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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1800字。

苏轼曾说过:“好书不厌读百回,熟读课思子自知。”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中外经典名著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当我们细心阅读完一部作品后,就会有独到的见解。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对于你来说什么样的书籍才是值得我们阅读的?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1800字,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约翰克利斯朵夫》是罗曼罗兰的长篇小说代表作,20世纪前期欧洲著名的长河小说之一。在近代法国小说史上占有特殊地位,它的特殊价值一是作为社会小说对欧洲现代文明腐朽衰落的现实作出了有力的批判,二是作为观念小说以一种新的人道主义思想对一代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小说描述音乐家约翰克利斯朵夫克拉夫脱的一生,塑造了这个集道德理想、行动热情和英雄精神于一身的新人形象,并以他的经历为线索,展现了战前欧洲广阔的社会生活。
约翰 克利斯朵夫是一个有着丰富性格内涵的复杂形象 。他并不从个人对社会的伦理关系去批判资产阶级,而同时又保持着对它的某种依恋性,因而没有表面化的苍自的思想特征。不过,在展望未来社会的远景时,他也不自觉地为某种宽泛的博爱理想所困扰,导致他那强悍个性 的畸变和悲剧性终结。
罗曼罗兰并未赋予这一小说人物以过多的政治色彩, 但他那被作家有意突出的普遍人性由于不断地处在尖锐的社会矛盾之中,因而往往被历史化和具体化了。这也是小说家努力的方向,他想使这一人物成为有血有肉的人的形象,不排除身上的弱点和盲目性,而突出他的英雄性格和反抗精神;不使他脱离社会和政治斗争,却又让他保持着思想上的绝对自由;不窒息他身上一定程度的野性和强悍个性,同时赋予他以人情味和真诚的同情心。总而言之,这既是一个具有丰富人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又是一个在社会里挣扎、谋生、创作、反抗、探索的实实在在的艺术家。从小说美学的观点来看,这是一个在现实性的基础上加以理想化的形象。
但是,审美理想化并没有妨碍小说家把他的人物的个性根植于现实的土壤。约翰克利斯朵夫的性格发展不停滞于单纯的人性层面,譬如凝聚的英雄个性的层面。在小说的前半部,主人公的活动表现出个人干预社会的倾向。然而这种个人干预社会进程的可能性非常有限。但主人公性格的发展在小说后半部突破了这一点,他逐渐使自己的生存目的由单纯反抗变为一种明确而自觉的民主主义理想,即投身于进步人类的事业。在战前的历史条件下,这种转变的根本标志就是与劳工结合。但是,在政治问题上,他却感受着矛盾,一方面他作为艺术家不能为政治空谈而浪费他的时间,另一方面又感到政治是不可逃避的东西,面对贫富悬殊的不公平的社会现实,他良心上不能不拥护劳工的政党。罗曼罗兰的人物是一代优秀分子,他们对劳工的事业充满同情和希望,但在历史潮流中仅仅看到工团主义的神话,因而未能真正地找到历史的出路,小说的悲剧性就在于此。
罗曼罗兰在小说末卷出版序里,已向读者言明小说结局的悲剧意味。他无意于讴歌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宽容与慈悲,只是以冷静的痛苦的忏悔意识写出这一个时代的悲剧:(本文选自)
我写下了快要消亡的一代的悲剧。我毫不隐蔽地暴露了它的缺陷与德性,它的沉重的悲哀,它的混混沌沌的骄傲,它的英勇的努力,以及它在重新缔造一个世界、一种道德、一种美学、一种信仰、一个新的人类这一超人使命 的重负之下感到的沮丧。这便是我们过去的历史。
这是一段超人精神的沮丧的历史。在1914年大战临近的历史进程中,这段试图超越老旧的欧洲的可歌可泣的历史,已经接近尾声。所以在深思熟虑之后,不得不匆不匆匆结束他的主人公的行程。
尽管小说的结局带有悲剧色彩,还是不能把它的基本精神作 为悲剧意识来理解 ,因为小说主题的侧重点是欧洲新一代民主主义者的超人使命,他们不仅要重新缔造一种文化,而且要重新缔造一个新的人类。罗曼罗兰在小说中正是试图通过他的人物来设想一种全新的文化和一个全新的人类社会,从而开拓了欧洲人道主义文学的广阔前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拉贡认为这部小说打开了20世纪的门户。
罗曼罗兰在小说中明确提出了铲除贫乏的个人主义的主张,这标志着欧洲人道主义的一个新的方向。但罗曼罗兰并不要求取消个性,相反的,他主张个性获得全面的发展,只是不赞成以个性的发展来拒绝个人的社会义务。个人与社会,个性的发展与社会的义务,这就是《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中心内容。小说正是围绕这一中心内容来表现生与爱,或英雄主义与博爱的主题的。生命力,或英雄主义,体现了强有力的个性特征,爱则是一种道德天职和人类义务。
约翰克利斯朵夫身上集 中了当代思想的这两个方面。作者在塑造这个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做了一个大胆的尝试,把尼采的超人精神同托尔斯泰的道德使命结合起来,并以新的历史精神处理个人命运同周围世界的现实关系。这样,读者便看到了小说主人公的个性及其社会存在犹如一条生命的巨流自由地奔泻。与这种粗犷强悍的个性同时存在着的,是对人类的巨大同情心,它以真诚的爱维系着人类的精神联系,并试图克服冷酷无情的人际关系。围绕主人公形成的友爱世界,体现了作者的这一审美理想。但这一理想只是一个未来的远景,当作家让他的人物把这一远景乌托邦地搬移到现实中来的时候,便导致了小说结尾的思想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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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传》读后感1800字


朋友如美酒,日日常添新。这本书上有这样一句话。我认为无论就狭义的人类生命,或者广义的知识生命而言,这都是一句至理名言。在不朽的《约翰逊传》这一巨著的众多版本中,这样的话随处可见。
当他们初识的时候,约翰逊博士正当半百盛年,包斯威尔只不过是个23岁的英俊小伙子。包斯威尔打从开始,就立志要把那个以编著《牛津英语大辞典)睥睨英国文坛的巨擘,一点一滴地挖掘出来。约翰逊博士已突破晦暗而提升到几近圣者的崇高地位,他不仅是某一文派的领袖人物,更是举世闻名的大文豪。用天才与勤劳挣来的地位,并不一定稳如泰山;事实上,他的地位,无时无刻不受到初生之犊的挑衅。在包斯威尔诚实不欺的记录中,我们随时可以看到那伟人沉默的祷告,如野兽般孤独的痛苦、打击和呻吟这些紧张的情绪,都由于他扮演大众偶像的角色,与自己可悲而充满缺陷的生活,步调未能一致所产生的。也是由于这种紧张的拉力,使得他不断对包斯威尔的探究追寻大声咆哮。我从来没有怀疑过约翰逊所犯罪过的真实性,然而,与他的成就比较起来,他的罪实在算不了什么。当死亡降临前最后一幕,他终于得到了几近至善至美的平安,他仍然是一个胜利者。
许多人指责约翰逊欠缺幽默感,然而所谓的幽默感,大不了只是解决生命中各种问题消极而不完整的方法而已。约翰逊不是不能,而是不愿用这种方法来解决问题,虽然,许多大人物都用这种雕虫小技使生命充满喜剧性。很明显的,在包斯威尔笔下,不仅一次出现华生医生这小说人物的各种特征。当然,在《约翰逊传》中,包斯威尔当然不会直接提到华生医生的大名,然而在约翰逊博士对伦敦依然不能忘情的各种迹象中,到处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的阴影。这也许只是一种热情的幻想,但是仍然值得特别提出来,尤其当我们深人研究约翰逊的主要性格时,这是非常有趣的一面。
对干包斯威尔而言,这本书和《每一个人的丕普斯》可称姐妹之作。包斯威尔和丕普斯一样,他们的心灵都放在窗口。甚至书中的主要人物,也多相似之处。对我而言,包斯威尔更为有趣,他不艰深,不自夸,也不平庸。这个受人尊敬的苏格兰推事的长子,并不如外表看起来那般浮夸。当然,包斯威尔的确喜欢和大人物们交往:约翰逊博士、宝利将军、伏尔泰、休漠、卢梭有名的人物如烛光吸引飞蛾一样吸引他。但是在野心之外,他却不断坚持自己要成为一个正直的好人。年轻时,他一直梦想将来能获得一种健康的、平衡的、清晰冷静的自足感。然而他遭受到的羞辱和抨击,经常使他有放弃一切希望的冲动。有时候,他虔诚祈祷,有时候,他恶声咒骂,但是,最有效的方法仍然是求助于伟大的人物。他对约翰逊博士的痴心,就是一种自助自救的方法。
当年伦敦、英格兰以及苏格兰的遗风,现在已荡然无存。因为各种发明、改进、革新,已造成盎然古意的毁尸灭迹。约翰逊当年认为已经庞大得不可思议的伦敦,只不过仅有75万人口而已;鹅卵石铺成的狭窄街道中央,千疮百孔,积水盈寸。错综纠缠的小巷,仍然和安妮女王时代一样肮脏昏暗。清道夫把垃圾运到离城半里之外,随便一倒,就算大功告成; 夏天时,清道夫将城中的垃圾囤积起来,待价而沽因为里面杂有许多纸玩具(风筝)。 改革、变动这类字眼仍然声名狼藉:人们生下来怎样,就怎样活怎样死。
我们必定要撇开100多年的不断改进与革新,才稍能欣赏当时的生活情况;我们更要撇开一切进步、改革等等陈俗的观念,才能接受当时的人生哲学。我们一生下来就受到这些观念的熏陶教养 (对约翰逊而言,也许是不可思议的事),要全部撇开它们并不容易。然而,不撇开这些观念,我们就无法对约翰逊博士遵奉的伟大理念、知足常乐他那时代不可动摇的想法寄予同情,这种想法是令社会各阶层人物平等和谐相处的最大原因。虽然,他的伟大理念推行失败了,此一理念阐述时惟一明确之处已渐渐失去它对生命本身的支配权;不是这观念本身不足为训,而是时代的自然变迁,无论在国内国外,生活表面下隐饰的改革暗潮,正汹涌澎湃。所以这本书在开始时和结束时差异很大,因为那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时代,也避免不了各种动乱与变迁,那时代中,每个人都对道德问题、革新、发明各持己见;在年青一辈和老一辈之间,更是意见分歧、莫衷一是;我们书中那对忘年的搭档也是如此。
然而,这本书的重要性并不全在它的历史价值;正如我上面说过的,因为这两位不平凡的人物,彼此在对方身上找到友谊的温馨,而其中的一人,虽然在各方面都比不上另外一位,他却有惊人的天赋,将这种温馨传达给后人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


·········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 银城小学五一班潘亦萱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长大了,明白了很多事,在书中,我看到了我自己,我看到了自己的胆小和不坚持,虽然约翰克里斯多夫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真诚、坦荡、执着、坚强、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虽然他有一个孤独的灵魂,但他更有英雄的血液。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 他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他把风声、水声以及自然界中的一切声响融入在他的音乐里,对音乐产生强烈的情感,虽然他才10几岁就要承担起养家的重任,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对音乐的追求,虽然所有世人对他的思想很不理解,而且卷入一场斗争而被通缉,被迫流亡法国。所有的不幸,反而促使了他对音乐产生了更强烈的情感,他的音乐造诣更深了。反过来看看我自己,从小就开始学习钢琴和长笛,虽然有良好的环境好老师,但有时怕吃辛苦,能少练的就少练,反过来看看约翰.克里斯多夫他流落在法国的时候,为了坚持自己的音乐风格,宁可饿死也不肯像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屈服,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境界啊!

当他有一天功成名就,再也不是那个默默无闻、落魄音乐家了。他的作品都被人们争相演唱。然而,他仍然很淡定,坦然面对这一切,一点都不骄傲。显示了他的平凡和伟大。

·读完这本书,让我更知道如何克服自己的不足,不放弃、不自卑的面对逆境和困苦;不骄不燥的面对成绩;用情之真,爱之切的心态去面对友谊。我相信,伴随约翰.克里斯多夫整整一生的音乐,从今之后,也会伴随着我,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我相信,音乐不仅让约翰克里斯多夫的世界变得绚烂迷人,也会让我的世界变得丰富多彩。

《不朽》读后感1800字


《不朽》读后感1800字:

听了黄昱宁解读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对“思辨带动情节发展”以及小说的“变奏曲”式结构十分好奇,有心找来一读。没想到从柜子里翻出这本《不朽》,被第一节老妇人那个“少女般”的手势吸引,也算是被偶然支配的“对位法的巧合”吧。

作者在小说中借“自己”之口批判传统小说“过于服从情节整一的规则”,“建立在情节和事件惟一的因果关系的连接上”,而他自己的写法则是“像一场宴会,频繁上菜”,不断抛出各种人物、概念、意象、问题,像一张细密的网,不知把你引向何处。例如人的容貌等外部特征是独一无二的,那么它是属于自我的一部分,还是仅仅是作为人类这个同类产品的不同序列号?如果某项特质既属于A,又属于B,那么独特的是这项特质,还是拥有这项特质的人?如果美是符合某种既定规则的中庸的产物,而丑是偶然性心血来潮的诗篇,那么根据偶然的价值与其不可能性相等,是不是丑比美更独特,更值得追求?文中充斥着诸如此类的辩题,让你如同进入思想的迷宫,不得不跟随作者发散跳跃的思维横冲直撞,可以说读的非常的累了。

在他的小说中,情节不再承担推动小说发展的任务,而是服务于作者不能穷尽的复杂的思考,交替出现在各个章节中,看似毫无章法,实则由某个议题或细节环环相扣,蜿蜒交错。例如用阿涅丝和妹妹洛拉的故事展示实现独特自我的加法和减法,用歌德和情人贝蒂娜的故事讨论如何制造不朽,用靠自我毁灭消除自身软弱的小女孩与摆脱自我获得幸福的阿涅丝的生死偶遇阐释“产生故事的巧合”。这些人物和故事之间又有什么联系?歌德和贝蒂娜、贝蒂娜和洛拉(阿涅丝的妹妹)分别作为两端来展示不同尺度大和小的不朽,歌德的诗则作为阿涅丝和父亲的纽带,在故事的开局暗示阿涅丝之必死。

小说中的人物“既不是任何东西的因,也绝不产生结果”。由于不再承担一路狂奔向结局的任务,显得轻盈不留痕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如同主角之一阿涅丝,她是作者从开篇第一节那位学游泳的老妇人“少女般”的手势中抽象出的人物,有时被用来展示实现自我的减法法则,有时则是暧昧的清醒观察者;已经死在了全文的第五部,转而又以新角色鲁本斯情人的身份出现在第六部。

如何实现自我的独特性?米兰·昆德拉在小说中描述了两种方式,一种是阿涅丝之减法,即减去“我”的所有表面和外来的东西,从而接近自己真正的本质。这让她与世界发生关系的方式是游离的,存在强烈的边界感。例如作者用于抽象出她的手势,那是父亲的秘书与父亲告别时的手势,作为父亲唯二爱过的人之一,她从女秘书那里继承了这个手势,是她少女时期与心仪的男孩告别的手势。但当她发现妹妹向同学告别时也用了同样的手势时,她则放弃了这个手势。她厌恶情感外露的大众化的表达方式,认为不被注视的清静是一种温馨的感觉。她想在父亲的葬礼上用他最喜欢的音乐送别,又不希望自己闻歌而泣,于是事先用这首曲子训练自己,直到不再激起任何悲伤的情绪。她认为灵魂和肉体是分离的,性爱只限于片刻冲动的愉悦,于是当她在镜子中注视到自己不再完美的身体时,毅然决定不再与情人见面。她爱丈夫和女儿,但爱情于她是出于完成一次爱情的需求,所以她在是否希望再来一次的拷问中坚定的选择了“不”,并最终走向忘却自我、失去自我、摆脱自我之路,在死亡中感受到了“不在”之幸福。

另一种是洛拉的减法,即在“我”上面不断增加新的属性,并与之合而为一。她靠奉献自己来完成对情人贝尔纳和姐夫保罗的占有,肉体与灵魂是一体的,即使不再具有性吸引力,还可以变成一具尸体作为通往情人心中的不朽的工具。然而用加法培植自我的矛盾就在于,人们即要创造出一个唯一的独特的“我”,同时又是这些新加属性的宣传员,结果确是这来之不易的“独特”因此而消失了。

“自我”这个词看似具有排他性,实质上却是与他人及世界发生关系的方式,结果是指向不朽的。即便不能企及著作等身、终结时代的大不朽,也要追求些亲朋好友中不能轻易忘却的小不朽。人作为社会性物种,行为举止、发表的言论无不是在经营自己的形象,即使当众挖鼻孔也未必不是为了服务大而化之的人设。具体到我自己,看书学知识,跳舞练马甲,再怎么为自己,奉行的也还是加法法则,甚至发张丑照到朋友圈,也预期了自黑的笑果。但也不妨碍下班回家熄了火坐在驾驶室里发呆的片刻,幻想下减法的极致和自由。

作为今年小目标的第一篇读书笔记,迟迟难以下笔,碎片化的点太多,实在不知道从何写起。之前和朋友聊过价值观与行为的自洽,也聊过江歌案中对刘鑫行为的理解。我是个规则意识极强的人,道德感又比较低,有时候会在“应该”和“可能”的撕扯中挣扎不已。看完《不朽》,收获大概是放弃对“自洽”的我执吧,毕竟人性是多么的善变和复杂。作者:会说话的蘑菇君

《老子》读后感1800字


一直不愿意读《老子》,因为语言太晦涩,又不愿意看注解因为我相信个人的看法难免局限,因而没有人能坦言真正地得了老子之道。一如《老子》告诉我的:我们要跳出一些圈子。
假设我们办一件事情,例如加入某个组织、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某一门技术、接受某一种想法,甚至建立起某一个体系,都相当于进入一个圈子。此后,便有三个阶段。
最初,从圈外进入圈内,对圈子里的情况一无所知相当于阶段一。接着,继续深入,随着对圈子认知的过程,我们越来越接近圆心,越来越近于本质。同时在圈内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但对于圈外的偏见也越来越深,且不妨称其为阶段二。但终究是在圈内,不管你入圈时间有多长、对圈子的了解有多深。越近于圆心,表示你越陷得深,越难跳出来。因此也终究只是阶段二。而且,显然越近于圆心,也就越走越慢,最终寸步难行,却永远也到不了那个点。这时候便只有跳出圈外,才能算是走出了阶段二,突变到了阶段三。
跳出圈外,有两种情况。要么生命完结,自然是突出了各种各样的圈子。所谓死也是一种解脱嘛。难就难在要能够悟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道理,从圈子里自动跳出来,站到外面,从一个更高的层次看原先的那个圈子。才能同时在微观与宏观上对圈子进行分析与综合,将之与其他圈子进行对比。这样你对圈子的认识就大大地超过了圈内所有的人,也就是说,你对圈子在认识上与别人有着本质的不同。
纵观古今天下人物,无一是拘泥于某一圈子:孔子的六艺、思想、教育、文化方面的成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先哲的博学与智慧反观那种死守着一个圈子不放,只知深入不知浅出的人,不甘否定自己、不能战胜自己、不愿超越自己的人,只有永远徘徊在阶段二中,最多是个二流水平。
事实上,面对一个圈子,以往的说教往往鼓励进来的多,而提倡出去的少。深入、细致、认真、刻苦、严格、精确、努力、奋斗、执著、追求。此一类的词汇是我们早已习惯的目标,一种所谓的最高境界。中国传统文化的保守性更加重了我们的这种观念。但是,当在一个封闭、老化的圈子里呆久了,就得走出来,呼吸点新鲜空气,要不然就容易窒息。
这就是《老子》告诉我的:无为不要轻易染指、涉足某一圈子,因为在你染指的时,你也已经干涉了自然;出生入死绝圣弃智学着放弃或者不要随便接受所谓的圣明智见权威。那是陷在圈子里最深的东西所谓得道成仙也就是跳出所有的圈子罢了。佛云:跳出三界外, 不在五行中也是这一说法。当然略显过头,因为此一路除了了却生命外别无他法。但是,从小的圈子跳到较大的圈子,这于我们来说也还是相宜的。不妨这么想:有朝一日,当我们跳出了地球乃至太阳这个圈子,乘宇宙飞船遨游太空之际,回想在地球上的你争我斗,岂不可笑?
爱因斯坦有句话:一只盲目的甲虫,在球面爬行时,它意识不到自己在走的路是弯的。站得越高,才能看得更远。
《老子》是中国古典文化的先驱,是古哲学体系的基础,这么说一点不为过。从百家争鸣开始,时至今日,人各一词:
法家的主张为实际操作,在于认的行为;释家认为四大皆空、生即是苦,一切皆注定,提倡自然,无为;道家(非老子)提倡相对观点, 认为苦即是乐、福亦是祸,在于释然;墨派的观点,主张等级、权威,在于顺从;儒家认为应该要求自己先做到,再去要求别人,正人先正己。
这些学说大都是或以《老子》为来源,都在追求老子之道,却又同时进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圈子朝圆心越走越近,到不了又不肯回头,陷在里头。
关于这几者,有一个例子:一个人要打另一个人的耳光,不同学派有着不同的主张。
法家的做法是:扑上前去,干干脆脆的一记响亮的耳光。
释家的做法是:口中念念有词:四大皆空,人生是苦认命吧!
道家的做法是:好啊! 好啊! 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你以为你打了我,其实不如说是我用脸打了你手。我打了你,而你却不知道真实情况,可笑啊可笑,可怜啊可怜
墨家的做法是:畜生! 不许胡闹! 怎么什么道理都不懂? 大哥打你,完全是为了你好,为了大家好。怎么一点义气都不讲!
儒家的做法有点特别,孔子会轻轻拍打自己的脸,一边唱:约束自己啊,回到礼的约约束。这就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如果有一天大家都做到了,天下也就安宁了。
可是事实上,老子的做法却应该是在把以上所有的想法在脑子里过一遍之后,摇摇头,叹一句:何必呢!这才是老子。
一本《老子》读下来,感叹老子的先知、大智。又不得不承认他老人家刁难无比:他告诫我们不要进圈,却又留下这硕大一个圆。没有高点,唯有努力往圆心处靠,方能窥得一角。只是这么一来,吾等皆在中矣。
人读《老子》,都会说以老子的眼光看世界。只是谁也说不清楚,如何用老子的阳光看《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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