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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3000字的读书心得。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书是雨露,能滋润干枯之心。读书是为了打破局限,获得更加豁达平和的心态,它是最低成本、最便捷的一种途径。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或许你需要"3000字的读书心得"这样的内容,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通过《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注重平凡的人早已走在我们前面品尝到了胜利的果实,当然,缺点一点不在意也不好,应该适当加以控制就好,这才是最好、最有利于我们成功的做法,在此分享3000字的读书心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3000字的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3000字的读书心得篇1

《海伦娜的奇迹》心得

开学到现在,我一直在读《海伦娜的奇迹》这本书。由于教育体制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读的时候总感觉离我自己的教育远了一些,也就读得慢了一些。慢有慢的好处,当我坚持把这本书啃完的时候,内心被一种强烈的力量占据着任何国家、任何教育体制、任何文化背景下的教育人,拥有梦想就能创造奇迹!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恩雅瑞格,她担任德国威斯巴登市海伦娜中学校长长达19年。她以先进的理念和革新的手法建立起了独到的教育方法,在激励孩子自我管理、激发孩子学习热情等方面卓有成效。本书是她一生教育经验的总结,她的作品还有《另外一种学习、计划与实现》。

《海伦娜的奇迹》一书共分十五章,分别向我们介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学习读和写、主题教学和在实践中学习、想象与学习等)、综合发展(宗教课、舞台表演、学习民主和承担责任、社会实践等),以及老师在教学中的团队精神和对学生的评分与评价,另外还讲述了学校的仪式、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一所德国中学的管理和教学模式的介绍,虽然在文化、体制、学段方面不尽相同,但教育的本质却是相同的。

对阅读的重视:作者认为只有怀着好奇心并渐渐学会批判性阅读的人,才能学会理智看待各种媒体介绍的所谓的事实,才能改变自己以至于改变社会。书中介绍海伦娜中学鼓励学生阅读的方法有新书介绍、阅读之夜、读书笔记等。这些我们现在大部分学校和老师都在做,像书中介绍海伦娜中学读书笔记的方式各式各样,如短评、图画、自创续集、编写剧本、写信给作者等,这和现在校讯通倡导我们博友读书写博的方向有许多共同之处。阅读之夜是在教室里铺好睡袋,然后一起用晚餐,饭后,老师和学生轮换朗读文章,直到几乎所有人都睡去为止。在阅读之夜,学生们能够感觉到阅读的体验和看电视不太一样。第二天早上,就会有学生向老师借这本书,迫不及待想把它看完。这种方法虽然在我们不住宿的学校没有实践过,但这种理念是有的。每当我想给班级的孩子推荐图书的时候,我都会先在读书课上由我读给学生听,读到关键时刻就不再读,这样有很多同学课下会主动来借阅这本书,而且课下这本书也会成为他们讨论的共同话题。通过这样的方式我成功地引导孩子们读了一本又一本的经典图书,比如《夏洛的网》、《狼王梦》、《稻草人》、《一百条裙子》等。

对写作的引导:多写、多读不但能让人文思顺畅,也是让人喜欢上写作和阅读的最佳途径。激发孩子对写作的兴趣有很多做法,比如:编墙报、写班级日记、表演自己写的剧本、老师和学生之间互相通信,或者与其他城市学校的学生通信,或者班级自己出版一本书,等等。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是让学生自选文章,朗读给大家听,然后借助打字机,印制出版自己的文章,甚至可以在学校节日的时候出售。平时我评改学生的作文时,对于写得好的文章总是在文章末尾得一个选字,表示文章写的很成功,被老师选出来读给大家听,每次读的时候我总是嫌学生的声音小而自己代劳去读。看来以后还是让学生自己选择自己的优秀文章然后自己读给大家听,这样会培养学生对自己和他人文章的欣赏水平,并激发写作兴趣和动力。另外,我们班里有一台电脑,上课的时候用课件的时候才会用到,闲置的时间较多,看了书中孩子们借助打字机印制出版自己的文章,我也想让班里的同学试一试。学生们可以在课下借助电脑来打印自己的文章,然后全班进行汇集编总,制作封面、封底和目录,最后打印成册。在这个学期的六一儿童节上,也让学生试着销售自己制作的班级文集。我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们知道自己的文章会被同学和更多的读者欣赏,这将让他们更有动力和信心,在写作时也能得到更多的乐趣。

对精英的定义:《海伦娜的奇迹》一书中除了像上面两点很实用又很新颖的教学方法的介绍让我耳目一新外,关于精英教育的理念更是让我认识到了教育的本真让每个孩子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

海伦娜中学的不少孩子来自贫穷的移民家庭,甚至还有一些连工读学校或少管所都不肯收的问题少女。然而,从这里毕业的孩子,不论是在职业生涯,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成了众人眼中的精英。那海伦娜中学是不是精英学校呢?作者坦诚:如果从每一科成绩都能得到优良这样的标准来定义精英,那海伦娜学校不能称之为精英学校。坐在海伦娜学校教室里的,绝大部分都是中等程度的学生。作者对精英学校的理解是这样的:当一所学校能够引导每一个学生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并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建立其稳定的自信心和团队精神时,这所学校就做到了它可能做到的一切,从这所学校走出来的学生,将来进入社会时,不论在职业上,还是在众人眼中,都是一名精英。

我非常认同作者的这一观点。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学生的成绩和能力都达到优秀,但是我们可以使原本优秀的同学保持优秀或更优秀,使原本良好的学生达到优秀,使原本及格的学生达到良好,让每一个学生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更重要的是使每一个学生都对自己充满信心。学校和老师怎么做,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呢?书中给出的答案是:给学生环境创造读写环境;给学生帮助让学生从最基础处提高;给学生舞台让学生找到自己的特长,对自己充满自信;给学生评价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优势

鼓励每个孩子在自己原有基础上进步提高,让每个孩子对自己充满自信。这也是我最朴素的教育梦想。

去年任教六一班,这个班是我从一年级带到六年级的。班中大部分学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优秀。但是到六年时,我发现两极分化开始严重,学习优秀的学生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对自己充满自信并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自暴自弃、消极落后、对自己放松要求。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相信自己,心存梦想,不懈努力。记得很清楚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含义深刻,具有引导意义。于是在语文课上我给学生朗读了这篇文章,并引导学生对比生活对比自己说一说其中蕴含的道理。通过读这篇文章,孩子们懂得了:不要管别人的嘲笑和讥讽,相信自己,心中怀有梦想,并朝着梦想不断努力,终有一天会开出属于自己的花。这朵花也行是国色天香红牡丹,也行是路边野花小雏菊,但是,花儿没有贵贱,只要开花就是成功!除了让孩子认识自己、相信自己,我还调动一切力量给予学生帮助。学习成绩差的同学他们也有自尊心,他们不是不想学习好,只是由于很多原因导致现在的学习成绩差。他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帮助帮助他们发现学习中存在的困难,并帮助他们战胜困难。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作为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我经常和他们谈心,帮他们找出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然后联系父母,鼓励周围的同学来帮助他们战胜困难。梦梦就是这样一位同学,她在最后一个学期的表现最让老师欣慰和同学们震撼。她在最后一个学期对自己的要求和学习上的进步让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更加相信自己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致就能进步。六年级毕业的时候班级中的学生差距缩小,最重要的是,班里大部分学生都能理智的面对自己,规划自己,并朝着自己的目标勤奋努力。升入中学后,无论是第一次考试,还是期中、期末的考试,他们都捷报频传无论是全市第一名还是班级中默默无名的同学,我认为他们拥有了自信,他们能够不懈努力,将他们每个人最大的能力发挥到极致,这就是他们自己的成功,也是教育的本质,更是我最大的教育梦想。

我想,书中无论是关于阅读的重视,还是关于写作的引导,以及作者其他一些优秀的做法,这都是源于作者有一个梦,一个关于教育改革的梦,一个关于学生最好发展的梦,一个关于教育本真的梦。因为有梦,所以作者创造了属于海伦娜的奇迹!做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语文老师,做为一个最基层最普通的教育人,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具有一份朴素的教育情怀,拥有一个关于教育的梦想。读了《海伦娜的奇迹》一书,我更坚定了我的教育梦让每个孩子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让每个孩子找到属于自己的成功!

3000字的读书心得篇2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是一首田园诗,大海就是大海,不是拜伦式的,不是麦尔维尔式的,好比荷马的手笔:行文又沉着又动人,犹如荷马的诗。真正的艺术家既不象征化,也不寓言化海明威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但是任何一部真正的艺术品都能散发出象征和寓言的意味,这一部短小但并不渺小的杰作也是如此。美国艺术史家贝瑞孙是这么评价《老人与海》的。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

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

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老人与海》中所构想的世界。因为书所有的灵魂不同,自然那个所构想的世界也不一样。而我所指的灵魂,就是每本书,其自身要表达的思想,或者愿望。

看《老人与海》这本节的时候,我会经常性的感觉到老人仿佛是海中

一条久经沙场的大鱼,也许这样的形容不准确,或者说老人就是海,可却是历尽沧桑的海。老人的眼睛如文中所提一样,时间在变老,可那双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

老人与小孩都时常用谎言去修饰那穷迫的生活,小孩对老人的尊重甚至充满了崇拜,他对老人的信心有增无减,并不断地激励他、照顾他。我有时在想,老人就像一条大鱼,虽然身疲力尽,可是绝不向大海和渔人屈服。老人的身体、力量在逐渐缩小,可老人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促使他存有信心,能捕捉到大鱼的信心。老人始终做着与别人不同的事,他做的是别人敢想而不敢做的事,虽然有许多人不理解他,可他照样做。老人在海中经历了太多的事,当他捕到一条大青花鱼的时候,也兴奋的嚷了起来,经过两个多月来,他没有捕到一条鱼的事实,他开始自言自语,在海上交谈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这仿佛成了所有出海的渔人之间的一种品德,可老人却由于孤单也许有其他的外在因素,促成老人嚷出了自己心中的话,老人渴望遇见走失的鱼群,因为大鱼肯定会在其中,老人在八十五天的时候用大青花鱼做为诱饵,太阳在他的脑后,海岸远离了他,在他的视眼里有的只有一片一望无际的海与那青青的山。

《老人与海》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

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最后一次捕鱼,他抓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港的路上,他碰到了鲨鱼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捍卫自己辛苦得来的劳动果实。虽然,最后那条大鱼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白色的骨架。但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无论是与书中那个老渔夫相比,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与那些艰难生活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已经是很好的了,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面对一切的挫折。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曾经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己面对困难!

3000字的读书心得篇3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一本以中国人为研究对象的关于研究人城乡变化的书,它是继全球畅销书《首先,打破一切常规》的又一本对于发现自身平凡的一本书,它旨在识别最普遍的人类的平凡,并告诉世人将这种平凡应用在个人和事业上,以致达到成功的表现。

现如今的人们是越来越自由了,虽不能说想干啥就干啥,但至少从就业到择业,以至于出国,存在主义的计划经济的上帝都不干预了。对于不少人,机会终于来了。从过去梦想不到的机会到过去梦想不到的成功。我们国家的社会整个都变了。

然而焦虑任然存在,听人摆布的痛苦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选择的迷茫和自由的焦虑。还记得牧马人吗?牧马人是痛苦的:那场浩劫断送了他的事业。然而。牧马人又能找到安慰,因为浩劫解释了他的结局。现在不同的是浩劫结束了,上帝也退休了,别人成功了,而如果你作为一个牧马人一度渴望而没能实现辉煌人生,那你连怨天尤人的机会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自责。这种痛苦恐怕不亚于当年得牧马人。难怪有人说人又陷入了自由的厄运。

何为成功?见仁见智。有学者曾这样定义:成功就是充分实现你的潜能。在外部条件给定的前提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准确的识别并全力发挥你的天生平凡。何为平凡?就是你天生能做的一件事,不费劲,却比其他一万个人做得好。如果说得概念一点,就是做一件事的持续的、近乎完美的表现。

尽管平凡如此总要,但人们历来并不太注意它,更妄谈珍惜和发挥。我们从小到大都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夸耀自身有点事不谦虚的陋习,做人应该谦虚,只有发现和改正缺点才是进步。这是否恰好与物尽其才有所矛盾呢?当我们只知道一味的去努力改正我们缺点的时候,那些注重平凡的人早已走在我们前面品尝到了胜利的果实,当然,缺点一点不在意也不好,应该适当加以控制就好,这才是最好、最有利于我们成功的做法。

那么我们如何来发现自身的平凡呢?首先,如果你想揭示你的自身才干,就请关注你对你所遇到的各种情形的自发的、悠然而发的反应。这些反应提供了有关你自身才干得最好线索,他们揭示了牢固精神联接的位置。孙少安、孙少平这些默默为人生承受苦难的人们诚然,这是些富有戏剧性的例子,表明人们如何在危急时刻原形毕露。但生活中充满了较为平和的时刻,同样能引发具有歧视性的反应。

你油然而生的反应固然揭示了你最清晰的才干线索,但你还要记住另外的三条线索:一是学得快,顾名思义就是你在学习的时候那方面的学习得最快,那么方面就很可能是你的平凡所在。二是满足,意思个就是说什么东西或者什么样的感觉让你满足,因为这样的满足感的来源也许就是你才干的又一样源头。三是渴望,渴望揭示了才干的存在,特别是你幼年时期就感到的渴望。一切只要你留心观察,细心分析你就可以发现你的平凡。

学得快提供了你识别才干的另一条线索。有时一个人的才干并不通过渴望而示意,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才干就在你的身上,但你却听不到他的呼声,相反,在你后半生,某个事件将他突然点燃,如若你学习一种新技能特别快,就充分说明你具有某种强大的才干。

满足是揭示才干的最后一条线索,如前所述,你最强固的联结有一个结构性的特点,就是你使用他们时,会感觉良好。既然如此,如果你从事一项活动时感觉良好,那么你就很可能在使用一个才干。我们每个人的秉性都与众不同,因而我们对满足的满足的体验也会各不相同。在这里,作者建议密切关注那些似乎给你带来满足的情形。如果你能识别他们,你就朝准确的判断自身才干迈了一大步。

不假思索的反应、渴望、学得快和满足都是能帮助你发现自身才干的蛛丝马迹。当你为生活二奔波时,不妨停下脚步来,避开从你耳边嗖嗖吹过的风,转而倾听这些线索。他们将帮助你发现自身的才干。

《平凡的世界》一书中还介绍了平凡识别器的功能,也就是能够非常准确的识别你的平凡,并且告诉你,它是通过测试来完成的。平凡识别器意在帮助你提高你的观察精度,他向你提出一一配对的问题,捕捉你的选择,分析他们,揭示你的主导行为模式,继而告诉你,你的最大的平凡领域在哪里。

自古以来,人类笃信好就是坏的对立面,因而孜孜不倦地关注谬误与失败。医生们通过研究疾病来了解健康;心理学家们通过调查悲伤来了解欢愉;家庭顾

问通过探究离婚的原因来了解美满婚姻;世界各地的学校和工作单位鼓励我们每个人识别、分析和纠正我们的弱点,以求变成强者。此种忠告虽然用心良苦,却误入迷途。谬误和失败固然值得研究,但它们对什么是平凡却无言以告。平凡自有其自身的模式。

如果你想要在自己选择的领域中出类拔萃,并获得持久的满足,就必须了解自身特有的平凡。你必须精于发现、描述、应用、发挥和增强你的平凡。因此,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停止关注你的缺点,转而细细探究你的平凡,做一遍平凡识别器的测试,学会它的语言,发现你的平凡源泉。

世界上的人数以亿计,测试出来某两个甚至某几个人的才干主题完全一致这是有很大可能性的,然而你的行为和他们却并不完全一样,因为你有的并不只是这这个主题,你还有其他比较弱的主题没有在测试中显现出来,所以不要奇怪你的行为为什么会和其他人不同,这都是天生的才干在领导你的行为。所以一个人的才干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他,不然你会错过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的。

既然才干这么的重要,但为什么有的人不愿意研究自己的这种平凡呢?本书认为他们之所以不愿去发现自己的平凡,很大原因是因为他们不认识他们的真实自我有什么样的惊人之处。无论我们用什么名称,自卑感、不安全感这样的症状我们都不陌生。尽管不无成就,他们却仍会怀疑自己是否真如人们所想的那样富有才干。引起怀疑也许是运气或环境,而不是平凡造就的成功。你耳边老是有一个焦虑的声音:你什么时候原形毕露?尽管你的理智结论相反,但这话你却听进去了。这部分充分说明,为什么人们在被要求描述其自身平凡时,很少提及自身才干。相反,他们会谈到自一生中获得的身外之物,如证书、文凭、经验和奖励。这些是证据,能证明他们取得了进步,获得了一些可以拿出手的宝贝。本书并不是认为这种恐惧是完全消极的,毕竟不安全的反面是自满。然而,这本书提醒我们:如果由于害怕收获不丰盛而不去研究自己的平凡,就很有可能错失你的平凡。平凡并不是当然的产物,平凡也需要被珍惜和重视,然而我们却常常犯错,忽视了他的存在。从现在开始把握自己的平凡还为时未晚,发现你的平凡去寻早属于你的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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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读书心得3000字


《1984》选择书本阅读是极其重要的。好的书或文章应该重读又重读;平凡的一次快读便已足够,在研究院的一流学生,选读物的时间往往要读书的时间多,在此分享读书心得3000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1984读书心得3000字,欢迎大家阅读。

1984读书心得3000字篇1

1984是一部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政治预言小说。本书作于1945年。主要描写了一种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人民的生存状态和社会状态。

1984不止是一个年代,而是一个的社会。让人窒息,压抑的,无自由的甚至无思想的(尽管是宣传思想言论自由)的社会。这个让我想起了独裁的纳粹,斯大林搞个人崇拜的苏联,文革时的中国,以及红色的高棉,以及现今的朝鲜。而作者在1945年描写的景象就发生在了6,70年代的中国。

文中的描写群众没有了隐私,所有人都要接受一种叫电幕的东西的监视,无论是影像还是声音甚至是表情心跳。还有思想警察,一种控制人民思想的职业。这让我想道了红卫兵,思想警察是发现人们思想反叛的工具,然后有些人就会被消失。红卫兵好像是用自己特有的批斗游街等手段,共同点就是没有所谓的人权,没有证据,有的只是对人民思想的禁锢。任何人都不允许有邪见异端,一旦发现对就会别思想警察逮捕。文革时有禁书,有禁止的电影音乐,只有那几个枯燥的样板戏,歌曲也只是歌颂伟大的党。一旦违反就会被扣上什么右派,走资派,叛徒什么的帽子。书中的描写和文革惊人的相似。 我想这不是巧合,而是独裁统治的通病,大量的个人崇拜会让一个人走上神坛,会失去自我,失去方向。

暑期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精选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WAR IS pEACE

战争是和平 FREEDOM IS SLAVERY

自由是奴役 IGNORANCE IS STRENGTH

无知是力量 战争是和平 文中设想是世界分为三个超级强国,实际的情况是世界走向了两极化,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和苏联为首的华约进入长时间的敌对,世界走进冷战时代,两个超级大国进行了从经济,科技,军事个方面的较量.文中这三个超级大国不时一国和另一国,联手打第三国.但不是进行疯狂的世界性的大战而是进行局部战争.从中国的角度来看,刚建国是中国和苏联签署中苏互助协定等一些列条约,苏联为了拉拢中国成为他社会主义阵营中的伙伴向中国提供大量的金钱,技术,军事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再亚太地区对美国进行牵制.然而在苏联赫鲁晓夫上台后,中苏关系从同志加兄弟变成了敌人,并批判苏联为修正主义,中美并在70年代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中美关系走进了蜜月期,对中国没有了技术封锁,并进行军售.三个国家一直在某个和某个联合对抗第三方.

自由是奴役

文中写道的社会通过各种手段对思想的禁锢,有思想警察之类的人物.还有某些奴役似的规定.没有自由的国度里,群众都是奴役,群众制造生产力服务的都是上层党员,有的人衣食丰富,大部分人都挣扎在生死线。(我想到了金爷爷) 群众在小说里被赋予低人一等,这便是等级社会, 上层为内党和外党。群众一直被声称生活富裕、丰衣足食,但现实生活却是饥寒交迫。 无知即力量, 有了知识和科学的人不是内党党员就是将被蒸发的人,知识分子的下场都是死亡,与文革无异啊。 书中有一句话谁掌握了历史,谁就掌握未来,因为历史不可改,所以真理部改了一切书籍、报纸,老大哥的光辉业绩被不断提前,成就被涉及更多更广的领域,包括一切发明,比如飞机。

想知道英社如何一直超额完成一切计划经济的么?经济虽然一直未达标,经济不能改,那就改计划,把几年前的预计、预算、报纸、档案通通翻出来修改一下数字,以致达到超额。(没有人会质疑,因为有双重思想,下文介绍)。但后来我还发现,他们连经济都能改。

通过这书对文革和现代的一些思考稍微转转脑筋就可以发现,文革和互联网时代的信息革命有着近乎异曲同工的发生机制,相同的是,都是让民说话,给人民以充足的言论自由,给群众以批评权、监督权,所不同的是,文革时上街,而如今却是上网;文革时有组织机构,而互联网时代却是自然自发。 正如生产工具的变革会引起生产力的革命进而引发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变革一样,互联网这种技术工具的出现也对人类社会带来了一场伟大的革命,它在将电脑连接起来的同时,也把人脑联系在一起,从而将人类认识世界改变世界的活动变成了有机相连的整体的互动的活动,它造成了脑力劳动的分工和协作,从而为人类带来了一个伟大的智慧文明时代。 不仅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互联网自从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对人类社会交往关系的伟大转变,它将孤立的分散的个人联系起来,并将他们组织成不同的人群,再将人群组织成真正的人民它放大了群众的雪亮的眼睛,它使得老百姓的唾沫星子变成可以穿墙破壁的海啸,他使得老百姓的耳朵从天下知六百里扩展到六千里、六万里。 网络不是别的,网络就是坊间、就是民意汇聚之地,就是民心扎堆的场所,那些热帖下面,不正是人头攒动着的正在观看大字报和小字报的群众吗?可与文革时代的大字报和小字报不同,通过互联网,每个人都可以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了,每个人都可以写贴、发帖和顶贴,这不正是言论的自由吗?不正是人民群众用眼睛、嘴巴、鼠标和大脑参与社会管理的民主形式吗? 网络的人肉搜索就是一种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人们在以道德的名义,在进行违法的行为,这

1984读书心得3000字篇2

温斯顿突然转过身来。这时他已经使自己的脸部现出一种安详乐观的表情,在面对电幕的时候,最好是用这种表情。 p15

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们现在的社会有时也是如此吧,太多的人在社交场所都有着一副面具,他们切换这副面具又是那么自然、那么迅捷,好像他们从来没有过两副面孔一样。而在《1984》中,这种不同面孔的切换又是更加令人悲哀的,在这个世界里,真正的聪明人,才需要这样的两幅面孔。

温斯顿的第一篇日记 p18~p19

在温斯顿的日记里描写了普通群众在观看录像时的残忍的笑声,这个录像是一个身材肥胖的难民在乘船的时候在地中海某处遭到空袭,他落到水里,笨拙的身子在水里浮沉,后来他被直升机发现,全身中了数不清的枪,染红了海水,悲惨的死去。这种残忍的笑让我想起鲁迅先生当年在日本留学的所见,这是一种深切的悲哀。

有个面目英俊、外表凶狠的九岁男孩从桌子后面跳了出来,用一支玩具自动手枪对准他,旁边一个比他大约小两岁的妹妹也用一根木棍对着他,他们两人都穿着蓝短裤、灰衬衫,戴着红领巾,这是少年侦察队的制服。温斯顿把手举过脑袋,心神不安,因为那个男孩的表情凶狠,好像不完全是一场游戏。p30

在我的印象中,童年有一个特别喜欢的扮演游戏,就是好人坏人,能选到好人的总是自豪又欢愉,选到坏人的也会嘻嘻哈哈的配合玩耍,但每个人脸上的神情,说到底,都是童真的欢笑。但是在这里,少年侦察队不是一场游戏,他们让孩子成了侦查员,去侦查与自己最亲近的亲人,去端起枪支指向他人,去残忍的做一些不该是孩童做的事情并以此来获取荣誉。这些孩子也真正的失去了孩子应有的纯真与善良。

思想罪不会带来死亡。思想罪本身就是死亡。 p34

这是一句让人心头凛然一颤的话,在现在这个时代,我很难去想象,思想什么时候会有罪?这是一个思想、言论自由的时代。所以我也无法想象,奥威尔是在目睹了什么样的事情之后,写下了这样的句子。

这句话后来在小说里出现过很多次,每一次都让我的内心非常的难过,有一种心口塞了团湿漉漉的棉花,让人使不上力来的感觉。不管是哪个时代,群众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这一定是个悲哀的时代。

第三章 无产者不是人。p42~p61

在这一个章节中,奥威尔主要写了温斯顿所在的工作部门真理部纪录司里的主要工作,这个地方要做的工作就是不断的去修改过去的文案,所有历史资料、小说、新闻等等文字信息,他们不断的修改,让历史符合现在,他们的历史不断被更改,从来没有稳定,自然也没有真实,所以温斯顿在写日记的时候,竟然可笑到不清楚自己写日记的确切日期,因为他们早已失去了时间的观念。

活着的人中,能够把本世纪初期的情况向你作一番如实的介绍的,如果有的话,也只可能是个无产者请你谈谈你小时候的事儿。那时候的日子怎么样?比现在好,还是比现在坏?p81

这是温斯顿对老大哥营造的世界的一个巨大的疑问,他的思想已经无法支撑他的记忆与现实认知之间的矛盾,他迫切的需要有人来支持他、或者推翻他的想法,他不断的在怀疑老大哥所说的生活已经越来越好的话,因为记忆中曾经有过比照现实却又让他不能相信。

可以说,在没有理解能力的人身上,党把它的世界观灌输给他们最为成功。最明显不过的违反现实的东西,都可以使他们相信,因为他们从来不理解,对他们的要求是何等荒唐,因为他们对社会大事不发生兴趣,从来不去注意发生了什么事情。p137

其实不只是在《1984》中是这样,现实生活中也有着很多这样的人,他们对国家发生了的大事小事都不关心,对他们来说,眼前的生活就是他们的全部,哪怕吃不饱穿不暖他们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这是一种思想上的惰性和惯性,不需要自己去思考,就不去思考。

当然,没有人承认发生过什么变化。只不过是极其突然地,一下子到处都让人知道了:敌人是东亚国,不是欧亚国。p157

这是书中第十章 仇恨周 中的一句话。书中的大多数人都有着双重思想,他们可以马上去相信一个显而易见的谎言,并且马上把这是个谎言忘记。

乔治奥威尔说:所有的作家都虚荣、自私、懒惰,在他们写作动机的背后,都有一个秘密。写书是一种让人精疲力尽的可怕挣扎,就像生了一场痛苦的大病。有一个既不能逃避又无法了解的魔鬼在驱动着我们,否则我们是不会去做这样一件事情的。我们都知道,这个魔鬼,就是使婴儿为得到关注而哭叫的同一个本能。但同时这一点也成立:我们必须不断地努力抹去自己的性格,否则写出来的东西无法读。好的文字风格像一扇窗子。

1984读书心得3000字篇3

新年时节,送些甚么给学生呢?就送他们一些读书的方法吧。

首先声明,我要谈的是为知识而读书的方法,不是为考试而读书的方法。后者,香港的学生都是专家猜题目、背课文之能,世间少有。但为知识而读书可以帮助考试,为考试而读书却未必可助知识的增长。知识是读书的目的(An End);考试只是一个方法(A Means)。然而香港学生(或教育制度),却很显然地将这两佯东西颠倒过来。

我可在四个大前提下给学生们建议一些实用的读书方法。若能习惯运用,不但可以减轻考试的压力,而对更重要的知识投资会是事半功倍的。

一、以理解代替记忆

很多人都知道明白了的课程比较容易记得。但理解其实并不是辅助记忆理解是记忆的代替。强记理论不仅是很难记得准确:当需要应用时,强记的理论根本无济于事。明白了理论的基本概念及含义,你会突然觉得你的记忆力如有神助。道理很简单,明白了的东西就不用死记。但理论的理解有不同的深度,也有不同的准确性。理解愈深愈准确,记忆就愈清楚,而应用起来就愈能得心应手。所以读书要贯通理论上的不同重点的联带关系要明白;要彻底概念或原则的演变要清楚。

要在这些方面有显著的进步易如反掌,而学生也不需多花时间。他只要能改三个坏习惯,一年内就会判若两人。

第一个坏习惯,就是上课时狂抄笔记。笔记是次要、甚至是可有可无的。这是因为抄笔记有一个无法补救的缺点听讲时抄笔记分心太大!将不明白的东西抄下来,而忽略了要专心理解讲者的要点,是得不偿失。我肯定这是一般香港学生的坏习惯。例如好几次我故意将颇明显的错误写在黑板上,200 多学生中竟无一人发觉,只知低着头忙将错误抄在笔记上。

笔记有两个用途。①将明白了的内容,笔记要点。但若觉得只记要点都引起分心,就应放弃笔记。明白了讲者的内容是决不会在几天之内忘记的。很多讲者的资料在书本上可以找到,而在书本上没有的可在课后补记。老师与书本的主要分别,就是前者是活的,后者是死的。上课主要是学习老师的思想推理方法。②在上课听不懂的,若见同学太多而不便发问,就可用笔记写下不明之处,于课后问老师或同学。换言之,用笔记记下不明白的要比记下已明白的重要。

第二个坏习惯,就是将课程内的每个课题分开读,而忽略了课题与课题之间的关系,理解就因此无法融会贯通。为了应付考试,学生将每一个课题分开读,强记,一见试题,不管问甚么,只要是似乎与某课题有关,就大开水喉,希望撞中这是第二个坏习惯最明显的例子。

要改这个坏习惯,就要在读完某一个课题,或书中的某一章,或甚至章中可以独立的某一节之后,要花少许时间去细想节与节、章与章、或课题与课题之间的关系。能稍知这些必有的连带关系,理解的增长就一日千里。这是因为在任何一个学术的范围内,人类所知的根本不多。分割开来读,会觉得是多而难记;连贯起来,要知要记的就少得多了,任何学术都是从几个单元的基础互辅而成,然后带动千变万化的应用。学得愈精,所知的就愈基本。若忽略了课题之间的连贯性,就不得其门而入。

第三个坏习惯,主要是指大学生的,就是在选课的时候,只想选较容易的或讲课动听的老师。其实定了某一系之后,选课应以老师学问的渊博为准则,其他一切都不重要。跟一个高手学习,得其十之一、二,远胜跟一个平庸的学得十之八九。这是因为在任何一门学术里面所分开的各种科目,都是殊途同归。理解力的增长是要知其同,而不是要求其异。老师若不是有相当本领,就不能启发学生去找寻不同科目之间的通论。

二、兴趣是因思想的集中而燃烧起来的

我们都知道自己有兴趣的科目会读得较好。但兴趣可不是培养出来的。只有总想能在某科目上集中,才能产生兴趣。可以培养出来的是集中的能力。无论任何科目,无论这科目是跟你的兴趣相差多远,只要你能对之集中思想,兴趣即盎然而生。

对着书本几小时却心不在焉,远比不上几十分钟的全神贯注。认为不够时间读书的学生都是因为不够集中力。就算是读大学,每天课后能思想集中两三小时也已足够。要培养集中力也很简单。第一、分配时间读书的时间不需多,但要连贯。明知会被打扰的时间就不应读书。第二、不打算读书的时间要尽量离开书本饿书可加强读书时的集中力。第三,读书时若觉得稍有勉强,就应索性不读而等待较有心情的时候厌书是大忌。要记着,只要能集中,读书所需的时间是很少的。

将一只手表放在书桌上。先看手表,然后开始读书或做功课。若你发觉能常常在30分钟内完全不记得手表的存在,你的集中力已有小成。能于每次读书对都完全忘记外物1小时以上,你就不用担心你的集中力。

三、问比答重要

很多学生怕发问的原因,是怕老师或同学认为他问得太浅或太蠢,令人发笑。但学而不问,不是真正的学习。发问的第一个黄金定律就是要脸皮厚!就算是问题再浅,不明白的就要问;无论任何人,只要能给你答案,你都可以问。

从来没有问题是太浅的。正相反,在学术上有很多重要的发现都是由三几个浅之又浅的问题问出来的。学术上的进展往往是靠盲拳打死老师傅。很多作高深研究的学者之所以要教书,就是因为年轻学生能提出的浅问题,往往是一个知得太多的人所不能提出的。虽然没有问得太浅这回事,但愚蠢的问题却是不胜枚举。求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学甚么问题是愚蠢或是多余。若不发问,就很难学得其中奥妙。

老师因为学生多而不能在每一个学生身上花很多时间。认真的学生就应该在发问前先作准备工夫。这工夫是求学上的一个重要过程。孔子说得好: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要分清楚知与不知,最容易就是做发问前的准备工夫。这准备工夫大致上有三个步骤

第一、问题可分三类A、是甚么(What),B、怎样办(How? ),C、为甚么(why)。学生要先断定问题是那一类。A类问的是事实:B类问的是方法:C类问的是理论。问题一经断定是那一类,学生就应立刻知道自己的不知是在那方面的,因而可免却混淆。若要问的问题包括是多过一类的,就要将问题以类分开。这一分就可显出自己的不知所在。第二、要尽量去将问题加上特性。换言之,你要问的一点是愈尖愈好。第三、在问老师之前,学生要先问自己问题的答案是否可轻易地在书本上找到。若然,就不应花老师的时间。大致上,用以上的步骤发问题,答案是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的。若仍须问老师的话,你发问前的准备工作会使他觉得你是孺子可教。

四、书分三读大意、细节、重点

学生坐下来对着书本,拿起尺,用颜色笔加底线及其他强调记号。读了一遍,行行都有记号,这是毁书,不是读书。书要分三读。

第一读是快读,读大意,但求知道所读的一章究竟是关于甚么问题。快读就是翻书,跳读;读字而不读全句,务求得到一个大概的印象。翻得惯了,速度可以快得惊人。读大意,快翻两三次的效果要比不快不慢的翻一次好。第二读是慢读,读细节,务求明白内容。在这第二读中,不明白的地方可用铅笔在页旁作问号,但其他底线或记号却不可用。第三读是选读,读重点。强调记号是要到这最后一关才加上去的,因为哪一点是重点要在细读后才能选出来。而需要先经两读的主要原因,就是若没有经过一快一慢,选重点很容易会选错了。

在大学里,选择书本阅读是极其重要的。好的书或文章应该重读又重读;平凡的一次快读便已足够。在研究院的一流学生,选读物的时间往往要读书的时间多。

虽然我在以上建议的读书方法是着重大学生,但绝大部分也适合中小学生学习。自小花一两年的时间去养成这些读书的习惯,你会发觉读书之乐,实难以为外人道。

读书心得范文: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


读书,使人思想插上翅膀,感情绽开花蕾;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情操得到陶冶,梦想得以放飞。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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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1

自从上一篇关于圣诞节的话题后就再也没发布什么,其实到今天为止的这段时间,我的空余时间全部交给了一部小说:《超品相师》(以下均使用《超》代表全名),在这个过程中也写过二份草稿,并且照片都准备好的,但还是保存在了草稿箱内没发。

十年前自己也写过一部半成品,当时的字数为12万,发表在“起点小说”,点击率虽然一般般,但是挺有成就感,最终没能继续下去就是因为时间实在是不够,而且剧情方面给自己挖的坑太大,要全部填上估计也得象《超》一样,得有个几千集,而反观《超》同样在3362集后不得不紧急刹车进入大结局,同样是作者自己的坑挖的太大导致。

在听《超》的初期虽然立刻可以与其他影视作品普遍使用的剧情安排模式挂勾,该有大人物时就有,该受伤时即伤,该救援时就出现贵人,该扬眉吐气时能让读者拍手称快……但是我的出发点依旧是为了摄影着想,自己的经历毕竟是有限的,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这是我们应有的学习态度。

在四年前,当时处于高原期的我意识到器材、技法、想法这三条铁律中的“想法”这一点,可能不应该局限于换个视角、换个场景、等个时机、来个点缀这一类,只可惜当时并没有认真花时间去考虑,此后迷醉于“世界摄影师”的书籍中,什么的颜色表达作者什么样的情绪,什么样的线条考虑什么样的平衡,这些“想法”当时真的很崇拜,但这一切都被《北京国际摄影周》打破,三年前那场视频直播才洞开我之前的猜疑,就这样慢慢淡出了本地的摄影圈,开始了漫长的__之路,终点在哪儿,我不知道……也许如同自己写的小说,嘎然而止,也许会象《超》一样,坑越来越大,一发不可收拾一路往前……

事至如今,这个漫长的打怪得经验升级过程遥遥无期,记得当年的《魔兽世界》一二天就可以升一级,后来不停的下副本也得一二个月才升个半级,同理同理,越往上成长越慢。前年,在一次和相识已久的摄友沙龙上,很热心的把自己的感悟和盘托出,但响应者寥寥,这一点上,早有前辈悟得:摄影最终是一条孤独之路。

今天着重来谈谈《超》这部小说里和摄影之间的一些感悟。

一、内容梗概:《超》的类型属于玄学灵异类,总字数349万,作者“九灯和善”,江西上饶人,2024年发表于网络。主人公叫秦宇,故事是从这位南昌大学的历史系学生外出旅游开始,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获得全套《诸葛内经》,然后就开始了打怪升级的过程,这个怪指人也指异族,也指九天十地的无上空间,在这个过程中他得到了名门望族的扶左,收获了幸福的感情,得到了世人的敬仰,__到无上的境界,最终成为混沌乱世的救世主,结局是他离开诸天百界,让女娲重造世界,自己前往外界,去探索更上层的外界。

二、小说中作者在各个领域内细致入微的专业性的描述令人拜服,这对我们摄影爱好者是有帮助的,拍摄题材千千万,然而没有对相关领域的深入了解,顶多也是走马观花,同样,在观赏他人作品时,亦是如隔百重天,为什么常有摄影人在看影展时会发出看不懂为何得奖的疑问,就极有可能因为这一方面,就好像过去没有高铁时代时,不懂热胀冷缩的物理原理而讨厌火车“咣铛咣铛”声一样,但同样在这个问题上,是否有人在考虑,为何高铁时代的“咣铛”声怎么没有了?多几个深入一些的问号,肯定是升级的秘诀。

三、中式建筑所蕴含的天地大道之意,在《故宫》纪录片中即有所涉及,若是搜索一下,关于这方面会有更多的信息,法则虽由古人感悟所得,但现代人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已经少有人再去钻研这类内容,在《歌手》节目中的现场演绎就什么叫专业就表达的淋漓尽致,如今防盗窗店也是挂着专业二字的,各行各业都有门道,摄影人可能和文学类作者有许多共通之处,什么都得懂!如果你想拍摄更多门类的专题的话,这也是摄影比赛中,经常会有非摄影人但是是这方面专家来做评委的原因。不过肤浅的了解并不是什么好事,所谓的“糖水片”由此而得名。

四、相师分九品,一品一重天,风水有境界、明理、养气、修身、问道。相人,相地,相红颜,六遥算尽天下事,八字测遍世间人,这些对我们现代人头疼的文字,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感觉,如果能有心去钻研一下,相信会有不错的收获,所以个人感觉自己的时间实在是不够用,太享受去钻一钻的感觉。

五、“利益至上”始终贯穿于整部小说,这也是人类生存的历史长河中不二法则,但不同的是,对利益表达、追求的方式、方法上主人公给了我们一个正面示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反观我们的摄影人,为了自己能获奖而不择手段,拍摄时不顾他人(m.simayi.net)而上前抢机位,拍摄完毕破坏现场,使用非本人作品,使用后期方法拼接合成等,最终收获的不是名利,而是名裂,而有关工作人员、评委也有操纵比赛、操纵刊登的行为,无外乎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他人所不耻。

六、“狂妄”一词始终会出现在主人公所经历的大大小小事件中,对于扬善惩恶这一点,哪怕实力有所差距,主人公也同样会挺身而出,为弱势群体,为社会,甚至为国家,甘愿牺牲自己,最终在玄学界被公认为“国师”称号,因为他心中有大爱,舍小家顾大家,满满的正能量。然而任何事情都是有其二面性的,我们要多想想为何主人公身上会有如此之多的“狂妄”?他为何而“狂妄”?除了以上的“利益至上”,这世间也存在许多不公,黑格尔曾有一句话叫“存在即合理”,许多人对此话有很大的谬误,很多荒谬、惨绝人寰的事总在小说里的反派人物身上得到很好的表达,他们认为的合理不可以建立在“存在”的基础上,正确的“存在”首先要建立在合人伦之道合社会的普遍价值观之上,而不是在某个人或某一类人群的价值观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七、“命运”这个词很常见,作者给主人公安排了一个救世主的命运,“命”和“运”是相辅相成的,曾经听庚酉先生讲《了凡四训》时,就提到了这点,“命”是先天的,不能选择,最简单的,你出生就是男是女(不要告诉这世间还可以变性,呵呵),出生在四川还是伦敦,家中有哥还是弟,都没得选,许许多多的事情你一生中都没得选,只能接受,而“运”却是可以改变的,通过后天的努力,创造和积累一定数量的运势,从而让自己往好的方向发展,佛学中一直提倡的与人为善,行善积德也是这个道理,这里的“德”就是好运。主人公的一生就是行善的一生,所以他积累了一个大运势,当然作者的安排略显夸张,他刻意安排了一个“天注定”的模式,“命”的成份似乎更多,不过对我们来讲应该更关注“运”这一方面,机缘巧合是“命”,那么多的天材地宝,那么多鼎力相助的道友,那么多的__贵人,也包括二位不离不弃的妻子,都是通过他的努力获得的。我们去拍照,拍到好的照片有“命”更有“运”,不要谬误为“运气”这类人所无法控制和改变的迷信思想,踏踏实实学习,认认真真思考,才是做事情的出路。

八、“路都是错的,怎么走都是错的。”这只是我笔记中的一句,作者本人对世间万物的理解真的超出我的想像,非常敬佩他的才能。这也让想起了几乎每个人都读过的一本书,叫《名人名言》,书中包含历众多名人的名句,这是他们的思想,是我们人生路上的一盏盏明灯,我们可能记不全,可能无法随时用上,但是我们心中要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一个宏观的自我,同时“活到老,学到老”也很有必要,世事随时在变化,曾经的对也许是未来的错。

九、“实力”永远是强弱区分的标准,而正因有强有弱才出产了另一角色,那就是“叛徒”,在没有实力没有话语权的前提下,这类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顾道义而纷纷浮现于人前,人心驳测。

十、横行官场、商界、市民、玄学界、阴阳界,这有点夸张成份,但声色犬马、神鬼异域也是对人性的赤____揭露,欲望被作者剥离的刀刀见血,作者在文中说人生的三大主题即是:爱、欲望、价值,我们不正是如此吗?

十一、天地大道,吾之修行,傲之三界,大礼即修道之心。听了这句话后,真的觉得自己的前半生,活的太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家人,原因就是悟性差,听过多少金玉良言,却在小说里的某一句里,才突然发现手到、眼到、心到是多么的重要,当心到时一切都是那么释然和美好,这本就是上苍给我们的大礼,上面提到的三个主题:爱、死亡、欲望。就是“欲望”这一关走不过,同时“爱”的不够,吝啬之极,也对死亡不够坦然。

十二、娱乐圈,娱乐至死。摄影界同样有前辈提醒过当下的年轻人,心浮气躁,好高骛远,急于求成,随波逐流,在《北京国际摄影周》里提到过,旁听沈一鸣前辈的讲座时也提过,其他的途径不一一表述了,在这二个半月里的学习,也深深的感受到,曾经浪费了多少时间,任何一门学问,师傅还是很重要的,可以少走许多弯路,可是找谁呢?

小说中出现的人物情绪表达方式雷同之事,倒是不去深究,主线内容安排烦杂也随他去,毕竟我们的心态主要应该是学习好的一方面,吐槽别人不会让自己能长能耐。

这只是一部小说,整个世界的沧海一粟,但如果能结合自己的思考,你会发现自己因此而花去的时间,是多么的值得,“悟”不仅有思考更应有得。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2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作家巴金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作者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人文精神统领在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性交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没有哪位昆虫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若不是有为如此顽强的法布尔,我们的世界也就永远读不到一部《昆虫记》了。

说我们幸运,还有更深的道理。法布尔之所以顽强,是因为他有着某种精神。如果他放弃了,丧失了自己那种精神,这世界同样不会出现一部《昆虫记》。

《昆虫记这是第一次接触《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任务,一提到《昆虫记》我就想起了那种平淡无趣的说明文,让我顿时没了兴趣,但是才读了一点,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存在。在这之前,昆虫的世界几乎是我想象的,因为我没时间也没精力去观察它们了、解它们,想象着他们十分和睦美好,不会有一地争吵或是斗殴,但是自从看了《昆虫记》,昆虫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__了,原来昆虫跟我们人类一样有生与死,有劳动与掠夺等许多活动,这都与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他跟我们人类一样,又善良的食草性昆虫,又残酷的食肉性昆虫,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好像他们就在我眼前进行着一切活动,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昆虫记》中对昆虫的细节描写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法布尔超人的观察力,如蝉和蚂蚁乞讨粮食时的狼狈形相:“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这段乞讨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更令人赞叹的是,法布尔对昆虫倒挂姿势的描写: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开晒晒太阳。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那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呢?但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对上千种昆虫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这也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然而,法布尔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他的一生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偏见”,二是“贫穷”。法布尔勤奋刻苦,锐意进取,从农民后代变成一位中学教师:中学教书二十余年他兢兢业业,同时业余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发表过出色的论文。尽管如此,他想“登上大学讲堂”的梦想始终没有实现,开辟独立的昆虫实验室的愿望始终得不到支持。教育,科学界权威们,骨子里看不起他的自学学历,看不贯他的研究方向。这种漠视与某些人的虚伪,庸俗,妒嫉心里合拍,长期构成对法布尔的偏见。法布尔生在穷苦人家,靠自己打工,读完了小学,中学;成年后只靠中学教师的工资,要后七口之家的生活,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然而,发布而没有向“偏见”和“贫困”屈服。他依然勤于自修,扩充知识储蓄,坚持不懈地观察试验,不断获得新成果,一次又一次回击“偏见”。他挤出一枚枚钱,购买坛,罐,箱,笼,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极了研究资料,化教书匠之“贫困”为昆虫学之富有。

他为了完成《昆虫记》几乎是牺牲了一切。他没有抓住一生中出现的许多机遇去巧取功利,过上幻想中的“好日子”却安于清苦,坐了一辈子冷板凳,甚至不惜把一家老小也捆在自己这张“板凳上”。

读完这本书,我踮起放大镜就跑出了家门。刚刚下过大雨,小草上还挂着露珠,显得绿意盎然,青翠欲滴。屋檐下,晶莹的雨滴一点点流淌下来。哈,在潮湿的墙壁上,我捉住了一只正在散步的慢吞吞的小家伙——蜗牛。我举起放大镜细致地观察着它。它粉嫩的躯体从肉色的壳中探出一半,两根天线似的触角不安的抖动着,伸着。在我目不转睛的注视下,它缓缓向前移动着。它爬过的地方,会留下一条透明的痕迹,这是它的黏液。端详完蜗牛,我想:大自然真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昆虫真可爱,真有趣!

法布尔曾经提出一个问题:“只为活命,吃苦是否值得?”为何吃苦的问题,他已经用自己的九十二个春秋做出了回答:迎着“偏见”,伴着“贫穷”,不怕“牺牲”,“冒犯”和“忘却”,这一切,就是为了那个“真”字。追求真理,探索真相,可谓“求真”。求真,这就是“法布尔的精神”。

在这本《昆虫记》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昆虫的大千世界,更应该领略到的是法布尔“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精神。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3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子曰:“五十而知天命”。现今五十岁上下的中国知识分子,很少不知道有一本法国小说叫做《红与黑》的,因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在年轻的时候读过这本书,都怀着激烈昂奋甚至矛盾的情绪对待过书中的主人公,无论他们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是同情他还是鄙视他。他们后来也都被教导过怎样读这本书怎样看这个人。于是,喜欢这本书同情这个人的许多人改变了态度,有的是心悦诚服,有的是阳奉阴违,有的则是钳口不言了,当然也有人为这本书这个人付出过代价。一本书让一些人激动,让一些人愤怒,让一些人恐惧,也让一些人不惜兴师动众口诛笔伐强迫另一些人改变看法和态度,这就是《红与黑》在中国的命运。俱往矣,那个距离我们还不太遥远的史无前例的年代!还有那个虽非史无前例却已然开始有些离奇的年代!

不过,平心而论,对一本书提出“怎样读”的问题,本身并非别出心裁,更不是发明创造,当然也无可非议,这是所有可以被称做伟大的小说的共有的品格。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或者就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__,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似乎亦无不可,只是请这些种种的家勿强迫别人见他们之所见,以“怎样读”为由在别人的灵魂里动刀动枪的。《红与黑》也是一样。自一八三年以来,一个半多世纪中,人们从中看出的东西决不比从《红楼梦》中看出的少。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了西方的“红学”,这不是夸大其词。在中国,关于曹雪芹的《红楼梦》,有所谓“红学”和“曹学”;在西方,关于斯丹达尔(他的名字曾经被译做司汤达)的《红与黑》,则有“红学”和“贝学”,因为斯丹达尔本名叫亨利·贝尔。这里把两本书扯在一起,并没有打算作一篇比较文学论文的意思,实在是因为这两本书的因缘不单单在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命运,而是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怎样读”的问题。曹雪芹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斯丹达尔则坚信五十年后《红与黑》才会有读者,他说:“我将在一八八年为人理解。”“我看重的仅仅是在一九年被重新印刷。”或者做一个“在一九三五年为人阅读的作家”。看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乃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研究者已经用丰富的事实证明了,《红与黑》真实地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感到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平民,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的上流社会则以烦闷无聊为特征,花天酒地,寻欢作乐,夸夸其谈,但都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反动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立又相互勾结。斯丹达尔在小说中设置了许多准确的时间参照,例如选举的时间、话剧《爱尔那尼》和歌剧《曼侬·莱斯戈》的演出、秘密宗教组织“圣会”影射“信仰骑士联合会”等等诸如此类的史实,都令当时的读者一眼便可看出那是查理十世的治下。研究者还为书中的许多人物找出了可能的原型,例如德·莱纳市长的原型是卡里克斯特·德·皮纳侯爵,斯丹达尔早年的一个同学;年轻的阿格德主教的原型是红衣主教德·罗安公爵,不到四十岁就当了贝藏松的大主教;总理德·奈瓦尔先生是德·波利涅克亲王,一八三年的外交部长,当年又担任了总理;德·拉莫尔侯爵的则是爱德华·德·菲茨雅姆公爵,贵族院议员,国王的亲信,等等。这一切都使《红与黑》具有一种历史的真实感。

研究者利用斯丹达尔本人的文字和当时报刊的材料,揭示出《红与黑》的副题《一八三年纪事》并非虚言,确为七月革命前夕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政治形势的真实写照。他们早就把目光把投向了书中有关“秘密记录”的四章,认为是作者以真实的政治事件为蓝本写出的,即一八一七年保皇党人密谋请求外国的军事保护,对付日益迫近的革命危机。晚近的研究则抛弃了这个“蓝本”,径直指出斯丹达尔于一八二九年和一八三年写给朋友的信中就站在共和党人的立场上谈论一八三年的内战危机,几乎用的就是小说中的语言。在当时报刊中的文章中已经出现了“密使”、“秘密记录”的字样,有的文章甚至列出了参加秘密会议的人的名单,其中就有刚刚上任的总理德·波利涅克亲王。有案可稽,查理十世的政府确有企图废宪的活动,而且把希望寄托在莱茵河的彼岸。的极端保王党人维特罗尔在回忆录中透露,保王党人在一八三年企图发动政变,用君主专制取代当时的君主立宪制。有的研究者甚至认为这几章是“全书的关键”,这当然是一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似乎是模仿第四回《红楼梦》的“总纲”的说法。

研究者无一例外地怀着极大的兴趣关注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在这个人物形象的身上,作者打上了或深或浅的个人印记,读者也倾注了最复杂最矛盾也最激烈的感情。有的研究者在于连的身上看到的是心灵的诗意和社会的平庸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是社会对个人的戕害以及个人对社会的反抗。有的研究者认为,于连的全部心灵都体现着一种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一种以个人为核心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冲突,也决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有的研究者则认为,于连的悲剧是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于是,于连究竟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还是一个反抗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英雄,值得同情,还是应该受到批判,等等,就成了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

研究者怀着同样强烈的兴趣关注于连的爱情,因为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他真诚地爱过德·莱纳夫人,也真诚地爱过德·拉莫尔小姐。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德·拉莫尔小姐的感情固然也从造作走向真实,但其支柱始终是一种思想,为斯丹达尔所不取;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则始终是一种心灵的呼唤,是自然的,为斯丹达尔所赞许。如果说把《红与黑》称作爱情小说会给人一种偏狭之感的话,究竟还是比将其称作政治小说更为自然,不使人感到窒息。

喜欢考证的研究者提供了大量的材料,证明了《红与黑》和两宗刑事案件的联系,一宗是于一八二八年二月宣判的贝尔德杀人案,一宗是于一八二九年三月宣判的拉法格杀人案。贝尔德的生活经历和于连的大体相似,斯丹达尔大概是拿来做了小说的框架,但是他显然不满意贝尔德在法庭上的表现,因为他试图获得法官的同情以求免于一死。斯丹达尔把拉法格在法庭上的表现移植到了于连的身上。拉法格是一个细木匠,他残忍地杀死了他的情人,被判处五年监禁。然而他在法庭上极为镇静,坦然叙述犯罪的详细经过,斯丹达尔读过报道极表钦佩,多次在他的《罗马散步》中提及,并比之于奥塞罗,甚至将其与罗兰夫人、拿破仑等并列,称之为“有高贵的灵魂”。然而,这种联系毕竟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生的,而不是斯丹达尔看了案情的报道才有了《红与黑》的创意。早在一八二七年出版的小说《阿尔芒斯》中他就表达了描绘当代风俗的愿望,继而在一八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夜里萌生了以一个年轻人命运为中心写一本小说的念头,当时他给这本未来的小说起的名字是《于连》。那两宗刑事案件只给他提供了故事的骨骼,而生气灌注的血肉,诸如历史氛围、社会现实、风土人情、人物心理等等,则完全出自他的艺术创造。应该补充的是,斯丹达尔本人从未提及《红与黑》和这两宗案子的关系,而在思想的高度和哲理的深度上,两者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上述种种,就是研究者在《红与黑》中看出的主要东西,区别大约只在程度和色彩,如有的人看出了复辟和反复辟的阶级斗争规律之类。只看到其中一点,显然难逃以偏概全之讥,然而面面俱到,来个大汇合,是否就解了《红与黑》的“其中味”呢?我以为未必。因为读者看到上述一个或几个方面,甚至全部,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然而斯丹达尔却反复申明:他五十年后才能得到理解。当然,斯丹达尔五十年后甚至一百五十年后是否“为人理解”,看来仍旧是个问题,但这究竟意味着,《红与黑》必然有一个超越上述一切的东西存在,它超越了复辟贵族的倒行逆施,超越了反动教会的严密控制,超越了小城维里埃的“三头政治”,超越了巴黎十二人的秘密会议,超越了于连的爱情,超越了于连的死,总之,超越了“一八三纪事”。

在《红与黑·卷上》的卷首,斯丹达尔引用了假托丹东的一句话:“真实,严酷的真实。”作为题词;在《红与黑·卷下》的卷首,他引用了圣勃夫的一句话:“她不漂亮,她不搽胭脂。”作为题词,其意也在真实。《红与黑》的真实,如果单说历史的真实的话,那是有目共睹的,当代人也是承认的。然而斯丹达尔还有一句题词,置于全书总目录下,即用英文写的“献给少数幸福的人”,这可以理解为:《红与黑》这本书是为少数幸福的人写的,这就是说,幸福的人总是少数,只有这少数才能理解《红与黑》这本书。按照法国图书的习惯,目录是置于正文之后的,这样,三句题词在空间上就有了距离,这种距离会对读者提出一个具有冲击力和挑战性的问题:“您是少数幸福的人之一吗?您能看出这本书的真实吗?您看出了本书历史和现状、行为和动机的真实,您就是少数幸福的人吗?”这是三句题词之间隐含的矛盾,这种矛盾能够激励读者深思,倘若他是或者想成为“少数幸福的人”。这就是说,要理解《红与黑》,必须通过两道大门,一是“真实”,一是“少数幸福的人”。斯丹达尔所说的“真实”,不仅仅是《红与黑》的历史氛围、政治形势、人物行为,等等,而是一种不能为所有人一眼即能看出的真理和智慧。斯丹达尔所说的“少数幸福的人”,不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如市长主教侯爵者流,当然也不是关在收容所里的乞丐,不是受到父亲欺凌、市长轻视、侯爵指使的于连,而是入狱以后大彻大悟的于连,此刻的于连具有了“少数幸福的人”的基本品格。因此,要通过那两道大门,必须从于连开始,还必须再回到于连。这一圆圈的中心将是《红与黑》这个书名的神秘含义。

自《红与黑》问世以来,直到今天,这个书名究竟象征着什么,研究者一直没有一致的看法,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或者认为“红”指红色的军装,代表军队;“黑”指教士的黑袍,代表教会。或者认为,“红”是指法国__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是指复辟王朝的反动统治。或者认为,“红”指以特殊方式反抗复辟制度的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等等,其它种种看法大体上可以分别归入以上三类。三种看法之中,第一种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有朋友问他,小说的题目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红”意味着,于连若出生得早,他会是个士兵;然而他生不逢时,只好披上道袍,这就是“黑”。不过,这里斯丹达尔也只是给了一个看问题的起点,并不能穷尽“红”与“黑”的全部含义。实际上,上述三种看法无论有多大的分歧,它们总有一个共同的基点,即把“红”和“黑”看作是对立的,矛盾的,水火不相容的,尤其是后两种看法。因此,第一种看法只是表面上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实际上仍是未解“其中味”。在斯丹达尔的解释中,“红”(士兵)和“黑”(道袍)不是对立的,而是平行的。其所以不同,乃是因为时过境迁,历史环境变化了。这不仅更符合于连的实际行为和他所处的真实环境,也可以从根本上解释于连的悲剧命运,从而呈现出那个超越一切的智慧和哲理。

《红与黑》的全部故事是按照时间的顺序展开的,然而斯丹达尔给出的时间参照,例如季节、物候、节日、着装等,却相当模糊,粗算一下,从于连的出场到被处决,大约有四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于连快到十九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二十一岁左右进德·拉莫尔府当秘书,二十三岁前后入狱,两个月后死。这四年中,于连的念头是“发迹”,是“飞黄腾达”,进军队还是进教会,只是机缘问题。于连的方针已定:“在有利的条件下,按照那时法国实行的风尚,当兵或当教士。”在当时,两者都不失为一种好出路,例如,德·莱纳先生就打算让他的三个儿子,“老大进军队,老二进法院,老三进教会”。因此,“红”与“黑”,对于连来说,不过是熊掌和鱼罢了,得到哪个都行。实际上,于连自打“很小的时候”看见几个从意大利归来的威风凛凛的龙骑兵,从而“发疯般地爱上了军人的职业”,后来在“十四岁时”又眼看着一个儿女成行的治安法官败于一个三十岁的副本堂神甫,就绝口不谈拿破仑了,立志要“当教士”。此后八九年当中,他实际上一直在士兵和教士之间游移徘徊。用他的话说,就是:“在拿破仑治下,我可能当个副官;而在这些未来的本堂神甫中,我则要当代理主教。”总之,于连是要“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不过,细心阅读的读者可以注意到,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幸福”,却从来没有说清楚他究竟要什么。金钱他当然是要的,他动辄想当今一个主教比当年一位将军多挣多少法郎,然而他关心和谁一起吃饭胜过拿多少薪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4

喜欢读书,肯定是读过一些名著的。但现在回想起来印象很深的却没有几本。之所以选择小王子并不是因为我对其见解有多深刻。而真正的原因是这本书伴随着我的一段情感经历。很久以前就听闻小王子这本书不错。但迟迟没去涉及。直到她出现,并带着这本书。长发及腰,瘦瘦的,不高,但那么美。书是她让我看的。我喜欢她,所以有关她的一切我都格外珍视。我拼命挤时间,没多久就把一本书读完了。尽管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去读。

我不知道仅仅把它片面成感情是不是有些狭隘。更不知接下来孩子般的小情绪是不是与老师的作业要求有很大出入。但这是我的真实感受,是对这本书毫无保留的全部记忆。因为我深知小王子这本书的寓意绝不。里面有很多内容。诸如爱情,生命,孤独,甚至更多。

“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xue”.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总情不自禁的把她比喻成书里的狐狸。而把自己喻成小王子。现实中确实是有很多因素都有碰撞。她喜欢沙漠,戒备心强,美丽。而我,卷发,孤独,有些淡淡的忧伤。不知是原本如此,还是看了小王子才发现如此。相处中我能感觉出她对这个世界的不信任。真的就像一只满怀戒备的狐狸,警戒着周围的一草一木。于是,为了能取得她的信任我像书里的小王子一样努力。每天靠近一小步,一小步。只希望有天她能对我放松警惕,熟悉我的“脚步声”,把她召唤出“洞xue”.

“驯养需要什么呢?需要非常的耐心,只能用眼神,不经意的靠近,什么也不要说,言语可能会导致误会的,一天一天的慢慢靠近。要在每天的同一时间来,比如你下午4点种来,从3点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到了4点种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

后来的后来,像是她放松紧惕,抑或说是自己的努力她有所感受。她会很频繁的给我发微信,会有时候没回复就打来电话问我在哪儿,会从家里把她最喜欢吃的带给我,会无聊的时候跟我去上课,会一清早还没醒来就发来信息,会回家只有两三天的假日和我开视频音频,会向我诉说她的心里话和哀伤,会散步绕宿舍楼转了一圈又一圈,会让我唱歌给她听,会每天晚上聊到很晚。但每次都不会超过十一点,因为这是她就要睡觉的时间。如此种种。无数回忆。就像是浸在福尔马林中的尸体,死了,却又不死地存在着。

“泪水的世界是多么神秘啊!”

我喜欢她。但刚开始只是很肤浅的那种喜欢。性质有所转变是有次她落下眼泪的一瞬间。曾经我有很文艺的在情书里写道“如果一道伤痕足够我跋涉一生,那么必有一滴眼泪会使我浪迹天涯”.文字很浮夸。可这些文字下,字字真情。我用人格保证。搁以前,大学写情书是无可挑剔的。然而现在学生似乎是羞于说自己是用情书追女生的。会流眼泪是因为我告诉她要试着接受这个世界残酷的一面。至少她告诉我的是这个原因。怜香惜玉那种感觉么?还是什么。总之那一瞬间会有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强烈冲动。不想她以后一个人在人海里浮浮沉沉。

“你知道的。当一个人情绪低落的时候,他会格外喜欢看日落。”

小王子喜欢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星球上每天看日落。自认为和我状态很像。并承认自己是孤独的。作为独生子女,从小到大一直一个人。性格温和,因此会有很多玩伴。然而只是一群人表面上的狂欢。每每曲终人散内心的落寞才是最真实的。比较晚熟,也会寂寞,但从没想过要有一个情感寄托。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想。直到大学。她带给我的美好是前所未有的。像电影里剪刀手爱德华遇见佩格一样。“如果晚上月亮升起的时候,月光照到我的门口,我希望月光女神能满足我一个愿望,我想要一双人类的手。我想用我的双手把我的爱人紧紧地拥在怀中,哪怕只有一次。如果我从来没有品尝过温暖的感觉,也许我不会这样寒冷;如果我从没有感受过爱情的甜美,我也许就不会这样地痛苦。如果我没有遇到善良的佩格,如果我从来没不曾离开过我的房间,我就不会知道我原来是这样的孤独”.

“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刚认识她的时候她qq签名就是这句话。空间里也是。而自己对这句话也是无比赞同的。如果爱一定是要用语言进行传达那哑巴是不是就不可能恋爱。显然不会。而真正的爱是看不见,色授神予的。她问我为什么说话时眼神游离,不看对方。她问我为什么每天都那么悠闲,聊天时随叫随到。她问我为什么整整一本书几天就看完了。她问我为什么经常进她的空间,每天都帮她浇花、、、她不知道说话时不看他眼睛的我总在她不留意时一直偷偷凝望。她不知道那时候的我把陪她聊天当做比其他所有事情都重要。她不知道时常烦躁的我拿着她给的书坐在阳台上一读就是一下午。她不知道她空间的说说,日志我从头看到底。他不知道我把天堂漫画册几千多条留言翻烂只为能沿着他来时的路走一遍。她不知道学过外国文学的我选修课又要选是知道喜欢外国文学的她一定也会这样选。她不知道。也或许她原本是知道的。到今天,仍还控制不住自己每天跑去看她有没有新的心情留言,看她微博有没有更新、、、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香气四溢,让我的生活更加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的…我早该猜到,在她那可笑的伎俩后面是缱绻柔情啊。花朵是如此的天真无邪!可是,我毕竟是太年轻了,不知该如何去爱她。”

她总是表现出一副任何人都难以靠近的样子,习惯说脏话

对不喜欢的事物毫不掩饰的表现出她的态度,追求完美,强做坚强。我能感觉出来她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自立,坚强。她敏感,忧伤,充满戒备。之所以把自己包裹起来是为自己不被伤害。认定亲近的人她会拼命的对他好。而不痛不痒的路人她绝不会有任何趋炎谄媚。与她相处的日子我承认与她比起来自己像是一个孩子。所有的行为表现显得那么不成熟。可那是真实的我,没有丝毫掩饰。我认为对最真的人就应该用最真诚的态度。不论结果是好是坏。

“我会住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在某一颗星星上微笑着,每当夜晚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像是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微笑一般。”

终究是一念起天涯咫尺,一念灭咫尺天涯。偌大的学校。分开后就连一次面都没见过。哪怕是一次偶遇。见过千万人,像她的发,她的眼,可都不是她的脸。她回到了原本要出发的地方。肯定过的很好。这就够了吧。只要她过得好,而不打扰,是我给她最后的温柔。我坚信时间会冲淡一切。纠结的感情,痛苦的经历,刻骨铭心的情感都是会有天变得不再那么刻骨铭心。如果你不愿意相信,只能是这个时间还不足够长。要我离开的时候她用尖锐犀利的言语对我“狂轰滥炸”,我很平静。因为我知道其实她心里不是这样想的。之所以这样是让我能离开的轻松一点,带着恨总是比带着爱离开的坚决一点。她自作聪明的这样做着。

放不下。每每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还是会想起她。我不知道当我的名字出现的一霎那她脑海里会显现什么。我不知道自己对她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就这样什么都没有了。像场梦一样。那种感觉真的不好受。才发现原来人世间最残酷的不是平行线,永远不会有交集。而是相交线!明明有过交集,却还要在某个地点相互远离,而且越走越远。

知道很多道理。也知道人的一生总是会有几个的人走进自己生命,并只是停留一段时间,不会走到最后。也许能留下的,又弥足珍贵的可能就是这些始终抹不掉的记忆了。姑且也不去抹掉吧。就放在那儿丰盈自己的人生。待到自己像辽阔的夜空一样包容一切时让这些回忆像点缀在夜幕下的星星显得更加璀璨。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5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

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

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篇二】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

挪威的森林读书心得3000字


自我救赎的前提是自我的迷失,这种迷失带有青春期的普遍性,这也是小说《挪威的森林》持续人气的原因之一。下面是关于挪威的森林读书心得3000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挪威的森林读书心得3000字(1)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完美不是在风平浪静的海面上行驶的船,而是暴风雨过后洒在甲板上眩目的阳光,完美不是来自由我们对它的执着追求,而是源于勇于面对磨难的坚强的心。

故事中的渡边仅仅是一个平凡的大学生,说他平凡因为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善有恶,有着自己的追求,在名著中摸索着世界,在枯燥的大学生活中完善着自己,同时帮助着自己所爱的人,他也并非完美,一样会以别人的缺点当作笑料,去讽刺别人,挖苦别人,在风月场所中发泄着自己的欲望,也许他是浪荡,也许是文化的差异,他放纵着自己,当同时他有着对爱情炽热的追求,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却对这些漠不关心,他追求的是自己的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真实的自我。如果对直子的爱是一种关爱,而对于绿子的就真的是一种感觉,对爱的感觉,生活并没有让他做出什么抉择,但是自己却不得不受到束缚。

在与直子相遇之前的那些文字我所能感受到的是一个少年的困惑,对生活,对未来,对爱情,因为不懂得所有者许多荒谬的人生哲理,而这与我们十分相似,迷茫,疑惑充斥着生活的各个角落。与直子的偶遇就像是命运的邂逅,重新勾起对高中时代的那些美好,快乐以及痛苦和灾难。木月的死亡不停歇的笼罩着他们,也许渡边的感觉是痛苦,而直子更多的是绝望,木月的死对直子之后的死也是一种反射,同事都是对渡边人生的冲击,冲击着他的成长,成熟。

直子她本人甚至她的影子几乎出现在了每张照片里,且总是平衡了一些原本突兀的内容。于渡边君,直子是他的最爱;木月是第一个让渡边君感觉生死的人,而正是直子维系起了这两个人之间的交情;玲子在这组照片中的介入更与直子密不可分;至于绿子--渡边同样倾心的女生,由于有了直子而真正地突出了自己的个性特征;就连敢死队--与渡边住一寝室的有洁癖的男生,他那些生活轶事也因为搏得了直子的笑声而显得越发有趣。

如果要用一个形容词来描述直子,多数人会选择精致。于一个真正的女孩子而言,这应该是个很不错的形容词。直子的外貌有如芭比的精致,内心则精致的如一个瓷娃娃,敏感而又脆弱。直子留给读者的第一印象是她温暖的笑容,而到了最后,当上帝成全她的时候,才体会到,这笑容怕是直子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吧。直子有没有真正爱过渡边是整本书留下的一个悬念。

直子对渡边的感情应该是源于内心的一种依赖。而她在自杀前告诉室友自己对渡边一往情深,实则是表现出了一种对现实生活的恐惧。直子幻想能生活在乌托邦式的地方,而这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是无法企及的。所以,直子可能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她的最终选择兴许是能让她解脱的方法罢,较之精致幽雅的直子来说,绿子是鲜活的,用现在的话来讲,是很现代的。直子是属于过去的,而绿子是属于现在和将来的。绿子是一个突破传统的女性,这同她的成长道路有关。在满是千金小姐的贵族学校中学习的经历打造了她叛逆的个性。事实上,绿子的个性不得不说是有些男性化的,而这多多少少也是吸引渡边君的原因所在。

两个女孩,两个世界观,两种生活,两种结局。

文章结尾,绿子问:你在哪里?而渡边却无法回答,这是哪里,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的生活到底在哪里,那里的是真实的那里是虚假的,其实这些疑惑现在的我还无法找到答案,文章本身就给我们留下太多的疑问。也许这些的疑问就是需要我们在生活中去寻觅,这些能解答我们的未来我们的所需要的感受与自由。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那种日子,同时也是年轻一代人的真实的心里写照,寻找,摸索就这样成为了生活中的关键。

永泽和初美在文中笔墨并不是很多,但是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初美唤醒了渡边身上的一部分,一种少年时代的憧憬,一种无法在现实世界中实现的憧憬;永泽或许是渡边在潜意识中有些羡慕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屑一顾的人物。

故事中有很多大胆的描写,直子与渡边的种种,而这些也偏偏写出了直子的那种性格,写在感受直子的心里的悲伤和凄惨,在直子身上能幻想出她的那种美好,却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属于一种现实的幻想,所以他只能被安置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可在这个世界中是做不到真正的与世隔绝,所以在浪潮下我只能选择无能为力,现在给不了美好一分栖息地,可不同的绿子完美的在这个世界里享受着自己的快乐,她能在所谓的丑恶下找到属于自己的欢乐,他充满活力。乐观向上,可是生活一样在无情的蚕食着她,父亲的死,一个人的生活,但并没有改变着她,他像是一道阳光,给了渡边温暖和对生活的美好。

村上春树在文中有许多独到的感受和见解,这些话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着不同的感受,但是现在却能直击自己的灵魂,感受着那种震撼与魅力。

我渐渐能意会到,深刻并不等于接近事实。--《挪威的森林》

这类的词句很简洁,但是很真实,也很深刻,如同说的那样不等于接近事实,事实是什么优势什么样的,即使有过的深刻些难以体会到,我们总是徘徊在事实的周围,不轻信许多真谛,而这样就是年轻,就是轻狂,我们会自以为的当作事实来处理,因为我们敢,所以我们迷茫。

在追忆似水年华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当现实折过来严丝合缝地贴在我们长期的梦想上时,它盖住了梦想,与它混为一体,如同两个同样的图形重叠起来合而为一一样。现实与梦想总是这样与现实紧密不分,渡边,绿子,直子,每个人都在这个漩涡里纠缠,尝试,无论是得到还是得不到的,都在不知道为何的在做,渡边是清醒的,我觉得他也是迷惑的,在玲子那里的他真实的看到了自己的一些东西,渺小而且无助,可是渡边还是在抗拒,因为年轻,因为他还活着。

我曾经看过一篇对书中音乐的理解,这样写道:小说中的人物可以说都是音乐风格的隐喻,永泽的放荡如同瓦格纳,初美的古典如同宗教音乐之神圣,直子的古典与压抑如同勃拉姆斯,绿子的摇滚性格,衬托出渡边的犹疑品质,而这个品质,恰好是东方人的中间传统。比如小说中提到直子,除了喜欢渡边推荐的比尔,埃文斯,更钟情于勃拉姆斯的交响曲,钢琴,与大提琴,似乎也预示了她本身压抑的本性。

勃拉姆斯一向被认为是以古典的压抑著称的。音乐的隐喻还可以映射到文化层面,直子与绿子两个人物,在渡边心中的地位,暗示了日本民族对待自己古典压抑的传统和漂放现代的西方摇滚的态度。小说结尾处,铃子演奏的五十一首曲子和后来的自然主义行为之间,其实有着一种联系,后者是前面铺垫的自然结果,欢乐送葬的隐喻,似乎是用更有生命力的西方音乐同日本的传统告别。如同文中所写到的那样,音乐作为小说的题目,衬托,乃至于线索,他在文中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音乐贯穿着故事,也贯穿着角色,贯穿着他们的命运,为他们的不同的走势做着不同的见解和思考,在最后也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悬念。

这就是一本书,一个故事,一些许的感动,一点点的忧伤,和无尽的思量。村上春树,用他的笔尖营造了这些美好还有太多太多的感慨。他制造了一个幻想一个奇迹,让读者们释放着心中的压抑。就是这样缔造了一个现实的奇迹

挪威的森林读书心得3000字(2)

好多年前看到网上推荐《挪威的森林》这本书,听说是一本很唯美的书,就想找机会逮着一定看看。一晃多年过去,机缘未到。

前一阵通过秦州微刊书友会借到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一书,花几天时间细细阅完,一时有些朦胧缠不清的东西像石块一样堵在心头,不吐不快。

第一、直觉告诉我书中主人公渡边君可能就是作者本人,至少处处弥散着作者的影子。

本书里故事线索是以主人公渡边君为圆心,重点圈画了一群精神病患者或者心理病患者群相图。

敢死队,作品里一个小人物,贫穷、孤独,有洁癖,滑稽搞笑。可他就像中药的引子一样不可或缺。是他的故事,引出了渡边、木月、直子、绿子之间错综复杂的爱情故事。他和渡边最后一次见面时给了渡边一只可能有某种喻义的荧火虫,之后在那个闹学潮的暑假回到遥远的山区老家后,就再也未回到学校,彻底失踪。

木月,渡边君中学同学加好友,在学校除了渡边同谁也合不来。家里有疼爱他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他,爱到骨髓的青梅竹马女朋友直子。可就在他17岁那年,还在上高中的木月和好朋友渡边打完最后一场桌球后,在自家车库里,用橡胶软管接在N360车排气管,用塑料布封好窗缝,发动引擎自杀了,之前没有任何征兆。

永泽,渡边君的大学寄宿院同学,一个外表英武俊朗,能力超强的富二代。父亲经营医院,哥哥东大毕业后继承父业。大学期间他曾为了解决新生和老生之间的矛盾,不惜充二杆子活吞三只蛞蝓。为了排解心中无边无际之少年空虚和苦闷,不断搭讪引诱各色少女陪自己睡觉,频繁靡烂地搞一夜情,第二天不负责任地把她们一脚踢开,接着又去寻找新的猎物和目标。结果越睡越空虚,越苦闷,疲惫不堪,自我生厌。据传,这小子阳物硕大,睡过之女人达百人之多。渡边的评价是他可以春风得意率领众人长驱直入,而那颗心同时又在阴暗泥沼里孤独挣扎。一个人典型的人格分裂者。

永泽在大学即将毕业考上外交官后把苦恋了自己三年陪睡了自己三年的女友初美给甩了,受到打击的初美和别人草草结婚后由于婚姻的不幸而自杀。

初美,永泽的女朋友,娴静,理智,幽默、善良,高雅,可逃不出婚姻不幸而自杀的宿命。

直子,最初是木月的女朋友。木月和直子从一降生就是青梅竹马之交。两家相距不过百米。木月自杀后直子开始精神恍惚,语无伦次,喋喋不休且无端地浑身发抖僵硬,发烧,得了严重的精神疾病。她女性下面器官一直是封闭的,打不开,她和木月爱了好多年,一次没有成功过,也没潮湿的症状。她短暂的一生唯一一次的性爱之花绽放是为渡边的。在她二十岁生日那天,她和渡边两人有了一次终生难忘的缠绵云雨生活。之后她就进了精神病疗养院阿美寮,一度病情有过好转,但在渡边去疗养院看过她两次后病情又恶化,转院治疗后在一天返回阿美寮取东西的间隙自杀身亡。

木月死了之后,多年与直子共同生活与交往,渡边深深地爱上直子,且爱得死去活来,近乎病态。他曾答应直子要一生为她等候,一生把她留在心里。可直子在阿美寮疗养院病情变得越来越严重的过程中,他感情有所迁移,渐渐喜欢上了活泼健康,像春天绿野里奔来的一只小鹿般清新动人、活力旺旺的小学妹绿子。绿子在一第一眼见到渡边就深深地爱上了渡边,又果断地抛弃了那个同样心理有缺陷的男朋友后不依不挠地追求着自己的真爱。

直子死后,渡边也一度变得颓废不堪,精神游弋。他身上没带多少钱,徒步去外地漂流好几月,回到东京时人几乎成了野人般。最后他还知道给到处找他差点急疯得绿子打一电话,这个电话是不是暗示着他会和绿子走在一起。

玲子,也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她是直子在阿美寮疗养院的室友。外表秀丽妩媚,气质优雅且善解人意,某音乐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极富艺术天赋,差一点成为钢琴家。

20岁那年,大学毕业之前夕,玲子为参加一个重要的音乐会,突然间小指不听使唤了。后来用玲子自己的话说,脑袋发条飞了,线团乱了。严重的神经衰弱倒致她住进尹豆精神病院两月才基本恢复。

24那年,由于曾经宏伟之理想的破灭,人生巨大落差的对比,玲子再一次发条飞了,线团乱了而住进精神病院。出院后碰到了他后来富有爱心的丈夫,也是她教钢琴的学生。两人恩恩爱爱幸福和谐地生活了几年,并且生下一个小姑娘。

再后来如果不是上天特意给她安排一只魔鬼,她可能会一直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那一年玲子三十一岁,毁灭性的灾难来自一个同样病态的小姑娘。她既是一个病态的扯谎鬼,又是一个女同性恋。

小姑娘只有十三岁,她也是玲子教钢琴的学生。可这该子从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很大的圈套与陷阱。她可能和玲子住一小区。起初是她母亲三番五次来告诉玲子,女儿闻到玲子的琴声,很仰幕,愿意拜师来学,后来玲子经不住这女人的死缠烂打便答应了。

玲子一见是一个美丽迷人超过小天使,聪明伶俐让人生畏,足致天下女人为之自惭形晦的小姑娘。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人人不愿设防的小女孩,有一天把玲子诱到床上,发生了同性恋之间才有的性爱暧昧。玲子清醒过来后用一巴掌制止了小女孩的进一步动作,并拒绝了小女孩提出做情人的要求。之后由于小女孩黑白颠倒的扯谎,她的父母在小区到处散布玲子的谣言,说外表光鲜亮丽的玲子原来是一女同性恋者,企图强暴她女儿,还特意剥开了玲子以前住过两次精神病院之旧疮。

这样的中伤与打击足以让玲子精神奔溃,彻底斃命。在和丈夫商量搬家无果的情况下她又一次发条飞了,线团乱了,阿美寮精神病疗养院最终成了她不得不去的归宿。为了不拖累丈夫与孩子,她选择了离婚。在疗养院,她一住就是七年。

直子后来去了阿美寮,和玲子成了室友,而后两人成了惺惺相惜患难与共的挚友。在直子病情严重时都是玲子代写回信给渡边。直子死后,玲子根据直子的遗书穿着直子的衣服走出了精神病疗养院,并在东京和渡边有了一晚上男欢女爱。

《挪威的森林》读后你最大的感叹来自于作者村上春树这个唯美的作家。首先语言优美胜过其故事优美,故事情节简单,语言却款款道来,引人入胜,就像香山红叶的燃烧,林间小溪的清彻,夜晚华灯的绽放,雪山宝顶之晶莹无际。

二是意境优美绝伦。不论写学校及周围山川河流之自然环境,还是那个寂寂隐没在冰天雪域的阿美寮疗养院,在作者笔下都处在一种亦幻亦真的境界中,仿佛罩着雾气山岚的仙界,让人看不清真实。

虽然写了一群精神病患者,可每个人物从外表到内心都流淌着一些让人刺骨铭心的感动,他们之间爱情的至纯至美,友情至高至善。就连人物之间的性爱,描写得都是那样灵动,美不胜收。一点没有中国人普遍审美心理中的肮脏,罪恶,藏掖着见不得光的东西。仿佛聆听着一首轻盈优扬的钢琴曲,欣赏着一支冠压群芳的芭蕾舞。那是一种落英的漂零,香葩的绽放,冬雪的消融。中日文化之差异直抵胸底,中国人的爱是含蓄的,日本人的爱是赤祼祼的性爱,要么不爱。

看完本书才知道直子为什么一直喜欢《挪威的森林》这样一首经典名曲。凄清,静美,哀怨,又充满无边无垠的无奈。是一片大得会让人迷路的森林,那种人进得去却出不来的巨大原始森林。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迷失的人总会迷失,相逢的人总会相逢。

缘此又想到中国的一首佛教偈子:佛在灵山莫远求,灵山只在汝心头;人人有个灵山塔,好向灵山塔下修。这和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确有异曲同工之处。告诉我们,生活在世间,无论你是谁,你的身份是什么,只要依止自己强大的内心,不忘初心,永远前进。确信自己踏上一条光明大道,做好为其奉献一生的准备,并且坚信自己的付出能让身边的人, 甚至四面八方的人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能让我们共同生活的世界变得更和谐。这就是慈悲,也是精彩生命的完美展现。

最后以台湾著名音乐人伍佰根据村上春树这部小说创作的《挪威的森林》中的几句歌词作结,给大家一点光明与希望,一缕春风拂面的温柔与心动:

那里湖面总是澄清,

那里空气充满宁静。

雪白明月照在大地,

藏着你不愿提起的回忆。

挪威的森林读书心得3000字(3)

读完第一遍的第一感觉,此书是恋爱小说吗?似是而非,似非而是。成长的过程不只有爱情。爱情或许浓烈时如品一杯茶,时间久了总要变成白开水平淡无奇,而生活就是酿造的酒,随着年月的增添,心境的变迁,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

先不管作者村上春树到底想要表达什么主题吧,谈谈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几个人。第一个印象深刻的当属直子,一个情绪不稳患有精神病的女性。

在第一章节一开始就描述了直子告诉渡边的关于荒郊野外的一口水井。正如作者所说,是否实有其井不得而知,或许只是直子臆想中的一个符号。对于患上精神病的直子来说,最大的可能是代表着死亡的入口吧,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脚踩空掉进去;亦或说是一个死亡的念头,在痛苦、迷茫、恐惧、未知、消极的精神状态和不能挣脱的负面情绪下,自杀的想法只要一冒头,就能要了她的命。

我猜想,直子这个消极对待生命的种子来源于她的姐姐。当幼小的直子亲眼看到关系极其亲密的姐姐死在自己的面前,内心受到的冲击该是何等的震撼,加上在姐姐死后又听到父母说父亲弟弟自杀的事(第六章节),我想那个时候直子的心底必然留下了极其深重的心理阴影。当几乎从一降生就开始的青梅竹马之交的恋人木月毫无征兆地突然自杀后,直子的精神世界再也撑不住打击,抑郁症终于势不可挡的爆发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来直子还是选择自我结束了生命(第十章节提到直子自杀前的状态,第十一章节提到直子去世)。

想不透直子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死,那么年轻的生命啊。除了叹息,直子的死让我对更加坚信:

心理环境对人的思想有很大影响。

想起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孟母三迁的故事来。一个人身处什么样的心理环境,会形成什么样的心态,尤其对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来说,更是重要。思维影响人,环境造就人。举个最贴近生活的例子,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大,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深刻体会。卑怯的父母养不出自信的孩子,傲慢的父母会把孩子培养的更加野蛮无礼。但这不是绝对的,影响的好坏,其实是可以选择的。记住,你是个独立的人,有独立的思想,有辨别是非黑白的能力,有自由活动的四肢。即使在很难做决定的问题面前,你也有选择乐观和消极态度的权利。有的人在黑暗时选择拥抱光明,在冰冷时拥抱温暖,而有的人却选择让自己的内心更黑暗,让自己的心更冰寒。

在直子患病期间,住进了一所疗养院:阿美寮(第五章节直子的回信、第六章节)。我不是很喜欢阿美寮这个疗养所。不管在里面的生活有多么规律,有多么舒适,里面的人有多么让人感觉温暖和亲近,但是在这样刻意营造出来的环境里生活的久了,很容易让人丧失面对现实生活面对自我不完美的勇气和平常心。书中多次提到生活在阿美寮的人,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是不健全的,生活在不健全的世界。我感觉有病才正常,黑暗与光明共存的世界才是真实的,有缺陷的人生才是圆满的。世外桃源只是人的理想罢了,追求美好是好的,只要美好就不对了。人生病、状态不佳很正常,保持一颗有病治病的平常心,不要把自己特殊化就好了(除非是传染病)。当你主动与人隔离的那一刻,你就脱离了集体,与现实社会脱轨了啊。就一句话,

人这辈子遇到什么都很正常,不正常的是自己对待事情的态度。

生活就是遇到一件事解决一件事的。身体累了就睡觉,心累了就傻笑,该哭就哭,该闹就闹,完了该干嘛干嘛。其实没多少人能做到如此豁达,不然怎么会有修心养性是一辈子的事这一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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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直子代表出世,代表对死亡的思考,那么绿子则代表入世,代表生活的希望。

与直子性格截然不同的绿子,开朗活泼带点世俗烟火气。

喜欢绿子,喜欢她率真,乐观坚强,可爱真实不造作。再不喜欢高中学校就是发烧了爬也要爬过去,因为心想怎能败下阵去!一旦败下阵岂不一生都报销了!、怕自己一旦败阵就再也站不起来。父亲生病期间,即使两人之间没多少交流沟通,父亲表现的多不爱自己,依然悉心照顾他,而自己在艰难的环境下还是该吃吃该喝喝,啥事不往心上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清楚的知道看护的是我呀,这可不是闹着玩。别人偶尔来一趟,充其量不过是同情!接屎接尿接痰擦身子都是我一个人干。在父亲葬礼上连个泪珠都不掉,面对亲朋对自己心肠硬的非议,表现的也很坚强。爱情中知道最爱谁选择谁,当听到绿子说为什么还要问?,还不是因为我喜欢你超过喜欢他吗?我本来也很想爱上一个更英俊的男孩,但没办法,就是看中了你。时,发自内心的笑。哈哈,这性格大概没人会讨厌,当断则断,断的利利索索的。即使有时候表现的很是粗俗,不管是带着渡边看女校卫生间烧卫生巾的烟柱,还是抽万宝路、喝啤酒、天台上乱弹吉他、把火灾当风景欣赏,亦或拉着渡边去看电影、让他把自己当做意淫对象撸啊撸等等,这些不过都是表象罢了。绿子的内心一定是充满顽强生命力,对自己以后的生活充满了期待。跟她在一起,只会感觉那些生活中的鸡毛蒜皮,都是我们生命中的不可或缺,生活就是如此有趣如此轻松如此快乐。

其实,绿子的生活不比直子的生活好过,各有各自需要面对的问题,只是绿子选择了乐观,而直子选择了消沉。人,会遇到直子的经历,也会过着绿子的生活,即使没有阳光也要努力做一朵向阳的向日葵!

但没有几人能做到一直保持着乐观的心态。在痛苦面前,很多人会跟直子一样选择舒适的环境,做自己舒心的劳动,努力的让自己归于平静。事实是,不管是换个环境转移注意力,还是刻意的去忘记,都只是一时的躲避,最后总是要面对的,问题终归在那里等着你。但有的人也会跟绿子一样,明知结果是不乐观的,在整个过程还是会尽人事听天命,选择坦然面对,接受无奈的结果。why?

乐观是一种能力,而不是一种努力。

尤其在生死面前,人人都是无力的,没有选择的,所以又何必杞人忧天,挂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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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生死,书中主人公渡边关于生与死的思考,总会让我们获得一点启发。

在第二章节中,木月的死,引出了作者贯穿全书的关于生与死的感悟: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不是很理解这句话,看了一些网友的文章,结合个人的一些经历,大概可以这么理解吧:死者虽已逝去,但死者的过往和离世给熟悉他的人留下了或轻或重的影响。正是木月的死,让渡边陷入生与死的深刻思考。没有阅历的青春期,怎会想的明白,想的通透?生命的意义总是要一辈子去探索的。而直子的死,让渡边君明白:

无论熟知怎样的哲理,也无以消除所爱的人的死带来的悲哀。无论怎样的哲理,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怎样的柔情,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我们惟一能做到的,就是从这片悲哀中挣脱出来,并从中领悟某种哲理。而领悟后的任何哲理,在继之而来的意外悲哀面前,又是那样地软弱无力。(第十章节)。

从个人角度来说,生命是没有意义的,不管生前做什么事情,死后终归化为虚无。从利他角度来看,生命是有意义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我们给他人的命运带来了何种不同。月有盈亏花有开谢人有生死,平常心对待吧。好好的生活,不要想太多。

最后借用朋友的话结个尾:生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好死不如赖活着。心中的所有梦想,只有在活着的时候才有实现它的无限可能。

挪威的森林读书心得3000字(4)

初读村上春树的作品被吸引,似乎在作品中体验,又似乎是个旁观者。

挪威的森林贯穿全书的就是作者多次提到了的,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全书的结构也如作者所说,并不以死为终结,这里有作者的无奈即每个人都会死,也有作者面对生活的勇气即有死才有生。作品中最主要是两次死,很相似的两次死。一次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后直子和渡边的关系便开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按玲子的话说就是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两次都是由死而引出了新生。另一个相似之处是,木月在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不是他最爱的直子而是渡边,这似乎应该是木月把直子托赋给了渡边,直子在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也不是渡边而是玲子,同理应理解为直子把渡边暂时托赋给了玲子。

书中所描写的几个主要人物都是醒着的,但由是他们价值观不同,心理成熟程度不同,所以他们的生活本身是有着巨大差异的。

渡边本书的男主角,一个实在是很普通的人物,普通得让人难以留下印象。他对学校这个小社会内部虚假、肮脏也是很厌恶的,但他却也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渡边的无奈了。不过这家伙扞的也就是这种逆来顺受了,似乎任何人都不能影响他的生活轨迹,虽然他也并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或将要去哪里。不过渡边的心理也不太成熟,他在寻找一种既不伤害直子,又不伤害绿子的方式,但这种方式是不存在的,如果每个人正义都大行其道,每个人都得到自己的幸福的话,必然导致混乱,在直子死后渡边想通过旅行来找回自己但却失败了。直到渡边见到玲子,玲子说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此时应该说渡边解到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

直子本书的女主角之一,很执着于完美。本书一开始直子就提到了一口井,一口在森林边缘的井,一口深的并且一但坠入便只有孤独陪伴直至死亡的井,但又是很吸引直子的井,因为坠入井中便与现世隔绝,她也明白这是危险的,但这才是她真正想要的,这就是直子的无奈了。这口井也是直子后来生活的写照,所不同的是渡边一度在井的附近守望着直子。在疗养院的直子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她需要靠井边的渡边才能确定自己还活着,需要靠玲子才能完成与外界的交流,以至到最后玲子几乎成了直子的化身。

绿子本书的另一位女主角,应该说是森林里一棵非常奇异的树,她似乎可以冲破黑暗享受到阳光,也是我非常非常佩服的一位女性。之所以说她是一棵树是因为她非常坚强,面对生活的苦难,亲人一位接一位在经历了非常的痛苦后慢慢死去,应该说她是以常人无法想像的毅力坚持了下来(这是绿子的无奈了)。她也想逃避,也许逃到那个被她称做驴粪蛋的乌拉圭去,也许是借助性幻想(其实从这点看她的道德观远比看起来要严格得多)。她也很想有个依靠,就像她对渡过说的那段关于买饼的任性的话。绿子从心理上表现得相当的成熟,甚至很有策略,她很明确的向渡边表白,因为她尊重自己的感受,也尊重渡边的选择。当渡边因为陷入对直子的思念而忽视了她时,她选择告诉渡边自己当时的真实感受并选择暂时离开让大家可以冷静的思考。

永泽注定会成为这个社会精英的人物,他暗熟在这个社会成为精英的规则,绅士就是做他应该做的,而不是做想做的(这是永泽的无奈),虽然他也看不惯这个社会。他也期待和初美获得爱情,但他清楚这样做就会被排除在精英这个圈子之外,在他的价值观里除了成为精英其它都是通往精英这座城堡的铺路石而已。社会的压力,家族的压力以及周围人对他的看法都注定了他永远都无法做一个随心所欲真实的自己,他在为这些看法活着,为别人活着。

初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并不多,但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像,是我非常喜爱的一个人物。应该说初美很纯美童真式的梦想会让每一个读者动容吧,初美的梦想是用自己的爱来改变永泽,使他获得真正的自己,把他带回到那个纯美的世界中去,即便为此赋出再大的代价也无怨无悔,即初美可以一定程度的接受永泽的放纵。可是在永泽却不想放弃精英这个社会赋予他的头衔(这是初美的无奈),因为如果放弃了他可能除了初美就真的一无所有了,永泽选择了戒色,而初美在纯美的梦想破碎后选择了自杀。

玲子,虽然作者赋予了她身世背景,但玲子更多的时候还是以直子的附助者,或者是替身的形式出现的,替直子写信,以至在直子死后和渡边发生关系,我们似乎看到的是直子。关于玲子来到疗养院的原因到是有点要说的,在我看来玲子相对于对事件本身的打击来说,似乎更看重玲子丈夫对此事的冷静处理,应该是这件事在玲子价值观里这件事是重大事件,解决方法只有马上离开换个新环境,而从玲子丈夫的价值观看首先是家庭本身的稳定,这件事应该是排在第二的位置,玲子感到自己没有被重视于是崩溃了。

完美不是在风平浪静的海面上行驶的船,而是暴风雨过后洒在甲板上眩目的阳光,完美不是来自由我们对它的执着追求,而是源于勇于面对磨难的坚强的心。

挪威的森林读书心得3000字(5)

夏日午后,站在旧式的胡同中透过交错的电线杆,望着并不太蓝的天空,两旁的行人似乎是在穿梭,但却听不到糟杂的声音,就连呼吸的声音也不能感受到,我只是在享受这种静,心灵的静,真想投入于静中不再回来,这实在是很享受的。初读村上春树的作品被吸引,似乎在作品中体验,又似乎是个旁观者。

传说,挪威的森林是一片大得会让人迷路的森林。那种,人进得去却出不来的巨大原始森林。生活就像这片挪威的森林,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我们都要走进去,因此我们才不可避免的对生活感到迷茫和痛苦。可是迷茫和痛苦的源头在哪里呢?在长大和成熟起来的过程中。我们在长大,我们在不断地在明白这个世界,在知晓这个世界,自己也在不断变化着,来适应这个世界,融入这个世界。可是变化的过程哪有这么容易!我们必须放弃一些,忘记一些,改变一些,适应一些:但是其中有很多我们是不想做的,不愿做的,甚至不得不违心去做的。所以我们看到,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知心的交流少了,恭维的话却多了;信任的眼神少了,说的谎话却多了;幼稚的想法少了,生活给我们的压迫却多了;对事情单纯的看法少了;每个人的心却变得复杂了。但是我们仍要成长,不要去过分改变自己。

也许,是时候我们要重新学会与他人相处了。从无目的的和别人交往,倒有目的的和别人交往;从无保留的和别人交流,到有保留的和别人交流;从对人没有戒心,到对人有戒心最后,让我们放弃这种原始的,纯净的,寻求个人理解与被理解的相处方式。而是要自己承受痛苦,在别人面前隐藏些东西。这是社会带给我们的改变吗?我愕然了

可是,这种转变有时候不那么容易,所以我们就看到,《挪威的森林》里的很多人在挪威的森林里迷失了方向。木月首先死了17岁死在一个成长的年龄。或许他承受不了成长带来的变化,或许他不敢面对成长,总之他以死来作为回避成熟的方式。而对于直子来说,本来她可以握着他的手,小心但是坚定地走过成长的道路,可是,木月的死带给她的是,要自己去对待未知。就像直子自己说的那样:在他(木月)死了以后,我就不知道应该怎样同别人交往了,甚至不知道究竟怎样才算爱上一个人。对成长的恐惧最后也把直子推入了死亡的深渊。即使有疗养基地可以让直子身心放松,即使渡边作为直子同外部世界相连的链条,也无法把直子从迷茫和痛苦中解救出来。不只是直子和木月,初美,直子的姐姐,直子父亲的弟弟,不都是在这个成熟的年龄段,在对成熟的恐惧,迷茫和痛苦中了结了自己的生命吗?玲子,也是作为其中的一员,仅仅是没有失去生命罢了。

而我们中的大多数,都会像主人公渡边一样在迷茫和痛苦中完成这些转变,即使我们自己并不了解为何迷茫,即使这种转变是被环境所逼迫的。而像永泽,看上去是能勇敢且完全的适应这些转变,但是,永泽的内心也痛苦,他自己也不想完成这种转变,只不过,他用自己的奋斗成功逼自己完成转变,而不是等社会来逼他转变。这也是大人物与普通人的区别。

当面对成长的痛苦,我们都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痛苦,都想有人来分担我们的痛苦。对于迷茫,我们也想通过与人的交流消除迷茫。因此,我们才寻求理解与被理解。可是,完全的理解与被理解不可能达到,自己的痛苦别人不可能完全体会,我们也依旧在寻求理解和被理解的道路上迷茫。并且,越是寻求百分百的理解,其实也就与成长的主要方面所抵触:我们不能寻求这种相处方式,而是要自己承受痛苦,在别人面前隐藏些东西。所以,村上才要把玩孤独。因为孤独是不可避免的,是无可奈何的,是每个人最终都要经历的。这也就是渡边与人格格不入的原因。还记得渡边在看望直子回来后,回到新宿唱片店里打工时,看到周围的一切感到陌生和茫无头绪吗?因为他孤独,而自己甘心孤独,自己将在这种孤独中完成人生的蜕变,最后成熟起来。

直子所在的疗养基地,更像是一个现实世界中的伊甸园。在那里,我们可以不必完成这种蜕变,不必作出转变,可以依旧保持那种相处的方式。所以在渡边刚来看直子时,会感到那里吃饭的气氛很奇怪,因为渡边自己已经完成了部分的蜕变了。也正是在直子面前,渡边才拿出自己已经蜕变的部分对直子说:来吧,没有木月没关系,有我陪你渡过难关呢。可是,村上的设计很有意思:它让这个不必蜕变的伊甸园中住的都是精神病人。也就是要借此表达:不完成蜕变的人,在那些完成了蜕变的人看来,就是不健全的。

《挪威的森林》我读了这么多遍,没想到直到前些天,我才像完成大一统理论似的把每一个分割的感想统一起来,其实,也是在前些天,我才把自己这些年的生活中的迷茫和痛苦看透。当然,随着我的长大,很多想法还会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变得就是,我希望自己和每一个我认识的人,都能勇敢的面对蜕变,勇敢地完成蜕变,并能在蜕变中保持一些东西永远不会改变。

读书心得:读书课心得体会3000字


读书能让人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读书,使人目光变得远大,能够志存高远。读书,使人情操得到陶冶,梦想得以放飞。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读书课心得体会3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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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课心得体会3000字1

在谈我读《阿Q正传》的体会之前,我想先谈谈鲁迅其人及其《阿Q正传》的问世历程。

鲁迅,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原名周樟寿,字豫山,1892年进入三味书屋学习时改为豫才,在他1898年时,只身去南京求学,同时取学名为周树人。今天我们所如雷贯耳的鲁迅,是他在1918年5月在《新青年》上发表《狂人日记》时开始用的笔名。鲁迅出身于大户人家,父亲的祖父都是在当时有一定影响的封建士大夫。而鲁迅的母亲虽是“乡下人”,但也是乡下大户人家的闺女。

但当鲁迅少年时,家道已经没落了,他便一下子由小康人家坠入困顿,因此也深深领略到了社会的世态炎凉。但这并没有吓倒鲁迅,他依旧刻苦的读书,先是去了南京求学,后考取官费到日本留学。在日本期间,他起初在东京进弘文学院补习日语,后前往仙台医专学医,因在此之间在电影里看见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时周围一群看热闹的中国人却表情麻木时,他受到了深深的刺激,使他深刻地认识到了现在的中国人所要医治的不是身体,而是灵魂。于是他毅然弃医从文,写下了无数篇永载史册的文章,成就了一生的传奇。

《阿Q正传》创作于1921年12月至1922年2月,发表在《晨报副刊》上。从小说总体结构上说《阿Q正传》的前三章基本上是一种平面的横向的性格介绍和举例1。从第四章(“恋爱的悲剧”)开始,鲁迅开始就着手将阿Q的精神特征放在一连串连贯的纵向生活细节中加以具体展现。

于是便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鲁迅的经典名篇——《阿Q正传》。《阿Q正传》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它刻画出了国人的灵魂,暴露了国民的弱点,达到了“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效果。阿Q的身份虽是农民,但这个形象所表现出的性格弱点却并不只是农民才具有的,它具有更为广泛的普遍性,鲁迅把阿Q性格作为国民性的最劣表现加以鞭挞,因而也就更具广泛的社会价值。因此,在作品发表的当时就有不少人惴惴不安,甚至“对号入座”,以为鲁迅在骂他。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

在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后,便立即使出了自己的祖传法宝,将屈辱抛到九霄云外,回到土谷祠美美地睡了个大觉。他更可以以自身的丑恶当作是炫耀的资本,当别人说他头上的癞疮疤时,他确自傲地认为别人“还不配”。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

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

当一次英__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__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

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__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4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__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

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清朝中期,有一位洋人运了一批货物到中国沿海港口,他就让附近的渔民上船去搬下货物,可当他带着渔民走向甲板舱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震惊了。

渔民们齐刷刷的跪下了,并高呼着“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他向前一看,原来墙上挂着一幅乾隆皇帝的像。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阿Q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无疑是相当深刻的。但在当时,他所起的作用有像我们现在这样大吗?”在鲁迅时代的稍后时期,当时还是山西省长治第四师范学校学生的赵树理就尝试将鲁迅的小说读给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听的实验,结果却遭到惨痛失败——这就与鲁迅本人所期待的结果能通过他的作品开出反省的道路6的目标之间发生了巨大的落差。“7而在我看来,鲁迅的文章在当时主要是给城市新式学生和知识分子看的,试想当时,在农村,识字的人有多少,能读得懂文章并能理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的人又有多少。

因此鲁迅的文章在农村石沉大海的结局在意料之中。但是这并不能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读书课心得体会3000字2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

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

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__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纠结在书中的罪恶,善良,人性,兽性……盘缠纠结成一段故事,在这故事中,谎言和信任并流,憎恶和喜爱共存,熟悉和疏离同在。

这是一个赎罪的轮回,奉安拉之名,皈依内心善良的冲动,洗刷先前的罪恶,在拯救他人的过程拯救自我。

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如当时读《一千零一夜》,这个国度创造了这么奇特的这么绚烂的文化,而它的子民却仍匍匐在不可见的安拉脚下得不到解放。我想安拉的旨意不应该是创造一个阶级社会,并奴化底层人民,使其愚昧,任人使唤而毫无怨言吧。

当然这只是我一个凡夫对安拉的妄想罢了,求安拉恕罪。

然而当哈桑卑躬屈膝地叫阿米尔少爷时,疏离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了。种族血统只是借口,文化程度只是借口,甚至人的品行也是借口,对优越感的渴望并不能笼统地说是人性的恶,可恰恰是这种渴望驱使了阿米尔犯下一个又一个“罪过”。

那可以是阿米尔爸爸说的“偷窃”,也可以称为“自私”。

如果说偷窃是种罪,人的一生,要偷窃多少次呢。人究其一生,是否可以洗清这种罪过。与别人的竞争,甚至正当竞争,或许不能称为偷窃,或许应该称为明抢。那么明抢,是否是一种罪呢。这自然是后话了。

到美国后的阿米尔,体会到优越感的缺失,有了别样的感受。谦卑的心才成了他前往阿富汗寻找索拉博的力量之源。这一次,新的优越感出现,所幸的是这种优越感具有不可撼动性。阿米尔是美国人,在那个自由开放的国度有稳定的居所和生活,帮助索拉博是他力所能及的事。而他和哈桑的往事所谓的愧疚以及血缘的情分,则成为他想要帮助索拉博的理由。

阿富汗受难的孩子成千上万,可索拉博只有一个。阿米尔能否得到宽恕和原谅,没人可以决定,正如没人决定是否可以宽恕当年阿米尔的父亲对他的欺骗。这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感觉,你愿意宽恕愿意原谅了,任何理由都可以找得到的。Theeyeseesonly、what、the、mind、is、prepared、to、comprehend。

阿米尔说得对:“但我认为,我不在乎别人的过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自己也有过去。我全都知道,但悔恨莫及。”

没有人能够站在纯粹道德的角度去评价别人,因为人也有其卑贱的一面。因此“我凭什么指责别人的过去”。所以作者才会借拉辛汗说“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我们只能这样,一旦人性的“恶”犯下了罪过,人应该只有去行善才能救赎。这样的救赎其实还是为了自己的解脱。而为了自身的解脱,这,算是“自私”吗。“自私”,是否也是一种“恶”呢。

如此说来,“罪”是否皆是可原谅可饶恕的呢。安拉的惩罚,奉安拉之名的人的惩罚,又有何存在逻辑呢。倘若一个人故意犯“罪”,再来行善,是否也可得到原谅呢。罪和善的度,是有衡量标准的吗?罪和善的区别,是谁定的价值准则呢。

旁置这样的问题,我所着眼的,还有社会的善和恶。不予人以自由,不予人以公平,尽管这自由和公平的具体定义仍需商榷,这社会不会是一个善的社会。哪怕阿米尔是一个无比善良的人,当他心安理得地接受别人“少爷”的称呼时,那也是一种恶。一个纵容等级存在的社会,一个宣扬优越感的社会,它的恶,不是多少人的善可以洗刷的。

或许说,在这样的语境里,善恶有了小大之别,然而这不是大小的问题,当一个社会都在行一种恶,有知觉地或无知觉地,其中的个人的善,只能是逆流激起的浪花。璀璨夺目感人却也无力改变现状。

作者赋予了哈桑和索拉博以超高的弹弓技巧,其实只是予以弱者以丝毫的力量,偶尔这种力量还能在博弈中起制衡作用。使得弱者不至于太弱,强者不至于太强。作者也赋予了阿米尔前往阿富汗一路的“好运”,虽过程艰难曲折却也了却一番心愿。然而这只是小说,无数的不会弹弓的索拉博没有人去拯救他们,无数的去“拯救”索拉博的阿米尔们倒在了通往“成为好人的路”。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不只是贫富差距这么简单的经济术语就可表达的了。欺凌的合理化和合法化,救赎的程序化和格式化也日渐为人接受。最简单的例子,一个__商做慈善,饶恕之?严惩之?或是所谓的科学对待之?

当善成为恶人为了减轻人们对其恶的量刑的工具时,善的存在无疑是受到了亵渎,此时的善只是成为或多活少扯下围观的看客们的愤怒的嘴角的挂钩罢了。容忍恶的存在,其实也是一种恶,不是么。

阿富汗太远,塔利班也太远,可是我们的身边。所谓的“转型期”的中国,草菅人命恃强凌弱并不少见,少见的只是如阿塞夫那般用石头扔人的粗鲁罢了。更“合法”地杀人,更“合理”地杀人,用制度杀人,用生活压力杀人,用__杀人……而看客们冷漠地围观,愤怒者喷点口水,同情者讲点好话,卑鄙者推波助澜……难道,这不是一种整个社会都在行的恶么。

至少阿米尔的父亲是令人肃然可敬的,他用行动踏碎一地的空话。他明知自身也有恶,于是他不信安拉,因为安拉给不了善。于是他去行善,某种程度上他也成了安拉的使者,反思自己的恶,阻止自己作恶,努力行善。

但他逃不了那时那地的藩篱,他处在社会的上层,他用优越感去帮人,他默认了不平等及其他的存在。

事实上,当我们谈论起一些抽象的事物时,比如善恶,它们的定义永远值得商榷。于是我们总是有种无力感,这种无力感驱使人们放弃思考。但人们心里的困惑依然需要解答,于是转而投向了某种肤浅的甚至似是而非的理念的怀抱。

有时候,人们可以忘记社会,讨厌“大我”(乃至完全反对宏大叙事),活在一套扭曲奇怪的社会逻辑里,只在乎自己的一切,行不知所谓的救赎。受此书感动的读者或者会选择更加珍惜自己的朋友,然而他们是否会把素昧平生的人也视为朋友呢。

是否只有当他们的生命中出现了“索拉博”,他们才会去到“阿富汗”。

追求人类解放并不是一张口头支票,追求普世价值和追求人类解放并不相悖,甚至有一致之处。总是着眼于自己的人们永远追不到人类幸福的风筝,而他们自己也犹如一如可怜的风筝,被许多的力量操控,以猎杀别人求生存为存在的目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可以感人,也可以骗人。而在有的人心中,这个“你”,并不完全是指人,它更是为推动整个社会行善,追求人类的进步,保障人的基本权益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向社会的一切黑暗宣战的骨气的代称。

读书课心得体会3000字3

《简爱》是十九世纪世界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郎特的光辉之作,全书以简爱的成长经历为主线,她从小饱受磨难,很小的时候起她就失去了父母,她的童年是在屈辱和折难中度过的,自小寄人篱下,仰人鼻息中过活,她幼小的心灵屡受常人难以想象的摧残,但她骨子里的韧性使她百折不挠,坚强不屈,不向任何恶势力低头,因此也使她遭受更残酷的打击和更凶狠的折磨。

命运的不幸和与身俱来的性格让她面临一次又一次的狂风暴雨般的袭击,她象一朵娇开在荒凉的石缝中,在风雨的侵袭下,颤颤粟粟,风雨过后,单薄的身子又骄傲挺立,抬起高昂的头来,从不屈从命运的摆布,她的内心始终燃烧着生命的激情火焰,生生不息,颠扑不灭,风吹不倒,雨打不断。

她平凡的外面下,隐藏着一颗坚强勇敢充满智慧和仁慈的心,从而焕发人性的光芒和蓬勃的生机,她忍辱负重,矢志不渝地追求自由平等和光明,作为一个外表平凡而思想独立坚强的女姓,她的身上却有着凛然的正义感和傲然的气节,在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她犹如一株出污泥而不染的清莲,品质高雅,白璧无瑕,熠熠生辉,她所拥有的思想正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体现。因而具有相当的人格魅力,作者通过对这一人物的精心刻画和成功的塑造,从而使作品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厚的艺术感染力。

据说这篇小说的诞生,在世界文坛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当时有一百多位学者作家联名推荐,带来极大的轰动效应,如春雷乍响,如星光闪耀,在文学的天空里括起一阵春风,宣起了一股热流,让众多的读者爱不释手,如痴如醉,尤其是女性读者更是如获至宝,如遇知音,可见她产生的精神力量有多大,她引领时代的潮流,振奋人心,她所宣扬的女性争取社会地位的平等和婚姻生活的平等以及对崇高纯洁爱情的追求,对生活的态度,即便是现在也是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简爱每一次成长,都饱偿生活的艰辛,她的人生的每一步充满了辛酸的血泪史,她就象一只笼中的小鸟努力地想张开翅膀,试图寻找快乐和自由的天空,却一次又一次地被碰得头破血流,差点折断了翅膀,在险象环生的人生路上,她举步维艰,她不仅要与险恶的环境作斗争而且要忍受各种人为的灾难,从精神的歧视到肉体的折磨,从苦难的童年到坎坷的求学生涯,从戴着良母面具的里德太太到道貌岸然的伍德学校的校董。

她可怜的自尊被残忍地层层剥离,值得欣慰的是,在黑暗中她看见了些许光明,正是因为这光明她才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从而也唤醒了她内心最柔软的情怀,海伦和坦普尔小姐的出现使她感受到明媚的春光,她凄凉的心得到了温暖和慰藉,她们象黑暗中的航灯,照亮她人生前进的方向。

坦普尔象是一株洁白高雅的白玉兰,而海伦就象是一枝开在荒凉之地的寒梅,她的命运比简爱还悲惨,她所受到的无端的折磨令人心酸,她脆弱的生命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重荷,而她却能笑对人生,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任何忧怨和仇恨,她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她是来自上界的天使,她是善良和爱的化身,象耶稣一样为了拯救这个世界,承受人类所有的苦难,她的慈善高尚博爱即使是魔鬼也会被她感化,铁石心肠也会为她流泪。

尽管她的生命是如此短暂,在花季之年,饱受磨难后象落叶一样凋零,在春天来临的时候,她寂寞地死去,她至死都不曾抱怨命运的不公,好象她所受到的一切痛苦和不幸都是理所当然的,好象她的存在只是忍受无休止的折磨,但她短暂的生命是多么璀璨,象流星一样划过天际,她的聪明慈祥博爱的秉性永远光照千古,她象一种无形的力量鼓舞着简爱在人生的路上不断地跋涉和自我完善,可以说她的灵魂一刻也不曾离开过简爱。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无疑是本书的亮点,给作品画上了浓妆重彩的一笔,她们爱情虽不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却也是坎坷不平,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她们从相遇相识到相爱相恋,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爱情故事,一切都显得那样的不合时宜,但是有谁又能料到爱情什么时候来临呢?

爱情就象一阵风,她的来到没有任何预兆,也许在不经意的偶然中,她就悄悄地来到了你的身边,瞬间眼神交汇碰出爱的火花让彼此着迷,从此心中多了一份牵挂,生活又多了一些新的内容,这就叫做一见钟情吧。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不属于这一类,只是从一开始的见面就有一种亲切感,到后来的熟识和靠近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漫漫地浸入彼此的心灵,这种爱情更加悠久绵长,如陈年的美酒,越久越香,越来越让人沉醉。

爱情力量大得让人吃惊,可以挣脱一切世俗的樊篱,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作为第三者的简爱,她本能地拒绝这分不合时宜爱情,她的__善良不允许她破坏别人的家庭,毁坏别人的幸福获得自私的爱。

虽然她也想拥有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但她不得不在矛盾中忍受心灵的煎熬,由于罗切斯特的契而不舍的追求让她感动,他妻子的粗俗野蛮的行为让简爱看清了他们原本就没有爱的生活,他们感情的支离破碎和无可救药与自已无关,这也是她和罗切斯特爱情能够延续下去的理由。

可以说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纯洁的,高尚的和无私的,没有任何功利性,也是平等的,尽管他们的地位悬殊,作为罗切斯特的家庭教师,简爱从不认为他们之间有什么高低之分,从不认为自已低人一等,他们之间的交往基于理解和互助友爱,即使面对那些达官贵人,公子小姐,简爱也没有一点自卑的心理和媚态,相反内心鄙视那些人中的愚蠢无知和虚荣。

如果简爱把爱情作为进身上流社会的阶梯,作为获取金钱地位和享乐的手段,那么在罗切斯特的努力的追求下,她会轻而易举的达到自已的目的,即使仅仅是为了爱情她也有理由选择自已的幸福,那么为什么她迟迟不答应罗切斯特的求爱呢?

因为她不想玷污自已纯洁的爱,不想让自已的爱情蒙受功利的色彩,不劳而获不是她的个性,坐享其成更不是她爱的目的,她要凭着自已的努力获得幸福,同时也为了实现人生的价值和获得人格的尊严,用行动证明自已是生活的强者,不仅有独立的思想和独立的人格,而且还有理想和抱负,她不想成为任何人的附庸,实际上她一直就是生活的强者,她人生的每一步,都留下了她坚实的脚印,她不屈服于命运的摆布,她不向任何强权低头,她不会为了利益而出卖自已的灵魂和尊严。

因为这些闪光的东西才更具有吸引罗切斯特的魅力,从而也使她在与罗切斯特对等的条件下的爱情一丝不染,纯洁高尚。如果不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她们之间也许是一场没有结局的爱恋,当简爱获得了一笔遗产,由贫穷变为富有的时候,罗切斯特却因一场大火不仅耗损家产而且在救他妻子的时候留下残疾,瞎了眼睛。原先犹豫不决的简爱出人意料地牵起他的手要陪他一起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这一刻是多么感天动地,震撼人心,罗切斯特也一定会感激涕零了。

故事到此结束,在__中落幕。这是作者的有意安排吧,用这种方式给她们的爱情打上并不完美却也令人欣慰的句号,也足够别出心裁,既满足了读者渴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愿望,也让主题得到了升华,虽然有点不自然,有些勉强,但也看出作者所刻意菅造的崇高的精神境界和超凡的思想情趣,从而也体现她悲天悯人的情怀,总之这是一部影响深远的惊世之作。

读书课心得体会3000字4

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出生于纽约的一个犹太富商家庭,他在15岁时就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所军事学校。1936年塞林格从军事学校毕业。塞林格在纽约的时候就开始向杂志投稿,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赚钱,但也不乏一些好文章,其中包括了《香蕉鱼的好日子》。二战中断了塞林格的写作。战争令塞林格恐惧,他之后写了多本以战争为题材的书。1946年塞林格退伍,回到纽约开始专心创作。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1951年出版,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塞林格一举成名。塞林格擅长塑造早熟、出众的青少年的形象。《麦田里的守望者》获得成功之后,塞林格变得更孤僻。他在新罕布什尔州乡间的河边小山附近买下了90多英亩的土地,在山顶上建了一座小屋,过起了隐居的生活。他虽然从未放弃写作,但他在1951年之后,就很少公开出版自己的作品。他后期的作品也越来越倾向于东方哲学和禅宗。看到这里,让我不禁想到了重要的一点,霍尔顿的身上折射出了作者的影子:内心孤独却又坚守理想。

进入正文。小说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他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__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投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却不愿读书,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第四次被校方开除。而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__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__、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__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__女。__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__,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__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囚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因为他的内心十分的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但周围的一切却又让他如此的失望与无奈。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文章的最后,并未详写霍尔顿如何回家,受到父母怎样的对待等等,而是给读者留下了一个广阔的想象空间和一缕悲凉在额头上空盘旋。

纵览全书,小说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故事情节及脉络还是较为清晰明了的,采用大量的插叙倒叙以及回忆式的写法,使其又不乏生动曲折之感。

仔细分析一下主人公霍尔顿,发现他虽然有丑恶的一面,放纵的堕落与沉沦,但我觉得作者实际上是要反映的,是他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他的理想很简单,就是在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令人腻烦社会上顽强的生存下去。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__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__的,这位老师对他的话“一个不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像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污浊着霍尔顿的心灵。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则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他最讨厌看__,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__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他无法为自己设想出在社会上的立足点,最后只能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为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因为他的确是个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__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妹妹菲苾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我想象着霍尔顿面对妹妹天真的脸说这话的神情,怀着对另一个世界的希望,双眼朦胧又明亮……

与霍尔顿相比,我们对困惑和烦恼已经习以为常,因此我们更应把眼光投向我们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更何况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理想是人生的指明灯,它能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未来。没有一个人的经历是一帆风顺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经历很多挫折与不幸,但我们何必气馁,自暴自弃?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坚持心中的理想,它就不可怕,并且很快就会过去。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总要苦一阵子。坚守我们的理想,在失败中振作,在振作中奋发,在奋发中取胜,这才是我们需要的精神。也是我从《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所读得的一点启发。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__、__等毒品……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读书课心得体会3000字5

自然界的力量无穷无尽,创造出千姿百态的地理世界,孕育出多姿多彩的人类世界。然而,人类的力量也不甘落后,人们凭借着千奇百怪的思维和林林总总的想法,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幻想来描绘、改造、创新着我们生存的世界。在这个探索的过程之中,的自然是欧洲“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了。他以他丰富、渊博的地理、生物、物理、数学等科学知识,对自己生活的社会环境的无限感慨和对海洋世界的无限喜爱与憧憬以及他无限宽广的想象力和无人能及的前瞻性,在《海底两万里》中给我们刻画了一个个形象生动、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和一个奇幻无比、璀璨夺目、不为人知的海洋世界。

1866年的“怪兽”事件引起各地居民的__,一个“庞然大物”的出现给海上的航船造成巨大的威胁。于是,合众国政府派“林肯”号远征队一探究竟。巴黎自然科学博物馆教授阿隆纳斯先生应邀带着仆人康塞尔共同前往。在船上他们结识了一位优秀的鱼枪手——尼德·兰。

小说从开头就设下悬念,引起读者的兴趣。而康塞尔、尼德·兰以及主人公阿隆纳斯教授究竟是怎样的人呢?那个“庞然大物”到底是什么呢?一大串疑问充满了我的脑袋。

“林肯”号在漂泊了好久之后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怪兽”,他们对它进行攻击,明显没用。他们很快意识到它并不是一个生物而是一个潜水艇。而且,它不是一般的潜水艇,它体形巨大、外壳坚硬、行动迅速,根本无法破坏它。“林肯”号最终还是没能敌过它,所以沉没了。而当阿隆纳斯教授绝望的在海中挣扎的时候,他忠心耿耿的仆人跟着他跳下水并保护着他。就在两人都快精疲力竭之时,尼德·兰救了他们。

不久,他们便发现他们呆在那个巨大潜水艇的甲板上,他们顺利被神秘人们救了,但事情好像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好,他们似乎被囚禁了。

但尼摩船长挺尊重阿隆纳斯教授,他对他们很友善,只是他始终像一个谜一样困扰着他们。他们跟着“鹦鹉螺”号将近十个月,环游海底两万里,从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到南北两极海洋。他们领略了美妙绝伦的海底生物世界;见识了各种各样的鱼类、贝类、藻类和珊瑚类;也穿越了红海,见到沉默的王国;他们在海中旅行、散步、打猎。一切是那么美好、真实,作者的描写细腻生动、引人入胜,仿佛我们也跟随着他的脚步进行了一次海底旅行。原来,海底有如此多不为人知的美丽事物,看来我们还得勇敢地继续探寻。

收留他们的尼摩船长是一个神秘莫测的人,但从与他的谈话中阿隆纳斯至少发现他是一个很有钱、很有威信的人。

他以自己个人的力量创造出这艘坚硬无比、功能齐全还带有大量奇珍异宝的“鹦鹉螺”号。他的智慧令人佩服,但他到底是什么人呢?好像没人知道!

他一心逃避人世,远离他嘴里丑陋的人们,他甘心在海中漂泊,过着平静又充实的日子。但它并不冷血,他会为他不幸死去的船员落泪,会将他埋在宁静、安逸的海底坟墓;会出手救助阿隆纳斯一行人;会严肃的对待每一个决定;会镇定的面对每一次危机;会给穷苦的人们送黄金;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伤心、会惆怅。凡尔纳笔下的勇敢、执着的尼摩船长也不过是一个有笑有泪、会伤心、会愤怒、会报复的平凡人。

虽然作者并未多说,但尼摩船长的仇恨事出有因。只是不安定的世界,无情的战乱使他痛心疾首。他会逃避但他也会报复,他不屑那些载满财富的船只,但他会同情那些贫苦的弱者。也许,在他的眼里,有些丑陋的事件伤他太深,以致他深陷仇恨之中而无法自拔。这些也体现出作者反对战争,渴望和平的美好愿望。

然而,时常与他打交道的阿隆纳斯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学者,一个教授或者说是科学家。他有自己的作品,有着好多好多知识。他在船上并不枯燥,因为他在研究。研究那些书籍,研究那些海洋深处人们不曾领略的风景和生物。我们或许也太缺少这种精神了。

他身边忠心耿耿的康塞尔着实是个善良的好人。他不顾一切地跳下水去救自己的主人,他想也不想就答应陪主人经历一趟极可能丢掉性命的旅程;他喜欢将所有的东西分类,因为他是个“分类学家”;他会在南极冰层“鹦鹉螺”号被困的时候,无私地将仅剩的一点儿氧气留给主人而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他总是一副对什么都不以为然的样子,因为他很镇定,他对他的主人有着无限的信任。我觉得他是这部小说中最可爱的人,也许凡尔纳是将几乎所有人性的优点都放在了这个不起眼的人身上了,然后让人们觉得慰藉,原来世界上还是有这样可爱的人的。

他的朋友的性格却与他形成强烈的对比,尼德·兰脾气暴躁、冲动、缺乏冷静。他喜欢捕杀鱼类却并不喜欢__;他一次又一次地想要逃离“鹦鹉螺”号只因为他想家了。多么坚强的外表下都有脆弱的一面。但他并不自私,他先是救了奄奄一息的阿隆纳斯和康塞尔,后又和康塞尔将仅剩的一点儿氧气留给阿隆纳斯,他也是一个坚强、真实、无私、勇敢的人。

作者在描写这些人物时,或正面描写,通过语言、动作、神态和外貌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或侧面描写,通过他们对某事物的反应、感受来体现他们的性格。总之,作者笔下的人物形象真实、生动,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中令人叹为观止的还有那些惟妙惟肖的“海底美景图”。凡尔纳笔下珍奇各异的珊瑚、贝壳、海藻、鱼类都让人吃惊。可想而知在他的头脑中该有多少有关海洋的知识啊!他的每一次海洋探险都会为我们多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知识。

还有海底沉浸的王国、船只,揭示着人们不曾证实的世界的真实存在。那些都是世人不曾目睹的。还有死火山,沧海桑田,世事变幻,就连那炙热的火山也抵挡不了那海水的冲击,最终也只能甘心认输。还有雪白冰冷的南北极海洋,那是无人登陆的地方,是最纯洁、最宁静的世界。

当然,小说中还有一些打动人心的高尚品德,这些应当算是凡尔纳留给我们的礼物了吧!

冷酷、极端的船长会将大批的黄金送给荒岛上的落后人民,会出手救那个还没到采珠时节就冒险下水采珠的贫苦人,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珍珠送给他。这是他人性中的善良光辉,他同情弱者,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选择帮助他们。

忠诚、老实的康塞尔会在主人落水后毫不犹豫地跟着跳进大海去救他,这是多么伟大啊!

冲动、冷漠的鱼枪手尼德·兰也在阿隆纳斯和康塞尔一起将仅剩的一点儿氧气留给阿隆纳斯,他们无私奉献,更称得上是舍己为人。而我们所需要做的不过是多为别人想一点儿。

在南极,“鹦鹉螺”号被冰层夹住,所有人都献出自己的力量去凿冰。而在船上的空气已十分浑浊,凿冰的人却可以呼吸新鲜空气时,没有一个人会因私欲而延长呼吸氧气的时间。这可以说是一种纪律性,一种团队精神,更是崇高的自觉性、奉献性。正是有这种众人一心抵抗灾难的决心,他们最终成功脱险了。

总之,看完了这部小说,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那些可爱的人们,美丽的海底世界,功能强大的“鹦鹉螺”号以及丰富的专业知识都让我印象深刻。而最令我钦佩的当然还是作者凡尔纳了。在19世纪初,工业极其落后的年代,他竟能创作出如此巨大的“鹦鹉螺”号,真让人佩服。

一句话,我们要学的东西太多太多。

读书课心得体会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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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1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3

小王子——一个童话。但是也是一部写给大人的童话;小王子——一个故事,但是也是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小王子——一个寓言,一个孩子可能还无法理解的寓言,告诉我们,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这是一个童话,平淡的在作者的回忆中慢慢展开的一个记忆。许许多多看似平凡的细节,却埋藏着引人深思的内涵。只能用心去贴近和体会,用自己已经慢慢在变成大人的思想来辨别体味,一点点的找回那种纯净的感受,还有对单纯的思念。

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那里什么都好小好小。包括他所拥有的两个小火山和一朵玫瑰花。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这个星球的土地全部的霸占。这个星球太小了,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刚刚出现过的日落或者日出。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将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它能跑到哪里去呢?

笔者是一个飞行家,他飞机出事后掉落在了沙漠中,然后和小王子邂逅了。他静静的听着小王子说他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听他说他离开那朵玫瑰之后在许多小星星上流浪,听到他来到地球上,遇到了头狐狸,还有那花园里5000朵和他玫瑰花长得一样的鲜花……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我们做过孩子。是的。为了一颗丢失的糖果而哭泣,为了一条花裙子而开心的孩子。我们那曾经还是孩子的世界里,太阳不一定是金色的,圆的,月亮可能会睡着,草不一定是绿的,只要愿意,我们可以让它像鲜花一样微笑。

但是我们长大了。

就好象修伯里所说的那样,长大了的我们只关心我们字典里那所谓"重要"的事情,那些跟数字有关的东西——年龄,金钱,成绩。长大了的我们就用着大人的眼睛来看待这个世界了,变成了遵守"规律"的忙碌者。

我们开始体会不到一些细小的快乐,我们开始丧失一些灵敏的感受,我们开始丢掉了自我。我们开始,开始——长大了。

小王子是个小小的忧伤的人儿,柔情善感,让人心疼。他用他旅行的故事,来让我们在他的经历中,又找到了一些曾经的感受,那些曾经的天真与感动。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想象力的翅膀就开始变得嬴弱甚至到了最后,我们完全丧失了它呢?是从什么时候,我们开始仰望星空,却感觉只能看到星星而不是许多善良的眼睛在眨动?是什么时候,我们开始认为天空就是兰色草地就是绿色,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开始以为世界就是它所看到的那个样子,而再没有多余的思考和想象了呢?

长大了,是么?如果给你选择的权力,不知道是否愿意,再用孩子的心去感受一下,或许可以是绿色的天空?

关于玫瑰的寓言

小王子还是要走的。离开他的星球,还有这星球上的一朵玫瑰花。

说再见的时候,他们都很悲伤。

花儿有点责怪自己,其实她很清楚,她并没有那么弱不禁风,她只是希望可以得到更多的爱还有小王子的关注。所以她宁可要求得到一个玻璃罩子,隔开了她和这个世界的交流,而仅仅是为了得到小王子一个人更多的关爱吧。但是小王子要走了,那一刻玫瑰花也突然明白,他们两个都错了。她希望小王子可以得到快乐,所以,她没有留他,甚至没有责怪他。

她只是说:拿掉玻璃罩子吧。我再不需要它。

从那天起,玫瑰花可以有更多的朋友,比如风,还有蝴蝶,或者其他的什么。虽然小王子走了。她的爱,也就凋谢了。她甚至没有哭,因为要知道,她可是朵勇敢的花。

爱一个人需要他和自己一样快乐的。哪怕眼泪在心里积成了深深的一个海洋。

关于人性和矛盾

小王子开始了在星球中的旅行。除了地球外,他先前去的几个星球都很小,和小王子的星球一样,可以看到许多的落日和日出,每个星球都只住着一个人,他们各不相同。重要的是,那些星球居住者都已经是大人了。他们的世界——用小王子的话来说——很奇特。

第一个星球住着一个国王。他是的统治者也是的居住者。他能统治的只有他自己,但是他感觉自己至高无上。他喜欢发号师令来安排这个和那个,虽然,臣民也只有他。他渴望权力也膜拜权力,但事实上,他拥有的权力,也只是管好自己罢了。其实不可否认地球上也有不少人就是这样,当他高高在上的发着号师令的时候,其实,或许在别人的眼中,不过是一种可笑的自说自话。

第二个星球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他戴着奇怪的帽子,听不到任何批评的话。一听到有人的夸奖,他就会必恭必敬的把帽子摘下,举帽子致意。他每天都在等着别人的赞扬,一次次的表演这样的仪式,而毫不理会头顶的那只帽子有多么可笑。

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是个矛盾体。他喝酒因为他很惭愧,而他惭愧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酒鬼。不要笑他。其实人就是这样。我们总在做自我反省,而做一些事情来对自己进行惩罚,而实际上这种惩罚只是更进一步的堕落而非根本的改变方法。于是就在这种矛盾中不断的自我消化,一直到星球消亡。

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个商人。他很忙碌。他在不停的数着天上的星星。他认为数到了的星星都属于他,他认为自己是个大富翁,因为他拥有了那么多的星星。小王子问:你要拿这些星星做什么呢?可是商人除了觉得自己拥有了这些星星之外,甚至不知道应该干吗?他觉得自己很富有,可是实际上他拥有的也只是他连摸都摸不到的星星罢了。人类有时候追逐太多东西,其实却没有好好的问过自己,要用来干吗?只是为了满足内心的某种感受和需要,而不断的浪费时间和精力在追求着它。

第五个星球上住着一个灯夫,和一盏灯。他很辛苦。因为他的星球转得很快,导致每次落日和日出的时间间隔甚至只有几分钟。他不得不飞快的点燃灯然后在熄灭他,循环往复。他很困倦,因为星球越转越快,而他只能根据日出和日落来工作,他遵循着不变的规律,然后将自己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他是一个不为自己忙碌的人,但是他却因为被"规律"捆住了手脚而永远无法得到真正的休息了。

第六个星球上有一个地理学家。奇怪的是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星球上有几条河流有几个山脉。他只要别人来告诉他。对他来说一朵花的生命并不重要,因为他觉得他追求的是永恒的东西。这是一个不合格的地理学家,因为他太狭隘也因为他被自己的"规定"限制掉了。

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即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

有许多的故事吗?是啊。在小王子的世界里,连一朵花都会说话,那么这个故事里,能有的角色就太多了。

等爱的狐狸

小王子遇到了一头狐狸。伤心的小王子邀请狐狸和它一起玩。狐狸拒绝了。

狐狸说他需要被"驯养"。小王子无法理解驯养的意思,狐狸说,驯养的意思就是——建立关系。

狐狸接着说:对我而言,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千万万的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不过是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就将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的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的了。

小王子有点懂了。因为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他应该是驯养了他的玫瑰花的。因为他们是彼此的,彼此需要。

狐狸说:驯养我吧。小王子问狐狸,驯养你需要什么呢?

狐狸说:需要有非常的耐心。狐狸需要小王子离他远一点,然后一点点慢慢的靠近它。它需要小王子给它一个幸福的期待,比如每天4点出现,那么3点的时候,狐狸就可以在幸福的等待中迎接小王子的到来。

这听起来真像美好的爱情等待。那种小心翼翼的靠近和喜悦的等待心情。

小王子驯养了他的狐狸,是的,已经成了他的狐狸。

但是小王子还是要走,就好象他离开他的玫瑰花。

狐狸要哭了。小王子说:是你要我驯养你的,其实我不想伤害你。是你错了。

狐狸说:是啊。小王子说:那你除了伤心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呀。

狐狸不同意了。他告诉小王子,原来它从来不在乎麦子的金黄色,但是自从他看到了小王子那金色的头发,它就永远的记住了麦子的色彩。是呀,虽然小王子离开了它,但是狐狸从被驯养的那一刻起,也终于得到了麦子的色彩啦。

然后狐狸让小王子去山底下看看那个花园里盛开着的5000朵玫瑰花。那些美丽的花朵曾经让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小王子原来以为,他的玫瑰花全世界只有一朵,却在地球上看到了那么多的相同。

但这一次小王子不再沮丧了。他告诉那些玫瑰花它们和他的玫瑰一点都不一样,因为他没有驯养她们。就好象那只狐狸,原来它和世界上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现在他们是朋友了,自从他驯养了它之后,它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狐狸,和他的玫瑰花一样。

离开的时候,狐狸送给小王子一句话:用心灵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到的。因为你把时间投注在你的玫瑰花上,所以她才会如此重要。

人类已经忘记这个简单的道理了。狐狸说"不过,你不可以忘记,你必须对那些你所驯养的东西负责,你必须对你的玫瑰花负责。"

关于爱与责任。

人与人之间总在建立着关系。其实我们必须明白,在某种关系建立的同时,我们本身就应该为这个关系承担起应该拥有的责任来。

这只狐狸是小王子这个故事里的智者。它看到了人间的一些关于等待和距离还有关于幸福的诠释,它也意识到了重要的东西该用怎样的方法去发现,它甚至还知道,驯养与爱,还有责任之间的关系。她是只可爱的狐狸。

关于死亡

小王子来到地球上整整一年了。他要走了。他一直有条毒蛇朋友,而这个夜晚,他的朋友会帮助他,回到他来的地方。

小王子说:回家的路途太遥远了,我不能带着这副躯壳,因为它太重了。

我有种落泪的感觉。

小王子轻轻的倒下了,从那天起,天上那无数的星星都变成了一个个会唱歌的铃铛,或许还可以是朵朵漂亮的花。

小王子上路了。没有带他的躯壳,因为太重了。也许他又回到了他的玫瑰花身边,虽然他还驯养了一头狐狸,在地球上。

关于死亡,人类总是恐惧着的。可是小王子说:你没有必要为了老旧的躯壳而哀伤。

幸福可以是种简单的东西,包括死亡。

为什么说这是一个另人伤心的童话?不仅仅是因为这个童话的最后,小王子轻轻的消失了。更是因为这个童话,我们看到了太多的过去和哀伤,原来在小王子的世界里,也许都可以是那么微不足道。

这是一个成人也可以看的童话,这个世界里有一个永远不肯长大的小王子。这是一个寓言,看过了以后,你会觉得自己的心好象被温柔的忧伤和感动包围着,让人好想去看看天空,还有在微风中绽放的星星啊。

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4

《傲慢与偏见》出自英国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小说家简·奥斯汀之手,也是她最早完成的作品。整部作品通过对班纳特家几个女儿的婚姻经历为基点,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经历为情节主线,展示了十八世纪中后期英国社会贵族阶层的婚姻状况。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小说的社会背景,探索并讨论影响婚姻的主要因素,从而反映奥斯汀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吉英的妹妹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达西狼狈不堪。

彬格莱的妹妹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而遭到伊丽莎白冷遇的达西也鄙视班纳特太太及其小女儿丽底亚的粗俗。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吉英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粗鄙无知,却善于趋炎附势,居然当上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他的女友夏绿蒂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魏克翰,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做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不久,又见到了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伊丽莎白坚决地谢绝了。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魏克翰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魏克翰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她逐渐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底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魏克翰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魏克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底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吉英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现在社会上的一些青年男女,不是贪钱就是贪权,以钱、权来作为择偶标准。有如书中爱慕虚荣、肤浅聒噪的贝纳太太;有些男女则制造各种吸引人的假象,骗人无数,就像书中风度翩翩但内心肮脏无比的少尉、伪君子韦汉;有些男女放纵、无知、轻浮,常常被人看扁,自己乱择偶,最终也没什么好结果子吃,同书中轻佻的五女儿莉蒂亚一样,负债累累,让大姐珍、二姐伊丽莎白补助。而像宾利和珍、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男女,也不是少数。还有些男女,眼见自己的男(女)朋友不喜欢自己,喜欢别人,就百般阻挠,恶语中伤这样的人好比达西姨妈狄堡夫人和宾利妹妹嘉丽莲。奥斯汀的时代已经远去了,但人们追求美好婚姻的共同人生诉求却没有任何改变。《傲慢与偏见》中诠释的婚姻观念也并没有完全脱离我们的时代,仍然给我们启迪。通过她的描写,我们认识到,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感情不得不服从于金钱的无奈。但现代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人们在谈婚论嫁时又何尝不是进行着金钱与爱情的权衡呢?现代社会的人们,是沉迷于激情,追求一时的快乐呢;还是安于现状,过着平淡的生活;或者大胆追求爱情,为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而奋斗。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会有自己的理由。有人问苏格拉底是否要结婚,得到的回答是“无论你怎样做,你都会后悔”。或许这就是《傲慢与偏见》留给当代人永恒的话题吧。

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5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

——沈从文

俱为女子,我却原本并不喜欢翠翠。

十四、五岁时第一次读《边城》,就不喜欢这个与自己差不多同龄的女子。十五岁时的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触目皆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活脱脱就是一个自然之子,有着原始的善良和纯真的可爱,应惹来无数爱怜。

可那时的我却不喜欢,觉得这个女子的纯真过了份,这是她保护自己的盾牌,也是尖锐的武器,一次又一次地刺伤了那些深爱她的人。她的不谙世事,她的含蓄懵懂,全变成一条条致命的引线,引向最终的惨烈。记忆里永远挥之不去的只有最后的悲哀结局,如同改编的同名电影里在昏黄温暖的色调下,却隐隐透出烟水空蒙的凄寒。

这是我一直都不懂的故事,也是我一直都不懂的世界。作者笔下的茶峒山城,只是一个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境小城,在故事里却仿佛真正成了一个被时间遗忘的安静角落。在那个风云变幻、改朝换代的时代中,不管别处的人们如何不幸挣扎,生死存亡的恐慌感都似乎永远弥漫不到这里。热闹充满生气的小河街,妇人聚集的吊脚楼,负责摆渡的老船夫,在难却盛情的收下过客的一枚铜板后会转送一大把的烟草叶。在那里就连世俗最为不齿的__女,“也永远那么浑厚”。她们可以为了生计接待四川商人,也可以把所有的眼泪快乐牢牢地系在归期不定的水手身上,有着古代女子“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的勇气和无悔,“较之讲道德和廉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这样的水土和民风养育出的翠翠,有我想象中的淳朴,却没有意料内的勇敢。一如她的那段伤痛初恋,在那时的我看来不过是一个简约和克制导致的悲剧。对于这样一个简单的三角故事,作者舍弃了传统的情节要素,没有门第之见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倒多了民主和放手。可那个女子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的幸福,只能回望那一川碧溪,带走自己的爱与希望。

那时的自己,并不理解这样的含蓄,也不喜欢翠翠的纯真善良毫无机心,当这些品质成为一个人性格的全部时,反倒失去了最基本的一点可爱。于是,我离开这个故事,忘记翠翠,忘记湘西清亮的白河,继续经历自己的青春岁月。

时隔两年,因缘际会下我再次翻开《边城》,只因为怀念起湘西瓦蓝的云天。故事里的翠翠在成长,已经走到了自己命运中最为重要的转折点。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固执地等待,等着那个年轻人回来一同去采最喜欢的虎耳草。故事外的我也在长大,走过豆蔻年华,面临着少年人走向成熟的蜕变。而当我怀着这样的心境再次去读这个早已熟悉的故事、读到最后的那一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时,心底的那份惨然和惋惜尚在,却多了几许释然,并不再过多地执着于因那些巧合误会所导致的有情人未成眷属的收场。若说两年前这个故事让我感到的是温暖中透出凄寒,那么两年后我不仅感受到全篇无处不在的寂寞孤独,也更执著于其中几许温暖的色调,依旧昏黄,却足以照亮我的心房。

而两年后的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俱为女子,翠翠却真是特别的。她不应仅仅只是爷爷疼爱的对象、男子梦中的理想,也是女孩子心中永难消逝的情结。再读时,我不再指责她的懦弱隐忍,而是喜欢她的活泼率真,也爱她的含蓄。因为这才是每个这样年纪的女孩子心中最纯真的一面,也是最真实的一面。

再品与翠翠有关的章节,我看到了两条线索推动着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发展。最明显的一条自然是三年的端午节,这也是贯穿全文的线索。第一年的端午节由翠翠的回忆带入,与茶峒山城一样,他与傩送的初遇仿佛也是静止于时光中的美好。黄永玉曾以此为题材作过木版画,画中的翠翠只一低首,回眸间却有不胜凉风的娇羞。这样的画面即使只是最简单的白色,也足以在人的心上幻化出万紫千红。即使后来有漫天花雨,在翠翠的印象里也没有那个端午所经历的事甜而美。第二年的端午节,翠翠和爷爷在顺顺吊脚楼上避雨,那个场景在电影中拍得十分温馨祥和。天保一家送的大白鸭和尖角粽子,船总与爷爷间关于翠翠婚事若有若无的谈论,不仅再次体现了地方人情之美,也为下文情节发展提供了一个小小的契机。而到了第三年的端午,所有事纷踵而来,然后走向最后的终局。这三年的端午节对于翠翠的意义不言而遇,也是她感情最明显的体现地。

不过不同于两年前一直认为的爱情,再读时我却对那两个男子的感情产生了小小的质疑。也许是着墨不多的缘故,天保和傩送的感情仅体现在一次又一次的求婚上。翠翠的纯真美丽,是区别于其他女子的特别,也正是这份特别吸引了他们。可从始至终我都觉得他们只是把翠翠当成一件最美好的东西那样小心翼翼地去追求,可以兄弟相争,可以唱一夜的山歌,可心底其实想要的在这一块纯澈的水晶之外,还是一个节俭持家的女子。但愿这只是我对男子的偏狭。

可是翠翠,在这时却真的初尝到爱情的甜蜜,焕发出少女的光彩。她会在骂人后听到对方名号时“心里又吃惊又害羞”,沉默一个晚上,也会在爷爷提到嫁给天保时又羞又气地掐断话头。而在面对爷爷正式讲起求婚时的心念更是如电般瞬间即是百转千回,她的心会轻轻地跳动,会即使不知所措也装作从容地等待爷爷的决定。而当心上的事落空时,此刻的心理描写犹为精彩:“翠翠弄明白了,人来做媒的是大老!不曾把头抬起,心忡忡的跳着,脸烧得厉害,仍然剥她的豌豆,且随手把空豆荚抛到水中去,望着它们在流水中从从容容的流去,自己也俨然从容了许多”。她的惊愕和极度失望,以及妄图掩饰的心理过程,在看似随意的动作中暴露无遗。其后面对爷爷的泪水,她的心中又烦又乱,想哭又觉得没有理由哭。就是在这一刻我仿佛明白了过去一直都不理解的事,翠翠并非不愿去大胆争取大胆说出自己的爱情,只是自身少女含蓄的性格,以及对爷爷的顾及使她不知所措,只能以不回应的方式来回应。看似不合情理,却恰恰是人之常情。

而这种人之常情,却恰恰是当年的自己所不懂的。所以很多路必须亲自走过,才能知道坎坷波折,很多故事只有一读再读,才能体会个中情味。当读到另一条暗线时,才蓦地惊觉,翠翠走过的路,难道不就是自己曾感知过的一切。印象中全篇有四次将翠翠与“新娘”二字联系在一起,有年少无知时扮做新娘的懵懂,也有情窦初开后追看花轿的好奇。她会欢喜会红脸,会爱听取茶峒歌声的缠绵,也会为一片云一颗星而孤独凝眸。看到这里,现在的我会抬头微笑,无论上天赋予了女子多少种不同的性格,在此刻的心绪纵横旖旎情思当皆如是。所以当全篇最后一次在爷爷的葬礼上出现“新嫁娘”这三个字时,才会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哀凉。梦起之处,梦终之时,翠翠就这样以痴痴站立的方式无声地回应了自己年少梦想的如此终结。面对至亲的离去,至爱的离开,此刻的翠翠有前所未有的真实感。若说前面的娇羞含蓄引人怜惜,那么这时她的默然更贴近我的灵魂。

是谁说过,不哭过长夜,不能语人生。我想没有经历过青春的甜酸凉薄,大概也不能懂《边城》。就好像当年老师在课堂上一遍又一遍的强调边城的民风淳朴,边城的珍贵难寻,当时的自己却只是不以为然。作者的语言的确很美,平淡如水却自有芬芳,景物描写引人入胜,但是否就真的是独一无二?现在的我已经不会怀疑。面对尘世间铺天盖地的灰土,面对无处不在的窒息感,不再被小心翼翼保护着的自己,越发怀念起茶峒清澈见底的流水,桃杏花里耀眼的紫花布,温柔的黄昏带着薄薄的凄凉。那样的世界,在素淡中自有明澈的光辉,质朴中自有蕴藉隽永之致,只能存在于过往,存在于梦中,存在于记忆,一去就永不再得。所以怎能忘记那山,那人,那只黄狗,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她的身上有我最想抓住的洁净和自由,她的故乡是我穷尽一生也到达不了的远方。面对似乎再找不回的美好,心如何不念,如何不消瘦?

同样面对找不回的过往,作者选择用笔将其记录下来。而对于那些猜测的目光,他曾说过:很多人看我的书近似买椟还珠,你们欣赏我故事的清新,作品背后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欣赏我文字的朴实,那背后蕴藏的悲痛也忽视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是一个买椟还珠的人,对于《边城》这样一个故事我只愿单纯地随心而读,不愿加之以所谓深刻的挖掘的目光。我读到了背后的热情和悲痛,却还是想许给自己一个希望。只是语序的不同,但又未尝不可以是作者留下的慈悲,那个在月下唱歌,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也许明天回来!”。

每个人心里也许都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作者如是,翠翠如是,我也应如是。然后,我们都将余下的岁月留在了等待里,孤寂地等待。但即使等得眼已垂落、耳已闭锁又如何,毕竟似水的流年还在记忆里,曾经的梦想还在心里,闭上双眼往昔的温暖还一息尚存。

既然一切都还在,来过就未曾离开,那么即使心已渐渐消瘦,也没有什么是不可释怀的

3000字的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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