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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油翁》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1-05-26 来源:互联网

卖油翁读后感。

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就是自己看了什么书之后引起自己一些对事物的想法和思考,写读后感的意义在于写的过程边思考的书中带来的困惑。你印象深刻的读后感是哪一篇?你也许需要"卖油翁读后感"这样的内容,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再次重温《卖油翁》的寓言故事,让我对这篇文章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学生时代学习时所能理解的只是字面上的“熟能生巧”,工作10年后再次重温,对这篇文章感触颇深。

“陈尧咨善射,当世无双”,”“卖油翁以钱覆葫芦口,徐以杓酌油沥之,自钱孔入,而钱不湿”,两人皆有过人之处,而其中奥秘被卖油翁一语道破:唯手熟尔。表达了所有技能都能通过长期反复苦练达至熟能生巧之境。引申到我们实际工作中,首先、要有脚踏实地的精神与持之以恒的毅力,无论做什么事,只要肯下功夫,多思勤练,就一定会取得成绩。所以,熟能生巧,因熟而巧,由熟得巧就是这个意思。

陈尧咨善射“亦以此自矜”,卖油翁自钱孔沥油而钱不湿,却曰“我亦无他,唯手熟尔”。两人各自掌握了一门过人的技能,陈尧咨以此技能沾沾自喜,洋洋得意,卖油翁却不以为然,以他倒油的经验来看这些不过都是勤加练习的成果。这就告诉我们在取得一定的成绩后,不要以此自得,满足现状,因为学无止境,山外有山,我们所取得的成绩与别人仍有很大差距,要努力向着更高的目标奋斗。文章结尾卖油翁表演完毕,“康肃公笑而遣之”,一个“笑”字表示出陈尧咨从卖油翁的行动中受到启示并心悦诚服,想来不久之后康肃公的射艺就能更加精进了吧。先平己见,而后可以听人言,要想取得持续性的进步,就得先摒弃自以为是的想法,做一个心胸宽广的人,善于倾听别人的合理建议。

与射箭和沥油不同,当下我们面临的工作环境更为复杂多变,此时的“唯手熟尔”便需要被赋予更多的含义,既是勤学苦练,更是善思善为、善作善成,方能成为自己领域的佼佼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弘扬工匠精神。古时候的工匠精神下是卖油翁唯手熟尔,是庖丁解牛游刃有余,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在当代工匠精神下是高铁、飞机,是载人航天,是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在我们的工作中,应该争做“卖油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努力成为“汉钢工匠”、“陕钢工匠”。

目前我们各项关键经济技术指标与同行业先进企业有较大差距,部分指标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这就需要我们脚踏实地,谦虚谨慎,不断实践,才能真正掌握工作的全部内容与真谛。坚决杜绝因过去取得的成绩而沾沾自喜,要奋力展开追、赶、超、越,对标先进企业,从思想、方法、技能等各个方面找短板,补短板,力争缩小差距,最终实现超越。(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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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后感800字-油麻地的人们


在那美丽的油麻地里,生活着不少人家。他们或善、或恶、或丑、或美,都在活动着、成长着,为油麻地添上生气。

这,就是《草房子》中的情节。人们都生活在同一个镇子上,却又属于不同的家庭,人们彼此之间相互关联,但却似乎又没多大关系。每一个都是重要的,但却又似乎不重要。譬如说桑桑,有的章节中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主角,而在另一个章节中他成了一个节点,一个小配角。

这,也就是作者曹文轩的写作魅力。在他的书中,常有一些章节前后连贯,出乎读者意料。桑桑和他的鸽子时常出现,让我们感到一种亲切感,总觉得在江苏真的有这么个的地方,那些人都在平凡地活着。曹文轩并没有像一些作家一样,只顾着故事之间的连贯,便建立起一个巨大的家族,将所有人都塞在同一个城市之中,搞得读者一头雾水,光是理清主角的家族,就要昏头转向的忙活好一阵子,往往还弄不清故事主线,让人看起来索然无味。

读这本书,就好像在旁观一个村子,一户人家的兴衰历史,在注视着一个孩子的成长。

小说是围着油麻地小镇展开的。随着故事的发展、时间的推移、主角的变换,我们能看到人们的成长,作者也正是这个意思。

所有的人,只有经历过痛楚,才能成长;所有的人,只有经历过不幸,心态才能放宽。

书中处处体现着这个主题:杜小康在家境败落后成功改观,在学校门口当小贩,挑起家庭重担;秦大奶奶搬出油麻地小学后心态放开,主动去亲近孩子们,受到孩子们的尊重与欢迎;桑桥只有在儿子生病之后,才放下工作亲近儿子,带着桑桑去打猎、看病。他们都经历了成长,也都经受过打击,却咬着牙完成了心里转型,从而更为成熟、豁达。可以说,这是本书最主要的旋律。

成长,是一个人、一个集体必然要走的路。人生就像一条漫漫长路没有尽头,想要获得成功,必将要学会成长。中国红军不走过千山万水,不趟过雪地沼泽,不经历战略大转移,不改变战术、思想,就不可能保存实力,后面的革命、建国便只能是空中楼阁。红军的远征,表面上艰苦卓绝,实质上却是红军队伍的大洗礼。它煅造了钢铁之伍,虎狼之师,英武之拳,造就了新的中国。

成长之路漫长而又艰辛,但是,你无法逃避。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大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本来这个题目想叫做被嫌弃的许三观的一生,后来想想,似乎也不太合适。他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最终也没有被生活所嫌弃。卖血,这个听起来有些惊悚的事情,贯穿着平凡工人许三观的一生。为了想娶媳妇,为了赎回被人拉走的家当,为了补偿昔日未娶到的女人,为了在饥荒年里嗷嗷待哺的一家四口,为了讨好那个贪得无厌的生产队长,为了那个不是亲生儿子胜似亲儿子的孩子治病。每一次卖血都带着他对生活的一点点期盼,把这当成了救命稻草。卖完血后敞开肚子吃的那一顿爆炒猪肝和黄酒,又像是生活亦或只是他自己,对自己的一点慰藉。而他的一生也被时代的脉络牵引着,建国之初的清贫,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暴乱,三年饥荒的贫瘠,上山下乡的无奈。他每次流出身体的血,都像是被融入了时代的脉络中,牵引着他,也湮灭着他。本该是一个残酷又冷漠的时代,却被作者埋下了温情的伏笔。许三观的老实善良,对许玉兰虽埋怨但不离不弃,对一乐从内心的接受和奋不顾身,被命运捉弄压抑却忍受而不抱怨;许玉兰的泼辣热烈,虽然是个刀子嘴的女人,但是心灵手巧省吃俭用,为一家人操持一生;还有一乐的成长与懂事,二乐背着病重的哥哥风雪夜里赶回家,三乐二话不说掏出了所有收入给哥哥治病,还有借钱的方铁匠、给他送热茶的路人、夜里借小猪给他取暖的好心人、摇桨的来喜来顺……生活并没有放弃他,而是在他的失去与得到中不断做着平衡。文中最让我感动的一幕是许三观去接回离家出走的一乐,一边背着一边骂骂咧咧,却在儿子问他是不是要去吃面条的时候温和地答道:是的。他接受了这个不是他亲儿子的孩子,忍受着别人的嘲笑。他嘴硬,敌不过心软。还有许三观在去上海的途中从医院卖血出来,蹲在墙角下晒太阳的一幕,也无比动人。而最后的最后,生活终于宽待了他。在他被人嫌弃卖不了血以为再也没了应对灾祸的能力时,生活却告诉他,再也不需要了。被嫌弃的、在抗争的那些,都不需要了。因为阳光已经来临,似那一盘盘想怎么点就怎么点的爆炒猪肝,似那每一次都被温热好的黄酒。余华的文字功底、叙事能力真的让人惊叹,最近虽然也看了几篇以小人物为主的小说,但是他的文字更来得游刃有余,文字的立意与内涵更显深刻。正如国外的评论所说:“余华的天赋就在于,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地处理痛苦的处境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文章的深刻,不在于高高在上地嘲讽,而是能够弯下身子感受与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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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卖刀读后感悟 篇1

这几天,我读了施耐庵写的《水浒传》。这是一本长篇小说,内容十分丰富,里面有足智多谋的及时雨宋江、有景阳冈打虎的武松、有武艺高强的豹子头林冲、有力大无比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为人除害的青面兽扬志……这一百零八将刻画得十分生动、精彩。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宋江,因为他受梁山好汉的拥戴和人们的喜爱,所以当宋江遇到困难的时候,很多人都愿意帮助他,救他一命。有一次,他杀了人犯了死罪,知县派人去抓他,在流配的路上,因为他平时乐善好施,那两位看守他的公差对他特别照顾,每次晚上临睡前,都帮宋江把戴在头上的木枷拿下,让他睡个好觉。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人们对好汉宋江十分崇敬。

这里,我最喜欢的一则故事就是杨志卖刀了。他主要讲的是,因为杨志武艺高强,可是非常穷,没有钱花,只好把一口祖传下来的宝刀卖掉。这时,牛二走来了,许多人吓得惊慌失措,跑走了。而杨志却仍继续站在那儿,向牛二展示他那口宝刀:第一,这口宝刀十分锋利,一下子就能把钱币一切两半,第二,它能把头发丝切成两半,第三,杀人后刀上一点血都不沾。可是,牛二看中了这口宝刀,想要这口刀,却不肯付三千贯钱,而是想要把它抢走,于是他俩斗了起来,最后武功高强的杨志一刀把他杀死了,为当地老百姓除了害。可杨志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自己主动到官府里自首。府尹依然让他坐牢,然后把他发配到北京。到了北京以后,他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留守司梁中书,梁中书大喜,于是免了他的刑,让他在府中干活。梁中书十分看中他,一直想提拔他,于是让杨志和周谨比武,经过紧张激烈的比武,结果扬志赢了,做了军中副牌。我读了这篇文章后,发现人物描写十分生动,人物形象也很传神,比如说,“牛二爬起来钻入杨志怀里。”“口里说着,一面挥起右手,一拳打来。”“扭回身,就鞍上那枝箭,只一绰,绰在手里。”这里面的“钻”、“绰”等一些字用得十分准确生动。

读了了这篇文章之后,觉得水浒传这本书对大家大有益处,希望大家有空来读读这本书。

杨志卖刀读后感悟 篇2

老话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说的是无论怎样的英雄豪杰,如果出门在外囊中羞涩,也势必陷入窘途。其中着名的事例,当属隋末唐初的大英雄秦琼卖马的故事了。

如果说秦琼卖马的结局是因祸得福,不但得到了单雄信的资助而摆脱困境,还结识了一批江湖豪杰。而古典名着《水浒传》中的第12回中杨志卖刀的故事却没那么幸运。

北宋朝着名的杨家将杨令公之后杨志,因丢失皇帝的花石纲而获罪丢官,他为了能恢复自己原来的殿帅府制使官职(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一个校级军官),竟不惜倾尽自己的家财去走门路(行贿),结果弄的是自己官没弄到却衣袋空空,真个是“有钱不知柴米贵,没钱方知度日难。”连个店钱也没法支付的窘境,不得已只好把自己家传的宝刀拿去货卖,不料却遇泼皮无赖牛二纠缠不休,杨志一怒之下挥刀杀了牛二,因此惹下一场官司,真个是买官不成反招祸端。

我们从这个故事中,可以吸取一些什么样的教训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杨志不该倾尽家资去行贿买官,结果落了个竹篮打水,反弄的自己囧途难堪卖刀求生;

其二是杨志不该和那种下三滥的泼皮无赖过度较真。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遇到这种事既然官府都管不了,还不如一走了之,与这种不能称之为“人”的人纠缠,只能使自己吃亏。以自己英雄之躯抵一条无赖之命,委实是不值。

从这个故事中我还认识到,像牛二这样的泼皮无赖这所以能够横行于一时,甚至被百姓视为吃人的“大虫”,与北宋封建王朝的腐败有着很大的关系。有什么样的环境就能滋生出什么样的社会毒瘤。怪不得,这个昏庸的宋徽宗后来会与他的儿子宋钦宗一道被掳入金国,最后客死他乡了。

杨志卖刀读后感悟 篇3

这几天,我读了施耐庵写的《水浒传》。这是一本长篇小说,内容十分丰富,里面有足智多谋的及时雨宋江、有景阳冈打虎的武松、有武艺高强的豹子头林冲、有力大无比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为人除害的青面兽扬志……这一百零八将刻画得十分生动、精彩。

这里,我最喜欢的一则故事就是杨志卖刀了。他主要讲的是,因为杨志武艺高强,可是非常穷,没有钱花,只好把一口祖传下来的宝刀卖掉。这时,牛二走来了,许多人吓得惊慌失措,跑走了。而杨志却仍继续站在那儿,向牛二展示他那口宝刀:

第一,这口宝刀十分锋利,一下子就能把钱币一切两半;

第二,它能把头发丝切成两半;

第三,杀人后刀上一点血都不沾。

可是,牛二看中了这口宝刀,想要这口刀,却不肯付三千贯钱,而是想要把它抢走,于是他俩斗了起来,最后武功高强的杨志一刀把他杀死了,为当地老百姓除了害。可杨志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自己主动到官府里自首。府尹依然让他坐牢,然后把他发配到北京。到了北京以后,他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留守司梁中书,梁中书大喜,于是免了他的刑,让他在府中干活。梁中书十分看中他,一直想提拔他,于是让杨志和周谨比武,经过紧张激烈的比武,结果扬志赢了,做了军中副牌。我读了这篇文章后,发现人物描写十分生动,人物形象也很传神,比如说,“牛二爬起来钻入杨志怀里。”“口里说着,一面挥起右手,一拳打来。”“扭回身,就鞍上那枝箭,只一绰,绰在手里。”这里面的“钻”、“绰”等一些字用得十分准确生动。

杨志卖刀读后感悟 篇4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水浒传》中的。一篇杨志买刀呢?你们知道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接下来我来给你们分享一下这个故事吧!

杨志是有名的杨家将的后代。因为脸上有块青色的胎记,就有了个绰号叫青面兽杨志。他从小学武艺,长大后成了一名军官。当时的徽宗皇帝要用南方的奇花异石堆起一座万岁山,殿帅府就派十个军官去太湖边押运石头。其他九个军官都顺顺当当地回来了,偏偏杨志在过黄河时遇到风浪翻了船。杨志空手回来,太尉高俅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把杨志赶出了殿帅府。

杨志想到别处再找机会,但身上没钱,只好卖掉祖传的宝刀。他不好意思吆喝,就在刀鞘上插了个草标儿,别人就知道这刀是要卖的了。他在桥上站了一会儿,忽然行人纷纷躲开,来了一个叫牛二的流氓,这家伙一贯惹是生非,大家都怕他。

那牛二走上前来,抽出杨志的刀,你这刀卖多少钱?杨志说:祖上留下的宝刀,要卖三千贯。牛二撇撇嘴,这把破刀有什么好,卖得这么贵?杨志便介绍道:有三件好处。第一件,砍铜剁铁,刀口不卷。

牛二就跑到桥下铺子里拿来二十个铜钱,在桥栏干上叠成一摞,对杨志拍胸脯说:你要是能一刀剁开铜钱,我就给你三千贯!杨志说:这有什么。他卷起袖子,瞄得准准,一刀便将二十个铜钱剁成两半。旁观的众人齐声喝彩。

牛二对众人吼道:你们起什么哄?又问杨志:你说,第二件好处是什么?第二件叫吹毛得过,拿几根头发朝刀口上一吹,立刻断成两截。我不信!牛二就在自己头上拔下一把头发,递给杨志,你吹给我看!杨志接过头发,朝刀口上用力一吹,那些头发真的一分为二飘过了刀口。众人又喝彩,这时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

牛二又问第三件好处。杨志说:第三件叫杀人不见血。怎么个杀人不见血?

把人一刀砍了,刀上却没有血迹,因为刀太快了。牛二说:我不信,你去砍一个人我看看。杨志说:平白无故谁敢杀人?你不信,找条狗来我杀给你看。牛二说:你说的是杀人不见血,没说杀狗不见血!杨志不耐烦了,你不想买就拉倒,胡搅蛮缠干什么?牛二一把揪住杨志,我偏要买你这把刀!你要买,拿钱来呀。我没钱!没钱你干吗揪住我?牛二耍无赖了,我就要你这把刀!我不给你!

杨志挣开身子,顺手一推,把牛二推了一跤。牛二爬起来,嘴里说着,来呀,是好汉就砍我一刀呀。一边就来硬夺杨志手里的刀。杨志气极了,牛二却又拳打脚踢。杨志便对众人叫道:大家都看见的,我杨志没办法才在这里卖刀,这流氓不讲道理要抢我的刀,还打我!牛二说:打死你又怎么样?说着又是一拳。打得杨志火从心上起,怒向胆边生,只见寒光一闪,流氓牛二倒在杨家的祖传宝刀下——————刀刃上果然滴血不沾。

杨志真是条好汉,闯了祸也不逃走,他对围观的众人说:我杀了人,你们陪我去自首吧。于是众人跟杨志来到开封府,帮着杨志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官府上下都佩服杨志,也庆幸东京街上从此少了一害,所以没要杨志偿命,从轻发配到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军。

同样是充军,杨志就比林冲舒服一些了。平日受牛二祸害的街坊们都凑了银钱给杨志做盘缠,公差张龙和赵虎也很通情达理,大名府也没沧州那么远,没几天就到了。

大名府的地方官梁中书,乃是当朝太师蔡京的女婿。这天,两个公差把杨志带到留守司厅前,送上开封府的公文。梁中书一看犯人:咦,这人眼熟!梁中书在东京时认识杨志的。问清楚杨志的案情,梁中书立刻命令开枷,就把杨志留在身边使用了。没过多久,梁中书在东郭门外操练本城兵马,故意让杨志和军官们比武。杨志先是打败了副牌军周谨,便替代了周谨的职务。绰号叫急先锋的索超不服,他要是赢了我,我这个正牌军让他来当!索超和杨志各显本领,斗了五十多个回合还分不出胜负,梁中书大喜,将两人都提升为管军提辖使。

你们看完之后,有没有想为杨志抱打不平呢?

杨志卖刀读后感悟 篇5

北宋朝著名的杨家将杨令公之后杨志,因丢失皇帝的花石纲而获罪丢官,他为了能恢复自己原来的殿帅府制使官职(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一个校级军官),竟不惜倾尽自己的家财去走门路(行贿),结果弄的是自己官没弄到却衣袋空空,真个是有钱不知柴米贵,没钱方知度日难。连个店钱也没法支付的窘境,不得已只好把自己家传的宝刀拿去货卖,不料却遇泼皮无赖牛二纠缠不休,杨志一怒之下挥刀杀了牛二,因此惹下一场官司,真个是买官不成反招祸端。

我们从这个故事中,可以吸取一些什么样的教训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杨志不该倾尽家资去行贿买官,结果落了个竹篮打水,反弄的自己囧途难堪卖刀求生;

其二是杨志不该和那种下三滥的泼皮无赖过度较真。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遇到这种事既然官府都管不了,还不如一走了之,与这种不能称之为人的人纠缠,只能使自己吃亏。以自己英雄之躯抵一条无赖之命,委实是不值。

从这个故事中我还认识到,像牛二这样的泼皮无赖这所以能够横行于一时,甚至被百姓视为吃人的大虫,与北宋封建王朝的腐败有着很大的关系。有什么样的环境就能滋生出什么样的社会毒瘤。怪不得,这个昏庸的宋徽宗后来会与他的儿子宋钦宗一道被掳入金国,最后客死他乡了。

杨志卖刀读后感悟 篇6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及时雨宋江,有景阳冈打虎的行者武松,有武艺高强的豹子头林冲,有力大无比的花和尚鲁志深,还有青面兽杨志……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汴京城杨志卖宝刀》,杨志虽然武艺高强,但因为丢了生辰冈流落到汴京,由于身无分文,衣食无着,不得已只好沿街叫卖随身宝刀。波皮牛二一眼看上了那口宝刀,又想不花钱占有,夺刀时被一时兴起的杨志杀了。杨志杀了牛二本是为民除害,又有自首的情节,最后被发配充军到大名府。大名府留守梁中书看中杨志一身武艺又耿直豪爽,就把他留在军中做了副牌。

读了这篇故事,我感到做为一个学生,一定要好好学习,做学习上武艺高强者,同时还要敢于担当,犯了错误要勇于承认,勇于改正。

杨志卖刀读后感悟 篇7

水浒传里讲到:杨志押运花石纲遭遇了恶劣天气状况,船翻了,导致花石纲全部沉入河底,这样让杨志无所适从,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位身怀绝技的江湖好汉变成近似流亡之人!

不过杨志还是希望去向高太尉认罪的,以请求宽大处理,但是如今身无分文,吃饭都成问题了,怎么办呢?于是杨志卖刀的故事就开始了。

话说杨志到街上卖刀,杨志作为将门之后,身上随带的兵器自然是好东西,祖传之物,因此希望价格卖好点儿,也不枉对得起这把宝刀。没想到来了一个泼皮无赖,名唤牛儿,开始向杨志找茬,两人争斗的结果就是杨志误杀了牛儿,虽然牛儿是一无赖,被杀后,街上人人叫好,但是毕竟这是杀人了,犯了下大罪。杨志到衙门去自首,衙门看杨志态度好,而且身怀武艺、死之可惜,并且牛儿本身就是一地皮,祸害了不少人,因此就刺配充军。

也赶着巧了,杨志正好被发配到梁中书的辖区,梁中书需要找一个高手帮着押运生辰纲,杨志正好可以戴罪立功,于是杨志便成了押运花石纲的头领。

从杨志卖刀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北宋朝廷的腐败已深入骨髓,一个身怀武艺的军人居然要去干押运石头的差事,不光是大材小用,更重要的是暗示了朝廷已经腐朽不堪了。杨志这样一个人物,本应该在战场上立功,身先士卒去杀敌,然而被逼迫到要靠卖祖传宝刀谋生计的地步。

感悟:从杨志的人物命运和故事中,我们深深的感触到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后人要深记教训,一日三省吾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优质范文)


对于卖血我的最初印象来自一则社会新闻:父母没办法供小孩读书,悄悄卖血赚钱。那时候我才知道竟有这种赚钱的方法。许三观卖血记主要写他是通过卖血来解决人生遇到的一次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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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献血一般是正规医院去采血而且有控制血量。但是卖血是被国家禁止的,你想卖血只能通过特殊的渠道,但是卫生条件就不能保证。所以会有感染疾病的风险,卖血的人抽完血后因血液减少过多会感到乏力一般需要休息3个多月才能慢慢恢复。卖血不仅有感染疾病的危险还会严重损害健康。有人会说了这个人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劳动来挣钱为什么要去卖血呢。许三观有一份在城里丝厂送茧的工作,但这点工资并不能娶到老婆也不能吃一顿好饭。卖血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贫穷。贫穷有多可怕。贫穷意味着吃不饱,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一家人每天只能喝2次稀饭,为了保存力气吃完饭得马上回床上躺着。贫穷让人变得麻木,有一次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为了改善家庭伙食,特意在稀饭里面加了糖,她问孩子今天的稀饭有什么不一样,孩子们只摇摇头。她只能苦笑着说,吃苦多了就忘记了什么是甜,吃到甜的东西想不起来那个叫做糖。贫穷无法抵抗突如其来的风险,比如重大疾病的医疗费。许三多的孩子一乐得了肝炎,因为没钱治病他只能一路卖血去上海。因为卖血次数太多差点丢掉性命。

但可贵的是贫穷的生活并未将许三多击倒,卖血给他带来了希望。我们更能体会这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下维持生计的温情。吃不饱饭的时候,许三多用嘴做饭给孩子们,他想象着怎么做爆炒猪肝,怎么做清炖鲫鱼。他告诉自己的孩子人要有良心。所以他一直养着不是自己亲生孩子的一乐。当一乐的亲生父亲重病了也是他让一乐给他招魂。许玉兰在文革被批斗成妓女,被剃头,许三观也没有嫌弃她,天天给她送饭。

中国传统思想佛家思想就说过人生的本质就是苦。我们逃不过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取蕴。贫穷不可怕,人生的苦难也不可怕。最怕的是对人生失去希望。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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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800字5篇


现在你是否对作品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作品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作者撰写,读后感可以将这些道理更长久的记录下来。以下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 ”,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1)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2)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看完这本书,我倒是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段话,“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

我从来不反对人们有崇高的精神追求,但是有时候,有崇高精神追求的人,不见得能够过好最真实、最朴素的生活,说来其实一点儿也不矛盾,对文明与艺术的追求,其实便是对人性的本质以及朴素的大自然的追求。

作者的写作方式很适合书中的人物。这本书基本没有任何的心理描写,没有华丽和晦涩的辞藻,整本书用一种白描的方式贯通下来,除了人物的语言便是人物的动作,但是人物简单而立体。

在这本书里,我最清晰看到的是人们质朴的生活理念和最真诚的爱。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三观,因为他抢了别人的女人,直到他卖血救了别人的儿子。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玉兰,因为她招摇虚荣并且显得没有脑子,直到他愿意去救伤害过自己的何小勇。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一乐,因为他愿意为了一碗面条管别人叫爹,直到他说许三观就是他的亲爹。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何小勇的女人,因为她撒泼耍赖尖酸刻薄,直到她愿意拿出几乎是所有积蓄救一乐的命。

你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真实,真实的人性,真实的人生。作者没有哄抬许三观的品格,他第一次卖血时还是不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爷爷和四叔,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他也不愿意用卖血钱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他每次卖完血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都会无比神奇地敲着桌子叫喊,就像自己是有钱人一样。

他们都是一些最普通的人,他们都在小事上计较,在大事上开明,嘴上恶毒,内心柔软。他们就是那些闲来没事就会诅咒你八辈子祖宗,却会在最关键的时刻拉你一把的人。

他们经历了我永远都不会经历的时代和疼痛,但是他们依靠对生活的信念和对家人的爱有序生活,你甚至看到他们的欢乐和痛苦一样多。

他们不抱怨生活,他们不会抱怨自己所热爱的东西。

我理解的一部好作品:首先是能看的下去,其次能引人深思或于人启发,此两点足以。《卖血记》既写了人物的单纯市俗、愚昧悲剧的一面,但又表达了人在残酷现实中表现出的那种同情、关爱、亲情、与牺牲自我精神。可谓现实虽冷酷,但还是会让人觉得有希望与点点温暖。作者也试图应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语调来达到微笑中流着辛酸的眼泪的效果。

王安忆曾在《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1999年1月12日上撰文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3)

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4)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许三观卖血记》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5)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最后一次是要为了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可惜血头不要。其实整本书虽然写了不同时期社会对人造成的影响,人甚至要为了生活去卖血这种残酷的事实,却也描绘除了人性的闪光点,比如许三观,首先在他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之后,虽然嘴上说怎样怎样不是我儿子,是替别人养,可是关键时候还是显出了伟大的父爱,和他人性的正直与善良。

何小勇招魂那次,他跟许玉兰一样在听说让一乐去的时候都态度很强硬很决绝,然后转过来就替别人着想,设法说服一乐。还有方铁匠,在抄家的时候表现出的善良和朴实,以及后来许三观去何小勇家借钱,何小勇的妻子的表现其实都展现了人的友善的一面。其实,善良还是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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