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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雪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0-09 来源:互联网

鲁迅《雪》读后感。

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小学生平常在完成作业之后,可以多进行课外阅读。课外阅读有助于打开小学生的思维面和创新能力。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那么,一篇优秀的小学生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鲁迅《雪》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雪》是鲁迅先生的散文诗集《野草》中的一篇散文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鲁迅《雪》的读后感,欢迎大家的阅读。

鲁迅《雪》读后感一

我比较喜欢读文学作品,读的范围很广,内容很杂,尤其钟爱鲁迅先生的文章。无论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或是散文,总是这么令我着迷。

读过鲁迅先生的散文《雪》,文章写得很精炼,很隐讳,也很美。鲁迅先生对雪的喜爱也是显而易见的:“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一句话,简洁而明了,但爱雪之情已表露无疑。孩子们呵着像紫芽姜一般的小手一齐塑雪罗汉。这种童趣从另一个角度也可理解成作者自己的,难道不是吗?鲁迅先生从青年时期的离家求学开始,一生奔波,辗转各地,对于家的想念,对于故乡的思念,对于那短暂但快乐的儿时之乐的怀念,无时无刻不存在于作者心中。这份想,这份思,这份念,也浸润在《雪》中。其实不见得江南的雪就那么好,江南的雪景就那么美,只是在鲁迅心中,有着那么一股“月是故乡明”的情谊。你看,“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血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就连分不清是葫芦还是罗汉的雪人也很洁白,很明艳,以自身的滋润相黏结,整个地闪闪地生光??”,短短数语,没有华丽的词藻描绘,没有扣人心弦的讲述,然而鲁迅感觉的雪景的美,他对故土的眷恋,却在这字里行间点点展露开来,延伸出去??

鲁迅先生对雪的喜爱是没有区域之分的,江南的雪滋润美艳;塑方的雪花,虽然永远如粉、如沙,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但是它们在晴天之下,蓬勃奋飞之景也是别有一番韵味的。正如作者所言,那时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雪》是《野草》中即景抒情的名篇之一,在自然景物的描写中寄托着作者自己的爱憎。他向往、赞美南方的雪景,“隐约着青春的消息,是极健壮的处子的皮肤”,“冬花在雪野中”,活泼的孩子欢快地堆叠雪罗汉。他不喜欢北方的飞雪,“永远如粉,如沙”,但又为风卷大雪,“弥漫太空”的壮伟景象所感动,体味着那“孤独雪”的寂寞。作者虽然身处严寒肃杀的北方,然而并未向风沙屈服,更向往着南方的春天和生机。

《雪》中生动描绘的南北方冬天雪景的图画,诗意盎然,情趣横生,同时蕴含着鲁迅所感受到的生活哲理,既有对春意、光明的向往,对严冬、黑暗的厌恶,也有孤独战斗者的傲岸和寂寞。

《雪》这篇散文,清秀、幽雅,是一篇很成功的散文。它有散文的“形散而神不散”的宗旨。该文章的另一特色就是较隐讳,是关于战斗者的孤独,寂寞的。

《雪》的语言精炼而警拔,有些语句精炼得近乎浓缩;含蓄曲折又是它的另一特色,在含蓄曲折的语言中包含深刻的诗意,发人深思,耐人寻味。

鲁迅先生的文章时而犀利如匕首,时而柔润似雪,他的精神就像空气一样弥漫在中国近代文学史上植入乐我们的血液深处,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精神领域的后来者”。

鲁迅《雪》读后感二

鲁迅先生的《雪》,没有繁琐的语句,华丽的词藻,只有简洁的文段,纯美的语言,读完之后勤部,一股真实感弥漫心头。

江南的雪,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滋润美艳;朔方的雪,是包藏火焰的大雾,冰冷坚硬。江南的雪,蕴含着春温,在晴日下慢慢消逝,朔方的雪,抗击着严寒,在晴日里蓬勃地奋飞。两种截然不同的雪,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鲁迅先生更欣赏朔方的雪,这种雪大概就是先生一生命运的真实写照吧!

“雪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的闪烁。”这是何等壮丽的景象啊!向我们展示了如此旺盛的生命力,这极富动感的雪,不正是先生的品质吗?雪孤独但却坚强,这不正是先生处身孤独而永不颓废的伟大品格吗?是的。这正是先生一生的精神品质,在黑暗中渴望光明,在严寒中向往温暖,积极向上的精神。

朔方的雪,是孤独的雪,是死去的雨,是雨的精魂!这是先生对雪的赞美,更是自己内心的独白,抒发了先生对光明的向往,对黑暗的憎恨,深化了主题。

朔方之雪,雨之精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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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獒的读后感


导语:最近,我读了《雪獒》这本书。书中所讲的故事令我非常感动,书中的主人公—雪獒用自己的骨肉保护了大家,大家都很喜欢雪獒这种不怕牺牲助人为乐的精神,并受到了大家的赞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雪獒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篇一:雪獒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雪獒》这本书。书中所讲的故事令我非常感动,书中的主人公—雪獒用自己的骨肉保护了大家,大家都很喜欢雪獒这种不怕牺牲助人为乐的精神,并受到了大家的赞扬。

雪獒名叫格森,出生在藏北高原。它在跟随着主人守护羊群的日子中,学会并磨练了自己很多的本领,打败了凶猛的狼群,在日夜守护和保护着家园,对主人非常衷心。

有一次,雪獒格森跟尕仁去上学,格森在班级门口的一个角落休息,尕仁的一个感情不好的朋友也带着一只狼犬来上学,并且走过来对尕仁说:“你家里还养小宠物呀!”尕仁说:“你家里才养小宠物呢,要不过来比试比试!”这个朋友说:“比就比,谁怕谁呀”?顿时,这里展开了激烈的战斗,到了最后,雪獒格森把这个朋友家的狼犬咬死了,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尕仁这个朋友的爸爸是个养狗专家,是一个专门养狗的人,这个朋友的妈妈已经不在了。一天、一个星期……,终于有一天,这个感情不好朋友的爸爸来了,并带来了一只母狼狗和一只公狼,又要和雪獒比赛了。雪獒格森非常的勇猛、顽强,经过激烈的战斗,雪獒格森又赢得了比赛的胜利,成了当之无愧、名副其实的雪獒王,从此它撑起了整个家园。

【篇二:雪獒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阅读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得是《雪獒》这一本书。

书中的雪獒叫森格,出生在藏北高原,它勇猛、机智、善良。在跟随着主人守护羊群的日子中,森格不断断磨炼自己的本领,最终成为了獒王。在藏北高原发生地震后,森格用自己敏锐的嗅觉找到了废墟下的小主人,用自己庞大的身躯为小主人撑起了生命的蓝天。

就是这么一本小小的书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每个生命都是一个奇迹,每一个生命都有它独特生存方式。尽管在人类的眼它们是弱小的,是卑微的,但我们应该好好保护这些动物。我们要像朋友一样热爱它们,把它们和我们看得一样重要,因为万物都是平等的我们应该与它们和平相处。

我们要友好的对待它们,尊重它们,让它们快乐、自由,不随意捕杀它们,让它们快乐地活着,让它们的世界与我们的世界融为一体。要知道我们和它们共同属于一个地球,世界上因为有了它们,才使我们的生活更精彩,更新颖。

鲁迅《药》读后感


导语:《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可悲又可叹!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鲁迅《药》读后感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鲁迅《药》读后感1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使我知道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或许在今天我们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没有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一个血馒头做了什么呢?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可悲又可叹!

鲁迅《药》读后感2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药》读后感3

鲁迅在《药》中给我们描写了两个悲剧,一个是华小栓之死,另一个是革命者夏瑜之死。鲁迅在描写时采用了双线结构,以两条线索来展开。一条是明线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痨病,听信侩子手康大叔的话,买人血馒头来为小栓治病,但服后无效后死亡。一条是暗线夏四奶奶的儿子夏瑜为了推翻清朝的统治,为了解救苦难的百姓,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们可以看到文章中最讽刺地方莫过于华老栓买的人血馒头就是蘸的夏瑜的血,夏瑜是为无数人的未来和幸福牺牲的,最终却被为之付出生命的人,吞噬了自己的鲜血。这是极其让人感到悲凉的事实。夏瑜作为革命的先行者,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勇敢,当他身陷牢狱时,并没有因此气馁,还积极的劝牢头造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乐观与坚强。在狱中他敢于宣传“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的”。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在小说中夏瑜的形象是正面的,鲁迅对他的精神进行了高度的赞扬,但他的努力与付出又有什么用呢?在茶馆里无聊的看客们只认为夏瑜的行为是在“作秀”,对他因宣传革命道理挨了打,不仅不同情,反尔还幸灾乐祸。当夏瑜要被杀时,又有多少人想他快点死呢?这些人像恶兽般窥视着夏瑜的鲜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事实,革命者和被拯救者之间存在很严重的隔膜。对于革命者来说,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为何而牺牲,不能不得不说这是极其具有悲剧性的。

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他们一面是受害者,另一面又充当了“吃人”者,华老栓听信迷信。买人血馒头来治儿子的病,病不但没治好也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华老栓一家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但另方面华老栓又充当了这些侩子手的帮凶,间接的也吃了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们的迷信、麻木不仁。

夏瑜的死并没有在群众中引起强的反响,也没有惊醒这些麻木不仁的群众,鲁迅用这两个悲剧告诉我们,只有唤醒群众,当群众能解除他们的奴性思想自觉的支持革命时,革命才可能取得胜利。

《故乡》鲁迅读后感


【文章导读】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故乡》鲁迅读后感,供您参考和借鉴。

【篇一】《故乡》鲁迅读后感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平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篇二】《故乡》鲁迅读后感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篇三】《故乡》鲁迅读后感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余秋雨《阳关雪》读后感


【导语】余秋雨先生把唐宋八大家所建立的散文尊严又一次唤醒了,他重铸了唐宋八大家诗化地思索天下的灵魂。他的著作,至今仍是世界各国华人社区的读书会读得最多的作品。 以下关于余秋雨《阳关雪》读后感 ,希望您驻足阅读!

(一)余秋雨《阳关雪》读后感

手里是一本余秋雨文集,读着《阳关雪》,我被深深打动。

我不曾到过阳关,只是在十五岁那年,离家出走,携着少年的忧伤和孤独,奔赴敦煌,在漫天飞舞的风沙里,感受了几许流浪的疲惫与悲凉,我不曾体会它背后深远的历史文化底蕴。“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小时候,从课本上读这首诗只觉得“阳关”很远,脑海里出现的是肆虐的风沙,和将要远去的朋友,牵着马离去的孤独的背影,离别的不忍,只好劝朋友再喝一杯酒,阳关迢迢再无故人。

今夜,读余秋雨先生的《阳关雪》,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孤独的“行者”在漫天飞雪的茫茫大漠里艰难行进奔赴阳关,在他身上背负的是一个中华儿女厚重的历史文化情感。放眼望去,层叠的树影,树下流水不断,不远的山峰上呈现荒落的土墩一座,必定是阳关了!

自古屯扎兵马之处,必是具备此条件的,这是一个俯瞰四野的制高点,走进,视野里坍塌的烽火台分明就是先前的土墩而已!在千年之后的寒风里佝偻着身子,悲壮地见证着当年历史古战场的惨烈。余秋雨先生所观看的正是这样一个伟大神圣的废墟,蕴藏着千年的历史文化。

是一个怀着悲哀无言的阳关,一个响亮着战争号叫和将士呐喊的历史呼声的阳关。这儿是军事圣地,这儿是浴血沙场,这儿是挥别一个个流落官,一个个文人的流放地。这儿有着无数个坟堆,这儿有着无数不屈的灵魂,却在凄冷的风中孤独地哀吟,历史留给了他们的是什么?是淡漠,是无情,是遗忘!那么多人,就这样被一页页地翻过?

那么深奥的文化,就这么被深深地掩埋?余秋雨先生不禁慨叹大诗人王维的唐人风范,在这凄惨之地,竟缠绵淡雅地表达自己的内心境界——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阳关在历史“吹拂”下,终成废墟,终成荒原,无人与他做伴,惟独那几个土墩。也许,再过几多岁月,就连那土墩,那废墟也将化作尘灰荡尽!阳关,不正是我们中华历史文化的缩影吗?

曾经壮美,曾经辉煌,却被淹没在了历史长河的大雪之中。拨开浓重的历史面纱,清扫沉压在这历史文化废墟身上厚厚的积雪,我们要做的是把这久远的,悲壮的故事告诉世人,告诉我们的子孙后代,历史的一页不应被掩埋,我们有责任让那历史的废墟上重新开出艳丽花朵,中华民族的文化博大精神,决不能被“大雪”掩埋,阳关迢迢,征途漫漫,我们需早日动身!

文化的阳关寂寞着。肆虐的北风在耳边吼叫,漫天飞扬的风沙狂笑着,枯涩的芦苇柔弱地叹着气,还有那几个土堆孤寂地哀吟。余秋雨先生漫步长叹,继续着苦旅文化的悲程。阳关大雪又呼啸而立,文化的哭泣开始萦耳。这是谁在哭泣?也许是文化废墟,也许是感受文化废墟的人,更也许是感受文化废墟后,又来悲怜文化的人……

(二)余秋雨《阳关雪》读后感

我从没有去过阳关,对此也了解很少。读完《阳关雪》后,便找来几组图浏览一下,不禁生出几分感伤。“所谓古址,已经没有什么故迹,只有近处的烽火台还在,这就是刚才在下面看到的土墩。

土墩已坍了大半,可以看见一层层泥沙,一层层苇草,苇草飘扬出来,在千年之后的寒风中抖动。眼下是西北的群山,都积着雪,层层叠叠,直伸际。任何站立在这儿的人,都会感觉到自己是站在大海边的礁石上,那些山,全是冰海冻浪。”面对如此的景致,谁都要感叹时间的流逝和历史的沧桑。

西汉时,阳关曾作为通往西域的门户,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许多王朝都把这里作为军事重镇,严加把守。可阳关如今早已不如往日,仅仅是在一座红色的堆满沙石的山峰上,残留有被称为“阳关耳目”的烽墩。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王维在友人临别时所作的这首《渭城曲》,用余秋雨的话说,是“缠绵淡雅”的。丝毫感觉不到阳关如今的凄冷之景,只是别时应有的微微的忧伤。

阳关不反复它过去的金色的绚烂,只剩下凄凄的一片荒原。想起楼兰古城的悲哀,曾经繁华的美在不经意间却毁于一旦,也许正应了一位作家的那句话:繁华不过是一掬细沙。昔日的景象已不能再见,只由人们去想象,勾勒心中的图画。

历史是深邃而苍凉的,面对窗外阳光映照的花园中嬉笑的人们,我想,现在珍贵的事物,千百年后,也会随岁月的轮回而被渐渐淡忘吧。

《雪狐狸》读后感200字


今天我读了《雪狐狸》这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小女孩,一天她认识了一只小狐狸,可是一场大火发生后,再也没有见到它。

在人类出现之前很久,地球上有了生命,人类只是无数生命的一种,并且是从简单生命中进化而来的。同时我们人类生活在自然中,我们是大自然的一份字。如果没有我们共同的环境,也就不会有我们人类,所以人类不应该把自己当做世界中心,要与自然融为一体,与万物与自然共生,珍惜所有的生命,保护自然。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大家读了鲁迅全集有什么感悟感受呢?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鲁迅全集的读后感,欢迎参考借鉴。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一】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沉浸在淡淡的哀愁之中。

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和历史环境,使得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那么犀利、那么悲愤、甚至有点小阴郁,他确实是用笔来做战斗“武器”的,不似我等闲人,每每写东西都是为了打发消磨时光,总看美好的,总想开心的,不爱看那阴暗黑暗丑陋的惨不忍睹的。因为在我看来,现实已经太骨感残酷了,所以不想让骨感残酷进行到底,我要让自己的思绪和文字“丰满美丽”些。可能,这就是男女之差异,连文字表现上也是有绝对的差异的。

撇开鲁迅先生写的文字内容,单就其写作手法,是值得借鉴的,之前的《鲁迅经典小说全集》是如此,刚刚掩卷的《鲁迅经典散文全集》亦是如此。

读读鲁迅先生的散文,看看他的生活状态以及所经历的生活琐事;诵诵鲁迅先生的《旧体诗》,合辙押韵、有腔有调;品品鲁迅先生的《新体诗》,现代气息和新文风扑面而来;念念鲁迅先生的《怀人散文精选》,似是故人来……鉴于鲁迅作品的特别的味道,所以我在制作同步广播时选择的背景音乐也是带着点淡淡凄凉、哀婉和阴郁的。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之后,有些文章在学生时代已经读过并背诵过,譬如《藤野先生》、《记念刘和珍君》等,再来品读温故而知新;大部分文章及诗词都是第一次读到,可见自己的才疏学浅,之前不务正业白白浪费消磨了很多大好时光。整部作品读下来觉得只读到了些皮毛,值得深究的内容很多,怎奈水平有限,智商不高,只有领悟至此了。

感谢鲁迅先生的谆谆教诲,继续诵读学习《鲁迅经典全集之III杂文全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二】

老师口中的杂文在我耳中听来有点怪怪的,说不出来的味道,现在来好好研读《鲁迅经典杂文全集》,其实不然,杂文的最高境界就是杂而不乱,就像散文的最高境界是形散而神不散一样,人鲁迅先生不单单是写杂文的高手,他老人家的小说全集和散文全集都研读了一遍,绝对是有特色有思路的一位主儿。

鲁迅先生的杂文通常是结合当时的时局和时势有感而发,然后引经据典加以到位地诠释。并且从鲁迅先生引经据典的过程中可以看得出他是一位博古通今,中外兼修的博学家,要不是以阅读了很多书籍为基础,哪能写得出那么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思路分明的一篇篇杂文来呢?

《鲁迅经典杂文全集》中我最最喜欢的一篇是《拿来主义》,学生时代背诵默写过,再来读感觉亲切,并且“拿来主义”也时不时地被引用进了我的作文中;此外《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也非常喜欢,学生时代读过,现在依然不过时,好作品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其它文章虽第一次读到,但感觉也很棒,受益匪浅,谢谢鲁迅老师。

以我的水平来研读《鲁迅经典杂文全集》,还是要花费点力气的,首先,期间的许多冷僻字生僻字就让我好一番查阅;其次,有些拗口的语句非得读上几遍才能通顺,了解其意;再次,鲁迅先生引用的很多典故有待进一步学习……

所以说,读是读了一遍《鲁迅经典杂文全集》,但离真正“吃”透还有差距,顶多掌握了60%,还剩下40%是需要温故而知新的。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三】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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