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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感人的故事有感400字作文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一场感人的电影作文300字。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或许"一场感人的电影作文300字"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星期六晚上,妈妈带我、弟弟和奶奶去影院观看“寻梦环游记”3D电影,到达电影院时,有很多人跟我一样是小孩。妈妈赶紧到自助机取了票,还给我和弟弟买了一大桶爆米花。

我们到了影厅门口,检票员阿姨给我们发了一副眼镜和一袋小零食。不一会儿,电影就开始了,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叫米格的小男孩,他从小就热爱音乐,但他的家庭是反对的,因为他们的祖先认为是音乐拆散了他们的家庭,所以音乐在他家是被诅咒的。一次偶然的机会,米格触碰了一个吉他,来到了亡灵的世界,他在那里遇见了他死去的家人,尤其是那喜爱音乐的曾曾祖父,他们一起帮助米格重返人间,他们的家人也因此解除了误会。米格的家人因为音乐而分开,也因为音乐而重新聚在一起。

这部电影真好看,把我都看哭了,我和妈妈还想再看一遍,因为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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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的一场电影



昨天晚上,爸爸带我去北大理教117教室观看了一场《周恩来外交风云录》的纪录片,该片表现了周恩来伟大的外交思想和人格魅力。有一次,他到非洲的一个国家去访问,在群众的欢迎集会上,突然间,乌云蔽日,雷声隆隆,刚刚还是晴朗的天空,霎时变了脸,人群出现了小小的骚动,只见雨越下越大,台下的群众都纷纷打起了雨伞。大雨倾盆而下,可是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却纹丝不动地站在主席台上,深情地注视着台下的群众。工作人员怕把总理淋坏了,为总理撑起了雨伞,但被总理婉言谢绝了。台下的群众看到这种情景,十分感动,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又一阵雷鸣般的欢呼声。这件事情充分体现出了周总理伟大的人格魅力。电影中还有这样一个镜头:七十年代初,“两弹一星”发射成功后,美国总统尼克松率团访华,美国客人刚走进外宾接待厅,其中的一位客人(也许是太疲劳的缘故)就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但又马上不好意思地站了起来,因为他看到毛泽东和周恩来都还没有入座。这段小插曲体现了美国客人对中国领导人的尊重,但也充分说明了中国在世界上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国家,也就是说,中国在世界上是一个处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并且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全世界的国家。(完)
(此文是在爸爸指导下完成)

春节的一场电影_读后感


春节的一场电影2003年春节,我从北京清华大学到无锡老家过年。在临回北京的那一天(正月初六),姨父请我和表哥龚渠成、表弟郭晨欣赏了一场非常精彩有趣的电影。电影讲述了老鼠、猫、小鸟、老鹰这四个小动物的故事。老鹰是最凶猛的动物之一,俗称鸟中之王。它偷了别人的戒指,还屡屡恶作剧。它仗着自己身高力大,一会儿捉弄一下猫,一会儿又欺负一下老鼠和小鸟。其中的小老鼠非常聪明伶俐,有一次,它被一只凶恶的老鹰叼到了一艘回收船内,正当它陷入万分危急的时刻,突然它发现了一架停在船舱内的玩具飞机,可惜机翼和机尾都已折断。但这并没有难倒它。它采用应急的方法及时修好了飞机并驾机飞到岸上,才最终摆脱了困境,从而救了自己。小鸟也表现的特别机智勇敢,狡猾的老鹰把它关进一个罐头里,可它一点也不害怕,它趁老鹰不备逃走了,还夺过了戒指,而老鹰却全然不知,但很遗憾小鸟未能逃成。猫算是最可怜的了,它救了小鸟,却让自己吃了亏。比如,在救小鸟的过程中,由于用力过猛,使得头撞在罐头里拨不出来。但它这种舍身救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自从小鸟得救后,它和老鼠就齐心协力对付老鹰。起初,它们打过很多次败仗,真是屡战屡败,后来聪明的小鸟打开了戒指上的激光开关,射瞎了老鹰的眼晴。老鹰双目失明后,被打的落花流水,屁滚尿流,节节败退,最后它还成了猫的一顿午餐。通过这场电影,我对团结友爱,齐心协力这两个词的深刻涵义了解得更加透彻了。这就像毛主席所说的,一根筷子你很容易折断,但一把筷子就很难。红军为什么能打败力量数倍于自己的蒋介石?不就是依靠了团结的力量么!在生活当中,许多困难只要团结就一定能克服!这就象《团结就是力是》这首歌中所唱到的: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这力量比铁硬比钢还强!.........(此文是在爸爸指导下完成) 

一场关于文字的邂逅


幼年时,喜爱童话,那些美好如糖果的故事告诉我们,公主一定会嫁给英勇的王子,丑小鸭会变成白天鹅,仙度瑞拉是灰姑娘也将是王后。如果你遇见了穿靴子的猫,那么你走运了。童话的世界里,豌豆的藤能够穿破云霄,南瓜可以变成马车,海上的蔷薇色泡沫都是小美人鱼所幻化的。这个美好的世界使我陶醉,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文字的魅力。

文字,仿佛一个窗口,把它打开,便能看见一个崭新的世界。于是,留恋于那般美好的文字里,那样不凡的世界中。

四年级那年,看了《红楼梦》,黛玉惊才绝艳,宝玉占尽风流,惊异于曹雪芹天才的文笔,使那一个个人物跃然纸上,那样一个故事,只觉得如落日烟华般凄凉。如此书,总不愿放手,来来回回,至今已看了五、六遍。

后来,也渐渐看了不少小说,也曾喜欢过不少作家,在他们所谛造的世界里,我感到那么安心与美妙。我想,在幼年,我轻轻推开的是一个如此神奇的世界,在这里,我感到自由,仿佛没有了肉体,只剩下这轻盈的灵魂,轻盈地仿佛能够飞翔起来。

2003年,我开始写些文章,最初是幼稚的笔调,后来渐渐变得平淡。但是,总免不了忧伤,那些大抵是关于青春的感叹。有时写多了,也有人说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我自己却不这样认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阴暗的地方,每个人都免不了哀愁,惟一不同的是我把它们记录了下来,仅此而已。

与文字相遇是美好的事,它像你最亲密的伙伴,它紧紧贴着你柔软的心窝。它说,亲爱的,我最懂你了,是吗?

有时候想起文字,就会觉得自己并不孤单,这是美好的感觉。小时候我是不善与人相处的小孩,朋友总是少得可怜。常常是一个人孤单地上学、放学,背一个硕大的背包,城市的霓虹灯洒在脸庞上,显得有些虚伪而孤寂。总以为自己是淡漠的人,可是骨子里却是渴望温暖的。于是,便义无反顾地投奔了文字。

我的语文老师非常喜欢我的文字,她说我的文字不符合我的年龄,她说我是一个在书山文径中舞蹈的小仙女,用极其细腻的笔墨去表达自我的情感。她是少数能理解并欣赏我的老师。她会用半节课甚至一节课去读我几千字的文章,她柔软的声音让我异常喜爱。她告诉我的同学们,她很喜欢我的文字,她说她没有见过我那么爱文字的孩子。她说她恐怕再也找不到我这样的学生了,她很珍惜这一切,当然我也一样。她是个好老师,因为我也喜欢她,她把我当亲人看待。她一直将我的课堂作文作为范文,每当这时,我听到她的朗读都会很感动,心中暖暖的,眼眶有一种发热的感觉。

有人说,热爱写文章的人极度自恋,极度地神经质。我也明白,因为热爱文字的人无比敏感。他们不善于向外人倾诉,却愿意用自己的笔坦露自己的内心。我是幸福的,是上帝给了我这只会写字的手,有了这只手,我就是幸福与满足的,因为我能用我的笔记录下我的生活。有时我想,在文字面前我就是一个伟大的将军,我指挥着我那些可爱的文字,让它们按照我的想法组成一个个美丽而漂亮的方队。人们在我用这些可爱的文字组成的方队面前留恋忘返,感慨不已!我想,当我很老很老时,我可以坐在一把很老的藤椅上,戴着一副老花眼镜,在午后花瓣的香气里看我写的文章,就像是抚摸我曾经的岁月一般。

我喜欢在夜晚写文章,夜晚很静,我甚至能听见我的血液流淌的声音,清脆,美妙,像大海的声音。这能让我想起我很小的时候从一只海螺里听见的海浪的声音,感觉世界上就我一个人。

我一直热爱平淡的歌曲。比如校园民谣。唱校园民谣的歌手总是有着干净的声音,明媚而清澈。大概青春的声音就是这样的吧!不喜欢周杰伦、林俊杰什么的!我厌恶任何一个噪杂的声线。青春的歌曲应带着几丝忧郁与哀伤。青春的歌曲,我在听,他们在唱。

一直盼望能写出明媚而清澈的文字,流水一般湛蓝,平淡却透着幸福的文字。总认为只有那样的文字才能让人感动,让人幸福,而能让人感动与幸福的文字才是真正的好文字。

有时,我会在深夜时看见一个女孩,她有削瘦的身子和光洁的额头,她一直在冲我笑。我便像这样,俯身看到兀自微笑的幼小的自己。那个怪异的孩子,独自一人抱着一只布娃娃。

现在,我终于成为一个平淡的孩子了。每天做许多没完没了的作业,有许多朋友,笑容满面地和许多人说话,总是拥抱着别人,撒娇一样地说话。学会做一个幸福的人,不怨无忧的人,不自怨自艾。我告诉自己:上天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

爱上海子,似乎是必然的。他偏激的诗句和他激烈的感情。可这一些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曾说过: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环游世界。

我不知为什么自己会写那么多的文字,也许它们是对曾经过的一切的记念吧!

我也愿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相信有一天,我会有这样一幢不大的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一场美好的邂逅,我不知是否会终其一生。我只是想,如果能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话,我一定会感谢我的文字!

邂逅,是美好的,我知道结局也一定会是美好的!

关于朱元璋的一场会话


关于朱元璋的一场会话——读书盟
张智赫

朱元璋——明朝首任皇帝,历史上的一颗明星,今天是我们的读书盟——朱元璋的传奇人生。虽然只有4个人,但人才物精,讲的倒是一点都不含糊,下面来讲一讲活动情况。
程兆祺——我们的联盟长,带着我们和一本《明朝那些事儿》坐到弘毅馆6号桌。很快,我们便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一堆的问题从我们的嘴中飞涌而来。朱元璋当帝之前都经历了什么?尤其是这个问题,4位同学个个都发表自己的言论。朱元璋先经过了三年漫长的漂泊时光,之后便为了吃饱饭而去了皇觉寺。他的父母兄弟几乎全死光了,当时的他认识了许多豪杰,还研究当时许多地区的地理、山脉以及风土人情,这为将来称帝奠定了基础。
说到这里,突然忆起小学时的读书沙龙,那时懵懂的我们,稚嫩的声音,以及浅浅的理解,但讨论的激烈程度不输现在,当时我们一同探究《我要好好爱你》一书,各各都像小学者一般,讲述不同的理解,一个个美好回忆……
再讲回读书盟,朱元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这样一个问题映入眼帘,只能就个人而言来评价。依我个人认为,朱元璋是一个很会用人的人,比如开国功臣——李善长,比如骁勇善战的将才——花云,又或者……。他是个办事严格的人,就在称帝开朝之后,他就开始严厉的进行贪官整治。但若从这个角度看的话,就太过严厉,甚至有些残暴,比如刑法就太过残酷,比如剥皮楦草、腰斩。而后面的郭桓案中,竟大搞株连,滥杀无辜,所以后人说朱元璋的反腐铁腕太“重”了。在读书盟中,这点大家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讨论,尤其是对空印案这段进行了批判。
说到这里,今天的读书盟也结束了。朱元璋,一个皇觉寺的和尚到明朝皇帝,“一把辛酸一把泪”啊,成功之人的付出永远是你想不到的,他就是我们读书盟的“偶像”明太祖——朱元璋。

一场电影_《惊奇队长》观后感400字


一声高过一声的尖叫,一句比一句好的赞叹今天,我和我的挚友陈积楷一起去看了一部电影:《惊奇队长》。

这是一部科幻电影,戴上3D眼镜,感受电影里的激烈打斗场面,源源不绝,让大家看得目不转睛,就如置身其中,也让观影者心旷神怡。

电影一开始,我的心里就出现了不计其数、各式各样的问题:惊奇队长为什么那么强?惊奇队长会胜利吗?罗南为何会复活我带着问题,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电影一开始,就出现了长相不同俗流、令人作呕的外星人,可之后我才知道,人不可貌相,外星人的内心还是善良、乐于助人的,可惊奇队长又是怎样从一个小孩变为强者的呢?刚开始我有点蒙圈,看着看着,我明白了:她本是个飞行员,为了不让克里人(坏人)拿到能量而牺牲了自己,不料她竟然吸收了能量又被克里人消除了记忆,而且改造成了战士。

她认识了一个地球人伙伴,经过了艰难险阻、进退维谷的努力,找回了记忆,变为觉醒时态,那样子真是器宇不凡、玉树临风,全身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手一探十几个克里人就倒地身亡了。

最后,她与伙伴们风雨同舟、并肩作战,获得了来之不易的胜利。

从这部电影我知道了,厄运不是命中注定的,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会看到厄运变成幸运的那一天!

读《5088年的一场鸟官司》有感300字


《5088年的一场鸟官司》是《意林》上的一篇文章,讲述了主人公蒙特尔在5088年发现了古代有一种叫“鸟”的生物,并用其来制造已灭绝的“鸟”,最后被揭发判罪。

虽然这是一篇幻想的作文,但是,也许三千多年后鸟是真的灭绝了呢?这篇文章虽然不是现实,但也许这就是未来,因为人类的私欲,不好好保护地球,发动战争,导致鸟类灭亡。当人们贪心起来,那么,三千年后,不只是鸟会灭亡,甚至所有的生物都会跟着遭殃,连人类也难逃厄运。

这篇文章给我的触动很大:它描写了人类的未来,又从侧面告诉了我们——如果不好好保护动物,那么在未来,动物就会灭绝,我们再也挽回不了。生命都是平等的。让我们好好保护动物,让它们也在地球上快乐地生存!

读堂吉诃德有感人生有时就像一场梦境汇总六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唐吉诃德是塞万提斯·萨维德拉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堂吉诃德有感人生有时就像一场梦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堂吉诃德有感人生有时就像一场梦境(篇一)

正义,或许是勇气。亦或仅仅是一点点的天真而已……在读过一个荒谬的人的一个荒谬的故事而可笑之后,又不免产生悲哀之情和引起深深的思考,我想这是大部分人在读过《堂吉珂德》之后的感受。

《堂吉珂德》确实是一部既让人欢喜的喜剧,又可以说是一部使人感觉悲哀的悲剧。书中描写了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阿隆索。吉哈诺。他竟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改名为堂吉珂德,将自己装扮成一个骑士,以丑陋的牧猪女作美赛天仙的崇拜贵妇,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丘作侍从,骑着老马洛西南特,三次出发周游全国,想去创建扶弱锄强的骑士业绩,以致惹出了不少笑话。他到处碰壁受辱,要么被别人打成重伤,要么给人当成疯子送回了家,叫人哭笑不得啊。

在堂吉诃德“发疯”的时候,凡尘俗世的一切都是“着了魔”的,他用这个词语解释世界的丑。解释他心上人为何是村姑,巨人头颅为何是酒袋,军队为何是羊群,巨人为何是风车。在那个“着了魔”的世界,桑丘也可以成为海岛总督,一切理想得以实现,一切不平得以铲除。那些捉弄他的人们诱使他发出的议论,篇篇高明无比,字字句句都来自于天赋与自尊。作为“幻想+行动”的代言人,堂吉诃德不是疯子,却是一个勇士与艺术家,是英雄和诗人,是世上最美好的词汇的结合,世上最美好品质的拥有者。以捉弄他为乐、为业的伯爵夫妇二人,很遗憾,是整个故事中最坏的人物。他们貌似清醒,实则是迫害艺术家和勇士的、以操纵他人命运为乐的残酷的政治家、统治者。作者对他们的态度不够明确,这恐怕就是此书在“残酷”问题上遭人诟病的原因吧。此外,堂的朋友,参孙学士、神父和理发师三人,他们从开头烧掉书房起,到扮演镜子骑士与白月骑士诱使其还乡,以致堂吉诃德因郁而终,他们撕毁勇士的美梦,毁灭其幻想的彼岸世界,正是这种从魔界、英雄界到凡界、现实世界的落差,造成了堂吉诃德的死亡,以及这个梦一般的故事的彻底终结。他们作为堂的朋友,却不知如何去爱他,拯救他,如同唤醒一个窗边的梦游者,使其因恐惧失足坠落而亡。这是十足的悲剧,以现世的绝对力量压倒勇士诗人的着魔的幻想世界告终。

在我认为之中,堂吉诃德其实是生活在理想世界中的的人,在他的想象他可以不用顾及其他人只用做自己,可在结局当中堂吉诃德却又回到了现实中,这不是说明这种想象在现在是不可能的,被种种现实给拉了回来,这也算是种悲哀吧,就好像“你的运道决对不可能久长,转眼之间就会处处遇灾殃,你的喜悦不过是梦中幻想…”所说。如那世外桃源,黑暗社会背景下,美好的生活就显的是那么的无比珍贵,那种天真也是如此的可爱。而堂吉诃德所走的道路,之所以为世人所惊诧,不仅在于其艰辛,更主要在于其脱离现实。这其中,如果说“艰辛”是显而易见的,那么我要说它的“脱离现实”是有现实意义和讽刺意味的—在当时或是今天,当一个人为之奋斗的希望无法达成时,我们怎么说?——“深表遗憾”,而如果他依然走自己的路,我们又怎么说?——“他是个疯子!”现实不像软土可以随意塑造,而活在现实中的人却又不像钻石那样善于包持本色,更何况在今天让钻石发生变化也并非难事。这就所谓的生活吧。

当我们现代人不再需要唐吉诃德那样英雄式的任务,于是他就被我们抛弃在书堆与网络的深处,翻阅也是偶尔一刻。然而,当唐吉诃德手持着长矛冲向他心中的魔鬼——风车时,我们是否会感到一种莫名的缺失呢?或许是梦想,或许是。

读堂吉诃德有感人生有时就像一场梦境(篇二)

《堂吉诃德》里面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堂吉诃德因沉迷于骑士小说,决定外出冒险,做一名行侠仗义的骑士,他找来同村的农民桑丘做他的随从,把邻村的一名农家的女儿杜尔西内娅做他的意中人,他三次外出冒险,做了许多滑稽可笑的之事,最后他被化装成白月骑士的朋友打败,放弃行侠游历,回家不久就病倒了。临死前,他中古醒悟到自己迷信骑士小说的过错。初读这部作品时,认为他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来越看不起他,但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问好了某种道理,人们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从书中我们看到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粱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在实现这一过程中时刻表现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但也由于他的单纯,才会闹出许多笑话。

堂吉诃德这个任务已经成为世界为学中的一个著名典型,他的性格是复杂的,他一方面脱离现实,老是耽于幻想,对自己的力量又取法祖国的估计,屡遭失败。但在另一方面他的动机纯真善良,他立志铲除世间的恶魔,反对压迫,锄强扶弱,充满了无私无畏的精神,对于骑士歪的问题,他的议论总是情形而深刻,明确而富有哲理。

《堂吉诃德》这本书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16实际初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深切的同情,我想也正是这个愿意促使这部作品深受全世界人们的喜爱,以至于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读堂吉诃德有感人生有时就像一场梦境(篇三)

今天有幸拜读了西班牙著名文学家塞万提斯的著名小说——《堂吉诃德》,内心受到了极大地感触,仿佛自己的身体已经飘荡在纷乱的中世纪之后,仿佛已经成为了文艺复兴的先驱……

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唐·吉诃德·德·拉曼恰”,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这部小说是一部非常典型讽刺小说,有许多现代评论家都说这本《堂吉诃德》西方文学史上第一部现代小说,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读完后我久久不能平静,文章里面堂吉诃德做出了与时代相违背的种种搞怪事情,却终究无法抵挡历史的洪流,被淹没的历史的车轮之下。其实现实中我们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要做与时代相符合,与滚滚历史洪流方向一致的正确的事情,否则的话,肯定会被历史所淘汰。

无论怎样,读书使人明智,感谢这本《堂吉诃德》带给我如此之多的知识。

读堂吉诃德有感人生有时就像一场梦境(篇四)

00字。直到他34岁时(被俘是28岁)才回到了国家。以一个英雄身份回国的他并没有受到西班牙国主的重用,他整日为生活忙碌奔波,回国后他依然多次入狱,原因是没有缴纳应缴的税,甚至就连《堂吉诃德》几乎都是在狱中完成的。他的学历只是中学学历,他为了生活写过无数篇的商业广告词,也写过许许多多的抒情诗和一些小说,但是当时都没得到重视。年过50的塞万堤斯,他对待文学依然持着一颗热爱的心,完成了这部巨作。这部书终于得到了好评,在1650年它持续六次被再版,此书风靡全国他为塞万堤斯赢得了不少荣誉。

《堂吉诃德》被誉为第一部现代小说。在其内有男男女女不同阶级的人物七百多个,他批判了那时期的政治、法律、道德、文学等多个阶层,反应了劳动人民的苦难,生动形象的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和桑乔,在其序言里有段话是这么说:“我不想强调是我向你介绍了这么尊贵善良的骑士,但希望你感谢我让你即将认识他的侍从,那么著名的桑乔·潘塞。”可见塞万堤斯的态度是想将桑乔那个骑士阶层的侍从的丑陋的一面,从他身上都能看到。从而也想引起人们的反响,对骑士阶层的瓦解起到一点作用。然而这些还不止,在描写堂吉诃德英语桑乔一路从家里乡村出发,一路上所遇到的人和事,都一一写到,或从堂吉诃德口中说出的一些骑士小说的内容,以及两位主人公的所作所为所说,都在塞万堤斯的笔下被写的十分精彩、鲜明,对比十分强烈,讽刺的辛辣无比厚重。然而这被读者看见后,这也给了骑士阶层重重一棒。这第一部《堂吉诃德》的成功,却带来了教会与贵族阶级将小说的续篇进行伪造,并对塞万堤斯进行了一番恶毒的诬陷和攻击。这让塞万堤斯提笔回击,他在1615年推出了《堂吉诃德》第二部。在此书中之外,他也写了许多优秀的惩恶扬善的小说集,在里面有写爱情,也有写社会风俗,也写了西班牙下层人民的生活贫困,肯定了人性的自由和对社会的不公正发出了愤怒的抗议。

《堂吉诃德》在每个人中的样子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堂吉诃德的性格,他的言语间,他的想法,都透露出一股天真的傻劲儿。他渴望能拯救别人,渴望能成为一位英勇无畏的游侠骑士,当他被封为骑士的那一刻,他就似乎变得面对所有的困境和阻碍时以自己的自信和那原始的恐惧一一在胆怯的桑乔面前越过。也许他的体格差,身板小,也许他的罗西南多不是一匹千里好马,也许他的甲胄与长枪都是破旧的,再也许他的侍从桑乔是个丢三落四,胆小如鼠的低等侍从,但起码我看见了他的热血赤诚。

读堂吉诃德有感人生有时就像一场梦境(篇五)

《堂吉诃德》这本名著用堂吉诃德那幽默可笑的事迹告诉了我种种看似美好的精神品质在不断与现实生活碰撞后发出的生存的思索,让我从笑声中读史明理,了解当时西班牙的社会背景,而此时,也让我明白了堂吉诃德也是一种精神,一种守信、正义、勇敢、坚强、正直、乐观的精神。

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土壤与环境,所以总是找不到让它们发芽的阳光与温度,所以总让人觉得悲凉与心酸……同时也让我思考:人应该怎样即保持自己真实善良的本性又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生存的更好更有价值和意义!

有人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悲剧,有人说它是一个喜剧。说它悲剧,是因为他虽然有着美好愿望、崇高理想却想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并且得不到世人的认同,构成不可调的矛盾;说它喜剧,理由是他的疯癫、愚痴好、具有十足的讽刺意味,被世人所嘲笑。我觉得这部作品可能两方面都具有一点,这取决于个人立场的不同。正着看即为喜剧,反着看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当然就我个人而言,倾向于把它当作一个悲剧,毕竟堂吉诃德不论是在他自己的世界还是外在的世界里都是个十足的失败者。

然而“遗憾”的是,他最后竟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败。这恐怕也不是塞万提斯的本意,了达到警醒世人的目的才不得不作此选择。在我看来,这实在不够“完美”。

一个人到底应该死在他自己的世界中还是回到众人的世界中再死去?这实在是个问题!对于此问题的探讨极容易进入到在宗教领域中。尽管处在反对神学如火如荼的文艺复兴时期,但作者仍不免受到了基-督-教世界观的影响。认为死前需要忏悔才能升天堂。堂吉诃德一切的出发点都是善的,不升入天堂似乎太不值。当然也可以从另一方面解释。堂吉诃德是为中世纪腐朽的东西所害,造就了荒唐一生,故在死前一定要从中解脱出来。我个人认为两种解释都具有合理性,虽然从意识形态上讲,第一种更合适。

我觉得堂吉诃德还可以用很多词来描绘,比如:打抱不平、志向远大……

之前还有一篇写他看《昆虫记》,讲了几种昆虫一个比一个厉害、每个都有制服它的天敌,然后总结道:我觉得世上没有永远的强者也没有永远的弱者。

读堂吉诃德有感人生有时就像一场梦境(篇六)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堂吉诃德》,他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著名代表作。这本小说讲述了年逾五旬的绅士吉哈纳因读骑士小说走火入魔而改名堂吉诃德,闹出不少令人笑掉大牙的事情。

这本书乍一看十分荒谬,其实它极其现实的影射了当时的社会问题:西班牙自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并通过战争统一全国后,国力发展极快,其中在文学方面尤为明显。这时候的文学界出现了许多优异的作品,骑士小说就是其中一类。但随着时代变迁,西班牙逐渐的失去了海上霸主的地位,再加上连年征战和封建经济解体,通过骑士小说来巩固他们的地位,宣传所谓的“骑士道光荣”论,煽动民众加入他们的队伍。随着欲望的增加,骑士小说越来越粗制滥造,越来越荒诞离奇。作者正是看到了这种现象,才动笔写下了这篇着作。

堂吉诃德是一个正义的斗士,他不屈不挠、勇敢无畏、行侠仗义。他深深的厌恶黑暗的社会,企图通过自己的游侠行径振兴骑士道,但是事与愿违,骑士道已经被时代所淘汰。再加上他深受骑士小说的毒害,成为一个行动盲目的人,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他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把理发师的金盆当成头盔,因此大家都认为他是个疯子。尤其是在住旅店那几章,他被众人耍得团团转,而自己却糊里糊涂,完全没有察觉。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堂吉诃德感到悲哀。

再者,他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他希望建设一个高度自由的新社会,可惜他的理想是超现实的,凌驾于现实和法律之上的,而且在这样的驱动下,他做出了打伤押送囚车的卫兵,并释放国王囚犯这样疯狂的举动。他希望囚犯们能自由,但他不知道,囚犯是没有权利获得自由的。所以他的理想无法实现。

最后,用本书最后一章,堂吉诃德离世后,参孙学士为他写的一首诗结尾吧,这是对于堂吉诃德传奇一生最完美的评价:不惜丧身,谁说愚痴?惊世立勋!慷慨豪侠,超凡绝尘,一生或幻,临殁知真。

一场离恨,何计再相随作文


语已多,情未了。

题记

最初,是那一只精致小巧的家传凤钗,订下一门幸福和美的姻缘。陆游和唐婉,这一对青梅竹马的璧人终于正式结为连理。从此,只羡鸳鸯不羡仙。

彼时,他是玉树临风的才子,她是善解人意的佳人。

婚后,二人情投意合,日日在花前饮酒,月下吟诗,忘却尘世的繁杂,忘却功名的劳形,不知今夕何夕。

这终于引起了陆游母亲的不满。陆游的母亲虽然在血缘上就是唐婉的姑妈,却自小与唐婉的母亲不合,因此对唐婉也有着忿意。眼看着儿子沉迷儿女私情而不致力于光耀门楣,陆母大为不满,对唐婉大声呵斥,指责她耽误了陆游的前程。最后,陆母给陆游下了一道冰冷的旨,命他离开唐婉。

速修一纸休书,将唐婉休弃,否则老身与之同尽。

晴天霹雳一般,陆游惊呆了。这一边,是授予自己血肉发肤的母亲;另一边,是让自己懂得幸福是什么的爱妻。这个有着旷世才华的诗人,在这样艰难的舍取之间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抉择。

母亲从小待自己恩重如山,他终究不敢忤逆母亲。可是对唐婉的深情厚意,他也不能割舍。思虑很多天,陆游终于痛苦万分地答应了母亲,但又不忍就此和唐婉分别,于是悄悄另外安置了一个院落让唐婉居住。后来,陆游常在母亲严厉的管制下偷偷出来与唐婉相会。

二人的藕断丝连终于还是被陆母发现。这一次,陆母采取了更为强制的手段:为陆游续娶了一名姓王的女子。不久之后,唐婉也被嫁给了同郡士人赵士程。

王氏是性格纯良的窈窕淑女,赵士程亦是温柔体贴的名门之后。可是,对于陆游唐婉来说,又如何抵得当初清贫简单的执手时光?

陆游只能将自己淹没在书海之后以遣愁绪。他考取了功名,背井离乡,踏上了坎坷不平的仕途。

就这样,十年过去。

十年后,陆游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笑指天下的年轻男子。无常的命运和复杂的人事,将他的棱角打磨。陆游背负一身痛楚回到故乡,景物依然如旧,人面却已翻新。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陆游去鸟语花香的沈园游览。不料,竟然巧遇唐婉和赵士程。就在不远处的水榭上,唐婉正在给赵士程斟酒。她嘴角的浅浅微笑和眉头的淡淡愁绪,是那么熟悉,熟悉得宛如昨天。昔日情今日景,无不让陆游内心绞痛。他失神地伫立在花丛之中,正是峰回路转又何如,繁花深处更踌躇。

抬头之间,赵士程看到了几步开外的陆游。通情达理的赵士程对唐婉说:你的表兄在那边呢,去敬一杯酒吧。

于是,唐婉手捧一杯酒,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向往日的丈夫。红酥手,黄籘酒。二人相顾无言,中间隔着一道名叫时间的鸿沟。春日和煦的阳光静静洒下,他没有醉,他又如何能醉。久别重逢,有着千言万语要诉,却都变为一声叹息,固执地哽咽在喉头,说不出,咽不下。

杯酒既尽,唐婉就要回到赵士程身边。步步莲花,步步心惊。她没有回头,又如何能回头。

分别之后,陆游在沈园的粉墙上,题下了这首《钗头凤》:

红酥手,黄籘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莫!莫!莫!

红酥手,即红润、柔软的手。手最能表现出女性的仪态,陆游用红酥来形容肤色,其中便寓有爱怜与疼惜之意。籘,原来是指一种绳子,作动词用时指用绳子捆扎。黄籘酒,即黄封酒,在酒坛的坛口上加封黄色的丝绢,是当时的官酒。宫墙柳虽然是写沈园的真实景色,但杨柳青青却也被宫墙阻隔,含有可望不可即之意。泪痕红浥鲛绡透,意为痛哭得太多,眼里都流出了血,把手帕都浸透了。

人生的重逢,总是那样的出其不意。在我已将往事尘封十年之后,却又遇到了你。

其实,我一刻也没有忘记过那些与你厮守的日子。因为有你,我贪恋人间,不羡神仙。少年游,夜阑梦。柔情似水,佳期如梦。我们一起吟过的诗,一起作过的画,都是不曾班驳的壁画。我的心是重叠的宫殿,盛放着往日的那些色彩与光泽。

你的纤纤红酥手,如今却和别人牵斟小饮;你的盈盈如花笑靥,如今却盛放在他人的身侧;你的三千青丝,如今也只能由另一个人来绾。而我,只能独立一旁,用含泪的眼来看宫墙那边的柳,用轰鸣的耳来听这沈园的鸟语。

你咽泪装欢,我黯然不语。在十年前,我们怎样也想不到居然会有相逢却无言的一天吧?世事难料啊,在十年前和你把酒篱下、共守灯烛光的时候,又怎么会想到,彼此的身边会换上另一个人?

十年的刻意回避、远走他乡,抵不上短短几瞬的无语凝噎、相看泪眼。就在那么短短的目光交会间,十年的冰封在我心里立刻分崩离析。十年啊,无论我走到哪里,心里总有那么一个个挥之不去的影子,穿着春衫的你、手拿蒲扇的你、追逐戏蝶的你、安然沉思的你

爱,从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这复杂流离的人世间,并不是有了爱就能相守一生。我们都受着来自多方的牵绊,无法迈开步子奔跑到对方身边。山重重,水迢迢,人渺茫,情难忘。

在重逢你的那一刹那,我便老了。

《夫妻一场》读后感1000字


《夫妻一场》读后感1000字:

有些书你看一次,心痛一次,看十次,心痛十次。

很多年前我发疯一般,到处在找这种题材的书,但写得好的,竟然如此少。几年前终于找到了,而且找到了不少书和不少专门写这类题材的作者,一本本的看过去之后却满是唏嘘。这些书,好看是好看,看到虐的地方更是舒服,但你看一次,心就会死一次。因为,原来爱情,是那么容易就会被扯散的东西。

这本书里的男主,错把一时的迷惑当成爱情,背叛了妻子。然而在深夜归家的时候,仅仅一个拥抱,就让妻子察觉到丈夫的不忠。经过了很多年,他才意识到自己是爱妻子的,也自然极力的想掩藏自己当初犯下的错误。只可惜啊,他并不知道,当年第一次犯错的时候妻子就已经知道了,他却还傻傻的在演独角戏,而妻子也只是在冷眼旁观,什么也不说。

女人是敏感的。我不止一次说,只要丈夫或者男友不忠了,第一个察觉的总是他的另一半。可为什么这些男人吸取不了教训,每次都觉得自己将一切蛛丝马迹都藏好了呢?

男人总是固执己见,像个孩子一般。试问,哪一个做父母的会不了解自己的孩子呢?而同样的,妻子又怎么会察觉不到丈夫的心不在自己身上?就像我们读书时,总觉得自己玩手机没有被老师发现,以为自己的漫画书藏的好好的不会被搜出来,却一次次被打脸。只要有一丝不同,总能被发现的。

我看虐文,都会有种自己也被虐的感觉,所以才会觉得切身。记得以前最严重的一次,看到胃一直在痉挛,心也有一丝丝的绞痛,但头脑却异常的清晰,眼前也是一片清明,没有眼泪掉下来。

就像《夫妻一场》里面的话:无情的是男人,薄情的是丈夫,最狠心的却是女人。爱情从来都是一场变幻的轮回悲剧,匆匆来,匆匆走,错过可改,过错难寻。

女主知道丈夫不忠,已经梗到喉咙的“离婚”二字却说不出口,因为她要顾虑到孩子,希望自己的宝贝在一个父母健全的家庭中成长,内心却与丈夫渐行渐远。这时候她给自己的定位,已经不再是妻子了,而是一个母亲。孩子成为了她唯一一个牵挂。

任她丈夫在外搅得天翻地覆,都不会影响到她,因为,她要在家陪着自己的孩子。

我是心疼冉苏的,因为不仅仅是她自己,她母亲的爱情也是一生坎坷。本来我心想,正文内容虐的我双脚跪地了,番外怎么也得来一点甜甜的故事吧。却看到了女主父亲的风流,女主儿子的错爱和失去。一切似乎是那么的难以接受,却也让人觉得合该如此。

不完美的东西总能让人记得更久。我还记得自己以前读《狼的诱惑》,还能记得惜之的很多小说,甚至故事情节都历历在目。只因为,虐得让人深刻。很多时候你回头,想找以前看过的一本甜文却想不起来名字了,但虐文你甚至叫得出男主女主的名字,不会忘记。

《夫妻一场》就是这样一本书,我特别喜欢。作者:悠九

一场春的际遇读后感800字


床头的《春宴》已经摆了不短的时日,翻看了好多,却始终没有从头到尾翻完,

这种有始无终的心态源于我对作者长久以来的心态,她的作品永远对我有吸引力,却永远不足够吸引我。

从《离别薇安》到《八月未央》,从《莲花》到《素年锦时》,她的书我看了好多,但从头到尾看完的真的不多,

并且,正因资料雷同,我经常混淆主角,混乱情节,

唯一了解的,是每个女主都莫名清高、莫名孤世、却莫名得到各等高富帅的垂青。

20岁上下的我号称文学女青年,中意摘抄书中国丽的辞藻,中意体会那种深刻又飘渺的情感,她的作品实在是对极了我的胃口,

我在阴天的午后,窝在212昏暗的上铺,看完1个故事,就像历程了一场不被世俗容许的恋爱,心情跌宕,入戏极深。

《春宴》是她文字最多的长篇,在序里,她就说,要耐着性子看完,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由两个女性的故事串起整个故事节,我跳着看了其中1个,果真有以前相异的心里感受。

女主一如既往的游离于俗世之外,一如既往的享有高富帅的青睐,但她有1个女性对感情最直接最单纯的希望,这种坚持,让她显得有血有肉,让她战胜以前所有不食人间烟火的奇异女子。

她身世坎坷,处事淡漠,她历程三次婚姻,人生中还留存一场互为血肉的纠缠恋情,对感情要求纯粹,不留中间地带,不妥协;

那个人生中躲不开的男人也历程自我的婚姻、情人、无数露水情缘,最后在她那里找到与自身最契合的本源,但这种力量却又另外让他透析自我,变得脆弱。

爱,是命运交给他们的使命,只能相爱,哪怕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最后分离的结局不看结尾也能猜到,但却让人更感到心安,历程过彼此的两个人在这个世间找到更适合自身存在的方式,可令不那么纯粹,不那么激烈,平淡却经得起流年。

看完小说又看了一遍自序,作者说:谨以纪念我们的人生里,呈现过的每1个爱与被爱的人。他们带来的种种,一切均是为了帮忙我们行进、生长、完善、纯净。这是相爱的使命。

书中人均已完成使命。

作者写书十年,蜕变了解可见。

我看书十年,仍感到与心灵有所呼应,心里感受到内心的成长,故动情留文字了了,纪念这场春的际遇。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一场感人的电影作文3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感人的故事有感400字作文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