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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鹰绝唱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1-09-28 来源:互联网

《雄鹰绝唱》读书笔记(优质范文)。

古语言: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阅读时,我们一般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收获。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雄鹰绝唱》读书笔记(优质范文)》,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暑假里我读了沈石溪、李花三吉合著的《雄鹰绝唱》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雄鹰,它幼时受兄弟欺负,最后却唯有它顽强存活下来。它刚从雏鹰成长为成鹰,就被猎人捕获,取名“美少年”。猎人熬鹰驯鹰,无所不用。美少年和猎人斗智斗勇,靠着绝佳的意志力,最终逃离。在一次与眼镜蛇王的搏斗中,雄鹰“美少年”虽然取得了胜利,但是双目致残,生命垂危,幸好被野生动物站救助,治愈之后,雄鹰又飞向了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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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体现的就是像雄鹰一样意志坚定、顽强不屈的精神。

“爱拼才会赢。”古今中外,有多少有志之士意志坚定、顽强不屈,取得辉煌的成就。屈原小时候不顾家人反对,不论刮风下雨还是天寒地冻,坚持躲到山洞里偷读《诗经》,历经三年,熟读诗经300余首,最终成为一名伟大的诗人。张海迪5岁患病,高位截瘫,但她身残志坚,勤奋学习,热心助人,被誉为“当代保尔”。

我也有过这种自我磨炼的经历。那是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字写得歪歪扭扭,杂乱无章,妈妈给我买了学生字帖,让我每天练习。从此,我下定决心,字不练好,决不罢休!日日练,月月练,持之以恒。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去年学校举行的第六届书法比赛中,我获得了五年级组第二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学校的嘉奖。

我打算开学把《雄鹰绝唱》这本书带到学校去,向更多的同学推荐阅读这本书,让他们受到雄鹰精神的鼓舞。我要告诉同学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千万别轻言放弃,要有雄鹰的精神,要保持雄鹰般的意志,顽强不屈,在学习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暑假里,我读了作家沈石溪和李花三吉写的动物小说《雄鹰绝唱》,从中我认识了鹰母生的第二个孩子“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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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年在暴风雨中出世。之所以叫它“美少年”,是因为它天生异瞳,额头雪白,乃鹰中王者,肖老师因此为它取名“美少年”。

美少年成长为雄鹰时,一秒就学会了飞翔。再长大一些,美少年开始独居,茫茫天际与广阔山脉任它翱翔。它的一生经历了很多次的坎坷波折,比如:经历了驯鹰熬鹰之苦,最终机智逃脱;逃脱后,他与眼睛王蛇进行了交锋并且获胜,但自己也陷入休克,被动物救助站的人员救助后,两眼因蛇毒蔓延身体而永久失明。但是即使这样,它也没有放弃飞行的梦想。它认为自由比生命更重要,很多天不吃不喝,昂头朝向蓝天,最终松果阿诺成全了它,使它完成了绝命飞翔。

书的第二章《双王之战》写了美少年与“老朋友”眼镜王蛇进行了一场生死之战,最终负伤获胜的故事。我读完了这一章,很敬佩美少年,觉得它机智、勇敢、顽强。尤其是它在关键时刻停止了挣扎,让蛇王误以为它已经精疲力尽了,使得蛇王减弱了力道,它却在此时攻守转换,比一道闪电还快,踏上蛇身,用爪子将其按住,然后低头用铁钳般的喙将眼镜王蛇撕成了两截。它能在交锋时使用计谋,击败强有力的对手,真是智勇双全!

鹰王美少年即使经历坎坷、年老体衰、双目失明,却始终向往着在蓝天自在翱翔,最终实现了梦想。我们人类也应该像它一样,心怀梦想,当一些困难阻挡了前进的道路时,不要气馁,不要后退,要勇往直前,朝着心中的梦想努力拼搏,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惊空遏云,直冲九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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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书笔记(优质范文)


论语读书笔记

论语读书笔记100字

上面这段话中的“无友不如己者”一句,很多书(例如我为写这篇文章参看的《论语通译》人民文学出版社徐志刚P4)译为“不要和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这种说法难以令人接受,至少我是如此。而南怀谨先生在《论语别裁》中则将它译为(大意):没有朋友会在每个方面都不如自己。我想,大家应该能够凭感觉判断哪一种译法更正确。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前一种译法呢?显然是因为没有从整体上把握导致。

读论语有感100字

说了这么多,不举例子就全是空谈。所以下面我就举一些例子来说明我读论语的一些原则和方法。

《论语》中记载孔子评诗经,“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第二)。如果要问我,读了《论语》,如何用简短的话概括一下读到了什么呢?我觉得,我读到的是:如何做人。如再加几个字以说得详细些,那就是:中庸之道。

论语读后感100字范文

当然,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凭自己的能力写完了这篇文章算是做到了“信”。但看一看: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论语》?学而第一),子曰:“述而不作”(《论语》述而第七)。我书没读几天却洋洋洒洒写这么一大堆,早已违背他老人家的教导了。不过我是出于无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优质范文)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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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哈姆雷特的呼喊,对心的呼喊,对污浊的呼喊,对如山、如海、如无际的黑暗一样的愤辱的呼喊。在他看到了自己亡父的魂灵,在他窥视到现任丹麦国王的罪恶,在他认识到皇后的脆弱的贞洁,在他明白为复仇他不得不舍弃自己的爱人,他开始对自己,对生命产生了新的思索。他从过去的娇贵里走出来了,甩掉美好幻想,丑陋、污浊、黑暗让他发生了改变。

然而,哈姆雷特,这个悲剧的英雄,终不向那一切屈服。他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受尽压迫,“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劲辛勤的小人的鄙视”。其实,上述的一切,正是他所经历的,爱人的离去,受尽小人的窥伺,尝尽为了报仇而装疯卖傻的耻辱。经历过那一切后,他找到答案,如同毛虫在挣扎后的蜕变。其实,人畏惧死亡,并不是畏惧死亡本身,畏惧死亡时的疼痛,畏惧未来的人世,而是“惧怕不可之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

“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遭遇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

当哈姆雷特看到福丁布拉斯带兵争夺一块弹丸大小的土地时,他

感到了惭愧、鼓励、鞭策。哈姆雷特在那些“为了博取一个空虚的名声视死如归地走下他们的坟墓离去,目的只是在争夺一方还不够给他们作战场或者埋骨之所的土地。”哈姆雷特在讽刺人生的空虚,空虚如清晨山头轻浮的薄雾,讽刺追逐的无谓,无谓得如同乌鸦对明亮的月嘶鸣。但在讽刺的同时,他想起自己的荣誉,身上担负着的亡父的荣誉、母后的贞洁、皇室的声望。其实,在哈姆雷特用生命,洗刷了腐臭的污迹,揭露了叔父的罪行后,如果他能复活一次,他的那句话,成了他励志为父报仇后的人生写照。

“一块块乌云静悬在空中,狂风悄悄地收起它的声息,死样的沉默笼罩整个大地”。宫廷里,在国王和王后的尸体旁,在所沾的毒液未干的利剑上,在还未冷却的哈姆雷特的尸体中,死的静谧,成为悲剧的高潮。

莎士比亚借哈姆雷特之口,表达了自己对生命的理解,黑暗的讽刺,思想被发现和解脱的赞美。惊世骇俗的思想,借莎翁之笔,又由哈姆雷特之口,最后由演员讲出,却仍能流传于世。“生存还是毁灭”和为名誉而战的悲剧英雄形象,成了莎翁所创造的不朽经典。

《哈姆雷特》,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戏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用巧妙的“戏中戏”的方式为他被蓄意谋杀的父王报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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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以清晰的剧本形式展现,没有任何描写或是客观议论,只有人物之间的对白,但是却能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溢出的莎翁对于贵族王室虚伪、为争夺权利而不择手段的讽刺情感。

先撇开这些不说,让我们来谈谈哈姆雷特这个角色。哈姆雷特正处青春之时,他本应是一个纯真活泼的王子,有爱着彼此的家庭,也有被自己所爱的女孩。可是上天却逼迫他让他不得不开始有自己对人世的思考——这些不该在他这个年纪所思考的东西。“生存还是毁灭?”他开始矛盾、纠结,他感到自责、绝望,他变得愤世嫉俗。

整个国家都说“王子殿下为爱而疯狂”,事实上王子殿下是最冷静理智的那个,经过理想与现实的痛苦挣扎,他看透了世间的阴暗邪恶。自己曾经爱着的父王被谋杀,自己最爱的母后竟然就这样忘记先王,改嫁谋杀先王的叔父。既然自己曾经之所爱都已不复存在,他还剩下什么呢?——复仇。唯一的目标使他变得坚定果敢,他不惜牺牲他的恋人,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若把臧克家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便会十分贴切:“有些人虚伪地活着,还不如死了;有些人死了,他那颗坚定、燃烧着为正义复仇之火的心却仍然活着。”

我敬佩哈姆雷特,也心疼哈姆雷特。几近失去一切、被世间罪恶无情鞭挞的他在困境中理性思考,树立了自己的人生观。他不要虚伪,不要阿谀奉承,更不要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失去理智、背叛那个曾经如此爱你的人。

看完书后,我又欣赏了英国几位不同演员演绎的哈姆雷特,每个哈姆雷特各自展现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

大卫·田纳特先生展现的是最有少年气的哈姆雷特,淘气、天真、好动,又有些叛逆,最贴近原著。

本尼迪克特先生的哈姆雷特是最成熟的哈姆雷特,这个版本让观众看到更多的是哈姆雷特对人生看法的蜕变过程。

而安德鲁·斯科特先生演绎的王子是我最喜欢的王子。相比上面两个版本,他的哈姆雷特或许是年龄最小的,是个幼稚单纯的少年。他太爱自己的母亲了,即使自己痛恨她所做的一切,他也绝不想伤害她。他愿意向母亲哭诉他的痛苦,乞求她不要再做傻事,再耐心地告诉她该做什么,让一切都回归正轨。

在这个版本的第三幕第四场中,哈姆雷特在母后的寝宫里再次见到父亲的灵魂,母亲却只看到一片虚无。他牵来母亲的手,将她的手和父亲灵魂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头轻轻地靠在两只手上。积攒了这么久的悲怆终于迸发出来,他哭了,他从未如此哭过,哭得如此恸容,哭得像个孩子。

结尾处,它有一个原著中没有的场景,即众人死后在天堂中相遇的场景。在那里,一家团聚,哈姆雷特再次将父亲和母亲的手紧紧相握。这一次,他笑了,他从未如此笑过,笑得天真无邪,笑得那么满足。

看着这笑,我早已泪湿衣襟。

剧中这一哭一笑,让我看到这个哈姆雷特似乎没有什么宏大的志向,只有一个简单到极致的心愿,这也是所有刚刚步入青春的少年内心最渴望也是最需要的东西——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没有虚伪的爱情,夫妻坦诚相待,彼此之间的爱情应是理智的,理智绝不会做情欲的奴隶。这样的夫妻之爱一定不像年轻情侣之爱那样热切,但是这样的爱是圣洁的。同甘共苦、相互信任、相互扶持却不过度依靠、能够独立,安分守己,不做超出自己原则的事情,这就是理性的爱。它平淡,却给予家庭里的每个人安全感与生活的希望。

如今为什么有许多青少年感受不到家庭中的爱,实际上就是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没有理性的爱,最终导致原有的情感四分五裂——从某一程度上说,确实跟哈姆雷特是相似的。倘若世上的人们都能拥有哈姆雷特所说的理智,那么世界上能多出多少爱和像他那样的笑容啊。

这是这个版本的哈姆雷特最与我产生共鸣、最感动到我的地方。哈姆雷特的心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事实上,这是他热爱家庭与坚守理智的火焰。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翻开书,成就第一千零一个。

呐喊读书笔记(优质范文)


漫步在枫叶林下,看着如血染工的枫叶飘落,空中似乎弥漫着哀历的气息,我似乎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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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先生不胜枚举的作品中,《呐喊》作为他名闻遐迩的代表作,是他所有作品中最为卓尔不群的。

《狂人日记》的文学地位是不必多言的,它是中国现代第一部白话小说,鲁迅先生没有正面揭示社会的黑暗腐败,而是运用极其深奥的影射等手法,把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后遗症留下腐朽不堪的社会风貌展现得淋漓尽致。因此,这是篇值得熟读的深思而又不可多行的好文章。

你可曾记得记得那位赤贫如洗的孔已已?“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便是孔乙己最完美的写照。那时,有多少像孔乙己一样攻苦食淡的读书人呢?群众对孔乙己的冷嘲热讽;使我感到当时社会决疣溃痈的现象,而鲁迅先生用笔底烟花的笔墨坚定自己爱国如家的一种个性信息。

江南有一水乡名唤鲁镇,迅哥儿从小生活的地方便在这里,少年们夏夜行船、船头看戏,用网下归航等轻松的画面,如鲁迅童年的一般,童趣盎然的水乡生活的射影一般,鲁镇劳动人民的淳朴差良为而又迷信落后的思想使我惘然苦失,不由得叹息当时的社会的灰暗和压抑。

枫叶落在了宽阔的大地,太阳已经出来了,阳光普照大地之上是鲁迅先生的一片赤诚之心与爱国情怀。

鲁迅,浙江绍兴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民主战士,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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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认识鲁迅先生,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文学名著,正是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呐喊》、《朝花夕拾》和《彷徨》。

《呐喊》这本小说,我一开始读就上了瘾,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言、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为国为民的做法,为了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从而弃医从文。

《呐喊》里的许多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其中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很同情,也表示很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的人,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比作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也是很形象的了。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的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的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在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批判和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而且还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意志!

《格局》读书笔记(优质范文)


《格局》这本书是吴军博士的人生进阶系列全新作品,在书中作者总结了提升格局的五个重要维度,包括位置、方向、方法、步伐和节奏。这本书我一口气读了两遍,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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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智者做朋友。

人的成长首先要看其所处的环境,而在环境因素中,最重要的是家庭环境和朋友圈,其次要看自身做事的原则和方法,所以,要积极地和智者交朋友,对他们的行事方式、一言一语格外留心,力争将他们的智慧变成自己的智慧,久而久之,慢慢会发现自己在见识和能力甚至运气上,都提升了一个等级。

2、追求可叠加式的进步。

格局小的人满足于自己某件事做得快、做得漂亮,而大格局的人追求的则是重复的成功和可叠加式的进步。很多时候事情能不能做成,问题能不能解决,取决于做事情人的主动性。长期坚持下来,主动做事的人就能和其他人拉开距离,而且那些花了精力做的事情要尽可能对自己将来的进步有益,要放弃所有不能对长远发展有用的短期机会,聚焦于自己擅长的领域,每往前走一步,都要聚集足够多的势能,让每一次进步都成为下一次进步的基点,而不是每一次都要重新开始。

3、学会做减法。

生活中最重要的是掌握好节奏,方法和效率远比忙碌重要,懂得适当的休息,才能更好地生活。很多时候,我们做不好事情,是因为我们太匆忙、太着急,以至犯了太多原本可以避免的错误,当我们慢下来,重新审视自己的想法,找出忙碌的原因,给生活做减法,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能让我们更快地接近目标。人在忙碌的时候很容易忘掉忙碌的目的,最后反而离目标越来越远,有时候慢下来静下来,反而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4、专注高效工作。

很多人试图在短时间里完成很多工作,总是想多任务地同时做几件事,通常情况是,没有一件事能做好,时间一长,就容易陷入低水平循环,当脑子里的任务积压过度,一开始可能只是出现一些小错误,当有限的脑力跟不上一心多用的野心,任务积压得越来越多时,大问题就会集中爆发。工作效率的高低不取决于开始了多少工作,而在于完成了多少。

5、懂得及时止损。

凡事尽人事仍需听天命,人贵有自知之明,要清楚自己能力的边界,要对命运常怀敬畏之心。很多时候,我们从能力到主动性都是有限的,因此心态就决定了你的命运,生活中很多事情非常复杂,超出了我们的能力,只要付出了努力,就不要追究结果是好是坏,如果遇到坏运气,一定要懂得及时止损,不要为了弥补一个小的损失,造成更大的损失。生活中我们会看到很多人不断地犯错误,而且为了弥补一个小的损失,造成了更大的损失。原本只是局部的小问题,引发了一个个接踵而至的厄运,形成了一个厄运链。怎样才能斩断厄运链呢?方法很简单,只要记住“止损”和“认命”这4个字就可以了。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任何人无论起点高低,只要能认清自己的位置,找准方向,用正确的方法做事,提高进步的速度,同时把握好节奏,几年后就会看到一个格局比今天大很多的自己。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这本书是《格局》,这本书是我在无意之中浏览一些书的时候看到的,但是在看了目录后,就有了想买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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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台湾作家何权峰的著作,他是一名医师兼作家,虽然上架建议是励志,但我觉得这也算是对自我的一种管理和内在的提升。

自序中有一段是我觉得真的写的很不错的。它是这样说的:不管是侮辱、批评、攻击,或是得失、失败。对一个心胸开阔,有大气量的人来说,他的内心就像一个大湖。你丢进去一包盐,他很快就会被稀释,反过来,如果你把一大包盐倒入一杯水中,这杯水还能下咽吗?为什么有些人遇到一点小问题,小困难,就那么容易生气,挫败,难以消受,没错,是因为格局太小了。

读完这本书,我总结了我自己的几点感悟:

第一点就是你怎么看待自己

你如何看待自己?你对自己的标签是什么?其实我觉得作者给予我们最重要的不仅是我们如何看待自己,而是我们可以成为任何我们想成为的人,只要从现在就思考,想成为的这种人会怎样去思考,说话,会有怎么样的行为?那么只要按这些去做,就能成为这样的人,林肯有句名言,喷泉的高度不会超过它的源头,一个人的成就也是如此,绝不会超过自己的信念,懂得放下心中的不可能,才能释放生命中的无限可能。

第二点就是你给人的感觉

抬头挺胸,走路不要弯腰驼背,在我们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都因为这些事被爸妈唠叨过,我们常会嫌他们啰嗦,何必拿站姿,坐姿,这种芝麻小事来挑毛病,但其实他们也是用心良苦,抬头挺胸也能让我们更有自信。

第三点就是你做事的态度

有位通过了台湾大学筛选入学的学生,她一个人就包办四个商学系。记者问他是怎么办到的呢?他说,当财富管理师是他的愿望,为了准备口试,他几乎每天以图书馆为家,并在一个月内详细阅读三四十天的财经报纸,并且一边阅读还一边做笔记,背诵,硬是把财经的实事,塞进脑里,以应付教授的面试。不管你喜不喜欢,有时你就是必须约束自己,去做你不想做的事,只有你做了不想做的事,你才能做你想做的事。就像有人说,你的时间花在哪,你的成就就在哪。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比以往豁达了很多,也让我的世界变大了,那我就说一个特别贴近生活的故事吧。比如说以前,如果我给一个人发信息,然后他一直不回我,那么我可能会一直闷闷不乐,就觉得自己是不是令他讨厌或说错了什么?而在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其实大可不必计较与在意,如果你计较与在意,只能说是自己的格局太小了,何不换一种想法呢,很可能是对方忙忘了,又或是对方本身的问题,那也没关系,这并不会影响你对自己的喜爱程度,所以我们永远都不要自我怀疑。我觉得格局也就是一种思维,因为思维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作为。多读书,提升自己的格局,对自己的行为与思想进行管理,做一个比昨天更好的自己。

读研究生后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不仅要积累许多的专业知识,对自身也是一个提高的过程,我们不仅要重视自己的智商,更要注重自己的情商,希望读完这本书对我自己未来的言行有一个好的指导,也希望与大家共勉。

本书讲到当明确了位置和方向后,格局的大小就要看采取行动的方式,格局大的人追求的是重复的成功和可叠加式的进步,格局小的人满足于自己某件事情做的快、做的漂亮。书中也讲到作者的弟弟对成功原因的诠释:除了要有一个比较高的起点外,主要是每一次进步都成为下一次进步的基点,而不是每一次都要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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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本书内容,就是“格局”;如果用10个字来概括获得大格局的方法,那就是位置、方向、方法、步伐和节奏。

对于我们做事的态度,我们需要做到的是做到每一分,因为每差一分,所产生的后果都不一样。在这之前,我们必须要有个愿望,同时也需要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在愿望的驱使下,先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当然回到社会角色来说,我们每个人都属于社会,不是你做完这件事,然后再去做另外一件事,做事的时候都有周围因素的干扰,所以在做事的时候还是要合理的安排时间,先从基础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

在面对路上的困难时,需要有积极的心态来理解他,并且能够用积极的心态来面对解决。书上说:没有白挨的打,需要做的就是在往前走的路上,你可以转头,但是绝不能回头,因为你所经历过的,那都是帮助你往前走的财富,面对飞来的刀,是接刀刃还是接刀柄,那都是你的成长。对于我们来讲未曾经历或未曾坚持,感觉这是鸡汤,但我们希望能够走好自己的路,就需要我们以这样的心态面对路上的困难。

书中谈到的所作所为,那是个人的习惯问题和做事的细节处理问题,最重要的个人的原则问题,这个方面我个人感觉很深,一个人的本性。只有有了原则,才能更好的在你需要做出判断和抉择的时候少犹豫。特别明显的就是在你跟人谈判的时候,你妥协一次,然后就是接二连三的妥协和退让。这个也许在第一次谈条件的时候就需要明确、说清楚,这是一个处理事情更简单更明确的原则,但是往往在想法上,很多都不能考虑得很全面,就更要表明自己的原则和底线。

最后这本书从开始只是告诉我们要做一个有格局的人,然而作为有格局的人,需要认清楚自己是谁,需要明确你周围的人和事,说话做事的时候都要有谦卑的心态和一个博大的胸怀,这些都是前提,然后需要有自己的信念,在遇到困难时可以绕道,但是一定不要回头,当你有个好想法的时候,要相信心诚则灵,只有你看到了,才能到达,最重要的是在处理事情时需要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让自己清醒的知道自己的路。

任何人,不论起点高低,只要能认清自己的位置,找准方向,用正确的方法做事,提高进步的速度,同时把握好节奏,几年后就会看到一个格局比今天大很多的自己,一个让自己感到不枉此生的自己。

项链读书笔记(优质范文)


我有幸翻阅过很多莫泊桑先生的作品,《项链》,尤让我赞叹不已,其中,马蒂尔德与福蕾斯蒂埃太太真挚美好的友情,在我心间留下了一抹浓厚的挥之不去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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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蒂尔德最初因出席一次晚会,去女友家借首饰,他一眼相中的钻石项链,高贵又华丽,玛蒂尔德期盼着自己戴上它出席晚会,她笃定自己必将是最出众美丽的女人,玛蒂尔德迟疑着,小心翼翼地问女友借项链,而福蕾斯蒂埃太太十分大方慷慨,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玛蒂尔德的请求,我读到此时,内心颇为感动,甚至,有少许的羡慕玛蒂尔德与福蕾斯蒂埃太太真挚美好的友情。

我怔怔地,思绪飘到了我前不久才读过的故事里迪米特里和伊莱亚斯的友情,他们小时候是邻里,长大后是战友,在希腊,塞萨洛尼基陷入危机,德军步步紧逼,他们带着真挚的友情、深厚的爱国情怀以及并肩作战的勇气,去往前线,保卫家园。此时,我觉得玛蒂尔德与福雷斯蒂埃太太的友情也是如此。

我回过神来,继续跟随玛蒂尔德的脚步,试图去窥探戴上项链的玛蒂尔德迷人的风采,一睹她颇为动人、令众女子羨妒的身姿。宴会终于在深夜拉下帷幕,这场富人的表演终于接近尾声。可是,玛蒂尔德竟丢失了那宝贵的项链,她十分焦急与慌张。最终却无计可施,与丈夫落得四处借债的景状。整整十年啊,未告知实情,我想玛蒂尔德不愿其朋友受损,不愿其朋友难堪,更不愿与朋友陷入尴尬的局面,宁其完好无损地,也要维持这段友谊。一条项链,十年青春,我深深地为之动容。

玛蒂尔德,开始做家里的脏活杂活,开始倒垃圾,提水,开始上街买菜,沉重的活,磨坏了那美丽的玫瑰色的手指甲,为了存下一分一厘微不足道的钱,受人辱骂、指责;为了干活,成了穷苦的老太婆的模样,我的内心十分震撼,并久久不能平静,是什么支撑着她历经十年艰辛,在那暗淡无光的日子里坚持了那么久?难道不是诚实守信?难道不是勇敢负责?难道不是她对福雷斯蒂埃太太的诚挚友谊?

可是,莫泊桑先生不仅是跟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还给了玛蒂尔德,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项链是假的!我眼睁睁地见证了玛蒂尔德,在十年里被贫困的生活折磨成的沧桑模样,玛蒂尔德,虽然有女性爱美的天性,难逃虚荣的标签,但她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十年的艰辛,她值得被原谅。因为一夜的华丽与风光,倾注了往后十年艰辛困苦。我在这十年里,看到了玛蒂尔德的责任心,还看到了福雷斯蒂埃太太的淡漠与自私!我似乎一下子明白了当初爽快答应借项链、后来抱怨项链还得有些迟的这位朋友,才是多么的虚伪和装腔作势!玛蒂尔德,整整十年,倾家荡产,一无所有,可好朋友福雷斯蒂埃太太竟一无所知,被玛蒂尔德视为好朋友的人,竟可以十年不去过问好朋友的人生。这种赤裸裸的人性冷漠,让我不寒而栗。福雷斯蒂埃太太才是虚伪与冷漠的人!是真正丑陋、自私、高傲、麻木的上流社会的贵妇人!这倒真才是让人悲痛到骨子里了。

我也曾在《月亮与六便士》中看到一段话,至今,我仍觉颇有道理:“当时我还同今天不一样,总认为人的性格是单纯统一的,那时还没认识到一个人的性格是极其复杂的,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了: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存在同一颗心里的。那时,我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含有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到美德。”如同我不知道玛蒂尔德华丽的背后藏有多少艰辛、福雷斯蒂埃太太高贵的背后藏有多少冷漠一样。

我曾听过:“我没有为你遮风挡雨的本事,但我希望能陪你走过每段艰辛”。那时,我想这世上大抵是没有这般的人吧,直至后来,我遇见了罗瓦赛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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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项链》,我只体会到社会的现实与动荡,但后来,我在这现实的黑暗与社会的动荡中,在人性的不堪里,我悄然发现一抹温暖,那是一种平淡而温柔的喜欢,那是罗瓦赛尔对玛蒂尔德的喜欢,是一个丈夫对妻子的喜欢。

罗瓦赛尔,为了妻子想要的生活千方百计地弄了一张夜会请柬,为了让妻子体面地参加,放弃了自己枯燥生活中的一点乐趣——把买猎枪的400法郎拿来给妻子做新衣服。他会在宴会结束,担心妻子着凉……

后来我想,也许罗瓦赛尔心里,枯燥的生活并不只打猎这一乐趣,玛蒂尔德也许是他枯燥生活中最大的欢喜,是他源源不断的所有勇气,以及对生活的所有热爱。

最触动我心的是罗尔赛尔为了玛蒂尔德,为还项链四处借债,用十年艰辛偿还所有债务。罗瓦赛尔从未想过逃避,在那个她最难过的时候,毫无怨言地陪伴她走过那最艰辛的路。即使最后玛蒂尔德被生活折磨的满身沧桑,他也未曾抛弃过她。他喜欢她呀,只是因为是她而已,所以,他会陪她走过艰难坎坷,陪他留在平淡生活,给予她所有的热爱,呵护她的一生。

这大抵就是喜欢吧,你的快乐与我有关,你的不顺遂,我陪你走过,我没有给你荣华富贵的本事,但我也想尽我所能,让你在平凡生活中感到一点点快乐,对我,一切足矣。

想到一个故事,丈夫为了患了老年痴呆症的妻子,许多年,许多年,他记得她的所有喜好,他日复一日,为她买爱吃的零食,他买,她记,他每买一次,她就在他的名字后面画上一笔,后来的后来,她终于活成了她原来的样子,他成了她心中的样子。然后我才知道,原来喜欢不是有多轰轰烈烈,喜欢,也可以平平淡淡,喜欢你,想要给你所有的欢快和所有耐心。

说到此,我想起了外公和外婆,外公也是得了老年痴呆症,什么都不记得,生活不能自理,只有外婆每日悉心照顾他,给他讲生活中的小事。后来,外公走了,外公走的那一天,外婆未发一言,也不曾落过一滴泪。有人会说,外婆无情,我想我是懂她的,大半辈子都过来了,熬过了所有的平淡,还是走了,不是无情,只是一切平淡而来,一切又归于平淡。而这平淡之中,又该是多深沉啊,只是外人不知道而已,外公被送走那天,我却看到,外婆呆在房间,哭得像个小孩儿,我想她到底从来不想承认外公是走了,因为爱得深沉。

有一句话:只要你在我身边,每一天都是惊喜。也许我不曾知道喜欢是一种什么,但我知道,喜欢一定是愿意陪伴你熬过那些难熬的日子。就像《项链》里罗瓦赛尔对玛蒂尔德的喜欢,倾其一生,予对方所有的喜欢。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范文(优质范文)


在这暑假,我又复读了一遍《城南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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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也曾读过这本书,那时候儿,读的有点迷糊,“为什么惠安馆的秀贞是疯子呢?为什么兰姨娘想拜妈妈姐姐,妈妈却显得不情愿?为什么厚嘴唇要当小偷?”……这些问题时常在回响在我耳边,直到现在我才弄明白。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的童年自传,作者带我们用孩子的眼光来看老北京城,文中的小英子即人小鬼大,又纯真且心地善良。她与许多人都有着秘密:小英子和秀贞的秘密,小英子和小偷的秘密等等。这些秘密表面普通,但却透露出大人世界那些难懂的悲欢离合。

直到我长大了,升到了六年级了,我才对本书有了一些些理解。

在读书过程中,令我印象深刻感触不少的是一篇关于小偷的故事——-“我们去看海吧”,这篇文章讲了不知情的英子和大朋友保持着神秘的友谊,没出息的大朋友为了自己的弟弟能有钱上学读书,竟做了小偷,她们约定,以后一定要一起去看海,可小英子最后却无意的充当了“出卖”他的人。

这篇故事让我对好人,坏人的定义发生了变化,小偷就一定是坏人吗?这位小偷也是为了救自己弟弟呀!

这时我又想起儿时听过的一个小故事:“从前有只狐狸它叫列那狐,有一次,冬天来了,它的孩子快饿死了,情急之下,它在晚上偷走了一直不愿借他肉吃的老狼格蓝家的肉,终于救回了自己的儿女,”这只小偷,它也是坏人吗?

我陷入沉思,原来人并不是单单一一的,并不能只用好人坏人直接评定,人是多面性的,就像那个“大朋友”和“列那狐”一样,要说他们是坏人,可是他们也是为了救自己爱的人,要说他们是好人,可他们又偷了东西,所以评价人切勿单面化,毕竟人是多面性的嘛!

这本书不仅深意非浅,语言还十分有趣,里面妈妈的方言常常逗得我哈哈大笑,建议你也读一读,体会这本书独特的乐趣!

翻开《城南旧事》,随着泛黄的纸张、淡淡的墨香,我走进英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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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子六岁到十二岁在北京城南生活时,与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友情,三天两头的住惠安馆里钻;她对“小偷’许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而伤心难过;她深爱着严厉而慈爱的父亲,父亲的去世让她意识到她的童年渐渐远逝。

我感触最深的是英子与秀贞的故事。秀贞是人们口中的疯子,可有谁知道她疯的原因呢?人们都不理她,只有英子把她当成朋友,愿意陪她,愿意倾听她的诉说,可见英子是善良、纯真的。英子的玩伴妞儿,被养父母领养,但总受到他们的毒打,她的眼睛总是泪汪汪的,眼底下还有泪坑,身上伤痕累累。我为秀贞和妞儿感到难过,没有人理解秀贞的痛苦,而妞儿还是个孩子都遭到这般待遇,可见当时人心的阴暗,秀贞和妞儿终于相认,我替她们高兴,也多么希望她们能找到爸爸并幸福地生活下去。可事实却开了个玩笑,她们母女二人一同丧命于火车下。看到此处,我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了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任由人们进进出出。英子的世界是悲伤的,一些她所珍视的人都离开了。父亲的去世让她知道了自己的责任,让她从儿童蜕变成了大人。当英子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愈发显得羸弱。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一切事物都随着时间缓缓改变,唯一不变的是我们对他们的情。

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我想英子在回忆童年时,也是笑着流泪吧。

《城南旧事》是台湾作者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以她7至13岁的生活经历为题材。全书用淡雅的风格,朴实的文字描绘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老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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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分为五个故事:《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主人公小英子用自然的笔调,写出了自己对童年的怀念,悠然的诗意中透露着悲哀。

英子用孩子纯洁的眼睛来看北平。住在惠安馆里,被大家称为疯子的秀贞;小伙伴妞儿;躲在草丛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可是随着英子的逐渐长大,这些人都离开了她,直到最后,她的父亲也英年早逝,英子的童年就此结束了。从13岁起,她负起了不是一个小孩应该承担的责任。

英子的童年里有许多人,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善良的小偷。英子和小偷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围墙后的草丛里。小偷给英子讲他弟弟的故事,让她觉得小偷很老实、善良。虽然小偷的本性是善良的,但却为了生活和家人做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和英子的交谈中,小偷也后悔过,想开始新的生活,但由于生活的迫切需求,不得不继续以偷窃为生。不久后,小偷被警察抓住了,英子很伤心也很疑惑。年幼无知的她分不清天和海,分不清好人和坏人。

城南的旧事也让我想起幼年时的事,学习金鱼嘴巴一张一合的傻事仿佛就是从前的英子。我还想用擀面杖把一张照片擀成大海报,也只有那时的榆木脑袋才想得出来。天真和童年成了正比,让它们俩成为好朋友吧,每一个孩子都是天真无邪的。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一本丰富多彩、同时又与众不同的“城南旧事”。翻阅人生的书本,读起那不一样的“城南旧事”是每个人的喜爱。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范文(优质范文)


提及书名《乡土中国》我们或许多少也会联想起一些关于乡村的刻板印象:土里土气或是土味等等藐视性的语言。他们似乎在传达一种乡村落后的气息。看来作为社会学家的费孝通则给这样的“定论”打上一个“错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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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思考,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的隔离会渐渐变得产生变异。因为不同的地理环境,把本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仅仅是距离,也是思想。那么自然而然,城里人与乡下人的观念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但这并不代表着乡村落后。乡村有乡村的习惯,城里也是一样的。乡村与城市是有不同而无高低,更何况城市就是由乡村延伸出来的。《乡土中国》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以一种学术性的语言来分析乡土,虽然全书无一字对乡土和城市之间有任何的感情,但是我们无时无刻的从中可以读出作者对乡土的热爱。

城市是由乡土延伸出来的:“乡土是中国的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耘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人,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确实切中肯綮。有人讲真,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该不是城里人。”这样的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单纯地体现了人们的行为习惯去反映人的观念。乡村人有着乡村人生活的习惯。许多“乡土性”的生活方式,其实是这些人长期生活以来的一些智慧。这种智慧或许并不让一些城里人所理解,但不论怎样说都是乡村人的智慧。

在乡土社会中,最神秘的往往就是它的礼节。由于地理的问题,祖祖辈辈留下的礼节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城市里几本厚厚的书籍是绝对比不上乡村的言传身教。这并不是一种落后,存在既合理,乡村所带来的那种最原始的礼节。或许是城里更新换代迅速的流行文化所不能拥有的。乡村里那种淳朴的人风是永远不能简单的用一个落后来概括。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单纯的感情和没有功利的追求,才是乡村中穿越千年的悠久风情。

或许有人会沉醉在城市中条条框框,又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中。但这样的城市的钢筋混泥土中不曾拥有的,永远是乡村中的一种强烈的归属感。

中国从乡村中走来,她始终是带有“土”这个字眼的。不论今后中国发展的再快,也不能脱离中国的这一身“土味”。这种“土味”是一种文化,一种习俗,一种礼仪。尽管乡村与城市之间有再多的不同,但也不可否认其自身是从乡村中延伸出来的。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时无刻的被乡村中所带来的“土味”所影响。在我看来,“土味”其实就是中华民族最深处的文化所在。我们不能排斥这样的文化,相反,我们更要坚信这样的文化,只有这种源于民族自身的文化,才是个人的归宿。西洋的服装再华丽,也不及乡村中所带的那种淳朴,更加触动中国人的内心。

“乡土”是整本书最中心的地方。它不仅仅只是存在于中国广大乡村,更存在于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乡土”文化是中华民族灵魂深处的一丝光亮,是中华文化的一处瑰宝。它更需要我们每一人去用心发现,并品味其穿越千年的淳朴风情。

对于社会学的书籍,我没有很大的兴趣,但是当我读到《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我被深深的吸引了,他勾起了我的求知欲。通读《乡土中国》这本书,感触颇深。这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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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浓浓的乡土味的确是充满中国基层社会的,但是这种乡土味并不是城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响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愚昧,而且经过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城里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和欲望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生活在农村,我们也知道,乡下人的生活的确离不开土。种地也的确是最为普通的谋生方法。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是“土气”的一个重要特色,只有一群人在一个小地方,经过悠长的岁月,彼此都熟悉了,便因此而产生了信赖。正如费老所说的“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是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这种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是最可靠的,因为这就是规矩。就像费老提到的孔子对于自己的学生因材施教,对待不同学生提出的同一问题,孔子总是能给出不同的答案。这是孔子基于对学生的了解,给出适合每一个人的答案。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风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但是我们的生活不能完全的排斥乡土气息,我们要做的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是一味的对“乡土气息”嗤之以鼻。

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费老所讲的差序格局也真真切切的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真实景象。一个人的家可以很小,小到只是自己和爸爸妈妈,一个人的家也可以很大,凡是可以扯上一点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算作自家人。这种伸缩自如以我为中心的结构或许就是在《乡土中国》这本书里提到的最重要的概念差序结构。以血缘为纽带,如同石头投入水中的波纹,一层层波纹,一层层亲疏。群己、人我的界限就在这攀关系讲交情的社会关系中模糊了。我们一旦明白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范围,我们可以明白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我常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和西洋把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的社会,大异其趣。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但差序两个字也说明了,这种家庭结构不是混乱的,而是清晰、条理有秩序的。人伦这一儒家文化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根深蒂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虽然中国的家庭的社会圈子可以推得很远,但始终免不了人伦差等的次序。从古代的臣子对皇上的忠诚,到延续至今儿女对父母的尽孝,人伦始终在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传统道德观念。

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半个多世纪,但它折射出来的理论依然经久不衰。这样的经典读一遍收获是有限的,因此我还需要再多读几遍。

当下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借这篇报告的写作之机,我想就寒假返乡的所见所闻和《乡土中国》的阅读理解,对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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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针对中国乡土社会结构与西方社会提出的新概念。中国的乡土社会的乡土性、不流动性和地方性,造就了由私人社会关系远近决定社会范围的独特社会结构,进而衍生出了因时因地富于伸缩的社会范围。

然而,在城镇化刻不容缓,乡村边界一退再退的今天,“差序格局”的产生原因——取资于土地的传统农业社会已近不复存在,更多的是没有土地、转向现代社会谋生的“新农民”。

同时,现代法治社会对传统乡土的侵蚀也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最典型的例子即为“长老政治”的趋于败落。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绵延数千年的“差序格局”是否也随之消失净尽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仍然聚村而居,垦地种菜,生活并未因远离土地发生较大改变。我返乡后的经历或许可以为此做出一定解释。

本次春节撞上新冠肺炎疫情,作为外地返乡人员的我自然在回家路上遭遇了一定的困难,而其中又以在门禁上发生的一系列琐事最具典型性。

我所居住的商品房小区主要为回迁的原李家壕村村民,我祖父母所居住的另一个小区则主要由我所隶属的原红庙坡村民构成。问题就出在我出于必要往返于两个小区之间的时候。

我首次返回小区时被保安拦下,签了一份居家隔离承诺书并测了体温,确认无明显症状后居家隔离十四天,顺利拿到出门条。但在我持有出门条和身份证的前提下,保安仍然拒绝放行并与我发生争执,说什么都不肯放我——这个对他而言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出村。此时,我在这个小区居住已久的姑姑为我解了围:她认出了我,并向保安确认了我的身份。保安顺利放行。

而在另一小区,保安认得我,因而简单查看出门条之后就爽快地挥手放行。同样的剧情发生在两天之后我出门买菜时,不过这次的关键人物换成了同样认识我的另一位村民。

这很有趣:一个试图进入社群的陌生人,会因为不熟识而被排斥,但在另一成员确认他处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里后,又能被迅速接受——这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绵延。如同两个石块投入水中泛起的涟漪,本就不甚清晰的界限被迅速模糊、抹平,两个以个人为中心,社会关系为主线的社群自然而然地在同一点相交。

关于我和保安之间产生的纠纷,其实可以用差序格局下的伸缩性来作出解释:规矩既然可宽可严,那么自然应有作出伸缩的标准:这标准就是社会关系的远近,往往以血缘、业缘、地缘三大关系为限。远到“一表三千里”,近到父系一方的祖父母,都可以划归血缘;业缘和地缘的边界则更加模糊。

这实际上可以作为“差序格局”仍然存在的又一证据——这就是扎根实际研究的理论魅力。即使时移世易,但经典不会蒙尘:它永远历久而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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