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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互联网

霍乱时期的爱情名著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范文)。

常言道:“富贵必从勤苦得,男儿须读五车书。”在校园里,我们阅读过许多书,在读完一本书后我们通常会选择写下一篇作文,这样的作文可以作为自己的日后的一些素材和知识,读后感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名著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些人说死亡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主题,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爱才是,因为万物都与爱有关。”——加西亚·马尔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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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5年。本书以巧妙惊人的情节设计,围绕费尔明娜·达萨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两个人物向我们展示了一段多姿多彩、时间跨度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

本书同时也向我们再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让我们更深入了解曾经拉美人民的生活。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是加勒比海城市的世俗风貌——危及哥伦比亚的三大灾难:战争、霍乱、人为的破坏。时间跨度从19世纪80年代一直延续到20世纪30年代。战争和霍乱威胁着拉美人民的生命,而人为的破坏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人们的社会孤独感根源于所处的这样的时代和社会环境,十分强烈。

本书真的是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年轻时期,弗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爱情狂热而美好;而费尔明娜选择与胡维纳尔医生结婚,是现实世界中绝大多数女性会做出的选择,是世俗意义上的幸福美满;同时期弗洛伦蒂诺的浪荡生活混乱而真实;老年时期,弗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爱情温暖动人……

本书最触动我的是最后的情节,即在胡维纳尔医生去世后,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在老年时期再度相爱的故事。说来惭愧,在读本书之前,我总是认为爱情更适合于年轻人,当人们老了便不再谈论爱情了,把“老年”与“爱情”放在一起我总觉得怪怪的。书中提到了一件令费尔明娜十分犹豫、恐惧的事,即两位老人在重温蜜月旅行时被船夫活活打死的事情,他们是一对秘密情人,四十年来一直一起度假,各自拥有幸福的婚姻且子孙满堂。这件事发生在老年的费尔明娜即将下定决心与弗洛伦蒂诺在一起的时候,看完这则报道,一向骄傲的她也必须强忍住如鲠在喉的泪水。

现实中人们心照不宣的道德准则与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紧迫,无不令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的再次相爱困难重重。未来还能带给他们什么?可弗洛伦蒂诺仍是看到了一丝希望。哪怕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仍像年轻时那样狂热地给费尔明娜写信,帮助她一点一点走出所面临的困境;会在每次见面时为她带一枝白玫瑰;会像宠着小孩子一样宠着她,工作上一向理性的他也会为了她下令将这次“感染霍乱”的海上之旅永远航行下去……

老年的爱情为何不齿?任何时期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他们的爱情,那么悲伤却又充满着狂喜,那么苍老无助,却又如书中最后船长的感悟“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所讲,永远年轻。

马尔克斯的书中大都透露着一种孤独的意味。读完本书也觉得他写的不仅仅是爱情,哪怕结尾诸多大无畏与浪漫,写的其实也是孤独。她曾以为自己在世俗的爱情中拥有了幸福,他曾以为自己在浪荡的生活中逃离了空虚。可到头来,当他们年老时紧紧相拥在一起,才发现他们这一辈子恒久的寂寞的灵魂。

最后,借用一句我很喜欢的话。“这四百页的书并非只是为了歌颂爱情,而是为了呈现人生。爱情是杂乱而繁茂的生命之树上温情脉脉的一缕夕阳。“这部伟大的关于爱情的小说,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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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爱情读后感1000字精选5篇


常言道:“读书三十年,腰间无尺组。”人是需要读书来摆脱蒙昧的,在读完一本书后老师会给学生们布置一篇作文,这样的作文可以作为自己的日后的一些素材和知识,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后感有一定的深度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霍乱时期爱情读后感1000字精选5篇"这样的内容,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霍乱时期爱情读后感(篇1)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霍乱时期爱情读后感(篇2)

《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很有马尔克斯的特点,还是类似一种倒叙的写作方式,但是相比于《百年孤独》,我还是更喜欢后者,也许是因为后者有更多的魔幻元素。但是《霍乱》讨论的爱情和一如既往的异域风情依然吸引着我。

书中讲述了三位主人公的一生,阐述了婚姻与爱情的关系,当然不同的读者有着不同的见解和感受。其中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其实这并不是作者所推崇的,但却又是我们现在社会氛围或者主流思想所推崇的。进而我又想到了我们这些剩男剩女们,着实令人着急的婚姻状态。现在得我们关注物质多于爱情,列了很多条条框框把许多本可以爱的人挡在心门之外,这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啊!

很多男孩子都这么想:

我要找一个温柔美丽大方可人的妙龄妹子,她有良好的工作,人品极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聪颖,善解人意,家里条件要好,最重要的是没谈过恋爱,就爱我一个人,把我伺候得像皇上一样。你说这样的妹子那里找去,这样的不都被别人抢走了么。

很多女孩子又都是这么想:

我要找一个英俊潇洒帅气逼人的白马王子,他有良好的工作,人品极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聪颖,善解人意,家里条件要好,最重要的是没谈过恋爱,就爱我一个人,把我宠得像公主一样。你说这样的爷们那里找去,这样的不都被别人抢走了。

可惜大家都是普通人,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双方有一点不满意就分手了,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剩下了。有的时候,我在感叹,时代的潮流就是这样来回转,在古代,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新思想来了,提倡自由恋爱;再后来,进入21世纪,又成了门当户对是主流。甚至门当户对这个观点我也给很多朋友建议过。

在这样一个敢爱敢恨的年纪里,我们过早的成熟了,却不敢放开去爱了。是因为怕受到伤害,还是因为时间紧迫,还是因为父母爱的唠叨呢?不管原因如何,我们最终妥协了,结果就是这样。

其实话题扯远了,只是最近过年的时候几个朋友恢复了单身,有感而发。还是回到读书上吧,强烈推荐大家读一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

霍乱时期爱情读后感(篇3)

我真是一个悲观的读者。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名字看,这本书说的就是爱情,看完整本书,真是稀奇古怪的爱情。有让人厌恶的、让人唏嘘的、让人崇敬的,无论是什么样子的爱情都符合人性。有一种“看啊,这就是人,这就是男人,就是女人。”的感叹

阿里萨在被夺走了爱情后,与无数的女人发生关系,但是仍然说他为自己的爱情守住了忠贞。

菲尔米娜就像所有现在那些17/8的小姑娘一样,看来无论是18世纪还是21世纪,小姑娘的想法永远是一样的。通过信件的沟通,看到了自己幻想的、虚构的爱情,并未这个想象的虚幻提升自己、改变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当家人。而在时隔多日后,由于再一次看到自己真实的恋人,所有的幻想崩塌。

让我再一次思考,灵魂和皮囊,哪一样更重要。很多人说,没有好的皮囊,谁会关心你的灵魂。但是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当你充分理解并且喜爱某个人的灵魂,也认同自己的灵魂与之契合。当发现皮囊没有配上这份灵魂的时候,一场爱情也必将是失败的。比起这种幻想,那些阿里萨看上的寡妇来的更为真实。而她们都不是菲尔米娜。

再说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一开始我把他当做男主角的人。在抓一只鹦鹉的时候,以81岁高龄离世。他是一个有文化、有学识、有素养的医生,他对菲尔米娜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当然对于一个医生,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这种情愫,是非常不专业的。这也为之后他中年后的不忠埋下了伏笔。是的,就如乌尔比诺医生这样的绅士。可以用任何的优美的褒义词描述的人,仍然会不满足于家庭生活,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所谓的爱情。但他纠结于自己的名声、家庭的束缚,他也不敢去追求这段爱情。

乌尔比诺医生和菲尔米娜之间是不是有爱情。我觉得可能在他们刚结婚那段时间,有身体的关系后,是存在爱情的。但是结婚之前,并没有。用现在的话说,他馋她的身子。而她只是由于适当的时间出现了适当的人。或者闺蜜的争抢,让她突然起了好胜心。或者父亲的推波助澜。也就是说促成一段成功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天时地利人和,是因缘。

书中最后,阿里萨等待了53年。这是很令人钦佩的。而他在这段时间内,也有过无数的“爱情”。由于他的顽皮害死了有夫之妇,那个为他而死的14岁少女,那个船长的情妇,那个唯一没有上过床,但是能够完全理解他的灵魂伴侣。他的爱情太多了。而他认为,这些只是一种消遣,不是爱情。他的爱情只有菲尔米娜。而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执拗。

如果年少时的书信是热情的、羞涩的、炽热的,那么垂暮之时的他们,是坦荡的、三观契合的,一种灵魂交织在一起的感觉。这是书里所表达的。

我看到最后,并不觉得这本书里面并没有什么长久的爱情。夫妻之间是习惯,情人之间是肉欲,等待53年是求而不得的执着,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只是阿里萨的执着胜于常人。

所以爱情真的胜利了吗?像霍乱或者任何疾病一样,只会被生活消灭。

霍乱时期爱情读后感(篇4)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爱情读后感(篇5)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四篇(精选)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大全1000字四篇1

“我一生有622个情人,但我只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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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无法完全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只是三五年,有的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逐渐走向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太过深情即悲剧一桩,必须以死来句读。费尔明娜与阿里萨初见时的惊鸿一瞥,竟成了彼此-生的眷恋。没有怎样的幸福能与我跟你并肩看夕阳沉沦,岁月老去相媲美。自开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有一种放不下的感觉,于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少见的排满"外交活动"的繁忙周末,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通篇小说。仿佛跟随着一章荡气回肠的交响乐经历了一场跌宕起伏激情壮阔的人生之旅。

马尔克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他沿袭着“百年孤独”以来一贯的语言风格,用词洗练而精准,韵律感十足,画面感极强,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呼之欲出,最难得的是他惯用犀利加幽默的语言方式嘲讽世事,叙述现实社会残忍,用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而又不乏人性温暖的笔触描写着现实社会最真切的伤痛。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

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宮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大全1000字四篇2

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谈不上轻松,中间断断续续读了很久,我一度以为这本书写的不是爱情,而是婚姻,稳定的跨越两个世纪的幸福婚姻,和另一个被爱情伤害的人为了内心发泄情感而在不同女人身上寻求安慰的故事。

女主角费尔明娜是阿里萨的初恋,有钱的小姐和会拉小提琴,为爱而奋不顾身的少年,在一段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建立在幻想的基础上的关系中,我觉得费尔明娜获得的是一种理智的解放和对父亲的反抗的快感,而阿里萨则是全心全意爱着这个人。当费尔明娜第一次真实接触阿里萨时,她就明白了自己不爱这个人。在父亲的有意撮合下,她和乌尔比诺医生开始熟悉,在医生彬彬有礼的爱慕和追求下,她选择了妥协,嫁给了医生,然后开始了长达跨越两个世纪的稳定的婚姻关系,在外人看来是如此的的幸福,包括阿里萨,但是夫妻之间的摩擦和矛盾是琐碎而致命的,费尔明娜怨恨着这一切,夫妻二人其实很多时候都在忍受对方。

而阿里萨这边,则戏剧化的多。他和无数女人,尤其是寡妇发生了关系,每一段关系里面,我都能看到爱的字眼,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是不是爱,但是在他已经到了当爷爷的年龄的时候,依旧在和自己孙子辈的妙龄少女发生肉体关系,这其中也有爱的成分,只是不知到底有多少。每一次阿里萨几乎迷失的时候,就会在公众场合不经意间碰见费尔明娜和医生夫妇。这是他心底的爱又会激发起来。他的一生,就像是在费尔明娜这条主线上生出了许多旁支,来帮他转移痛苦,解决内心诉求,更多的时候则像是一种习惯,以证明自己还没有老,能一直等到医生去世,等到费尔明娜成为寡妇,能等到自己再次追求上她。多么疯狂而大胆的想法。

最终,费尔明娜和阿里萨一起躺在了挂着黄色旗帜象征霍乱的船上,重新开始了他们等待一生的爱情。

其实这篇文章花了很大篇幅在写费尔明娜和医生的生活,而且他们的婚姻生活是幸福而长久稳定的,被绝大多数人称赞和羡慕。只是我不知道这是否也是爱情的一种。阿里萨荒诞的生活和克制过时的外表完全是两个极端。他们的爱情,是在一种压抑绝望的社会背景下,在暮年腐朽的阴影中开出的白色玫瑰,就像文中所说:“想不到爱你竟成了我唯一的宿命。”不是年轻时候的轰轰烈烈,也不是壮年时的安稳踏实,是穷其一生,为爱而活。

读完之后,更多的不是感动,是感慨。或许年轻时会遇见很多风景,但在老了之后去回顾,更多的是今不复昔的无奈,相伴一身的丈夫,走的时候让自己既痛苦又怨恨,回想这一生,受到了世俗的一切束缚,到头来也不知道何为爱,何为存在。生命的尽头,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爱情,但终究短暂。

其实现在很多人都惧怕婚姻,因为日积月累留给双方的,多是生活的教训。其实仔细想想,和身边的人一起走过几十年的岁月,忍受着对方的各种毛病,拴在身上的,更像是一种责任,而不是最初以为的爱。似乎只能把轰轰烈烈的爱情留给年轻的岁月,等到一定年纪,就急着找一个人,无论爱与否,匆匆忙忙的过下去。我见过许多老年夫妻,并不是书上看到的和谐共处,将爱延续这一生。他们之间因为小事争吵,无法忍耐对方的任何一点毛病,却只能拴在一起了却残生,有温馨的生活,更多的是生活的残酷。

但是呢,我依旧希望每一位尚且年轻的朋友,选择自己真正爱的人,能走多远是缘分,但是能一起走就已经是生命中难得的美好了。给大家放个视频吧,《剩者为王》里面的,希望你们能看完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大全1000字四篇3

“费尔米娜”他对她说,“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多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

很多人怀疑阿里萨对菲尔米娜的爱,可能是阿里萨的不甘和臆想,因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何况在半个世纪以来,他只是没有结婚,但他不缺形形色色的情人。在文中和现实中,肉体与性是可以毫无关联的,阿里萨“爱”上十四岁的少女或性格各异的其他女人,她们总有一些相似菲尔米娜的地方,不同于《圆舞》里面的傅于琛,傅只是爱同一个类型的女人,而阿里萨因为一个人而爱与她有一点相似的其他女人!

阿里萨爱菲尔米娜吗?当然爱,我们不能因为没有经历过一见钟情和书里简单的三年来信的描写就否认这样的爱情不真实和不存在,爱情是这世界上最没有逻辑可寻的东西,世界上也没有比爱情再艰难的故事。慢慢长大,我们都会清楚我们经历的事情只是这个世界的冰山一角,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阅读大概是了解我们不熟知的世界的最好途径!

关于老年人的爱情

前天在老家吃饭时,我妹还说“感觉爷爷好宠溺奶奶啊,叫她起床吃饭还需要哄”,而我们之所以羡慕不过是因为他们都是老人了,我一直羡慕爷爷奶奶辈的爱情,真实,简单,纯粹!我也一直相信感情是可以培养的,爱情可以转化成亲情,类似于“亲情”的感情也可以变成爱情!他们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太多,而心却纯粹,不像现在年轻人的爱情,掺杂了太多杂质,总是因为一些外界因素就走不下去了!而我,也一直相信老年人之间也有爱情,偶尔会听见一些身边的老人讲他们的故事,那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几乎和生老病死一样,是最日常、最悠久,和每个人最密切相关的主题。菲尔米娜的女儿说“他们那个年龄的爱情就是可耻的”,现在也有很多人不理解各种“不正常”的爱情,因为年龄,身份等原因!可是爱情,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人能清楚的讲清楚它到底是什么,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宽容和理解,不要无知愚昧的评判别人的感情!

关于性与爱情!

文中阿里萨与622个女人有过性关系,但是不妨碍菲尔米娜仍然是他心中的“白月光”,五十多年来,他从未放弃过爱她。对很多人来说,性是隐晦的,是必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可是承认事实吧,从古至今,性从来不等同与爱情,性是人的本性需要,无爱亦可以有性。前几天读过关于李银河的性观念,作为中国第一个性社会学女学者,她研究的课题涉及酷儿文化、虐恋、多边性关系、婚前性行为、婚姻制度的消亡……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老年人的性爱,现在许多人提到老年人还需要性生活似乎会很鄙视,或者不懂,比如我之前也会一样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不管是老年人的性生活,还是同性恋或者无爱的性其实都是我们需要理解的,然而无爱的性似乎就多了一丝讽刺的意味!所以很多人讨厌阿里萨,认为他的爱不纯粹,既然你那么爱她,为什么连肉体的欲望都不能控制,对我而言,我似乎理解他!

关于等待!

很多人说这本书是“爱情的百科全书”,因为里面关于爱情的各个方面都有涉及到。然而半个世纪的爱情,几乎都是阿里萨的等待,我们可以肯定,菲尔米娜在她打算放弃这段感情之后,她真的就慢慢的放手了,也不爱他了!凭着想象,阿里萨才熬过那么久的时光,为什么舍不得放手?为什么一生无婚姻与家庭都要等待?为什么明知有可能结果不如人意还是要坚持?似乎能写出来的答案都是苍白而无力的,不是当事人,你永远不会懂那种感情!但如那句话“最好的等待叫做来日可期,”因为怕放弃之后自己更会后悔一辈子,索性就继续坚持吧!那句话怎么说的,“如果热爱,就无所谓坚持不坚持”。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大全1000字四篇4

这部小说既然被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其中一定是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我只是万千读者中的一员,就浅浅说一点我的见解吧:关于爱情。

初看到小说的名字时,我以为这会是一本充斥着生死抉择,大爱无疆,气势磅礴的爱情巨著,然而细细读下去,才发现恰恰相反,马尔克斯的笔触犹如涓涓流水,又如一壶陈年老酒,平缓却又持续地向读者描述着一个延绵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高潮迭起的情节,也没有什么感人至深的桥段,在这样从容不迫地叙述之下,初恋的青涩,热恋的炙热,失恋的煎熬,婚外情的刺激火热,夫妻间的相互依存,露水情缘的易逝,老少恋的暗流……仿佛是回甘的草药一般,令人回味无穷。

仔细看来,书中给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直接的爱情除了在他们炽热的年少时光之外,几乎都是在描写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后生活,以及同一时刻弗洛伦蒂诺和他25个本子上的女人中度过的。年少时候的爱情大概是随处可见,面对对方的情感困惑时,人们的回答也几乎是清一色的劝分不劝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相爱时有多痴情,分开时就有多怨恨,甚至于将爱情变成了一场博弈。

可是像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这样的爱情,又有几个人能,不,还是说,敢做呢?《霍乱时期的爱情》给我们展示的是一种与世俗偏见截然不同的爱情:彻彻底底的不计较回报,没有输赢之分,没有自我陶醉和寻死觅活,双方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有后悔,没有怨天尤人,甚至于耐住了整个人生的考验。有人说这本小说就是在讲一个人到底可以不甘心到什么程度。我要说,弗洛伦蒂诺这样的人是让人敬畏的,因为,到底是怎样强大的意志和强健的心脏,才能支撑一个人慷慨超脱如此,平和坚韧如此?我甚至可以大胆地猜测,哪怕这一世弗洛伦蒂诺没能等到和费尔明娜在一起的那一天,死的时候他也不会有什么遗憾(当然在读者看来这个家伙一辈子就是在为偏执的爱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说过“我对死亡唯一的恐惧,就是没能为爱而死”的人。我们把爱情融于世俗之中,却已经忘记了爱情的本质,这两位的爱情,容不得我等俗人论短长呐。

除此之外,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结果的。虽然结果可能会好,也可能很糟糕,但是不坚持的结果只能有一个,即与你的期翼相反的结局。

最后我想说,芸芸众生,无论是尚未懂得爱的,正在享受爱的,已经失去爱的,或是最终得到爱的,每个人,都能在《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条时间轴上找到自己对应的位置,也总有一段情节,会触动我们。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全书以爱情之名,却描写了大量的现实问题,亲情与友情,爱情与面包,死亡与生存,战争与和平……更倾注了作者对世界独特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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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情,书中已经写尽了所有爱的方式,有医生和费尔明娜那种厮守一生平淡度日的婚姻之爱;有费尔明娜与阿里萨那种初见即心动的灵魂之爱;有阿里萨与情妇们那种放纵性欲的肉体之爱;有医生与情人那种寻求精神刺激的出轨之爱;更有阿里萨与14岁懵懂女孩的所谓不伦之爱……

很难说哪一种爱情更为高尚,只能说这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遇见的情感问题,故事的结局取决于当下的选择而已。如果医生压抑了自己出轨的冲动,如果阿里萨决心斩断过去开始新的生活,如果费尔明娜一开始便选择了精神之爱,一切也未必会变得更「美好」。因为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任何选择都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难题,无人幸免。

有人问书里谁最幸福?我认为都是一样的,大家都坚持了自己的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可以说是求仁得仁吧。

我为阿里萨坚持了半个世纪的爱情而动容,同时觉得医生与妻子间的「稳定」婚姻很幸福。费尔明娜也是如此,她应该也认为两种爱情都是同等分量的存在,所以在丈夫死后不无感慨地说即使重新来过,她依旧选择与医生结婚,但她恐怕也依旧无法逃脱阿里萨的爱情魔咒。

作者以一种平稳的语气向我们讲述了横跨50余年的与爱情有关的故事,其中也大量描写了人性的善恶,但并没有流露出对某个人,某件事抑或是某种爱情的褒贬。生而为人,我们身上都背负着善良与邪恶,没有理由要求所有人都是闪闪发光的天使,邪恶的念头也无非是人性和欲望使然,有些人可以控制,但大多数人毕竟还是做不到吧。

马尔克斯当然能够读懂每一种行为,光荣或者可耻,都是鲜活的人间。这便是作家的伟大之处:阅遍人间百态之后,对人类表示谅解和关怀。

有人说这本书就是为了给渣男洗白,当然不是,作者不评价只是为了展现人物饱满的形象,医术高明的医生也会出轨,扛着爱情大旗的阿里萨情妇无数,信奉宗教的修女见风使舵……任何过多的褒贬都影响我们对人物的判断。究竟什么才是对错,不用问作者,问自己就够了。

人生就是这样啊,没有什么对错,也充满了不确定,正是因为如此,生活才变得有趣。所以呢,没必要老是纠结该如何选择,也不用为某种放弃而后悔,毕竟无论你选择哪条路,日子都不会更好过一点。

而无论你选择哪条路,都希望你忠于自己的内心,保持人格的独立和强大,哪怕是充满荆棘,也永远不能如藤条一般攀附树木,否则你可能会向上,但就再也无法向前了。

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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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最好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愛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舌瓜身也是一种爱情病“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磴过三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制成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爰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爰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f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峽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一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刘岩东)

阴谋与爱情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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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谋与爱情读后感 篇1

《阴谋与爱情》是德国诗人、剧作家席勒最著名,最富影响力的作品。

看完这部作品,许多同学都觉得没什么感受可以发表的,很多人觉得故事情节过于庸俗。当一对恋人,本来有著甜美而纯粹的幸福,愿意相守一生,然而,他们卷入了一个阴谋。在他们之外的某个地方,有一个阴暗的存在,为了某种目的,对他们设下陷阱,他们之中至少有一个人要被牺牲掉

而《阴谋与爱情》的故事情节正好与上述的故事模式相吻合。故事发生在18世纪德国的某公国,主人公是一对相爱的恋人,宰相的儿子斐迪南,贫穷提琴师的女儿露意丝。他们当著上帝的面,许下最庄严神圣的承诺。宰相为了保存自己在宫廷的势力,强迫斐迪南娶公爵的情妇弥尔芙特夫人,斐迪南不从,并向弥尔芙特夫人说明了一切。宰相很气愤,便与秘书长伍尔穆密谋,利用露意丝的父母威胁她给侍卫长写情书,然后利用假情书让斐迪南对露意丝的忠贞产生怀疑。最终,两人掉进了秘书长设计的陷阱,服毒自杀。尽管露意丝最后揭穿了宰相的阴谋,但是却不能挽回悲惨的结局。

也许,正如很多人所想的那样,故事情节过于俗套,无非是借故事的发展与结局,来批判和揭露封建统治者的卑鄙丑陋,宫廷的黑暗与腐败。但作为一部伟大的作品,总有它的亮点所在,在我眼中,这部作品最大的亮点,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个敢爱敢恨、善良的女子弥尔芙特夫人。

她,是作者追求自由、民主强烈愿望的化身。对于她的出场,作者采用的是欲扬先抑的手法。弥尔芙特夫人最初的出场,是公爵的情妇。有著这样的帽子,读者们就会联想到一个荒淫无耻的形象,但是随著剧情的发展,你会为她的人格所感动。虽然是公爵的情妇,但她的心仍是自由的,那颗心还配得到一个男人的爱。宫廷的毒雾拂过它,只不过如明镜上哈了一口气。

她,是一个果敢的女子。当她并不知道斐迪南与露意丝的恋情时,他为公爵把自己所爱的男子送到面前而高兴,是你们自己把我的心上人送到了我面前!这我真叫求之不得啊只要我一得到他得到他啊,永远滚开吧,可恶的荣华,甚至试图策划嫁给斐迪南。

她,是一个无私、善良的女子。在她得知斐迪南与露意丝的恋情后,她有过犹豫,挣扎。可我不要他爱我。我决心战胜这该死的热情,克制自己的心,并且也将你的心碾碎。我要在你们之间设下危岩和深渊一般的障碍;我要让你们头顶上飞翔著复仇女神;我的名字将像一个作祟的幽灵,惊散你们的一次次亲吻;你青春美丽的身体在他的怀抱里,将枯萎干缩成一具木乃伊!我是不能和他一起得到幸福可也不允许你和他幸福!记住,可怜虫,破坏幸福也是一种幸福!尽管如此,她最后还是让步了,她最终选择了放弃,离开。我也一样有能力放弃。滚开吧,软弱的愁眉苦脸的女人!别了,爱情甜美的金色的梦境!从此我要以心胸博大为行动的准绳!

她,是一个博爱的女子。18世纪的英国,是一个人民崇尚自由、民主的民族。而她,作为一个天底下最自由的人民的生而自由的女儿,一个血管里流著英国人崇尚自由民主的血液的女子,她爱德国的民众,不忍心看到人民被统治阶级的暴政摧残。于是,她故意接近公爵,让自己变得放荡、无耻,受宠于公爵,从而帮助身处水深火热的德国人民。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子,拥有一颗最善良,最博大,最无私,最怜悯的心。我被她征服,也为她最后的勇敢而高兴,为作者塑造这样一个任务而开心。也许,作者也是爱她的吧,因为她体现了作者对自由、民主最强烈的渴望。

阴谋与爱情读后感 篇2

《阴谋与爱情》是德国大剧作家席勒的作品。

这是他青年时期的主要代表作,堪称是德国狂飙突进的少数几项最大的成果之一。曾经被恩格斯誉为德国第一部有政治倾向的戏剧。

故事发生在18世纪的分裂、落后、名存实亡的罗马帝国。这个国家虽然小,但是在剧所反映的政治生活和社会风情的方方面面,于当时整个德国的现实却具有典型性,可以作为封建、腐朽、愚昧的象征和代表。

改剧通过一对门第悬殊的年轻的恋人有相爱到毁灭的悲惨故事,对荒淫无耻,阴险卑鄙的封建统治者及其帮凶,做出了无情的揭露和鞭策。剧本情节紧凑,曲折,矛盾冲突环环相扣,然而演进却自然合理,临近高潮时剧情紧张的叫人闯不过气来,淡于紧张激烈中又不乏诗情。

剧中人物都刻画的非常成功。正面人物出去她们的可爱之处外,又有其各自的弱点。如男主人公侠肝义胆,对爱情无比的忠贞,同时又嫉妒多疑,其毒杀恋人的表现是其可怕的自私。女主人公天真无邪,心地善良,同时却心底软弱而且迷信,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她的父亲作为市民阶层的代表虽不缺乏自尊自爱但是又惧怕官府和强权,等等。反面人物,残忍毒辣,无疑是一个古今中外都有的奸臣,他为了获得更大的权势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儿子的幸福。

《阴谋与爱情》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鲜明的。通过两个地位悬殊的年轻恋人的悲惨爱情故事来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是本值得一看的好书。

阴谋与爱情读后感 篇3

读了《阴谋与爱情》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被书中的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的爱情所感动。

《阴谋与爱情》讲述了女主人公露易丝与男主人公斐迪南冯瓦尔特的爱情如何被阴谋所破坏的故事。最终不论是露易丝的父母还是斐迪南的父亲和他的秘书都承受了痛苦,几个人用阴谋不仅伤害到了自己,还将这个故事中的所有人都受到了牵连。原本可以两家欢喜,现在却成了大家痛苦。这就是阴谋的最终结局,这就是阴谋的罪恶之处!

如果再看一遍,所有的阴谋都是当时的封建等级制度的生产品。为什么要将公爵的情妇米尔佛特夫人嫁给斐迪南那是因为这样做既可以将这对热恋情人拆散,让米尔佛特夫人从名义上脱离情妇的称号并嫁给一个好男人,有可以让宰相的秘书伍尔牧名正言顺地娶到露易丝。为什么米尔佛特夫人得到那么贵重的珠宝而公爵却不用花一分钱那是因为公爵向威尼斯出卖了500名壮丁。在阴谋面前,两个人反抗了,但在一次又一次的阴谋面前,两颗早已失去了方向的心在意志上处于了下风,虽然重归于好,最终还是中毒身亡。生命的结束,使斐迪南明白了世间的险恶,他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的父亲。

不管在当代社会还是在封建时期,这种制度一直在约束著人们。在许多人眼中,钱才是划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标准。由于钱的原因,劳动人民在贵族或有钱人眼中一文不值,他们终身只配做自己的仆人,他们无权享受荣华富贵,能不打他们都很不错了,

想要高攀,死路一条。为钱而生,为钱而死,为地位而生,为地位而死是他们的宗旨,钱和地位是他们生命的全部。在现代社会中,这种思想依然围绕在耳畔。如果一个女子与另一个男子相爱,但家庭悬殊太大,很容易失败,因为金钱可以让人著迷,瞧不起别人。但我更为感动的是斐迪南和露易丝之间的感情,因为他们的爱可以天长地久、永生永世不灭,历经了无数次生活的考验后,他们的心更贴近,更靠拢,虽然最终两人都服毒而死。

在那个时代,贵族之间的思想永远只是停留在利己上而不是利他人,就像书中的宰相以前他就是用阴谋让自己的老前辈从这个位置上排挤下去,如今他又用自己儿子的幸福开玩笑,去娶那位情妇,他不知道这样子会让他的儿子很不自在,因为自己的夫人依旧还是公爵的情妇,并且斐迪南根本就不爱米尔佛特夫人。社会中谁不会勾心斗角,谁不会使阴谋谁能保证这世界会停止工作

《阴谋与爱情》讲述的是一个活生生的悲剧,它向人们展现了一幕幕动人的场景,同时又向人们阐述了一个又一个深刻的道理,看完这本书后我泪流满面。

爱情故事读后感1000字精选


爱是帆情是船,爱是深沉执着明白!爱情是每一个人所渴望的东西,书中撰写的爱情故事撩拨着我们的心,故事中的悲伤与绝望,感动与心动,令人无法自拔。有哪些爱情故事感动了你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爱情故事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情故事读后感【篇1】

有一种觉醒叫程峰,有一种执着叫林夏,有一种朋友叫吴狄,有一种爱情叫沈冰,有一种愚蠢叫杨子曦,有一种智慧叫妩媚。有一种可悲叫小猛,北爱总的来说还是是塑造的比较成功的一部电视剧,只是有的时候剧情有些狗血,有些肥皂,甚至人物形象有的时候编剧故意塑造的有点做作,但毕竟每一部电视剧都不是完美的,北爱这样已经不错了。

从作者的观点出发,北爱里面男的我最喜欢吴狄,喜欢吴狄的执着,喜欢吴狄的够意思,喜欢吴狄的单薄名利,凡事追求平平淡淡。你的上半场最喜欢沈冰,下半场最喜欢林夏。上半场喜欢沈冰的原因小昱昱几乎和所有男生一样,喜欢沈冰的冰清玉洁,喜欢沈冰的不物质,愿意和小猛同甘共苦,这是在北京几乎所有女孩都做不到的,但是后来看到沈阳开始讨厌程峰又和影后订婚,后来和爱上程峰,觉得她的爱不在纯洁了,这个冰清玉洁的小龙女变了,虽然这一切都不怪她,但是至少我失望了,所以我开始喜欢林夏,我喜欢林夏的执着,喜欢林夏的善良,喜欢林夏的爽直,喜欢林夏的一切一切。是呀,在林夏的身上充分体现了我爱你于你无关的坚毅和强大。

在北爱的小昱昱没有讨厌的人,但有为之可惜心痛甚至觉得他们可怜,可悲的人。我最可怜杨子曦,你怎么那么傻呢,放在吴狄那么好的男的不要,偏偏为了一堆烂鞋子让自己真成了“破鞋”,你最大的梦想是有个花店,但是你没能力去赚钱就靠男人,其实人家林夏不止一次告诉你安全感不是别人给你,是靠自己争取的,你以为你年轻漂亮榜你大款就行了,别忘记那些大款比你有智商,你的青春也不会增值,人家凭什么给你开增值的花店,人家也就给你买点鞋子衣服那些不会宝值的东西,就如你的青春不会宝值一样。另一份悲哀是石小猛,其实开始的时候我挺喜欢小猛的,但是后来也怪导演的故意刻画,我觉得小猛开始挺好的,为了梦想在北京打拼,为了让自己心爱的女人过上好日子自己不知道吃了多少苦,但是后来怎么越来越不靠谱了,刚开始是怀疑沈冰的忠诚,后来又陷害别人,欺负林夏……,怎么导演把他刻画的禽兽不如呢,难道这全归罪于小猛的自卑吗,其实我不高兴的说导演一句“怎么的你是不是瞧不起那些在北京闯的北京人呀”,其实小猛后来挺可恨的,但是这能怪谁呢,当然小猛占绝大多数原因,他没有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该这样嫉妒人家程峰,但是更多的不还是社会的悲剧吗?!就连你大导演都歧视我们在北京打拼的外地人,你说小猛的结局能好到哪去呀?!

最后小昱昱用一两句话来表达对里面部分人物的看法,仅仅代表昱昱个人观点哦。

程峰:浪子回头的典型,同时也揭示了人家有钱人随时回头都能立地成佛,人家有资本。

吴狄:我最佩服的人,这样的才叫看明白什么叫生活的真谛呢。看淡金钱和名利,平平淡淡才是真。

小猛:穷不是你的错,你千万别自卑,虽然你只是有钱的人一颗棋子。

沈冰:可怜的孩子不该来北京,北京对冰清玉洁的小龙女来说就是尹志平,不让你千疮百孔誓不罢休。

林夏:你是一个超级好的女孩,你把所有的好和善良给了世界,世界却还你的太少,因为你太看轻自己了,不过世界却有因为你计较的少所以给了你别人不具备的快乐。

妩媚:你是一个超级智慧的女人,你用生活以快乐为基调,爱情以互惠为原则来生存,你的理论没有错,但是运用实践的时候太缺少灵活性了,至少对待吴狄你失手了。

杨子:这个可怜的女人,你以为有鞋子,有花店,有点钱就有安全感了吗,其实安全感来自女人强大的内心和智慧,你呀,不受伤永远不明白!

爱情故事读后感【篇2】

更改记忆,成全还是懦弱

这本还不错,全书两条线交叉叙述,读的过程中充满了悬疑,在真真假假中,一直好想知道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阅读体验很好。美中不足是,结局有些突然,而且让我对男女主角更加失望。

两条线,最开始我以为是平行时空,分别发生了不同的故事。后来才发现,其实是相同时空,第二条线整体在第一条线之后,第二条线是被更改记忆的男主自己追寻记忆的过程,而第一条线是他不时回忆起的真实记忆。

东叔的爱情故事,果然不能单纯当做爱情故事来看,而是为了来揭示人性的。讲真,这部书的男女主角我都不是很喜欢。男主,有一个挚友,头脑聪明但腿有点残疾,对男主一片赤诚。而男主在内心深处其实对挚友还是有很大的优越感,和些许的看不起,所以他很自信挚友的女朋友在两人中一定会选择他。女主,就比较白莲花,摇摆于两个男人之间,两边都不完全接受也不完全放手。

与这两个人相比,挚友简直是天使本使了。我本以为男主是在不知情中被当做了实验品,被更改了记忆。谁知真相是,他为了逃避对自己的自责而主动选择的。而挚友也选择了更改记忆,却是为了下属和男主。两个人做出相同的事情,男主是因为懦弱,而挚友却是为了成全。

以下附这本书中提到的关于记忆更改的心理学相关理论:

从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愿望中产生的空想影响了记忆。即使是讨厌的事情,经过一段时间后也会忘记,事后再想起来时,居然发现那也是一种美好回忆。实际上,这是在潜意识里把回忆加工成了自己容易接受的形式,当时的痛苦自然就从记忆中消失了不少。

再举一个例子,你有没有这种经历?在给人传话的时候,总会朝有利于自己的方面修改内容。比如说,在街头被流氓缠上,零花钱被抢走了。之后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时,尽管只有两个流氓,可不知不觉间,你就会说成五个。之后的话也会尽量说得不跟这种设定发生矛盾。这件事会告诉各种人。在多次向别人陈述的过程中,印象就会逐渐在脑中固定下来。在这种印象中,对方的人数就是五人,说话内容也会变得越发条理化。再过一段时间,再次回忆起这件事,脑海里浮现出的就不再是实际发生的事情,而是后来自己杜撰出来的印象了。可这时,当事人已坚信这是‘正确的记忆’。他会带着自信回答说流氓是五人,却根本意识不到正在撒谎。

我曾看到有本书说,在虽已被逮捕却仍声称自己无罪的案犯中,似乎有不少人都会逐渐陷入这种错觉。分明犯了罪,可是在不断作假供述的过程中,就会逐渐将其当成真实。这一切都只能解释为人类的自我防卫本能。

为了弥补记忆的偏差,人会在潜意识中不断变更记忆,最终变成对自己最为合理的形式。因为记忆会不断变更下去,所以就取名为多米诺效果。

爱情故事读后感【篇3】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时针它不停在转动,嘀嗒嘀嗒嘀嗒嘀嗒,小雨它拍打着水花,嘀嗒嘀嗒嘀嗒嘀嗒,是不是还会牵挂他,嘀嗒嘀嗒嘀嗒嘀嗒,有几滴眼泪也落下……

做完无损检测试验,保持一贯较快的步伐从教二楼出来,校园广播里响起了《北京爱情故事》中的这首《滴答》。又是一次独自走在西安傍晚的余晖下,而且听着这么清脆的节奏,我放慢脚步,深呼吸一下,抬头看着星期五下午最后一缕阳光掠过图书馆,多么美的景色呀!如果青春也能用手中的X光胶片一样定格,那就能时不时地举起来对着这午后的阳光再看一次当年的我们。就像《北京爱情故事》中说的一样“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甚至不求结果”。

《北京爱情故事》中的爱情与幸福的矛盾很明显,在目前这个社会中,实用主义被无限扩大的时代里,这群曾经是大学同学的北漂们,在北京这样一个繁华的都市中奔波,同时他们都面临一个同样的问题:面包与爱情。

当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真正地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开始了自己不同的生活道路。吴狄选择了爱情,他一直在等待着杨紫曦的回心转意;而杨紫曦选择了面包,她委身于不爱她的Andy身边;程峰选择了爱情,他为了沈冰伪造父亲的签名,与石小猛闹翻了;石小猛选择了面包,他为了一个高层的职位,放弃了多年的女友沈冰。

石小猛、沈冰和程峰三个人的感情纠结是最让人扼腕的。对于石小猛与程峰父亲的“君子协定”,用自己的女友换回一个高层的职位,身边的同学竟然几乎都觉得无可厚非,他们认为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大学毕业生,在北京这样一个形式复杂的一线城市,拿什么去竞争自己的一份事业,不要说竞争公平不公平,甚至有可能连竞争的资格也没有。他拿什么给沈冰一个安全温暖的依靠,他什么也给不了沈冰。一个女同学说,与其这样还不如让沈冰和程峰好呢。石小猛,他开始怀疑,怀疑沈冰,怀疑他自己,怀疑沈冰为了什么还要和他王小猛在一起,难道就是二十一画的那两个字“爱情”。他不相信,于是他放弃了这份感情,虽然更多的人更愿意相信程峰父亲说的话,爱情不是空中楼阁,它是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来做保障的。

其实在这个现实的年代,大家这么想也是出于一种生存的本能。但是对于石小猛的做法我实在不敢苟同,一份感情怎么能用物质的东西去衡量?一个爱人怎么能用金钱去替代?一个小小的职位怎么会用一颗爱你的心去交换?爱就是爱,爱是一种承诺,爱是一种默契,爱是一份责任,也许你们相爱,却没有最终走到一起,但是你们彼此祝福,彼此感谢,感谢对方给过自己快乐、也许爱情与最终的幸福的确没有关系,但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容纳不下一份真诚的爱情吗?我希望那些夹杂了太多功利、欲望、放纵、权利等成分的感情,不要污染了本应该真诚、认真、简简单单的爱情。电视里说没有金钱的男人就是没有脊椎的软体动物,我却认为那些没有志向,没有上进的人才是软体动物。谁说没有金钱的人就不能拥有爱情?其实爱情它很简单,只要你用心去珍惜这份感情,用心去交换,没有那么多的纷杂。

钟表还是在滴答滴答的走动,路边的樱花含苞待放。真诚勇敢地去对待爱情,无论它结果与否,只要开花,它就是美丽的颜色。

爱情故事读后感【篇4】

《北京爱情故事》花了几个星期,终于看完了。看完这部剧,流过很多眼泪,这些眼泪中,夹带着很多的无奈,很多的感慨,很多的感动!其实我很不喜欢看这样现实的连续剧,特别是北京那边的,这部片是一个朋友介绍我去看的,他说,我可以在里面找到我想要的答案,看完后,我也终于知道他要对我说的是什么了?爱情跟面包,哪个才是最重要的?

整部戏剧里面,我觉得最可笑的,就是石小猛。为了金钱,放弃了自己的感情,出卖了自己的感情。沈冰说的没有错,能用钱买的留不住。石小猛原本以为,只要自己有钱了,物质充足了,就可以给沈冰想要的。但是他忘记了一点,伤害过的心,是不会停留在原地等他有钱的时候回头再找她的。石小猛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曾经很爱他的`人,还有一段幸福的未来。当他把所有的金钱,别墅,放在自己的朋友,爱人面前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因为所谓的这些物质,在爱人跟朋友面前是一文不值的,他失去的远远比拥有的要多的多。如果问他,后悔么?我想,他很后悔。如果他问,还能回到从前么?我想,是真的回不去了。

整个戏剧里面,我觉得最佩服的,就是疯子。不管有没有钱,他都可以对自己所爱的坚持到底。因为在某一个地点,某一段时间,遇上了某一个心仪的她,所以甩开了之前风流的陋习。也许有人会唾骂他,抢走的是自己兄弟的女朋友。但是,爱一个人是没法控制的,爱谁也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

何况因为爱,他改变了那么多,付出了那么多,如果不是因为这份爱,又怎么能感动到如此冰清玉洁的沈冰呢?石小猛能因为金钱放弃爱情,说明他口中的爱,还是斗不过现实。但是相比之下,即使沈冰到最后变成了植物人,疯子还是义无反顾的守着她,他的爱,是神圣的,是真的爱。真正的爱,是能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在不知不觉中改变,改变的结果,到最后回头的时候,自己都不敢去相信,原来已经做了那么多。

整个戏剧里面,我觉得最纯的,就是吴狄。在他心里,物质是一点都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亲情还有爱情跟友情,这些在他心里是买不了的。即使他哥哥丢钱给他,告诉他要换一部车了,告诉他车是男人的面子。但是他还是钟情于属于自己的”小熊猫“。女朋友背叛他,选择了有钱的公子哥,但他的心没有真的放弃这个女朋友,即使女朋友伤害了他N次,他还是选择了原谅。宁愿花光所有的积蓄,也要完成女朋友的梦想,给她开一间花店。也许,上辈子,他就是正义的化身,是执着的化身。爱情就是不管对方做错了什么,只要看到她掉眼泪,心还是会痛,只要她愿意回来,还是站在原地等候。

整个戏剧里面,我觉得最讽刺的,就是吴魏。拥有的东西很多很多,我指的是金钱。如果没有看到他写的日记,是无法知道,他拼斗的大半辈子,换来的一切,都是因为那个他很爱的女人,他想成功去吸引她。也正因为如此,让他失去了最爱的女人,他以为,只要有了金钱,就可以留住女人的心,他很爱很爱的一个女人。直到他死的那刻才知道他究竟有多爱。但是时间没有等待他,也没有留给他什么。所拥有的东西,死了,什么都带不走,都会在瞬间烟消云散,留给我们更多的,只是遗憾。

整个戏剧里面,还有邵华阳,因为爱林夏,愿意把所有的遗产给自己要离婚的妻子,跟林夏一起。林夏因为知道她准备要离婚的妻子更需要他,宁愿放弃那个爱自己的邵华阳,她是一位单纯善良的女孩子,一开始深深的爱着疯子,到最后的执着爱着邵华阳,即使他已经结婚有孩子,年龄相差太大。他们告诉我们一个小故事,就是爱,是会随时间改变的,当你发现自己爱的人无法爱下去的时候,就要适时的放手,因为有会有人在那个你最喜欢的美丽地方等待与你的邂逅。爱情,是不分年龄的,只要爱,是可以超越年龄的界限。还有那个称为“老地方”的地方,曾经是彼此的回忆,深深的烙印在每个人的心里,但是,”老地方“也是会随着时间被逐渐消磨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它还在的时候,好好珍惜它的存在,没有什么,是可以经受的住时间的风吹雨打,人,也一样。

说到这里,爱情跟面包,究竟哪个重要呢?老实说,我其实也没有找到真正的答案,只能说明,真爱的确是存在的。这个世界上,也许,爱情还是需要一定的面包基础作为垫石的,只是在两者之前要权衡清楚某些利害关系。在爱情面前,可以一起创造面包,不一定要放弃爱情,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放弃爱情,去追逐面包的时候,爱情还会不会停留在原地等你回来。等到你花了很多时间,得到了很多面包的时候,你还能确定,那个说爱你的,是真的爱你还是你的面包呢?最好的爱情,我想,应该是一路都是牵着同一个人的手。

面包跟爱情其实是可以相辅相成的,当你一块面包都没有的时候,你会忍心最爱的那个他/她跟你吃苦么?不会,你会心痛,那样你就拥有动力去创造。但是当你放开手的时候,即使你再怎么去创造面包,那个放手的爱情,也回不来了,即使回来了,也再也回不到过去了。我们都还年轻,都还可以遇见我们曾经憧憬的爱情,即使我们有一天老去了,只要没有放下信仰,还是可以遇见。除非,你认为,爱情跟面包无法同在,你必须放下一个,才能专注另一个。除非,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爱情故事读后感【篇5】

最近看了本山老师的乡村爱情故事,总体来说我是非常喜欢看本山老师的作品!虽然里面的演员不是专业的但是在我看来他们不专业的还要专业,在整体的表演来看都透着一股乡村浓厚的情感在里面,我非常感动人物描写的都是我们生活周围的一些场景,就好象我们会被他的那种情感度给拉进他们。

里面的主要几个演员描绘的都是和我们当中息息相关的生活对照可以这么说,一个象牙山里的故事,几个农民的情感。几出暴笑的故事在这部吸里面给展现的淋漓尽致,我们在每一个演员当中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只是每个人物所表演的方式不同,也就挥发了对他们的热爱,和喜欢。

刘能一个结巴的乡村副主任在其他人眼力他是个十分抠门的人做事不管后果,想得到大家的认同和掌声以自我为中心,所以他的人缘不是很好,赵四一个老实心地善良总有人那其人当做别人的笑话和欺压,他是个好象永远活在人生的地层一样,做事总是默默无闻,无私奉贤为别人着想,可是谁又会对他的事问起过呢。长贵村里的一把手村主任他带领村里的人发家致富,可总是有人对他的事迹存有一些怀疑和嫉妒,所以他对自己的所做的事也心存郁虑,为了自己和村里的人他两头为难。谢广坤一个肚子里全是坏水的家伙总觉得有人在算计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和权威不惜一切代价得到手。

总之喜剧性的故事能带给观众的一些好评一些鼓励和认同我想是本山老师的心愿,也是我的一些心愿,望本山老师在今后的道路上能拍出更好的作品来带给全国的观众朋友,也希望乡村爱情故事不要停能持续坚持下去拍出续集。

在这里祝愿本山老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心情扛扛的!!

爱情故事读后感【篇6】

内容简介:在传世爱情经典《爱情故事》里,名门之后奥利弗撞上他的“刁蛮女友”詹尼,两人一见钟情,口角不断却又愈爱愈深,但这深情的爱,却因詹尼魂归天国而陷入无限凄凉……小说谱写了一曲纯如秋水的爱情,有如一棵清嫩的小草,触动了人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拨动了埋藏最深的心弦,令人刻骨铭心。图书甫一出版,立刻被千百万美国人争相传诵,连时任美国总统尼克松也感动得向全国人民倾情推荐。该书雄踞《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长达41周,精装本在一年内重印21次;以30种文字在全球出版,累计销量超过3000万册,被《时代周刊》评为“美国20世纪10大经典爱情”之一。改编的同名电影,荣获美国全球奖和奥斯卡大奖,亦成为家喻户晓的经典。

爱情故事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语言,节奏,从开头到结尾,无可挑剔,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这样简单是美的极致,巨难境界起首第一段就让人目光徘徊不已,浓郁多汁得让人怅然若失,不忍迅速行到下一段这样的级别段位,可比拟的只有:杜拉斯情人第一段春上挪威森林的起首还有就是普鲁斯特的散漫段落 小说是短的难,得掌握诗歌一样的舒缓节奏,......

爱情故事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之所以把书取出来阅读,是因为我打算与之告别。每捐赠一批书,都会从中挑出一小部分,来一次“告别式阅读”。这本1988年版的小书一直躲在记忆的角落里。我已经记不得当初阅读的时候是否流过眼泪。冷藏20年之后重读,却一再泪奔。我从来没有特别喜欢这本书。可我喜欢书里那句温柔的倾诉:Love means you don't have to say you're sorry.

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分享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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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有很多感悟想写下来。在读完整本书后,写一篇读后感,加深理解,你是否在搜索作品读后感的文案模板?今天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了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分享,希望本页内容能帮助到您!

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分享(篇1)

天气阴沉沉的,巷子里散出一股臭水的味道。几个乞丐正在挨家挨户地乞讨。几个人刚从酒馆里出来,嘴里还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味。路边,几个小孩儿正在朝乞丐们扔着石子,回应他们的是一阵阵谩骂。忽然一辆马车飞奔过去,溅起了一阵水花……

这是19世纪俄罗斯底层老百姓的生活。小镇上偷窃成风,几乎每个家里都充满了争吵和家暴……这一切如同一幅来自地狱的浮世绘,真实地描画了底层百姓的生活画面,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绝大多数的俄罗斯底层人民就在这样的悲惨环境中生存着。而在《童年》中,外公正是一个典型。

他可以为了一匹布被染坏而把自己外孙打至昏迷;却也能在"我"躺在床上时来陪我,给"我"讲故事。他能往外婆的头皮里插进发针;却也会温柔地教会"我"识字。

外公就是俄罗斯底层小市民中的一员,会为钱昏了头脑,但有时也会露出可爱的一面。他也能说出让"我"十分重视和珍惜的话,"你学着自己把自己安排得尽量好一些,对你很有好处"."我"认字认得很快,结果外公对我越来越关心,揍我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依我看,他倒是应该打得更多一些的:因为随着"我"一天天长大,胆子也更大了,开始越来越多地触犯外公的规矩。然而外公通常只不过骂两声,拍拍我就算了。

"外公却更干瘦了,棕红色的头发变成灰白颜色,绿眼睛总在疑神疑鬼地东张西望。"在"我"目睹继父对母亲的虐待,不得不最后又回到祖父那里以后,八十岁的他已经越来越糊涂了。

俄罗斯底层市民的悲惨生活促使他们变成了这样。既压抑而又坚强,既邪恶又善良。如同北国的寒冬,既阴沉而又寒冷,在绝望中又隐约透着希望。

比如,"好事儿"."好事儿"是一个研究科学的知识分子。但在那个科学尚不发达的年代,"好事儿"不被周围的人所理解。"院子里谁也不喜欢这个‘好事儿’,谈论他时都带着嘲笑的口吻:那个整天快快活活的军人妻子管他叫‘白粉鼻子’,彼得伯伯称他为药剂师和巫师,外祖父叫他魔法师、共济会员。"尽管这样,但"好事儿"仍然没有放弃,一直执着地坚持研究。

"我和他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他是我在自己亲爱的国土上所结识的无数的最优秀人物中的第一个人……"

除了"好事儿",我的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的光明:外祖母、"我"的父亲、赫里桑夫主教、与"我"一起捡破烂的小伙伴们……他们都是这本书中浓厚的黑暗里隐含的一抹亮色。

"很多年以后,我才逐渐明白,因为生活的穷苦、贫困,俄罗斯人一般都像小孩似地喜欢拿忧伤来寻开心,并不因为自己的不幸而感到羞惭。"

"忧伤就是节日,闹火灾就是狂欢,在好端端的的脸上加个伤疤也成了点缀,这是他们在无穷无尽的操劳中磨练出来的……"

这是俄罗斯底层市民的悲惨生活,如同一幅来自地狱的浮世绘。作者为什么要细细描摹这些铅一般沉重的回忆呢?因为只有深刻认识这长久存在的真实,才能够从心灵中、从生活里把它彻底铲除。更加重要的是,沉重的生活虽然压扁了无数美好的灵魂,然而整个俄罗斯人的心灵仍然朝气蓬勃,他们正在不断战胜那些丑恶,而且一定能战胜它们。

是的,无论我们生活的土壤是肥沃还是贫瘠,新鲜、健康和富有创造性的事物仍然透过土层在发芽生长。善良,人所固有的善良,在唤醒坚不可摧的渴望,向往着光明的生活复苏!

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分享(篇2)

《劝学》是战国时期杰出思想家荀况的上乘之作。顾名思义,劝学,即劝勉、鼓励学习。这篇写于二千多年前的佳作,至今读起来仍令人回味无穷,给人以启迪。

一提到“学”这个字,就不禁令人想起“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无止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激人奋进的千古名句,以及“囊萤照读”、“画灰练字”、“头悬梁”、“椎刺股”等动人典故。古之圣人尚且如此,何况今之众人乎?

学习,最重要的是端正学习态度,正如荀子所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学习的确需要这种坚持不渝的精神,可并不是所有的学子都意识到这一点,即使心知肚明,也未必能落到实处。有的人浅尝辄止,还未领略到真谛,就半途而废,岂不惜哉!有的人一暴十寒,就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果光阴搭进去,知识未获得,岂不冤哉!也有的人虎头蛇尾,过分沉湎于“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而忽视了另一半的孜孜不倦,到头来种的是西瓜,收获却是芝麻,岂不悲哉!“骐骥一跃,不能十步,努马十驾,功在不舍。”要想到达胜利的彼岸,贵在持之以恒。对待学习,一知半解就是自已为事,稍遇挫折就颓唐不振,持这种心态的人是很难成大器的。德国化学家比希研究海藻时未能钻研到底,结果与新元素失之交臂;已年过半百的谈迁在27年心血化为乌有后,没有一蹶不振,反而以超人的毅力重振旗鼓,历尽艰辛11载,完成了巨著《国榷》。粗实的铁棒能被磨成纤小的绣花针,靠的是一股坚忍不拔的气概;涓涓细流能穿透刚硬的石块,凭的是一种有折不挠的精神。

人的一生是在不断学习和积累中渡过的。同样是忙碌的一世,结果,有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世无成;而有的人却硕果累累,成了有口皆碑的人物。这些都和学习态度密不可分。前者或如不能一跃十步的骐骥或如六跪二螯的螃蟹;后者则似十驾的驽马,似一心一意的蚯蚓。究其原因,如是而已。

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分享(篇3)

一个被从孤儿院领回的孩子,竟然她的成绩是全校第一名!而且还成了一名优秀的教师。这个孩子就是《绿山墙的安妮》中的主人公。我今天读完了对我影响很大的这本书。

玛丽拉和马修从孤儿院领来了安妮。安妮做事情时总是不知不觉地处于幻想之中。在她的成长道路上,她犯过许多错误,但玛丽拉都原谅了她。安妮还交了一位知心朋友——黛安娜,她们两个人形影不离,一起玩耍。安妮的想象力很丰富,因此她的作文写得非常好。她把文章读给戴安娜听时,戴安娜感叹不已,说她的文章扣人心弦!安妮上了女生班,然后以优异的成绩上了女王专科学校,她又考了全校第一名,就要获得奖金时,马修去世了,最后安妮放弃了奖学金,因为她要陪伴着玛丽拉,不让她孤独。她当了一名老师。

我觉得安妮的想象力很丰富,她曾给阿冯利的景物起了有趣的名字:森林女神的水泡、闪光的小湖……安妮还非常有孝心,当马修去世时,玛丽拉想卖掉绿山墙农舍,离开阿冯利。安妮就决定不上大学了,留在村里教书,她要报答玛丽拉的养育之恩。安妮还是个语言能力很强的女孩,她一说起来足足能说十分钟。

我也要像安妮一样,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努力学习,有所成就。也要时时刻刻感谢我的父母,为国家做出贡献!

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分享(篇4)

大家都说:牛的眼睛看人,觉得人比牛的,所以牛是怕人的;鹅的眼睛看人,觉得人比鹅小所以鹅不怕人。

我相信学了这篇生动有趣的文章,我的感受最深的。因为我也有过和作者类似的经历。

作者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不幸被鹅盯上了,鹅把它看得比他小好欺负,便上去欺负他。作者被鹅欺负的掉了一只鞋、书包也掉了,这是金奎叔来了,不然后来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为什么我说我有过和作者类似的经历呢?那是因为我们楼下就有一个麻将室,整天都是稀里哗啦的洗牌声,又开了暖气,所以关了门,可又有人抽烟,所以又老大的烟味,还有人在家没什么事做又有狗狗,想打麻将,只有把狗狗带上。可里面烟气熏天;还有刺耳的洗牌声,那着狗狗受得了?所以要出来透透气。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一楼就是麻将室的后门,狗狗就在那里透气。有句话叫“狗眼看人低”他一看见我就“汪汪”直叫。我被吓得撒腿就跑,跑到了正门。想给老板娘提提意见,可狗却跟着老板娘一起到了正门。又冲“汪汪”直叫。这次我可和它近距离接触了——它已经咬上我了,还好它没和口。

不过学了这篇文章,我以后再也不怕它了。因为我们本来就比它们强,怕它干什么?

经典名著读后感范文分享(篇5)

《朝花夕拾》文如其名,像是一位漫步在夕阳下的老人向旁人娓娓诉说着往事。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鲁迅年幼时有一个“保姆”——阿长。她懂得许多规矩,而这些规矩也是让鲁迅所不耐烦的。但是她又有传统妇女的优秀品质:淳朴,厚道。幼时的鲁迅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无意中向她说起,也没放在心上,后来她告假回家回来时给鲁迅买来了,这使鲁迅对她产生了新的敬意——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做成功。于是对她最后一点误解也烟消云散了。

鲁迅先生在写回忆散文的同时,也同时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种种现象,自里行间透现了作者对当时封建旧制度、旧道德的讽刺与批判。在我读到这些时,能想象当时人们时生活在怎样的水深火热环境中,不禁发出由衷的感叹“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美好,多么幸福!”现在,我们可以在好的环境下学习。没有战乱,能吃饱穿暖。回想那时的许多孩子都流离失所。我们现在能学科学技术,但回想那时社会的落后,还有许多青少年因发表言论而被抓甚至丧失生命。我们现在拥有这样的环境,我们就要珍惜,并努力学习,为将来祖国的建设而努力,尽自己力量回报社会。只有国家强大,幸福生活才有永久持续。

整本书留给我太多想像,几个简简单单的小故事反映出当时社会腐败的真实面目,几句简短的话语便能让人拍手叫好或是陷入自责。我想,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的魅力吧。也许这一切都源于他悲喜交加,大起大落的童年生活。他自由的天性给予他不同于常人的东西,于是他充分利用这个不同打造了一个不同的自己,勇敢地站出来,与全社会的黑暗奋力斗争……

一点,一点地看完了《朝花夕拾》,连串的时间,连串的记忆,真想将鲁迅的记忆当做我的。整本文集用词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表现了一个想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

读了《朝花夕拾》,我目睹了鲁迅跌宕起伏的一生;

读了《朝花夕拾》,我感悟人生的真谛何在;

读了《朝花夕拾》,我领悟到了鲁迅坚守一生的信心与决心;

读了《朝花夕拾》,我懂了他——鲁迅。

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求学的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朋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世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我的心情也随着作者一起起起落落……

华年已逝,唯有默默品味过去,缓缓地,将忆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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