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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春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金陵春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金陵春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金陵春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这本小说我读了好几遍n吱吱换文风之作,坚强刚毅明辨是非的女主换成了柔弱如菟丝花的周少瑾,而姐姐周初瑾更像她一贯的女主人设。但是说实话,我更喜欢这本书这个女主,看到她的成长,我曾以为最后的少瑾会成为和窦昭、十一娘一样的人,但是她没有,她在努力但她依旧柔弱,虽然非软弱,但是比起其他几篇文章,少瑾的人设活不过三集。她是被程池包容宠爱“长大”的,一个活到顶峰寂寞无比的程池,一个娇柔软弱的菟丝花,太过聪明的人喜欢一个笨笨的小女孩,文中多次分析过程池的心理,他掌控欲强,对所有事都不上心,但这个前提是他已经掌握了所有事。他出身簪缨世族书香门第富贵之家,进士出身却行了商贾之事。一颗心被打磨是刚强冷冽,这样人或许周少瑾真是最适合的闺阁小姐了,周少瑾的柔弱像菟丝花把程池绕得密密麻麻,他生出了怜惜,大概是男人的保护欲?总而言之,看了几遍,我总觉得那不是爱情n是习惯和合适,习惯保护周少瑾,周少瑾的脾气性格又合适他。而周少瑾更多的是把程池神化,她上辈子的失败给予了她最深的打击,上辈子的依靠着辈子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她想过靠自己解救他人,但是更多的是她的畏惧感,她是软弱的,失败的伤痛无时无刻侵蚀着她,所以后来她就放弃自己来拯救大家。而是选择一个有能力的来做。程大老爷是她接触不到的人,但是程池可以,她选择了程池,日渐相处之中她发现了程池的强大,她潜意识把程池当作水中浮板,当然程池也没有让她失望。所以周少瑾后来发现自己喜欢池舅舅与其说喜欢,不如说她深刻的明白,程池不是浮板,是一艘大船,船上的生活安逸富贵。机会错过不再来,上辈子程家表哥给予她的伤害,直接磨灭了她对这些男人对幻想,比如说四房的两个表哥都想救她但是都无能为力,他们都是稻草,除了给予心理安慰什么用都没有。程池对条件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制,周少瑾选择池舅舅简直是必然,好像玩一个养成游戏,培养“父女”情感一样,其实是有些怪异的。当然,我多看几遍的原因,只是因为确实很甜,少瑾这个战五渣,在程池的保驾护航走上人生巅峰很开心啊n还有文中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各种太太奶奶,我第二遍才弄懂郭老夫人在船上跟少瑾说的那段关系,就是吴家大奶奶的一段关系。不得不说,我非常喜欢这样的复杂关系,很有意思,感受一个家族,江南氏族的庞大人口,言语交锋。背景应该是参考明朝的,挑线裙子和褙子镧边马面裙等等,写得蛮良心的n最后一点,作者尊重了我们,重生只是再活一次,不是智商回炉再造。

金陵春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很喜欢吱吱的文,看的第一本是《庶女攻略》,十一娘和徐令宜,其实当时给我的感觉挺复杂的,因为那一本并不是一对一,徐令宜是女主的姐夫,姐姐因病去世后,她嫁给了他,而且他还有几个姨娘,几个孩子……但是当我看完的时候,居然感到很满足,很开心他们在一起,吱吱的文笔很好,故事有些细水流长的味道,人物很饱满,情节很连贯,所以我看到这一本的时候,很果断的就加入书架了。

        这是个重生文,女主周少瑾一朝重生回到年少时,为了弄清当年的真相,与程家舅舅程池相知,相爱,相守的故事。

       程池,程家长房四爷,两榜进士,掌管七星堂……在遇到重生后的少瑾之前“我想饮一壶浊酒,在大漠的风沙中醒过来;煮一壶清茶,听着海浪的潮汐入眠……”他只想着完成家族的琐事之后,归隐山林,过着闲云野鹤般的生活。当那个漂亮的小姑娘出现时,他并没有在意,帮了她几次忙之后,也只是觉得她很可爱,想要爱护她……当她梦魇时,他抱着她

        “少瑾,你别怕,我是程子川”

        “少瑾,我是程子川,是你的池舅舅……”

        他发现她的非常之处,小心试探;在得知真相之后,他满满的心疼这个小姑娘。什么时候,连他也没有发觉,他对她的感情早就不一样了……后来他为她考虑亲事,为她挑选合适的儿郎,他突然的心痛,让他察觉到了自己的心意,可是他们之间的辈分,使得他不敢冒险,让他的小丫头陷入深渊……后来得知了少瑾的心意,他打乱计划,只为能够名正言顺的娶她。

        他为她挡尽风雨,只为让她尽情绽放。最喜他那句“乖,听话,快回去。这件事有我呢!”很让人动心,沉溺在这份深情里。

        后来,风雨同舟,再大的事情,有人陪着一同面对,不管怎样,只要陪着彼此,在哪里都会安心。

        前世,她只活了二十五岁。

以后,她和程池的日子还长着。

她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

可只要有程池,只要他们能在一起,她想,天大的事也大不过程家被抄家灭族吧?他们总是能共同面对,共同渡过的。

金陵春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这一本简直就是女主的励志成长史,我觉得所谓的重生就是给犯过错误的人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为什么所有的作者又赋予主角开挂的能力呢?可能人性都是这样,希望这一世过得好却总有遗憾,再来一次会更好!这一次的选择下一次轮回得以改正,这一世的过失下一世可以避免~说不清楚哪里开始,又从哪里结束!好在金陵春还有一个让人喜爱的全服男主程池!我觉得他简直是个全才,不要说在古代,就是现代也没有这样的人,武能上马安天下,文能兴邦治国家,为了娶媳妇可以得罪全族,为了家族又可以把皇子拉下马!关键是对爱人全心全意,不仅是对惊世骇俗的重生表示信任,还能全心全意爱戴,前世今生所有的男二男三男四都成了配角~我看这篇文,深深的感觉到这个世界的恶意: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说的不无道理,为什么呢?因为好男人只会出现在小说里[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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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春》读书笔记


朱自清《春》读书笔记

胡道诚妈妈

春天是一个让我们焕然一新的季节,也是一个让作家们文思泉涌的季节。

在描写春天的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让我立刻感觉到了春天生气勃勃的气息,眼前呈现了一幅鸟语花香的图画。

读到“吹面不寒杨柳风”时,我感觉到风是多么的温柔,仿佛空气中还飘着清新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仙境般的春光里,一定惬意极了。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就像在童话世界里似的。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少少,也赶趟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满心欢喜的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开始。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人们工作着、奋斗着,让我们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美好的生活努力吧!

《春》读书笔记_朱自清散文读书笔记400字


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春》,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

这种感觉很奇妙,每一次读课文,我都会由心而发的有一种神游其中的感觉,这种感觉很轻柔,每一次读课文时,我似乎可以感受到那些景物,这种感觉很好玩,每次读课文时,我似乎可以看到春天的风筝,那些可爱的风筝在天上飞,飞得很高。

《春》描写的景物很真实,有花,有草,有雨,有风,也有风筝,小孩子。春没有夏的烈,秋的愁,冬的无情。春只有可爱温柔,春雨沙沙,春风习习,轻柔而可爱。春,不冬不夏,春天的雨细而密,春天的风,草,花,也是如此。风,温而凉;花,多而美;草,嫩而绿,春天就是一颗流星,那么美丽,又那么短暂,春天是最美的。

面对如此美丽的春天,我何尝不与朱自清先生一样也心旷神怡的陶醉其中,让我不由得想起古人的诗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春天是美的,朱自清先生的春天又何尝不是美得呢?

《春》_散文读书笔记400字


《春》这篇文章看完之后,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

每次读都有一种神游其中的感觉,这种感觉很轻柔,每一次读课文时,我似乎可以感受到那些景物,这种感觉很好玩,每次读课文时,我似乎可以看到春天的风筝,那些可爱的风筝在天上飞,飞得很高。

《春》描写的景物很真实,有花,有草,有雨,有风,也有风筝,小孩子。春没有夏的烈,秋的愁,冬的无情。春只有可爱温柔,春雨沙沙,春风习习,轻柔而可爱。春,不冬不夏,春天的雨细而密,春天的风,草,花,也是如此。风,温而凉;花,多而美;草,嫩而绿,春天就是一颗流星,那么美丽,又那么短暂,春天是最美的。

面对如此美丽的春天,我何尝不与朱自清先生一样也心旷神怡的陶醉其中,让我不由得想起古人的诗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朱自清先生笔下的《春》,让我身临其境,仿佛处在真实自然界中!

金陵十二钗_红楼梦读书笔记1800字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林黛玉与薛宝钗这二位女子让人又爱又恨。林黛玉孤傲,薛宝钗亲和。各自有各自的性格特点,却同样的光彩夺目。

林黛玉,心似比干多一窍说的就是她了,这个弱柳扶风般的娇俏人儿,孤傲的让人心疼,嘴角挂着的笑容中总是带着三分傲气,三分嘲讽,三分得意。当然,眉心总有一股淡淡的忧郁。可叹可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竟然不得善终。又有多少人会记得,曾经,在大观园里,有一个边哭泣边葬花的女孩儿?

薛宝钗,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家闺秀,她堪称完美,因为你永远也找不到她的一丝错处。年幼时一个癞头和尚送的一把金锁,就此锁住了她的一生。因为这把金锁,她与贾宝玉被好事者称为金玉良缘;因为这把金锁,她最终成为了贾府的宝二奶奶;因为这把金锁,使得木石前盟化为泡影。但,有怎么能怪她呢?她也只是封建地主时期的一个牺牲品罢了,要怪,只能怪那个男尊女卑的世界罢了。

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贾元春,这个因出生于正月初一得以取名元春的女子,这个贾府之中最为尊贵的女子,她的一生,又何尝不能称之为悲剧呢?她年少进宫,伴君王左右,终于获封贤德妃,得以回府省亲。贾府上下为她一人忙碌,更甚至,为了元春一日的高兴,竟然耗费巨资,建成了一座奢华至极的大观园。这在外人是看来无上的荣耀,可她真的快乐吗?当她的母亲、奶奶向她跪拜,当她只能与自己的亲身父亲在窗帘之内相见,当她接受父亲的跪拜时,元春的心里,会想些什么?她可会怨恨家人把她送进宫墙之内?当她看见奢华至极的大观园时,她又会想写什么?最终,这个女子,她累了,她终于在某一天的夜里,离开了人世。在她死后,贾府也败落了。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逢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贾探春,这个玫瑰花一样的女子,果然不愧于玫瑰花这样一个诨名。她刚烈,她可以让人搜她的东西,却不许搜她丫鬟的物品,甚至可以打领头的婆子一巴掌。她是一朵带刺的玫瑰花,雄心勃勃,立志要将这个乌烟瘴气的贾府整治清明,可纵然她有再多的雄心壮志,也无人理解,甚至连她的亲身母亲赵姨娘也不理解她,还要让她假公济私,贴补她一些银钱。最终,探春伤心远嫁,离开了贾府这个伤心地。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转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史湘云,相信读过红楼的人都不会忘记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她天真,她大胆,她无所顾忌,别人即便都看出了那个戏子像黛玉,可碍于黛玉的面子都不敢说,她却无所顾忌,笑嘻嘻的说:我看倒是像林姐姐的模样儿。只这一句话,惹恼了黛玉,苦了宝玉,可是却让我们记住了这个无所顾忌的女孩儿。当别的女孩儿都顾着仪表妆容时,她却可以随心所欲的枕着芍药,在青石板上沉沉睡去。这个可爱的女孩儿,在随后嫁了一位如意郎君,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她的丈夫突发恶疾逝去了,她,也只能守寡。

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妙玉,这个女子的清高傲物不下于黛玉,甚至取笑黛玉说她是天下第一大俗人,却对宝玉极好。宝玉来喝茶时,她用自己平时喝茶的杯子给宝玉斟茶;宝玉来讨要红梅,她不但送了宝玉一支开的最好的红梅,还为其他人都准备了一支。这个女子,在面对宝玉时,又超乎寻常的温柔。奈何奈何,妙玉还是在贾府破败之际被一群贼人掳走,终陷淖泥中。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付黄粱。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这就是贾迎春和贾惜春的判词,贾迎春性格木讷,最善棋艺,这样的一个女孩儿,本该养尊处优,可在她的父亲贾赦欠了孙家的银子后,便把她抵给了孙家。最终,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被孙家活活的折磨死了。贾惜春,这个贾家最小的女孩子,却在亲眼目睹了贾府破败、妙玉被掳、探春远嫁种种事件之后,选择了常伴青灯,终此一生。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这是王熙凤和她的女儿贾巧姐。王熙凤此人,八面玲珑,事事都做的及其周到,因而成了贾府的大管家。可又因她做事过于贪图暴利,又过于泼辣,落得一个被修弃的命运。就连她的女儿贾巧姐也被人陷害,幸而幸而,谁会想到,王熙凤随手接济的刘姥姥,竟然成了她们母女俩最大的恩人。幸亏刘姥姥将巧姐带走,巧姐这才免遭厄运。

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这是李纨和秦可卿的判词,李纨,年纪轻轻丈夫就死了,她便成了寡妇,她在一众姐妹中年纪最大,便事事照顾着她们,就连黛玉逝去,周围的人忙着宝玉的婚事,都无人去料理,还是李纨前去,这才料理了黛玉的后事。秦可卿,这个风流女子,她本是警幻仙子的妹妹,掌天下情事,却落入红尘,最终落了个不得善终的命运。

金陵十二钗,十二个命运悲惨的女子。

童年读书笔记3篇


童年读书笔记3篇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童年读书笔记3篇,喜欢的过来一起分享吧。

童年读书笔记一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就这样,故事在阿廖沙母亲死去,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小阿廖沙去人间谋生后结束了。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呵,也悄然无声地结束了。

然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脆弱。也许,这些磨难对于现在同龄人来说,不会发生也没有一个人做得到,但是,万一发生了,我们是不是也应向阿廖沙这样勇敢地面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以他分明的善恶和强烈的同情心,克服了各种困难,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权的少年形象!

《童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每当我面对磨难踌躇不前时,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浮现在眼前。幼小的阿廖沙都能坚强地挺过,我们为什么不能?让我们擦擦泪水,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向前冲啊!永远以积极的,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今后的人生!

童年读书笔记二

我读了这本书,我就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他没有父亲的关爱,在他6岁的时候父亲离开了他,即使这样他自己很坚强。

《童年》一书讲了高尔基的父亲死后,高尔基与他的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里。在外祖父家里。高尔基收到了外祖母的疼爱,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吵闹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自私与贪婪。后来,伴随着母亲的去世,高尔基走向人间。

我觉得,高尔基的家庭像一个小社会,充满了善与恶。高尔基的童年不是像我们一样欢乐的童年。而是充满悲伤与痛苦的童年。他在这样痛苦的童年中能够成长为一位大文豪,是十分不容易的。但,正是因为他童年痛苦的生活激发了他写作的灵感,才使他闻名世界。《童年》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磨难才能获得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生活和高尔基一样,历经了千辛万苦,但他们最终获得了成功。音乐家贝多芬遭受病痛,双目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然而,正是这样的磨难让贝多芬不甘向命运低头,创作了向命运挑战的《命运交响曲》。德国音乐家海顿,从小生活困苦,正是在这逆境的生活中,海顿勤奋努力,成为一代“交响乐之父”。他们的成功都是源自于苦难的经历。都是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结果。

我相信,你们要是读了这一本书,可定也会像我这样喜欢吧!

童年读书笔记三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童年》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的童年悲惨,令人怜悯。书中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他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俩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勇敢的走了过来。这令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心的丑陋。

相对于我的童年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我们的童年是如此的灿烂幸福又美好,如此的无忧无虑,没有烦恼没有多少苦痛。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得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未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时候。他们丰衣足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姥姥姥爷的心肝宝贝,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可以有的。只是在父母的庇佑下不受风雨,从不受到飘荡,独立的滋味。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

可是,阿廖沙在如此一个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而我们处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下,为什么都不能同他一样呢?

阿廖沙教会了我们,要珍惜眼前这美满幸福的生活,抓住我们无忧无虑的时刻,要努力学习是就要不断前进,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要流逝,迎来的是我们从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童年,让我们努力进取,让我们记住并永远留住我们的童年吧!

《孝经》读书笔记3篇


《孝经》读书笔记3篇

《孝经》读书笔记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用毕生经历去完成的使命。百善孝为先,它是我们对父母最真切的报答,对体会爱的一种最朴实的表现。孝心无价,唯在心灵深处才能感触。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君,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五千年一脉相承,无论中国的体制怎样的变幻,中国人民历经了多少的磨难,孝道,依然是中华民族的结晶,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间时,注定我们将来要承担这份责任。我们无法体会母亲在一天天衰老,从黑发到白发,从紧俏的皮肤到渐渐变得粗糙的脸,岁月将这份见证深深地刻在他们的脸上。

有人说:当我们长大成人后,我们将不再需要父母,甚至会认为他们很烦。有时候看看这个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社会,你很难再想起家中年迈的父母,他们盼望着子女能早点回家,可是他们的子女却不知在哪里彻夜狂欢,古人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被忽略了,扬名后世彰显父母也被遗忘了,只有个人主义的安逸和享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和对生活的得过且过。有时候我总是看着这个有着林立的高楼大厦和宽敞的纵横马路的城市发呆,总是在发问自己:这个社会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有人说,等我有钱了,我要大把大把的钱塞给爸爸妈妈,让老人家坐在钱堆儿上随便花;等我有时间了,我就带着爸爸妈妈,游完国内,游国外,让爸爸妈妈在有生之年潇洒个痛快!

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等你把钱挣到手的时候,爸爸妈妈的牙还能咬得动那些好吃的吗?等你有时间了,想带着爸爸妈妈去周游世界,他们还能上得去飞机吗?

父母要那么多的钱干什么呢?他们吃不了多少,也穿不了什么,他所缺的应该是与子女们其乐融融的相处!他们所缺的是在他们难于动身时的一个代步,在他口渴时的一杯清茶,在他寂寞时候的陪伴,在他生病时的一次次问候,儿女在外再忙,也能抽出时间每周按时和父母聚在一起……这些都是老人内心所渴望的!

父亲节的时候你给爸买条鱼,工作再忙,你也要亲自给送去,爸会乐得嘴都合不上的;母亲节的时候,你给妈买一双袜子,亲自给妈穿上,她眼睛里也会含着泪的……

实在抽不出时间回家的,咱就每天,或者最少三天给爸妈去个电话,问问好,拉拉家常。父母不求别的,就希望年老时子女能惦记着……

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

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无法重现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连接。

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但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枝叶繁盛的树木,扎根于厚实的土地;流水汤汤的江河,溯源于雪岭山脉的蕴藏;乌鸦孝亲反哺,羔羊感恩跪乳,动物尚且懂得回报于亲恩,万物之灵的人类,也从上代而来,从己而出的血缘关系中,将人性的真爱与善美发挥到极致,推及宗族、群我,传承了代代的伦理之爱,稳固了人类生活的秩序。

世事沧桑,岁月无情,而人有情,你的关爱会抚平父母额头上的皱纹的。然而最美不过夕阳红,呵护这份美吧!用心去碰撞出音符,奏出世间最温馨、最美好的敬老乐章吧!让歌声在广袤的天地间永远回荡!

《孝经》读书笔记

中国有句古话叫百善孝为先,它充分强调了孝的重要性。尊敬兄长、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经》是儒家思想在孝上的一部经典著作,它集中体现了古代先贤们对孝的解读及重视。

孔子曾说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乃一切道德的根本,若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孝顺父母都做不到,那么这个人在其他方面的品德也好不到哪里去。论语中有那么一段话,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大概意思是说:一个人的为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冒犯官长,这种人很少;不喜欢冒犯官长,却喜欢造反作乱,这种人从未有过。君子致力于根本,根本确立了,做人的正确原则就会形成。孝悌这个东西,大概就是仁道的根本吧。从中可见孝在一个人的德行品质的培养中所起的基本作用。

若一个人连孝顺父母都做不到,那么何谈其它的美德,整个社会更会处于一个混乱的境况。那么何为孝呢?《孝经》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便是孔子对孝的一种理解。母亲怀胎十月,并辛勤劳动抚养我们成人,我们该懂得感恩,而爱惜自己的身体是我们回报父母恩情最基本的方面。在学校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父母亲对我们的期望,长大后更要好好工作,承担起家庭重任,这便是一个人从出生至死去所需担负的家庭责任吧。在中国传统认识中,让父母住好吃好便是对父母的孝顺了。久而久之,整个社会逐渐形成那么一种风气,即把子女给父母物质上的满足与是否孝顺搭上勾。

有些人认为只要多给父母些养老费就是孝顺了,他们往往一年到头都在外面拼命挣钱而很少有时间回家看看爸妈。虽然我并不否认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子女对父母的孝心,但我也认为不能只片面的强调经济上的满足。父母含辛茹苦地抚育我们,但他们并不要求我们回报多少,有时候他们只希望我们能坐下好好地陪他们说说话。而习惯于快节奏生活的现代人来说,他们往往会忽视对老年人精神上的关心,只知道定时地寄钱给父母而不记得打打电话问候一下,这其实有点本末倒置了。多多地与父母交流交流,陪父母走走看看,其实父母亲会更欣慰。联欢晚会上的一首常回家看看道出了天下多少父母的心愿啊。自有记忆以来我便讨厌参加丧礼,并不是说那里的气氛有多沉闷悲伤,只是觉得整个仪式过于虚假。人活着时不懂得如何善待之,等亲人走了才在那里哭哭啼啼未免可笑。当然我不是说中国传统丧礼该被取消,而是子女应该分清何为重何为轻。丧礼上人们大声敬酒、熙熙攘攘,活像是在办喜酒,纵然在守灵时的哭唱也显得那样勉强突兀。我不知道这种形式对活着的人来说有多少意义,但亲人已去再怎么做样也于事无补了。

当一家人在其父母死后大办其丧礼时,人们总说些啊,某某人多孝顺…之类的话,我不禁纳罕难道这个社会对于孝顺的定义竟降低到这种程度了吗?丧礼毕竟是做给活人看的,所以但凡亲人在世时对他们好才是真正的孝。那么做到何种程度上才能叫好呢?这其实是个挺难回答的色难,,问题,每个人的心中自有一套标准。子夏曾问到何为孝,孔子回答道;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后孝乎?这里是个反问句,即有事情时做子弟的年轻人效劳,有酒食,让给父老享用,做到这些方面就算孝了吗?其实在父母面前保持敬爱和悦的容色最难。

蓦然回想,这句话真的非常正确。平常我们都在学校里,只是逢年过节才回家,但即便是这样,在家里的短暂时间里我们也往往因受不了父母亲的唠叨关切而耐烦不已,有时还会顶几句,更有甚者便会甩脸子给父母看。我们的一句无心之说可能会令父母难过很久,所以在我们对父母的唠叨露出不耐之情时想想父母的心情吧,毕竟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

《孝经》读书笔记

据说,比尔·盖茨在接受时曾说过,最不能等待的事情是孝顺。这句话出自于一个美国的首富,这不能不让我们感慨和深思。

孝为何也?我没有去考证《说文解字》上的权威解释。但是,汉字的结构组成有会意字。按照我个人望字生义的理解,孝字是老与子的结合。孝字的上半部为老字的半边,下半部为子字,两者结合即为孝。从意形上看,又恰好解释了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上而下看为老子抱儿子,由下而上看乃儿子背老子。由是观之,我们不得不惊叹先贤的聪慧与睿智。在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智慧宝库中,《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的经典。这部伦理学著作在中国思想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特别是在西汉以孝治天下之后。

在唐朝,它被尊为经书,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它对维护封建社会的纲常宗法等级和道德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原点。《孝经》集中阐释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对孝的要求和方法做了系统而烦琐的规定。如对父母的生老病死的过程,提出了孝的标准: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纪孝行章第十)。《孝经》把孝推崇到极高的地位,认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章第七)。因此,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圣治章第九)孝成为人的。

道德之本(夫孝,德之本也《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在《孝经》中的伦理思想中甚至把忠与孝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与扩大,把孝的社会作用神秘化和绝对化。尽管如此,《孝经》所推崇的孝顺不失为中华文明的瑰宝,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基石。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孝顺尊老的传统被世代延袭,并积累了许多的典型,如供儿童蒙学的经典《二十四孝》的图文故事,就是家喻户晓的教科范本。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孝文化的糟粕自然要被舍弃,但其中的积极意义和精髓仍然被继承下来。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伟人领袖,那些孝敬尊老的故事是永远让人感动的。我们的家庭并不是很和谐,并且我其实一直在心里就对爸爸怀着一直恨意。是他让我们长期以来处于痛苦中。他是妈妈痛苦的来源,而我看到妈妈的艰辛,心里就有被刺痛的感觉。但是后来渐渐懂得:爸爸其实也承受了很多,在那样一个农村,培养我这样一个大学生,是一种神圣的荣誉。

今年看到大一的新生,突然又回想起当年爸送我来学校的情景。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在他第一次出远门,送我来到学校之后,竟然让他在那样的仓促中离开了学校。那时,正值08年秋,我的18岁生日就是在火车上度过的。爸爸在北京火车站买了两瓶呦呦奶茶。在爸爸的要求下,我打开了,但没舍得喝。心想,或许在他离开后,我可以对着它看爸爸是影子。但是没想到,在那样的高温天气下,奶茶很快就坏了。我啜了一小口,无奈之下,只好把奶茶放进了垃圾桶。那天来到长春是一个晚上,有风,披上了外套(是妈妈廉价买给自己的那件,但是因为太小而转手到我手中)。那天晚上,直到十点多爸爸才离开学校,他要出去找住的地方。不知他那天是几点睡的。但是那样贪睡的他,是怎样熬过来的,我不知道。第二天,他很早就过来找我,要我去吃早饭。其实,在坐完几天车以后,根本没有什么胃口。但是他还是坚持。因为没有拿到学校的饭卡,只好出去吃。一边走,他还一边给我介绍附近的情况,要我注意安全。但是最后看来,他在昨晚那样漆黑的夜晚并没有探索到很多东西。

因为最后我们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吃早饭的地方。吃得很简单,好像好像也不贵。但是想到他带着我一路探寻的经过,心中就有一种酸楚。忘了是哪天,他陪着我去体检,但是主要时间是在排队。还记得期间我们去火车站买了票,坐的是25路公交车。从动植物园到火车站,差不多绕了大半个长春。那天还遇上半路堵车,来回花了3个小时左右,但是还是很愉快的。安顿好了以后,爸爸带着我去了对面的动植物园。门票费20。当时并不知道可以免费进去。估计当时爸爸是一直在前,领着我。虽然并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但是爸爸拍下了一段长颈鹿的录像,存在我的手机里。只是被我稀里糊涂地删掉了。再也找不到了。应该是同一天的中午,爸爸带我到二楼的那家餐厅去吃了饭,要来几个带辣椒的菜。还叮嘱我时常去吃,不要太节俭。也是那次,第一次喝道了花生露,以后再也没沾过。走的那天晚上,我们坐在柳树底下的长木凳上,来往的车打着灯,照到了我脸上,爸爸看到了我脸上的泪水,于是他也开始流泪。

估计那是第一次亲眼看到爸爸因为我而落泪。篮球场上,学弟学妹们还在训练着。面对已经开始的大学生活,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我们,只剩下的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为数不多的日子里,还有很多待完成的事。为了充实自己,为了给自己的前途铺路,也为了有机会弥补两年前的遗憾。

《简爱》读书笔记3篇


《简爱》读书笔记(一)

《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己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简爱》读书笔记(二)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一次,简·爱正在看书,约翰不但要过了那本书,还无理地说“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还疯狂地用书砸了简·爱,她跌倒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像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简·爱在洛伍德时的一个朋友,她的观点与简是杰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宁可耐心忍受一次除你自己以外,别人谁都不会感到的痛楚,也远比做出件冒失的事来,让跟你有关的人全都受到不利的影响为好,”“你们的仇敌要爱他,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恨你们、凌辱你们的要待他好,”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也是很令人吃惊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也是我们所没有的。我想: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量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简在桑菲尔德府的主人,她的丈夫,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有一段我觉得描写得既生动又有趣。

“你细细地看着我,爱小姐,你觉得我漂亮么?”罗切斯特先生问。“不,先生。”简爱脱口而出,其实原来她是想考虑一下的,因为罗切斯特先生毕竟是她的主人,她总不能太莽撞。但她却冒失地说出了这样一句,然而这是纯粹的真心话,不加任何掩饰。尽管简的回答有些不中听,但是却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赞美,因为他喜欢简的真诚。由此也可以看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失明了,但我还是瞒喜欢这个结局的。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简发自内心地吻了吻她,并紧紧握住了她的手,然而她那顽固无情的本性很难被软化,她回避了简·爱。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也是她让简回来的原因。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

所以我觉得简·爱就像一个巨宝盆,它教会了我们许多,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

简·爱的大表姐伊丽莎是一个把整天的时间都利用起来,绝不让一分一秒白白溜走的人;而她的二表姐乔治娜则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需要别人来陪的昏庸的人。这两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他们也是很难谈到一起,她们两人没有一点儿合的来的地方。不过有一天,伊丽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狠狠地教训了乔治娜,其中有一句话给我的感触很深。“你非但不像一个有理智的人那样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却反而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应该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而不应该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很赞同她的这种观点,我们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每个人都有能力靠自己的本事来闯出一片天地,只要自己能有毅力,坚持不懈地奋斗。依靠别人并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明智的选择,它只会让自己惰落下去,没有任何能力,一旦别人放手,就会瘫软下去,永远无法翻身,这种人是可怜的,也是愚蠢的。

所以说:简·爱又是一面镜子。它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烂的一笔。

当然我们更要感谢《简·爱》的作者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感谢她为我们留下了这样一部伟大的著作。而作者又选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使人读起来倍感亲切。我想这也是《简·爱》最有魅力的一方面吧。当然,《简·爱》这本书中要细细体味的地方还有许多,我的分析只是比较浅显的。相信你们看过后,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女生永远的灰姑娘梦想。这种小说女性读者会比较多,作者也多半是女性。

如果以荣格学说来分析,灰姑娘童话能反映许多女生的心理原型。这种原型的要素与结构如下:

女生受难或平凡的童年。不漂亮,但善良。(因为漂亮是天生的,是遗传的,女生自己改变不了了,只好寄希望于自己的品行能吸引白马王子。这样的梦相对比较有可能实现。)受难容易让人同情,由怜生爱好象也是一种套路。

由于相貌是天生的,由于它对女生更为重要,由于女生更敏感、更脆弱、更富于幻想、更重感情,所以易受到伤害。因此,长年的幻想与失望、受伤与舔伤,让她们长出一身的硬壳。表现在简爱身上就是自尊与独立。表现在灰姑娘身上就是,不主动,比较矜持,似乎对财富不太重视,不功利,不追求很世俗的东西。——事实上,她们也不能免俗。

不能免俗就表现在她们所幻想中的爱人,要么英俊,要么有钱,要么就是社会地位高的王子。与此相类似的是武侠小说中女主角绝大多数很漂亮。——这没办法,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如果非要说不喜欢好看的,估计就是矫情。但灰姑娘们也有矫情的地方。她们喜欢王子,却又幻想出欲迎还拒的样子,故意制造出一些苦难与变故来考验与磨练爱人。

简爱所要嫁的罗彻斯特是个富人,且出身上层。为了避免让人说自己嫌贫爱富,就有了简爱的遗产,就有了罗彻斯特的受伤等。这一切是为了证明爱情,也是为了回击对爱情的指责——你嫁的怎么是王子,是富人!在灰姑娘故事中,这位灰姑娘要么原本出身不错只是受了虐待,要么曾在王子落难时有过卓越的表现。总之,爱情还是需要显得超脱,要平等。

这种平等只是一种需要,为了表现爱情的需要。——也是她们的梦想,她们希望自己有钱,自己高贵,再加上善良与缘份(这个词最是自欺欺人),赢得爱情似乎就是理所当然了,尽管她们不漂亮。

幸福结合,止于婚礼。与武侠小说一样,通常不会涉及结婚后的情形。这有两种可能:婚后没有爱情可写了,如果还会有戏剧性的情节,那就是离婚或再而复婚了;作者对婚后生活陌生。

男人也有类似的灰姑娘情结。只是在他们的幻想中,遗产也会有,但通常是他们读书考上了进士,他们做生意发了,他们练武功成了天下第一。总之,他们也在努力制造平衡,为了爱人,追求形式上的平等。

简爱中,罗彻斯特下场是比较惨的。我不太明白作者为什么要那么处理。可能是奉劝男子不要乱来,不能随便找女人?如果是男人写的小说,通常不会让心爱的女主角有多个男人,不会让她破相、致残,尽管他们也说,不管如何,我会依然爱你。——这种显然是假话,不然,他们的小说不会这么写。

呵呵,由此可见,还是女生比较重视纯粹的情。

《简爱》读书笔记(三)

我喜欢读《简爱》,因为书没读到一半,我就被主人公简爱的矢志不渝的精神和平凡人身上少有的一种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了。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虐待,最终简爱被送进了带有孤儿院性质的洛伍德教会学校。长大后,女主人公简爱为了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她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生活艰辛,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虐待的简爱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爸爸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是在鸡蛋里头挑骨头。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亲的态度,我便会想简爱一定在想“如果她有爸爸,做错了事的时候能聆听到爸爸的教诲,该多好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加倍珍惜这份父爱。

简爱有一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是我远不如她的地方。我一直觉得自己数学成绩差,每次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第一反应就是问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独立解决。有次遇到一道这样的题目:华氏温度 = 摄氏温度乘以 1.8 加上 3.2, 当时我看到题目的第一眼觉得它很复杂,想都没想直接喊:“妈——妈——妈” . 听了的妈妈的分析,我才发现这道题其实很简单。我就是没有简爱那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我想,以后,我再遇到困难,我会从哪里跌倒的,再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我要感谢《简爱》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勇敢去面对, 坚持 不懈,才有 成功 的希望!

名著读书笔记3篇


名著读书笔记3篇

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记忆,对于积累知识是重要的,但是不能迷信记忆。名著读书笔记,欢迎参考。

名著读书笔记1

几经辛苦,终于读完了长长的的红楼梦,说实话,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想刚读了几来回之时,觉得有些郁闷加烦躁,心想:这个贾宝玉怎么都快成女生了,娘娘腔;林黛玉也没想象中那么好,哭哭啼啼(说句不好听的话,她的病呀,多半是哭出来的)

但后来越读越觉得《红楼梦》好复杂,人物个性也很奇怪,让人分不清好坏。

比如说薛宝钗,她刚来之时,我觉得她很善良,又漂亮又水灵,可当她嫁给宝玉后,我又觉得她好坏,竟与王熙凤一起赚宝玉,但是接着看下去后,又觉得她很可怜,毕竟她那时可能是被逼无奈,王熙凤那么强势,再加上老太太(当然也不排除她自己心中的那份情)。哎,她甘当有名无实的人吗?谁也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点不可不说,我实在是赞叹曹雪芹先生的那支“笔”,神来之笔啊!比如写林黛玉之时“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短短一席话,既具体写了林黛玉的美若天仙,又隐隐道出她的性格,语言之精炼,说是神来之笔也并非夸大声势。

总之,《红楼梦》是一部极好的名着,他古风悠长,人物鲜明,作为中国四大名着也并非是当之有愧。

名著读书笔记2

《海底两万里》是我寒假时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了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海底两万里》主要所的是阿尤纳斯教授与其他教授到澳大利亚海洋寻找传言中的“海怪”。当他们见到“海怪”时,“海怪”向他们攻击,船沉没了。除了阿尤纳斯和随后尼德外,其他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却被捉去。那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传言中的“海怪”就是“鹦鹉螺”号。他们在尼摩舰长带领下,游遍了世界上的海洋。最后,在“鹦鹉螺”一次报复行动中,他们回到了陆地,但尼摩舰长和“鹦鹉螺”其他人员都死了。

怎样使这本书栩栩如生?

幻想。能在连电灯都没有的年代已写出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写出一个在海底环游的故事,这需要多少玩想啊!作者就像一个能预测未来的“先知”,提早描述了对海底的幻想。在那个时候,我相信谁也没到过海底的深处,不知道海底究竟有什么生物。而作者就能把海底的情景写的栩栩如生,使读者完全沉醉于书中的海底世界中。

知识。要利用语言创造一艘潜水艇,需要十分广博的科学知识。书中描写潜艇使用了许多关于潜艇的数据,表现了作者渊博的科学知识,也是这原本虚幻的潜艇变得真实起来。

幻想与知识,通过巧妙的结合,成了这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名著读书笔记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助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马上和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己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冰冷与黑暗并存的宇宙深处,九具庞大的龙尸拉着一口青铜古棺材,恒古长存......。九龙拉棺,究竟是回到了上古,还是来到了星空彼岸?作者辰东赋予每个角色生命,让人过目难忘。

我为天帝,当镇杀世间一切敌的叶凡叶天帝;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自成空的无始大帝;不为成仙,只为在这红尘中等你回来的狠人大帝;生又如何,死又如何,从混沌中来,回混沌中去,万古青天一株莲的青帝;镜来,随吾一战,吾虚空一生,不弱于人的虚空大帝;一口神王血,铺就圣体路,古族出世,人族无圣,白衣染血,傲然独立,震慑太古万族的神王姜太虚;黑暗动乱时谁敢与我一战的盖九幽;承包了小说笑点的黑皇、段德与神娃小胖子;叶凡的四大弟子叶瞳、小松、花花与杨熙;惹人泛泪的囡囡;与叶凡并肩作战的圣皇子、姬子、庞博、东方野……人物群星璀璨,在遮天中放射自己的光辉。

登天路,踏歌行,弹指遮天。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二刷《遮天》。辰东的行文走笔算是一般甚至可以说拙劣,但从《神墓》至今,故事架构一直很大气,也一直在结合古中国的神秘历史感,很能营造那种让人恨不能早生五千年的氛围,这是我至今还看辰东的原因。整本书颇为臃肿,是玄幻小说的通病,漏洞不少,但玄幻氛围足够浓厚,故事性也足够强。

仿佛又看见少年时代的自己,坐在墙上看着无数个黄昏的晚霞,在无数个晴朗的夜空,于屋顶仰望星空。在无垠的宇宙与浩瀚的历史面前,人类真是渺小无比,很多事情也显得微不足道了。这是“高山仰止”的收获,珍惜该珍惜的人和事,不必计较太多。

遮天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二刷结束,这本曾经陪伴我度过两年时光的小说,见证了我大学的那段青葱岁月。而今,又陪我度过了一段阴郁晦暗的低谷期。貌似一个女生追这种书总让人觉得有几分不可思议。可是确实很喜欢书中的那种让人热血沸腾的兄弟情,那种不屈的侠肝义胆。一路走来,陪着辰东笔下那些仿佛有了灵魂有了生命的人物,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抗争一起求索,诸多感怀,不能尽书。不得不承认,《遮天》中真的有太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有太多太多让人牢牢记住的故事。毫不夸张地说,每个人在这本书中都是主角,每个人都有自己完整的故事,不为成仙,只为红尘中等你归来的狠人大帝,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道成空的无始大帝,万古青天一株莲的青帝,白衣绝世的一代神王姜太虚和高呼谁敢与我一站的盖世神王盖九幽,还有老疯子,人魔,华云飞等等一个又一个惊世绝艳的人物,让我哭,让我笑,让我热血沸腾,又有无尽感动.......n

张居正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张居正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花费36个小时,读完了作家熊召政这部百万余字的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张居正》。为了更加全面、真实地了解这部历史小说的主人公张居正,我查阅了《明史》的相关记载,粗略计算,这位有明以来权力最大的内阁首辅的传记不过四千余字。若论历史人物在史书中所占据的篇幅,四千余字不能算少。毕竟,数千年来在中华大地上默默无闻地活过,并最终湮灭于历史奔流之中的人数以十亿计,在青史中能留下只言片语的只是极少数。但若与历史上真正活过五十七个春秋的那个有血有肉的张居正相比,这四千余字又显得太少了,因为有很多后人感兴趣的事实史书不会记载。熊召政的这部作品基本上是以《明史》第二一三卷对张居正的记载为基础,然后运用文学手段和才思将张居正这一人物细致刻画出来奉献给读者的。百万对四千,读者们由此可以领略到作家匠心之独具、想象力之丰富了。那么,张居正何许人也?他是明朝万历年间的内阁首辅,是与商鞅、王安石齐名的古代著名改革家,梁启超甚至将其列为中国古代六大政治家(管仲、商鞅、李德裕、诸葛亮、王安石、张居正)之一。他生平做了些什么事?概而言之,他以铁腕推行改革,力求富国强兵,他生前权势煊赫,死后不久即被清算,身死功灭,改革基本失败。应该如何评价张居正其人和他的改革?《明史》作者认为他是“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的“干济之才”,评价他的改革“起衰振隳”,即认为他是个能看清形势、敢于任事的治国能人,他的改革利于挽救走向衰败的明王朝。张居正留给我们的经验及教训是什么?《明史·张居正传》末尾总结他取祸的原因是“威柄之操几於震主”,因他担任首辅十年来权力太盛,所谓“威高震主”。所有上面这些问题及答案在熊召政这部作品里都有所涉及。但历史小说毕竟不是正史,好的历史小说以史实为基础,除对重要人物及事件的描写力求符合历史真实之外,还可以运用想象力对人和事做文学发挥,使作品情节曲折生动、人物形象具体丰满。这部小说对史实与文学想象拿捏适度,并将二者熔为一炉,把张居正担任首辅十年期间以铁腕厉行改革的这段历史画卷向读者还原,故事情节连贯、生动、引人入胜,人物塑造细致、逼真、栩栩如生,以至于我读完之后,脑海里依然浮现着书中这些性格特点显著的人物形象:举止稳重、精力旺盛、信念坚定、深沉练达、足智多谋、不怒自威的张居正,精明强干、贪婪狠毒的冯保,兼具识人之明和政治手腕,又不乏七情六欲的人性化的李太后,急躁易怒、刚强老辣的高拱,圆滑虚伪的张四维,荒唐好色的隆庆皇帝,贪婪偏狭的万历皇帝,还有那个甘当张居正改革马前卒的奇人金学曾…这也就是历史小说的价值和魅力所在,它能在言简意赅的史书所勾勒的人物、事件的写意画的基础上,再从细处着墨、添色,让读者览后更加印象深刻,这是正史所做不到的。就这部作品来说,我读后有以下几点感触颇深:感慨之一,历来的改革都不容易,改革者一方面要针对时弊采取正确合理的改革措施,另一方面又要把握节奏,理性认识、巧妙化解各方阻力,最后还要尽量使改革成果制度化,以免人去政息。张居正的许多改革措施虽对明王朝有利,但他过于激进、严苛的改革方法使他树敌太多、阻力太大,以至于死后身败名裂,改革功亏一篑;感触之二,许多事都是知易行难,今天也处于改革大潮之中的我们在评价时政及时政人物时,都要听其言、观其行,如小说中张居正所说的“少一点清流习气,多一点务实精神”,不要被所谓名人的夸夸其谈所蒙蔽。感触之三,也是在读此书时多次发表想法表达的一点,明朝的皇帝多残酷、偏执,且奇葩接连出现,奇葩数量之多、行为之荒诞几至于让人无语。想当初,明太祖朱元璋动辄对贪官、太监处以剥皮抽筋的残酷刑罚,开国功臣被他赶尽杀绝;明成祖朱棣因名士方孝儒反对他称帝,诛杀方孝儒所有亲戚外加门生,即所谓“诛十族”;明宣宗朱瞻基喜欢养蟋蟀,人称“促织天子”;此后的明世宗、明穆宗、明神宗等等各有怪癖,令人瞠目。明朝皇帝的种种奇怪行径,让人对朱明一族的基因深感怀疑,也让人想有研究一下明朝皇帝家教的冲动,究竟是什么样的教育教出了这一群形形色色的帝王们?总而言之,此书值得喜欢历史的人一读,它可以让人一窥政治及权力游戏的一些真相。

张居正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长歌当哭!

看到最后有一种锥心之痛一代宰辅生前不顾个人生死荣辱励志改革,历时十载终于将前朝弊政涤荡殆尽开创一番新气象。改革之难在于得罪贵胄巨室,张居正历尽万难耗尽心力终于成功,还没来得及享受这太平盛世却早早的驾鹤西游。也许死亡对于张居正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为天下苍生计他从来不顾生死荣辱,所谓精于政事不屑防身。

死后家族惨遭清算是对张得莫大侮辱,这等于是对其生前所做的一切给予否定。也许没有张的勤政改革大明王朝可能早已穷途末路。君威难测,真正勇于纳谏的开明君主又有几人?曲流馆事件让朱翊钧对张的感情由敬畏转变为忌惮、厌憎,彼时一颗报复的种子在朱的心里生根发芽,因此造就了张死后的悲剧。

有玉娘相伴想必张居正黄泉路上并不孤独。虞姬伴我轻生死,一回执手一阳春!

张居正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铁血首辅张居正

明明就是一个普通人,也有七情六欲:对外人铁石心肠,对玉娘呵护备至。也会被政敌或者同志的一些话、一些行为气到。也会因为个人原因去除掉一些人,比如邵大侠。

但他之所以名垂青史就是因为他拥有的那些“不同”,他有着坚忍的意志,在次辅的位置上一等再等,在世族豪绅面前依旧雷厉风行地推行自己的政策。最佩服的是他灵活的脑筋,总是在不可为处想到妙计。更佩服的是他明知身后会很惨却不屑于防身,而是义无反顾地做自己的事,任他人去评说。他的生前,有多少人夸赞溜须拍马,就有多少人抨击嘲讽侮辱,他可以完全不往心里去,这才是能撑船的宰相心肠。即使有情绪,也能够很快平复,这样的能力真的让我深为佩服。最是无情帝王家。在他死后,被万历皇帝清算,把所有一点一滴的荣宠在一月内收回,他喜欢的循吏能臣被撤换,换成被他所鄙夷的清流酸腐或者小肚鸡肠的人,他最担心的万历新政也再不续。他的坟前最后只剩下他爱过的玉娘和他亦生亦友的金曾正,怎不叫人心酸。离开了他的明朝,命数也不长久了,可悲可叹。历史更替,也许不是由一两个人扭转的吧。所幸他生前做到了自己想做的,纵有牵挂也盖不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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