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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狼王梦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8 来源:互联网

长篇小说《狼王梦》读后感。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长篇小说《狼王梦》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狼王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主人公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丈夫叫做黑桑。黑桑生前一直想当狼王,但是却在准备挑战狼王时,被野猪咬穿了头颅,当场死亡。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决定把狼儿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此,紫岚竭尽了全力,用尽了所有办法,但是她的希望一次次破灭。长子黑仔被金雕抓走了,老二蓝魂儿被捕兽夹夹死了,老三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时被当众咬死,被狼群分食了。最后,被赶出了家门。就在他绝望时,他发现了一丝希望,那就是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到了最后,紫岚为了狼孙德安全,和金雕同归于尽了,紫岚用自己的生命为狼孙撑起了一片安详的天。

沈石溪把紫岚的心理活动,动态,心情描写的栩栩如生,好像紫岚并不是一只狼,而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紫岚为了把狼儿培养成狼王,把自己全部的身心都投了进去,他这样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等狼而成了狼王后,让狼儿那精美的食物孝敬她?不,狼总归是狼,不会孝敬父母,紫岚这样做,完全是出于他对狼而无私的爱,想让狼儿长大后有一番成就。但是它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狼孙儿和金雕同归于尽的过程中,有一段话让我终身难忘。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乱石滩上,紫岚处于老雕的下方,他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叫上,所有的肋骨都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朗照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紫岚为了媚媚的狼儿和老雕同归于尽了,紫岚完全可以不救媚媚的狼儿,媚媚把它的家占了,还把紫岚打了一顿,紫岚有一万个理由可以不救,但是紫岚心中伟大的母爱让紫岚救了媚媚的狼儿。紫岚自始至终,都有一种使命感,紫岚为了双毛失去了一条腿,媚媚把它赶出家门,可这并没有让紫岚放弃培养狼王的梦想,可见母爱是多么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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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红楼梦》读后感


读罢《红楼梦》,将人的思绪带回了那个纷纷扰扰的大观园。听潇潇落雨,有黛玉葬花的凄苦;看姗姗雨蝶,有宝钗扑花的的烂漫。雨打风去,那个逐渐消失在风雨中的大观园又慢慢显现出来。

读过红楼,如梦如痴,既令人神往又少不了感叹。黛玉,一位怎样的女子,惹得让人驻足回望,又见那飘摇的身姿,那段段锦绣,遮住了江南烟雨的痴缠。感慨你的遭遇,”两弯似蹙非蹙绢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倾世的容颜,曹雪芹简练的笔下,三弄四下就描绘出神女一般的黛玉,黛玉,既是一个超凡脱俗,敢爱敢恨的女子,又是封建权势的牺牲品。大观园不会放弃利益成全宝玉黛玉真实的爱情。是命运让她与宝玉相识,同时残酷的命运拆散了木石前盟,落花树下碧潇潇,一面金玉满堂,一面孤凄仅丫鬟相随。一首《葬花吟》,满是心伤,黛玉匆匆的来,有匆匆的去。

大观园中的女人为了什么,才使得她们尽心的表演。曹雪芹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姿态万千的女人们。争争争,争的是地位,争的是权势,争的是单纯的爱情。曹雪芹笔下高明的是红楼之中没有真正的赢家。”黛玉林中挂,金钗雪里埋。“同是封建权势的牺牲品,”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样的结局是王熙凤猜不到也想不到的。她们的一起系在了大观园之中,繁盛时矛盾不明显,衰败时冲突才突出。

回望整部作品,如同一杯陈酒。每一次品都给人不一样的感受。读罢,悲叹总是难免的,与此同时再品,悲惨的结局又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大家族的兴衰,是世事无常的变数;一朝荣盛,另一朝败落。可见,事物发展到鼎盛就会走下坡路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红楼梦本就是一个梦,功名利禄的争夺又伴着令人凄婉的儿女情长。深入红楼,论对错显得太牵强。谁对谁错,都只不过是为了心中的红尘梦。朱墙翠瓦,亭台楼阁,浸在无尽无尘烟雨中......

如今红楼不在,红尘依旧。那作者的情思也许解不透,但那些活灵活现的人物留给我们的却很多,大观园的女人心中藏着她们的美人心计。

长篇小说读后感


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水浒传》中的人物绰号较丰富,智多星指吴用,也被成为赛诸葛。他智取生辰纲,足智多谋、神机妙算。还有鲁智深也有许多本领:拳打镇关西、倒拔垂杨柳,大闹野猪林。嫉恶如仇、侠肝义胆、粗中有细、勇而有谋、豁达明理。

鲁智深在《水浒传》中是出场很早的人物,第三回《史大朗夜走化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就是他的第一次亮相。他原是渭州经略府的提辖,名叫鲁达。鲁达的出场是因九纹龙史进寻找师父王进而导出的。东京80万禁军教头王进恼了高俅,高俅想乘机打击王进以报宿怨,王进私走延安府,途中逢史进,结成师徒,后来依然前往延安投奔老种经略府,九纹龙史进为救少华山朱武、陈达、杨春三个头领。中秋之夜,大闹史家村,从华阴县出走,在少华山小住。不久离开少华山去延安府寻找师父史进,却误到小种经略府所在的渭州,在茶坊里遇见鲁达。鲁达听说史进要找的的久已闻名的王进,一见如故,引为知已,便邀史进一同上街喝酒。二人要往酒楼的途中。又碰上了正在耍枪卖膏药的李忠,因为李忠是史进的开手师父,便又拉了李忠同上酒楼。

武松(行者)血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4、血溅鸳鸯楼、除恶蜈蚣岭。崇尚忠义,勇而有谋,有仇必复、有恩必报(不足:滥杀无辜)是下层英雄好汉中最富有血性和传奇色彩的人物武松在血溅鸳鸯楼,杀死西门庆等人后,在墙上写下了八个字2020: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水浒传》中的许多英雄豪杰,武艺高强,敢作敢当,为朋友两肋插刀,有些精明能干的人。

有许多英雄豪杰的人是我们学习的,我们也应该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的人,为同学复习功课,帮助同学做有困难的事,要互相帮助对方。


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篇小说《红与黑》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读了莫泊桑的《项链》,对于玛蒂尔德这个人物,我更多的是同情而不是厌恶。

诚然,玛蒂尔德这种追求虚荣的举动,在我们看来是可笑而恶又可悲的。但她生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制度下,那样一个崇尚虚荣的社会里,这种想法也是无可非议的。在当时的社会里,那些占统治地位的大人物们讲究排场,崇尚虚荣。玛蒂尔德身处如此环境内,渴望自己和那些显赫人物有相同地位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们不该嘲笑她,她是值得同情的。

有了对她的同情与理解,我们就能发现她性格中好的一面,也就是那潜在意识的反抗。如果她像那些那些安于本分的人们一样相信自己的命运上帝安排的,唯有逆来顺受的生活,那么她就不会想去挑战命运和承载梦想了。事实上,她也有过成功的快乐:那天的舞会上,她不是那样的美丽活泼、风度翩翩压过了所有上层女士吗?虽然这样的快乐是短暂的,但毕竟是她对命运的一种反抗。

如果有人说玛蒂尔德的这种勇气完全是靠虚荣心支持着的,那我绝对不会同意。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不会熬得过这艰辛的十年,她无论如何不会用自己的美丽容颜和青春年华去换取虚荣虚荣心绝不会是一个人奋斗整整十年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人说她这样完全是自作自受到走投无路是逼出来的,我也不会同意。为什么她没有被逼上绝路,没有被逼得失去信心呢?要知道,几万法郎,在肩上各种各样的高利,还有维持两人十年生活的费用,对于玛蒂尔德这样的清寒家庭实在是一座吃人的坟墓。但她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命运,是她倔强的不肯向命运低头的性格的胜利,是她那种反抗精神的胜利。作为十九世纪的一个弱女子,能有如此精神和勇气,实在令人敬佩。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读过了《狼图腾》,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扩张、在膨胀、在向往----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难忘《狼图腾》中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精神意义。下面,我就从三方面谈谈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感悟吧!

一、发扬团队精神

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地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灭亡。蒙古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牺牲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把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用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的殊死的拚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二、危机意识

危机,是锻炼强者的摇篮。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草原狼在冬季漫长、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中学会了在冰窖雪窖中储存食物;在捕杀猎物中学会了气象与战术;在生存的危机中学会了选择生育地点的隐蔽与逃生;在精装减负中选择了残杀弱病伤员。狼,凶猛、强悍;狼,也更智慧与善战。在生与亡的死亡线上,强者存,弱者亡,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所以,危机存在于每个事物中,也是我们人类的生存法则。国家要富强,企业要发展,也必须学会在危机中强盛。因为世界也选择强者。国家不强就要被列强瓜分;企业不发展就要濒临破产。而人呢?不进取,也就是自甘被淘汰。所以,改革,就是要把人变的更强。不要惧怕改革,我们要学习狼的不息、不淫、不移、不屈的狼的精神和狼图腾精神,以更坚韧的毅力对待改革,接受锻炼,在危机中成长,壮大。

三、生态平衡的意义

从蒙古草原的食物链上,我们看到了蒙古狼的自然价值。狼是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草资源。狼对动物的腐尸也是乐此不疲,既清洁了草原,也预防了病菌的传播。草原有草,才能抵御风沙、大旱;草原有草,才有牛羊的食物,才有人的生存啊!

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蒙古人打狼、打獭子更是不赶尽杀绝。这些草原的规矩,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我们聪明的、高智商的人类不是更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有树才能抵御风寒,有水才能净化空气,有草才能减少风沙,我们的地球,就是我们美丽的家园。生长在地球上,我们就有义务让这自然的生态平衡更趋于自然啊!

狼图腾,我学到了很多我应该具备的品格。

狼图腾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一种。愿这种狼图腾的精神能永远在我们中华大地上扎根,永不衰竭!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中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白鹿原》已经读完了一段时间,一直未敢把自己的感想写下来,如此的作品总是让我内心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迷局里,困惑不已。是否是因为一个人的缘由,才有时间和精力去想这些事情?我试着解嘲下自己,让自己的内心平静,然后把自己的一点点感想写下来,也算作自己的点点纪念。

正如前几日在微博中所言,读了《白鹿原》后,对于难料的世事,叵测的人心会有不一样的认知。我无法从自身的角度去解读我所知晓的过往,于是陷入困顿中。

是我们太过于卑贱,还是这方土地太过于骄横?我们残杀同胞时没有丝毫的不忍,而驾驭这方土地的人都被奉之于神灵。亦或者,我们自千百年来都灌输着等级的观念。我们习惯了仰视高阶层者,献上阿谀;俯视低阶层者,给予怜悯。俯仰之间,便有人苦心积虑逃脱自己的阶层攀向更高的阶层。而在这攀爬的过程中,各种手段无不用其极。人性到底是本善还是本恶?我困惑于此。比之战争中残酷血腥,我更忌惮于人内心阴险狡诈的一面,也总是不解,人的内心到了什么样的地步才能如此。

千百年来,有多少鹿被假指成了马,又有多少人因此而命丧黄泉?党同伐异。非己若者,其心必异,必杀之。在党伐中,又有多少人依附于某个派系,渴望搭上穿越阶层的直通车。有人跟对了,功成名就;有人跟错了,其结果可想而知。哎,中国这个内耗无比强大的民族!生气!

可怜了那些鹿,莫名的背上了杀人的罪名。很佩服胡适写出《容忍与自由》。

于是,我常常感恩,感恩生活于这个年代,生活于这个至少屁民可以选择不参与政治争斗,还可以靠双手自食其力的年代。假若在那些动荡的年代,我是否也会被按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游街被示众,然后从这世上抹去,亦或者与自己至亲至近的人划清界限,还要亲自动手义正视听。从前,听到很多人移民,我都是不耻的。如今,却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的方式,只要他自己觉得这样舒适,而又没有妨碍别人,

写了许多,却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些什么。无力的吐槽

我向往美好的生活,我相信生活越来越好!

长篇小说红楼梦的阅读心得推荐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读完红楼梦之后,我们获取到很多人生的道理。写读后感要弄清楚书籍的主要内容和观点。那么,关于写红楼梦读后感你了解多少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长篇小说红楼梦的阅读心得”,欢迎你的品鉴!

长篇小说红楼梦的阅读心得 篇1

《红楼梦》是我国的一部经典名著(四大名著之一),这部小说有好多资深文学家都对它有过很高的评论。而我呢,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原著,只读过它改版过了的儿童版的。不过大致也了解了,作者曹雪芹写了贾家这户皇亲国戚的大人家的兴衰史。

看了《红楼梦》这部小说让我了解一下古代的有钱人。他们并不是靠自己的本事生存下来的,而是靠祖上传下来的家产过日子,并且过着极其奢华的日子。而普通的老百姓们幸亏地拼命苦干,却只可以艰难的维持生活。在贾家,所有的成员都有着成全的仆人伺候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真是可笑啊,自己有手有脚的,却连最基本的自理能力都没有,都需要别人来照顾。尤其是那个“贾宝玉”,从小就被贾母宠坏了。只顾吃喝玩乐,一会儿和这个表妹好,一会儿又和那个表姐好。这个大家庭从上到下,每个人都只顾着享受生活,最终垮掉了。

其实,能过上好日子是每个人的梦想,但是,这个梦想必须靠自己的。只有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用自己的双手才能争取而来。学好本领,踏踏实实的做人,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物质上的报酬。但也绝对不可以太奢侈浪费,那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如果我将来有了一定的能力,我也会为爸爸妈妈请上保姆,但是我会尊重她们,因为她们也是在用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报酬。如果我有更大的能力,获得更多的财富,那么我将用我的财富来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我认为这样的人生最有意义!

长篇小说红楼梦的阅读心得 篇2

臧克家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诚不我欺矣。当我随着纷至沓来的村民走进崭新的农家书屋,看着爱不释手的摩挲着书架上的每一本图书,寻找着自己心仪已久的精神食粮的乡亲们,在这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的氛围里,忍不住激动起来,我又重逢了我的良师益友———《红楼梦》。

妇孺皆知的她,伴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年少的我首先接触的名著就是她,此后,她就常伴在我的身边,塑造了我的人格,教会了我为人处世的方式和方法,使我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平凡、充实、快乐、自然。陪我度过人生最失意的几年,又见证我一步步从低谷走出,以致于成为我本科毕业论文的首选。

也许有人会烦于《红楼梦》只不过是些家长里短的日常琐事。为报答三生石畔神瑛使者的灌溉之恩,下世为人的绛珠仙子决定把一生的眼泪偿还给他。这一感人至深的引子,使得字里行间洋溢着古典美的哀婉和感伤。华丽唯美的描情绘景、工整严谨的诗词行文,无边的现实主义的写作规范……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曹翁都将古典文学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诞生伊始,她就以强大的魅力征服了无数的心,而宝玉无疑是曹翁寄托最深,塑造最成功的艺术典型。出生于“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的他,“聪明灵慧,略可望成”,是女娲补天的“通灵宝玉”,是日趋衰亡的贾府希望之所在,但却走上了与封建家长期望截然相反的叛逆之路。

无论棍棒相加,还是温情规劝,都不能使他回头。是他,在礼教几千年囚禁和虐杀女性的牢狱中,第一次发出“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儿便觉浊臭逼人”的呐喊,又是何等振聋发聩。

关于他的结局,很多人都说是当了和尚。其实不然,原因有四:其一曹翁多次点出了他的结局,第一回写到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初见通灵宝玉,更有诗为证“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百二十回,士隐更明确对雨村说出了宝玉的下落“前经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带下凡,如今尘缘已满,仍是此二人携归本处,这便是宝玉的下落”。

这归本处,就是他真正的结局。他又说“仙草归真,焉有通灵不复原之理?”绛珠仙子已归太虚幻境,通灵宝玉自当复原为顽石。同一回又说“空空道人见那补天未用之石仍在那里”,这都说明他最后又回到青埂峰复原为无用的顽石,出家当和尚只是高鹗安排的结局,不是曹翁原意。

其二,高鹗在结尾也多处含蓄的点出了宝玉的结局。他没有经历曹翁“举家食粥酒常赊”的艰难窘迫,自然达不到曹翁的思想高度,但他又无法违背残酷的社会现实。思想上的矛盾反映在书中,就造就了宝玉结局的矛盾。一方面“兰桂齐芳“,让宝玉被封“文庙真人”,成为宝玉自己痛恨的“禄蠹”;他又无法左右宝玉按自己的性格发展,他含蓄的指出了宝玉的真正结局,百二十回士隐对雨村说的“宝玉下落”和空空道人青埂峰下再遇宝玉的描写都说明了这点,而且通过宝玉最后装束的描写我们也可看出他的结局,“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我们不能见了光头就骂秃驴,如是和尚,他应身着袈裟才对,而不应是这样不伦不类的装束,他的结局应该是归彼大荒才符合实际。

其三,众所周知,宗教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出家为僧与他留在贾府振兴家业有何区别?都是“禄蠹”。更何况这与他性格是相悖的,他历来对和尚道士深恶痛绝,冷嘲热讽,甚至嫌和尚们脏,恐气味熏了尤三姐,又岂会自己当和尚?虽然他称和尚为师,多次求和尚带了他去,也只是求带他回太虚幻境,而不是进庙出家。

其四,宝玉结局无非两种,即“真宝玉”还是“假宝玉”,曹翁塑造了一个面貌、身材、思想、举止甚至脾气言语都一样的甄宝玉,他最终“浪子回头”未辜负“天恩祖德”,成为日趋没落的统治阶级补天的“真宝玉”,宝玉口中的“禄蠹”,以致于“有了他,我竟要连我这个相貌都不要了”,从心仪已久到深恶痛绝,他对甄宝玉失望透顶。

曹翁为什么要塑造两个完全一样但结局不同的宝玉呢?很显然,是为了真假对照。这个统治阶级寄予厚望的补天宝玉,始终是块“假宝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无材补天”的真顽石。因而,作为“真宝玉”对立面的“假宝玉”,结局也必然是迥异的,他不可能出家当和尚,因为和尚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块可以补天的“真宝玉”。

但是,他是真正的“山川日月之精秀”。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曹翁用美丽女性的泪水酿出了芳醇甘冽的艺术之酒,剔除时代的局限,其艺术性和思想性即使在几百年后的今天,细品起,仍是熠熠生辉。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这样,读着《红楼梦》一路走来,只觉顿悟颇深: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长篇小说红楼梦的阅读心得 篇3

在被时间冲淡的岁月里,或许我们只有一些零零散散的记忆,不过,在我的脑海中,《红楼梦》这本书让我记忆犹为清晰,久久地印在了我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红楼梦里可爱的女孩不少,而我却偏偏喜欢那个古灵精怪的女子——晴雯,如果你问我喜欢她什么,那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说:喜欢她风一般的性格。

诸多女子之中,林黛玉最为有才,她的《葬花吟》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可她太过娇气、孤傲,那可谓云一般的女子。宝钗最为智慧,她的李代桃僵之计可以说是天衣无缝,可她太过世俗,那可谓雨一般的女子。凤辣子最为有趣,她的精算细谋,可以说是举世无双,可她又太过狠毒无情,那可谓电一般的女子。晴雯则不一样,她智慧而不耍手段,靓丽而不染世俗,世界女子可爱之处几乎凝聚于她一身,那是风一般的女子!

最初认识睛雯是在那怡红院下,我还记得她脸上挂着顽童似的笑脸,将扇子撕得“滋滋”作响,惹得宝玉高兴得拍手叫好,裘人则气的不可开交,正所谓“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仅仅因几把香扇,便让我喜欢上了这个会笑会闹的女孩。大观园里,愿意如此笑给大家看的,也就只有她了。她率真不计后果,如此放纵,给她添了几分英气,也埋下了祸根,正如风一样,悄然而来,又毫无顾忌地消逝而去,所谓来无影,亦去无踪。

再次看到睛雯,是在昏黄的灯下。生病了,却还坚持给宝玉补衣裳。昏暗的屋子里所传出来的断断续续的咳嗽,至今依然那么真切地在我耳边回响。甚是凄凉啊!那份属于她的大胆豪爽,可与她一比高下的也只有尤三姐了,可尤三姐哪有她的那份纯真。

最后一次遇见晴雯,不再是那雕梁画栋的怡红院,而是在那间破旧的小屋里,那才是她的家。生病的睛雯虽然远离了富贵的环境,但她依旧神彩照人,这是多么难得!纵观历史,多少须眉英雄被困时总免不了泪如雨下,可晴委没有,她傲然而立,依旧如风。

直至生命的尽头,她也只是化为一缕清风,轻轻地归去了……

好一种风一般的做派,好一位风一般的女子!

长篇小说红楼梦的阅读心得 篇4

如花一般的一个个妙趣横生的人儿在曹雪芹的笔下诞生,大观园当初的盛景是难以磨灭的,是要拥有多大的勇气才敢把这些妙人写到这样悲惨的结局,我想,曹雪芹自己也是不忍的,到底是为了黛玉的凄惨的死,还是之前的晴雯为了宝玉而死,还是探春,迎春的离世,亦或是凤姐的病死?我不知道,这些人的一生都布满了光彩,却至多也就这样悲剧。

黛玉寄人篱下,万事都得谨慎,似乎是没有人知道她的心境是多么凄苦,尽管地位仍然和大家一样,但人人心知肚明,她不是,她只是占了贾母疼爱的光罢了。她是多么的爱花啊,看到宝玉将花瓣儿倒入水中时及时制止,她知道花离开了土木会脏,会飘零无依,不忍。便葬花,随土化了,不也干净。大家结诗社,唤她潇湘妃子,她说她就是爱那几竿竹子,她的才情是不可磨灭的,一字一句的悲直入人心,宝玉懂她的心,可是最终还是逃不了命运的掌控。对啊,都说黛玉是为了还宝玉前世的浇花之情才来还情的,黛玉为了宝玉多次哭泣也是为了还所赠的水吧,如今还了情,也该离开了。这么说来,他们仍是因花结缘了。

宝玉是疼晴雯的吧,宝玉曾撕扇为博晴雯一笑,连最亲的袭人也不曾受宝玉这般疼爱吧。晴雯是生的美,可这最大的优点却也害了她,因了这,她离了宝玉,离了大观园,甚至离了红尘。在晴雯眼中,宝玉便是她的世界,雪夜,她为他连夜修补孔雀毛的风衣,甚至还高烧不退,可是尽管这样,是不后悔的,为了宝玉啊。弥留之际,唤上宝玉,死又有何可怕,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尽管多么不舍,多么留念,还是离开了,也许,这世界不适合她,终究是这红尘负了她。

凤姐,一直都是贾府的运转核心,她尽自己所能去维护这一切,包括自己所拥有的,包括自己想要拥有的,人人都道她四凤嚣张,但她可不是美丽的?她也有坐在花轿里期盼的时候,她会想,她的丈夫到底是什么一种人,事实上,她的丈夫最为花心,那么不专一,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她是这么大的一个家的顶梁柱,她不可以任性,可她是个女人,是个小女人啊,她会为了自己的丈夫伤心,她也会嫉妒,吃醋。表面上,她一直都是在笑的,幕起幕落,幕前幕后,她都在笑,放肆无忌的笑,笑颜如花的背后藏了多少的泪,夜深人静的时候的哭泣谁又知晓?面临死亡的时候,她也许还会想,终于,终于可以休息了吧,真的好累。

花开的繁盛。花落的凄惨彷徨,漫天的飞花染红了世界,才有了这红尘岁月,不可避免的经历,很少有人看透这猩红的世界,挣扎着离开,贾王史薛四族的日渐没落以及大观园的静寂映射了这个世界的起起落落,而这花开花谢又证实了红楼悲情的发展,原来早就注定了啊。

长篇小说红楼梦的阅读心得 篇5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私以为红楼梦是古典作品中格局最大也最小的一本,曹公着眼于一个家族来描绘他的故事,却又在这个家族中彰显了太多太多他的理念与智慧。

红楼梦是值得一而再,再而三的翻读的书,我犹记得第一次读到红楼梦中的诗词时的惊艳。曹公到底是何等人物啊,他塑造了“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林黛玉,也塑造了“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的潇湘妃子;他打磨了“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薛宝钗,也打磨了“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的蘅芜君……甚至还有蕉下客探春、枕霞旧友史湘云一众出彩的人物。他笔下的女儿花们个个与众不同,朵朵夺人眼目。是啊,人人都说,文章可见人品,曹公让我们知道,他笔下的人物,每个都是有血有肉同样也是细腻复杂的,我们说林黛玉多愁善感,但她同样也是以自己才情为傲的潇湘妃子;我们说薛宝钗是圆滑世故的,但她同样也有她的野心勃勃。红楼梦中的人物,都不是片面的,就如生活中的人物一般需要长久相处才可琢磨出来。我想,我们就是这样沉迷于红楼梦的吧。

红楼一梦,究竟是谁的梦呢?是曹雪芹的梦吗,他把他曾经的短暂拥有过的极其奢华的生活复刻在这本他的心血之作中。是贾宝玉的梦吗,这位神瑛侍者入世感受人间的悲欢离合,到底太虚幻境一游为梦,还是人世一遭为梦呢?是我们的梦吗,我们通过红楼得以窥见与现在截然不同的数百年前这个大家族的兴衰荣辱甚至当时社会的文化。

林黛玉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是啊,天尽头,何处红楼梦。

长篇小说红楼梦的阅读心得 篇6

说到《红楼梦》,大家应该都很熟悉。《红楼梦》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其原名《石头记》,全书由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婚姻为线索,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兴衰史为轴线,浓缩了整个封建社会的内容。

《红楼梦》的开卷诗让我印象最为深刻:“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两句诗,把作者曹雪芹的情感挥发得淋漓尽致,那句“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更是颇为耐人寻味,真不愧是我国古代的名著!

《红楼梦》的主要人物有:率性单纯,温和善良,无功利心,同情心强,反对封建思想礼教的贾宝玉;美丽而敏感细心,易伤感,绝顶聪明,悟性极强,蔑视高官权贵的林黛玉;稳重随和,野心勃勃,城府极深,极会拉拢人心,恪守封建妇德的薛宝钗;精明能干,尖酸刻薄,两面三刀,心狠手辣,天下阴毒之能事的王熙凤。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弱西子胜三分。”明明是这样一个妙人儿,却寄人篱下,只能凄婉的唱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真是令人惋惜!

热闹的“元妃省亲”;有趣的“刘姥姥进大观园”;凄惨的“黛玉焚稿”。作者曹雪芹几乎是用生命去完成《红楼梦》的创作。“披阅十载,增删是十五次”就是这样认真的态度,成就了如今的杰作《红楼梦》。且看那金陵十二钗,就这么十二个人,在作者的笔下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特征,作者把这些人物刻画得是那么惟妙惟肖,栩栩如生。这就是作者呕心沥血的结果!

《红楼梦》写的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其实也是当时封建社会的高度缩影。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最后的结局都很悲惨,贾母归天,贾宝玉出家,林黛玉含恨而亡,王熙凤魂归金陵,一个风光无比的的贾氏家族就这样土崩瓦解了。合卷沉思,令我感怀不已。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他们,悲惨命运是自然注定的。相比之下,我们则是无比的幸福,我们生活成长在如此美丽的社会里,家庭是如此的和睦幸福,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学习中我们应该持之以恒地勤奋努力,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去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

长篇小说红楼梦的阅读心得 篇7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的. 巅峰之作,也是为天下薄命女子 唱出的一曲慷慨悲歌。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 人物是黛玉。她是《红楼梦》的 女主角,姿容绝代,才压群芳, 同 时 又 多 愁 善 感 。她 心 地 纯洁,待人坦率纯真,在丫鬟的面 前,并没有主子的骄矜。她与 宝玉的爱情超越了世俗,二人 的相爱是基于思想与精神上的 高度认同。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晴雯撕 扇”。晴雯是《红楼梦》里最具备 反抗精神的丫鬟,她无惧主仆之 别,完全自然地表达真实的自己, 那手撕折扇的场面看了真让人畅快淋漓!

人生如梦。王蒙曾这样说:“《红楼梦》是经验的结晶”。的 确,《红楼梦》就是人生,其中有人 生经验,有社会经验,有感情经 验,有政治经验,还有艺术经验,无所不备。

在《红楼梦》中,活着这么几 种人:一种是“一入侯门深似海”, 为了家族利益放弃了自己的幸 福,这是一种牺牲精神,是那个时 代一些人的价值观;二是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不羡慕别 人的锦衣玉食,只有适合自己的 生活才是最好的;三是被自己心 中的念想害了的人。

不管怎么说,《红楼梦》都是 一本好书。

长篇小说《神妻》读后感


白玉芳的满族名字为尼扬尼雅·那丹珠,她在自我介绍中写道:“先祖为黑水靺鞨,世居黑龙江以北虎尔哈。早世南迁宁古塔(宁安),为女真族虎尔哈部。17世纪再度南迁赫图阿拉(新宾)、穆克敦(沈阳)、北京。1814年,隶满洲正黄旗,迁旗戍边双城堡。”这段对于家族历史如数家珍般的叙述,流露出作家对于其满族历史的熟稔和珍爱。她的长篇小说《神妻》以动人心魄的情仇故事、神奇迷离的民俗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用激情演绎了满族古老的历史与文化,使作品成为满族先民极具浪漫色彩的悲壮史诗。

民俗学家乌丙安指出:“……在文学史上闪耀光辉的代表作品,往往都是深刻地真实地艺术地再现生活的作品,在它们的艺术的真实表现中,各民族的民俗特色便成为重要的内容,离开了这些真实的民俗生活,作品所表现的艺术的真实也自然成为一句空话。”(乌丙安《中国民俗学》第16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8月出版)

翻开《神妻》,看到作家以鸳鸯梅、藕狸果、荆棘草、狼牙刺、银芍药等北方植物作为每一章的标题,这个构思可谓是别出心裁。从一个肃慎人爱情的狂欢节——秋祭开始,作家以神奇迷离的色彩,如诗如画的叙事语言,书写了一个三千年前的满族先民肃慎人的故事:

一轮皓月撒下银色的光芒,夜幕下的黑龙江水“哗啦、哗啦”地轻声流淌,沉落江底的老林子影影绰绰,大草甸子清幽寂静。

突然,一阵咚、咚、咚的木鼓声在老林子里响起,成群的鸟儿惊恐地鸣叫着,扑打着翅膀穿过树梢,在夜空里盘旋。四团火焰在黑暗里闪烁而升。虎尔哈部一年一度的秋祭婚礼舞会即将开始。

从这开始,作家将我们带进一个遥远陌生,却让我们惊奇震撼的萨满文化。说它遥远陌生,是因为萨满文化是人类童年时期的原始崇拜文化,发轫并繁荣于母系氏族社会。如今,只在时下一些清宫戏里偶尔看到和听到。也可以在电子游戏世界里寻找到它的影子。说它惊奇震撼,是因为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流畅委婉的诗性语言、古老而久远的情歌和神歌的恰当引用,在叙事诗般的叙写中增强了作品的含蓄绮丽与独特韵味,使作品充满着艺术张力,给阅读者展示了全新丰实的萨满文化,把读者带进了一个神圣的氏族精神世界。

我们说,作家的作品里有自己生活的影子。白玉芳是一个满族女作家,她出生在黑龙江,幼时跟随父母在广西军营生活和工作多年,上个世纪80年代,她来到上海电信系统,又在上海工作多年,也许是这样的生活经历,为她文学创作打下了生活基础。所以,在她的《神妻》一书中,以磅礴的气势叙写了虎尔哈部、尼玛察部、完颜部的融合。这部长篇小说验证了:一个民族作家的文学创作必然地要打上本民族文化的烙印,她的文学创作也必然地需要她以本民族的心理思维,去进行民族文化的文学书写,以进行“民族精神的重铸”,而这个民族精神的重铸,需要的则是民俗在文学创作中的发散和运用。

作家在《神妻》一书中,以浓郁的民俗气息,神奇迷离的萨满祭祀场景、世代传承的口传族源,久远古老的萨满神话等许多文化元素来展现满族萨满文化的精粹,使作品在充满民俗气息中,洋溢着独特的浪漫色彩。如神圣庄严的秋祭、生死在天的斗兽、古老神秘的卜骨、圣洁庄严的雪祭、神圣热烈的火祭等等,这些民俗场景的描写,编织在曲折多难的情仇情节中,刻画出一些颇具个性的人物,如虎尔哈部酋长穆克什喀的好色狠毒刚愎自用,瑷珲女罕的残忍霸道颐指气使,奴隶富察的雄强矫健英俊倜傥,女奴芍丹的美艳夺目忠贞不渝,茑萝格格的一往情深我行我素,丑奴年尼雅的貌丑心善忍辱负重,小纳汉泰的情深似海疾恶如仇,舒穆禄的朴实坦诚无畏无惧,小芍丹的国色天香胸怀大义,使这部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风采。

读长篇小说《蜗居》有感


正视现实 踏实进取

——读长篇小说《蜗居》有感

文 / 崔美兰

重读《蜗居》,又手不释卷。《蜗居》太真实了,真实让人看了心酸,辛酸得近乎残酷,残酷得让人感到:人生好假,生活真难!

《蜗居》刻画了劳苦大众的悲惨人生,抒发了人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批寒士俱欢颜"的美好愿望。小说里的主要人物并不多,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在城市里苟活的海萍夫妇、不愿苟活却只能当小三的海藻、有家室却不甘于平淡生活的国家干部宋思明。书中人物都很难用简单的是非曲直来判定他们的选择是否值得称许,因为每个人的心态都或多或少的被扭曲,不仅仅是生存状态,也包括社会环境、情感和价值认知。

《蜗居》的故事在制造一种"道德批判"的意识。在《蜗居》中,主要展示的是海萍和海藻的命运,恰好分别对应了资本的自私与温暖两个层面的品格。海萍要买房子,狂热地算计自己的生活、毫不留情地抛弃了温柔浪漫的想象、以尖牙利齿的方式对待任何影响自己赚钱的行为……海藻则扮演姐姐苦难的解救者,并且在这种解救的过程中,被宋思明的深挚情感与夺人风采所感染。

人们常说:女孩子要富养,性格才能高贵,这是一条硬道理,郭妈妈明白这个理,但她不明白,富养有时和钱没有多大关系,而是在于是否给予女儿足够的关注。从小到大,每次海藻犯错,挨罚的都是海萍!对海藻的不关注成了她钦慕虚荣的恶果。女孩子在成长时是要比男孩精细很多的,如果家长不能令她感到受宠,她很容易敏感自卑,潜伏下自轻自贱的性格。小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家长对独生子品德教育的失败!

"方向比能力重要,结果比过程重要。"这是《蜗居》的一句台词,要证明一个真理:或方向或结果的正确性。有的只需一段时间就行,有的则需要用毕生的经历,可有的真理需要若干代人的接力实践。让其中的一代人诚服,那只能是无条件地服从,是盲从,其实是违背"实践标准"的。一代人或者某个人无力证明一个宏大的真理,那么方向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远大的目标就虚无漂渺了,大家只需抓住自己有限的时间,实现自己看得见摸得着的价值,急功近利就成了很多人必然的选择。

《蜗居》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不动声色地展示了一种悖谬的现代城市生存逻辑:越是拥有资本或者资本的支配权,就越是可以具有性格的魅力和生动的感情;反之,越是被资本挤压,就越是丧失作为"人"的各种美。一句著名的歌词:生活的压力和生命的尊严哪一个更重要?轮到你回答了,你已无路可逃了。这句歌词道出了《蜗居》中人们艰难的生存状态。

关于这部作品,各种评论很多,正面的反面的打得不可开交,甚至电视剧一度被停播。看《蜗居》重要的是关注这部作品要表达的主题或现实,而不要总断章取义地揪一个点。每个时代的价值标准、道德标准都有很明显的时代痕迹。可叹人生短暂,历史长河中的一瞬就是一个人的全部,作为一个人,无法选择,但如何活在当代,怎样定位自己的价值、道德标准却可选择,就像要想获得真善美就要揭开假丑恶一样,从而都能留存一些真、纯、善的品质,提炼总结一些思想智慧和生存哲学,这才是支撑人类延续的根本。

《蜗居》的最后,虽然从道义上应景了当代的核心价值观。作者似乎从血淋淋的写实中贴上了道德标签,想呼吁:"二奶是没有出路的"、"贪官是没有好结果的"、"老实人是不会吃亏的",但多少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希望借此让崇尚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人们去抽刀断水,这是不切实际的,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善恶之果并非如此分明。也许看过之后,一些官员会在宋思明的基础上更加高超玄妙,更多没有工作出路的女孩从内心深处渴盼着"立交桥",更多的海萍苏淳式的普通人更不甘心垦荒式的奋斗与努力。但《蜗居》时时刻刻在提醒刚刚走上社会的大学生:大城市的生活中四处漂浮着不合理的欲望,不可能带来理想中人生价值的实现。质朴、单纯的生活才是人生的真谛,正视现实 踏实进取,寻找并尊重各个阶层有不同的幸福感。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人们的价值理念。我相信:人民会越来越富裕,但有钱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如何将高贵、忠诚、踏实、理智的价值理念给予当代,再传给下一代!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我们来看看下文。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一)

曹文轩,这个人你们肯定都知道吧?他是一位儿童文学家,写下了很多作品。这些书深受人们的喜爱,《草房子》就是其中之一,我也非常喜欢它。

《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麻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作品记下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他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桑桑得鼠疮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在这本书里最使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杜小康家住在油麦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不仅学习非常好,一连好几年他都是班长,深受同学们的拥护。而且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麻地经商,是油麻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和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可就在他爸爸拿了自家所有钱又去购买一批货准备继续经商时,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停了学。懂事的他在停学后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着生计,在校门口卖东西,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不怕苦,不怕累,精神饱满地过着每一天。

在杜小康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二)

合上《草房子》,抬头望见的不是楼房密集的喧闹小镇,而是那油麻地洒满阳光的草房子,还有那翱翔于屋顶的鸽群……心中很是满足。

这部长篇小说叙述了男孩桑桑和家人在油麻地度过的六年生活。在这六年里,这个男孩经历了一个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童年。童年里有飞舞的白鸽、纸月的书包、爸爸的笔记本……这一切让我感受到了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成长的美丽。

成长中有着愉快的童年。男孩桑桑是个成绩优异、品德高尚的孩子。在他闲不下来、没事做的时候,他就会去找自己的朋友玩。可是他非常顽皮,独自跑到镇上买了一只鸽子。回到家后还与自己最好的朋友为刚来的鸽子朋友做了一个新家。桑桑在每次遇到不开心都会去找鸽子玩。

成长中有着甜蜜的友情。一天,桑桑父亲桑乔的学校门里,来了一个转学生,她的名字叫纸月。得知纸月她家离油麻地有三里路,桑桑疑惑如果走那么远,那么纸月每天上学肯定会迟到。果不其然,纸月迟到不断。让桑桑一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纸月不继续在板仓小学读书呢?于是乎桑乔让桑桑去纸月家里看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纸月每天都被板仓小学的几个男生拦住。桑桑立马回去和父亲说明了情况。在桑乔的帮助下,镇里领导联系了板仓小学的校长,教育了那几个男生,帮纸月解了围。

成长中有着温暖的亲情。没过多久,桑桑得了一种怪病,脖子上起了一个肿块。父亲带着桑桑四处求医,可是每个医生都说治不好。正在他们一家人濒临绝望的时候,油麻地来了一位郎中。虽然这位郎中不能医治桑桑的病,但是他介绍了一位能帮助桑桑的高人。桑乔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觉得有希望就一定要试试看。他急忙回家拿了钱,立刻背着桑桑上路了。他们步行了三天,好不容易找到了那位郎中。可是老人家年事已高,使得桑乔父子有些不信任。不过都到这儿了,必须还得试一试才行。这位老郎中一看就知道桑桑得的是鼠疮,他马上给桑桑开了药方,让桑桑回家按时吃。一个月后桑桑脖子上的肿块消失了,父亲终于轻松了。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在童年的成长中,我们收获了友情,体会到了亲情。我感恩一切愉快、甜蜜、温暖的点滴,让我精彩地成长。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三)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叫《草房子》。他讲述的是在我姥姥生活的那个年代的故事,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是个敢想敢做的小男孩,他甚至比我还调皮。有一次,桑桑为了能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家,他把家里的碗柜做成了一个大鸽笼,结果被妈妈狠狠揍了一顿。还有一次,他把蚊帐改成了渔网,虽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晚上被蚊子咬得全身大包。我也有很多奇思妙想,但多数不敢做,或在萌芽期就在妈妈的责骂中破灭了。书中还讲述了桑桑和秃鹤、桑桑和细马、桑桑和杜小康、桑桑和纸月、桑桑和他的老师们以及和秦大奶奶的一连串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的聪明、活泼、热情、勇敢、善良都让我喜欢。(.)特别是桑桑得病时,我真为他担心,害怕他就这么死了。而桑桑在面对死亡时表现出的平静、乐观、勇气,以及想为他人做点什么的精神让我感动。

虽然曹文轩描述的不是我所生活的年代,但他好像钻进了孩子的心理,孩子们的快乐,孩子们的苦难让我产生很多共鸣。尤其他优美的文字,活灵活现的比喻,让我理解了生活中的轻松与沉重、欢乐与

苦涩、希望与失落。

我喜欢这本书,我以后还要读更多曹文轩的书。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


《草房子》这个作品描写了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当中,他亲眼看到了或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十分平常但又却让人看了想哭泣的故事,下面为大家分享了《草房子》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一)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草房子》,读后很受感动,特别是书中的几个人物让我记忆深刻。

陆鹤,因为先天是个秃头,别人就一直叫他秃鹤。太小的时候,他并不在意自己是个秃头,所以他一直生活的很快活。而随着他慢慢长大,别人再拿他的秃头开玩笑,陆鹤便觉得伤自尊,从此,陆鹤便寻找一切机会来保卫自己的自尊心。甚至,以他自己特有的方式来报复那些轻慢与侮辱他的人。在最重要的一次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陆鹤好不容易争取到了一个很适合自己的角色,然后,对这个角色用心揣摩,下了许多功夫去排练,终于在演出那天陆鹤简直把那个角色演绝了,他用自己不懈的努力,获得了所有人对他的尊敬。

杜小康,他的家本是最富足的一家,最重要的是杜小康学习成绩也很好,总是全班第一名,所以杜小康也总是有意无意地有着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可是,就在某一天,他父亲发财心切,结果,一船的货物全落了水,真是发财梦泡汤了,杜家一夜之间破产了。杜小康被迫停学了,因为要给爸爸治病,所以他没有钱再上学了。就这样,杜小康经历了哀伤和悲凉,还有那深切的孤独,这种生活的磨难,让他比同龄的孩子们提前懂得了许多,也得到了别的孩子们没有的珍贵财富,那就是坚强。没有了优越感,也没有一丝卑微,杜小康按照自己的计划,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

这本书里,还有那个顽皮的、满脑子里全是稀奇古怪想法的桑桑,在死亡临近的时候他身边的亲人们、朋友们对他的深情以及自己对生命的领悟。细马用自己的真情,来报答养父养母的恩情,历经千辛万苦,终成了大平原上一个真正的牧羊少年。这些都深深的感动着我,吸引着我,让我一口气读下去。

总之,这本书让我感动的事太多太多,那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让我们在生活中彼此多一些关爱多一些理解吧,那么那些温暖的镜头就会永远留在我们的生活中。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二)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草房子》,读后很受感动,特别是书中的几个人物让我记忆深刻。

陆鹤,因为先天是个秃头,别人就一直叫他秃鹤。太小的时候,他并不在意自己是个秃头,所以他一直生活的很快活。而随着他慢慢长大,别人再拿他的秃头开玩笑,陆鹤便觉得伤自尊,从此,陆鹤便寻找一切机会来保卫自己的自尊心。甚至,以他自己特有的方式来报复那些轻慢与侮辱他的人。在最重要的一次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陆鹤好不容易争取到了一个很适合自己的角色,然后,对这个角色用心揣摩,下了许多功夫去排练,终于在演出那天陆鹤简直把那个角色演绝了,他用自己不懈的努力,获得了所有人对他的尊敬。

杜小康,他的家本是最富足的一家,最重要的是杜小康学习成绩也很好,总是全班第一名,所以杜小康也总是有意无意地有着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可是,就在某一天,他父亲发财心切,结果,一船的货物全落了水,真是发财梦泡汤了,杜家一夜之间破产了。杜小康被迫停学了,因为要给爸爸治病,所以他没有钱再上学了。就这样,杜小康经历了哀伤和悲凉,还有那深切的孤独,这种生活的磨难,让他比同龄的孩子们提前懂得了许多,也得到了别的孩子们没有的珍贵财富,那就是坚强。没有了优越感,也没有一丝卑微,杜小康按照自己的计划,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

这本书里,还有那个顽皮的、满脑子里全是稀奇古怪想法的桑桑,在死亡临近的时候他身边的亲人们、朋友们对他的深情以及自己对生命的领悟。细马用自己的真情,来报答养父养母的恩情,历经千辛万苦,终成了大平原上一个真正的牧羊少年。这些都深深的感动着我,吸引着我,让我一口气读下去。

总之,这本书让我感动的事太多太多,那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让我们在生活中彼此多一些关爱多一些理解吧,那么那些温暖的镜头就会永远留在我们的生活中。

长篇小说《草房子》读后感(三)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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