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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夜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将夜读后感1900字欣赏。

博览群书是好的,博览好电影也是我们提倡的,人的思维不是静止的,观看作品的过程中思维也在不断跳跃。此时就可以写一篇欣赏好剧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老师们经常会安排我们来写观后感作文,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将夜读后感1900字欣赏,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将夜》一书由猫腻所著,是一本玄幻小说,小说前半部分讲述了一个少年修真之路,后半部分写主角身边的环境人物改变,国家也出现危机,众人为了挽救危难,纷纷使出浑身解数,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将夜读后感1900字欣赏。

逆境中崛起,人定可胜天,任何人都不会阻碍一个人的前进的脚步,当心中满怀希望,脚步从不停歇,成功便不会离我们远去。

初读《将夜》这本小说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俗套的穿越故事,情节可能也无非就是一路高歌、所向披靡。可是在进一步融入到小说中的时候会产生一种沉醉感。

宁缺,一场冤案的遗孤,在他的身上充满了反抗精神。任何人都是一个平等而独立的个体,我们不能因为他人而强制自己去做不喜欢做甚至是有损自身的事情。正如林光远满门抄斩中宁缺杀死少爷和管事独自逃走一样,他不想成为牺牲品,更不愿成为他人的替代品,反抗是我们每一个人内心都会存在的一种思维,只是很多时候我们把这种思维用理性与道德甚至是因果进行约束,在内心不断进行心理暗示。提醒自己不应该反抗,更不能反抗。正如宁缺一样,如果在面临情景时选择逆来顺受,那他得到的只有死亡,何谈沉冤昭雪,更何谈出人头地。

努力才是通向成功的唯一途径,布满鲜花的康庄大道只会让我们在顺境中迷失自我,失去奋斗的动力,只有在峭壁间行走,才能让我们时刻保持高亢的精神和前进的动力。

千万年来,拥有吃肉的自由和自由吃肉的能力,就是我们这些万物之灵奋斗的目标。《将夜》将背景设置在一个修真的大世界之间,境界是所有人崇尚的唯一目标,弱者无力,强者张扬,武力带给这个世界所有人希望,却也带给所有人等级。宁缺原来只是那个世界中一个普通人,是将军府门房的儿子,卑微到被他人随便扔出去作为替代品处死。反抗让他得以生存,努力则是他从未停下的脚步。实力是宁缺活着的希望,也是他报仇的前提。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圣地,在这片土地上可以自由地汲取知识,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赢得资源,书院就是宁缺成长的圣地,也是他拥有强大实力的基础。进入书院二楼,成为夫子这一世间最强者的弟子,受其庇护,随其学习,依靠自己强大的天赋与超出常人的坚定意志最终取得了成功,这对于现实中的我们而言是一种启迪,也是一种警示。

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也有一个圣地,它并不像桃花源般飘渺,而是真真切切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努力了就可以到达的彼岸。对于学生而言,进入高校是他们的追求,对于工作者而言,进入名企是他们的向往,因为这是一个平台,让自己可以收获更多的平台,也是一个生活的跳板,通过这些圣地,可以谋求充满鲜花的未来。

条件只是第一步,自我意识才是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书院为宁缺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夫子这一名师亲自教导是宁缺在修真大强的基础,可是更多的依靠的是他自己的不懈努力与超凡意志。

小说是现实的缩影,虽然玄幻小说并不是真实事件,但其中主人公的经历与人生态度仍然值得我们去思考与借鉴。

在桑桑被认出是冥王之女的之后带着桑桑开始了逃亡之路,棋盘成了他们逃亡中的保护伞。桑桑原本只是宁缺身边的一个小侍女,其貌不扬却最终成为冥王之女引得天下人追杀,宁缺带着她一路逃亡,二人虽然在后面历经磨难分分合合却得以修成正果,坚持与信任是他们二人一直以来相互支撑的动力源泉。虽然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没有这么多戏剧性的转变,但是坚持仍然是每一个人进步所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相比于《将夜》而言大部分人对《西游记》更加的熟悉,两者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坚持方得成功。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行走在征途中的孤独者,真正可以陪伴自己一直走下去的人寥寥无几,坚持就成了我们所需要克服的自己面临的第一个难题。

半途而废终将一无所得,持之以恒方得正果永存。从简单的生活,到学习工作,对待任何事情都要能够做到坚持二字,不管结果如何,最好的就是我们无愧于心。

坚持是一种意志,更是一种信念。西汉司马迁少年时就涉猎群书,立志继承父业。正当他撰写的《史记》进展顺利的时候,李陵事件的牵联,使他遭受宫刑。面对这奇耻大辱,他不是叹息、沉沦,而是锐意进取,幽而发愤,他含冤蒙垢数十年,终于写出了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流芳后世。我们的生活中坚持的事例无处不在,每一个人也都懂得坚持的重要性,可是真正能够做到从一而终的人,却并不是太多。如若宁缺在桑桑身份暴露之时就选择放弃,遵从天下人的意愿,结果只会导致桑桑这个无辜的女孩身死,庆幸的是他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坚持了下去,坚持带给他的是无愧于心,带给他的是奋发图强,带给他的是傲视群雄的能力,让他在众人排斥下走出辉煌大道,让整个世界因为他而得以保存。

许多人懂得一个道理: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当我们有了足够的能力就要懂得承担自己的责任。陈某的追杀和野心带给这个玄幻大陆的不是繁华而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宁缺与桑桑引领整个人间的意志击败陈某成就了今日地球,成就了圆满。对于现实中的我们每一个人而言责任意味着能力,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逃避责任意味着丧失自我即否定自我,当我们从社会中获得了能力就要懂得回报与感恩,付出与收获总是成正比,而责任对于塑造我们个人的人格修养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部小说带给我们的不应该只是充满幻想的意气风发的人生经历,更多的是能够引起的我们的思考,在近乎完美的人物形象上引起自己的思考,反思什么样的人生才是自己真正向往的生活。我相信,通过《将夜》这本书,未来的自己一定会向着理想与目标坚定不移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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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学校观后感1900字欣赏


《寄宿学校》这部电影由鲍兹亚金执导, 卢克普拉尔、斯特林杰里斯等主演,这是一部恐怖电影,讲述了一个年轻的男孩对他已故的祖母的人物着迷,并产生一种病态。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寄宿学校观后感1900字欣赏。

是时候调剂一下口味了。

为《流浪地球》五体投地也好,为《飞驰人生》热血燃起也好,为《新喜剧之王》扼腕叹息也罢,大过年的挤着人群看了几场闹哄哄的电影之后,该收收心好好上班了。

而《寄宿学校》以邪典派新贵的姿态,绝对能用它独特的惊悚美学,让你迅速冷静下来。

片子出来很久了,只是特别怕你还没看过。

虽然定位为恐怖、惊悚元素的电影,但是我保证,它一点都不吓人,但是却能揪住你的心魄。

尤其是这个拥有盛世美颜的丧病小演员,分分钟唤起你的审美高潮。

雅各布很漂亮,作为一个男孩,很漂亮,他并不想被这样评价。

他因为太娘,在学校里受尽欺凌。但是他从不反抗。

他有一个神秘、未出镜就骤然辞世的外婆,他潜意识里似乎知道,那些让他尖叫连连的噩梦,总是与他不曾谋面的外婆有关。

在他母亲口中,他的外婆是不可近身的异类,但是却不肯多讲关于他外婆的往事。

而在外婆的葬礼上,一个耄耋之年的老太太,用极其恐怖的叙事方式,对雅各布倾吐了关于他外婆的记忆,告诉雅各布,他有张和他外婆一模一样的脸。

未等老人讲述清楚,雅各布的妈妈就急迫的带走了雅各布,仿佛以关于他外婆的一切说法为耻。

而这些让雅各布对外婆更充满了异样的着迷,这种着迷使得雅各布与外婆之间建立了一种神秘的能量联结,故事终于展开了。

面对外婆的遗物,雅各布强烈的想要把那些长裙、皮草穿在自己身上。

这一幕,是电影里极具美感的画面。

而这一幕,在继父的眼里,却不可描述。

继父说我会为你保守秘密。

这时候的雅各布,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异装癖这件事。

紧接着,雅各布被生母和继父,送到了一所隐秘在孤山上的学校。

这所学校,由一对博士夫妇经营,只有7个孩子。

一对黑人双胞胎,一个脏话强迫症,一个用鼻腔吃东西的胖子,一个火灾毁容的男孩,还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妹子。

先生负责严厉的授课。

夫人负责温和的饮食起居。

但是先生手里有一根细仗,会因为孩子上厕所超过三分钟打的皮开肉绽。

雅各布意识到这所学校非常特殊,但是作为一个小孩子,他选择乖乖就范以及面对未知的生活。

直到脏话强迫症的男孩暴毙在浴室。

一切都揭开了染血的底色。

雅各布在地下室发现了各种各样的尸体,进而揭秘了博士夫妇其实是冒牌的,真正的博士夫妇早就惨死在他们手中,这两位则是恶魔杀手。

随着胖子被谋杀,雅各布明白一个残忍的事实:

这是一所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学校,这些孩子的监护人在把孩子送进学校的时候,就签署了秘密协议让这些孩子出现意外,再也不能回家。

这些孩子都做错了什么?让他们的家人以这样的方式遗弃。

雅各布穿着外婆染血的华服,终于被眼前的一切唤起了嗜血天性。

这个有异装癖的较弱男孩,体内猛烈如残兽的天性爆发,幽蓝长裙、女士长手套间凌厉出刀,他终于迈向了反抗的杀人宿命。

然而双手沾满血污的,就一定是恶魔吗。

可能是。比如这个貌美如花的妹子,她杀掉了自己的亲哥哥,害了自己的母亲,被生父绝望的遗弃到这里。

她来了这里也没闲着,第一个暴毙的强迫症男孩就是她设计谋害的。

她是真正的恶魔。

但她深深的爱着雅各布,她剪掉了自己的长头发,变成小男孩的样子,请求雅各布留在自己房间过夜。

男孩穿着沾血的长裙,女孩留着板寸头,翩翩起舞的时候,竟能美的心碎。

双手沾满血污的,不一定就是恶魔。比如雅各布的外婆,比如雅各布。

这对祖孙,有嗜血天性,生来只对恶魔下手。

外婆还是个少女的时候,每天躲在角落里磨牙,终有一天,满口鲜血的惩罚了集中营的恶魔。

雅各布遗传了外婆的能量,把寄宿学校的恶魔统统杀了,救出了无辜的孩子。

但是,他没有救那个女孩,而是亲手置她于死地。

嗜血的人,不打算心慈手软。

我爱你啊雅各布

我知道

你爱我,但你杀了无辜的人,你就得死。

回到家里,面对把自己送上绝路的继父,雅各布会手软吗?

当然不会。

整个剧情紧凑丰盛,高潮跌宕,血腥的画面映衬着雅各布的盛世美颜,有男女间微妙的肉体信息,和既暴露又隐晦的情欲交流,伦理不清的关于性别与意识的探索,这一切美出了奇迹般的视觉享受。

这种视觉享受有一派体系,被称作Giallo(铅黄电影)邪典恐怖片。是60、70年代性解放文化的产物。

铅黄电影中里的杀人,从来都不用枪,而是用刀,尖锐的、凌厉的小剃刀。

被杀害的往往是女性,女人的崩溃和扭曲伴随着色号很有气场的口红或者大红色指甲油,哀嚎湮没在暴风雨或者孤山野岭、暗黑密室里。

铅黄电影的细节都极其精密、华丽,皮质的黑手套、金属物、绳索等等都在透露着恋物的痕迹。

暴力美学在铅黄电影中一度到达了巅峰,但是细看一路生长的铅黄电影,总起来说还是直男的征服幻想,杀手令饱满可口的女人惊恐、尖叫、血脉喷张,沦为残肉。

而《寄宿学校》延续了邪典恐怖片的美轮美奂的视觉高度,却安排象征着女性形象的小男孩绝地反杀,且是连环反杀,把电影中贯穿前后的强势符号统统虐了。

复仇后的雅各布,舔唇舐血,明亮生动,甜媚暴戾。

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维护自己的观点、性别、喜好,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

人本身就是恶毒的载体,有恃无恐的对弱势群体合理范围内的维护,暴露出各种形式的攻击性,首当其冲的是不负后果的语言暴力。

劝所有劣根难灭的人,生而为人,给自己留点后路,这个世界上任何一张被你肆意攻击的孱弱面孔,都有可能反噬你。

伟大的约克先生读后感1900字欣赏


《伟大的约克先生》一书由朱奎所著,这是一本童话故事,讲述了一只看似愚笨、贪吃、偷懒,实际上勇敢、善良、机智的猪的伟大的故事,它大家带来了很多的帮助,让人们对生活仍然充满乐观。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伟大的约克先生读后感1900字欣赏。

约克先生是谁?又如何伟大呢?

带着一个个疑问,我开始了阅读。很轻松就读完了。约克先生原来是一只肥肥的猪,他与所有的猪一样贪吃贪睡,但他又与很多人不一样,他能公正地裁决鹅夫妇和鸡夫妇的纷争,他能挺身而出和灰狼搏斗,他能保护奶羊咩咩和老马皮尼,他能救下麻雀渣渣,并给他一个容身之处。即使是面对老鼠夹子、主人的猎枪,他也不会退缩而改变自己的行动。虽然他是一只猪,却丝毫不逊于伟大的约克先生这个称呼。这样的一只猪不禁打动了我的内心,我竟然忘记了它是一只猪,情不自禁地想:如果在生活中我也有约克先生这样的朋友,那该是多么温暖的事情呀!虽然它并不完美,但是他的心中始终装着别人,明明知道摆在面前的是老鼠夹子,他却说:我希望你们不要为我难过,你们想一想,这个夹子支在这儿,如果我不冲上去,它会夹住谁,也许是一只别的什么鸟,也许是咯咯咯,也许会夹住这句话与地藏王菩萨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有异曲同工之处,这岂是普通的一个人所能做到的?当小伙伴们都吓得大气不敢喘时,约克先生竟然独自一人与狼搏斗,这又岂是普通的一个人所能做到的?即使面对强大的主人,它也要解救奶羊咩咩,也要帮助老马皮尼,也要惩治可恶的索普夫妇,这样一位敢作敢为、敢怒敢言的人物,又岂是普通人所能做到的?他的形象在我的面前也不由高大起来。

但他又不是不怕死,听到枪声他也会吓得倒下,但是,他不会为了贪生而苟活。尽管狼说:你的主人喂肥了你,就会杀掉你。这似乎是所有猪不可避免的宿命,就如终有一死是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的结局一般,既然死亡不可避免,为何要哭哭啼啼呢?既然生命有限,为何不能把有限的生命时光活得更加精彩一些呢?约克先生虽然是一只猪,他却参透了这个真理,所以他说:这对我无所谓,因为,猪总是要死的。我想,也许这也是作者朱奎先生六十多年人生生涯的体悟吧。

由约克先生不由想起《夏洛的网》这一本童书,蜘蛛夏洛无私帮助小猪威尔伯免除了被宰杀的危险,而蜘蛛也在帮助威尔伯的过程中提升了生命的意义。约克先生不是一样吗?如果每天仅仅为吃喝睡玩而生活,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正因为约克先生明白了生命的价值与意义,所以才能够把生死看得如此平淡,才能够面对死亡之时不退缩。

生命的意义,生命的价值,也许这是我们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的,但是,有的人也许至死都无法醒悟。朱奎先生借约克先生表明自己的追求:为他人谋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弹指一挥间,匆匆远行客。在人生征途上跋涉的我们,应该怎样度过自己的人生呢?作为一名教师,与那么多的孩子相遇,是否可以因为我的存在而使这场相遇更加美好?是否可以因为我的出现而使孩子的生命更多传奇?

在这本书中,索普夫妇的所作所为是令人厌恶的。因为公鸡咯咯咯早叫了三秒,就要让他的妻子赔偿十个鸡蛋;因为有约克先生的公正裁判使他们没有占到便宜,就伺机报复,引约克去吃老鼠夹子旁边的鹅蛋;对于别的伙伴奶羊咩咩、老马皮尼、麻雀喳喳的生死更是不管不问,甚至因嫉妒每天下蛋的咯咯哒,就偷走咯咯哒的鸡蛋,致使咯咯哒被主人捆住,在生死未卜之时他们还幸灾乐祸。

这样可恼可恨之人,大概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刺儿头尖人这一类的人物吧。生活中,我是不敢与这样的人打交道的,他们不仅自私自利,诡计多端,而且心眼儿小,会报复、栽赃别人。所以遇到这样的人,我的原则是惹不起我躲得起,尽量不与这些人相处。但是,如果没有办法躲开,那么,我会选择牺牲自己的利益,尽量不与这类人发生冲突,因为感觉自己是属于没心眼一类的人,担心一不小心就会被栽赃陷害。就如咯咯哒一样,那么勤勉地下蛋,却因索普夫妇使坏而险遭主人凶手。幸亏有约克先生留心观察,才发现偷蛋贼,否则咯咯哒必死无疑啊!在教育孩子时,我也是持这种态度:远离这样的人,不要和他们玩。但是,这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选择吗?非也,看看约克先生是怎样做的吧。尽管索普夫妇不招人喜欢,但约克先生仍然以礼相待,但是,当蛮不讲理的索普夫妇与咯咯咯格斗时,愤怒的约克先生不仅拱塌了他们的鹅舍,而且拼命追赶,坚决要惩罚他,所以对于这样的小人,一味地躲避忍让是没有用的,面对过分之举,要学会毅然维护自己的权利。

之所以会出现索普夫妇这样的人,也与主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主人买来索普夫妇放在家中,本来是为了看家护院的,谁知道,看家护院的索普夫妇竟然监守自盗,做起了偷蛋贼。正如生活中也会有各形各色的人物一样,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我们应该学会让自己拥有一双慧眼,去发现身边各种各样的人。既能看到咯咯哒的勤勉,又能看到约克先生的伟大,还能看出索普夫妇的奸诈,如何才会拥有这样的本领呢?用心观察,用心交流。当我们真正地学会用心与社会对话,而不仅仅是用眼睛去看时,那么,我们才有可能真正看到。

正所谓,读书就是读自己。一本童书不仅让我读出了世间的真假美丑,还使我读到了自己的软弱与胆怯。有人说:童书不仅仅是给孩子看的,也是给大人看的。深以为然。童书正如一股清泉,在这个纷扰多变的世界中给人干涸的心灵注入清新,让我们可以以一副老朽之躯依然怀有一颗赤字之心。感谢童书,感谢这只小猪。

白鹿原读后感1900字范文欣赏


《白鹿原》是一部由陈忠实著作的长篇小说,相信有不少的朋友都曾经看过,书中讲述了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的世代恩怨纠葛,从侧面反映出清朝以后的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化。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最早听说《白鹿原》是因为当年很火的一部电影,那年我刚毕业,跟姐姐在烟台的电影院看了,如果不看原著的话,这部电影很难看懂,且电影经过王全安导演的拍摄,他为了捧红当时的女演员(张雨绮),基本上电影的主角变成了田小娥(张雨绮饰演),整部电影没有拍出原著的效果。

最近,看完了原著才知道,实际上整个故事的主角是白嘉轩和鹿子霖,以及随着时代的变迁两个家族两代人的命运沉浮!

白嘉轩和鹿子霖是一对冤家,两个家庭都很富有,是白鹿村最富有的,白嘉轩很正直,鹿子霖性格跟白嘉轩截然不同,比较狡猾。

他们两家的发家史走的路也不一样,白嘉轩的祖先是用自己打工的一枚一枚的铜钱买来的地,凭自己的勤奋,一亩地一亩地地扩大到现在的家业,白嘉轩也是这样的人,相信用自己双手致富的勤劳的农民!

我觉得跟我父母特别像,我爸妈就是在地里辛勤地劳作,他们不羡慕在工厂上班的,觉得不自由,他们信奉只要勤快就会有回报,家里的几亩果园在父母的辛勤劳作下,供了我和弟弟上大学,家里也买了大房子并且豪华装修了一番。

而鹿子霖的祖先是要饭的,后来跑到城里的饭馆给厨师拉风箱,一颗不甘平庸的心促使这个祖先鹿马勺向这个厨师学艺,然而,厨师是个变态,要求鹿马勺答应他三件事:一是侮辱他的家人,二是扇他耳光,三是强暴他。

如果是一般人,我估计肯定不会答应,但是鹿马勺一一答应,鹿勺忍辱负重学会了厨师的所有手艺,并且比厨师还精通,最后,他成功了,发财了,并且把厨师狠狠地教育了一顿。

鹿马勺的成功把整个鹿氏家族都带起来了,他的故事经过改编也在子孙后代流传,人在低微卑贱的时候就要忍,但是忍的同时也要在心里记着,有朝一日一定要跷到他头上也让他尝尝辱贱的味道,称自己是翻版的越王勾践。

这个故事很沉重,我很同情鹿马勺,我想,如果换作是我会不会这样做?这个念头又打消了,因为我没有到那种绝境,想象不出来会怎么做,但是我觉得我不会被人这样侮辱,因为我的心里素质可能没有鹿马勺那么高,他最后很成功,如果失败了估计就是一辈子的笑话了。

让我想起了邓文迪和范冰冰,其实她俩都是靠睡服别人导致最后的成功,白嘉轩是很鄙视鹿马勺的,他说,自己的祖先是正大光明地取得财富,而鹿子霖的祖先是靠屁股换来的财富。

()但是,邓文迪和范冰冰的粉丝却依然很多,这让我越来越相信,普通人想取得成功得付出很多很多,表面光鲜亮丽实际内心早已千疮百孔。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回想起那些被侮辱的画面,内心的煎熬和痛苦只有自己知道吧。

白嘉轩家里的长工叫鹿三,鹿三的爸爸也是白家的长工,白家对鹿三特别好,不把他当下人看,可是,鹿三的儿子黑娃却是个不甘平庸的人,他不想像父亲那样永远给白家打工,他宁愿去很远的地方也不愿在白家,他骨子里是傲慢的,因为不想祖祖辈辈成为下等人,他想闯出自己的天地来。

他和小娥的偷情败露了,导致老实忠诚的鹿三把黑娃逐出家门,黑娃为了摆脱贫苦的命运,抛下小娥去当兵,漂亮性感的小娥成了鹿子霖的猎物。并且,狡猾的鹿子霖为了争夺白鹿村的族长之位,让小娥用美人计把白嘉轩的大儿子白孝文拉下水,正直的白嘉轩狠狠地教育了大儿子,不争气的白孝文破罐破摔一直堕落,在濒临死的时候,被鹿三的一句话点醒,从此,孝文风生水起。

这时候,小娥被鹿三杀了,因为憨厚的鹿三觉得小娥就是个祸害,害了自己的儿子还害了主人白嘉轩的儿子。

刚看完这部作品的时候,我反复在思考孝文的人生,他从一个人人信服的新族长堕落成一个吸鸦片的乞丐,最后变成了一个投机冷血的人,毫无疑问,白嘉轩喜欢的还是当初那个被他一手培养起来的新族长的儿子。

总结一下就是人性使然,人性就是贪婪和自私的,小娥是个尤物,村里任何一个男人都想跟她发生关系,只是孝文一开始是个多情善良的人,落入圈套,改变了自己的人生,他最后为了县长的地位把黑娃杀了,可以说与当年善良的他判若两人。因为,他不想回到过去被人看不起的时候了。

我觉得,白孝文的人生白嘉轩是有很大的责任, 白嘉轩的铁面无私,连自己的亲儿子犯错毫不手软,甚至打得更厉害,因为他的面子都让儿子丢光了,为了显示出自己的正直,他肯定要更狠地教育儿子,分家的时候故意分给孝文不好的地,导致饥荒的时候填不饱肚子,压倒了孝文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把家败了,后来变得堕落又无情!

再说一下小娥,这个女人我对她只有一丢丢同情,就是她被嫁给了80多岁的老头。受尽屈辱,为了摆脱这种屈辱,她敢于突破,豁出去了,这个是对的,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本来以为跟黑娃结婚可以安稳过日子,没有想到,黑娃却抛下她不管闹革命去了,她只有靠别的男人了,被鹿子霖利用,却至死没有说过鹿子霖的坏话,小娥还是善良的。她心疼白孝文但是目光短浅,在小娥的世界里哪个男人对她好她跟谁,不管自己的名声,敢于做自己,太相信男人却总是被利用,导致自己的命不会长久!

将夜观后感1400字欣赏


《将夜》这部电视剧由杨阳执导,陈飞宇、宋伊人、孟子义等主演,是一部古装神话剧,讲述了男主人公和女主人为了昭雪冤屈进入书院,发生了一些列故事,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部电视剧?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将夜观后感1400字欣赏。

都说科幻类的作品,看了原著,影视就没法看,因为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来特,所以只看视频就好了。这部剧,在三个方面让人耳目一新。1、礼。礼是亮点之一。

武将站立,修行者执手礼告别,身份的差别由弯腰的程度来区别,导演也是用心了。整个片子虽然是围绕着一个复仇的主题来展开,但情节并不拖沓,阴谋诡计也不复杂,片中的修行者以实力为尊,长幼有序,挑战前先礼后兵,击败对手后并不下杀手。宁缺这个主角对付所有的仇人,都是以武力胜之,没有用过任何的下三槛招数。

上下朝时,群臣也是执手礼,而并非三跪九叩。下跪,就成了奴才,不下跪,为群臣在精神上留足了空间,体现了尊重个性和人格的独立。2、尚武精神。先看匹夫之勇,打斗的场面劲爆,可谓是拳拳到肉。在以命相搏的对抗中,强对弱也没有以往神剧里面的一刀一个那种浮夸。

再看国家之勇。荒人来袭时,比军队更高级别的修士组团参战。书痴,花痴,道痴,这三位美女,分别在三派中举足轻重,然而,荒原之行,她们就是带队主力。书院这边,派出去的弟子,王公贵族之后,比比皆是。国家有难,贵族先战,一切顺其自然,毫无违和感。3、权力制衡,每个人都有所敬畏,没有绝对的霸主。以往的题材,往往都是争权夺利,为了一个至高无上的位置而拼得你死我活。这样的斗争太乏味,太单调,太血腥。在《将夜》中,西陵三权分立,裁决司,光明大神官,掌教各司一职,没有绝对的权力,也就没有绝对的腐败和黑暗。唐朝这边,唐王受制于书院(),书院受制于夫子和规矩,夫子敬畏永夜,敬畏大自然的力量。每个人心中都有所信,有所护,有所畏,也可以理解为信仰或者执念。精典台词:你心中想到什么,便可得到什么,当你心中不再迷惑,不再犹豫的时候。

这也就是愿的力量,不同的人能干成不同的事,区别就在于心中的愿,有愿的人,终归能达成目标。愿是有感染力的,当一个人的愿无比强烈的时候,所有的困难都会为他让路,即使这个人一无所有。汉使张骞被匈奴扣押,始终没有忘记汉武帝所交给自己的神圣使命,没有动摇为汉朝通使月氏的意志和决心,在匈奴一直留居了十年之久。十年呢,人生有几多个十年?还有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故事。现在的企业家搞培训,都会搞愿景。培训最开始兴起的时候,各种鸡汤,热血,参加的人员也是嗷嗷叫。现在呢,企业家在这些方面补的太多了,所以转化成了和风细雨式的培训,润物细无声,让企业家结合实践自己去思考企业的愿,企业的精神建设。只有当企业家自己悟到的时候,培训才有了质的效果。而个人的愿来自于哪里呢?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比如很多人口口声声要成为有钱人,而实际上真正从心底里想要赚很多钱的人只占极少数,大多数人就是嘴巴上随便说说,过过嘴瘾。真正想发财的人,很难不发财。片中最出彩的人物NO.1、朝二哥

朝二哥这个角色,看上去就非常有力量。他在谈话时,彬彬有礼,热情而不虚伪,让人愿意给他掏心窝子。战斗时,霸气外露,力量澎湃,对自己和对战友都是一样的信赖,这样的人,你很愿意把命交给他,因为他也会把命交给你。NO.2、唐王

这种剧,一般王很难出彩,但这个唐王不一样,世世洞明,爱憎分明。爱臣民,爱家,敬重有本事的人。处理朝政时,有原则,有耐心,刚柔并济。表现出了作为王应该有的果决和眼光。NO.3、夫子

夫子在剧中是神一般的存在,但夫子这个人也是有血有肉的,像个老顽童,有小计较,喜欢美食,大师哥李慢慢的镜头多数都是在给夫子做吃的。老戏骨就是老戏骨,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是戏。这老家伙是郑少秋,可能很多90后不熟,之前拍的经典武侠片《香帅传奇》,不少80后应该还有印象。NO.4、公主。

作为公主,本身就在权利斗争的漩涡中心,她明白,个人感情对她来说是奢望。所以她将个人情感、作为女性的优势很好地揉合进了权利的斗争中。她心思细腻,手段频出,但并不毒辣,这个角色精彩。NO.5、道痴,叶红鱼

漂亮,执着,小女儿与大人物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其他的角色也是个性鲜明,像颜瑟大师,卫光明这些骨灰级演员就不上榜了,哪里都有他们。

将夜观后感范文欣赏


《将夜》是一部由陈飞宇和宋伊人等主演的奇幻剧情电视剧,该剧剧情丰富精彩,画面精致震撼,网()友对这部剧的评价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开篇的景色非常好,实景拍摄真的赞。

故事分主角和隆庆两条线展开,主角的故事线非常饱满,剧情从渭城开始讲述,一直到书院都非常连贯,小说中一些主角的身世也在一些细节方面逐步慢慢的讲述,体现出来,而不是开篇一段回忆什么的介绍完,这点我很喜欢。丫鬟桑桑身世也是如此处理,身患寒疾也是先通过不停的干活以及主角买酒给她喝的铺垫后慢慢引出,细节方面很到位。渭城的日常生活和老马的对话很温馨,一些很随和的对话以及动作,分别之时场景有音乐配上感觉比看小说还要好一分。

只是隆庆这条线就比较差了,每一个片段都剪辑的太短了,有时候有种插播广告的感觉......和主角这条线一对比完全没有存在感。隆庆出去历练太随意了,一个片段遇到陷阱打一场,获得线索,几分钟时间,放一会主角剧情再回来,遇到部落打一场,获得地图,几分钟又没了。剧情太过散乱。

打戏是我对这部戏最满意的地方,动作很帅气,打架也不是各种一面倒的情形,有来有回才比较有意思。(只不过吕思清大师还是没跳出小弟快死完了才出手的定律)。春风亭一战看得我非常激动,剧组用心了,毕竟看过小说所以很期待这一段,没有辜负我的期望,相比于之前期待诛仙的神剑御雷真诀得到的是两个不同的结果,诛仙令我很是失望,至今不能释怀。

演员的演技有些参差不齐吧,有的好有的坏。主角的演的还行,虽说有时候装13有些过头,可是也不错了。剧组也请了不少老演员,演颜瑟的金士杰我很喜欢,看过他演的好几部剧,都不错,不管剧怎么样他都能把自己的那部分演好,实力大腿。萧峰大哥过了这么多年也没怎么老,其实只看过他演的天龙八部很是怀念。至于演的差的,点名批评花痴隆庆二人组,太中二了,很不自然,感觉格格不入。黎明演的皇帝也不够好,只演出了温和的一面,生气的时候皇帝威严完全不够,和朝小树的吵架也感觉不到演出了震怒二字,配合了外面的偷听二人组就有点尬。

目前只看到了12级,给个四星作为鼓励,毕竟同类剧太过失望了。

我的大叔观后感1900字欣赏


《我的大叔》这部电影由金元锡执导,李知恩、李善均主演,讲述了用各自的方法承受生命之重的三兄弟和经历着相同疲倦人生的女人之间互相治愈的故事,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部电视?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我的大叔观后感1900字欣赏。

我说错了。

我以为,这部电视剧独到的表达着这般深刻的无助与孤独,是现实的丑陋。其实不是。它表达的是互助和温暖,人间的美好。

剧里有着各式各样的人物:永远开着玩笑却有在关键时刻认真起来的朴尚勋,情绪鲜明敢爱敢恨为了爱人前途斩断关系的朴基勋,天真无邪简单甜美最终重新走红的崔有拉,以为丈夫不关心她犯下大错伤害了丈夫却又悔过自新的姜允熙,青春时离开爱人出家却又斩不断相思的谦德一直等待谦德逐渐老去的店主郑静希,还有公司里参与着权力游戏各演各角的同事们,和后溪从小和三兄弟一起长大经常聚会一起踢球的好友们。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羡慕,让人心疼,让人温暖,让人感叹。

普通的一天,是无声降落的夕阳,是车水马龙的街道,是与我无关人事物。明明很用力的生活,却越用力越觉得千斤重担路途遥远。害怕喧嚣过后的肃静,害怕人群中的孤单,不知前路却从不停歇。远方有等待我的人,那里灯火通明,有谈话,热茶和拥抱。

我还没有说起两个主角:李至安和朴东勋。

至安是一个在黑暗里长大的女生。没有父母的陪伴,要承受债主的百般摧残,还有一个失聪还失去走路能力的奶奶需要照顾。年轻的她拼命打工挣钱,下了班刷盘子,别人的剩饭用塑料袋留下就是晚饭,和从公司拿来的奶茶就在一起,不想开灯,因为花钱,于是在黑暗里填饱肚子。

东勋是一个从小优秀到大的中年男士,在母亲眼里是三兄弟的希望。可是,他承受着太多的压力:工作的压力,权力的竞争,母亲的期望,妻子的外遇。这些只有在人静之时才会吐露,而没人倾听,于是在黑夜里走在街道上,发出阵阵叹息。

我以为,这部电视剧就这样独到的表达着这般深刻的无助与孤独,其实不是,东勋明白至安的艰苦,默默帮助;至安倾听着大叔的心声,静静痛苦。

剧里有这样一段对白:

有个人能懂我我好像也能懂。

喜欢吗。

悲伤。

为什么?

她能懂我,让我觉得悲伤。

大叔自以为成功的在所有人面前装了一辈子的坚强,却被一个20岁的女孩一眼看穿了内心的空虚和厌世,她懂我,让我感到悲伤,即为被看穿的自己,更为知安,到底要经历怎样悲惨的人生,才能让一个花一样年纪的少女对生活失去信心,仅仅只是为了家人,行尸走肉一般活着。

月亮,是剧中的一个意象。

大叔有时会请至安吃晚饭,送她回家。他联系休养院让奶奶得到免费的护理,和她讲述人生的道理,希望她坚持,努力的活下去。

至安每天塞着耳机,监听着大叔的一举一动,知道大叔的痛楚,背后默默的帮助这大叔免受陷害,听着大叔的叹息,她也难受。

至安说:月光比日光更公平,因为在晚上越暗的地方月光更亮,能照进世界上不那么光彩的,黑暗的地方。

东勋,明白至安的艰苦,默默帮助;至安,倾听着大叔的心声,静静痛苦。他们是彼此的月亮。

人生为什么会如此卑鄙?

因为不爱,所以才卑鄙。

静希和谦德,从小长大,青梅竹马。而谦德出家,静希一个人在后溪店里度过一个个孤单的夜。谦德在寺院里也没能斩断思念,静希是他永远无法解开的心结。故事的最后,谦德带着一束花走进店里,在桌前和静希聊了很久,最终心结解开,留下对爱人的祝福。

三弟基勋在第十集的时候就对过气的演员女友崔宥拉说过:我希望你能火起来,偶尔也会想起你的未来,如果我尽力挽留的话会怎样。还是放你离开尽情飞翔吧。在电影院里在大屏幕上看到你的话我会觉得很孤寂,但也会觉得很好。故事的最后,还是分手了。三弟在电影院里,看着她大红大紫宽慰一笑,还是放你离开尽情飞翔吧。

(原谅我,真的希望两个天真可爱的人在一起,所以有点图文不符嘿嘿)

病重的奶奶,看着东勋为至安做的一切,感叹。至安身边有像你这样的人,我死也能瞑目了。每每拉着至安的手,都会问起大叔的近况,满满都是祝福。她也祝福至安,坚强的度过每一个艰难的日子。

至安喜欢大叔,背叛了给自己钱,让她陷害大叔的都俊英,她把监听大叔的音频删掉,留下了都俊英陷害大叔的证据。弱小的她为了爱变得强大,甚至敢于威胁人高马大的都俊英,只为默默保护着大叔的秘密,祝福大叔和他的妻子能够重归于好。

奶奶离开的人世的时候,大哥尚勋把私藏很久的钱出来,给奶奶做花篮办葬礼,后溪的朋友们也来了,继续带给至安后溪式的温暖。

当一切故事结束,最后大家在静希家前散场,至安要离开首尔去新的城市工作。大哥和三弟在路口和至安道别,都是祝福的话。铁道旁大叔和至安道别,互相祝福对方,拥抱了一下,然后分别。身后至安在铁轨另一侧大喊:Fighting!

奶奶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都是缘分,所有的事都是缘分。你要知道报恩,你要幸福,那就是报恩了。

爱到最后,就是祝彼此幸福。

至此,我知道,它表达的是互助和温暖,人间的美好。

《我的大叔》是一部可能没有《星你》、《太阳的后裔》火的电视剧,但却能成为我自豪看过的电视剧。

我从未如此感性过,为了某个剧某个角色而留下眼泪。《我的大叔》,用真情做到了。整部剧下来,我居然哭了三十多次,最后两集就有二十余次。

最后,至安升迁回到首尔,在咖啡厅偶遇大叔,简单几句交流,说要请大叔吃饭。

《我的大叔》,16集,约24小时的故事,带着没给角色,带着我,从最繁华之地,到最阴暗之处,从最陌生之地到最适宜之处,带来温暖,带来希望。

这就是《我的大叔》,我做了一件正确的事,看过《我的大叔》。

东野圭吾幻夜读后感欣赏


《幻夜》是一部由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吾著作的长篇小说,相信不少网友都有看过,故事中的主人公为了活下去可以不择手段,反映了人性的黑暗。该书被誉为是《白夜行》姊妹篇,网友们对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传说中《 白夜行》的姐妹篇/续篇?私以为实在担当不起,论人物的饱满度、剧情的起伏转承,都远不及 白夜行 来得令人惊叹为止折服。虽然人物设定极其相似,一个在白()昼,一个黑夜,一个是光,一个是影,但 幻夜 刻画地真的很没有区分度,简单来说就是一个魔女在轻而易举地摆弄人类

全书从头到尾在描述美东(女主)妖媚的眼神,一眼就能把人吸进去,让男人欲罢不能/深陷其中书中的雄性动物仿佛全部是傻子,见次面就被吸引到,上个床就被哄得服服帖帖智商短路能为她卖命。唯一一个保存理智的警官加藤在进度条最后的0.1%还被雅也(算男主吧)同归于尽了,理由是啥?没人能进入只有我和她的世界。What?哥哥,你是来复仇的喂,你跟美东有很大很深的仇恨的喂,她杀了你的灵魂了的呢。有子呢?不是还动摇了吗?喜欢人的感觉呢?这咋死得那么快那么简单?还拉上一个垫背的死掉的两个人还是目前世上唯二两个知道美东真面目的人最后知道她秘密的俩人同归于尽了之后,美东望着大海,露出娇媚的笑容。老夫一个白眼翻到天上去。这样的结束法太突兀了吧,根本没有解决问题。

新海美冬是谁?从她出场到最后赢得满盆金钵,总是很隐晦地暗示:她是假冒的,她是原来的新海美冬所钦佩羡慕的郝思佳*斯嘉丽。她可能是以前时装店的老板娘?可是她以前的经历是什么?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塑造成现在这般对美丽不择手段的追求?这种对美丽的追求是纯粹的吗?还是说其实想做成的是什么?为什么顶替的是新海美冬?她以前的身份不能用了吗?线索追踪到这里就断了,就全文结束了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雅也对有子的情感也是有点忽隐忽现,虽然这种人设是动漫里很常见的,深陷黑暗但又向往平静,当决定奔赴地狱的时候,有子这缕阳光肯定是最后的留恋,不打扰或许是最后的温柔。哎,心疼有子。

老实讲,从中间开始我就快看不下去了,要不是一口怨气撑着需要美东来推进进度的时候,就娇媚的眼神,美好的胴体,冷艳成熟,却让人深陷其中,对雅也的安抚也是极为粗糙,假如都是为了我们的幸福,我们这样子的人没有光明可言,这世界上我能信任的人,只有你这些话语不起作用的话,那就睡一觉,用肉体去抚慰,屡试不爽!后来雅也下定决心要复仇之后,美东也没预想到他会干些啥?没采取任何措施?就过自己的神仙日子,直到千禧年前夜加藤的一个电话来提醒?突然魔女的智商短路也是很不能理解(翻白眼)

百年孤独观后感1900字欣赏


《百年孤独》一书由加西亚马尔克斯所著,这是一本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向我们展示了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对于喜欢研究历史的人来说是一本不错的书籍,你观看有什么感悟?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百年孤独观后感1900字欣赏。

作为世界知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的经典性不仅体现在其所包含的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和开创性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中,还体现在其深刻的立意之上。在马尔克斯笔下,布恩迪亚七代人注定孤独的命运构建起一部恢宏的史诗,蕴藏在史诗背后的,还有无数的寓意耐人寻味。

在《百年孤独》中,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名字代代重复,与之相对应的,是人物性格、外貌特征和人生经历的层出迭见,这反映出小说并没有将过去、现在和未来明确地分割开来,相反,过去、现在和未来处于混沌状态,与拉丁美洲循环往复的百年历史一起在变幻的人事中重蹈覆辙。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第一个注意到时间在马孔多是不确定的,是循环往复式的。他花了六个小时观察各种事物,试图找出一分一毫与前一天的不同之处,期待发现某种变化能证明时间的流逝最后彻底确认了仍是星期一。[1]从此,他彻底混淆了时间,在每个同样的星期一里渐渐陷入无法自拔的孤独。更为严重的是,当人们无法区分过去和未来时,这种时间上的同时性会导致健忘症。正如失眠症来袭之时,马孔多的人们在日复一日的无所事事中,逐渐变得健忘。即使他们用文字描述事物,继续在捉摸不定的现实中生活,只是一旦标签文字的意义也被遗忘,这般靠词语暂时维系的现实终将一去不返[2]。

由于时间的不可分割性,有时候预见未来跟回忆过去一样简单。贯穿全文的梅尔基亚德斯的预言证明了事件在时间中的持续发展:在故事的开端,这个象征着新世界文明的神秘老吉普赛人就已经预言了结局,似乎不同的事件全都在同一时刻发生了。同样,梅尔基亚德斯和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幽灵的出现以及奥雷里亚诺第二等人与梅尔基亚德斯幽灵的对话都说明了那些生活在过去的人与现在活着的人共同存在于同一时空之中。[3]

《百年孤独》小说中的人物意识到健忘是一种危险,他们惧怕被遗忘。在一天凌晨,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时隔多年再次见到了邓希奥?阿基拉尔,他发现死去多年以后,邓希奥?阿基拉尔对活人的怀念如此强烈,对友伴的需求如此迫切,对存在于死亡之中的另一种死亡的迫近又是如此恐惧[4]。邓希奥?阿基拉尔害怕死后被遗忘,如同《寻梦环游记》中小男孩的祖父对于他在后世家人记忆中残存片段的的珍视,也许死亡不是最可怕的,死后被人遗忘才是最残忍的折磨。

在珍视记忆的同时,小说中那些陷入孤独的人物却也感受到了记忆的沉重压力,随着这种压力愈加沉重,一旦不堪重负,人们会选择在健忘中逃避。丈夫离奇死亡之后,丽贝卡的沉重记忆导致她把自己与世隔绝起来,不与人接触,生活在回忆当中。她认为自己找到了曾经苦苦寻觅的安宁,在这里,记忆因思绪无情的力量化为实体,如同活人一般在幽闭的房间里游荡[5]。由于沉湎于过去美好幸福的回忆,她放弃融入这个不断变幻的时代。在奥雷里亚诺上校身上,我则发现了与丽贝卡完全相反的性格特征:他几乎丧失了所有的记忆。奥雷里亚诺上校生活在永无止境的循环往复之中,他不断把他执迷收藏的小金鱼卖掉、获得金币、溶化金币、重新制作小金鱼。布恩迪亚家族染上了双重疾病:怀旧和健忘。前者把人们禁锢在过去,后者把人们禁锢在现在。二者看似毫不相干,实则根源于同一事物布恩迪亚家族无法避免的孤独宿命。由此可见,倍受煎熬的布恩迪亚家族注定要在时间的循环中往复,在命中注定的孤独中沉沦,根本无法走向未来,直至生命耗费殆尽。[6]

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在布恩迪亚上校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他起初参加自由党人起义是因为看不惯保守党人操纵选举,压迫人民。但当他发动多次战争,一步步走向权利的巅峰时,却逐渐迷失了最初的自我,伴随着的是不断增加的位于权力巅峰的孤独感。他做出决定,任何人,包括乌尔苏拉在内,都不得靠近他身旁三米以内。他走到哪都待在副官们用粉笔画出且只有他一人能进入的圆圈中心,从那里发出简短却不容置疑的命令,决定着世界的命运。[7]他努力保持着绝对的权威,残害威胁或蔑视他权力的人,成为了他当初最讨厌的压迫者。

后来,他重新认识了自己,同时认清了这场他奋斗多年的战争的意义,他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议,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圏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8]。于是,他与当权者签署协议,结束战争,并尽全力让谈判朝着他所期待的方向发展,希望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达成最好的妥协。然而,当多年后革命的果实被当权者窃取、自己的革命历史也被抹去之时,他也只能面对现实,无可奈何。

在《百年孤独》中,虽然布恩迪亚家族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中迷失,在记忆和健忘里挣扎,在理想与现实中妥协,并最终在孤独中走向无法避免的灭亡,但在生命最好的年华里,他们中的许多人也曾会为了家族的壮大而奋斗,为了心中的真理而探索,为了国家的前途与命运而抗争,那时的他们是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丁美洲的脊梁。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辞中说,马尔克斯的作品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冨足与贫困。是的,在物质上,他们也许是贫困的,但他们,至少在风华正茂的年岁里,精神世界无比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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