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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读后感15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似水红楼。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似水红楼”,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红楼梦断,何处是香丘?天雨天晴皆不是,唯驰远方舟。一个宝玉带光彩,一个黛玉美如画。你说这红楼有多悲?唱到英雄皆流泪。你看那红楼满园有情人,人间凡尘皆似水,痴男怨女悲情美!!

——题记

“若是真情留不住,渊渊愁苦谁倾诉。”一个人在池畔,漫步着,思索着,人间的愁绪似乎都在这儿了。我顿顿步,指着池里,该如何面对一切呢?人间似乎只有恶,没有善了。

我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名为《红楼》,封面有些残损了,却难以掩盖它的艺术价值。我慢慢地打开了它。

那穿着大红箭袖的男子抽噎着,也不知为何。我上前看了看,额头戴着的二龙抢珠金抹额显现出他的年轻、别有雅致。我明白了。我对他言:“你本男儿,为何薄情多?”他道:“诗中有画自细赏;书中有言,怡情慢品尝。”我哑口无言。

人间降善,他是善的。温柔,自信,向往自由,好与女人玩闹,喜欢欣赏女性之美。

他是善的,可爱却顽皮,衔玉而生,与众不同。不希望斗争,不希望烟火,不希望脏乱,宁愿活在红粉堆中;

他的善,有些叛逆,有些不注名利,活得很洒脱。

不犯到他人,按自己的思想活着,不是我们一生所想的吗?有些人徒步天涯,穷及一生,也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有些人无所事事,有些人无事不为,他们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吗?

其实贾府的公子爷也和我一样,和我们现代人一样,烦恼多得来不及清理。时常被父亲打骂的他,还是这般的顽皮,像没有长大的孩子。贾母最爱他了,因为他善良,与众不同。像新一代的小孩,永远也不服输。包括贾府的没落让他无路可走,更是对未经世面的公子哥极大的挑战。

这红楼,真的是个梦。就只是个梦,却难成真。“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谁能知真假?甄宝玉即使再像,都不是贾宝玉,谁有贾宝玉一样的经历?谁有过他这般的痴情?谁有过他这样的不懂事却又恨这世间?唯有林黛玉有此经历。 “甄”一定是真吗?“贾”又一定是假吗?若被眼前的景象所迷惑,只从片面的想法去决定结果,而不去探寻更深的道理,便永远难知真假。

“共赏夕霞无限美,晴空千鹤已南飞。只闻闺中万般笑,又论寒雪踏霜梅。”在那个混乱的年代背景里,有一个安静祥和的地方,大家嬉闹着,有伤心也有开心。金陵十二钗,身上贴着的诗风雅韵,无忧无虑地、尽情地吟诗作对,饮茶书画,没有烟火战壕,只有烟花三月。桃李天下,多少真情都融在此书中,任风雨洗礼,时光变迁,终不换那似水的人与地方。

面对贾府的变故,宝玉伤心欲绝,只待这时间流逝,淡看悲惨,愁绪化作一缕烟,朝天笑。他也算看见了这世间的满座虚荣,我们是否也要似水一般,悄然地发现善恶?

他站在河岸旁,临走前他对我说:“你我素未相识,遍地花红酒香,怎敌陌人之良?望君珍重。”

我对他说:“这一生,一定要让某些人难忘你,以及你的故事。”

他只留了一句:“我的一切,岂是你们这些人能懂。若我不寂寞,天能奈我何。”

我晃了晃神,从池旁离开,想着那些话。

晚上我大梦了一场,梦到我也出家了,还与他成为了同门师兄弟,从此共拂尘灰。今夜的梦,并非偶然,因为我很爱那些场景,太爱。此梦,是善的。它告诉了我什么是真情真意,什么是乐哉人生,也让我努力去寻找何为永生难忘之友,怎么远离何为虚伪小人。

并非只有女子如水,善良之人也似水,细腻,温和,我们只不过被别人的小缺点蒙蔽了,找不见如水的人,交不到似水般的心。而我,在《红楼》中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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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追忆似水年华》有感


对已逝生活的回忆是我们短暂人生里可以把握住的东西。它只属于我们自己,绝不会有人来偷,来抢。所以,面对回忆时我们获得了在直面仓促的现实和遥望不可预知的的未来时所不能得到的一种平静。

对已逝生活的回忆是我们短暂人生里可以把握住的东西。它只属于我们自己,绝不会有人来偷,来抢。所以,面对回忆时我们获得了在直面仓促的现实和遥望不可预知的的未来时所不能得到的一种平静。

我有时候想象,回忆或许是时间在浩瀚宇宙里经过时遗落在人间的礼物。

时间是刮在某个人生命里的风,它带来了每一个人生命里的一切,。

它还想带走一切。

而人类用全部的文明所能抓住的,不过是一点灰烬,一些叶子,它们从时间远去的指缝间向四面八方飘落,无穷无尽地飘落下来,覆盖了整个地球,这就是我们的文明。

文明就是我们的整个记忆,整个人类的集体记忆。我们永不会忘记,她从时间的指缝中怎样落下来,她从整个人类面向天空的仰望中怎样落下来,她怎样落在我们的纸笔和文字里。

多么渺小,又多么辉煌。

而我想,刮在每一个人生命中的大风,我们不能全部看见。

总有一些东西是只属于你自己的。她在我们文字记录的文明之外。

文字和图画记录不了她,没有别的人能拥有她,她只在每一个人的内在的世界里。

她是的。

所以,遗忘是这个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

遗忘之外,我们一无所有。

而一个关于遗忘的故事,一定是你所不忍猝读的。

它讲述着,在与时间的抗争里,我们终于失败。

《追忆似水年华》在我看来正是这样一种纠结。

它讲述着普鲁斯特一个人与时间的战争。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常会有一种被淹没,被覆盖的窒息感。他来自普鲁斯特不厌其烦的描述,和那些细致到纤毫可见的鸡毛蒜皮的事情。普鲁斯特一生多病,时时面对死亡的威胁,所以现代人普遍的时间焦虑在他身上几乎成为一种神经质。

他奇特的一生在逼仄的现实与已逝的过去之间不断交织往来,即使是一件在当时毫无意义的小事,当它成为回忆并且幸运地在某个时刻进入现实,他也会用一种极度重视的眼光去打量它。

我说过,回忆是美的,它具有一种温柔的品质,和安稳的力量。

可是我也许错了。美也是一种毁灭的力量。回忆的确曾逃过时间的虏获,可是他仍然是不安定的,如果我们不注意,他随时会从我们的记忆中再次逃逸,永恒消失。他仍然是我们焦虑的根源。你可以想象,普鲁斯特面对一件已逝的事情突然再一次降临时的心情,我想那一定不是满足,也不是安慰,他像看着一个深爱的人突然出现在幽深的黑暗之渊,她很近,近到你可以清晰地看清她的眉眼,可是她又离你很远,她随时可能再一次滑落深渊进入永恒的黑暗。

那就是遗忘,它残酷得接近了永恒。

普鲁斯特一生都在拒绝遗忘。

那是一种伟大的拒绝。

它源于在时间伟大而人类渺小之间却依然保持的人类尊严。

《似水年华》读后感



题记:我坐在琵卓河畔,哭泣。传说,所有掉进这条河的东西,不管是落叶、虫尸或鸟羽,都化成了石头,累积成河床。假如我能将我的心撕成碎片,投入湍急的流水之中。那么,我的痛苦和渴望就能了结,而我,终能将一切遗忘……这是第二次看《似水年华》。 熟悉的旋律,熟悉的画面,熟悉的话语,一年前的回忆,感觉又通通那么强烈地浮现在眼前,不可抑制。安静,温暖,伴随着昏暗的灯光,每周六的深夜,在完成那一大堆关系着高考的作业后,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静静地融化自己。 英是个独特的女子,当她走下黑色的小车,踏在乌镇冰凉的小巷上时,就注定了一场刻骨的迷茫。现代与古朴的撞击,心灵交汇的震撼。阳光照耀,映射出夹杂在空气中尘土,打在书院的屋子里。英抽出了那本厚厚的不知道有多少年历史的书,就这样,四目相对。忘却,空白,颤动!她抽出的不是书,而是一段永恒的爱恋。一个永远不会重复去一个地方的英,却莫名地打破了自己的生活。第二次到乌镇——桥头,白色衣服的文和黑色衣服的英,遇见了。缘分吗?长长的巷子,文拉起她的手,在时间与空间中奔跑,希望能冲脱一切,冲脱那隔着的山与水。第三次,在那间二傻说住着经常搬走人的房子的走廊,回头,微笑,心跳不止。“我知道你会来的。”“我知道你知道。”一个瞬间,一个眼神,一个呼吸,一个坚定,一个忘却。一段纠扯不清的感情,是爱还是习惯,还是习惯的爱?十几年的习惯,瞬间产生的爱,你选择什么?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在你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开始,而在你准备好的时候却结束了。 台北的婚纱店里,英换上芙送给她的婚纱。芙问:“一个女人什么时候最幸福?”“不知道。”“是当她穿上婚纱的时候,心里最爱的男人就站在她的近旁。” ……终于,还是选择了。也许是两年后吧,当文和英再次相见,都已经明白。在台北,有那个坚实的雄,会为她在黄昏前拉好窗帘,打开灯:会让她每次旅行回家时看到一束白色的花:会为她忍着眼泪切洋葱。包容,习惯,依赖,眷恋。在乌镇,有每天偷吃酒酿的默默,有永远奔跑着的默默,有对着复读机说“文哥,我喜欢你”的默默,有醉倒哭倒在台阶上的默默,有执著着等待答案的默默。等等等等……等什么?没有人能说得上。齐叔等了一辈子,在书院的门口期待。也许,等到后面,连自己要等什么都忘了,只是一种习惯。有时候,就是还活在过去,不愿醒来。因为过去的美好能够支撑一辈子。劲说是女人让男人学会成长。英和默默也说:爱上一个男人,是会让女人成长的,可是,让彼此成长的两个人却往往不能在一起。等到一切变得太沉重/无奈选择了放弃/看年华似水流/仿佛生命也跟着流走。似水年华,年华似水。有些东西只能用来回忆,只能是一种证明,对逝去的青春的回忆,对曾经的爱情的证明。沉醉在黄昏里,水乡。逢缘双桥,爱情之塔,蓝印花布,姑嫂饼,还有那墙壁石版上的刻子,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就像那句:黄昏是一天之中最美的时候,是白天与黑夜短暂的交替,那种令人迷恋而又绝望的美。令人陶醉。 一个个破碎的片段,在我脑海中不断地闪现。那绕人心扉的旋律一遍遍地在脑海中响起。黄磊说,看过《似水年华》的人,年纪小一点的会幻想,有一点年纪的就开始回忆。总以为自己会幻想很多,对那刻骨铭心的爱情。可是现在发现,自己是在回忆。回忆一年前的许多,人和事。是自己老了吗?我对自己说,是因为经历,因为选择,因为放弃,所以在长大。这一年,是我成长最快的一年。换了个地方,从一个南方小城来到这个中庸的城市。依然是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似水年华》,依然是在卸下一天的忙碌之后静静享受。可是,心境却不能用“依然”来形容。但是,我会永远记得那一年,第一次看《似水年华》,我花了整整5个月的时间看这部只有23集的电视剧。我经历了很多,学会了很多。一年后的今天,我在一个美丽的校园,等待着樱花的绽放。静静地生活。 不会忘记那句美丽的话:情书一定要寄,一定要邮票,要邮戳,要放进邮筒的瞬间。还有聂鲁达的诗: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我们曾醉在水乡,任年华似水。清晰如一盏灯,单纯如一扇门。在我的记忆深处,日子就像墙角那一张蛛网在乌镇晃晃悠悠……

谋杀似水年华读后感


【篇一:蔡骏谋杀似水年华读后感】

记得上高三的时候学业紧张,每天都是三点一线的宿舍食堂教室来回奔走。往往是在教室里的时间最多,那时每天追着《萌芽》,每本都去书店买来,然后珍惜的翻看一遍又一遍,就是为了看这篇《谋杀似水年华》的连载。后来追完之后又有书出版,索性又买了来珍藏。

初看完这本书,第一反应便是觉得无趣。无非就是一个女孩失忆后找回记忆徘徊在回忆与现实之间嘛。根本和悬疑没多大关系嘛。甚至可以说,这只是一个凄惨的爱情故事,只不过带了些悬疑的味道。而破案,也没有让人眼前一亮,冲破重重迷雾后的酣汰淋漓之感。和初对这本书的期待与认知大相径庭。

看时觉得莫名其妙艰涩有加,有些细节无足轻重却被无限放大了。让人颇有些多此一举的感觉。可再细想,才惊出了一身冷汗。原来,蔡骏已把角色的爱恨情仇掩埋在了每一个细节之中

惋惜。这是我对故事里每一个人的感觉,唯一的感觉。

男主角的委曲求全到逃离回避,女主角的情起一往而深直至遗忘再记起。钱灵极端的爱和追悔莫及,盛家的爱恨离愁。人生本就苦短,何必再平添那些惆怅。如果秋收能放下心结何尝不是一种谋杀。若是小麦能把挚爱铭记在心何苦不是一种折磨。而钱灵,假使能想开一点哪里谈不上奢侈。而悲剧的酿成那份单纯到绝望的爱恋的失散故事里谁又能事不关己呢,时代广场上谁都是芸芸众生。在我们戴着有色眼镜看别人的时候,他人不也是一副随意的样子打量着我们。

有的人是人上人,有的人就是人下人!身份地位。在那个所谓保守的时代应该是大家的心照不宣吧。上海的高中生和外地的农民工,上下班豪车接送的富庶人家和拉着黄包车以谋生计的基层人民。在上帝的角度看来他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在世俗的方面认为他们却有千差万别!夜幕降临,夕阳敛尽最后一抹温柔,十年后嫁为人妇的女孩在逆光之下看着不久后步入监狱的少年厉声质问我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似水年华。听起来很美很值得珍藏的时光。初听书名时便觉文艺,看时觉得索然无味,看后却脊背发凉。我也不知道这种幻觉从何而来,就像是刚逾过一道从前未曾想过去跨越的鸿沟。跨过后才发觉此举之险。无独有偶,看完后我一直本以为几个小时便可以过去感到压抑无所适从以致手足无措。这也是一种悲伤吧,虽然没有那么浓烈但确实是萦绕在心头,潜伏少许,在不经意间又蹦出来骚动我的心尖儿。

或许真的和腰封所说一样吧,读这本书只要一天,悲伤却要延续多年。我还不能确定这种情绪会缠着我多久,一天,还是一年,还是许多天,许多年?

我想,哪怕是忘记了也不会是真正的遗忘,而是更好。

【篇二:《谋杀似水年华》读后感】

先说点题外话。我现在高三,几个月前从萌芽上看到了谋杀的连载,于是决定买下来了。

看前半部分,感觉平平,尤其是没有谈到秋收的那些部分,看的时候都打不起精神。前几天终于看到了小麦和秋收重逢了,竟然在那一刹那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仿佛我通过了书也喜欢上了秋收。我花了一下午时间从重逢到结局,心情真的很纠结。特别是他们重逢的第二天,秋收总是消失,那时我真的很想跟小麦一起叫喊:秋收你在哪?为什么丢下我?!看到秋收总是特意避开小麦,我也想跟她一起喊:秋收你到底要去哪?别丢下我!我爱你!真的,那种感觉你们怕是感受不到的。

看完了之后,虽然结局在意料之中,虽然我还是躲在厕所嚎啕大哭了一场,为的是他们的经历。年轻的时光本来有一种懵懂的可爱,可是这世上却有人要有同龄人不曾有的负担,有人注定要有十分痛苦的青春。我同情这些人,同时自己也非常内疚,我觉得从来没有珍惜过现在的生活。

秋收,一个来自西部的乡下少年,一个贫穷而腼腆的人,他没有办法给小麦温饱的生活,却能小麦其他人给不了的爱。而盛赞,一个高大帅气、家境富裕的有钱公子,可以给小麦衣食无忧的上等生活,却是一个毫无主见的人,尤其到后面谜底揭开的时候,曾经对小麦说过爱她的他叫喊着说,他真的不该跟警-察的女儿在一起。我觉得他的样子太可笑了。

最后是有人来看秋收。我很希望结局是这样的:

狱警:今天你刑满出狱了!

小麦出现,对秋收说:我来接你回家。

谋杀是我看的第一部悬疑小说,虽然我觉得没什么悬疑成分大雨滂沱的夏夜,南明高级中学对面的杂货店发生了一起离奇的谋杀案,唯一的目击证人是死者十三岁的儿子。十五年后,案件尚未告破,负责此案的刑警因工殉职。在葬礼筹备的过程中,警-察的女儿小麦意外发现父亲遗留的工作手册,提及十五年前那桩谋杀案的凶器:一条奇异的紫色丝巾。

年华纷纷跌落,真凶逍遥法外,徒留无限惆怅和最后一丝希望!一个十三岁女孩与他的少年,如何跨越十五年时间鸿沟,追寻谋杀似水年华的真正凶手?

摘自《谋杀似水年华》封底提语

我买到这本书是偶然,看这本书也是偶然。因为它的封面很普通,书名也不是很出彩。

当我翻开它的第一页,一种奇异的感觉淡淡的涌来。

人生是什么?

我们生下来,然后又死掉。

很奇怪的一句话。带着点残酷。却又是无比的现实。

绝对不像蔡骏的风格。

他的书我每一本都买,这本是他今年出的新作,果然很不一样。

全文线索扣得很紧,所有的谋杀案和灵异事件全是由于一条紫色的丝巾。

小麦从一个少女逐渐地在成长为一个女人,但是她的似水年华却被忘记,只能在一个叫魔女区的地方用金钱才能把记忆买回,这听起来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

当她买到了回忆,回忆起了那段青涩的学生时光,回忆起了逆流成河的悲伤。

一个男人,为了一己私欲,不惜杀人。而杀人的现场,让被害者的儿子看到了,并且改变了他的一生,让他从此成为了一个只为复仇而活着的人。而小麦,是追查这件案子主凶的警-察的女儿,错综离奇的卷入了这场谋杀案。

似水年华的流逝,伴随着点点伤痛的袭来。可以用金钱来买到回忆,这是不是嘲讽,还是小麦你太天真?

杀人的人犯最终是抓到了,可是被杀的人不会醒来,被害者的儿子心里的伤痛也不可能再消失,年华可以流失,伤痛却不会消失。那个男人只是为了一己私欲,却像致命的毒药,下在了少年的身上,毁了他的青春年华。

所以,你可以不计较后果,但是代价终会来临。

【篇三:《谋杀似水年华》读后感作文】

每天晚上在床上躺着用手机看完了蔡俊的《谋杀似水年华》,因为蔡俊中国悬疑小说第一人的名号,期待还是很高的,可是看完之后不得不说,我很失望。

首先这部书取名就很带有商业炒作的意味,《谋杀似水年华》,很容易让人想起经典世界名著《追忆似水年华》,所以这部书在《萌芽》杂志上开始连载的时候我就已经很关注了。而且书中还涉及了淘宝,女主角是宅女中的战斗宅,都很带有新鲜感,很适合作为商业文学作品推广。

其次,我觉得是作品最让我失望的一点,就是噱头做的太大,然而故事本身的内容则根本无法承载这样的噱头。你敢跨过那条深沟吗?凶手是一只恶鬼等等诸如这样反复强调的内容,让人对于故事情节的铺展有了相当高的期待,然而最终的故事构造却很难承载这种前期造成的期待。诸如私生子、父子反目成仇、两男争一女的俗套剧情实在让人无法和自己最初对于故事的期待相联系。

还有其中很多情节的写作显得非常刻意,例如书中反反复复对于紫色丝巾的描写,确实,书中的三个女子的都是被三条一模一样的紫色丝巾勒死的,但是依然感觉紫色丝巾对于故事情节的推进并没有起到什么实质的推进作用,而且这样的情节设计本来就让人觉得很扯。还有那个淘宝店魔女区的描写也很奇怪,一家如此巨大的淘宝店却只用两个工作人员,而且还有和其规模极其不相符的办公场所,以及通过淘宝找人这种诡异的方式都让人无法理解。

最最让我不可思议的是女主角田小麦的爱情。

实在无法理解盲眼的丘比特究竟是射出了怎样的一箭,才会让这样一个品学兼优相貌出众的女孩子死心塌地爱上一个没钱没才只有长得还算不错且只在小时候他相处过一个月的男孩子的?并且在分别了将近十年她遗忘几乎将他遗忘之后之,居然奇迹般地想起来,还能与他轰轰烈烈谈一场恋爱。这段感情的惯出虽然仅从爱情角度出发很感人,但是就和《还珠格格》似的,完全没有合理性可言,很难想像居然出自一个悬疑小说作家之手。

看书评的时候看到有人说,用一天看完,用一年悲伤。之前很多人拿蔡俊和东野圭吾相提并论我才去关注这本书,但是希望中国现代作家能沉下心来,抛开过多功利思想去完成一本真正的好书。

追忆似水年华读后感


追忆似水年华读后感(一)

读完了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这本书,这本书花费了我很长时间,因为我一直都没办法深刻的去理解这本书的寓意,以及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读后我沉思良久,仍难理清心头的感觉。

作者要表达到什么?书中的人物如:斯万、夏吕斯、希尔贝特、阿尔贝蒂娜、盖尔芒特夫人、罗贝、安德烈、奥黛特等到底有什么寓意?他写这部书的滋味如何?等等。我脑中的问题缠绕成一团乱麻,理不出头绪。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是20世纪着名的小说家,也是法国意识流作家,这本《追忆似水年华》其实带有很强的自传性质,由于作者从小体弱多病,便被逐出了童年时代的伊甸园,这也更加使他能专心从事写作,而《追忆似水年华》中那些出色的心理描写可能也正源于此吧。《追忆逝水年华》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令我过目难忘。其次,《追忆似水年华》也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文中的我从一个非常神经质和过分受溺爱的孩子不断成长,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周围人们的存在。而这也正提醒了我们对于自我认识的重要性,一个人无论再卑微,再弱小,首先他不能否定了自己,对自己的肯定才是前进路上最大的动力,因为只有自己才是最了解自己的,别人的评论可以影响到我们,但是绝对不能左右我们对于自己人生的判断,对于人生的每一个抉择。在若干年后,我们回过头去,或许会笑自己当初的青涩、莽撞,但是自己所做的决定是绝对不会后悔的,因为了解自己,因为我就是我。

作者写出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法国上流社会的变迁。两个不可调和的族群斯万和盖尔芒特,最后结合了。矛盾的对立统一在这部书里得到最好的诠释。传统贵族的没落所溅起的浪花,在这部书中被写成了美丽而丰富多彩的落日景观。一曲旧时代文明的挽歌唱过之后,人们还要生活,于是富足的希尔贝特变成了盖尔芒特家族里的媳妇。这部书对法国上流社会旧时代文明的全方位的回光返照式的描写,让人很自然地想李商隐的诗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作者要用回忆的文字2020无限留恋地再现出来而永存之。我知道作者在咏叹整个族群失去的似水年华,难免有些伤感和悲哀。

这部书的语言极其吸引人,不仅文字2020极度细腻典雅,而且长长的感性长句带有典型的普鲁斯特风格,读这部书需要高度集中,心浮气躁根本融入不了其中的气氛,一般我都是半夜夜深人静之际,打着台灯,聚精会神地读,这样才能领会其中优雅的语言和唯美的文字2020,我读着甚至敬佩起那些译者了,因为我看的只是译文,就已经如此程度了。可想我的文学修养还有待提高。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真正的乐园是已经逝去的乐园,人只有生活在回忆中,对曾经的生活进行加工,再创造,才是真正的生活。我们可以看到在时间的镁光灯下,斯万,奥黛特,希尔贝特,圣卢等人细微而又明显的变化,印证了流逝的时间对人无时无刻的侵蚀。因而现在是一个难以琢磨的东西,我们很难把握,很难判断它的真实程度,只有失去了的东西,才是最真实的,最有意义的。因此我们要把握好能把握的所有,不要让青春徒留遗憾。


追忆似水年华读后感(二)

读《追忆似水年华》,是一次美妙的精神漫游。在一个个寂静的夜晚,静静地走进普鲁斯特的世界,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心灵怎么繁衍、成长为一个阔大幽深的花园。

《追忆似水年华》是我读过的所有长篇小说中篇幅最长情节最散漫随意的一部,它没有严谨的故事,除了马赛尔以外没有贯穿始终的人物。但没有一部长篇小说让我如此着迷,我彷佛面对一座规模浩瀚博大、结构精致繁复的宫殿,推开那扇看似平凡的门,发现里面竟是一个非常奇妙的世界。普鲁斯特用其精美、精细和精微构造出了一种博大的气势。

《追忆似水年华》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大体以叙述者的生活经历和内心活动为轴心,穿插描写了大量的人物事件,犹如一棵枝丫交错的大树,可以说是在一部主要小说上派生出许多独立成篇的其他小说,也可以说是一部交织着好几个主题曲的巨大交响乐。

在小说中,叙述者我的生活经历并不占全书的主要篇幅。这种回忆表现的是自我,是人的内心世界,是人的精神生活。小说大量采用了自由联想的方式,一物诱发一物,一环引出一环,形成作品意识联想自由流畅的态势。在这本小说中,生命只是一连串孤立的片刻,靠着回忆和幻想,许多意义浮现了,然后消失,消失之后又浮现。如一连串在海中跳跃的浪花。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惊讶于作者丰富的学识。书中大量的引述贯穿了整个欧洲的历史、文化、艺术、文学,更像是一部百科全书或世界通史,令你无所适从,找不到自身归宿地。正是这样的原由,使理解的难度大大加大。但是我可以完完全全从另一个方面去接触它,感触它,书中到处所流露出的饱富激情但却倍受压抑的感情,它甚至令我有种窒息的感觉。


追忆似水年华读后感(三)

《追忆逝水年华》是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代表作,这部被誉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的长篇巨着,以其出色的对心灵追索的描写和卓越的意识流技巧而风靡世界,并奠定了它在当代世界文学中的地位。有些西方评论家把它与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相提并论,称之为风流喜剧。

小说中的叙述者我是一个家境富裕而又体弱多病的青年,从小对书画有特殊的爱好,曾经尝试过文学创作,没有成功。他经常出入巴黎的上层社会,频繁往来于各茶会,舞会,招待会及其它时髦的社交场合,并钟情于犹太富商的女儿吉尔伯特,但不久就失恋了。此外,他还到过家乡贡柏莱小住,到过海滨胜地巴培克疗养。他结识了另一位少女阿尔伯蒂,发现阿尔伯蒂患同性恋,便决心娶她为妻,以纠正她的变态心理。他把阿尔伯蒂禁闭在自己家中,阿尔伯蒂却设法逃跑,于是,他多方打听她,寻找她,后来得知阿尔伯蒂骑马摔死。在悲痛中他认识到自己的禀赋是写作,他所经历的悲欢苦乐正是文学创作的材料,只有文学创作才能把昔日失去的东西找回来。

在普鲁斯特看来,人最真实的世界是在回忆之中,因为回忆,人们才感受到时间的存在。而当前的瞬间,却常常因为有太多各种各样的考虑而平淡地掠过去了,直到变成回忆之时才显示出其真实的价值来。而回忆的产生,不是靠对某个细节,某个情景的主动的追忆。而是在某个时候,因为某个微小的感受与昔日所经历的契合,从这个小小的感受,回忆便自然地展开到面前来。

读《追忆似水年华》,很自然地让人想起雨果的话:比海洋和天空更为辽阔的,是人的心灵。普鲁斯特的生活不算太曲折,生活阅历也不算太丰富,生活所见也是有局限性的。他没有高尔基这样的坎坷多难的青少年时代,也没有杰克伦敦和海明威那样的传奇经历。如果没有写《追忆似水年华》,人们在墓地回顾他的一生时大概非常平淡。然而在他的小说中,他把心灵之门打开,用他不由自主的回忆方式把这平淡的一生写得曲折而奇妙。心灵的丰富对于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心灵的世界是最神秘也是最浩繁的,天地万物,都可以包孕在心灵的世界中,变幻无穷,缥缈无际。当然,只有那些才华出众、思想深邃的艺术家才可能为世人破译并展现这个世界,而且也仅是这世界的一小部分。

作者整本书都在写他一生的回忆,我觉得虽然我们很多时候都会将那些幸福快乐的事情留在回忆当中,可是当离开《追忆似水年华》,离开普鲁斯特,在我们平凡的现实之中,当岁月凋零,时光落寞,青春了无凭据的时候,又有谁会守在谁归家的那条林荫路旁,等待着永远不会出现的谁呢?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珍惜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不要只生活在过去的世界里,即使过去的回忆再美好,那也只是过去,现在的世界才是真的,我们要好好的度过现实中的每份每秒,让自己在以后能够真的追忆属于我们自己的似水年华

《追忆似水年华》读书笔记1000字


《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追忆逝水年华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它大体以叙述者的生活经历和内心活动为轴心,穿插描写了大量的人物事件,犹如一棵枝丫交错的大树,可以说是在一部主要小说上派生着许多独立成篇的其他小说,也可以说是一部交织着好几个主题曲的巨大交响乐。

在小说中,叙述者我的生活经历并不占全书的主要篇幅。这种回忆表现的东西是"自我",是人的内心世界,是人的精神生活。这种表现大量采用了"自由联想"方式,一物诱发一物,一环引出一环,形成作品意识联想自由流畅的态势,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基本特征。因此,这部小说成为意识流小说的先驱,并宣告了"意识流小说"文学流派的形成。

作者通过故事套故事,故事与故事交叉重叠的方法,描写了众多的人物事件,展示了一幅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图景。这里有姿色迷人,谈吐高雅而又无聊庸俗的盖尔芒夫人,有道德堕落,行为仇恶的变性人渣琉斯男爵,有纵情声色的浪荡公子斯万等等。此外,小说还描写了一些于上流社会有关联的作家,艺术家,他们大都生前落魄失意,而作品却永世长存。小说还描写了一些下层的劳动者。《追忆逝水年华》这部长篇巨著通过上千个人物的活动,冷静,真实,细致地再现了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习俗,人情世态。

普鲁斯特用他的笔将他心中无限的忧郁用时间当线,用回忆作针织成了《追忆似水年华》。我翻阅着,深思着,听到了岁月里属于我们的心跳声。

《追忆似水年华》读书笔记1000字

《追忆似水年华》的兴起,标志着法国传统小说的中介和现代小说的兴起,因此马塞尔普鲁斯特也被称为不世出的法国作家。《追忆似水年华》是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穷尽一生所著的一个鸿篇巨制。它运用叙述性的语言为广大读者营造了一个又一个堪称完美的意境,作品的文字灵动,艺术技巧高超,对于生命的体察细致入微,人物形象塑造堪称经典,甚至还有全新的写作模式裂变式描写,这些都是构成这部传世不朽之作的必要元素,缺一不可。

本书的内容我只读了前面的一小部分,但是却感受颇深。因为我总是会沉陷在极其悠长的对某个人物的描写里面而忘了作者是怎么样来塑造上一个的人物形象的。有人说,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之所以留世是因为他那盖世绝伦的叙述语言。这一点我非常赞同,因为在读书的过程中深有体验。作者在文章中的叙述性语言虽然悠长但并非以辞藻华美而吸引人的眼球,但在字里行间,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其语言的诙谐,以及其对文体的娴熟驾驭能力。这也许与他长期模仿写作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关,这使得他笔下的人物无不熠熠生辉,他笔下的人物或俗或雅,或俊或俏,个性十分鲜明。

从这些语言中,我们可以对马塞尔普鲁斯特独特的叙述性语言的魅力窥见一斑。除此之外,马塞尔普鲁斯特还喜欢用复合式的长句,一个句子中包含有几个附属句,冗长与琐碎也就成了他独特的叙述语言风格。鲁斯特的复合句式由之而构成的一连串从属句的用途就在于不仅把某一瞬间的内心体验,而且同时把环境、景色、体验发生于其中的情势统统纳入一个完整的句子,换句话说,似乎使一个人的内心和外表在同一个时间里呈现出来。如:维尔迪兰夫人面对我们新客人,像德夏吕斯先生(戈达尔没有看见他)啦,像我啦,听到康布尔梅夫妇到了,故意不露声色,不以为然,不动身子,对这条消息的宣布不做出反应,只顾同大夫谈话,优雅地扇着扇子,操着法兰西剧院舞台上一个侯爵夫人假惺惺的腔调说道:男爵正是这么对我们说的这对戈达尔来说太过分了。

以我贫乏的语言不能总结出马塞尔普鲁斯特所擅长的叙述性语言所拥有使得无穷魅力,在这里引用网络上的一则书评中的话来表达对此种语言风格的欣赏和崇拜。这些长句依靠副句的层层相叠和协调并列竖起一棵棵枝繁叶茂而又错落有致的大树,呈现出匀称美丽的框架结构,它们又如瓦格纳歌剧中那绵绵悠长的乐句,旋律优美,婉转流丽,读来悦耳动听。长句生动的形象和乐感为所叙事物增添了某种具体形式,使读者更加便于感受。独特的叙述语言、人物形象塑造、奇特而美妙的想象、细致的裂变式描写等构成一个个生动而形象的小说人物。普鲁斯特巧妙地将这些手法娴熟地运用在《追忆似水年华》中,为读者们呈现一个近看一片模糊,远看光彩夺目的意境。他的作品就像一幅印象画,只宜远观,只宜意会,如果非分出个一二三来,那就偏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

《追忆似水年华》读书笔记1000字

终于读完了《追忆似水年华》,掩卷的刹那,时间会停留么?而我心中为你奔涌着的情感却无法停息,如水的节奏在寒冷的冰层下继续潜流着,带着散漫的心意用文字为你编织一件件暖衣

多想用简短浓郁的诗歌为你而舞,可我害怕它如火的猝然,不,我要小心的将情感缓缓地衍生在你的时间里,不让你有丝毫的负重感,轻松上阵,在你的梦想之路上英姿飒爽,只希望我为你编织的暖衣能在你的胸怀留下一点点瘙痒和温情

普鲁斯特用晚年的寂寞写就了一部伟大的充满诗意般的作品,他是在时间抗衡,同时用在留住那些美好的时光,重现生命华美的篇章。而我却想和你一起飞翔时间的前站,用追忆的目光细细记录下一寸又一寸的光阴,为我们共有的暗潮建造一座崖岸,让每一个月满之夜,任我们欢愉的潮水尽情的拍打戏耍

整部书是一个无比宽广的花园,而其中的每一节文字都是一个精妙的角落,随意翻到哪一页,都能找到你所赞叹不已的精妙文字。这就是本书的奇妙所在,浩瀚之中不失之于细节,天马行空而自有节奏。

这样的书,可以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次读起,都会有新的收获,体会到新的精妙之处,这就是经典的魅力。

看到书名时便想起很多,那些人和事一股脑儿堆积眼前,形形色色,分辨不清。这本书是我喜欢的,正在读的,永读不完,它太长,又有意思,你也别想着摸清它轮廓。里面的故事像穿越多年发生在身边,不由自主把周围人纷纷对号入座。记起《小王子》里的话那时太小,还不懂得如何去爱她,又讲到我不知道我怎样才能走进他心里,不知何时才追上他的思绪,再一次和他一起向前走,而哈姆雷特临终前对挚友说,我死了,你还活着,把我仇恨的缘由让那些不知的人知晓,并且他又重复一遍,你若真的爱我,就在这严酷尘间,将我的事情传扬。当我再把已知的回忆,光怪陆离的故事,同引人深思的话相联系,我发现这种感情如黄沾所描绘的少年故事你爱谈天我爱笑,又带一点惘,那是我们落魄美丽的天堂。这种纯粹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述悲剧主人公之所以陷入厄运,不是他们为非作恶,而是他们犯了错误。往往,这种错误是心智所致,是必然,而且这种错误让我们在成长过后回首,不至于惊呼少年时一无所有。想起我们在追忆,却永远赶不上它的脚步,不明白它在说些什么,却每次都在想着自己的事,跟着故事片断的发展,奇妙的组成了关于只属于自己的似水年华。不知道,要用多久,去追忆似水年华?

《追忆似水年华》读后感2000字


《追忆似水年华》是20世纪法国伟大小说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代表作,也是20世纪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之一。被誉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的长篇巨著,以其出色的心灵追索描写、宏大的结构、细腻的人物刻画以及卓越的意识流技巧而风靡世界,奠定了它在当代世界文学中的地位。

这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只有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全书共七大卷,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

篇一

《追忆似水年华》长期占据买了来读不下去的书榜单前三甲。在普鲁斯特生日的今天,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下阅读的切入点,谈谈如何不厌倦、不放弃地读下去吧。

1我们先来看看毛姆的建议。

对于《追忆似水年华》,毛姆的评价是非常高的:

就在我们这个时代,法国产生了一位堪与历代大师媲美的伟大小说家。那就是马塞尔普鲁斯特。我自己就曾说过,我宁愿读普鲁斯特读得厌烦,也不愿意读其他作家的作品来解闷。

毛姆极少给以一个作家如此高的评价,但是请注意,他用了厌烦这个词。厌烦?这可是伟大的书,为什么会厌烦呢?

重读这部作品,我们大多数人的态度也许会变得比较清醒:普鲁斯特其实经常重复,他的自我剖析也许繁琐,对妒忌心理的分析冗长而乏味,即使最有耐心的读者最后也不免生厌。

觉得看不下去的小伙伴们,你们不要对自己的耐心和鉴赏力产生怀疑!就连毛姆也会这样觉得呢!在产生了这个认知之后,你们从自我怀疑中解脱,心态就会平静得多了。再遇到不耐烦的地方,就不要强迫自己非要一个字一个字地啃下去了。

普鲁斯特毕生所学所思,都融汇到这一本书里。这本一生之书所承载,远远超出一般书。而且,作为古典时期的最后一位伟大作家,他继承了雨果、巴尔扎克们百科全书式的小说观。因此他的书里囊括了美术、音乐、军事、词源学、心理学等各方面的知识和见解。按照毛姆的这条建议,其实你大可以把不感兴趣的知识大段大段跳过去。比如,如果你不是对词源学特别感兴趣,第一册和第四册里面各十几页的词源辨析就可以不太有罪恶感地粗粗浏览了。

2尽管如此,他的优点还是远远超过他的缺点。他是个具有独创精神的伟大作家。他的观察细致入微,他的创造力与心理透视力无与伦比。

毛姆指出了《追忆》的重大优点。你可以看看普鲁斯特是怎么样观察和去描写的,如果你仔细想想他的巨大的好奇心、独创性的视野和视角,应该会对你的观察和思考方式都产生重大的影响。这种美妙的影响,其实是很少有作家能够提供的。

3毛姆钦佩地列举了普鲁斯特小说中的一长串人物,说从未有作家在一本书里写活这么多人物,给人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他对普鲁斯特的幽默感也非常钦佩。我相信,他在未来将作为一个卓越的幽默作家而受人称颂。我劝你在读这部大作时,虽然有许多枯燥的地方完全可以跳过去不读,但是那些描写维尔杜兰夫人和夏吕斯男爵的文字却千万不能遗漏。这是两个刻画得最淋漓尽致的喜剧人物,是我们这个时代不多见的。这可能是一种矮化的读法,因为普鲁斯特笔下的人物不存在完全的喜剧性或悲剧性,这些人物有多个侧面,如同被精琢的钻石,每个面都在太阳下熠熠生光,达到一种悲欣交集的、几乎是上帝视角下的和谐。但无论如何,从欣赏书中人物的幽默感出发去阅读,是一种快乐的、也不容易吓到自己的方式。

4我们再来看看本雅明是怎么说的。

这个无足轻重的势利眼、花花公子、社会名流竟若无其事地捕获了这个颓败时代最惊人的秘密,好像它不过是另一个疲惫不堪的斯旺。普鲁斯特被挑中了来为记忆把十九世纪孕育成熟。 普鲁斯特对那些进入贵族圈子所必需具备的训练从不厌倦

本雅明非常干脆地指出普鲁斯特是个看透上流社会秘密的势利眼、花花公子、社会名流。如果要做一个我们熟悉的类比,这本书以其描写的社会阶层而言,就是西方世界的《红楼梦》:吃穿用度,起居交际,语言习惯,人生遭遇,一应俱全。有一千年家族历史的大贵族和掌握法兰西命脉的大金融家的终极对决这也是一个阅读的切入点有这样真实的上流社会的恋爱、饮宴和斗争,谁还要看yy出来的总裁文宫斗文呢!

当然了,就像《红楼梦》一样,《追忆》也超越了他的阶级性。普鲁斯特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是一种铁石心肠,是一个走在其阶级前面的人的桀傲不驯。他是他创造出来的世界的主人。(《本雅明论普鲁斯特》,张旭东 译)

5《追忆》不是一部拿起来就必须一口气从头读到尾的强迫症类型的作品。普鲁斯特在细节上的趣味,对意象的感受力和优美的行文,使得随手翻开一页就读的碎片化阅读成为可能。每天晚上睡前读半个小时,像吃甜品一样慢慢的,一口一口的来,怎么样?以下引文同样来自本雅明:

马克斯乌诺尔德是一位具有洞察力的普鲁斯特读者,他指出无聊感就是这样从普鲁斯特的行文中产生出来的。他把这称为没有要点的故事。他写道:普鲁斯特能使没有要点的故事变得兴味盎然。他说想想看,亲爱的读者,当昨天我把一块小饼干浸泡在茶里时我想起了孩提时在乡间度过的一段时光。他为此用了八十页的篇幅,然而这一切是这样迷人,以致于你不再是一个听故事的人,而是变成了白日梦患者本人。在普鲁斯特笔下,平平常常的梦一旦被讲述出来就立即变成了没有要点的故事。

6《追忆》对于爱情、尤其是对于性嫉妒的描写独树一帜,非常适合打算恋爱、正在恋爱、以及失恋了的读者来读。

读后感大全:追忆似水年华


《追忆逝水年华》是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代表作,这部被誉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的长篇巨着,以其出色的对心灵追索的描写和卓越的意识流技巧而风靡世界,并奠定了它在当代世界文学中的地位。有些西方评论家把它与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相提并论,称之为风流喜剧。

小说中的叙述者我是一个家境富裕而又体弱多病的青年,从小对书画有特殊的爱好,曾经尝试过文学创作,没有成功。他经常出入巴黎的上层社会,频繁往来于各茶会,舞会,招待会及其它时髦的社交场合,并钟情于犹太富商的女儿吉尔伯特,但不久就失恋了。此外,他还到过家乡贡柏莱小住,到过海滨胜地巴培克疗养。他结识了另一位少女阿尔伯蒂,发现阿尔伯蒂患同性恋,便决心娶她为妻,以纠正她的变态心理。他把阿尔伯蒂禁闭在自己家中,阿尔伯蒂却设法逃跑,于是,他多方打听她,寻找她,后来得知阿尔伯蒂骑马摔死。在悲痛中他认识到自己的禀赋是写作,他所经历的悲欢苦乐正是文学创作的材料,只有文学创作才能把昔日失去的东西找回来。

在普鲁斯特看来,人最真实的世界是在回忆之中,因为回忆,人们才感受到时间的存在。而当前的瞬间,却常常因为有太多各种各样的考虑而平淡地掠过去了,直到变成回忆之时才显示出其真实的价值来。而回忆的产生,不是靠对某个细节,某个情景的主动的追忆。而是在某个时候,因为某个微小的感受与昔日所经历的契合,从这个小小的感受,回忆便自然地展开到面前来。

读《追忆似水年华》,很自然地让人想起雨果的话:比海洋和天空更为辽阔的,是人的心灵。普鲁斯特的生活不算太曲折,生活阅历也不算太丰富,生活所见也是有局限性的。他没有高尔基这样的坎坷多难的青少年时代,也没有杰克伦敦和海明威那样的传奇经历。如果没有写《追忆似水年华》,人们在墓地回顾他的一生时大概非常平淡。

作者整本书都在写他一生的回忆,我觉得虽然我们很多时候都会将那些幸福快乐的事情留在回忆当中,可是当离开《追忆似水年华》,离开普鲁斯特,在我们平凡的现实之中,当岁月凋零,时光落寞,青春了无凭据的时候,又有谁会守在谁归家的那条林荫路旁,等待着永远不会出现的谁呢?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珍惜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不要只生活在过去的世界里,即使过去的回忆再美好,那也只是过去,现在的世界才是真的,我们要好好的度过现实中的每份每秒,让自己在以后能够真的追忆属于我们自己的似水年华。

这本书极其细腻的描写,把每一个细节刻画到几千字。作者塑造人物的能力很强,每个人的鲜明特点都在每个记叙中很明显的显露出来,即使是再多的人物,作者也能很深刻的描写出想要通过此人所要阐述的一些人世间的看法。

《似水年华》读后感1000字


题记:我坐在琵卓河畔,哭泣。传说,所有掉进这条河的东西,不管是落叶、虫尸或鸟羽,都化成了石头,累积成河床。假如我能将我的心撕成碎片,投入湍急的流水之中。那么,我的痛苦和渴望就能了结,而我,终能将一切遗忘……

这是第二次看《似水年华》。

熟悉的旋律,熟悉的画面,熟悉的话语,一年前的回忆,感觉又通通那么强烈地浮现在眼前,不可抑制。安静,温暖,伴随着昏暗的灯光,每周六的深夜,在完成那一大堆关系着高考的作业后,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静静地融化自己。

英是个独特的女子,当她走下黑色的小车,踏在乌镇冰凉的小巷上时,就注定了一场刻骨的迷茫。现代与古朴的撞击,心灵交汇的震撼。阳光照耀,映射出夹杂在空气中尘土,打在书院的屋子里。英抽出了那本厚厚的不知道有多少年历史的书,就这样,四目相对。忘却,空白,颤动!她抽出的不是书,而是一段永恒的爱恋。一个永远不会重复去一个地方的英,却莫名地打破了自己的生活。第二次到乌镇——桥头,白色衣服的文和黑色衣服的英,遇见了。缘分吗?长长的巷子,文拉起她的手,在时间与空间中奔跑,希望能冲脱一切,冲脱那隔着的山与水。第三次,在那间二傻说住着经常搬走人的房子的走廊,回头,微笑,心跳不止。“我知道你会来的。”“我知道你知道。”一个瞬间,一个眼神,一个呼吸,一个坚定,一个忘却。一段纠扯不清的感情,是爱还是习惯,还是习惯的爱?十几年的习惯,瞬间产生的爱,你选择什么?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在你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开始,而在你准备好的时候却结束了。

台北的婚纱店里,英换上芙送给她的婚纱。芙问:“一个女人什么时候最幸福?”“不知道。”“是当她穿上婚纱的时候,心里最爱的男人就站在她的近旁。”

终于,还是选择了。也许是两年后吧,当文和英再次相见,都已经明白。在台北,有那个坚实的雄,会为她在黄昏前拉好窗帘,打开灯:会让她每次旅行回家时看到一束白色的花:会为她忍着眼泪切洋葱。包容,习惯,依赖,眷恋。在乌镇,有每天偷吃酒酿的默默,有永远奔跑着的默默,有对着复读机说“文哥,我喜欢你”的默默,有醉倒哭倒在台阶上的默默,有执著着等待答案的默默。等等等等……等什么?没有人能说得上。齐叔等了一辈子,在书院的门口期待。也许,等到后面,连自己要等什么都忘了,只是一种习惯。有时候,就是还活在过去,不愿醒来。因为过去的美好能够支撑一辈子。劲说是女人让男人学会成长。英和默默也说:爱上一个男人,是会让女人成长的,可是,让彼此成长的两个人却往往不能在一起。等到一切变得太沉重/无奈选择了放弃/看年华似水流/仿佛生命也跟着流走。似水年华,年华似水。有些东西只能用来回忆,只能是一种证明,对逝去的青春的回忆,对曾经的爱情的证明。沉醉在黄昏里,水乡。逢缘双桥,爱情之塔,蓝印花布,姑嫂饼,还有那墙壁石版上的刻子,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就像那句:黄昏是一天之中最美的时候,是白天与黑夜短暂的交替,那种令人迷恋而又绝望的美。令人陶醉。

一个个破碎的片段,在我脑海中不断地闪现。那绕人心扉的旋律一遍遍地在脑海中响起。黄磊说,看过《似水年华》的人,年纪小一点的会幻想,有一点年纪的就开始回忆。总以为自己会幻想很多,对那刻骨铭心的爱情。可是现在发现,自己是在回忆。回忆一年前的许多,人和事。是自己老了吗?我对自己说,是因为经历,因为选择,因为放弃,所以在长大。这一年,是我成长最快的一年。换了个地方,从一个南方小城来到这个中庸的城市。依然是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似水年华》,依然是在卸下一天的忙碌之后静静享受。可是,心境却不能用“依然”来形容。但是,我会永远记得那一年,第一次看《似水年华》,我花了整整5个月的时间看这部只有23集的电视剧。我经历了很多,学会了很多。一年后的今天,我在一个美丽的校园,等待着樱花的绽放。静静地生活。

不会忘记那句美丽的话:情书一定要寄,一定要邮票,要邮戳,要放进邮筒的瞬间。还有聂鲁达的诗: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我们曾醉在水乡,任年华似水。清晰如一盏灯,单纯如一扇门。在我的记忆深处,日子就像墙角那一张蛛网在乌镇晃晃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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