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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读书笔记好词好句

发布时间:2019-11-12 来源:互联网

《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读书笔记。

古语有云: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那些收获瞬时涌现,需要即时把它记录下来。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读书笔记,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书的名字叫《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我刚看了第一个故事,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讲的故事生动有趣,尤其是书里的儿歌读起来更是朗朗上口。
豆蔻镇是一个很小的地方,和一般村镇差不多,也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因为在那里发生的事在别的地方不可能出现。也许你不相信,那里的动物会唱歌,大象和骆驼也能在街上行走。那里有一位老人名叫杜比雅。他留着一把非常长的胡子,有莱莫和他的小狗,还有苏菲姑姑和小贾莱娅当然还有一位重要人物,警长巴士贤。可是镇外的平地上住着三个强盗,他们养着一头狮子,在豆蔻镇偷了许多东西,扰乱了居民们的生活。他们在面包店偷东西时被面包师抓住了,送到警察局。巴士贤的太太给他们做饭,让他们把自己洗干净。镇上的人们像亲人、朋友那样对待他们,他们被感动了。在塔楼失火时,勇敢的爬上塔楼救出了杜比娅的小狗和鹦鹉。最后,强盗和居民们都有了自己的工作,大家一起在豆蔻镇幸福的生活着。
小镇上的居民教会了我做人要善良,要团结,要彼此信任。对待有缺点的人要热心帮助他们,总有一天他们会被感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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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有感范文400字


《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读后感400字一

《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是挪威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托比扬·埃格的代表作。这本书内容丰富非常好看,书里面描述许多有趣的事情。

书中讲述了在豆蔻镇外面住着三个强盗,他们不讲卫生,还好吃懒做,常常晚上去豆蔻镇偷面包和火腿。他们的房间又脏又乱,可他们从不想收拾,后来三个强盗把苏菲姑姑抢到自己的家里,看到又脏又乱的房间,苏菲命令三个强盗打扫卫生,收拾自己的房间,还让他们自己种菜,因为以前他们从不劳动,所以劳动让他们觉得非常难受,后来三个强盗决定把苏菲送回家。

后来他们仍然到镇上偷东西,结果被警长关进了监狱,经过很长时间,三个强盗从监狱放了出来。出来后三个强盗再也不想偷东西了,决定用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于是他们三人开始出去找工作了,后来贾斯佩做了一名消防员,乐纳做了一名面包师,哈士贝当了一名马戏团的领班。最后他们的转变和辛勤劳动得到了豆蔻镇全体居民的认可和赞赏。

读了这本书,感觉它不像魔法、仙人、宝物一类的书,它是一本讲述普通人平凡生活的书,我想书中的三个强盗最后生活的一定很快乐,因为只有辛勤的劳动才能获得人们的尊敬和赞赏。

《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读后感400字二

这个暑假我就交到了一个“好朋友”:《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它给我的寒假增加了不少书香。

全篇作者用诙谐幽默的语句一下子征服了我的大脑。故事中还插入了许多小诗歌,又有趣,又有节奏感,也是我们写儿歌的好帮手。文中有和善,公正的警长巴士贤,他是豆蔻镇唯一的警察。巴士贤把豆蔻镇管理得井井有条,镇上的唯一一条法规也是他颁布的:人人都做到和善,不无理取闹,生活才会美好;还有豆蔻镇最聪明的人杜比雅,他留着银灰色的长胡子,稍微不注意就会让胡子给绊一跤。他靠着他的智慧常常帮助他人,为自己留下了好口碑。当然还有脾气暴躁的苏菲姑姑,她就不那么遵守法规了,连巴士贤也怕她三分,不过苏菲姑姑是个能干、勤快的人。镇上还有一辆电车,售票员总是会为乘客送上周到的服务。

有正义就有邪恶。豆蔻镇上还有三个强盗,但他们并不凶残,偷窃只是为了糊口罢了。贾斯佩是三人之中的长者,哈士贝则是长得最顺眼的,而乐纳丹是最贪吃的;他们还有一头老狮子陪伴他们度日。可法网恢恢三个强盗最终还是蹲了班房,经过一多时间的生活他们三人各自有了工作,有了家庭,为故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脑中还浮现出一幅幅公民们生活的画面:认真执法的巴士贤、踮着脚尖作案的三强盗、电车上,洋溢着笑容的乘客们和传递一罐饼干的售票员。想起这些我就不禁咯咯地笑起来。突然我感觉到如果我们的社会也能文明,人人之间友好,大家能自觉的遵守法规就不会有监牢这东西了。可这样安逸的生活离我们越来越远了,现在有不计其数的人被送进了监牢、越来越多的食物不是添加剂超标,就是含有化学物质被禁止了。这么多的不文明,不自觉留给我们一个难题:我们何时才能有真正的好生活呢?

文学是生活的动力,是照亮生活道路的明灯,《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给我一个启示:人人和善,人人友好,人人自觉,就能创造出美好的社会和未来!

《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读后感400字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作者是挪威的托尔边艾格纳。他是挪威当代的童话家,并享有世界声誉。本书是他的代表作品。

豆蔻镇是个童话世界,人们善良,富于同情,乐于助人,生活愉快而幸福。美中不足的是这里还有三个强盗,分别是贾斯佩,哈士贝和乐纳丹。他们好吃懒做,不守纪律,不讲卫生;最卑劣的以偷窃为生。他们干了许多坏事,但是最终他们找到了工作,从强盗变为居民。

大家一定很迷惑吧,为什么强盗还能找到工作呢?原来他们被逮捕拘留后,镇上的人们像亲人、朋友那样对待他们,使他们受了感动。一次,镇上的塔楼失火了,他们爬塔救火立了功,也感动了居民,大家问他们心中有什么梦想?

贾斯佩说:“我一直就想当一个消防员呀!”

哈士贝说:“我一直想当一个马戏团领班!”

“我一直想当一个面包师。”乐纳丹说。

后来人们按照他们各人的梦想,安排了正当的职业。强盗们实现了梦想,也变成了善良的居民。

美好的豆蔻镇有一群善良和宽容的居民,连强盗们都被感化了,从干坏事的人变成了有贡献的人。我多么希望我们的小镇也能变成第二个豆蔻镇啊!到处充满了高尚的人,大家都愿意帮助有缺点和错误的人,那我们的生活就更加安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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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有感范文300字


【第1篇】

《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这本书讲的是豆蔻镇里的三个强盗的故事。

贾斯佩、哈士贝和乐纳丹三个人是一伙强盗,他们好吃懒做,经常到面包店里偷面包、到香肠店偷火腿和牛肉。他们一点都不爱干净,家里是乱七八糟、脏兮兮的,有时还会和居民们开玩笑,但是他们偷东西,所以豆蔻镇的居民很生气,都想把他们抓进监狱。终于在一次偷盗时,三个强盗被埋伏在那里的杂货店老板、香肠店主和面包师抓住了,并把他们送到了警察局,关进了牢房。

有一次杜比雅的塔里失火了,他们为了救火,表现出色,居民都推荐贾斯佩做了消防员,哈士贝做了马戏团的领班,贪吃的乐纳丹做了面包师,他们都找到了自己合适的工作,再也不用做强盗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家都有一双勤劳的手,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要用自己的劳动收获,不能不劳而获。

【第2篇】

在这整个世界,有许许多多的文学典藏书系,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在豆蔻镇上发生的一切,与其说是一个精心编织的故事,还不如说是一场随心所欲的游戏,在这个游戏里面,每一个小孩子都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角色,自己扮演着自己,并在这扮演的过程中发现了爱人和被人所爱的乐趣!

无论如何,豆蔻镇个奇妙的小镇。那里是孩子眼中的人间世界,成人眼中的乌托邦。那里是天堂,是永无岛,是世外桃源,是一个时间不再流动的美丽世界,我们从未拥有,却一直想要寻回……

在这里我想对托比杨埃格纳说:“感谢你给了我一个纯真快乐的童年,让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当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时,突然,我有一个念头,就是:一定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让他们也去豆蔻镇游玩!

读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有感范文500字


古语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有感范文5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这本书,在我看来很有趣,为什么有趣呢?从这一刻开始吧!

主人公是杜比雅,他是一个老人,留着一把长胡子,还有莱莫和他的小狗,还有苏菲姑姑和小贾莱娅,苏菲姑姑的脾气可不好,别人说他一个地方不好了都不行,如果说了,他就会发火。当然还有警长,是的!他们有,他是巴士贤,但是他不喜欢抓人,他的人品超好,你们知道一个人的人品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大家在问了居民和强盗,有了居民了,强盗去哪里了?别急,强盗在这呢,强盗有三个,一个叫贾斯佩,一个叫哈士贝,另一个叫乐纳丹,他们养了一头老狮子,老狮子很和善,但是他和苏菲姑姑一样脾气不好,不给他吃的,就开始咆哮,直到别人给了他吃的。

这个镇子里有很多奇妙的故事,现在就快快进入这个镇子吧!

豆蔻镇是一个很小的地方,和一般的村子差不多大,这个地方的人都很喜欢唱歌,有的是哼歌,早上一打开窗口外面唱歌的声音就会传进来,一般都是在街上散步的人,有的去买菜,杜比雅这个老爷爷老是站在一座塔上帮大家预报天气。要下雨啦,塔上传来杜比雅的声音,哗哗哗,雨真的下起来了,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闻一闻,有一股大地的清新气味。

到了晚上,忽然听到一个人在叫“强盗来了”大家都跑到面包店,把强盗抓住带到了警长那里,他说“你们要在牢里待上四十八天”“什么?”哈士贝一边笑一边问“您想说的是十八天吧!”“不,不,不!是四十八天,就是四十八天,没错!”从此他们这些强盗变好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再干坏事了,豆蔻镇也再也没有强盗了。

这本书很有趣,推荐给大家,希望你们喜欢奥!

【第2篇】

读了这本书,使我感叹万分,不仅从书中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好朋友,还从中深深感受到豆蔻镇的居民对好吃懒做、不守纪律、不讲卫生、以偷窃为生的强盗们一颗宽容的心。

当强盗们因偷窃而被拘留后,豆蔻镇的居民不是像对待强盗一样对待他们,而是像对待自己的亲人、朋友一样友善对待他们,使强盗们十分感动,决定痛改前非,不再以偷窃为生,清白做人。一次,镇上的塔楼失火,他们奋力救火,立了大功。于是,人们按照他们各自的特长,安排了他们工作。从此,镇上没有了强盗,人们过上了更加安乐的生活。

如果人们像对待强盗一样对待他们,他们肯定会十分愤怒,但是人们没有那样做,而是像对待亲人、朋友一样对待,使他们觉得很温暖,像回到了家人身边,因为人们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容纳他们。

有时候妹妹老是不经过我允许就乱拿我的东西,我总是会怒不可遏地对她说:“别动我的东西!”她总是不听,所以我彻底火了,跟她吵了起来,每次吵完,她连门都不关,气冲冲地回家了,妈妈见她不见了,就把我骂了一顿。我顿时有口难辩,自言自语:这怎么能怪我呢,是她先拿我东西的啊,妈妈真是黑白不分!不过我觉得这事有我一半不对,也有她一半不对,她要是跟我说一声,经过我同意再拿,就不会吵了,要是我能有一颗宽容的心,能原谅她不经过我同意就拿我的东西,也不会吵了。

因为没有一颗宽容的心,人失去了世间最宝贵的东西、金钱也无法换来的东西,友情、亲情……但是人如果有一颗宽容的心,就不会失去最宝贵的东西了。“与人为善就是宽谅别人”,用一颗宽容的心去面对每一个人吧,用一颗宽容的心去维持这世间最为宝贵的东西吧!

芙蓉镇读书笔记


古华的中篇小说《芙蓉镇》描写了1963年到1979年中国南方农村的风土人情,给我们叙述了那个动荡年代的故事。

小说开篇就介绍了芙蓉镇的地理方位,坐落于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是个四通八达、花柳繁华之所;这里的人邻里和睦、十分讲人缘,民风淳朴;一到圩日,万头攒动,各家客商在此云集,好不热闹。胡玉音的米豆腐摊,也因这繁华的小镇得以生意兴隆。后面的故事也和这个米豆腐摊息息相关。而这部小说里的人物和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事,是我陷入了沉思。

胡玉音和她的丈夫黎桂桂是老实本分的小商贩,兢兢业业、克勤克俭的经营着属于夫妻两的米豆腐摊。就像胡玉音自己说的“抓死抓活,推米浆磨把子都捏小了,做米豆腐锅底都抓穿了,手指头都抓短了”才换来自己的一幢新房子,可总会有些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国营商店的女经理李国香便是那其中的代表,而所谓的“运动根子”王秋赦,便是跟在她后面为虎作伥,仗势欺人的狗腿子,除以上的几人,在这小小的芙蓉镇,粮站主任谷燕山、大队支书黎满庚、右派分子秦书田等人似乎也在暗中支配和影响着芙蓉镇上空的风云变幻,他们与那个特殊时期的风潮合力把芙蓉镇搅得风卷云涌。

胡玉音,一个勤劳能干、贤良和蔼、温顺本分的女人形象,她待人温和,不势力,不刻薄,绝不会轻易与人争执,更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害人,不过她身上也有传统农村女性的愚昧思想存在,她信命,她认为自己没有孩子是因为算命的说她不主子,后来她的丈夫黎桂桂自杀,觉得原因也出在自己身上,因为她克夫;但她也不信命,在她的心被秦书田暖活了之后,她觉得自己的人生除了批斗带来的凄苦、凌辱、惨痛之外,还有对爱情和生的渴望。在黑暗的环境,她倔强的、忍辱负重的活着,只为了她孩子和秦书田的刑满释放。她曾经也是个把所谓名声看得重于性命的人,她在挨斗挨打、游街示众后,总是冒出轻生的念头,就算寻死也是想找一种死得体面一点的方法;但她也是个视名声为无物的人,在她有了属于她和秦书田的孩子之后,她敢于对不公正的对待提出自己的抗议,她敢于直面李国香的淫威,即使被押上审判台,也没有低头,没有落泪,为的就是向芙蓉镇的人和李国香们展示她和秦书田的婚姻并没有违反哪条法,哪条律,她和秦书田的婚姻的存在是正确的,她的孩子存在也是正确的。其实也可以这样说,胡玉音这个人,人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和秦书田相爱前,她保守本分认命信命;和秦书田相爱后,她为自己的正当利益奋起反抗,敢爱敢恨。

黎桂桂,胡玉音的第一任丈夫,对胡玉音呵护有加,是个厚道老实的人,唯独胆子小。起初与胡玉音相识,胡玉音并不看好他,他却不在意,帮着胡玉音家干活,任劳任怨。入赘胡玉音家之后,与胡玉音厮亲厮敬、相敬如宾。在被陷害之后,劝胡玉音去自己的远房亲戚家避风头,自己留下面对狂风暴雨。他的胆小注定了他的结局,他没有等到胡玉音的回来,没有等到沉冤得雪就结束了生命。

秦书田,胡玉音的第二任丈夫。他原本是个吃快活饭的人,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因编研反动歌舞剧《喜歌堂》,被划成右派分子,开除回乡生产。他是个乐天派,从没有因为被批斗而哭哭啼啼,却因为识得几个字,颇有组织活动能力,当上了五类分子的头目,编一些如《五类分子歌》之类的歌谣,以表自己劳动改造,爱国护党的决心。秦书田不像别的五类分子,大队干部们对他的要求能一分不差地完成。在一次批斗大会上,因为他写的一副对联,被李国香抓住把柄,被斗得更惨,戴上了铁帽右派这摘不下的黑称号,被罚扫街,也因此与胡玉音多了接触机会。他和胡玉音的相爱,看似偶然,然则必然,所谓同病相怜,他们处在同样的社会地位,他们被打压批斗,再加上朝夕相处,他们爱情的枯树开了瘦弱的花,结出了酸涩的果。在面对李国香和王秋赦的施压,他第一次没有如往常一样跪下服罪,他当右派十多年来,第一次不肯低头,这也说明,就算他秦书田被斗油了,斗臭斗硬了,内心那杆秤没有因为领导的淫欲倾斜,他的这种胆大妄为是对政治身份,李国香们的公然挑战和反抗,最后也证明他这样做是对的。也许,《喜歌堂》唱的是秦书田和胡玉音的爱情,讽刺的是那个黑白颠倒的年代对人性的禁锢。

在我看来,粮站主任谷燕山,大队支书黎满庚是两个对立的例子。谷燕山虽长得一脸凶相,但为人善良热心肠,他是推翻的封建主义的战士,对国家和党十分拥护,在被停职软禁之后,他气过,骂过,他开始思考他是否就真的做了对不起党和革命的事,在他想到替老百姓讲话,为国家立下汗马功劳的彭德怀也受了委屈,背了冤枉之后,他渐渐心平气静,百事不探,借酒消愁麻醉自己,醉眼看世情,不过问那个浊浪滔天的文化大革命。颇有一种“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境界,但他心里依然有一块属于道德和良心,正义和忠诚的位置。他帮胡玉音和秦书田证婚,在胡玉音难产时施援手,照顾产后的胡玉音。而黎满庚,说是与胡玉音青梅竹马,与胡玉音相爱,却能因为一顶乌纱帽放弃爱情,因为一顶乌纱帽,出卖胡玉音,在胡玉音划成新富农、黎桂桂自杀这冤案上,落井下石,火上浇油。一辈子受到良心的谴责,丢掉了自己的原则,违背的自己的盟誓,实是可怜又可恨。

李国香,王秋赦,典型的毒瘤。李国香与王秋赦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为了自己的利益互相利用,制造各种冤案,扭曲事实,把芙蓉镇搅得乌烟瘴气。李国香一类的领导,中国大地随处可见,不予分析。王秋赦,小人得志,靠自己的一番嘴舌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混得风生水起,谋得一官半职,敢问又有多少王秋赦们在中国社会基层兴风作浪,使一方土地吏治腐败,民不聊生,鸡犬不宁。

很多人都说,《芙蓉镇》结局是好的,胡玉音一家平反,一家团聚,谷燕山升了官,李国香调离芙蓉镇,王秋赦也被撤职,芙蓉镇人的生活似乎又平定了下来。然而,那个年代在被批斗的人的身上留下的烙印就像芙蓉镇那条青石板街上的脚印一样,密密麻麻,重重叠叠,抹不掉,也填不上了。


《芙蓉镇》读书笔记


古风盎然的湘南小镇,民风淳朴的芙蓉小国。本为山清水秀,却被历史的尘埃朦胧上了一层隐秘的灰色。正是这凝固了悲凉与沧桑的灰色,将整个小说里人物的命运烙上一道又一道忧郁的伤痕。在小说中,经典的灰色将纯粹的人性力量缠绕且包裹。芙蓉镇里的人物也在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平静与混乱、真实与虚假之中逐渐走向一条追求真正解放的道路。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在历史悲鸣动荡的年代,这句来自灵魂的呐喊始终贯穿着人物的精神世界。在历史的裂痕里,这一代人以其沉重的担当、坚强的信念乃至超越灵魂的沉寂在夹缝中生存着。整片小说,是在斗争的背景下展开了。这不仅仅是与自身曲折异化的命运的斗争,更加是与历史曲折演进的抗争。以豆腐西施胡玉音的斗为线索,讲述了一个在惨痛历史背景下奋起斗争的形象。

翻开《芙蓉镇》,那是一段尘封的历史记忆,虽然遥远,但是却让新时期的我们心灵备受震撼。故事缘起于1963年,到1976年结束。在反复的四清与***的运动斗争中,芙蓉姐子胡玉音从个体致富典型到被剥夺新楼,丈夫自杀的富农寡妇婆,再到与五类分子秦书田非法同居的黑夫妻、因有身孕而监外执行的劳改犯、最后又重新回到米豆腐摊前的个体经营者。而贫下中农王秋赦从一个好吃难做的二流子形象到运动根子,再到整个芙蓉镇的党支书甚至是镇长,最后当党中央平反冤假错案政策下发,王秋赦一个跟头栽了下来,变成了一个可悲可叹的时代的尾音疯子。还有镇粮站主任谷燕山、芙蓉镇大队党支书黎满庚、五类分子秦书田、饮食店女经理李国香、胡玉英的丈夫黎桂桂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纠错与整个历史命运的抗争。

在《芙蓉镇》里各个人物身上,斗俨然是一种精神的寄托。这斗争不仅表现在生活领域,还体现在政治斗争中。其中,有豆腐西施胡玉音对米豆腐摊前各色主顾的周旋以及在后来的四清斗争下,胡玉音对婚姻生活的一种追求,也是对自己命运的抗争。

芙蓉镇读书笔记800字


《芙蓉镇》是一部反思1963年-1979年期间南方农村状况的小说。《芙蓉镇》写于1981年,在1982年就荣获1982年矛盾文学奖,在1986年由谢晋导演改编成刘晓庆、姜文主演电影《芙蓉镇》。

虽然这本小说已经给了作家古华至高的荣耀和赞美,但是当我看了这本书的后记以后,我才真正明白古华写这本小说的初心。那就是为了不能忘却伤痛,满怀希望地走向未来。

作家古华在后记写道这本小说其实是一次对文革的写作讨论会的习作。古华用自己作家的写作自觉来表达自己对见到的人性扭曲的批判和指责,并用被斥为翘起资产阶级尾巴的豆腐西施胡玉音和“坏分子”疯癫子扫街夫暨原来的县歌舞团编舞秦书田的相守十年的爱情的圆满结局给了芙蓉镇再一次每三天赶场天的富有生活气息的喧闹。

爱情在任何时候都给人以希望,人性的美好在悄无声息地植入琐碎的日常生活。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对胡玉音来说,她原本只想跟丈夫黎桂佳长相厮守,但是无奈黎桂佳在被“四清”运动中被逼自杀。生意红火的豆腐店铺被收走,胡玉音被罚扫大街。原本胡玉音已经有一袭华美的袍,夫妻勤劳致富、举案齐眉。无奈虱子从温热处滋生。胡玉音逐渐失去了原本的一切。在扫大街的过程中接触了同样被罚扫地的秦书田。胡玉音和秦书田在每天的接触中逐渐感受到了对方都有一样的失去一切的经历,突然,在这儿什么也没有只有坚持活下去的情况下,两人相爱了。相爱的力量会驱散心里的阴霾。胡玉音即使是在1976年四人帮垮台,被告知可以不用扫大街了以后,仍然坚持扫大街,就是为了等因为和自己在一起就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的秦书田归来。胡玉音在扫大街的笤帚触碰青石板的声音里感受到的是发自内心的欣喜,因为那是她和自己相爱的人秦书田每天一起扫大街时常常听见的声音。这种会让她心安,胜过卖豆腐的挣钱的喜悦。“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最后,胡玉音只把秦书田当成自己唯一不能缺少的华美的袍,其它的世事繁华、是非对错、功名利禄、房产地产只是她毫不在乎的虱子。相爱是战胜一切的法宝。因为有了爱,所以勇敢。因为爱着芙蓉镇,所以古华写了这本小说。

爱吧,为了不能忘却。

芙蓉镇读书笔记1000字


知道《芙蓉镇》是因为它经常和萧红的《呼兰河传》,沈从文的《边城》等作品并列出现在各种“描写小镇风光”的书单中。读后我觉得这些书单有失偏颇,因为与其说芙蓉镇写的是地域,毋宁说是年代。

这本书的腰封上写着,同名电影由刘晓庆,姜文主演。那么问题来了,他们分别饰演的书中哪个角色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开始了对本书的阅读,很快便确定了刘晓庆饰演的是本书的女主角胡玉音。但是姜文究竟饰演的谁则困扰了我很久,因为书中在介绍过胡玉音后,谷燕山、黎满庚、黎桂桂、秦书田、王秋赦等几位主要男性角色粉墨登场,作者的笔墨却也几乎平均分配,无论戏份、与女主角的关系、人物形象等哪个方面,都难以找到男主角的决定性证据。

【文学比较】这种找不到男主角的阅读体验,像极了读《双城记》时的感觉,念及此,我独辟蹊径,大胆设想,是不是本书中哪个男性角色和《双城记》的男主角卡顿最像,谁就是《芙蓉镇》的男主角呢?当我读到“秦书田就圩圩都在圩场上露个面,有人讲他打草鞋卖,有人讲他捡地下的烟屁股吃。人人都喊他‘秦癫子’”,时,心里有三分确定。当我读到他甘作五类分子头目,被打成右派也仍有一套自欺欺人的理论时,心中确定了五分。而在坟场与胡玉音的相遇,将两人的交集极度扩大则也让我心中的确信涨到了八分,直到读到他跳“黑鬼舞”,我终于有十足把握确定这个卡顿式的男人,这个颓废、乐观、机智、勇敢,在女主角面前有担当的男人便是本书的主角,而对照姜文给人的痞子性情和疯狂举止,这个主角的饰演者也是非他莫属。

【文学比较2】本书属于伤痕文学的代表作品。其正反两向的讽刺和夹叙夹议的行文中五部透露着对那个年代的控诉,其程度之激烈和批评之彻底,使得本书纵使有人物扁平和结构松散等缺陷也能落得个“瑕不掩瑜”的评价,但若与我读过的其他伤痕文学,如《亮剑》、《小狗包弟》等相比,尚显肤浅,究其原因,不光是因为本书的美好结局,更多的是从思想的深刻性和矛盾的冲突性上体现。

但这并不能怪作者本人,如果非要找一个替罪羊,莫如说是本书成文年代:1980年。亦即文革刚刚结束。本书叙述的故事,也止步于1980年,为什么没有往后写,想必是与书中人物一起经历了多场动乱作者本人,亦完全无法预料在经过了多次重大社会变革之后,未来的社会究竟路在何方。作者的思想不够深刻彻底,也是因为当时的时局,动乱刚刚结束,每个人仍身处洪流之中,亦无法对已经过去的苦难有一个清晰且客观的评价。

【文学比较3】本书描写了芙蓉镇数十年的风霜,而最能触动我的桥段,是胡玉音与秦书田一起扫街的部分,这也正如电视剧《风筝》每一集都很精彩,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也恰恰是郑耀先与韩冰一起扫街的情节——因为同一场运动,受到同一种惩罚,两个人,两条街,街头与结尾相连,两个人的命运也终于出现了新的交点,这两个桥段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即使把书中的男女主角替换成郑耀先和韩冰,我读来也丝毫不觉得奇怪,《芙蓉镇》在前,《风筝》在后,两人扫街的桥段是如此经典和震撼,以至于如果我是《风筝》的作者,也一定会借用这一桥段将作品做进一步升华。

【外一则】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一九八零年七月十八日-八月四日初稿于莽山——给我留下了阅读本书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疑问:这样一部优秀磅礴的作品,怎么可能在十七天内完成?好在作者补了一篇《后记》,回忆他的创作经历,顺便解答了我的疑惑:“一部作品的写作时间是不能仅仅从下笔到写毕来计算的。”是啊,作者听闻了那么多故事,自己又切身经历了那个年代,千言万语早已胸有成竹,十七天,无非是一笔一划写出来的时间而已。而我们平时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大清早,雾气濛濛。芙蓉镇青石板街上,狗不叫,鸡不啼,人和六畜都还在睡呢,秦书田就拖着竹枝扫帚去喊胡玉音。彼此都是每天早起见到的第一个人。他们总要站在老胡记客栈门口,互相望一眼,笑一笑。”

芙蓉镇读书笔记1500字


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别总想着和他们过不去,这是小说最后秦书田告诫李国香的话。也许直到这时候,李国香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李国香,最初的饮食店经理,仗着自己在县委工作的舅舅的关系,在政治上得到很多优势。但此人虚荣心极强,看到胡玉英的生意如此红火,觉得抢了自己的风头,心里产生了嫉妒心理,再加上对于粮站主任谷燕山的示爱遭到拒绝,更是怀恨在心。于是,一系列的活动就此展开。

胡玉英夫妇靠辛勤劳动挣来的钱,在芙蓉镇盖起了新房,却被以李国香为首的所谓革命分子作为了斗争的对象。先是在四清运动中被划为富农,被迫撤掉豆腐摊子,丈夫也被逼自杀。与胡玉英有关的粮站主任谷燕山被停职反市,黎满庚在压力逼迫下交出了胡玉英代为保管的1500块钱,秦书田当众下跪。接下来***胡玉英更是成为批斗的对象,被要求与秦书田一起每天去扫大街。两个同命相连的人,在工作中相互照顾,渐渐产生了感情。当两人写申请结婚的时候却因为自己是五类分子而被无理的拒绝。

李国香一直单身,感情生活非常空虚,当听说胡玉英与秦书田要登记结婚的时候,嫉妒心理再次爆发,在其指示下,王秋赦将两人当众逮捕。在挂着***胜利果实的条幅下,秦书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一个人性扭曲的社会,正常人的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正当的劳动得不到认可,反而成为被批斗的活靶子。这是一个被少数人利用,以革命的名义来达到个人目的运动。胡玉英的悲剧正是李国香等一系列政治闯将一手策划的,是由于他们的嫉妒心理导致的。

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是秦书田。当他被划为右派遭斗争的时候,显示了他极大忍耐力,这样的人物才是真正的英雄,这样的英雄能在各种环境下生活。在自己遭到胡玉英的指责时,他说天一亮,鬼就出不来了,这是怎样的一种乐观心态。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他告诫胡玉英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这样的一种坚韧,只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胡玉英顽强地坚持到了最后。当他出狱后在回家的船上碰到往日批斗自己的李国香,他不仅不计较往日的仇与恨,反而耐心地劝告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这又是何等的大度。秦书田身上反映出来的坚韧、大度、忍耐、乐观,在日益浮躁的今天,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认真地学习。

小说整篇都是在一种压力的环境中进行,到处都是革命,到处都是错误,这也真正反映了共和国那段不寻常的经历。唯一使人感到一丝温暖的是在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因身怀有孕被批准监外执行,这多少也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

小说的结局很是发人深市。吊脚楼倒了,王秋赦疯了,黑暗的岁月结束了,秦书田从监狱回来了,李国香到市里去和一个离过婚的干部结婚了,胡玉英的豆腐店又开起来了,谷燕山官复原职了所有的生活又都恢复了平静,共和国逐渐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胡玉英与秦书田辛勤劳动,一个善良卖力气,一个聪明有才智,我想他们也许会成为共和国首先富起来的人。李国香,秋后的黄花,尽管找到了最终的归宿,也许会很有钱,政治上也会如鱼得水,但注定是不会幸福的。

改革开放之后共和国的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想如果写一部续集的话,还是有很多东西可写的,也许在暑假我就会去完成这个任务。

跑跑镇读书笔记600字精选


读书是一件极其美好的事情,应该比美食的诱惑更大一些,对于作者作品的体悟,我们可以写在作品中。我们每个人在读过这本书后都会有所感受。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跑跑镇读书笔记”,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跑跑镇读书笔记【篇1】

在语文课上刚学过一篇《和时间赛跑》的文章,使我感受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的含义。

小作者在小学时,他的外祖母便去世,外祖母生前最疼爱他了,他无法排除自己的忧伤,一圈一圈地跑着,累到在地上,扑在草坪上痛苦。爸爸为他讲了什么是时间,小作者忽然感受到了时间的可怕,从此,他便和时间赛跑。后来的二十年里,他受益无穷,也明白了人永远跑不过时间,他还要告诉他的孩子:假如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读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光阴似箭,一去不返。时间就像我们的生命,我们现在虽然还小,以后的路还很长,但是,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我有时候也很不自觉,浪费自己的时间,有时不会,就不动脑子想想怎么做,还呆等着老师讲怎么做,一知道答案,一抄,就齐活了。还有时候,我在写作业时,心里还在想一会儿玩电脑,还是看博文,不一会儿,心里想的东西都写到了作业本上,使哭笑不得。但现在读完了这篇文章,我也爱动脑筋了,上课积极发言,写作业时也不开小差了,这篇文章使我改变了自我,重新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少先队员。

《和时间赛跑》犹如一杯生命之泉,它向我们传递着一个人的真谛,要珍惜时间。

跑跑镇读书笔记【篇2】

和时间赛跑读后感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课文,叫《和时间赛跑》。

课文主要是写的是作者林清玄小时候的一件事:他的外祖母去世了,他很悲伤,于是爸爸不知怎么安慰他,只好对他说:“时间过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等语,使作者开始与时间赛跑。、

在课文中,有句话我不懂,是说作者有时和太阳赛跑,有时和西北风比快。首先,他和太阳赛跑,太阳是由升上再落下,可人是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怎么比呀?和西北风比快,这更有些不懂了,西北风一阵一阵的,再加上西北风速度飞快,怎比呀?另外,要是东南风呢?课文最后一句话:“假期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这句话有些浑身,可我知道作者的意思,可能是想让我们做走在时间前面的人。

读完这篇课文后,让我刹时间开始感觉时间过得真快呀!

跑跑镇读书笔记【篇3】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时刻提醒我:“珍惜时间,和时间赛跑。”细细品味《和时间赛跑》,对这句格言有了新的理解。

《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假如你一直和时间比赛,你就可以成功。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作者在文中写道:“所有时间的事物,都永远不会回来。你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昨天,你不能再回到昨天。”是啊,时间都是无私的,无情的。它会在你不经意的时间流逝。只有紧紧抓住时间,赋予它创造性的劳动,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无限的贡献来。

当我读到父亲的话:就每天要喝阳光比赛,和西北风赛跑;把一个暑假的作业,十天就做完了,三年级就把哥哥五年级的作业拿来做时。我就会想到我家的邻居,他每天的作业本来很少可他也要做到七八点,每个周末的作业非要挨到周日下午才做,所以他每次和时间赛跑都失败了;而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他就是个和时间赛跑典型的例子。每天中午,我们都在那儿玩耍,有的在下棋,有的在看书,有的在“充电”……你瞧,他又在哪儿奋笔疾书,本来不是很热,可他在为一道数学难题热的满头大汗。

再回到这篇文章,作者在后来的20年里受益匪浅:“虽然我知道人永远跑不过时间,但是可以比远原来跑快一步。甚至是几步。那几步虽然很小很小,但用途却很大很大。”

跑跑镇读书笔记【篇4】

昨天晚上,我读了林清玄的《和时间赛跑》。

林清玄的外祖母去世了,他十分悲痛,爸爸告诉他,外祖母永远也不能回来了,并讲了时间过去永远也不能回来的道理。他渐渐懂得了爱意无穷。

“你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明天,你再也不能回到昨天了……”是的,时间来也匆匆,在不知不觉中从饭碗中走过,从脸盆里流过,从床上飞过,从自己身边溜过,昨天过去了,就再也不能回到昨天了。一个人度过了他所有的时间,也就寿终正寝了。

作者在上三年级时,常把哥哥五年级的作业拿来作,两分钟能完成的事用一分钟便完成。虽然只在原来基础上前进了很小一步,但他一直坚持和时间赛跑,最终获得成功,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

看看作者,想想自己,不禁一阵脸红。我已是初一的学生了,但仍旧懒懒散散。早晨,我计划5:30起床,但铃声一响,心里就想,再睡一分钟,就一分钟!结果磨磨蹭蹭,6点多才起来。起来后又是有气无力的,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时而伸个懒腰,时而打个哈欠,精力总是不集中,一早晨下来,收获甚微。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启发。今天晚上,我放学回来,父母正收拾房间,我本可以好好玩一玩,但想到作文没写完,就跑回屋写起来。写完作文,父母已吃完了晚饭,但我心里仍然感到特别高兴。

往者不可追,来者犹可谏。只有今天才真正属于自己。假若我们一直和时间赛跑,就一定可以成功。

跑跑镇读书笔记【篇5】

三年级的时候,我学习了一篇课文,题目是《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作者小时候因为外祖母的去世而常常忧伤。后来在爸爸的启发下,从太阳落山、鸟儿飞行中,他明白了珍惜时间的重要性,并从此和时间赛跑,从而赢得了许多时间,做了大量的工作,并获得了成功。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启发。作者的话——“假如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刻在了我的心中。由此,我想起来一位著名作家的名言:“时间是最公平合理的,它从不多给谁一份。勤劳者能让时间留给他串串果实,懒惰者时间留给他们的是一头白发,两手空空”。他在告诉我们:勤奋就是和时间赛跑,勤奋就是成功的基石。事实也正是这样的。古今中外一切有成就的人,都是争分夺秒,勤奋工作学习的人,都是走在时间前面的人。

不珍惜时间,就会远离成功,浪费生命。就像我每个假期一样,天天玩耍却不做作业,总想着还有明天。知道要开学了,我才手忙脚乱的赶作业。因为时间不够,字迹潦草,错误也很多,收到了老师严厉的批评。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少年时代是学习和积累的最佳时期,我一定要养成珍惜时间的良好习惯,和时间赛跑,勤奋学习,为将来成为祖国建设的有用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屠夫十字镇》读书笔记心得感悟1500字


《屠夫十字镇》读书笔记心得感悟1500字:

《屠夫十字镇》是一片美国西部小说,它具有繁琐的细节,或者说它只有细节。类似哲理的话,是安德鲁斯面对旷野的感受:透过树林和绵延的田野,他隐约能看到西边遥远的地平线;此时此刻,他看到了美丽的大自然,以及以前从未发现过的自己的美丽天性。

这段话出现的时候我是欣喜的,好似有人懂得自己了一样——现实是压抑的,周遭都是虚伪的,我渴望在一个新的环境里寻找真正的自我,释放自己的天性。而‘好似有人懂得了自己’,讲这句话的基调为:我觉得从未有人懂过我,或者,我从不认为有人能懂得我,人们或许永远不会明白我的想法——我觉得当前实在是糟透了,我甚至都没法自由地呼吸,这地方一无是处,总会有一个能够完美接纳自己的地方。

结果,在文章结尾,被无情啪啪打脸。结尾的分析不仅干脆而利落地指出了我看待事情非黑即白的态度,连同我暗藏的‘谁也不懂我’的心境都给挖了出来,一齐摔在了地上,支离磨碎。然后毫不客气得把上面那段引用的引起再贴了一篇,好似是在说,你是不是就是从这段开始就瞎想的,别以为我不知道,我连你想什么我都知道。

不过,这结尾的分析是附录,属于作者的学生,我一度觉得,这附录不如不要。一是脸不会那么疼,其次便是附录结尾并不符合我对于之前部分的总结。我个人的情感在这本书中的其中一个点已经得到了终结,阅览后面的部分只是必要的结局。

个人情感的终结是在米勒刚回来,准备去找麦克唐纳聊一聊的时候。那时候,米勒一无所有。熬着干渴和日晒前往秘密的山谷,那里是他的梦想,他将获得大笔的金钱。只要他能够拿到那批野牛皮,他等到了有人愿意提供资金用以购买马车和牛马,那人甚至愿意提供资金支付工资,那人同时愿意以他为领头,甚至最后只拿四成利润,几乎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而最后一切都没了,施奈德淹死了,米勒或许并不在乎,他在乎的是那漂流而去的一千五百张野牛皮。他什么都没了,他本可以早点回到镇子上,但是他想要得到所有的野牛皮,结果山谷被雪封住了出口。那些野牛在米勒眼里没有野性和威严,金钱的力量让他忽略枪管的滚烫,一刻不停,节奏轻快地不断射击。

雪封住了,在山谷里只能吃淡而无味的青豆,甚至到最后只能吃野兽,用火烤,没有其他的,一烤就是六个月。春天来了,本来是胜利的喜悦溢余心头,可是却在回来的路上,在拿到金钱的路上,一根木头,不知从何而来的木头毁了一切。大半年的时间白费了,冰寒与孤独的忍受白费了,梦想的实现幻灭了,还有什么比这更糟呢。

其实,一切并不算糟,尽管丢了一千五百张野牛皮,但是山谷里还有三千张呢,只是,该死的我,把那三千张给忘了。米勒并不绝望,只是,读书笔记看书的我绝望了。那时候我想的是,米勒找麦克唐纳是想加入他的猎队,这本是米勒拒绝了无数次的事情,但是已经没有办法了不是嘛,只能放弃了,梦想已经破灭了。

于是在结局——米勒一把火毁掉堆存的所有野牛皮(野牛皮已经卖不出去了)之前,我的个人情感已经迎来了结束,我提前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选择了放弃,我没有试图寻找其他方法,让米勒接受了雇佣,成为了普通的一员,成为了人群中普通的一员。

我为什么提前宣告放弃呢,因为我在生活中就是这个样子,我当时想的就是:该放弃了。心里默默想着。书里的故事与生活第一次产生了连接。之所以说是第一次连接,是因为这是自己做出的选择,在生活和故事的模糊不清的界限中。

它是选择,不是任何道理,不是某些电影或书籍在独白或者结局中一定会出现的道理,不管那些道理是柔软的还是坚硬的。我想,这本书对于我的意义就来源于我将自己代入其中的无意识间的选择,这个选择是依赖于前面繁杂的细节,那些细节中,没有音乐,没有情绪。

因此,这选择是真实的,这选择代表了我,这选择从虚假过渡到了真实。作者:别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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