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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2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 (12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读后感 (1200字),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是《时代广场的蟋蟀》作者是美国乔治:塞尔登。这本书曾获1961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有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有一个小男孩玛丽欧收下它做宠物。晚上它认识了小老鼠塔克,大猫咪亨利。柴斯特一次梦游吃掉了玛丽欧家的两元钱。还有一次被误解为防火贼。让玛丽欧的妈妈十分讨厌它。但是它模仿音乐的音调十分像。让很多人惊讶不已。但柴斯特出名后,却请求朋友塔特和亨利帮它回家

一件很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来说也是这样。我感到只有友谊才是最宝贵的。当你在困难的时候,是朋友帮助了你。就像塔克老鼠用自己积攒的两元钱给了柴斯特,还给了玛丽欧的妈妈,得到了她的原谅!

三年级:张睿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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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后感1200字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边城读后感1200字,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少女之心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总是不能完全表达出心里所想的意思,写了这么多,大概还是有些偏差的。大概是那么个一起吧。写给自己。

《匆匆》读后感1200字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以一种波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孔乙己读后感1200字


一杯的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美好的心灵。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

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故事最后对孔乙己的结局有了这样的叙述:中秋节前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结账,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铜钱呢!”。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被打折了腿了。”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了,竟偷到丁举人家里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吗?”

“后来怎么样?”

“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

“后来呢?”

“谁晓得?许是死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

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受戒读后感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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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设身处地地想,《受戒》原文来说,“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这是爱吗?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还不如说打着和尚的幌子诱拐良家妇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又会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关于和尚杀猪的描写也让我不舒服。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受戒读后感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恶人》读后感1200字


《鸽子》读后感1200字


《偏见》读后感1200字


《伤逝》读后感1200字


《任长霞》读后感1200字


《红岩》读后感1200字


《呐喊》读后感1200字


救救孩子。。。。。。作者的第一声呐喊。一个吃人的社会,毒害了一批批无知的孩子,最终他们也会成为一个个吃人的人。鲁迅的《狂人日记》中一个患有迫害妄想的病人在他的世界只有吃人二字,他的哥哥要吃他,妹妹也似乎曾被自己不知觉地吃,。他眼前有的只是青面獠牙,血淋淋的凶器,头脑里是无限的恐惧。紧张、不安让他活的如同黑白昼夜颠倒一般,残破不堪。还有一群小孩,居然也面色奇怪,在他后面指指点点。无知的孩子深受已被世俗恶化的大人所毒害,孩子的指指点点让人可悲。作者竭力的想从深渊把这些孩子拉出来。否则,他们也将成为吃人的人。不仅把别人吞噬,也一步一步被别人吞噬,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没有思想的魔鬼。多么可怕!多么悲哀!作者竭尽全力地呐喊,唤醒无知的孩子,救救孩子。。。。。。一个有力的呐喊,让封建制度颤抖起来!也是在读了《头发的故事》之后我愈加对旧社会制度深恶痛绝,我才明白在那时头发似乎比命还重要。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笑话!老百姓在夹缝中求生存,谁都得罪不得!留辫子被人嘲笑,不留被人嘲笑。甚至留辫子被杀,不留辫子也被杀。无论做什么,都会粉身碎骨。愚昧无知的旧社会,如同黑暗中咆哮的猛虎,长着獠牙的恶龙微微一动就能把人打下地狱。
作者无尽地呐喊,企图把人们从黑暗中拉出。我看见了作者的愤怒,他对日益成沦的旧社会批判,他要改变人们精神,振作!振作!改变中国的面貌。这本小说中的批判,讽刺无时不在但作者也往里夹杂一些美好的东西,《社戏》就是其中之一。一开始看这篇文章时,还没有接触到《呐喊》这本书,也不了解它的背景,只一味沉静在书中的内容而已。感受着作者写出的童年乐趣。去鲁镇和小伙伴挖蚯蚓,钓虾,还有所盼望的社戏。母亲不许晚上去,就生气,不吃饭,不钓虾。最后亏得几个同伴打包票,也就不再驳回了。踏着月色,跳下船去,有说有笑。麦豆水草散发清香,横笛悠扬婉转。到了演社戏的戏台,看了一会戏累了,大家又回去了。大家在船上唱歌,小船悠悠往松柏林前进。这时候想到了吃罗汉豆,一行人朝着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田里划去。田里采豆,船上煮豆。不就豆熟了,大家吃完,回家便去睡了。第二天六一公公知道后也没骂,而是端了一大碗煮熟的罗汉却从此也再没吃到与那夜一样香的罗汉豆了。想到这里,也不禁让人回味自己的童年。而真正看过简介之后知道那是他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向往。
怀念他在鲁镇这段日子与小伙伴们的友谊,农村人民质朴纯厚的个性,向往人与人之间没有隔阂,所谓的黑暗纷争更是没有。文章中作者写道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再也看不到那夜似的好戏了从中我看出了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淡淡忧伤,他对童年生活的留恋与不舍。而童年生活恰好与作者者长大后封建愚昧的旧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作者长大后社会中的关系却如《狂人日记》中所写道最可怜是我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宜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何等可悲,可泣!就连自己的亲人都要提防着,与别人之间的友谊也可想而知。作者又一次无形地呐喊!庆幸的是作者的呐喊成功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醒了过来,发奋图强,那个曾经千疮百孔的中国崛起了!虽然鲁迅已不在,但我想替他再次的呐喊:中华民族脱离旧社会的苦海了,中国复兴了!希望在冥冥之中你能听见我呼喊,希望所有的华夏儿女能把鲁迅呐喊精神永远流传!

军神读后感 (1200字)


今天,我读了《军神》着篇课文,深深的被刘伯承将军那钢铁般的意志感动了。

《军神》这篇课文主要写刘伯承在重庆治疗受伤的眼睛时,拒绝使用麻药,表现了刘伯承钢铁的意志,表现了作者对刘伯承将军敬佩和赞扬的感情。

当我读到病人一声不吭,他的双手紧紧捉住身下的白垫单,手背青根暴起,汗如雨下。他越来越使劲,崭新的白垫单居然被抓破了时,想到刘伯承将军当时要忍受多大的痛苦,我与刘伯承将军相比简直有天渊之别。有一次,水煮开了,妈妈叫我把水入进暖水壶时,不小心水溅到了我手上,我痛得把水壶扔出一边,哭着叫妈妈帮我涂药。刘伯承将军动手术不用麻药,而且不吭一声,而我被水烫一下就哭哭啼啼。读了这篇课文,我才明白我是多麽的渺小呀!

又如文中说到沃克医生为刘伯承将军动手术,他不但不叫还一直数着刀数,清楚地知道沃克医生割了七十二刀!多麽坚强的意志呀!有一次在放学的路上,两辆正在奔驰的汽车撞在一起。砰,一辆车被撞出一边,一辆车横在路上。突然,被撞出一边的车的车门打开了,司机从里面艰难的走了出来,只见他的头流着鲜血,白色的衣服都被染红了。但他坚持走到路边,边用手机报警边向旁边的行人求救,直到救护车到来为止。周围的人都被他那坚强的意志感动了。如果那个人是我,早就痛的说不出话来了,哪里还想到去报警求救呢?

读了《军神》这篇文章,我深刻的认识到,人生于世,总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有着像刘伯承将军那样坚强的意志,沉着面对,困难和挫折就一定会被克服。

今天我读了皇帝的新装这篇故事,他来自小朋友耳熟能详的格林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苯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己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己被骗了。

读完这篇童话,我不禁问自己,作为一国之君怎么会被骗呢?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

实际上虚荣心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孩子的心是单纯的,随着长大虚荣心也会越来越深。读了童话后,我想提醒人们:保持一颗真诚的心。不要为了虚荣。放弃那颗真诚的心。

想想自己其实也这样。看见别人拿出很贵的溜溜球玩真羡慕,怕爸爸妈妈不同意买,只能看着人家玩,可真正买了又觉得别人的更好,总觉得永远满足不了自己的虚荣心。

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明白了虚荣心是永远不可能满足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虚荣心,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知足的人。

四年级:吴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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