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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100字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金锁记读后感大全。

一个人难以忘记的,往往是他/她观看过的一些影片,观看的过程就是思维不断跳跃的过程,在看完后,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写观后感是一种提升我们作文能力的捷径。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观后感写好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金锁记读后感大全,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金锁记》是一部由张爱玲著作的小说,通过描写曹七巧的故事展现了作者想表达的现代都市生活,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金锁记》,看到名字的时候,或许我们会认为小说中会出现金锁这种配饰,其实不然,所谓金锁其实是是黄金的枷锁。是这副黄金的枷锁牢牢的锁住了曹七巧的一生,她却戴着这枷锁做着无力的抗争(),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周围的人。

曹七巧出身卑微,生活在市井底层,家里是开麻油店的,在金钱的诱惑下,被哥嫂卖给姜家。在姜家,她是自卑的,是被束缚的,她努力寻找存在感,希望别人看得起她。她爱姜季泽,因为他有健康的身体,而她却只能守着一个废人,一个让她感受不到丝毫爱情,甚至连陪伴也感受不到的人。为此,她更加怨恨姜家,怨恨自己的娘家,怨恨命运。从此,她便戴上了黄金的枷锁。

她所戴着的金锁,是她用尽了青春、用尽了自由换来的。她因为一直都不能自主,得不到自由,缺乏这种安全感,于是将这幅枷锁戴的那样牢固。即使感受到姜季泽的爱情,她也立马感知到那不过是觊觎她金钱的假象。她已经完全金钱至上,甚至连长安的婚姻她也认为必定是贪图她家的钱财。

曹七巧是可悲的,却将这种可悲强加到下一代。她怨恨自己的哥嫂,所以她赶走了春熹。她怨恨姜家,怨恨在没有任何感情的前提下得到的儿女,怨长白长安不争气,完全忘了自己作为母亲的那一份责任。她干涉他们的自由,操控他们的生活,仿佛是在用这种方式来宣泄姜家带给自己的痛苦,与自己的命运做着无力的抗争。她用这种抗争,让自己的两个儿媳感受不到任何温暖,甚至失去生命。让自己的女儿失去爱情,失去生活的希望。曹七巧将自己的不幸强加到下一代身上,然而他们没人反抗,于是,又有人成了下一个曹七巧,故事就这样悲哀的继续下去。

一曲时代悲歌,以女人血为墨,写尽新旧时代变换中,对女人永远不变的桎梏,一代一代,无穷无尽。

红楼梦中,宝玉将未出阁的女孩比作光辉的珍珠,出阁一两年的便是死珠,虽仍是珍珠,到底失了灵魂,最后再过几年,珍珠便成了死鱼眼,粘稠,飘散着变质的味道。

我想,金锁记便也同是这样,七巧是受害者,粮油店的女儿,年轻丰盈,有着饱满的白胳膊,说话有分寸,却被卖做残疾男人家的奶奶,说是奶奶,将要在锦绣丛中生活了,可追根究底那不过是珍珠链子,黄金锁,风光了别人,寒酸了自己,并在其中不断腐化,变质,成了一颗外表透亮浮华的死鱼,死时,她手腕上透亮的镯子可以一直带到腋窝处,如她的精神一样,干扁畸形苍白,像脱水蔬菜,同样,她也是加害者,像传染一样 ,将芝寿,长安,长白一一拉入着坑,一起腐化变质。

这是为什么呢?我常常觉得,七巧是不是疯了?后来我明白了,她是疯了,这命运的前半部,先是对着个软骨的丈夫,再是夫家的不公,最后是披着爱情的欺骗,人生的前半程,她可是一直无法左右的,于是,后半程中,她开始敏感过度了,她怕别人都是不怀好意的,她看这世界都是虚幻的,如烟如云,唯有自己,和自己的孩子是真实存在的,他们不能离开,长白长大,长安出阁,是自己能决定的吗?但鸦片能留住长白在家守着自己,能毁了长安那本就一般的女儿身价。于是啊,他们就这样仓促的同化了。

七巧与女儿长安的纠葛总是引得我恶心,那不像母女纠葛,反而像女人间的战争,七巧老了的种种做法于年轻时就有体现,她苦口婆心劝老太太快快嫁了云妹妹,明年上是为了她,实际上这反而让夫家看轻云妹妹,还有早早让兰仙嫁进来,于是这人生的唯一一次婚礼办的不妥帖之处颇多。

是嫉妒,是不甘心,是看不得,多么矛盾呀,长安少时,七巧的侄子带着她玩,一次误会让七巧防御过度,生怕长安被欺辱了,这时她是母亲,长安待要出阁之日,她成了女人,可叹,可恨,可怜,可恶。

最后,七巧死了,干扁的死了,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它将在许多微小的角落生根发芽,发散着那迷人的恶臭味。

一个女人的大半生,从花样年华,到迟暮垂死,几十年的岁月里,可以这般满怀怨恨,沉重,从来没有过一丝开心,没有过一刻幸福。

她是可怜的。花样年华之际嫁给了个软骨丈夫,在姜公馆里不受待见,下人也只把她当姨太太,分家时孤儿寡母还是被欺负了。

她是可悲的。可悲在不可扭转的事实面前,她只顾怨恨,她怨恨哥嫂将她嫁进姜家,她怨恨丈夫身体不行,她怨恨分家不公。

她是可怕的。熬到分家日的她,以为终于能啃到金子的边,却不知,那沉甸甸的金枷锁将自己与身边的人劈得遍体鳞伤。她强硬地插手子女的成长、婚姻,用着她那黄金的枷锁,不放过自己,不放过她能毁掉的任何人,拉着他们下沉,沉到深不见底的泥淖,再也难以翻身,过正常的生活。

曹七巧的怨毒,借着她的嘴,似场漫长的瘟疫,从自身开始腐烂、恶臭,再蔓延到其他人,潜意识里,自己过得不如意岂容他人快活?似一个黑洞,不断地吞噬,吞噬着光,吞噬着温暖,吞噬着希望,只剩下无底的黑,浓浓的,没有尽头。不会完,完不了。

我们没赶上看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昏黄陈旧而迷糊,抑或圆润洁白而明亮,哪种都好,不是属于年轻人的月亮。老年人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回望,欢愉再不值一提,月色凄凉。

月色下是阴郁幽暗的木质雕花大床,绸布的绣花鞋,铜镜中女人皱缩愁闷的脸。曹七巧隔着混沌痛苦的过去回望,面容一年年苍老,心却早死在多年前出阁的夜晚。生活逼得她愈加尖酸刻薄,也让她愈加麻木破罐破摔。

曹七巧是怎样的人?

麻油店里出身,身份拿不上台面,家底算不上富足,从小混迹于街头巷尾,麻油店里的活招牌,嘴上从没有忌讳也毫不留情。

是毫不脸红将浑话挂于嘴边肆意调笑的人;是嘲弄自己儿媳嘴唇切下来能放一碟的尖酸刻薄的人;是被封建社会和大家族毁了后半生,也祸害了她儿女一辈子的人。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从不放过自己,也未放过身边人。挣扎抢夺了一辈子,与钱斤斤计较了一辈子,也沉浸在自己的痛苦里一辈子。

她是姜家张扬爱钱的二少奶奶,被人远离被人厌恶,是上至老太太下至丫鬟小厮茶余饭后的笑谈。

姜家是瞧不起她的,连丫鬟都自持高她一等,站在被压迫的底层,也沿袭了压迫者尊卑贵贱的论调,居高临下。于是在丫鬟凤箫口中:开麻油店!低三下四的人。她的丈夫下地便得了骨痨,公侯家小姐是娶不着的,只得用钱买来了低三下四的曹七巧。她被压迫着也不甘着,她像是张牙舞爪的狮子,像盘踞在树上吐着信子的毒蛇。她被戴着黄金的枷锁,她也用这沉重的枷角劈杀着身边的人,没死的也送掉了半条命。曹七巧的嘴、曹七巧的搬弄是非、曹七巧的疯癫,攻击着身边一切她恨或她爱的人。她的前半辈子被封建大家族扼杀,她的后半辈子被她无尽的痛苦、哀恸、自怨自艾逼上绝路。

她是可怜的,是封建大家族的牺牲品。她是封建社会下被等级尊卑欺压、被物欲与情欲束缚畸形变态的寡妇,被战争和历史的巨流抛下。鲜活的生命力和心中期盼的念想被渐渐磨灭,直至消失殆尽,她的一生无可依附,时代动荡着,婆家排斥着,丈夫整日躺在床上毫无生气地等死。她陷在姜家朱门沉沉的幽深庭院里,苦涩生活的一丁点亮光,竟是与姜家二少爷姜季泽模糊不清的暧昧。她试着劝慰自己,是命运的安排,是命运让她嫁进姜家来,是命运让她与姜季泽相爱。可那又是真的相爱吗,她问自己,果然姜季泽只是贪念她紧紧攥在手中的财产,果然她是没资格获得被爱的。她反反复复问着自己: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得容忍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拆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又是假的?她怪自己看真切得太早。

于是她的精神她的自我逐渐膨大,变成坚强独立的模样,而内里其实腐烂不堪。于是她挥动着自己的枷锁,疯狂寻找封建社会缩影的具象物,寻找着尚且还柔弱的替罪羊,拖拽着、拉扯着,要给她陪葬。

她是可怖的,在她将金枷变为凶器时,她搬弄是非搅坏家族里女眷的名声;她在老太太死后疯狂地聚敛钱财;她将儿媳折磨摧残得致郁寻死;她逼女儿缠脚、退学、吸食鸦片、退婚,将女儿的前途一再断送。阅读时一再闯进我脑海的第一想法是,这该是一个多么让人害怕又想躲避的女人,一辈子都不要遇见才好。

兴许在出嫁前,她还没有可怕如这般。她一定也向往着此后的日子能和丈夫恩爱,在普通的家庭里,也许会是快乐的。于是她多年后,不止一次回想,若是没有为了钱财加入姜家,也许会挑中街头邻里喜欢她的人里的一个,兴许日子长久下来,彼此还会生出一些爱慕之情,对方还会有几分真心。

她是可恨的,她的凄凉的结局又怎么能和她自身毫无关系呢?她埋怨哥嫂当初为了钱将她坑卖,而她同意了又何尝不知道今后的富贵是将自己一生的幸福做交换呢?又何尝没有为了钱争夺受苦了一辈子?而她又何苦再将她的痛苦,她的不幸,嫁接在她一双儿女身上?比起长白的不成器,女儿长安兴许还是有些希望的。曹七巧却固执地插足长安的人生。

告诉我那故事,往日我最心爱的那故事,许久以前,许久以前长安心中悠远的口琴调子,在每一次割舍心中所爱时,总凄清地响起。她对自己讲,与其让曹七巧来毁了这一切,不如她自己先完整地舍弃。那是长安心中完整的念想,是少女最初纯净的梦。她每一段痛苦的回忆,都是苍凉而美丽的手势。也是曹七巧的一生,是她上半辈子的痛苦,下半辈子的寂寞,一生苍凉。

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长白介绍道:这就是家母。曹七巧还是成为了这样令人可憎可恨的老太太。

曹七巧因钱财而怀疑、而伤害、而疯癫,她爱钱,但也更像是在找寻对自己被封建制度与家族束缚的青春,毁灭的日子的补偿。她被毁灭了,她急切地要求弥补,她也不断将自己的怨气发在身边的人身上,将他们一同毁灭。

文章的结尾仍不平息地昭告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曹七巧的痛苦也完不了,在那样的成长环境里,在封建时代的背景下,她的不幸、她的沉溺、她的挣扎,还将长久地延续下去,生成一个苍凉而美丽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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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600字


这本说讲诉了在旧社会的制度下,一个柔弱女子变的歇斯底里,不断的报复家庭和社会,一个不幸福的人往往也不能看到别人幸福,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600字,快来看一看吧。

家庭中没有得到爱的女子一般有两种结果,早死和变坏。这是读完张爱玲的这本小说后得出的心得。

书中描写了一位小商人家庭出生的女子曹七巧,由于嫁给一个残废丈夫做正房,在大家庭中受到情欲和财欲的压迫,变成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妇人。

一个自己不幸福的人往往也见不得别人幸福开心,这种心理造成了七巧逼着女儿长安裹了小脚,退了学,染上大烟,又毁女儿名声让她不得不和意中人童世舫分手,对儿子长白,也是诱惑他与自己一起吸食大烟摧毁其精神,并故意疏离儿子与儿媳的关系,造成两个儿媳,一个病死,一个自杀,亲手葬送了一双儿女的幸福。

在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下,家庭中的冷暴力能让一位柔弱女子变得疯狂,而今,女性依旧没有完全摆脱家庭不幸引起的心理扭曲的变化,带着孩子去死,冲进弱小人群中进行恶性事件,()残害动物事件等等屡屡发生,社会和家庭对女性的冷漠和残忍,也同时被一些性格极端的女子报复着。

女子怎样不会去死或者变成一个人人厌恶的巫婆?每个人来到世间,都需要经历很多艰难和困苦,无论男女,当你想不通看不透时,其实才是重要的成长期,想越过去恐怕只有提升精神追求这一条路了,不和破事纠缠,不过度付出,不依赖他人,永远先爱自己,才能真正爱别人,先关注自己,才会正确的对待别人,做好自己的事情,不对别人过分纠结,遇见那些错的人就离远一些,每个错的人都觉得自己是对的,也许有一天他/她会懂得,也许一生都不会懂,对于每个不断反思的自己来说,人就一生,有时候放下执念才能获得平静和幸福。

读张爱玲《金锁记》心得体会


前言:读后感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书记的领悟,因此,小编收集整理了大量的读后感,供大家学习阅读!

读张爱玲《金锁记》心得体会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哈姆莱特读后感大全


《哈姆莱特》是一部由英国作家威廉莎士比亚著作的一部小说,相信很多的网友都有看过,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我就来说说我眼中的哈姆雷特。

故事的主角得知自己的父亲被叔叔毒杀,而后走上了复仇的道路。

剧情有一些老套,按照网络小说的写法,哈姆雷特肯定是隐忍蛰伏,最后杀了叔叔,征服国家,让所有人在自己脚底下颤抖。

然而为什么网络小说的剧情没有流行,而哈姆雷特却流芳百世? 网络小说的套路永远不会刻画除了主人公之外其他的人物。主角是绝对正确的,所有的其他人只要和主角目标不一致,都是坏人。然而现实世界是如此吗?

哈姆雷特的叔叔,在谋杀了自己的哥哥之后,坐上了王位! 坐上王位之后,他也有在忏悔,他并不是执迷不悟。

哈姆雷特的母亲,在另嫁哈姆雷特的叔叔之后,才得知自己被他人所骗,失去了名节,后悔不已。

欧菲利亚的父亲,窃听哈姆雷特和其母亲的谈话,却被哈姆雷特失手刺死,无论其目的是什么,他一开始并没有抱着谋害哈姆雷特的目的。

欧菲利亚,哈姆雷特所爱之人,因为父亲的惨死,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欧菲利亚的哥哥,父亲惨死,和哈姆雷特决斗,死于自己的毒剑之下。

这所有人的,并没有泾渭分明的好坏! 汉姆雷特也绝不是一直站在正义之路上的。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有美好的一面,也有其阴暗的一面。这才是真正的社会。

回过头来,我们来评估,到底哈姆雷特是好是坏呢?

我只能说,他在走自己的路。 至于这路的尽头是什么,都是自己要承受的。

他虽然报了仇,却也失去了所有的亲人!

如此

《哈姆雷特》讲述丹麦国王被自己的弟弟和妻子谋害,弟弟迎娶王后并且成为国王,原国王的儿子哈姆雷特知道真相之后想要复仇,一次意外之中杀死自己情人的父亲,哈姆雷特的情人因为自己父亲的死亡而疯掉,意外之中掉入河中死亡,她的哥哥雷欧提斯知道此事以后赶回丹麦国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哈姆雷特和雷欧斯提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而身亡,哈姆雷特的母亲在比赛中为哈姆雷特饮下毒酒而死,哈姆雷特在死前用毒剑刺死了奸王。

文中对每个人物的刻画都很细致,虽然主角是哈姆雷特,但是其他人物的内心,性格刻画也十分深刻。哈姆雷特始终对复仇是矛盾的,哈姆雷特复仇的过程也是在寻找自我的过程,慢慢成熟,对自己的目标越来越坚定,结局虽然是悲剧的,但是哈姆雷特确实是在成长的。文中很多语言文字都显得华丽,对趋炎附势的小人的鄙视,对恋人的爱慕,对朋友的情谊。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不知是从高中还是从初中开始就已经耳熟能详,以前一直不能理解它的意思,看完《哈姆雷特》又显得更有深意了,故事简短,语言充实。

但凡深深体会过哈姆雷特的悲剧命运的人,都可能从哈姆雷特身上看到过深陷绝望与痛苦深渊时刻的自己。

哈姆雷特的情节和命运,在莎士比亚的笔下早已尘埃落定。而经典经久不衰,散发出生生不息的魅力的秘密,在于这位剧中的人物,在复杂境遇面前的迷茫,在每一个两难选择前的踌躇,犹豫;在直视自身的脆弱和无能的绝望和慨叹;千古以来,让每一个命运不尽相同的人类失意时,真真切切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哈姆雷特,一个原本衣食无忧,在象牙塔中享受着美好时光的丹麦王子。忽然有一天,信使传来信报,国王驾崩。在惊愕中丹麦王子匆忙回国,回到熟悉的皇室却见到了自己的母亲改嫁,叔父继位。父皇尸骨未寒,而自己的足亲违背着伦理成婚。哈姆雷特内心感受到震动和不可思议。鬼魂出场,是父皇显灵,向哈姆雷特交代了叔父谋杀篡位,娶夺嫂子的事实,并叮嘱儿子替他报这场残酷至极的谋杀之仇。哈姆雷特着实大吃一惊,这位显贵的原本生活在温室中的王子仿佛遭到了命运的捉弄。接二连三的毁灭性的痛苦和打击袭来,自己已经没有工夫沉浸在悲伤和惊吓的情绪之中,便要拔剑立誓为父皇复仇。

但被身委重任的哈姆雷特境遇极其险恶,面临的对手自己的叔父老奸巨猾,自己的母后软弱不忠,自己曾经的朋友早已背叛,成了敌人的眼线。Danmark is a prison.这个曾经养育自己长大的温暖的皇室如今变成一座寸草不生的牢狱。

而哈姆雷特退无可退,但还要与自己的无能软弱作斗争,在以牙还牙的复仇方式的正义感中挣扎。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

这个回响千年的疑问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至今仍困扰着无数人。

或许不再是为了为父报仇,我们面临的问题各种各样。

求学时高考失利,应该重拾勇气再博一次还是面对现实力求不辜负大学时光?

创业时遭遇资金链断裂,业绩持续下跌,应该及时止损还是负重前行?

拥有幸福的家庭的你遭遇另一半出轨,应该委曲求全还是断舍离?

尽管这些并不是多宏大的课题,谈不上家国大义,但个人的命运选择与我们未来的福祉息息相关。

没有人为你保证选择了其中一条未来就充满光明,也没有人会在你做出选择后像老师一样为你打上一个勾或是红叉叉,也没有人清晰的望得见未来。

你的选择,你自己负责。

而哈姆雷特也是一样,他可能被内心的软弱打败,选择默不作声的保全自己,并用理智安慰自己人死不能复生,定期在父皇的坟头鲜花忏悔。名正言顺的继续当自己的丹麦王子,娶最爱的Ophelia,过着委曲求全,但可能平凡美满的一生。

英雄不存在了,但做平凡人不一定不快乐。

也可以像剧中一样,踏上一条极为艰险的道路,权衡之后决定为父报仇。最终叔父死在哈姆雷特的刀下,母后死在叔父的毒酒下,自己最心爱的女人自杀,自己也当场殒命。悲壮无比,却像是宿命式的结局。

英雄,从来不苟且偷生。但我们每一个生命个体,大多数是普通人,终其一生并非为了家国大义,()人类的福祉,而仅仅是过完幸福安定小确幸的一生而已。

我们在面对相对而言琐碎的人生难题的时候的纠结程度,并不会比哈姆雷特更少。而哈姆雷特选择了勇气,完成一个英雄悲壮的使命,作为一部戏剧,并不难预测。所以真正流传甚广,让这部戏剧熠熠生辉的部分并不是那个哈姆雷特复仇成功的终结,而是哈姆雷特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徘徊、犹豫、与自己内心作斗争的时刻。这个时刻真正让我们看到平凡、渺小的自己。

很喜欢一句话文学是我们退无可退之处的安身立命之所。深陷困境,感到心灵痛苦和绝望的时刻,能拯救你,给予你力量的,可能真的不是来自身边亲友的安慰,而是文艺复兴时期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

红楼梦读后感大全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经典名著之一,由曹雪芹著作,曾被改编成电视剧,网友们对这部经典的评价也是很高,一起来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红楼梦》是一部我们现代最喜爱的讨论的名著之一,也是我最喜欢的名著没有之一。里面的人物虽为作者虚构,却有血有肉,活脱脱我们周围的。

很多只看过一遍或大致了解了一下《红楼梦》的朋友,大多数都喜欢宝钗反感黛玉憎恶王熙凤尊敬秦可卿佩服贾探春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朋友或者大众对王熙凤的印象那么差?

世人眼中的王熙凤:专权(以公谋私,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银),犀利果断(对待下面的人没有同情抚恤,只有命令),狠毒(挑逗,利用,捉弄贾瑞以致贾瑞生病最后死去,后又设计害死尤二姐)势利(开始认为贾母喜爱黛玉,对黛玉挺好,后到宝玉婚假时发现贾母钟意宝钗,又极力说宝钗好话)只是我想说世人怎么没看到她作为一个十七岁的女子的精明能干?怎么没人看到一个十七岁女子为整个贾家付出的辛劳?为什么没人看到她对秦可卿的好?为什么没人读懂她多给刘姥姥几两银子让她和板儿一老一小坐车回去的善良?

王熙凤,九省统治王子腾之女从小生活在这样大富贵人家,从小在父亲身边耳濡目染,渐渐的培养出了聪明果断,爱憎分明的性格。

她以公谋私属于作风问题,我想其实这也在容许犯错内,试问哪一个管家的没利用职务之便捞取期中油水?作为一个管家,她把贾府管理妥当,不是她的本事与功劳?她终究还不是把心思全放在打理,兴旺家族上?

她用计害死贾瑞和尤二姐在我们现代人看来确实属于真真坏的人,只是在她们那个年代,像她那样要强的女子,怎眼里容得了沙子?那不也符合她霸道单位性格?

大家管过家吗?知道管家每日操劳吗?起的要比众人早,睡得也或许要比众人晚,最主要还要管得好,众人才会服你。王熙凤做到了。

她一个十七岁左右的女孩子,每天卯时(5-7点)起,然后就一整天的管理应酬,对于没读书的她,能把那些想偷懒耍滑的人管理的比秦可卿还要管的更具有威严,实属于人上人的能力。

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这副判词是说,因曾经王熙凤好心救济了刘姥姥,后来家道中落,她的女儿巧姐儿被自己亲舅舅卖到妓院,后被刘姥姥救出最后嫁给了板儿。当初富贵的凤哥儿在救济刘姥姥时可曾会想着回报?

人之初性本善,凤哥儿之所以会被这么多人误解或直接给她披上坏人的披风我想还是没看懂人的两面性吧!记得曾经看过一电视剧,两小孩在看《红楼梦》电视剧,A小孩的妈妈善良,B小孩的妈妈自私,护己,这俩个人的妈妈是妯娌关系,这时A小孩的外公就指着电视剧里的王熙凤扮演者对A小孩说:别和B玩,他的妈妈很坏,就是和这个人一样坏

从小就给孩子灌输王熙凤是大坏蛋的形象,你说凤哥儿形象好的了吗?难道她真的只有坏吗?为什么不曾有人佩服她的精明能干?

舒芜先生在给《红楼梦》作序的时候曾经说过:红楼一梦的可贵不仅仅在于文学价值的高深,更是因为这《金陵十二钗》唱出了封建末期女性的觉醒。

再读红楼,不再是一味的向往醇厚的茶香,巧夺天工的建筑,或细腻隽永或慷慨激昂的诗句,开始去仔细揣摩索隐派、题咏派等红学流派的思想。我想,这是一场力量与智慧的暗战,是封建末期女性的觉醒与抗争。站在女性的立场上,我深深地被千红一窟,万艳同杯的红楼女子所震撼。

《红楼梦》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贾府这个社会的缩影里,茶香中虽飘荡着温情与欢笑,但隐藏其背后的,是残酷与无情,是纷繁复杂的矛盾和斗争。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里的繁盛,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终身误》诉说着: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红楼一梦,亦写尽了所有盛大繁华掩盖之下,因男尊女卑而引起的重重悲剧。那样一个个灵动美丽的生命,纯洁善良的心灵,字字珠玑的词工,却只能在那凄冷社会里,受尽折磨、含怨而死。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的迎春。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的是惜春。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的李纨。这万般的叹息,皆是对人情冷暖的鞭笞。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这一曲是为大观园里女性的觉醒而高歌,是在黑暗时中看见燎原星火而雀跃。小小的园子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这温柔富贵乡里有明枪暗箭,有勾心斗角,有凶狠残暴,有尊卑之分。也是因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出淤泥而不染的形象才更加引人注目,而林黛玉便是这些鲜活形象的代表。

大观园游丝软系飘香榭的热闹在黛玉眼里只是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惊寒。这个世姝寂寞林冷眼旁观,清醒看到世间的各样清寂。曲中唱词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也只仿若置身凡尘之外,更使宝玉为其动容。

林黛玉是一个才华横溢、性格孤傲的女子,正所谓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她自幼痛失考妣,寄居在荣国府,虽然贾母对她疼爱有加,但也常生寄人篱下的伤感。 她常常为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而悲伤流泪,黛玉葬花就突出了她的多愁善感。花开花谢本是自然景象,她却由此想到人生的悲欢离合、聚散无常。

她深爱着宝玉,若宝玉得罪了她,她便生气,泪水涟涟,甚至为他而生病。内心仍是挂念着他,借口去看他。宝玉一病,她为之而伤心,为之而哭泣。同看《西厢记》,她想要争取到自己的位置却又无奈的失败,顾影自怜,暗暗啜泣。但她终究没有封建礼教道德的约束,在宝钗出阁之日焚诗香逝。

我想也许是曹雪芹对现实的不满,才使他将黛玉对宝玉的一段痴情演绎得美丽异常,刻画得入木三分,为世人塑造了一个心较比干多一窍、反封建礼教的光彩照人的形象。但续写者也深知社会压迫的无情,她终究也无可奈何花落去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纷飞蝴蝶绕楼院,暖逐东风扑几回。扇影乱摇忙玉腕,粉痕斜溜湿香腮。偶因游戏间消遣,岂为迷藏暗捉来。恰怪亭中私语久,防人忽把绮窗开。薛宝钗在《红楼梦》中份演着重要的角色。她是封建各种礼束的守卫者,且自身深受其害。她在家中与人关系甚好,受众人的喜爱。她的性格中有王熙凤为人的圆滑,与黛玉宝玉完全对立的封建束缚的思想。

她与宝玉黛玉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剪不断理还乱,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而这个贾宝玉则是一个又奇又俗的人物。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痛恨八股,辱骂读书做官的人是国贼禄蠹,懒于与他们接触。 他不喜欢所谓的正经书,却偏爱于杂书,钟情于《牡丹亭》、《西厢记》。 他认为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

在这种骇世惊俗的思想之下,宝玉终日在内帏厮混,钟爱她们的美丽、纯洁、洋溢的生气、过人的才智,怜悯她们的不幸遭遇,怜悯其将嫁与浊臭的男子,失去了她们的圣洁之美。贾宝玉道:女子出嫁前为珍珠,嫁人后便失去光芒成了死珠,再老便与污浊男子同流,成为死鱼眼了。他甚至为自己生有一个男子之身而感到无可挽救的遗憾。 在其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事无疑就是与林黛玉的相爱了。宝、黛二人不仅要求婚姻自主,而且在恋爱中背离了封建社会的人生之道,最终导致了两人的悲剧结局。

一曲红楼,万般叹息。

曹雪芹用阅尽沧桑的双眼,墨香四溢且尖锐锋利的笔尖在这红楼一梦里集结所有情思,感叹了黑暗与觉醒,道尽了那个世界的种种不堪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文学语言大师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本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被毛泽东誉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红楼梦》是一颗颗璀璨的明珠,在文化的天空中熠熠生辉,红学应运而生,也告知世人《红楼梦》必将流传千古。

张爱玲曾说,人生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

每看红楼,叹黛玉寄人篱下,孤女情深,可怜娇体,纵才情八斗,貌比仙子,心若白莲,却不知香魂何处?悲宝玉公子多情,美玉无暇,虽玩世不恭,性真纯烈,痴情满目,不堪污俗,却不知命运几度?十二女怜,身世浮萍,竟不知何去何从?实属悲哉!高鄂一版,又实在漏洞百出,不堪思议。于是,红楼一梦竟成了红楼遗梦。先前读时,心内只是可叹可悲,叹红楼绝作,无人能及;悲红楼未完,难知后事。姹紫嫣红的大观园内,锁断了所有对美好的幻想。梦红楼,红楼梦,曹公如何竟留下这样一个迷引后人沉思。如今想来,红楼,这个近乎完美的作品留下的看似不完美的结局却从另一个角度折射出一种缺陷美。就像美神维纳斯一般,她没有双臂却美的动人心魄,人的思想随着那段空白飞跃,联想出无限美好。红楼似乎就是如此,曹公曾也在判词中暗示每个人的命运,但终没能亲自揭晓,却留给后人以无限遐想。于是,各种版本的结局油然而生,或许每一种都有漏洞,但是,每个人心中为它附上的结局都应了自己的美好幻想,没有拘泥没有束缚,或许,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书是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吧!

红楼一梦,遗梦红楼

香水读后感书评范文大全


《香水》是一部由德国作家帕聚斯金德著作的小说,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部电影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格雷诺耶天生与众不同,他没有自己的气味。他从出生就是被人抛弃,压迫,利用。他以自我为中心,并且仇视人类。所以他执着于自己的气味,存在的意义。

林夕先生说:所谓心事,不过是不如己意。那就是我执。当一人孤独奔跑,想去追回那已逝去的美丽时,最终也只能摇摇头笑着停下来。只因时光不停留,能停的只有自己的脚步。世界太大,人生太长,总有不如意。有些事物无法得到,只能自己放弃,否则就会落入偏执的地狱。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之亦然。作者仇恨人类的心理同样来自这个支离破碎的社会。多少人拼命劳动以求生存。人与人之间只剩剥削和冷漠。从未有人温柔待他。

高中时候觉得占有欲坏,X和D关系再好自己也要大度的在一旁看着傻笑,渐渐反和两人都疏远了。

寒假看《包法利夫人》,才发现没有占有欲的人,注定会失去别人。比如包法利,妻子夜夜不着家,木知木觉,妻子和好几个男性交往甚密,依旧乐呵呵不吃醋。他要是发一顿火,也许后来就什么都不会发生,因为爱玛出轨只是因为空虚无聊而已,你把自己的重压上去,让她觉得自己被爱,被狠狠地需要,她就知足了。

格雷诺耶却是走了相反的一极。这个世界上没人在乎他。而且,而且,对他这样的嗅觉天才来说,没有气味的自己就是个黑洞,根本不配存在。所以他要制香水,只为了迷倒众生。刑场上的那一刻,他才发现众人的爱是针对那二十六个少女的体香,而不是自己,反而之前众人的恨是针对自己,他因为恨而存在。最后格雷诺耶被迷狂的人吃掉了,他终于被需要了。

两天看完原著紧接着就看了电影,看完书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想什么,因为对这个故事的评价非黑即白,我不太敢做出选择。

电影的场景和人物都非常还原原著,很多台词都是和书里一模一样的,主人公和两个少女都非常有代入感。但仍然能感到电影在表达上的限制,并且限制非常大。为了将情节讲清楚它必须加入多余的动作和举动,而这个故事,又恰恰是围绕最无形的东西,气味。所以,书中大量描述的格雷诺耶对气味的敏感以及()痴迷都无法通过直观画面展现出来,我觉得这很遗憾。

就像阿乙说的,不能把文学的国土割让给电影,受它摆布,因为它永远无法表现那涌动的意识。

返回书里,说实话,读的过程中,自己并没有对格雷诺耶产生恐惧或者憎恨,作者写得非常精妙,他把格雷诺耶写成了一个天才,一个对气味无比敏感、并能辨认和记忆所有气味的世间仅有的天才。当他一步步学会提取和保存气味时,突然被击倒了他闻不到自己的气味。而他也意识到,自己没有气味,就是零,就是无,这么多年他都像从不存在一样生存,没有人能看见他、感受到他。这是令人绝望的。然后他离开山洞,进入城市。在这里他用新的方法制作香水,他首先为自己设计了人的气味,这些气味使他终于被人们视为存在,人们开始看见他了。而在记忆深处,他依然向往少女的香气,于是,一个接着一个,她杀了26个少女,制作每位少女味道的香水。当他将香水最终完成的时候,也被捕了,处以死刑。行刑那天,他仅仅使用了一滴香水,就让所有人心神颠倒,失去了理智。

他看到了香水的力量,这力量使所有人对他顶礼膜拜。人们爱他,可他却憎恨所有人,人们无法对他的憎恨、他的内心做出回答。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依然是无,自己依然不存在,存在的只有香气。

人们爱的不是他,只是那香气。

最后他绝望地回到巴黎,一口气将香水用尽,然后被野蛮人吃的一干二尽。他就这样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他出生的地方,就像他从未来过这世上一样。

所以这本书的重点并不在格雷诺耶杀害了26个少女上(事实上作者也只用小部分写了这件事),而是格雷诺耶这个人发现自己的才能、而最终失去自己的过程。他本是绝无仅有的天才,他分辨出所有气味,却无法拥有自己的气味,从而失去自己的存在。人们无法应答他,目光穿过他的面庞和身体停在他身后的空间里,他憎恨人们,人们却不能也憎恨他。

最终他就像这香水一样,挥发干净后,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香水》,1985年德国作家聚斯金德的作品。是一部揭露人性,布满了人生哲理的小说。同名改编电影2006年率先在德国上映,随后席卷全球票房、吃硬各大电影奖项。无论电影还是小说,让人品味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它没有浩瀚的篇幅,作者用了巴尔扎克式的批判现实主义传统笔调,一开头就开门见山地把主人公格雷诺耶请了出来,主人公1738年7月出生在臭气熏天的宰鱼摊旁,他一出生就被母亲丢弃在臭鱼摊旁烂鱼肚肠垃圾堆里,他的哭声挽救了自己的生命,也把弃婴的母亲送上了断头台。婴幼儿时代举目无亲,因为身体没有任何气味,不得公立乳母待见、吓退了胆小的僧侣,被贱卖给依靠收养孤儿获得救济金的养母;八岁那年又被养母卖给制革匠像牲畜一样干活;第一次杀害少女并摄取其香味,才意识到自己为何而生,然后毛遂自荐为巴黎香水制造商重振家业,在学会了行业运作规则和专业提取技术后,主人公觉得年纪轻轻就已获得了如此伟岸的成就并再无任何能够超越自我的可能,于是徒步南方,在荒山野岭独自过了七年的穴居生活;突然有一天又茅塞顿开,觉得生命不能就此惘度,便野人下山在当时法国的香水之都当伙计,期间为了制造出绝世迷香,残忍的杀害了25名美丽的少女,以取得她们的体味用作终极香水的主料,后来东窗事发,被判死刑却因绝世女体香水的神奇功效使他死里逃生,次年返回巴黎他出生的地方,却被饥饿的人分尸吃掉。

在作家笔下,格雷诺耶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多次奇迹般地活下来他像有抵抗力的细菌那样顽强,像扁虱那样容易满足,它安静地停在树上,靠着它在几年前所获得的一小滴血维持生活。他天生地先天不足,相貌丑陋、凶恶,有强烈的复仇意识;他身上没气味,却天生具有灵敏的鼻子,能够识别世上的一切气味。他杀害少女制造他想要的迷人的香水,供自己使用。仅仅一滴香水就使刑场上包括行刑者在内的所有人神魂颠倒,把他当作救世主,也因为一滴神奇的香水,使他被众人千刀万剐分尸而死,这个仇视人类,梦想在气味王国里成为主宰的格雷诺耶最终从地面上消失,不剩一根头发。

小说的历史背景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思潮汹涌澎湃的前十年,到波拿巴家族历史上最引以为豪的传人征服欧洲前夕,吉伦特派执政并疯狂迫害反对派和保皇党人士的时期。一个身份卑微的匠人,由于天生具有的素质,成为一时的谈资和民众心目中的传奇。反映了当时时代变迁的洪流下普通人试图改变命运却最终泯然众生的悲惨轮回。

格雷诺耶的坚持,甚至是为了理想而秉持的固执,与那个时代吃人的环境不无干系。他逆反,是因为渴望融入主流被人接受;他超脱,是因为他看透现实心如止水;他激进,为了理想,是因为出于禽兽的本能,出于本性的直觉。他的一生为我们做出注解:人性起码需要被理解,其次才能考虑宽容。

两百多年前,时尚之都的一隅,浑身上下孑然无味的弃婴,用上帝的怜悯赐予的天赋,扰乱了资产阶级革命前的半个世纪。一个香水匠人的传奇,好比无数颗星辰划破天际,默默然影响了后世关于时尚的定位。

十八世纪中叶塞纳河畔的夏季,茉莉花香伴随着沉重的花味弥漫整座古城之际,城堡的墨色砖瓦间透露出既高尚又下流的香味,使凡人魂牵梦萦;令上帝顾此失彼.那个年轻人,用唇齿以上的鼻息之力,造就了早已被世人遗忘的奇迹。

他在乎的是气息,而痴狂的人们,在乎的是他身体里散发出的别于那个年代的爱和欲

球状闪电读后感书评大全


《球状闪电》是一部由刘慈欣著作的小说,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看书时同事过来说:咦?闪电球。我暗自笑她鄙薄。

读毕发现,球状闪电就是闪电球;书中那些光怪陆离不可思议的事就发生在我的身边。

最近读了许多现代物理书。如《时间的形状》是讲相对论,《上帝掷骰子吗》是讲量子物理。这本《球状闪电》是由量子物理引申出的一个具体事物我现在有些怀疑能不能把球状闪电叫做一个事物。作为一个新闻学出身的人来说,我实在无力区分书中所讲一切的真假。而以《三体》大销爆火的刘慈欣也应该是因此而骤得大名。是的,大多数人都被他天马行空汪洋恣肆的想象力给吓住了。

刘慈欣在科幻小说界有如鹤立鸡群,因为他的科幻是以前沿物理学为事实依据的(或许有人称之为民科)。有相当大的部分内容可以当作科普来看,而当我沉浸在故事里时,很难区分那些东西是否真的存在于现实中。因为一切都太合理了,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但是刘慈欣作为一个大龄直男,对于女人和爱情的描写就显得非常呆板和生硬了。这在本书以及《三体》中都能感觉到。还有很多角色写着写着突然就没了,然后快写完了突然想起还有这么一个人,赶紧添几笔把人物结局交代了。仓促。

虽然本书是一本小说,但是它的思想性却远远重于它的故事性。

这本书被人引用最多的是一句关于幸福人生的话:幸福的人生并不难,关键在于你能迷上什么。这简直可以当做追求幸福的座右铭了。但是本书的主人公似乎没有很好的以身作则。当书中主角目睹自己的父母被球状闪电诡异攻击的惨状后,立志要追寻球状闪电的真相。但好几次都因为自己的恐惧想要放弃。懦弱的性格毁了这个角色,不过好在人物不是重点。

还有关于生命与科学之间价值的探讨。书中的科学大牛丁仪在面对一项可能伤害数人生命的科学实验遭到主人公良心的追问与谴责时说到:我无所谓,我所研究的东西,尺度要么在十的负三十次方厘米以下,要么在一百亿光年以上,地球和人类都微不足道。从物理学的角度来看,生命这种物质运动形式与其他的物质运动相比并没有更高的含义,从生命中你找不到新的物理规律,一个人的死与一块冰的消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科学技术的发展创新莫不如是。而这个追问也完美体现出了主人公的懦弱。

主人公的恐惧其实就是妇人之仁。由于球状闪电具有超强的攻击力,所以军方想借此研发出新式武器。于是主人公圣母婊发作,说什么坚决要为人类造福而不做战争的鹰犬。一块铁是剑是犁,关键在于用它的人。不肯做战争的鹰犬的主人公离开球状闪电研发组投身到龙卷风的预测上。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探测龙卷风的原理被敌对势力掌握进而成了制造龙卷风的手段,而这也导致他的朋友在战斗中阵亡。

与男主的懦弱相反,同是失去至亲,女主却向着另一条路进发了。她执迷于各种强大的武器,想要让当初在战争中杀死自己母亲的人死在自己研发的武器下。结果走火入魔,差点把全世界瞬间拉回到农业时代。女主的父亲曾经开到她,说父母都是军人,战场杀敌是职责所在。女主给了职责一个注脚:能让人们互相厮杀而不记恨的东西。想想还真是恰当,讽刺味道十足!

其实关于量子物理,本身就让人们难以置信。你看它就存在,不看就不存在的说法实在是唯心主义,以至于很多物理学家,哪怕是发现量子物理的物理学家都站在了它的反面。可是科学之所以是科学就是因为它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即便所人都不信,量子物理的法则依然在那里。死而复生、瞬间移动、平行时空一个个神话般的故事就像日升月落般在我们身边上演,可是又有多少人注意到呢?人类科学在20世纪就揭开了新的篇章,而近一百年过去了,我们并没有向前走多远。

最后,球状闪电很有意思,量子物理很有意思。这本书。故事不重要,思想才重要。

讲了一个悲剧(鬼)故事。基本就是球状闪电打中的人变成了量子态的鬼。但并不是个鬼故事,所以不用担心

林云,一心复仇,反社会,最终自以为得到了解脱(照片里和在核电站里的小朋友一起)。战争使她过于的偏执,以至于虽然她母亲死于战争,并没有得到我的同情

陈博士,放任自己的研究成果被用于战争。有暗示因为他的观察才导致了父母被闪电打中。显然也是个悲剧人物

丁仪,没什么特点

对女性的描写有点直男癌了,比如林云的香水啊,最后还给陈博士留玫瑰啊,出现在丁仪的照片里

对于量子态 坍缩什么的应该表达的还算可以,但是宏电子之类的就有点扯了。话说这个小说也提点了一下类似核威慑的概念就是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可以和敌人同归于尽,算是make sense.

浅浅的讨论了一下战争,武器,科学之间的关系,我自己的想法是战争当然是不好的,但是除非生活在一个乌托邦(幻想的)美好世界里战争就是不可避免的,所以科学被用作生产武器也是不可避免地。但是,如果因此而不发展科学显然是错误的。我觉得做到自己问心无愧就可以了。就像林云的出发点是坏的(想要复仇),所以我觉得就没有办法原谅她(我读的也没有很仔细,不记得她有没有寻求原谅了)。陈博士,因为他看到球状闪电的时候是不知道的,不知者无罪,所以父母被打中其实也怪不了他。

暴力美学与科技文明的完美融合。

迷上林云将军了。我觉得大刘的女性角色都有一种过分的理智和浪漫,这使那些女人过度理想、充满诗意并且一点也不真实。林云将军却很情绪化、很偏激、杀伐决断。虽然也是科技浪漫贯穿全篇,但因为林云对武器和战争像毒品般的痴迷程度,这层浪漫变得充斥着战争的尘血,变得有一丝理性主义,还有一点上上个世纪舍身奉命的英雄主义。

而且不愧是《三体》前传,不仅给了丁仪这货一段疯狂的罗曼蒂克,还交代了第二面壁者的面壁计划武器系统,并且还通过坍缩态提前把三体这个超级观察者引出场了。

结尾的蓝色量子玫瑰真是浪漫到极致啊。谁说大刘不懂女性,我反正死心塌地了。

不过,我还是希望在此生再用自己的眼睛看到一次蓝色玫瑰,据丁仪说,从量子力学的角度来讲,人的死亡过程就是由一个强观察者变为弱观察者再变为非观察者的过程,当我变成弱观察者时,玫瑰的概率云向毁灭态的坍缩速度就会慢一些,我就有希望看到它。

当我走到人生的尽头,当我在弥留之际最后一次睁开眼睛,那时我所有的知性和记忆都消失在过去的深渊中,又回到童年纯真的感觉和梦幻之中,那就是量子玫瑰向我微笑的时候。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人类苦于渺小而毁于自大;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乘科幻之翼,我们脱离卑微琐碎的庸常生活,又以更宏大广阔的视野反思自身。刘慈欣的《球状闪电》就以不长的篇幅折射出多重光芒: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瑰丽隽永的理想主义和大气磅礴的史诗风格,令我沉醉,也带我飞翔。

科幻之翼

《球状闪电》的创作缘起是刘慈欣亲眼目睹了球状闪电,并在同年阅读了两本克拉克的科幻小说,奠定了他的科幻理念:科幻的真正魅力在于创造一个想象中的事物或世界。刘慈欣创造了球状闪电,这种过去和现在都不存在,在未来也不太可能存在的事物反而有很强的吸引力。

书中有一段话至少出现了两次,我们都是凡人,虽然我们用超过凡人的努力去探寻,可我们还是凡人,只能在基础理论提供的框架中进行推演,不可能越雷池半步,否则就像步入没有空气的虚空一样,但在这个框架中,我们什么也推演不出来,球状闪电俨然成了一个谜,大量的数学推演和实验都无法破解它,吸引了许多人献出生命但世上总有一些超越凡俗的人,能把所有人都想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这大概就是想象力高于知识的体现:知识是枯燥的、呆板的,而想象力是灵动的、有穿透力的;想象是灵魂,而知识只是作者构架和描述自己的想象的工具。通过常识、通过知识,我们读者去理解作者的科学想象,领略又一个世界,并触及作者的精神和思想,以此反思生活,观照内心。

朝闻道

《球状闪电》的开篇就抛出了这样一个结论,美妙人生的关键在于你能迷上什么东西。 人生苦短,尤其是在热爱的事物面前,我们与朝生暮死的蜉蝣并无二致。 我迷上了画画,虽然知道自己成不了梵高,这正是书中一个个为球状闪电着迷、献身的凡人的写照,有时你飞到了头,却发现还不如中间掉下来。理想主义的献身很可悲,但因热爱到极致,为之燃烧生命亦无悔。

这大概就是刘慈欣本人奉为圭臬的信念。据说刘慈欣曾因右肋下方剧痛怀疑自己得了肝癌,过于内敛的他没去医院也没跟任何人说,而是咬牙忍痛创作了《球状闪电》,作为遗作。小说写完后去检查了才知道只是小病。我想,刘慈欣为写作、为科幻倾注了心血,更寄托了灵魂。朝闻道,夕死可矣,用生命追求所爱,也不失为一种终极的幸福。

华枝春满

如果说刘慈欣对生的思考有一些苦涩,那么他对死亡的思考反而有一点甜味,仿佛那是无限的圆满、心灵的归宿。非常喜欢结尾的想象,那不仅是对开头和书中一些灵异现象的温暖的解释,更有一种悠远的禅意,带着科学的美感。笔迹、香气、蓝玫瑰存在着一个世界,在你观察时坍缩,你无法真切感受,但它存在,是一种慰藉、一种希望我以后再也没有看到蓝色玫瑰,但知道它在那里就够了,它是一朵我只能用心来看的花。

刘慈欣从量子力学的角度比喻,人的死亡过程就是由一个强观察者变成弱观察者再变为非观察者的过程,变成弱观察者时,玫瑰的概率云向毁灭态的坍缩速度就会慢一些,就有希望()看到它;走到人生的尽头,所有的知性和记忆都消失在过去的深渊中,又回到童年纯真的感觉和梦幻之中,便能见量子玫瑰的微笑。这种无知无觉又自由自在的状态,也许无限趋近于弘一法师华枝春满,天心月圆的形容吧。

读完《球状闪电》,爱因斯坦的名言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作为一个凡人,从某种角度而言,生活就是日复一日的重复,这种重复像钟摆的机械运动,缺乏源自内心的动力。可是当我们乘着科幻之翼,抽离了现实世界,反思并展望,才发现,生命即使渺小,亦有可为,死亡虽然可怖,但也圆满。

读后感大全:《战马》观后感


越过田野、绿树,有一匹骏马。它很俊,它有棕色的皮毛,四只脚都是白色的,像套上了四个白色的袜子,额头上还有一个白色的胎记。

在千方百计下,艾伯塔留下马,并取名为“乔伊”。由于残酷的战争,乔伊四易其主。为了买马,艾伯特一家将倾家荡产,在地主的逼迫下,乔伊不得不在满是硬石的平原上犁地。在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和受伤候,乔伊和它的主人仍不放弃不退缩,在场暴风雨之后,乔伊和他的主人梨开了地,大地终于裂开了口子。如丘吉尔说:“暴风雨前的宁静,是在酝酿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在一片高兴后,灾难降临了。艾伯特的父亲因为战争和家庭把马卖给了军队,从此乔伊离开了主人,在战争中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在人与动物之间有同样的情感,那就是友谊。乔伊在战争中和一批马产生了“死党”关系,他们都随着情况的变化,不得不换“代理主人”。最后,乔伊 舍弃了它的死党,在这时死党已经变成了朋友。经过千重阻挡,乔伊终于重新找到了他的主人。

这个故事挺感人的,问我有什么收获,我想到了两句莎士比亚的名言:人们可以支配自己的命运,若我们受制於人,那错不在命运,而在我们自己;还有一句是:不要和意志坚定的人争辩,因为他们能改变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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