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6 来源:互联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700字。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盲人作家海伦凯勒的自传小说,这本书介绍了虽然残酷的病魔夺去了海伦的视力和听力及说话能力,但是她在莎莉文老师和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的学业,最终不仅学会了五种语言,而且还成为有名的作家,并且终身致力于残疾人事业,成为许多人学习的好榜样。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是: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遇到困难,都不要害怕、不要退缩,要像海伦一样想尽办法克服困难、战胜困难,只要坚持到底、永不放弃,就能获得成功。
与这本书结缘,源于一件事。去年暑假,小提琴考级前,有一首曲子很难,我老是拉的不流畅,烦躁时就想放弃考级。这时,妈妈拿出这本书让我读,读完以后我被海伦顽强学习的精神感动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我夜以继日地苦练,反反复复地练习,发准每一个字音,练习,练习,再练习。虽然这很枯燥,而且经常失败,但一想到再坚持一会儿就能把音发准,就能让我所爱的人听到我说话,我就立刻充满了激情和勇气读到这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是啊,海伦一个盲人,都能坚持学习,绝不放弃,何况我现在遇到的只是一个很小的困难,怎能轻言放弃呢?于是我重又拾起信心坚持不懈地认真练习起来,一遍又一遍,直到满意了为止,现在我的小提琴已考过了八级。
我要感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它激励我在学习的路上战胜困难,取得成功。有这样一本好书做我的良师益友,相信我以后的日子会过的更加充实,更加丰富多彩。让我们珍惜今天,为明天而努力学习,像海伦凯勒那样,朝着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吧!
hdH765.com更多小学生读后感扩展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00字_初三议论文
书籍是人们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既能陶冶人的情操,又能让人终身受益。在我的人生中这十几年里,我读过鲁迅的《呐喊》,读过曹雪芹《红楼梦》,读过老舍的《骆驼祥子》……它们的出现让我整个青少年时期都充满欢声笑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高尔基以亲身经历创作出的--《童年》。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罗大佑先生创作的童年道出了无数孩子的童年心声,每个人都拥有童年,童年生活都是五彩斑斓的,是值得怀念的日子,现在长大了回想起来还会令人哭笑不得。“列宁曾对高尔基说过,一定要他把童年和青少年的生活写成书,这一切都是富有极好的教育意义。”高尔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原型创作了《童年》这部小说,从中让我第一次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内心险恶,就连小孩子都不能避免这样的悲惨遭遇,跟我们如蜜糖一般的童年相比,一个是天堂,一个则是地狱,这让我对童年生活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既然出生在那么好的环境中,凭什么还不努力,天天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我们对得起把我们抚养长大的父母吗?这不禁让我陷入了沉思。
《童年》这本书内容极其丰富,反映出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它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三岁到十一岁这一时期的悲惨童年生活,生动形象地描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最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阿廖沙对生活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从他写的文字中我能感受到他对生活的坚强与渴望。文章讲到了阿廖沙父亲去世后,他跟随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家,在这个家庭中除了外祖母其他都是势利眼,他认识了另外一种人,也看到了感受到了另一种生活,后来外祖父家濒临破产,自己也面临退学,紧接着母亲的逝世,让他最后不得不到“人间”去谋生。高尔基的坚强乐观旁人无法相比,他童年的经历绝非是常人能对比的。我们所经历的九年义务教育,紧接着也要经历三年高中的寒窗苦读,令人难忘的就是中高考前奋斗的日子,我们一直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下未曾受过像他这样的挫折和苦难,未曾受到过用鞭子抽打,也未曾受到在这种吃不饱穿不暖的社会下生存,也未曾经历过打战这种黑暗的社会条件,与此相比,国家和父母给我们创造了那么好的生活物质条件,但我们还是那么不懂事感恩,依然还是感到不满足,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从小事做起,在读书期间把该做的事都做好,不能再虚度光阴,要开始为父母着想,努力让父母过上更好的生活。
从他的身上我能感受到他虽然身处这样恶劣的环境,但是他始终能保持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态,不去抱怨生活带给他的困难,微笑面对身边的人和事,他在这样的环境下还能成功,我感到无比佩服,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只有经历了风雨才能见彩虹,老天给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不公平的,贝多芬虽然失去了听见掌声的机会但是他收获了无数的观众;海伦凯勒虽然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但她并没有放弃梦想,最终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教育家;数学家华罗庚家境贫寒、没有学历,最终靠自己研究数学成功了。通过这些小故事,我懂得了一句话,没有人生来就是幸运的,只有不断积累经验,成功才是属于你的。
“童年”在每个人的字典里都有含有一层蕴意,它有可能带给你快乐,也有可能带给忧伤。成功的花,人们只看到了它开放时的惊艳,却未曾看到它背后艰辛的汗水。
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篇一: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我读过许多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书是明代著名小说家吴承恩写的《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心底善良的唐僧,忠心耿耿的沙僧,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还有天不怕地不怕、本领高超的孙悟空。师徒四人历尽艰难险阻,斗败妖魔鬼怪,终于取得真经。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说的是白骨精想吃唐僧的肉,就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姑娘想要接近唐僧,被孙悟空识破了,她又变成了老婆婆和老爷爷,可还是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师傅却误会他连伤三条人命,不但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把他赶走。白骨精一看有机可乘,抓走了唐僧,唐僧这才明白错怪了孙悟空。孙悟空却不计前嫌赶过来打死了白骨精,救了师傅,他们又踏上了取经之路。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被他们师徒不畏艰险、一心向佛的精神所感动,也使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在学习上要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在生活中要明辨是非,持之以恒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篇二:我喜欢的书《西游记》
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每个人喜欢的书都不一样,有的喜欢寓言之类书,有的喜欢童话之类的书,我就比较爱看四大名著,看了一遍又一遍,总是不耐烦。
我从小到大,在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故事。
我喜欢《西游记》,是因为唐僧坚持不懈,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非常勇敢,不怕妖魔鬼怪。
我看了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他们来到一座大山下,唐僧说:我有些饿了,你们谁去化斋?孙悟空说:我去吧。孙悟空临走前给大家画了一个圈儿,说:我不回来,你们就不能走出这个圈儿。然后,他就走了,有一个年轻的女人走过来,说:请你们到我家去做客吧。这个女人就是白骨精。她变化了三次,都被悟空打死了。这段就是三打白骨精。
希望大家都喜欢看《西游记》这本书!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是一部体现中华民族丰富想象和创造力的古代神话小说。
我喜欢《西游记》是因为里面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尽千难万险,最后修成了正果。我很佩服他们师徒四人,他们面对妖精不恐惧,而是想办法打败妖魔鬼怪,奋勇前进,所以我对他们很佩服。
虽然他们也起过内讧,但还是很快就解决了,师父也原谅了他。
比起唐僧,我更喜欢徒弟三人,虽然他们也是从动物变来的,一个大闹天宫,一个偷粮食吃,一个是水怪,但他们忠心耿耿,从不遗弃唐僧,所以我认为他们是令人喜欢的。
要说师徒三人我更喜欢哪一个,我更喜欢的是沙僧,因为他在徒弟当中最忠心的,他从没有遗弃过唐僧,一次也没有,而且担子都是他挑,那担子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从来都是他一个人挑,他也从来没有喊过苦,这就是沙僧,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
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巧借芭蕉扇的那部分,孙悟空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与他的兄弟一起战胜妖怪,终于得到了芭蕉扇。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西游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_初一读后感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徜徉在书海的世界里,让我的身心感到无比的舒适。所以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图书馆翻阅书籍。其中,我最常去散文区阅读书籍,因为那里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的书,就是木藤亚也所写的《一公升的眼泪》。
十五岁的亚也,正要展开人生中最灿烂的高中生涯,却因为突如其来的绝症--脊髓小脑萎缩症,改变她的一生,使她的生命在短短十年加速凋零。写字、跑步 等……这些平凡的动作,却变成她遥不可及的梦想,支持她生存的动力,就只有家人而已。但亚也把这十年对生命的坚持,全写在日记本里,直到她瘫痪在病床上, 慢慢的失去意识,最后死去。
这本书以一篇篇的日记呈现,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作者却传达给读者她内心强烈的渴望,那就是──我想活下去。生命是一篇小说,不在长而在好。虽然亚也 死了,但是这份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在她死后并没有跟着埋入土里,而是在人间慢慢的发酵。这种对生命的坚持,令人为之动容。的确,能活着就是一件最幸福、快 乐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虽然书中呈现的只是一篇篇日记,非常简短,但我却深刻感受到作者强烈诉说着我要活下去”。之前的我,只要遇到困难,总是一直逃 避,不管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了解,遇到困难时,与其一直自怨自艾,倒不如乐观的面对,勇敢的克服才是。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假日,我依照惯例,去图书馆。从那高高的书架上,取下这本书,坐在柔软无比的椅子上,细细的看着。这里头有哭、有笑、还有家人们之间最美好的感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_三年级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大师张乐平爷爷创作的《三毛流浪记》,我喜欢书中的三毛天真可爱,正直善良,乐于助人。
书中的三毛,大大的眼睛,圆圆的鼻子,特别是他大脑勺上的三根短毛,特别神气。他小小的身子和大大的脑袋很不协调。他幽默调皮,但他很善良。当他从垃圾堆中找出了食物,总是省给同伴吃,而他自己饿得头昏眼花。他还乐于助人,当他看见路边有小孩冷得直抖,他便脱下毛背心送给他。
三毛的童年很悲惨,吃不饱,穿不暧,但他爱学习,一心想上学,我们和他比起来,真是太幸福了!
一本书带给我的认知450字
在无意间,我阅读了一本书中国儿童百科全书地球奥秘,它着重讲解我们身边的自然科学:浩瀚的宇宙、奇妙的地质、多变的气候、丰富多彩的动植物王国,让我全方位、多角度地重新认识了我们所处的这个神奇世界。
其中植物的起源这一篇就是说:在生物进化过程中,逐渐产生了能自己利用太阳光和无机物制造有机物质的生物植物。在漫长的岁月中,植物几经兴衰,由无生命力到有生命力,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才出现了今日多彩的植物界。比如在很久以前只有石松类以及一些原始的蕨类,并没有鲜艳的花朵,到了白垩纪的时候才刚刚有了开花的被子植物。植物历经了漫长的进化岁月,发展到现在地球上已有40余万种的植物了。
没有植物,地球上根本不会有生命存在。除了能为人类提供食物外,植物还能释放氧气,供人类呼吸。从烈日炎炎的热带雨林,到万里冰封的极地苔原,从延绵起伏的崇山峻岭,到茫茫无际的江河湖海,到处都生活着绿色植物。它们把人类家园装点得五彩缤纷。
其实,一本读物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它讲述了多少知识或是真理,还在于它多大程度地激发了我们认知和探索的兴趣。如果读完一本书,或多或少地找到一些属于自己的发现和灵感,那么这就是一种很大的收获。
读我爱的一本书
前几天时,妈妈和我一起买了一本书,这本书叫《淘气包马小跳》疯丫头杜真子,我当时买这本书时,有两个原因:我曾经在先锋上看过关于《淘气包马小跳》的推荐视频我在家里也买过一些关于这种书的文本,我每当读时,都会觉得马小跳是一个乐观坚强,勇敢大胆,诚实,富有爱心
我之所以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中不仅使我认识到了马小跳,还认识到了疯丫头杜真子和她的猫,那杜真子长着猫脸猫眼,眼睛又31大又圆,闪着绿光,身上有一股魔力,能把男生指挥的团团转,做的土豆沙拉是非常好吃的,那只猫很奇特,会笑,会千奇百怪的笑:有狞笑、苦笑、微笑、大笑、狂笑、傻笑、冷笑每个人看了都会忍俊不禁,全都起鸡皮疙瘩。
我当时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我忘说了,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杨红樱,一提到杨红樱,你们应该都很熟悉,她是中国新世纪最具印象力的儿童文学作家,曾做过小学老师、童书编辑。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现已出版童话、儿童小说、散文80余种,已成为畅销图书品牌的有杨红樱童话系列、杨红樱校园小说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笑猫日记系列总销量超过7000万册,创造了原创童书的销售奇迹和中国儿童的阅读神话,被誉为中国童书皇后。获2014年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她写每一本书都能打动每一个孩子弱小的心,就如杨红樱在写这一系列的书时,就说过我笔下的马小跳是一个真正的孩子,我想通过这个真正的孩子呈现出一个完整的童心世界。
听了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你们有没有喜欢上这本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