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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当国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锦衣当国》读后感1000字。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锦衣当国》读后感1000字》,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锦衣当国》,写的是男主穿越时空,回到明朝,成为锦衣卫,进而得到皇帝赏识,从而开启一段风云人生的故事。似乎大量的作者对明朝很感兴趣,比如:当年火的要死的《明朝那些事》,还有之前杂七杂八看了不少的已经忘记名字的各种爽文。莫非明朝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对于我这种对于历史只有一知半解的人来说,也只能臆断一下了。

我这种网络书虫,在最近才知道龙空论坛,也真是可谓见识够短。读了几篇帖子,才知道爽文有爽文的套路,才知道为什么这帮作者总是在某处加入一些小事情,当然是踩配角的小事情。所谓爽文,就是得让读者爽,什么情况下最爽,当然是先抑后扬,才能高潮不断。说白了,也就是挖个坑先让读者跳进去,然后再让读者跳出来,随着情节的展开,要不停的让读者进坑再出坑。总是爽容易麻木,总是憋着容易坏掉,所以要憋一会,然后释放,再憋一会,再释放。

放到这本书里,就是主角先让有眼不识泰山的人诋毁几句、骂几句、看不起一下,然后主角再用各种手段,诸如:拳打、脚踢、刀砍、火烧、枪打、炮轰灭了对方。有可能一下灭不了,不过没事,正好凑凑字数,欲擒故纵,多来几下也就灭了,同时读者也能爽个不停。全书基本就是在如此反复中循环,先从一个实习的,继而变成锦衣卫小旗、百户、千户、指挥使,再升迁为将军、王爷,最后成了新皇。还没看呢,听着就爽,是不是?

不过我倒是没觉的特爽,因为毕竟在很多时候还得夹着尾巴做人,面对宰相的挤兑也得忍着,面对皇帝的猜疑得跪着。虽然这才正常,这才能先抑后扬,但是对于我来说,还是觉得忍得多,爽的少,也没准是因为我现在岁数大了,感觉没有那么爽了吧。

基本上全书战斗的戏份比较少,文斗(也就是勾心斗角)的戏比较多。让我最不爽的是,主角没有自带金手指,本书中所谓的作弊,也就是靠着遇见少年皇帝,进而不停讨好皇帝,增加皇帝好感度,然后带来其它种种便利而已。我不爽的就是总要讨好皇帝,是用各种招数去讨好,这让我看书的时候很不爽,有一种巴结的感觉。开始开个饭馆,我还以为利用饮食来完成原始积累,进而闷声发大财,最终拥有一片江山,可是最后这个饭馆只不过是为了巴结皇帝做了个开头。另外,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古代,说跪就能跪也让我很不可思议,这适应能力也忒强了吧。

大场面的战斗基本上就是剿灭草原上的鞑子那一场,用先进的火器灭了一帮用马刀的,看起来感觉就那么回事吧,不痛不痒的,没有大招对大招,也没有高科技满天飞,就是冷热兵器的碰撞,总是感觉少了点什么,有点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

看这个书,总感觉很多东西布局下去却没发展起来,也总是感觉没爽到最高点就给压下去了,所以看起来有时候觉得无精打采。不过总的来说比那些口水文还是好很多的,另外作者对历史还是做了一定的功课的,所以像我这种历史半吊子看起来还是能了解一些东西的,当然了,如果不去专门确认一下真实性的话,也就不知道所了解的是真是假,比如我,所以我就是了解了也不敢对外面瞎吹。

此书倒是可以一看,全当没事的时候消遣一下。如果和之前看的《择天记》比起来的话,我觉的差距还是不小的,此书并未能让我产生那种回味的感觉,而且行文我感觉没有《择天记》那么流畅、优美。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是十分推荐,但是也不是十分否定,喜欢爽文的朋友可以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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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当国读后感


袁氏当国读后感(一)

周日值班,有了一段空闲的时光,把一本搁了很久的书读完了。书名叫《袁氏当国》,是着名史家唐德刚的着述,讲述了民国初年的那段波澜曲折的历史。记得,读本科的时候,各种历史课是我们这个专业的主修课程。其中,最不喜欢的就是清末民初的这一段,一个是感觉不好,全是丧权辱国的家丑,另一个是内容错综,线索太多,记不住,就像一团乱麻。再加上盖棺定论的标签黑暗的历史,就更没有什么可读性了。袁世凯一直是一个漫画式的人物,奸诈委琐的卖国贼,锃亮的顶门就是愚蠢、愚昧的招牌。然而读了这本书,却给了我另一种感觉,用一种新的目光去审视这段历史,评价这个人物,修正自己浅薄的误读、误判。

先说袁世凯这个人物。也许,唐德刚说的没错,在他之前还没有人给予袁大头一点正面的评价。《袁氏当国》是第一次以比较客观、冷静的态度,从时代和人性的角度理解一个转型中的悲剧人物,进行了中肯的评说。袁世凯并非无能之辈,他在乱世中崛起,以高明的权术手段攫取了最高的权力,在清皇室和革命党人之间,游刃有余,坐稳了大总统的位置。在这个攀升过程中,并不是像事后人们唾骂的那样,他一开始就是一个窃国大盗,是一个反动派。袁世凯是末世的能臣,操练了第一支现代化意义上的军队,以兵不血刃的代价迫使清帝退位,完成了近代中国社会最为重大的转型,数千年的帝国不复存在。当年,拥护袁世凯做大总统,并非是袁的刻意造势,而确实是当时的大势所趋,众心所向。至于说,他最终走向复辟反动而招致灭亡,是后话,也不是一句窃国、卖国所能解释的了,而是囿于他个人的政治眼光,受制于当时的政治形势以及他对形势的错误判断,还有他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袁克定的怂恿和误导等多重因素作用的结果。当然,他内心的贪欲和野心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这里面有必然,也有偶然。

个人道路的选择,历史进路的曲折,都不是预定的,也不一定具有前后连贯的统一性,而包含了时代环境下的转向和嬗变。唐德刚对汪精卫、袁世凯的评断,除了爱才惜才的悲悯和同情,更多的是对个人和时势之间相互影响乃至裹挟的历史性探讨。人,终究是历史中的人,绝大多数人都无法超越历史的限制,即便权谋如袁世凯,也依然宿命地归于旧式官僚的行列,在时局中虽意识到危机与风险,但仍然不能把握历史的动向,进而失控个人的命运,演就了一出历史的闹剧、个人的悲剧。所以,每个人都应该保持克制和警醒,不管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误判,也许是人生的常态。尤其身处在变动中的社会,一切都在急速改变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判。要想少犯错误,更好地保全和发展自己,只有更多地跳出个人利益的局限,以长时段的眼光来看待现实的境遇和时机的选择。

再说民国初年这段历史。以往,对于这段历史是很不屑的,丧权辱国,军阀混战,一无可取。现在,再来细读这段历史,却也慢慢体会出其中的味道。近代中国是从哪里走来的,中国的现代性包孕了怎样的根骨与特质,恐怕都离不开对这段历史的解读。唐先生反复说的一句话,让我很有感触,民国初立,民无共识,国无定体,政无法统,一切都在形成中。当时倡行革命并没有群众性的基础,而是救亡图存的时世推动;当时主导议会的社会精英也不谙现代政党政治的路数,缺乏民主政治的训练,反而成为没有立场的政客。现代化的进程,宪政的确立绝不是一夜之间所能成就的事,法国、英国等老牌帝国主义成长的历史说明了这点,中华民国最初的历史也同样证明了这点。一个社会的成熟和进步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也会有反复,处于历史激变中的人,如何去抉择和顺应,就不仅是个人智慧和能力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历史发展条件,也有当时的环境乃至历史人物个性和遭遇的偶然性因素。历史不可重复,历史也不能假定,在把握历史必然性的前提下,回头去重读这段历史,才会有更为清醒的洞识,也更能在当时的情境下对历史人物的误读、误判有深刻的理解、切实的体认。

而且一段历史不管怎么不如人意,甚或黑暗,但总有他的价值。即使是袁世凯的厨房议会也并非毫无用处,其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对后世的法制发展依然产生了切实的影响。而且民国初年,总统制和内阁制的争风,革命党人对新政权的锐意改革与控制和实权派北洋系军人权力操控之间的斗争,都对我国近代选择的政治进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些问题,都是黑暗历史帷幕下蕴藏的历史的真实和脉络,值得我们去分析和探究,进而得出经验和教训,引为对当下的关照。历史,不能化约,需要你们不断的深思。否则,就是又一次误读和误判,失去了从历史中获得借鉴和智慧的机会。

只有广泛而深入的阅读,才不会误读;只有客观而中肯的分析,才不会误判。《袁氏当国》在流转更动的时代给了我们一点历史的回味、凝神的静思。

袁氏当国读后感(二)

刚刚读过《袁氏当国》一书,颇有耳目一新之感,原来历史也可以这样写啊。说实话,我爱读历史,但是不爱读连本大套的历史,更不爱读现代所谓历史学家或者研究者编写的历史书籍,不为别的,只是感觉匠气太浓,书象是为写而写的,这样读来就没什么意思了。最近一个时期,所谓的另类历史写作开始出现,用不那么严肃、不那么匠气的手法来写历史,虽然精品不多,但总是多了一种厕上读书的选项,聊胜于无吧。在这些作家或者学者里,一直比较关注几个人:如吴思、如谭伯牛等人,现在又多了一个唐德刚。

这些学者、作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通俗的语言来还原历史,让人从文字2020中窥到历史的原貌或者说最大限度的还原历史的原貌。(.org)和那些机械、冰冷、教条的文字2020与观点相比,这些人从来都不会给出你一个肯定的观点和答案,结论是由你自己得出的。

最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对这种类型的历史书籍感兴趣?大概是对过去所学、所接触到的知识和教育的颠覆吧,随着年龄的增长、了解到的事实、史料也比原来多了许多,才发现过去自己所受教育是多么狭隘和片面,原来历史是这个样子的,史书是可以这样写、这样读的。想想觉得颇好笑,上学的时候学历史、学哲学,要求人们用科学的、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可我们过去所学者,无一不违反此要求、原理,更有甚者,因为所谓阶级分析的观点要求,连最基本的史实都敢弃之如敝履,甚至连帝王时代的史官都不如,好歹人家还有秉笔直书的勇气和精神。就冲这一条,我们有什么脸面去抗议日本人篡改教科书、毒害下一代?

史观、史论也许是有阶级性的,但是史实没有。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

袁氏当国读后感(三)

近日从友人处借得一书《袁氏当国》,讲袁世凯当国时期华夏炎黄之地发生的诸多事略。读罢,有感一二如下。

余拙见以为史界一般对于历史人物的定性往往过于脸谱化、历史性,不是白就是黑,往往有失公允。袁亦不能免,在诸多历史着作和说法中,袁往往被刻画成一幅大奸大恶的窃国大盗模样!其实不然,只不过是袁后来搞帝制逆时代潮汐而遗臭所使然!就国人熟知的所谓二十一条,实当时袁政府并为接受日所提二十一条,甚至在化解这次危机的交涉和成效上还算得体。绝非历史教科书上所云袁接受了日的二十一条等等。至于当时袁窃革命果实当大总统一事,实乃当时情形绝非一般时局之混乱复杂,故亦非一窃国言所能囊括了然之,且历史风云往往亦绝非某人所能左右之!故袁非吾民头脑之原始印象,实是另有模样。然吾亦绝非为袁之翻案,实乃出于对历史一赤诚烂漫纯真之心!

故余拙见以为对待历史人物,决不应作不非乃是的简而化之之盖棺定论矣!历史之事乃人为,故研究历史事件就不能离开对历史之人的研究,然历史人物终归是有血有肉有妻有儿之活生生之人也!故历史人物之研究不能脱离人之为人之所谓大范畴矣!

《锦衣夜行》读后感


《求魔》读后感(一)

一部《求魔》小说看完了,但是心情很沉重,虽然只是部小说,但是心里对书里角色苏铭与作者只有默默的敬佩,我很懒更不会无聊去写文章,但是看完心里无法平静,人生若只初相见,极尽婉转伤感之韵味。我看这小说是无意听歌《幻世》这首歌曲前几句的独白与那种意境默默感动了我,我的一生,早被仙族安排。生生世世,失去阿公,失去族人,失去恋人,失去乌山的每一寸草木。到最后,只想找到回家的方向,却发现原来都是假的!我发誓,此生血染仙苍! 无数次的轮回,失去的自我,不甘愿被人摆弄命运,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执着,人活着不就是为求个真相吗?可那为什么那么累!

求魔,苦陷轮回生生世,明知假来宁当真。求魔讲的是坚持本心明撞南墙不回头的执;一是众生皆醉我独醒的傲然与孤寂,一是众生皆醉我亦不醒的挣扎与彷徨。我被书中角色苏铭的那种执震撼,从小长大的蛮族乌山部,亲人,恋人,当他发现他不是他时,一切都是假象时,一切都是摆弄他的命运时,他不甘心带着执冲破脑笼时,当他发现他是他时,他却发现这个世界却是一个个的骗局,他带着看清这个世界求真的疯狂去努力去奋斗。他遇到了真情,友情,亲情,千年等待的爱情,当下定决心用生命去守护时,又被命运捉弄了,何为真?何为假?有你的地方就是真,有你的记忆就是真,有你的世界,就是真只要有你,就是真。宁为你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你。你,就是唯一,魔前一叩三千年,回首凡尘不做仙,只为你掌缘生灭,求仙如何?求神如何?求魔,又如何?所有的执着,所有的信仰,只,为你!(初相见时的美好的记忆)。何为道?求什么是道?在苏铭所坚持的道就人最基本的感情,亲情、爱情、友情,他不舍得,哪怕失去所有他也要找回来,这就是灭生老人和他对道时说的你的路走下去,最终整个苍穹,消失的只有你!

一、生命

1、 求魔之中,耳根对生命有了特别的解释,生命生来就是残缺的,唯一完美的,是这个世界,但这个世界中的生命又是相生相克的,我可以是你的天敌,但我也可以让你进化的更完美,修炼,其实就是补缺,颇有中医里缺啥补啥的韵味,其实说白了,就是进化,从一个有残缺的生命体进化成一个完美的生命体,这或许,不止是对修炼的解释,也是对人生的一种描述吧?

2、生命无对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狼吃羊,羊吃草,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为了活下去。求魔,是我看到的为数不多的,文中没有正义邪恶之分,没有对错之分的小说。求魔之中,没有好人与坏人,有的,只是一群为生命的更高层次而奋斗的人,帝天,轩衣,三荒他们都是先驱者!

二、世界观

1、 求魔布局之大、之匪夷所思,是让人难以想象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到一个从围观到宏观的视频,看了的朋友应该知道,将宇宙缩小数亿倍与将分子扩大数亿倍,所看到的的东西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我当时在看时,就禁不住有一个想法,我们的宇宙,是不是某一个庞大到无边际的生命体,甚至或许只是这个生命体的一个细胞?而我们自己,又会不会是某些生命的宇宙呢?宇宙起源于一次爆炸,这个爆炸的过程,跟细胞生长,难道没有一丝相像之处吗?宇宙膨胀到足够大时,会有一次大收缩,这一个空间收缩的过程,有没有想到细胞的死亡呢?不知道耳根的灵感是否来自于这个视频,但在求魔中,在耳根笔下,耳根引领着大家的眼光,从一只小小的蝴蝶体内诞生的世界诞生的生命,蓦然走出这只蝴蝶,除了惊讶、感叹、迷茫外,有没有一种豁然开朗,世界无限大的感觉呢?我一直认为,生命与宇宙,是人类存在的意义所在(这里说的是人类,而不是人),求魔篇里,耳根或是有意,或是无意,将自己对生命与宇宙的部分理解掺杂其中,很新颖,在网络小说中,这是我看到的独一份。

2、镜中与境外,正与反。这是耳根在求魔中对生命,对宇宙另一角度的诠释。正宇宙与反宇宙,正能量与反能量,虽无从验证,但至少应该有不少人想过这个问题。按正反能量的说法,两者一碰,会湮灭,一切成为无。最近看到一则消息,真假不知,貌似已经证明灵魂的存在。若存在,存在在哪里?会不会就是求魔中的镜中,我们所谓的反宇宙?如果这样来说,镜外与镜中的结合,产生的就是完整的生命体。求魔之中,耳根笔下,是否在经意不经意间,诉说这个世界,诉说这些生命呢?

三、真假

当发现你是你时,你不是你,当发现你不是你,那才是真的你,文中一次次的暗示,求魔有一种唯物的,一种基于现实的凄美篇章。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苏铭说,我信故你在,后者比前者,怎么看怎么觉得多了一份朦胧的凄美。

1、 何为真假?你说的真,不是我想要的真。只要你在,你们在,就算是假,那也是最美好的。帝天这个人物,一句唯有我认为这里是真,你们在复活后,才不会怀疑这里是假,以我一个人的迷失,换取你们的存在,此事即便是错,我也认。打消了对他的所有负面感觉,以我一个人的伤,换来你们所有人,这话很轻,但情,深重!

2、相信即存在。既是自欺欺人也是一份美好的祝福及思念。国人有清明祭祖的传统,其实细想想,算是一种无奈,也算是一种念想。求魔中的真假感动人心,求魔中的真假,其实应该用情来描述更合适。

我是有感而发,写的不好,不要见怪,看着小说我听着歌曲有几次连男子汉都是默默的落泪,我也希望喜欢看小说的朋友,如果没看过,不要放弃这部有文笔的小说,我相信你们不会后悔,我再带上那歌词。

原创歌曲《幻世》为网络小说《求魔》量身打造,用音乐带你感受血染仙苍旅途。

随着修为的提升,却发现自己堕入了由仙族编织的宿命之路!于是,跟随真相,要将命运踏在脚底,踏上了一条属于自己的宿命之路!

如果我能看得见,可以分辨白天黑夜,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握住你的手那该多好。如果我能站起身,可以带你在天空飞翔,去往天的边,地的尽那该多好。如果我能说出话,可以与你一起欢笑,一起指着天空,一起画着蓝天白云那该多好。可我不能,我看不见,我动不了,我说不出话,我的世界是黑色的,没有色彩,有的只是身体的痛,还有孤独的寂寞。

干戈起兮月碎纷非,陌于南兮家路哀悲。

若天有眼兮何不见我永世沉沦黑

若神有灵兮何事分我天南海北离

我不负天兮天何让我不见夜之黑

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血肉忆纷飞!

无日无夜兮思我乡土,

流离路芒兮难见苍天苦

我思亲兮魂众何有,

魂思我兮阴死路心断愁!

真假难辨兮家乡在天荒!

生死天地兮我身何方!

泣血仰头兮何惜一命逆沧桑!

一个真正的魔,不是时间流逝后世人眼中粗俗阴暗的魔头,魔王,而是魔!!

是在他之前,人世本无魔!!在他之后,人世异样再无真正的魔!

既然世人皆称我为魔,则索性,从此我就是魔!

魔前一叩三千年,回首凡尘不做仙,只为她掌缘生灭

我祝贺大家永不会说出那句人生只若初如见的感叹!


《求魔》读后感(二)

我本非魔,奈何生不逢时,人不由己。漫漫千载,堪尽百世轮回。彼苍者天,尔独何泣?尽前世无奈,今唯我掌缘。路之千万,惟魔之一道:苏铭宿命塑冥,从此求魔。

生命初始,都是生不由己。我非求生,便已生,众生皆如是,苏铭也如此。只是我们生而为人,而他仅是魂转百世,又是一世轮回,甚至算不上轮回,而是千万次重复的人生。由死而生,是他的人生道路;魂醒梦破,惊觉宿命,是他的无奈;百转千回,假作真时真亦假,是他的悲哀;黑夜予他黑色的眼,他却用它寻求光明,是他穷尽这一世唯一的执着;亦正亦邪,非喜非怒,无哀无乐,只为亲朋动情。

情节故事已是云烟,遭遇坎坷也已消逝。只为这一生,这正行进的一生,求索坚持。不论宗教神话描述了怎样美好的死后世界,都只不过是痴人的梦。醒转之后,仍需要直面现世的人生。我不愿追求虚无缥缈,但求如苏铭一般,只为今世情动,只为今生奋蹄扬鞭。

求魔,求的是心魔,囚的是心魔。是求是囚,非宿命,仅是塑冥,仅是塑名,塑己之名。重要的,是你选择怎样去塑

袁氏当国读后感5篇


袁氏当国读后感

篇一:袁氏当国读后感

年初购此书,当即读完,颇为作者的行文和观点折服。唐德刚先生文体自成一家,半文半白,如行云流水,挥洒自如,可读性极强。前此读过其《晚清七十年》即有所感,比大陆史家博雅多多。

此书多为袁氏回护,看来还算客观。盖形格势禁,不得已也。同时唐先生再次强调中国转型期的200年历史三峡观点,不相信革命会毕其功于一役。此观点抛弃所谓阶级斗争的学说,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立论,颇能得人心。

近日从网上下载了作者另一著作《民国前十年》,发现《袁氏当国》即是《民国前十年》的一部分,前者在大陆出版时个别地方有删节,主要是大陆忌讳的地方。而后者可能是港湾版,联系大陆的议论之处均直言不讳,比读《袁氏当国》更全面有力一些。大陆版是经过重新编辑,截取一段成书,但并未说明,也许是经过作者同意的吧。

吾人记忆力大减,年初读此书,现在电子版重读,竟未发现读过,直到发现有错字,检查此书核对,才发现原文几乎相同。还好,一年内两读,增强记忆了。

篇二:袁氏当国读后感

近读唐德刚先生的史学力作《袁氏当国》,颇有些感慨,袁世凯其人,本为一个平常不过的封建官僚,后来因为形势动荡,时局变幻,终于被历史推到了前台,并最终当上了民国初期的第一任大总统,真可说是时势造英雄。然而,袁氏骨子里终究是一个旧式官僚,其帝王思想可谓是根深蒂固,再加上身边杨度之流的一干损友的煽风点火,终于导致最后改弦易辙,搞起了帝制复辟,可是历史的车轮终是袁氏等人所无法阻挡的,民主政治的潮流如长江大河,汹涌向前,袁氏等人的复辟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细品袁氏的政治生涯,其实可以以一言以精辟概括之:成也时势,败也时势!

袁氏从当初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发展到最后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大员,其中固然有自身的努力,但实在也离不开当时革命党的"帮助",特别是在满清后期,若没有神州大地风起云涌的革命运动,清政府国乱思良将,不得已才把已经被闲置一边的袁氏启用出山,则袁氏的命运也许就是终老山林,更加谈不上什么出将入相了,至于后来,这股革命的潮流更是被袁氏加以利用,作为与朝廷要价的砝码,并最终借此成就了其权倾当朝的举足轻重的地位,造就了一代乱世奸雄。真可谓是时势造英雄也。

等到袁氏当国以后,本来如果他能够顺应历史潮流,坚定地沿着民主政治的道路走下去,那么他也许将成为名载史册的一代开国元首,并最终功成名就,但可惜的是,囿于其自身的局限,他最终无法看清这一点,再加上他的根深蒂固的封建意识,以及身边的一大帮败事有余,成事不足的损友的推波助澜,终于走了回头路,玩起了帝制复辟,与历史大潮相悖逆,最后导致功败垂成,身败名裂。真是败也时势,造化弄人!

虽然我们常说历史是人创造的,有时候人也真的能够改变历史,但那往往得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社会环境下面,因势利导,才能够真正实现,离开这一点,则一切无从谈起。而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硬要以一己之力,逆流而上,与澎湃向前的历史潮流相对抗,最终只能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袁氏的失败,在于他以及他身边的一干智囊们根本不懂这个道理,看不清当时的形势,不懂得民主政治进程的不可阻挡,而强要与历史唱对台戏,那么最终的失败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可以说,袁氏的一生,正是成也时势,败也时势的生动写照。

篇三:袁氏当国读后感

最近在看一本书,是唐德刚写的《袁氏当国》,还没看完,大致写的是辛亥革命,袁大头称帝那个阶段的历史。

看到现在,感触最深的,就是当年袁世凯邀请公共管理学的先驱,美国的古德诺老先生来中国研究专制和共和哪个更好的问题。

这位老学究研究了一六十三招,得出的结论——纯学术性的——是对当时的中国社会来说,专制比共和更合适。

于是,袁世凯大人找到了理论依据,顺理成章地登了基,高高兴兴地当上了他的袁大脑袋。苦了的是古德诺,再怎么开记者招待会也没用了,本来有希望当上美国总统,这回全没戏了,还背了一个硕大的历史黑锅——支持复辟帝制。

真挺冤。

但接着往下看,发现当时有很多人是赞成恢复帝制的,而且听听"六君子"蔡元培、胡适之……这些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喝过洋墨水,智商绝对不低于180.

想想有点不明白了,按照中学历史教材的权威记载,辛亥革命一声炮响,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怎么还有人不明白这么浅显的道理。

再接着往下看,发现当时的民主真搞得不太明白,古老的中国社会,向着民主共和的方向努力,但也的确和民主共和的状态有着太多的矛盾和冲突。

老百姓百分之八十的文盲率,比现在的印度还牛,根本不知民主为何物,没有能力参与到用投票决定自己和国家命运的工作中。那认字的百分之二十,各种党派山头林立,把民主党成了科举的替代形式,入党想的是当官,当大官。就是真正的兴中会、国民党员,也是脑袋一热就把枪掏出来——宋教仁案还没有定论(其实到今天也不能肯定地说,是袁世凯指使的,最有可能是传统政治模式的牺牲品),就开始"二次革命"——黄兴等人极力劝阻,无奈是党内少数派,于是他们就用民主的形式,践踏了自己制定的宪法。

有人认为二次革命是暴乱,我认为起码不理智,不是民主政治的方法。

看到这里,感到,有的时候,变革太剧烈了,变革的力量向原子弹爆炸一样无法控制,任由变革本身推动社会的发展是不现实的,反而会毁灭社会。

这样的例子很多,像法国大革命,那还是思想准备了几百年,也是从头乱倒底,吉伦特牌、雅各宾派……愿望都是好的,决策也都是民主的,但脚底下是一片片的人脑袋。

直到出了一个拿着破轮的拿破仑,自己当了皇帝,才解决了问题。

篇四:袁氏当国读后感

辛亥百年,往事并不如过眼云烟。站在更自由、更开放、更文明的21世纪,回首101年前由"帝制"转入"民治",可谓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清末民初那段风雨飘摇的时光里,出现了两个影响历史发展的重要人物,一是孙中山,一是袁世凯。惶惶恓恓,沧海桑田,对两人的评价却是亘古不变,前者流芳万世,后者遗臭万年。无异乎唐德刚先生在《袁氏当国》结尾说的:"自民国有史以来,吾尚未见一本、一篇甚或一页对袁有正面评价之书。",由民国九年走到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的大师尚且如此,何况吾辈?

袁老辣,孙天真

且让我们回到1912年初,民国成立,清帝尚未退位的时候。袁世凯同时对付清廷和革命派的套路是"先养敌、后逼宫、再摊牌"."养敌"是袁世凯放纵革命派壮大,实力却又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好让自己有本钱同时和两方面谈判;"逼宫"好比曹丕逼迫汉献帝刘协"禅让",袁世凯将年幼的溥仪和垂帘听政的隆裕太后紧紧握在手里,瞎编革命军三头六臂上天入地云云,恐吓清帝退位;"摊牌"是孙中山承诺过,清帝退位之时,便是袁世凯接任大总统之际。

"摊牌"一项并非袁世凯威胁恐吓革命党,当时天下推举袁世凯为总统的呼声甚高,我认为其原因大概有三:一是他拥兵自重,北洋六师是正规军,怎可与革命军这种杂牌军相比;二是袁世凯的中国式"光荣革命",他可以不费一兵一将覆灭清廷;三是他声称上任后会推动民主共和政体的发展。这时他站在共和政体这边,或许是出自真心实意,或许是静观其变,至于他后来为什么开倒车复辟帝制,那是后话了。

一战期间,日本先下手为强,逼迫袁世凯签订丧权辱国的"五号、二十一条".袁世凯深知自己不是日本的对手,若是不肯弯腰就被毁灭。因此他故意将"二十一条"公之于众,让忙于一战的列强回过头来制衡日本,尽力将损失降到最低。如今看来,五四运动被骂为国贼的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等人实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啊,若非国弱,谁愿意向列强低头?总而言之,袁世凯是推翻清朝,维护民国初年安定局面的唯一一人,他的功绩不该被淹没。说孙中山推翻清朝、推翻封建制度,纯粹是自欺欺人,"孙大炮"根本无此实力。

"孙大炮"究竟有多"大炮"、多天真,我们权且可以当做笑话听听,"国父"的圣光还是不该磨灭的。第一件事,孙中山没有直接参与武昌起义,起义爆发时他正在美国科罗多拉州的一家中国餐馆打工为生,接报之后火速赶回上海。长年在外宣传革命活动的他,回来的时候却是两手空空,坦言"我一个钱也没带回来,我给你们带来了革命精神",真是辛苦了浴血奋战的黄兴等人啊。第二件事,袁世凯担任总统之后,"宋案"发生之前,是孙袁二人的"蜜月期".孙中山不是认为"三民主义"就剩下民生主义还没完成么,袁世凯为了"安抚"孙中山,便按照他的意思派他去"修铁路"了。"孙大炮"脑子一热,就立志在民国初年延长铁路20万里(一说是10万英里)。截至2012年,中国铁路总里程才12万公里左右,想必袁世凯当时心里就发笑。第三件事,二次革命后孙中山改组中华革命党,入党宣誓词就有"服从先生,再举革命",党内高级干部均由党魁直接指派等等,给人的感觉怎么这么像独裁?

法治法治,先法后治

"宋案"发生之后,国内的舆论矛头直指袁世凯。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可以通过此案向中国人灌输欧美的法治精神。虽然黄兴咬定是袁世凯做的,但他还是主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是孙中山一拍脑门就要兴兵伐袁,这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让司法部成为花瓶么?唐德刚先生说:"中山是个现代政治家,尚且如此轻视法治,袁氏是个落后的老官僚,不动声色地调兵遣将,来个兵来将挡,那就更顺理成章了。",即便是民国刚刚建立,百废俱兴,可这法治也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吧,能让别人对共和体制不寒心么?

法治法治,先法后治,无法又哪里谈得上治?若说袁世凯上台前制定法律的工作在正常运行,那么袁世凯上台后,制定法律更像是为他个人服务了。当然,其中也有成为后世立法蓝本的法律条文,例如森林法、出版法、国籍法、著作权法等等,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功过理应折半。

虽说袁世凯称帝前,将政府部门"打扮"得漂漂亮亮,俨然一副民主共和的气象,然而细看其人员安排、权力制衡等各方面,不过是一出"披着共和外衣的中央集权"的小把戏。在当年袁政府中,官吏贪赃枉法逾500元便可判处死刑,虽说这是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要求和体现,但与当下风气相比,我们还是要反思一下。

袁臭孙香,命哉时哉

按照唐德刚先生的意思,孙袁等人的命运决定于民国初年那个"烂摊子",这是个无人可以收拾的"烂摊子".孙中山、黄兴等人半路转手,没有继续打理这个外表是"胜利果实",实质是"烂摊子"的中华民国,才免于一场千古骂名的浩劫;袁世凯是进退两难,最终因开历史的倒车而车毁人亡。

为什么说民国初年是个"烂摊子",我认为唐德刚先生的"历史三峡论"可以加以说明。由帝制转入民治,中国走的太快了。几千年的封建王朝存留下来的不仅仅是政治制度的问题,还有社会问题、思想问题等等,这些是不可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咔擦"掉的,转型需要一个长久的时间。大胆的说,我们现在还在这个转型期里面。这没什么可怕的,英国、法国走了几百年的路才有今天的高度;美国是移民国家,一开始就有实行民主共和政体的"土壤",它没有君主、没有过去、没有思想残留等等束缚。因此,民国只是一个初生的,长得像外国人,却留着中国血的婴儿,稍有不慎,便会夭折。

孙中山晚年和中国共产党合作,在撒手人寰之前留下一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加之他之前的辉煌事迹,这一切怎能不让我们对他产生遐想和同情。 "孙大炮"始终是个理想主义者,他生搬硬套外国体制,不懂得结合国情,这样的改革多半是要人仰马翻的。若是没有袁世凯,谁知道他会不会成为"袁世凯"?

后人对于袁世凯的最大诟病在于他的野心。没错,谁不想做皇帝,可他的野心最后也吞没了他自己。然而其它因素的推泼助澜也是必需的,例如"太子"袁克定的宣传吹嘘,假造《顺天时报》,说日本人赞成袁世凯称帝;古德诺教授的言论被误解,弄巧成拙成为推崇帝制的先锋;筹安会"六君子"、"十三太保"等人都是幕后推手。正如曹操晚年,位极人臣,朝内大臣竟罔顾龙椅上的汉献帝,奏表让曹操称帝。可惜袁世凯不做曹操偏要做曹丕,这骂名自然是他咎由自取的了。

《袁氏当国》一书提及蒋介石的《告国民书》,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可战而不战,以亡其国,政府之罪也。不可战而战,以亡其国,亦政府之罪也。",对待历史理应如此,了解透彻细节和利弊,方可作自己的结论,不可将绝对结论推而广之束缚大众。史实有时候会蒙蔽自己的双眼,例如这次"再论孙袁",实在是颠覆了很多认知。唏嘘之余,不禁感慨,真历史往往比假小说更精彩。

篇五:袁氏当国读后感

近期拜读唐德刚老先生的《袁氏当国》一书,感觉受益良多。盖唐氏应是多为欣赏袁氏,同情袁氏,但也批评袁氏。赏袁氏之才,叹其传统政治手腕之老辣成熟,也认为其是"治世之能臣";惜袁氏生不逢时,偏生与他那时个社会转型的乱世,令他成一个"乱世之奸雄";也批其狭隘,不识唐氏所谓之的"历史三峡"之局,悍然打起称帝的大旗,终受各路"口诛兵伐",而落一个连退而当大总统也不允的悲剧下场,颇似当年秦二世临终的"三求",真所谓"偷鸡不着蚀把米"!

仔细想想,笔者以为袁氏经历颇与法国路易·波拿巴相似。路易也是当了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总统,没多久便也复辟帝制,当起了法兰西第二帝国皇帝(拿破仑三世),而那个短命的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在一场激烈革命("二月革命"推翻七月王朝)中诞生。这些颇与中华民国诞生于辛亥革命,而民国不久,袁氏又要闹做皇帝这一路线相似。这不由得令笔者想起马克思的经典著作《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觉得袁氏亦有自己的"雾月十八".

然而,袁氏又毕竟不是路易·波拿巴,袁氏的"雾月十八"远没有像路易那样取得成功,袁氏这个"洪宪皇帝"每当几天,就在全国的一致讨伐下与他那个"中华帝国"一起见鬼去了。唐氏在其书中,他给出了很多角度的剖析解释,其中给出了一个历史学家的角度(注意,是历史学家的角度而非政客、军阀的角度)的解释,即其"历史三峡"论。

袁氏当国的历史,是中国社会历史正在发生巨变和社会转型剧烈的历史,这个转型,用唐氏的话来说即是从"帝制时代"到"民治时代"的转型,又或者用另一个角度来说是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近代化转型。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转型非从袁氏当国开始,而是早在鸦片战争后就已开始慢慢展开了,因为这个转型是多层面的(经济的、政治的、思想文化的、外交的、军事的、社会阶层和生活的······)而非单一的领域,正如唐氏说所,

民治时代不只是一种政治现象,它是一种囊括全民族的新的民族生活方式(a ney)"唐氏还提到:

古氏对袁世凯作上述分析时,他也留了个但书:那就是这个反转型政体(从个人独裁,立正向后转,再来搞帝王专制)必须:(一)要全民认可,不得稍有反对的动乱出现;(二)列强,尤其是日本,对中国的反转型政体没有异议;(三)要真正落实君主立宪的具体计划。三者缺一不可也。

看来古德诺也是向袁世凯推销"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呀!要全民认可,不就像路易得到法国小农的认可,然后又得到国会通过,恢复帝制吗?

唐氏认为古德诺的理论"不算太缪",但却忽略中国的政治实际。唐氏书中这样评论道:

他(古德诺)不知道,民国之所以能顺利建立,实在是在中国试行君主立宪(戊戌变法)而彻底失败的结果。如今改到实行共和,虽是困难重重,但没有彻底失败。此时要舍"辛亥",而返"戊戌",岂非庸人自扰?

唐氏的这一番评论开始时令笔者感到疑惑,在书的前篇,唐氏分明提到"二次革命的爆发,却标志着这个美国模式的彻底流产。"但细细想来,却也可以理解。美国模式的彻底流产,另一共和大国——法国的模式呢?早在唐绍仪内阁的倒台也表明其不适合中国当时国情。那怎么办?走自己的路,创自己的共和模式。这或许是唐老先生的所谓"虽是困难重重,但没有彻底失败"吧。基于这点,唐氏赞成袁氏的"可继承式总统制",做一个"皇帝总统";但反对撕开总统外衣,复辟帝制,偏要带上那个虚衔,这就成了在"历史三峡"的洪流中中逆流而上的愚蠢行为,自然也就被一片痛骂了。

然而,若就"历史三峡"论来看,何以路易·波拿巴能成事?这岂非与"历史三峡"论相悖?唐氏书中有一篇章"历史史实与历史哲学".唐氏说:"历史哲学离开历史史实便是空话······历史事实如果没有足以解释它的历史哲学来加以说明,那这个故事也就是一篇‘官场现形记’而已。"显然,历史哲学与历史史实是需要结合在一起的。而以"历史三峡"论解释袁氏的"雾月十八",通;解释路易的"雾月十八",不通。何也?笔者愚见,以为纯历史学家角度不能解释一切的"雾月十八"现象,因为事情的发生毕竟不是为了历史学家的研究而发生,单纯的历史哲学也不能完全解释一切历史史实,又或者说微观的具体历史史实难以用宏观的历史哲学来解释(例如"历史三峡"论,笔者赞成这一观点,但这是一个大局的趋势,是宏观的;而袁氏也好,波拿巴也罢,都是具体微观的历史现象,而历史最终由"历史三峡"论来书写,无论是何种模式、何种道路、是何过程,都不能改变这一趋势,这回过头来看就是所谓的"客观实在"了。这正应了那句话,历史是波浪式前进的)。这也或许为何唐氏要多层面来剖析袁氏为何失败吧。

《读后感》 (1000字)


书,如同一座美丽的花园,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我陶醉;书,如同一片碧蓝的汪洋,一下子望不到边,让我迷茫;书,如同一季美丽的新春,洋溢着盎然生机,让我留恋

历险,固然是一件刺激的事,《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刚好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历险的路途,不想却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苦,无依无靠。但聪明的鲁滨逊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艰辛耕作,自制工具,圈地驯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是我们自己害怕的心理而已。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慌张,镇定地面对一切,凭借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生活中,我们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从小衣来张口,饭来伸手,要什么不就有什么嘛?而鲁滨逊呢?他在孤岛上没有人照顾,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他还要用智慧去创造;用勇气去抗争;用坚强去磨练他不照样健健康康的活了下来吗?

如果让我和鲁滨逊一样在孤岛上生存,与海浪搏斗,与生存环境抗争,我又能活多久呢?一天?两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做呢!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不惧艰险的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还活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如果说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磨练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音符;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挫折就是一簇骤然泛起的浪花;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经历就是天机一朵漂浮的白云。我们要向鲁滨逊那样,做一个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的人,要向他学习,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鲁滨逊,一个传奇性的名字,深深印刻在人么心中。他是勇敢的化身,冲破所有黑暗;他是坚强的代表,驱散所有懦弱;他是机智的灵魂,洗净所有无知

六年级:453354

读后感1000字


篇一: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1000字

一本《细节决定成败》风靡全国,几乎每个企业家都在谈论细节,强调细节。听说很多老板专门给员工送这本书,偏爱之情由此可见。

然而员工对此是何反应呢?一次和友人谈及此书,她的第一反应是:“老板的说教书”,只是“帮资本家洗员工的脑”罢了,我不禁莞尔。一千人有一千人心目中的哈姆雷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前不久和Andre聊天时,他问我:“你是为自己打工还是为别人?”,突然茅塞顿开。我们常常怪老板不把我们视为企业的主人,我们自己有没有把自己当作企业的主人?为别人打工的人常常梦想做大事结果连小事都做不好,而为自己打工的人却能终小事继而成大事——这是一个自我定位的问题。

我们常常会评估付出是否值得,是因为我们从来不知道每一笔付出最终的受益人是自己。让我们一起来细细品味《细节决定成败》的开篇语:“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何谓大礼?小让方能成就大礼。“胸中有丘壑”固然是一种胸襟,而“不拒细壤”“不择细流”却更显博大。如果我们过份计较个人得失,结局必然是因小利而失大利。汪中求先生一针见血:“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

有意思的是,成功的企业总是一样的(而不成功的企业各有各的故事)。前段时间Jim和华西希望集团陈育新总裁会晤,我有幸旁听。作为中国第一大民营企业集团的领军人之一,陈总的谈话一直围绕着自己如何注重细节,从小事处改良创新展开。每每谈到对细节如何改良如何获益,陈总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离开办公室时,陈总对员工叮嘱道,记得把花园的水龙头关了。看似无心,原来财富数以亿计的陈总却是如此“处处有心,处处留意”。突然我理解到,一直倡导“追求完美”、严于律己的陈总成功的奥秘所在。

都说生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人是没有经历过风雨的年轻一代,相对于我们的祖辈和父辈多了一分毛糙和浮躁。一心只想做大事,而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做小事。但事实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说: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所以,我们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细节决定成败。

细节不仅是企业成功的利器,也是我们锻造自我核心竞争力的法宝所在。细节做好了,表面是企业受益,最终是个人得利。我们在严谨的工作中培养了自身的细节意识,这种意识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将支撑我们自身的成功,获得超值的个人财富。细节是自己的终身财富,让我们为自己打工,对自己负责。

读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使我感触颇深。从表面来看,这是一本关于企业管理精细化问题的书,似乎与我们教育工作者没有太多的必然联系。其实不然,书中所强调的细节问题不仅仅是企业管理问题,而是整个国家、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于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学实践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纵览全书,作者用极为详尽真实的事例和一系列令人胆战心惊的数据强有力地证明了细节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精辟地指出了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之处入手。一心渴望伟大、追求伟大,伟大却了无踪影;甘于平淡,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伟大却不期而至。这也就是细节的魅力。一个人的价值不是以数量而是以他的深度来衡量的,成功者的共同特点,就是能做小事情,能抓住生活中的一些细节。本书意在提示人们:做大事必重细节。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个人每天所做的都是一些重复的琐碎的平凡的小事,能称得上大事的没有多少件。但是能够把小事、平凡事做好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这段话看似平凡,其实蕴藏了许多真挚的哲理。的确,一个连小事都做不好的人,肯定做不成大事。然而现实生活中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那些小事,太自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殊不知,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是在做一些小事,假如每个人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成也细节,败也细节。细节问题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在读完这本书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也有了一点肤浅的想法。作者所强调的注重细节的理念对于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分明有着十分重大的借鉴意义。那么,怎样才能把这一理念运用到我们的工作中使它为我们的教育服务呢?

在工作中我认为要严格要求自己,必须把常规工作做到位,以身作则,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切细节问题当作一件大事来做,花大力气做,把小事做细、做全面,真正做到细致严谨。例如:在备课之前的研读教材,每行每字都要仔细斟酌它的意思和意图,还要研究学生,准确地把握学生的认知能力;(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根据这些,再进行细致地备课,而备课中的问题设计,问什么问题?怎样问?何时问?甚至问题的遣词造句都要进行慎重的考虑和选择,争取使每个问题都问得有价值,有针对性。有效地利用课堂的40分钟,让学生得到最大的收获。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太薄弱都有可能导致教学质量的滑坡。另外。老师也要十分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因为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特殊地位,老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老师应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向学生展现自己高尚优雅的风度和修养,对学生施以正面影响。最后,老师还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来教育管理学生。我觉得老师将注重细节的理念传达给学生也十分有必要。作者在第四部分

第二节中谈到,“注意细节其实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是靠日积月累培养出来的。谈到日积月累,就不能不涉及到习惯,因为认得行为的95%都是受习惯影响的。”所以我们应该从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细节抓起,严格要求学生养成注意细节,一丝不苟的好习惯,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素质。良好的习惯一旦形成,将会成为他们一生受用的宝贵财富,因为习惯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只有了解自己教育的对象,才能对其进行正确有效的教育和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在平时细心观察学生的言行等细节上的表现,了解他们各自的心

理特点,因材施教。

在工作中我还体会到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如果你热爱你的工作,你每天就会尽自己所能力求完美,而不久你周围的每一个人也会从你这里感染这种热情。书中众多的例子从正反两面说明了细节能够表现整体的完美,同样也会影响和破坏整体的完美。细节在创造成功者与失败者之间有多大差别?人与人之间在智力和体力上差异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很多小事,一个人能做,另外的人也能做,只是做出来的效果不一样,往往是一些细节上的功夫,决定着完成的质量。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能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台湾首富王永庆就是从细节中找到成功机会的人。

再回过头来看本书的作者,他自己也是一个十分注重细节的人,从一开始的人民教师到公务员再到下海经商成长为现在的首席营销顾问,这一系列成功的蜕变不能不说与他“把小事做细”的精神有很大的关系。我们教育工作者当然不需要像作者那样做那么多转变,但只要我们能接受他对于细节的理念并从中得到启发,我留意了以往自己的一些细节,发现它们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身上存在的种种不足,给我指出了努力的方向,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人何事,我一定要用心筹划、用心去做,凡事未雨绸缪、考虑全面细致,凡事要强烈的责任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内在素养。

篇二: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读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让我知道了原来在遥远的欧洲不仅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悲壮的爱情,像莎翁那样的古典哥特式的美,原来也有市井家,回归生活的美。简单,精致,如同“两寸牙雕”,却窥视出了整个社会。

弗兰克奥康纳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技巧局将一样,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完美无缺一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可以随时随地的沉浸其中。那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为我拉开了英国田园风光的帷幕,不经意间勾勒出了一个浪漫纯美的童话,却又那么的贴近生活。

这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整个故事的架构。虽然作者在作品中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

风波。其实小说中的班奈特太太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靠的奢侈品,她们只看重物质,看重权势。所以当富有单身的宾利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便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以及小说中对军官们到来,小镇人民细微的表情和言语的描写,将当时社会风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作者奥斯汀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女性,于是她塑造了一个追求纯粹的爱情,多少有些藐视权贵的伊丽莎白。虽然小说写于19世纪初叶,但是她所阐述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放在当下中国却也依旧是那么热点的问题。看到社会中充斥着的拜金主义,炫富事件,小三,包养等心中竟升起一种荒凉,但这也并非真爱的缺失,而是社会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够完善,本来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对金的崇拜,对物质的追求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中国却显得有些病态了,因为在中国没钱你便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在“生存”这把悬于头顶的大刀压迫下,拜金现象自然变得严重,人间的真善美也在死亡的威胁下大大贬值。而在国外,特别是欧洲,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哪怕你没钱,你还可以生存,所以在国外对艺术,对学术的追求热情远高于中国,同样在那样一个安逸的社会里,爱情观也让现代中国青年向往。

在我看来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

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通过这个“牙雕”窥见了当时的风气,抛开爱情不谈,还有其他的一些感慨。

首先让我感慨的是当时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因为整个故事的构架便是在依据当时法律贝内特夫妇死后财产由远房内侄继承这个源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可见当时法治发展的水平。

其次是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篇三: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000字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时隔近多年后的今天,有多少人能记得孙少平与田晓霞之间的爱情?但我必须得承认,他们的爱情是没有任何的杂质的,是纯洁的、透明的。

“这个?世界?”的时间,是1975年以后,主要是1978年,中国进入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新时代以后;“这个?世界?”的空间,是渭河流域。“这个?世界?”有三部、六卷、一百余万字,写的是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为改变自己的命运,努力奋斗所遭受的无穷尽磨难。

在《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第一卷,作者就写道:“他(孙少平)慢慢懂得,人活着,就得随时准备经受磨难。他已经看过一些书,知道无论是普通人还是了不起的人,都要在自己的一生中经受许多的磨难……”孙少平还在给妹妹的信中,写过这样一段话:“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的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亲爱的妹妹,我多么希望你的一生充满欢乐,可是,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

《平凡的世界》弥漫着苦难意识。小说告诉我们:苦难,作为人对现实非自觉承受,并不单指物质生存境况的艰窘与酸辛,更意味着人在困苦的境遇中对人生的特有的心理感受,意味着现实生活对于人正当、合理愿望的嘲弄与对激|情的压抑;小说告诉我们:苦难的遭遇能磨砺坚强的意志,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炼狱,方能读懂人生,走向成熟;小说告诉我们:苦难导致人生的缺陷与失衡,进而产生追求超越与平衡的反差与张力;小说告诉我们:人生的价值,在于对自身苦难的严峻正视、深刻思考、透彻理解、不懈抗争。路遥是借孙少平的嘴和手,表达了他对人生苦难的认识和思考。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囊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生活在彼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梦魇……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

近二十年过去了,不知道现在年轻的一代读者如何理解与认知省委领导的女儿田晓霞与煤矿工人孙少平之间的爱情。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现而今已然完全没有了此类爱情发生与成长的土壤。抑或说,作家连想像的欲|望都不再有。煤矿工人与省报女记者之间有着何等的距离?即便是作家能想到,这样的情节读者与观众能否接受?在这样的问号背后,刻就的是大众对人与人关系的认同与否定。

《平凡的世界》之后,也很少再能看到关于煤矿工人的生活境况的小说。他们在一度的笑语喧哗之后重又归入黑暗、潮湿的地下生活。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生老病死变得那么寂寂无声。偶尔在报纸、网络媒体上看到他们,也只是与死亡名单、煤矿事故相连。想来,这个时代的煤矿工人孙少平们不会再有人关注并敬仰了。他喜欢谁娶哪一个都无关紧要。恐怕还会有人想,只有傻瓜才会把一个煤矿工人当做自己的偶像吧?所以,这一次在翻阅《平凡的世界》时,内心充满着平实的欢喜与复杂的情感。

我必须老实承认,孙少平,这个英俊、纯朴、向上的男青年在当时肯定赢得了不少青年的深深热爱。我甚至因此而热爱他的生活历程——从黄土地出发、建筑工人到煤矿工人。现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惟以金钱的多寡为成功的惟一指标。在许多公共媒体中,他们,孙少平以及孙少安们注定缺席并命定成为弱势并沉默的群体。走在都市茫茫的人海里,我常常深感困惑,困惑于川流不息的车辆中平凡人们的退隐,更困惑媒体、大众对金钱、权贵的追

逐与渲染,对凡人生活与生命的漠视。如果活到现在,作家路遥该如何面对这时代的巨变……他的离世,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休止符,是有着现实主义理念的作家用理想主义和人文精神写就的休止符!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用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命运也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我们承认伟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贡献。可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有多数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伟人们常常企图用纪念碑或纪念堂来使自己永世流芳。真正万古常青的却是普通人的无名纪念碑——生生不息的人类生活自身。是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就是我们对一个平凡世界的死者所能够做的祭文。读了这些哲理性的语言,我心胸豁然开朗,所有对生活的迷惑和不解,都在这找到了答案,使我更深一层懂得了生活的真谛,过去曾经为自己不公的命运而怨天忧人,为自己不幸遭遇而伤痛,这些人生哲理让我醒悟,指点了我迷津,这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的体会.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创造出不平凡。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书籍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或者说,奇妙的不是书籍二字,而是使得书籍变得有意义、变得丰满的作品本身。不管曾经怎样认真的看,不管曾经有多么深刻的体会,随着年岁的变迁,随着人生的流转,再看的时候,仍旧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不一样的触动,就如同久别重逢的朋友一样,各自在不同的地方经受过不同的考验,再相逢是,还是相同的人,却已经不是当时的模样,更重要的是,不是当时的心境。

看完《平凡的世界》一些感悟后,已将近子夜,脑中已经差不多混沌一片,想不起来是什么样的感受,只是闭上眼睛便看见孙少平在悟得了人生的意义以后,幸福的向着属于自己的地方跑去,在他的脑海中,是那个美丽而善良的惠英围着红色的头巾带着系着鲜红色红领巾的明明站在山坡上迎接着少平的归来,他们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安宁,那样的坦然,那样的纯净。

虽然相比于大都市中的一切,以及妹夫吴仲平为他安排的前程那样让很多人憧憬的荣耀,但是,他们的幸福,他们的人生,作为普天下最为简单、最为原是、最为朴实的一种状态也是最为安全最为幸福的一种状态,那里的城堡中的主人就是他们自己,平凡的人生就是如此,没有闪亮的星,但是却因为有了素雅的云,一切仍旧是那样朴实无华的美。

读后感 (1000字)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至于叫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我先给你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资料,然后你来告诉我: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作者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读到了这段话,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这样的好文章,多一字是狗尾续貂,少一字又言犹未尽。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底气,作者不露庐山真面目,没有借助任何名号,学历光环效应,却能仅以文字的魅力脱颖而出。不仅如此,有人说当年明月的文章以通俗的小说方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制造机器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讲述了600多年前那段波澜壮阔的元末农民起义,并将继续讲述至明末的276年历史。以上几点是很多很多写历史的作家所做不到的。这就是我佩服当年明月的原因!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经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桑但朱允缮咸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

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我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虽然这是人的本性,但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本性,不要在生活中和朋友因一点小小的利益就吵架、或跟那人绝交等,而应该要宽容忍让,因为退一步海阔天空!

五年级:钱俊涛

1000字读后感


1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着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1000字读后感范文二

寒假里,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哈佛女孩刘亦婷》这本书,封面上是灿烂的刘亦婷,那阳光般的笑容吸引我打开了这本书。当我仔细阅读后,我深深地被震撼了,我被刘亦婷刻苦的学习精神所感动,更被她父母持之以恒的系统教育的精神所感动。我感叹培养出如此优秀的孩子的父母,如果没有良好的素质及对生活的理解、感悟力,是无法在孩子成长的各阶段及时给予各方面的指导和训练的。

《哈佛女孩刘亦婷素质培养纪实》一书是18岁的成都女孩刘亦婷被美国4所名牌大学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威尔斯利学院和蒙特豪里尤克学院同时录取,并获得全额奖学金之后,刘亦婷的父母刘卫华、张欣武写了本书,讲述被哈佛大学喻为具有不寻常的优秀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刘亦婷的培养过程。刘亦婷的父母刘卫华、张欣武都在成都市的某杂志社工作,他们把自己的理想寄托在女儿刘亦婷身上,精心培养。可以说,该书为读者提供了家庭教育如何培养孩子全面发展,提高素质的成功个例。

在如何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上,在各个学习阶段,刘的父母采用的是不同的方法,例如在小学阶段,作者认为这个阶段老 师的态度与评价对孩子学习兴趣的影响最大,来自老师的夸奖和鼓励可以极大地激发孩子的 学习兴趣。同样的道理,来自老师的冷眼和打击也有极大的杀伤力。父母宜每天和孩子聊聊 学校的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尤其是有伤孩子自尊心和自信心的问题,及时为孩子提供 心理支撑,帮助孩子重新振作精神。得不到老师鼓励的孩子,更需要父母多多鼓励。如果老师能想方设法地表扬每一个孩子肯努力、爱学习,要替孩子们谢谢这样的老师!

以激发学习斗志为例不同处境的孩子,要用不同的方法去激励。对处于劣势的孩子而言,最为有效的引导办法是,一步分做几步走,让孩子有机会体验成功。因为处于劣势的孩子普遍比较自卑,特别需要体验我能行的感觉,找到自我肯定的心理依据,从而增强自信心,唤起努力奋斗的愿望和勇气。对处于优势的孩子而言,则要用天外有天来 防止自满,那些不断更新的富有挑战性的要求,比不要骄傲啊这种令孩子反感的空泛敲 打更有吸引力,更能激发继续奋斗的热情和渴望。

做父母的,总喜欢把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相比较。不少父母就是在这种比较中忘记了孩子昨天的基础,恨不得孩子马上赶上或超过别的孩子,以至于失去应有的耐心。这样做的父母不论是出于追求完美,还是出于虚荣攀比,结果都是欲速则不达。这样的家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父母的期望值在山顶,孩子的基础在山脚,即使孩子从山脚攀登到山腰 ,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但离山顶还是差得远,父母还是不满意,不高兴,动不动就用榜样来贬斥孩子,甚至还要打骂。孩子觉得很委屈,觉得再努力也没有用。长此以往,孩子必然厌恶学习,甚至会把兴趣转移到消极或危险的方面去。其实,不论什么基础的孩子,只要立足自己的现有水平,一步一个脚印地朝前走,都能形成富有发展潜力的个性特征,不断地积小胜为大胜。 感觉良好不仅对大人重要,对孩子更重要。父母多让孩子在正面事物上感觉良好,孩子就容易对正面事物感兴趣。想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把对孩子的期望值调整为 在昨天的基础上前进,真心地为孩子每一个微小的进步喝彩就行了。孩子的心灵舒展 ,才能形成最具发展潜力的好个性,才有机会创建自己的幸福人生。

书中还提到周弘先生的《赏识你的孩子》是教育孩子的一剂良药 。周弘先生不仅让先天耳聋的女儿学会了说话,还把她培养成了少年大学生、留美博士生, 他的秘诀就是:用教婴儿学走路、学说话的耐心和信心对待学习落后的孩子,把你不行 变成你能行!一份10题9错的答卷,在他嘴里竟能变成:这么小的年龄做这么难的题 ,第一次居然就做对了一道比爸爸当年强多了,再努努力,说不定还能多做对几道呢!

我想,做父母的做老师的若能这样赏识激励孩子,再加上用有效的学习方法进行辅导,我们的学生我们的孩子一定能一步一步实实在在地向前

《牛虻》读后感1000字


《牛虻》读后感1000字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题记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牛虻》的。

小说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中,由于经常受到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却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己的良师慈父,而且他认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献身的人是不独立的。当遭遇最亲爱的神父那痛彻心扉的欺骗与背叛时,当受到最心爱的琼玛那沉重的误解后,当周围的所有都将他孤立时,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从此,亚瑟死了,他的灵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为了一只牛虻。

在这十三年里,痛苦和艰辛如地狱里的魔鬼一直在折磨着他,令他遍体鳞伤。谁能想象,一个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独无依的人会怎么样?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许只有劳累才能让他忘记心中的痛。但是或许生命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白热病席卷了美洲大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死神拽着脚了,但苦痛并没有带给他软弱,带给他的反而是坚强!十三年过去了,此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饱经风霜,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这个曾经让他无比伤心的地方,在此积极投身于自由民主运动,但结果还是让人心碎,为了营救那些为人民自由而战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开了枪战,救了战友们,自己却因为没有子弹而被捕。

牛虻是个多么值得我们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刚毅的性格,坚强的品质,给我们带来的是他那钢铁般的信念。是刚毅,让他从虚幻世界中解脱出来,浴火重生;是坚强,使他的斗志始终昂扬,不畏苦难;更是信仰,让他放弃年轻灿烂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刚毅、为了信仰的人了:司马迁,遭受宫刑,完成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林则徐,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处之,高吟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只有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难的都集中到身上时,勇往直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够激发灵魂的高贵与伟大的,只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最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助我们获得胜利。亚瑟有自己的信仰,他能在经受无数艰难险阻后,仍然笑对未来。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呢?我们应该学学亚瑟。无论有什么困难时,总会有信仰支撑着他,让他毫不退缩。

身为一名医学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生誓言仍然响彻耳边。选择了医学,选择了成为一名医学生,就已经选择了和其他人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大一时的懵懂已过,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二的成长。但我明白当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洁在心里,而一份责任已悄然落在肩头!只因为选择医学,只因为我们是医学生。曾经在我们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曾经的我们摸着油油的尸体,挑着微小却致命的病毒但那些为以后临床做准备的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我也在慢慢寻找方向,寻找未来的路,也许还在迷惑着,但我会坚信自己内心的声音,坚信自己的信仰!在很多人看来我们是勤奋的,只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面对的是独一无二的生命,面对信任和依赖,我们别无选择!未来不知道会有什么在等待我们,而现在我们能做的唯有好好学习知识,有一天能够救死扶伤,不枉费我们的努力不管前路怎么艰险,有了信仰,我们就会有支撑自己走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牛虻》读后感1000字

《牛虻》一部关乎爱与信仰的小说,给人们留下无尽的遐思。看完《牛虻》的那些纠结,让我清楚的明白有些感觉的真实存在。

我希望人们坚定信仰,追求理想,不管你的信仰是红的,白的,棕的,黑的......只要你真诚地信仰它,执着地坚守它,你就会成为一个生气勃勃的灿烂生命。你身处的这个社会就会变得纯净、美好,充满勃勃的生机。反之,这个社会就会充满迷茫、私欲、仇恨、争斗。

-看完牛虻.我有些困惑.这篇小说到底是要表达为爱?还是为信仰?牛虻一书主要围绕亚瑟展开,具体讲述了亚瑟和他担任天主教教主的生父蒙太尼里的故事,以及亚瑟与儿时伴侣琼玛的爱恨纠葛。全文线索简明清楚,故事内容详实生动,旨意深邃而悠远。文中牛虻是一个经种种遭遇,重重磨难的欲火淬炼涅磐的凤凰。爱是疯狂的,她可以让人一夜成长,也能教人学会忍让。当亚瑟历经了被欺骗的痛苦,流亡国外的艰难,孤苦无依的窘境后,日益老练,坚硬和成熟。有人会说这是仇恨爆发的能量,而我觉得这是爱的力量,而且是一种不甘屈服,爱与爱竞赛的一种能量。蜕去幼稚的灵魂外壳,获得成熟的心智实体,也许这场竞赛的结果不如人意,而终究是一个令人难忘的过程。有一句话说:宁愿悲伤得深刻,不愿快乐得肤浅。

文中有一段这样说:但这美丽平静的湖给亚瑟的印象,无论如何都赶不上那条灰色而浑浊的艾维河。生长在地中海边的他,看厌了那种蔚蓝的涟漪,就渴望看到一种迅流急湍,因为这一条像冰河一般向前急泻的河流,激起了他无比的喜悦。看似普通的一段话却包含丰富的内容安宁的生活,牛虻种种离奇的遭遇,痛苦却仍收获了快乐。文中写到他遭受这么许多的-羞辱、刺激以及绝望的痛苦,原来都是为了这些虚伪而卑鄙的人,和这些不会开口,没有灵魂的雕塑,单单为了有这么一个教士是说谎的东西,他竟差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好像所有别的教士都很高尚纯洁一样!好吧,滚蛋吧,以前的一切,现在他聪明起来了,他要再开始新的生活。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亚瑟的第一次醒悟。爱与信仰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当然文章传达出来的爱的力量,好像一股邪恶的力量,暗地作祟。其实就像俗话说的:打是情,骂是爱。在文本中,这种方式有点欲扬先抑的感觉,就像曹雪芹塑造的贾宝玉形象一样。这一段旨在表达亚瑟的决心和勇气,这并不是对父亲的报复,只是为了从上帝那个虚假木雕,那个莫须有的信仰手中,夺回父爱的一场战斗。一看到河水我就不能控制住我思绪的飘浮这里从文学理论的角度来看,似乎有种异性同构的模式在里面。同时这句又让人产生一些联想。是否这句话也有形无形地告诉了大家,亚瑟注定了一生漂泊,无论是他的经历还是心智,都在向我们演绎律动的人生。文中亚瑟假死的墓碑写到所有你的波涛和巨浪都已经在我的头上消逝了。又一句和水有关的描述,过去那个漂浮不定,茫然单纯的灵魂也消逝了。作者似乎很喜欢通过环境,来向我们传达亚瑟的成熟和变化。这也向读者透漏出一个讯息,景物描写的在凸显个性和渲染气氛的重要性,这似乎也是国外名著的一个普遍特征。

《牛虻》读后感1000字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神父主教)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眠》读后感1000字


本来是无心看村上春树的。

我似乎是不太喜欢除开中国以外其他的亚洲文化。拿日本打比方,我既不喜欢符合传统美学的川端康成,也不感冒更现代派的、被各种文艺人士疯狂追捧的村上春树。乔佩最近买了村上的《眠》。对于这样一本不厚而且装帧华丽又不失低调的名家之作毕竟是很适合在实在乏味的古代文学课上看的。于是便拿过来一口气读完了。在经过思维的短暂断篇之后,心中涌上闷闷的万千感慨。不吐不快。

记得把微信取名谭睡睡的时候,总有人问我,你是有多贪睡?,因为经常上课睡觉吧?,你真名是不是叫谭穗穗?甚至有人,睡睡多少钱?。只有朋友们才能了解谭睡睡是实在不堪失眠困扰渴求安好睡眠的无奈产物吧。

是的,对于我的晚睡,和越来越频繁的通宵,大家在各种担忧各种不理解之后也表示习以为常。很多人问我,你到底有什么心事啊,你不睡到底在干嘛啊。其实我真的没什么心事,我真的没乱七八糟想太多事情,如果实在要说,那么我想的最多的就是,啊,今天一定要早点睡着!我睡不着的时候有时候什么都干,有时候什么都不干,有时候就仅仅是全心全意地装睡。

跟我所知道的夜猫们不一样。他们通常是从恋爱或是从拥有电子设备才开始习惯晚睡。而我却是自小就倍受失眠的苦恼。我是很羡慕表妹瑶瑶的,她总是可以很快的进入睡眠状态,似乎她的大脑里安装了一个睡眠开关。睡着就跟关个灯一样简单。而我总要在黑暗中无奈的睁着眼睛等待意识模糊。

真的,不着觉的时候那种心无所依感和安宁感并存的感觉,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理解的。我记得前不久有一天好不容易早早的睡了。正处于入睡临界点的时候,某曹突然打了个电话过来。即使我知道他之所以打给我是为了帮我,并且是在放着自己快毕业的一大堆事没处理的情况下。可是我仍然跟他发了脾气。人总是在处于不顺心状态时,找个什么东西推卸一下责任。我也一样。那种想哭又想发脾气的情绪找不到出口,最后因极度困倦在天亮之际沉入梦里。大家知道被疲倦席卷的人体像是龙卷风席卷过的土地,荒芜贫瘠,没有尽头不见生气。即使在身边摆上你最想看的书和最想听的唱片,没看过没听过也只能任由它们躺在一边。站在这样的荒野中,马上就失去了斗志和意识,然后昏死过去。

即使与过去相比,我失眠的时间有增无减,也还是要感谢某曹,让我渐渐不再把它看做一种疾病。坦然接受它,如同定期登门拜访的姨妈。即使失眠依旧,至少心态平和了不少。

好吧,让我们说回《眠》。腰封上的图书推荐语写着,卡夫卡的荒诞,爱伦坡的惊悚。像我等浅薄之人,不知卡夫卡的荒诞为何物,甚至不知道爱伦坡是何方神圣。在这里只能就乔同学抛出的问题以及其他,讲一点肤浅的读后感。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过这样的情绪仿佛置身一座孤岛。周围是缓缓漫上岸来的黑色海水。让人绝望的保持着安静。

你可能觉得这是一种荒芜,就是那种来自心灵莫名的寒冷感觉。我觉得那是因为对一层不变的恐慌。没有改变的生活就像一个个沙丁鱼罐头,似乎只有生产日期不同。丧失了自我的生活怎能不让人觉得压抑和绝望呢?

主人公不再注视丈夫酣睡的脸,不再期盼在午后阳光下做爱,甚至觉得一日三餐也是多余的当凝固的生活让肉体追不上灵魂的步伐。那么梦魇便随之而来身着黑色运动服的老人向她的脚上浇水,她害怕脚会因此腐烂。可是她害怕的究竟是脚腐烂造成的身体残疾还是因为停滞不前而造成的思想腐烂呢?与其被装在套子里,不如放任自己诡异的不眠,以换取做值得的却违背大众价值观的事的时空。(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书中反复提及到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恐怕也是因为安娜的女性觉醒意识?)

赖明珠曾说,村上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他经常把读者从现实带到无法以常理判断的超现实,那超现实世界是那么栩栩如生、美丽新奇,和现实几乎没有界线,可以随时来去自如。而《眠》正是这样一部作品。它和大部分现代派绘画以及文学作品一样,构造的是无序的、抽象的、怪诞的、敏感的、私密的世界。这个世界隐晦的反射了现实世界中不那么正面的事物。因此,初看这部短篇的人会一头雾水,并觉得索然无味,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毕竟它不是一个有因有果的故事,不宣扬任何价值,不设置讨好读者的线索机关。

村上在后记里提及他当时的状态。人生低潮,心逐渐变硬变冷,写不出小说来。于是花了一个月时间,驱车去希腊与土耳其旅行了一圈,然后又黑又瘦地回到罗马。不久春天到来,户外的光线渐渐变得明亮,他感觉心中那冻得僵硬的东西,一点点地开始变软溶化,便仿佛倾吐长久以来积蓄的东西。《眠》一气呵成。每当想起这作品,春天罗马街市的光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苏醒过来。人们大着嗓门比手画脚地站着聊天,汽车转来转去地寻找可以停车的空隙,鲜花店前满溢着艳丽的色彩。好啦,今后还得设法混下去。村上说。

在小说的最后,她独自驱车去了治安混乱的码头,被男人们困住。她躲在铁匣子一样的车里,泪如泉涌。这使我想起海明威和他的《老人与海》。老人顽强的生活下去,海明威却用冰冷的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村上把她留在最深沉的黑夜里,也把绝望的无助的自己留在了小说里,然后姿态美好的重回现实。

《活着》读后感1000字


《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

《活着》讲述的是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富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这一切,又一次引起了我对生命意义的思考。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但是似乎作品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人在苦难中坚强地活着。

我们可以说,福贵老人是乐观、达观的,他对生活充满着一丝可怜的希望,他对苦难命运平静的接受,甚至是忍受,但这也悲哀显示他精神上的逆来顺受。他已经被苦难压平了,他的活着几乎失去了活着的价值。但这也使他看淡了苦难,学会同情的眼光看世界,这是一种活着的态度。才会出现最后的福贵花了很多钱却买了一只老牛回来,到风烛残年之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还会和作者平静的讲述自己的一生。

不久前发生的512四川大地震,无情地袭击了一个古老而又顽强的国度中国,在这一瞬间,四川人民曾经栖息的地方成了一片废墟;也就在这一瞬间,多少个鲜活的生命悄然而逝,一个个生命奇迹的创造给了我们太多的惊喜,一个个英雄故事的演绎又给了我们太多的感动。

然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也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当解放军不知疲倦争分夺秒地抢救被埋的群众时,其他地方却又有人自杀了,如此大的反差有说明了什么?

有一位哲人说:生命就是今天,虽然不能预测明天,但你可以精彩。是的,生命就是今天,只有把握住今天,生命才能精彩。然而,如此浅显的道理也许只有到了生命的界点才会有更深切的体会,假如让地震中逝去的生命再来一次,相信他们会创造出生命更多的颜色。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是幸福的,因为我们还拥有人生最宝贵的财富生命。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

无论发生什么事,活着,因为总有爱你的人,总有你牵挂的事。

主人公福贵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在我们这个年纪,现在担忧的无非是现在生活中的琐事罢了,不过是恋人朋友矛盾争吵离开分手,学习成绩工作不理想,别夸张了一点挫折,我们有吃有穿有钱花,没病没痛没灾祸,我们正是青春奋斗的年头,我们凭什么不快乐,我们凭什么整天怨天尤人,我们凭什么说别人幸运我们没他们好彩。其实活着很简单,特别是我们现在这个时候,有爸爸妈妈兄弟姐妹永远无条件支持我们,有那么几个闺蜜好友来分享快乐分担忧愁,我们正可以全心全意奋斗的时候,所以,别总是放大那些琐碎的小事,让他们占据了你生活中心,更应该把自己的心思更多的放在值得的事情上。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虽然不用总把自己的不幸自己的苦难跟别人比较,也没这个必要,可当你意志消沉,觉得活着真辛苦现在的日子不理想的时候,请别放弃,一旦放弃了,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意义了什么都不可能。勇敢活下去,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挺过来,已经是一种很勇敢的活着了。加油,正在挣扎正在纠结的人们,加油!

《活着》读后感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别人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自己的感情和金钱的,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前天自己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想,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自己,想自己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自己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自己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自己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自己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这个就是书的本意内涵吗?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个是我猜测的一种。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真的有种不愿意的猜测,余华是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只是仅仅活着,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而没有其他任何过多的意义?在表达手法上,他用一种近乎冰冷且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人的命运就是如此这般的循环往复,一代又一代的周而复始

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活着》读后感

《活着》的主人公福贵是地主家出身,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经常去城里的一家妓院吃喝嫖赌,而且,由于他的丈人是城里一家米行的老板,他竟经常要一个妓女背着他上街,每次从丈人的米行经过,都要揪住妓女的头发,让她停下,脱帽向丈人敬礼:近来无恙?,然后便嘻嘻笑着过去了,其品行之放荡堕落可见一斑。后来他中了别人的套,把家里包括田地、房产的全部家产输了个精光,于是全家一夜间从大地主沦为了穷人,福贵的父亲郁闷而故。这个打击如当头棒喝,亦如一瓢冷水,使福贵清醒过来,决定重新做人。从此,他成了租种过去属于他家的田地的佃户,穿上了粗布衣服,拿起了农具,开始了他一生的农民生涯。

不久,福贵的母亲生病了,他拿了家里仅剩的两块银元,去城里请医生。可是在城里发生了意外:他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辗转两年,最后他被解放军俘虏并释放了,他跟着解放军的屁股后面过了长江,回到了家乡。这时,他的母亲早已故去,女儿凤霞也在一次高烧后成了聋哑人。母亲死前还一遍一遍对他的妻子家珍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如解放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大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等等,都通过男主人公的眼睛和亲身经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生动的再现。而在此期间,福贵也经历了与每个亲人、朋友的悲欢离合: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后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一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后来发现县长竟是福贵在国民党军队时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后来的***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几年后,凤霞嫁了个好女婿,可不久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只剩下他和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几年后,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惨死,福贵便把外孙接到了乡下和他一起生活;可是好日子没几年,小苦根也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也给它取名叫福贵,一个人平静地生活下去。

一过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看了这样的人生经历,我不禁感到了一种震撼,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沉重,也感到了主人公与命运抗争时不屈中透着的一种伟大的平凡福贵文化水平不高,也不懂得革命的大道理,但是他对生活的挚着、对亲人朋友的爱给了他无穷的力量,而他自始至终也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芸芸众生之一,但作为一个人,他是伟大的。

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活着》读后感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知道答案。因此,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伤心,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伤心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起,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着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责任与心中的爱。

而我们,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读后感

我只能说,《活着》是一部令人震撼的作品,他对人性的挖掘,对活着的价值的挖掘,是我从以前任何一部作品中所未曾读到的。

《活着》是一部悲剧小说,与《雷雨》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不同的是,曹禺的戏剧包含着激情矛盾与冲突,而余华的笔触温软细腻,有的地方还有不少诙谐的调侃,可前面的诙谐却为后面的悲哀埋下了伏笔,而前后极大的反差更是加重了悲剧的效果。这个发生在上个世纪40-70年代的故事,就这样一波三折地为余华娓娓道来,让我哭着读完它,等到故事结束,发现书页早被泪水打湿,湿了又干,书页就皱皱巴巴的,这多像故事本身啊,有喜有悲,然而悲去悲来,生活就紧缩几分,缩到后来,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独自地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小说中找不到任何华丽的语言,充满着乡土特色的朴实的语言把人很温柔地拉回上个世纪的一幕幕场景,你仿佛就能看到那片田地,那间小院,那头黄牛,而那些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你的面前福贵、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夕阳里,有一个老人流着汗,汗水从他皱褶的胸膛起伏地流下来,那是年老的福贵在讲着他一生的故事,从与家珍的相遇、成亲,到他败光家产、被抓充军、亲眼看着一双儿女长大又亲手埋葬他们,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去这是他从一个富家少年到一个几经打击的潦倒的老农民的一生。在《活着》里,每个人都有他对生活的热爱与义不容辞,他们是那样的纯洁善良,有庆常让我联想到《雷雨》里的周冲,周冲对海天船的幻想是这烦躁夏夜的一个春梦,而有庆对生活的依赖感曾来自他的羊,那样单纯美好的一个孩子,为了救别人,自己死掉了。在后来,凤霞因为生苦根难产也死了,那天晚上福贵坐在凤霞家的灶间欲哭无泪,想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就这么去了,可家珍还在家里等着他回去告诉她孩子是男是女呢看到这里,早已泣不成声。

小说中始终未出场的一个重要人物命运,始终都在摆布着场上的人儿们,让他们经历生活的凄风苦雨,悲欢离合,仿佛在暗中窥探着这出好戏,用无形的线牵扯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看到文章的结尾,垂暮之年的福贵沐浴着金色的夕阳驱着那头黄牛福贵耕着土地,那么的气定神闲,从容的令人无法适从,好像是勘破了生死,把一切都看透了,我想,岁月于他,只是云淡风轻的一串声音吧,伴随着赶牛的声声吆喝去了远方,消融在一种人性的光辉里。而那种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竟成了如锥子般可在我们心底的永远的回声。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书作者曾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可是,我相信这种心情是不会消逝的,而是以它特定的方式,这样刻骨铭心地篡改着我们的青春。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他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就像作者余华说的那样: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什么而活。生活目的的本身就是生活,是作为一个人,尊严地活着。而生命路途中一瞬间的执着,竟赚取了我们去活一生。因为有这份对活着的执着,才有生命意境的深远,韵味的绵长

《活着》的结尾如此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在召唤着她们的孩子,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读后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读后感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故事》读后感1000字


今天我从意林上看了一个感人的故事,里面的内容然我震撼不已,下面我决定和大家一起来分享分享。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知道了,不管母亲对你好与坏,都有她的原因,母亲肯定是对自己的孩子好才这样。我们要去理解,要理解一下母亲心里的痛苦,母亲对我们的期望,同学们记住,不要去恨我们伟大的母亲,她这么做一定有她的道理,不过那都是因为她是爱我们的。

《赢》读后感1000字


《赢》读后感1000字

前阵子买了一堆书,管理的,技术的,历史的,觉得我会有很多时间看,看来我是高估了,春节里面其实还是有很多事情的,只消灭了两本,除了之前说的《Borland传奇》以外,《赢》是春节里面看的另外一本书。这是杰克。韦尔奇的第二本书,我也买了非常有名的《杰克。韦尔奇自传》不过是在《赢》之后,虽然杰克同学先写了《自传》,但是《赢》在我这里先排队的,随意先看他。这本书的结构很简单,开始是基础概念,然后是公司如何赢,你要如何赢(其实我分不清楚这部分和公司如何赢怎么区分),你的事业如何赢,以及最后的其他几个零碎问题的答复作为书的结尾。

不过这本书更多关注的是公司如何去赢,怎样定义使命感和价值观,讲述了坦诚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如何考评职员,关于公司人员的发言权和尊严的问题。也讲述了处理公司中常见事务的原则:例如招聘,员工管理,解雇,变革,危机等等问题,也解释了战略,预算,六西格吗。不过我觉得对我来说比较有用的还是事业成功这一块,这些都是很敏感而且都会遇到的问题:

1、合适的工作

找到一份好工作,此后人生不再是劳作。首先是理想的工作和现实的工作总是存在差距的,通常一个人现在从事的工作都不是自己很早以前规划的工作,但是也不是意味着职业不需要规划,可能需要很多的随机应变,这点我是很有感触。另外他也用他自己的经历和Meg(就是现在eBay的老大)的经历来解释了没有一个人会对自己有那么长远的规划。忽然想起了老罗的话,说起老愈的成功,那真是一个HayAccident。杰克同学也没有把工作说得那么的高尚,说白了,就是为了钱,做的更好是为了更多的钱,至少在大家都缺钱的时候是这样。但是也不要为了钱折磨自己,能够找到让自己喜欢,有新鲜感又有成就感的工作真的很难,没找到继续找,找到了,要珍惜。

2、晋升

很抱歉,没有捷径。晋升很多时候是靠运气,但是在运气背后是不折不扣的实力。表面的运气是自己的实力去创造的。

3、糟糕的老板

遇到糟糕的上级怎么办?这个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我以前遇到过这样的上级,如果我早看这本书,可能我的处理方式就不是象当时那样的了,呵呵,具往已,看看还是很有用的。

4、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照我说的那样作,但不要学我”杰克同学如是说。这是一个非常难处理的问题,平衡二字说出来容易,做出来是很难的,我们花了人生中开始的几年掌握自己身体的平衡,我们要花多少时间来掌握工作和生活的平衡?杰克同学没有做好,因为他到了CEO的位置上,反正事业和生活之间总是有个偏向性,如何平衡,每个人都有一把秤。但是有一条,只有出色的业绩,才是保证自己获得更多平衡重要筹码。书中讲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一个业绩出色的员工为了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要求周五在家工作被批准了,一个业绩一般的员工为了钟爱的愈加申请周五在家工作被拒绝,并且一年以后走人了。这里关键不是在家做什么,而是业绩出色不出色,出色的员工可以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平衡,因为老板知道:即使在家办公,他的业绩会一样出色。

《赢》读后感1000字

《赢》这本书,是美国人杰克,韦尔奇所著。韦尔奇在书的扉页上写着:“我把这本书献给那些热爱商业生活、渴望把事业做好的人,献给那些每天一醒来就期盼在事业和生活中取得成功的人。”而我,作为一名学金融的学生,希望以后可以在商业方面获得成就,于是便怀着喜悦的心情细读了这本书。

《赢》这本书,韦尔奇结合自己亲身管理实践及大量鲜活的案例,将其在工作与生活中“赢”的智慧倾囊相授,内容涉及商务活动的诸多层面,囊括商业生活的要旨、企业领导的管理智慧、普通职员的求职与晋升之道,乃至如何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不论是来自哪个行业、哪种岗位,只要你胸中燃烧着奋斗激情,都将从中受益。杰克。韦尔奇把他在通用的成功经验写出来,从一个新的视角和新的高度给我们这些渴望成功的人以指导,指导我们成为工作和生活中的赢家。

书中告诉了我们很多走向赢的道路以及帮助了我们更好的理解了赢的含义。在我心中,我觉得赢不是说要自己做的有多么的优秀,自己的能力有多么的强……赢从大的方面来讲,就是能够为自己所在的企业、组织带来好的效益,为自己的国家争取荣誉。而对于现在的我而言,赢就是能够克服自己内心的恐惧以及自己的弱点,成功的挑战自己的极限。克服自己的惰性,早起半个小时看书,是赢;放弃看视频来虚度时,光,静下心来好好的做一份六级试卷,是赢;摒弃自己陈旧的思想,努力去接受着各种流行事务,是赢……

韦尔奇在书中提到,平衡好工作和生活要注意一个前提,那就是先把业绩做好。只有出色的业绩,才是保证自己获得更多平衡的重要筹码。书中讲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一个业绩出色的员工为了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要求周五在家工作被批准了,一个业绩一般的员工为了钟爱的瑜珈申请周五在家工作被拒绝,并且一年以后走人了。这里关键不是在家做什么,而是业绩出色不出色,出色的员工可以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平衡,因为老板知道:即使在家办公,他的业绩会一样出色。

杰克·韦尔奇在《赢》一书中还写到,“缺乏坦诚是商业生活中最卑劣的秘密”。坦诚能将更多的人吸引到对话当中,可以推动速度的加快,也可以节约很多成本。由此可见,坦诚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个人发展更加重要。如果我们能坦诚沟通,那么我们就能说出对事情的最真实的看法,显示事情的本来面目,去掉了粉饰,节约了被沟通者的判断时间,提高了判断的正确性。在工作中,坦诚是必备的,一个公司一直保持快速的发展,除了各种因素以外,还有一点、那就是大家在工作中一直倡导坦诚,倡导说真话,说实话,开展找差距弥不足,对所有人员都能做到坦诚沟通,帮助别人认识自我,从而不断地去改进,去进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更深一层次地了解到有关商业方面的知识,更深一层地学到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尽可能地投入进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

《赢》读后感1000字

《赢》这部书,是美国人杰克,韦尔奇所著。它首先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作者在该书的扉页所写的这样一段话:我把本书献给那些热爱商业生活、渴望把事业做好的人,献给那些每天一醒来就期盼在事业和生活中取得成功的人。通过全篇阅读,我感触颇深,感受颇丰。

作为通用电器前任CEO,杰克·韦尔奇在全球享有盛名。他被誉为“全球第一CEO”、“最受尊敬的CEO”、“美国当代最成功、最伟大的企业家”。在这部由中国中信出版社出版的22万多字著作中,杰克·韦尔奇结合自己亲身管理实践及大量鲜活的案例,将其在工作与生活中“赢”的智慧倾囊相授,内容涉及商务活动的诸多层面,囊括商业生活的要旨、企业领导的管理智慧、普通职员的求职与晋升之道,乃至如何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本书凝结了韦尔奇一生的管理智慧,是其执掌通用21年来领导艺术的浓缩与升华。《赢》并不是专为CEO所写。不论是来自哪个行业、哪种岗位,只要你胸中燃烧着奋斗激情,都将从中受益。《赢》一共分五个部分20章来阐述如何获得赢。我在以下三个方面深受启发:

一、要有敢于去赢的意愿和欲望

初看这本书,跳入我思想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是赢”?按照常规理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有余利,获利的意思,或者指赌博或比赛获胜”。而我认为,赢还包含一种含义,那就是超越和进步——对企业如此,对人亦如此。作为一个想成为“志存高远的品行兼优的人”,这一点显得更加重要。一个人要想获得赢,他必须首先具有赢的意愿和欲望,要有干大事的想法,要有追求进步,超越自我的理念。

现在社会上存在着这种思想:难事来了先考虑这个事情做不成的原因,或者考虑做了以后会不会带来什么样的损失,会不会涉及个人的利益、权力和职位等等一系列问题。有了这种思想,其实就是没有赢的意愿和欲望,工作在患得患失中失去了一次次赢的机会。所以当困难来临时,我们只告诉自己,行还是不行,选择了“行”,就选择了赢的可能性,选择了“不行”,就选择了失去赢的机会。而一次次的选择“不行”,势必会造就碌碌无为的一生。

二、要具备坦诚精神——这是赢的重要条件

杰克·韦尔奇在《赢》一书中写到,“缺乏坦诚是商业生活中最卑劣的秘密”。坦诚能将更多的人吸引到对话当中,可以推动速度的加快,可以节约成本,而且是节约很多成本。所以坦诚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个人发展更加重要,如果我们能坦诚沟通,那么我们就能说出对事情的最真实的看法,显示事情的本来面目,去掉了粉饰,节约了被沟通者的判断时间,提高了判断的正确性。同时这世界因为一个一个的人都坦诚了,最后也会变成了一个坦坦荡荡的社会,每个人在任何时候都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在工作中,坦诚是必备的,一个公司一直保持快速的发展,除了各种因素以外,还有一点、那就是大家在工作中一直倡导坦诚,倡导说真话,说实话,开展找差距弥不足,对所有人员都能做到坦诚沟通,帮助别人认识自我,从而不断地去改进,去进步。

三、要“志存高远”——这是“赢”的保证

最后,我认为,有了赢的欲望,具备了坦诚精神,还要“志存高远”。就像我在一开始理解的“赢”一样。你要“赢”,那么你“赢”的目的是什么?一个企业有自己的社会使命,有自己的价值观。一个人也要有自己的社会使命,有自己的价值观。人的一生,不过短短几十年,你是选择平庸还是选择无憾终身;是选择“做大事,有出息”,还是选择“占便宜,顾自己”?这是个人的价值观问题。如果选择了无憾,选择了做大事,有出息,那你就要“志存高远,品行兼优”,你就要向松树一样,永远挺拔,永远具备激情,能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自己该做的贡献。

背影读后感1000字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籁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烧退了,妈妈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正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啊!不管我长得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幸福的生活、快乐的学习!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回报父母,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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