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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互联网

走一步再走一步(精选)。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我们上高中后,需要阅读大量的书籍,以此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库。当阅读了一本书籍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那么,在读过的书籍中你最喜欢看哪一本书籍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走一步再走一步(精选),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第1篇】

我已经十二岁了,读过的书成千上万,从我刚识字起,妈妈就和我一起读书,《安徒生童话》《少儿百科全书》……后来我上学了,就开端本人浏览。《激动小学生的108个故事》《十万个为什么》《西纪行》《三国演义》……我所读到的书就比如天上的繁星一样多,但其中最亮的那一颗,便是我永远难以忘记的一篇文章《走一步,再走一步》。

这篇文章重要讲了在五十多年前,作者跟小搭档一起去爬悬崖,但因为作者胆小不敢向上爬了,其余小伙伴都已安全达到山顶,而作者仍是蹲在那里一动不敢动。晚上,作者的父亲来到悬崖边告知作者怎么下来,可作者依然不敢挪动脚步,于是父亲告诉他:“走一步,再走一步。”最后作者一步一步胜利爬下了悬崖。这件事让作者悟出了生活的哲理,从此走向了成功的途径。作者怎样成功我不记得了,然而作者父亲的话也让我受益匪浅。是啊!走一步,再走一步,不要着迫切地向原处看,先把面前的事做好,再去斟酌下一步。当你成功时,你会发明,自己是这样刚强。

身残志坚的张海迪凭借兢兢业业的韧劲自学成才,成为辅助别人恢复健康的天使。

前国度体操队员桑兰从单杠上摔下来,生涯不能自理,但通过不懈的尽力,当初已经会打电脑了。

……

当前,我就要做走一步,再走一步的人,由于你走的每一步都是成功的一个进程。当我哪一天成功时,我也会感到自己很了不起。

【第2篇】

《走一步再走一步》是美国作家莫顿。亨特的作品。主要写了作者童年时与小伙伴一起爬悬崖因缺乏自信困在悬崖上的石架上不敢下来,后来在父亲的鼓励下,作者终于一小步一小步地爬下悬崖。这件事使原本体弱多病的作者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并在以后的人生中把它作为一个成功的经验不断鼓励自己,提醒自己,不要灰心,要着眼于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所要到的地方。

故事其实很简单,但我读了后却大受启发。人生就像那悬崖上的石架,充满着艰难险阻,但并不可怕。困难可以化整为零,一小步一小步向前走,只要你走好了每一步,一切困难都能战胜。作者,就战胜了可怕的石架,但他战胜的不只是小小的石架,他也战胜了他自己。我相信当他下石架的那一刻,他心中一定十分自豪。是的,他能战胜自己,说明今后他一定能战胜一切。

再想想生活中的我,就因为弹不好一首曲子,而大发脾气。赌气说不学要荒废这学琴生涯。看了这篇文章后,再想想,觉得自己太任性了,而且没有一点毅力,战胜不了一点困难,以后怎么走好人生路?怎么面对艰难险阻?难道要退缩?不,那肯定不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一直这样,人生只能是平淡且毫无意义的,达不到辉煌,更别说实现自己的梦想。以前我没有上进心,总觉得成绩好不好是面子问题,爸爸说这是虚荣心在作怪,生活是自己的不是活给别人看的,生活、学习都应脚踏实地,走好每一步,人生才会精彩。我一定要改正,否则,就算小学成绩再怎么好到了初中成绩也会一落千丈。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真的想到了很多很多……是呀,困难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战胜困难。我也要试着战胜一切所面临的小困难大困难。

【第3篇】

我们渐渐地长大了,越来越关注生活,也开始思考生活,探究成长的奥秘。有人曾说,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有时成长是一种恍然的顿悟。《走一步,再走一步》就是从一件往事中感悟到一个人生哲理,成为一笔精神财富。

《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讲述了当年一个8岁的小男孩莫顿。亨特与伙伴们冒险爬悬崖,然后遇险到脱险的经过。

读了着篇文章,让我很受感动。特别是父亲的那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眼看孩子面对困难和危险的时候,作为一个父亲,他没用最直接的方式去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一种对孩子成长有帮助的方法——鼓励。当孩子遇到困难时,父亲鼓励孩子自己去独立克服困难。也正是因为这样,事后亨特自己也学到了不少;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亨特抱了下来,那亨特也不会从中悟到什么,反而更加强了对父亲的依耐性。也是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为伟大的父亲。

要是把这种事情放到现在的父母身上,可能大多数的家长只会选择一种方式,那就是自己亲自上去抱。这就是父母和父母之间的不同。不过,他们的这种方法并不错,因为不管是选择哪种方法,其出发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对孩子的爱。只不过他们用的是不同的两中方式在爱孩子。

我之所以喜欢这篇文章,不仅仅只是因为这件事,还有一点就是文章的写作方法。本文中就使用了多种写作方法,主要有“三美”:1、哲理美。作者通过对童年的一件往事的描写,悟出了一些人生哲理,是值得每一个人铭记的人生经验。2、描写美。文中的心理描写最为精彩、生动、细致、真实。值得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在描写脱离危险部分表现的尤为明显。3、照应美。文中多处用了这一写作方法。比如,开头写悬崖的环境,交代自己身体病弱,还有几处提到杰利,都是作者精心埋下的伏笔。

这就是我读《走一步,再走一步》的感受。

【第4篇】

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挫折才能够渐渐地长大了,才能够越来越关注生活,思考生活,探究成长的奥秘。《走一步,再走一步》是我偶然读到得,它使我懂得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有时成长是一种恍然的顿悟。就是从一件往事中感悟到一个人生哲理,成为一笔精神财富。

《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讲述了当年一个8岁的小男孩莫顿。亨特与伙伴们冒险爬悬崖,然后遇险到脱险的经过。

读了着篇文章,让我很受感动。特别是父亲的那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眼看孩子面对困难和危险的时候,作为一个父亲,他没用最直接的方式去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一种对孩子成长有帮助的方法——鼓励。当孩子遇到困难时,父亲鼓励孩子自己去独立克服困难。也正是因为这样,事后亨特自己也学到了不少;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亨特抱了下来,那亨特也不会从中悟到什么,反而更加强了对父亲的依耐性。也是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为伟大的父亲。

要是把这种事情放到现在的父母身上,可能大多数的家长只会选择一种方式,那就是自己亲自上去抱。这就是父母和父母之间的不同。不过,他们的这种方法并不错,因为不管是选择哪种方法,其出发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对孩子的爱。只不过他们用的是不同的两中方式在爱孩子。

我之所以喜欢这1篇文章,不仅仅只是他的事件,还有一点就是文章的写作方法。本文中就使用了多种写作方法,主要有“三美”:1、哲理美。作者通过对童年的一件往事的描写,悟出了一些人生哲理,是值得每一个人铭记的人生经验。2、描写美。文中的心理描写最为精彩、生动、细致、真实。值得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在描写脱离危险部分表现的尤为明显。3、照应美。文中多处用了这一写作方法。比如,开头写悬崖的环境,交代自己身体病弱,还有几处提到杰利,都是作者精心埋下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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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一步读后感600字


《向前一步》这本书讲述了作者以及她的同伴在生活工作中,作为女性,所曾经经历过、感知过的一些事,她们的人生。可怎么会似曾相识一样,那么的熟悉?原来作为女性,尽管人生际遇是不一样的,在不同的国度,说着不一样的语言,从出生成长到进入社会,都不约而同的面临着相似的情景。家庭、社会、乃至我们自己,竞有意无意,设置了一些坑坑绊绊。身在其中,浑然不觉,默然承受。

如果没有恐惧,你会做些什么

面对自己的内心,你有什么一直未能实现的想法,想的太多,做的太少?是竭尽所能的奋力一搏还是留有余地?作为女性,要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目标,不要画地为牢,圈一个小圈子,停下了脚步,禁锢了思想。只有自己成长得足够强大,才能看见更高更远的风景。犹犹豫豫、瞻前顾后的你,更勇敢点,春虫夏蝉,几十年的光阴一晃而过,不负心中仍然还有的冲动和梦想。

怎样才算良好的发展?

总的来说是要有利于人成长的。撞了几十年钟的和尚和四处化缘的,能一样吗?促进个人潜能的发展,就要不怕麻烦、不怕吃苦,不怕折腾,经历过,所见所闻会带来一些不同的想法。

“爬格子”而不是“爬竖梯”

爬格子,即便是偶尔的退步,也有多条路可以向上攀爬。惰性,是需要长期坚持去抵抗的,惯性强大,不动脑不费力的傻待着是很惬意。但是哪怕我们不擅长,哪怕我们有恐惧,行动起来始终是都是好的。

要学会寻求帮助

无论家人、同事、朋友还是孩子,适当的寻求别人的帮助。适当示弱,让自己休息一下,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何乐而不为。

与书中描写的一样,在工作中,女性常常低估了、看低了自己。不去表达自己,逆来顺受。与男性相比,更谨小慎微,更没有存在感,实际上女性付出的却更多。

女性现如今的地位,是无数代人奋斗努力的结果,希望在不远的将来,能够越来越好。向前一步,任重道远,你我皆在其中。(庄欢)

《泥步修行》读后感600字


这本书虽没有教人如何修行,但如果深入探索书里面的一些思想,便能很容易开始修行。里面写了余秋雨先生自己的一些破惑经历,同时对儒、道、佛、心学、理学一些思想的认识。更是把自身思想理论化,找出各个思想的优缺点,仿佛是为了让自身更加和谐。

人生之惑有很多,余秋雨先生讲了,财、位、名以自身经历为例,也从侧面显现出先生的修养和德行。

我觉得我在这本书里面学到了什么?

自然

何为自然?我觉得就类似于随心随性而为,却顺应着道,也就是我所做之事即是我所想做的,又是无意识间被认可了的,也就是无意识间被道德、规则、法制所肯定了的。

例如我帮助了一个人,是因为我想帮助这个人。而不是因为别人会感恩自己,才去帮助别人

对无的概念延伸到空的提升

接触无是在道德经里面。因为无,所以无求,就不会被有所伤害。无心仁,而得仁。指我本来心里面没有仁这个行为定义,但我却无意间做到了仁。这种仁,往往是刻意修养不出来的。

而空则是看空这一切,什么都没有。没有道德,没有名利,什么都是浮云的感觉,让人无所执。同时又阐明缘起是一切事物产生的原因。

此可谓大胸怀。

但也深感这种思想的虚妄空无。倘若在心态上保持这种宽广视角倒是不错的,但如果用其对待所有,自己便觉得往后余生仿佛只有一种虚无之感,或许人无所求更重要是在自身的修行上面,空更重要的是在本质心态上面。如此才能得而不觉得。仿佛这些东西都只是修行之中的附属品,却又不会厌恶或随意糟蹋。

这本书在德行上说自然,在大方向谈本质,无论怎样,都是让人看清行为和自身的思想偏执,只希望勿失本源。并真正看到它才能不惑,才能破惑。

《我们一起走迪克》(精选读后感)


关于丑与美------《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犲狗红娜。带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一起走,迪克》(精选优质读后感)


最近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精选读后感)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优质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走一步再走一步(精选)》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