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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1-03 来源:互联网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精选范文)。

常言道:“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书,我们在读完一本书后通常会被要求去写一篇文章,这样的作文相当于是我们为自己提炼的一篇浓缩书稿,方便后面的阅读,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后感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精选范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终于读完了这本买了几年却束之高阁的《万水千山走遍》──三毛的中南美洲游记,文字一如既往的真实而又带着力量,在平淡朴实的絮叨中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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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写于1981年的游记散文,爱人离世后的第二年,三毛鼓起勇气周游中南美洲,想到她一个人带着助理米夏独闯拉丁美洲,那样一个印第安人与西班牙殖民后代共存几百年的大陆地,不惧前方各种险境,义无反顾,我心中就激荡起钦佩和震撼。在这里,她重拾了对生活的希望,对写作的渴望,她仍然很好地展示了自己的热情勇敢、自由不羁、敏感善良,她还是那个可爱的三毛。

我很羡慕她的热情勇敢。没有她的热情勇敢,在高原反应强烈的南美国家她应该早打退堂鼓了;没有她的热情勇敢,在秘鲁的玛丘毕丘洪水泛滥的时刻,她不会扯着见死不救的旅行团的车,硬逼着司机让更多的人上车逃离灾难现场;没有她的热情勇敢,在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强盗国家哥伦比亚,她恐怕早吓得魂飞魄散了。

她的自由不羁是永远值得欣赏的。她可以在经费充足的情况下,选择朴素廉价的老式小旅馆;她可以在交通极度不便的情况下,舍弃奢侈的计程车改乘公共汽车;她可以在美食贫瘠的南美洲坚持入境问俗,一路各种硬饼硬疙瘩肉吃到底;她可以为了亲近厄瓜多尔印第安人,独自留在深山角落。

她的敏感善良又是那样让人心疼。在秘鲁的古斯各,她毫不嫌弃独自卖票的吹“给诺”笛手,买票去捧场,尽管场地简陋,观众全无,她仍然给予真心诚意的喝彩;还有途中偶遇的荷兰女孩安妮,尊重她的伤悲,不打扰、不追问,默默地给予关心;还有一路上亲人、朋友、同胞们的各种热情好客,她安然接受却不过度叨扰……

我没有那种热情勇敢,去一个遥远梦幻的国度来一场华丽的冒险,可是她的文字让我感受到了那种美好。

我也无法做到自由不羁,抛弃舒适的酒店、便捷的交通、难咽的主食去体验非常接地气的旅行,但三毛是让人由衷钦佩的。

我也没那么多的善良敏感,落魄的吹笛艺人我可能会视而不见,旅途的陌生伤心人我可能会漠不关心,亲朋好友的热情款待我可能会安然享受,但是三毛让我看见了人性的美好。

我做不成三毛这样的女子,但是不妨碍我欣赏这样的女子。

很多人都爱三毛,有人说她不犀利,却很独立;她不出众,却很温暖。

她说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我们总是抱怨太多,无聊太多,总觉得生活无趣,没意思,要寻求刺激。即便有了所谓的刺激,又会很快觉得没意思,要新的刺激,内心浮躁,根本不能安于生活。她给我们展示了生活应有的态度,不刻意追求多姿多彩,用心感受生活,哪怕是旅行,真实不做作的样子,只是因为喜欢。

我很欣赏她在《远方》中的诗句:

如果有来生

要做一棵树

站成永恒

没有悲欢的姿势

一半在尘土里安详

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荫凉

一半沐浴阳光

她离开这人世已经三十年了,我想这棵树已经长成了吧!

人生是自己的,一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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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就能从书中得到一些关于人生的答案,不同年龄读这本书的感触都不同,不妨写篇读书心得,记录下现在读这本书的感悟。您是否能够写出一篇感情细腻的读后感呢?也许下面的“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正合你意!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1

看了《万水千山走遍》,不得不承认三毛是个旷世的奇女子,就连她的寂寞都是果敢的。迷惑苍凉的墨西哥之夜,寂静圣洁的厄瓜多尔心湖,风情万种的玻利维亚百合,狂野单纯的阿根廷牧场的天空……听三毛如痴如醉的倾诉。

一直觉得三毛最懂旅行的真谛:一个人,默默走过陌生的土地,边走边思考。直到自己被思维填满,在旅途中发现了一个未知的自我。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读完《万水千山走遍》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秘鲁的玛丘比丘。那个荒废了几百年的只剩下断垣的印加城市,在三毛的笔下,显得那么迷幻。过了这么多年,读来仍让人心驰神往。其实三毛对这失落的城市并无太多具体描写,或许是三毛只是在用她的通灵在感受像迷宫一样的废墟带来的寂寞。那些过往的情愫,就像黏稠的南方的春雨,那一片芳草,湿湿的沾住了她旅行的裤管。

三毛曾通灵地认为自己的前世是药师的孙女,一个平凡的在十九岁就离世的印第安女子。相比这荒凉的废城,她更加向往的是澄净的蓝天下那一片明澈的心湖。当厄瓜多尔那片神秘草原和水湖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看了只是觉得归乡。我想,三毛坐在玛丘比丘的大石上时,脑子里看到的不是城市的空茫,而是那些需要祷告的轻如叹息的魂灵,安静的心湖和村落。唯有通灵能解释她感觉到得,召唤她抽身离去,逃离了玛丘比丘那一日突发的大水。

最爱的便是三毛遇见安妮一段:两个来自不同国家的女孩偶遇在南美高原,互相连名字都不清楚时便已注定两人是浪迹天涯是的灵魂伴侣。彼此是那样惊人的相似:“衣着打扮,谈吐礼貌,生病的狂烈,甚至藏东西的地方,都差不多一个样子”“安妮,难道我们以前真真认识过,为什么彼此那么熟悉呢?”说是不可信的缘分也罢,前世今生也罢,就在某时某刻地球某个角落,她们奇迹般地遇见。一直幻想自己能有一个如此的旅行伙伴,无需过多言语,便能读出内心的想法。忽然的相见,不需仪式的告别。能够相伴的时光,开心地认真走过;到了某个岔路口,微笑着转身离开,并不刻意挽留。这便是真正的友谊吧,不要永远粘在一起消磨时间,只要足够美丽的瞬间。

在《万水千山走遍》里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对泥土,对人性与灵魂的深深迷恋与热情的沉醉。三毛对于自然的热爱,源自她对人性的仰求。她对人性,那种深掩在灵魂深处的生命,怀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难民的脸上,在彩霞满天的苍穹的深处,在魂牵梦萦的故乡的路上……三毛把“人性”刻画得美得像一个被上帝遗落的梦。

三毛用琉璃般质朴且华美的文字,叙写着万水千山的旅途乃心灵上的征程,谱写了一个平凡女子用生命写出的绮丽诗篇。她冷冷地看着这个老城般的世界中如逝如流的哀乐人间,眉目间流露出了红尘女子的自然之美。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2

这本书是上学期从同学那里借来的,因为之前跟她讲我在看《雨季不再来》,然后她说要借我。然后,然后就是复习周和考试周,然后它就默默地被一堆书掩盖了。

那天,是开学的前一天,我喉咙很不舒服好像是感冒了,尽管从家到学校一路奔波折腾了好几个小时,但当我在宿舍收拾书桌时看到埋在一沓书下的《万水千山走遍》,才惊觉原来你在这儿。

开学的第二天,又发烧了,躺在床上,是这本书陪我渡过了那些只能躺着钻被窝的时间,就这样我稀里糊涂的跟着三毛的脚步在纸上把万水千山走遍。

很早很早以前,我就想着以后要去很多很多的地方走走看看,可以是结伴而行的乐趣,也可以是独自流浪的自在。其实一直不喜欢游记这种文体,其中的乐趣是作者自己的,读者的体会是被附加条件的感受,毕竟看来的太容易了,感同身受太难了。我能想象三毛在中南美洲旅行时是痛并快乐着的,因为在异国他乡她总是可以遇见善良可爱的人儿,而且经常有中国人接待,或亲人、或朋友,或是因为那份单纯的同胞情怀,三毛总能被盛情款待。但她也经历了很多的挫折,遇见了不少危险,书中经常提到古柯叶子,因为这种叶子能让在中南美洲得高原病而身体不适的三毛更好受点。因为我没经历过高原病这种东西,尽管我知道三毛当时是什么症状,但我只是知道却感受不到,我想我要切实去感受的话,就应该行动起来,自己去走过。就像你会觉得看过了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自己的人生一样,很多东西都是要亲身体验才能真正明白。

趁着现在一个人,想去哪就去哪吧~把万水千山走遍是怎样一种体验,将来我替三毛跟你再细细说来。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3

假如我也是这样一个女子,有着聪慧的头脑和一张灵巧的嘴,会不同的语言,能够写出美妙生气的文字,试问自己是否有这个勇气走遍万水千山,感受各国人民不同的生活习性,品味每个国土里特有的风情与独特?

假若我也有这样一段经历,有一个我深爱的又深爱我的男子曾经那样的与我幸福过,我又该如何去面对那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我又会如何去度过那些没有他的日子?我该以怎样的面貌去对待那些依旧健在的亲人?

假如我也写下这样一部书籍,在我走遍了万水千山之后,我会以怎样的激情去写下这些文字,我又会带着怎样的心情去会议那些我所经历的种种?我又是否会在多年以后将这些文字拿出来重新品味,理解那些曾经走过的土地?

在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应该是有着印第安人居住的秘鲁和玻利维亚,也许是因为作者花了很多的笔墨去描写吧。那里的居民生活水平都不算很高,卫生情况也不怎么好,但文字里面透露出的热情与美好总是温暖着我,让人感受到一个中国人在他国受到了尊敬与爱护。这份待遇显然在较为发达的智利就不能够了。作者一路上遇到了很多的华侨同胞,受到了很多的爱护与照顾。移民在外的国人们,有成功的,居住在大草原上,有着自己的小洋房,每天照看农场,自由自在地生活;有不如意者,只能依靠他人的施舍和廉价的劳动力维持每日的温饱,过着赚一天算一天的生活。想来并不是生活把人分成三六久等,只是人们自己活着活着就区分出来了。三毛的文字本来是没有感情的,但读着读者自己心里就有了打算,我想这也是文字的魅力了。

曾经有很多次想过会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带目的地、沿途感受风景人情,却少了那份魄力。看到作者走到厄瓜多耳感受药师孙女的前生今世,听闻那美丽的传说、作者笔下的每一个地方特色,总觉得少点什么,就如同看一场盛大的晚会自己却总是融入不进去一样,读到的文字内容总是少了一份亲身体验的真实性感,是带着些许的羡慕,更多地憧憬去想象的,想着若有机会,一定要自己去感受一下不同国度的不同生活。

向往泰山的巍峨,喜爱黄山的灵气,中意九寨沟的野性,也倾心大峡谷的幽静大自然尚有千变万化来吸引我们,更别提全世界各地的不同人民的风土人情了,种种种种,待有一天我也能将万水千山走遍了,再来回味这本书吧。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4

第一次完完整整看完游记这种书。各国各地的风土人情,历史地理略窥一二。看书的过程忍不住要回顾一下曾经学的地理,对地理一直是十分喜爱的,平日里遇上个地名就好奇这个地方的行政图地形图和气候图,所以很认真的搜起中南美洲的地形图,发觉自己对世界地理已是模糊。上学时代书本学的东西,脱离实际,在生活中也总是很难找到恰好的联想结合点,想来要多思多想,去用脚步踏过才能实实的把二者结合吧。

第一次读三毛的书,第一次走进三毛,在这本书中我看到的能了解到的三毛是一个体验过人间喜苦哀乐的女人,一个经过了半生漂泊的归人。这时的她特别了解自己,知自己所求所爱,也知自己的无法回头和能力有限。

她爱自己爱生活,也爱他人。她相信前生来世,也信佛缘。坚韧周到是她,脆弱无靠也是她。

或是内心无归处,才无惧一人走遍万水千山,终是寻到内心所向,却是不再寻山问水,身心已然天地间。再没有什么想寻找想留住的,或是已经寻得了世间的至极。

所见所闻所接触,体现着她待人接事的通情晓理,透漏着真实性情和思想的三毛,也正是大家热爱她的原因之一吧,是那么感情敏感细腻而热烈。

墨西哥的三毛像个娇惯美好的小女孩儿;寻找心湖的三毛坚定执着,身心朴素而感情饱满;马丘毕丘的三毛,奇妙活泼,神奇的灵魂对话,然后像冥冥之中预知了接下来的暴水,又在暴洪中勇敢的爆发,然后躲过劫难;回归宁波定海老家时的祭祖感情我难以体会理解;如果要带些什么,就带南京的雨花石给她吧;敦煌莫高窟的三毛是失了魂入了魔,亦是顿悟。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5

最近在闲暇之余读了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一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三毛在丈夫荷西逝世后和米夏一起到各地旅游从而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书中还有她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

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三毛她通灵地认为自己的前世是药师的孙女,一个平凡的在十九岁就离世的印第安女子。而相比这荒凉的废城,她更加向往的却是澄净的蓝天下那一片明澈的心湖。当厄瓜多尔那片神秘草原和水湖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看了只是觉得归乡。我想,三毛坐在玛丘比丘的大石上时,脑子里看到的不是城市的空茫,而是那些需要祷告的轻如叹息的魂灵,安静的心湖和村落。唯有通灵能解释她感觉到得,召唤她抽身离去,逃离了玛丘比丘那一日突发的大水。

三毛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她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我读来感觉回味无穷。

最爱的便是三毛遇见安妮一段:两个来自不同国家的女孩偶遇在南美高原,互相连名字都不清楚时便已注定两人是浪迹天涯是的灵魂伴侣。彼此是那样惊人的相似,衣着打扮、谈吐礼貌、生病的狂烈、甚至藏东西的地方,都差不多一个样子。说是不可信的缘分也罢,前世今生也罢,就在某时某刻地球某个角落,她们奇迹般地遇见。一直幻想自己能有一个如此的旅行伙伴,无需过多言语,便能读出内心的想法。忽然的相见,不需仪式的告别。能够相伴的时光,开心地认真走过,到了某个岔路口,微笑着转身离开,并不刻意挽留。这便是真正的友谊吧,不要永远粘在一起消磨时间,只要足够美丽的瞬间。

读完书后再回过头去看那书中的第一段,“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初读时无感觉的我现在品来方才感觉这便是三毛那惯有的风格吧,文字简单平实,如玻璃板质朴且华美,却又真挚的震撼了我的内心。是啊,生命不正是这样吗。刚来时,只是一个婴孩,对世界的认知为空白,世界于我不正如同陌生人一般吗,可随时间流逝,令我们眷恋的东西越来越多,生命在这时也便成为我们的老友了。

在细细的返回去品赏,我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对泥土,对人性与灵魂的深深迷恋与热情的沉醉。三毛对于自然的热爱,源自她对人性的仰求。她对人性,那种深掩在灵魂深处的生命,怀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难民的脸上,在彩霞满天的苍穹的深处,在魂牵梦萦的故乡的路上……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6

此刻,坐在KFC二楼餐厅的我,吃完了在有些人眼里的垃圾食品或者说某些人眼里奢侈的汉堡和薯条,喝着热乎的奶茶,听着餐厅里放着我最爱的艾薇儿的歌曲,悠闲自得的看着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心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自己跟随着三毛,畅游在异国风情中怡然自得,犹如身临其境,闭上眼呼吸都能感受到书中写到的阿根廷草原上清新的空气,蔚蓝的天空和伸手可触到的朵朵白云,还有那位高裘情人。把自己融入到书中的情景之中,置换了陪在三毛身边的米夏,仿佛跟随在三毛身边的不是米夏而是我。

一直以来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背包四处旅游一个背包,一架相机,一张卡和一颗好奇而热忱向往的心,踏上旅途的征程,在陌生的环境下,看尽上天赐予人类的美好世界。只可惜,我只是个平民。没有横溢的才华,没有出众的外貌,没有富足的财力,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坚定地决心,有的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承载物,还有空无虚幻的思维,有的只是怨天尤人,泛滥感情,剩下的什么都没有。对于我这样的一个穷人来说,旅游是个多奢侈的念头,有时候,偶尔会出去转转,玩玩,不了解我的人,包括现在身边的很多人,都说没有钱就安分的在家待着,省着点儿钱,别乱花钱了。也许在她们眼里,我是个败家子,是个爱乱花钱的孩子,那都无所谓,对于热爱旅行的我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们不懂得一个游玩家的心情,我也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你的所作所为,就像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一个平日里没有多少钱却爱好唱歌的人会花一千块钱买一副耳机,一个街头卖艺的人花几万块钱买一个吉他以至于流落街头卖艺一样。他们可以理解可以接受花几百块甚至上千块钱衣服鞋帽,却理解不了我们花几百块钱买一个耳机,几千块钱买一个吉他。因为爱好,所以会为之倾注一切,值就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而我们被冠以乱花钱罪名的原因。

不被人理解,或许这样的我们是孤独的,但同样的这样的我们也是快乐的,因为我们做的这些是我们的最爱,就像我每一次的旅行都会受到诸多阻扰一样,想要出发的时候,好多人都会说你那么有钱啊?自己都债务累累了,还花钱去旅行,真是有心情,每次听到这样的话,心里错综复杂,知道他们也是为我好,为我考虑,只是他们不知道,就因为没有钱,债务累累整天被这些现实的东西压得闯不过气来,所以想要一种旅行的方式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不想要自己的青春就放在挣钱还贷款,或者存钱这些事情上面,只想乘着现在的我还有激情,还有体力,还有精力去玩耍,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想要做到老之后不后悔的事情,尽量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太多的遗憾,所以宁愿活在乱花钱的罪名下也想要尽情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宁愿背着债务累累的风险也想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每次看到那些没有太多钱却依旧背包旅行的人,心里只恨自己没有他们那样的魄力。终究被现实打败,为现实妥协。或许这话说出来又会被身边的某些人挖苦讽刺,那又怎样,其实她们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也承认自己确实没有那个能力,所以,尽量的为自己创造条件,尽量的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只要做了,不管多或少,不管之后会怎样,但我想我唯一可以保证的那就是在我垂死之年,我不会为这些我所爱好的做过的的事情而后悔。老师同学都说我是个外星人,反人、怪人幻想者,整天想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切实际,甚至感觉是天马行空的事情,但是我想说我要尽量让这些所谓的不可能变成可能,或许旅行过后的我会为债务忧愁烦恼,开始挣钱攒钱,那我也快乐,最起码我快乐过了,我以后的人生又少了一丝遗憾,这样我就知足了。

看书看的时间久了,有点儿疲惫,起身活动一下。发现窗外霓虹灯亮,车嚣夜寂,室内孩童嬉耍,情侣爱浓,音乐更替,看着桌上的书本和吃剩的垃圾,心中感慨万分,于是提笔书之。。。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7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作者将这两条线索穿插于无形之中,在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平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

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过该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平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本句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我们暂且不论是怎样的手法,总之,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

三毛一直是个让人感动的女子,坚强,韧性,不屈不挠,有着至深的情感和无法言说的触动。当我们面临繁华人世,该学学她的,流浪,旅行。穿越人间、穿越天堂亦或是地狱,只要心还在,路就在。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8

简单的说,这只是一本游记,从墨西哥到宏都拉斯、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哥伦比亚、秘鲁,写当地的风景名胜、风俗人情,以及途中的琐事等等。可是,写这本书的是三毛,所以注定不会那么简单。无论是曾经略带俏皮的作品,还是这本带有丧夫之痛的《万水千山走遍》,都可以看出三毛的真,真的像“心湖”的水一般,触手可及。

看着三毛细腻而沉郁的文字,我能体会到她路途奔波的疲惫,体会到她渴望自由的灵魂,体会到她偶然想起荷西的那种痛,体会到她与安妮惺惺相惜的状态,体会到她坚定的意志与不屈的精神。这些感受,是如此真实而细腻。

虽然在那个年代,南美洲之行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更不会抱怨旅途疲惫不堪。但是一个身体素质极弱的三毛,每每坐飞机都会头晕,上高原都有高原反应,经费充足但却不奢侈地住豪华宾馆,于是经常洗冷水而发烧感冒,再有就是带着一个西班牙语极其不顺溜的助手米夏。这,不是一个寻常女子可以熬得过去的,也只有三毛,因为有颗向往自由和流浪的心。

无论是在哪里,三毛都是极为宽容和有爱心的。无论是在秘鲁做那个热爱音乐的印第安人的观众还是对安妮这个亲切的陌生人的帮助以及在那场高原雨夜中与王八蛋巴士的争斗,都有体现。想必这也是三毛值得我们热爱的地方。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9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600字!

三毛真的很有名,每一个读者都能感觉出来,从写的书里的字里行间也能感受到,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从作者所接受的待遇就能很明显的感受到。三毛在旅行的时候,会特别关注当地的公共厕所,因为一个厕所能很好的反应当时的水平。这个我也深有感触,家乡这边虽然是个小县城,但是像车站啊,公测啊都会很有秩序,车站会有对应的检票口。去过好多个地方旅游,会发现当地的车站只有一个检票口,然后进了检票口要你自己一辆一辆去找车,看车头上面的标签。公测也是,有些地方公厕造的很偏僻,而且是旱厕,也没人打扫,给旅行扫兴了一大把。由此我也想到了经常会提倡的一个说法,当你无所事事的时候,你可以去下这四个地方。第一个地方是飞机场的候机厅,第二个是高铁站的候车室,第三个是火车站的候车室,最后一个是汽车站的候车室。观察了这四个地方,你会发现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阶级是有原因的。虽说有点以偏概全,但是可以haveatry啊。

文中在中南美洲旅行的时候,作者行李在机场被机场工作人员翻,好的东西都不在了,遇到一些卖东西的坑蒙拐骗,这些经历真的无法想象,这是一个什么神奇国家啊。但是没有亲身经历过是没有资格评价的,这也是我对旅行的一个原则。本人很喜欢旅游,就算慕名而去,悻悻而回,怎么说这也是人生一段不可多得的经历。在外感受到海外同胞亲切的爱,那是多么的自豪。

其中对爱的定义,我在此想要照搬一下。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三毛要求我们爱自己,正视自己,欣赏自己。希望有一天也能像三毛一样,外出的时候都能收到大家的热情招待。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10

我爱你

那你愿意为我而死吗?

我愿意

哦,这太简单了,为我活着吧

先看《万水千山走遍》,看一半觉得气氛有点抑郁。又开始看《撒哈拉的故事》。嗯,两本书对着看,又生出颇多感慨。

三毛30岁的时候嫁给22岁的荷西。撒哈拉的故事写的是和荷西结婚及婚后的故事。十几岁的荷西爱上三毛,暗暗发誓要娶她为妻。我想三毛也没少刁难他。以至于婚后三毛的父母时常担心婚后荷西没有什么好日子,告诫三毛收敛脾气。虽然日后的相处中,又多了荷西这位家人告诫三毛不要去欺负邻居。

三毛骨子里是一个不安分的冒险分子,总是想一出是一出,却偏生得固执。颇为离经叛道。荷西深谙三毛的我行我素,她说要去撒哈拉住个一年半载,他要随她一起去,三毛不愿。她散漫惯了,觉得即使他在也未必时时在一起。荷西知道自己胳膊拧不过大腿,默默收拾行李自己先去非洲安顿好。再等着她的到来。

“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

“我想的很清楚,要你留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我们夏天结婚好吗?”

一个有归属感的浪子,必然知道有人信任并放任你自由的看重,也必然会妥善安置自己并安全回来。

心有所属,灵魂安宁。

这是我从《撒哈拉的故事》里最大的收获。

三毛总是说她没有热烈的爱给荷西,我想爱这个字也是分阶段的,十几岁的爱意是纯洁又真诚的。二十几岁的爱是冒失又热烈的,再后来她可能就是想要一份安宁。

荷西既给了三毛热烈的爱也承担着一份男人的担当,纵容她的漂泊,为她瞻前顾后。

三毛是一个很懂心疼和尊重别人的人。她心疼荷西为这个家的付出,也尊重他的爱。所以她心甘情愿为之付出。并没有怨言。

然而,书都是有润色的故事,就像艺术照都是经过修饰一样。荷西也并不是没有缺点的。三毛并不是一个受不了委屈的人,也不是一个背后语人是非的人。但生活是情绪多样化的。

字里行间也会读出一些难得的吐槽。说荷西的脑子是高级水泥。因为国别风俗不同,荷西其实也是很大男子主义的,通常情况并不会怜香惜玉、体贴入微。

虽然她总说荷西不懂温柔缱绻,但他对感情却是慎重又温情的。这种适时的郑重仪式感,每每让人很是感动。

婚后七年,他们感情稳定,直到荷西因潜水事故去世。

然后再看《万水千山走遍》,写的多是风景,但昭然若揭的难过。我想这世上的人往往多少会有一些伤痛不想与人言语,也会有一些记忆深处的欢乐能随时拿出来独自翻开。这本书很少有欢乐,多的是一触即收的触景生情。多半是难以言喻的伤怀。

三毛给别人的感觉可能多数是冷淡的,但内心的炙热又跃然纸上。我喜欢她对陌生人的坦然,更喜欢不强加给别人的疏离感。就好像都喜欢自处的旅人,因为相逢便携手走一段,而后因各自的追求自然而然分离,不用告别,然后自然而然再遇见。好似从未分离。

有一种奇特又舒服的感情,合得来又无需刻意挂怀,即使相处一室相顾无言,也不觉得难受,即使最终天各一方也并不觉得难过。再相遇也能像从未离开一样自然。纯净又自持。疏离又热忱。

失落的人才想着要去追寻,而她此后的旅途是为找到自我。那个失去荷西的三毛。一路上总有悲怆,总有不期而遇的痛苦拉扯。她对爱人未置一词,但经常一个人无所畏惧的样子又时常让人心疼,曾经她也是别人手心里的姑娘,纵有痛苦时常萦绕,可每每想起荷西,她就会活出点希望,又跳脱又俏皮的模样。

她喜欢坐在阳光下,漫无目的看人来人往的广场,招猫逗狗地闲逛,看到广场上兜售爆米花的人一直没人光顾,就会主动招惹,问为什么不卖给我?只有这时我才感受到一丝《撒哈拉的故事》里面欢脱的三毛,她总是逗弄荷西,以至于荷西总是劝诫三毛不要去吓唬别人。

每想你一次,天上就掉下一粒沙,然后就有了撒哈拉。

《万水千山走遍》就像一场永无止境的噩梦,醒不过来的悲伤变成压在枕边的泪痕。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篇11

《万水千山走遍》的作者是三毛,原名叫陈平,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墓堆读闲书。旅行和读书时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她没有数字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处,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的跟着去了。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了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和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的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

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感人。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有人直到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心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可能还会对这个女孩产生一份很缥缈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

此时我已经沉浸在蔚蓝的天空里。我理解她们,认为她们只是把我们愿望放大了,实现了。 穿梭于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细的衣服装扮自己,用昂贵的化妆品保养自己,用精致的餐厅消遣自己,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幸福;可是当作者三毛抛下所有物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却陶醉其中,因为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幸福。在她们的路途中,她们感受了我们未曾感受过的,也许是艰辛的,也许是愉悦的,但始终是我们没感受过的。我并不认同她们的做法,但却始终有一份赞许之情,她们的游记是煽情的,会让人冲动,然而关键还是看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个人的思路,做一次心灵的旅行。

在忙碌的时间里,我们无暇感受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锢,多去感受周围,就像这篇游记,触动了内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何尝不是踏遍了万水千山,开拓了自己的视野呢。

作者把自己的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平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完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平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这句话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

《枫树山的奇迹》读后感1000字(精选范文)


最近,我们黄老师推荐我们阅读一本书书名叫做《枫树山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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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温馨而真实,书里有丰富的小插曲、乡村魔法、家庭之爱和值得怀念的人们。作者用十分生动的文笔描绘了温馨的画面,几乎每一页都有很精彩的个性化描述。

所有的孩子读了这本书以后都会想住在温馨而甜蜜,充满奇迹的枫树山。

为了让疲惫、消极的爸爸重拾生活的信心,玛莉一家从城里来到了高山之上,搬进了妈妈的外婆留在枫树山的旧房子里。10岁的玛丽莉就像踏入了一片奇境,从春到冬,枫树山每天都会给她不同的惊喜。从手工制作的枫糖营地,到春天的第一朵花,再到火红的狐狸一家......她经历了在城里在高山之外无法拥有的生活——那是怎样的生活呢?

当我看到狐狸那一章时,我便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这些狐狸。这一章讲的是乔和玛丽在枫树山的山坡上一起玩耍时,意外地发现了火红的狐狸一家,玛莉还亲眼看到了五只狐狸宝宝在夕阳下打滚、玩耍。可是回到了家玛丽就因为管不住嘴把她发现狐狸一家的事情告诉了弗里兹。弗里兹准备在第二天早上就把狐狸一家连窝端了。玛莉和乔采取了各种措施想把狐狸驱赶走,不让弗里兹找到它们。

我觉得,玛莉和乔是一对善良、有同情心的孩子,他们不仅喜欢动物还关心动物、帮助动物。我觉得这样的孩子才是最美的人。

现在,我发现有一些人很喜欢吃狗肉火锅,我非常不理解。狗的一生,都是在为了自己的主人而努力、奋斗。难道就只是因为因为它们老了,不中用了,就可以否定它们存在的价值吗?这是不可以的!有的人们还将刚刚出生的小狗扔进下水沟里,丢到垃圾桶里,将它们随意丢弃,这更是不可以的。每个人和每个动物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即使是人类也没资格随意地剥夺动物们的生命。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小动物。我觉得所有的小动物都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所以,每当我看到人类随意伤害小动物时,心中就会非常难过。我的梦想就是人们和动物和平相处。

我曾经亲眼目睹过猫被车撞飞后的惨状。那扭曲的脸、变形的武馆向我诉说着它的痛苦。它的鲜血、内脏被撞离体外,它的爪子和尾巴不断的挥舞着,后来渐渐僵硬了。尽管雨水冲刷掉了雪的痕迹,但每当我再次路过那里时,脑海里就自动跳出了那一幕,想起了那只被车撞得面目全非的猫,想起它死前不甘的眼神......

从那时起,我就在心里暗暗地发誓,要尽自己的全力来保护珍贵的流浪动物们。至少,也绝对不会让流浪动物们无辜枉死。

我想,在将来,我会成立一个“动物之家”这里会专门收养流浪的小动物,它们会从专用的小门钻进来,然后我们会把生病受伤的小动物送到医疗部,按一个按钮,治疗仪器就会发出黄光,把它们身上的伤口的消毒愈合,杀死病毒。最后让小动物们安心的住在这里。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可以收养这些小动物,我要把领养代替买卖这个理念宣传给每一个人。这样,这些流浪的小动物就有了一个温暖的家。我也会募捐善款最后用于救治濒临灭绝的动物,让它们不至于灭绝。

或许,这样的我挺傻的,但我愿意做那个傻傻的为在别人眼里微不足道的流浪的小动物担心的人,愿意做跟玛莉和乔一样善良的人。(李卓阳)

奇迹是每一个人都想发现的,但却有多少人能够发现它呢?这是我读完这本名叫《枫树山的奇迹》总结出来的一句话。“在充满奇迹的大自然,追寻温暖与爱的力量。”这句话用来形容这本书最适当不过了。只要我们认真寻找,就一定能寻找到各种各样的奇迹。那么,有的人有个问题:枫树山又是哪里呢?不要着急,就让我来带领大家来看看这本从美国的弗吉尼亚.森伦森笔下写得这一本书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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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弗吉尼亚.森伦森,1912——1991,出生于美国犹他州,她写得这本《枫树山的奇迹》荣获《常春藤国际大奖小说系列》纽约瑞儿童文学金奖。我第一次看的作者简介的时候,就立志要成为一个像她这么伟大的一个作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温暖的关于亲情、爱以及亲近自然的美好成长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为了让疲惫消极的爸爸重拾对生活的信心、重新开心起来,玛丽一家子来到了这个名叫“枫树山”的地方居住,我看到这个名字,很疑惑:为什么要叫“枫树山”呢?接着往后读。他们来到枫树山的时间是短暂的,因为乔和玛丽还要上学,他们一家只能在放假的时候呆在这里几个月。后来,经过他们一家子的商讨,最终决定让玛丽和乔在乡村小学上学,但是书名既然都叫《枫树山的奇迹》,那枫树山到底都有什么奇迹呢?

在乡下,就有在乡下的特别之处,玛丽经历了在城市里永远无法体验的生活。从手工制作枫糖的地方,到春天的第一朵花,接着又到火红的狐狸一家,再到哈利先生,最后再到人见人怕的逃学检察官帮助乔和玛丽一起“逃学”,并且带来一大堆学生,一起给他们帮忙。

但在这么多故事里面,我还是最喜欢第十章——“乔的圣诞善行”这一篇故事,不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突出了真、善、美。

这个故事讲了乔在乡下小学参加一个“演唱会”。其实也不算是真正的演唱会,就是去集市“表演”。转眼间就到了一年一度的圣诞节,乔和哈利先生约好了要去哈利先生他们家,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乔:一去不复返。爸爸更是担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不管他要干什么,都不该这样一声不吭的!”这句话体现出了爸爸对乔的责怪和深深的担心,虽然嘴上说着责怪的话,但还是穿上靴子、围上围巾出去找乔,这可能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吧!最后他们才发现乔是去帮助哈利了,因为哈利的不小心,把自己的腿给摔折了,乔就只能短暂的在那里照顾他。我突然想起了最近我去上“学而思”的时候,因为买了一瓶奶茶,半个小时了还没有回家,妈妈打我电话打不通,又找不到我,我能想象到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的样子,好不容易等我回来了,妈妈却又请我吃了一顿“竹笋炒肉”。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以后不能一声不吭的做事情,一定要告知大人。

读了这个故事,我才明白人和人之间居然有这么大的差距。有的人乐于助人,有的人不乐于助人还希望别人总是来帮助他。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和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你帮助了别人,别人也一定会报答你的。(杜宇泽)

《万历十五年》读后感范文(精选)


这是一本相较于其他历史读物来说,更有个性和作者独到见解的书,作者在论述事实的同时也运用不同的写作手法刻画一个个鲜明的形象,全书共七章:“万历皇帝”、“首辅申时行”、“世间已无张居正”、“活着的祖宗”、“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戚继光——孤独的将领”和“李贽——自相冲突的哲学家”。虽然每个章节主要讲的是人物,但从这些人物身上却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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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人生经历,性格特点。作者深刻的刻画使每位人物都跃然纸上,张居正、海瑞、戚继光、万历皇帝......这些在历史课本中出现的角色,在《万历十五年》中一一出现,看这本书,就仿佛在亲历他们的处境、他们的苦恼,他们的梦想,他们的野心,他们的无奈。

万历皇帝,9岁登基,但是国政大权却掌握在母后支持的老师兼内阁首辅的张居正手中。他原本聪明敏感、乐于上进,也曾经励精图治、喜欢读书,他本不是暮气沉沉、消极厌世的人,但大臣们却剥夺了万历作为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应有的个性、思想和活力。张居正不让他练习书法,申时行不让他练兵,所有人都不让他立三皇子为太子,甚至生前与他形影不离的爱妃都不能与自己埋在一个坟墓里。失去了自由,就算做着皇上,又有什么趣味?这同时也反映了当时许许多多的人们的命运,上到皇帝,下到老百姓,无一不是被主宰的人生。皇帝被条条框框的规矩,明争暗斗的朝廷所束缚,老百姓则是在数个不安稳的苦日子里找不到出路。

鲁迅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万历十五年》这本书,便就是不动声色地把这句话反复描绘罢了。黑二代、官二代、富二代、为了权力人们总不疲于你争我斗。或许是出于潜意识中对孔子的崇敬罢,《万历十五年》里所讲述的儒学,让我意外不已。那是一个形式、道德高于一切,道貌岸然的儒教。它用道德堆砌了一个“完美世界”。大家在潜规则下继续尔虞我诈贪污受、贿结党私营,一套儒教理论,一套潜规则,两者互不干涉的组成了这个封建王朝。“讪君卖直”是我在本书中所学到的新词汇,意思是装作一副忠臣的样子,用所谓“道德”去做一次投资,成,则一代功臣;败,则以命偿还。而那些真正追求自由的个人,有志于改革创造,却为时代扼止。作者从一个个人物的悲剧中揭露了这个时代的真相。单独的人物,并不能代表整个时代,但剥茧抽丝,却可以发现,左右他们的,无疑就是这个时代。

回顾这三十年,借作者的话,便是“两声欢呼和一声倒彩”。或许很多读者都在感慨当时那无人醒悟的国家悲剧,但我认为,晚清的衰落,或许也不只是一朝一代的问题,黄仁宇的大历史观使我感同身受地了解了古代王朝的覆灭之灾历程,而其背后的原因,还等待着更多有志的学者,去一一探寻。(孔亦凡)

[收藏]读后感草莓山1000字精选


作品这部作品,是作者的一种感情抒发。我们可以针对自己感触最深的内容来将其撰写进我们的读后感中。您是不是希望自己能写出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并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呈上读后感草莓山,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草莓山(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就叫《傀疚的草莓》。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女儿的爸爸突然有一天开始种草莓了,而且经常给他的女儿送去,哪怕是一点点,女儿当时的心里总是会感到热乎乎的每一次,父亲都要看着女儿吃过以后,才满意地离去。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女儿开始不那么感动了,因为大街上全都是卖草莓的,而且还很便宜。于是女儿就对他的爸爸说以后不要来送草莓了,但是他的爸爸却仍然坚持着为女儿送草莓,女儿开始对她的爸爸产生了不理解,一次女儿故意生气地说:如果以后您还来,我就回去把草莓拔了。

不久,她的父亲又照例来送草莓了,这一次,女儿无意中发现父亲一瘸一拐地走在路上,她跑过去一看发现父亲的腿上有伤。她过后去问医生才得知她的爸爸有患有严重的糖尿玻就在这位女儿父亲去世的时候,她才听到了父亲的真言:孩子,你小的时候想吃草莓,可那时候,草莓特别贵,我没有给你买,现在我给你种草葛

女儿的心为之震憾了,眼泪顺着她的脸流到了她的心里她明白了父亲由于爱女儿而由于小时候因为家里穷而没能让她吃上草莓而对女儿的愧疚,而做为女儿的她没能及时理解这种通过送草蓦的方式而表达的伟大的父爱而感到愧疚两种不同的愧疚,就能看出来人间最感人的亲子之情,但做为孩子的女儿却因为年龄还小而对大人的行为不理解,无意间却伤害了爱她的、时时想着她的父亲到最后虽然懂了,但为时已晚,因为爱她的父亲却永远离开了她!如果早点懂得,就不会有那样对待自己父亲的态度了

我想:我们由于年龄小不懂事,平时总是不能很好地理解爸爸和妈妈,虽然她们在我们的成长历程中,为我们做了数也数不清的事情,付出了人间最无私的爱,然而做为儿女的我们却很少去想想爸、妈为什么要这么做,把这一切都当成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有的由于自己的无知与不懂事去时时让父母伤心、担忧,有的甚至因为自己的无知给父母造成终生的伤害这时的我己泪流满面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我终于明白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的内涵,更懂得西方的父亲节与母亲节的意义,现在,学校对我们进行感恩的心歌曲学唱,我觉得这首歌是那么的好听、亲切,每次我在家中弹唱时,总会看到我的妈妈脸上凝聚着安祥、幸福的神情,这是一种无声的教育

她希望我们这些孩子都能成为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因为家庭是我们人生的第一站,因此感恩应从感谢父母之恩开始我要从今天开始。我不要像书中的那位女儿等很大了以后才懂,从现在开始,去感激的心去接受父母给予我们的点点滴滴的爱,天天以感恩的心面对爸爸、妈妈,所以我们不应该由于成长中的所谓青春期为由去跟爱我们的亲人顶嘴,逆反,似乎心里一点都没有更谈不上对父母大人们的体量,更多的是对自己感受的关注我为书中的女儿愧疚与难过的同时,时时告诫我自己:我们不要做对不起父母的事,到头来让愧疚与后悔相伴。

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从今天行动起来,为父母、亲人献上我们力所能及的感恩的行动,让世界上所有的父母都因为有了感恩的儿女而自豪与幸福;让世界因为我们儿女们感恩的行动而变得更加温馨与美好!来吧,伙伴们,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吧!

读后感草莓山(篇2)

读伊白什凯维奇的《草莓》,那是一篇很美的抒情散文,是一篇会让人读后发出许多感慨的文章,至少我是这样的。

作者由一颗晚熟的草莓引发了他对生活的热爱和生命的珍惜之情,抒写了对流年似火、青春不再的感怀。但是,在阅读这篇文章之前,我更认同作者先前的看发:时值九月,但更意正浓。逝者如斯夫,可我没觉得自己没有变,自己周围的一切也没有变。难到不是吗一年又一年的过去,看着镜中的我,脸上依然不是长着眼睛、鼻子、嘴巴,既没有像二郎神那样多长出一个眼睛,也没有给可爱的脸上添一个新的稀有的成员。或许有人会说,外表的东西总是不真实,只有内在的东西才会一五一十的反映出来。那么,就去看看我的内心深处吧!在学习上那激烈的竞争,使我不能有半点松懈,要时时刻刻全力以赴的去学习,才能够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哎!可我仍旧是一个孩子,始终不能与玩字分道扬镳,心里老想着放下手中的笔,去看电视吧,出去玩玩吧!你能说我改变了吗

能!伊瓦十凯维奇一定会说我改变了。他认为,每日朝霞的变幻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心性和容颜,似水流年,彻底再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真的是这样吗我对自己先前的看法开始怀疑了,坚定地信念也有所动摇了。正如作者认为:六月的气息已经一去不返了。再照照镜子吧:咦我怎么整个面部表情多了一些从容,少了一些浮躁呢而我的眉宇之间呢似乎多了一点坚定,对自己的目标、自己的信念的坚定。难道我真的改变了吗我真的长大了吗可是,可是,我越来越发现自己理屈词穷,无法辩驳。因为,尽管每次我都想扔下学习去玩,可到最后我每次都放弃了,虽然我心不甘,情不愿的。这说明,我改变了,我长大了,对要做的事情多了一些考虑,少了一分任性。

时间真是一个厉害又霸道的家伙,它主宰着我们,改变着我们,使我们不得不向它低下那倔强的头!

读后感草莓山(篇3)

《草莓》读后感(一)

还记得小的时候父亲教我读《长歌行》: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读完后父亲谆谆教诲我要珍惜时间,并说光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人生的少年没有几何。可惜当时的我太年幼,并不懂得这过来人语。到现在,多少明白了,主讲人已换成我,听众也换为我的学生和女儿。望着他们似懂非懂的神情,我也一如父亲般深深的叹息。

后来,就想到了这篇《草莓》,初读这篇散文是在十六年前,大哥把这篇文章推荐给姐姐,姐姐工工整整抄写在摘抄本上,两个人饶有兴致讨论、赞美。少年的我不禁好奇,读一读只觉得文笔很美,并无其他感慨,现在想来,我那时正是带着桃色眼镜看世界的年龄,还不知道岁月的无情。当时的我,正沉迷于电视剧《十六岁的花季》,为剧中人物欢笑、惆怅、落泪,为自己的成长激动不安。十年后,又看了电视剧《走过花季》,几乎是在一夕间明白,青春已在逐渐远去,当时我在日记中写道:站在十六岁的门槛上遥望二十六岁,觉得那样遥远,如同笼着淡淡薄雾的桃花源;在二十六岁的季节里回首十六岁,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再也触摸不到花季的美好。当时就疯狂的读《草莓》,能够流利的背诵,我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实际上,我的内心充满惶恐----对岁月流逝年华易老的恐惧,根本没有成熟的思虑,更谈不上内心信仰和理性大厦的落成。

一直到了三十岁的生日,我重读《草莓》,我才真正理解文中这一段话:“我们才察觉我们度过的每一天时光,都赋予了我们不同的色彩和形态。每日朝霞变幻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心性和容颜,似水流年,彻底再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当然,今天我们还很年轻,还有许多事情在前面等着我们去办。激动不安的青春岁月之后,到来的是成熟的思虑,是从容不迫的有节奏的生活,是日益丰富的经验,是一座内心的信仰和理性的大厦落成。”是啊,岁月对我们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远去的是青春,丰富的是内心,岁月恩赐了我们许多东西,我们变得成熟,从容,理智。我不再担心青春的远离,但那六月草莓妙龄十八的馨香却永存心间。

《草莓》读后感(二)

不知道你读过伊白什凯维奇的《草莓》没有?那是一篇很美的抒情散文,是一篇会让人读后发出许多感慨的文章,至少我是这样的。

作者由一颗晚熟的草莓引发了他对生活的热爱和生命的珍惜之情,抒写了对流年似火、青春不再的感怀。但是,在阅读这篇文章之前,我更认同作者先前的看发:时值九月,但更意正浓。逝者如斯夫,可我没觉得自己没有变,自己周围的一切也没有变。难到不是吗一年又一年的过去,看着镜中的我,脸上依然不是长着眼睛、鼻子、嘴巴,既没有像二郎神那样多长出一个眼睛,也没有给“可爱”的脸上添一个新的稀有的“成员”。或许有人会说,外表的东西总是不真实,只有内在的东西才会一五一十的反映出来。那么,就去看看我的内心深处吧!在学习上那激烈的竞争,使我不能有半点松懈,要时时刻刻全力以赴的去学习,才能够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哎!可我仍旧是一个孩子,始终不能与玩字分道扬镳,心里老想着放下手中的笔,去看电视吧,出去玩玩吧!你能说我改变了吗

“能!”伊瓦十凯维奇一定会说我改变了。他认为,“每日朝霞的变幻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心性和容颜,似水流年,彻底再造了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有所剥夺,也有所增添。”真的是这样吗我对自己先前的看法开始怀疑了,坚定地信念也有所动摇了。正如作者认为:“六月的气息已经一去不返了。”再照照镜子吧:咦我怎么整个面部表情多了一些从容,少了一些浮躁呢而我的眉宇之间呢似乎多了一点坚定,对自己的目标、自己的信念的坚定。难道我真的改变了吗我真的长大了吗可是,可是,我越来越发现自己理屈词穷,无法辩驳。因为,尽管每次我都想扔下学习去玩,可到最后我每次都放弃了,虽然我心不甘,情不愿的。这说明,我改变了,我长大了,对要做的事情多了一些考虑,少了一分任性。

时间真是一个厉害又霸道的家伙,它主宰着我们,改变着我们,使我们不得不向它低下那倔强的头!

《草莓》读后感(三)

读后感草莓山(篇4)

《草莓山》这本书是由美国着名的儿童诗人玛丽·安·霍贝尔写的。她创作了很多脍炙人口的儿童诗歌、童谣和图画书,其在儿童书创作上的有卓越成就。且获得各种奖项数次,还曾获得儿童桂冠诗人的称号。玛丽是一个懂得把握细节和语言的杰出作者。自然而然就把读者领进了故事,让我们流连忘返。

故事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艾丽的爸爸终于找到工作。主人公艾丽,一家都从纽黑文搬到了斯坦福的草莓山。离开熟悉的环境与最好的朋友,真是一件伤心事。不过,当得知新家位于一条叫草莓山的街上时,艾丽心中的伤心与不安似乎消退了,这个神奇的街名给了她无尽的遐想。漫山遍野都长满了草莓,肥大多汁的红草莓,想摘多少就摘多少。神奇的是,草莓山真的有了草莓,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难道是草莓山的魔力?

在草莓山,艾丽平静的生活不时荡漾起小小的涟漪,有温馨也有伤感……可最重要的是,我们明白了什么才是值得珍惜的友谊。就像玛莎,她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主人公艾丽,一个是辛西娅。但是,当艾丽问玛莎谁是她最好的朋友时,她却说:“在学校里,辛西娅是我最好的朋友,在家里,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使艾丽很难受,最好的朋友只有一个!而且辛西娅曾经还叫她脏犹太人!真是不想再理玛莎了。幸好艾丽还有一个在草莓山新朋友叫米米,是因为米米并没有玛莎说的那么脏及米米的身世艾丽才会同她做朋友。但艾丽连想都没有想过会跟米米做最好的朋友,但是中间因为经过了太多事,米米的体贴与谅解使艾丽觉得其实米米才是他最好的朋友,米米的善良的心地及淳朴的个性使艾丽更加认为米米是一个跟她形影不离的朋友!一个值得珍惜的朋友!

读后感草莓山(篇5)

谁藏了我的草莓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利用率确实不高,基本上看一次,过一个星期再看一次,就可以送人了。但是,我的观点是,有的书是用来一而再再而三地读的,有的书就是一次性的,比如贴贴纸、手工、连连线等,希望用过了还能有其他用处,确实有点难。一套四本全买了。定了送到单位,下班回家带给女儿,母女二人都非常开心,备注:女儿2岁1个月。外观:印刷精美,纸张结实、手感好,大小和重量很适合幼儿自己抱了放在膝盖上。内容:图片比较接近实物,不会像有些绘本,基本上很难猜测是什么东西。这套书的图片,能让幼儿一眼认出来是什么东西。设计也很有精巧,大人看着都觉得好玩。一个晚上,女儿就干掉了全部四本,其中有2个没有找到,其他基本不用提示,自己都可以找到。有的一眼就找到了,有的需要看一会。更好玩的是,一开始我一直在念“是谁***我的***。”到后来,一翻页,女儿自己根据图片念“是谁吃了我的饼干,是谁戴了我的眼镜……”搞的自己好像认识字一样,哈哈哈。要是有续集就好了~……

读后感草莓山(篇6)

《红蕾》发下来了,我随便翻了几页,一个故事的名字把我的目光给吸引了——《甜草莓的秘密》。看到这个题目后我就有了许多问题,甜草莓有什么秘密?这是我最大的疑问,我就带着这个疑问开始读这个故事——《甜草莓的秘密》。

”我从出生到现在,我最喜欢的水果就是草莓,只要草莓一下来,我总是抢着去买。“读完这段话,我明白了作者很爱吃草莓,而且草莓这种水果一直在作者的心目中排名第一。

”今年的草莓下来的特别早,每个摊主的草莓我都买过了,不过只有那个穿白色长裙的小女孩的草莓没有买过。“读完了这段话,我知道了作者很喜欢品尝各家各户的草莓,而且我还知道了今年草莓下来的特别早和新来了一个卖草莓的小姑娘。

一天我来买小姑娘的草莓,我尝了一个,非常甜,我想把她的一筐草莓都买下来,可是她不让,说:”你只能买10个或20个。“”为什么?“”如果你全都买下来别人就吃不到了。“”给我20个,多少钱?“”你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这时,我发现她没有称,我便给她了10元。”读完这段话我知道了她的草莓非常甜,同时我感到她怪怪的,一下卖了不更好吗?那样的话就不用去卖了,而且她没有称。

“我想知道她的草莓为什么这么甜,我便跟踪她,她家住在山里。走到山顶她跑得很快,三两下就把我甩了。我听见草丛里有声音,我就跑过去看,原来是狐狸种的草莓呀!从此以后我一直保守这个秘密。”读完这段我的问题终于解开了,秘密就是甜草莓是狐狸种的呀!

每个人都有秘密,我们应该保守这个秘密,同时也要保守自己的秘密,秘密代表着成长,让我们一起保守秘密吧。

千年金融史读后感(精选)


记得听过这么一则小故事:一位来中国旅游的德国朋友,告诉记者他在中国都不带现金的,全部使用移动支付,吃饭移动支付,坐车移动支付……只要带个手机就行了。他觉得这样很好,等他回国后,他要去做推广,希望在德国也能实现在日常生活中就能使用方便快捷的移动支付。我当时听完后的第一感觉就是:金融改变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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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大家的朋友圈被马云的无人商店刷屏。有人感慨科技进步太快,有人感叹:要是没文化的话连个售货员都当不了……而我的反应又是“金融改变生活”。

看《千年金融史》也是这样的感受。该书是著名金融学家、耶鲁大学金融与管理学教授威廉·戈兹曼作品。全书公分四个部分,分别是:从楔形文字到古典文明、中国的金融遗产、欧洲大熔炉、全球市场出现。横跨5000年历史长河,从美索不达米亚到古中国金融,从货币和债券的发明到人类的演变和未来,纵贯古今、跨领域、跨文化、多角度阐述金融对人类社会、文明的塑造和推动,总结金融规律。

威廉·戈兹曼教授告诉我们,金融有4个关键要素:

1、在时间上重新配置经济价值;

2、重新配置风险;

3、重新配置资本;

4、扩展了资源重新配置的渠道和复杂程度。从这四要素看,因为有了时间的加入,金融变得复杂,它的历史也变得漫长。威廉·戈兹曼教授也是依据这点来撰写这部金融史的书的。但有趣的是,作为一部金融史的书籍,他描写中国古代的经融占用了四分之一的篇幅。一方面,证明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在金融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另一方面,也印证了威廉·戈兹曼教授在前言里说的那句话:与其说《千年金融史》是一本为欧洲读者写的书,不如说是一本为中国读者写的书。中国在金融史上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但中国对金融所做贡献的重要性并非广为人知。

所以,从某种角度说,这本书,是写中国金融的发展历史的。是向世界宣传中国在世界金融史上的重要地位的。于是,我也着重看了这一部分。看完之后更加加深了我的感受:金融改变生活。

从作为货币的贝壳出现,到秦始皇统一货币为方孔圆形的秦半两;从飞钱到交子,从商场购物到淘宝快递……都是金融的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的便利。人们出门再也不需要背上用于交换生活、生产用品的货物,从最初的钱币,到后来的银票,再到后来的纸币,到现在的移动支付,正是金融的发展,让人民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利。

以前说,出门必带四样东西,“伸手要钱”——身份证、手机、钥匙、钱包;现在,随着金融的发展,随着技术的革新,带三样东西就够啦——“伸手要”。我想,以后出门,要带的东西一定将会越来越少,出门办事也将越来越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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