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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互联网

读《偷星九月天》有感作文900字_高一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小学生平常在完成作业之后,可以多进行课外阅读。阅读有助于开启小学生的内心世界,促进独立成长。在阅读书籍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小学生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也许以下内容“读《偷星九月天》有感作文900字_高一读后感”合你胃口!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那遥远的九月天,可遇不可求;那闪烁的群星,折映在夜空;那追梦的决心,凝聚在心间。

初读偷星9月天的漫画,里面人物的肖像,当真是巧夺天工。流星那一头蓝色的蓬发,九月那飘然的长发,十月那火红的焰发,都深深的印刻在心中,挥之不去。但真正令我为之折服的,不是精美的图画,而是偷星九月天所勾勒的新世界,以及偷星九月天中的每一个小故事。在我看来,偷星9月天不单单是漫画,更是我的心航路的开辟者。

我至今还铭记偷星九月天中的故事,曾记否?一个被丧尸所包围的城市,一立誓在天台让全世界都听到自己歌声的歌星,一个为爱无所畏惧的平凡女孩。我记得,歌星在天台上演唱自己的最后一首歌,女孩不顾一切追寻歌星的声音,回荡在城市的是那一首,被用心在演唱,被用血在诠释的圣歌。它唤醒了城市,却再也无法唤醒他的演唱者。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死在追梦的路上,不能死在成功的殿堂,不能死得问心无愧。

爱情是恒古永传的,也是纯洁无畏的。在偷星九月天的世界中,九月重伤失去记忆,被岛主所救,岛主钟情于九月,想娶她成为唯一的妻子,但堕落的法西斯想要毁掉一切。岛主最终选择放手,用生命同法西斯斗争,让九月逃生,或许这就是爱。爱可以轰轰烈烈,也可以平平淡淡,爱情不是索取,而是奉献;爱情不是占有,而是成全;爱情不是假象,而是真理。真正让我感叹的是十月和流星,他们以情敌的身份共同拯救九月,用心来守护爱情,守护每一个动情的瞬间。

任何一篇漫画,一个故事,一部作品,都有结局。但我认为结局尔是新的开始,没有任何一部真正的经典是会被时光磨去菱角的。每个人都有几部的经典,他们永远存在于读者的心中。偷星九月天,是以十月和流星化身婴儿,九月成功苏醒为结局,似乎美中不足,但我认为虽然结局存在遗憾,但也给了我们更多的想象。我至今还在幻想着他们未来的生活,多么希望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不惧烈火焚身,不惧寒冷封身。

感谢偷星九月天陪伴我度过了拼搏的初中时代,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们都在奋进。偷星九月天,感谢一路有你,陪我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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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第九味》有感作文1000字_高一读后感


人生百味,姿态个千。多少繁宴,散了又散,聚了又聚。该来的终究会来,该走的强留不得。

——题记

辣甜咸苦酸色腥冲,此为六味。每一味都有他的不同,皆非凡品:

辣,百味之王,轻易不尝。它是一种霸道十分的味觉。一旦夹起,便在你的嘴里横冲直撞,非辣的你气喘吁吁不可。甜味则不同,淡些的甜味就像一只小猫,勾的你心痒。弄些则使人厌倦,不愿靠近。其余六味,也有其自己的特色。

曾先生作为掌厨,必是经历过大富大贵,品尝过人间百味。先前的风光无限,到了后来的麻衣布衫。他的性格却始终如一没有变过。一如曾子所说的那句:“在陋巷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如此品性,实为难得。一个尝过世间绝顶美味的人却愿意在一个破败不堪的小屋子里面苟且的活着。厨房有八味,剩余的那一味,《第九味》始终没有谈及第九味究竟是什么?

我想:“那第九味是经历过风雨之后的淡然,还是品尝过世间美食之后对所有食物都保存着的那一份虔诚?”关于吃,从古至今无论是皇家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是不可或缺的。苏东坡为一代文学大家,多番被贬。能让他始终保持着那一份淡然和豪放。除了他开朗的性格,也还有着八味美食对他的慰籍。曹植,曹丕暗中争夺高下,作诗一首。不也有那“煮豆持作羹。”一言吗?对于好吃者来说,吃乃人生之大事。

人生百味,味味迥乎。只是相似,却无相同。就像我们每个人一样,在这个世界上都是不同的个体。他们或许是有着相同的工作,相同的经历,相同的名字。但他们到底不是同一个人。就算有再大的相似也能看出其不同之处。要做自己,只做自己。人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若是为了讨好别人,失去了自己的本性,那就太不值了。做一件事成一个人必须有着初衷去做,如果你连初衷都忘记了是什么,那你做这件事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曾先生作为大厨,每每上菜之前的菜品都需要经他手中。经不得一点假,决不能蒙混过关。就像我们做事一样,有一个人在旁边一直监察着你。你若犯了一点懒或在哪里动了一点手脚,那件事都是成不了的。曾先生只吃菜,从不做菜。却被高价聘来“健乐园”掌菜。这与他人生经历有着不止一点半点儿的关系。文章里的“我的父亲”也这样觉得,刀功三年可以成,但是要真正的吃出真味却需要一辈子的追求。看来人生的经历在做事中是有着非凡的影响。

虽说人生九味,但往往大多数人都只能尝出八味。其中最特殊的一味,大多数的人都是轻易尝不出来的。

愿你在经历风雨后还能保持淡然,经历事故而不世故。人生九味,若想要知道最后一味是什么?还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活着》有感作文900字_高一读后感


这是我第二次看《活着》这本书,他的作者是余华,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本看第二遍的书。

故事的大部分是以第一人称的手法讲述了主人公徐富贵的一生。在中国大时代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可谓是历经波折,大起大落,在我看来,有种从天堂掉入地狱的感觉。作者描述了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但是对死亡描述的言辞并未多么华丽悲哀,但却看的我痛心疾首,无尽遐想。这些离去的每一个人物,我都记得很清楚,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他们都是福贵的家人,面对死亡,而且是重复的死亡,他毫无办法,只能接受这所谓的命运。此时对他来说,心灵遭受的巨大打击,犹如毁天灭地般袭来,活着是如此的艰难,但他还活着。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会对此感到同情甚至是怜悯。

出生地主家庭的福贵,本来是坐拥巨大财富的少爷,但是世事变迁之快,随着中国社会的变革,一道命令下来,他从大富大贵变得赤贫如洗,然而在遭受了如此劫难之后,接踵而来的不是好运,而是更大更多的窘迫和不幸。这样一位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这一点倒是跟他爹年轻时一样,被龙二骗光了家产之后,开始悔过自新,想重新开始生活,也幸得一位不离不弃的好妻子,谁知造化弄人,外出给母亲找郎中图中竟被国民党抓作壮丁,颠沛流离,后又被解放军俘虏,被放回家中与亲人团聚,本想此后可安生过小日子,哪知又赶上大跃进运动,儿子有庆给县长夫人输血,竟被活生生抽死在医院,后来女儿生孩子大出血死在同一所医院,老婆家珍也因这离奇不堪的命运痛苦死去,女婿因工地事故死亡,最后就剩下他和他的孙子。可惜这唯一的念想也消失殆尽了,小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活活噎死。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有庆的离去,因听说医院需要献血,第一个跑去的他,怎会想到会就此丧命。终究只剩下他一人。

《华盛顿邮报》说:《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与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在余华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的苦苦挣扎。余华加诸于叙述的那种冷酷的意志,使小说超出了常轨。

《西雅图时报》是这样描述的: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优美、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毁人的生活。

苦尽并没有甘来,这就是福贵的一生,无边无际的苦难之后,他还活着,这也许就是生命的延续,活着的意义吧,在经历过如此种种,活着才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生命诚可贵,每个人都应当不遗余力的活着,绽放生命的力量,延续生命的意义。

曲终人散——读《圆舞》有感作文900字_高一读后感


曲终人散

——读《圆舞》有感

音乐响起,我和你携手共舞,你说这是一曲圆舞,不论彼此换过多少舞伴,但曲终人不散,我和你终会再见。许是音乐错了,抑或是我们会错了意,表错了情,为什么我和你,还是错过了?

自从七岁时遇见傅于琛,周承钰就固执地称呼他“付于心”,她这一生,将整个真心交付于他,却还是在兜兜转转间与他走散。

我始终不了解傅于琛对周承钰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在承钰小的时候,他把她打扮成大人的样子,给她买各式各样的口红;在她成年之后,即便已经结婚,他仍然到处留情于长得像小承钰的年轻的女孩子,他是真的爱承钰,不舍得以爱情的名义占有她,还是有洛丽塔情节,苦苦迷恋像承钰一样的小女孩?是承钰长得像他以前爱过的女子,他才照昔日恋人的样子打扮承钰,还是他深爱承钰,而把欲望发泄在了一切长得像承钰的女孩子身上?不知是亦舒没有交代明白,还是我没有读懂,傅于琛的情感犹如迷雾,让人看不清摸不透。

承钰对傅于琛的感情一样模糊,七岁的女孩子爱上了大她太多的男子,究竟是父爱的缺失,还是对安全感的渴望?成年后的承钰仍旧刻骨依恋将要老去的傅于琛,是为了寻求儿时的温暖,还是看清了内心对他的深情?

亦舒讲了很多小女孩和成年男子的故事,对这些不合常理又荡气回肠的情感,你无法作出太多的谴责,反而会充满同情。我想这就是亦舒的高明之处,她能把为世俗不容的恋情写得美丽婉转、感人肺腑,却不至于让人讨厌。在“圆舞”的故事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以为两个人会放下心结走在一起,不曾想,承钰强大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带着不完美的身体和深爱的人在一起,最终拒绝了傅于琛。在两人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傅于琛身边跟着一个长得很像承钰小时候的女孩子,亦舒想要告诉我们什么?

爱情的结局大抵有两种,一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终得“白首不相离”,博得人心一笑;一是曲终人散,两人擦肩而过。最让人心如刀割的,莫过于“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的遗憾。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我只愿世上的有情男女少些折磨,多些甜蜜,人生苦短,还是不要彼此为难吧。

读《天国的邮递员》有感作文900字_高一读后感


落叶在冷风中抖瑟,从枝头飘下,在水面上旋浮几圈,融入沉重的夜色。天空显得格外漆黑,城市的灯火如此明亮。没有星星,游荡的鸟儿能否找到回家的路?

望着天空出神,我想起了那个故事。

在俊是一个车祸过后植物人,从他昏睡的那一天起,他的灵魂就已经离开了躯体,乘坐一辆破旧的公交车,来到一片有一个红色邮筒的田野上。在俊没有了那个躯壳携带的记忆,他什么都不记得,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是别人告诉他的。就这样迷糊地,答应了那位开公交车的大叔,当一个天国邮递员。只有思念死去的人,才能够看见在俊。

荷娜是一个被人们误以为患有精神病的女人。她有一个死去的男朋友,她十分思念这个男人,甚至梦到过一个能寄信去天国的红色邮筒,于是她就开始了寻邮筒之旅。巧合之下,她乘坐上一辆破旧的公交车,来到那片有红色邮筒的田野。

荷娜与在俊在这片田野上相识相恋,荷娜带在俊走出对世间的困惑,在俊带荷娜走进人们的内心。他们一起帮助人们解开活人与死人的之间困惑,寻找活人与死人之间的迷题答案。没有一年,在俊的邮递员任务就要结束了,这也意味着他的躯壳将要苏醒了。而他作为灵魂游荡在世间的这些回忆,都会变成他昏迷时候做的梦。可对于荷娜来说,这是又一次失去爱人的痛苦。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陷入思考。想起曾经做的梦,遇到那些人的原因会是因为我的灵魂与他们见面了吗?想起路上也曾遇到过自言自语的人,他们是否真的在自言自语,或许是因为我没有思念的人,才看不到那个与他对话的灵魂。

“万物有灵”书中如是说道。一个人的行为,我们并不能只凭借自己的经验去看待,或许他看到我们无法看到的东西,在我们眼里,他会是荒唐的,在他眼里,我们或是可笑的。他在做他认为对的事情,并不需要我们认同,也不需要向我们解释太多,更不需要想着在别人看来自己会是怎样的形象,活得自在不是最重要的吗?我们太过相信自己的双眼,太过同意自己的观点,可他是怎么样的,又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万物有灵,要用心去看。死去的人可以活着,活着的人也可能并没有活着,赋予他生命,他便会出现,出现在梦里。

读《那个叫豆豆的孩子》有感作文900字_高一读后感


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软,非常容易被感动。每曾被感动,都会鼻涕一把,泪一把。那个叫豆豆的孩子,又让我颇受感动。

刚读到《那个叫豆豆的孩子》时,自己还念初三。偶然的机会,让我阅读了它。初三的我的语文老师,还是我的女神老师。记得是她讲完课后,有位同学笔记没有跟上,于是她就把自己的笔记借给了她。同学抄完后刚想去归还老师,这时,我阻拦了她,叫她等我抄完再还,她答应了。拿到笔记的我,很是开心,其实我跟上笔记了,故意地想欣赏一下,女神老师的笔记。就在我欣赏时,意外发现了一篇文章,那就是——《那个孩子叫豆豆》

老师,将它整整齐齐叠置在笔记本里,显然对她很重要。打开阅读起来,所有的精力都在这篇文章里。那时,不知为什么老师会把它夹在本子里。年少的我觉得,老师只把它当做一个小小的试题,保存在那里。记住了名字,了解了内容,就还给同学了。初中毕业后,我的书柜满满的,收拾时,看到一本没有的用有那篇《那个孩子叫豆豆》,于是把它撕下来,又读了一遍,心情和那时截然不同,眼睛渐渐湿润。强忍着没让眼泪流下,叠得扁扁的,亦放在笔记本里。让它在本子里,慢慢休息。

它经过岁月的磨励后,变得格外淳朴。今日,我又将它阅读起来,打开它沉睡的封印。时隔数日,再读起来,依旧不失一点韵味,泛黄的书页,散发一种书原有的香。淡淡芳香,滑过鼻翼。又一次读,对文章的品味与体会,更升一节,更让我颇有感触。那篇文章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位叫陈豆豆的学生,身世令人堪怜。三岁就没有了母亲,父亲在不久后再婚。后妈不待见他,把他一脚踹给了年迈的祖父。祖父年岁已高,体弱多病,无力照顾他,他成了草芥一颗。因他是没人管的孩子,时常有不少的孩子,欺负他,说他是没爹没妈的野孩子。无论别人怎么样嘲笑他,他都只是嘿嘿一笑。当一位邻班老师,给他一块糖时,从那以后他便每天去大门等她,然后走到跟前,脆生生说声:“老师好!”便开心的离开。

读他的故事,于是想到了自己。心中有太多话语难以倾诉,太多的不是怜悯,而是心疼。我也一样的不幸,但没有它面对生活的乐观与从容。他就是以每天等她说句“老师好”,来报答老师顺手给一块糖的好。让多少人感慨,又让多少人泪湿眼眸?世间就是因这么多懂得感恩的人,才会变得更加美好。哪怕只是一小块糖的馈赠,亦要给予最大的报答。这不正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相信心灵中具有纯真、善良的小男孩,他的生活与未来会变得很好。

我何尝不是像小男孩一样,心存善良,只是我忘了,要从容坚强的面对着生活,一切都会变得更好。是他告诉我,这世间还有温柔,要开心的笑对人生!

读《祝福》有感作文800字_高一读后感


初见,她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红润。离别归来,她仍然是那一身装束,只是两颊上已消了血色,眼角带着泪痕,眼光也无先前的灵动。后来,她精神更加不济,双目失神,惴惴不安,迎来了年底的祝福,一片繁华景象中,她独身一人,终被“无常”从这“百无聊赖”的人间打扫了去。

她,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生凄惨坎坷,两个丈夫全都弃她而死去,连孩子,她唯一的希望也落得被狼杀害的下场,是谁,让原本开朗灵动的祥林嫂变得木讷胆怯?是谁,杀死了勤劳能干的祥林嫂?细细思索,是那封建社会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啊,生生让她丢了性命,在其他人热闹的度过祝福时,凄惨的离开人世,就连死去也留下骂名,“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这话听来让人心寒,祥林嫂的好,分毫未被记住,反而成了多余人。

她痛失丈夫和爱子,投奔了老主人后“神气舒畅些,不待指引,自己驯熟地安放了铺盖”,又做了女工,本以为她从此便可安度余生,但在封建观念的重压下,她早已成为人们眼中的不祥之人,连原本还对她痛失爱子心怀怜悯的妇人们,在听了她多次的诉说后也消了那份善良之心,避她不及。但谁又知她心中的无限悲伤,与谁诉说排解呀,谁又知她勤勤恳恳一年下来捐赠门槛的不易呀,谁又知她满怀希望参加祝福却惨遭驱逐的失望和对这世界的恨啊!

设想若是祥林嫂有爱她的丈夫,乖巧的孩子,善待她的婆婆和美满和谐的家庭,那她应该会平安幸福快乐的,一直生活下去吧,若是她不生在那黑暗压迫的时代,应该也会是人人喜爱的人吧。从她一人身上映照出的是广大农民,尤其是妇女,是怎样受尽了剥削和压迫,承受着难以想象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重压,在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顽固的束缚下艰难度日,我们更应感谢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所受到的尊重和平等的对待,我们更要丢掉封建残余,相信科学,勇于追求自己的平等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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