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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观看心得

发布时间:2022-03-29 来源:互联网

疯娘(精选读后感)。

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这样才能提升事思想训练,丰富自身知识。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你看过几本除了教材之外的书籍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疯娘(精选读后感)”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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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优质范文)


昨天下午,我看了三个小时的课外书,我的眼睛盯在一篇文章的题目上不动了。文章的题目叫《疯娘》,作者是三恒绩,我就开始细读这个故事。

23年前,一个女子来到了“我们”的村,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她是个疯子。父亲已35岁了,手因绞断截肢。看到女子还有几分长相,就结了婚,生了“我”。家里有了娘常揭不开锅,于是准备把她撵走。后来真撵走了娘。娘一走就是5年,6岁那天,娘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脏兮兮的球,讨好的给我,还叫着:“小树球……球……”我扭头就走,这娘我不要了。记得小时候,我被人家欺负,疯娘一下子把欺负我的小孩举到头顶,然后摔进水池。后来我上大学了,我娘不幸从树上摔下深涧,手里还握着一个为我准备的野鲜桃。

这篇文章我读了几遍,每次读都会看出眼泪。这年头,让人流泪的东西越来越少。不是因为我的心变得坚硬了,而是情感太多。要么是胡编乱造,要么是滥情,要么是为写而写,难以激起共鸣。一个疯妈妈能在山路上来回走三年,就为了能给孩子送吃的,她心中有妈妈的情怀。只有涉及孩子,她才会清醒。一个疯子,她唯一的灵魂在于她是一位母亲。

疯娘攀上峭崖摘鲜桃,失去了性命,她是疯癫的,但与伟大母亲一样,毫无保留地给了孩子整个世界。

一个疯子,一个母亲,不惜用生命去换来孩子的开心,在意义上,疯与不疯有何区别?这时她是混沌的,但一触及母性,她会比任何人都要清澈明亮。

读《疯娘》有感(读后感参考)


母爱时时刻刻都发生在我们身旁,读《疯娘》一文让我黯然泪下,我为疯娘的不幸,为疯娘的爱。

万爱千恩百苦,疼我熟知父母。疯娘不疯,纵然她神志不清,20公里羊肠山路娘牢牢记住,风雨无阻。疯娘不疯,纵然她受尽凌辱,也不顾自身安危去摘儿子最喜欢吃的桃子而失足摔下悬崖。儿子悲痛,哭得漫山遍野的石头都跟着落泪。儿子也考上了湖北大学。疯娘不疯,疯娘的爱是人性的光辉。

母爱之恩与江河同流,与日月同辉。有一个母亲用自己的双手接住了楼上掉下来的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自己的右手粉碎性骨折,她的就是大爱,不仅爱自己的儿女,还爱天底下所有的人。有一位母亲生下了三胞胎,三个女儿以及自己都很美丽,可上帝就那么狠心让她患上了绝症,不久将离开人世了,她拍下了以后女儿结婚时对她们的祝福,生怕当时没有母亲的陪伴而孤独。母爱是人间最圣洁,最崇高,最无私的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马路上一位英俊的男子牵着自己瘦小的老母亲过节过街,她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柔和的春风中,女儿喂母亲水果,母亲笑着说不用,你先吃。回家路途中,儿子帮母亲拿包,行李,右一包左一包,头上满头大汗,但他不觉得累。

人生短暂而漫长的征途上,给你快乐的也许是你的朋友,让你进步的也许是你的事业,但使你温暖的必定是你的母亲,母亲是天底下最伟大的人,是永远的阳光地带。

读了《疯娘》,每一个人都会被这无言的母爱所感动。让我们用自己的心在生活中去寻找母爱,并珍惜现在的这默默无闻伟大的母爱。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精选读后感)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引的感觉,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平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原因,心里不禁一阵感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自己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打抱不平……

故事的结局依旧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拯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精神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睹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一生都为了复仇而奔波,被羊群嘲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自己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多次侥幸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精选)


【第1篇】

过年前,爸爸妈妈给我带回一本《疯羊血顶儿》,咦!怎么会叫《疯羊血顶儿》,我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迫不及待的捧起书贪婪的读开了,很快就被血顶儿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

血顶儿是一只盘羊。它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呢?这还得从血顶儿出生时说起。在血顶儿刚学会站起时它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它,毅然决然的挡住了凶恶的黑母狼。黑母狼扑到猴戏的身上咬住了它的脖子,母亲的血喷到小羊头上,虽然小羊血顶儿飞快地跑掉了但母亲保护自己而被黑母狼咬死的可怕的一幕被小羊永远的记在心里。因此羊群里便有了血顶儿的名字。

虽然头顶的血早就没了,但出生时的记忆被永远的定格了。可是血顶儿总是感觉头顶的血永远都在对自己说:“儿呀!你长大后愿你成为敢于同黑母狼搏斗的的大公羊,为我报仇”!母亲的血让血顶儿热血沸腾,它每天都将角嵌在电击石里让自己的角长得笔直像两把利剑。它的举动被其它羊认为是疯子行为。可是在小溪边发生的事却让头羊绕花鼎改变了最初的想法。血顶儿不顾一切攻击黑母狼让绕花鼎看到了它为妈妈报仇的决心和攻击时的疯狂。在血顶儿刺死了黑母狼的三个孩子后,整个羊群遭到黑母狼疯狂的报复,羊群数量由60多只减为30多只。而血顶儿也由英雄变成羊见羊烦扫把星。在血顶儿好不容易把黑母狼引入了三面绝壁的小石山上,在黑母狼就要绝望的时候,头羊绕花鼎为了不使奥古斯盘羊群灭种灭群作出了舍弃血顶儿的决定,使黑母狼最终通过山脊线。最终在没哨羊的报警血顶儿在熟睡中被悄然而至黑母狼咬死了。

这本书让我心情久久无法平静,血顶儿为母报仇的精神和敢于跟狼搏斗的壮举是值得让我学习的。学习中困难不正像凶恶的黑母狼么,敢于拼搏的血顶儿精神不就是我们求知和攻克难题的钻劲和拼劲,而头羊绕花鼎的决定不正像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的妥协心态。我想在今后的学习中如果多一点钻劲和拼劲少一份退缩心态,我的学习成绩将会有大幅进步,血顶儿你将是我学习上的榜样!

【第2篇】

暑假里,我阅读的第一本书便是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珍贵的,最伟大的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带你来到这个世界,又给予了你知识和财富,父母不惜代价的把你养大,自己却不知吃了多少苦。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赖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

你可能会问:“他哪来这么大的胆量,敢跟狼较量,甚至杀害她的孩子?”那是因为它额头上的血印仿佛是母亲给它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让它不再害怕。

血顶儿没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坚强不屈,勇往直前。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血顶儿这样不惜代价的意志就像一座山,永不动摇。

同时,我也佩服血顶儿的母亲,她宁愿自己被狼咬死,也不愿丢下自己的孩子,自己逃命。这就是爱,这世间最伟大的便是爱。

牺牲自己,保全他人。这就是爱的力量。

【第3篇】

动物一直以来是人类最好的伴侣,它们陪伴着我们共度了不知多少个春秋,可是人类啊,你们,真的明白,真的懂它们么?你们,理解它们么?有的人已经清醒,而有的人却还沉浸在“人类就是主宰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中,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将带领我们,进入一个美轮美奂的动物世界,而我所最钟爱的,便是他的长篇小说《疯羊血顶儿》,读过之后,我当即有些震惊……

这个故事发生在奥古斯盘羊群中,一只刚刚出生就失去母亲,而母亲就在自己面前死于一黑母狼的口下,它侥幸逃脱,并且带着对于黑母狼有着特别的仇恨,强行将原来盘羊的象征——那对弯弯的角改变成了禾杈状的尖利型,誓要为母报酬,从而杀死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却招来了黑母狼对羊群的疯狂报复,在巨大的压力下。头羊绕花鼎决定抛弃血顶儿,可是血顶儿的妻子金蔷薇极力阻挠,最后,血顶儿带领羊群将黑母狼挡在悬崖边,可是,就在血顶儿熟睡时,羊群走了,而察觉此事的黑母狼将毫不知情的血顶儿杀害……

其实,说血顶儿是一匹疯羊,不是很确切。也许在羊群其他羊看来,它是疯了,可是,它为何而疯?它是为了他的母亲啊!就想想,一个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在自己面前被杀戮,而且最后为了救自己,甚至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他会怎么样?难道是淡漠,毫无变化么?不会的,因为这个为救你而丧失性命的,是你的母亲啊!

我非常欣赏血顶儿这种对母亲深切的思念以及那报仇的决心,看到它偶遇黑母狼而拼命打斗的部分时,我觉得,任何人的眼眶都会湿润的!

同时我也觉得,金蔷薇,那只漂亮的小母羊,完全可以评为最佳妻子,虽然她知道,血顶儿再同类中无疑是一个怪胎,可是她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血顶儿,因为,她知道,这只羊有着非凡的智慧和勇气,而且,在事后她的表现当中,我们也难能够看出,金蔷薇对血顶儿是一等一的忠心!她为了血顶儿,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而唯一一个可以为血顶儿这么做的,就是他的母亲!

人类啊,看看,看看这些动物所做的事情!想想,想想你们自己,你们在自己所谓的文明之中都做了些什么?不赡养父母,敬老院里毒打老人等等,这些事情吗、,人类处理的连动物都不如!虽然是小说,可能有加工编造的地方,可是想想生活中的那些真实的动物,它们,没有同类之间无理的杀戮,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人类,虐待老人,是为了生存么?拒绝赡养父母,是为了生存么?人类啊,你真该好好反省反省!

其实我觉得沈石溪的很多作品都值得拜读,他通过描写动物写出了人性,通过动物的一面,生动形象的刻画出人类的内心世界,推荐大家都去读读。

《女神》(精选读后感)


【第1篇】

有人说《女神》充满了个性,也有人说《女神》充满了反抗精神,还有人说《女神》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可我却喜欢其中洋溢的年少轻狂。

如火如荼的五四运动在全国开展,就像星星之火却引起全中国形成一片火海,不仅烧遍了中华大地,也烧到了异国游子的身旁,在日本学医的青年郭沫若也积极响应,写出了大量的诗歌。据说郭沫若看到新诗第一人胡适的《尝试集》,不禁感叹道:“我写的有好多呢!我写的好多了呢!”于是便有了《女神》的出版。这是笑谈。

但是,年轻的郭沫若确实太自信了,前有军阀混战,后有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主张,再有日本对中国的蚕食鲸吞,中国的形势极其严峻。可他却还高喊:“我要去创造些新的光明……我要去创造个新鲜的太阳……”在战争侵扰下的中国,实现这些谈何容易啊!如此乐观的呼喊,对前途充满信心,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再多的困难在诗人眼里也不值一提,再大的挫折在诗人眼里都变得渺小,这不是“年少轻狂”吗?把困难和磨砺都不放在眼里,如此轻视困难、狂于世间,敢于去高谈理想,敢于去克服困难,如此勇敢的大无畏精神,令吾辈汗颜。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们都注重自己的名声,但沫若却不,他高赞匪徒并号召我们向匪徒学习。他称赞“克伦威尔、华盛顿等政治革命匪徒”,他夸奖“恩格斯、列宁等社会革命的匪徒”,他赞赏“哥白尼、达尔文等学说革命的匪徒”,他……好一个大无畏的精神!只有青年才会有如此冲动的热情!置自身安危与身后浮名于不顾,为了自己的理想敢于牺牲一切。轻视浮名,狂于文坛,为人民的解放事业不懈奋斗,如此一个年轻有为的青年怎不令人折服?

《女神》是一部充满个性和浪漫主义气息的作品,读她仿佛读出了沫若的万千心事。我一直觉得《女神》之灿烂,便因沫若万千心绪纠结于眉、沉浮于心,而在一瞬奔涌而出,“年少轻狂”成就了《女神》这一部灿烂诗集。

【第2篇】

想起顾城那首著名的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我想摆脱过去的悲观和失望,我不想再去关注丑恶,我们没有理由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来增加自己的痛苦;所以我要歌颂一切美好的事物,做我们力所能及的工作,让灵魂升华,让心灵慰藉,让生活幸福。我改变我的看法,正是有悟于郭沫若的《女神》。那时的社会应该更黑暗,可并不影响他乐观向上、放声高歌。

我就以我的这首歌,这篇特殊的“读后感”,表达对郭沫若的感谢,表达我对生活的热爱。

我更愿意风是温暖的春风,吹响曲曲生命的赞歌;也许它是夏日的狂飙,我更愿意它带来生命的甘霖;就算是吹黄秋叶的西风,我已随风嗅到丰收的果香;就算是凌冽咆哮的北风吧,我开始了编织雪天的童话……

我更愿意花是绚烂的夏花,尽情绽放生命的蓬勃;我更愿意月是如水的明月,定能洗去思想者的寂寞;我更愿意雪是纯洁的天使,向人类传播品格的高蹈……

我要歌唱大海的深邃歌唱蓝天的广阔,我要歌唱草原的宽广歌唱高山的巍峨,我要歌唱友情的真挚歌唱爱情的纯洁,我要歌唱生命的意义歌唱幸福的生活,我要歌唱正义我们不要邪恶,我要歌唱劳动我们不要懒惰……即便人生有痛苦也要痛并快乐着,即便人间有黑暗也要歌唱新年的朝阳正在喷薄!

童年(精选读后感)


童年,是一个七彩的梦;童年,是一朵金色的花;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但是,在高尔基的《童年》中,我了解到一个与众不同的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是作者以自身童年经历为素材的一部小说,也是一部以表现新人成长、刻画新人物形象为主题的优秀作品。《童年》反映了充满希望的俄罗斯国民人性中的弱点,鞭挞了小市民的卑鄙灵魂。作者其实并未停留在对落后、野蛮、丑恶的批评上,也创造了一批在困难中仍坚持理想的人物,主人公阿廖沙无疑就是这一代新人的典型代表,他的出现成为了一个转折点。

在书中,阿廖沙的悲惨遭遇令我叹息:三岁父亲病逝,十一岁母亲病逝,外祖父破产,他不得不提前走上社会,在他的生活中,外祖父及两个舅舅经常对他进行精神上的虐杀,并对疼爱他的外祖母进行伤害,使幼年的阿谬沙深刻地体会到了社会的黑暗。

相比之下,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们的童年,大都是有动画片、糖果、玩具、牛奶所堆积而成的,而阿廖沙呢?当我们在幼儿园嬉戏时,他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母亲为死去的父亲掉泪;当我们在小学里学习时,他不得不提前走上社会,感受着人间的冷暖……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与他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啊!

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中的故事不会在我们身上上演,但我们身边却有那么多的留守儿童,他们的童年也是不完整的、不幸福的。让我们珍惜幸福,并去帮助身边的人,让我们携起手来,展望美好的未来吧!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疯娘(精选读后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疯娘观看心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