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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发布时间:2019-09-27 来源:互联网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_高中读后感1200字。

读书,是我们获得成功最低成本、最便捷的一种途径,书籍就像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高中学生除了学习常规的知识,更应该接受课本外没有的新知识,就算没有完全明白书籍的内容,哪怕有一丝感悟也是有所值的。那么,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_高中读后感12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19世纪中叶是仅次于《圣经》之后第二畅销书籍,该书的作者斯脱夫人在白宫被林肯总统接见时,总统说:你写了一本导致美国南北战争的书,很了不起啊!。于是,便怀着好奇心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愤怒与敬佩充盈我的胸膛。

我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更多的是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

书中主人公汤姆却让我敬佩,从汤姆叔叔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善良、吃苦耐劳,精明能干的品质,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都让我敬佩。

我不由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是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黑奴的命运令人愤恨,他们为了生活,忍受着非人的待遇,哪怕去偷去抢,也要填饱自己的肚子。恶魔般的奴隶主残酷、刻薄,残忍奸诈,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满口仁义道德,但最终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想,斯托夫人在写《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时,应该是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吧!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这应该是作者想发出的强烈呼吁:

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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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1200字


汤姆叔叔的主人谢尔比先生为了还债,决定把汤姆和伊莉莎的孩子吉姆卖给人贩黑利。汤姆叔叔是谢尔比先生的最好仆人。他高大魁梧、身强力壮,长着一副典型非洲人面孔,表情沉着、平静,显得善良忠厚,他是一个对人真诚谦和的人。他有个善良的妻子和三个可爱的孩子。

伊莉莎的丈夫因受不了主人的虐待而逃走了。当伊莉莎知道卖她孩子这件事后,连谢尔比的太太都帮不了她,就决定带着她的儿子逃跑去找她的丈夫。逃跑时叫汤姆叔叔一起走,但汤姆叔叔为了主人没走,而选择了被卖掉。黑利不肯罢休让伊丽莎跑掉,叫谢尔比先生派人和他一起追伊莉莎回来。伊莉莎被好心人救了,并在威尔逊的安排下与她的丈夫乔治相逢了,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而可怜的汤姆叔叔被人贩靠着铁链,有奴仆跳海,他们也不伤心,这些人贩只关心自己的钱包,而不管那些奴仆的死活,但是有良知的人只能低声谴责他们的罪行。汤姆叔叔在船上救了一个小女孩伊娃,伊娃就叫她的爸爸买汤姆,经过讨价还价交易成功了,汤姆有了新主人圣克莱尔。他是一个头脑聪明、心底善良的人,而他的妻子是一个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的人。伊娃很善良,总把那些奴仆当作朋友。汤姆在这里生活得还算不错,伊娃还帮汤姆叔叔往家里写信。不久后汤姆叔叔收到了家里的回信,他的妻子正在努力挣钱,存起来想用做汤姆叔叔的赎金。他的三个孩子都很好。知道这个消息汤姆叔叔很开心。直到有一天伊娃生病死了,圣克莱尔告诉汤姆他正在办理让汤姆获得自由的手续,汤姆很高兴。可是圣克莱尔也生病死了,汤姆和所有黑奴获得自由的希望破灭了。圣克莱尔的妻子把这些黑奴带到黑奴市场,时间不长,汤姆被一个短小粗鲁的种植园主列格雷买走。

列格雷共买了八个奴隶,他让汤姆脱掉在圣克莱尔家穿的讲究的衣服,给他找了一套最破最旧的衣服穿上,然后把换下来的衣服连同汤姆装干净衣服的箱子一起卖掉了。列格雷威胁他们说,谁不听他的他就用拳头揍他们。这些奴隶清楚以后没有好日子过了。不久,他们就到了新的农场,这是一个很破旧的地方,还有几条狗和两个凶残的仆人看着他们,住的地方是几间屋子,水泥地上只有一堆稻草,吃的是自己的玉米磨成面,才有少的可怜的晚餐。他们的悲惨生活开始了。

汤姆叔叔为了帮那个女奴摘棉花而被暴打,由于他们受不了他们的折磨,女奴让汤姆和她们一起逃走,汤姆不同意,劝她们逃走。她们逃走后,列格雷把汤姆打昏死过去了。这时候谢尔比先生的儿子乔治少爷来找汤姆,看到这种情形非常气愤,但汤姆已经奄奄一息了,汤姆让乔治告诉他的妻子说,他上天堂了,不要讲这里的情况。乔治把汤姆叔叔找了个地方埋葬了。乔治少爷回到家把他家里的所有佣人都发了自由证书,他们不断想起和汤姆叔叔一起过的日子,大家以他为榜样,做个像他那样正直诚实并且忠贞不渝的人。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很喜欢汤姆叔叔,但他的悲惨生活让我很伤心。不管怎样,我要以汤姆叔叔为榜样做一个诚实的人。

《家》的读后感_高中生读后感1200字


我想有个家音律在跳动着,歌词道出了人们的心声,可到底什么才能称作家?

家,应该是蜘蛛网的中心,连结着千丝万缕的情,不管你走得多远,你的喜怒哀乐只要有一丝丝的脉动就会震动着蛛网的中心这句话,把家比作蛛网的中心,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家是我们遇到挫折后的避风港,家是安抚我们心灵伤口的创可贴,家是承载着我们喜怒哀乐的小船,当我们在黑暗中迷惘的时候,家是那一盏照亮我们前方的路的指明灯;当我们在寒冷中孤独的时候,家是那一张温暖我们的心的棉被;当我们在迷途中无助时,家是那一张指引我们回归正道的地图。家的作用是无法被取代的。家同时也意味着爱与责任。萨克斯曲《回家》不知打动了多少游子的心,它的产生正是由于作者夜深回家时,发现母亲还坐在沙发上等他归来,真情涌动于是写成了这经典之作。一个人无论你长多大,长多老了,在母亲的眼里你还是她的小孩。母亲家中等小孩的场景,每个人都经历过,感觉不一样,有的温馨,有的激动,有的心酸。俗话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这些爱也只有在家的存在前提下才会呈现出来。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厚重如山的父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细腻如水的母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触动人心的真爱。再如老舍在《我的母亲》里,就有心酸的叙述: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的一切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左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一定要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的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如同冰一样冷,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着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剩下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跟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请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累遮住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这一段文字,诠释了母亲对儿女该尽的责任和儿女对母亲应尽的义务,劝诫我们不要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想起在家中孤独地等待着我们回去看望、回去陪伴的老父亲、老母亲。不要等到我们后悔的时候,才发现能补救的机会早已逝去。不要让这种欲哭无泪的心痛,一直痛楚心扉。如果没有了父母对子女的责任,那么,家也就么有了其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那么,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总之,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根本不是一个具体的地方所在,只是某时某刻在某地方有了安心的感觉,就算是到家。我们可以做和应该做的,只是使这种心安这种心神合一这种神魂合一的感觉尽可能地常在,那么不论一个人身居何地,都不算离家很远,或者干脆说就是身在家中了。

觅渡读后感_高中读后感1200字


书以《觅渡》为名,以《觅渡,觅渡,渡何处?》为开篇,就是为了写瞿秋白一个人吗?看着一篇一篇文章,讲述者一个一个青史留名的人物,这本书就是他们的微传记,让人能时刻想起他们的所作所为。

英雄是孤独的,只有英雄与英雄之间才有共同语言。瞿秋白和鲁迅两人的深厚感情,就是建立在两个人共同的志向上的。文章中有句话:哲人者,宁肯舍其事而成其心。这类人的思考角度从开始就与常人不同,他们已经达到了另一个高度,这是我们可能要花费一生的时间才能达到的,而大部分人甚至都触及不到的高度。就如同站在巨人脚下和肩膀上看问题,自然得到的结果也就不同。在我们看来,瞿秋白舍弃了自己的生活,投入了革命,而在他自己看来,革命就是他的生活。他就是为了革命而生的,这种注定的命运,也是他一生的追求。

在历史上,总会有推着车前进的人,也会有阻挡历史前进的事,推车的人也总会有脱离队伍的那一刻,这是无可避免的。但是后人看到车辙和脚印,就知道,推车的人是谁,贡献了多少力量。我相信,周总理在平日的工作和生活中,如果没有日理万机,平易近人,最后怎么会有百姓们十里长街送总理的壮举。我看到了,在历史的车辙后面,有一串深深的足迹,压得比车辙还要深,消失在了1976年1月8日。

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一篇《祭鳄鱼文》,铿锵有力,代表了韩愈为民除害的决心。文章短小,却义正言辞跌宕有力。虽然有以上书弹劾为生的言官,但是说真话一向是大多数古代官员最害怕做的一件事,韩愈不怕。耿直的性格固然好,但是带来的后果可就不好了。纵然如此,韩愈依旧在困境中,说实话,做好事。这让我想到了孟子的不为也,非不能也,前有无数代官员,却无人解决问题,韩愈一人就办了,这必然也是后人尊敬他的地方。有官如此,只可惜皇上的慧眼没有擦亮。在文学上的成就,从现在的视角看来,是独特的。能在大流中脱离出来,就是一种突破。罪臣,文人,好官,这些身份的重叠也让后人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居于现状,但不安于现状。身躯可朽,但事迹不朽。

书中说林则徐是块破砖头,这点我不能苟同。我认为林则徐是一块璞玉,皇上看不透,就以为他是一块石头,扔到了百姓手中,在这里他大放异彩,显露出了宝玉的光辉。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无不是为了国家和百姓,在危亡时刻,他受命禁烟,在百姓群中,他垦地开渠。宝玉的光辉逐渐被整日的劳作盖住了,但幸好朝廷又重新启用,只可惜,没干几年,这块饱经风霜的玉石,在潮州普宁破碎了。他无愧于文忠这个谥号。罪臣,功臣,一切都有历史评定。

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领域的国王,这话不假,但是想要成为国王,也是要付出一番努力的,否则只能在自己的想象中,戴上虚幻的王冠。这臆想可以成为你的王国,但也是一片毫无意义的土地。空有一番想象,是成为不了国王的。

节,接也;节,结也;节,截也。节,节也。每天都是平淡的节日,发生着该发生的,庆祝着该庆祝的,失落着该失落的。纵然对每个人来说,每一天的节意义都不同,但还是坚持下去吧。

读《》有感作文1200字


《》于我是某种认知上的颠覆,我原本以为已被世界所知晓所认可的天才与成功人士是无论如何都能保持一种贵族气质和高傲心理的,但现实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贝多芬传》以一种何其直接的方式将贝多芬的惨痛血淋淋地揭示在我眼前心神俱裂!

无数人曾以他们的方式对我说向我证明人生是座高峰,你只有不断的攀爬才能在日落之前领略世间景色壮观之最,才得以睥睨万物。可这样真的好吗?不断的攀爬、竞争真的是我们所必需的吗?像是贝多芬,多么高的天分!因为他的耳朵堪称音乐界最为灵敏的。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耳疾,使他从音乐巨人重重跌落!是不是当人成为某一领域的佼佼者之后才从真正意义上开始脆弱起来?像是郎朗和李云迪,他们的手不能存在任何问题;像是比尔盖茨,他不能在最荣耀的时候脑震荡像是贝多芬,耳疾使他认识到社会有多么现实。这世上有层出不穷的人才,你失败了,永远有别人能够随时随地的顶替你的位置纵使他始终及不上你曾经的辉煌,但你早已成为历史,不可能再重振江山总之你登上巅峰之时,你就为自己树立了无数的敌人!他们巴不得将你摔下去!若是粉身碎骨那便是最令他们称意的了。

可怜的贝多芬啊,他真是为了顶峰所代表的名利而去的么?他不过是热爱音乐的疯子,怜悯、疼惜世人的傻子罢了。投注整个灵魂的音乐总是要比空有华丽技巧的音乐动人得多的,所以也无怪旁人眼红。

有关贝多芬,其实我早已在何为笔下的《音乐巨人贝多芬》中了解到了一些,其中,贝多芬就有说道:一个人到田野去,有时候我想,一株树也比一个人好读到这里,反复咀嚼,发觉其中辛酸足以令我落泪,却也不曾太过在意,也不曾因此刻意去了解过他,便盲目地随着大众称他为厌世者。直到,我翻开《》,这本书于我便是对贝多芬认知的颠覆。

贝多芬遗嘱扉页上的孤独,孤独,孤独,简简单单的六个字,却犀利地揭开了贝多芬天才躯壳下的灵魂!多么令人心酸!

《海林根施塔特遗嘱》于贝多芬又何尝不是一种自白?一个从童年起,心和精神都倾向于慈悲的情操的人,又怎会是个厌世者?现在,这份遗嘱世人都知道它内容,世人可曾惭愧?看看!瞪大你们的眼睛!去掉你们因名利而蒙上的铅华!这是贝多芬啊!多么天才的人!本该是保持贵族气质与高傲心理实际上却是慈悲为怀与以自身苦痛减缓他人苦痛的美丽灵魂!被社会折磨成什么样子?!就连他死后有厌世者之名久传于世!多么令人心寒的事情!而他还在遗嘱中提到:使社会在我死后尽可能的和我言归于好。心神俱裂!

《贝多芬传》令我的灵魂洗净铅华,开始重新思考怎样才能使人生变得有意义。一本好书,无关乎于有多华丽的词藻而更在乎于能给你多大的震撼与多大的改变。

而一本《》足以令我洗心革面,并令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少走许多弯路。行地更正!坐地更端!

你说,《》可不可谓为一本好书!

读《向往太阳》有感1200字


轻轻地翻开封面,展现在你面前的是一个向往太阳的孩子如诗如梦般绚丽的人生短短24年的人生啊,窥见的是一个优秀学子的心灵屐印。他孙夏冰,是战胜无数次困难后,用自己的汗水、心血换来属于自己的广阔天空。他三次连获又溪奖,品学兼优,从小学到高中,年年荣获校三好学生。中学阶段更是曾28次获得国家、省、市、县各类奖项。2002年连江县理科状元,荣获福建省第十五届庄采芳奖学金。他是北大物理系优秀学子。但是,随着2008年3月29号的到来,一切都化为乌有,我们在哀伤的同时感到:不,不,不,他的精神永存人世。

《向往太阳》这本书向我们阐述了孙夏冰的成长历程,他从小学到大学所有优秀的文章,还有母亲的无限哀思,亲朋好友师长同学深沉的悼念和惋惜之情。那每一篇,每一句,每一字,每一顿都印在了我的心中。

那是对生命的无限追求。

有位名人说过奋斗是福,用孙夏冰的一句话说就是:我来了,我战斗了,我为此满足。朋友们,读者们,上天对于大家是否公平,我想谁都有自己心中的一杆称。然而,对孙夏冰,对我,对所有的人而言,太阳的光辉永远向我们倾撒。

记得小学时听过夸父逐日的故事,我知道夸父最后倒在了太阳底下,然而他那追逐太阳的精神却永远活在了世人心中。想到这,那孙夏冰不就是夸父吗?他倒下了,然而他向往太阳的执着拼搏却感动了我们大家。

路遥在回忆写《平凡的世界》这部作品时讲道:经过十年的奋斗,小说终于完稿了,然而我却异常平静,只是静静地吸咽,没有丝毫激动。因为十年的奋斗早已将他的心抚平了,所有的激动也都伴随在这十年的奋斗中了。我想,这十年中,路遥有太多的不易,然而他却是幸福的。因为幸福体现在奋斗的过程中。他奋斗了,他便幸福着。孙夏冰也是幸福的,因为他奋斗了。

是啊,追逐太阳,即使倒在太阳底下,然而奋斗就是幸福的。想到这,我奋斗了吗?一位摄影记者在文中写道:一个偏远的地方,我看到一群成年人,一副无所事事的懒散的样子,眼神都是呆滞的。后来发现他们没有上过一天学,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帮助他们了,我只能拿着相机摄下那些七八岁,八九岁仍然背着草筐,拉着山羊的孩子,希望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因为如果没有人帮助他们,这些孩子再过三五年,又会是一群文盲。他们不想上学吗?不是的,而是没有条件,只要给这些孩子一个上学的机会,他们也会追逐着太阳奔跑。

我扪心自问,我有这么好的条件上学读书,我努力了吗,我奋斗了吗?我追逐过太阳吗?

谢谢你,孙夏冰,是你在赶往太阳的路上踏下了坚实的足迹,现在我也将循着你的足迹去追逐太阳。

教师评语:余雨欣同学的习作《追逐太阳》,已经深得孙夏冰的向往太阳精髓。要知道读后感难写,难就难在出新。而刚步入初中一年级的雨欣同学却能在通读《向往太阳》这本书后写出追逐太阳这个题目来,我为之钦佩。之后,她再引入夸父逐日的神话故事来诠释这一精神,已经真正做到了和孙夏冰的人生历程完美契合了。接着,她写路遥的回忆录又提出奋斗就是幸福的观点更是让我折服。而最后,因为摄影记者的那一段话引入到自己的生活的扣问:是否有孙夏冰式的奋斗精神。我想,她的写作思路是清晰的,引用资料是合适的,读后感受是真实的。

因此,我们坚信余雨欣同学确实能追寻孙夏冰式的奋斗历程去追逐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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