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书笔记 > 观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 地图 > 观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观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互联网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精选笔记)。

总有那么一本书,一首歌、一个故事令我们心碎、使我们着迷、让我们在午夜含泪入睡。

读后感大全能够帮助您创作出更优质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和收藏!//www.dhb100.com

去年,在喜马拉雅APP里,偶然间我与这个故事邂逅。此后的每个午夜,我都享受着这个故事带给我的心痛与期望。

我痛心女人的悲惨遭遇,却又羡慕那种暗恋与痴情带来的心的悸动。

故事完结的那天晚上,我静静地望着黑夜,眼泪不听使唤的从两颊流下。我好像经历了女人从懵懂、爱慕到期望而又绝望的一生,也好像感受到了男人迷惑、惊讶、懊悔、痛恨的心情。

只一眼,我就爱上了你

从来没有意识到一个女人的感情如此强烈而又卑微,她深深的震撼了我。

13岁的她,情窦初开的年纪,匆匆一瞥,便陷入无底深渊。从那以后,她就只为他一个人而活。

她羞涩,渴望,胆怯,犹豫,专一,她是多么渴望见到他,但又怕见到他。

她怕见到他时局促慌张的自己,更怕一次次的陷入他深邃而又包含柔情的目光中。

他温润、自信、阳光、风度翩翩而又活力四射,他的生活是那样的惬意,完美。

她是如此的了解他,他的书、他的人、他的双面性格、他的朋友、他的爱好、她都一清二楚,熟记于心。

千百次的幻想,渴望,最终都以她的自卑胆怯告终。

她所要的是那么少,只是每天从门后窥探他的生活,就足以让他的世界铺满鲜花。

可是,再美好的梦也总有醒来的一天。

15岁那年,她搬家了。自那以后,在她的生活中,除了想他还是想他。

为了呵护这份纯净而又卑微的感情,她拒绝一切的交际。她用痛苦与孤独使自己保持初心,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再次见到梦里的他。

亲爱的你,从来没有记住过我的你。

18岁的年纪,她把自己献给他,无怨无悔。他是她的永恒,而她只不过是万花中的一朵罢了。

三日的欢愉,一生的思念。她怀孕了,其中的艰辛与苦痛无法形容。

但庆幸的是,一个新的生命代替了他,她不再每日想念,不再每日踌躇于他的窗下,不再一遍遍的幻想着与他的遥不可及的未来。

地球是圆的,所以我们注定会相见。

28岁,时隔十年,他们又遇见了。在他面前,她依旧是卑微与无力的。

一夜缠绵之后,他们又要形同陌路了。

令人心碎的是,他从来都没有认出那个13岁的女孩,那个18岁的少女,今天28岁美丽成熟的女人竟然是同一个人。

自始至终,他从来没有记得过她。

29岁,她的孩子去世,她仅存的活下去的希望就此消失。

在生命的最后之余,在微弱的烛光下,她憔悴的写下了自己的一生。

信的第一句是:”你,从未认出过我的你!“

在不该相遇的年纪遇到了,一眼万年,往后余生,我只爱你。

释然的我

听完这个故事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几次热泪盈眶。我感叹这个少女的坚持,也为她的一次次绝望而心碎。

他是那么的才华横溢,又是那么的放荡不羁。为了他的自由,她甘愿默默承受一切的生命之重。

但暗恋即是如此啊,正如书中所说,在这个世界上,一个孩子的暗恋是无人能比的爱情,这种爱情不怀有任何希望、低微、不为人所重视,充满热情,而又一往无前。

所以,我不怨恨男主,他本就是风花雪月场中人。我也不愿怜悯女主,在她心中,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或许每个少女都曾暗恋过一个人吧!或炽烈,或短暂。但都是那么美好与奋不顾身。

陌生人,请记得我曾经用我的生命爱过你。

hdH765.com更多读书笔记延伸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


第一次看完后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言语来形容我的感觉,刚开始感觉她没有勇气去对爱的追求。后来发现我错了,文中的她已经不能用一个简单的勇气来形容,否则爱对她来说就是一种轻易到了莫名其妙的程度。

或许感觉她过于的卑微,过于的注意自己一生下来的条件,一个清贫无名的女子爱上一位风华正茂的作家,

或许是个老套的话题,不过一种在卑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爱,真的很难去界定,很难去发展,即使是女人本身她也在迷茫无助,只是希望自己不要打扰到作家,不要为自己爱的人带来麻烦。她默默地生活在自己编制的爱情世界里,孤独的相思,静静的守候,期盼奇迹的发生。

当然,从另外的角度讲:一个女人,可怜的女人,错误的“成就”了自己的心中的爱,也算是功德圆满,并不能算是什么奢侈的妄想。只是其中让人感觉到悲哀或者是感伤罢了!

我明白了为什么有人说看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后,会先有那种惨淡和寒冷的感觉,背后的穿堂风,而不是奋不顾身的热情,也许这就是佛祖给我们的指引吧!

现实的生活中,最起码是现在基本上没有这种爱情或者确切说是一个人的爱,只是暗恋的结局罢了!希望大家伙有空的话,没看过的一定要看看!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摘抄


1、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

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

这和成年女人那种欲火炙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只有孤独的孩子才能把全部的热情集聚起来。

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

我一头栽进我的命运,就像跌进一个深渊

从那一秒钟起,我的心里就只有一个人就是你

2、如果你叫我,就算我呆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股力量站起来,跟着你走。

3、我的心紧张得像根琴弦,你一出现,它就颤个不停。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的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4、你是我的一切,而别人只不过是从我生命边上轻轻擦过的路人。

5、我爱你,所以我希望我不成为你的负累。

我爱你,所以希望你能拥有更多的幸福。

我爱你,所以与你无关。

6、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置身于人群之中,却又得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事了。

7、你没有认出我来,那时候没有,永远,你永远也没有认出我来。亲爱的,我怎么来向你描述那一瞬间的失望呢当时我是第一次遭受到没有被你认出来的命运啊,这种命运贯穿在我的一生中,并且还带着它离开人世;没有被你认出来,一直还没有被你认出来。

8、对我来说,这不是什么牺牲,因为大家通常称之为名誉、耻辱的东西,对我来说全是空的:你不爱我,而我的身子又只属于你一个人,既然这样,那么我的身子不管做出什么事来,我也觉得是无所谓的了。

9、因为你喜欢的只是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怡然自得,你深怕干预别人的命运。你喜欢对所有的女人,像蜜蜂采花似的对世界滥施爱情,而不愿作出任何牺牲。

10、我不埋怨你,我爱你,爱的就是这个你:感情炽烈,生性健忘,一见倾心,爱不忠诚。

更多读书笔记摘抄:

爱的教育读书笔记摘抄

《昆虫记》读书笔记摘抄

《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摘抄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摘抄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笔记)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由先锋戏剧导演孟京辉执导搬上舞台,剧情主改编自著名作家兹威格的小说。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信,此信出自一个濒死女人之手,所言是她对他将近20年的爱恋,但他却对此一无所知……故事始自18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两人有短暂的结合,而后她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读后感大全网专业提供免费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您。//www.dhb100.com

整部话剧结束的时候,也许是本来气温就低,也许再加上胃的不舒适感,还有话剧的内容,最后感觉到的,是冷和叹息。许多看过书的朋友的评论都是特别的感动——“在其中发现了温情”,但是也许是话剧比书更加让人有直观的感觉,我对那一个孤独陌生、为爱付出一切的女人的感觉很复杂,大概夹杂着叹息、犹豫与些许敬佩之情。

故事随着女人的自述与投影的字开始了,对应着话剧之中的三顿饭,首先是黄瓜般的清新甘甜——这是女孩初遇男人的感受,见到那个男人的一刻,女孩知道了什么是爱,从女孩变成了女人;然后变成了柠檬的酸涩——她要搬走了,为了见男人一面,她不愿盖一层毯子,只怕漏掉男人的脚步,却发现他带着一个妩媚的女人回来了;之后是意大利面和牛排的香气——即使男人忘记了她,她在男人眼中变得陌生,但是她怀了男人的孩子,她有了另一个他,为此她可以忍受在贫民窟医院被侮辱、用肉体去交换,让孩子拥有一切,拥有和男人一样的生活;当然,还有红酒,热烈又带有苦涩,既有着女人对男人的爱的热烈,也有着男人最终也没认出女人是曾经13岁的邻居家小姑娘的苦涩。

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二人第二次在一起后,男人对女人仍是“陌生的”,他仍然未想起那个愿意为他奉献一切、每年过生日送他白玫瑰,只希望用白玫瑰来唤醒他的记忆的女人,然而,男人的老仆人认出了她,“他对我一秒的认识比你对我一辈子的认识还多”。女人说出这话时,我感觉有些苦涩,觉得有些为这个女人而抱不平,她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但是却得不到一丝一毫的爱,甚至也不能在他的记忆之中留下痕迹。

但是最后,她的儿子死掉了。她说着,既然我对你来说虽生犹死,我又何必不乐意死去;说着,不,我不是想责怪你,只是作为一个刚死了儿子的母亲的一种感情的表达。这时候,五味杂陈。这是一个女人心甘情愿付出一切的感情,没有人应该去抱着怜悯的心态又或是指责男人的多情花心,因为在她看来,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最后的最后,她表达了自己的爱,然后拿起刀,眼神中没有对男人的失望、没有对死亡的畏惧,她叙述完了,手起,刀落,血混着葡萄酒的酸涩与甘甜,一同流到了地上,流向了我们。那个开始用天真的嗓音的表达着自己的爱慕之情、弹着吉他,有时轻快活泼又有时低沉的叙说自己的爱和失落、用“饭”的味觉与嗅觉来表现自己的情感的女人,就这样消失不见了,只留一封信,也许也会有一朵白玫瑰。

我有一点期待,男人收到这样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会不会突然想起她,然后默默怀念;还是惊讶并骄傲于自己居然获得了一个女人这样纯粹得不沾染一丝杂质的爱;又或是情场老手那样熟稔的笑笑然后抛之脑后……无论是哪一种,无论是我们如何在心中激动、叹息、沉默,但是女人应该是满足的了吧,她最终让男人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样一个人,愿意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他。也许啊,男人的桌上每年会有新的白玫瑰,也许啊,只是剩下了女人每年默默送他的。

独角戏,既是女人自己的独白,也是在这一次爱与被爱之中,女人独自的为爱付出。

再说整个话剧,演员运用独白、歌唱,甚至于做菜、用摄影机展示白玫瑰和女人期盼男人想起自己的神情,一切的表现形式都让人着迷。

在这爱的独角戏之中,我们看到从一般话剧的多人演绎变成一人独角,看着一个女人唱歌、跳舞、自叙,感受光照着演员的身影映在苍白的墙上,女人的影子也从一个人变成了许多人,大概是这许多的人,都会在心底藏有这样一份炽热的感情。

桌上的白玫瑰还在那里,他会不会记得她。

这篇文章基本是以一个女人的自述方式进行的。简单的开头,让男主看到信读了起来,然后用近乎90%的篇幅介绍这封信的内容,最后再简单两句话交代一下男主读完信的感觉作为收尾。

读后感大全网为您提供优质好文章,如转载请标注来源。//m.dhb100.com

这么大量的自述,其实是很危险的写作方法。很容易让人觉得头重脚轻,话说的太多,故事没怎么交代。但茨威格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他把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全都放进信里了。还不会让人觉得冗长。考虑到这是一篇大概一个小时能读完的短篇小说,能做到这样真是了不起。

作者给读者设定的场景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人回家,读了一封信。但是让读者想象的空间却非常大。用自己对男主一生情爱而写这封信的女人,甚至根本没出现在场景中。但读者却忍不住被她的爱所打动,想象这个女人的样子,她所遭遇的一切,为她的离世感到叹惜。能达到这种写作效果,真是了不起。

写作有时候就像做饭一样,好吃不好吃的标准,不在于食材多少,而在于能否让人回味。看似简单的一碗叉烧饭,如果能让人“黯然销魂”,那才是真的厉害。

有人评价茨威格是“最懂女人的作家”。在感情方面,很多时候男女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他对男人和女人应该都很懂,是一位细心观察,了解人内心活动的作家。贯穿全文的情感,主要是女主的单相思暗恋。

关于暗恋,我觉得每个人都很熟悉,在情窦初开的时候,想表达爱,却又懵懂羞涩,所以都会偷偷种下暗恋的情愫。

暗恋让人变得极度敏感,对方的一句话,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会被我们无限的放大。暗恋就是在用显微镜和望远镜观察对方。暗恋也很辛苦,主要是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想法,总是自问自答——他爱我?他不爱我?

但暗恋又是很很容易得到满足的阶段。这个时候人们往往是不求回报的。对方向你说的一句话,对你露出的一个微笑,甚至只是目光不经意地和你对视上,都会让你感到满足。

暗恋就是不要求对方付出,但自己却心甘情愿做很多傻事。看到有趣的事情想和他分享,吃到好吃的食物想和他一起,听到好听的音乐也想向他介绍。

所以暗恋就在甜蜜和苦涩中来回游荡,这个过程还挺有意思的。而一旦表白,就打破了这种游离的状态:如果对方接受,刚开始会向甜蜜的一端倾斜,但过一段时间,就会比较自己和对方的付出到底谁多一点。不会再像暗恋阶段那么不计回报,也可能因此发生争吵;如果对方不接受,那就彻底浸泡到苦涩中了。做什么事情也不会开心,看到什么美景也不会让心情好转,而且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熬过去。

当然,女主不仅是暗恋,更是一种极端的爱,痴狂的爱。用她的一生去爱一个人,甚至为此牺牲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孩子。感动吗?作为一个读者来说是感动的,但我觉得这种爱情只存在于文学作品、话剧、影视剧等就够了。作为读者或者观众,看这些东西会被感动,是因为和我们真实的生活存在遥远的距离。

如果在现实中,要是我周围有这么偏执的人——对一个人极端痴迷,不惜牺牲一切也要和这个人在一起——我要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或者当事人的话,肯定还是恐惧或者惋惜会比感动更多。

斯茨威格,奥地利小说家。

读后感大全为您提供更多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您。//www.dhb100.com/

这是我第二次读他的短篇小说合集,第一本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含深情的将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又动人的书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她所经历的痛苦,以及她爱的无私,深沉,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再读就是他的《失宠贵妃》主人公,普德里夫人。

普德里夫人被夺去权利之后,放逐庄园,远离宫殿,初到庄园,脱离与王室贵妇的生活,好奇心的驱使,让她初次感觉到庄园像酒甘那样清纯,她并没因失去权利,而立马陷入悲伤中,在庄园帮助女工捡麦穗,与小伙子一起跳舞,无比欢脱。

以我过去的经验,我原本以为这贵妇自此以后,适应庄园的生活,安然度过,然而作者并没有如此,对已失去的,人最初总是过分盲目自信,当她逐渐到回味过程,痛苦才会慢慢地席卷而来,普德夫人生活于热闹的交际中,又怎会安于庄园,她渴望回归宫殿,却发现没有任何消息通知她回去。

在等待信使的过程中,作者用外部环境描写,细致的刻画了普德里夫人的内心活动,“她躺着,直愣愣地凝视着前方,只是一个劲地等着,最后座架上的钟开始敲响,但是时针冥顽不化,你咒骂、请求和金钱都无法催它快跑,它瞌睡懵懂地绕着圆圈。”

她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活像一只被人驱赶的野兽。“因夜晚悄悄地来临,它不像正午,放肆地透过窗户往里瞧,它像昏黑的涓涓细流从四壁涌出,把天花板举向虚无之中,把所有的东西都不声不响地冲到它那悄然无息的洪流之中。一片沉寂。只有在什么地方有只小钟滴答滴答作响,无休无止。”

普德夫人,工于心计,戏弄他人为乐,还勾引一位农家青年,这段情节不断地与她内心活动推进,而普德里夫人最终得知,自己终身逐放,不再入宫,她痛苦万分,并决定把摄政期间,榨取来的金钱挥霍,举行盛会,满足她内心的虚荣,妄图成为众人的焦点。

她开始大肆传播,预言自己会在十月七日这天,离开人世。那天她盛装出席,喝下毒药,保持着微笑,等待死神的到来,她曾预想自己的死亡会轰动整个巴黎,却没想到大家对她所做的,只是显得有些好奇,死神不容许欺骗,她竭尽全力表演的,却是白费力气,人们只看到的一幅狰狞的怪相,围观人的兴趣并没有持续多久,便就散去。

引用:“其实现实中,也有些许人,别人追求她时,她就觉得自己美丽,和才智的人在一起,她会认为自己才华横溢,有人钟情于她,她就立刻坠入爱河,然而一旦没有这些,她就变得丑恶,愚蠢,无助。甚至不幸,然后在自己的不幸中,孤独、坠落、垮下去。”

活着,会渴求他人同情,但活着的时候,你不能哗众取宠,亲自拔起你的根须,将之曝晒于光照之下,让众人同情于你的悲苦,你的遭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700字


最近又重读了茨威格的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心里还是和第一次读一样感到深深的震撼,我认为这本书就像徐静蕾对自己同名电影中评价的一样,把爱情描写到了一个极致。里面卑微的爱情那么的纯洁,却又让我感到了深深地悲哀。
我认为这本书最可贵的是作者将女子的心理活动描写的那么真实,那么详细,仿若我们就是那名女子,守着卑微的爱情,感受那份爱情的气息,吞噬着我们的灵魂,从字里行间里感受女子对男子深深地爱意,为此而流泪,感动,哀叹这份爱情。其实,就像我们,在孩童时代爱过的那一个人,你会去注意他的一切,你会去把所有的目光都投注在他的身上,一直在以那些极为平常的小事做为回忆,一次又一次的记起,一次又一次的重温,不时扬起的嘴角,就已经是你最快乐的事了。就像女主人公一样,爱是一个人的事,我爱你,与你无关,绝望而高傲。

我推荐过这本书给很多人看,她们最后都在感叹怎么会有那么傻的女人,她的爱情不值得,她为一个并不认识她的人奉献了一生,却从来没有回报。在我看来,她的爱情是那么纯洁,不夹杂着任何外在物质,只是单纯的喜欢与爱慕,从那一秒钟起,她就爱上他了,像跃进了一个深渊。虽然女主人公在这种极其低微的爱情中度过了一生,但她是快乐的,她为爱他而感到快乐,她从没有后悔过,所以一切也就谈不上值不值得了。

能为了心底的那份爱情牺牲一切,也在所不惜,这又让我去重新思考爱情到底是什么,是两情相悦,是白头到老,是不离不弃,还是默默奉献……或许没有答案,而我认为,爱一个人就像一束阳光,哪怕他真的不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束阳光,但他能感受到温暖,就足够了。

亲爱的你,从来都不认识我的你啊!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轻微的呼吸也将就此消散,但我从没有后悔过爱你。就让我们慢慢品读,去感悟那低到尘埃里的爱情。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2000字


我做过这样的梦,梦里有一个女人,躲在餐厅阴暗的角落,端着高脚杯,关注你,守望你,而你的视线却从未触及角落里那个忧伤的女人。脸庞的浓妆刻着苦泪的痕迹,我以为你会看见,我以为你会知晓,而你却从未留意寒风中那个暗自哭泣的女人。

也许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至爱,只是那个人从未提及她的执著,而不经事的你只顾追求自己的美好,忘记了角落里注视着自己的陌生目光。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女人,从她不经事的童年到生命的凋谢,十八载花开,十八次燕南,她依旧守望着他,等候着他,等候他送来相识已久的目光,等候他送来锁定生命的戒指,等候他送来凋零青春的一支白色玫瑰。

年华匆匆而逝,从满怀心事的童年,到烟雨蒙蒙的花季,再到颠沛流离的结局,她的生命仿佛只因他而存在,只因他而精彩,可那男人生命中却只有她划过的一丝快感,只有她带走的一支惨白的玫瑰,玫瑰谢了,心也死了,死在那个没有星光的夜晚,死在他从未停留的心上,除了他,谁还能在那里留下半点印迹?他却淡忘了,淡忘了那个扎马尾的女孩,淡忘了那些斑驳的血迹,多少次相逢,多少次等待,他从未想起。他给她钱,给她回忆,给她绝望,可那女人不是他嘴角的朱砂痣,也不是他胸前洒落的饭粒,她只是他眼前飘落的一片叶子,只是他脚边滑过的一粒细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妓女,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读后感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心得感悟400字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心得感悟400字

一、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段刻骨铭心却又孤独的暗恋。一辈子。

还没有相遇就已开始在梦中想起,还未相识却以深深地爱上,没有相知却足够一生铭记,或者,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她将爱上你。

一方暗藏心事,小心翼翼地靠近,一方百花丛中留恋、肆意地嬉戏。这是一段注定的爱情,这是一段忘记自己飞蛾扑火的爱情,这也是一段注定孤寂的爱情。

二、怎么会有这样的爱情?怎么可以这样奋不顾身地爱上一个人?这么可以这么痴迷第爱上一个人?怎么能这么长久地爱上一个人?

看惯了杰克苏、玛丽苏偶像剧,听多了快餐速食爱情,也厌倦了房子车子票子的现实爱情。《一封信》仿佛是我对爱情观点的一剂清醒剂,认真,深刻,忘我的爱上一个人,去追求、去争取、幻想着、也理解,没有恨,没有抱怨,没有极端。是那么理智却有不理性地爱上一个人,爱着一个人。到最后。

或许,爱情就该是奋不顾身,或许爱情就应该忘记自己,去爱,一直地去爱,爱到你爱不动为止。作者:女口月言

书籍《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图

范文热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怎么写870字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篇一】

感情,是催生甜言蜜语的最佳引药。但凡有爱存在的地方绝对不会缺少感人肺腑、令人激动欣喜的言语。我听过、见过、看过无数至高无上的感情宣言,心里每每总是激起阵阵涟漪,然而当我看到这句台词,我感觉心里狠狠地震动起来,那就是“我爱你,但和你无关!”

短短的八个字,是整部作品的灵魂台词。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极其善于刻画女性的心理,在塑造女性形象方面有着自我的一套令人惊叹的方式。在他的笔下,女性形象具有更加强烈的情感,更富于献身精神和爱的潜力。小说的具体情节,我不想再长篇累牍的叙述,我只想谈一谈其中那种持久的、痴迷的甚至是偏执的爱。

当女主角注意到年轻作家之后,作家身上所有的一切都深深吸引着她,也给了她极大的冲击,给她黯淡的世界增添了一道刺眼的阳光。从此,作家的一切成了她的呼吸,成了她整天的必需品,她深深的迷恋却从不敢外露自我的感情,更从不诉说给任何人听。她时刻的关注着他,慢慢的进入了他的世界,以他的开心作为自我的开心,以他的悲哀作为自我的痛苦,她不停地幻想着一次次美丽的邂逅,可总是羞赧的不敢露面。在无尽的等待中,她煎熬的度过每分每秒,却又享受着这份得来不易的孤独。这种感觉想罢大家都不会陌生,因为我们都或多或少的有过经历。

恐怕这就是感情的萌芽,我们开始默默而又急切的关注着一个人,极其想让他发现自我关注着他,又极其的害怕被他发现,纠结的心理,往往使我们整天陷入郁郁寡欢之中。而最可怕的就是,我们的痴迷换来的却是对方的毫不在意。就像小说中的作家就从来没有记住过她,从来没有意识到她的存在,她的期盼最终换得了无言的心痛。谁说真爱不奢求回报?但凡我们付出了我们总是会或多或少的期望得到点什么,哪怕是对方对我们的淡淡一笑,这也是对我们价值的极高认可,我们也会觉得物有所值。

她深深的明白,这位作家一往情深而又用情不专,但是她的爱彻底而又持久,她从不懂得退缩,她爱作家的一切,即使明明白是缺点。她爱他健忘的样貌,毫不介意作家的滥情。这是一种偏执,这种爱是偏执的爱,这种爱,热烈而又绝望,纯洁而又伤感,但同时也有一点荒唐和不可理喻。

高尔基以前表示,他被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深深感动。是的,这种爱生如夏花之灿烂,逝如秋叶之静美。这种爱,可歌可泣,伟大而又卑微,热烈而又孤寂。女人甘愿花费生命的力量去爱着这个“无情”的作家。我不想过多的评价这种偏执的爱是好还是坏,但我明白这种偏执的爱值得感动。痴情也好,肤浅也罢,深深的爱过一个人,并且在等待中感受着幸福,即使明白可能并没有结果,但我们也会时时在嘴角露出满足的微笑。

“不求你爱我,只求你好好的,我爱你,但和你没有关系!”我明白,这句话停在了我的心里,经久不散,历久弥新。那你呢?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篇二】

没有一个故事像这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样如此的沉重。

如同我看陈丹青笔下的专门描述旧上海女子上官的女儿露露的命运那般让人窝心和难过。

一切还没开始便已宣告了结束。

什么是什么啊?什么又是什么啊?一切都是什么?人生就是被这样的什么给毁灭了,可毁灭的操纵者,竟然还是自己。

只是因为喜欢一个男子,宿命般的喜欢,便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

可是,又因为爱,百般的隐忍,爱得如此低调和黯然失色。只为,所爱的这个男子是个滥情之人,如同胡兰成,每到一处总是拈花惹草,风流韵事不断,亦不觉心愧。而这个滥情之人,一点儿也没觉察这个爱他到极点的女人,为了他怀孕,为了他忍受了一切的痛苦是是非,为了他千般的等待万般的企盼,却依旧没有得到他的任何一点关注。

通过这种方式接近的男子,转身,这个男子就已经忘记了她。

她的所有为爱忍受的一切痛苦,他不知道,孩子不知道,别人也不知道。

但是,因果知道的。最直接最残忍的惩罚,是这个孩子的因病夭折。而这一切,这个孩子的父亲,竟然还是一无所知。从一开始就不自知的,所有,到最后还是不自知。知道的时候,这个属于他的孩子已经远去,而这个爱他到骨子里的女人,也是和他永别的时刻了。

女人用一封厚厚的信,将前因后果来来回回仔仔细细啰里啰唆的全部讲述给了他听,包括如何开始注意他,包括他如何用眼神征服了她。其实,他的眼神不只是对着她一个人的,所有经过他身边的女人都能享受他的这种眼神,那种充满柔情蜜意的,天生就会诱惑女人的眼神,脉脉含情,又荡人心魄。彼时,这个女子还是个女孩,才13岁,缺乏呵护缺乏关爱毫无抵抗能力的爱上了这种注定是悲剧的眼神。

死心塌地、舍身忘己的爱着这个花心的男人,年少的爱恋那么幼稚那么肤浅那么愚蠢,以为爱上了就不会再变心了,过去是这样,以后也就这样,就这样会爱一个人一辈子到老了。似乎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觉察的爱情更让一个孩子觉得内心有种隐秘的快乐了。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这和一个成年女子的那种欲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得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

毫无阅历毫无思想准备的一头栽进了自己编织梦里,自己的父亲早已去世,母亲成天心情压抑,郁郁寡欢。这个时候,内心极度缺乏关爱的女孩遇上了这么温柔的一个眼神,就这样爱上了。即便这个男子不值得爱,但是因为那样的一个眼神,他就成了她的一切,世界上的一切都成了他,尽管他一点也不知情。无数次的想象接近它靠近他温暖他关怀他,同时也被这种想象温暖了自己。

若是这种温暖的想象一直持续下去,那有多好。可是,为了接近他,她去了夜总会做小姐。只有这样,才能接近他。是的,在夜总会,她如愿以偿。他把她当成了一个小姐,一点都不知道她从一个孩子的时代起就狂热的恋上了他。那一夜之后,他就忘了她,如同忘了其他曾经和他有过肌肤接触的女子,那般绝情那般平淡。是的,就这样。

收到她的信,看完信的他,还想不起来,她到底长得什么模样,但是,拿着信的手却止不住的哆嗦了,然后陷入了长时间的凝神沉思。那个没见过面的他的孩子,那个邻家女孩,一切似乎都在梦中出现过,一切又都是那么的飘忽让人捉摸不定,像幻觉,只是梦见过而已。不曾想,这梦境,还真是一个现实。

奥地利小说家、诗人、剧作家和传记作家斯台芬茨威格,他无比细腻的心理活动和描述手法,很容易让人看着他的故事就这样的陷入了进去。这是他的短篇小说代表作之一,让人赞叹的是,他讲故事的细致和能力,不知不觉地就把读者带进了他所要描述的故事中去了。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真得很沉重。人生原本不该这样沉重的。作者穷尽他的笔墨,极端的反反复复,他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篇三】

我想自己还不到读这本书,或者说这篇小说的时机。一年前,我姐姐给我推荐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买了之后一直放在书架上落灰。终于,书架上其他的书已经读完了,只剩下了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斯蒂芬·茨威格,奥地利著名小说家,传记作家。第一次知道这个作家,是初中的语文课本,课文选了《人类群星闪耀时》中《争夺南极的斗争》部分。英国人斯科特,满怀希望到达南极点,却发现了对手挪威人阿蒙森留下的请求:证明阿蒙森的成功。那是怎样的绝望?失败者不仅要承受失败的痛苦,还要为他的对手证明。但是斯科特没有拒绝对手的请求,并在回程的路上死去。

当时读是一种什么感觉呢?震撼。不仅是为斯科特而震撼,也为为他作传的作家茨威格震撼。现在回头望望,原来有那么多优秀的作家与文章,在我们还不了解他们意义的时候,就已经与我们相遇了。

可是,当我读起《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时,所有的钢铁烈阳都消失了,代替它的是一个女人近乎疯狂的爱。书的腰封上写着: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也许是当之无愧的,但我却很不适应,也许女生读起来会比较容易被触动。

书后面的高尔基说自己“毫不羞耻地哭了起来”,看来我的泪点比较高。尽管茨威格的文字如此细腻真切,而书中“陌生女人”对作家R如同宗教信仰一般的爱却丝毫不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样的爱,离人世间很遥远,以致于我有一种淡淡的排斥感。

它甚至已经超出了我认为的爱的范畴:对于女主角来说,R作家就是世界的全部,连她自己都被排除在世界之外,虽然R作家在正常的观念中,在爱情方面,是十足的渣男。但是为了得到R作家的爱,女主角可以放弃一切,也可以牺牲一切。如果爱是毒品,那么她对他的爱毒性也未免太强了一些,她完全没有戒掉的可能,一丝也没有!

“在我的内心深处,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一直还在做着那个陈旧的孩子梦:也许你会再次把我召唤到你的身边,哪怕只叫我去一小时。为了这可能的一小时,我把一切都推开了,只是为你而保持自己的自由,一听召唤,就扑到你的怀里。自从童年时代之后青春萌发以来,我的一生不外乎就是等待,等待你的意志。”

多可敬,多可悲。

这样的爱,称之为病态也不为过,可是偏偏,又悄无声息。这是单恋的极致。尽管她将他看得清清儿的,但是无法自拔。

我们的这位作家R,大约是有些脸盲。前一段时间看《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家的小妹妹对华生说:“令人惊讶,这么多次,你们这些男人都没真正注意我的脸。”我想,这句话说给作家R也是适用的。

只是,对于我们的女人公来讲,未免太残忍了些。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篇四】

忘记为什么突然冲动着想去看这本书了,但是确实是一口气读完了。

深深地被书中女主少女的高傲而又深沉热烈的爱震撼了。初次遇见时,作家矫健的步伐和年轻的脸庞一下子就触动了少女的心。自此,少女爱上了那个有两种分裂人格的作家。

知道自己要随母亲与继父去山东长住,女主心痛到晕厥,半夜爬起来去等在作家门口,亲吻他摸过的门环。甚至不顾自己只穿了薄衫,无法抵挡寒夜刺骨作家的冷。她默默的守候与等待。

成年后,再见面,作家还是那样迷人,亭亭玉立的她面对作家的邀请,她毫不犹豫的回答道,方便,都方便,只有她自己知道心里那份炽热的爱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我一直不理解,作家怎么会如此的荒唐?难道荒淫无度到如此的地步。但我可以说少女的爱是高贵的,她不是摇尾乞怜的向作家求爱。她有自己傲气。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篇五】

总的来说,这篇短篇小说写得是一个少女对一个等徒浪子一见倾心,竟像妓女般地委身,最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篇文章是通过陌生女人的来信展开的。她在信中诉述她对他的爱慕,从她还是个孩子那时起,她就是他的了,一生中从未改变过,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他给她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孩子死了,她的世界也就坍塌了,她没有守护好对他们的孩子,他不能原谅自己,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不曾记得过他,虽然她对他无所求,但孩子就是她对他的寄托,孩子死了,就更没有活下去的力量了。

“不和你在一起,我就不想幸福地、惬意地生活,我把自己埋进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里,自己折磨自己”,这表明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偏执的爱,在她得心里,她是为他所活的,没有了他,她的世界就不应该也不可能会是幸福惬意的,她为了他,愿意过痛苦的生活,把折磨自己当做是一种享受,她乐意折磨自己。寻求痛苦的刺激,来证明自己还爱着。就像她自己所说的“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己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

“我幸福地承受着你娴熟的温存和情意,并且看到,你的激情对一个情人和一个妓女是没有区别的,你纵情恣欲,毫不在乎消耗掉自己的大量元气。”“我陶醉在往日的幸福之中,我又感觉到了你这种独一无二的心灵上的两重性,在肉欲的激情之中隐含着意识的、亦即精神的激情,这种激情当年就已经使我这个女孩对你俯首听命,难舍难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中,在那片刻之际是如此不要命,如此一览无遗地暴露自己的灵魂。”女主人公会爱上作家,可以说是巧然,但也是必然。这是因为作家身上有深深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肉欲与精神的激情,他人格上得两重性。

《一个女人的史诗》读书笔记心得感悟2000字


《一个女人的史诗》读书笔记心得感悟2000字: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糊里糊涂的就参军革命去了,在文工团做了一辈子,有首长看上她,她却打定主意喜欢另一个人,她追了那人一辈子,和他结婚,生女儿,看他一次次出轨,自己也出过轨,时间跨度三十多年,经历了文革,俩人年迈时依然携手。

以现代的标准看,欧阳萸绝对是渣男,婚前管不住自己的第三条腿,婚后又打着寻找真爱的名义出轨,说有才气没真正干过什么,找父母要钱,不问世事的败家。

田苏菲呢,就是值得称颂的傻女子了,有貌有名,对废柴丈夫不离不弃,勤劳顾家,忠贞不渝,是男人们都幻想的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那种女人。

但是反过来看,欧阳萸又绝对可以说是一个善良的人,虽然他享受着各色女人的照顾,也飘飘然其中,但是他照样请客吃饭教她们看书,已经算是做得好了,包括和田苏菲婚前性行为,也是田苏菲先敲响了他的门。得知小菲怀孕时,他已经寻找到他心仪的女子,但是他负起了责任,没有隐瞒,立刻和女朋友分手,向组织请求结婚。

田苏菲呢?她喜欢一个人,就费尽心力留他在身边,她文革时不离不弃,借钱让丈夫宴请各色人等,吵架时翻旧账,都是留他在身边的手段。她给予爱,同样也希望收获爱,但是丈夫做不到,怨恨四起,她幻想丈夫怎么出轨,情人怎么鄙夷她这个正房,甚至也去出轨来报复丈夫。在最后孙百合把欧阳萸甩掉后,她又明确地知道她生气是因为她追求了一辈子的人,被别人轻易拿去,又轻易撇下,那她又算什么呢?她生气是因为自己被否定。

这是一个凤凰女和孔雀男的故事,到现在这种组合也屡见不鲜。只是这一对坚持到了最后而已。

书里有一个被反复提及的词“实惠”。都汗是首长,是小菲实惠的选择。那么对欧阳萸来说,小菲也未尝不是他实惠的选择。他们俩在面对实惠和爱情时做出不同的选择,也很值得玩味。对欧阳萸来说,他当然是渴望有个人懂他和他心灵相通的,但是那是神交,他似乎把情感和现实分的很清楚,小菲一心一意爱他,会把他照顾的很好;而他说出一句话,就能接出下一句,并且真正和他心意相通的人,精神上的交往也就够了。对于小菲而言,她一直是乖乖的,没有太大的主意,混混沌沌的,对母亲好友都不敢反抗,她唯一一个主意就是和欧阳萸在一起,那时候应该也就是不到二十岁吧。这辈子的叛逆都在这一次了。

同样的,对都汗来说,小菲也是爱情,护士长是实惠。小菲弃他而去,于是他一辈子都惦记着他的爱情,所以后来也一直给小菲寄吃的喝的,给小菲捧场,鼓励小菲,帮小菲解决她家里的事。小菲是他心里的白月光,是他永远的梦中情人。“我以为,谁都会老,只有小飞不会老”。

对孙百合,欧阳萸也只是一个过客而已,孙百合甚至不分什么实惠和爱情,她是不婚主义者,欧阳萸是她其中一段爱情。小菲和欧阳萸对于她,一定是小菲和她能走的更远,因为一个人冷一个人热,才能维持一段感情。两个人都冷,就算是“不尴尬的沉默”,也必定有完结那一天。

其实小菲是一个很坚韧的人,可能是家庭留下的影响,再苦再难,咬紧牙关也能硬闯过来。欧阳萸相对来说就太脆弱了,所以文革时孙百合疯掉了。如果没有小菲,欧阳萸也会疯掉。过刚者易折,善柔者不败。

小说最后,人物更加真实,像是人到中年,更能直面自己。比如说都汗死讯传来,小菲哭了,欧阳萸安慰她,她抢白他一顿,“原来小菲是真的舍不得那个老头,如果说欧阳萸有一段时光是嫉妒的,那必定是此刻。”小菲一直自诩自己全心全意的爱着欧阳萸,都汗只是她走投无路时的路,但是他死掉了,临死前还叮嘱一定要把群众拉来看小菲的戏,这对小菲太煽情了。读书笔记但是他死前她就不知道他爱她么?那她每次还去求他做什么?她当然是知道自己被爱着的,从都汗出场没多久就说“女人是很神奇的生物,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能欺负谁不能欺负谁。”她每次去找他的时候都“只有在他面前好像还是个小姑娘”。她哭一个是为都汗,一个是为自己,再也没人对她那么好了,她明白得不得了。欧阳萸为什么嫉妒?小菲和别人出轨,都汗对小菲好,一辈子都不嫉妒,到此时,他才发现人终究是血肉之躯,小菲终于被人捂热了心,当他被小菲妥善安置的时候,也有人将小菲妥善安置,这个人真正走到了小菲心里,就算不以爱情的身份。同样,小菲也真正走到了他心里,就算不以爱情的身份。

还有欧阳萸说,这辈子他让小菲追了一辈子,小菲满意了。这真是一句大实话。谁都能看的出小菲喜欢欧阳萸喜欢的要死,为他付出一辈子,又有谁能看出欧阳萸让小菲喜欢了一辈子,没有离她而去,也是一种付出。让一个人得偿所愿,难道就不是一种付出么?何况小菲喜欢的疯狂,又吵又闹翻旧账,怀疑他跟踪他,容忍小菲也是一种付出。就像我们一直在说的,他要苹果,给他一个梨,又让他说谢谢。但是欧阳萸最后做到了。

书里还有两个非常有意思的人物,小菲的母亲和欧阳萸的父亲。

小菲的母亲也是很实惠的,她死要面子,但是最后也为了里子去借钱了,她照顾小菲一家一辈子,直到她死,还在摊鸡蛋。她说话很难听,刀子嘴豆腐心,她身世凄苦,没什么文化,她一生努力不让自己变得小市民,不被别人看轻,去看小菲的戏时打扮的也是齐齐整整,问检票员“你看我像在大街上捡东西的人么?”

欧阳萸的父亲,确实如红尘的出家一样。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表露什么情绪。从火车上下来就有一句“一切不发生的,有不发生的坚实理由”。他有坚信的东西,他坚信学习是有用的,读书是有用的。他的爱和悲伤都藏的很深,给人留一丝体面,不拆穿。他应该也是读过很多书的,相比欧阳萸,他又上了一个台阶,他读过很多书,又能接受世俗。

这两个人的设定也是更丰满了欧阳萸和田苏菲,也是指明了他们要走的路。欧阳雪从部队逃跑后,自己尚不知道害怕,欧阳萸已经替她怕起来,“他从不知怕,这几年才会怕,但现在他为女儿害怕的要死”。他终于学会低头,学会了善柔。这大概也是我们每个年轻人年纪渐长会学会的事,低头,与世界和解。作者:凉凉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精选


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1)

从一开始看到书名以为又是什么鸡汤文到开始看,一开始挺无聊,因为很多事情都只是个引子都没有讲清楚,有些云里雾里的,到最后一切真相大白,还是挺难想到的。

但是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是哈罗德一路上的过程,既包括他一个人的徒步路途也包括他和莫琳在这之中的心路历程。深深地被哈罗德途中一边走一边遇到不同的人听不同的故事,学习新的对待生命的方式,不断回忆找寻会最初的热情和爱。就像书中一开始的一句话,旅行有时会毁掉一段婚姻,有时会拯救一段婚姻。毫无疑问,哈罗德是第二种。

这本书也常常给我两种不同的矛盾的感觉。一方面会感觉场景和心路历程等等都很真实,很实在,尤其是对于哈罗德和莫琳心理变化的描写简直是人之常情。但另一方面令我感到矛盾的是书中所描写的社会环境背景,里面不同的人的故事的复杂多样,对待哈罗德大多都是那种对待陌生人没有防备的态度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并非说人性本恶,而是就我所处的社会环境而言,没有多么不友善吧但也没有这么人间大同吧……所以说,这就是写作的艺术效果?亦或者说真的有人在过着这种我想象不到的生活?

总而言之,还是喜欢里面对于哈罗德一个人徒步时候路途中植物环境的描写和哈罗德与莫琳两个人不断变化的心路历程,真的是人之常情,深入人心的感觉。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2)

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現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平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习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平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3)

这本书主要记载了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走向最东北的途中所见、所闻和所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重温哈罗德的自我救赎之旅。

这场自我救赎由星期二寄到的一封信开始。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向主人公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于是越走越远,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旅途中哈罗德遇到了不同的人,聆听了不同的故事,最后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加油站女孩使他有了朝圣的信念;一个全新的开始使他意识到自己对妻子莫琳的依赖;跟随者维尔夫的出现使他自责对儿子戴维的亏欠;与玛蒂娜的谈话使他释然了父母的行为。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能感觉到哈罗德身上渗透出一种安静而勇敢的力量。 在这趟经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的旅程,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泰晤士报》中有这样一条书评:“遇见哈罗德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其实,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就是你自己。

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伤疤:回想,你是否因为害怕伤痛而不敢回忆你失败的恋情?你是否因为经常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而不敢再靠近他?你是否因为错过了父母的老去而不敢面对他们……

没有勇气去触碰,只是一味地逃避,那么什么时候才能活出自己呢?记得《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的一句话:“克服你内心的恐惧,改变你自己,释放你自己。”

记得一句话:“生而为人,实属不易。”每个人出生以后,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不同的苦难,这些苦难就像火红的炭,在我们心上烙印一道道印记:朋友的离去、爱人的背叛、上司的责骂……血淋淋的残酷现实给了我们一个又一个耳光。最后,我们遍体鳞伤,因而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

后来,我对世界,冷漠以待。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旦受过伤,我们就会决定不再触碰它。有时候这是一种优点:决心;有时候却是一种缺点:懦弱。豺狼虎豹固然可怕,但其实世上最可怕的是人。没有什么可以战胜人。可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是逃兵?因为打败人的是人本身。手被刺了,便再也不伸手,那么没有了手的帮助,人又能完成什么呢?

理想远大,奈何目光恐惧;志在千里,奈何止步不前?

“每件事情发生都有它的道理,它在教你人生的道理 ”云来,为你带来风的抚慰;风来,为你带来雨的问候;雨来,为你带来彩虹的微笑……万事皆有缘由,我们应该养成自我反省的习惯:挖掘因,寻找果。世界如此精彩,为什么偏爱蜷缩于一处无光的角落?

面对真实,迎接未来!

“拨开云雾见青天。”乌云不会一直做天空的主宰。很多困难并不难,只不过我们把自己困在里面了。理清思绪,找出解决办法,太阳又将照耀大地。

万丈光芒,仍是少年!

我曾经是一个很缺乏自信的人,因为担心出错不敢在班级回答问题,因为担心出丑不敢当众讲话,因为担心孤立而不敢做自己……但我不喜欢那样的自己,然后我开始挑战自己,例如,现在我敢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本书。

每个人要做的是真实地面对自己,正视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选择了一条自我救赎之路——他成功穿越自己19年挖成的密道来到自己向往的自由世界;《追风筝的人》中,富家少爷阿米尔在拉辛汗的鼓励下,踏上了充满生命危险的自我救赎之路;《无问西东》中,不同时空、不同主题的四个故事连贯起来表达了听从自己的内心,实现灵魂自我救赎的主题……

思考这样几个问题:如果你自己都放弃了自己,还有谁会来救你?你是否属于20岁就死了,80岁才被埋葬的那类人?再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你又是否已留下了诸多遗憾?

人生不是用来埋怨的,要学会领悟其中的真谛。

他人终是过客,不要为离别感伤,学会接受一个人的生活;

所有事情都是经历,不要为失败哭泣,学会微笑每一段旅程;

过往均是云烟,不要为回忆伤感,学会感谢每一场邂逅;

完整的你还在路上,等着你去寻找。向自己的内心深处看去,克服自己的短处,这样你的旅程才真正揭幕。学会倾听,学会倾诉,学会释然过往压抑自己的一切。理解、原谅、支持。那将是一次内心救赎的朝圣之路,是一次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的朝圣之路。

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实现自我救赎!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4)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人与人之间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会获得内心的笃定与信心。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5)

《一个人的朝圣》故事的梗概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朝圣指的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具有重大道德和灵性好处。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6)

一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销售的退休老人,一辈子平平静静生活,平平庸庸工作,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因为偶然的一天收到一个曾经共事过的患了癌症的老友临终告别信,他开启了长途跋涉的朝圣之旅,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去。

初读此书时感觉比较琐碎冗长,但是后来慢慢的'开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去感受艰辛、孤独、回忆和重生。每次拿起这本书时,都在不由自主地对照自己的经历反思,难得用一种平静的心态,去通过哈罗德的历程去回望自己走过的路。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工作状态始终让自己迷失在没有明确目的的道路上,从迈出校门的那一刻,就注定那么按部就班顺其自然的走,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只是一味地沿着很多人的步伐在走,走的急匆匆,根本没有心思停下来欣赏路边的风景,也没有更好地感悟亲情友情爱情,因为要走路,必须紧随其后,其实担心的是会掉队。数日前,疯狂地爱上了爬山,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开始一群人结伴上山,但到了艰难险阻的岩壁,你只能自己顾自己了,这个时候的孤单无助感最明显,但别无他路,你必须勇往直前继续前行。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真正审视自己的过往,真正能静心的梳理曾经的人和事,路上的艰难险阻让自己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珍惜,继而让心理变得脆弱而柔软,最后让你化茧成蝶战胜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坚强。

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让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跋涉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很多的风景,领悟到了人生的悲欢离合,进而更加珍惜当下的一切,其实,跋涉的过程也是灵魂重生的过程,当身心放空给大自然,心灵反而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找回真我,学会接纳自己,学会包容忍耐、盼望和相信,给与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它需要的是谦逊和勇气,同样需要感恩和专注。

信仰、信念、真诚、坚持……我们人类稀有而高贵的品格,一个平凡人身上原本应该有的东西在哈罗德身上我们找到了,生命中有很多别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固执偏执不可理喻,甚至毫无意义,但当事人的眼里是高于一切的。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是走在路上,不如说是走在心中,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指明方向,只有经历孤独的心灵旅程才能让我们看到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以及那些深藏的智慧。

故事的结尾是圆满的,尽管奎妮仍然走了,但也结束了她的病痛之苦。可以这么理解,莫琳和哈罗德重新找回了初恋的感觉,日子依旧如往常过下去,但彼此的爱在心间流淌,不再静止,这就是爱的威力,借此我们也看到了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7)

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

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过六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他的一生没有任何闪光点,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升迁,连最后的告别仪式都没有,和妻子疏离,退休后更是循规蹈矩,每天重复一样的生活,走的最远的路就是门口到车里。这样的一个人,受了加油站女孩的一句关于信仰的话的刺激,开启了他的627英里的旅程,更是一段内心的旅程。

其实,追究他出发的动机,你会觉得,哈罗德的一生都是在封闭自己的感情,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压抑在自己的心底。母亲的出走,父亲酗酒,儿子的死去,和妻子的疏离,他的木讷和收拢,让自己的一生都平淡甚至失败。唯有一次就是和莫琳相识的那一晚,也是他做的最成功的选择。封闭太久的感情在收到奎妮的信后,轰然倒塌,他焦灼不安,奎妮是唯一一个朋友,但单薄的文字无法表述他内心的澎湃,于是在这个时候——也许是加油站女孩随意说出的安慰之词,也许是突如其来的死亡穿透了他的壁垒,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自己的朋友,用如此坚定的信念换来奎妮一丝求生的希望。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要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一些不能接受和理解的东西要学会理解并渐渐放弃。也正是因为自己对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造就了他的痛苦。

走到最后的时候,哈罗德还是很痛苦,他一开始笃定的相信只要他一直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可实际上并非这样,奎妮即将死去的事实摆在那里,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没有他,一切都是照旧,尽管他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他的这次旅程似乎也没了意义。不过在莫琳的陪伴下他渐渐释然,因为一切确实有所不同了。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更要去放下。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8)

哈罗德·弗莱和夫人莫琳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孩子戴维患了忧郁症自杀,夫妻二人一度失陷在痛苦之中不可自拔,互相猜疑埋怨,导致感情危机。一次意外哈罗德收到了多年失去联系的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来信,信中寥寥几句,得知奎妮癌症晚期。65多岁退了休的哈罗德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终于踏上了徒步去另一座城市去看望奎妮。奎妮年轻有才智是个独身,在工作上相互帮助在事业上有了共同的语言,无话不说,逐步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一次哈罗德惹了祸,差点就被开除,是奎妮挺身而出背了黑锅,最终奎妮被老板开除。从那以后两人再无缘相见,哈罗德出走以后才鼓足勇气给莫淋打电话告知他内心的想法,但是妻子并没有理解他,出门在毫无准备,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开始了长达87天647英里的跋涉故事,只凭一种信念,只要他还活着,奎妮就能多延长生命。一路的种种磨难和艰辛最终从新赢得妻子的理解和感动,圆满地送走了奎妮。

爱的威力,让夫妻两人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了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9)

看草地,看花园,看树,看篱笆,看树叶,看杨柳,看地里的马铃薯。

达特姆尔高原,有紫色,绿色,黄色的.山。

看田埂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周边的树篱高高低低。看深深浅浅的绿,深得像黑色天鹅绒,浅的几乎成了黄色。看阳光的亮点,看苍白的不知名的小花。看一切以前坐在汽车里飞驰过从来没有注意到过的景象。

转过山,涉过水,一直顺着马路走,看散落在树丛上的乌鸦扑腾翅膀,看灌木丛中倏忽冲出的年幼小鹿,看路旁房屋门后的狗,看排水沟旁边的一只毛茸茸的獾,路旁边的樱桃树站在厚厚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

离开金斯布里奇,夜晚端一杯柠檬水,到外面屋檐下和那些抽烟的人一起多余。这一季开的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洼里闪闪发亮。

阳光渗过厚厚的枝叶,新发的叶子在风中起伏,乍一看去像极了银箔。到了布莱福斯贝克,屋顶都变成了茅草,外墙也不再是打火石的颜色,而是转为暖暖的红色调。树枝被沉沉的绣线菊压低,飞燕草的新芽破土而出。哈罗德对着手中的辞典,认出了老人须,铁角荷叶蕨,朝颜剪秋罗,罗伯特氏老鹳草,白星海芋。他捧着辞典又走了两英里半,

天空是冷冷的钴蓝色,太阳还未升起,雾气还微微闪着白光。

到目前为止,顺着A396国道走到提伯顿的三英里半是最艰难的。路边几乎没有躲避来往汽车的余地,虽然越过刚刚修剪过的灌木可以看到埃克斯河面闪烁的银光,但他宁愿自己没有看见那些四棱八叶的枝叶。

暴风雨突然停顿,东边的云层撕开一道裂缝,一道矮矮的,闪亮的银光破云而出。哈罗德停下来看着那块巨大的灰云一点一点裂开,呈现出全新的蓝色,明亮的琥珀色,还有蜜桃色,绿色,深红色,渐渐云层透出了一种暗暗的粉色,放佛被那些鲜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动弹不得,急切想要亲眼看见每一点改变:地上的光是金色的,连他身上的皮肤也因此暖起来;脚下的土地咯吱作响,放佛在耳语什么;空气闻起来是绿色的,充满了新生;软软的水汽升腾而起。

第二十五天,一层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难。

他不再望向天空,山麓,树木,不再寻找能表示这趟旅程进展的标志物。埋头逆风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天地之间剩下的也只有这无穷无尽的雨。

临近傍晚的时候,哈罗德到了陶顿的郊区。这里的房子密密麻麻叠在一起,顶着圆圆的卫星天线。窗内一律挂着灰色的窗帘,有些还装了金属防盗网。

每天早晨,太阳升上地平线,爬到最高点再回落,这一天就宣告结束。为下一天让路。哈罗德花很长时间看天,看远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转变下幻变。日出时山顶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户是橙色的,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傍晚暮色在树底投下长长的影子,变成黑暗汇聚成的另一片深林。

他穿过广阔的萨默赛特湿地,看过银光一般闪烁的水流,格拉斯顿伯里突岩远远伫立在地平线上,在他前方看不见的还有门狄普山。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10)

什么是信念,信念总让一些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信念总会孕育奇迹~

看完哈罗德的旅行,又看奎妮的等待,始终没能看透哈罗德对奎妮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如果是友情,何苦不远万里徒步穿越英格兰,难道真的是不甘平庸,想要轰轰烈烈不留遗憾?如果是爱情,缘何沉寂二十年缄口不言,缘何从不愿透露半点对奎妮的情感?难道是两个人都太理性,清晰的认识到爱上了一个错的人,以至于彼此达成默契,让爱沉寂?

面对死亡是需要勇气的,很佩服疗养院里的每个人,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段故事,每个人面对死亡都似乎“毫不畏惧”,这或许就是绝望的勇气吧!

心有信念,无所畏惧。所有人都将哈罗德视为信念,他不到我不能死,然而只有奎妮等到了,要知道,奎妮的状况似乎比所有人都要糟糕,为什么?我想,真正的信念可以给予你无限的力量,真正的信念来源于自身,哈罗德能跨越整个英格兰,不是因为他多么想救奎妮,这只能是他上路的一个动机,或者一个理由,真正支撑他走下来的,是他对自己的不甘心,对自己这一生的不满意,是他想要给自己画一个他自认为满意的句号;奎妮之所以能比其他人坚持更久,直到哈罗德到来,不是因为她就那么期望见到哈罗德,而是源自于她内心的愧疚,她想赎罪,她想要确认哈罗德是否愿意原谅她,虽然这只是她一个人的救赎~

信念有多强烈,力量就有多强大,因此,你才是一切的源泉,对与错,好与坏,坚持与放弃,成功或失败,都源于潜意识里的那个你并不熟悉的你~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11)

哈罗德一个人坚持87天走完了长途漫漫的627英里。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还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由此可见,奎妮的病情是哈罗德出发的直接原因。我脑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样一个人?竟值得哈罗德不远千里前去相见?

文中第一次出现对奎妮评价的时是在第一章。哈罗德看见流畅又整洁的信时,回忆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的样子。按理说有这样优秀品质的人应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尽然。

哈罗德与奎妮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文具柜里。哈罗德临下班前,听见柜子门后传来阵阵抽鼻子的声音,这声音连续响了几次。他鼓起勇气打开那个传出声音的柜门,发现有个人背对他蹲着,紧紧地贴着墙。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绷得紧紧的。而这个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边抽噎一边跟哈罗德说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个学位,可她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纳比尔先生总要盯着她看,同事们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时会支起手肘,弯下腰,扎稳下盘,像母鸡扇翅膀一样摇摇晃晃。酿酒厂里的几个同事包括老板在内,都以学她走路的姿势寻开心。

尽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她为财务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账,但这并没有减少逐渐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种模仿和讥笑。奎妮的无助和难过不由让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阿欢。

阿欢其实长得挺好看,水灵灵的大眼睛,淡淡的远山眉,粉嫩的樱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围总是围着许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见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每见一次,我总觉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直到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

“2班那个胖子阿欢现在胖得走路地面都会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浑身汗味。”

“我跟你们说,别看这胖子现在这个模样。高一刚入学时可是个大美女,追她的人还不少。”

“现在都高三了,你还提高一。你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还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结实,男生都吃不消。”

我听到这些风声后,立马去找阿欢,没分班前我们曾在一个小组,关系还不错,只不过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没有手机,便渐渐疏远。

阿欢笑笑跟我说没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明明是天之骄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现在却从云端跌落至尘埃,这该是有多痛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想给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轻轻地回握着我的手,开口说道她妈妈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学习跟不上,特意找人托关系买了一些补脑的药,价格还贵得离谱。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药已经停了,可这身上的肥胖却没那么容易消失。“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坦然接受。”这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欢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

直到高考结束,她还是没有瘦回吃药前的模样,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现在大学毕业后的她,身材也没有特别高挑,但正因为略带丰腴,更显成熟稳重。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升职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国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曾经的男生又开始蠢蠢欲动。

我曾开玩笑地问她是否要感谢青春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隔着手机,阿欢爽朗的笑声直达我的心底,她说是要好好感谢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讽,被嫌弃,被鄙视的日子终究成为过去。正是那些不堪过往,才造就了现在年轻有为的自己。

奎妮哭过之后,走出柜子时,已经恢复了神态,她顺了顺短裙,道了声谢谢后,便挺直腰板抬着头离开了。她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更加卖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

一个一个人读书笔记(篇12)

一人的朝圣,就是关于他——65岁的哈罗德弗莱的故事。他,毫无预兆毫无准备地就出发了,他用自己的双脚从西南到东北跨越了整个英格兰。读完他的故事,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有太多想表达的感受,有太多喜爱的句子(ps:共标记89处)。这注定又是将成为我不断向他人推荐的一本书。

因为想说的实在太多,而自己平乏的文字还并不能表达内心真实感受。所以,暂且用几个词来概括这个故事了:温暖与难过,振奋与沉重,孤独与宽慰,失去与得到。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救赎的不只是一个人。

1、温暖与难过

故事的开头是美好的,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温暖的退休的老头,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下定决定通过步行来拯救老友。这是信念的力量,坚信只要自己还在走一天,对方就还会活一天。一路遇见的人的信任和支持,坚定了他的信念,他又信念又传递给病人,支撑着她努力活下去。故事中充满着温暖和感动。

或许是这根想看着哈罗德不断走下去奎尼最终会怎么样的主线一直牵引着我们的好奇心地往下读下去。然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那样仓促简单,就像整个行程的开始,突然,毫无准备,哈罗德最终没能救回奎尼,在读故事的过程中其实我们能猜到,但是亲眼看到整个结局,心里还是满满地难过。

也许,这个故事一开始就不是为了结局而写的,而是为了过程——这段救赎的旅程。

2、振奋与沉重

这趟旅程是振奋人心的。让他穿越自我、走过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天空中云彩的变化,脚下土地的变化,充满了新生与希望,行走在路上的自由的感觉对他来说太珍贵了,自由自在,他终于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他自己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再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了,他能将眼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神秘的大自然,他不断地挑战着自己,为自己小小的成就感到满足,也希望得到“赢得”戴维的认同和妻子的满意。

然而,旅程并不是一直美好的。在行走中,他一边探索着这个新奇的世界,一边又在回忆和后悔着过去。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辜负了奎尼,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他还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他就这样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痛苦不已。这样的哈罗德让我们看着很沉重很沉重。

3、孤独与丰盛

哈罗德是孤独的,他不是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哈罗德是孤独的,没有人知道他行走的真正原因,他们都凭空猜测,没有一个人是对的;哈罗德是孤独的,他用力迈步,更像是为了逃避自己,而他要做的却是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这注定是一场深埋于内心孤独的战斗。在旅途中,过去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词滥调背后,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

然而,他的旅程又是丰盛的。加油站女孩、等待男朋友归来的护士、偶然出现又突然离去的小狗……这些一路上见过的人和风景,表面上看似很平凡,实际上却千差万别。在路上,他可以对一个陌生人表现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或者很久之前已经失去了的那一面,甚至是成为一个自己“可能会成为的人”,这对他来说是充满感动的;在路上,他明白了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事物;在路上,他学会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也正是在路上,这些人、事、景,教会他生活,在最艰难的时刻支撑着他走下去。

4、失去与得到

他错过和失去的那些东西:那个不再愿意与他对话的儿子,还有被他辜负了的妻子,疗养院里的父亲,丢弃他的母亲,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一篇真挚的朋友。给他换来的,是他无恐惧和沉默的童年,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糟糕的妻儿关系,自己卑微的一生。

而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的人生似乎在不断地变化。他开始接受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很多东西,那些他曾经忽略的东西。随着行走,他更加思念妻子,更加想念儿子,更加感激奎尼。经历磨难后他又重获新生,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赢得妻子的爱。

5、救赎与重生

一段旅程,整个人生。行走中坚定与犹豫,振奋与痛苦,各种复杂情绪交织伴着他走过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狂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救赎的不只是他自己,更是身边的人和千千万万的读着。

他看清了很多东西,看清了自己的人生,看到了自己的性格弱点。他通过对维尔夫的关照关爱,来弥补从前没有为戴维做过的事情,小狗的出现也把他与戴维联系在一起,在于小狗的相处中,让他更了解自己的儿子,小狗的来来去去,让他体会到失去的痛苦。通过旅程,他化解了与莫林间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唤醒了她最初的爱,换来了她的成全与支持,这是比什么都珍贵的。这段徒步之旅,他虽没能让奎尼活过来,但却让她带着笑容和满足离开。与其说是对奎尼的救赎,倒不如说是奎尼对他的救赎,让他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

故事看完了,作为千千万万读者之一的我们,还要继续我们的生活。这段救赎之旅,哈罗德完成了他救赎的使命,接下来是我们要对自己进行救赎了,学会去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接纳,学会包容,学会看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