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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铁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5-09 来源:互联网

范文参考:战马读后感万能版(6篇)。

战马读后感【篇一】

《战马》这部电影非常震撼人心,我看到了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勇气。

这部电影讲了艾伯特买下了一匹马,名叫乔伊。艾伯特把它训练成了一匹农马用来耕地,想种粮食换钱抵账。但这匹马还是因为残酷的战争被掳走了。在第一次战争中乔伊被德国人俘虏,把它交给了艾米莉和她的爷爷。不久,这匹马又被拉去拉大炮。在战争中,乔伊发现它的朋友——托桑普死了,结果跑进无人区被铁丝缠住受了伤。最后与艾伯特重新相逢,真是一波三折。

看了这部电影,我很佩服这匹马的勇气,为了重新回到艾伯特身边,在战场上不顾生死地飞奔。一次它为了找它的主人,绊倒在铁丝网中,被一个德国人和一个英国人发现。因来得匆匆,双方看着这横七竖八的铁丝网,无能为力。只好向自己边的战壕喊:“有没有钳子?”这时,大约有七八把钳子飞了过来,“咣”的一声砸在水潭中时,我忍不住会心一笑,士兵们似乎为了这匹马忘了彼此是敌人。

我也很感动,感动的是乔伊与艾伯特重逢时,乔伊已经得了破伤风。艾伯特不顾一切地想把乔伊治好。一位军官阻止了他,但好心的兽医为了治好乔伊,让艾伯特无时不刻地守护在乔伊的身边,帮它养病。几个星期里,乔伊被关在马厩中,艾伯特天天喂食物给乔伊,直到它恢复健康。我觉得艾伯特这种“只要努力,就有希望”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像《战马》这样的动物电影还有很多,《忠犬八公》、《导盲犬》,有机会我都要好好的看一下。

战马读后感【篇二】

寒假里,我看了很多好看的课外书,其中,《小战马》是我最喜欢看的。

小战马其实是一只小灰兔。因为这只小灰兔跑得非常快,能胜过任何一只兔子,就像一匹快马一样,又很聪明,所以大家都叫它小战马。

书中的故事情节非常紧张,扣人心弦。猎人们想方设法想抓住小战马,可它却毫不费力地躲过了重重危机。

小战马,我真佩服你!你以你的智慧、速度和勇敢躲过了猎人的重重追捕。你真是兔族中的英雄啊!我也要像你一样,以后遇到问题多动动脑筋,以自己的聪明和勇敢战胜一切困难!

战马读后感【篇三】

乔伊是一匹马,它在农场的最后一个夏天,主人艾伯特开始骑着它去放羊。

它渐渐熟悉了教区的每条巷子、每棵树叶婆娑的橡树、每扇咣咣作响的大门。它们会在水花飞溅中穿过因诺森特矮树林下的河流,还以闪电般的速度飞奔到远处的费尔尼山的山坡上。

他不和它说话的时候,就一直吹口哨或唱歌。他的口哨声它永远不会拒绝,也永远不会忘记。它一听见他吹口哨就跑过去,这样做并不是出于顺从,而是因为它总想和他待在一起。

但是,战争开始了,他们不得不分开。

《战马》是一本很有名的书,作者是英国的迈克尔、莫波格。他通过对一匹生活在战争时代马的描写,讲述了战争的残酷,让人们要珍惜今天的和平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有很多感慨。首先,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无情。战争毁掉平静的生活,让乔伊失去了几位待它好的主人和它的马朋友托普桑。

书中的弗里德里克感叹道:为什么这战争要毁掉一切漂亮美好的东西?

其次,我感受到艾伯特对乔伊十分关爱。艾伯特和乔伊亲切到如同一人不可分离。他们彼此之间感情深厚,相互都能听懂对方的语言,感受到对方的心情。

战争开始了,主人不想让它走。战争结束后,已经过了几十年,只要有千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他也要去找乔伊。

最后,战马乔伊和它主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感动了我值得我学习。为了打赢战争,即使是浑身是泥,到处是伤,累得跑不动,也没有抱怨或偷懒。这种精神是我们这代生活在和平时期的人不可缺少的。

点评:文好字不多,这是一篇很感人的读后感。维扬誓言小学注重学生们的阅读能力的培养,且十几年如一日,非常难得,让学生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

我没看过原著,但看过电影数遍,为片中人和马遭逢乱世的拼搏与挣扎感动,数次潸然泪下。当乔伊为了冲破封锁,被铁丝网重重勒住病深深陷入肉中,像看电影的人在疼。两方原本敌对的战士因为要拯救一匹身陷重围的战马而停歇战火,甚至相互协作,展现了人性的善良。当乔伊听出了主人的哨声,再一次深深感动着我,人和动物的共通,是那么得温暖明亮。忘记一个印记要多久?记得一个信息要多难?人瞎了,马瘸了,但却找到了彼此。愿世间不再有战争,也愿人类和万物和平共处

战马读后感【篇四】

一战前的英国德文郡,一匹漂亮的小马驹降生了。他是一匹枣红马。在他的额头上有个白色的十字架。它很快的吸引了一个名叫艾伯特的小男孩的全部注意力。他只要一有空就在田野上看着这匹小马驹寻找食物。恰好,在一次拍卖会上,这匹小马驹被一个醉醺醺的中年人买走了这个人就是艾伯特的父亲。他给这匹小马驹取名叫乔伊。就这样,乔伊被带到了艾伯特的身边。艾伯特很喜欢乔伊,他教乔伊吃马料,识别主人的声音,还教它跨栏,跟它玩儿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艾伯特的父亲急于筹钱交田租,不得不把乔伊卖给了正在买马的尼科尔上尉。尼科尔上尉带着乔伊去了训练场。在那里,乔伊认识、结交了一个朋友黑珍珠托普桑。没过多久,乔伊和黑珍珠跟随着骑兵们参加了对德国军队的突袭行动。没想到德国人早有防备,英国骑兵损失惨重。尼科尔上尉也因此阵亡。乔伊和黑珍珠也当了俘虏,被带到了德军的领地。因为德国的伤员特别多,所以他们就让带回来的马去帮忙拉伤员,把伤员拉去医院治疗。那里的人都对乔伊和黑珍珠不怎么样,不过有一个名叫艾米莉的小女孩和她的爷爷却十分关心它们、给它们吃新鲜的燕麦。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它们又被带去拉又大又沉重的大炮。这份活儿非常辛苦,一匹又一匹马因为过度劳累,最终挣扎不起来而被带队的军官打死。乔伊看到黑珍珠累得不行,曾主动代替黑珍珠去承担拉大炮到山上,导致自己也累坏了。但是,残酷的战争似乎要摧毁人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乔伊的努力并不能改变黑珍珠的命运。在日复一日的过度劳累中,黑珍珠不幸心脏病突发,悲惨地死在了行军的路上。乔伊伤心欲绝,它在战场上疯狂地奔跑着,似乎要用奔跑来释放自己所有的悲伤。这时候,英国人的坦克冲了过来,乔伊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怪物。慌乱之中它闯入了两军对垒的无人区,被复杂的铁丝网缠住了,受了重伤。他被铁丝网困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才被英、德双方的士兵发现了。令人吃惊的事发生了,刚才还在拔枪对峙的英德双方士兵,此刻却暂时放下了仇恨和战斗,而是携手共同努力,把乔伊成功地救了出来。但现在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双方的士兵都想得到它,于是双方用抛硬币来决定乔伊的归属。不用说大家也能猜到,最后乔伊给获胜的英国人带回了自己的阵地。

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这时候,艾伯特已经长大了,他也去参了军,更巧的是他刚好就在前线军队里,并且因为在战斗中受了德军毒气弹的攻击,双眼暂时失明,被迫住进了战地医院。此时,被救回英军阵地的乔伊也被送到了战地医院,战士们希望军医能够想想办法挽救奄奄一息的乔伊。战地医院的伤员非常多,医护人员和药品都不够,军医官看到乔伊伤势严重,而且又只是一匹马,犯不着为了一匹马而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于是命令警卫打死乔伊,解除乔伊的痛苦。当警卫正准备开枪时,艾伯特出现了。虽然此时艾伯特看不到任何东西,但他凭本能认定这匹马就是乔伊。艾伯特用只有自己和乔伊才明白的口哨声,和自己对乔伊外貌的准确描述,终于让大家相信,这匹奄奄一息的马就是艾伯特寻找了很久的伙伴。所有人都被艾伯特与乔伊的友谊感动了,军医官也破例命令医护人员参照英军士兵的条件去尽可能地治好乔伊。经过一段时间的的治疗,乔伊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漫长而血腥的战争终于结束了。艾伯特以为自己可以带着乔伊返回家乡了。可是,官僚主义的军官却要把军营中剩下的马都拍卖掉,因为没有战争就再也不需要它们了,乔伊也在被拍卖之列。愤愤不平的士兵们纷纷捐出了自己的钱给艾伯特,为的是让他买回乔伊。但是在拍卖场上,艾米莉的爷爷却花了更多的钱把乔伊买了下来,只为了告慰已经在战争中死去的孙女艾米莉。心碎的艾伯特只好放弃,谁知艾米莉的爷爷听完艾伯特和乔伊的故事后,却成人之美,慷慨地把乔伊还给了艾伯特。故事的大结局是艾伯特骑着乔伊返回了自己在英国德文郡的乡间农场。

《战马》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从中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宝贵的友谊。在残酷的战争当中,总有一些美的东西在闪烁。记得为了找回乔伊,艾伯特勇敢地参军了;记得在拉大炮的时候,乔伊看见黑珍珠特别累了,就更加用力的拉,就是为了能让黑珍珠轻松一点;记得在战地医院里,当艾伯特认出乔伊时,他激动不已《战马》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多么的可贵,即使是在残酷的战争中,也能创造出惊人的奇迹!同时,《战马》这本书也让我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珍贵。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的国度,一定要懂得珍惜!

战马读后感【篇五】

马,自古以来就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美好吉祥,让它的形象绘与吉祥图中,独立不羁,是人们自由精神的寄托。但是我最敬佩的还是马默默无闻,不求回报,忠实可靠的精神。

马,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它从来没有为自己着想,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所有的力量为人类服务,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亦在所不惜,只要主人需要它时,他就义无反顾地为主人赴汤蹈火;在战场上,马勇往直前,配合主人英勇杀敌,当主人面对危险时,它竭力保护,直到战死沙场为止,这好比一名英勇的战士。

还记得前几天看过一部电影叫《战马》,这真是史诗级的电影,经典中的经典!让人热血沸腾,也让人热泪盈眶,当艾伯特刚训练乔伊时,乔伊便成了艾伯特最亲密的伙伴,他们一起奔跑,一起玩耍,但当金钱不够,艾伯特的父亲要卖马时,艾伯特的不舍把他与乔伊之间非同寻常的友谊展现的淋漓尽致,但是艾伯特与乔伊之间缘分未尽,在大战中乔伊不畏险阻,在战场之间奔跑,就算被铁丝网缠住也在坚持不懈地挣扎,这段惊险的经历,让我不禁呼出声来,这匹马为何要在许多危险中向前奔跑?我想这就是信念吧,想要逃生的信念,想要找到主人的信念。

影片末尾,艾伯特就算蒙着眼睛也能认出乔伊,这何尝不是一种浓厚友谊的体现,他们之间的友谊早已超出了普通的友情,他们彼此已成为对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影片结束了,这个故事最大的亮点不是剧情,不是演员,而是这匹马,乔伊在电影里的真情流露会让人感觉它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真正的人,它与艾伯特的友谊,跨过了战争的阻碍,正是他们的这份友情,感动了大家。我忍不住落泪,乔伊是一匹忠诚又英勇的马。

马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赞扬,去歌颂,去传承,去延续。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战马读后感(篇六)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战马。

小战马,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长耳兔的名字,因为他跑得快,头脑聪明,还有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常常把讨厌的猎狗玩弄于股掌之间,才有了这个名字。在一次镇上的野兔大围剿时,它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伟大的小战马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让猎狗吃尽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后来,他在发号员米盖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的紫花苜蓿丛中。对勇者的钦佩与赞美是不分种族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相反,在与动物的关系中,卑鄙下流不讲信义的,其实是人类。米盖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十三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在没有胜机的时候派出了第三和第四条猎狗。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竞赛时间到了,米盖发疯似地冲进赛场,因为他知道小战马将按规定被杀死。但是意想不到的是米盖被赶出了场地,但负责开枪的人却误伤了猎狗,聪明的米盖趁着混乱救出了小战马,并放弃了工作把小战马送回了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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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参考! 资治通鉴读后感万能版6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得参考! 资治通鉴读后感万能版6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资治通鉴读后感(篇一)

我在图书馆借了一本书《资治通鉴》,这是一本著名的历史书。

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商鞅变法”,“商鞅变法”里的的商鞅是一个著名的改革家。那个故事讲的是商鞅不是秦国人,也不姓商,原名公孙鞅。他从小聪明好学,喜欢研究刑名之学。他受不了魏国对他的冷落,投奔到了秦国,受到了秦王的重用,当上了左庶长,实施了著名的商鞅变法。为了让百姓相信他遵守诺言,他在京城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承诺谁要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谁就能获得10两黄金。大家都不相信商鞅,商鞅就提高赏金到50两。于是,有一个壮汉真的把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果然奖赏了50两黄金给他。这个消息传遍了整个京城,大家对商鞅制定出的刑法不敢不信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要遵守诺言,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也让我想起了《论语》中的一句话:“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资治通鉴读后感(篇二)

相信每个选《资治通鉴》这门课的初衷是对于历史有强烈的`好奇心!历史的魅力不单单是因为它悠久,而主要在于它的智、理。《资治通鉴》,一本记载了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书,司马光花了十年的时间编写成功。宋神宗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命名为《资治通鉴》。我们并不能从区区的几堂课或是几段视频出看出它的真谛。我们从中需要学习的太多太多,只能慢慢的去“咀嚼”和“消化”。

这其中的每个故事都让我深有感触,行为过激的伍子胥鞭尸泄愤,一夜愁白头,最佩服的人物之一韩信,非常有名的战术家,“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胯下之辱”韩信一生英勇善战,善于带兵,雄才伟略,能屈能伸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西楚霸王项羽,破釜沉舟,,以应巨鹿之战,可见其勇猛决心,终一战成名,这是何等的精神和气魄,这值得我们学习。但他太过自负,优柔寡断,鸿门宴没能击杀刘邦,铸成大败,他的乌江自刎,令我惋惜,暗叹连连。

总之历史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去深思,不单单只是看!应该学以致用,结合历史中的道理,深析兵家将者!用人之道,如何提升领导力,如何知人善任等等。

资治通鉴读后感【篇三】

在我的书柜中,有一本厚2厘米,包着黑硬壳的书,名叫《资治通鉴故事》,这本书是宋朝著名历史学家司马光历经19年的时间,与众人一起将这本以其“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的书整理出来的。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以政治和军事为主,还兼顾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史料,总共叙述了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事。

书中有许多令人深思的句子,从这些句子中也让我们懂得了一个又一个做人的道理,使我们受益匪浅,如“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是说不能自以为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遗子黄金满簏,不如教子一经。”意思说给后人积累再多的金子、银子,还不如好好教孩子学习。这是一本货真价实的文学名著,它不仅让我学会了许多政治与历史知识,还使我了解了不少课本上学不到的做人的真理。这是我第一次读我国的编年体通史,不仅让我了解了不少的历史知识,更让我学会了做人的道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的书不仅是内容丰富,更可贵的是它会教我们如何做人,这是非常可贵的;所以,我以后也要好好的了解我国的历史文化。

资治通鉴读后感(篇四)

最近读了司马光先生写的《资治通鉴》一书,同时也读了柏杨先生的“曰”,深深被这两位跨越时空的人物所做的事情所感动。司马光先生在现代史学评论中是个偏反面的人物,因为他阻挠革新。这个中学里就教过的,大家对待他的看法类似于对待曾国藩。但是,在我读了《资治通鉴》过程中所感到的是司马光先生的殷切诚恳的态度(对待皇帝),相对公平的态度(对待历史),以及痛定思痛的态度(对待历史的错误)。我不是那么肯定司马光在某些事情中的看法,因为从现代人的眼中看古人有点迂腐和局限,有些甚至是不可理解,但是换个角度从800年前的.古代人的角度出发,司马光的行为不仅仅是很正派,而且是很有君子风范的(在处理历史痕迹)上,因为中国人在孔子的教化下提倡立言(当然在孔子之前就有很多人立言著书以求闻达于诸侯),所以历史材料参差不齐,良莠不分,多如牛毛,同时又经过历世的焚毁和辗转。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司马光和他的助手们在皇帝的支持下选择材料,编辑整理和撰写了这部宏伟巨著是十分了不起的行为。现代的史学评论仅仅因为他是保守派而将他评论为偏反面的人物是有欠公平的。现在,我读的进程不是很快,仅仅读到第37卷(西汉末年时期),非常有意思地觉得编写历史和记载历史的人应该是比较顽固的人,否则不是这么详实地分毫不差地编录帝王和群臣的错误史话。相信史学者其实是想更多地记载他们的优点,但因为要尊重事实所以就偏偏记录了那么多的缺点,而且是重复往复地进行类似的错误。有些是比较肯定的,不管现代的史学者们还是古代的史学者们,比如对待王莽的定位。古代人对王莽进行口诛笔伐是因为王莽犯了古代知识分子所最为不齿的诛君篡位,(但是在诛君篡位这类事情里,杨坚也是,怎么风评就要好过他呢),现代史学者们批判大概因为王莽开历史倒车的缘故。我在读王莽的那段中,很难理解一个人能够集中这么多的缺点,诛君篡位就不去提了,乱杀群臣也不去提了,用人唯亲这点是很愚蠢的,还有他那个蠢到家的外交政策。

对待中国百姓所遇到的问题,他不但不闻不问,甚至是用很荒谬的复古来处理,同时对待外邦问题摒弃了一贯使用的互不侵犯,互利的原则,而做出了令人发怵的行为(动用国家财产来让人家单于改名字来沽名钓誉,还有就是提出不平等的条例),这类缺乏常识的行为让人摸不着头脑,只能用发昏发疯来解释他这种行为。然而最让人发寒的不是王莽的行为,而是滋生王莽的环境。滋生王先生的环境应该是个不断积累的过程,而起到元凶的则是人性呀。这边我只是说说历史,并不想在这篇文章里分析人的心理和历史的心理,只是在这里提一下。人说要真正了解中国,就要读《资治通鉴》,真的是一点都不错呀。读了之后觉得,我到底在骄傲什么呢?文明也好,文化也好,历史更多留下来的是教训,这些教训则是我们后世人的财富。前人的血泪告诉我们应该怎么样避免过失而创造现实的文明和文化。地大物博带来的不是人民的富足和强盛,而是历经几千年的磨难。我们的民族有着建立在苦难上的骄傲和自强不息精神,也有着建立在禁锢思想下的辉煌文明。现代的人,珍惜了什么?舍弃了什么?遗憾了什么?虚荣着什么呢?最后问一句,保留了什么?不知是什么时候,我开始对历史有点感兴趣了。爱民如子的孝文帝,残暴天下的商纣王,喜好美色的唐玄宗,昏庸无比的唐德宗,信鬼神的唐宪宗与唐穆宗……一个个,令人深有感触。《资治通鉴》,一本记载了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历史的史书,司马光整整用了十年时间才编成。宋神宗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命名为《资治通鉴》。

我在里面了解到:毛泽东把这本《资治通鉴》整整读了十七遍,而我还只看了四遍。十七遍,一本书三百三十八页,总共看了五千七百四十六页。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仅仅一本书就看了五千七百四十六页,令人敬佩呀!年老的唐玄宗,老眼昏花,不明事理,让杨贵妃出家修行。后来又娶进杨太真(即杨贵妃,太真是老道士给她的道号),但我觉得杨太真似乎也不怎么好。杨太真喜欢吃荔枝,唐玄宗命他们三天三夜摘荔枝,比现在火车慢不了多少,一路上却死了很多人。唐玄宗为了杨太真的一笑,竟然牺牲了数十人到上百人的性命,可见唐玄宗的昏庸。汉哀帝偏宠侍从董贤,所以有着“断袖之癖”的典故。有一次,汉哀帝与董贤同塌睡觉,董贤翻身,不小心压住了汉哀帝的袖子,汉哀帝不忍惊醒董贤,就把自己的袖子割断了。后来,汉哀帝命董贤为大司马,结果弄死了许多人才,最后,太后把董贤赶出了宫,另择王莽。可见汉哀帝的同性恋性格,使他抛弃了国家,抛弃了许多人才。多么可惜呀!同时也反应出了汉哀帝的昏庸,只要有人在精神或事情作为上有一点点反对董贤,汉哀帝就暗杀或把他斩之,可悲呀!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无人能比,他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道德精神,司马光的坚持不懈。但是由于有些人的讽刺,致使司马光想马上完书,导致唐朝与五代十国的时候写得比较多。但司马光的功劳永远是伟大的!

那是一片广漠的土地,没有太阳,没有月亮,没有星辰。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古老的中国,遍野都是狼烟,我眼前尽是模糊,推不开,也挥不断。只听得远远近近,人的悲号和兵刃撞击缠绕在一起,偶尔还夹杂着野兽的嚎叫,迷蒙的烟雾中,显现出几个巨大的名字:尧、纣、汉高祖、唐太宗……烟雾渐渐散去,这些名字不见了,代之以遍地征人的鲜血,倾倒的旗帜,焚烧着的画作、诗稿,以及倒塌的宫殿与茅草房……一束束竹简从天而降,一片一片,跌落在数千年积聚的尘埃里,每一片都有同样的红光在闪烁,那是鲜血写就的两个字——历史。是的,历史。硝烟、鲜血和民众的苦难,这是历史在我脑中留下的最深刻的烙印,如果说,在捧起那些厚厚的史书之前,我对于历史的了解,还毫无例外地局限于历史课本上的四大发明、三皇五帝,文学艺术这些引人自豪而堂皇的东西的话,那么解读真正的历史,无疑是对一个有良知的人一种残酷的精神上的折磨。厚厚的史书那蝇头小字里,几乎每一页都有战争、都有阴谋、都有杀戮,都有着民众苦难的呼喊与挣扎。文学、艺术,一切真善美的东西,要么为乱世所毁灭,要么在暂时的平静里苟延残喘。后世的人看到了它们得以保留下来的那一部分,欢呼、雀跃,为文明谱写赞歌,很少有人翻开沉重的故纸堆,去看一眼历史的真实。因为,真实往往意味着残酷,而我们总乐于接受快乐和幸福,然而,历史从不因我们的好恶而改变一丝一毫。当我们豪迈地吟咏着“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时候,处在外夷杀掠下的百姓正在那个时代奔逃,陈尸荒野;当杜甫含泪写下《卖炭翁》的时候,他胸中对于苦难的同情远远高于我们今天对于诗的艺术本身的注意力,骆宾王一代才子,却因为文人的不谙世事而卷入封建朝廷的权力之争,最后落个身死名裂的下场。就连我们从小熟悉的那个让梨的孔融,也因为得罪权贵,同全家人一起被无幸杀害……对于历史,我们有什么可以值得炫炔的呢?秦始皇穷兵牍武,希望能够统一中原,甚至发动几十万人去,修那座万里长城。在这座今天让我们倍感自豪和荣誉的建筑物里,埋藏的是千千万万秦朝百姓的血与尸骨,萦绕的是孟姜女们家破人亡的哭号,即便时间将这一切都冲淡了,遮掩了,几千年后你站在长城上时,看到的仅仅是雄伟壮观,胸怀的仅仅是自豪吗?五千年的文明史啊!这五千年的文明,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文明”呢?

历史,字字行行都是残酷。残酷的统治,残酷的文化,残酷的道德。一个犯了大罪,不仅他的家人、他的邻舍、他的朋友要与他同罪,就连妻子、祖母、母亲的宗族以及许多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都要受到诛连。一案既发,成百上千的人无辜被杀,有的甚至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已经祸从天降。而这种诛连九族的手法,在整个封建社会的漫长的历史中源源不断地重演。就是这些封建帝王死后,仍不放弃鱼肉人民的机会,他往往将建造陵墓的上千的工匠们,和他生前的嫔妃婢仆,一齐或杀死或活埋在陵墓里,美其名曰“守陵”。《资治通鉴》里就曾描述过这样一个场景:武士们用刀枪将帝王的陴妾们逼进陵墓,然后用石头沙土填堵了出口。附近的居民一开始还能在静夜听到隐隐的哭喊,三五天之后就声息全无。这样悲剧几乎充斥了每个朝代。我们熟悉的隋文帝、唐太宗、康熙皇帝还有成吉思汗都做过类似的决定。不同的是太宗的遗命因为一个武则天而改为出家感业寺,总算保全了一群女人的性命。而这样的行径,在那个时代很少遭到人们的质询。不公正的事情经历了年年月月,人们的感觉也仿佛麻木了起来,因此今天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辟如缠足、辟如文字狱,辟如女性的极端低下的地位,以及君臣之道三从四德的封建道德,不但为老百姓所默认和遵循,连那些所谓有知识有见解的士大夫阶层也深以为然。于是,无以计数的人们,不是死于战乱流离,就是受害于那个黑暗的社会,难怪鲁迅先生笔下的那个“狂人”,频频翻动历史,却从头到尾只看见两个字——“吃人”。

面对历史我感到惊愕,我从不曾知晓那些灿烂辉煌的背后有着如此苦难深重的隐情。我们赞美着五帝三皇的非凡业绩。却看不到盖世功勋背后的遍野枯骨;我们欣赏着古往今来的佳诗妙句,却体会不到这些诗句中隐含的悲惨现实;我们炫耀着四大发明的成就,却无视它们被应用于杀戮和掠夺的不光彩历史,我们的眼睛只看到了表面的光辉与灿烂,却忽视了作为任何一个社会之主体的老百姓的痛苦与悲哀。解读历史,才渐渐明白,“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任何在对历史的无知基础上的自豪与崇拜都只能受到那些长眠于地下的先人们的潮讽。只有以一颗虔诚的心去走进历史。你才会发现,历史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不是文学,不是艺术,也不是伟人,而是和平与秩序的宝贵性,只有在和平的年代,只有在有秩序的生活中,文学、艺术以及其它一切的一切才能够展其所长,社会生活才繁荣稳定,才有了真正令我们自豪的历史。所以,如果不曾解读历史,让我们对所谓“华夏五千年文明”保持慎重的缄默;如果不曾解读历史,让我们至少不对那些英雄伟人们作一知半解、津津乐道的评说;如果不能从历史中看到过去的苦难,未来的希望,那就看看现在吧:打开电视机,听一听伊拉克的枪声,看一看非洲难民的眼泪,望一望世界动荡的股市,你就知道历史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你读与不读,它都永远存在,而且,只要贪欲与战争存在于这个世界一天,真善美的东西便没有生存和发展的余地,人类的悲剧也将源源不断地重演。历史永远不仅仅是历史。

这几天,我利用署假时间读完了《资治通鉴》这本书,其中王朝的更迭以及气势的盛衰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资治通鉴》这本书是宋朝司马光主编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录了上起东周下至五代,一千三百多年的史事。司马光编成这部四百多万字的巨著,一共花费了十九年的时间。这本书通过记录一些明君贤臣的事迹,简单明了又不失生动地告诉大家,清廉,正直,刚强,宽厚,忠诚,信义,执着等,这些古人所具有的品质。这是品质,在今天仍然可贵,是我们人生路上所不可缺少的。下面我就来说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

战国是一个崇尚诡术的时代,百家辈出,然而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杀伤力最大的还是反间计。反间计有很多的表现形式,然而其无一例外的针对了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多疑)。何人不疑,何况国君,寡人寡人,说的就是无倾腹相交之人啊。因为敌人和小人的反间,最令人惋惜的还是魏,魏据中原之地,富庶傲视诸侯,如果能留住吴起和孙膑这两位战国时期最伟大的军事家,又何愁霸业不成;损失最惨重的还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北略中山,治胡地,使赵成为战国末期唯一能够和秦抗衡的国家。然而长平一役,赵为范雎反间,以赵括代廉颇,以至四十万大军为秦坑杀。有太多的史实和反间计联系在了一起,可以肯定的是,它将继续挑战人类最脆弱的部分。因为信息永远不可能是完备的,人性永远是多疑的。还有一点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商鞅变法。以刑名之学变法,手段太残酷,积怨太深。他在渭水旁边处决囚犯,染红了整片渭水。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得到太子虔和贵族的支持。秦孝公一死,商鞅就被车裂灭门。“得人者兴,失人者崩”,今日中国要推行各项改革,亦应徐图缓进,毋操之过急。再来说说唐太宗,唐太宗是个明知且有远见的皇帝。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光知吃饭,不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稼穑之艰难,就不会珍惜粮食,就会大吃大喝,就会忘记劳动者的血汗,久而久之,则饭不常也。你只知骑马,加鞭快马,不知道喂马,不知道让马休息,不知疼马,则不能久乘之。不错,你一时比那些让马休息的人快了一些,可是你忘了,你的坐下骑已经气喘吁吁,快渴死了,饿死了,累死了,它不会把你驮到目的地的。君犹舟,民犹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当权者不知爱护百姓,当头头的,不知关心下属,则危在旦夕。这也就清晰明了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

小至一个人,大至一个国家,《资治通鉴》里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比较的典型,望大家有时间都来读一遍,从中了解我国的历史,从历史中学到做人乃至治国的道理。

资治通鉴读后感【篇五】

《资治通鉴》乃我国现存编年体史书最大者。它记录自周到五代一千三百多年历史,成书二百九十四卷,另《考异》三十卷,《且录》三十卷,总三百五十卷,三百余万字。其引用各种史料三百种,从历史中得到“兴邦之远略,善俗之良规,匡君之格言,立朝之大节; 叩函发帙,靡不具焉。”该书传承九百年,与《史记》并为华夏文化遗产双璧,名蜚海内外。 该书作者乃北宋司马光。原书名《通志》。因神宗以其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赐名《资治通鉴》。司马光未如太史公遭李陵之遇,幽于缧绁,亦以泥守旧制而离朝廷,投闲置散,由居庙堂之高,转处江湖之远,仕途困厄,政治失意,方专注以治史,得以蔚然成就《通鉴》。

该书中我最喜爱故事是“韩信以少胜龙且”。

公元前203年,韩信东征讨齐地; 齐王向项羽求救。项羽派龙且率二十万大军前救齐。但龙且轻视韩信,自恃兵强,没有听从谋士的“深壁以待,无战而降”的策略。十一月,双方对峙潍水。韩信夜间令部堵塞河水上游。再率兵渡河击龙且,佯败而跑。龙且大喜,追韩信。韩信的兵马渡河回来; 龙且也跟着渡河,上岸后,跟随龙且的部队只有三两千人马。韩信下令决堤,一泻而下的河水隔绝了龙且的大军,龙且的大军不能渡河,龙且的三千人被韩信的三万人包围,最终被全部歼灭,龙且阵亡……这时,河那边的龙且大军溃散逃走…… 这是一场经典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这个故事中,韩信足智多谋,龙且的志大才疏得到深刻的反映。他告诉人们统兵之道在于计谋,而不是军队多少。也告诫统治者不要骄傲自满。 当然,这只是《资治通鉴》的一个故事而已。

《通鉴》记人则神采飞扬,呼之欲出; 叙事则词章纵横,河慢伏流; 抒发情怀则大言小言,清风沐浴,长声慷慨,短音辛婉; 渲染战争恢廓场面,奋其意气,推波助澜,一泻汪洋; 其文

辞简约洗练; 华采呈少于齐梁,宏壮可追两汉。读诵诸篇,如鼓瑟奏曲,势若江河,或若清风凉日,月明星稀,每使人畅快淋漓,欲扬抵几,呼天喝地。可请鹰扬文苑。

毛泽东曾言,历史不可割断。从孔夫子到孙中山,当总结之,以承继此份珍贵遗产,其对于指导今世,帮助匪浅。《通鉴》即在此珍贵遗产之列。

资治通鉴读后感(篇六)

当我拿到《资治通鉴》这本书时,我仿佛看见,历史向我打开了一扇金光闪闪而厚重的大门。

《资治通鉴》问世于北宋年间,是由著名史学家、文学家司马光主持编纂的。我从小只知道“司马光砸缸”的故事,还不知道,他竟然是这样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司马光前前后后总共花费了19年的时候,完成了这部史书巨著,主要的编纂工作全由他一个人负责,书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他的心血结晶。他为了这部书殚粗竭虑,《资治通鉴》成书后不久,他就因病去世了。

翻开这本书,第一个故事,就是“韩赵魏三家分晋”。智家想立智瑶为继承人时,智果曾经说过:智瑶有好多优点,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心胸狭隘,不能宽厚待人。但是智家不听智果的劝告,智果为了躲避灾难,脱离智氏,改姓为“辅”。

果然跟智果说的一样,智瑶狂妄自大,他说:“灾祸只能由我带给别人。我不给他们降临灾祸就罢了,谁敢给我呢?”但是,愚蠢的智瑶却被韩赵魏三家瓜分了智家的土地,灭掉了整个智氏家族,只有改姓的智果得以幸免。

书中说,一个人多次犯错误,结下的仇怨不会在明处,应该在它表现出来之前就提防,贤明的人处理小事都非常谨慎。这就是平时老师教我们的“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差不多吧?自己满足已获得的成绩,并且狂妄自大起来,这样的人,怎么才能持续进步呢?

《资治通鉴》的每个故事里,一个个活灵活现的英雄人物,用他们的人生经历,喻之有理地向我讲述了浅显又深奥的人生道理,三寸之舌比百万之师还要厉害的毛遂,有气魄有担当却英年早逝的英雄霍去病,坚忍不拔、忠于朝廷的苏武,忍辱负重、崭露头角的韩信……历史的长河兴衰盛败,都会发人深省,令后人受益良多。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一部《资治通鉴》让我了解了历史,也懂得了更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推荐参考:《蓝鲸的眼睛》读后感万能版6篇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篇一】

“世界上谁的眼睛最漂亮?”

“蓝鲸!”“蓝鲸是什么?”“它代表纯正善良,是天上的神”……

住在海边那个小村里的人,从小就知道这件事,而且还非常的相信。海里的蓝鲸是从天上下凡修炼。每天晚上浮出水面,用月光清洗自己的眼睛,过几日后,修炼完了便回到了天上。也许这是一个我们认为很离谱的迷信,可谁有知道呢?

故事大概讲述了一个靠海边小村里的人们与蓝鲸的发生的事。

其中有一位中年人他时在忍不住对蓝鲸眼睛的渴望,竟下海用刀子把它勾了出来,中年人成功夺取了蓝鲸的眼睛,但却被海风吹走落到了一个失明的小女孩手中,奇迹发生了,蓝鲸的眼睛照亮了小女孩的眼睛,小女孩居然能借助它看清事物!

可自从那天后,天就变了,每天狂风大作,乌云密布,小女孩一直想把它还给蓝鲸可始终没有相遇,中年人后悔了,他再次乘着小船来到了蓝鲸身旁,蓝鲸用空洞的眼眶望着中年人,突然中年人举起匕首叉进了自己的胸口,蓝鲸吃惊地看着他,鲜血顿时四射,血染红了大海,中年人自杀了,可恶劣的天气还是没有停下,每天的夜晚蓝鲸都会对着月亮悲鸣,

小女孩的爷爷是村长,在村民们的提议下把眼睛埋在了来土里,但小女孩知道没有自己蓝鲸的眼睛便会失去生命,在央求之下,女孩摸着夜晚走到了山上徒手将埋在土里的眼睛挖了出来,手都被地下的石头割破了手,女孩走到了悬崖边等待蓝鲸的到来,没想到他们真的的巧遇了,小女孩把眼睛还给了它,几日后天恢复了原样蓝鲸也不会悲鸣了。

这是一部充满想象和童心的书,令人感动也惊叹,总体可能是让我们更加的爱护这些动物们,不管它们到底是不是天上的神,是不是纯正善良的化身都请继续爱护它们,呵护它们吧。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篇二)

我看过一本书,叫《蓝鲸的眼睛》。

其中,我最喜欢《蓝鲸的眼睛》这篇故事了,这本故事讲了:一个年轻人残忍地夺走了蓝鲸的眼睛,一个快失明的小女孩意外地得到了蓝鲸的眼睛,他的眼睛竟然变好了。回到岸上,爷爷给小女孩讲了蓝鲸的故事,小女孩恍然大悟,发誓要把眼睛还给蓝鲸。不久后,昏倒在岸上的年轻人被爷爷救了上来,承认了自己夺走了蓝鲸的眼睛,并在深夜跟蓝鲸还清了血债。而爷爷看到蓝鲸的沉默,以为报复什级,把蓝鲸的眼睛埋了,可是小女孩却不顾一切地找到了蓝鲸的眼睛,于是蓝鲸把他的眼睛、星星、月亮、大海,还有那个不能回来的年轻人都留给了小女孩。

这个故事里的几个人物让我感动,比如小女孩,她善良,其实他拿到蓝鲸的眼睛可以不用还给蓝鲸,可以让自己的失明好起来,可他不愿意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小女孩发誓要把眼睛还给蓝鲸,而蓝鲸也很善良,他知道小女孩失明,也知道只有自己的眼睛能治好他,所以把眼睛送给了小女孩。我以后也要向蓝鲸和小女孩学习,噢,说到这个,我楼上的同学也很善良呢。有一次我们一起上课,我忘带水了,他就给我倒了很多让我喝。以后我也要向他们学习,要做一个善良的孩子,不能小气。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篇三)

当我刚读完蓝鲸的眼睛,我的第一感觉是年轻人他只是想要帮助女孩重建色彩,他钩掉了蓝鲸的眼睛。但是年轻人似乎不知道这样会让蓝鲸愤怒,所以蓝鲸开始报复渔民。这时年轻人才知道自己错了,想办法弥补过失,为了承担错误,年轻人当着蓝鲸的面自杀了。知道年轻人在承担过错而自杀,蓝鲸才平息了它的愤怒,并将眼睛送给了女孩。

我从少年身上学到了自己犯了错就要承担后果,少年遇到这种事并不是想要退缩、逃避,而是选择挺身而出,保护了渔民。但是年轻人并不是故意伤害蓝鲸,他只是想帮女孩治病,他没有找任何理由,错了就是错了,要有担当,少年就做到了。

我还从蓝鲸的身上学到了做人要善良,懂得放下。当蓝鲸看到少年自杀时,停止了报复渔民,并把眼睛送给了小女孩。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篇四)

自从我读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脑子里一直不断地展开一幅画,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对我大有帮助。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海里的故事蓝鲸是海里不能犯的神灵。只吃海面上闪耀的星星。蓝鲸最珍惜自己的眼睛。因为那最纯净的蓝光包含着大海的灵魂。一天晚上,一个年轻轻率的渔夫带着阴森洁白的钩子窗,走向大海深处,抢走了蓝鲸的眼睛,蓝鲸发出短促而痛苦的喊叫声,善良的少女找回了白鲸的眼睛,于是她每天抱着那只眼睛坐在岸边,试图把眼睛还给白鲸。蓝鲸找回了自己的眼睛,之后就过去了。

最让我感动的是,年轻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敢于做。他勇敢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使蓝鲸不再拥抱渔夫。这个故事最大地提醒我们,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可能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但我们不能只指责他们,要用我们宽广的心胸包容他们,努力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多想。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蓝鲸的眼睛,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蓝鲸。

我先好奇地打开了书,在第五页看见了这本书的内容。

大家都认为,蓝鲸是从不伤害人类的。可是,蓝鲸在这本书上却把船拍碎了,这是为什么呢?呵呵,是因为有个年轻人为了小女孩的一双患了病的眼睛,用钩子从蓝鲸的眼眶里拿出了它的眼睛。所以,蓝鲸把年轻人船给拍碎了,又把其它船给拍碎了,还掀起了大浪,读到这,我身体微微颤动,我不敢相信蓝鲸会做出这样的事!

就带着害怕往下读,当人们落下海,鲨鱼群来的时候,蓝鲸冲散了鲨鱼群,鲨鱼吓跑了,原来,蓝鲸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啊。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篇六)

读完冰波写的《蓝鲸的眼睛》后,我顿时感动的要流泪。

蓝鲸是大海中的巨龙,是大海中不可侵犯的灵魂。它很爱它的眼睛,因为它的心灵就在眼睛里。有了蓝鲸的眼睛盲人就可以重见光明,而且会永不衰老。很多人都想得到那双眼睛。但是都不敢冒犯蓝鲸。

然而在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一位年轻人独自出海了,只为取得蓝鲸的眼睛,来医治一位善良女孩患病的眼睛,让她重见光明。年轻人夺走了蓝鲸的一只眼睛。从不作恶的蓝鲸顿时发怒起来。撞翻了好多渔民的船。

年轻人把眼睛给了盲女孩,可是当得知是蓝鲸的眼睛时,她放弃了自己的光明,决定把眼睛还给蓝鲸。在一天夜晚,盲女孩把蓝鲸的眼睛投进了大海,海水顿时蓝多了。但是,蓝鲸还是把眼睛留给了盲女孩,而自己的灵魂却升到了天上。盲女孩的眼睛顿时变得透亮、清澈见底、仿佛闪烁着一丝蓝光。

我被盲女孩的善良感动了,仿佛来到了那片大海。

范文系列之丰碑读后感万能版(6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范文系列之丰碑读后感万能版(6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丰碑读后感【篇一】

我读了一篇文章,《丰碑》。

故事很简单,却让人很感动。讲的是一个军需处长为了大家而活活冻死的事情。刻画了一个鲜明的舍己为人的老红军形象。我感触很深,像军需处长这样的人,还存在吗?

想着,对自己说,也许还存在吧,但早已寥寥无几。自己呢,是不是很自私?也不算自私,只是有些浪费。军处长为了别人,可以自己省吃俭用,不穿棉衣,把棉衣都给了战士们。早就听爸爸妈妈讲过,红军长征的时候,都是吃草根,啃树皮。但我们,生活的这么幸福,天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简直就是衣食无忧。但红军战士们呢?军需处长呢?他们吃不饱,穿不暖,但一心为国。

现在想想,真不应该。从现在开始,自己要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不要乱花钱,不要买零食,能省则省!将剩余的钱捐给灾区,给有需要的人用。做军需处长二代!

丰碑读后感【篇二】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课文和文章,让我受益匪浅的文章就是在五年级学的《丰碑》一课。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红军队伍在环境恶劣的云中山行走时,发现有人冻死,到真相明白好,将军非常崇敬军需处长的一件事。当将军知道这个人就是军需处长时,他"愣住了"。说明将军感到非常意外,这位专门负责办理红军所需的给养的人竟只穿一件单薄破旧的衣服,原来这位军需处长将棉衣发给战士们,好让他们能一心一意地为祖国打击敌人。课文中"大雪很快地覆盖了军需处长的身体,他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这句话表面是写军需处长的身体积满了雪,光亮透明,真像一座晶莹的丰碑,实际上是在歌颂军需处长那一心为公p舍己为人p毫不利己的高尚品质,将永远成为人们心中的丰碑。

记得在我6岁那年的年初一,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买年货。来到街上,人山人海,人声鼎沸,买卖声,嬉小声等交织成一首迎新年的交响曲,非常热闹。突然,我看到有一位大约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抱着一台大电视,高兴地走着,一不小心撞到一为年过六旬的手里拿着许多东西的老奶奶,只见老奶奶"扑通"一声,屁股摔在地下,手了拿着的饼干之类的年货撒满地,她着急的说:"我的年货"。那位青年匆匆忙忙的从人群中消失了。我看到脚下有一快饼干,便趁别人不注意,躬下身子,做着一个找东西的动作,把饼干防灾自己的口袋中,便高兴的跑到爸爸妈妈的身边。

自从学了《丰碑》一课,对比军需处长崇高的风格,自己是多么的渺小。我非常后悔,因为我不但没把老奶奶扶起,还偷吃了她的年货,如果有后悔药,我一定要回到六岁,把老奶奶扶起,帮她收拾好撒在地上的东西。

丰碑读后感【篇三】

红军队伍在冰天雪地中艰难的前行,一位穿着单薄破旧的衣服的老兵在路上冻死了。将军正要怒斥军需处长为何不给这位老兵发棉衣时才知道,冻死的人就是军需处长。将军愣住了,久久地站在雪地里。他的眼睛湿润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缓地举起右手,举到齐眉处,向那位跟云中山化为一体的军需处长敬了一个军礼。

军需处长不愧于“丰碑”这个称号,他是一座永垂不朽的丰碑,他是一座没有人能够超越的丰碑。这座丰碑是用生命和无私铸成的,没有什么能比他更伟大。军需处长为了战士们能够健康,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个冻僵的老战士,倚靠光秃秃的树干坐着。他一动不动,好似一尊塑像,身上落满了雪,无法辨认他的面目,但能够看出,他的神态十分镇定,十分安祥:右手的中指和食指间还夹着半截纸卷的旱烟,火已被雪打灭;左手微微向前伸着,好像在向战友借火。单薄破旧的衣服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军需处长倚靠着光秃秃的树干坐着,是正因他已经十分疲劳,想歇息一下;他的神态镇定,是正因对遇到严寒折磨早有思想准备,因此不慌不忙。也许,从他把自己的棉衣发出去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冻死。但是在自己的生与死的面前,他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生存的机会让给了别人。有这种军需处长的军队难道会失败吗?红军在最后之因此能够胜利,是正因它拥有可敬的领导以及许许多多的烈士;是正因它拥有无数的丰碑。

丰碑读后感【篇四】

那是一个冬天,一个寒风凛冽,大雪纷飞的冬天,红军战士正在过雪山的途中,每一名战士都得到了一套新棉袄,而在那棵树下,却有一名战士被冻死了,这是谁了?他为什么没穿棉衣?队长很愤怒,当他得知这是军需处长时,眼眶湿润了。

多么好的军需处长啊!为了让战士们多一件衣服,自己穿着薄如蝉翼的衣衫,在这凛冽的寒风中受凉却一声不吭,在这交加的风雪中永远地离开了。

小时候,冬天与父母同床睡觉时,你有没有注意到被子大都裹在自己身上,父母在一旁轻轻地咳嗽,父母宁愿自己受凉,也不会与我们抢被了,文中的军需处长不也是这样的吗?文中的军需处长不就是战士们的父母吗?

当自己在冬天生病时,父母会把我们裹得严严实实,不让我们受凉,而自己只穿一件衬衫就带着我们走在了赶往医院的路上,第二天早晨,我发现父母的眼里布满了血丝。

《丰碑》中的军需处长不就是战士们的父母吗?

丰碑读后感【篇五】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这句话出自毛主席的《七律。长征》一诗,这首诗不但写出了红军们不怕吃苦的意志,还写出了红军们舍己为人的精神。

那是在一个冰天雪地,寒风刺骨的冬天里。狂风呼啸着大地,大雪纷飞,而这一支装扮很差的队伍,却依然在前进,寒风和大雪将红军的衣服全部打透,忽然,有人说死人了,大家通通都围了过去。这时,将军喊道:“军需处长在哪里?”而直到后来,将军才知道,这位冻僵的尸体,正是那位军需处长。将军为这位老军需处长敬了一个军礼。而这位老军需处长,就在那里立下了一座丰碑。这座丰碑晶莹剔透,在白茫茫的大雪里,依然最闪亮……

现在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是谁给予我们的?是无数革命老前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然而现在的人们,他们已经淡忘了红军,淡忘了红军精神,淡忘了人性之美。现在,你们认为最最可爱的人是谁呢?有可能是自己的亲人,有可能是明星。但是,在我的心里,红军是可爱的,是可敬的,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让我们传承红军精神,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丰碑读后感【篇六】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革命英雄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铸造了一座座惊天动地的不朽丰碑!前不久,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革命英雄的故事》。

这本书记载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涌现出的一个个英雄人物,像“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夏明翰,“身经百战敌寒胆”的张云逸,“劫法场抢出来的将军”刘志坚,出奇制胜的“旋风”司令韩先楚等……这些英雄人物是我国千百万先驱英杰的代表,他们为了心中的信念,不惜忍受严刑酷打、冒着枪林弹雨、甚至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来捍卫祖国的大好河山和千百万劳苦大众的幸福生活。

一个个革命英雄,一座座不朽丰碑,激励着全国人民为共和国的繁荣昌盛,奋发图强,开拓创新……

一个个革命英雄,一座座不朽丰碑,也激励着我努力学习,不断进步。记得去年冬天,天气特别冷,老师组织我们参加常州市“好娃娃杯”少儿书法、绘画、作文、剪纸大赛,我报名参加了硬笔书法比赛。几乎每晚都要练习书法,手指冷得发痛,我真想放弃了。这时,妈妈鼓励我:“孩子,革命英雄为了胜利,克服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你怎么能在寒冷面前退缩呢?”想起革命英雄,我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坚持就是胜利,在这次比赛中,我荣获了三等奖。后来我又参加全国第十届“千禧龙杯”青少年书画大赛,我的参赛作品《游子吟》获得了银奖。

我更忘不了学习小提琴的艰辛。不管是盛夏酷暑,还是寒冬腊月,我都得坚持去少年宫练习。学小提琴是件枯燥又困难的事情,指位、换把、揉弦、颤音,这些技巧常常令我手忙眼乱。有几次,我按弦的左手指都发红起泡了,学琴的小伙伴也一个个知难而退了,但当我想起英雄的故事,便继续认真地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能和著名小提琴家盛中国同台演奏,还参加常州大剧院公演等各种活动。

在成长的道路上,革命英雄的故事将陪伴我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跨过一道又一道坎,去拥抱美好的明天。

[参考范文]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万能版五篇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中外经典名著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参考范文]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万能版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篇一)

《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爱与尊严的故事,并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生存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遗弃、表姐的歧视和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当简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并与罗切斯特互生爱慕之情,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之时,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个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又重新回到他身边。这是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但简爱毅然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舅母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在《简爱》中,夏洛蒂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同时包含着强烈的感情,因此对孤儿遭受摧残的心理状态的描写更为细腻、真实,从而加深了对这一现实的揭示和控诉。

简爱是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心中最平易近人的偶像,她不会难以靠近,她的影子飘散在我们的周围。简爱这个艺术形象之所以能够震撼和感染一代又一代各国读者,正是她以自爱和自尊为人生的支柱,才使得自己的人格魅力得以充分展现。倘若把《简爱》和易卜生的《玩偶之家》做比较,简爱比那个不愿意活在男人的荫蔽下而选择离家出走的娜拉走得更远、更具有革命性。在《简爱》中,有这么一段话,是简爱对罗切斯特说的。“你以为我穷、不美,我就低你一等?你错了。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我们同样穿行过坟墓,同样站在上帝的脚跟前,我们是平等的。因为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女主人对爱情追求发自心底的平等,并带有宗教般的虔诚。这样的话在任何时候都是激动人心的,而出自一个独立人格、自尊心强的女性之口则显得更加有力量。

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篇二)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唤醒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能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什么快乐能与此相比了。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而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眼睛只能看到细微的缺陷,却对星球的万丈光芒视而不见。

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篇三)

《简·爱》这部作品并没有华丽的外衣,也没有浮躁激烈,有的是一份平实的真诚,而当代小说中的离奇怪谈、夸张的描写、粗糙的情感,比比皆是。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了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受尽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挽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顽强的意志,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相互内在的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羞愧,而是坚强正确地面对自己和他。两人走在一条坎坷却愈显温馨的落上,在一系列的磨难面前他们分开过,但最后总听从彼此的心找到了对方。

上帝用明亮的慧眼照亮了前方的路,也照亮了彼此的心灵。故事的结尾罗切斯特拖着残病的身躯,却满怀惊喜全力唤着“简尼特!我亲爱的简尼特!”虽然它的眼睛没有了炯练的目光,但他调动所有可能的器官去感受自己的爱人。在我眼中,简爱闪烁着人性的光芒,她有着坚韧的性格,她为自己铺筑了一条人生之路。闭目细数,心中萌发无限感慨。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每天为着一丝丝的小幸福而奋斗,这是一种多么令人充实而愉快的快乐。

爱,很幸福;生活,很快乐。简爱勇敢地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哪怕总是和幸福擦肩而过,但对自由幸福的渴念却是让人敬佩的。和简爱比起来,我觉得自己如草芥一般渺小。我生活在一个比简爱生活幸福百倍的年代,拥有着简爱无法触及的快乐,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这份爱。如果爱很遥远,就不要忘了珍惜身边的每一点小爱。其实,命运不是不可战胜的。

平等需要自己去取,想要平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的汗水,有坚定的信念。我希望在阳光下、鲜花里都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丑陋,都有美好的的心灵,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去生活。在于戴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里,她深深地感受到了爱的温暖。在简爱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信念:生活对我总是会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面对挫折,我们应当有一份“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雄心,只要还有希望,就不要轻言放弃目标,站起来,继续向前走。因为,人生的旅途毕竟买不到返程票。千百次挫折的考验,造就了我们执着的性格,铸就了我们刚强的意志,铺就了我们成功的道路。在挫折中,我们一点点积蓄力量,一步步迈向辉煌,让我们满怀“扼住命运的喉咙”的信念;阴雨密布的天气终会过去,阳光普照的生活一定就在我们前方的不远处!

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篇四)

今年暑假,在一个月里我读了两本书,可能是我的阅读能力提升的缘故吧。而在这两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写的《简爱》。读过之后,我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

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虽然她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美丽的品质,而这种品质深深的吸引着我,她无论身处社会的底层,还是身处上流社会,她总是不卑不亢,她表现出的那种自强,自尊,自爱让人不得不敬佩她,她身上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我想,这也是她深深吸引我的原因吧。

我特别佩服简,是因为在书中的一件事:简是一个孤儿,从小被他的舅妈收养,受尽了虐待。尤其是舅舅的儿子约翰,这个又胖又壮、蛮横无理的家伙,经常无缘无故的打骂简,而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儿子的野蛮行径。简后来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舅妈家的,但当她听说舅妈里德太太生命垂危时,简忘却了里德太太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他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给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让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运,过上富日子。所以他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实在令人气愤,让他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里德太太也没能改变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通过这件事,简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瞬间更高大起来了。她的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值得当今人们学习。

《简爱》这本书也是我看出了自己的不足,让我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失去的东西找了回来。

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篇五)

今天,我看完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感触很深。

《简爱》讲的是可怜的女孩简。爱,从小就是个孤儿,被好心的里德舅舅收养。虽然舅舅很爱她,却不幸去世了,让舅妈继续养她。可舅妈对简爱很不好,经常打她、骂她,甚至把她关在舅舅咽气的红房子里、婴儿室里。简爱痛苦的嘶叫声、求救声一浪比一浪高。后来,简爱发誓:不会再叫里德太太一声“舅妈”的。最后,里德太太为了丢弃简。爱,还把她送进了洛伍德学校。8年后,简爱到罗切斯特先生家做家庭教师。后来她经历了种种磨难,终于继承了叔叔的遗产,找到了亲人,与心爱的人举行了婚礼。简爱虽然是一个相貌平常的英国下层妇女,但性格坚强,自尊自爱。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在简爱面前是多么的渺小:遇到难题就叫爸爸、妈妈帮忙;听到批评的话就不高兴,甚至哭泣……简爱姐姐,您是我学习的榜样,激励我奋勇前进。因为我相信: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参考范文]读灰姑娘有感万能版4篇


读灰姑娘有感【篇一】

这个故事讲诉的一个叫灰姑娘的故事,大概资料是这样的;一个叫灰姑娘的女孩妈妈去世了,她爸爸又娶了一个后妈,这个后妈对她很不好每一天叫她去厨房干活,有一次一个王子请全国女孩子去跳舞,她的俩个姐姐参加了,灰姑娘的后妈不同意让她去她很悲哀,有两只小鸟帮她参加了舞会她和王子跳的很开心,夜深了灰姑娘该回家了王子很舍不得她走,当她要走的时候丢下了一只舞鞋,王子拿着舞鞋就到处寻找能穿上这只舞鞋的女孩子,灰姑娘穿上这只舞鞋正好适宜,王子也认出了灰姑娘就是他要找的人。于是王子就带着他的新娘回到王宫去了。看了这个故事已后我懂得了,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读灰姑娘有感(篇二)

格林通话里面有许许多多有趣的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灰姑娘》。

故事讲的是一个悲惨的小女孩,她失去了妈妈,爸爸娶了后妈,还带来了两个姐姐,更不幸的是小女孩的爸爸也很快去世了。后妈让小女孩穿破旧的衣服和鞋袜,睡在厨房的灰烬里,因此她变得又脏又丑,大家都叫她灰姑娘。

王子为挑选自己的新娘而举办舞会,灰姑娘的后妈为了自己的亲女儿有机会成为王妃,就把灰姑娘关在家里,灰姑娘的生活真是太不幸了,可是灰姑娘还想参加舞会,于是巫师来帮她了,巫师把南瓜变成了马车,将狗和老鼠变成了车夫和仆人,还给灰姑娘准备了十分漂亮的衣服和一双水晶鞋,王子爱上了灰姑娘!可是,午夜十二点,巫师的魔法会消失的,灰姑娘只好提前逃走了,慌忙中落下了一只水晶鞋,王子根本不知道灰姑娘是谁,他让人带着水晶鞋四处寻找,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灰姑娘当上了王妃。

我佩服灰姑娘,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实现了愿望,虽然生活不幸但还那么坚持,即使狠心的后妈都无法阻挡她。她的善良感动了巫师,她的朋友小狗和老鼠也来帮忙,所以一个人的善良和友好是多么重要。

我还觉得不管生活多么悲惨,不管别人怎么对待自己,都不能失去希望,失去希望就失去了一切。

这就是我读《灰姑娘》的感受。

读灰姑娘有感(篇三)

她们来到以后,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噩梦一样的生活便开始了。她们脱去她漂亮的衣裳,给她换上灰色的旧外套,还用一双木头做的笨鞋子代替原来的鞋子,把她赶到厨房里去干活。小姑娘被迫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生火、做饭、担水、洗衣,晚上只能睡在炉灶旁边的灰烬中。这样,她身上都沾满了灰尘,看上去又脏又难看,她们叫她灰姑娘。

有一天,父亲要到集市去,他问妻子的两个女儿,需要带什么东西。大女儿要美丽的衣裳,二女儿要珍珠和钻石的首饰。而他自己的女儿灰姑娘却要一根树枝。他回来的时候,把女儿们想要的东西都给了她们。

灰姑娘跑到妈妈的坟前,把树枝栽到土里,用泪水浇灌它,树枝很快就长成大树了,也有小鸟来筑巢了。国王为了给自己的儿子选择新娘,准备举办一个为期三天的盛大宴会,邀请很多年轻漂亮的姑娘参加。灰姑娘也想去,但她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小鸟们给灰姑娘弄来了一件礼服和一双纯金舞鞋,便去了皇宫。

晚会上,王子一直和灰姑娘一起跳舞。当午夜来临时,她要回家了,王子在送她回去的路上暗暗想道:这次我可不能让她跑掉了。但是,灰姑娘还是设法从他身边溜开了。也许走得过于匆忙,她竞把左脚的金舞鞋失落在楼梯上了,结果被王子捡到。

王子决定要和鞋的主人结婚。灰姑娘的两个姐姐自然想成为王子的新娘,可是怎么都穿不进去,而灰姑娘很轻易地就穿进去了。不久,王子和灰姑娘就结婚了。美丽的童话牵着我情感的波澜。

起初,我揪心于她悲惨的遭遇,为她的不公而愤愤不平。人欺人,天不欺人!老天爷补偿她善良,忍耐的同时,也给了她两个姐姐应有的报应。这时,我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老师评:良,“感”的部分不够展开。

读灰姑娘有感(篇四)

全文写了一位王子求爱史,和一位姑娘的奋斗史。讲述一位灰姑娘借由小鸟之力获得王子的芳心。

文中的女一也就是灰姑娘Cinderella,她一生都坚持博爱、宽容、勇敢、坚强、正直和善良的精神,这也是母亲对她的要求,她对继母两个女儿的所作所为忍之又忍,也许是她所做的善事感动上帝,所以奖赏给她了一个如意郎君。

还有文中的继母,一个心肠狠毒的女人,为了富贵,她竟伤害她的亲女儿。也许是好面子吧,现在世上这种人也不少,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文中有个小角色-国王,不知你们注意到没?我认为他对儿子回答太草率,如果是我,看见孩子为一个妻子如此奔波,一定会说:“两条腿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还不是一抓一大把。”

范文参考:《百万英镑》读后感万能版七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范文参考:《百万英镑》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一】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二】

今日,我读了《百万英磅》,几乎是笑着读完的,马克·吐温的文笔十分幽默,并用夸张的手法描绘了主人公一次又一次“用百万大钞把势利眼毙掉的”情形。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一样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生动的表现了小市民的见闻,令人忍俊不禁。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异常孤独,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打了一个赌。

他先去饭店吃饭,老板先对他很刻薄,之后,当他“细心翼翼地说“请找钱吧。”老板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样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样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能够等着,并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看到这我忍俊不禁,也不禁对势力眼的店主很鄙视。

之后,亨利去了服装店,要买衣服,却屡遭白眼,给他的衣服不合身也很不好看,当他拿出百万大钞时,“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窘状。”这时店主来了,一脸谄媚的笑容“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吧。请您赏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适宜,太适宜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这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读到这,我不禁感叹人们的势利,有钱人就巴结,见到穷人就翻白眼。真是不平等的社会啊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这些情节是滑稽可笑的,正体现人们的势利眼。我不禁想到一些医生为了钱,能够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能够使自我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其实,这个世界上比钱更珍贵的有很多:道德,友谊,诚信。所以我想,在金钱与良知,道德之间,大家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三】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这本书令我映象深刻,它不仅让我知道了“百万英镑”里的内容,还揭穿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丑陋面容。

《百万英镑》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对富翁兄弟打赌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得到一张百万英镑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那个人会饿死,而弟弟认为那个人会过得很好,所以他们拿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做实验,之后,原本是乞丐的亨利不仅成了除王室之外的公爵之上,而且还娶得了一位好妻子和三百万银行利息,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时社会上的拜金主义思想,当时的人们都太看重金钱了,钱!竟然成了可以衡量一切的标准!为了钱,他们可以放弃一切,放弃地位、家人、职业??拜金主义思想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加可耻,因为世界上还有很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很多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金钱不是万能的。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那个年代人们的拜金主义思想很可耻,也明白了一个人不能贪婪,不能不劳而获,否则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做人的基本准则就是信用,如果一个人没有了信用,那他就算拥有了再多的东西也没有用,所以,如果真的需要钱,应该采取正当的途径来获得,这样才是属于你自己的钱。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四】

这个星期,我看了《百万英镑》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了一对兄弟送给他的一百万英镑。赌他会有怎样的结果。结果,在这段时间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住宿,一个个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地为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在两兄弟那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舒适的生活。

在《百万英镑》里,那些人是以钱取人,金钱至上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做生意的人也是如此。

我记得我们班的赵婉莹写过一篇作文,作文里讲的是:

有两个姐妹,她们一起去买文具。刚巧这儿的两家文具店是挨着的。

他们在第一家店里买了几根笔,又在第二家店里看了看,但没有买东西,临走时,被这家的老板给拦住了,说她们偷东西,还举起她们的手,让路人看她们手中在第一家店中买的笔。

过路的人越积越多,而这两个姐妹怎么解释老板也不信。最后,一位阿姨实在看不下去了,就问:“你让她们怎么赔你?”“一百块钱。”这位老板不假思索地说。那位阿姨说:“我是她们的阿姨,我给你一百元让她们跟我走。”

阿姨给老板一百元钱,让两姐妹走了。

读了《百万英镑》,我明白了:人们对当时世人金钱至上的扭曲价值观。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五】

马克·吐温,一个我们耳闻的讽刺小说作家。他曾写过许多让人影响深刻的幽默讽刺小说,其中他写的《百万英镑》最让我着迷。

《百万英镑》叙述了一个离奇的故事:亨利·亚当斯因为一次偶然的机获得了一张不能兑现的百万英镑。虽然这张支票数额巨大但是因为不能兑换,并无实际用途。可是,在充满拜金主义的20世纪英国,围绕着张百旺英镑却发生了一系列荒诞而搞笑的事情。亨利也因为这张支票而某的一个好职位,并获得一笔不菲的钱财。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哈哈大笑。马克·吐温用幽默的方式描绘出英国拜金主义在这张“百万英镑”面前的各种丑态和惊讶。

生活中也有和书中拜金主义的人虽然没那么严重但也有很多地方相似,例如有些人总是在大老板面前不断奉承,而对一些穷人却十分看不起,让人十分厌恶。

同时,我也从这本书中明白了,拜金主义是可耻的,金钱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很多比金钱还重要的东西,一个只会讨好有钱人看不起穷人的人只会遭人歧视。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六】

百万英镑,这是多少人都想得到的东西,许多人被金钱所诱惑,做出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儿来,他们的眼睛已经变了颜色,闪着贪婪的光,因为金钱在他们眼里就是万能的,“有了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这是他们的口头禅。

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他们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在了如何得到金钱的问题上,不顾自己的儿女,至别人于水深火热之中,自己却还无动于衷。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过了宝贵的生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看也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一个高高在上,享尽荣华富贵的国王,却不因为他有钱而露出笑颜,整天愁眉苦脸,而一个在路边苦苦乞讨的乞丐却每天笑哈哈的,有人问他,你为什么这么高兴,难道是发财了吗?他回答道“快乐是金钱买不到的,我天天自由自在,劳动,就已经很快乐了。”

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百万英镑》的小说。上课时老师就对我们讲,马克吐温是一个幽默的作家,很会讽刺当时社会上的各种事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亨利的美国人,流落到英国,变得身无分文。有两个很富有的兄弟,因为一个约定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钱。亨利最后用这钱在一个月内成了百万富翁,并且赢得了最终的胜利。

读完这个故事,我要问当时社会上的人,钱真的就那么重要吗?有钱真的可以得到一切吗?

我认为不一定!

有钱买不到友情,还有可能失去友情;有钱买不到快乐,还有可能失去快乐。

为什么有的人为了钱,或背叛自己的家人?或不惜生命的代价?那时的人对待金钱的态度跟现在的人是无差别的。

现在有些少年沉迷电子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向父母要钱,一次,两次,三次,最后成了迷途少年。

这本书指出了当时社会的丑态,人们要通过金钱比地位的高低,比身份的上和下……

我们不能像文中的人物一样,被金钱迷惑,更不能做金钱的奴隶,我们要让金钱做我们的工具,真正为我们服务!

读后感参考:孔乙己读后感万能版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读后感参考:孔乙己读后感万能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孔乙己读后感(篇一)

读罢《孔乙己》,鲁镇的咸亨酒店的格局大样子摆出来了,孔乙己那瘦高身影,破旧的衣袍也历历在目。但他的样子,总是摸不清楚,只是一个灰色的残影。

孔乙己,我实在是搞不清他是否是科举制牺牲品,还是他自己不争气。可就算他不值得可怜,但他那种在短衣主顾面前的摆架子,又被问的张口结舌的尴尬,还有对下一代的关心,足以使他成为一个显著的人物。

文豪的文章我是读不大懂的,一度怀疑孔乙己和“差不多”先生一样是中国人劣性根的代表,还讥讽过这位孔大人,这位“上大人孔乙己”。但现在看来,那时真是太聪明了。它是悲哀的化身!

让人说不出来什么味的文章才是好文章。如此看来,孔乙己的命运似乎捉摸不定。把舵的不是他,而是八股文。幸亏我们再与八大爷无缘相识,也与八大爷素昧平生,不然要出现上万个孔乙己了。

这也是我不由得笑了。孔乙己给我们做了个“贡榜样”,也使统治者有了个提醒。对于他自己,不值;对于我们,太值了。

此文又捉摸不透。孔乙己真是一个牺牲品:受丁举人的毒打,别人的嘲笑,孩子的“无赖”。他的负担太重了。

真是“多乎哉?不多矣”。如此一个会“回”“囬”“囘”多种写法的人,竟不能飞黄腾达,大概也是科举制、八股文作祟的功劳吧。

可孔乙己要放在现在,必是抢手的“高素质”人才(如果不看学历的话)。但也有可能跌落深渊---没有人喜欢这种古怪慵懒的人。所以,孔乙己,他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人物,他身上有两种极端的可能,真可怜。

我仿佛看见了他,瘦长的脸,脏乱的白胡子,满脸皱纹,还有些伤痕。一个人牵着一匹瘦马,向夕阳方向走去。

可我们不会,我们比他幸运。

至于孔乙己------它大约的确已经死了。

孔乙己读后感(篇二)

学习了《孔乙己》这篇文章,我才发现鲁迅的文章并不是我已开始看的那么平淡,没有什么内容。最初读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孔乙己很可怜,除此之外,便没有什么感受了。深入学习才发现,这篇文章蕴含的内容很多,鲁迅写的时候并没有突出表达,而是让读者慢慢领悟的。这种写作手法需要一定的文化积淀和内涵。

学习完这篇文章,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1。当时人们不团结一致反抗压迫他们的黑暗社会。

2。当时的科举制度促使“好吃懒做”“嘲讽看不起劳动人民”的思想。

3。当时人心冷酷无情,互相嘲笑,喜欢做看客。

鲁迅的写作手法总是含含糊糊的,需要细心品味,才能看懂并体会其内在的深意。譬如:

“他身材高大”可以看出孔乙己有生活能力。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满口之乎者也”“长指甲”能看出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者,侧面反映各当时科举制度的腐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不应该只盯着读书这条道路。

“又脏又破”可以体现出孔乙己懒惰和贫穷。

这篇文章人物描写也很细致:

“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参水也很难。”“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引人发笑。”

这几个选文,可以看出掌柜做生意不诚实,给的茴香豆少,苛扣份量。

从四次笑声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中国人的一种看客心理,都爱看别人的笑话。冷眼旁观,不肯帮助别人,只会互相嘲讽,不知道团结一致,共同对抗敌人。可笑而可悲!

但愿封建科举制度的气息,能够现代教育制度里越发越散。孔乙己的命运已经警告着后人不要再成为下一个孔乙己了!

孔乙己读后感(篇三)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孔乙己读后感(篇四)

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神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题记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每次他到酒店,别人说他又偷了书,他就争辩说自己是读书人,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后来过了好久,孔乙己都没来酒店,原来他偷到举人家被打断了腿。过了一段时间,孔乙己拖着断腿蹭着来到酒店,掌柜说他偷书时,他没有再争辩,只是恳求掌柜不要提。后来,孔乙已就再也没有来,死了。

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末年最底层平民的生活。在那个时代,有很多像孔乙己一样的穷人,他们受封建社会的剥削压迫却不敢反抗,命运十分悲惨。我觉得鲁迅先生文中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同时对腐败的清政府进行了批判。

鲁迅先生的文章都很深奥,这篇文章我也不是很懂。不过有的描写我觉得还不错,我多读几遍就能慢慢理解一些了。大家也可以试一试,读一读。

孔乙己读后感(篇五)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回字有四样写,你知道么?”“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前一句话我们还觉得这个人经纶满腹,可从后一句话竟让我们感觉到这人是个疯子,没错,这个人就是孔乙己,诞生于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

在我看来,孔乙己是个悲剧。寒窗数载,所学的知识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致书以观,却因偷书被人毒打;曾有工作,却又弄得一个顾客也没有了。最后,他只得在平静中离开这个并不适合他的世界。

他悲剧是有原因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他虽然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但是受害的不只他一人,为什么偏偏孔乙己悲惨一生呢?范仲淹也收到了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他却为后人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这个社会并不认可他,可司马迁也在不认可他的社会完成了《史记》。迂腐,懒惰注定他将一事无成。为了显示自己的多才,他故意满口之乎者也;他又自命清高,宁可让长衫又脏又破也不愿将自己归类于“短衣帮”;明明偷了人家的书,却始终辩论“窃书不算偷”;为了显示自己的阔绰,仅仅九枚大钱也要一一排出;他虽能靠写字混口饭吃,缺又因好吃懒做而穷困潦倒,天知道他喝酒的钱是自己挣得还是偷书赚的。直到生命的黄昏他才醒悟,终于却又不得不放下读书人的架子,做一个普通人。此时面对众人的讥笑,他终于不再辩驳,而是恳求人们将此事略过。最后一碗酒的四文也是直接放在了我手里,不再一一排出。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悲惨而亡的必然性,他这样做,只会悲惨一生,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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