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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11-04 来源:互联网

天才街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天才街读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看完《天才街》我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无名的感觉,就像一个从未被发现的人遇到了自己的知音。一株深藏在花丛中的名花被发现,一颗被掩盖在乱石中的宝石被带上桌面一般,内心感到了无比的共鸣。

书中的男孩非常矮小,因此经常受到铁头的欺负,虽然自悲但他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优秀品德善良、勇敢、正直,但是他也十分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又高又壮,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在一个特殊的日子,他发现了一辆咖啡色小车,并通过他的同学阿拉伯王子了解到了关于天才俱乐部的消息。长久以来的嘲笑使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加入天才俱乐部,成为一名万众瞩目的篮球天才。

读完了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也明白了许多道理:1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改变的缺陷,比如作文身高,声音,长相这些缺陷可能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烦恼,但是我们不必过于关心别人的言语,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2如果我们身边有一些不太优秀的人,我们应该帮助他们,鼓励他们让他们发现自己的长处。因为他们的品德和我们一样优秀。3我们要努力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不能一味的追求别人的长处,因为,在追求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更可贵的东西,而那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4有时,我们会被世俗的嘲笑和周围人的不理解所包围,从而走上歪路。但是,只要我们及时醒悟,就会发现其实所有人都很关心自己,只是以前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做最好的自己!用自己的勤奋和汗水,用自己的成功向那些嘲笑过自己的人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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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街》读后感600字


看完《天才街》我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无名的感觉,就像一个从未被发现的人遇到了自己的知音。一株深藏在花丛中的名花被发现,一颗被掩盖在乱石中的宝石被带上桌面一般,内心感到了无比的共鸣。


书中的男孩非常矮小,因此经常受到“铁头”的欺负,虽然自悲但他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优秀品德——善良、勇敢、正直,但是他也十分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又高又壮,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在一个特殊的日子,他发现了一辆咖啡色小车,并通过他的同学“阿拉伯王子”了解到了关于天才俱乐部的消息。长久以来的嘲笑使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加入天才俱乐部,成为一名万众瞩目的篮球天才。


读完了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也明白了许多道理:1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改变的缺陷,比如身高,声音,长相······这些缺陷可能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烦恼,但是我们不必过于关心别人的言语,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2如果我们身边有一些不太优秀的人,我们应该帮助他们,鼓励他们让他们发现自己的长处。因为他们的品德和我们一样优秀。3我们要努力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不能一味的追求别人的长处,因为,在追求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更可贵的东西,而那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4有时,我们会被世俗的嘲笑和周围人的不理解所包围,从而走上歪路。但是,只要我们及时醒悟,就会发现其实所有人都很关心自己,只是以前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做最好的自己!用自己的勤奋和汗水,用自己的成功向那些嘲笑过自己的人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才是最好的。

《天才街》读后感500字


刚拿到《天才街》这本书时,我就被书名吸引住了,好奇怪的名字,难道那条街上的人都是天才?于是我迫不及待打开书本看起来。

这本小说的主人公叫徐伟,一个天生矮小的男孩子,他酷爱篮球,但是矮小的身材给了他很多压力。在一次意外中,徐伟来到了一个名叫天才街的地方,一系列奇遇使他的身高增高了,还如愿以偿地当上了篮球天才。就在他即将从天才俱乐部毕业的时候,他才猛然发现自己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自己的正义和勇气全部被剥夺了,所以他回心转意想回家。在好朋友菲菲的帮助下,徐伟回到了家,但他的身高一点没有变,还是那样矮矮的,而他的正义与勇敢回来了!

一直以来都认为,为了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甚至付出一切代价都在所不惜,这是高尚的。但这本书告诉我,世界上还有比实现理想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正直、善良、勇敢的品质。一个人如果为了实现理想而变得自私、冷酷、骄傲自大,那他会相当讨人厌,就会失去所有的朋友,那他即使成为天才也失去了价值。

相比较之下,我还是喜欢在学校里身材矮小的徐伟,他善良、正直、勇敢,虽然常常遭到同学们的嘲笑,甚至自己也很苦恼,但他勇敢地为菲菲解围,获得了宝贵的友情,他还挑战身材高大的铁头,在篮球场上忍受胯下之辱战胜了铁头,赢得了同学们的钦佩。这样的徐伟,矮小的只是他的身材,形象却是那样高大。而在天才街上的徐伟,虽然身材高大,但自私、冷酷、骄傲自大,面对朋友的困难冷眼旁观,不顾教官的劝阻在红花桌上独自用餐,洋洋得意,结果被泼了一身的剩饭残汤。此时的徐伟,孤独冷漠,没有朋友,沦为了众矢之的,这就是他成为“天才”的代价。如果是我,我绝对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

世界著名的音乐天才贝多芬,在莱茵河边散步,听见兄妹俩的对话,同情生活贫困的兄妹俩,更被盲姑娘对音乐的热爱而感动,于是为兄妹俩弹奏了两曲,其中一首为著名的《月光曲》,弹奏完后,就飞奔回客店把它记录了下来。就这样,世界著名的《月光曲》诞生了!可见,真正的天才不仅拥有非凡的才智,更要有高尚的品质,才能被世人敬仰,才能获得更卓越的成就!

天才街读后感600字


看完《天才街》我心里忽然涌出一股莫名的感觉,就像一个从未被发现的人遇到了自己的知音。一株深藏在花丛中的名花被发现,一颗被掩盖在乱石中的宝石被带上桌面一般,内心感到了无比的共鸣。


书中的男孩非常矮小,因此经常受到“铁头”的欺负,虽然自悲但他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优秀品德——善良,勇敢,正直,但是他也十分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又高又壮,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在一个特殊的日子,他发现了一辆咖啡色小车,并通过他的同学“阿拉伯王子”了解到了关于天才俱乐部的消息。长久以来的嘲笑使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加入天才俱乐部,成为一名万众瞩目的篮球天才。


读完了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改变的缺陷,比如:身高、声音、长相······这些缺陷可能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烦恼,但是我们不必过于关心别人的言语,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们身边有一些不太优秀的人,我们应该帮助他们,鼓励他们让他们发现自己的长处。因为他们的品德和我们一样优秀。我们要努力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不能一味的追求别人的长处,因为,在追求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更可贵的东西,而那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有时,我们会被世俗的嘲笑和周围人的不理解所包围,从而走上歪路。但是,只要我们及时醒悟,就会发现其实所有人都很关心自己,只是以前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做最好的自己!用自己的勤奋和汗水,用自己的成功向那些嘲笑过自己的人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才是最好的。

天才出自勤奋:《天才》读后感


天才出自勤奋:《天才》读后感


爱因斯坦曾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人们都爱议论天才,说天才的智慧超过任何人,说天才是如何如何的了不起。人们羡慕天才,有的在天才面前唯唯诺诺,望而生畏,连半步也不敢超越。也许,天才的智慧是超过一般人的,但天才的智慧并非天赋的。所谓“天才”,靠得是灵感和勤劳的实践去造就的。在《天才》这首诗里批评了两种对待天才的态度:一味羡慕和敬畏。由于对天才的过于迷信,他们对其羡慕得五体投地,敬畏得滞步不前。诗人告诫我们,不要被那些迷人的桂冠所迷惑,也不要对此望而生畏。要相信自己心中也不乏那一分灵感,只要全力以赴,只要舍得流汗,勤勤恳恳,脚踏实地的干,总能登攀天才的高峰。
“有比较才有鉴别”。牛顿,这个名字应该是家喻户晓了。他是17世纪英国的科学家,他因他的“万有引力”定律而一举成名。可是他的成就并不是天生的啊,可他天生就爱思考。据说,有一天他躺在苹果树下,熟透了的苹果落下来,打中了他的脑袋。其实着也是自然界很常见的事,自古至今,大概有不少人被落下的苹果砸中过吧。但是有谁想过这是为什么?只有牛顿想过:为什么苹果飞不到别的地方去,却偏偏要掉下地来呢?就是这样一个众人皆知的自然现象,引发了他的思考,经过了他不卷的探索研究,他创造了万有引力定律。这看似偶然的一个发现,难道是先天生成的吗?不,显然不是,他还不是靠得一粉灵感和九十九分勤劳的实践吗?
历史上有多少人的成就不是汗水造就的。爱因斯坦小时侯没有任何一点高出常人,甚至有点“笨”,可是经过了他不懈的努力,他还不是攀上了科学的高峰!与此相反的,在我国文学著作《伤仲永》中提到的仲永“七岁能文”,可谓是个“小神童”,然而他没有好好把握自己的资质,十几岁时便与常人无异。这所有的一切告诉我们“夺目的桂冠是用荆棘编制而成的”,成功靠的是汗水,是拼搏,而不是所谓的“天赋”,不是吗?
有一首歌唱的好:“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那么我们呢?我们渴望成功,希冀着灿烂的明天,那我们又将怎样去打造自己的美好前程呢?-——当然是勤奋加汗水啦!“说干就干”,我拿出试卷仔细做起来。我拖着下巴,凝视着试卷,时而闭目思考,时而俯身书写,前几题很快被我攻下来了,这时,我的信心更足了。揉了揉眼睛,我又低下头继续思考起来。可是眼前这题好像故意跟我作对似的。我绞尽脑汁,想尽各种办法,可还是做不对。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可我还在和这道题打交道。猛然,“放弃”这个念头在我脑边闪过,这题不会做就算了,何必硬逼自己呢?正在这时,《天才》这首诗在我耳边响起,脚塌实地去奋斗吧!我又算了起来。一遍,两遍……不知算了多久,我终于把这道题攻下来了。此时心中有便有了说不出的喜悦——也许这就是成功的快乐吧!
古人云:“天才出自勤奋”,天才并不是高不可攀,也不是先天而成。只要努力奋斗,每个人都能获得成就,造就你的天才梦!
评语:
“天才”自然而然会让人联系起那个与苹果结下不解之缘的牛顿,还有那个有着“七只小板凳”故事的爱因斯坦。本文小作者让这两位名人又一次告诉我们天才来自何处,特别是牛顿的“爱思考”对天才做了一次新的注脚;而仲永的故事又一次给我们敲起了警钟。习作有理有据,论述有力。不足之处在于联系实际时显得有些唐突,衔接不自然。

草根街读后感


草根街读后感(一)

今年暑假,一妈一一妈一给我借了一套书,名叫【丁尽当当】。这本书一共分为七本,其中,令我感触最深刻的就要数第五本【草根街】了。

【草根街】主要讲了当当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镇,在这里,他认识了一个长有六根指头的人狡猾的六指。六指先取得当当对他的信任,然后就把当当以五千元的价格卖给了膝下无子的来福和素珍。当来福和素珍高兴时,他们突然发现这孩子有点不太对劲,经过验证,他们才知道,原来当当是个傻子!村里的人赶紧去找六指,但是,六指却已经不知去向。每天,当当都会帮着来福放鸭,有时候连来福都管不住的鸭子,当当却能管得住,这让他感到百思不得其解。来福和素珍经过长时间和当当相处,发现当当这孩子很让人难捉摸,似乎有着正常孩子没有的东西。有一次,来福因为中风,今后就只能在轮椅上生活了,每天,当当都会推着来福到外面溜溜弯。但是,有一次当当不小心把轮椅推入了河中,但是当当却一直用尽全身力气推着轮椅,不让来福掉入河中,河水已经到了他的脖子,幸好和尚看见了,连忙找人把来福和当当救了上来还有鸽子事件

经过这些事,来福和素珍很感动,更喜欢当当了。

这本书里,当当依旧保持着它的纯洁、淘气、无忧无虑、快快活活的一性一格来面对生活,面对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这种品质换做我们,很少有人做到。书的最后,六指被捕的时候,不禁问了一句:我倒想问问你们:他到底是不是个傻子?我会说,当当是个傻子不错,但是,在他的内心,他所想的世界的人都是善良的,并且在当当的身上还散发着一种神奇的灵一性一,能用一种不同的眼光去看世界。

我看这本书时,内心就在不停地翻滚着,沸腾着,有无数的感受,用曹文轩的话来说就是:当笑在嘴唇如水波漾开时,泪珠儿正从眼眶盈盈欲出!

草根街读后感(二)

本书的作者名叫曹文轩,本书以哥哥丁尽和当当(弟弟)走散,介绍在寻找中的酸甜苦辣。

本书主要内容讲了当当被六指卖到了一个既穷又落后的草根街。在那里,被来福夫妇买下。由于他是个傻子,俩人后悔极了!来福想把他扔掉,由于妻子的不忍心,便收留他。开始一场感人的故事!

回到草根街,当当跟着来福去养鸭子了,可奇怪的是,鸭群见到当当就听他的话,来福却相反。当当还用凉水清洗石头小路,让人非常喜欢。可惜的是,为了寻找哥哥丁尽,他便离开草根街,离开来福夫妇

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

首先,让我学到自立。

自立,是每个人的必修课。因为独自在外,必须品既是自立。因为自立,当当才能做出一系列的感人事情。在野外,当当如果不学会自立,就像现在的孩子,非常害怕,在那里迷路。可学会自立,就克服一切。当当因为不怕,才会变得勇敢。难道我们不可以吗?

然后,让我学到热情。

如果热情,对生活会有自信;如果热情,你的朋友会更多;如果热情,你的一生才会更加一精一彩!

草根街读后感(三)

当草根街】是我国着名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丁尽当当系列中的一本小说。

【丁尽当当草根街】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丁尽当当两兄弟中的当当,当当是一个白白胖胖,心灵纯洁的孩子。在这一本书中发生在当当身上的故事有很多很多,今天就让我来说以下发生在当当身上发生得主要故事吧!故事是这样的:当当在寻找自己的哥哥丁尽的路途中碰到了一个长得和蔼可亲的六指男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六指男人却以把当当卖给了草根街的一对年龄过的夫妻他们没有孩子,却一心想要一个孩子的来福和素珍两口子。在草根街的日子,当当依然保持他的纯真和热情,以一个傻子的单纯感动了草根街上的所有人。当当他能和鸭子共游谈话,为迷路的鸽子雨点儿挺身而出不惜自己受到伤害,为了保持青石路的干净整洁,天天到河中打水清洗路面,并在来福遇险时不顾自己的安危,顶一住轮椅不让轮椅和来福滑一入水中最后当当离开了草根街再次踏上了寻找哥哥丁尽的路途。但是当当把上路的钱留给了来福和素珍,很多乡亲都感动了。

我被当当这样勇敢无畏的一精一神和纯洁的心灵感动了,我要向当当学习他那勇敢无畏的一精一神和纯洁的心灵。

天才读后感


天才读后感

不可否认《天才》是一本相当不错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尤金是一位热爱艺术,不安于现状的青年。他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艺术界一举成名,并和心爱的安琪拉结婚,后又在商界成为名噪一时的商业巨子。随着地位的升迁,尤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他爱上了富家小姐苏珊,抛弃了贤惠的妻子和理想的工作,在上流社会声名狼藉,只好重操旧业,苟且偷生。安琪拉为尤金生下女儿后病故,尤金直到这时才醒悟。

这是个有趣的故事,作者对人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淋尽致。因此,给了我们一个活脱脱的人物尤金,书中的尤金令我记忆尤甚。

对于尤金,我真是有万分感慨。从我刚开始接触这个故事时,我就知道,他是个不安于现状的人。但这也反映了他的贪婪,他虽出身在乡下,却打心里瞧不起穷人,在他眼里,乡下人是肮脏的,无知的他只喜欢上流社会的人,对穷人却是充满憎恶的同情,与其说是同情,不如说是嘲讽。在书中,就有一段这样描写到:

前来他家赴宴的大都是当代的艺术家、出版商、大歌剧院的明星、诗人、作家、剧作家和才貌双全的着名演员。尤金对于有钱的、有名的、美丽的、坚强能干的来宾特别感兴趣。对于不如他的人,或各方面条件差得太悬殊的人,它一般都不与他们见面,即使偶然遇上了,他也只是表面上问声好,寒暄几句,或是出于同情,接济一点而已

很明显,尤金是一个爱慕虚荣,骄傲,自大之人。不仅如此,他面对所有事情都很狂热,但是,一旦成功,便希望得到,就会抛弃现状,追求另一个目标。文中写了他虽然喜欢画画,却为了自己,走上了从商之路,直到最后声名狼藉时,才又真正的拿起画笔,从新自己以前狂热的艺术。

他的上司科尔德克斯的话:太感情用事太不稳定了。不仅可以用在尤金的事业和人格上,对于他的爱情,一样如此。

他对于每个女子都是那样。他的妻子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见了漂亮姑娘常常都日思夜想,拼命追求,乃至得手之后,他就变成另一个人了。这句话准确地说出了尤金对待生活、爱情的态度。尤金对于面临的事情或情人,往往都是狂热的,但却很少想想内心真正的想法,以至于狂热过后,变换了一个态度。

但他的天分,确是如铁般的事实。他来到城市后,每周由工资5美元,到7美元,12美元,50美元,最后竟然有二万五千块钱的年薪。没有敢打敢拼的精神,没有坚持不懈,不辞辛苦的精神,是不可能办到的;面对人际交往,他也做得很好,大多数人都喜欢他在他声名狼藉之前。更何况,尤金的天分是不可否认的。对于画画与写作,他更是显露出了惊人的才华。这也是作者为什么把这本书的题目取为《天才》了。因为尤金就是一个天才,但却是一个失败的天才。

从尤金的故事里,不难看出作者对现实社会中爱慕虚荣的势利小人的讽刺与憎恨,对诚实善良的穷人们的同情与叹息。字2020里行间,让人受益匪浅。其实社会中有许多有才能的人,只不过有些人被利益寻昏了头,失去了理智,很少人会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导致盲目狂热,最后醒悟时,已是人去楼空了。

唉,无限惆怅,您自己去看看吧。感受很深啊!

读后感雨街模板


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作品一书引起了无数读者内心的共鸣,为了让我们更好的感悟作品,我们常常需要写一份读后感。你是否需要作品读后感的优秀范文呢?根据你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了读后感雨街,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读后感雨街 篇1

这学期我读了《雨街的猫》这本书。它是出自于国家一级作家、苏州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王一梅笔下。

这本书主要写了流浪的猫被孤独的雷莎太太收留,拥有了温暖的家。她聆听了雨巫婆为了爱情,放弃了自己女巫的身份,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人——雷莎太太。她坚定而执着地等待着,度过了漫长的一生。当雷莎太太为了挽救动物的生命去世后,黑猫决定替雷莎太太,继续等待下去……这本书虽然简短,但里面却充满了一个又一个温暖、感人的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这本书里面有一篇是这样写的:一天,雨街来了一个灰衣人,身上背着一个麻袋。阿洛心想:“里面装了些什么?也许是一袋土豆。”这个灰衣人抓了许多小动物。细心读完,原来那个灰衣人是个好人,因他一直做好事,所以魔鬼把他变成了坏人。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就算你很孤单,但也会有温暖的一个人站着等你。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美好的故事,那样感人、温暖。我佩服雷莎太太,如果她不为了爱情,不放弃女巫的身份,那么她就不会死,不会丢下阿洛,让阿洛一个人活下去。她的人生会怎样呢?这还是一个未知数。亲爱的同学们,我也希望你也来看一看《雨街的猫》,你一定像我一样深深地爱上这本书。

读后感雨街 篇2

《雨街的猫猫》是著名作家王一梅写的一篇优美的童话故事,主要写了蕾莎太太和小猫阿洛之间一段非常感人的故事。

文章写了一个叫蕾莎的老太太,在路边捡到了一只小黑猫,给它取了一个名字:阿洛。她与小猫相依为命,生活了很久。有一天蕾莎太太为了就被抓走的阿洛而淋雨发烧,最终离开了她的房子,去了其他地方,把房子留给了阿洛。蕾莎太太走后,小猫找了很多工作,四处碰壁后,终于找到了一份看守仓库的工作。最后,它经过勤学苦练再加上本身有音乐天赋,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小提琴家。

这篇童话中的蕾莎太太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她原本是一个不会死的女巫,但是为了喜欢的船长,放弃了女巫的生活,变成了一个普通人;在明明知道船长已经失去记忆的情况下,仍执着地等待着船长的第八十一封信,这是一份多么令人流泪的情感!在养了阿洛之后,魔鬼把阿洛抓走了,蕾莎太太为了救小猫而淋雨生重病,永远离开了雨街。阿洛也是一个非常重情义的猫,在它的主人离开它之后,它打消了去乡下找它的伙伴的念头,而把别的猫请过来住,一起等主人的第八十一封信——

我多么想拥有一只像阿洛一样和我情深意重的小猫呀!

读后感雨街 篇3

今天,我把《雨街的猫》这本书看完了,里面的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只流浪猫被雷莎太太收养了,取名叫阿洛,一次阿洛被烟囱魔鬼抓去,雷莎太太冒着雨去救阿洛,最后却生病死掉了。后来阿洛娶了白云剩下了许多的猫仔,为了养家糊口阿洛在外面不停地找工作。阿洛在米店工作了几天,一位老头经过发现了阿洛的才能,便让阿洛和力大无比去雨街剧院伴奏,阿洛因此有了一场自己的音乐会。

阿洛是一只黑猫,竟然能在人类的世界中,生活的如此的美好,也在人类的世界中,找到了工作,挣钱养家。阿洛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阿洛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跑步总比别人差,但我毫不气馁,再加一有空,我就练习跑步,每天都要进步一点这是我的目标。通过我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的练习,我的成绩能够跟别人切磋了,在体育课上考试的时候,我也变得更加胸有成竹,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取的了好成绩。

每个人生来就不同我们在有些方面不如别人,就应该要正视自己的`不足,不断去练习,这样才能追上别人的脚步,让自己变得更加有自信。

读后感雨街 篇4

这里面讲了雷莎太太一直是一个人住,每天四点十分都会出去,而且她一出门就不会下雨。其实以前她是一位雨巫婆,可以让雨街下雨,但她喜欢上了一位船长,就变成了凡人。

有一天,雷莎太太去买菜时,发现了一只流浪猫,它是从阳光街来的,因为那里没有属于它的树,于是, 雷莎太太很同情它,就把它带回了家。雷莎太太给黑猫取了一个名字叫阿洛,阿洛看见邻居家的狗阿旺每天都有领报纸的工作,而自己却没有工作,便让雷莎太太给自己找份工作,于是,雷莎太太就也订了报纸,后来,阿洛和阿旺每次都在家门口等报纸,然后一起看。

过了很多很多天,雷莎太太走了,阿洛就当了房子的主人。后来,一只叫白云的猫来了,白云这个名字还是雷莎太太给它取的,白云听说雷莎太太走了,就和阿洛住在一起。有一天,白云在洗澡时生下了两只小猫,一只小猫身上的毛黑色多,白色少,另一只小猫的毛白色多,黑色少,因为阿洛的毛是黑的,白云的毛是白的,它们给小猫取了个名字,一只叫茜茜,一只叫冬冬,还把它们放在了雷莎太太的棉鞋里。

几天后,阿洛当上了小提琴家,白云还看到阿洛登上了报纸,报纸上还有阿洛每天演出的时间.地点,阿洛的朋友,阿旺.小碧虎.小蜗牛-----。看完这本书,我多么希望也能来到雨街,和阿洛以及他的朋友们一起生活、嬉戏。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一定会知道还有哪些朋友,你也一定会喜欢上这些朋友的。

读后感雨街 篇5

《遇见羊》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羊它被在城市里街心公园,它很想去乡下,但他不会过马路,有一个叫小悦的人带着它过了马路,带它过了马路,来到了乡下。等他们回来时,灯亮了起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交到朋友才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来。朋友是最大的财富。

《慌慌张张地水母》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只透明的水母想到城市里生活,一个小男孩看见了,就把一个手套给了水母。水母在大街上走来走去,手套也飘来飘去,人们以为手套里面进了老鼠,可手套是在半空中飘浮的。水母拿了杯橙汁喝,人们才知道是只水母在喝橙汁,人们渐渐的就不害怕水母了,水母也很高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想办法,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河马美食店》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河马想开一家美食店。小兔子来了,他要了一碗蘑菇鲜汤,可却被救护车接走了,原来河马是用红蘑菇做的。等小兔子好了的时候他又来河马的店里来了,还是要蘑菇鲜汤,这回河马拿的是白蘑菇,这次做的汤很好喝,有很多小动物都来了,河马的店红红火火。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有勇气有韧性耐力就能胜利。

读后感雨街 篇6

神秘的雨街上住着雨女巫雷莎太太,她养了一只猫咪,名叫阿洛。这是一个亦真亦幻、跌宕起伏的故事。《雨街的猫》是一篇很抒情很舒缓的童话,故事伤感又浪漫。这是一个内心善良的作家写的好童话。一条总是下雨的街(但每天下午4点10分后就停雨),一只叫阿洛的猫陪伴着雷莎太太,雷莎太太等待着来自大海的雷特船长的第81封信。可是她没有等到信就永远离开了雨街。但是阿洛有了自己的孩子,生活不是又继续了吗?

我想过这样的生活——种一棵花,它的花朵是蓝色的,很小很小,每天开一朵。养一条虫,它的身体是圆形的,经常打滚,每天变色。住一间房,它的四周是水,水边有粉红的蔷薇花,屋后是竹林,竹笋从床底下冒出来。养一只鸭,每天下一个蛋。它常常忘记自己把蛋下在了哪里,当我散步的时候,在河边忽然捡到了这个蛋。和一条狗做朋友,每天清晨狗陪伴我走过上学的路,傍晚,乖乖地等在我放学的路上,我们一起回家。读一本书,书里住着一只小蚂蚁。这不是童话,这是真的!犹如《书本里的蚂蚁》中那个小姑娘,每天都期待新的故事,希望自己成为《书本里的蚂蚁》中的那只小蚂蚁,不断写出新的故事。

雨街的猫读后感


【篇一:雨街的猫读后感】

星期六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雨街的猫》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黑猫阿洛、狮子狗阿旺和蕾莎太太。很久以前有四个女巫,分别是贪吃的阳光女巫、爱搞恶作剧的风女巫、善良的雾女巫和神秘的雨女巫。她们分别居住在雾街和雨街。雨街一直下雨,所以人们不得不一直随身带好雨伞。但是住在雨街的雨女巫蕾莎太太却不能淋到一滴雨,不然她就会消失。蕾莎太太收养了一只流浪的黑猫,并给他取名阿洛。邻居汤太太家有只狮子狗叫阿旺,他和阿洛成为了好朋友。

这里还有三个魔鬼,分别是红恶魔、绿恶魔和蓝恶魔。他们一直欺负烟囱魔鬼,还指使他去做坏事。有一次烟囱魔鬼在掀掉屋顶的瓦片的时候被人们发现,并告诉了雨女巫。雨女巫把他关在大树下作为惩罚。当她知道他是受另外三个恶魔的恐吓而去干坏事的时候,她后悔不已,直到死前都为这件事而内疚。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作者写得真是太生动了。里面的蕾莎太太虽然做过错事但是她个好人。我想,所有人都做过错事,就算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也一定会做过错事,给别人带来伤害。但是只要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想办法改正,就还是一个好人。他还会得到朋友们的尊敬和喜爱。

【篇二:雨街的猫读后感】

请问大家雨街是什么样的一个地方?我以前以为雨街是一个每天下雨的地方!但是自从看了《雨街的猫》这本书之后我就对雨街有了新的认识!其实雨街是一个充满爱的地方!有一直幸福的小黑猫与它的朋友就住在这!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雨街的一栋古老的房子里住着一个叫雷莎的老人,一天老人在花坛边捡到了一只小黑猫,并给了小黑猫一个名字阿洛,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哦!之所以雷莎太太会住在雨街是应为她要等雷特船长的第八十一封信!

现在我就跟你讲一讲我的读后感吧!

我觉得雷莎太太十分善良,应为她可以把一个自己不相识甚至不知善恶的小猫带回家!还对小黑猫如此照顾还对咬了她一个桌脚,一个椅子脚的小老鼠斑尼这么好奇!还叫阿洛不要吃掉它!

我还觉得阿洛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猫应为它虽然知道雷莎太太是雨女巫,但它还那么忠心耿耿的跟着雷莎太太!

在那一天,雷莎太太走时,让阿洛看守这栋老房子,结果它做到了!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人与动物,女巫与人,并不是无法交流!只要用点心谁与谁都可以交流!

【篇三:雨街的猫读后感作文】

这学期我读了《雨街的猫》这本书。它是出自于国家一级作家、苏州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王一梅笔下。

这本书主要写了流浪的猫被孤独的雷莎太太收留,拥有了温暖的家。她聆听了雨巫婆为了爱情,放弃了自己女巫的身份,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人雷莎太太。她坚定而执着地等待着,度过了漫长的一生。当雷莎太太为了挽救动物的生命去世后,黑猫决定替雷莎太太,继续等待下去这本书虽然简短,但里面却充满了一个又一个温暖、感人的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这本书里面有一篇是这样写的:一天,雨街来了一个灰衣人,身上背着一个麻袋。阿洛心想:里面装了些什么?也许是一袋土豆。这个灰衣人抓了许多小动物。细心读完,原来那个灰衣人是个好人,因他一直做好事,所以魔鬼把他变成了坏人。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就算你很孤单,但也会有温暖的一个人站着等你。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美好的故事,那样感人、温暖。我佩服雷莎太太,如果她不为了爱情,不放弃女巫的身份,那么她就不会死,不会丢下阿洛,让阿洛一个人活下去。她的人生会怎样呢?这还是一个未知数。亲爱的同学们,我也希望你也来看一看《雨街的猫》,你一定像我一样深深地爱上这本书。

【篇四:雨街的猫读后感】

今天刚买了《雨街的猫》,我就一口气读完了书的第一章《雷莎太太给了黑猫一个家》。黑猫很可怜,他出生在风街,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他的妈妈和兄弟姐妹都是白色的,只有他是黑色的,所以大家都不喜欢他,他的主人想扔掉他,只有他妈妈深深地爱着他、保护着他。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可是无论他妈妈怎么阻拦,他还是遭到了被抛弃的厄运。他成了一只流浪猫。

他先到阳光街,阳光街的猫都戴着铃铛,而且那里的东西都有主人,他无处藏身,只得到其它地方去。

他来到了雨街,幸运地碰到了雷莎太太。雷莎太太是一个神秘的人,没人知道她有多大了。她把黑猫带回家,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阿洛。雷莎太太一点儿也不嫌弃阿洛,她和阿洛一起吃饭,还让阿洛用她的浴缸洗澡。雷莎太太真是一个善良的老太太。阿洛一定会过得很快乐,希望他也能照顾好雷莎太太,不要抛弃她。

【篇五:雨街的猫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叫《雨街的猫》这本书,是王一梅写的书。主要讲了雨巫雷莎太太和阿洛之间发生的故事。

我最喜欢第四大章雨巫婆传说是个真实的故事这段,主要讲了雨巫婆听了雷特的琴声,很感动决定不再当巫婆,当然,她也不放弃,当女巫能有的财富。从那以后船长雷特总要寄信给雷莎太太,可是第八十一个信件却没送到。

我还喜欢第六章当雨街不下雨的时候,主要讲的是黑猫阿洛用船长雷特给他的乐谱掸奏,又自已发明了一个乐谱《当雨街不下雨的时候》被一位剧场的经理认可了,得到了大家的赞扬。

阿洛虽然是一只流浪猫但是他不怕困难,哪怕自已在饿也没有吃掉雷莎太太的鱼,阿洛不是一只爱休闲的猫,他看到阿旺有工作,自已也想有一份工作,结果他的工作跟阿旺一样,领报纸,还要看守桌子和椅子不让老鼠来磨牙。虽然他没有叨住报纸但是他不气馁,天天还是叼报纸,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次他接到了,他的这种品德,我们要学习。

【篇六:雨街的猫读后感】

《雨街的猫猫》是著名作家王一梅写的一篇优美的童话故事,主要写了蕾莎太太和小猫阿洛之间一段非常感人的故事。

文章写了一个叫蕾莎的老太太,在路边捡到了一只小黑猫,给它取了一个名字:阿洛。她与小猫相依为命,生活了很久。有一天蕾莎太太为了就被抓走的阿洛而淋雨发烧,最终离开了她的房子,去了其他地方,把房子留给了阿洛。蕾莎太太走后,小猫找了很多工作,四处碰壁后,终于找到了一份看守仓库的工作。最后,它经过勤学苦练再加上本身有音乐天赋,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小提琴家。

这篇童话中的蕾莎太太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她原本是一个不会死的女巫,但是为了喜欢的船长,放弃了女巫的生活,变成了一个普通人;在明明知道船长已经失去记忆的情况下,仍执着地等待着船长的第八十一封信,这是一份多么令人流泪的情感!在养了阿洛之后,魔鬼把阿洛抓走了,蕾莎太太为了救小猫而淋雨生重病,永远离开了雨街。阿洛也是一个非常重情义的猫,在它的主人离开它之后,它打消了去乡下找它的伙伴的念头,而把别的猫请过来住,一起等主人的第八十一封信

我多么想拥有一只像阿洛一样和我情深意重的小猫呀!

【篇七:雨街的猫读后感】

今天,我把《雨街的猫》这本书看完了,里面的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只流浪猫被雷莎太太收养了,取名叫阿洛,一次阿洛被烟囱魔鬼抓去,雷莎太太冒着雨去救阿洛,最后却生病死掉了。后来阿洛娶了白云剩下了许多的猫仔,为了养家糊口阿洛在外面不停地找工作。阿洛在米店工作了几天,一位老头经过发现了阿洛的才能,便让阿洛和力大无比去雨街剧院伴奏,阿洛因此有了一场自己的音乐会。

阿洛是一只黑猫,竟然能在人类的世界中,生活的如此的美好,也在人类的世界中,找到了工作,挣钱养家。阿洛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阿洛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跑步总比别人差,但我毫不气馁,再加一有空,我就练习跑步,每天都要进步一点这是我的目标。通过我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的练习,我的成绩能够跟别人切磋了,在体育课上考试的时候,我也变得更加胸有成竹,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取的了好成绩。

每个人生来就不同我们在有些方面不如别人,就应该要正视自己的不足,不断去练习,这样才能追上别人的脚步,让自己变得更加有自信。

【篇八:雨街的猫读后感】

我很喜欢看《雨街的猫》这本书,这是一本长篇童话故事书,讲述了发生在神秘雨街上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雨街上住着以猫咪阿洛为代表的各种动物,在失去雨女巫的庇护后,生活很艰难,但他们不怕苦,不放弃,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终于过上了幸福生活。最令我深受感动的是猫为人类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正如在雨街一种著名报纸《狗眼看人》上写过的那样:一只叫做哈米的猫曾经为人类抓了无数的老鼠。一只叫拉比的猫曾经表演了猫的舞蹈,人们模仿她优美的舞步,发明了猫步;时装表演的时候人们都要走猫步。而这只叫阿洛的猫用他忧伤的琴声征服了人类心灵,再次向人类证实了猫的艺术才能看了这本书,真的觉得下雨天也是晴朗的,爱的阳光依然明媚。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动物门不会出版报纸,与人直接沟通,但它们的所作所为仍然让人类看到了它们多彩多样的本领。就说地震吧,虽然这是大自然的力量,谁也无法和自然抗衡。但很多动物有着比我们更加灵敏的感觉,在地震来临之前就能察觉异常,提前预警;警察叔叔经常利用狗的嗅觉协助侦破案件

自然界的动物是那么可爱、美好,让我们多一点爱心,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吧!

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


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一)

我看过很多书,只有这一本一直放在我的床头,每晚临睡前,如果我心浮气躁,不能安然入睡,我就会捧起这本书,随便打开其中的一页,读读里面的句子,里面的诗,一切也就淡然了。

这本书里的小女孩叫埃斯佩朗莎(埃斯佩朗莎,在英语里是希望的意思),她是生活 在芝加哥拉美移民社区芒果街上的小女孩。父母们为了希望移居他乡,而在小女孩的心中,他们的生活就是漂移不定地住在租来的房子,也不好意思将自己的房子指给小伙伴们看。埃斯佩朗莎从小就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她希望有一天她能走出芒果街,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她要替所有走不出移民社区的人走出去。

《小屋》以一个十二岁孩子的视角,讲述了童年里的纯真的友情,伤心的恋情,对美的追求,对未来的向往。用孩子一样诗化的语言静静地诉说她的自行车,她窗外的树,她要在学校吃午餐,爷爷的离世,婶婶的病,妈妈的头发,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子有了女朋友都是生活中平实的小事,从孩子口中讲出来,立刻变得那么动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她纯,以至于让我感觉不到这是作者要写给我看的。现在的人,都那么迫不及待的表达,各种题材,炒作,出位,可是桑德拉的叙述并没有什么目的,而是孩子的喃喃自语般得讲述,一下子就融化了读者的心。这本书曾获1985年美洲图书奖,并很快被收入权威的《诺顿美国文学选集》,此后又进入大中小学课堂,作为修习阅读和写作的必读书广泛使用,成为美国当代最着名的成长经典。

最后,附上书中出现的诗歌一首,是埃斯佩郎莎念给病重的婶婶的诗。

我想成为

水中的浪,风中的云,

但我还只是小小的我。

有一天我要

跳出跳出自己的身躯

我要摇晃天空

像一百把小提琴。


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二)

芒果,一种让人暖暖的水果,《芒果街上的小屋》味道平凡,又很特别,如果可以的话,某种义意上说它的味道近似榴莲。

身为长女,家庭所有的悲伤都得她担着,面对大人的脆弱能说什么。但却快乐的单纯,有着几净的心思和直白的话语。会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思考和害怕,向往山上的花园因为那里的安静。

像其他美国的小说一样,公主会独立,坚强,又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实际上她还是个孩子。生于墨西哥的我,还没看到那里的亲切的黄棕色匍匐的人,吃够当地的土特产,被父母带到了美洲。仓促地使我感动一战种犹太人的处境。接下来,顺理成章,我移民到了美国,陌生的大陆还有似有非有的大流土,但是似乎很美移民带给我的也是矛盾,无论是,爸爸突然对我说,也有死了,还是卢佩婶婶变成为过去的黑白照片,尽管她在照片上看上去很漂亮。

这本书的表面和描既明快,又温馨。平凡的句子,述说着不平凡的晢理。虽然许多词眼使句子看上去有些苍白,但慢慢看会觉得原来每个名词都有自己独特的意识

全文是用近小孩子的口气描述的,但所包含的内容却不是一个稚气孩子能够承受。手法相当含蓄,像一杯蒙上白布的灌满水的玻璃杯,感觉透明,又适宜。里面没有美国小说幽默,但全文有着小猴子的浪漫,一些比喻,和其它修辞手法很体切,比如妈妈的头发比作小小的玫瑰花,一枚小小的粮圈儿。

有时作者蜿转表达对生命依赖。在这里你可以知道一个小孩对生活的大度,一个小孩的悲惨之心,她的认真,心思和感悟毫不吝惜的表现在生活,社会及生命中。孩子的思想大人往往无法理解,大人可以解释一个公式,一个新名词,一个有结尾的故事,但就是解释不了孩子的思想。只有在生活中你可以解释他们的一个动作。

生活就是这样让人费解,它能让一群人找到语言,又让一群人迷失。不过它确实妙极了,它试图让一个人处于边缘,但他身后就是空地。但它并不坏。

好像有看过米歇莱德的《女巫》中写到:巫初现人间,就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她就是一个魔怪,一块损石弄不清是从哪儿来的。

没有生活,是多么可怕。《芒果街上的小屋》是歌颂生活,家庭的诗歌。就像,《大流土和云》中大流土说:看到了?哪里?那朵看起来像爆米花的那朵旁边的那朵。看,那就是上帝。大流土说:上帝?有个小点问到。上帝。他简洁的说。

引用这本书里的段:你永远不能拥有太多的天空,你可以在天空中睡下去,醒来又沉醉,在你忧伤的时候,天空会给你安慰,可忧伤太多,天空不够,蝴蝶也不够,花儿也不够。大多数美丽的东西都不够。于是,我们取我们所能取,好好享用。

生活像上面所描述到的,在陌生世界,我们只有融入其中,才能理解生活的真正含义,生活像榴莲,饱满富有生机,有时伤心,落魂但咽下去总会对自己有好处。


芒果街的小屋读后感(三)

《芒果街上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当代女作家桑德拉。希斯内罗斯,她是墨西哥移民的女儿,在书中,她的名字2020叫埃斯佩朗莎。书的封面很简洁,只用大片亮黄衬托出一个小女孩和一只蝴蝶白色的轮廓,也许是这别出心裁的封面设计吸引了我,我小心翼翼地翻开这本书,第一页是这本书的题记―博尔赫斯的《雨》,清新灵动,正如编者所说,之所以要用这个作为题记,是因为博尔赫斯同时也擅长制造诗歌 与小说 的混血文字2020。伴着这短小精悍的诗歌,我缓步徜徉在芒果街上

我们先前不住芒果街。先前我们住鲁米斯的三楼,再先前,我们住吉勒开篇那近乎透明的语句直接把我们带进了科尔德罗们的生活。

此外,文章令人拍手称奇的想象力也是不得不提的,书中没有什么赘词,每个词句的出现,都是那么精准有力:窗户小得让你觉得它在屏着呼吸、野草多得像眯眼睛的星星书中处处充满了这样诱人的比喻,的的确确是诗意盎然的童话王国。

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像芒果街这样一个被我们留在身后的地方。它遥远但真实。在那里有我们的伙伴,房子,花草树木以及它特有的规则。正是这些以前我们想要急切地抛在身后的东西塑造了我们,我们之所以成为现在这个样子与过去是密不可分的。这本书就透露出这中观点。而且作者还爱着那个芒果街。这些使我回顾过去,看到是什么成就了我。而且明白将来的路该怎样去走。

全文是用近似小孩子口气描述的,但所包含的内容却不是一个稚气的小孩子能承受的,手法相当含蓄,像一杯蒙上白布的灌满水的玻璃杯,感觉透明,又适宜。

有时作者会婉转表达对生命的依赖,在这里你可以知道一个小孩的瑕想,一个孩子对生活的态度,一个孩子的悲悯之心,她的认真,心思和感悟毫不吝惜的表现,在生活、社会及生命中,孩子的思想,大人往往是不会理解的,大人就是解释不了孩子的思想。

像其他美国小说一样,主人公独立、坚强、又是个充满矛盾的人,实际上她还是个孩子,生于墨西哥的我,还没看透那里的亲切的黄棕色皮肤的人,吃够当地的土特产,就被父母带到了美洲,仓促地让我感到一战中犹太人的处境。接下来,顺理成章,我移民到了美国,陌生的空气,陌生的大陆还有似友非友的大流士,但似乎很笨,移民给我的也是矛盾,无论是卢佩婶婶变成已成为过去的黑白照片,尽管她在照片上看上去很漂亮。

我离开是为了回来。为了那些我留在身后的人,为了那些无法出去的人。读完这句话,不由得想起了泰戈尔的一句诗:我一次次飞走,是为了一次次飞回。想起我挥手告别的那个小山村,稻谷应该在慢慢变黄了,和芒果一样熟透了的金黄,从梯田上流下来,宛如飞瀑

《芒果街上的小屋》就是这样一本文字2020简洁的书,她的文字2020是那样的纯粹,纯粹的向北京的春天。那是一种只能飘在几朵云朵,躺在几片湖泊,挂在几滴露珠的文字2020。

生活就是这样让人费解,它能让一群人找到语言,又让只一群人述失,不过它确妙极了,它试图让一个人处于边缘,但他身后就是空地,但他不坏!

天堂街3号读后感


天堂街3号读后感(一)

小主人公郎郎对他说谢谢的时候,他说,他喜欢把这些谢谢珍藏在自己的口袋里,那种感觉是沉甸甸的。也许是因为他一直受到别人不公正的对待,但是他的幼小心灵里却有一个深而莫测的海洋,渴望受到人的的尊重。设想一下,世界上每天发自于人心底口中而传入人耳里的有多少个谢谢啊!又有谁想到把这两个字2020珍藏起来呢?我喜欢做这样看似无聊的设想。而这种珍藏也不能不说是一种美好的情愫,那就是感受美好,感受平等,感受活着的一种尊严。

郎郎打开信箱没有见到爸爸的来信,他说信箱里什么也没有,可是解伟却说有。还是忍不住要把他的话都写下来:当然有东西啊解伟坚持说,它叫等待。有了它,你不用怕,会有盼头。你等的人、等的事,只要去找,总有一天会找到。当时我盼望爸爸的消息,每当打开邮箱,发现它是空的就会伤心。后来我想我不必难过,我得到了另一种叫等待的东西。果然,等待积多了,终于有一天,爸爸就回来了。这是一个十二三岁孩子的话,一次次地读着它,我每次都有血液涌动翻腾如海洋的感受,也许这份感动就是人们所说的叫共鸣的东西。他把天棠街三号写成天堂街三号,因为人间他得到的温暖太少,是让天上多降些温暖。挚爱着如是的温暖。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如我一样普通如沙砾一样的生命,但不管活着的状态多么的卑微,但也要给这个美丽的空间留下一些声音,用一份平和善良的心灵去温暖其他的生命,那应该才是一种真正活着。

当他知道自己得的不是他爸爸遗传的重症,只是轻微的癫痫。他说的话:啊,我能生下来,又能活下去!;多好啊!郎郎,看看天多高,树多绿,我要好好活了。我们每个人都活的好好的,却常常忘记这些,每天的行色匆匆间,有几个人去注意那很高很高的天,很绿很绿的树?多少人在浮躁中窝行,又有多少人经历着醉生梦死?忽然发现许多莫名的忧伤是错误的忧伤,真的是有些矫柔做作。童心的世界有茫茫宇宙般的辽阔,那是一种很不错的净化剂。忽然想起儿时的电视剧《胖太阳》里那孩子朗诵的诗歌:世界上最浩瀚的是大海,比大海还要浩瀚的是天空,比天空还要还要浩瀚的是人的心灵。我知道胖太阳不是原创者,但是我却沉静于那童声的朗诵,认为那是最和谐的文字2020与语言的结合。每个人都不是孤独者,还是那电视剧里的儿歌:你有无数的伙伴万万千千,在蓝蓝的天空自由飞翔,在清清的河水里来回游玩大自然赋予我们无尽的美好,而一切在于我们去发现,去感知。喜欢把眼睛定格在一朵云彩看那变幻的美丽,喜欢看一个幼芽葳蕤成绿的河流,也喜欢倾听雨滴敲打叶片的轻响,甚至喜欢躲在花丛中偷听花开的声音也许一切这来源于心底来自天堂的感动。


天堂街3号读后感(二)

这本书荡漾着淡淡的忧伤,浓浓的深情,少年朋友丝丝入扣的故事里,从那高高悬挂的神秘信箱中,真切的让人感受到成长是是一种孤寂的等待。

整本书里带有一点忧伤、一点深情、还有一点疑惑,总体写了一群少年从生命的起点到生命最好的时间的故事。还写了郎郎的父亲与郎郎的外婆之间的纠纷,郎郎做出的一些举动让我感动,他所做的都是为了自己的父母好,让人感动。解伟有一只小狗、小狗的名字2020叫黄箭,是他最喜欢的小狗,他却丢了,这使他很伤心。郎郎有一只小乌龟,小乌龟的名字2020叫绿箭,和黄箭只差一个字2020,也是他最喜欢的小乌龟,而小乌龟的眼睛看不见了,所以小乌龟吃不食物,被饿死了,这使郎郎很伤心。这就是他们对小动物之间的深情;郎郎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是从天堂街3号寄来的,可是只有天棠街3号,但是在天棠街3号的地方还有天堂街3号的邮箱,过了几天,郎郎又在学校门口发现了天堂街3号邮箱的钥匙。这就是天堂街3号邮箱的疑惑。


天堂街3号读后感(三)

第一次读这本书,就被里面那些可爱的少年给迷住了,软弱的谢伟,泼辣,可爱的苏凤,聪明,善解人意的蔡理还有那对狼大腿,和坏孩子尻,他们的人物心理都被作者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读了一次这本书,还想读一次,总之,是一看忘不了。

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就像这第十七棵树,枝枝蔓蔓伸向各处。

这是小说《天棠街3号》的开头部分里描写完郎郎、解伟、郎思林3个少年一天经历后写下的一句话。当我读第一遍时,并没有在意这句话。但是,读第二遍时(只有好小说才经得住读第二遍,才会艺术的信息越读越多)我一下子发现,小说对这一天的描写里,充满了伏笔和暗示,小说后来所生出的重要情节,几乎都在这一天里埋下了种子。我不觉再次佩服秦文君作为小说家的功底。坦率地讲,创作少年小说的作家里,有这种功力的人并不多。

一部小说,特别是写给少年的小说,一开始就写得枝枝蔓蔓伸向各处,弄得不好,作品会变成散乱的杂木丛。可是,秦文君把伸向各处的枝蔓都收束成一棵婆娑的大树,就像平吉里根深叶茂的第十七棵法国梧桐。她依靠的是什么?是少年的成长这棵有力的根干。

这部小说的叙述视角虽然是以郎郎为中心,但是,解伟显然是作品刻画出的最有力度的人物。解伟年幼时,爸爸弃他和妈妈而去,爸爸留给他的望远镜成了维系他与爸爸关系的珍贵物品。望远镜具有把遥远的事物拉到身边,把隐约的甚至未知的东西变得清晰可见的功能,这与解伟对父爱的渴求与寻找构成了内在的联系。在小说中,解伟正是依靠望远镜,找回了父亲,找到了郎郎这个朋友。他因为找回父亲而说话理直气壮了一些,办事也有头有脑多了。他从胆小懦弱变得不屈不挠的标志性事件,是奋起反抗欺辱他的不良少年尻,而起因也是由于被尻抢去的望远镜遭到了尻的亵渎。

这本书值得去读。

暗店街读后感


暗店街读后感(一)

虽然【暗店街】的故事、结构、文字都让人倍感凄楚,仿佛生命毫无意义可言,既空虚渺小又不留痕迹,但小说最后终究是为生命留下一点继续的理由,只不过这理由却也无比无奈。【暗店街】最初以一个结束开始,最后则以一个开始结束。当主角一片片地捡拾起生命的碎片,他的往日记忆里,也开始有些比较清楚的片段逐渐浮现,虽然远远够不上完整,但终究是带领着他走到那个让他决定遗忘过去的岔口上。

那是一段哀伤的往事,当他站在此刻、努力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时,站在另一头的自己却努力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那是二战期间德军占领下的法国,主角身为一个外国人,时时恐惧着被逮捕、被送进集中营。虽然他早已经换上假名、持着一份伪造的护照,却还是担心害怕。于是他试图带着一爱一人一起跨越边境、逃离法国,结果却遭人欺骗。他与一爱一人被遗弃在白雪覆盖的荒山中,虽然他最终侥幸活了下来,但正值芳华年岁的一爱一人就此音讯全无、生死不明。

如今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再寻回这些往事记忆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生命中那些曾经重要的事情已经不再重要,那些曾经挚一爱一的人们也已经一一逝去,徒留下残缺与可悲的记忆。这样的人生、这样的记忆,当初是决然放弃的,如今又有什么理由再拾起?然而,主角最终还是决定继续自己的旅程,迈向那个自己更早前住过、名为暗店街的地方。因为,虽然生命如此渺小、如此无足轻重,虽然这些往事回忆注定要随风消散,但如果没有这些经历过的往事和它们留下的回忆,主角这个人,就什么也不是。

李安导演曾经说过,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臂山。其实,每个人心里又何尝不是都有一条暗店街。那里或许堆放的只是一些陈旧无用的破烂,或许只剩下滞重呛鼻的浓厚尘埃,这样的暗店街只是你我生命中的一个往日碎片,但没有了它,我们的生命便一无所有,我们就什么都不是。走过的道路、留下的脚印,尽管短暂、甚至不堪,但却是生命之所以是生命、你之所以是你、我之所以是我,的唯一理由,是你我心中不可抛却的暗店街。

暗店街读后感(二)

他们某一天从虚无中突然涌现,闪过几道光后,又回到虚无中去我们都是海滩人,沙子只把我们的脚印保留几秒钟。

【暗店街】是一部用侦探外衣包装的怀旧经典。它同时是一部细节的辞典,在这里,你可以捕捉到五十年代的巴黎的一块粉刷成蓝色的天花板,一缕经久不散的胡椒气味,一首由口哨吹出的老歌片段。这些细节勾勒出那个本应消逝的时代印记,如同作者寻找失去的记忆那样:他们所经之处有某种东西继续在颤一动,一些越来越微弱的声波,但如果留心,仍然可以接收到所有这些在空气中飘荡的分散的回声,凝结以后,便成了我。

所有这些作者笔下的碎片拼凑在一起,便重现了那个旧时的巴黎,如同普鲁斯特耗尽一生的时光去回忆的贡布雷的一草一木。侦探小说提一供细节来让作者推断案件的真凶,而【暗店街】里的我,用那些近乎奢华的细节找寻他丢失的过去。合上书本,旧巴黎的气味还在空气中缭绕,并不急于回到属于它的那个时代。而法国人的怀旧情结,就这样一点一滴地渗入了我们的骨髓。

我小说主人公,患了失忆症。有一天,我的合伙人关掉了他们一起工作了八年的侦探事务所,我便着手寻找自己无端遗忘的过往岁月。我循着那条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断掉的线索穿行在现实和往昔之间,试图凑起每一块记忆的残片,将自己从丢失的时光里打捞出来。这是一个不断显现希望,又不断遭到否定的过程,当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名字时,却又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我父亲,我的朋友们,还有和我一起失踪的妻子。这时候,寻找便不再是单线索的进行,我肩负起寻找当年和自己一起翻越边境失踪的妻子的任务,而我直到这个时候,都还不能够完全肯定,我就是自己以为的那个人

这确实是我以前的生活呢,还是我潜入了别人的生活?我把每一个翻阅此书的人带入一座迷宫之后,面向他的全部听众,无助地提出了这个问题。或许这并不是一个问题,它没有答案。故事在全书的结尾处仍在继续,仍在迷雾中徘徊。而我抱着对那个不知道是否存在于自己生命中的女人的感情,继续追寻属于我们的旧日足迹。

该书获得当年法国文学最高奖龚古尔奖。作者帕。莫迪亚诺笔下的场景如同电一影镜头一般,一幕幕地在相隔了二十年的时空中交错展开,可又和以罗伯。格里耶为首的新小说派有所区别,【暗店街】的风格简练到了及至。帕。莫迪亚诺一手导演的这这部电一影里,所有的角色都心事重重,都怀有一份对往昔岁月的伤感怀念。在这到处都是旧时影子的现实之中,每一处提示过去存在的细节都显得弥足珍贵。开餐馆的让。厄尔特,叫斯蒂奥帕的俄罗斯流亡者,一天要吃一百多幅下水的美食家,园丁,钢琴师,裁缝,自闭的摄影师等等,每一个人都坚守着自己的一份过去,当我循着那条似是而非的线索闯入他们的生活时,他们无一例外地把代表着过往时光的照片、笔记本以及信笺移交给我,象斯蒂奥帕说的那样:我把火炬传给了你。我与他们彼此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共鸣,这共鸣的频率来自于过去的残留回声。斯蒂奥帕的流亡身份也是所有人的身份,包括我在内,每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又同时都流亡于自己的记忆之外。

【暗店街】昭示了一个不确定的主题。我用于重建回忆的材料,取自人们的诉说,而他们在对我诉说往事的同时,都不由自主地回到了过去。当我和让。厄尔特初次见面时,他举起一只手僵在那里,仿佛想留住一个稍纵即逝的东西。还有那个在法国生活多年的美国钢琴师,由于长久地沉浸在对往事的叙述中,他的美国口音愈来愈重了。由于这些怀旧艺术家把往事视同艺术品一样地保存,我不仅得到了大量详尽的细节,还获取了他们把岁月窖藏多年的深厚情感。记忆中所有的细节都没有沾染灰尘,在深沉的叙述中闪闪发光。我仿佛是一个使者,在所有人的记忆中穿行,把他们的过去现在编织在一起。这些材料便将与我相关的线条勾勒成一幅幅活动的画面,再将它植入自己消失的岁月中去。可它却仍然带有现时的痕迹,那些胡椒的气味,还有一直回响在记忆最深处的老歌的片段,仿佛并不曾受到时间流逝的影响,让人感觉到它们可以一直在这个世界上飘扬。这些我自以为坚实的影象,愈是清晰,就愈是让我迷惑,最后终于到了可以准确说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的面孔,让自己陷在一精一巧的细节构建的情境中,却无法确认我记不得这天晚上自己名叫吉米还是佩德罗,斯特恩抑或麦克艾渥依。的地步。

卡国人是最无法摆脱怀旧情怀的民族,这或许是因为他们有着太过辉煌的过去。无论是曾征服整片欧洲大一陆的拿破仑,还是它在文化艺术领域一骑绝尘的巴尔扎克,雨果,罗丹等人,都在扮演着一个贵族祖先的角色同时,给了二十世纪的法国人一份沉重的一精一神遗产税。而二战的爆发,给法国知识分子带来的却是理想上的破灭,新小说派以及各种后现代流派应运而生。任凭他们取得什么样辉煌的成就,那些古典的大师早就为他们准备好了一座座无法翻越的一精一神凯旋门。作为战后出生的帕。莫迪亚诺,醉心于在他笔下重现战时的巴黎,那个幻灭的年代,那个高尚的一精一神从此日趋式微的分水岭。正如小说中无名无姓的我一样,他在一张张打字纸上穿行于过去与现实之间。在书中只是在开头露面的于特是一个隐藏的象征,他同样丢失了自己的一部分过去,他和我前往的是两个不同的方向,但面对的却是同一个终点:历尽沧桑之后,我又回到了源头你说得对,在生活中重要的不是现在,而是过去。

唯一可以确定,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过去,是一定会被遗忘的,这是一条始于柏格森的贯穿了法国知识分子的思想主线。【暗店街】所要坚守的正是这样踩在海滩上的脚印:沙子只把我们的脚印保留几秒钟。

书中的我在追溯的过程中,曾经遇到一位缔结在往事之链上的园丁,他忠实地守护着一座被废弃的庄园,里面凝结着进入到我视野许多身影中的一个的过去。园丁带着我穿过一间又一间的屋子,一重又一重的庭院,这一切无比的真实,但是:房子被查封了他们把一切都查封了,我呢,他们让我留在这,但能留多久呢?

因为我没有任何过去,造成了我不得不活在过去,我不得不在人群中捕捉每一丝有可能是自己留下的足迹,因为这些足迹一直是生长在沙滩之上,一次海水的侵袭,便足以令它们不复存在。过去即将消逝,而现在却没能及时显现出它存在的意义。书中所有的角色都似乎是幻影,他们漂浮在充斥着旧时代影子的三维空间,彼此间互不相识,对另一个幻影那个并不能确实存在过的我所表露出的亲密,却正是自己也是一个幻影的证实。他们仿佛是巴黎散落在各个角落里的碎片,用自以为能够永恒的往昔来充实这个世界,然而就象从指缝间流落的沙粒,这些影象终究会在无情的岁月中烟消云散。

他尽力装出快活的语调,紧紧一抓着我的胳膊,仿佛想向自己证明我的确在那儿,在他身边。

怀旧作为一种存在的方式,犹如残留在后工业时代中的手工作坊,给我们提一供了一个积淀温情的空间。我们怀念那些不可复得的记忆,把它们当成阿里巴巴的宝藏永久珍藏,一次次地在芝麻开门的咒语声中留连忘返。可是往昔的岁月是否能够真实重现?那些被时间侵蚀的余波,是否可以历经漫长的沧海桑田而不会失真?我们就象是书中丢失了过去的我一般,时刻梦想回到以前,可是他们查封了一切时间查封了过去,砰地一声把我们关在了门外。每一个人都是那个流亡者,守着几张泛黄的照片,一把餐馆里饰有凹纹的椅子,眺望着记忆逐渐远去的千帆尽处。乡音未改鬓一毛一瘁,等到我们终于有一天可以再次聆听从时间隧道中传来的回声时,我们会忽然发现,自己的面目,象消失在沙漠中的河流一般,竟成了最为模糊的组成部分。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有那么一天:我们再也记不清在记忆长河中那些纷至沓来的面孔中,哪一个才属于自己,我们深陷在用口哨吹出的老歌片段中,沉浸在一丝胡椒的气味里,再也无力挣脱。那些曾经熟悉的面庞,最终会融化在依然闪光的细节之中;我们留在沙滩上的脚印,等待着下一次的涨潮,等待着被彻底的淹没。

暗店街读后感(三)

【暗店街】的故事主体很简单,讲述一个患了失忆症的男子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过程。从大框架上来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这名失忆的男子也确实是一个侦探。只是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寻找真实身份只是小说的叙事凭借与表象意涵,在背后,透过这个寻觅的过程,呈现出来的其实是生命意义的短暂与渺小。

小说从一个结束开始,在为侦探社工作多年后,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主角工作的侦探社就要结束营业了。在这人生的岔口上,业已失去所有过往记忆的主角,决定回头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主角要寻找的不单单是一个名字,他要找的是一整段人生,一个置于我之下的生命故事。而这人生、这故事,必须从茫茫人海中、从别人记忆的橱柜中、从泛着樟脑气息的杂物堆中,翻找出来。

这是一段苍凉而落寞的旅程。本以为,循着来时路,可以找到一段完整的生命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痛苦,总能描摹出一个有血有肉、一爱一过恨过的生命形象。然而,当主角循着蛛丝马迹寻找自我时,却发现生命早已化成块块的碎片,或是落在别人记忆的角落、或是镶嵌在某人生命碎片的边缘、或是凝结成发黄相片里的模糊身影、或是浓缩成一人物名册里的冰冷陈述。

从生到死、每一次的交会过程中,我们都从别人手上拾得一些生命碎片,也将自己的生命碎片交付到别人手上。然而,当我们奋力地向前行走,努力谱写下生命的篇章,这些生命的片段、记忆的碎片,却已经开始在身后四处散落、终至消逝。倾其所有地活过后,迤逦你我身后的,只是发一丝般细微、尘埃般轻碎的痕迹,无从拼凑出生命的全部重量、完整形貌,教人如何不感伤。

黎明之街读后感


黎明之街读后感(一)

文 | 荣儿

不知不觉的竟然喜欢上日本擅长写推理小说的作家东野圭吾的作品,而且据说如果只读一本东野圭吾的作品,那最佳选择是《黎明之街》。

看了《黎明之街》这本书,倒是觉得推理探案不是这本小说的核心,而是故事的佐料,让小说人物更加丰满,披上一层神秘的外衣。该书的关键成了对婚姻的探讨。讲婚外情的,人物内心刻画很细腻。我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读者,遇到一部好的作品,我会一边读着故事里的人生,一边从内心里把自己当成故事里的女人产生一种精神分裂的意境,一会儿想如果我是妻子会怎么办?一会儿想象自己若是那个小三心情又是如何?最后又会觉得婚姻就是如此这般吗?甚至读着读着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重先审视一下自己的人生观。

故事说的是女主角秋叶16岁的时候,父母离异,不久母亲自杀身亡,父亲的情人又横尸家中。警察怀疑秋叶是凶手,但找不到确凿的证据,于是一直对秋叶追查不休。就在诉讼时效即将到期时,秋叶遇到了家庭幸福的渡部,和他发展了一段恋情。渡部沉迷于秋叶的同时,对她的身世产生疑虑。大家一起迎来了诉讼时效到期的那一天,谜团才一一解开。

写婚外情的故事很多,但是把婚外情写得如此悲伤,又寒意阵阵的,且是以男主人公第一人称叙述自己的经历,十分真实的描述出一个出轨男人的内心一层层的变迁!一步歩走向失控!

这本书的那句广告语“你会在这本书里遇到东野圭吾笔下最隐忍,最决绝,最有力量的女人”。我个人觉得这三个最都可以用在秋叶身上,确也可以分别用于连同秋叶在内的三个女人身上,最隐忍当属渡步的妻子有美子女士,她明知自己的老公在圣诞夜去外面过夜是为了会情人,内心估计是气得要吐血了,表面却仍能装得若无其事。(姑奶奶我可没这样的忍功)个人也不喜欢这种活法太憋屈了!最决绝的女人应该属秋叶父亲的年轻情人本条,她在知道真相后,因为过度震惊而自杀了。她绝望得亲手把刀刺进了自己的胸膛!爱得好刚烈的一个女子!最有力量的女人当属女主人公秋叶,不可否认她是很有谋略很有能力也很有魅力的女人!

《黎明之街》很棒也很平实的一个故事!人性的冷漠和温暖都蕴含其中!

黎明之街读后感(二)

婚外情的故事我还是比较感兴趣的,在这种极端的例子中去看人心,我觉得很有趣,所以在室友告诉我这本书《黎明之街》是关于婚外情时,我就决定去看了。

写的确实不错,没有任何的黄段子,毕竟它定位的是推理小说。

前半段在讲渡部如何在婚姻平淡,自己觉得很压抑无趣,身边又突然出现公司临时聘用半年的单身女职员,在意外在撞球中心相遇,随后喝酒,女主秋叶喝的烂醉之后,渡部送秋叶回家,然后秋叶吐了渡部一身。就这样,两人的缘分就开始了。

然后的情节集中在如何在情人节,平安夜,新年这些时候面对要陪家里又要陪情人的心理和行动描写,究竟渡部的生活是因为秋叶的出现,激情更多,活力更多,还是由于要说谎和隐瞒,精神压力更大?书中也只是在讲故事,没有给一个确定的结论。

后半段逐渐展开在女主身边的凶案,爸爸的情人被入室抢劫者杀死,可是又不能抓到凶手。被害人的妹妹,主事的刑警都将怀疑的矛头指向秋叶,在公诉期将过去的这段日子,他们更加紧步伐,于是渡部不免被卷了进去。

看的出秋叶是一个很善良又容易受伤害的姑娘,她不愿去为难渡部,所以每次过节都谎称自己有了安排,其实只是自己一个在家呆着,同时,真相大白之后,才明白,秋叶故意把自杀的爸爸的情人遗书拿走,只是想看到爸爸和阿姨以为她是凶手,内心不安的样子,这十五年的公诉期是对他们的折磨和惩罚。还是一惯的东野圭吾的构思,总是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爸爸和自己的阿姨搞婚外情导致妈妈抑郁自杀,而爸爸面对妈妈要求知道婚外情的对象为难又发展了一个作为烟幕弹的情人,而这个情人真心爱着爸爸,知道背后的秘密后选择自杀。可是最后,我想,婚外情的主角,爸爸和阿姨,十五年来一直背负着他们所理解的真相和秘密,也没有真正的幸福吧。

故事的最后,秋叶选择了离开,她不想把她承受的痛苦加在别人身上,虽然她告诉渡部,她和他在一起是为了报复爸爸,可是感情的话,无论怎么样都是没有办法伪装的吧。

而渡部呢,在知道秋叶很有可能是凶手的时候,还是选择和她在一起(已经决意和妻子离婚),真的让我觉得那是真爱。如果秋叶不放弃,我倒觉得他还是愿意和她在一起的。

而渡部的妻子在洞悉一切之后,还是假装不知道任何事,还是做一个安静的妻子,全心全意照顾孩子的妈妈,只会把愤怒发泄在自己制作的手工上,又是怎么样的心情?

番外,渡部的朋友--新谷讲了他在并不怎么喜欢女友的情况下,因为年龄关系结了婚,婚后也是平淡,意外结实绘理,让他觉得找到了真爱,可是离婚也不是容易的事,在争吵之后,他和绘理闹僵,最后只得和妻子维持不咸不淡,甚至于有了很深裂痕的日子,也是很不幸吧。

那么这样想想影视圈的那些婚变,婚外情,好像也没有太多好指责的。看完书,最大的感想便是:应该认真地去看待爱情和婚姻:不是年龄到了就非要有对象,要结婚,感情还是不要有任何一方勉强,如果有一个是有一些勉强的,或者是为了成家而选择的理性结合,万一有一天看到真爱,婚外恋真的在所难免;最好是真心相爱,彼此倾心,双方可以达到“soul mate”的境界,同时一定要共同提高,如果有一个人甩另一个太远,那么感情有可能会又出现新的问题。

还是要真爱才在一起吧,把婚外情扼杀在摇篮里。

迷宫街物语读后感


迷宫街物语读后感
《迷宫街物语》,这本书带给了我无限乐趣,也带给我无限惋惜。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本精彩的书。
这本书讲诉了魏星空、时川、齐多智的故事,这三个少年为了自己所爱的人踏上了寻爱之路。他们参加了银色时针的迷宫盛宴,意外地认识了高年级的安妮学姐。而魏星空根据失踪的妈妈的鞋进入了一个个迷宫,挖掘着妈妈当年失踪的真相。魏星空与时川在一次迷宫之中互相扶持,成为了朋友。三人接受了银色时针的邀请,来到了银色时针的宴会,出乎意料地发现了许多失踪的天才少年,这时,他们开始了对银色时针的严密调查,却一无所获。为了找到真相,他们又参加了银色时针的新世界计划,三人相扶相依,却意外的发现了其他的秘密。他们发现了两个组织,白木兰和红木兰,这两个组织都崇敬他们的智慧女神美杜莎,但是白木兰却妄想得到美杜莎的智慧控制人类,红木兰却想让美杜莎的智慧造福人类。看似毫无关系的组织,却隐藏着天大的秘密,魏星空的妈妈是白木兰的召唤师,而她的爸爸却是红木兰的天才迷宫设计师。但是她的爸爸妈妈却为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选择牺牲。不久,魏星空遭遇了困境,时川为了救她,险些丧命。
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为了一个目的,我们需要坚持,想尽办法达成目的。我们也需要坚定不移的决心,在前进的道路上行走。我们需要勇气,能够在人生的道路上披荆斩棘,跨过所有的困难,到达终点。我们要学习魏星空的坚持,也要学习时川面对困难的冷静,困难并非强大,只要自己有勇气面对,就一定可以跨过。
《迷宫街物语》,这是一本有魔力的书,它教会我许多,带我一起去迷宫旅行,带我与魏星空他们一起探究真相,带我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相信你们读了这本书也会有我一样的感触。


天才梦读后感


天才梦读后感(一)

一开始应该先来评价作者,但是我不知道应该从哪里下手。这个女人,这个名字,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绝世孑立的传奇。她的身世是传奇的,个一性一是传奇的,才华是传奇的,情感也是传奇的。

她是我们一家钟情的女作家,我过去一直喜欢把她比作玉兰花,雍容而又洁白美丽。一妈一一妈一一爱一看她那张穿着旗袍叉着腰的照片,与生俱来一种难以言状的萎一靡一而又傲然的气质,所以在我心里似乎只有张一爱一玲才是旗袍的模特儿。看到【花样年华】里张曼玉在夜晚的路灯下摇曳身姿地散步,我就一下子想到了张一爱一玲。有一年去上海去了静安寺附近的一条道路,爸爸说那就是张一爱一玲曾经屡次走过的路,我定神一看,喧哗都市中的一条有些幽静的路上,我分明看到了张一爱一玲慢慢走来,带着些许虚弱,带着些许苍凉,又有些随一性一。上海女人中出了一个张一爱一玲,就值得上海女人聒噪一辈子了,学习一辈子了。

玖张一爱一玲的小说居多,但是真让我回忆起来,才觉得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好像所有的小说都是同样的语调、同样的词藻、同样的故事。女人细腻的天一性一在张一爱一玲的笔下展一露无疑,在小说里,钟、月亮、香炉等等都成了一件件活物,变得极富生命力。很多人一爱一将苏青和张一爱一玲放在一起,不是我扯老乡的后腿,苏青其实根本没法和张一爱一玲比较,她最多只是一个有思想的现代女一性一。说张一爱一玲的散文,看过【传奇】和【张看】,因为当时没有用专业的眼光去看,也没看出什么来,只觉得有些话好像印象很深刻也很有道理。

这回读她的【天才梦】,我一下子想到了纳兰一性一德的那首诗:正是辘轳金井,满砌落花红冷。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谁省,谁省,从此簟纹灯影。人生若只如初见般,没有后来,只有初遇,于是一切美好便定格下来,成为生命中永恒的、时时可留恋的风景。总感觉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说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

其实,【天才梦】是她19岁时在【西风】杂志的征文赛中所创作的一篇散文,因其卓尔不群的才华,使她在文坛崭露头角,一些人还把它视为张一爱一玲的处一女作。张一爱一玲的散文,差不多篇篇尽言自己,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谈自己的衣食住行、喜怒哀乐。此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平凡的、琐屑的、亲近的张一爱一玲的世界。如【天才梦】中提到自己读俗气的巴黎的时装报告,生活中学织绒线、做家务的失败,吃盐水花生,在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上的绿叶等等作为,似乎都是写我们市井百姓日常的生活呢。只是这些生活我们经历着,却没有留意;即使留意,也没有形成文字。可张一爱一玲就那么轻轻巧巧,看似随意,甚至有点漫不经心,就把一幅人生写一真图摆在你面前了。

毋容置疑,她是个天才。3岁能背诵诗,7岁能写家庭悲剧的小说,8岁能写乌托邦式的【快乐树】,中学时期蜚声校园,在香港大学同时拿到两项奖学金。这么才华出众,卓尔不群,她不是天才是什么?但文中你并没看出她的骄傲与虚荣。她只是平实地介绍着自己,没有张扬,没有炫耀,也没有隐埋,甚至还告诉你她一本洋洋大作的中途流产,母亲对她的不理解与讽刺,自己是生活中的废物等等,一点都不摆谱,也不作秀。这一刻,你也许很难将此文与那个大红大紫、桀傲不驯、清高孤傲的张一爱一玲联系到一起。

再看语言。作者是用轻缓的笔触,平淡地叙述她的天才梦的,语言朴质、平易、干脆,具有高度的概括一性一与感染力,但时不时又会冒出几句奢华、睿智、生动、深邃的话,将大俗与大雅、华美与冷寂糅合在一起,恰到好处。文中巧妙的譬喻,形象的描画,鲜明的对比,随意的嘲弄,无处不在。如写自己3岁诵诗时的摇摇摆摆,听诗的满清遗老滚下来的泪珠,虽是简笔勾勒,不事雕琢,但人物形象却栩栩如生。在写弹奏钢琴时,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一性一,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一句拟人,将孩童世界丰富的想像力展现得淋一漓尽致。而结尾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的比喻,又让你大吃一惊,怔忡不已19岁风华正茂的岁月,为何会如此沧桑,如此悲凉?但这就是张一爱一玲的语言独特的、极富个一性一化的语言。

作者以一位真正艺术家的敏锐,品味生活的乐趣,咀嚼人生的无奈。她的一生,是在稿纸格里跋涉的,有休憩,但没有停顿;有高一潮低谷,但没有结束。也只有她,才能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她的天才梦是她生命的支点,她也是用一生的心血去营造自己的梦的。她成功了,同时,她的天才梦也激励了多少后来者,让他们也不自觉地构建自己的梦,并不断努力去靠近那个梦,从而使他们生活得一精一彩别致,卓尔不群。

另外,关于张的散文的现代化特质,我真是没有看出来,可能是对于所谓的现代化特质的难以拿捏。不过,如果将这篇散文细细读下,我倒是读出了张笔下对于琐碎生活的琐碎描写。有人说她世俗,也罢,有人说她市侩,也罢。反正在我眼里都是褒义的意思,她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忠实的生活记录者,她所展现的生活景图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有上流的,也有下流的。其实生活如是,何必去扭一捏作态呢。更可贵的是,张总是用自己细腻的女一性一视角去观察事物,所以生活就成了柴米油盐拼凑在一起的交响曲,有高音部分,也有低音部分,但总是给人美轮美奂的感觉,是一种视觉和听觉的饕餮盛宴。

张一爱一玲无疑是敏锐的,她总能透过普通平实的日常生活去揭示其寻常的反常之处。她的散文虽然都以身边的琐事入笔,但往往到最后又有所升华。或揭示对生命的哲学思考;或表达对社会人生的理一性一认识;或从日常凡俗生活中探究人一性一、世情;有的还将普通话题后面隐藏的文化意义挖掘出来,给读者以启发。这时候,她仿佛是个生活的旁观者,静看一幕幕或一精一彩或平庸的人间活剧,达观冷静地品评人间是非,进而达到对现代都市生活哲理层面的认识。

贾平凹评说张一爱一玲是以一个俗女人的心一性一和口气,嘟嘟嘟地唠叨不已,又风趣,又刻薄,要离开又想听,是会说是非的女狐子,一语道出张一爱一玲的不凡。她以其俗,诱一惑读者进入与自己生活场景相似的阅读空间,再将她自己独具的哲思于不经意间兜出来,常让人感到亲切,又让人望尘莫及,由此,在惊异的同时也能隐约悟到张一爱一玲灵魂深处的苍凉和孤独。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张一爱一玲以一颗细腻而又宽容的心去洞察世俗人生,同时,她又从寻常生活中获取乐趣,以达观超然的旁观心态观照世俗大众及其生活,并养成了她对万物超然、对俗事谅解的洒脱态度。

在散文中,张一爱一玲最终留给我们的形象,是一个孤独女一性一流连于店铺的橱窗前细致入微不厌其烦地观赏每一件时装的质地、款式甚至丝边的金线的形象。尽管橱窗的玻璃映出的苍白的面孔时时使她从心底深处泛上一种苍凉和孤独,正因为有苍凉孤独深层意蕴的存在,世俗的欢一悦才越发楚楚感人。

我最后还是想说,张一爱一玲是一朵茕茕孑立的玉兰花,在风中轻轻摇曳,可是头顶的月亮却从来没有圆过。

天才梦读后感(二)

可能每个人在小时候都幻想过自己长大的职业,张一爱一玲幻想过,而我也幻想过。从小被人称作天才的张一爱一玲,她小时候做的梦就比我们普通人一大多了,她做的是天才梦,从小一便立志做一个天才般的人物,张一爱一玲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了自己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一个失恋而自一杀的女郎)。八岁尝试写过一部乌托邦式的小说。从小一便展现了自己惊人的创作天分。可是在九岁时还踌躇着是选择音乐还是美术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当看到一张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后,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开始的愿望全被自己抛弃了,最终张一爱一玲学习写作,成为了一名作家。可是我们知道音乐和绘画对于她的小说创作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对色彩、音符特别的敏一感,所以张一爱一玲在小说创作中特别喜欢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等吸引力的字眼。虽然张一爱一玲没有实现最初的职业梦想,可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成为了一名天才作家。

想想自己的职业梦想也是换了一次又一次,读初中以前就幻想自己要读历史系,以后成为一个考古学家,因为我觉得当考古学家可以很方便看见古代的东西,因为自己从小就喜欢中国的古典文化,可是当我把自己的职业梦说给亲戚朋友听后,他们先是对我嘲笑一番,然后接着挖苦我说学历史找不到工作。开始自己并没有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可是在以后看了一部林心如主演的电视剧,她在里面饰演一位历史系毕业的学生,在里面找工作那股心酸劲儿,真把我触一动让我抛弃了要当一位考古学家的梦想。

后来上了高中偶然看了一部叫【壹号皇庭】的电视剧,看着电视剧里面的律师,不仅是收入不菲,而且法律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特别羡慕他们身上正义感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庭上唇一槍一舌剑,在神圣的法庭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我觉得这些正好是自己的特长,因为向来认为自己的口才是很不错的。律师这个职业既能够施展自己的一爱一好又能够养活自己,便觉得以后当律师是再好不过了,可是在填志愿的时候看网上资料显示内地的法学是最不好找工作的专业,便给我泼了一盆凉水。于是便打消了读法学的念头,第一志愿毅然填了财会专业,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它,只是觉得这个专业热门。可谁知命运又给我开了个玩笑,因为分数不够没有得到财会专业,最终却被自己从来想都没想过的教育类专业录取。

现在已读大三的自己已经没有了梦,不仅是没有了梦就连自己未来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还有一年半就毕业的自己其实只梦想着出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现在看来这也只是一场梦,但我告诉自己不管毕业出去做什么,一定要自力更生,绝不吃父母的白食啃老,哪怕是最糟糕的打工卖力也只能去做了,我现在已经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真有那么一天可能自己读的那么些书,也就没什么用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真有那么一天也只好任命。况且我是喜欢读书的那种,特别是喜欢文学,书对我来说也并非没用,至少文学给我心灵的慰藉,不管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也必将读下去。

张一爱一玲是努力的,也是幸运的,她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我现在也在努力的路上,我也能幸运吗?我不知道。如果我努力了也不能实现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梦,我也只能安慰自己了,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出来不啃父母的老,我也算对得起自己了,因为曾经自己努力过。

《天才锁匠》读后感


《天才锁匠》读后感

他,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但他拥有天才的大脑,无论什么锁都挡不住他,除了他心中的那一把“锁”!

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就认为剧情很简单。但我想错了,每一章都会让我有不一样的情感;每一次主人公开锁,我都会有不同的激动感;每一次主人公心中很烦躁的时候,我都会试着猜出下面的情节是什么样的。

在一开始读第一章的时候,还压根儿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但是慢慢的读下去就会略懂一些,等到读到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时候,就会开窍的。当我读到第二章这样一段的时候,我愣住了:“我先伸出十指比一下,之后又伸出八根手指。”就是这样一句话,让我羡慕,嫉妒,恨半天,原因是一个还有四个月才成年的一个未成年人既然做了一件成年人和未成年人都不应该做的一件事,主要是为什么他有一颗天才大脑,而我没有。

在第五章时,他跟我们说了一个不应该说的东西:如何开锁!最主要是第七章,说的是主人公是如何在1996年到1999年这四年间学会开锁的。

当我读完全文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别提有多愉快了,这本书不但教会我如何开锁,最重要的是让我钦佩于那主人公那天才的大脑。

主人公“天才锁匠”叫做——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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