言必信,行必果”“人无信不立”“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些名言警句不应该引发我们的深思,感悟吗?在一诺千金的故事中,诚信,让季布死里逃生,反之不讲诚信就会给自己带来无端的祸害。如同《狼来了》中的孩子如此。

由此可见,诚信是如此的宝贵,我们可以失去金钱,因为可以在赚,可以失去工作,因为可以再找,但诚信不可失去,一旦失去了就难以挽回。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许多无良奸商也缝插针、蒙混过关。“假奶粉”“注水猪肉”“地沟油”“腐肉”等等层出不穷,看着这些畸形儿童与受害的人民,一阵阵惋惜和痛心弥漫心头。我想:这样害人害己何时,为什么明知还要做呢?

如果因为金钱,而欺骗了良心。这样好吗?人在做天在看,自认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别人无法发现。大错特错!“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实际上只是自欺欺人,到时东窗事发,又怨谁恨谁呢?信守诺言,是为人处事的一大美德,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仍不灭的记忆。

诚信是一个人的尊严,没有诚信,就没有尊严,没有尊严,就会被他人嘲笑。没有诚信就会变得失魂落魄,如果没有诚信会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如果没有诚信世界会变得暗淡无光,如果没有诚信世界便不再美好。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继承捍卫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诚信。

文笔优美的一诺千金优秀读后感 篇2

今天,我在家读第十六课《一诺千金》。当我读到“为了如期归还,他天天夜里到北站附近的旱桥下帮菜家推菜。到了第五天拂晓,他终于攒足了两元钱时,乏极了,便倒在桥洞中睡着了。”时。我深受感动,顿时我感到了一种灵魂的升华。

读着读着,我陷入了沉思,我记得,有一年冬天,我和朋友约好一块去公园玩,可我准备好后,又被间谍007——弟弟发现了,弟弟很想和我一起去,我拒绝了,可弟弟死活不答应,又哭又闹,我就使出“召唤术”引得爸妈来了。弟弟一见爸妈来了,怕爸爸打他,就不闹了。我刚想走,就被爸爸大声喝住,我顿时感到头皮发烫,心想:“呀,完了,被爸爸发现了,怎么办?”爸爸说:“干什么去,,都中午一点了,快去写作业!”“我都和朋友说好了一点去玩,况且你平时总爱说做人要守信呀!我可不能失约啊。”我反驳道。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爸爸被我说的脸上发红,哑口无言。我见了,便蹦蹦跳跳地走了,我按时到了公园,我在刺骨的寒风中等了半天,朋友却一直没来, 我明白,朋友失约了。我的心碎了,我们的友谊也碎了。

一股寒意袭来,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我感到我的朋友,与那个男孩无法相提并论,让我们做个诚实守信的人吧,因为一诺千金。

文笔优美的一诺千金优秀读后感 篇3

在生活中,我们会给别人许下诺言,别人也会给我们许下诺言,只是许下后。大家会遵守自己的诺言吗?在《一诺千金》这篇文章里,作者写了三个故事,一是童年时一个男孩信守诺言,克服一切艰难如期还“我”两元钱的事。二是暴风雨中两个少年风雨无阻相会的故事。三是朋友因天降大雨而爽约的故事。正事通过这三个故事作者明确表达了人应该信守诺言。

一个人,如果不信守诺言,就会失去别人的信任,也会给别人带来伤害。

有一次,我的好朋友刘锋说他在星期天会来我家玩。可昐到星期日,我在家门口左等右等,等了一上午也没见刘锋。我便回家打他了个电话,电话里他说忘了。当吋我就火昌三丈。从此,我和刘锋绝交了。

一个人遵守自己的诺言,就会得到别人的尊重。还有一次,我要去美华书店买书。我的一个朋友说:帮我买一套《查理九世》。到了美华书店,我第一件事就是买这套书,把它放在书包里。要知道有20多本,放在包里,可是很重的,背在肩上有点累。但是看到朋友兴奋的样子,我也高兴极了。也就是通过这件事,我和那朋友感情越来越深了。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让我们一起信守诺言。因为:一诺千金。

文笔优美的一诺千金优秀读后感 篇4

前几天,我们学了《一诺千金》这篇文章,总共写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一个小男孩因母亲患了病,而去和作者借两元钱,为了如期归还,他千辛万苦帮人推菜,才攒足了两元钱还给了作者。第二件事是作者去车站接一个朋友,在雨中看见了一个少年在等着他的朋友,那个少年终于在雨中等到了他的朋友,而自己的朋友却食言,另作者失望。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人要守信,不可以轻易食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读完了《一诺千金》,有了很多体会。其中感受最深的是这个贫困的男生信守了诺言。他为了如期还钱,去给菜家推菜,好不容易攒足了两元钱。男生这种守信用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的生活中也有守信用和不守信用的人。

有一次,星期五放学时,李朱珺对我说:“张,星期六上午去你们院看小兔子行吗?”我答应她了。到了星期六,外面很冷,还刮着风。我心里想:外面这么冷,她会不会不来了?我又想:万一她来了,看不见我,那我不是不守信用的人了吗?我还是多穿一些衣服下去等她吧!终于,我等到了李朱珺,她对我说:“我妈妈刚才差一点就不让我来了,还好,我缠着妈妈,最后终于答应了。”我和李朱珺说“我刚才也是不想下来,不过,我还是下来了。”从那以后,我俩的关系更加亲密了。

文笔优美的一诺千金优秀读后感 篇5

在5年级的时候,我们学了《一诺千金》这篇课文。读完这篇课文后我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两件事:第一件事讲了一个男生向"我"借钱,说五天内归还,结果他五天内真的归还了钱;第二件事讲了"我"在车站等朋友,遇到了一个少年。少年等到了朋友,而"我"的朋友失约了。

遵守诺言,是做人必备的条件。一个人如果不遵守诺言,那他就会失去他人的信任,从而就失去了关系、朋友甚至亲人。这样的人不要说成功,就连在社会上立足都很难。而那些信守诺言的人,因为他们有朋友,被别人信任,所以就会走向成功。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商鞅在变法的时候,就在南门放了一块很轻的木头,对大家说:"谁把这块木头从南门抬到北门,就赏他黄金50两。"一开始,大家都不信,说:"那么轻的一块木头,从南门抬到北门,怎么可能给50两黄金?"因此,好几天都没有人抬这块木头。后来,有一人闲着无事,就想:反正我也没事干,就抬抬试试吧。于是,他把木头抬到了北门。结果,商鞅真的给了他50两黄金。从此,人们就开始信任商鞅,商鞅变法人们也就自然支持并遵守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再次真的了信守诺言的重要性。可见,如果不守信用,一个人乃至一个国家都不会受到别人的信任。

朋友,让我们做一个信守诺言,一诺千金的好公民吧!

文笔优美的海上日出经典读后感汇集(5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每个人对于《海上日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优秀的《海上日出》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笔优美的海上日出经典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海上日出经典读后感 篇1

日出的景象壮观迷人,这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显得格外迷人,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吧!

巴金爷爷为了看日出,常常早起。说起日出,我也看过。

有一次我去乡下,因为有事情,所以5点多钟就起来了。我坐在车上,看见一个小圆盘,我认真看了一会儿,原来是太阳。慢慢地,太阳出来了小半边,可是太阳象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始终不肯出来,但是由不得她,她扭扭捏捏地上来了,将她的光芒洒向大地。我欢呼着:“妈妈,太阳出来了!太阳出来了!”

我觉得巴金爷爷写得很美用了许多优美的句子。也让我联想到了曾经的事情。

文笔优美的海上日出经典读后感 篇2

读着巴金爷爷平实而又质朴的文字,我仿佛变成火红的一朵云彩,释放自己的光与彩。闭上眼,那日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般涌了过来,太阳在燃烧,地平线上一片火海,千万朵火烧云,涌向了天边……

大海托起了初升的太阳,明媚俏丽而又温暖。巴金爷爷笔下的旭日是那样的美好,满载着希望的憧憬,我们不也是一轮轮初生的太阳么?冲出云层,就能普照大地,就把光明与热量奉献给祖国,为人类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大海终于托起了初生的火红的太阳,再次使其冉冉升起,宣布了黎明的开始,也告知了黑暗的结束,灿烂的阳光再次照耀着生机勃勃的大地,使万物和谐相处,无比温馨。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竟然被描绘得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那样的一轮红日满载着神圣的希望,是如此的美好,如此充满憧憬。

文笔优美的海上日出经典读后感 篇3

这篇《海上的日出》是我国著名作家巴金写的,其中描述了巴金在海上看日出的感想。从而引起了下文,埋下了伏笔。

从“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非常宁静,船上只有机器的响声。”而一看出虽然文章是从天未大亮、太阳尚未升起写到太阳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但并非写的同一天清晨看到的景色,而是集中概括了作者多次在船(海)上看日出所得的总印象和具体观感。

文章用词准确,简洁流畅,用四段文字及其细致地描写了日出过程中天边、太阳、云层和海水的色彩与亮光的变化,分别是在“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红霞,慢慢地在扩大它的范围,加强它的亮光。我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不转眼地望着那里。

日出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会给人们壮观、辉煌的感觉。作者的开头一段就点明了对日出这一自然界景观的喜爱。无论是“探着脑袋”、“目不转睛”,还是“迫不及待”,都能表现出人们盼日出的急切心情。接下来描写太阳升起时的情景时,一个“钻”,一个“露”,把日出是这一瞬间表现得比较形象。对于“太阳露出大半边脸”时的描写,作者采用了拟人的手法,让读者认识到“物”虽无情人有情,真实地再现了作者对于景观的喜爱。文章的最后一段富有激情:人们迎着朝阳、海风,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驶去了。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人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

文笔优美的海上日出经典读后感 篇4

今天,我们学完了《海上日出》这篇课文,心中就如洪水泛滥,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课文是巴金爷爷的一篇优秀作品,文章写的生动真实,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亲身感受日出之宏伟,日出之美丽。看着这篇纯朴的文章,我好像真的来到了巴金爷爷乘坐的那条船上,沐浴着温暖的阳光,闭上眼睛,享受着那个瞬间一切万物所释放出的光与彩。那日出的瞬间射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以压倒一切之势涌了过来。此刻,太阳就像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球,点燃了天,点燃了地;点燃了地平线,也点燃了海平面。看,蔚蓝的大海顿时成了燃烧的火海,千万朵红彤彤的火烧云,慢慢地涌向了太阳,渐渐地飞往了天边……

大海终于托起了初生的火红的太阳,再次使其冉冉升起,宣布了黎明的开始,也告知了黑暗的结束,灿烂的阳光再次照耀着生机勃勃的大地,使万物和谐相处,无比温馨。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竟然被描绘得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那样的一轮红日满载着神圣的希望,是如此的美好,如此充满憧憬。

我们少年儿童难道也不是一轮轮初升的太阳吗?只要冲出阻力,冲破云层,就能使大地阳光普照,充满温馨。我们现在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一定会像一轮太阳般把光明与热量贡献给祖国,为人类社会创造更加灿烂美好的未来!

文笔优美的海上日出经典读后感 篇5

这篇《海上的日出》是我国著名作家巴金写的,其中描述了巴金在海上看日出的感想。从而引起了下文,埋下了伏笔。

从“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非常宁静,船上只有机器的响声。”而一看出虽然文章是从天未大亮、太阳尚未升起写到太阳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但并非写的同一天清晨看到的景色,而是集中概括了作者多次在船(海)上看日出所得的总印象和具体观感。

文章用词准确,简洁流畅,用四段文字及其细致地描写了日出过程中天边、太阳、云层和海水的色彩与亮光的变化,分别是在“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红霞,慢慢地在扩大它的范围,加强它的亮光。我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不转眼地望着那里。

果然过了一会儿,在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真红,却没有光亮。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的一步一步、慢慢地努力上升,对了最后,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还面,颜色红得非常可爱。一刹那间,这个深红的圆东西,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疼,它旁边的云片也突然有了光彩。”中勾勒了海上日出前、日出时和日出后三幅图画,给人以美的享受。最终推出看日出者和太阳、云彩和海水一起光亮起来的伟大奇观,同时,又在激励人们要向往光明,奋发向上。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读后感范文合集5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阅读《茶花女》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茶花女》读后感,《茶花女》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笔优美的茶花女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读后感范文 篇1

小说就是有这样的魅力,让你迫不及待地读完,看到结局却又让你欲罢不能。我好像老喜欢以喜剧结尾的故事。我会为小说设想美好的结局。可对茶花女呢?她需要什么样的结局来结束自己的命运呢?那一篇篇日记,是心的表白,对爱人的表白,也有一丝临终忏悔的意味。

她本人宁愿这不只是份信,更是忏悔词,为何而忏悔呢?句句之中除了深情的爱,还有她超越普通女性的高贵,高贵?我不知道这样合不合适去修饰一个风尘女子,不是想造成反差,是她本身貌似真的比普通女性更通情达理,那样生活习惯了的女子她面对的是怎样的诱惑,形成的是怎样的思维,她的环境是怎样的,作为染病之女,她需要什么我们都有所共鸣。可是她最初抛却一切,当掉首饰,只为与阿尔芒相守的尽可能长久,然而后来她宁肯让阿尔芒记恨他,悄然选择离开,重归风尘,最后被误会了自己的爱人伤害得痛上加痛,却仍然那么爱他,记挂他。用阿尔芒父亲的话来讲,“你是个善良的人,你的灵魂里有别的女人所没有的气度,她们也许看不起你,但她们却比不上你。”

“我过去的生活没有留给我梦想这样前途的权利,我应该负责我的习惯与名誉所不能保证的责任。”这是茶花女的选择,离开自己的爱人,她选择让自己精疲力竭,想着快点死去,痛苦的折磨着自己,等待死神,却不能自杀“那只是一种无益的追悔,连累了你应有的幸福生活。”一个女人全部的思绪都围绕着她爱的那个人,死神真的逼近时,她又那么渴望见到他,以至于出现幻觉。

我本来很不喜欢类与电视剧中的俗套情节。相爱的人因误会而错过而悔憾终身,可对于茶花女我又没有妄自地为给自己安慰而设想一个美好一点的结局。美好?也许以西方观念来看,其实,她得救了,得到了宽恕,她在天堂将是幸福的,上帝会赐福给她,因她那无畏的牺牲,无私的爱,高贵的灵魂。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读后感范文 篇2

阅读《茶花女》时,总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容于角色中。读完它后,心情始终不能平静下来,仍久久陷在玛格丽特和阿尔茫的爱情中不能自拨。

如果不是那个时代,不是那个注重姓氏的时代,她与他的爱情会有结果吗?假设把他们爱情放在21世纪的今天,如果他们要相爱,也必须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人毕竟是要活在现实生活中的,大胆的追求自己的爱情没有错,但如果这份爱是建立在周围亲人和朋友的痛苦上,那这份爱就不会是那么保险了。一旦这份真挚强烈的爱情降温变成亲情时,相爱的双方就会回到现实的生活中,便会思考自己的处境,甚至会产生分歧,一旦感情有了裂痕,苦水只能自己咽,因为这是你“冒天下之大不韪”换来的爱情。如果不幸,换来的不是同情,而是嘲笑和幸灾乐祸。

在最初特别憎恨阿尔茫的父亲,因为他扼杀了一份美好的爱情。但仔细回味,他站在一个作为父亲的立场上,他的想法并没有错。想想以阿尔茫多疑的性格,如果他和玛格丽特结合后,一定会有隔阂的,因为她并不"纯"。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因为他爱她太深,但这种爱情的可信度却值得人怀疑了。阿尔茫最后报复玛格丽特的手段有些卑鄙,纵使你有再多的理由,也不应该那样对待你深爱的人。

其实如果阿尔茫肯动脑筋想想,他就应该从他父亲变化如此快的态度上看出事情的蹊跷,也应该从她的话中感觉到她的暗示。为什么相信她真的变心了,因为是对他们的爱情并没有自信,在内心深处还是不信任她,可他仍然执迷不悟,难道这是我"旁观者清"?

我被他们真挚的爱情打动的同时,也为他们被埋藏的爱情感到惋惜。

记得以前读它时,并没有这种体会,或许下次再重拾它时会有另一番感受吧,也许这正是一本好书所带给读者的吧?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读后感范文 篇3

不管怎样,当故事开始时,我的喜怒哀乐全都随着男女主人公的情感变化而变化,在他们身上似乎我看到了真正的爱情——这人类永远歌颂的主题。在阿芒身上我知道人是可以为爱而痴狂的,在玛格丽特的身上我明白任何人都会有爱情而且有权利去追求幸福。我和作者一样都非常的同情这位姑娘,就像男主人公对她的爱那样,或许这只是不同方式的契合。

可能是因为自己是一个重感情的人,所以才会在读到一些作品时就会轻易的动情,可是每当读完一部作品时我都收获一种心情这种心情我也说不清楚,很复杂又很简单,可这种心情对我的影响却不小。时而会使我变得忧郁、多愁善感时而又好像给我一股无名的力量让我有勇气来面对眼前的一切困难,甚至可以让我信心百倍的面对未来。

这种心情我时常有,可第一次好像是在我看完《泰坦尼克号》电影后才有的,然后是司汤达的《红与黑》、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亲和力》、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还有中国的古典文化中的瑰宝《红楼梦》。我并不是想炫耀自己读了多少书。再说这几本也不值得一提,只是想说它们也给过我类似的感觉和复杂的心情。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几乎有好几次都要落泪。但我终究没有哭,可心里却比哭还难受,仿佛自己就是阿芒已遭受了阿芒所遭受的一切。我可以好不夸张地说如果是在一年前或者我在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去读,我想我肯定会也为之落泪,虽然不会是痛哭失声,但也会热泪盈眶的。(而玛格丽特为了爱情抛弃了所谓的爱情)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读后感范文 篇4

阴冷的墙角,一朵茶花冒出。她如此美丽,美得娇艳欲滴,令人惊羡。然而这下面的痛苦却不为人知。为了生存,她以生命为代价,保留这份美。

这段故事由主人公阿尔芒的回忆引起,巴黎名妓玛格丽特为了阿尔芒放弃了工作,与其同居乡间。却因阿尔芒之父不满,带着苦楚含冤离世。在读完他的遗书后,阿尔芒恍然大悟,为这凄凉的爱情万分惋惜。

茶花植株形态优雅,叶色浓绿,花形优美。代表可爱、谦逊和谨慎,所以深受园丁珍爱。茶花虽美,但有谁能在她的美丽下看穿她的痛苦,真正了解她的生存环境呢?

玛格丽特虽以卖笑为生,但她僵硬的笑容下,却是一颗向往自由的心,谁会乐意白白糟蹋自己呢?她试图爬出这泥潭,试图减少污染。她努力了,却只换来了人们的不屑与不理解。终于,她得到了阿尔芒这个支柱,她慢慢的爬,将要挣脱黑暗时,又被阿尔芒之父的一番话推入最深的深渊,无力挣扎,慢慢死去。

玛格丽特不愿在别人的束缚下生存,谁曾想,在她卖笑一霎时,上流社会便将她扔下,注定一生无法自由。她的存在像一枝茶花,是花就渴望自由阳光,她不停努力,努力,在触碰阳光的一刹,无情的风又将她吹折,吹回到阴冷的角落,落入深深泥流。上帝公平对待每一个生灵,使她在泥流之中不凋零而死,保留那一丝美丽。

亦或许,玛格丽特并不是一个悲剧人物。她人虽死,但却是放弃了奢侈的物质享受,为追求真挚爱情献身了。她或许不是完美的,但她的心灵是圣洁无瑕的。若不是生活的压迫,若她生在当今社会,那她的命运将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吧。

小仲马这部《茶花女》给我留下了思考:是什么原因让她绝望而死呢?是她不努力争取机会吗?不是的。是社会不给她这个机会。那些所谓上流人士瞧不起妓女,觉得她们存在的意义只是卖笑,而忽视了她们的人格。

希望在茶花重新萌芽时,能够远离黑暗角落,与阳光作伴。在光的沐浴下平凡而快乐的活着。

文笔优美的茶花女读后感范文 篇5

前几天,我读了茶花女这本书,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吧。

《茶花女》这本书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法国文学名著,自一八四八年以来,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正因为如此,所以是我国第一部被翻译过来的外国小说。

这本书是一部凄美的爱情小说,在作者笔下,男女主人公都有一份真挚的爱情,一个甘于牺牲自己豪华生活,也不让情人向别人借债,又替情人的妹妹着想,又果断的牺牲自己。另一个一见钟情,为了爱情,不听任何人的阻拦,哪怕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又因为深切的爱情而产生了巨大的嫉妒心,因此,他们的感情一波三折,感人肺腑。

作者小仲马在叙述这个凄凉的爱情故事,也揭露了资本主义的虚伪和残忍,控诉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不平,一个多世纪以来,这本催人泪下的小说被译成了十多种语言,风非世界,茶花女玛格丽特的悲惨命运,一直深深感动着世界各地的读者和观众,包括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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