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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原著读后感3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秦时明月》原著读后感250字。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秦时明月》原著读后感250字,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哎呀,把文看完了,说点什么吧。

俺孤陋寡闻,今年二月才知道有那么个国产动漫红红火火烧了半边天,虽然也有瑕疵,但不能否认其背景、剧情、人物设计、画面的出色。

不过我也会说:玄机你别磨叽了,我要求不高,和第一部差不多就好了,赶紧出小四!

意思说白了,我就是个剧情党,因为一直喜欢看武侠,动漫不免给我当书来看。小四半抱琵琶扭捏不出,书荒依旧的我终于摸到原著了于是周末废寝忘食,这几天争取一丝业余时间看文,咋一个兴奋了得?(好吧,我知道结局没出的)

原著贴近历史,有前言已知温大向金古梁温靠拢,虽然情节似曾相识,但全文贯接很好,人物塑造丝毫不差,虽说俺是从动漫看过来的,但一路看下来,丝毫不受影响。文字的魅力,表达的意境,有些时候是影视作品所不能表现的。也许是制作的局限,动漫虽然也有塑造很好的人物,但有些人总没有书里表现的丰满真是。高月的倔强和善良一直贯穿全文;天明内心的痛苦与挣扎让人感同身受;刘毕的转变也许会让人讨厌,但不断受挫也只能不断地改变自己,而他的目标始终未变;项羽的表现、他的志向,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西楚霸王的成长;端木蓉心无旁骛,一心专研医道,后文走火入魔理所当然;盖聂耿直侠义、重诺守信,对天明视若己出,而刚正如他,女儿的惨死、天明的叛城让我觉得表现最惨烈的就是他,最后战场上微笑而死,是他人生的解脱,也是最后的欣慰。

一本书,一个世界,人物性格的塑造描述至关重要,也决定这文章的优劣,温大拿捏很好,全书跃然纸上的人物举不胜举,而感情,则是给文章添色。月神乌断的所托非人,无喜无怒行如走尸;卫庄的深情却都已无奈收场;路枕浪的相见恨晚也只能自刎而死;白芊红的执着手段终得不到爱人之心。菜翁的阴差阳错半生天涯浪迹;天明高月因误会不信任导致的八年不见天涯各远,心落何处?而今,当初渺渺,物是人非,若即若离,身不由己,诺言尽毁,是否还能执手相伴?

好吧,说完,老老实实等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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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读后感500字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城人不还。珂月还是高月,嬴天明还是荆天明。那些事,那些人,那些情。哪一样不会因为世事的变迁而经久不变呢,怕是没有了呢。

——题记

风起,云涌,尘埃落定。谁还保有一昧的天真,谁还能在尘世里未染风尘,恐怕没有吧。谁在风尘里想你,谁在炎凉里望你,谁在世态变化里记得你。最清楚的还是自己。无论是谁,都不会变。

其实呢,淮阴城里血迹,桂陵城中的赌约,咸阳宫内的聚散,不都明示着聚散离合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莫说别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即使是你自己的真心,怕也是看不清、辨不明的。人生似梦,弹指须臾间花开花败,能得几位知己?多半只是被人误解罢了。莫管他人闲言碎语,只要不违背自己的本心就足够了,看清自己的真心,才不枉来这人世走一遭。

“乐曲本身单纯如镜,你之所以能够从白雪中听出那么深沉的悲伤,只有一个原因,那个一直没有从噩梦中醒来的人,恰恰就是你自己。”

看过动漫的人,应该都记得这句雪女说出的话,若没看过,也应在看过后觉得怅然若失。

当你相信别人时,别人也把信任交给你;当你忘记一件事时,必定有人替你记着这件事。

高月、天明、刘毕、项羽,他们曾经纯真的、不带一丝杂质的友谊,也会因为世事的变迁改变。不忘本心很难,不改初心更难。想要坚守一件事,就必须有一定的勇气。

我看到了卫庄的白发,白芊红的悲哀;乌断的可怜,端木蓉的心情;盖聂死前的一笑,辛雁雁眼底的泪珠。

在还没看完书时,我想写下感想,不知当我看完书时,又会有怎样的想法……

《秦时明月》读书笔记


或许,在你的一生中,许多人都曾留下脚印,或许,你要感谢的人数不胜数。但我想我最应该感谢的,是【秦时明月】,它陪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我想对我而言,那不再仅仅是一部动漫,而是我的朋友,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两千多年前的动荡秦朝,两千多年前的诸子百家,两千多年前的战国七雄,像电影般一遍遍在脑海中闪过,她有种特殊的力量,支撑着我勇敢的面对苦难。

4年前,我与秦时明月第一次见面,当时它只是在我眼前一闪而过,但那一眼,但让我深深的喜欢上它。

从那以后,我近乎疯狂的喜欢上秦时明月,前三部的剧情我都烂熟于心,却还是期待着下一部。它就像是罂粟,吸引着我。可是我经常问自己,这些历史都已学过,明明知道结局,为什么这么着迷呢?但是,没有答案。或许,是它所拥有的独特的魅力吧。

于是,我开始了解秦时明月的一切,包括动漫的背景秦朝,诸子百家以及秦始皇。我开始看我最讨厌的节目百家讲坛,只是想看上面解析的秦朝历史,我开始看战国策,东周列国志,史记等记载秦朝历史的书籍。看不懂就问查百度,看注解,只为了看到里面有关秦朝的相关事迹,不过这也让我的文言水平有所提高,我还了解到了更多之前所不知道的历史事迹和历史人物。秦时明月在学习上给了我很大的帮助。

记得刚上初一的时候,觉得学习非常苦,跟小学差多了,再加上家务和母亲的责骂,我几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但是秦时明月让我重新振作,因为,我想到了里面一句话在没说做不到之前,我没有放弃!这又让我燃起了希望之光,我对自己说你是最棒的,一定可以做到,不要放弃于是,靠着这种信念我撑过了一年又一年,秦时明月还支撑着我的信念。

我提倡诸子百家中墨家的思想。墨家主张兼爱非攻,主张众生平等。可是现如今社会并没有实现这个,还有很多人存在偏见,这告诉我要尊重他人,众生平等。儒家主张爱人,对他人要礼貌,尊重。秦时明月同时也在思想上教育着我。

秦时是历史的尘埃;明月是回望历史的年轮!打开充满尘气的书,一样是那悠久年代的风,却吹进了现代的荧屏!

秦时明月中有很多动人的小故事,动漫中把单调的文字转化成一幅幅美丽的画面:荆轲刺秦王时,高渐离和太子丹一行人易水相送;世人在墨家机关城这片世间唯一的乐土幸福的生活;诸子百家联合起来对抗嬴政;项羽乌江自刎等。画面表现得栩栩如生,让观众身临其境,里面还有很多不曾见过的美景,不曾去过的地方,不曾认识的人物。秦时明月更开拓了我的视野!

也许,很多人会笑我,说一部动漫,哪里有那么大的魔力?也许,有人会对我说这肯定是编的,怎么可能但是,我只想说:感谢有你,秦时明月。感谢你陪我度过那么多年的美好时光,感谢你在学习上帮助我,精神上鼓励我,思想上教育我。你开拓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提高了我的修养;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感谢有你,让我能够快乐的成长,感谢有你,给我的乏味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在我的生命中能遇见你,是我最大的幸福。感谢有你秦时明月

《沧海明月》读后感800字


“黄泉。紫陌。碧落。红尘。原来每一种,都是一种幻灭。”

——题记

阿靖。这个令我们难以下定义的女子。自由,孤独,桀骜,不驯,温柔,凶狠,漂泊,永生,强大,脆弱。她举手投足间,都是写不尽的苍凉。

在她五岁那年。当苍穹裂出最华丽的纹路,当那到蔷薇开出最奢华的挽歌,当她站在杀母仇人的尸体上。小小的她,仿佛一个恶魔,一个不相信任何人,不会流泪的,恶魔。

无论四季怎样地侧脸,她总是高傲而孤独地永生。

但最后,她还是死了,不是死在楼主的夕影剑下。是死在她自己的善良下。

对,善良。

她救了一个女孩,学会去爱这个女孩,学会去向她微笑,学会去真心希望这个女孩幸福。原因只有一个:“她多像我小时候。”

浮生若梦,

纵然璀璨如星辰也会湮灭沉寂;

纵然绚丽如繁花也会枯萎凋零。

红颜白骨,英雄迟暮。

而阿靖,

已然化成了那个万年不朽的传奇。

我很敬佩这个一生充满传奇色彩的女子。因为她不是个坏人,她给我一个天使与恶魔融为一体的感觉,一个深刻的矛盾体。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沧月要把她一生写得那么可怜,惹人同情,为什么她不愿去相信别人呢?也许是幼时心灵的创伤吧。

他们都还如此年轻,但是心却已老去。这老去不是心如死灰。而是看透了人间虚假的表象。因为看透了,所以平静了。都愿意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去接纳任何人。也许一俱比较适合。

我也忘记了曾经的世界,是否安静得一片弦音。

但世界是怎么样子的,我们无力改变。我们只能去改变自己。学会坚强,不去哭泣。——眼泪除了懦弱什么都不代表。我们还要学会奋斗,为自己的生命增光添彩,正如他们的生命,从来不曾苍白。

《血薇》,多像一个悲伤的隐喻。

谢谢沧月给我们带来一场华丽的文字盛宴。我想,多年以后我还会记得阿靖,记得她教给我的东西。

阿靖,谢谢你教会我爱和成长。我会带着这样的爱与希望继续做生命旅途上的追梦人。期待着,我们的生命在下一个路口交汇。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也惘然。

——后记

《秋风明月刀》读后感


总算看完了武成弟20万字的武侠小说《秋风明月刀》,虽说是走马观花的浏览了一遍,却也着实看得我好累哦!弟才思敏捷,文如其人,慢如行云流水,快似高山瀑布,潇潇洒洒一路走来。弟笔下生花,游龙走风,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栩栩如生,一件件人间的百态跃然纸上,实在是给我留下了难以忘怀的记忆……

忘不了,李知府招商引资搞开发,三年再造一个新平江的雄才大略得以实现。强拆强迁出人命的悲惨事件,就像发生在眼前;忘不了,税务总管辛功敏,“见贼说贼话,见鬼说鬼话,见人说狠话,见官说大话,见了女人就说甜蜜话”阴险狡诈的丑恶嘴脸,多像某些人;忘不了,桃花岛上的尼姑庵(关公庙被嫁接成了尼姑庵),小广场上的俊才比武,小菜地血腥的耙刑,埋葬英雄时的悲情;忘不了,尼姑庵里的五朵金花:紫金花,白莲花,黄菊花,红牡丹,兰花花。她们个个美貌绝伦,才气冲天,琴棋书画,无所不能,武功超群,身手不凡。她们使天下男人垂涎,也使小说锦上添花。

还有财大气粗的李三宽,花钱买了个总督的官。三宽口中吐实言“有钱就有官,有官就有钱”,钱能升官,官能生钱,这种权钱交易的勾当被描写的淋漓尽致。还有文韬武略的韩一腿,靠朋友的提携混了个相当于城建,规划副局长的官。一人当官鸡犬升天,李三宽这个朋友没白交,关键的时候拉了一把。后遭奸人陷害,命丧黄泉,埋在了桃花岛尼姑庵后面的小菜地里,真是可悲,可惜,可叹……

这里最值得一提的是陈巧嘴,此人能言善辩,为寻“秋风明月刀”历尽千辛万苦。走过了多少千山万水,翻过了多少沟沟壑壑,决心要遍寻五湖四海,也要找到宝刀秘籍。后因遇海啸飘泊到了祖国领地“钓鱼岛”被妄图抢占我领地的日本娘们强行留宿,怀孕并产下一子,取名“野田佳彦”。看来,“野田佳彦”是日本娘们和中国男人野合所生的私生子。怪不得后人如此的仇恨中国人。也不知道“小野田佳彦”知不知道他先人的身世,买岛闹剧推波助澜,整天掀起中日风波。这个孽子!!

“秋风明月刀”时隐时现,平江府暗藏杀机,故事环环相扣,情节引人入胜。《秋风明月刀》的精彩之处可圈可点。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可读性很强的武侠小说,很值得一看。但是,又总觉得缺少点什么。

读《法医秦明》有感1000字


死亡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大多数人写读后感都是写一些关于名著的读后感,相信各位评委们也都看腻了吧。所以,今天我就来个与众不同的吧。

法医秦明系列的小说一共5本书我一本都没落下。这一系列写的都是法医推理侦查案件过程。也正是这一系列小说使我对法医这个职业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记得第一次看这一类型的小说是上初中那会去书店买书被这系列的第三季《第十一根手指》吸引了。当时以为是讲述六指儿的经历,写他们不顾他人异样的目光坚强生活的励志故事。结果没想到,原来写的是法医这一个职业的经历,而“第十一根手指”是指法医的手术刀。

最刺激的莫过于晚自习坐在教室靠后门的位置看这种悬疑侦查类小说了。尤其是每当你将自己设身处地于主人公身上时,一阵风突然刮过,那毛骨悚然的感觉,至今想起都觉得刺激。

迷上这一系列的小说不只是我,还有我的亲亲舍友们。在我们最为痴迷的一段时间,我们曾在睡觉前将常期插在宿舍门外的钥匙收回宿舍放,并用凳子抵在门后,以防止他人进入我们宿舍。我们也曾为了门外的一丝风吹草动而担惊受怕。更有甚于在新闻上看到犯罪分子作案之后逃跑,我曾方言,让我去犯罪现场考察,我一定能找到线索。或许你会觉得很夸张,但这就是事实。

有过心惊胆战当然也会有好的一方面。

由于小说中对犯罪现场的侦查描写得非常细致,细致到灰尘的厚度以及脚印的深浅。让我感觉身临其境。这些细微的环境描写能使我加强我的写作手法并学以致用。同时,我也开始留心观察身边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从一片嫩芽开始,直到它长大开花,并繁衍出它们的小孩子。我也开始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人,从面部的表情到衣着。

死亡,有多少人切身经历过呢?

去年的初夏,比我年幼的妹妹因病去世了。或许你会觉得,这不是人之常情的吗。但是,你是否想过,她,一个未满13岁的小女孩,从12岁那年的夏天就开始忍受病痛的折磨。从走路不稳到双腿无力再到呼吸困难。当时的我上初三,那时的我处于青春期叛逆时期,对这种生死离别还没有一丝概念。但当她真正的远离我们只后,我才开始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好好耐心的心平气和的对待她。最心痛的是,她就连去世也没能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病而走的。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所以,我当法医的心自从我妹妹的事之后更加强烈了。

从这一系列书中,我知道了许多法医的专业术语,这使我对这个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正是它们使我更坚定了我的梦想。由于四川大学的法医系是全国最好的一个院校,所以,为了我的梦想能够实现,我开始更加努力地学习,一步一步地往我的梦想靠近,一步一步地让我的梦想变成现实。

谢谢《法医秦明》系列小说,是你使我更加坚定我的梦想,谢谢你。

《西游记》原著读后感500字


揪心与激动

——读《西游记》原著有感

◎陈蓥

美猴王是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他机灵、顽皮,充满了乐观精神;在大闹天宫时,他任性、敢作敢为,又是那么英勇和无畏;在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的路途中,他忠心耿耿、本领高强,最后帮师傅顺利取得真经。

这只猴子曾三次被师傅逐出师门,但他忍辱负重、不计前嫌,依然一次次地把师傅从险境里救出来,我为他的忠诚和坚强而深深感动。

我觉得:孙悟空跟妖魔鬼怪作不懈的斗争,并以他无比的智慧、勇气和信心来接受各种各样的挑战,斗争越艰难,他的能力越强大。他的精神启发我:在学习上,我们要有接受挑战的勇气,并坚持朝着目标不懈地努力!

他还有两位师弟——沙和尚和猪八戒,在犯错时,师弟们为他向师傅苦苦地求情。而外表和善、实际上桀骜不驯的他,强忍委屈,依然低声下气地恳求:“师傅,师傅,饶了我一次吧!绝不会再有下次了!”一声声的哀求,恍若萦绕在我的耳畔,真是让人为之动容。其实,他任性的性格里面,藏着对师父深深的爱,一颗尊师之心昭然若揭。

在屡犯“杀生之戒”被师傅逐出师门数次之后,他一次次地返回师父身边,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行五人,终于修得正果!

当我看到他们排除万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时候,无数的“揪心与激动”夹裹着溢美之词,瞬间喷涌而出——啊!这就是他,一个执着、坚强、令人喜爱和敬仰的美猴王!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800字

电影芳华大热,在被改编电影洗脑前决定先看下严歌苓的原著小说。之前对这个女人不大了解,现在她的生平已被众人熟知,一个生活经历丰富又散发气质的女人。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都会从你的气质中体现出来。看过她的人生经历之后不难发现她的小说都在诉说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每写一次小说,她都要被重塑一遍,因为她会根据作品的需求去实地体验笔下小人物的生活环境、说话方式以及处事方式等。芳华,是一个人的芳华,一群人的芳华,也是那个年代的芳华。男主刘峰,名副其实的好人、雷锋,在那个宣扬学雷锋做好事的年代,这样的好人是被人敬仰、标榜的当做标兵的。但当你的好事做多了,大家的感恩之情也是会日益消退的,慢慢的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刘峰的好确实是渗到骨子里,溶于血肉中的。反观现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这种人少之又少,即便有,受惠的人也会心持怀疑的种子在想他帮助我企图是什么。可好人没好报,因为刘峰的一次情不自禁的触摸,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像他这样的先进分子原本在政治生涯中至少也应该顺风顺水能够得到提拔,但正因为是大家眼里的老好人,大家心里的模范典范,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走下神坛,变得跟大家一样了,也跟大家一样谈情说爱,有着青春情愫的悸动……依然清晰记得丁丁的那句“他怎么敢爱我?”为什么不敢,每个人都有追求别人的权利,为什么刘峰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就因为他是大家心目中的神?典范?他就跟大家不一样,就没有七情六欲?我当时真的被丁丁这句话震惊了,丁丁应该说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刘峰也是人,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很难掩饰内心深处疯狂滋长的那个叫“情”的东西。所以他抱了她,她害怕的喊了救命,于是乎他真的就从神坛上下来了,是被活生生硬拽下来的。触摸事件不断发酵,声讨刘峰罪行的人一个个站出来,当然包括那群受过刘峰恩惠的人,着实令人心寒。有句话说得还真对,好人不能做坏事,只要做了一件,之前做的所有好事都会被忘得一干二净。文工团战友们手持言语的匕首往被丁丁伤过的刘峰的心上狠狠捅下去,血肉模糊……刘峰一下子从活雷锋变成下放边境的伐木工,这落差着实有点大,仅仅因为一次小小的情难自己。接下来刘峰的生活看上去艰苦重重、孤独无措,战场上失去了一只手臂,贩卖盗版影碟,离婚,看大门等等,但刘峰还是刘峰,骨子里都是谦逊待人乐于助人的,生活的艰辛也没有改变他好人的模样,仍然一如既往的帮助他人……当然好人也是有好报的。陆小曼,五岁时爸爸的死带走了她最后一丝家的温暖,她当作拖油瓶随妈妈改嫁,她们母女寄人篱下,生活样样都要低人一等不敢以女主人小姐自居,在那个所谓的新家,她完全感受不到家的温暖,为了得到妈妈的关爱,想方设法生病,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点存在感,但这样的存在感随着弟弟妹妹的降临碎成了渣,再也拼不起来了。生父给妈妈买过一件红毛衣,妈妈承诺以后会给小曼穿,小曼等着等着,却等来了妹妹穿着那件红衣服开心的出现在她面前,生气、愤怒、心痛得无法呼吸,小曼将红毛衣拆成了线,染成了黑色,重新织了一件毛衣,穿在自己身上,暖暖的,笑靥如花,因为那是有关父亲的回忆,满满的都是爱。为了逃离那个冰冷的家,小曼来到了文工团,但因为身上的味道被搭档嫌弃,还有内衣事件,没有人愿意和她搭档排练,也就在那个时候,刘峰站出来了。他一双雄厚的大手轻轻顶在她的腰上,把她举了起来,跳起了舞,也正是因为刘峰的这一次触摸她找到了遗失已久的温暖。刘峰被下放的时候,只有她去送了他,收藏了他所有的雷锋荣誉徽章,那个时候她是开心的,因为以前的刘峰高高在上是活雷锋,神一般的存在,但现在他走下了神坛,被大家嫌弃,变得跟她一样了,小曼觉得两个人似乎处在同一高度,她能理解他。原文说“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的不嫌弃,造成了小曼一辈子的追随,陪着刘峰度过人生最后的日子,对于两个经历不幸伤横累累的人而言是幸福的。生于九零年代,我没有经历过小说中描绘的岁月,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去看那个年代人的芳华,一次触摸把刘峰从人间抛下地狱,而也正是一次触摸把小曼从地狱带到了人间,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芳华,独一无二的青春,经过岁月的洗礼,愿一路芬芳!小说是完整的,给了刘峰人生完整的句号,小曼送了他人生最后一程。但电影终究还是赢利性的,最后开放的结局让观众留有幻想,两个受尽艰辛的灵魂在生命的终点处互拥取暖……

《烛之武退秦师》读后感


人身上最有力量的不是拳头,也不是牙齿,我认为是舌头,舌头的力量大无边,烛之武的故事就可以充分的说明这一点。

《论语》中说:“出使四方,不辱使命。”我国古今有很多类似的例子:齐国晏子头脑机敏,能言善辩;战国时期赵国的蔺相如大智大勇,不畏强秦,完璧归赵;更有三国时期蜀国邓芝从容镇定,与吴结盟。也有周总理临危不乱化凶为吉。历数历史上出色的外交官,他无一不是善于言辞的。

在国与国的交往中,人们总是说:“弱国无外交。”但烛之武仅凭他一人之力颠覆了这个观点。秦晋围郑,兵临城下,郑国危在旦夕,守城守不住,杀出去,无疑是羊入虎群,此时拯救郑国的唯一方法只有外交。

烛之武本身与郑伯有私人恩怨,但烛之武深明大义,以国家利益为重,只身入虎穴,面对秦伯,烛之武不卑不亢,陈说利害,这其中没有半句哀求,不仅保全了国家,也维护了国家的利益与尊严。他采取的方法是,先表示谦恭,然后说我们郑国,我们郑国已经知道了,先满足了秦伯傲慢的心理。紧接着对秦伯晓之以理,用事实说话,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

有人曾经说过:“因利益而合在一起的人,也会因为利益而分开。”因此烛之武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消灭了我们对你们秦国没有任何好处。二、不消灭我们郑国对你们秦国有很多好处。三、你和晋国联盟,晋国说话不算数,忘恩负义,吃亏的还是你们秦国。这一番说辞处处站在了秦国的立场上,最后利用秦晋之间的矛盾,成功瓦解了他们的联盟。于是连老练的政治家秦穆公也顺理成章地心悦诚服,一改初衷。

这就是古人所说作战最高境界,不战而屈人之兵。至此我们看到了春秋外交史上一段佳话,领略了烛之武的说明艺术。

正如孙子兵法上说:“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下攻城。”烛之武采用了伐交,保全了郑国。如果他不是心系国家,怎么会在危急关头,只身入虎穴呢?又怎么会在秦国霸主面前不卑不亢呢?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3)篇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1)篇

信念的力量n苏格拉底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使人站起来的不是双脚,而是理想、信念和意志。我们都是国家的子民,没有了国家就没有了我们,为祖国而战、为人们而战,为了最后的胜利而战,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我们歌颂烈士,更应该缅怀战斗中默默无闻甚至没有留下名字的革命者。阅读的时候惊讶于作者文笔的简练干脆也很享受于留白的畅想,这类文字不需要煽情,我们就已经处处动情,每一个人物有血有肉,感受到他们的豪情,感受到他们的坚定。苏响是一个特别的革命者,她是偶然加入组织的,没有像别人那样举手宣誓,也没有入党,但是她很坚决,毅然的为了革命远离了孩子,为了革命委屈自己的爱情,为了革命放弃自己的家庭,乱世中容不得悲伤,梅娘、陈曼丽丽。。。她们那一个不是如此?她们都不是个例,而是很多战斗的女革命者的缩影。我曾经问过自己,如果有一天发生了战争,国家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会为了国家去死,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吗?一直以来我敬仰活下来的英雄却最佩服死去的烈士。要牺牲多少人才能换来胜利,换来他们看不见摸不到享不来的和平!和平久了,人们的信念也磨平了,希望更多人记得这些誓词!n日本帝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死敌!他要亡我国家,灭我种族!杀害我们父母兄弟,奸淫我们母亲姊妹,烧我们的庄稼房屋,毁我们的耕具牲口!为了民族,为了国家,为了同胞,为了子孙,我们只有抗战到底!------《八路军出师抗日誓词》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2)篇

我是一个看剧很挑剔很任性的人,能坚持追的剧不多。麻雀第一集的时候,特别反感傻白甜的李小男,导致我放弃了深爱的李易峰直接弃剧(主要还是峰峰演了好几部我深爱的角色)。后来无意中知道李小男是陈深上线医生,我才去补追的李小男剪辑片段,觉得阚清子演得太赞了。那段她穿着红色连衣裙拿着酒杯在灯光下含泪对陈深说的那段:可是不管我说什么,你都假装听不懂。真让人泪目。在没有看到她结局的那个周末去补了麻雀小说,很短,但至少书里,徐碧城没有白痴到令我发指的地步,而深男Cp绝对一站到底。小说的最后陈深对皮皮说:你娘叫李大男(我认为是根据她是李小男的姐姐陈深自己编的名字)而皮皮问他,你的另一个名字是什么?陈深说:我叫病人。小说没有求婚那一段,电视剧有点扯,但是陈深戴着的围巾和他说有个女演员很喜欢周旋无不在说明着:我曾深爱着你,但我以为,那不是爱。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3)篇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然而战火纷飞,难以立足,生存愈发艰难

对苏三省这类即使对心爱的人也以残酷方式痛下杀手的人

难以接受,难以理解

所幸,肩负使命的战士成为这时代最光辉的印记

小说情节波澜不如电视剧,但好歹不拖泥带水

—————————————

向来觉得看电视剧是浪费时间,但是却有感于它传播的强大

好友二三,皆因麻雀其人究竟是谁聊得欢快

家人相遇,也因弟弟极喜爱剧中主角的智慧和言行颇觉有趣

或许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投资

价值观未必一致成就动机未必一致的人也能因此找到沟通的方式

妙。

作文:读后感800字:读《秦谜》有感


作文 读后感800字 读《秦谜》有感

最近我买了一本书是李开元教授写的《秦谜》。前几个月,在一个节目的强烈推荐下,我翻开了这本书。我读书习惯先看下目录了解书的大概内容,再选择自己喜欢的章节开始阅读。第一篇:谁是秦始皇的父亲,第二篇:弟弟和假父的故事,第三篇:寻找秦始皇的表叔,第四篇:秦始皇的后宫谜团。

看到如此新鲜的扉页,立刻就被它吸引了。这不是是历史著作,明明是侦探小说!作者抛出的这些问题,也正吸引了我。

这本书本书非常轻松好读,不像其他历史著作那样枯燥乏味。李开元作者用非常大胆而富有想象力的推理我们揭开了在秦始皇周围的关于他各种谜题。让我颠覆了对秦朝历史的整体印象。我就说说这本书中分析的焚书坑儒的真相。提到焚书坑儒,我们都听说过,也正是这个事件让我们对秦始皇留下了暴虐的印象。而《秦谜》这本书通过丝丝入扣、缜密的逻辑分析,为我们展现了对于这段历史的另外一种可能性:焚书是真,坑儒却未必是真。秦始皇晚年因为惧怕死亡,启用一批方士来帮助他修炼长生不老之术。依据大秦的法律:如果经过检验方士们的方法不灵验是要判处死刑的,但本身长生不老是不存在的。当方士们骗来骗去最终再也无法混过去的时候,他们策划了一次大逃亡。秦始皇因此大怒,将案件交给御史台追究责任,最后判定四百六十余人有罪,被活埋在咸阳东郊。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坑儒的来龙去脉。

而经过作者的考证,坑杀方士这件事本身也是虚构的。是西汉初年方士们为了将自己扮成受害者而故意编造的。司马迁将这段听来的故事写入《史记秦始皇本纪》是借古讽今,将这段听来的故事为了特定的目的写入了史记当中,到了东汉,儒家经师们为儒学制造舆论将坑方士的故事改造成坑儒的故事,在得到官方认可后,一直流传至今。

看完这些后,我恍然大悟,看事情不能只看它的表面,还要结合当时的情况,人际关系,各人的实际利益、心理,才能够下结论,这个人到底干了什么,像一个方程式 ,要有各种的数据结合在一起才能求出未知数,倘若只用了一部分,那么答案就很有可能是错误的。

我想只要我们有一颗好奇心,多一些死磕精神,那么我们一定会在某些领域崭露头角。像李开元作者一样,用数学般的推理思维解开本来历史那枯燥无味的问题,那么,就会变得有趣的多。

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500字


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500字:

历史可以很精彩,历史可以写的很好看。

就让“心灵历史开创者”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带你领略1344到1644年,王公权贵和小人物命运的悲喜交响曲。对于正直、帝王心术、战争的着墨,对于制度、道德的思考十分引人深思。小说的笔法,幽默的笔风,巧妙的说理,扣人心弦的叙事更是将自朱元璋出生开始,到李自成攻破北京而结束的一段历史刻画得淋漓尽致,跟随作者见证大明王朝的建国、兴盛、衰落直到灭亡,从人心出发解读那些隐藏于历史背后的真相,让我们从更多的角度去了解历史,学习历史,定会让你在感慨之余有所学习和收获。

依然记得描写杨涟受刑之时,坚强不屈的铁汉跃然纸上;王阳明悟道之日,读者仿佛也是柳暗花明;张居正改革前路未卜,但他“以天下为己任,岂计个人荣辱”;于谦虽蒙冤而死,但““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些画面都赚走了读者无数的眼泪,也仿佛让历史活了起来。

尽管《明朝那些事儿》在讲述历史,但是其角度和着眼点都在于人物的内心世界,作者用独特的思维方式发掘出了每个历史人物的内心世界,将雄才大略的朱元璋、足智多谋的刘伯温、优柔寡断的朱允炆、清正廉明的海瑞、知行合一的王阳明、自甘沉沦的唐伯虎、玩世不恭的朱厚照等等人物形象刻画得有血有肉,丝毫没有传统历史书籍的老旧与死板气息,让历史真正变成了“人”的历史,变成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作者:徐翔宇

流水今日明月前身读后感


像首诗,但又像雾,淡淡的,化不开,隐约地有一个轮廓,却又随着清脆的风铃声散去。

那个作者心底应该有悲伤吧,抑或是一潭寂静的湖水,浮着往生前世。

他在诉说一个古老的故事,久远得无法想象。那些美好的回忆,每每想起,都会在唇边浮起一抹笑。

时间,生命该是这样吧,不管多么短暂,把美丽的刻在心底,难过悲伤随风远去,只因心静了,不再执著于现世,只用心去感悟美好的,感悟生命中的快乐的,多美的境界啊!

今夕何夕,流光空明。

每每回忆自己活过的16年,总会有种说不出的苦涩。没有抓住该抓住的。好多该珍惜的都错过了。有种力透纸背的苍白。现在亦是如此。我此刻在做什么?作文为什么要做?我活着有什么意义?我的梦想是什么?不禁愕然,我的梦想,太远了,远的我不敢去眺望,甚至我不敢去想我的明天。

该是什么样的呢?

忙碌的人们,他们实现了他们的梦想了吗?他们活得快乐还是太累?有美好的回忆去回想吗?

我常常会听着温暖的歌,听不懂语言,只知道他在唱一个故事,唱我的心情,坐在阳台上,呆望着月亮,还有星星,萤火虫一闪一闪得飞过,追随着它的弧线,直到消失,脑子里只是一片空白。曾努力地去想美好的事,要快乐的生活,可是找不到,在黑暗里,我下意识地去抓着,可是那一件件像细纱一样穿过了指缝,透过我的生命。

是悲伤吗?不是,只是觉得空白,诺大的宇宙只有我在飘着。周围的一切都是空白,一片空白的悲哀。

远远地听见,谁在唱古老的骊歌,穿越了几千年,飘荡在这片天空。

这位作者真幸福,他活得真快乐,他应该是真真正正的活过了吧。

也许我应该再大些,有了他的年纪,也能快乐地活着了吧。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4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4000字

芳华

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烙上时代的印迹,他的故事停驻在过去的时光里,文字细腻,情感饱满。一本《芳华》慢慢合上,体会着那个时代与今不同的人文思想,不禁感叹,芳华逝去,青春依旧,永远在那里等着有一天被打开。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文工团生活为模板,重塑了一群热情洋溢的文艺青年,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在相同的时间里短暂相交,又各自奔向不同的人生。一个时代一个样子,不同的时代需要的人不一样,时代过了,时代的主人的也该散场了,他们的青春只属于他们。跨越了时代的我们,也只是在看一个故事罢了,无法与作者共情,只能从他的文字之间去探寻那样一种生活。

本书的主角刘峰,有着卑微的乡土成长经历,憨厚淳朴,在平凡的生活中用无所不为的助人默默奉献着。他是善良的代言人,是人们眼中的活雷锋,这也让他攀上了一个人生的巅峰,革命世界里一个光荣的称谓是那么的闪耀。在一切都按照正常的轨迹运行的时候,林丁丁的触摸事件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让他从荣耀的高台跌落到尘埃。林丁丁这个他放在心上若干年的心爱之人,如众多女生一样期望着追逐富贵权势,刘峰从未在她的爱情视角里出现。但一段不曾挑明的单恋,沉溺在想象之中,有着开放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似乎都可以出现,而毫无违和感。也许是刘峰用相思腻想而来的认可,也许是林丁丁不置可否对朦胧之爱的沉默,也许是夏日的封闭房间发酵的情愫,也许只是一个在禁欲时代里热血青年突如其来的冲动,种种原因造成了这样一件轰动事件。面对领导的质问,面对众人的侧目,刘峰陈情于表的认可,林丁丁无声悲伤的沉默,让除了这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再关注刘峰那略显单薄的“我没有,我不知道”背后人之本性的呐喊,是的,他没想做什么,但他做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更不想知道为什么。生怕平淡、生怕寂寞的青春里,每个人都期待别人的瑕疵来证明自己的还不是那么糟糕,尤其是刘峰这样一个最不应该犯错的人。就像我们,面对别人的过错,表面来说,我们会去安慰,送去祝福,这种种美好背后,我们内心深处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却会让我们不自觉的高兴。我们会犯错,同样别人也会犯错,以压低别人的姿态来提升自己的高度。我是凡人,不是圣人,我只懂这个,不懂刘峰。就这样,刘峰被狠狠摔落于尘世。

从刘峰的一生来看,无论是在文工团的付出,还是在战地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成全他人,还是沦落于普通生活的底层,他依旧心怀善念的想要救赎他人。这点点滴滴,我认为,刘峰就只是一个心善之人,只想简单的做力所能及的好事,他没有向外界奢求过什么,只不过是自己一颗善心的选择罢了。当看到他跌落谷底的时候,我在想他的善良还能够坚持多久,因为很多人会因为受到不公正的遭遇而变了性情,从此堕落下去。但刘峰没有变,他还是那样秉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不为回报的付出着。他的善良根植于心,在对他略显残酷的现实面前,坚持着善良的本心。善良不难,难的是从一而终,而最难的或许就是在善良的反噬下,依旧不忘初心。善良是一种孤独,人们口中所谓的好人,我们会敬佩,会由衷的欣赏,却没有勇气和他一起生活,无私的善良,给他人送去了温暖,而有时候却是对自己、或身边人的一种无言伤害。我们喜欢去接受善良的赠予,而不想成为善良的牵累。所以像林丁丁这般的普通接受者,只能将刘峰视为予善的机器,而只有何小曼这个被善良救赎的有心人,方才愿意对其暗许芳心。

刘峰从云端到深潭的遭遇,在我看来是在人与社会共同促成的。​

在一个推崇无私奉献的社会,标兵、楷模、英雄都成为思想宣传的棋子,而刘峰淳朴的善良就成为了一个有目的性的棋子,以社会棋子的身份做旗帜,飘扬在道德的上空。表面看来,将他捧上云端是赠予他至高无尚的荣耀,而另一面却将他脱离于众,高高挂起,成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从此他在大家眼中不再是一个同大众一样的活生生的人——人们的眼中容许各类瑕疵的存在。自此之后,因为你是一个标兵,你的所作所为被限定在这个范围,不可逾越。别人容许犯错,而你则不被容许,因为你与众不同。人生在世,孰能无过,而这些被奉为神的存在,一点点过失,都会在公众这个放大镜面前被无限夸大,不可饶恕。想来生活之中的每一个高大上的美誉都是沉重的枷锁,无论愿与不愿,一旦被绑缚,便只有一条继续前行的路是坦途。

如果说,刘峰是一个特殊体制下的牺牲品,那么围绕在刘峰身边的“我们”,又何尝不是结局的推波助澜者。每一个人都受用过刘峰的善,包括作者笔下的我,但他的付出换来的是什么。林丁丁不愿意来澄清事实,人们不自觉被阴暗心理操控着对他落井下石,而我则选择沉默着,大家的选择出乎意料又难以相信的统一。作者说,后来的我回忆起来,本以为我沉默,我就没有错,就不是将刘峰推出人生广途的凶手。实则不然,沉默虽然没有直接的伤害,却是伤害的强化剂。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都会简单的选择随波逐流,不然就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即他们所称的背叛,背叛团体、背叛组织,就像刘峰成了众人厌弃的何小嫚的舞伴而成为一个背叛者一样。因为不敢与众不同,不敢背叛,所以在这样一种公众压力之下,刘峰彻底失去的人心。心中充满了爱的何小曼,也没有选择与刘峰站在一边,或许她自知身小力微,不愿成为这个团体的背叛者。她痛苦的看着刘峰跌落凡尘,却又为他从遥不可及的位置降至和自己一样而高兴,他们终于拥有了平等,而这是爱情的前提。于是在冰冷人情里有了那温馨的一幕,何小曼深夜的短暂相伴,成为刘峰生命之光短暂燃烧之后唯一的送别,而这份告别却又如此孤单。

何小曼,这段芳华时代名副其实的女主角,从小一直存在于社会的底层,遭受着人与情与社会的凌辱,她略显脆弱,却又有着野草的韧性。无论是用改良的内衣来装点自己的美丽,还是高原舞蹈上用一支虚假的温度计来赢得追捧,都只不过是为了摆脱低人一等的身份,哪怕能够与人平等,甚至攀上人们注视的焦点。而当终于这一幕来到了自己面前,她却怯懦了。何小曼命运的拐点是战地医护人员救护伤员这件事,无疑记者夸大了现实,但这种夸大既博得了关注的眼球,又成全了何小曼一脚迈进优秀的行列,而最重要的是,满足了社会宣传的需求。本应如此多赢,最终却落得一个凄惨结局。面对突如其来的荣耀,她扪心自问,我离英雄还远着呢。是的,她虽然在表面享受着为人楷模的高高在上,但在心底却觉得自己配不上如此的光芒,因为作为当事人,她知道自己实际上做了多少,而报道中又增添了多少亮闪闪的精彩。处在人生的巅峰,刘峰曾经的遭遇萦绕在何小曼的思想之中,一种患得患失的恐惧攫住了她,她害怕人们知道事实真相,她无法坦荡的走向高点,终于难以承受,在彼此对立无法融合的两种感受中迷失了自我。何小曼的精神失常,某方面来说有其生长环境对她形成的伤害有关,一个身负成长之痛,习惯了生存在低贱的生活中,面对外界环境的颠覆性改变,没有强大的自我修养去与之适应。但更为重要则是,被众人哄抬追捧所得的荣耀,也许只不过是阳光下的美丽泡沫,即便光彩炫目,却脆弱的一碰即碎。身在社会的洪流之中,无论愿与不愿,命运有时并不在自己手中,而无论对与错,都无人负责。

我敬佩能够守住荣誉的人,因为坚守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善良了一生的刘峰没有做到,红极一时又瞬间陨落的何小曼也没有做到。在今天的我眼中,守住荣誉这件事情并不重要,在一个有着严格规则性的公众世界,若没有刻意的努力迎合,很难与之完全契合。就刘峰而言,摆脱社会环境,单单以他自身的视角来看,他的所作所为,虽在别人眼中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但从他自身的人生之路上,我想,他已经做到了为心无愧。在多年之后的垂垂老矣之年,攀高枝的林丁丁,曾经高高在上的郝淑霞,以及以理性自居的“我”,这三个离了婚女人,又何曾摆脱得了悲剧的成分,他们相聚畅谈时内心的愧疚,我相信永远不会出现在刘峰身上。

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的人生。在不知者眼中,身心被动的接受着,随着世事变迁而跌宕起伏,而只有真正看到内心的人,放才能始终如一的按着不变的信条走下去。刘峰是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成功者,我们心中自有判定。

我喜欢他们同室三人在多年之后喝酒回忆过去的那一幕。芳华落幕,时过境迁,当曾经的那些故事再次从口中演绎,心境竟与当时截然不同。曾经被认为理所应当的所作所为,在如今看来,显得太过于残忍,但就那样真实的发生了。在时代的大环境中,人们只能感受到时代之下的世界。而那件事情在如今的我们看来,或许与那两种心境又不相同,也许只是因为我们未曾生活在那个时代。就像刘峰所言那个偷盗公产的老太太一样,衣食无忧的人毫无同情的将他们视为思想问题,而在刘峰眼中,当我们也处在那个家庭,饿上三天,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变得思想低下。因为刘峰经历过那样一种生活,懂得他们心中所想,物质之上的精神生活与物质之下的精神生活,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就这样,我们不懂别人,只因我们不是他,也不属于他的阶层。

从他们的回忆中可以感受到这样一种现象,记忆是活的,会成长,有自己的生命。同一件事情,每个人的记忆都不同,记忆不再是现实,而现实却也不见得是真实,最近看了一些关于记忆的书,突然觉得现在不见得是真实,因为我们会嫁接过去的感受在现在,就像我们所谓的对比,我们在用现在的眼光去看过去,也会透过过去的眼光来审视记忆里的过去,真真假假难以辨别。无论什么阶段,走过了都会觉得不很理解,年少也好,青春也好,虽然同样的一个我们在经历,若干年后回头看去也会觉得那是另一个人的人生是记忆被回忆篡改了,还是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历让三观已变。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蓦然回首萧瑟,谁曾独舞芳华?
芳华已逝,惜叹扼腕,叹息的不是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而是那些懵懂无知背后的致命伤害与终生遗憾。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能金句。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如此。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时代,一声令下就可以群情激愤的时代,大家都争当先进却又人人自危的时代,多少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嚣之中,多少邪恶丑陋在阴影角落滋生蔓延,多少命运在不经意之间被重塑改写。
这样的时代,你说不清楚谁善谁恶,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众的内心往往是蒙尘的。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群众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摔下地,群众也是任性而盲目的。
刘峰,可以是雷锋式的英雄楷模,也可以是恶俗的下流坯子,都是群众说了算。集体意志,就是这么任性,看似喜欢极端,其实最爱平凡。只有甘于集体的平庸,跟大家一起笑,跟大家一起闹,跟大家一起背叛,跟大家一起揭发,你才是安全的。刘峰,不安全。因为他太像好人了。大家都乐意接受他的慷慨帮助,大家也都不怀好意等着看他出丑。何小曼,不安全。因为她太像弱者了。大家鄙视她的怪癖践踏她的尊严。很多时候,青春都是野蛮的,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包容理解,只有身体的萌动的原始欲望。
刘峰爱林丁丁,爱她的俏丽柔弱,也爱她的风光无限,更是爱她身上自带的中心光环。那种光环,和刘峰获得的好人英雄奖章都不一样,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优雅,那是一种集体安全感的天然优越,那是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谦卑做人的刘峰可望不可及的荣光,是他再怎么努力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们所爱的,都是自己的缺憾,因为没有,十分渴望。这种爱,没有高尚与卑劣之分,人性而已。集体无意识扼杀了刘峰的爱和渴望。他们拒绝好人有俗念,其实是拒绝集体平衡被打破。刘峰,怎么可以爱丁丁?那个骄傲的孔雀一样的丁丁,那个文工团舞台中央的丁丁?刘峰就该安静做个好人,和我们都不一样,没有爱欲,没有邪念,没有龌龊,没有偷懒。就像何小曼就该安静做个龙套,不应该渴望丰满身材,不应该企图成为主角,她怎么能给胸罩垫可笑的破海绵,甚至还装病骗可怜。刘峰和小曼,分明是在僭越。对,就是这个词,僭越。集体永远会给每个人排序定位,等级分明,你一旦僭越,必然招致批判打压。
谁来反思这个集体?不是作者,或者我们谁,而是岁月。时过境迁,跌宕起伏,那些青春的冲动和激愤,都化作无形的力量,谱写出不一样的人生。刘峰,上前线负伤留下终生残疾,辗转南漂北漂始终居无定所。就像当年集体抛弃了他一样,社会也抛弃了他,总是在边缘游走,习惯遁形藏匿。小曼,阴差阳错成为女英雄,却又莫名其妙成为精神病人。曾经渴望中心光环,后来竟成心头重担。就像当年集体排斥她一样,命运同样戏弄她,她总是出人意料,不得安生。
维系小曼安全感的,只有刘峰曾经好人式的托举,那手掌与腰肢的摩挲,给了孤冷悲惨的小曼温暖与感动。她缺少温暖,于是她爱刘峰。命运纠葛交错,终究各有所爱,咫尺天涯。刘峰生命的最后时刻,小曼陪在身边,仅仅是陪伴,没有僭越。守着安全的距离,守着各自的缺憾,守着各自的爱。虽然凄苦,也算圆满。毕竟,僭越就是灾难。他们这一辈子,已经为此体味了太多辛酸。
暮年,芳华已远,年岁已皱,过眼云烟,烟消云散……回忆开始错乱,故事已经斑驳,苍凉萧瑟之中,谁还记得独舞芳华?群魔乱舞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谨以这些文字,留给严歌苓的小说芳华,纪念那个凄惨独舞的时代,警醒这个依然群魔乱舞的时代。期待被撤档的冯小刚电影芳华,电影叙事,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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