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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旦森林之魅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兰帝魅晨系列之饮》读书心得900字。

爱迪生曾说过:“书籍是伟大的天才留给人类的遗产。”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中外经典名著,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兰帝魅晨系列之饮》读书心得900字 ”,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兰帝魅晨系列之饮》读书心得900字
我一直认为与其说《饮》是游戏小说,不如说它是言情小说。好比《诛仙》实际上是披着仙侠外衣的言情一样。一是本书情感描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细腻、真挚、感人;二是因为简单地说,《饮》其实就是一个相信爱情的少年苦苦追寻儿时意外失散的丑小鸭女友的故事。
本书是作者混沌纪元背景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从整个混沌纪元背景来,漏洞颇多。单独看这部小说的话,背景设定虽不算出彩,但也没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值得一提的是,在本书背景中,相信爱情是个让所有人不得不笑的笑话,性开放的观念深入人心,人人习以为常。作者在环境细节方面刻画得非常好,让人感觉很自然。
这样,主角相信爱情就与周围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让人印象深刻。虽然表面上,主角也不相信爱情。在书中,作者又描写了一个在爱情方面极端保守(参考理学当道后的封建社会)其实骨子里贪婪、自私的放逐者群体。兰大似乎另有用意,但不妨碍读者从这些对比中感受到主角的深情。
兰大的文笔简洁,压抑。字里行间散发出隐约的淡淡的悲伤,有种特殊的韵味,体会这种意境的人比较容易引起共鸣。这样的文笔与本书主题相得益彰,增色不少。从兰大的书中,我看到古龙以及王朔早期小说的痕迹。在情节上,本书谈不上新颖,只能说是意料之中,情理之中。但本书是以人物性格推动情节发展的,要难得多。
本书人物塑造很成功。善于伪装、感性执着的男主依郁,外表柔弱但内心执拗的女主瑞拉,各具特色的女配,以锋为首的小小村庄的混蛋们,无一不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表现得很到位。事实上,我一直认为兰大最令人称道的就是他对于感情的描写,以及他塑造的各种各样的女性角色。本书在这两个方面一如继往地出色。意外之喜是多了一群平时各种互损,但关键时刻绝不感冒坚决站在兄弟一边的可爱的混蛋们。
大概就这些了,呵呵。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莱物。这本书呢?如果你喜欢赵敏和木婉清的话,我相信你也会喜欢这本书的。这本书我看了三遍,对我来说,它是仙草。(读后感)
顺便吐槽一下,貌似现在千篇一律的杀伐果断已经成为网络小说的主流了。这样虽然很爽,但看多了也会审美疲劳感到乏味。其实不是读者不喜欢看感情戏,金庸小说每一部都有写爱情,大家一样看得津津有味。儿女情长不是毒,毒的是写得太假,太烂。
最后,支持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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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之《饥饿游戏》读后感2000字


读书心得之《饥饿游戏》读后感2000字:

一口气把The Hunger Games读完了。很激动,一方面是书好看,电影拍得好,另一方面是因为有猫猫头陪伴我,他读过书,看过电影,我和他在这方面有共识,英文叫We have something in common。这个很重要。

《饥饿游戏》表面上讲的是一个电视直播的杀人游戏,在很多美国的电影小说里都有类似的情节,我们也可以从这种杀戮的残忍中认识人性。这是我对类似文学或者电影的普遍认识。但是这本书讲述除了以上种种外,还有人如何在乱世,在残酷中生存,反抗和发展。

小说的主人公Katniss 是一个16岁的小愤青。她和所有的年轻孩子一样,说话口无遮拦,我们把这个叫做“童言无忌”。如果你在一个很舒适很安逸的环境,身边还有很多人爱你照顾你保护你,宠你纵容你,那么你当然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但是她还是一点一点被磨灭了她的个性,她的锋利,很多青少年到后来都不愿意和父母说话,从本来的话痨变成了三缄其口的陌生人,也是有他们自己的原因的吧。

虽然她在家里不能从容,在学校和社会上不能自由,但是还是有一个地方让她放松,让她毫无负担,这就是她的森林,还有和她的同伴在一起的时候。所以我们做父母的想一想吧,为什么孩子要和其他坏孩子厮混?为什么还要加入什么组织帮派?他们孤独,他们无处宣泄。

那就让我们来看一下是一个什么的社会吧。

贫穷,受压迫,不平等,虽然在哪里都会有,但是在这虚构的国家里,贫穷还代表着死亡的威胁。只要你稍微有一点钱,你就可以用粮食来换取别人替代你参加抽签的机会。Katniss从12岁符合资格开始就一次次地重复投下她的名字,使她被抽中的几率大大增加,但是她不是唯一的,她的挚友Gale也是如此,比她去替代抽签的次数还要多。

所以这不是个例。有钱不只是可以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还可以免除生命的威胁。

上层社会的人不是这样想的,他们把这种建立在生命的杀戮上的残酷当作人性的坚韧,牺牲精神,他们自己吃饱饭了没事情做看孩子们自相残杀但是还要你们有同样的“体育精神”。胜者会得到无限的荣耀和食物。

对于弱者来说,这个犹如待选牲口的处境,这种看见自己平时的玩伴,朋友,邻居,同学,甚至于亲兄弟姐妹被选上去接受屠杀的感受,和参加葬礼有什么区别?

再来看一下故事中的另一位主角,那个同样被抽中的男孩子。他是什么情况?他可能比Katniss的境况好一点吧,但是也不至于好到可以用粮食钱财来换取别人的替代资格。书中对他没有什么重笔墨的渲染,因为他和女主角的关系比较疏远,不像Gale那样是密友。

但是以上的寥寥几句,我们可以看出peeta是一个不屈服命运的孩子,他没有觉得自己是去送死的,他要抓住一切机会让自己生存下去,包括在火车上向未知资助者微笑招手,读书笔记包括讨好教练后台联络人,甚至他还会让自己的父亲去看望Katniss,保证会照顾她的妹妹不让挨饿,暗示她这个其实就是她参加游戏的最终目的(那么既然有人可以照顾你的妹妹了,那在关键时刻你放对方一马,你想得到的就一定会得到)。

游戏开始了。

聪明的强者首先做得是暂时的联盟,除去那些弱者,追杀共同的目标。这个目标之一就是Katniss。为什么?她在训练结束初步评估的时候得到了11分的高分。这可能会使她赢得一些赞助者,在危急关头出钱为她送食物送药甚至改变游戏规则来保护她。

这样的共同敌人,当然要除掉!

和Katniss不同的是,peeta从一开始虽然尽力在争取赞助商,但是他没有这么锋芒毕露,所以他不是共同的敌人,但是他又想办法显示了自己的实力,所以没有被人当作需要除去的弱者。

这个很难啊!

你如何在人群中把握这个度?如何稍微显示一下自己的实力,但是又比较低调,让对手不敢对你小觑,但是又不觉得你是很大的威胁?

Katniss 的实力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大,她错误地把自己的名气放大了,引来的共同的敌人,她又不善于沟通交际,所以她选择的是孤军作战,相比之下,peeta聪明多了。

好在Katniss是个聪明的孩子,善于观察,也会分析,所以她渐渐明白在游戏中潜在的规则,明白孤立无援肯定不会有好结果的。

要么在场内得到同伴的合作,要么在场外获得更多的赞助。

审时度势啊!很重要啊!

于是她得到了一个名叫Rue的女孩子的合作,这个女孩子很聪明,不张扬,所以很有利地避开了最初的一批残杀。

但是很不幸,Rue就是因为和Katniss在一起了,就过早地招来了杀身之祸。

当有孩子被杀害之后,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会在别人都离开后去收拾残局的,比如把尸体清理运回。

Katniss知道他们会这么做,但是出于对Rue的感激和怀念,她还是给Rue做了个小小的埋葬仪式。你也可以说她在作秀,为什么不呢?这个游戏从一开始不就是在作秀吗?只要没有认清这一点的,很快就会消亡。其实我们这个社会,这个现实不是一样吗?!

接下来的场景在小说和电影里是完全不一样的。我觉得可能因为小说里的情节感情太细腻,电影镜头无法刻画:11区的苦难人民,把自己勒紧裤带省下的赞助给Rue的粮食送给了埋葬她的Katniss,他们本来是可以取消赞助的,但是他们这么做了。可能是为了感激她,鼓励她,甚至于只是不想欠她这份情。总之,在这么凶残的游戏中,我们看到的是上层社会的冷漠和残酷,底层人民的真爱和善良。

汤素兰《南村传奇》读后感心得体会


汤素兰《南村传奇》读后感心得体会:

汤素兰是当代童话创作的领军人物,她的童话品质已为业内所公推。而汤素兰本人,则始终坚持着一种“在路上”的创作态度,不断突破自我,突破惯常的写作路径,先后面世的新作屡屡带给我们新异的阅读体验,也带给我们基于文学、基于人生的多种思索。2018年3月出版的《南村传奇》,即以独具魅力的“元童话”叙事,复苏了民间童话的本体韵味。

《南村传奇》以《寻找从前》开头,开启“元童话”叙事,作家直接介入作品,化身“讲童话的人”,在作品中展开一段欢快轻盈的套叠叙事:“很久以前”……原汁原味的民间童话开启模式,亲切熟悉的开头,瞬间拉近了作品与读者的心理距离,进入久远如被尘封的泛灵世界。这个泛灵的世界里,民间童话中永生的形象,田螺姑娘、树精、花仙……纷至沓来。

而这个泛灵的世界,又是植根于中华民族民间故事之中的、善恶分明、是非单纯的世界,是一群因善行、善念而“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的平凡、快乐而满足的人们。当读者为这久违的、迎面而来的民间童话韵味所感染时,“讲童话的人”忽然间自己也感慨起来,“很久以前是什么时候呢?”是大马路还没修到小山村,出门全靠两条腿的时代;是动物幻化为人,走路姿势难受,所以能被人识出的时代;是相隔千里的人要想知道彼此的消息,得去巫婆家里看水晶球,或者找魔法师要一块魔镜的时代……

初读时,有些荒诞戏谑的感觉,细品又颇有诗意与哲理。汤素兰的讲述状态,拿捏轻盈而精确,就像一个民间说书人,无拘无束,细细道来。引子部分就这样在亦真亦幻又入情入理之中开启,车站巧遇的两个“南村”人,讲着童话中才有的故事,并许诺明年的这一天,带作者去寻找那遗世独立的村庄——南村。故事从拥挤的候车厅忽然寻到了一道突出现实的缝隙,循着这道温暖的缝隙,古陌岭下的南村——一个仍然有传奇、仍然相信童话的“所在”现出了身形。叙述人仿佛就在我们面前,背起寻找童话的行囊,出发了。

南村的故事,在看似平凡的生活表象下,闪烁着熠熠的传奇之光。南村的古陌岭上,有通往仙界的天门与天梯;南村的古陌岭下,一条阴河直通东海龙宫;南村旁的森林里,动物喜欢扮成人的样子,“春雪”找了一只狐狸当上门女婿,刘大爷的女儿是刘大爷救下的一只黄麂变的,百姓泰然处之,丝毫不惊悚。在南村,人与神也相容共处,互相幻化,住在西边山坡上的丁婆婆,是冬眠春醒的花神婆婆,飞身堵洪水的路生由凡人变成了神仙。南村的邻里之间,相距不过三十、五十米,鸡犬之声相闻,南村人有着善良而淳朴的民风,“他们明明是他们在帮你,还得让你感觉是你在帮他们”,淳朴的民间气息与万物和谐、互不设防的美好触动人心。

作品充盈着民间故事独有的大胆戏谑的故事风格,即便讲到神仙,调子也依旧逍遥:天上的神仙想下凡就下凡,无拘无束,随心所欲,若是觉得地上的日子比天上更快乐,就乐而忘返,过起田园生活。作品对对幻境的描写,则让人屡屡联想起了历代文人诗词中吟哦的仙界。天门洞开一段,精笔渲染了神仙们身披霞光,脚踏祥云,信步而来。宛然间,李白《蜀道难》中“洞天石扉,訇然中开,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的场景复现眼前。当天梯垂下,孩子们攀着天梯上了天。而这一去,天上方一日,世间已千年,同样是来自民间童话中的经典桥段。原汁原味的先民想象,再次显现于现代童话之中。作家接续了中国浪漫主义文学的文脉与气韵,读来如获至宝。

令作品极具想象质感的同时,作家意在追求的,不是建立在惊奇感之上的玄幻或魔幻,而是永远不脱离生活的“童话”。《南村传奇》中,我们读到了温暖质朴的民风,绵延数千年的民俗,重温了中华民族传统的价值观念,也重新审视了人生的要义。作品传递着童话映射现实人生的介入感,和对美善心灵与美好愿望的讴歌。这些属于南村的传奇中,人类、动物多因报恩、善行而成仙,如以死托孤的黑猫,为拯救村人而舍命堵洪水的路生,为永远关闭天门而化为石头的强仔、乐生、桂树。自我牺牲,舍生救黎民,在中国上古神话中即成为一种精神象征,盘古开天、女娲补天、后羿射日,无不如此。

作家也并不局限于传统童话的思想格局,而是再深入一步,推心置腹地谈人生。擅入天界的孩子,非但没有感觉到快乐,反而遭逢了一连串烦恼。孩子们认识到,原来平凡的生活至为珍贵,人间的百味至为美好。故事中,孩子们对神仙故意放天梯到人间产生了质疑。当天门再次洞开时,孩子们分明听到天空中有声音在呼唤他们:快点攀上绳梯!上天去!当神仙去!而孩子们却超出了神仙的预期,不惜化身为石,堵死天门,为着从此以后,再也别有孩子去天庭。

作品传递着这样的信念,人类的事情,还是要靠人类自己去解决。《丁婆婆》中,也是如此。念念不忘的悔意,引着长大离家的女孩回到家乡,寻到小花,复活了丁婆婆,也复活了村庄的生机。蓦然发现,在这些久远而热闹的传奇之中,融着“讲童话的人”大半辈子的人生解读。细心的读者不但会从中获得故事与幻想本身带来的欢乐,而且会读出这些传奇带给人的生命的思索。恍若隔世的状态,却正是在召唤着人类返璞归真的心灵。

作品以一种显在的“元童话”叙事推进,娓娓道来的叙事人“我”,成为作品一个名副其实的亮点。大量的关于这个童话诞生的叙述,使作家时不时地抽离想象,复归现实。结尾处,惦记着跟那两个南村人的约定的作者再次跳出了童话。这个“我”,近距离地讲述着作家的际遇与作家的心理,絮叨而又贴心,产生了一种面对面说故事的平视感。

当我们带着悬念与作家共同赴约,当我们对作家一连串的航班取消、动车停运产生了“冥冥之中的天意”的揣测,或者如作者一样,产生了“这一切也许都不是真的”的假设时,作家不遗余力地将读者向故事、向童话深处再拉了一把,一切变得扑朔迷离,真假莫辨。故事在感觉有了结局的时候,总能曲径通幽,再洞开一片天地。这缜密的艺术构思,从容的叙事能力,又是比传统童话更加具有结构意识的文人童话的特点。亦真亦幻中,平凡的生活瞬间美妙了起来,天地瞬间广阔了起来。

《南村传奇》,可视为一部向人类童年的想象精神致敬、向童话致敬、向美好致敬的作品。几千年来,人类从传说时代步入信史时代,穿过农业文明,走进工业文明,又正在走向电子文明。文明的扩展,带来想象的退却,我们就这样,“连飞毯和魔帚放在哪里也忘记了”。曾以为,滋味纯正的民间童话也像上古神话一样,随着人类童年的逝去,再也不可企及。但在汤素兰的作品里,民间童话令人惊奇地再次焕发了生机。

现代童话创作的领军人物,做出了复苏民间童话的努力。以此同时,汤素兰的童话寻根,不是回到人类童年的童话,而是创造当代人身边的童话。汤素兰不愿它们仅仅闪烁于人类的童年,而是精心地从匆匆的物质世界中捕捉这些想象的精灵,拂拭尘封,让它们在高度发达的文明世界重新绽放它们的美。故事中,悠远的、属于民间故事的想象瑰宝,令生活在当下的读者有了一种短暂“出世”的心旷神怡。

童话的本质,应该是这个样子,有着自己的美学特质,散发自由而诗意的独特美感。相信童话的世界,也便是相信理想与未来。在现代人类被理性裹挟,质疑想象时,汤素兰拿起笔,走向寻找童话精神的原乡。那里,是一个无论魏晋的桃花源,在那个地方,“童话都是真实的”。作者:崔昕平

读书心得之《呼啸山庄》读后感1500字


读书心得之《呼啸山庄》读后感1500字:

呼啸山庄是由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是一个关于爱情和复仇的故事。书中的人物关系并不复杂,主要写的是住在画眉山庄的林顿一家跟住在呼啸山庄的恩肖一家以及老恩肖收养回来的弃儿希思克利斯夫之间的感情纠葛。主要人物有恩肖家凯茜跟辛德利兄妹二人,林顿家林顿跟伊莎贝拉兄妹二人,希思克利斯夫,以及希思克利斯夫跟伊莎贝拉儿子小林顿,凯茜跟林顿的女儿小凯茜,辛德利跟其妻子儿子哈里顿。

主要写了老恩肖收养回来的孤儿希思克利斯夫来到呼啸山庄特别是老恩肖去世之后备受凯茜哥哥辛德利的辱骂和挨打,但是却跟凯茜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因凯茜选择了跟林顿结婚,希思克利斯夫外出致富,回来之后为了复仇,跟自己并不喜欢的伊莎贝拉结婚,对凯茜,辛德利,以及他们的儿女进行报复。

对于凯茜来说,希思克利斯夫是现实中的爱情,林顿是理想婚姻。她内心真正爱着的是希思克利斯夫,她说希思克利斯夫是另外一个自己,是她的灵魂,但却因为阶级地位,选择了长得俊俏,爱慕她,富有,可以让她成为当地最尊贵女人的林顿。凯茜真的是因为爱慕虚荣吗?我想可能并不是这样,按照当时的情况,她根本就无法跟希思克利斯夫在一起,自己的哥哥是那样的恨希思克利斯夫,她嫁给林顿刺激了希思克利斯夫外出致富其实也是恰到好处的,如果说希思克利斯夫一直留在呼啸山庄,那么我想他将一直过着在辛德利压制下的苦役生活。

是环境铸就了她在爱情中的不幸,是畸形的社会造就了她在性格方面的缺陷,其实在现在的生活中,很多人也正面临着这种难题,到底是选择现实的爱情还是理想的婚姻,每个人的选择都会不一样,想要做出真正的选择真的很难。或许一个人真正的深爱过另外一个人却因为现实很难选择在一起才会懂吧!

对于希思克利斯夫而言,我想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以至于他把他们的爱情纠葛延展到了下一代,不忘把自己的仇恨报复在下一代,为了得到林顿家产费尽心思让小林顿跟小凯茜结婚,把辛德利对自己的无形压迫报复到哈里顿身上,他桀骜不驯,带着野性跟阴郁,他为了复仇不惜一切手段,但他却是心灵的囚徒,即使他的到了一切,得到了呼啸山庄跟画眉山庄,他的内心也无法获得真正的快乐,他放不下过去。凯茜死后整整折磨了他十八年,他放不下对往昔的追怀。他是真正追求爱情的,他不同于凯茜,凯茜会考虑很多,考虑身份考虑地位。他身上的特质让人又爱又恨,桀骜不驯,一种原始的野性,深情,冷静,一步一步的实施着自己的复仇计划,一定要让一切按照他内心所向的趋势发展如同呼啸山庄上遒劲的北风,掠夺着一切,摧毁着一切。

“我把我的心心甘情愿地交给他,他竟然把它捏碎了再还给我。”伊莎贝拉是不幸运的,她的哥哥林顿亦是如此,他们都是付出爱的一方,却并未得到同等的爱,妻子凯茜死后,悲痛彻底把林顿变成了一个隐士,他避免了一切可能到村里去的机会,把自己局限在花园里那一小片地方,过着一种完全与世隔绝的生活。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辛德利跟其妻子的儿子哈里顿,哈里顿本来应该是呼啸山庄的继承人,希思克利斯夫为了报复辛德利对他的残暴与压制,把仇恨加倍的奉还在哈里顿身上,哈里顿却完全不同于希思克利斯夫,他从小就被错误的是非观所引导,希思克利斯夫对他一直都是奴役的生活,但他却一直尊敬他,容不得别人说他的不好,被小凯茜嘲笑无知后虽然愤怒但也并没有选择报复,而是努力的看书求上进,懂得感恩,努力上进,他值得拥有一切美好的事物。

看完书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同见解,谨以此观点代表第一遍阅读的想法。作者:桑榆不晚Yeah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心得感悟1500字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心得感悟1500字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他写下了很多心理学著作,以《乌合之众》最为出名,完成于1895年。

《乌合之众》由四部分组成,包括导言、群体的心理、群体的主张和信念以及不同群体的分类和特点。它对群体行为进行了大量的阐述,精致的描述了集体心态,深刻的剖析了群体的特点。从群体的组成,特征,分类,观念和信仰,到影响群体的一些直接和间接因素并通过群体领袖这个角色来说明领袖是通过什么方式去领导其群体,最后通过犯罪,陪审团,选民和议会这四种群体来说明其特点。层层深入,描述人一旦处于群体中,人的个性会被淹没,群体的无意识会占据主导地位,并影响着人们的判断能力。

书中的关键词——群体其实指的是许多人凑在一起,每个人的个性消失,感情和思想都在关注同一件事情,这许多人就形成了一个群体。从心理学角度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并不是一群人凑在一起就组成了一个群体。凑在一起的人必须在感情和思想上都关注同一件事情,每个人的个性消失,这群人才形成了一个群体。

大多数人一旦处于群体中,就会变得懒惰起来,不太愿意去自我思考了,因为人们都有一种从众的思想,跟着大众走,犹如抱着“大腿”,觉得应该跟大多数人保持的立场一样,这样才是安全的、正确的,哪怕最后被证明是错的,个体会觉得法不责众,可能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会想:你看,那么多人都错了,我错了也是挺正常的。在这过程中,一旦你身处群体中,你的那种自我独立思考的意识顿时就变弱了,以至于说压根就消失了,个体变得懒惰了,本来好逸恶劳就是人的本性,而这刚好迎合了你的需要。

如果大部分人都是持着如上态度的话,那么称所在群体是乌合之众的话,那就一点不奇怪了,群体的智力是远远低于个人智力平均值的,因为他们压根看问题就不靠理性,而是靠感情,或者当时的情绪决定的,而这个情绪是很容易受环境影响的,人一旦抓住这个心理现象,就可以很容易操纵全场,达到自己的目的的。

这本书的背景是19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时代,与我们今天的环境还是有所区别的。我们可以联想到文革的大范围的批斗现象,通过无理闹的群体行为批评、打倒他们讨厌的社会人士,造成了一大堆冤假错案,诸如刘少奇等等,前阵子看《周恩来传》时,在里面也有一定的阐述,当时周恩来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毕竟国家总理,也不能乱搞啊。但这过程中,它就是点燃了群众民主之火,却缺少大量合适的各级指挥人员,从而使群众力量走向歧途,变成了不可控的历史灾难。

回到当今时代,它是一个高度网络化的时代,群体的范围又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刚刚发生的社会事件一经发表马上就可以引起一大堆素未谋面的人聚集在一起,看评论,发评论,点赞,转发,马上表明自己的立场,然而,又有多少人在转发之前有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的,还是仅仅根据所谓的点赞数、转发量,亦或是向朋友圈刷一下存在感,表明自己是知道这件事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知道一样。于是,这过程中,随着社交链的传播,马上会形成一种强大的网络舆论,影响是巨大的。(对当事人、对后来的读者造成影响)

谣言止于智者,这个智者或许仅仅是比其他人多了一份独立思考和自我判断而已,从而阻止了谣言进一步扩散,防止造成更大的危害。

所以回到我们现实生活中,应该避免让自己成为乌合之众中的一员,不要陷入群体的这种陷阱中,遇到事情多问自己为什么,不盲目从众,多保持一点独立、自由精神,维持一个清晰的头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出准确判断,也许能避免悲剧。我们应该突破了所谓“乌合之众”的思维,避免自己成长一名“乌合之众”。作者: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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