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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2-03-19 来源:互联网

范文推荐: 优秀读后感汇编(4篇)。

优秀读后感(篇一)

首先,我们要清楚自己的能力界限,对于超出个人能力外的力量,我们需要抱有敬畏之心。人贵在自知,我们需要明白自己能力的边界,在自己边界内最大化自己的收益,才是积极的人生态度。

其次,我们要学会止损,不能为了弥补一个小的失误,造成更大的损失,这样会使原本局部的小问题,引发一个个接踵而至的厄运,最终形成一个厄运链。然后我们要学会提高工作效率,效率的高低不取决于开始了多少工作,而在于完成了多少,很多人试图在短时间里完成很多工作,但是很难办到,我们唯一能控制的就是少做一些事情,拒绝伪工作,思考到底哪些工作我们看上去非做不可,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

接下来,我们要学会和智者做朋友,对于智者,我们可以对他们的行事方式、一言一语格外留心,力争将他们的智慧变成自己的智慧,并且在行动中一点点改掉我不良的思维方式和做事习惯,久而久之,我们会发现自己在见识和能力甚至运气上,都提升了一个等级。在生活中,最重要的是掌握好节奏,大多时候越忙略反而会让我们离目标更远,所以不妨尝试着,在忙乱时退一步,思考一下最初的目的,这样能让我们更快的接近目标。

最后,我们需要学会把握时代,把握住不变的道理,使用正确的方法,做那些能让自己不断获得可叠加式进度的事情,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优秀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则寓言,叫作《郑人买履》。里面说有一个郑国人要买一双新鞋,于是他先在自己的家里量好了脚的尺码,然后把量好的尺码放在了自己的座位上,等到去集市上买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忘了带尺码来。看着手中的鞋子,他遗憾的说自己忘了带尺码。于是,又急急回去取尺码。可是等到他取得尺码,再度返回的时候,集市早已散了,自然,他也没能买到新鞋子。有人问他:“为什么不用脚试试鞋呢?” 他说:“我只能相信尺码,脚却是不敢相信的”。

看完后,对于固执的郑人,你会是一笑而过吗?

这则寓言故事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做事不能拘泥于形式,要注重实际,不要恪守成规、死守教条,要灵活且懂得变通。

其实,在日常的生活中,也还有这样的“郑人”。譬如说我吧:老师为了让我们从小培养好的书写习惯,规定我们不得用水芯笔写作业,只能用钢笔。可是有一天晚上,我忽然发现书包里没有了一支能用的笔——在我的摧残下,它们都不能为我服务了。这时,时间已经较晚了,妈妈拿出了一只水芯笔,要我今晚先这样用着。可是,我坚决不同意,摆出一副没有钢笔就不写作业的样子。妈妈气极了“这么晚了我上哪儿去给你买?放学那么早,为什么都没听你说起?你再这样我就要打人了啊!”虽然害怕挨打,可我还是坐那儿不动。最后,妈妈没有法子,只得给姚老师打电话,最后在老师的圣旨下,我才接过水芯笔开始今天的作业。

像这样的一些事,还有很多。妈妈说:我就是那个郑人!就是一头不知变通的牛!

我们有很多东西需要坚守,但是,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却需要做到灵活机变,以其更好的完成自己的目标。希望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能够更好地体会、运用这些,不再做那个固执、别扭的“郑人”。

优秀读后感(篇三)

两个帅气阳刚的男子汉带着对草原的憧憬和敬畏向这里走来。他们只带来了支撑精神世界的食量。而热情好客的蒙古人送给他们的见面礼就是捍卫生命和财产的防狼棒,这更激起了他们对这片未知领域的求知欲与新奇感。

无知者无畏的陈阵不听阿爸的嘱咐,抄了小路,不料却与狼群狭路相逢,危急关头想起阿爸的话,拿起脚蹬子用尽全力敲击,刺耳的声音响彻山谷,惊走了狼群。死里逃生的陈阵半天缓不过神来好像灵魂出窍,恍然隔世。他开始重新认识草原,他的灵魂从那一刻起也真正的走进了草原,他开始敬畏长生天,敬畏放了他一条生路的草原狼…

说起狼,人们立刻就会想到黑夜里散发绿色寒气的光,让人瞬间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但对于陈阵来说,狼,并不恐惧,非但如此,反倒对狼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开始观察、了解、研究草原狼…

有一次冰天雪地阿爸陪同他一起用望远镜匍匐在高处看狼捕食,那一次陈阵真的被狼征服了…远远望去,狼群有条不紊的布署,居高临下观望,伺机而动,它们各司其职,只听狼王一声令下,狼群全速前进,围攻驱赶猎物到事先侦查过的冰洞,不费吹灰之力,已为狼仔们准备好了开春的口粮…

对草原狼来说此次行动收获颇丰,对牧民来说又何尝不是呢,一部分野黄羊被牧民们装上了车,还留下一部分是给草原狼的,若是草原狼没有食物,必然会去骚扰牧民圈养的羊群,食物链,留余地,不能赶尽杀绝,这是长生天意…

陈阵亲眼目睹了草原狼在枪声中一一倒下,被追逐的草原狼为了捍卫尊严跳崖自杀。他的心在滴血,恨不能让时光停下,让这场惨绝人寰的屠杀停下,他不能,在那个时代,他没有办法…

他以为他会留下,草原会成为他的家,可如今他心中的那个家已成为痛心疾首的童话,草原对他来说已了无牵挂,如果有的话那就是那只在重重阻力和压力下,省下自己的口粮喂养长大的小狼仔,将成为他对草原永远的牵挂和永不磨灭的神话…狼图腾,是信仰,是敬畏,是规则,是灵魂…

优秀读后感(篇四)

非常幸运地参加了快乐妈妈读书会组织的诵读描摹《孝经》活动,我的初衷是想让孩子静下心来,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同时能知义明礼,让这个寒假里过得充实、有意义些。

之前我们做什么事情都是虎头蛇尾,不能坚持,这次活动直接建了一个群,挺好的,无形中也督促了我们。和往常一样,头几天孩子兴致很高,过完春节就不行了,但每天看到群里面的家长和孩子发的图片和视频,我们还是坚持下来了,这是我和孩子一起第一次把一件事情做到底,说到这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以前总怪孩子不够听话、不够努力,其实是我做的不够好,总想着“腹有诗文气自华”,让她多读点书,我没有时间和能力带她走出去看外面的世界,总想把世界搬回来让她通过读书去认识和了解,可孩子并不领情,真可谓是“不读书时母贤子孝,一读书就鸡飞狗跳”,读书非但没给她带来乐趣反而成了一种负担!

都说孩子是家长的镜子,这次我从孩子的身上真的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平时对自己或孩子要求都有点苛刻,以至于现在孩子和我一样做什事都不自信,她读书时的语音或视频从不让发到读书群里,她总感觉自己读的没别人好,怕别人笑话(其实我也没把我读书时的语音发到群里)。此时才发现造成这样的结果,很大的责任在我,是我这个榜样没做好,这次看到群里面有好几位家长,她们每天不论早晚都坚持读书,很值得我学习,有这样的家长、这样的家庭环境、孩子每天耳濡目染一定也会爱上书的。和这些家长比起来,我真的很惭愧,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和大家一起读书!虽然参加这次活动的结果离我们自己订的目标还有些远,但我相信,从改变自己开始,努力坚持下去,我的孩子也会爱上读书的!

今天写这些偏离主题的感悟,同我对《孝经》内容的感悟一样深刻,只有先学会读书,爱上读书了以后,才能更深刻的体会到书的内容,才能践行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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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株待兔》读后感范文汇编(4篇)


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守株待兔》读后感范文”,在认真品味作品之后,我相信我们大家都收获了不少。此时可以用读后感的方式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出来,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守株待兔》读后感范文 篇1

几个月前,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做《守株待兔》,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农夫。有一天,他在地里锄地时,看见一只兔子撞死在树桩上,农夫便把兔子带回家,吃了一顿兔子肉。从此,他便不再劳动,每天都在树桩旁等兔子,最后,他的田地长满杂草,他也饿死了。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觉得生活中有许多人也跟农夫一样,因为一次的幸运,而不再努力,只是每天都在等待幸运重新降临在他的头上,总幻想天上会掉馅饼。

其实,我也做过这样的事。有一次,学校考试,我考了个好成绩。从那以后,我便不再努力,而是整天对自己说:”不用努力也行,反正也能考个好成绩。“可是,当再次考试时,我却考得非常不理想。老师批评了我,回家时,妈妈也大吵了我一顿,并罚我一星期不准看电视。我以后一定要努力,不再幻想不劳而获了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很多,我明白了:做事应该努力,不要幻想能不劳而获,天上不会掉馅饼。我还想对那些和故事中农夫一样的人说:”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

《守株待兔》读后感范文 篇2

前几天,我再一次阅读了具有深刻哲理性的成语故事 —— “守株待兔”,再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守株待兔”这则故事主要讲了:相传战国时代的宋国,有一个农民每天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十分勤劳的种地,不过他在遇上好年景的事后也只不过是只够吃饱穿暖,他总是盼望着好运能够降临到他的头上够自己下半辈子衣食无忧。有一天,这位农民在自己的地里干活,突然冲出来一只被狼追赶的兔子,这个兔子一头栽到了树上死了,这位农民万分的高兴,马上丢下了自己手里的活,把这只命苦的兔子带回了家做为晚饭,从此以后这位农民整天坐在那个树桩的旁边,苦苦等待着兔子的到来,这位农民每天都空手而来空手而归,最后却一事无成。

这个农民的愚昧,让人觉得十分可笑,俗话说得好:“天上不会掉馅饼”,可这位农民为了每天等待着兔子,不干活,不是十分可笑吗?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的做法不是与这位农名的做法如出一辙吗?老师留的作业,我们总想偷工减料的完成,可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的这些诡计总是逃不出老师的火眼金睛,我们妄想着少写作业,考试得高分,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世界上是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

其他事情不正与考试一样吗?我们要想成就伟大的事业,就必须要付出,必须要洒下汗水留下心血,才可能获得成功,要知道天上绝对不会掉馅饼的。

《守株待兔》读后感范文 篇3

我读了守株待兔这则寓言后,觉得这个农夫可真愚蠢,这则寓言故事是这样的:一天,农夫正在种田,突然看到一只兔子撞到树上就死了。

农夫不费力就得到了兔子,他可高兴了!他想:坐在树下等着撞了死的兔子。农夫就这样等啊等啊……但是,他再也没有等到第二只撞了死的兔子,他的田地也荒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指望天上掉馅饼,不劳而获,应该努力地,勤奋的工作。我们学习也是这个道理,如果总是靠别人取得答案,那么自己永远也不会成功。只有那些勤奋,努力的人才能成功。

《守株待兔》读后感范文 篇4

《守株待兔》这个故事大家很熟悉吧,可重新读起来还是觉得很有意思。

故事中的农民因为偶尔一次捡到一只碰在树桩上被撞的兔子。就扔下锄头整天呆在树旁等兔子来撞。结果兔子没等到,庄稼也枯死了。

每次读这个故事都感觉十分好笑,眼前会出现这个可怜巴巴的人。总想: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呢?妈妈总会说会说:他不是傻而是懒。其实我也很清楚,这个人就是我们老师经常说的想不劳而获的人。他是存在侥幸心理,只想天上能掉下一个大馅饼。

我有时也会有这种思想。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捡树叶,准备做叶贴花。我出去一看门口没有,就想:反正叶子会被风吹下来的,等等再捡。可是等了一个小时也没有几片叶子掉下来。后来还是到小区外面捡了一些。当时我想不付出是不会有收获的。

每当读到这个故事,就会想到我也曾犯过这样的错误,只不过我马上改正了。生活中,你可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了呀!

[推荐]《罪与罚》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推荐]《罪与罚》读后感范文汇编(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前几天,我去借书,借到了一本漫画的《罪与罚》感觉很有趣,就读了起来。

书中讲的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来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离他住处不远的当铺中的老板娘是个贷款者,心狠手辣,拉斯柯尔尼科夫实在穷的没钱花了,在一天晚上杀害了她,因为恐惧,他也杀死了老板娘的异母妹妹。内心的极度恐惧爬上了他的心头,在这之后,他的内心都很惶恐不安,使他紧张得昏过去,在他的心里,罪恶感如同藤蔓一样,把他紧紧缠住。变为杀人犯之后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他的内心和精神上都忍受着极大的折磨,痛苦的他,无法选择。但是,他选择去承认,去自首。最后他向索尼娅说出自己的罪行,在索尼娅的鼓励下,他又在广场向社会、向人群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去自首,去服刑,从而走向了解脱。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和索尼娅相遇了,他们决心相信上帝,获取精神上的新生。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最好方法就是认罪。 看了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偷我家钱的小偷,想告诉他:如果你是实在没钱花了,我允许你偷,不过,你要用自己劳动的双手再把钱还给我!!!

《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当看完杜斯托也夫斯基的《罪与罚》后,心中不时感到震撼与感动。在《罪与罚》中,男主角拉斯科纳夫以其聪明绝顶、却与世隔绝的头脑,建构出一个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他不仅建构这个学说,并且身体力行。他相信自己也可以成为拿破仑,但是他跟当年的拿破仑一样,因身世贫困没有机会,拿破仑努力争取机会,甚至因此流人血;而他,也需要机会。因此他杀了早让人议论纷纷的刻薄老妇,抢其钱财。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被迫还杀了另一个无辜、受苦、可怜的老妇。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的理想抱负绝非自私自利,反倒是博爱的。但是,为达到理想而有的手段,却导致一场轰动社会的谋杀案。所有的检调人员,全从牟利角度解释这谋杀案,直到一个也酷爱研究思想的检察官出现,他立即将调查方向转向,透过拉斯科纳夫的论文,找到行凶的动机。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日记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在邪恶世代中辨识良善!

《罪与罚》读后感(篇四)

最近在看一本书叫《罪与罚》,刚看完两章而已,对其中人物的悲剧人生就已经让我心生难过了,先抛开主人公不谈,说说马尔梅拉多夫此人,他曾经是一个九等文官(相当于军队中的大尉),因酗酒丢了工作,致使家徒四壁,甚至自己十几岁的`女儿为了救济一家,成为了妓女,可即便如此他仍旧死不悔改,只要家中还有一点钱或物,都要拿去换酒。但就是这样一个无可救药的人,内心深知自己为家庭带来了什么灾难,愧疚、难过、痛苦、懊悔,但就是没有办法戒酒……像戒毒一样困难,读这个人物让我深感无力,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能就是说他了吧。

但是仔细想想,每个人可能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瘾难以戒掉吧,明知道这是不好的。

比如烟酒毒瘾大概是最常见的瘾,也是全世界痛恨的瘾,这些基本上都是触犯法律的,很多国家会明令禁止、法律控制。因为这他们危害巨大。

比如追小说,电视剧等等,偶尔的娱乐可以,但若是没完没了的追剧,时间、工作、学习等都会受到影响。

贪吃,暴食无度的人,是有暴食症的,吃东西会让人产生愉悦的感觉,但是一旦超过了身体负荷,久而久之是一定会生病的。

网瘾,除了学习和工作等必要的时候外,如果长时间的上网,就已经成了一种瘾,这种瘾很普遍,现在的年轻人几乎都要中招,即便是我们的父母辈,也有很多机不离手的,手机把我们的碎片化时间利用了起来,走路,坐车,等人,随时都可以看和玩,使得我们过度的依赖它,这种及时性娱乐让人上瘾,没日没夜的看,对我们的身体伤害其实很大。

追星族,这一群人是让我更加担忧的群体,这里引用一位作者提出的以下内容:

布热津斯基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曾提出"奶头乐效应"。当时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过一个集合全球500多名经济、政治界精英的会议,其中包括乔治·布什、撒切尔夫人、比尔·盖茨等大名鼎鼎的全球热点人物。精英们一致认为,全球化会造成一个重大问题——贫富悬殊。这个世界上,将有20%的人占有80%的资源,而80%的人会被"边缘化"。届时,有可能会发生马克思在00年前预言的所谓的你死我活的阶级冲突。

布热津斯基表示,谁也没有能力改变未来的"二八现象",解除"边缘人"的精力与不满情绪的办法只有一个,便是推出一个全新的战略"tittytainment",即在80%人的嘴中塞一个"奶嘴"。娱乐明星就是奶嘴最好的形式之一,通过大量的明星综艺和电视剧,夹杂着他们的花边新闻,让吃瓜群众看得开心,不用去深沉的思考痛苦的现实。因为消遣已经占据了工作之外的大部分时间。

这就是"奶头乐"战略,但即使没有平台的引导,占据头条的会是谁呢?

很遗憾,我认为依然会是这些小鲜肉和当红小花们。真实生活很痛苦啊,如果现实社会那么好玩,谁会来玩游戏,来看偶像剧呢?王者荣耀和偶像剧又孰高孰低?

换言之,TED演讲,新闻联播,名校公开课,何尝不是另外一种奶头乐呢?沉浸其中的人,到底是收获了真正的知识,还是收获了认同感,恐怕呈现的最终结果也还是二八分化。

虽然我不追星,但是我仍然会喜欢看一些娱乐新闻,久而久之感觉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实际上除了八卦之外,什么收获都没有。而现在追星的大多数都是青少年,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追那些和自己不会产生任何联系的明星们,得到了什么呢?假若如此沉沦下去,毫无节制,最终将走向何处呢?

其他已经影响到他人甚至上升到犯罪的一些成瘾我就暂且不说了,毕竟是少数吧。以上这些就足以毁掉人本身。所以做人,真的要时常警醒,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习惯,学会自律,因为放纵自己,就等于身在地狱而不自知。

《罪与罚》读后感(篇五)

拉斯科尼科夫,大学生,因着贫困中途退学,依靠母亲的抚恤金生活。租了一间像衣柜的斗室,衣着寒酸,穷困潦倒。虚荣心极强,骄傲,不甘心平凡,自命不凡!有野心,尤其崇拜拿破仑。好高骛远,对于教书赚两个小钱根本看不上,所以宁可在陋室里空想,也不愿意教书赚两个小钱。同时又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有时候也很冷酷无情。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物,但这就是最真实的人。

作者用一整章的内容都在写他杀人之前内心非常激烈的挣扎。杀人的念头在他心里一次次的燃起又一次次的放弃。否定他去杀人的理由是因着他良心的不安,那是卑鄙的。而支持他去杀人的理由是他自己的一套理论,根据这套理论杀人可以说不是犯罪,甚至是正义的。杀人不是最可怕的,你杀了人,然后在用一套理论证明你杀人是对的,这才是最可怕的。

根据这套理论,人被分为两类人,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平凡的人是平民老百姓,他们没什么权利,他们的义务就是俯首帖耳。不平凡的人是统治者或新社会的建立者,是立法者,他们甚至不受法律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这些不平凡的人都是呼风唤雨的人物,都是开国立业的大人物。这些不平凡的人无一例外都是手上沾满鲜血的刽子手。但他们非但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反而受到人民的崇拜,名流千古。所以你看,根据这个理论,杀人没有什么啊,你看那些最被人们尊敬最伟大的人物,哪一个不是杀人如麻,只要为着好的目的,为人民谋福祉,杀人是正义的。为了好的目的,可以做错的事情。当然这些好的目的只是犯罪的借口,是我们心里的诡辩和自欺而已。

这就是拉斯科尼科夫的理论,乍一看很有道理。因为整个人类历史就是这样过来的,确实整个人类历史都在践行这套理论。只有强者才有权利,弱者是没有权利的,谁是统治者,谁强大,谁就是法!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只有最后的赢家才配拥有一切的权利。没有绝对的善恶,只有强弱。

始祖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犯罪堕落的本质就是要自己独立做主,分别善恶。换言之,就是不再以上帝为王为主,拒绝上帝的统治,而想自己当家做主,自己定立善恶的法则。就是说,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自己说了算。当人离开了上帝,不在尊上帝为王,人自己定立善恶的标准的时候,就会给这个世界带来灾难。当人拒绝上帝的统治时,人就想要撺掇上帝的宝座,自己封神,为了那一个宝座,争战杀伐。人脱离上帝的善恶标准而自己定立标准的时候,杀人却变成了正当的。拿破仑,希特勒,秦始皇,以及历代所谓伟大的君王等等,所有这些为着追逐权利,为着登上宝座而所造成的灾难,都是因着不尊上帝为王的缘故。只有无所不知,完全公义的上帝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当人妄图代替上帝决定善恶的时候,结局注定悲惨,也是对上帝的僭越。

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义,法律也是为着普通人所设立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骗人的把戏,你见过皇帝受法律制裁的吗?要是统治者犯法怎么办呢?就没有更高的法来制裁他吗?我们相信有,那就是上帝完全的律法。有很多不信神的人也会说:正义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也有人说,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想,若没有一位完全公义的上帝主持正义,你的这些正义的盼望又如何实现呢?

《罪与罚》读后感(篇六)

鲁迅先生曾言马克思的《资本论》,陀思妥夫斯奇的《罪与罚》等,都不是暇末加咖啡,吸埃及烟卷之后所写的。《资本论》虽提不起兴趣拜读,但是《罪与罚》还是可以看看的。

故事前面很是平淡,重点介绍了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生活现状,讲述他生活现状,当拉斯柯尔尼科夫开始他的杀人计划,故事开始“罪”的篇章也就走向高潮,转向“罚”。

神经上的折磨与摧残,故事我最喜欢的片段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和波尔菲里之间关于“论犯罪”中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的解读,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总会有一些平凡的人以为是不平凡的人来做一些不平凡的事,这就是社会的现实,很难想象,当时作者就会这么有趣的论述。

故事中索尼娅的出现是必然的,当罪行开始,惩罚降临,总要设定一个解决的人,索尼娅自身妓女出身,却带着极大的圣母普世光环,是对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救赎,也是作者提出的一种宗教式的解决方案,虽然拉斯柯尔尼科夫选择自首而非自尽,但是拉斯柯尔尼科夫最开始的一年也是完全不相信宗教的,甚至一度怀疑自己自首的决定是否正确。总的来说,这本书带的我的更多感触的是当时的社会情况真的令人发疯,而且频繁在文中出现的疯,温饱富足才能思考进步,而贫穷只会使人走投无路而自掘坟墓。或许我们每个人曾经都是拉斯柯尔尼科夫,都有过自命不凡的幻想,但是我们终究不会去做拉斯柯尔尼科夫这样的杀人勾当,但是我们也会做些苟且之事。毕竟人呀,这种卑劣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

《罪与罚》读后感(篇七)

书本中描写叻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妓女

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

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范文推荐: 守株待兔读后感4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范文推荐: 守株待兔读后感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一)

《守株待兔》讲了古时候有一个人,一天他在田里干活,看见一只兔子从森林里跑出来撞在树桩上。种田人看见了就高兴地不得了,他心里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啊!他就每天等在田边幻想野兔再跑来撞在树桩上,可是等了很久,一只兔子也没有,但是他的庄稼却全完了。

这个寓言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不付出自己的努力和心血,做事就不可能会成功。也让我深刻地意识到: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只有勤奋、脚踏实地、态度认真地去做,才会取得好成绩,才会掌握、学会更多的知识和本领。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二)

《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主要讲述一个农夫偶然在树桩旁边发现一只死去的野兔、心中很高兴、认为干农活每天都很累、不如每天在树桩旁边等待撞死的兔子、这样岂不是可以不劳而获、既省力又有收获。谁知、农夫再也没有干过一天农活、每天在树桩旁等待兔子、庄家也荒芜了、结果也没等到撞死的兔子。这也越来越成为世人的笑柄。

读完这则故事后、我感触很深、寓言故事中的农夫、总想着怎么才能不劳而获、怎样才能得到天上掉下的馅饼、可他不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唯有脚踏实地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劳动才能创造出物质财富和恒久精神财富。而这个故事对我们当代人的影响也极为深远、特别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知识犹如那只兔子。

如果像农夫那样那只能浪费我们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而换来的却是自身的空空如也。所以我们要脚踏实地的好好学习去收获真正属于我们的兔子。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津津有味的读完了《守株待兔》的这个故事。故事是说,古时候有一个农夫,正在田里辛勤的耕种 ,突然一只兔子没头没脑的冲过来,一头撞在了树桩上了。这个农夫毫不费力的捡到了一只兔子,非常高兴心想天天都能捡到兔子,以后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于是他不下地干活了,每天都守着那个树桩,可是再也没有兔子跑过来,农田也因为好久没人耕种都荒芜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依靠自己的双手,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奋斗,而不能像那个农夫那样,想着不劳而获。要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成功都是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换来得!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四】

前几天,我再一次阅读了具有深刻哲理性的成语故事 —— “守株待兔”,再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守株待兔”这则故事主要讲了:相传战国时代的宋国,有一个农民每天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十分勤劳的种地,不过他在遇上好年景的事后也只不过是只够吃饱穿暖,他总是盼望着好运能够降临到他的头上够自己下半辈子衣食无忧。有一天,这位农民在自己的地里干活,突然冲出来一只被狼追赶的兔子,这个兔子一头栽到了树上死了,这位农民万分的高兴,马上丢下了自己手里的活,把这只命苦的兔子带回了家做为晚饭,从此以后这位农民整天坐在那个树桩的旁边,苦苦等待着兔子的到来,这位农民每天都空手而来空手而归,最后却一事无成。

这个农民的愚昧,让人觉得十分可笑,俗话说得好:“天上不会掉馅饼”,可这位农民为了每天等待着兔子,不干活,不是十分可笑吗?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的做法不是与这位农名的做法如出一辙吗?老师留的作业,我们总想偷工减料的完成,可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的这些诡计总是逃不出老师的火眼金睛,我们妄想着少写作业,考试得高分,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世界上是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

其他事情不正与考试一样吗?我们要想成就伟大的事业,就必须要付出,必须要洒下汗水留下心血,才可能获得成功,要知道天上绝对不会掉馅饼的。

[推荐]秦腔读后感范文汇编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推荐]秦腔读后感范文汇编”,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秦腔读后感(篇一)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 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 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后感(篇二)

秦腔读后感(一)

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然而,个人感觉这本书有点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精美绝纶,到了后面则多少有点毛糙。特别是夏风和白雪的孩子没**这一情节,感觉有点严重失真。且不说这样的事会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单单这一情节,即与作品中没有太多的关联。夏风,这个从农村走出去的年轻人,虽然从思想上开始脱离小农思维,但在大的方面还是继承了农村人的优良品质的。再说他的父母,在村中也是威望极高的人,还有白雪,看完作品,我实在想不出他的孩子没**的原因。贾是不是想用这一笔来继续吸引读者的眼球,增加作品的性?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秦腔读后感(二)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秦腔读后感(篇三)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捍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有些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去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秦腔读后感(篇四)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秦腔读后感(篇五)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某次偶过乡村的戏台。“地老天荒情凤永配痴凰,愿与夫婿共拜相交杯举案”……长平公主此时的爱与恨、痛与悲、喜与欢,交织缠绵,在这一刻如流水般蜿蜒淌出,流过我几近荒芜的心田,那一刻,我似乎听到花开的声音。这是经典粤剧《帝女花》。原来,这是我的根,它扎根于生我养我的故土,早已融入了我的生命,我又怎能轻易地丢掉它?!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程门立雪》读后感范文汇编(4篇)


如何写让您记忆犹新的作品读后感呢?作品就是一本可以开阔视野的好书。读后感可以把我们心里的感悟进行整合梳理,下面小编为您呈上“《程门立雪》读后感范文”相关主题内容。

《程门立雪》读后感范文 篇1

前不久,我看了《程门立雪》,我被杨时和游酢尊师重道虚心求教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北宋时,有个叫杨时的人,他十分好学。千里迢迢去大学者程颢、程颐那里去求学。一年冬天,他和同学去老师那请教问题,到了门口,恰好老师在午睡。同学要敲门,杨时不让,说就在门口等一会儿吧。等了很久,下起了大雪,两人冻得浑身发抖,仍然站着。老师一醒来,看见二人仍在雪里恭恭敬敬地站着,心中十分感动。由于他十分尊敬师长,虚心求教,所以受到人家门的尊敬。

我要学习杨时和游酢尊敬老师的品格。尊敬师长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老师带领我们在遨游知识的海洋,和我们一起编织梦想。是老师教我们知识,是老师教我们写字,是老师教我们做人。老师一天天变老,我们一天天长大,老师把他(她)的青春年华献给我们。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呀!我们要尊敬老师,关心老师,在老师累的时候给老师端一杯热茶,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只有这样,才能让老师对我们的付出有所回报,让老师对我们的关爱有所报答。并且要保持虚心的态度去对待学习,学习才能不断进步。

《程门立雪》读后感范文 篇2

今天,我看了一个故事,叫《程门立雪》。故事讲述的是:宋朝时,有一位很有学问的人叫杨时。杨时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了,仍十分尊敬老师。一天下午,杨时有一个问题要请教老师,不巧,程老师正在休息。杨时不愿意打扰老师休息。便一声不吭地站在门外等候。不久,大雪纷纷扬扬而下。杨时冻的直打寒战,却不敢跺一下脚驱寒。过了好久,程颐老师才醒了,他推开门一看,地上的雪竟有一尺多厚。而杨时成了个雪人。

从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尊师敬长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特别是尊敬老师,老师就像燃烧的蜡烛,用知识之光照亮我们的心灵。

《程门立雪》读后感范文 篇3

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程门立雪》。故事中的主人公名叫杨时他十分的勤学好问。有一次,他遇到了一个难题,他便宇自己的同学游酢一起去请教自己的老师陈颐,他们顾不上吃饭就马上赶往老师家中。当时天空中正飘着鹅毛大雪,而他们去时他们的老师正在午睡,他们不忍心去打扰老师睡觉,便在门口站这,直到老师醒来为止,当老师醒过来时,门外的雪将近有一尺多高了!而他们俩也快成为俩个雪白的雪人了。

读完后,我在想:要是我来拜见老师的话,我知道老师在午睡的话要不就明天在来,要不就叫人通报一声。可是杨时和游酢却在门口一直等着,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记得当天下午在老师布置我们读这个成语故事的早上,我们刚上完了数学课,老师布置下了许多的作业,我们大家都在拼命的写作业,除了这么一个男同学:他正在别人的位置上闲逛,去弄别的女同学,根本像是没有作业一样。而且就在前一天,他的妈妈刚刚来过学校。就在上语文课的前两分钟,同学们老师反应这个情况,老师值得后气急败坏地叫了他的家长来到了学校,这次他还是左耳进右耳出,在怎么训他也只是无济于事。

《程门立雪》读后感范文 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故事:杨时是宋朝著名的学者。他上学时有一天和同学遇到一道难题,为了赶紧找出答案,他们冒着鹅毛大雪一同去问老师。

他们走到老师家门口,守门童子说:“老师正在午休。”他俩就在门口等,等了很久老师才醒来。开门一看他俩都成雪人了。老师被他俩的尊师好学深深的感动了。马上帮他们解决了难题。

我读后很感动,觉得杨时是很值得大家去学习的人。

我想到我以前,如果有不会的题我就会急急忙忙的跑去问老师,也不管老师忙不忙。或者看见不会的题就不理,光做会的。我以后也要向杨时学习,碰见不会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做一个尊师爱学的人。

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4篇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的财富需要阅读来挖掘,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被感动了。当我们读作品有所感悟时,不妨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你知道读后感究竟是如何写的吗?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特意呈上“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感谢您的参阅。

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篇1)

每个孩子的心里都有许多愿望,但往往会被大人嫌弃和赶走,能守住自已唯一的愿望的人很少。我认识一个女孩,她不仅守住了自已的愿望,还守住了大家的愿望,她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李力子。

李力子是个酷女孩,方脸、硬发、粗嗓,出生于单亲家庭,妈妈超级忙碌,只会用“嘁”冷冻李力子,李力子却假装什么都可以搞定,内心却无比渴望得到母爱,直到小鸭子李甲甲来到李力子的身边,是它让李力子成为了女王甲,但李甲甲的一生充满危险,差点被大脚踩死,被山药外婆烧成酱鸭,被狗咬死,李力子像姐姐一般从死神手中把它一次又一次地夺了回来,但李甲甲不幸夭折,被小小的感冒带走了。失业的妈妈无意发现,在女儿心目中,自已已出局了,突然清醒明白的妈妈想找回因为冷漠和忽视而沉默悲伤的女儿。李力子带着同学的愿望们来到罗马,为自已和同学许下每个人心中的真情愿望。

很多人都会受先天的坏环境影响而被改变,但李力子没有。哪怕妈妈只会用“嘁”冷冻她,但她是个坚强的女孩,有自己的坚持,所以不会被生活打败。大家的愿望很多,真正去实现的却很少。李力子真正的愿望其实是爱,小鸭李甲甲、妈妈永远和自已在一起。她不惜一切代价守住了自已的愿望,也守住了大家的愿望。

李力子也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她养小鸭子,便要养它一辈子,保护它一辈子。我想,是不是因为自己的身世,所以她更加懂得责任和爱的重要呢?李力子用自己的方式,改变冷漠的妈妈,也改变了自己。但不变的是她对愿望的坚持。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已心底的愿望。愿望就像个小种子,请你务必要守住它,总有一天,它会在你的身上绽放。

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篇2)

有一定启发的书,作者描述了当前美国精英教育的弊端,从录取筛选流程的不公,到学校教师教育的缺失,到精英们拼成绩为了最后的一纸文凭和耀眼的工作头衔的畸形竞争,最终我们培养出了一批聪明、富有天分、斗志昂扬,但同时又充满焦虑、胆小怕事、害怕失败、对未来一片迷茫又极度缺乏好奇心和目标感的精英。

作者推崇的是博雅教育,关注个人存在的价值和使命,和医生、律师、投行、咨询等职业无关。它注重对知识的追根溯源,学生不是去接受、吸收知识,而是对新旧知识的思辨。面对信息,我们要学会分析背后的逻辑,分析他人观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大学应该教会我们如何思考,如何了解生命更大方向和意义。学校要做的是,不断地向学生提问,而且问得最多的问题应该是他们到底追求什么。苏格拉底认为,教学就是帮助个体重新认识自己的真正追求。

几个建议:

学会思考,做自己喜欢的事,坦然面对失败,找到自己的价值和使命

1.大学的首要目的是教会学生思考

【我的反思】如何养成思考的习惯:对发生的事情/现存的制度追根溯源,这件事情发生背后的人的动机是什么,为什么他会这样做/这样说,对方的目的是什么,需求和期望是什么。对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问自己5*why,把思考能够变成自己的本能:刻意练习+重复+奖惩措施

多学科+反思(除了自己经验以外,也要看看其他人做得好和做得不好,通过别人痛苦的经验来提升自己)+模型(思维实验)

2.真正的自信是不管他人试图给你灌输了什么理念,自己都始终坚信“我”的价值远远超于成绩,真正的自信是自己决定了什么是成功。

【我的思考】真正的自信是坚信自己的价值,向上不谄媚,向下不看低。自己决定什么是成功,不被外界评价所影响。

3.意义在于你在做什么,而不是你是什么。

【我的思考】你是什么不重要,你在做什么,你给社会/他人带来了多大的价值才重要,价值越大,意义越大!

4.一直成功(即从未失败)并不是能力的体现,而是脆弱的表现,因为出于害怕失败,个体往往放弃一些本来能够造就他成就自己的机会。

【我的思考】终于理解了之前TED讲vulnerability的一个演讲,不要害怕失败,失败才能造就更大的成功。

作者批判了精英教育的很多弊端,但没有反思精英教育存在的原因,为什么美国精英教育会演变成当前的样子?

从学校录取标准/流程的角度来说:一、可以提供捐款、家庭条件极其优越的学生是一定会被录取的;二、拥有某方面专才/天才也是一定会被录取;三、国家运动员资格证/体育生,也有优先录取资格。因为美国的私立学校的本质是企业,企业要存在,必须要盈利,那么第一条,可以成为收入的一个途径;第二条,专才/天才很有可能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或者某些名声能引起巨大社会效应,这就是免费的广告,何乐而不为?第三条,运动员资格,美国高校会有很多体育竞技,这种就是完美地广告时刻,所以运动员也是优先录取。

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篇3)

读完《十四岁的森林》后,我既佩服主人公对生㓉的态度,又为他们悲惨的命运感到可惜。书中惊悚的情节和朋友的温情,使我爱不释手,久久不能忘怀。

书中讲述了一群十四五岁的少年因为家庭中的种种原因,离开了家,来的了荒无人烟的森林生活。展开了一场艰辛的青春旅程。

当时的中国还很贫穷,为了推动祖国发展,他们在这原始森林里,经受了种种磨难:雪天背米、砍柴。春天造林,夏天护林,冬天防火等种种考验。看着看着,就不禁为书中的主人感到担心,有时候甚至会怀疑他们的年龄,和我差不多的年龄,让人怎么也想不到正值少年时代的他们却有这样珍贵的毅力。

秋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打破了森林的宁静。面对熊熊燃烧的火焰,他们没有退缩,而是选择勇敢的站出来,毫不犹豫地冲进火海。火被扑灭了,人却牺牲了。不管是谁的孩子,他们都是森林的子女,森林不需要墓碑,因为他们化作了森林的一部分,一棵树、一阵风、一朵花、一根草、一眼泉,甚至是一颗石子。他们的生命与青春以另一种方式存在着,和森林一样朝气蓬勃。他们的精神就如同十几岁的我们,如同娇嫩的花朵活在大树的保护着,禁不起风吹雨打。十几岁的他们却如同一棵青松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与困难作斗争,在恶劣的环境下保护着森林的一草一木。

他们都是战士,他们用行动诠释了青春。

他们没有收到最好的奖励,却做了一个伟大的举动。

他们的精神会如钢铁桥梁屹立不倒!

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篇4)

《爱的永生》主要讲述马勺子村因为大雨引发泥石流,一位父亲为救儿子把母亲往上托,而母亲又把儿子往上托,最终儿子得救的故事。人们从中感悟到了爱的伟大,爱的永生。

这位孩子的父母为了救自己的儿子,宁可让自己去死,也要拯救儿子,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他知道生命的延续在自己手上,只要把女人往上托,女人把儿子往上托,就有了生命的延续。”从这句话,我明白了当泥石发生的那一刻,他们都有机会逃生,可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先自己逃离!他们没有丝毫的犹豫。他们想着的,就是尽力救出儿子,让他的生命得以延续。难道这不是父母最无私最纯洁的爱吗?

天下间所有的父母都应该是一样的。他们时刻在为孩子操劳和奔波。有人说父母是山,为我们阻挡寒风;有人说父母是大树,为我们遮阴;还有人说……

有很多父母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而创造出人间奇迹。我看过一篇报道:一位母亲为了救自己的孩子,毅然和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孩子被救了,而这位伟大的母亲身中数十刀,生命垂危。是什么让这位母亲有如此大的勇气而不被吓倒?那时母爱,是对孩子的爱!这位母亲是多么的无私无畏啊!

父母把大量精力都花在孩子身上,他们不图回报。但是有的孩子却不孝顺父母。要求父母对他们百依百顺,他们要雨得雨,要风得风。长大以后,他们不关心父母,父母有病他们不管,受冻挨饿也不管,甚至稍不如意还要打骂父母。这种人简直坏透了,道德和法律都要惩罚他们。

父母对儿女的爱是伟大而无私的,我们也要好好对待父母,大家把爱的力量传递下去。

范文推荐: 麦克白读后感汇编5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推荐: 麦克白读后感汇编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麦克白读后感【篇一】

《麦克白》在莎士比亚的悲剧中占有独特地位。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塞罗》、《李尔王》的主人公都是代表真、善、美的高尚人物,《麦克白》所写的却是一个野心家、阴谋家。

麦克白是苏格兰一员立过赫赫战功的大将,野心驱使他觊觎王位,他和夫人合谋把来家作客的确国王邓肯杀死,又嫁祸于其侍卫,篡夺了王位。即位后他整日寝食不安,惊恐疑虑,深怕别人知道他弑君之罪,于是不断杀戳臣下,迫害他们的家属,实行血腥挑战。最后邓肯的长子马尔康率领苏格兰将士回来,战场上麦克白还想垂死挣扎,但这个人早已丧失了当年大将的英雄气概,因众判亲离而被杀。

莎士比亚为什么把这样一个反面人物作为悲剧的主人公呢?原来他塑造麦克白这一形象是具有深刻意义的,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政治理想和人文主义思想。

麦克白读后感(篇二)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大戏剧家、诗人,被称为“时代的灵魂”。他一生共写了三十七部诗剧,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四大悲剧——《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而《麦克白》是最短也是最悲惨的一部,讲述了一位战争英雄在妻子的挑唆下沦为懊悔无及的罪人的故事。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笔下“最深刻和最成熟的邪恶形象”,他的性格具有双重性和复杂性,他的灵魂原本有善与美的一面,然而在野心和欲望的不断吞噬下,他善良的本性渐渐泯灭,取而代之的是心底不断滋长的邪恶念头。他一面作恶,一面恐惧、悔恨,但是野心和欲望占了上风,最终“正不压邪”,导致了麦克白悲剧的命运。

《麦克白》情节较为简单,作者却不惜浓墨重彩,在据本中使用大量的独白来刻画麦克白的心理活动,从而把笔锋从残忍的谋杀转到“诛心”上来,通过对麦克白日夜饱受良心的谴责,身陷痛苦而不能自拔,直至精神失常这一过程的描写,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发人深省。莎士比亚善于运用意象烘托剧情。这出悲剧的主导意象是血和黑暗。麦克白在暗杀国王后冷酷而狂妄地说:“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虹呢。”整个剧本充沛着主人公内心的恐惧和痛苦,笼罩着黑暗和邪恶。然而光明终归要冲破黑暗,善终归要战胜恶。正义的力量浩浩荡荡,最终推翻了暴君的统治。这个故事虽然情节悲惨,但结局却较作者其他悲剧更让人看到正义和希望。

莎士比亚运用高超的描写手法,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原本尚存善念的人堕落为杀人恶魔的过程。麦克白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悲剧。每一幕独白即是他内心的斗争,是善与恶的斗争,是良心与野心的斗争,是理智与欲望的斗争。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面对诱惑,我们良心的天平也会左右摇摆,内心相矛盾的两个“自我”也会斗争,我们应该坚持善良的本性,做一个从善的人。

麦克白读后感【篇三】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知道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英国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我们放假了,我趁着这些时间,看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此文被世人认为这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面。

因为一开始的麦克白英勇,忠诚于邓肯,用自己的行动获取了邓肯的信任,他从未想过杀害邓肯,可是却在三个巫师第一个的预言成真,自己妻子的怂恿之下,自己贪婪的欲望下而决定杀害邓肯,在杀害邓肯后,他看着自己双手说道,好惨!可见他那时的害怕和被他杀害的人的同情,他不敢相信这些居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回不过神来。

第二天,杀人后的心虚感使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冲,将自己听别人说邓肯的惨状后那惊讶,对邓肯一代贤君的惋惜,悲痛之情全都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这些不仅仅是伪装出来的,这更多的是麦克白的真实心情。

而邓肯的遗子———马尔康和道纳本,他们被人污蔑弑父,于是商讨一番,他们逃了出去,想着等来年有实力了,再调查真相。之后,麦克白继承了王位,但是却对班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于是,他找了两个刺客,并且刺激他们,导致他们杀班柯的决心更加的坚定。班柯死后,麦克白宴请大臣,在殿内,他看到了班柯的鬼魂,他不安,于是失了身份,而他的妻子更是被吓疯自杀。

而掌管那三位巫师魔法的人知道后怒了,她用一夜的时间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一切,邓肯的遗子----马尔康,道纳本从英国进军,消灭了麦克白。而麦克德夫这个‘反贼’和马尔康在别处共谈天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却在逃难时惨遭刺客的杀害。

《麦克白》这部话剧中的主人公麦克白因过于听信妻子和三位巫师的预言而导致篡权夺位,并且得到王位后还使全国血流成河,让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实属暴君之举。

而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得无厌,应适可而止,也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于不仁不义,进退两难的地步,从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麦克白读后感【篇四】

读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麦克白片面听信女巫的所谓预言,利益熏心,残忍地将国王杀死,到头来他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莎士比亚在剧中说麦克白遇见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当上国王。麦克白开始还有些犹豫,但他看到比他强大的人都意外的死去,加上他的利欲熏心,盲目地听从妻子谗言,谋杀了国王,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国王,成为暴君。麦克白到后来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当他获得权力之后,胡作非为,失去民心,百姓把他看成“夏桀、商纣、杨广”之类的昏君。

麦克白丧心病狂的举动如其说是不得已,倒不如说是多年利欲熏心而所为。不可否认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利益熏心是一把害人、害己的双刃剑。要避免犯这样的错误,必须学会加强自身修养。

麦克白读后感(篇五)

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向我们展现了命运、野心、欲望以及迷信对一个人的影响。麦克白从一个令人尊敬的爱国勇士逐渐沦落为残暴嗜杀,毫无人性,被人唾骂的暴君,最终走向灭亡。

《麦克白》能够说是一部十分经典的悲剧,可是读完后我却没有一点同情的感觉,反而认为麦克白夫妇罪有应得。是什么造成麦克白死于非命却无人同情呢?应当是他的野心和欲望没有得到应有的控制,最终为了用不正当手段谋取成果丧失人性。

麦克白曾是一位爱国将领,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可谓是一位勇士。有野心不是错,任何一位勇士都有野心,关键在于控制。因为女巫的煽动,麦克白野心膨胀,谋杀了好国王邓肯,登上王位。他曾为谋杀国王良心不安,可是带上王冠后,对战友班珂和麦克德夫的家人毫不心慈手软,只为保住他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一切,在罪恶中越陷越深。他不曾后悔,他说:"我已深陷于血泊中之,要是不再涉血前进,那么回头的路也同样使人厌倦。"因为他的残暴昏庸,国家衰落,人民痛苦,而命运最终给了他应得的结局。

导致麦克白悲剧的原因除了他的野心和欲望,其夫人和女巫也起了重要作用。麦克白夫人性格刚强,行动果敢,却利欲熏心,阴狠毒辣。她被深深的罪恶感折磨着,甚至梦游中不断的洗手,最终精神负担超出心理承受极限,默默死去。当麦克白还在犹豫要不要杀国王时,她给他最终的激将:"你不敢让你的行为和勇气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和名誉,不惜让你在自我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在‘我想要’后面吗?"这让麦克白不再犹豫,他的最终一点人性也消失了,浑身充满邪恶的勇气。当麦克白夫人站在死去的邓肯身边,向麦克白伸出一双血手时,她的小手注定洗不干净了,她的灵魂沾满罪恶的鲜血。作为帮凶和阴谋的策划者,她是麦克白人性泯灭的推动者。因为麦克白过分迷信,女巫的预言点燃了麦克白的欲火,没有她们的煽动,麦克白可能当上考特爵士后顺理成章继承王位,安度晚年。

莎翁塑造了麦克白这个人物,用前后鲜明的比较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下,不止麦克白,即位的马尔康又能怎样?会不会和麦克白同样下场?这都不必须。麦克白黑暗的人格构成也是受到社会的影响,他死后,还会有多少麦克白出现呢?

麦克白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剧,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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