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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猎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1-12-14 来源:互联网

第7天读后感感悟。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们会发现,喜欢读书的人,脑子里总是会有一些与常人不一样的思想这就是读书的重要性。当我们读完一本书籍后,可能也会改变我们对事物以往的看法。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那么,在读过的书籍中你最喜欢看哪一本书籍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第7天读后感感悟”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第7天》是余华所著,讲述了主人公死后7天的所见所闻,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真实又荒诞的故事。

故事开篇第1天,主人公杨飞收到了一个殡仪馆的火化通知他被告知,因为迟到预约号被作废,需要等候45位殡仪馆里有钱人在贵宾后捎去坐沙发,穷人则在普通后哨区做塑料板凳广播,一连叫到几十个空号,被告知空号没有目的,所以杨飞起身离开开始了游荡。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熟妹的悲惨故事,鼠妹与伍超是对情侣抚媚羡慕身边的人用苹果手机,于是让伍超为他买一个苹果手机,可伍超因为没钱买了一个高仿的苹果4s骗了鼠妹当晚他们还高兴的去吃大排档之后武超因为父亲生病回了老家,舒媚与朋友在一起嗨的时候,被人看出是高仿苹果4s熟妹火冒三丈去问男友武超,而武超却没给抚媚回信息,抚媚很气愤,有了自杀的念头,于是在qq空间发表了自己想自杀的念头,而热心网友为他推荐了几条好的司法吃安眠药跳楼等,但没有一个人劝他不要轻生的。

这让我想到了老炮儿电影里中的一个片段,一个女孩儿要从4楼跳下,而下面的观众却说你跳啊,你跳啊,快跳啊,还有人说这种人就是见多了,在上面扎猫呢,更有人说:一咬牙一闭眼你跳啊,跳下来就舒坦了。这多么恐怖啊!

余华借一个死人的故事,将一段衍生于中国当代的残酷写真展现出来。古时候药店上写着:但愿世上无人病,宁可架上药生尘。可现在却是满两百打八折、福利多多、快来抢购。《第七天》这本书揭露了人性的恶。(丁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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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丛林故事》读后感悟600字7篇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丛林故事》读后感悟”。

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们渐渐体会到了文档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多在网上查查范文的相关信息。范文的整体结构和写作思路值得我们细细研读,那么我们如何动笔写一篇范文呢?以下由读后感大全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丛林故事》读后感悟”,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丛林故事》读后感悟 篇1

《丛林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德亚德·吉卜林。他用拟人的手法描写了发生在狼与人之间的一段感人故事。

发生在一片大森林里。一天,一个小男孩毛格利在丛林中迷失了方向,被狼群收养起来。在狼和它们的朋友棕熊、黑豹和巨蟒的照料下,毛格利一天天地长大了。有一天,来了一只老虎,它想吃掉毛格利,许多狼看见了后,果断地扑了上去与老虎撕咬起来。许多狼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但老虎还是被狼咬死了。毛格利活了下来。最终,离开了森林和保护他的动物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虽然许多狼都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它们的举动却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感受到了“狼”的勇敢和自我牺牲精神,令人为狼的牺牲精神而感动。读后让人感到身临其境。值得我们大

家学习的还有:动物同人一样有丰富的感情。在与老虎的斗争中,是狼群之间的相互团结,才使它们战胜了强大的敌人——老虎。

《丛林故事》读后感悟 篇2

一个从丛林深处走来的小男孩——毛格利,是丛林新的王者,可怕的红毛狗、忠诚的老师巴鲁和巴格西拉……造就了他倔强、勇猛的性格,以及他一颗热爱丛林的心。

噢!可怕的从西边来的红毛狗,它们长着红色的浓密的长毛,所经之地,尸骨遍地,血流成河,无一动物生还。它们自称是森林之王,战无不胜,它们浩浩荡荡地前进着,很快就来到了毛格利所在的丛林。红毛狗这个名字令整个丛林都心惊胆战,但狼群以及毛格利并不害怕,还有一条可怕的蟒蛇卡阿,它们为了抵抗红毛狗,制作了惊心动魄的计划——卡阿与毛格利将红毛狗引到死亡之地——非洲小黑蜂居住的地方。

非洲小黑蜂毒性很强,但卡阿知道,只要跳进水里,在身上涂上大蒜的味道,准能万无一失。然而,可怜的红毛狗却只知道疯狂地叫嚣和追赶,完全没有注意到两旁埋伏着的“敌人”。卡阿一看时机已到,马上跳入水中,这时,无数的小黑蜂向红毛狗冲去,刹那间,红毛狗的哀叫声,小黑蜂密密麻麻的嗡嗡声,以及血的腐臭味,包围了毛格利他们。大约过了半天左右,毛格利偷偷地探出头来,一看,那是多么残忍的景象啊!许多红毛狗都惨死在那里,还有一些非洲小黑蜂的尸体散落在旁边。毛格利总算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我的心随着《丛林故事》一书的情节在激荡起伏着,这本书带给了我巨大的勇气,无论面对什么,都要努力,坚持到底,才能看到胜利的曙光。对这些可怕的“红毛狗”,我们必须要勇敢地去面对,而不是畏畏缩缩,悄悄地逃走,要相信自己,告诉自己,你一定会赢的,就像毛格利一样,快乐、勇敢、睿智,这三点,是我们的目标,只有这三点,才能在丛林中生存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生存下去。

勇敢,勇敢,再勇敢,这本书让我真正勇敢起来,让我变得自信、阳光,让我也能从心里与可怕的“红毛狗”搏斗了。这本书还告诉我,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并且坚持下去,那就一定会取得胜利!

《丛林故事》读后感悟 篇3

我一拿到这本书,就被封面上的黑豹和狼迷住了。我想这一定是一部精彩有趣的动物小说。因此,我迫不及待地想马上打开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莫吉小时候被母狼收养,后来成为狼群的一员。后来,他成长为一个勇敢而聪明的男孩。他的朋友包括一只善良的母狼、一只忠诚的兄弟狼和一只足智多谋的豹子。巴西,他们教会了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能力。他们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则。后来,莫吉带来了有智慧的动物,叫做红花之火,并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叛乱杀死了煽动性的老虎谢尔汗,恢复了丛林的平静。

这本书生动的原因是他把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了人类的语言。许多特殊的写作风格也被创造出来表达动物的心理概念。例如,动物害怕火,所以他们称它为红花。丛林动物在这里被称为丛林居民。他还写了许多属于动物的谚语,如“去年的坚果是今年的黑土”,“明天的狩猎将在明天举行”,“当蜂蜜走了,空蜂巢应该留下”等。

此外,我还认为英雄莫吉,作为一个人,可以这样和动物相处,这让我很惊讶。但事实上,他对人类的感情远不如对自然的感情。严格地说,他不是一个真正的人,而是一个像动物一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人。他可以在丛林中自由漫步。他可以在藤条上自由摆动。因为他是如此自由,所以他有勇敢的行为做后盾。谁不羡慕这种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对狼和野生动物也有了新的理解。以前,我认为狼、熊、老虎和豹子是和魔鬼一样可怕的动物,一想到它们我就感到害怕。但是现在我知道它们其实很温顺,但是人们认为它们很可怕,要知道杀死它们的人数,是杀死它们的人数的几千倍。

从这本书里,我读出了精彩,也知道了真正的团结,也读出了勇气和坚持的价值。我们必须向英雄莫吉学习,成为一个勇敢和值得信赖的人!

《丛林故事》读后感悟 篇4

假期,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它是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代表作。

《丛林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男孩儿莫格里在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希尔汗追杀,结果误打误撞来到了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丛林居民的一员。他在丛林里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鲁,正直的狼群首领阿克拉,孔武有力的蟒蛇卡等。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后来,莫格里凭借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在他还是婴儿时追杀自己的老虎谢尔汗,帮助狼群打败了迁徙的杀手红毛狗。作者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一整个故事分成一个个小故事,详细地写了出来。

我最喜欢红毛狗这篇故事,一个很平常的一天,突然远处传来了只有豺跟在老虎后面打猎或者发现附近有大规模打斗时才会发出的极其难听的声音,丛林居民把它称为“菲阿尔”,听到这种声音后,莫格里和公狼都在朝议事岩奔去,法奥和阿克拉一起坐在岩石上,其它狼坐在下面,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母狼和小狼都在往各自的洞穴跑,因为菲阿尔响起的时候,弱小的动物是不能留在外面的。

忽然来了只族外兽,从他的话中狼群得知是杀手红毛狗多勒在迁徙,他们一路向北杀了过来,狼群首领让莫格里先走,他们留在这里拼死一战,莫格里坚决不同意,要留下来跟狼群共同进退,莫格里去找蟒蛇卡,蟒蛇卡给他出了个主意,到了决战时刻,莫格里在水中,狼兄弟在水下保护他,狼群在岸边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结局红毛狗被打败了,但是狼群首领安克拉却因此丧失了性命,看到这儿我有点儿伤心。

《丛林故事》告诉了我,每个人都需要有朋友,因为朋友会在危难时刻去帮助你。书中叫莫格里的男孩儿,作为一个人类有很高的智商,才能帮助丛林朋友度过一次又一次危难,在现实中我也要学会各种技能和本领,才能更好的帮助我的朋友们。

《丛林故事》读后感悟 篇5

《丛林故事》这个书是英国作家拉迪亚德﹒吉卜创作的。主要讲述了八个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故事,向读者们展示了真实动人而又富于奇幻色彩的丛林世界。

这本书主要人物有:莫戈里、黑熊巴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我最喜欢莫戈里,他非常勇敢、坚强。在莫戈里还是婴儿时,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进了狼群,可他一点儿也不害怕,并且在狼爸狼妈的照顾下和黑熊阿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和蟒蛇卡阿成为了朋友。还跟巴鲁、巴西拉学习怎样在森林里生存,怎么捕捉猎物。这些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 — 老虎谢尔汗。他们想尽办法,先让莫戈里去找人类的火种,然后再找到谢尔汗,把它的皮烫伤,谢尔汗愤愤不平地说:“我还会回来的。”最终它回来了,是莫戈里的朋友 — 灰兄弟告诉他的,他又叫阿克拉和灰兄弟让公牛去把谢尔汗踩死。

莫戈里的勇敢和坚强,狼爸和狼妈的爱心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丛林故事》读后感悟 篇6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丛林故事》。让我认识了一位作者叫罗德亚德・吉卜林,他是英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文学大家,是儿童文学巨匠,一生著述丰富,成就卓然。他的代表作品就是《丛林故事》。

这本书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莫格里,他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中一员。后来,他长成一个勇武而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严肃的老总熊、正直的狼群头领孔武有力的蟒蛇卡阿等等。他们在莫格里周围形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后来,莫格里借用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施,谢尔汗使丛林重归平静。

这本书还教会我了各种比喻词,词的意思,这句诗句的意思等。我最喜欢主人莫格里,我觉得他太聪明了,不管遇到了什么难题都能解决。不象我们这些普通人一样,虽然有些问题还是能解决的,可是有些问题也只有莫格里解决的了。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有趣的书。

《丛林故事》读后感悟 篇7

在今天下午,我读完了《丛林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情节精彩,语言流畅,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这本书分为5个故事,其中第一个故事最为精彩,主要讲了莫格利因种种原因被狼群捡去,养大。养大后被老虎大可汗发现,并被它追杀。最后,借水牛群之力把大可汗活活踩死的故事。

我觉得班达洛族猴子是一群很坏的猴子,她们只会一味地空谈,从不会去实践,就算实践了,它们过两三天就会忘记,而且它们都在吹嘘自己有多聪明,可它们却每天都在聊得天花乱坠,我现在都同情它们的愚不可及了。

我看完这本书,不仅联想起之前看的电影《奇幻森林》,它们的主要内容都是一样的,可《奇幻森林》里,大可汗是被火烧死的,《丛林故事》里,大可汗是被水牛踩死的;《奇幻森林》里的主人公叫毛克利,《丛林故事》里的主人公叫莫格利;《奇幻森林》里是巴鲁和巴基拉救了毛克利诸如此类的不同还有很多,但《奇幻森林》居然说是《丛林故事》改编的!剧情完全不相同啊!我觉得《奇幻森林》剧情会精彩一点,因为这里面毛克利的智慧显得多一点,各个人物的个性也更明显,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部电影和这部书都是风靡世界的大作。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500字读书感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海伦凯勒,在海伦凯勒一岁半的时候,因为一场重病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再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同情她,也很惋惜。而在他七岁的时候,安妮莎莉文担任她的家庭教师,因此她们也成为了好朋友,安妮莎莉文老师也知道她的遭遇后,决定帮助海伦凯勒,也因为这件事,她就成了海伦凯勒的良师益友,与他相处了50年之久。

在莎莉文教师的帮助下,在海伦凯勒自己的努力下,1896年海伦凯勒考入了哈佛大学附属剑桥女子学校。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一位丧失视力和听力的人都可以考进哈佛大学附属系剑桥女子学校,我们没有海伦凯勒的命运,可正是我们没有海伦凯勒的命运,才要更努力,不是吗?想一想,这是多大的意志力和努力才可以考上名校,比起海伦凯勒,我们没有资格去说累,也没有理由不去努力!

也是因为海伦凯勒考上了哈佛大学,才出了书,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也是海伦凯勒写自己生活故事所出的一本书,如果海伦凯勒是一个正常人,那她还会遇到莉莉文这样的老师吗?她会考进哈佛大学吗?她会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吗?

记得莫言所说的一句话吗:“如果我们的中学生在六年的时间里能读100部古今中外的名著,那写出来的文章将会是另外一番气象。即使她一辈子,不写文章,而这100部经典也会,让她终身受益,她告诉我们要认真努力,才能让自己成功。(关欣雨)

草房子第读后感600字系列


本文为读后感大全推荐专题“草房子第读后感”相关内容。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读后了作品,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我们对于书籍的深刻感悟,常常可以通过读后感来进行记录。您知道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或许你需要"草房子第读后感"这样的内容,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草房子第读后感(篇1)

在这扇神秘的红门里,到底隐藏着些什么?以前,拥有的是甜蜜和欢乐,银铃般的笑声始终伴随着杜小康;现在,一片凄凉和忧愁笼罩着门庭,形影不离的只有一阵阵的烦恼与焦虑。

从一直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变成一个有书不能读的穷苦儿,从趾高气扬降到低声下气,尽管杜小康不愿接受,但事实强迫他担负起了家庭中的一份责任--与爸爸一同去放鸭,寂寞、孤单使他变得沉默寡言,一次次的暴风雨和艰难挫折,也使他越来越坚强。眼看着一只脚跨进了成功的大门,又一次的破产让他爸爸一病不起,而杜小康却总冷静地对待这一切,困境让杜小康长大了,变得沉稳、镇定,长成一个小小男子汉了。

是什么让杜小康懂事了?不是一味地溺爱,不是得意地炫耀,更不是舒适的生活,而是挫折,是困难,是逆境,没有经历过痛苦的生活,怎会领略幸福的可贵?没有尝过贫穷的无奈,怎会懂得金钱的不易?圆满的人生,不是拥有一切,得到一切,而是在逆境中学会坚强,学会做人。坎坷的人生道路,崎岖不平,就如月缺月圆,但是,你不会说月亮是阴暗的,因此,人生中的转弯和改变,也是有意义的。

就如上次,,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我满怀希望地去竞选大队委员,最后,我却落选了。这一小小的失败在我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也让我有一段时间提不起精神。可换个角度想想,我并不是十全十美啊,同学们不选我,定是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我必须再接再厉,争取做得更好。因此现在,我踏踏实实地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地做好中队长的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不断进步。

挫折就如人生路上的绊脚石,虽擦破了点皮,却收获了一种坚强。

草房子第读后感(篇2)

在今年暑假我们参加了“品味书香,诵读经典”的读书活动。

在暑假一开始我就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

这本书是曹文轩爷爷写得发生在上世纪60年代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桑桑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有喜,有忧,有悲,有乐的童年生活。

它的不仅内容非常具体,而且格调高雅由始至终充满了美感。

它的写作风格谐趣而又庄重,整本书的结构新颖而又独特,情节曲折而又智慧。既适合我们儿童阅读,也适合成年人看。

它是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的,似乎每篇都可以拉出来独立成章,但它们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里的一切都和油麻地有关,与草房子有关,跟桑桑有关。桑桑是一个非常非常调皮的小男孩,比如:

把蚊帐剪开,改成了渔网、把锅子砸破,拿铁片卖钱,然后,买鸽子、把他们家碗柜改成小鸽子们的“高级别墅” ……这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使我看着看着笑出声来。

但是当我看到药寮时,我却被感动了许多次。那一章写了桑桑被诊断出得了绝症后,桑桑的爸爸带着桑桑走遍了全国各地,寻访名医,但都是一次又一次令人失望的结果,我为桑桑小小年纪的了这样的绝症而叹息。在大家几乎快要绝望的时候,桑桑的爸爸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位“再世华佗”,当我看到桑桑的病情得到痊愈时,我心里真替桑桑高兴而且差一点点就说了出来。从此,随着时间的流逝桑桑也慢慢懂事了许多。

我也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常常在学校里搞恶作剧,在家里不听爸爸妈妈的话,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也渐渐地改掉了一些坏毛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草房子度过了小学六年的童年时光。它有酸,有甜,有悲。有喜。我们也不是一样的吗?

草房子第读后感(篇3)

这一章主要讲了:戚小罐有一种晕病,碰巧有一天蒋老师在推他的时候晕病发作了,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为了避免蒋老师坐牢,桑桑、阿恕一行人前往县城去寻找了解戚小罐晕病的李桐壶。他们在寻找过程中,碰上了也在寻找李桐壶的白雀。后来,他们找到了李桐壶,李桐壶赶忙回到油麻地,证明了蒋老师的清白。

我首先要表扬一下桑桑:桑桑富有责任心,不为自己的错误找理由,甚至还主动承担大部分责任,这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他主动前往最远的县城寻找李桐壶,这说明桑桑也真的在心里自责了。李桐壶和他爸爸也值得表扬,他们很关心别人,没有因为已经退学而对蒋老师不管不顾。从白雀给桑桑买红菱的事情中也可以看出,白雀也是很善良的。蒋一轮和白雀都有些急躁,白雀是不明事理急着自作主张,蒋一轮则是遇到挫折脾气暴躁而闯了祸。人人都会犯错,每犯100个错误,大约就有80个是由急躁产生的。

草房子第读后感(篇4)

读过《草房子》第一章后,我又迫不及待地看了第二章《纸月》。

这一章讲了一个名叫纸月的漂亮小姑娘,从小没爹没娘,只有和外婆在一起生活,而发奋学习的故事。由于常常受到坏男生的欺负,只得从“板仓小学”转到了离家三公里远的“油麻地小学”。纸月在学校里是个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但是纸月从没逃脱坏男孩的欺负。桑桑发现后,巧用计谋,和纸月坐船一起去上学。桑桑为了保护纸月,打伤了三名坏男孩,桑桑的父亲只得给坏男孩赔礼道歉。从此以后,纸月不再去“油麻地小学”上学了。

读完后,我明白了桑桑之所以从原来卖锅换钱卖鸽子变成了为了面子而尿床,从不讲卫生变成了注意个人形象,从这些翻天覆地的变化中我明白了一个人看到美的东西就会向好的方面发展,会给他带来巨大的变化。从纸月的身上我也明白了我们越在穷困潦倒的时候,我们越要努力,好好学习。纸月自信、聪明、爱学习等优点深深地留在我的脑海里。

草房子第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完了《草房子》的第二章:“纸月”。这章讲了在纸月这个小女孩身边发生的事。

纸月是个善解人意的人,在她受刘一水欺负时,只是默默地忍受着,她没有告诉老师、同学,甚至没有告诉外婆这件事,只是让外婆给她转到了油麻地小学。然而,她还是在受欺负,每天上学都迟到,老师和同学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到有一天桑桑发现她有些不对劲,便到板仓去找她,才发现有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她。桑桑跑过去保护纸月,用砖头吓唬了刘一水他们,跑上了船,他们上了船还没来得及解开绳子,刘一水就跳了上来,与桑桑打了起来。桑桑根本不是刘一水的对手,几个回合就被刘一水打得鼻子出了血,还被骑在了胯下。纸月实在看不下去,就放下了绳子,任刘一水往回划去。桑桑趁他不注意,一头将刘一水撞下河去,将船重新向岸划去。刘一水回家就感冒了,他的家长硬是闹到桑乔家里。桑乔好说好劝给刘一水家道了歉。事后,桑乔联系了板仓小学和地方政府,对刘一水及其他欺负纸月的人和他们的家长发出严重警告,如果再欺负纸月,将对你们进行老实不客气的处理。从此,再没有人欺负纸月了。这表现了她善解人意。

纸月还很关心别人。她受别人欺负的时候,她没有告诉其他人,怕连累他们,再闹出什么事情。在桑桑把课桌摞成一摞,颤颤抖抖地爬到顶端去掏麻雀窝时,她就会用眼神告诉桑桑:桑桑,你快下来吧!生怕他会从顶上掉下来。由于有纸月的帮助和关心,桑桑也渐渐文雅起来。

纸月还是个诚实守信的人。在暴风雨即将来临时,桑桑的母亲让她回桑桑家,可她却说外婆在等自己,不和桑桑的母亲回家。最后直到桑桑的母亲说:“你会被雨浇在半路上的”时,纸月才同意。

纸月还非常谦虚。在桑乔夸她字写得好、作文写的棒时,她却没有丝毫骄傲。当老师问她字是谁教的时候,她又只是谦虚地说:“没有人教我。”尽管纸月各方面都很出色,但她却一点儿也不骄傲,她这一点值得我们去学习。

草房子第读后感(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但最让我难忘的一本书就是《草房子》: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在书中我时而伤心,因为桑桑得了重病;我时而快乐,因为秃鹤上了舞台……我和书中的小伙伴一起玩,一起笑,一起哭。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杜小康,他从有钱人,到欠下一大笔债,经历了许多事,我知道了他是一个尊守信用的小男孩。因为他答应桑桑要个他少一些双黄蛋,最后自己什么都没了,遵守信用的他把最后的蛋送给了他。

从书中我明白了:要自己学会独立,不要像一些富家子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后害了自己。我们生活中不仅要独立生活,而且学东西要持之以恒。要像桑桑那样学骑自行车,持之以恒不懈努力。

草房子第读后感(篇7)

这一章主要讲的是白雀离开蒋一轮后,蒋一轮的心情和脾气越来越坏,经常批评同学。当班上有一个叫戚小罐的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还不停的听他的话时,蒋一轮把戚小罐推到了教室外面,凑巧的是戚小罐正好犯病,蒋一轮引来了大麻烦,只好藏在了细马家。白雀悄悄地托桑桑安慰鼓励蒋一轮,积极寻找能够帮助蒋一轮的证据,说明白雀还在喜欢蒋一轮。可是白雀还得和谷苇结婚,在去城里买东西的时候,谷苇的表现让白雀和他的父亲很不满意。白雀又托桑桑给蒋一轮带信,没想到信送到的时候,正遇上蒋一轮结婚。之后桑桑又在他们两个人之见传信,虽然他自己也觉得不对。没想到信被蒋师母发现,师母生了重病,蒋一轮天天照顾她,终日守在师母身边。白雀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离开油麻地去了江南。蒋一轮和白雀两个相爱的人最终还是没能在一起。

我觉得蒋一轮应该珍惜生活 ,既然不能和白雀一起生活,就应该珍惜师母,抓住现在拥有的幸福!

草房子第读后感(篇8)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名小学生——桑桑,他的父亲桑乔是他所在的小学——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乔十分注重名誉,而桑桑是一个平静,善解人意的小孩。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桑桑和他同学的事情,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纸月这一章,它主要讲了桑桑帮助新同学纸月摆脱恶少刘一水等人的无理取闹,让纸月上学不再迟到。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要和同学和睦相处,让学校的人都认识彼此,我还感受到了桑桑和同学之间的友谊,秦大奶奶对土地的珍惜,杜少康上学的欲望,这都体现了桑桑,桑乔,纸月,杜少康,土鹤之间的友谊。我知道了同学之间的友谊,是对同学的关爱,帮助那些家里困难的小孩,和同学一起玩耍打闹,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同学之间的友谊。

草房子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我要像书中的人物一样,做一个上进的小孩。

草房子第读后感(篇9)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看到了小主人公“桑桑”的顽强。主人公桑桑是个淘气又异想天开的的调皮鬼,有时会搞一些奇怪的事情。特别是把家里的碗盘之类的东西都搬出来堆到墙角里,之后再把碗柜搬出来搞一个超高级鸽笼。

后来,桑桑上六年级的时候的了一种病,但他仍然不向命运低头,在他心里忍着。最后在他父亲的坚持下,终于找到了名医,治好了他的病。

事后,桑桑他感到了生命的宝贵,懂得了要爱惜、珍惜时间、懂得了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好朋友。

《草房子》这本书,读起来是多么的亲切。书中的人物似乎就在我生活和学习的现实中,异想天开的桑桑,勇敢坚强的秃鹤,纯情,善良的纸月……我觉得我们应该感谢生活中的和他们一样的人,因为有了他们,才会让我们的生活的世界更精彩,更美好。

海伦·凯勒《假如只有三天光明》读后感读书感悟


我很喜欢读书,自从读了教育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只有三天光明》,我才真正懂得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的含义。

每个人选择使用时间的方式都不同,实际上大多数人每天都在浪费时间。俗话说,浪费时间就是浪费金钱、浪费生命。而我们应该像雷锋一样,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也许我们不能做得很好,也许我们对社会的贡献微乎其微,但我们可以利用时间多做一些我们力所能及又有利于人民、社会的事情。无论多少,无论大小,尽力便好。

每个人都有天生的“惰”性,只是有些人充分地利用了这份“惰”性罢了。而其他人,正沉迷于各种新事物不知进取,任意妄为。而事情往往都是这样,一件东西失去,才会留恋它。细品那些人,他们不就是老了之后失去了时间,失去了青春而追悔莫及吗?

当一个人失去理应属于你的宝贵的时间、光明和其他一切的时候,也许你才恍然醒悟,才开始明白一切,这也许已经晚了,但也许还来得及。作者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引人入胜的问题:“假如你只有三天光明,你将如何使用你的眼睛?”我想,第一天我会走在街上,感受阳光,感受温暖;第二天我想去国外旅游,看看世界。如果可以,我想登上月球,亲自观察月球;第三天我想将我学过的知识从头学一遍。(钱晶)

《明朝那些事儿·第壹部》读后感


我喜欢历史,这次我读的是《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讲的是朱元璋的一生。

朱元璋的一生很伟大,他从一个穷苦的放牛娃造反至一个皇帝的故事,让我简单介绍一下朱元璋:别名朱重八,家庭出生为贫农,出生为公元1328年,逝于公元1398年,他的出生历程:

公元1328年,朱元璋出生于贫民家庭,主要工作就是为刘德这个大地主放牛。自此他就为刘德放了12年的牛,后来天下大饥荒,朱元璋的亲人几乎全部饿死了,他只能去寺里当和尚。

公元1344年,17岁的朱元璋去了寺里干杂活,不到50多天,寺里也渐渐缺了粮食,所以只好去化缘,说的好听叫化缘,其实就是讨饭。在讨饭的途中,他受尽了侮辱和白眼。

公元1347年,在外漂泊,讨饭了三年的朱元璋,回到了故乡的皇觉寺里,继续开始了他的和尚生涯。在寺中打水、做饭,擦佛祖的金身,而且还要伺候以前的老和尚。当时的和尚能喝酒吃肉,而且还能娶老婆,整天佛不拜,游手好闲。这些脏活累活当然由新来的朱元璋干。

公元1352年,从这一年开始,朱元璋就进入这一生中最光耀的时刻,也就是造反。朱元璋先投奔了驻守在濠州,但是他觉得在郭子兴这种肚量小的人混下去,肯定不能征服天下。于是自己带了24个人出去打天下,后来他的势力越来越强,打败了他争取皇位的最强敌人——陈友谅。

公元1368年,朱元璋当上了皇帝,帝号为洪武大帝,但是朱元璋却开始杀戮功臣。原因是因为怕他们造反,只留下了几个只会守,但不会进攻的武将。公元1398年,70岁的朱元璋逝世。

朱元璋的一生十分伟大,但是到了最后,他杀戮功臣的事让我很不满,就是因为害怕自己王朝不稳,难道就像这样忘恩负义地杀戮?

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感读书感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特的代表作,这本书讲述了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一面,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这本书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者海伦十分不幸。一岁半时,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而失明、失去听力。从此,她就生活在黑暗和寂寞中,她该有多么难过、悲痛,但他并没有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希望。而是积极面对挫折,不断汲取精神食粮,通过不断努力,她精通五国语言,成为了举世闻名的大作家。

遭遇到作者这样严重生理不幸的人是少有的。但是对于作者,生活依然是美好的。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作者对生活的爱恋。哪怕只有短短三天光明,海伦都十分珍惜它。即使三天很短,但海伦一定会做许多她所希望做的事。海伦对生活的热爱多么令人感动,虽然是盲人,但她能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把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当做是人生的考验。比起我们,我们不仅有明亮的双眼,还有敏锐的听力,既能去看看这美不胜收的世界,又能听见大自然中美妙的声音。然而依然有很多人不懂得珍惜,遇到一点坎坷就怨天尤人,自暴自弃。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我受益匪浅,使我明白了,人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实现你的梦想,成为生活的强者。(余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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