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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孔乙己读后感50字

发布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推荐!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240字。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一)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可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仅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二)

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这便是鲁迅先生描绘的孔乙己。

孔乙己随身着长衫但却没有着长衫人的地位,而和短衣帮相近。但在文中短衣帮的笑声却显得尤其的大,似乎要震破我们的耳朵。有些人认为,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劳动人民对孔孟之道蔑视的感情的流露。但我认为笑声的内涵不仅仅在于此,孔乙己这样一个备受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得到同样不幸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的最后一次露面,情景更是凄惨,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象,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以“笑”。这样的笑声让我们战栗,在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封建文化、孔孟之道不只是造成孔乙己这样的悲剧人物,而且还普遍地毒害着被压迫人们,使他们陷于麻木、不觉悟的精神态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也已丧失。鲁迅先生通过这笑声想要将人们唤醒,唤醒他们的觉悟,使群众从封建思想桎梏下挣脱出来,去担负起改造整个病态社会的责任。

在文章结尾处,孔乙己的死也只是由掌柜和酒客的平常搭话中透露出来的。掌柜随口问,酒客信嘴答,一个漫不经心,一个毫不在意。对孔乙己遭受那么大的冤屈和灾难,在熟识的咸亨酒店里竟然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切和同情;而对丁举人的凶残行径,却也没有谁站出来表示一点愤慨和不平。这样的冷漠麻木是比丁举人这条横行一方的恶狼所做的恶行更为触目惊心的,这也展现了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人们之间的隔膜、冷酷到了地步。孔乙己是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因此他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沦落为小酒店里人们嘲笑的对象,这赤裸裸表现了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残害,让人终其一生都逃脱不出它的枷锁。

现如今,21世纪已经来临,我们已经处在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了,可是小悦悦事件依旧发生,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消除自身的冷漠与自私,和谐的共处呢?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三】

读罢《孔已己》,对当时的历史背景大致了解后,也就有感而发,试着谈一谈对科举制度的看法。

鲁迅先生是在科学制度废除后才写的这篇文章,而科举制度在明清时候废除才显得更加合乎情理。因为明清的科举中,必须使用八股文这种文章体裁。在三场考试中,首场考试便是八股文。因此,八股文被看作是成功的敲门砖,在科举考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由于八股文写出后,每个人的文体、格式都大同小异,减少了考官的工作量,,所以就一直被后者沿用。但久而久之,也会出现些“格格不入”的人,即不满以八股为重头戏的科举制度。于是,他们试着创新,把带有自己独创见解的新事新物带到考场上。可是,这些新概念的文章,新概念的人才终究被埋进泥沙。一个人的“后来”,或达观贵人,或穷苦百姓,都由考官一人一锤定音。那么,这样做公平吗?八股文能发挥出一个人的水平?一锤定音式的评判是否合理?考官不是全能的,他的审美观念不能够全权代表一个时代需要的人才类型。况且,有谁又能保证,考官是个清廉之士呢?朝政,不是靠一支毛笔理出来的;江山,也不是纸上谈兵就能够轻松拥有。三场考试,三篇八股式的文章,就能荐出一个文武双全的人才?!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这种一杆子打死人的制度何为公平?至少我不以为然。在如此严峻的形式下,一系列的“不公”又跃跃欲试了。每逢重要的考试来临,几乎每个学生都会去翻阅《作文范例》、《考场作文通》种种之类的书籍。文章,原本就是自己对事物的看法。说是“自己的看法”,那范例又从何而来?

科考制度没有100%的公平公正,凡事都是没有绝对的。但是,“高分取人”里总伴有那么一点杂质。

我们在期待!我们呼唤一个更为合理的空间!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四】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短衣帮的笑。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取笑孔乙己。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在那个落魄的时代,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赞颂哥白尼,赞扬华盛顿,为什么就不能认同孔乙己?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五)

读了周树人的《孔乙己》后,我的感受:对于封建科举制度下的知识分子,想要努力改变现状是不可能的。老舍的《骆驼祥子》所描绘的骆驼祥子这一人物形象也是如此。读过周树人文章的人,不知道有没有此种感受——他所描绘的各种人物形象至今也有出现。可能鲁迅是那一时期的一束光,举起手反抗黑暗的人,用生动的语言文字唤醒那些沉睡之人……《孔乙己》此文中,孔乙己正是那所谓的沉睡之人,孔乙己这个人物的形象特征饱含了虚伪、懒惰、自欺欺人、穷困潦倒、爱慕虚荣等等。还有文中其他人物的陪衬,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或那样像孔乙己的人。周树人用生动的笔迹塑造出许多出自于那个社会的产物,应是为了抨击封建旧社会的腐败,世态炎凉。未看周树人的文章,不知所作所为或对或错……

孔乙己总会去咸亨酒店喝酒,点一份茴香豆,还分给孩子们一点,教小伙计写字。在咸亨酒店里,有短衣帮和长衫客这两种人,而孔乙己很特别,他是唯一一个靠在柜台前喝酒而穿长衫的人,长衫客却是在店面里坐下慢慢喝的,要酒要菜。孔乙己在咸亨酒店里遭受许多无情的嘲讽,有时孔乙己自傲地说出茴香豆中的“茴”字的四种写法,说出一些“之乎者也”一类人们听不懂的话语,身处低谷且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可是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沦为了一个笑话。

最后再来谈谈,孔乙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呢?孔乙己身为一个读书人,不仅贫困潦倒,而且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我想,酒这种东西,不管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都认识,它是一种能使人兴奋,自我麻痹的东西,可以暂时忘却烦恼。孔乙己坚持去咸亨酒店喝酒,即使腿被人家打折了,也坚持爬过去,只为求得那一杯销魂的酒,可见孔乙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了。那个魔域般的地狱,实在是需要酒这种东西来浇灌。

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篇六)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大家都很熟悉。

在鲁镇的酒店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显示多么的另类!喝柜台酒,都是一些平民百姓,按现在的语言叫“草根”,无论怎么说,你孔乙己也是个有文化的人,怎么就与那靠出卖苦力的“短衣帮”一样,站着在柜台前喝酒?岂不是有辱了“文化人”的斯文?

现在的“文化人”比孔乙己斯文多了!

女者,戴一副眼镜——虽然有些与近视、远视什么视的无关,留着长长的头发,嗯,一定要长长的,方显飘逸与俊美,戴一顶小帽,双肩包是必备——虽然是徐娘半老,在一群老男人眼里,还是可以糊弄成“小可爱”的,虽然声音已是出卖了年龄,脸上仍是厚厚的一层抹上,如同《小二黑结婚》里三仙姑的脸:象驴屎蛋上下了一层厚厚的霜。打扮的的确象一根葱,至于被谁用来蘸酱或如何蘸酱,且与“短衣帮”们无关。

男者,头发必须另类,方显“英雄本色”:头发长到扎成一束马尾,与人讲话时,之乎者也可以没有,却一定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留几根胡须也未尝不可,却一定要弄成乱糟糟的模式,显示不与凡众,出“淤泥而不染”,不注重生活细节,只看重文学艺术。此等大师,往往让“短衣帮”们望山仰止,心里惶惶不安。

此类的“文化人”往往头衔都很吓人:当不了什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也要弄一个什么名誉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之类,官瘾之大,令人咋舌,至于如何做到,短衣帮们定然是不知道的,也不需知道。

更有甚者,再搞一些网络平台,转载或制作一些“高大上”的东西,或者狗尾续貂,东发发,西发发,短衣帮们伸长了脑袋也看不到她的作品,惶惶之下,轻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此时的孔乙己决不会抬起月白色的脸,来几句“之乎者也”,只会涨红厚厚的脸皮反呛道:你是哪根葱?谁拿你蘸酱带?

此时定会引起哄堂大笑: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气氛!——短衣帮们当然知道,孔乙己的这根葱会如何的蘸酱,蘸了谁家的酱。

虽然孔乙己的事与短衣帮无关:不发给工资,也不给短衣帮买保险什么的。既然看不起短衣帮,可以另攀高枝啊,却又偏偏站在柜台前和短衣帮们喝酒——喜欢在短衣帮面前装装清高与纯洁,将脖子扭几扭:自己认为真的是上大人孔乙己了。

还有甚者,穷自己所学,唬不住短衣帮时,就会搬出洋人来:什么马丁什么约翰之类,仿佛洋主子的话方为正道,会帮她作主,然而,短衣帮也是有些见识,往往奋力一棒:何方妖孽,吃俺老孙一棒!洋人往往落荒而逃——在中华文化的巨轮之下,小小洋人的只言片语,如一片小小的乌云,如何遮住太阳的万丈阳光?

鲁迅先生当时明明把孔乙己写死了,他老人家怎么会知道“死灰复燃”?

此时,唯愿那些“上大人孔乙己”一路走好,到隔壁的房间里好好喝酒,别在“排出九文大钱”,穿着破旧的长衫,在短衣帮前装大师喝酒了,免得又在短衣帮的哄笑中,一边说着什么“者乎”之类,一边狼狈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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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篇一)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篇二】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篇三】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篇四】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高中(篇五)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2024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高中集合240字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高中【篇一】

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那些残台断瓦、古庙荒冢吗?就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是,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得很好看。《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以小说的形式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朝代的崛起。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曾经乞讨过,他曾经当过和尚,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为了给所有被害死的百姓报仇,他继续前进,继续战斗。最后,推翻了元朝,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宣布即皇帝位,定年号为洪武,国号为明。从此以后,天下百姓被元朝统治了68年后终于迎来了一个新的朝代。

“我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每当听到这气势磅礴的歌曲,我都会想,那些处于权力顶峰的帝王们,他们步入人生暮年,看着锦绣山川,遥想着当年的丰功伟绩,但这一切在历史的面前的多么的渺小,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他们会做何感想?朱元璋从社会最底层,凭借自己的勇气与决心,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最终成为了大名天下的创造者。是的,其实命运之神并不存在,他也不会将什么宝剑和天下交给一个乞丐,在那绝望的日子里,并没有人去同情和可怜这个人,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与无谓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高中【篇二】

马皇后,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她救朱元璋于危难中,在朱元璋被困、就快饿死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给朱元璋送饭。她虽然是一个女子,却颇有胆量。陈友谅进攻龙湾时,她捐出自己所有的首饰财务劳军。并组织妇女为军队缝补衣物。

即使在大富大贵后,她也保持了简朴的作风。不骄不傲,并告诉朱元璋不要忘记民间的痛苦。甚至在用人上,她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愿得贤人共理天下”,被朱元璋引为至理名言。更难得可贵的是,她阻止了朱元璋的很多恶行。

朱元璋要杀朱正文,她劝告朱元璋,朱正文是你的侄子,立有大功,请你不要杀他;朱元璋要杀李文忠,她劝告朱元璋,李文忠是你外甥你是你的养子,留他一命吧;朱元璋要杀宋濂,她跪下求朱元璋,宋濂是太子的老师。老百姓尚且尊师,何况帝王家呢?

她就是这样用她的慈爱去关怀每一个她认识,或是不认识的人,把他们从朱元璋的屠刀下救出来了。她比朱元璋更知道人命的可贵。

她重病后自知很难医好,拒绝医生为她医治。朱元璋问她原因,她的回答是在感人心魄:“人的生死是由命运决定的,求神拜佛是没有用的,医生只能医病不能医命,如果让医生为我医治服药无效,陛下一定会相对于医生,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这是一个始终用自己的爱心关怀她人的人,即使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她还是这样做的。她在病床上留下给朱元璋的遗言:“愿陛下有始有终,子孙各个贤能,百姓安居乐业,江山万年不朽。”

马皇后这个平凡的女子在困难的岁月里,她没有嫌弃出身贫贱的朱元璋,而是跟随着他为他奉献了自己的一切,无论环境多么险恶情况多么复杂,她始终遵守了自己当年的承诺:

“无论贵贱,生死永不相弃。”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高中(篇三)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十分有意义的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五部。看完以后我最大的感受是做事情要努力、沉着冷静、认真思考,遇到困难去反抗、拼搏,要用自己非常优异的学问去付诸行动,做到知行合一,百战不殆。

这篇文章讲到徐阶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严嵩,成为了明朝帝国的实际管理者。三十多年前嘉靖皇帝在柱子上刻下“徐阶小人,永不叙用”的字样时,绝不会想到这个所谓的小人将变成如今的“大人”。他以及他所代表的势力将压倒世间的所有强权——包括皇帝本人在内。徐阶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沉着才会变成对明朝有着极大贡献的人。是啊!只要你付出努力,你的生活就像是神来之笔,多姿多彩。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以努力和认真思考作为准则来鼓励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我会跟随语文老师的脚步去遨游书的海洋,邂逅诗仙李白,高唱“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遇见诗圣杜甫,感同身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我还会跟随着数学老师去探寻数学王国的奥秘;和计算机老师走进神奇的网络世界,学会做ppt、学会在电脑上画画,在虚拟世界做一个“王”。这些都离不开像徐阶一样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付出千倍于别人的努力,就像话剧演员,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没有辛勤的汗水,怎么能有舞台上精彩的演出。

我觉得我也可以胸怀大志,我也能成为像徐阶、王守仁那成样功的人,能为国家能为祖国做出贡献的人;我想我长大了以后,能像马云那样有自己的.帝国;我也会细心努力地工作做好,悉心照料将我所期盼的事业办的有声有色,绚丽多姿。

这本书所写的每一位成功人士的背后,都曾流着心酸的汗水,真是让我们受益非浅啊!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高中(篇四)

最近沉迷于《明朝那些事儿》不可自拔,《未来简史》又被我放下了,几千页的书,不知不觉也看了三分之二了。

历史书中不乏名将,天分很重要,基本功更重要。虽然戚继光生来便是将军(继承祖上),还有一定的军事天赋,但如果没有后来的饱读军书、勤练武艺,再加上战场上的实操,也很难名留青史。

历史中也不乏蠢蛋,将有才之士长久的谋划毁于一旦(王本固)。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话也对也不对。遇到胡宗宪之前的俞大猷是金子,但是没有伯乐的赏识,千里马跑不起来;但是因为遇到了胡宗宪,金子开始发光了。

隐忍,成大事之前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等待最好的时机,再一举歼灭。徐阶就是这样对严嵩的,一等就是二十年,忍辱负重。然后他接着挤掉了高拱,实现了他的抱负,布好了棋局,心满意足的退休养老。可最终因为他未能赶尽杀绝,翻身的高拱利用徐阶提拔的海瑞,让想要安享晚年的徐阶在晚年颠沛流离、不得安生。

大功告成的高拱开始实现自己的抱负,明朝又一次恢复了生机,然而欲望惹怒了对手,年老的高拱被自己的老同事好朋友张居正和恨他入骨的太监冯保联合斗垮,灰溜溜的再次被辞退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铁打的内阁流水的首辅。位置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纵观到张居正为止的首辅(只看到这),几乎没有安然退休或者自然死亡的。或许,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吧。看了千百页的勾心斗角、你争我斗,有一点点无聊,还有更多的好奇与坦然。这就是历史,这就是人类社会吧,只要有人,只要有欲望,斗争就必然存在。

或许,这就是历史规则吧。

网友推荐:简爱的读后感高中(1000字)


读书,是获得更加豁达与平和的心态的一种方法,书籍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可以促进人的思维进步。高中学生除了学习学校分配的任务,更应该对课外书籍感兴趣,当然,书籍中的蕴理,还需要我们自己去专研、领会!那么,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网友推荐:简爱的读后感高中(10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简爱的读后感高中 篇1

今年暑假,在一个月里我读了两本书,可能是我的阅读能力提升的缘故吧。而在这两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写的《简爱》。读过之后,我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

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虽然她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美丽的品质,而这种品质深深的吸引着我,她无论身处社会的底层,还是身处上流社会,她总是不卑不亢,她表现出的那种自强,自尊,自爱让人不得不敬佩她,她身上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我想,这也是她深深吸引我的原因吧。

我特别佩服简,是因为在书中的一件事:简是一个孤儿,从小被他的舅妈收养,受尽了虐待。尤其是舅舅的儿子约翰,这个又胖又壮、蛮横无理的家伙,经常无缘无故的打骂简,而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儿子的野蛮行径。简后来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舅妈家的,但当她听说舅妈里德太太生命垂危时,简忘却了里德太太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他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给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让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运,过上富日子。所以他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实在令人气愤,让他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里德太太也没能改变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通过这件事,简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瞬间更高大起来了。她的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值得当今人们学习。

《简爱》这本书也是我看出了自己的不足,让我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失去的东西找了回来。

简爱的读后感高中 篇2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入人心的,为数可不多。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吸引了无数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简爱》是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通过阅读这本小说,我归纳出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在她的爱人罗切斯特面前,她也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位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使得这位牧师深深地爱上了她,但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毅然选择了离开。在美好富裕生活的诱惑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的个人尊严,这是简最具有个人魅力的地方。

小说的结尾是圆满幸福的,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被他的疯妻烧毁了,他的眼睛也瞎了,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正是这样一个状况,使简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了幸福。

小说告诉我们,人最美好的生活是尊严加爱,虽然有时我会觉得结局过于完美,甚至有点不太真实。但是我依然被这份真情所感动着。在当今社会,人们都似乎位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很少有人会像简那样为了爱情,为了人格而抛弃所有。

《简爱》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不计较得失的纯真爱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着我的心灵,使我深深地爱上这本小说,一起强烈的共鸣。

“不——不——简。你肯定不能离开。不——我已经摸到你了,听到你说话了,感觉到你对我的慰藉——你甜美的安慰。我无法抛弃这些快乐,因为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我必须得到你。世界人会讥笑我——会说我荒谬,自私自利——可这些都无关紧要。我的灵魂在请求你,期望得以实现。”

简爱的读后感高中 篇3

狠狠地花了三天一口气读完了《简?爱》,这本书一反传统小说中以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抗争的故事。在夏洛蒂?勃朗特的笔下,简?爱是一个谦谨、坚强而又独立精神的形象,这个形象给了我们一代又一代人,不一样的启迪和感悟。

相貌身世低人一等精神品格高人一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慈善收购院,受尽磨难。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瘦弱、不漂亮,不讨人喜爱,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担任家庭教师,自食其力,这样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新型女性形象,丰富了文学史的画廊,以致《简?爱》这本书一百多年来也久盛不衰,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金钱诱惑不动心亲情关爱动真心

小简?爱寄居在分外讨厌她的里德舅妈家,强壮而野蛮的约翰表兄总是对她拳脚相向,而她姐妹则是那么的傲慢和自私,单薄的简?爱却依然想要赢得他们的喜爱和关心,哪怕是一点点的怜惜,她就会很快乐,亲情对她来说是多么的可贵啊!在被圣约翰救助后得知这个家的三个孩子都是他的表兄妹,她有了一个家和亲人,简爱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以致很大方地要求和他们一起平分自己的财富,由此我们看到了一个是亲情为一切,忽视财富的简爱!在社会上,她从不奴颜婢膝,也不一味地迎合讨好,她鄙视那些浑身铜臭、以门第出身论人、一味追求虚荣的上流社会的庸俗之辈。她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她从来没有沦为爱情和物质的奴隶,也没有陷入感情的旋涡,而不能自拔。简?爱为维护公道、维护个人尊严,所作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不仅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敬,也使得简?爱这一形象具备了经久不衰的价值。

低迷庸俗不沾边读书作画样样精

自小在表兄妹的恶语嘲笑中,简爱找到了治疗生活伤口的方法,那就是——阅读,这样一个很小就养成的好习惯,使得简即使是在最艰难的时刻也是那么的坚忍不拔,那么好学上进。

当我看到年幼的简?爱经常躲在里德家的书房里面如饥似渴地读着一章章诗篇,一本本陶冶情操的名著时,我真的很感动!虽然被蛮横的表兄严厉地指责不配阅读书架上的书籍,但是小小的简?爱却是那么坚强高尚,为了获得读书的权利,她第一次与被大家拥护的表兄正面反抗,并且形象而小孩子气地将约翰比作罗马的暴君。仔细想想这也许是简爱思想早熟、可爱的表现,爱读书的种子早早地就在简爱的心中深深地埋下了。在劳渥德,她像海绵一样在艰苦的环境中吸收着一切知识,她是那么的如饥似渴,恨不得把一切的养分都集中起来放进自己的大脑!这为以后简爱在社会上的生存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也凭借她的知识得到了大家的尊重。

简爱的读后感高中 篇4

读了《勃朗特一家的故事》后,我对这个家庭的孩子能在如此不幸的环境下做出大成就感到惊讶。夏洛蒂·勃朗特,艾米利勃朗特,安妮勃朗特成为了著名的作家,在英国文学史上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其中夏洛蒂勃朗特所著的小说《简爱》赢得了众人的肯定,它新颖的题材和真挚的感情引起了当时评论界的重视,但这本书的成功却源自她那孤独、苦闷和不幸的生活。

虽然夏洛蒂勃朗特否认《简爱》的主人公就是她自己,但包括女主人公在内的许多人物的生活,以及他们活动的环境,气氛,甚至许多的生活细节都无可怀疑是取自作者及其周围的人的真实经历,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自传成分很浓的小说。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但小说的开篇大量地描写了女主人公的不幸的生活。虽然简爱在舅母家生活得还不错,但受到排斥和污蔑的生活让她感到生活极不开心,也许这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人员的共同经历。但简爱却拥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逐渐为自己赢得别人的信任和赞赏。而小说的重点还是放在了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上,它以浓郁抒情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其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也许现在看来这本小说没什么特别,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女性能写出如此具有反抗意味的小说真的是很大的突破,所以夏洛蒂勃朗特才会成为如此闻名的女作家。虽然这是一本小说,但如果能仔细品味,我们应该还能揣摩出更多作者当时的想法。

简爱的读后感高中 篇5

《简爱》的主人公名字就叫简·爱。

我第一次读《简爱》是因为老师安排的任务,当时也没有放在心上。但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当故事的情节随着作者细腻的手法展现在我的面前时,我发现我居然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了。

故事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简爱刚开始的个人的艰难的生活,一部分是她寻找真爱的坎坷经历。

简爱开始是生活在她的舅妈家,可她过得并不是太好,她的表哥表姐经常欺负她,她试图反抗,但无奈力量太过弱小,所以她渴望能够脱离这个令她讨厌的地方。在她进入了学院后,她并没有得到解脱,她遭受了现在的我们无法忍受的东西,吃不饱穿不暖,还必须忍受别人的鞭打。她的好朋友海伦死了,她十分难过,但因为海伦,简爱开始有很大的转变。

在并不优越的环境下,她努力学习,逐渐露出锋芒,她在那所学院待了八年的时间,她的努力与积极向上,为她赚取了大量财富——大量的知识。我想简爱的求学经历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人从不会遇到真正的绝境,只要坚持,努力就一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简爱在罗切斯特家里的生活是她坎坷爱情路的开始。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简爱的读后感高中 篇6

挫折与坚强——读《简·爱》有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简·爱》主要是讲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历程,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佳园的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恋。就在给婚当,在结婚当天,意外得知罗切斯特先生的前住夫人弃没有死,而是疯了。于是简爱离开了庄园,并碰到了自己的表兄,他请求简爱嫁给他关和他同去印度,简爱拒绝了他。罗切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切,他本人也受了伤。简爱找到了他并和他结婚,过上了自己理想的生活。

读了这部小说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人面对艰难的生活和无尽的挫折,只要坚持不懈地追求自己的梦想,不怕困难,不怕挫折。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或生物都坚持不懈,比如:小草。普遍的小草常常被人们无视,人们乱践踏草坪。我对小草很爱护,因为它让大自然变得环保。小草很平凡,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无论在石缝里、悬崖边、水沟旁。大诗人白居易说:“篱篱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他所表现出的是令人吃惊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简爱从小是孤儿父母双亡,但也坚持不懈的追求理想,在追求理想的路上有着无数的荆棘,无数的挫折,所以不要放弃每一个成功的路上总有许多困难,只有打败恶魔,才能追求到自己的理想!

简爱就一个坚强的人,他对生命从不气馁,不管上天怎么考验他他都一派坚忍地挺过来上帝总是善于将一个无助的人放置在生与死的边界。像简爱一定可以生存,脆弱的人则只有被抛弃。简爱一定不会轻易放弃,因为他有一种为了追求理想而不顾一切的品格。

就像泰戈尔说的:“上天完全是为了坚强你的意志,才在道路上设下重重的障碍。”

我也有许多经历,只要我坚强了,尽力了,就一定可以实现。

那年。我刚上一年级,妈妈带我逛夜市,我无意间看见一款R339号的机器人,我指了指说:“妈妈,你可以做买一个吗?”妈妈严厉地说:“不行!”我试着撒娇,根本没用。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到了家里,我又向妈妈询问,妈妈很乐意说:“想要机器人可以,但是你今年期末考试定要考好,语文95分以上,数学97分以上,行吗?”我爽快地回答了:“好!”经过了一个月的努力,我终于实现了愿望。我的语文,数学全满分,我高兴地告诉了妈妈,妈妈也如愿以偿地给我买了机器人。

同学们,坚持自己的梦想,一起拼搏,一起努力,相信自己,一定会实现!

简爱的读后感高中 篇7

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一书给人以难以抗拒的美感,折射出足以震撼心灵的强烈艺术感染力,也因此成为文学史上无法被超越的经典。独立女性的经典形象,永垂不朽。

书中的女主人公简·爱的一生,经历了众多苦难与挫折,她的一生仿佛尽是不如意:自幼便成了孤儿,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她饱受舅母一家的欺凌、白眼。被送进牢笼一般的孤儿院后,她生活艰苦,眼看着朋友海伦的死去,更是让她受到精神上的摧残。再到后来,她寻得爱人,幸福的曙光似乎显现,但她的爱人罗切斯特的妻子突然出现,使她的人生又再次坠入谷底。种种不幸只不过是带给了她更加顽强的精神力量,使她不停地丰富自己的思想人格。她成为千百年来试问,一个人若是没有廉耻之心,没有独立的人格尊严,又有谁会尊重他(她);一个人若是不懂得自爱,不懂得洁身自好,那便没有资格,也不会去爱别人,又怎能奢望得到同样平等的爱与尊重?说到底,人们给的尊重,都是为了褒奖在任何逆境中,仍不看轻自己的灵魂。这种灵魂不仅应当获得平等,甚至比那些所谓的贵族更加高尚。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所身处的年代。当时,女性的社会地位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只是附属,不需要有独立的思想。而简·爱身上表现出一种高尚的人格,她自尊、自重、自爱,面对诱惑有着良好的克制力,对于社会人格有着理性的认知。既是夏洛蒂·勃朗特内心抗争,追求平等的缩影,也是当代所有独立女性的缩影。

无论是孤苦的童年,还是在富贵生活的诱惑面前,简·爱从未放弃过自尊自爱,但不同的是,童年的她只会倔强地守卫着自己,而成年以后,经历了人生不恸的她,已经学会了宽容与施与,这是比自尊自爱更广阔的爱,是除了能带给自己尊严,也能温暖他人的博大的爱。你是否也如同简·爱一样,曾经感受到生活中的痛苦,成长带来的迷惘?是否也渴望拥有简·爱所获得的幸福?那么就别畏惧对自己信念的坚守,勇敢诚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在你的关注下,每一步成长的足迹都可能带给你新的启示。无论是挫折,还是成就,无论是喜悦,还是忧伤,点点滴滴,对于心灵的成长都是弥足珍贵。记录下这些心路历程,你会发现,故事里的人生,其实就是我们自己的人生,而在我们自己的人生之中,同样有那么多精彩的故事,深刻的感悟。

我想问,一个人若是没有廉耻之心,没有独立的人格尊严,又有谁会尊重他(她);一个人若是不懂得自爱,不懂得洁身自好,那便没有资格,也不会去爱别人,又怎能奢望得到同样平等的爱与尊重?说到底,人们给的尊重,都是为了褒奖在任何逆境中,仍不看轻自己的灵魂。这种灵魂不仅应当获得平等,甚至比那些所谓的贵族更加高尚。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所身处的年代。当时,女性的社会地位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只是附属,不需要有独立的思想。而简·爱身上表现出一种高尚的人格,她自尊、自重、自爱,面对诱惑有着良好的克制力,对于社会人格有着理性的认知。既是夏洛蒂·勃朗特内心抗争,追求平等的缩影,也是当代所有独立女性的缩影。

让我们携手简·爱,一起成长。

简爱的读后感高中 篇8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故事,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且深深爱上了她。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故事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高中生读鲁迅《呐喊》有感800字


鲁迅,是我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是中国现代思想解放先驱,留下许多具有深刻意义的作品,阅读其作品时需要联想其创作环境或许才能读懂鲁迅先生的内心表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中生阅读鲁迅《呐喊》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高中生读鲁迅《呐喊》有感800字(一)

翻开了那本带着些许文墨气息的《呐喊》,我怀揣着沉重的心情走进了旧中国那段黑暗的历史,感受着鲁迅先生伟大的人格魅力与他那甘为孺子牛的高尚情操。

感慨着江南军阀混战的烽火与弥漫的硝烟,哀怨着在旧社会那“吃人制度”下苦苦挣扎的劳动大众,叹息着无数先烈在那黑暗的势力中挥洒着自己的鲜血。我正追寻着鲁迅先生的脚步,感悟着无数中华儿女为改变黑暗的社会现实而抛头颅,洒热血的豪迈场景,与鲁迅先生一起,为黑暗的现实共唱一曲悲壮的哀歌。

在那段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鲁迅先生对着那些制造黑暗的罪人痛斥,同时也呐喊着为中国人民指引方向。他喊出的是所有进步青年的心声,也是所有中华儿女奋斗的目标,他的呐喊,为世人找到了光亮,让所有真正的中国人都为之热血沸腾,他为中国指了一条明路。那就是—勇敢地与旧社会作斗争,开创属于中国人民的新时代。

手捧着那渲染着沉重气氛的《呐喊》,我不禁被所谓“正流”的封建礼教所震撼,它竟将民主狡辩为“不入流”,反而将男尊女卑演绎为正统思想,它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近代中国的进步与发展,这是多么可悲啊!鲁迅将那些所谓的“民主统治者”为达到目标不择手段,残酷迫害百姓的丑恶行径描绘的淋漓尽致,让世人对他们,只是充满了鄙视与不屑。

孔乙己只是这黑暗的社会中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礼教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去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去。可怜的他,因为穷困被人嘲笑,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会好心的分茴香豆给那些顽皮的小孩,可又会有谁去同情他呢?在黑暗的现实中,他就这样带着他人的歧视以及社会的不公,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灭亡。“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来帮他还呢,而封建社会对那些穷苦人民欠下的债,又由谁来还呢?一个悲剧的故事衬托出一个时代的悲哀。

而鲁迅笔下的阿Q,则是将我们带入了一个更加深刻的境界。阿Q只是一个贫困的农民,却又被无数人所欺负,每次被打后都只能用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哪有儿子打老子的!”在辛亥革命发生后,他又成天想着去参加革命,直至被枪毙时都不知是什么原因。无知、冷漠、孤独,已经不能完全总结这个悲剧人物凄惨的一生。他和孔乙己一样,都是这个可悲的世界与这个可悲的制度下的殉葬品-----在当时的社会,像他们这样的穷苦人民不知有多少,但他们都被封建礼教折磨地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最后被可恶的封建制度支配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他们在黑暗中迷失了自我,最后走向灭亡。

鲁迅先生在这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世界里不断呐喊,希望能够唤醒无数沉睡中的中国人。与其说鲁迅先生是一个为国分忧的文人,倒不如说他是一个以笔为枪,以纸为战场的武士与爱国者。他,是那个令人昏昏欲睡的世界里唯一一个保持着清醒的人;也是他,带领着我们远离那个黑白颠倒的社会,去迎接崭新的明天。

在鲁迅先生的《呐喊》里,没有华丽的文字,也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但他的文章里,最不缺少的,就是那颗最为珍贵的爱国心以及那带领中国人民走出黑暗的民族忧患意识—在鲁迅先生的骨子里,沸腾着作为一名爱国者所具有的忧国忧民的责任感以及那对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他用饱满的热情,豪迈的气概将置身于水火之中的中国人民解救出来,他就像是一名战士,端着枪冲向前线,只为了保护好后方的国土与家园。虽然现在我们已经远离了那吃人的封建社会,但《呐喊》里不屈的信念以及与黑暗斗争到底的精神都指引着我们为了自由和民主而不懈努力,积极创造美好的未来。

高中生读鲁迅《呐喊》有感800字(二)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在《呐喊》里。

《狂人日记》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说,它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所谓日记,就是一个人,得了“迫害狂”之类的狂病,在得病期间写的日记。自然,日记中语无伦次,狂人的所见所闻都被他认为是吃人。鲁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来反映封建社会这所谓“吃人”的本质。

鲁迅先生文笔精妙,因而文中有许多地方值得回味。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名义上是提倡孔子的“仁义道德”一大套真理,可实际呢,自然是封建社会残暴统治、压迫、剥削老百姓,使百姓的思想深受其毒害。封建社会,无论是谁,都被这无形的思想所禁锢,以至于改朝换代,仍然逃不出封建这圈子,而始终改不了2000多年这“吃人”的本性。

在第九篇中,“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窥。”这句话表面说的有理,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勾心斗角,自相残杀现象,尤其是当官的,这种现象极为严重。随便翻翻历史就知道了,奸臣暗害忠臣的事例极多,比如秦桧害死岳飞,等等。也有些是两个奸臣在暗地里争斗,也有的。我消灭你,又有人又把我消灭了,这难道不正符合了上面这句话吗?

在第十篇中,“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会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这几句我认为是妙到极点了。按这狂人的话说,就相当于找个合理的借口吃了他。而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上,又无偿不是这样。一些人为了推翻残暴的统治,而发动正义的战争,但统治者不会这么束手就擒,统治者称之为“造反”。一旦起义失败,往往这些英雄会留下千古骂名,英雄就便为狗熊了。一个好人的头上被顶了个恶人的罪名,那些真正的恶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这好人。

狂人其实是一个也觉醒的反封建分子的形象。所谓的疯言疯语恰恰是最清醒、最真实的。而持续2000多年的封建传统也使许多人的思想受到侵害和禁锢,能真正醒悟的人,反而被视为疯子。作者写这篇时,当时正是封建统治刚刚被推倒的没几年,仍然有人想“光宗耀祖”,复立封建社会。人们也没有逃脱思想的牢笼,许多知识分子投入到救国救民,开启民智的行列中。从最后那声“救救孩子”那悲切的呼唤,表示了狂人对此的无奈,也用来启发人们的最后一声呼唤。

呐喊中其他文章,比如《孔乙己》、《药》、《阿Q正传》都是值得人去品味的,鲁迅先生借笔来唤醒当时的人们,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一笔精神财富,为中国文学打下了基础。

也许,我们也许也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呐喊,我们现代社会也仍然存在许多愚昧无知的人,仍然会有一些不平事。呐喊吧,为了祖国,为人民,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高中生读鲁迅《呐喊》有感800字(三)

朋友们,你们听说过《呐喊》吗?看过《呐喊》吗?了解《呐喊》吗?《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第一部小说集,他把在1918年至1922年间写成的十四篇小说写成书,命名《呐喊》。全书都是揭示就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疾苦,批判旧社会的黑暗,表现了作者对新生活的渴望呐喊为新文化运动呐喊!

鲁迅是现代文学语言大师,他的文学语言纯净、简洁、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读一读这本书,你会感觉仿佛身临其境,进一步体会小说的中心,感受读者的心境,鲁迅先生用独特的手笔,勾勒出了一幅幅动人的画面,催人泪下,发人深省,鬼读者多方面的艺术享受,令人常读常新。其中我喜欢的几篇小说里面的人物是孔乙己和闰土。

孔乙己是一个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他热衷科举,一心想考个功名,可惜他耗尽了年华,最终却沦为乞丐,可依然想读书人那样傲气,为了生存,他不得已而为之,偷了东西还被人打断了腿,还对别人说他的腿是得断的。他最喜欢吃的东西是热就和茴香豆,还喜欢逗孩子们玩儿。最后却落了个默默死去的下场,但遗憾的是他至死还不明白自己终生穷困的原因,表现了作者对迫害他的封建制度的憎恨。

闰土是《故乡》中的典型人物之一,二十年前的闰土是一个率真活泼、无忧无虑、勇敢淳朴的男孩,他相貌不凡,手脚灵活,说话干脆利落,是鲁迅儿时的好友。和别的小孩子一起玩雪地捕鸟、海边拾贝、月夜看瓜……可是二十年后的他又变成了什么样子呢?贫穷、衰老、麻木缠绕着他死死不放,迫使他变成了一个“木头人”。但闰土依旧不变的就是他善良忠诚、勤劳朴实的性格。

书中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主人公由于受到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从而产生了狂人对社会的恐惧心理,他认为这是个吃人的社会,而他也会被吃掉。最终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本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穷苦农民阿Q一无所有,靠给人家做做苦工挣点小钱为生,却处处受到危机和欺凌,无奈之下,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艰难度日,他向往革命,最后惨死在法场上。表现了农民在封建制度的压迫和腐朽的传统思想的毒害下造成的人性的扭曲,揭示了旧民主革命脱离群众的不彻底性。

当然,还不止这些,在后面,还有很多值得一看的文章,比如《明天》、《白光》等等,体会作者的用意,意味无穷,给人以无限遐想。

读一读《呐喊》,了解了解鲁迅,体会体会文章,相信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呐喊》,值得你去深思!

《经典常谈》读后感600字推荐4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阅读完作者写的经典常谈后,其实内心对于生活的感悟越来越多。有关经典常谈的优秀读后感都有哪些特点呢?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整理的《《经典常谈》读后感600字》。

《经典常谈》读后感600字 篇1

朱自清的《经典常谈》:10月份读完的第一本书。

自9月份开始翻这本书,前后翻了两遍,今天终于看完了。这是一本古代文学的入门书。主要是朱自清对一些古代文献典籍的简介。它们串在一起刚好是古代文学的发展史。书中的内容更像是一个大学教授讲古代文学的讲义。

读这本书相当于重温了一下大学讲台,把当年在课堂上没听懂的知识自己弄清楚。像这本书里后面讲的诗词赋文等文体,要是能举一些例子来具体讲解就更好了。

这本书诚心推荐给中学语文老师读,三星推荐吧。

因为它实在是太浅显,太概括。这样的内容一般的大学教授都能讲。这本书里没有任何自己的见解,也没有自己的发挥。只是写作背景、书的作者、书内容的简介。点到为止,而又浅尝辄止。不解渴。

《经典常谈》读后感600字 篇2

《经典常谈》写于1942年,1946年由文光书店刊行,1980年三联书店重刊。作者用十三篇文字要言不烦地介绍了华夏民族文化,数千年文化典籍的精粹,经这本小书提纲挈领,娓娓道来,令人如闻朱先生謦颏,不觉仰首伸眉,困倦顿消。本书是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历史、哲学的一本入门书。一部小书,历经数年而成,可见作者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态度。

    作者在书的序言中阐述了何谓经典,经典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由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然后说明经典都包括哪些书籍,这些书籍共有十三种。这十三种书籍的作者,产生的原因,书的内容,及该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别逐一地作了介绍,这种夹叙夹议的过程就构成了全书的内容。这本书既可以看做是散文集,又可以看做是教科书,因为朱先生在书的序言里说,经典训练是中等以上教育里的必要项目之一。他的这一主张得到当时教育部的认可和教育界许多人士的赞同。

    如果把接触经典的人比作游客,那么朱先生很像一位向导。当游客想要参观一个岩洞时,他先在洞外给讲说一番,让游者心里有个数,不至于进了洞去感到迷糊。他可真是个好向导,自己在里面摸熟了,知道岩洞的成因和演变,能按真际讲说,绝不会说这儿是二龙戏珠;那儿是八仙过海,是某高士,某仙人塑造的,求真而并非猎奇的`游客自然欢迎这样的向导。

  《经典常谈》可以算是一部“指南”,朱先生将中国古典文化中的精粹一一梳理成篇,仿佛列了一个书单。而他对这份指南的度把握得也非常耐人寻味。论《尚书》,他不征引这部被称为“中国最古的记言历史”的古典中的人言,却不惜笔墨地叙述《尚书》流传的曲折,探究今古文之争的渊源,让人不禁好奇,是怎样的一部《尚书》,能在千百年里演绎出如此惊心动魄的史迹。谈《史记》,他也不拿那些流传千古的列传本纪说事,却讲太史公一生如何坎坷,如何发愤,如何终成一家之言,在史记的大身影下画出了司马迁的小身影——他和《史记》一样伟大。这也让读者不禁想去窥一窥那部“无韵之离骚”的华彩。

朱先生无疑是很懂人心的,他的这部《经典常谈》,虽为“指南”,却只告诉你南方很有趣,而不告诉你南方的具体模样。他只跟读者介绍经典,却不把经典直接搬出来给读者看,既保留了原著的神秘,又从更立体的角度推广了那些著作,引导更多的读者去向往经典,读后感去研读经典,足见其用心之良苦,笔力之精道。在读完《经典常谈》后,我就去把书柜里积灰了的那套《史记》重新翻了出来。很久以前对它只是粗粗略读,如今我依着朱先生所说,去书中品读那些作者对“天道的无常,世道的无常”有感而发的抑扬之辞,体会到了过去未曾感悟到的、历史之外的情韵。“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我想我所体会到的那种意外的情韵,也许正是朱先生所指文化里的一部分。经典不仅是学术的,历史的,它更是人文的,智慧的,是一个民族的情怀。

朱先生是作家,也是诗人,更是一名学者,他对经典的理解,以及在著书时的考究都非常严谨。因此对于这本《经典常谈》,我觉得光拜读是不够的,拜读完了还要百度——去找寻那些原著篇章、青史典故细细品味。书中提到的《四书》《五经》《战国策》《史记》《汉书》等典籍,任何一部都是常人穷毕生之力也难以研读透彻的。一叶可障目,一叶亦可知秋。朱先生敢于编撰这样一本《经典常谈》,足见其博览群书,学富五车的底气,也能让人感受到他对国学、对中华文化的一种坚持和珍爱,实乃学者典范,让我十分敬佩。

在这样一部充满“学术”气息的著作中,朱先生的文笔还时不时地透露出一种智慧和幽默。不像钱钟书式的机智戏谑、讽刺辛辣,朱先生的幽默平缓轻松,又通俗有趣。他在《战国策》里写到苏秦连横失败,“妻子、嫂嫂、父母,都瞧不起他”,他发奋努力,夜里读书“倦了要睡,用锥子扎大腿,血流到脚上”,后来合纵功成,“父母郊迎三十里,妻子低头,嫂嫂爬在地下谢罪。”在朱先生笔下,寥寥数行就把“引锥刺股”的故事讲得通俗易懂,妙趣横生。他写屈原著《离骚》,因为屈原“是个富于感情的人”,悲愤而发,“东一句,西一句,天上一句,地下一句”,“就像人在疲倦或痛苦的时候,叫‘妈呀!’‘天哪!’一样;心里乱极了,闷极了,透一口气,自然是顾不到甚么组织的。”也是几句俏皮易懂的话语,就把《离骚》的韵律特点和屈原的感性形象丰满地展示了出来。书中类似的桥段还有许多。如今《百家讲坛》栏目中红极一时的易中天、王立群等教授都以平民视角、通俗风趣的方式来谈历史、谈文化、谈学术,朱先生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在自己的书中开展了,我对先生的这份敬佩之情不禁又加十分,达到了二十分。

《经典常谈》是一部有趣、丰满的书,它讲历史,讲古人,讲文化,它是“常谈”而不是“长谈”,不啰嗦也不说教,只是告诉你,那边放着一些书,它们很老,很旧,里面沉淀着许多东西,欢迎你去看。

皓首穷经典,青灯书常谈。在读《经典常谈》的那个夜晚,我仿佛看到一位学者,他伏在案前,耐着性子,把那些宏伟而磅礴的羁绊,一笔一划地写到纸上。他单薄的身形摇曳在光里,那仿佛是巨人的背影。

《经典常谈》读后感600字 篇3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它不仅仅是所谓的经典常谈,更是一本对于经典着作的导读。

纵观世界,现在全球一体化已经深入我们的内心,世界市场也已经初具规模,在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新的文化,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已经越来越少的在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少的家庭会给自己的孩子接受最传统的教育,越来越少的孩子了解我国古代还有如此精妙的作品,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在读《经典常谈》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我国古代有一段时期百家争鸣那段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但我并不了解它们,直到我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国古代的作品,是我国历史上最璀璨,也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一笔财富。

虽然,我们目前无法改变这些我国的传统文化正在走向没落的现状,但我相信就目前而言经典是不会消失的。如果我把经典比作一个景点,那么这一景点一定需要一个向导,而朱自清先生的这一本书正好充当了这一角色,他在这本书中详细介绍了何谓经典,更介绍了这些经典可以流传千古的原因,在这本夹叙夹议的书中,我了解了我国古代经典的博大精深。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推荐!呐喊孔乙己的读后感24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呐喊孔乙己读后感5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