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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2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800字-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读后感800字-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个性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能够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我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我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十分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此刻是治世但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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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000字-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透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能够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好处。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构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但是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潜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800字


下面是小编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请关注小编读后感栏目。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一】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二】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有趣,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有趣《福尔摩斯探案》,可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内容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后来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子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己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己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己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待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三】

在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 19 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Mei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 19 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四】

在寒假里,我读了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有几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显贵的主顾》。

《蓝宝石之谜》说的是:莫卡伯爵夫人的一颗贵重蓝宝石被盗了。福尔摩斯就开始调查真相,通过精确观察、推理,终于水落石出,罪犯得到了惩罚。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调查的过程中被打伤了,看到这里,我感到身上出了一身冷汗,真替他担心。虽然被击中了头部,但他依然很聪明。他还设了一个圈套,让坏蛋放松警惕,最终破了这个案件。

《显贵的主顾》讲了一个曲折的故事,银行家里的一个人,她叫玛丽。他拿走了银行家的皇冠给了别人,银行家的儿子抢了回来,但玉石已损坏。银行家冤枉了自己的儿子,把他送进了监狱。福尔摩斯查清了案情,银行家的儿子清白了。

这本书里所有的故事都很生动有趣,扣人心弦。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聪明机智,胆大而心细。我很佩服他,要学习他做事的风格。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800字【五】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 14 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 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800字通用


阅读是大海里的指明灯,给予人们前进的方向,作品这部作品一经面世就受到了很多读书爱好者的欢迎。写读后感可以间接叙述原文内容,点出感情从哪里产生的。还迟迟无法动笔作品的读后感吗?下面是我们精心为你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1】

当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正直的人,我受益匪浅,对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上有巨大的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是多么的困难、多么的惊险!很多次就差那么一点点,福尔摩斯就丢掉了性命,但福尔摩斯从不惧怕危险,因为他要坚持寻找事实的真相。有一次,他坐在警船上追坏人,他与警察一起用枪追击坏人,坏人也不甘示弱,也用手枪反击,一颗子弹打穿了福尔摩斯的袖子,对他造成了皮外伤。还有一次,两件杀人案经过福尔摩斯周密的推断,福尔摩斯便知道了凶手是谁,警官知道之后抢了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一点都不生气,因为他追求的只是真相,并将坏人绳之以法,而不是功劳。他用他的智慧,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破获了一件又一件的案件,抓获了许多的犯罪份子,为维和社会的安宁作出了杰出贡献。

福尔摩斯不放弃地去追求真相这一种锲尔不舍的精神,我觉得这是无人能及的。他的智商很高,再上他的勇气和毅力,使得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破获案件,抓到了坏人。当然,他也有失败的时候,比如说,跟踪可疑人物跟丢了。他只要有毅力,坚持去做,就是无敌的,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为什么是神探了。他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要向他一样,多观察,多思考,坚持不懈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2】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最近在闲暇之余,我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与思维故事之神奇的密码,我被里面有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

这本书主人公是福尔摩斯的徒弟喵博士,喵博士被百事通和飞毛腿注射了迷魂计,随后被他们关到了小黑屋中。同时,他也在小黑屋中找到了一个耳机,当他听到耳机中技术有一个人也进入了这个小黑屋,而这个人却是幕后黑手后,他半信半疑。他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机智,发现了迷魂计的一个缺点,只要他运动的足够多,迷魂计的药效就会减弱。有一天,喵博士正清醒时,百事通和飞毛腿安排他去做一件事,他假装听从了,然后他匆匆忙忙地跑到了仓库里面,发现了一大堆火药,而这些火药只有最后三分钟就要爆炸了,他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赶紧解除了危机,随后,他竭尽全力跑出了门外,碰巧撞见了福尔摩斯。当福尔摩斯听闻他这些事情后,敬佩地称他为喵尔摩斯。

阅读完这本书后,我十分敬佩喵尔摩斯,我被他临危不惧,面对危险不慌张,冷静的态度所深深吸引。回想到我自己,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可能会很慌张并不知道要下一步要做什么,所以阅读完这本书后,我希望可以像喵尔摩斯一样,遇事可以沉着冷静,运用智慧解决问题。听完我对这本书的介绍与理解,你是否也想要阅读这本书呢?读万卷书如同行万里路,在读书时,我们不仅能感受到其中的乐趣,置身于有趣的故事情节之中,还可以学到主人公身上的优秀品质。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3】

我很喜欢侦探故事,所以我早就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大侦探有了一定的了解。

1878年,华生医生在第二次阿富汗战争中不幸中枪,因此回到英国,华生在那里很贫穷,在朋友斯坦福的帮助下,认识了福尔摩斯,一起合租了房子。

一天,他们收到了一封信,是一个叫格林格森的警官写的,原来,昨天夜里三点钟,在布瑞斯顿路的尽头,罗里斯顿花园街三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那个屋子原来是空的,巡逻的夜警两点时看见那里有一点灯光,担心出了状况,他们见屋子的门开着,里面有一个尸体,服装整齐,尸体的口袋里有几张名片,上面写着伊瑙克?维伯,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人。希望福尔摩斯能够尽快来到案发现场,福尔摩斯叫上华生一起乘坐马车去了,我本已为福尔摩斯会直接让车夫把他们送到案发现场,但离案发现场还有一段距离时,福尔摩斯就让车夫停下来了。到了案发现场后,格雷格森说:我在屋里忙着,外面的事有我的同事管。福尔摩斯问了一些问题后,便进了屋,他在尸体边左触触,右摸摸,然后让别人把尸体拿过去安葬,抬起来时,从死者的身上掉下来了一名女生的结婚戒指,谈论一番后,格雷格森的同事雷斯垂德过来了,他带着福尔摩斯,来到墙角边,墙角上面用血写了RACHE这五个字母。又经过一番谈论后,福尔摩斯给出了几条线索,他说:这是一桩谋杀案;凶手是个身高在六尺以上的男子;他的脚很小,穿着方头皮靴子;抽一种印度的雪茄;他和死者是乘坐同一辆马车来的;马蹄铁有三个旧的和一个新的;那个凶手可能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那个死者是中毒死的;那个RACHE是德文复仇的意思。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一天后,雷斯垂德过来对福尔摩斯说:斯坦杰逊在好利得旅馆被刀杀死了,已经死了很久,而且死者的身上还有用德文写的RACHE。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感觉凶手和杀维伯的那个凶手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来到好利得旅馆,发现了两颗大小形状都一样的药丸,便让人把一条病了很久的猎狗拿来,他把其中的一颗药丸切成了两半,将一半放入牛奶,然后将药丸融化,给那条小猎狗喝,那条小狗不一会儿就喝完了,并没有什么情况发生。他又把另一颗药丸像刚才的步骤操作,小猎狗喝着喝着就四脚朝天死亡了,证明这两颗药丸,一颗有害,一颗无害,这时,福尔摩斯已经知道了凶手是谁,便让几个小孩去找那个人,最后终于找到了那个凶手,凶手原来是霍普,那枚金戒指应该是他的妻子露西的,他们本应该过着幸福的生活,但是斯坦杰逊把他的妻子抓了回去,不到一个月,他的妻子就死了,而维伯是把他的妻子的父亲给杀死了,所以和他们俩才有了这样的仇恨。

这个案子实在太有趣了,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了福尔摩斯超高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智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与思维故事-神奇的密码》,早就听闻福尔摩斯的大名,这次我一定要去书里探个究竟,待我读完以后发现,故事的逻辑思维缜密,描写的非常生动,阅读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有身临其境的感受,特别惊心动魄,似乎这些故事就像发生在我身边一样。

故事是围绕着《绿王皇冠》这个案件,案件描述了银行家霍尔德先生帮助一位显赫有名的英国皇室贵族办理贷款业务后,不巧把他的抵押品--一件价值连城绿王皇冠上面的三颗绿宝石弄丢了。他眼睛看到不务正业的儿子拿到皇冠,就一口咬定是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的儿子把绿宝石偷了,并报案逮捕了自己的儿子。为了找到丢失的宝石,他找到家喻户晓的侦探福尔摩斯先生,福尔摩斯先生通过霍尔德先生的叙述,了解到霍尔德先生家里除了有自己的儿子还有自己的侄女和女佣,福尔摩斯侦探了解了事情的大概,并火速赶到案件发货所能的现场寻找线索,故事环节一环扣一环,福尔摩斯侦探通过一堆看似杂乱无章的脚印中寻找蛛丝马迹,分析出当时案件现场发生的整个经过,于是从别墅外的脚印开始侦查,因为是冬天,刚下过雪不久,案发后也没有人及时打扫,给福尔摩斯侦探提供了更有利的线索,他可以清晰的发现,当时的状况是两个人在别墅外有打斗的痕迹,一个是赤脚的,一个是穿着皮靴的印记,后来了解到时霍尔德的儿子有一个朋友叫乔治伯恩韦尔来家中做客,于是照着这条线索继续查下去,最后发现是霍尔德的侄女和伯恩韦尔串通,然后被霍尔德的儿子看到了,并准备追回绿宝石,但是在打斗中不小心打掉了三颗绿宝石,这才有了霍尔德先生看到自己儿子拿着绿王皇冠那一幕场景。

最后,《绿王皇冠》案件被福尔摩斯侦探破案了,银行家的名声也保住了,罪犯也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眼见不一定为实,很多事情比表面上看到的更加复杂,我们应该更加理性的思考,分析事情的经过是否存在漏洞,而不是急于找打真相而冤枉好人,更要提防我们身边的最亲近的人,不要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去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我非常希望我以后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侦探这样的人,做一个大侦探,去帮助更多的人侦破更多的案件,让更多的人能更好的生活,让这个世界更加的和平和美好。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5】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初中读后感日记400字

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其中有一个十分离奇的案件吸引了我《斑点带子案》。

事情发生在1883年4月初的一天早上,福尔摩斯接到了一桩诡异的案件。被害人既没有被暴力袭击的痕迹,也不是自杀。在困惑中,福尔摩斯观察到通风口的走向、铃绳的布局、一只装牛奶的碟子、固定在地上的床这些可疑的现象,他利用科学的推理和判断,认为凶手的凶器是一条毒蛇,凶手就是通过它杀死了被害人。

看完这本书,作为大名鼎鼎的侦探专家福尔摩斯所具有的奇特的能力令我十分佩服。他的敏锐观察力,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任何细节都可能让他进入案情;他科学的推理,符合实际,令人信服;他大胆地判断,不错过破案的机会;他勇敢无畏,涉入危险境地,抓住凶手的证据。最后结案,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和把握之中。

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这种能力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他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获得的,这也是值得自己学习的。要像他那样善于学习,多学知识,积累丰富的知识,把学来的知识活学活用,解决实际问题。要像他那样认真地观察身边的事物,发现新生事物,去探索未知领域。具备了这些本领,说不定我们长大以后就是个伟大的科学家呢!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400字:《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众多男孩的小说偶像,他破案无数,屡建奇功。那么今天,我们也来了解一下他所破的案子和他如何破案的过程。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他的朋友和得力助手华生记载的。短短七个题目,就富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神秘力。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它是我之前知道的唯一的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而其它六个题目则是我新碰上的。记得刚看题目时,我对魔鬼之足最感兴趣,因为这个怪名字让我对它很紧张、害怕,我以为是魔鬼巨大的脚踩死了人,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则会耻笑我,我看过这个故事后对原来的想法感到很好笑,魔鬼之足在故事中是一种毒品,可制作药物,是一种很奇特的植物,它一半像人脚,一半像羊脚,所以取名为魔鬼之足。 七个题目,七个呀!那可是七篇长长的小说故事,在这里,你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与华生医生的无形默契,更可以体验生与死的对抗、智慧和较量。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他的神秘与个性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心。

小说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介绍给你哦!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别140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段、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服上的墨迹或裤子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作案时的形迹......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无论是相对平淡的案子,还是惊险离奇的案子,都不失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

福尔摩斯,全名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有六英尺多高,身材非常削瘦,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智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三个篇章。其中一共有二十七个小章。再看《铜山毛榉案》时,里面的内容惊心动魄,引人入胜,这些离奇的情节,充满画面感的文字,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福尔摩斯机智的侦破了许多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太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细致的观察,严密的推理,独特的思考,遇到困难保持冷静。我想这些都是平常人身上不会出现的。

可能就是这与众不同和离奇的情节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这些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斑点带子案》。它讲得是:一天早晨,一位女人急急忙忙赶过来,向福尔摩斯说:她们家发生一个案件,她姐姐无缘无故死了!于是福尔摩斯就带上助手华生去破案。最后告诉大家,案子破了!其实这个斑点带子就是一条产自印度的巨毒沼地蝰蛇!最后,福尔摩斯对女人说:“很好,幸好你及时告诉我了,不然你就会像你姐姐一样的被人暗杀。”

我十分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真希望长大后成为一名著名的大侦探。从这个故事中使我懂得了,遇到紧急事情,要赶紧向别人求救。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600字:《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一个月前,爸爸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新书,我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整本书共有304页。

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一生中最著名的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生动地展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财生恨、族人相残和警匪恩怨等一桩桩血案中所表现出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地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良知与罪恶的灵肉搏斗,亲情与法律的两难抉择,爱情与金钱的的现实考验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了一遍,一开始,我还以为真的有一个这么厉害的人呢,最后才发现这个故事是虚构的。

因为这本书的吸引力可以让我忘记任何东西,所以我又抽了整整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好好地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拥有超常的判断能力,这种能力他从大学就开始培养,所以,他的分析总结能力运用得很到位,每次都从别人不注意的细节入手,从而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比如血字的研究这桩凶杀案,他从地上的脚印、烟灰、女人戒指、和墙上学写的RACHE和一个装药丸的盒子便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而且每一个线索对应他的判断,他都能够说出道理来。可我就没法跟他比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决定减肥,说好这段时间不喝任何甜饮料。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爸爸泡了两杯咖啡,我看到他在一杯里加了糖,一杯没有加糖,爸爸于是问我:我一杯,你妈妈一杯,你说说看哪杯是我的?我犹豫一会儿,先指了指着那杯没加糖的,爸爸问:为什么?我又立刻有指向那个加了糖的杯子,爸爸扑哧一声笑了,说:混充福尔摩斯整本读完了,我都说了不喝甜饮料,你应该看我哪杯没加糖,那杯就是我的。爸爸笑着摇摇头,这个判断能力呀。

阅读了这本书,对培养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提高作文水平也将大有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000字2024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透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能够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好处。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构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但是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潜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主要资料是讲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助手柯小南破案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峻机警、坚强沉着,观察潜力和分析力超强,善于从细微处发现破绽;有丰富的解剖医学、毒剂学、动植物学等知识。

柯小南是一个开朗热情、有好人缘,对电脑、网络十分在行,脑子里存储着世界各国著名案例,而且对福尔摩斯、波洛、金田一耕助等大侦探的事迹如数家珍。

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小侦探柯小南胆大心细,他们共同开启了一个又一个谜题式的探案旅程,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讲青天白日,富豪之子遭遇蒙面歹徒劫持,生命危在旦夕的事。福尔摩斯来到富豪家,他淡定、沉着,叫富豪不要慌,福尔摩斯首先了解状况,然后他们根据绑匪的电话,福尔摩斯和柯小南一一分析问题,虽然案情很复杂,狡猾的歹徒故意设下迷局,想诱使警方上当,但是福尔摩斯看清楚了歹徒的伎俩,没被骗住,最终成功抓住了罪犯

看了福尔摩斯和柯小南破案的技巧,我十分地敬佩他们,我想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以后像他们一样,做一个足智多谋、胆大心细的一名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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