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天爱人读后感作文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敬苹果 (1500字)。
苹果是一个伟大的品牌,从乔布斯的传记中就能发现。题记
2011年,苹果,成为了世界是市值第一的上市公司,并且使用人数超过全球人口的五分之一,我就是其中之一,我写这篇文章就是用的苹果的MaxAir,但是,同年,乔布斯就溘然长逝。
这一天,整个美国,降下了星条旗,这一天,谷歌网站甚至设立了专栏来纪念乔布斯,一年后,苹果发布了iphone4s。
这是一种活到死,工作到死的精神。
这本书也被拍成了电影,就是他将七百多页文字转化成了电影,带给我们的,正是乔布斯内心深处的力量。
苹果公司的起步仅仅在一间车库中,他的lego是为了纪念二战时期的一位德国密码破译的专家,那位专家解码出德国人的密码,最后,那位专家不知为什么就吃了一个沾有氰化物的苹果自杀了,这一位专家的技术真正的结束了二战。
现在,这技术在苹果电脑上重演。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心底浮现出一种伟大的力量,这力量无法言语,这,就是改变世界的力量。
苹果公司并不是一个小小的公司,是一个时代的象征,它标志着20世纪到21世纪的科技创新
,在次我开一个玩笑:一天一苹果,就要请砖家意思是你把苹果电脑用惯了,你那些台式电脑就用不来了,因为你用的是属于未来的技术,而苹果的宗旨,就是:把属于未来的科技送到我们普通人的家中。
苹果公司的发展,是以牺牲许多年的利益为利润为代价的,苹果公司一度投资几千万来研究新系统,完成时乔布斯被罢免,但是,这个民用的操作系统,领先了微软十多年。
失去了乔布斯后,苹果公司甚至一度被微软买下。乔布斯之前有一点疯,在发布苹果公司第二代个人电脑applell后的三年,IBM和英特尔联手才研究出来,这是乔布斯买下了一期时节着名杂志《华尔街杂志》去恭喜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电脑公司:恭喜你们,IBM,推出了第一台个人电脑。
时间万物有一个活着的理由,那么,乔布斯的,就是改变世界。
苹果的背后是乔布斯,我们缅怀这位先辈,他,开创了电脑届的奇迹,也为我们今天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如果乔布斯只因为一念之差而放弃了电脑业,那么,也许,根本电脑不会出现在家中,因为,后世的一台又一台电脑就是根据苹果的个人电脑的构思发明的。
苹果的设计,以简约为主要,根本不用复杂,有一次,我的绘画作品仅仅只用了一个地球和几栋建筑,便表达了我的主题,结果,这幅作品被老师给予好评。
也许,三百六十行,只有真正的热爱他,才会出状元吧那么。当时,我自我的感觉,乔布斯成功之道反而是让懂电脑的人来帮忙,才会以最少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成功,马云也是如此。在此我借花献佛的引用一个故事: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先驱者,用别人委托的前就拥有英国乃至几十个国家的公债发行权,在两百多年前就传照出了15个亿英镑,由于他们从未公布遗产,导致社会各界的冷漠与猜想,实际上,按每年国家公债的每年6%的利息来算的话,如今,罗斯柴尔德家族已经拥有50万亿的的财富。
我是一个果粉,我也非常喜爱苹果电脑,每当我用这台电脑创作之时,我就会想起乔布斯,想起他的传记。
如果乔布斯的成功在坚持,那么我们的成功要靠梦想与追求,苹果最吉祥的数字是1984,因为,这一年,苹果公司创造了奇迹,发布了世界上第一台连着显示屏的一体机,使这一年没有成为真正的1984,从而为世界电脑业再添生机,不让,IBM也许会垄断世界电脑业了,但是电脑又益有害,乔布斯与世界上另一位电脑大亨比尔盖茨一样,对电脑的害处草草说说,更多的是把电脑的好处,以及未来的发展,在乔布斯临终时,它对他的助手说,要让要把苹果的坏处进行改进,特别是电脑的辐射性,把近视率降到最低,因而,苹果才成为了神话。
这是这本书所带给我们的,远不止如此,享受心灵的震撼,像已故的乔布斯致敬,同时向苹果公司致敬。
六年级:竹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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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青苹果》有感1500字
读《青苹果》有感1500字

星星之火文学社社员高一年级 杨婉丽
初得此书,如获至宝。
《青苹果》是陶玲玲大学时写的第一部青春小说,但它不同于一般类型的青春小说。同为学生,便更觉《青苹果》贴近我们的生活,在我们周遭都能够找到与之对应人物角色填补在对应的位置上。小说中的主人翁赵子矜出生在偏远山区,却有着一颗不甘于平庸的心,刻苦钻研,努力用功,有种同龄孩子没有的恒心和毅力。与众不同的是她能够始终如一,坚持不懈,让我钦佩!
另外,子矜的父母很开明。即使家庭困苦潦倒仍然没有像多数农村父母那样让她辍学放弃对她的抚养教育,这对于相对落后农村的家庭是很难得的。他们拼命干活尽自己所能给女儿创造更好的条件,他们耗尽了自己的大半生,勤勤恳恳,只为给我们的未来奠基。在这伟大而又平凡的爱中,我们不论有何种的委屈辛苦都显得微不足道。
让我倍感惭愧的是赵子矜这个人。曾几何时我也像她那样拼命努力,可惜我现在还在路上迷茫看不到未来和结果。这条路走到一半突然失去了方向感,在往左还是往右中无限徘徊和挣扎。同样是农村孩子,同样从落破的小学考进镇上初中重点班却有着不同的结果,我徒留下无尽的感慨和遗憾。子矜用自己的恒心为所爱的人打造了一片美丽的天堂,以优秀的成绩考进了离家很远的重点高中,我再想想自己高中孤注一掷的要去市里读,两个月几近崩溃,什么想家?宿舍生活?新同学关系?一大堆问题我从未见过。一涉及就手忙脚乱。而她,是个独立坚强的女孩子,拮据的家庭条件,拮据的生活费,却还能够省吃俭用,没有因为自己的一点成就而孤芳自赏或是妄自尊大,在班里与同学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共同进步。这种种情景映照在我的高中生活中,我自惭形秽。
接着往下读,不得不让我心潮澎湃。
在落后的山村,女孩子过早的结婚仿佛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不纠结她是否是嫁给爱情还是房子。我看见了赵子矜与我有着同样的哀婉叹息,有着同样的追憾和惋惜,我仿佛找到了一个满意的知己,至少在《青苹果》里我是这样认为的。我记得书中有这样一个画面:17岁的李立边抱着孩子还要安顿‘妻子’,"孩子带孩子",多么痛的领悟!我记得三年前,一个小学时候的同学结婚我去帮忙,想想还是满心的震撼。
我愿意做一个朴实的读者。在这个寒假再次捧起《青苹果》,感慨万千。回顾读书之路,我好像偏离了轨道,且渐行渐远。无由头的失落涌上心头。想起另一书上一句"失望的是我,对不起的却是你自己"更是难免心酸,悲从中来。一直以为无论我如何贪玩好耍,无论同学因为何种考试成绩不理想而伤心落泪时我依然会无动于衷,至少我在学业上对得起为我付出过的人,事实上我错了。愿做个同赵子矜一样的人,其实这世上哪里有人能够一样,只不过是同样的事你没有做的而别人却有恒心做到且成了那个标本而已。
在《青苹果》里我最欣赏的一个角色——林森。他和我大多数同学一样放荡不羁、侠义、孝顺,甚至有点浓浓的痞子形象。林森会因为赵子矜的学习成绩下降,找人去揍罪魁祸首白俊。他的母亲是位麻将瘾君子,父亲很少管他,所以打架斗殴,吸烟待网吧便是家常便饭。我觉得他是个矛盾的存在体。他觉得除了奶奶,赵子矜是最关心他的人,所以从头到尾他都义无反顾的默默守护在赵子矜身后。同时,面对感情他是自卑的,表现特别明显,他认为赵子矜无论和谁做同桌都会对他特别好自己无论如何都和她不可能,她是好学生而自己什么都不是,即使已经做出来很大的改变,他还是选择了退缩逃避。他很有骨气,在辍学以后抗婚,勇于退掉母亲为他安排的相亲,在退婚时又显得礼貌得体。这就是林森!
母亲待他严厉,父亲不管不问,就连上帝对他也是凉情。他渴望家庭的温暖,很怕母亲生气。他家境优越,叛逆必不可少。即使在那缺爱的环境中做出改变我也以为只是忧郁、堕落、颓废和怨天尤人。可以说林森的个性是很完美的。他的改变我们有目共睹,可惜天公不作美,结局很可悲。退了婚被母亲关在家里几个月后去学挖机,死在了地震中,为全书添上了悲凉的一笔。
初得此书是在初三下学期,还回顾得起那时的场景,同学们很感兴趣,纷纷借阅,课前课后恨不得一览无余。
时隔已久,仍有昔感。《青苹果》是本不错的书,望与有志者共勉。
读《敬尊师》有感600字
“深夜里,狭小的出租屋里,泛着微光的书桌上,那个题笔书写的人,便是我的老师。”悄然翻开书页,以这一句话,以这一句话结尾,绘出了老师对学生浓浓的爱。
刚看这本书是,我直觉心头汹涌出一种奇怪的情愫,像一群脱缰的野马掠过,像打翻了一罐陈年老醋——一位并不富有的老师,为了以孤儿自处的作者能同其他同学和睦相处,不被孤立,对所有家长打电话进行“洗脑”;为了让作者拿到一本不是他人用过的旧书,从自己“贫瘠”的钱包里拿出一张老柿子似的红钞。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句话用在这里表现得十分贴切。且不说老师身患顽疾,就单凭“狭小的出租屋里”都能看出老师生活的不易。一个连灯泡都不舍得换,连吃也舍不得的“吝啬鬼”竟然从包里拿出了一张百元大钞给学生买书,说是至亲,尚能理解,可对非亲非故还十分淘气的作者老师却还舍得拿出自己的血汗钱。就算作者不懂得珍惜啊,玩世不恭,荒废学业,老师依旧仔细指导,在作者的作业里写分析,写思路,标重点,每次工作结束后,老师便用摧残自己的方式——熬夜,来研究让作者进步的方法。
说起熬夜,我便想起了同为老师的妈妈。妈妈是个幼师,她所教育的是比小学生更淘气顽皮的孩子,因此她就必须更加费心。我曾见她连续几天都在电脑前熬夜写教案,每当我这种精力旺盛的小孩都困了的时候,她还是拖着布满血丝的双眼,对着十分讨人厌的鼠标和键盘,还有和屏幕打交道。有次,我决心等妈妈睡觉了再去睡,于是我便坐在床上,静静听着隔壁“咯咯咯”的打字声。那声音是我听过最烦人,难听的声音,像是坏掉的锈门在空洞的森林里发出的尖噪声,好似伸出了一双魔性的手把我的双眼皮一点点往下拉。我都困成这样了,更别说妈妈每天还要上班,做家务。我每次都想劝她换个工作,可每次见她自豪的笑时,我又想,这可是她最爱的事业,最令她开心的事吧!
普天下,像这样的老师太多太多。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可没有园丁的精心呵护,花朵也不会娇艳美丽。正是有了千千万万个像《敬尊师》里的老师一样的园丁,我们这些花朵才能这样傲然开放,成长为祖国的栋梁。老师啊,老师,您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知识,更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您的敬业精神必将在下一代的身上生根发芽,在各行各业,在中国乃至世界的每个角落茁壮成长!
苹果_说明文400字苹果
苹果是大家常见的水果之一。苹果圆圆的,像个皮球。苹果是一面是红色,红里透黄;一面是黄色,黄里带红。在它红彤彤的脸庞上,有几点雀斑,它低下头仿佛是个含羞的少女。
吃苹果有七大好处:一天一个苹果是人们熟知的健康口号。的确,苹果含有丰富的糖类、有机酸、纤维素、维生素、矿物质、多酚及黄酮类营养物质,被科学家称为全方位的健康水果。
预防癌症:苹果中的多酚能够抑制癌细胞的增殖。强化骨骼:苹果中含有能增强骨质的矿物元素硼与锰。维持酸碱平衡:吃苹果可以迅速中和体内过多的酸性物质,强体力和抗病能力。抗氧化作用:脑细胞的抗氧化能力明显增强。同其他蔬菜水果相比,苹果里含有的栎精是最好的。降低血脂:苹果中的维生素、果糖、镁等也能降低胆汁酸含量。降血压:苹果中所含的多酚及黄酮类物质能有效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减肥:苹果会增加饱腹感,饭前吃能减少进食量,达到减肥的目的。
现在知道了原来苹果的好处这么多。
看《苹果树上的外婆》有感_读后感1500字
读完了《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刚看到书名时就被吸引住了,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外婆会在树上呢?读完了这本书我就理解了。
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或者奶奶,可是安迪没有,这真让人难过。他的朋友格哈德下午要和外婆去坐旋转木马,安迪感到内心深处有一种轻微的刺痛。罗伯特下午也要陪奶奶,奶奶要从美国来奥地利。安迪心中又感到一阵刺痛。下午,安迪只好独自一个人坐在苹果树上,准备搭一个凉棚。苹果树枝叶繁茂,安迪坐在树杈间,陷入了沉思。外婆突然坐到了安迪的身旁,这个外婆头戴一顶用羽毛装饰的帽子,帽下露出白色小弯卷发,胳膊上是一个大绣花挎包,裙边下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衬裤花边,这真是一个另类的外婆,让安迪惊讶不已。外婆和安迪一起坐在树上吃青涩的苹果。外婆总有些大胆新鲜的主意,和他一起去游乐场,他们先一起骑了旋转木马,外婆坐在小鹿上,把挎包挂在鹿角上,一边玩一边做编织的活儿,给安迪编织一顶绒线帽。
他们还玩了投球游戏,外婆投得可真准,简直是百发百中。他们得到了一只玩具熊和一大块巧克力,还有一个眼睛可以活动的娃娃!他们还一起吃了辣香肠还有棉花糖,最可笑的是他们吃了一回又一回一回又一回。安迪思念外婆的感情得到了慰藉。 安迪每天都惦记着去苹果树上,和外婆一起玩。可是妈妈告诉他,苹果树上的外婆是安迪凭空虚幻出来的外婆。邻居家新搬来一个奶奶,她有风湿病。安迪有了爱他的外婆,也有了爱他的奶奶。最妙的是,安迪可以把外婆的故事讲给奶奶,把奶奶的故事讲给外婆。安迪帮奶奶搬家,买东西,甚至移植了很多花,帮奶奶种在花园里。这个奶奶也很特别,他还会教安迪做圣诞节的装饰品,她把很多五颜六色的纽扣放进袜子里,然后每十个纽扣再用毛线扎一下,袜子就变成了树上可爱的毛毛虫子。 这真是一个很温馨的爱的故事。一个小男孩和一个虚幻的苹果树上的外婆,和一个新搬来的邻居奶奶的故事。安迪在两位老人的安抚中,明白了爱与责任,从而成长。成长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 苹果树上的外婆》读后感
刚开学,我们的班主任就从图书室为我们借来一些课外书,单看这些书的面子五颜六色,可爱的卡通图片就足以让人爱不释手了。我从这些书中挑了一本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的名字起的听奇怪的,也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想的?这是谁的外婆啊?居然能爬到苹果树上去?莫非她长了翅膀?还是她是苹果树变的?带着这些疑惑,让我迫不及待的,仅用两天的时间就看完了,下面就来说说我对这本书的体会吧。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名叫安迪,他让我觉得他很可怜,那是因为身边的小伙伴们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他呢?一个都没有,要知道如果没有外婆和奶奶,他就不能像别人那样幸福地生活,爸爸妈妈去上班了没有空来陪他玩,外婆和奶奶会讲故事、玩游戏。然而后来他又有外婆了。
有一天,他的外婆从天而降,坐在苹果树上,并且和安迪一起做了许多平时妈妈不让他做的游戏:去游乐园、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还有,这个外婆的打扮非常有趣,头上戴着一顶插满羽毛的大帽子,帽子下露出白色的卷发,胳膊上挎着一个大绣花挎包,穿的是一件旧式长裙,裙子下面露出白色的花边裤,这样的装扮比我妈妈还时髦。这个外婆呀,不仅打扮奇怪,她的想法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例如让小安迪开车、即使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去海上当海盗 ......,这样的外婆让我都羡慕死安迪,如果也能让我拥有这样一个外婆,可以带我去海上冒险,去套野马,还可以让我开她的小汽车,不时地冒出大胆、新鲜的想法,带我做一些新奇刺激的事。那么,我的童年该会多么的丰富多彩啊!
然而不幸的事,这个奇怪的外婆只能是出现在安迪梦中和想像中的。 因为当安迪把外婆和他游玩的经历告诉爸爸妈妈.姐姐哥哥的时候,却遭遇了嘲笑和讽刺:安迪,外婆早就去世了,你那个外婆只是在你的梦境中和想象中的吧?直到有一天,搬来了一个新邻居奶奶。刚开始安迪并不怎么肯搭理她,但后来不知是相处熟了,还是看她得了风湿病,行动不太方便,反正小安迪帮她做了许多事情:买东西、种花、收拾房间等等。而新奶奶也教会了安迪用袜子存钱,为他做李子蛋糕、为他补衣服。在帮助新奶奶的过程中,小安迪觉得自己长大了,周围的人也开始转变对他的看法了。安迪觉得快乐多了。原来帮助别人也能让自己快乐啊!最后,安迪在外婆和奶奶的关心和爱护下,懂得了许多道理,也有了一个快乐的童年。邻居老奶奶真实的关爱让安迪感受到了真正的幸福,并学会了用自己的行动去爱别人。
安迪就是我的榜样,他让我更懂得去在意身边家人们的爱了。
读郭敬明《幻城》有感
读郭敬明《幻城》有感

看完了这个不是结局的结局,心,突然好痛。深秋的黄昏,孤独的伫立在窗口的身影,看红叶残忍的凋零,手中捧着一本《幻城》。
一次又一次的重读这个戛然而止的结局,一次又一次的心痛,泪仿佛被萧瑟的风吹干,怎么也流不下来:请你自由吧。
读郭敬明的文字,也是不久前的事情,当初只是惊奇于他对文字炉火纯青的驾驭能力,亦刚亦柔,能放能收,时而奢华的不真实,时而又被他感人至深的悲恸所折服,在他的文字下,我没办法控制自己,曾经尖叫,曾经流泪,曾经默然。
而翻开这本《幻城》,却让我欲哭无泪。或许文笔还略显稚嫩,或许情节还有些牵强,却用只言片语,渲染出一片冰冷的世界,10年的大雪,将人的心也冻结,当春寒料峭时,枝头终于绽放出多多樱花,却瞬间颓败的凋零,沾染上血的腥红。
他此时的文风,不像《小时代》里的那样冷酷无情,而是如此的唯美与凄凉,钢筋水泥和樱花雪雨都是冰冷的,而却是如此迥然不同,一个是阴森的,带着讽刺和轻蔑,用浓墨重彩,一笔一划勾勒出一个庞大而复杂,物欲横流的世俗,一个则是忧伤的,轻轻的,淡淡的,如同水墨画一般,渲染出一场雪后的草原或是一片看不见尽头的樱花林,人的身影若隐若现,银白的发拖在地面,眼神中淡淡的伤使画面模糊不清。
他们的故事太过惨烈,到了最后,一切恩怨情仇,都在一瞬间,擦肩而过,哥哥杀死了弟弟,而在弟弟涅槃之后,却同样残忍的将他最爱的哥哥杀死。
是的,他们最后是在一起了,不过,他们只是两具冰冷的尸骨,倒在了一起,脸上挂着笑,温暖如春。
然而,他们终还是会被风雪掩埋。
我从来也不爱看幻想小说,单纯的虚构、杜撰,苍白而粗糙,结局只是杀的昏天黑地的一场仗,终于终结,或是一段无中生有的纠结,真相大白。而《幻城》,明知是虚假的,却真实的让人无法否认。
樱花开遍了枝头,人,却已不在,从他的文字中,处处看到“樱花”这两个字,每当悲伤开始蔓延,便点染上几片樱花的凋零。
雪是白色的,但在厮杀后,满眼是醒目的红,在他的文字中,雪,一下十年,没有尽头的雪地上,发生了很多,很多。
红莲开满了大地,所到之处,满暖入春,在他的文字中,爱便是红莲,但这份爱,却永远,也无法变成幸福,因为,这是血的色泽。
樱花,雪,红莲,悲凉,悲愤,爱,这或许就是——《幻城》
《孙敬悬梁》读后感
你吃过中药吗?大多数中药都是苦的,而那是药性之苦,激活了人生的生命机能,使人变得健康起来。人生有时也要吃苦,有的人以苦为药,正是那人生之苦,激活了他们内心的灵魂,使他们变得坚强起来。
东汉时候的孙敬,从小勤奋好学,常常是废寝忘食。时间长了,疲倦得直打瞌睡。他就找一根绳, 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
对此,我也感同身受。我曾经参加过武术小组,要每天早上6:00起床,到了学校操场要跑46圈,接着就要拿着自己的武器在操场上训练,每天要练棍术2030遍。
夏天,天气非常炎热,在操场上训练,我们就好象是蒸笼里的馒头,累得汗流浃背。冬天时,当别人还在熟睡时,我早已冒着严寒在操场上训练,耳朵上起了一个个冻疮。
有一次训练时,突然,咯的一声,我的脚扭了,尽管走起路来很不方便,但我还是坚持出现在训练的人群中。
就在今年暑假,参加南通市武术比赛,我还拿了个银牌呢!
不光是这,我的吃苦精神还表现在语文学习上!去年,我每天都专心练习,上课认真听老师讲课,每次作业后,都要仔细地检查一遍,防止写错,到了期末考试,我仔细地审题,最后我考了99分,还不错吧!
我班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到家就看电视,作业也不及时完成,而且写字东倒西歪的,到了期末考试,只能考个不及格。
大作家屠格涅夫说过: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但愿你首先学会吃苦。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两句话让我明白了只有辛苦的汗水,才能浇灌出美丽的成功之花。
郭敬明小说读后感
郭敬明小说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玄幻小说,它叫做《幻城》,一个充满了爱的世界。
《幻城》既没有讲述以往其他玄幻小说所普遍拥有的大英雄一样的人物;也没有向其他小说一样所常有的辉煌的结局。它完完全全是一出被命运捉弄的爱的故事。一个叫做渊祭的女子,主宰这这个世界中的一切,在她眼下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她的杰作。主人公卡索幻雪帝国的王,在渊祭的种种玩弄下,踏上了复活自己心中的爱征程。
小说的开始,卡索带着自己的弟弟樱空释,流浪在所谓的凡世间30年。在这30年里,卡索对他的弟弟无微不至在他们终于回到他们久违的家时,卡索遇到了他的至爱一个叫梨落的女人。但命运不愿垂青于这段爱情,卡索的父亲坚持要卡索娶深海宫中的人鱼公主。
在小说中,卡索所拥有的那座刃雪城,像钱钟书所写的围城一般,禁锢了卡索的自由。那是一座坚固的围城,在外面的人不顾一切地想进入这座孤寂的城;而在里面的人却渴望着外面的世界。这是多么可笑啊!于是乎,卡索的弟弟樱空释,不顾一切地想要替自己的哥哥继承皇位;他玷污了人鱼公主的身体,使她自杀。希望让卡索自由地去飞翔,即使当卡索的剑穿过他的胸膛时,他仍然对他的哥哥说:在我死后,请你自由地
一切在这一刻爆发,当卡索获悉渊祭的手中拥有能够使人复生的隐莲时,他义无反顾地带上一些人,踏上了进入幻雪神山,挑战渊祭的征程。
然而这一切,都是渊祭的游戏,当卡索杀死了东、南、西、北四大护法,得到了封天的力量,在牺牲了数名部下来到渊祭的面前时,最大的悲剧也由此开始。即使渊祭是不可战胜的,卡索仍然举起了反抗的手
卡索得到了隐莲,却换来了更大的悲剧,他的弟弟重生之后是他最大的敌人,人鱼和梨落的身份颠倒。最终,卡索倒在了刃雪城的城墙上。
也许没有人理解樱空释的爱,没有人知道梨落与人鱼对卡索的爱,可是卡索的故事告诉我们的是镇守一座空城,孤独一生的的悲哀。渊祭不正是我们自己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就会有一个结果,一切是由自己决定的,只有屈服于命运的人,才会迷恋着卡索身后的空城。卡索死了,留下的是空城,带走的是一生的孤寂,他不会再寂寞,他所有的朋友已经活在心中
郭敬明小说读后感(二)
刚看完郭敬明的一篇文章,准确的说只看到中途就看不下去了,因为看了几段似乎觉得他写了些什么,可是是些什么呢?答案是不知道。或者可以用蒙胧还形容我的感觉。很奇怪吧,我发这种情况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了,当然不只是看郭敬明的文章。不知道是我自己的领悟能力有问题还是怎么。不过确信的是,像我这么大的人应该少有几个可以看懂。或许是那些大家们在说些很有意义、很有内含的东西,我只是一个俗世女孩,还达不到那种水平。但为什么老写得像风呢――让人捉摸不透,似是而非。通俗一点很困难吗?也许那样就不像大家了,大家的文章怎是所有的人都能看懂的呢?所谓知己难寻啊。读后感
蒙胧,好像还有蒙胧美这个词吧,为什么蒙胧会美呢?我想就是因为它所形容的东西都不那么清晰,而人一惯喜欢清晰,作为已荣升小四眼对这一点是很有感触的。那美又何来呢?大概正是因为惯了,人们对于一惯不是更喜欢新吗?又或者是清晰的东西太多了,而往往清晰了就会发现原本完美的似乎沾上了污点。就像梦,做梦的时候也许很美,但梦醒后呢?一切是那么的真实,多少让人有些不爽。就像男朋友有了二心,很想知道为什么他老提另一个人的名字2020,可是弄清楚后呢?就像有了裂痕的玉,即使它还一样洁白,但裂痕还在,永远不可能视而不见,而且往往会越发明显。所以蒙胧给人美的感觉,因为它让你有想像的空间,人们都愿意向好的方面想,正如看到了一个全倩影,大多数会把她想得美如天仙。于是急于看个究竟,而结果呢?往往下个半死。所以还是蒙胧点好。
人的思想是个奇怪的东西,有时会有很多感触,可到底是什么呢?到底什么让我有那总觉得感动的感觉呢?大概就很难说明白了,所以喜欢蒙胧,觉得即便不太清楚到底为什么,但感觉到了感动啊,不管是经过怎样的过程,结果总是一样的,就是心里有获得。看那些不太懂的文字2020也许也没什么不好吧,因为蒙胧让我想得很多,或许会有更多自己的意思在里面,跟作者所要表达的完全不同。这不失为朦胧的一大功劳。人总是有一总惰性,看了一段好句子,心就跟着作者的方向偏,然后说我也这样认为这样自然就没了自我。即便想要有些自己的什么想法,可心是不跟想的,就像你告诉自己不要去想刚分手的男友,可是心还是在痛,而这种因为不敢证实而隐隐的痛往往会缠绕你到一个连自己都想不到的久远。
郭敬明小说读后感(三)
很喜欢郭敬明,和你喜欢他的作品《小时代》,从小四的作品中我能感受到那些人和事是那么真实,我完全走进故事中,被故事吸引着。
我不知道在小四心中,对于这个世界、对于这个城市,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看法。但是我可以从小时代中看到,这个物欲纵横的世界的最最深层的一面。
或许都是那样,在我们眼中,世界是纷扰的、城市是肮脏的,因为有人类的存在,有人类肆无忌惮地创造一些这样那样的欲望和情绪。小四其实描写上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更多新的东西。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城市也就是那样了,这个世界也就是那样了我们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描绘它,就像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心态来面对这个世界一样。我所能感受到的,是小四用最俗的笔调去描绘的上海,我从这些落入俗套的描写中,能够深刻地向城市的内部去感知。我看到的是,一种平凡下,最最不平凡的黑暗。
驾驭一个角色到收放自如的地步,这是需要历练的。而小四在小时代中驾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繁多却不显杂乱。每一个都是那么鲜明,每一个都觉得是活生生的,每一个都仿佛我们眼前一样。至于那些角色与角色之间的揣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去概括和形容。
善变的、不可思议的、嚣张的、荒谬的,甚至是一时间难以接受的。这本书里都有。还有就是,可以让你会心一笑的。
小四的《小时代》是我开启梦想的大时代。
台敬农《拜堂》读后感1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