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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影子的人600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09 来源:互联网

有关偷影子的人读后感。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小学生在课堂之余可以适当地进行课外阅读训练。多读书对小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思想意识有着重大影响。在阅读书籍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那么,一篇优秀的小学生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偷影子的人读后感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偷影子的人》(原文名Le voleur dombres)是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创作的一部小说,也是其第10部作品。有关偷影子的人读后感怎么写?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吧?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偷影子的人读后感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有关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

《偷影子的人》是法国作家马克·李维的作品。我看第一遍的时候,就已经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当看完整本书的时候,感觉很温暖。作者仿佛把我的影子给偷了,向我诉说着自己的童年。我想,每个人的童年或多或少都会与《偷影子的人》里头的小男孩的童年有相似之处吧。

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要及时行孝。里面有一段话说的很对“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改天,却换成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为了让自己安心而仅仅依偎在他们身边。”

想起小时候,每次生病时,爸爸总是会陪在我身边,在我床边照顾着我。每次受伤时,父母总是第一个担心我的人。他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却从未要求过什么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健健康康地长大成人,能有自己的事业,最终看着我们和心爱的人一起组建家庭。可是,我们渐渐地让父母淡出了我们的视线,但在父母的眼中,我们还是他们的全部。不是有一句话这样说嘛:不管你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在父母的眼中,你还是小孩子。并不是要等到长大了,有工作了,有能力去买东西给父母用那才是孝顺,帮忙做一次家务,好好学习,少让父母操心这也是孝顺的表现。所以从现在起,及时行孝吧。

有关偷影子的人读后感2

记得有一个成语叫做“形影不离”,形:身体。影:身体的影子 。指身体和自己的影子相依相伴,永不分不开,形容彼此关系亲密。

法国的马克*李维在这本书里,却把影子和形体分开了。不但如此,游离于身体之外的影子还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语言,在适当的时候还会表达自己的意向。

一开始看的时候,老觉得这本书只是一本儿童读物,充满了童贞和童趣。硬着头皮读,却越来越发现了它的与众不同:这是一本描绘心灵成长的图书哎~~

主人公曾经是个文弱的孩子,有点近视,有点内向。在学校生活中,时常要受到马格(校园生活中的暴力代表)的欺负;在家庭生活中,虽然受到了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爱,但是随着同样爱他的父亲的离家而去,使他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以为是因为自己做的不好才造成这样的结果。

就是这么一个内心敏感而善感的孩子,他在渴望雄起,渴望友谊,渴望情爱中,无意发现了自己的特异功能:在强光下,可以能偷去别人的影子,跟随着原本的主人,窥视他的秘密和内心……

他没有为之兴奋,却因为环境和家庭的关系,陷入了深深的恐怖中。直到有一天,影子对他说:“为每一个你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为它们找回隐匿的记忆拼图,这便是我们对你的全部请托。”从此,他的人生开始了改变。

小时候的故事有小道理,长大的故事有大道理。主人公在海滩上遇到了一个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克蕾尔,在生活中他得到了一个值得倾心的朋友吕克,在长大后又认识了美丽的苏菲……其中男孩的老友吕克在男孩的帮助下离开面包店踏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当医生之路,再到最后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还是面包师,并最终回到了面包店。这个故事很耐人寻味,有时候人们想象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可能表面上又不是那么冠冕堂皇。其实职业本就无贵贱之分,能在工作中找到幸福才是幸运的。所以我觉得吕克做得很对,这也是他成长的象征。而男孩放弃苏菲,选择了克蕾尔则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这次体现在爱情上,感觉更加微妙和朦胧一些。苏菲是好好女孩,但对于男孩来说更适合他的则是克蕾尔。尽管多年以前,由于自己的错误判断导致做错了事,但是当男孩终于发现自己的过错和自己真正想要的女孩是什么样子时,他放弃了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去追寻克蕾尔,尽管可能无果而终,但是他知道他必须得这么做。其实苏菲也是一样,这些年轻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就是要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作品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凄婉的故事,满是爱情、友情还有亲情的纠葛,满是爱与被爱的感动。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到最后,一段青梅竹马的故事,一个充满温馨的结尾,让我们为美丽的浪漫留下喜悦的泪水……

我们的影子在哪里?

它,也惦念着我幼小生命中的那个可爱的“克蕾尔”吗?

它,也牢记着我生命历程中曾经的那些感动吗?

它,也能遇到能读懂我心灵密码的知音吗?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莎翁的这句名言精准的概括了整本书的主题和主人公们的行动。而本书带给读者的启发就是首先要确定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并去追逐,而不要在那些浮云和幻影上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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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样的天气,除了上班,很多时间都宅在家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很喜欢看小说,《追风筝的人》读后感。下面就和我一起来阅读有关《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吧!

【篇一:有关《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篇二:有关《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人的一生总有那么一件或几件我们永远无法说出口的秘密,因为那隐藏着我们最无耻的愧疚,最卑鄙的懦弱,或者最悔恨的伤害。

《追风筝的人》里,哈桑是追风筝的人。但我感觉,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用他的忠诚和正直追逐一生;阿米尔的风筝是他父亲,用勉强和谎言追逐了一生……

总是有那么一支风筝,一个人放着,另一个去追,而这两个人的命运是想摆也摆脱不了地紧紧相连。

刚出生时的阿米尔和哈桑都是喝同一个奶妈的奶长大的,他们的母亲一个死了,一个走了。人说这样从此两人是兄弟。哈桑死后,阿米尔知道了他们真的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是命运吧!当阿米尔知道了他与哈桑之间这个悲剧的根据——等级差——到头来根本不存在时,是多么大的讽刺,也许作者就是想给我们一个讽刺。

因为一个是少爷,另一个是仆人。所以尽管阿米尔整个童年都与哈桑在一起,却从来没有考虑过哈桑是他的朋友。

因为一个是少爷,另一个是仆人。所以阿米尔可以在高兴的时候讲故事给哈桑听,不高兴时一脚踢开。

因为一个是少爷,另一个是仆人。所以阿米尔从不在父亲的客人的小孩来时叫哈桑一起,而找各种借口。

因为他是少爷,他是仆人。所以当阿米尔看到哈桑被羞辱甚至时,逃走了。

因为他是少爷,他是仆人。他们的感情从未对等过。

“我打你,你会还手吗?”,“我让你吃泥,你吃吗?”,“我打你,你为什么不打我?”,“是他偷了我的东西,父亲……”

也许他们之间的悲剧不在阿米尔,不在阿塞夫(哈桑的人),因为早在阿米尔的爸爸与他仆人的老婆生下哈桑后却不公开哈桑的那天前,一个叫等级的观念已经扎根人们的脑海几千年了……

再回到风筝,它是每一个人心中的至宝,而那最爱你的人,会穷其一生追逐你,从而你成了他手中的风筝,而他却成为另一个人去追的风筝!

因此有了讽刺,就像我们现实生活中一样,总有一个人站在你的背后,而你却望着别人的项背。如果哪天命运的微笑让你碰巧回头看进了那双望着你的眼睛,你会幸福一生。而如果没有,或许你会毫无所知,又或许你就像阿米尔那样追悔一生。

是否曾有人对你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三:有关《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我看到四分之一时有点不想读,当看到最后时又无法再读,正如网上所说的,这是一部沉重的书,书中鲜有明快的节奏和欢乐的笑语,多是战争的伤痕以及世事变幻的凄凉,然而书中又给我们带来了忠诚、善良,又将亲情和友情交织在一起。

本书几乎是围绕着拉米尔一生来写的,从最开始的童年生活到青年时的迁移,再到恋爱、结婚,再到中年后被迫重返故乡。童年的阿米尔很悠闲自在,家境富裕、社会地位高贵,有很多美好的回忆,尤其是和哈桑在一起的日子,每当读到这样的文字总会让人想起童年的生活。然而自己的懦弱和胆怯先背叛了他,促使他发生了一系列的心里变化,最终逼走了对他无限忠诚的小伙伴哈桑,这是他最初的懦弱。

每部小说的故事情节总会曲折,拉米尔到美国后生活较为平淡,做生意、谈恋爱、结婚,虽然他经常想起少年的伙伴哈桑,但内心的自责以及对现实的逃避让他再也没有和哈桑联系。命运似乎绕了一个圈,最终他还是知道了哈桑的消息,并震惊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就是那个对他无比忠诚的少年时的仆人,在被逼返回阿富汗寻找哈桑儿子时,拉米尔的思想真正的在重返家园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满街的乞丐、凄惨的街道、贫穷的人民、鲜血淋漓的尸体……,最终拉米尔在反差的冲击下,变得勇敢和无畏。

事实上,小说对拉米尔的心里描写的非常细腻和到位,并且从前到后交代了他的思想变化,看这部小说就象是看回忆录,一部分原因是以第一人称写的,另一部分原因是小说的背景。后半部描写孩子的语言比较多,从拉米尔妻子无法生孩子到拉米尔重返咔喀尔寻找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以拉米尔为主线的生活变化及思想变化描写了在两个政权对阿富汗统治下不同的生活场景,战争给人们带来了怎样的剧痛;

哈桑是追风筝高手,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同样喜欢追风筝,我在想追风筝的人暗示的到底是他们父子俩呢还是拉米尔,或者两者都是。

译者说,风筝象征着梦想、希望、未来和光明,小说告诉人们不管怎样都要勇敢地去追。

【篇四:有关《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是由第一人称我开始的。

父亲是阿富汗当地的有钱人,他的佣人阿里是从小和他玩到大的好朋友,阿里的儿子哈桑,是和我年龄相仿的老实人,我们经常一起玩,我一直受着良好的教育,因此老欺负哈桑,找机会嘲笑他没文化。阿塞夫也是富家子弟,他心狠毒辣,老用他的不锈钢拳套欺负人,特别是哈桑。在一次风筝大赛中,我得了第一名忠实的哈桑为我去追我的战利品时,被阿塞夫挡住,正在对峙时,我赶到了现场,却又选择了逃避,看着阿塞夫用拳套拼命打哈桑,我却置之不理反而逃跑了,哈桑无意之间看见了我,“为你,千千万万遍。”他让我无地自容。在随后的日子里,他试着恢复我们的关系,可并不奏效。最后他选择了离开。

多年以后,我们都已成家,父亲的死让我十分悲痛,不得不重返家园,但父亲的朋友又告诉我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哈桑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我父亲做了多么愧对阿里的事情!但他又告诉我,哈桑被分子枪决了,现在只留下他的儿子索拉博。我的内心经过了多大的煎熬,经过了多大的斗争,我还是屈服了,我把哈桑唯一的儿子想方设法的接回来,却没想到控制他的是而且是儿时蛮横的阿塞夫。我仍然是无力缚鸡,任阿塞夫的不锈钢拳套宰割,多亏索拉博救我一命才没,可是全身多处骨折危在旦夕才逃出了魔掌。

“为你,千千万万遍。”

索拉博给我回到美国,生活就这样平淡下去,直到永远……

我和哈桑的情,在一句话中表达出来,“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老在我耳边萦绕,他出现了两边,索拉博和哈桑,不是言传身教,只是一种特别的品格,如暖风般唤醒我沉睡的心灵,我的思绪飞向辽远,在如梦幻般醒悟,这不是梦。

我的泪水浸湿了书页,不知不觉的,这种震撼人心的感觉涌上心头,我想起了我在远方的兄弟,“为你,千千万万遍。”再次在我耳边响起,镇海我的心灵……

【篇五:有关《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今天总算把这本书读完了,很早以前就想读这本传说中的书,一直没有时间。

这个本书的确把我感动到了,其实生命是一场追风筝的过程,追到了,也许才有完整的自己, 而我们总是在让我们变成期望中的自己,也许这就是成长。

拉辛汗总是说阿米尔总是对自己太苛责,谁能一生都能做出最正确的选择呢,没有人能生下来就能分辨是非对错,我们都是在种种磨炼中找到自我,宽恕自我,面对自己。过去不是见不得光,就算再怎么难堪,也是成长的道路。况且都是小孩,又是谁对谁错呢。路途总是艰辛的,而我们也必须面对自己的罪恶,不管是过去的还是将来的。其实人每过七年已经是完全不同的自己,在这所说的是指生理上,每个细胞都在翻新。所以呢何苦对自己的过去而根根于怀呢,重新接纳自己才是最好的宽恕。

哈桑与阿米尔,喝着同样的母乳,注定是分不开的。分不开的还有身体中流着同样的血液,亲情比什么都重要,而小说中最喜剧性的转折就是,原来从小一直照顾自己的仆人,自己曾今背叛的人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其实他们之间最初是友谊吧,只是被一种嫉妒与难堪所磨得只剩下惨翼。而唯一能弥补的就是为自己挺身而出。为你,千千万万变!

至于阿米尔从小渴望的亲情,他认为父亲是恨他的,因为他害死了他的母亲。他和他父亲都对自己太严苛,其实他父亲被分成了两半,一半是对自己的惩罚,一半是对自己的赎罪。当哈桑他们远去,他们来到了美国,阿米尔才算的到了一个完整的爱。他父亲给阿米尔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罪,那就是偷到。其他任何罪都是偷得衍生。杀人,是偷取了人们活着的权力,欺骗,是偷取了人们知道真相的权利。

我们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为你,千千万万变,我们一定不要去伤害他们。

【篇六:有关《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具有浓重的异域风情的书,这本书有许多令人感动值得揣摩的方面。

开篇随着作者的娓娓道来,我首先感受到的是一个美好、和谐、虔诚的阿富汗;随着作者对仆人哈桑的描写,我又不禁为他们童年纯洁的友谊而触动;当作者面对他的父亲一种孩子对父亲的爱与崇拜又令人不禁回想起自己童年里一直守护自己的父亲的伟岸的身躯;当作者为了独占父亲的宠爱,自私的将哈桑赶走又不禁感到惋惜。

当俄罗斯的战火燃到阿富汗,那个美好的阿富汗开始褪色。主人公父子二人踏上背井离乡之路,那种父子之间的相依为命,那种身处异乡的漂泊感,那种极大的民族自豪感,又震撼着我。

同时,主人公埃米尔始终被一件事所困扰,就是当年将哈桑赶走,他的懊悔已属不易,当他得知自己有机会赎罪时毫不犹豫的踏上了重返阿富汗之路,他的勇气,不得不叫人钦佩。重回家园不见了以往的美好,只有统治下看不到边际的恐怖。身陷敌巢,他冒生命之危险就出了自己的侄子,他解救的不只是孩子,更是他自己,他自己多年来从未平静的心。

这个埃米尔自我救赎的故事里,有对于祖国的爱,有对于信仰的虔诚,有对于友情的忠诚,有对于爱情的坚守,有对于亲情的感触,有对于自己心灵的救赎;沉浸其中有一种被深深溶解的感觉,一种灵魂被净化的感觉,读这本书可以让人反思,回忆寻找心灵的一种归属。

对于阿富汗的现状,不敢妄加评论,就像作者一样默默地为这个曾经美好的国度祝福吧!作文

【篇七:有关《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一本书,不在乎是否把人物塑造得多么生动,多么伟大,多么让人心存敬意,而是在整个故事情节中,贴近真实的普通的人的心理活动,我们会卑劣,我们会恐惧,我们会逃避,我们希望自己在别人眼中美化,我们都有秘密,世界都会存在阴暗面,我们没办法忽略,在我看来,如果这么去述说这个故事,才是最大打动人心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从哈桑对阿米尔说,再到阿米尔对着索拉博说,一本书穿插三代人的感情。在书中真实的情感体现,还有历史的灾难,让我深深的被作者笔下的故事所打动。我对这本书带有太多的情感,它给予了我太多的感触,我现在都没有梳理好,我相信每个看完这本书的人,都有一种冲动,想把这本书有自己最好的文字描述给大家,希望大家都去好好阅读。这本久挂销售金榜,这是有理由的。

在这本书中,我没法去责备阿米尔,这是我们都会犯的错误,在那样的背景,那样的环境下,种族的歧视淋漓尽致,我们可以做的不过就只是保全自己,何况阿米尔在一个完全不属于自己错误的谎言下活着,当我们还稚儿时,我们渴望亲人的关怀,疼爱。哈桑是忠诚的,他不需要太多的心理压力,他活的堂堂当当,活的光明正大,这是我们所渴望的人,所期盼成为的人。

我疼爱哈桑,索拉博,疼爱一切在灾难中死去或受伤的人们,但我更疼爱阿米尔,因为我感受到他的无助,他的卑劣,被阿塞夫打到半死中的解脱,在索拉博自杀时的恐惧与绝望,最好在风筝中的轻松,我们都是这样,在背叛后渴望被救赎,渴望过去美好的日子,在一个一个假如中打败。

《追风筝的人》是个美好的故事。

【篇八:有关《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阿富汗,中亚的国家,多年来一直饱受着穷困和落后的折磨。但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却也同样享受着亲情、友情、成长的乐趣。富家子阿米尔和他的小仆人哈桑就是一对亲密无间的小伙伴。无论是荒凉的戈壁、突兀的山丘、一眼忘到边的枯树林、繁华的街市……到处都是他们勾肩搭背、打闹玩耍的好地方。

哈桑是一名不爱说话、憨厚老实直正的佣人。 书中这样写道“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喀布尔一年一度的风筝大会再次到来。幸运的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赢得了风筝大赛的殊荣,而当哈桑为了追到那只蓝风筝被时,阿米尔选择了逃离。

哈桑为了小主人,选择了沉默,独自承受着来自心灵上的煎熬。其实他也在等小主人的忏悔,哪怕是一点点的悔意。然而得到的却是来自阿米尔的再次伤害。他开始躲着哈桑,渐渐地,他萌生了让哈桑离开庄园的想法,好在心灵上得到解脱。(阿米尔把自己的手表放到哈桑床铺上,希望以此来证明哈桑是个盗窃犯。)

最后无法忍受阿米尔对哈桑父子俩的诬蔑行为而离开了庄园。虽然阿米尔爸爸一次次真诚的挽留也留不住伤心的哈桑父子。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感恩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 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生活中有多少无语的委屈,有些人选择忍受,正如哈桑,在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后,依然坚守着真诚与善良。他说过一句可以让人掉泪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读到这儿时,我掩卷陷入沉思中。

生活中有许多无奈,关键是看自己的心态。也猛然明白:当你受到不公平的伤害时,除了沉默,还有倾诉,必要时更可以作适当的自卫来维护自身的尊严。在沉淀中提高自身的修养与觉悟。

“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阿米尔在父亲病逝,从美国返老家时,突然发现哈桑竟然与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在一时也了解到了父亲的双重性格,善良与错误,在那一时他深知了父亲最深的痛,阿米尔是父亲的阳光环,哈桑是生活在阴隐中的人——私生子。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的结尾这样写道: “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作家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人的一生,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在不断地学习。我们阅读不同的书籍,奔波于许许多多的课堂,疲惫不堪……但有些东西只有生活才能教给我们,那些东西往往无比重要,却又是我们常常忽略的。《追风筝的人》里面列举了其中的不少,然而我想,其中最为重要的,应该是当我们面对犯下的错误,要如何忏悔。

在小说里,父亲评论阿米尔说:这孩子缺少一些东西……那是什么东西呢?或许是一种宽容,或许是一些勇气。父亲说世界上最大的罪恶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偷走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阿米尔在小的时候不是很喜欢说谎吗?他企图用谎言来得到爸爸的爱,企图用谎言令自己无视对哈桑的伤害,当他发现这些没有用的时候,他说了更大的谎言,他把哈桑赶走——而哈桑却从来没有说出真相……

对于书中的风筝,有很多不同的诠释,故事起于风筝,止于风筝。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这本横空出世的书也如同一只高高在上的风筝,以史诗般的历史景观和荡气回肠的人性故事傲居美国和台湾各大畅销书排行榜,媒体好评如潮。

阿米尔和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阿米尔将对手统统打败,成为最后那只在天空中翱翔的风筝的主人。而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他承诺阿米尔要追到:“为你,千千万万遍”。风筝追到了,哈桑却惨遭横祸。阿米尔目睹一切,性格软弱的他选择了袖手旁观,选择了充满疚恨懊悔的生活。为了摆脱内心的折磨,阿米尔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随后,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离乡背井地到了美国,开始了他的新生活,结婚,埋葬相依为命的父亲,成为崭露头角的作家。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追风筝的人”既是哈桑,也是阿米尔,更是我们每个人。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而我们,所有的读者,难道心中对自己没有一个完美的期许吗?我们被《追风筝的人》打动,我们为哈桑的悲惨遭遇伤心欲绝,我们为阿米尔的犹豫不决痛心疾首,我们为“爸爸”的能屈能伸暗自赞叹,我们为拉辛汗的一世坎坷唏嘘难胜,并且我们最终为阿米尔终于追到了他的风筝庆幸不已,难道不是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尚未追到的风筝吗?

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1

朝阳失去了昨日的光彩,被雨水洗涤了的天空好苦涩。 仰天而坐,心中的苦闷都被叠加在了一起――她的不理解,让我很心痛。一封绝交信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心在流泪,浸湿了友之干涸。现在,友情在我眼里变得好淡然。

偶然在网上看到《追风筝的人》,原本以为是关于爱情的小说呢,细细读了之后才发现,它讲述的是友情之间的纯粹回忆起单纯的孩提时光,哈桑与阿米尔虽然身份不同,但他们之间的友情却很真切。处处受到本地人的欺负,异样的目光,加之战火的侵袭,让原本亲和的世界失去了本应快乐的儿时天地。大人的情感愁楚给了他们,在坏小孩面前,阿米尔产生了畏惧,然而,善良可爱的哈桑却时时都在保护着阿米尔,不让阿米尔受到任何伤害,他做这些,并不是因为阿米尔是他主人的儿子,而是因为他们之间那份真挚的友之约。然而,哈桑被打,被欺骗,被误解都因阿米尔的心境过于懦弱所制。最后,哈桑选择了离开,阿米尔的内心则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十几年后,阿米尔用行动弥补了多年前的过错,挽回了自己儿时的懦弱之行。”文章里的风筝是他们之间友谊的见证,哈桑在给阿米尔捡风筝时受到欺辱,而阿米尔却看之不理。事后,他们都在无声的躲避什么?”哈桑幼小的心里面并没责备阿米尔的意思,他选择了默默承受。

时间与地域的推移并没有使他们之间的友情变质。细细想我与她之间的友情呢?是不是随时间的消逝而变了质?漆黑的夜空下,月光倾斜,我倚窗望影凝思:“每个人的心境都是不同的,如果我们试着用心的去感受他们的心,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内心世界是丰富多彩的。

对于自己的朋友,如果你进一步去感受他的心境,你就会发现,你与他的心境是有相通之处的,就因为这一点,它才时不时的会触动你的情感线,让彼此的心境都明白彼此的意思。哈桑就是明白了阿米尔的心境才离开的。但我们要明白,不真挚的友谊好似你的影子,当你处在阳光下时,它会紧紧地跟着你,但你一旦走到阴暗处时,它立刻就会离开你。我和她,感情是真挚的吗?借着月光,我打开自己的日记本,翻开那一页。阿米尔因为儿时的不勇敢,在哈桑受欺负时抛弃了他,之后又故意让他爸爸误解他。单纯的哈桑就像单纯的我们,误解了友谊的真谛。我和她之间也是如此吗?我想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包括被黑暗笼罩的月之友。拿起我与她共同拥有的笔,依光写下:“真正的友情延续来自心灵,不论联系有多少,只要内心留有彼此的一片天空,那么偶尔一声问侯就会带来会心的一笑。时间长了,这种友情也会如咖啡一样浓厚了。

就像阿米尔与哈桑,他们的友情就是源于心底的最深处的结果。”好想告诉你,其实我的默默关心是。。。时间在我的记忆力划过了十八个秋季。身影匆匆地穿梭在自己的人生小路上,我用心寻找着属于我的那份友情。今夜,我发现,我与她之间的误解解开了。培根说:”最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除了一个真心的朋友之外,没有一样药剂是可以通心的。“过多的关心,不会打破友谊的。因为友谊是一种相互吸引的感情,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夜幕中,我把她装进树影里。一直以来,我都以真心对待她,即使偶尔的相遇对视,让彼此陌生了,这种陌生也是最真挚的。从写一张纸条给她:“真正的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没有价钱可讲的。你需要朋友的时候我会不请自来,你有难的时候我也会奋不顾身。”朋友是琴,演奏一生的美妙,朋友是茶,品位一世的清香,朋友是笔,写出一生一世。

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2

在看到这本书的书名的时候,“追风筝的人”,我曾以为这是一本能让我轻松的书,毕竟风筝承载了我童年时太多的快乐和美好回忆,但是在结束阅读后,我的心情很沉重!它细腻的文字让我在阅读时并不只是一个旁观者,它让我因为阿米尔的怯懦而愤怒羞愧,它让我因为哈桑从男孩到男人不变的忠诚而感动。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我无法定义它是悲情还是温馨。文章主人公哈桑和阿米尔,他们是仆和主,是兄和弟,是低贱和高贵。

在那里,一个名为喀布尔的地方,一群孩子追着断了线的风筝,在大街小巷里追逐,哈桑却早已知道风筝会落在何处,阿米尔问哈桑他知道的原因,哈桑能肯定地回答他就是知道,还反问了阿米尔,“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对阿米尔绝对的忠诚,阿米尔给予哈桑的却只是怀疑。为此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却还是不信,他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不谈论他身为仆的忠诚,仅仅是朋友之间,哈桑给予他的还有真诚,这不是因为阿米尔拥有的财富,仅仅因为两个孩子之间的友谊!

在阿米尔通过赢得斗风筝比赛得到父亲的认可时,哈桑承诺阿米尔一定会追到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总是说着这句话,这句让多少人感动的忠诚之言啊!哈桑的确是当地追风筝的高手,风筝追到了,但哈桑却被几个年龄大些的孩子侮辱,阿米尔躲在暗处亲眼目睹了一切,他却不曾挺身而出保护哈桑。到底是他的怯懦还是他身为主的身份在作祟?或者这只是人性的一部分?故事还在继续,阿米尔开始被羞愧和痛苦折磨,陷入了对自己自私、怯懦的自责中而不能自拔。为了逃避这样的情绪,他将莫须有的偷窃罪名强压在哈桑的身上,让父亲赶走他们,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偷窃行为黯然离开。对哈桑的背叛使阿米尔付出了人生中最惨痛的代价,二十六年的沉重的罪恶感、悔恨与痛苦一直折磨着他。这也暴露了人性的虚伪和脆弱。风筝在阿米尔的回忆反复出现,每次看到飞翔在高空的风筝,都会提醒他的友谊、成功、痛苦和失望以及他当初对哈桑的背叛。

以至于多少年后,阿米尔知道了哈桑与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那时,哈桑早已因为守护喀布尔那所阿米尔的房子而死于塔X利班残暴分子的枪下。哈桑离开了,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还在充满硝烟的喀布尔等待他去救赎。

阿米尔小时候因为战争不得已与父亲逃到了美国,他们在美国开始了新生活。阿米尔从小就爱写小说,但阿米尔的父亲并不支持他,认为这是他懦弱的表现。到了美国他还是没有放弃他一直追寻的梦想。在经历战争又到异乡奋斗的他们把美国当作一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阿米尔却没埋葬梦想和当年与哈桑相处的点点滴滴。一个下午,阿米尔接到了来自父亲生前好友阿辛汗的电话,就是那时他得知了哈桑的身世与索拉博的存在。阿辛汗给他指了条明路:“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战胜了怯懦,冒着生命的危险,从被塔X利班占领的喀布尔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在异国他乡,阿米尔和哈桑的儿子放风筝,他向索拉博赞扬哈桑,也承认了自己一直逃避的事实——哈桑的勇敢!在与另外一只风筝相斗取得胜利后,阿米尔承诺会为索拉博追回风筝,他说着当初哈桑对他的忠诚表白,“为你,千千万万遍!”

一个人拥有自己的灵魂和人性,同时它们筑成了自己的梦想,梦想引领成长!《追风筝的人》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哈桑梦想着母爱、友谊、自由;阿米尔梦想着父亲的认可、自己小说的成功、遗失的美好人性;阿米尔和哈桑的父亲梦想着事业、利益……不论你的梦想是否高尚,是否远大,即使是一次考试0。5分的进步,即使是一份独立完成的晚饭,更甚是一次成功的登山,请拥紧它们,向着阳光奔去,冲着未来跑去!不用怕,不用退,不后悔,不孤单!因为成长一路,梦想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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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书读后感


导语: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书,也是人类智慧的“长生果”。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有关书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

书读后感一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同时还因为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所施必有所得。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的努力都不会白费的。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的人大开绿灯。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相信能够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书读后感二

最近,我读了两本红色书籍:《建党大业》和《我爱中国共产党》。这两本书讲述了从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无数位革命烈士们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几位烈士有王二小、邱少云等人。

王二小的故事大家一定不陌生。三年级时,我们还学过《歌唱二小放牛郎》。这个故事主要讲在抗日战争时期,河北省沫源县出现了一位全国闻名的抗日小英雄,他的名字叫王二小。二小在日本鬼子扫荡一条山沟的时候,为了掩护几千名老乡和干部,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气急败坏的日本鬼子把王二小挑在枪尖摔死在大石头的上面。干部和老乡脱离了危险,小英雄王二小英勇牺牲了。王二小的动人事迹很快传遍了解放区,每一个老乡都含着眼泪,歌唱二小放牛郎,《晋察冀日报》在头版报道了王二小的英勇事迹。晋察冀边区的文艺战土方冰和劫夫很快创作了后来传唱全中国的著名儿童歌曲《歌唱二小放牛郎》。

还有一个故事令我感动不已,那就是《烈火英魂邱少云》。主要讲1952年10月,为打击盘踞在上甘岭的美国和南朝鲜军队,邱少云被选派参加潜伏部队,并担任了发起冲击后扫除障碍的爆破任务。12日上午,敌机向其所在的潜伏区进行低空扫射,并投掷燃烧弹,飞迸的燃烧液燃遍全身。为了不暴露潜伏目标,邱少云任凭烈火烧焦身体一动不动。他双手深深地进泥土里,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直至壮烈牺牲。邱少云牺牲后,被部队党委追认为共正式党员,中国人民志愿军总部追记特等功,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予“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金星勋章、一级国旗勋章。如今,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这,是像王二小这样千千万万个英雄用他们的鲜血换来的,这样的生活来之不易啊!而作为一个少先队员,一个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难道不应该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爱祖国,爱人民吗?当祖国需要我们出力的时候,我们难道不应该奉献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吗?同时,我们也应该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祖国更加繁荣富强!

书读后感三

在众多红书中,最先吸引住我目光的是《林海雪原》,是曾经我和爸爸一起观看过的电视剧,但《林海雪原》这本书是我第一次阅读,带着以往的回忆我翻开书。

一开始就把我带到了一个冰天雪地的东北大平原,这里有一支东北人民解放军小分队,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率领下,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这股匪徒是原党的败兵,流窜到我军后方。侦察英雄杨子荣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打进威虎山内部,探得敌情,配合小分队里应外合全歼座山雕匪帮。一场斗智斗勇的故事就这样展开了。

书中战士们吃苦耐劳,在雪原中纵横,与敌人做艰苦的斗争,在斗争中,战士们高度发挥了军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战胜了常人所难以忍受的艰苦,克服了想像不到的困难,在冰天雪地里,侦察奔袭,斗智斗力。情节一环扣一环,精彩纷呈,我沉浸在这群英雄的故事里,跟着他们一道跨谷跳涧,滑雪飞山。跟杨子荣一起打虎上山,跟少剑波一道指挥战斗……我被这些英雄的故事深深地打动着。

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那么活灵活现,个性十足。如年轻有为的军事将领少剑波,他的沉着冷静、不骄不燥、英勇善战、足智多谋都令我钦佩。在我印象里最深还是杨子荣,从我观看过《林海雪原》的电视剧起,他就一直是我崇拜的英雄人物。为了彻底消灭最后也是最顽固的威虎山上的顽匪,少剑波和杨子荣数夜未眠,共同上演了一出机智壮烈的“智取威虎山”……

对他们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无论在多么危急的情况下,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也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如果一个人没有理想,便会对自己的前途、要走的路感到迷茫,徘徊不定,成为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

我体会到作为青年,一定要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并具备坚强的意志力、勇于拼搏的气魄,决不放弃的信念,那么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被击倒的,不会因中途的失败而放弃自己的理想。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了理想这盏明灯的指引,我们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前进的方向。

细细品味《林海雪原》一书,发现它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初期的剿匪斗争,它所表现出的更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使我对人生有了新的感悟。

有关野草读后感


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有关野草读后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有关野草读后感【1】

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我读几遍了,头脑仍然一片空白。要是说非得找几个词来概括它给我的印象的话,那就是:旷野,荒原,燃烧。我甚至已经记不清楚《野草》里是否有这几个词,也不想翻书去求证。我想有时候读书不求甚解也好,起码留给自己一个想象的空间。所以我想极力避开人们对《野草》的解读,虽然那会是一个很好的参考,并且会让我了解到诸多关于革命、荒诞、存在、本体等等之类的伟大意义。我并非不承认或者不赞同人们的看法,只是这些东西看多了产生审美疲劳,甚至产生深恶痛绝之感。因为是读后感,因此就减去了学术上的种种规范,说话可以相对放肆坦诚,所以下面我将张口胡言乱语了,请诸君做好心理准备。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有关野草读后感【2】

鲁迅先生投笔从戎,便是誓为贫苦百姓的保护者,甘做刀笔吏,他对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这是鲁迅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鲁迅在《野草》的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所谓的“旁观者”,即看客们,这类形象在鲁迅的作品中屡有刻画。但在《复仇》中,鲁迅却直接将矛盾集中于“当局者”:“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他们俩将要拥抱,将要杀戮...”。“裸着全身”,指的是全身心的依赖,是爱的表现;“捏着利刃”,却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他们复仇的方式非常奇特。之后看客出现了,出现了这极致的大欢喜的观看者,“拼命地伸长颈子,要鉴赏者拥抱或者杀戮” 。但是这样的拥抱或者杀戮迟迟不来,且“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于是,路人们就觉得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有钻进别人的毛孔中” 。 想象中拥抱和杀戮的生命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并没有到来,然而,“看”的对象却已经发生反转,由路人看杀戮者,变为杀戮者看路人:杀戮者“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 。

这样的反转构成了一重的复仇:不让庸众鉴赏,得以生命飞扬的大欢喜,却偏给观看他们的厌烦和无聊。此外,还有一重复仇,这是将读者也算计在内的。将杀戮的快感直接导向将读者,自然而然将读者引诱到看客面。因而,如果被引诱至这种视角,则读者也沦为作者所批判的“庸众”。鲁迅先生的矛头这回指向批判者自身,这是间接的和深层次的复仇。

《野草》是鲁迅先生创作中最薄的一本散文诗集,这本小册子自从诞生起到今天,一直让人们去言说,而又言犹未尽。这本诗集包含了鲁迅的全部哲学,鲁迅正是通过这些构思的小故事,向人们传达他最深的生命体验。《野草》可算作我们窥得鲁迅内心的窗口。而《野草》中的两篇以“复仇”为题的作品,也昭示了鲁迅先生长久以来在许多作品中显示出的“独异的个人”与“庸众”的关系,映射到现实生活中,也是作为一个思想的启蒙者与未开化的人民之间的关系。《野草·复仇》中的复仇是在独异的个人与庸众之间进行的。而《野草》中的复仇的概念在《铸剑》中受到进一步的推广,形成了一个哲学意义上和美学意义上的复仇主题。

《列那狐的故事》之假死偷鱼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列那狐的故事》,其中里面有一个故事叫假死偷鱼。

这个故事讲的是:天气阴沉沉的,就像列那的心情一样,因为家里已经没有食物啦,列那的妻子海梅琳坐在椅子上愁眉苦脸的摇着头。列那不喜欢看妻子愁眉苦脸的,于是出门去找食物。走到半路列那闻到了一股鱼香味,原来是一辆卡车里装着各种各样的鱼。列那开始想诡计啦:这样办吧,我可以在卡车来之前装死呀,这样那些人就以为我死了,可以把我放到车上去,等我偷完鱼后,我就跳下卡车回家,他为自己的想法非常得意、骄傲。卡车来的时候,咣当,卡车被列那绊了一下。卡车上的人下车来看看是什么东西,发现列那躺在他们车后面,就把列那抬到了车厢里。这时列那心里暗暗高兴,这下我可有鱼吃啦。

首先他把一个篮子咬烂,里面装的是鲤鱼,吃完后,他又咬破第二篮,第二篮子里装的是鳗鱼,闻起来非常非常的香,他准备把这些带回家,给家人分享。虽然他下车的时候轻手轻脚,可还是闹出了一点声音,被人发现啦,幸好列那跑得快,早就跑没影啦。跑回家,他们一家痛痛快快地大吃了一顿。

有关白鲸读后感


《白鲸》(Moby Dick)是19世纪美国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 1819—1891)于1851年发表的一篇海洋题材的小说,有关白鲸读后感怎么写?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吧?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白鲸读后感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有关白鲸读后感1

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

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么样,可以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

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己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一定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己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直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可以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己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非常着急,希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助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其实亚哈船长可以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己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非常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己的好朋友,一定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内容就买一本看看吧!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己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可以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写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可以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可以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一定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能力。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可以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可以放弃自己的船;他为了白鲸,可以对自己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现在预言,我一定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己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只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有关白鲸读后感2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是记叙,在这方面可以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通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文明,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文明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己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写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一定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写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希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知道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么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X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可以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现在,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不过,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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