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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拉拉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3-28 来源:互联网

《警犬拉拉》(精选范文)。

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当我们踏入小学时,就已经开始识字读书,也可以阅读最简单的书籍。当阅读了一本书籍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警犬拉拉》(精选范文)》,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警犬“拉拉”》是沈石溪的动物著作,内容主要写的就是一条狼狗对待自己的主人:忠诚,愿意丢下自己的私情来救主人,不求功过只求成功归来。下面让我们细细的了解一下它吧!忠臣的它……

拉拉是一条非常通人性,受过良好训练,忠诚勇敢的警犬,身上拥有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使它看起来威风凛凛。它跟随主人大漫,勇敢地侦破了许多案子,立下了赫赫战绩。它既不伤害一个好人,又不放过一个坏人,得到了许多勋章,受到了众刑警的喜爱和警犬们的仰慕。

拉拉是一条好警犬,它面对凶恶的敌人英勇无比。在《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中,它顺着气味找到了凶手的行凶衣服,确实在主人大漫的屋中找到的,大漫当即被下了枪并带走,伤心欲绝的拉拉不相信主人会干出这种事情,它在花丛中找到了凶器,巧妙地运用钓鱼战术,令真正的凶手浮出水面,解救了被陷害的主人大漫,荣获一枚勇敢勋章。

拉拉是一条好警犬,它面对警犬维奇强烈的嫉妒心并没有恨之入骨,而是帮助它改变。在维奇多次抢了拉拉的胜利果实之后,在拉拉蒙受不白之冤以后,在拉拉和维奇不得不并肩作战的时候,身经百战的拉拉并没有利用凶恶的敌人除掉维奇,反而牺牲自己,设法去咬伤拿着冲锋枪的敌人,让年轻的维奇趁时机抢掉冲锋枪,使得刑警大队不用与歹徒殊死搏斗,伤害无辜的生命。拉拉尽管自己被打了好几枪,血流成河,但为了抢到冲锋枪,它不惜一切地去搏斗,很了不起。当看到被医生从死亡边缘抢回来的拉拉,多次伤害了它的维奇,此时也低下了头。

总之想要了解他就让我们一起读这本书吧,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他吧,这个赤胆忠心的狼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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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拉拉读书笔记(优质范文)


【作者简介】

沈石溪,1952年出生在上海,1969年到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勐混区曼谷大队曼广弄傣族村寨插队落户。

【主要内容】

一只叫拉拉的警犬与警员大曼是对好搭档,他们在一起侦查,破了许多案子,他们还互帮互助。

【我的感受】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在我面前出现的好像是一只身经百战,满身荣誉的警犬,警犬拉拉让我对小狗有了新的认识,从前,我没有养过小狗,因此我只是认为,小狗只是一个傻乎乎的让主人对它好,而做出一系列搞笑的动作让主人开怀大笑,但是当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改变了对狗的看法,就像拉拉侦破一起破案时候的表现:大曼喜欢的一个女警员被杀了,带血的警衣却在大曼的衣柜里,但是拉拉却深知自己的主人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的,拉拉便在大曼被抓走以后趁人不注意跑到了案发现场,为抓住凶手,拉拉整整守了一夜,功夫终于不负有心人,凶手终于出现了,可是拉拉一晚上只吃了点垃圾桶里的食物,所以早已累得没有力气了,但幸好警员小金赶了过来,抓住凶手还了大曼的清白。拉拉正是用这种行动来讨得主人的欢心。

拉拉又是一只为公忘私的警犬。在与警犬维奇一起执行任务时,拉拉冒着生命的危险跳进了冰冷的水池里,找到了凶手的作案工具,但却被维奇抢了过去。还有一次,在找被偷运的宝珠时,拉拉又一次奋不顾身地叼起树上的宝珠然后重重的摔了下来,拉拉忍受着疼痛跑向大曼,当拉拉经过一条河流时,它掉了下去,宝珠又一次被维奇抢走了,维奇又一次立了一功。拉拉因为痛恨维奇,所以咬伤了维奇,拉拉就被判了“死刑”。在一次危险的枪战中,拉拉不管与维奇的过往,把立功的机会让给了维奇。

拉拉真不愧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为了公事而不计较私仇,是一只比所有的狗都适合当警犬的狗。

【好词好句】

心灵——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对狗同样适用,拉拉心里有“鬼”,目光躲闪着,不敢与主人大曼对视。

战火纷飞——它们你战过来我杀过去,你踩踏我我挤兑你,站尘滚滚,战火纷飞,把把猴山闹得乌烟瘴气。

轻盈——训练场上,秋风萧杀,梧桐树金黄的落叶蝴蝶般的飞舞,轻盈的飘落到地上,

张牙舞爪——它咆哮着,张牙舞爪,跃跃欲试,发出一串嘹亮的犬叫声。

警犬拉拉读后感体会


人与狗是最好的朋友,狗狗对人极其的忠诚,对主人不离不弃。无论你伤心还是难过,它始终陪伴着你。一本书里就有这样一个感人至深的人与狗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拉拉是一只优秀的警犬,它机智勇敢、临危不惧。它的主人是一名警员,名叫大漫。大漫和拉拉是一对默契十足的搭档,无论解决什么案件都总是形影不离。大漫教会拉拉许多本领,拉拉帮助大漫解决了许多案子。

拉拉可以拼进全力保护自己的朋友。一次,大漫战友阿珠被杀,现场附近留下了沾满鲜血的大漫穿的警服,大家误以为凶手就是大漫,但当时并没有发现凶器,所以还不能轻易定罪。当时拉拉为了还主人清白,开始了寻找凶手的过程。它在抓狂人的路上被一个男人打伤,还被迫吃垃圾,甚至遭到警员小金的误解……在经过种种磨难、千辛万苦之后,最终拉拉找到了凶器,洗清了主人的罪名。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不得不说我被大漫与拉拉这种深深的羁绊与情感感动到了,我想我该重新审视狗与人这间的关系了,狗真是牲畜吗?不,狗是人类的朋友更是家人!狗虽然明白不了我们人类复杂的思想,但它的心始终都是那么纯净和真诚,它懂得如何感激回报那些为它付出爱的人,为此甚至甘愿牺牲自己。狗对主人从来都是忠贞不渝,这种无私奉献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又谈何容易呢?那就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狗狗的原因吧。那么就让我们珍惜与狗的情谊,呵护它的生命,让人类与狗成为永远的朋友吧!(李明泽)

《神奇的警犬》(读后感范文)


【第1篇】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一一《神奇的警犬》读后感

“老天下起了雨,虽然是夏天,但山谷还是寒意料峭,冷得它直打哆嗦。更糟糕的是,水渠淹水,泥浆翻卷,它就像泡在水牢里。它病了,头晕发烧,四条腿就像用湿泥巴搓成的,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

这条己有七岁牙口的中年警犬,名叫拉拉。你可能会觉得这是作为一只警犬该做的职责,每天都在反反复复着惊险而又刺激的案件中。而它的主人,就是尽职的警员大漫。我觉得拉拉和大漫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一对,因为他们每次破案都很默契。虽然大漫有时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就对拉拉破口大骂。如果你突然被一个你喜欢的人大骂,那你就能感受到拉拉那时的心情了。虽说如此,但大漫大多时候也会用胡子拉碴的下巴轻柔地摩挲着拉拉的鼻吻。哦,忘了告诉你,这种行为是大漫与拉拉之间最亲昵的举动。而且拉拉也最喜欢主人的这种虽然有点疼、痒,但心里却甜滋滋的举动。这条沈一鸣老师笔下的警犬拉拉,它的观察力、行动能力、警惕性以及其他警犬都具备的能力确实远远地超出了其他警犬和我开始对它的想法。它与警员大漫一起,度过了酸、甜、苦、辣、咸,这种精神多令人敬佩啊!这本书我己经看过了许多遍,但究竟看过多少遍了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看这本书的同时,我也学会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一一我们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开动我们那充满智慧的大脑,就像那条智勇双全的警犬拉拉一样。就算不能解决难题,但我们至少开动了脑筋,至少努力过。所以,让我们一起来共同发展这个还需要帮助的地球,不要害怕,不要退缩,我们一起加油、努力!

【第2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海洋;书是人类成长的径道。书分很多种:动物类,幻想类,童话类……我最喜欢动物类,最近我看了沈石溪写的一本激情动物小说《神奇的警犬》。

这本书主要写了警员大漫带着警犬拉拉一系列的破案过程,书中警员大漫是一名了解拉拉,相信拉拉,帮助拉拉的训犬员,同时也是拉拉的主人。啦啦呢?是一条在警校的功勋警犬,也是对主人十分忠诚的一条狗,他们组合在一起,可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他们一共破了大大小小十几次案件,拉拉也曾被评为“年度最佳警犬”。拉拉不仅鼻子灵敏,而且动作也非常迅速,灵活,同时也是一条有灵性的警犬,在一件追捕毒贩的战斗中,充分体现出他的内心纠结和警犬独有的灵性,并向广大读者展现出拉拉的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精神。在其他几次案件中,他也有出色的表现。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都会想到我五年前养了一条白色比熊狗,我们都喊她QQ。小时候,我们俩是最最要好的朋友,只要我一拍手,它就会摇着尾巴跑来跟我玩。但是,有一天,爸爸带着QQ出去散步,回来的时候,只有爸爸一个人回来了,我就跑过去问爸爸:“老爸,QQ呢?”老爸结结巴巴地说:“孩子……对……对不起,QQ……被……被我给弄丢了。”“什么!”我大叫一声,便跑回房间,因为这件事,我生了老爸好长一阵子气……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所有小动物都有情绪中的酸甜苦辣咸,就像我们人一样,也有悲伤和开心,我们要学会了解他人,关心他人,安慰他人。

《红岩》范文(精选范文)


《红岩》读后感650字

暑假里我看了一部经典革命小说——《红岩》。这本书讲的是许多共产党人因叛徒出卖被国民党人关入监狱后与敌人斗智斗勇,虽然在狱中受到严厉酷刑却意志坚定,宁死不屈的故事。

这本书里描写了很多革命英雄,如江姐、许云峰、成岗、刘思扬、小萝卜头等等,我看到介绍说这些英雄都是有人物原型的,我不禁被这些英雄的事迹深深震撼了。

在这些人物中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她虽然是女同志,但非常顽强。她面对挂在街头丈夫的人头,强忍悲痛,继续完成党托付的任务。后来由于叛徒出卖,她被捕入狱,即使她经受严刑拷打,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次特务用长长的竹签插入她指缝中间逼问的情景,十指连心,那该多疼呀!但是江姐却始终没有动摇革命者的意志,她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令人肃然起敬。

令我最感动的是小萝卜头,他虽然是小孩子,但非常机智。他利用孩子身份,为狱友们送信。他很不幸,才八个月就和妈妈入狱,直到八岁牺牲,都是呆在牢房里。但小萝卜头向往自由,并为之抗争。

令我最厌恶的是甫志高,他虽然开始是共产党人,但受不了酷刑,于是放弃了理想,成了可耻的出卖战友的叛徒。他的死罪有应得,轻于鸿毛,被人唾弃。

读完《红岩》,我觉得自己是多么幸福啊,学习、生活上的要求都能得到合理满足,衣食无忧的我们早就体会不到革命时期的血雨腥风,我们在和平年代里学习、生活,面对挫折很多人往往知难而退。读了《红岩》,我深受触动,我应该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要像书中那些英雄们一样,面对困难永不低头,不放弃自己的理想,遇到挫折不屈不挠,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努力刻苦学习,坚持到底!

牛虻(精选范文)


【第1篇】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神父主教)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雕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第2篇】

我是非常快乐的,满意的,觉得不能向命运之神要更好的结局了。我已经彻底进了我工作的本分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能有什么别的心愿呢?——《牛虻》

很小的时候在一堂语文课上就听老师提起过《牛虻》,但因当时条件有限没能拜读,但也许是小孩子崇拜英雄的原因,我心底深深地记住了他——牛虻,甚至直到今天也无法忘怀。

前几天到图书馆看书本来并无意去找它,却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遇见了它,在摆列的众多新书中它是那么渺小和苍老,泛黄的书页似乎已经无法引起想去触摸它的兴趣,但当我看见它时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情感油然而生,因为那久经时间洗涤的泛黄的书页中记载着我心目中伟大的英雄——牛虻。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上一个世纪意大利人民处于深重的灾难之中,奥地利侵略者、教皇和封建统治者形成了三座大山,无情而残酷地压迫着意大利人民,但是勇敢的意大利爱国志士们毫不屈服,他们坚强而勇敢地为了祖国的统一,民族的独立而奋斗着。亚瑟,单纯、天真、幼稚的爱国青年,在苦难的磨练下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有血有肉的爱国英雄。当知道牛虻就是亚瑟时,我震惊了,很难想像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使他由天真、单纯变的成熟而干练,又是什么样的动力使他肢体残疾、疾病缠身后仍不屈不挠。都说时势造英雄,我想确实是这样的,在那个黑暗污浊的社会里拥有坚定理想信念的牛虻傲然独立,为着民族的解放和自由而奋斗着。

他早就知道“很可能我有一天就被人家杀死——这是一个革命工作者的自然后果”。但是他毫不畏惧,更不会因此而退缩。在给琼玛的信中,他写道“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如果你们留下来的人能够坚定地团结起来,给他以猛烈的打击,你们就要看到伟大的成就了”。读到这里我看到了他对敌人的蔑视、不妥协,他面对死亡威胁时的威武不屈,以及他临死前丝毫也不放弃对敌人的嘲弄与讥讽。他坚贞不屈的斗争精神和对正义事业的必胜信念,对民族解放事业的无限忠诚,以及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英雄行为深深地感动着我。

牛虻,我心目中的英雄,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强者。他让我明白了人生中遇到挫折并不可怕,关键是无论遇见怎样的苦难都不要轻言放弃,要坚守自己的理想,要充满信心坚强的面对人生。

《活着》(精选范文)


《活着》读后感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目前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发现自己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养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成了哑巴。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死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于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这本书描述的只是当时穷苦乡下人民的一个生活写照,它只是一个缩影,一个缩影罢了。或许并不是每个人都如同福贵这样命运多舛,到最后只留自己一人。但是国共两党相争,战争被抓去壮丁,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化运动,文化大革命……这些却是真实存在的,对人民的影响也是存在的。看完这本书,有太多的感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福贵没有把家产败光,那么被枪毙的不是龙二,而是他了,但是我却并不为他而感到开心,如果不是他前期把家产败光,他的家人都不会这么苦,结局或许会有所不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在这篇小说中也完全不适用。福贵:可悲,可叹。活得最长久,却也最痛苦,除了母亲之外,他帮了全家所有人收尸。但至少在家产败光前,他过了很多年的快活生活。家珍:家珍是个好女人,家里是城里人,长得也好看,面对福贵家境衰败仍然不离不弃,吃苦耐劳,不是一般女人能做到的。长根:文章写到因为福贵家衰败,年迈的长根只能去当了乞丐。他曾回来找过福贵两次,他没有责怪福贵,依旧叫他少爷,捡到了红绳带还来送给凤霞,真的很催泪,他的结局书里并没有描述。有庆与苦根、凤霞都是好孩子,也最无辜。我至今仍忘不了有庆对姐姐被送人一事的反抗,也忘不了他与羊的感情;吃苦耐劳的凤霞只在婚后过了几天好日子;苦根与镰刀……作者文学功底深厚,对于人物的描写十分深刻,“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话不要说错,床不能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还有对于小孩子形象的描写都十分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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