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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传奇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互联网

《丛林传奇》(精选优质读后感)。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在我们上高中后,需要阅读大量的书籍,以此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库。当我们读完一本书籍后,可能也会改变我们对事物以往的看法。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丛林传奇》(精选优质读后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丛林传奇》。我一拿起这本书,就马上坐下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完合上书本,我就在想:书的主人公莫格里真是一个善良、勇敢、聪明的小男孩,他的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主人公莫格里的故事。莫格里是一个孤儿。有一天,他遇到了狼的一家人,狼爸爸和狼妈妈收留了他。按照法律狼崽儿要经过会议检阅,才能成为狼群的一员,莫格里最终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不知不觉中,莫格里在狼群中度过了十年的快乐时光,而狼群的首领也变老了,他不能再当首领了。一直受他保护的莫格里也受到了群狼的攻击,于是莫格里不得不离开了狼群去了人类社会。可是人类并不欢迎他,莫格里又逃回了森林。刚逃回到森林两天,莫格里就被猎人布尔迪追杀,猎人布尔迪和村庄的所有人为了引莫格里出来把狼的一家人给杀了。莫格里为了复仇,召集所有动物将村民全部赶出了村庄。从那以后,莫格里就在森林里快乐地生活着。

莫格里是一个虚心好学的小男孩,在别人教他学习知识的时候,他认真学习,从不捣乱。在和老虎谢尔汗决斗的时候,他靠智慧赢得了战斗。在狼的一家人被杀的时候,他和其它动物奋不顾身地将村民赶走了。莫格里真是一个聪明机灵、虚心好学、善良勇敢的小男孩。

在生活中,我有一个好朋友跟莫格里一样,他的名字叫丁硕果。有一次我不小心摔了一下,丁硕果看见了就把我扶了起来。他对我说:“下次小心点儿,别再摔倒了。”丁硕果是一个善良的小男孩儿,他也是一个聪明的小男孩。还有一次,在课堂上老师让丁硕果回答问题,他马上就回答出来了。我很庆幸自己有一个这样的好朋友。

我们都应该向莫格里学习,学习他的优良品质,也成为一个聪明机灵、虚心好学、善良勇敢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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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故事》(精选)


《丛林故事》读后感600字昙花一现,每个心事,每种牵挂,都在短暂的快乐之后,消逝无影。——题记在神秘的大丛林里,危险无处不在。但有个孩子在经历无数冒险后,安然生活。《丛林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莫格里是被老虎谢尔汗从农夫那里夺来的孩子。他自幼就被狼爸狼妈收养,在大丛林里像狼一样成长。他起初的生活十分幸福,有大熊巴卢教他丛林法则,有黑豹巴希拉保护训练它,和狼崽子们一起玩耍。但他半人半狼的身份却难以被狼群接纳,曾两次在狼和人的身份中转换。最后他虽然脱离了人和狼的照顾,却依旧靠他学会的知识在丛林里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我们眼里,莫格里虽然是个狼人,但他执着,坚强不屈的精神,也依旧闪烁着。他懂得如何自强自立,也懂得如何遵守丛林的法则,每个困难和每个挫折他也都能机智从容地应对。对于这点,我们就像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样,无法做到。但是我们可以在现实中奉守正确的规则,活出不一样的自我,成就不一般的人生。无论我们是多渺小,又或者是多强大,也要保持着一颗谦逊的心,不要像自大的老虎谢尔汗一样,要多学习敏捷的黑豹巴希拉、强壮和具备许多过人之处的老棕熊巴卢,时刻保持着前进的决心和勇敢的胆量,面对着生活中的目标,不惧危险,迎难而上,或许能成为另一个“莫格里”呦!拥有探索精神,不怕他人的嘲笑。做一个最真实,最坚定的自己。不放弃信仰,让勇气和努力并存!只有这样你才能达成所愿。生命中的清溪潺潺而流,那执着的信念,便能开出花。在这清溪花影中,美好的生命也自此长存……——后记

兵猴传奇(优质范文)


【第1篇】

阅兵式三天假期,我用两天时间把我班小书迷陈鲁阳小同学借给我的《兵猴传奇》读完了。这本书有七篇小说组成,每一篇有每一篇的精彩,花开七朵在此我仅表一枝——《兵猴传奇》带给给我的激励和启迪。

《兵猴传奇》讲诉了一个不满五岁的金丝猴大白牙的故事。这故事发生在高黎贡山上,大白牙看见了三枚鸟蛋,而他还不能吃,他得给猴王吃,在猴群里等级观念是相当严重的。而这次猴王自己吃了一枚,给王后一枚,最后一枚给了大白牙。大白牙受宠若惊的同时也心如明镜:蛋不是白吃的,肯定是要自己这只兵猴去冲锋陷阵。英勇善战的它不畏惧战斗,而且很高兴英雄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在和平时期兵猴很少被关注。

原来最近发现山顶有一只绿头乌雕,总来对萨满猴群下黑手。虽然他们被称为“飞猴”,但它们并不会飞,也总逃不过绿头乌雕的追捕,它们也拿绿头乌雕没有办法,因此,猴王才想到派大白牙去制服绿头乌雕以保族群成员的生命安全。大白牙很有自知之明,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绿头乌雕的对手,和他们斗只能是以卵击石。它思来想去:去,还是不去?这绝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违背命令必死无疑,去了也是白白送死。最终决定还是死的光荣些,体面些,为了族群的命运做殊死搏斗,死得其所。

天亮了,绿头乌雕出去觅食了,大白牙毅然决然地奔赴战场——鹰巢。他勇猛地地杀死了两只小绿头乌雕。当老鹰出现时大白牙依靠自己的两颗巨大坚硬的门牙,趁鹰一不留神儿,跳上鹰背,在鹰的头上、翅膀上奋不顾身地胡乱撕咬,最终与鹰同归与尽!

猴与鹰力量悬殊,几乎没有胜利的可能,但大白牙不畏强者,敢于“亮剑”!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呀!

【第2篇】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猴群的故事。一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太会打闹了,这个猴群的猴王有一次要赶走它,突然,旁边的猴群发动了攻击,大白牙非常耐打,英勇奋战,保卫住了猴群,猴王把它挽留了下来,把它公认为兵猴。猴王让兵猴去打一只经常来猴群捕猎的,大白牙勇敢地与绿头乌雕殊死拼搏,最终同归于尽。

我喜欢书中的这只大白牙,它非常勇敢,为了整一个猴群的安危,竟鼓起勇气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这样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以前,音乐考试的时候,我会紧张得微微发抖,生怕唱跑了一个音调,惹来同学的嘲笑,成了“千古恨”。我现在觉得,我不要紧张,我要向大白牙学习勇敢,学会自信,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任何事,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我一定要学习大白牙的勇敢,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

【第3篇】

我们的大脑仅仅只开发了4%,可是如果把剩下的潜力全部开发出的话,我们的智商和体能都会提升,但我们的潜在力量大部分都在休眠状态,所以只有在关键时刻才能发挥,但我们在关键时刻总是退缩,让我们的潜力量永远休眠。

兵猴是在猴族中保护种族勇士,每当猴群有生存问题的时候,兵猴总是冲在闻前面。在猴群遇到天敌——鹰时,兵猴大白牙依靠自己有两颗巨大坚硬的门牙,趁鹰一不留,跳上鹰背,在鹰的头肩骨、膀上胡乱撕咬,最终与鹰同归与尽!

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呀!大白牙为了族群,不惜牺牲自身的生命与鹰——猴群的猎食者同归与尽,大白牙首先克制了生的欲望,因为与鹰博斗,无疑是和死神提前签定死亡契约,而且大白牙抑制住了对天敌的恐惧,敢和天敌作斗争已经是勇者了,而且猴与鹰力量悬殊,几乎没有胜利的可能,但大白牙与鹰同归与尽,力量也是很厉害的,这就是潜力量,相信自己在关键时刻能行的人,才有可能成功,自己就没有自信,别人怎么会相信你呢?所以首先相信自己,别人才会相信你!

【第4篇】

妈妈从电脑里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作品,其中一本《兵猴传奇》让我看了爱不释手。

这本书分为几个小章节,里面有《梅里山鹰》,《春情》,《仇恨》等。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梅里山鹰》。它主要写了金蔷薇和它的儿子金追和蓝灿之间和经历。哥哥金追和弟弟蓝灿从出生开始为了夺取母亲的爱互相伤害母亲金蔷薇为了俩兄弟能和睦相处费劲心思,终于在一次与双尾蝮蛇的争斗中,俩兄弟齐心协力终于收为囊中之物。成为了一家三口的丰盛晚餐,也让母亲付出的巨大心血终于有了可喜的回报。

这篇,《梅里山鹰》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活着》(精选优质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

是因为不得不来;

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

是因为不得不走

余华

那么活着的意义呢?作者说:“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其他任何事而活着”。我不太理解。

福贵出生时便是富贵人家的少爷,爹娘疼爱,衣食无忧,长大也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书中年轻的福贵对自己说:“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日子不过,去想光宗耀祖这些累人的事”。想来,能一生都过好好的日子倒真是不错。

可人生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啊。且不说沉迷赌博的福贵终日不思进取,即便是拼尽全力生活的人,也难得过一生的好日子。

福贵的后半生是由小小的希望和苦难堆砌起来的。

赌博输光了家产,搬进茅草房的第一天爹就去世了;还好家珍回来,一家人算是团圆了,福贵又在去给娘买药的路上被抓了壮丁;一去两年,从死人堆里爬回来后,娘死了,凤霞哑了;后来有庆上学,还成了跑步冠军,却没想到给区长老婆献血,被抽血给抽死了,这个区长还是当年的战友春生;

凤霞算是运气不错,遇见了真心待她的二喜,风风光光的出嫁,结婚不久便怀孕,眼看着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却不曾想在生孩子时死掉了;女婿二喜也是个老实人,对福贵依旧孝顺,一边打工一边还要照顾苦根,后来在工地发生了意外;苦根确实是一个命苦的孩子,一出生娘就死了,也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以至于吃美味的豆子吃到撑死。

光是这一件件的祸事就足够让人绝望,更不必说这一件件祸事前还有那一点点让人温暖的希望。

“如果就在此刻死去,那也可以”,我一直这样想着。

可福贵每一次都选择了活下去,到最后只剩下自己和一头老牛,他仍选择好好活着。春生想死时,他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

福贵是一个敬畏生命的人,尽管他一直在面对生命的逝去。

我看书的时候,总会觉得作者残忍得不留一丝余地。相比较起来,电影温柔多了,镜头最后停留在谈笑的饭桌前,给人极大的心理安慰。虽然在以后的日子里,还是会有苦难,还是会有生离死别,但我知道,他们都会努力的好好活着。

我敬佩那些拿着悲情剧本却依旧努力生活的人;敬佩那些过着重复日子却依旧注重细节的人;敬佩那些生活在阳光中认真大哭大笑的人;敬佩那些无私奉献的人,比如我们的爸爸妈妈。

他们是会发光的人,当我靠近他们时,感受到的是光亮和温暖。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试着发光呢?

作者说:“活着就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把“忍受”换成“享受”是不是会容易许多。

《诗经》(精选优质读后感)


《诗经》读后感700字

秋水漫漫,那天早上露水都还没干,凝成霜。雾气弥蒙,一片扑朔迷离亦真亦幻的氤氲里,他眺望到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佳人。他不由得欣喜若狂,那踯躅于蒹葭丛中若隐若现的女子真的就是自己上下求索的意中人吗?他望穿秋水,正欲大步流星寻她,却仿佛瞥见她莞尔一笑,接着莲步生波,不见踪影。他焦急地追寻,却只瞧见溪边浮动的倩影,一圈一圈,漾开去……

自小与高尚闲逸洽洽不融。过于清高,过于淡漠,反而失去了真实感。然而却对诗情有独钟。哪怕也是白纸黑字,哪怕只是寥寥两行,哪怕偌长局促,也字斟句酌。这便是流传千万代的诗吧。

嗜诗的男人总是少而又少,但我们的总理,习近平,却爱诗。《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诗三百,思无邪。不学诗,无以言”诗如一品清茶,所有爱恨永坠万不复劫,轻抿一口,仿佛跨越万次轮回,泯灭那时最后一眼。

诗何奇!毋须单刀直入,单是凭折一段细柳,扯一枝斑梅,便悄悄地道出了夙愿。邃夜忘穿明月,泪流蓄积成海,勾勒出思念与苦痛。

懂诗的人,心中一定有故事。也许是爱恨情仇,也许是远大报国。诗是中国文化,在时间深渊里流亡。无关苟且,却有一丝挣扎的意味。

习近平曾三次在演讲中提及《诗经》中的句子。在如今这样繁琐的篇幅中,烙下几句经典,无非就是最好的表述了。

从前,一褶白纸,一砚青墨,舔舐笔尖,笔锋走蜿蜒,翰墨渗透开来,残情踊跃纸上。而如今,马路上,车厢里,充斥着各色各样的手机提示音,交跃在一起,却奏不出好听的曲调,只渲染一片嘈杂。

那时有两袖清风拱手相让,如今更多的却是争吵怒骂。

自古来的造化,都在诗中看出足迹。虽不屑那些自古讴歌的高尚,却不能失了风气。而诗,一定是那最好的熏陶。

震动(精选优质读后感)


对于地震,我想在《震动》中就已经有所感悟了,大地震过后,幸存者寥寥无几,但是在简单的临时大棚里,他们要完成自己新的蜕变,经历了一场地震,他们的脸上也留下了地震带给他们无情的伤痕,每个人的脸上,都有点沧海桑田,他们或许也经历了一些故事,或许也有亲人的离散。但是唯一可以看到的是,他们都用坚定的目光来看待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我想说,他们真的都在变化。

元帅发誓要做回小学时的阳光男孩,不在逃课,不在逃学,重新开始新的蜕变,他背上新书包,走进新学校,也许有些不适应,但是我相信他会坚持,因为他懂得,这将会是一种享受,因为他会明白,什么会对她好。

宋佳玲也来到学校,顾芳芳去上海医治腰部了,他看到了小学的同学安瑞,安瑞的父亲是泗坪镇的一个房地产商,是镇上的首富,安瑞从没有正眼看过任何人,但在地震中,安瑞失去了父亲,曾经拥有令人骄傲漂亮脸蛋的母亲也毁了容,双耳失聪,安瑞每天要经历母亲的摔打,安瑞不得不接受事实,他从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一下子变成了一个需要自己打水,自己洗衣服做饭的小仆人,但是他还是挺了过来,尽管他失去了父亲,但是他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去照顾自己,然后蜕变,然后进行脱变。

是啊,经过了一次大地震,人们都在变化,安瑞不再那么蛮横,宋佳玲不再那么娇气,元帅也接受了上学并爱上学习,这是一个多大的改变啊,我相信,因为震动,所以坚强,因为影响,所以感动,因为挫折,所以会更加辉煌!

孔乙己(精选优质读后感)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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