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鸟的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5-03 来源:互联网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通用6篇)。
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不可一日无书读。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风筝鸟的读书笔记(通用6篇)”,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 篇1
1、爸爸是典型的普什图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留着浓密的小胡子,卷曲的棕色头发甚是好看,跟他本人一样不羁;他双手强壮,似乎能将柳树连根拔起;并且,就像拉辛汗经常说的那样,黑色的眼珠一瞪,会“让魔鬼跪地求饶”。爸爸身高近2米,每当他出席宴会 总是像太阳吸引向日葵那样,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
2、我记得有个新年,爸爸带我去看一年一度的比武竞赛。比武竞赛在春季的第一天举行,至今仍是阿富汗举国热爱的赛事。技艺精熟的骑士通常会得到大亨的赞助,他必须在混战中夺得一只屠宰后的羊或牛,驮着它全速绕看台奔跑,然后将其丢进得分圈。在他后面,会有另外一群骑士追逐着他,竭尽所能——脚踢、手抓、鞭打、拳击——试图将牛羊夺过来。那天,骑士在战场上高声叫喊,横冲直撞,激起重重浓雾;观众则沸反盈天,兴奋异常;马蹄得得,震得大地抖动。我们坐在看台的座位上,看着那些骑士在我们面前呼啸而过,他们的坐骑则白沫横飞。
3、有个骑士从鞍上跌落,数十只马蹄从他身上践踏而过。他的身体像个布娃娃,在马蹄飞舞间扯来扯去。
4、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 篇2
成年之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在叔叔拉辛汗的请求下再次返回久违了20多年的故乡,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命运总是捉弄人,阿米尔的到来偏偏晚了那么一步,哈桑和他的妻子已经被人杀害,独留10岁的儿子索拉搏在恤孤院。为了赎罪,阿米尔踏上了寻找索拉搏的路。
这条路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反而极其坎坷,童年时发生的事情在索拉搏的身上再度重演。索拉搏被阿瑟夫侮辱,失去自由,阿米尔前去交涉被打成重伤,生死关头索拉搏用弹弓射瞎了阿瑟夫的眼,救了阿米尔。也是从这时起,两人的距离变得亲近起来。阿米尔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的真相告诉了索拉搏并决定收养他。
回美国的签证却极其困难,阿米尔的失诺让索拉搏陷入绝望而自杀,虽然成功抢救过来但从此变得沉默,一言不发,希望时间能让伤口愈合让索拉搏的心里能够再次充满阳光。
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是拉辛汗,他是心灵最通达的人,作为阿米尔父亲的朋友,他为他保守秘密,细心的照顾好阿米尔的虚荣心也同时赢得了哈桑的信任,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把真相还给阿米尔,也为阿米尔提供了一条宽恕自己的路。他是善良的人,敏感细心周到地照顾好身边的每一个人。
阿米尔则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就是阿米尔这样的人,或多或少的在童年或者青少年时期犯下一些错误,大的小的,别人知道的或者只有自己知道的,处理好的的或者没有处理好良心不安的。我们没有哈桑那样的绝对忠诚与绝对宽容,我们只有一个普通的心灵,时而勇敢,时而懦弱,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不安和自责,也会在某一天勇敢地承担起责任。成长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父母的教育,个人的修养,生活的阅历都会将我们塑造成独一无二的人,希望那些因为年少无知犯的错都能够得到救赎和宽恕,无论以怎样的形式。
哈桑和他的儿子索拉搏是我最敬佩的人,他们的善良始终如一,即使是对待伤害自己的人。面对曾经受到的伤害,他们默默承受却表现得云淡风轻,依然怀有希望,依然热爱生活。被迫伤害了曾经伤害自己的人却担心自己是否会下地狱,这般信仰与善良令我肃然起敬。只是最让我感到失望的是:好人并不能得到好报,他们从来不针对任何人,却总是受到莫名的欺侮。难道真的是人善被人欺?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高估了真相的杀伤力,也更是低估了谎言的影响力。也许,坦白并不是一个糟糕的决定,至少,知道真相后做出的选择不会让亲情,友情,爱情因为善意的谎言而失之交臂,反而让彼此的情谊因为懂得而变得更加珍贵。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 篇3
这本书的名字是《追风筝的人》,可能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太坎坷,所以我无法用一颗平静的心,一颗享受的心去品味这本书真正的韵味,品茶或许不适合这本书真正的意境。而这本书真正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境界。让自己融入进了那个纠结的故事。去用心评价每一个人物带给自己的种种思考。我想,这本书最好的地方在于它不做作,让读者真正的感受到来自异域的不公。我带着满心的沉重,静静的融入到了那一个世界里,那是一个被人遗忘,却容易受伤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公子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的故事。这两个人物也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哈桑总是百依百顺的对待阿米尔。可是阿米尔为了博得父亲全部的爱,甚至不惜背叛哈桑。最后哈桑在阿米尔的背叛下,和他的父亲离开了服务了很多年的地方。他们的付出,没有得到任何的奖赏。留给他们的只是无尽的遗憾。或许吧,遗憾还没有结束。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情,谁也无法知道他们的遭遇……在别人眼中,他们不仅是仆人,还是不同种族的人类,被别人歧视的种族。
数年以后,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从喀什布到了美国。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而阿里和他的儿子哈桑仍留在阿富汗。后来,阿米尔的父亲和阿里都相继到了另一个地方天国。阿米尔也有了他的家庭和事业。而哈桑也有了自己安逸的生活。或许是出于良心的不安,阿米尔又重新开始寻找哈桑。当寻找到哈桑的时候,没想到哈桑却意外丧生,留下的只有不满1岁的孩子。阿米尔十分愧疚,故事还没有结束,后来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让阿米尔原本愧疚的心变得无法原谅自己。或许吧,正是这个秘密让哈桑唯一的孩子得到了好的照顾。
或许哈桑和阿米尔这种背叛与友爱纠缠的感情正是感动读者的线索吧!不想用自己的感觉过多的去发表自己的想法。毕竟我没有经历过,是无法体会作者写这篇文章时的感慨。读后的感觉真的很压抑,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洒满了背叛与友情,告诉我们的是珍惜与信任。
我只想说,在背叛的世界里,不管友情还是亲情都是不堪一击的。雨过之后,没有人能记得在背叛的面具下是怎样一张流着泪的脸颊。花开的世界里,尔虞我诈让我们受过伤,流过泪,骄傲过,虚伪过,或许,没有一种良药能让我们默默无闻付出一辈子。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可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太多的是非让我们的身心过度疲惫。还是得放下包袱,平静的来面对一切的得与失。就算被谎言蒙在鼓励,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生活,这是我们最初所追求的,不是吗?花开,还是会枯萎。太多的美好瞬间只是一两秒的时间,我们必须去珍惜。就像哈桑一样,一生不抱怨,守候那个最初的阿米尔,就算死了也不知道那个秘密。可是,我想他应该不曾后悔为阿米尔做的一切。我想,无声的世界也是有美丽的故事。他完美的诠释了一个平凡人的世界。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命运会比哈桑好很多,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岁月里。在这段平静的岁月里,我们更应该用静心去为别人着想。我们无法达到哈桑的境界。可是哈桑的境界正是我们所追求的……
结局是阿米尔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也是这本书的秘密,当知道这个秘密的时候,你是否和我一样感到……等候花开,却无声,静心的世界永远比喧闹的世界少一些虚伪……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 篇4
感谢上天给我一个健全的身体和一双健康的眼睛,虽然戴着好几百度的近视镜,但是我很庆幸能看得见这世间美好的一切。感恩自己出生在中国,在这么一个和平的年代,能在一个安静的下午读一本书……
第一次接触《追风筝的人》是在我们初中老师的朋友圈中看到的,她推荐了这本书,这本书也是真的好。漫不经心的读着却再也漫不经心起来了,因为情节太过揪心,主人公阿米尔用一辈子去赎罪最终也没能挽救回来什么,我突然想到这样一句话:“有些人用离开教会你懂事 。”
追风筝的人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喜欢追风筝的哈桑。”哈桑是个可怜的人,明明都是父亲的孩子却过着下人的生活,下人的待遇和很好的朋友一起玩,为他追风筝为他讨父亲开心,一切也都是为了他。为期一天的追风筝大赛,最后只剩下阿米尔的风筝和一个蓝色的风筝,哈桑一个人和许多人一起抢那个风筝,最后哈桑被许多抢风筝的人包围,可是哈桑没有松手,也没有认输,被打的鼻青脸肿 ,手被风筝刮坏…哈桑遭受了身体上和心灵上的巨大伤害。躲在后面的阿米尔没有选择出手相助,那一刻是因为心底的懦弱,人性到底是该有多么的不堪。许久之后哈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一脸开心的样子把那个蓝色的风筝放在阿米尔的手里。
追风筝的人
阿米尔赢得了风筝大赛,可是他知道这份荣誉是属于哈桑的。阿米尔终于如愿以偿能讨父亲开心他却一辈子遭受良心的谴责,这很痛比让风筝刮伤了手还要痛一百倍。作者把哈桑回来时候的神态动作都做了细节的描写,读到那里我泪湿眼眶。你撒谎说替我开心的样子就像小孩子漏出了糖纸还说没有吃糖一样。阿米尔心疼哈桑,却最终选择了和哈桑愈来愈远。
阿米尔总是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 ,总觉得自己要比哈桑强许许多多。文章中写“当有别的小朋友同我玩的时候我就不离哈桑了,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我才会和哈桑玩一会”小孩子该是有多大的心里防线能扛得住这世间的冷漠…我总归是相信的,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也有像哈桑这样的孩子傻傻等待着那个自认为很好的朋友和他一起去做好多好多的事情。美国红十字基金会用一个小女孩做一个实验:让小女孩穿上豪华的衣服和破旧的衣服站在中央大街上和餐馆里,分别看众人的反应,后来不得不停止这项实验,因为当小女孩穿着穷人的衣服在街上的时候众人的反应实在是太冷漠了,有的甚至是在责怪,小女孩哭了她不知道她做错了什么那些大人为什么要对她那么凶。善良的孩子他们那里能懂得呢 。
小时候我们总是愤世嫉俗,怀揣着伟大的梦想,说一定不能长成我们讨厌的人,后来天知道你是怎样变的。有时候想进行一次心灵的对话可是根本看不清到底是哪个才是最真实的自己。累吗?好累!怎么办呢?不知道!阿米尔还是没能逃过心灵的谴责他不敢面对哈桑,甚至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神,他怕他怕,如果良心是安眠的药,那阿米尔就没有一夜是睡的好的。是的阿米尔可以骗别人可是就是骗不了自己。一天在上山发疯了的拿着石榴击打哈桑,想让哈桑反击心想能得到一点点良心的安宁,哈桑没有反击,阿米尔更加内疚。在过生日的时候父亲送了他一块表,请了好多亲朋好友,骄傲自豪的说着阿米尔风筝大会那天的勇敢,眼睛里都是闪着光芒的。是的那时候阿米尔是特别骄傲的,自己的父亲把自己引以为傲。哈桑送给他一本全新的《沙纳玛》不敢想象哈桑是怎么和阿里说的要送给阿米尔一本全新的书,小心翼翼面带忧伤可能心里也是偷偷窃喜的能送给好朋友一本他喜欢的书。阿米尔还是把哈桑赶走了,用了父亲最讨厌的“盗窃”手段,哈桑和阿里满眼含泪,说东西是他们偷的。哈桑该有多么懂阿米尔 ,知道他想要父亲的表扬和肯定,或许也知道追风筝那天阿米尔就在街角站着却没有为他奋不顾身的勇气,是的哈桑都知道,关于阿米尔的一切哈桑都知道。
追风筝的人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苏联入侵,战火纷飞。我和父亲前往美国生活,然而许多年后我有了很好的妻子各种方式尝试之后竟然还是没有孩子,阿米尔想这也许是对自己最好的惩罚了。我从拉辛汗口中得知原来阿米尔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个时候心里更是满满的愧疚,夜不能寐。阿米尔决定去找哈桑,却发现哈桑除了自己的一个儿子索拉博之外一无所剩。和许多年前一样索拉博在阿塞夫手里,就像许多年前的哈桑一样被阿塞夫欺负,这次阿米尔没有懦弱做好了所有的准备与阿塞夫搏斗……:“您的脾脏破裂还断了七根肋骨,其中有一根引发气胸,您身上还有很多伤口,最严重的创伤是在上唇上,您左眶骨组织破裂,下巴的线要过六个星期才能拆,在那之前您只能吃一些流食你会消瘦一些,而且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您会口齿不清。”医生这样对阿米尔说着,很严重的外伤,却让阿米尔特别的开心,就像获得了心灵的救赎,就像许多年前刚出生的那个兔唇哈桑一样,那个第一个张口就叫“阿米尔”的哈桑,只不过这次阿米尔没有懦弱而是勇敢的救出了索拉博。让阿米尔感动的是,虽然做了许多对不起哈桑的事情但是哈桑在他的儿子面前把阿米尔描述成了一个特别好的朋友。是的哈桑不怪他,哈桑不知道阿米尔是他兄弟,在他心里阿米尔永远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少爷,只要需要随时都可以交命的人。。。阿米尔纠正到不是朋友,是兄弟,一辈子的兄弟。
心如筝,人生何处不围城!
读阿米尔的时候觉得是在写自己,读哈桑的时候感觉也在写自己《追风筝的人》最后一无所获,人的这一生不过是在画圈,觉得做错了就去改正,总是在做错事,也总是在弥补,可是犯错似乎总是那么容易。可是上天怎么会对你那么好每次都给你说对不起的机会。那时候我们年少轻狂,嘴是刀,身体是刀,时时刻刻扎着最爱我们的人。或许有一天你终于懂了…或许那个人就真的再也不再了。能活在这个世上本身就是一种恩赐。
阿米尔,要是再给你一次机会回到哈桑追风筝那天你还会不会懦弱……
感谢作者卡勒德.胡塞尼给我们一场视觉的盛宴,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总之感谢这个作者感谢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珍惜和感恩。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 篇5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读书笔记
追风筝的人……
一直都听说这是一本很值得看的书,但却一直迟迟未拿起。高二的时候,舍长看了后很有感触,余温未退下就给我讲了这个故事,但后来也被我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当我捧起这本书,里面的故事簇拥而来,夹杂着最原始的情感,潸然泪下……
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仆人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的故土,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最终,阿米尔还是战胜了自己。因为,他终于也说出了当年哈桑对他说过的最真诚的一句话,他总归是走上了最后的好人的路。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话,在看这本书以前就知道了,但与故事无关,与自己有关。那个男生,有一个放了我的照片的空间相册,命名为《为你,千千万万遍》。当时对这样的话没有什么感觉,认为不过是一个男生青春期里情感的萌动罢了。看了书之后,发现自己当时并不了解其中的深意。我想,那个男生也没懂,就权当童言无忌罢……但这句话,却是当时还不足十二岁的哈桑生命完整的影像。
看完这本书以后,除了泪流,除了动容,除了思绪万千,除了心里百味杂陈,还有一个很强烈的想法:我很怀念哈桑。很想念他,也很想念他与阿米尔从前的快乐生活。说实话,我认为哈桑是一个很神奇的人,到底是需要一颗怎样纯朴的心,才能做到如此。出生后说的第一句话是喊“阿米尔”,每天早起为阿米尔准备早饭,总是很耐心地倾听阿米尔的故事,从不反驳阿米尔的嘲笑,遇到危险总会挡在阿米尔身前,为阿米尔追回那只为了赢得爸爸关注的蓝色风筝,从不抱怨、不反抗、不忤逆,一直都是顺从到不能再顺从,忠心纯真到无以复加。为了保护阿米尔,为了所谓的关注,哈桑被蹂躏、被践踏,却从未对阿米尔要求过什么,阿米尔说的每一个字都被他奉以为真理,未曾怀疑……
作者写这个故事,一切都是娓娓道来,不虚张声势,只轻描淡写,但却让我们回味无穷,似乎看到了一只风筝,永远飞翔,不停留,不止步。将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写出最平淡的语气,这就是最大的奇迹吧!就如哈桑那句深情认真让人动容落泪的话,只缓缓而执着地被道出,简单不已,却也沉重不已。
也许,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一个哈桑,教会我们爱,教会我们包容,教会我们真诚而热烈。或许ta没有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或许ta也不可能做到如哈桑一般生命里只单纯为你,但ta一定会出现,给我们温暖,就像哈桑对阿米尔的陪伴一样;ta一定会出现,帮我们或是陪伴我们,追逐一只风筝。但我们并不知道“哈桑”什么时候会来,不知道哪一个才是属于自己的“哈桑”,所以我们要善待每一个人,因为没有谁有任何义务无条件对我们好。我们不会想在错过、后悔时才来赎罪,因为在那时在已经失去。所以,珍惜,才是最大的真理。但愿我们每个人,也可以有足够的爱,成为别人的“哈桑”!
抬头,望见飞翔的风筝了吗?看见前面奔跑着的少年了吗?
“哈桑,等等我,我陪你一起走!”
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 篇6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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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鸟读书笔记【篇1】
去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他讲述了12岁的阿米尔与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爱,恐惧,愧疚,赎罪……都交织在这部小说里。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他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自己。
或许,我们都面临过与主人公阿米尔相似的困境,在生命成长的某个阶段,有过那么一次深刻的错误:曾经我在邻居家里玩,在无意间把他们家的一个精致的陶瓷打碎了,当他们家人找上门时,硬仗着自己能说回道而把一切责任推到了另一个和我在一块玩的小孩身上,却不顾他哭着离开……然而并没有人愿意因为一次错误,就甘心承认自己是可恶的是错的。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个追风筝的人,那天空中漂浮不定,而迟迟不肯落地的风筝,或许就象征着让我们内心无法安定的愧疚。我们每个人它的下面奔跑,追逐……
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须要战胜的就是自己。需要承担的,我们无法推卸;需要面对的,我们无法选择;需要克服的,我们无法逃避……只有向正确的方向努力去做,只有坚信“风筝”总有“落下”的那一刻,“风筝”最终会被追到。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去寻找救赎……
风筝鸟读书笔记【篇2】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
为什么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是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不,是童年的伙伴,是他最愧对的人,让他的心灵永远处在忏悔与不安中。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故事的结局,索拉博的不语和沉默以及放风筝时他的笑,让我感到一丝悲伤,却也有如负重释。因为阿米尔追过,救赎过,勇敢面对过。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就好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我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
风筝鸟读书笔记【篇3】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风筝鸟读书笔记【篇4】
金秋十月,秋风送爽,正值放风筝的好天气,在公园里,在广场的上空,总能看到各种形态各异的风筝。每当看到这些风筝,我都会为它感到悲哀,因为永远都有一根绳子束缚着它。但不久前看过的一本书《自由风筝》,改变了我对自由的看法。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个男孩受不了老师的管束、父母的唠叨,而离家出走,只有一人由于听了明德爷叔的故事和劝告后,留了下来。过了一段时间,其中一人回来了,而另一人却被大猎狗咬死在一座粮仓里。
读完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是啊,现在很多小孩包括我都有与文中男孩一样的逆反心理,总想和父母顶着干、争吵,嫌父母管自己太多不给自己任何自由的机会。比如我在玩游戏时都已经超过时间好一会儿了,自己却感到才玩了两三分钟,妈妈来催我关电脑时,我总是怨声载道,妈妈总说:电脑玩得时间长了对眼睛、脊背都不好再比如,有时我因粗心而错题,妈妈立刻会对我进行严厉的批平:你看这些题目,都是你会做的可偏要粗心,你就不能踏实点吗每当这时,我总是不以为然:哼!只要我会就行了烦死了,我感到自己就像风筝一样,被父母这根线牢牢地牵制着。
殊不知,父母这根线是放飞你的线,是让你飞得更高更远的线,更是一根充满爱的线。如果你认为这根线牵制了你,以为只要挣脱了这根线就能飞得更自由更潇洒,那就会像龙图腾风筝一样摔得粉身碎骨,面目全非,会像长脚和瓶盖一样落得悲惨的下场。
所以,我们只要永远系紧这根线,才能在父母的关怀下健康快乐地放飞自由,将来成就一番大的事业,让我们系紧这根线,从而获得最有价值的人生。
风筝鸟读书笔记【篇5】
翻开《自由风筝》,十四岁的作者变得叛逆,认为家里什么都不好。他的两位同病相怜的伙伴怂恿他离家出走,他同意了。在走的前一天下午,他去了长风公园,看明德叔放风筝,不知怎么搞的龙图腾风筝挂在了树枝上,他就把风筝线剪断了,明德叔带他看了风筝的下场,他醒悟了,不再离家出走了,而他的伙伴却走了。最后落了个很惨的下场
假如人生真的是一只风筝的话,从本质上讲这根拉住你的线,不是束缚你的线,而是放飞你的线。也许,你离开家会得到自由,但那只是昙花一现,一会就没了。再者说,他们带的钱又不多,几天就花完了,花完后干什么呢?打工?他们才十几岁,没人会找他们干活的。没有工作,没有钱,怎么办?他们为了吃饭、生活,一定会另辟蹊径,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就是断了线的风筝最后的下场被一根线拉住,肯定非常痛苦在看到风筝时,有人会想。但他们想过么,风筝线就像是风筝的家人,没有了它风筝会怎样?跌落到臭水沟,永远飞不起来?摔倒地上,粉身碎骨
假如人生真的是一只风筝的话,从本质上讲,那个拉住你的线,不是束缚你的线,而是放飞你的线。因为有了这根线,我们才能够飞得起来,因为有了这根线,我们才能飞得高飞得远飞得稳妥飞得踏实。要明白,家人的唠叨是为了牵住自己,不让自己有下坠或是远走高飞的倾向,风筝总是向往着无边的天空,风筝也想叛逆,也想自由自在,但它终究明白没有线,没有人牵着它,它是飞不起来的。
我就如风筝,我需要那根牵着我的线!
风筝鸟读书笔记【篇6】
对于这本书一直想静下心来整理一遍
一开始觉得阿米尔是一个懦弱自私自傲的人他会嘲笑哈桑的不识字会嫉妒父亲对哈桑的好甚至哈桑为了他追风筝的时候被拉塞夫他们欺负他也没有挺身而出
相反哈桑是一个对他极其忠诚的人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哪怕失去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甚至被阿米尔诬陷说他偷了手表和金钱的时候他也为了保护阿米尔不被父亲责备而承认这莫须有的罪名随后他们离开了没想到这一别竟是永生
拉辛汗是阿米尔的伯乐是第一个愿意欣赏他写的故事的人这个人设和《偷影子的人》里的伊凡很像只不过阿米尔和拉辛汗是伯乐与知己的关系而伊凡和男主有着单纯的友谊和救赎可以说拉辛汗起到了起承转合的作用把已经在美国生活了多年的拉辛汗因为他的一句病重又带回了他土生土长的地方
“这里有再一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最懂阿米尔在那个巷子里发生的事情哈桑席子底下的手表和金钱种种也许拉辛汗都懂拉辛汗说出了我看了觉得很惊讶的事情比如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弟弟比如哈桑为了守护阿米尔家的房子被枪毙比如哈桑有个儿子叫索拉博知道真相的阿米尔走上了自我救赎的路而拉辛汗则是那个给他自我救赎的机会的人
去寻找索拉博的过程艰险困难但他终于没有再退缩了最终他们打败了拉塞夫代表恶势力的人索拉博被带到了美国和他的妻子一起生活以前哈桑可以为了阿米尔千千万万遍而现在阿米尔终于可以为了索拉博千千万万遍
他成为了好人
风筝鸟读书笔记【篇7】
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耍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的。
我看了《风筝》这篇文章后,知道了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了鲁迅认为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才玩的,所以他很不喜欢风筝。鲁迅还有一个十岁的小兄弟。小兄弟非常喜欢玩风筝,而鲁迅又不让这一个小兄弟玩;每一次这位小兄弟想玩时,只好看一下天上的风筝。小兄弟不能玩风筝是还有一个原因的,就是他买不起。有一天,小兄弟在看风筝的时候,看见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非常高兴。而鲁迅却把这些行为看成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鲁迅忽然觉得似乎多日没见这位小兄弟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花园拾竹。鲁迅恍然大悟,便跑去很少人去的堆积杂物的小屋里,推开门,果然在什物中发现了他,他正在做风筝,鲁迅看到了马上把风筝给踏坏了,把小兄弟伶仃地留在了小屋里,后来他怎样,鲁迅也没有留心。
然而,鲁迅的惩罚终于到了,他不幸地看到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又想起二十年前那一件事,而鲁迅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坠下去了。在那时候,他们又见面了,谈起了童年的往事,鲁迅正想求他的宽恕,小兄弟却说什么都忘记了,鲁迅的心从此只得沉重着。
我看了这篇文章,觉得鲁迅是一个很不喜欢风筝的人,认为风筝只是没出息的小孩才玩的,最后,鲁迅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那时很后悔,因为鲁迅以为玩是浪费时间的行为,那是有原因的:就是因为鲁迅小时候家庭很困难,常要拿东西去当铺,每天都要干家务,所以他认为玩是很浪费时间的,他自己不玩,还很固执,不让自己的朋友玩,所以他长大后后悔了。
我以后不能学鲁迅那么固执,对人要宽容。
风筝鸟读书笔记【篇8】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揪心的故事: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阿米尔12岁那年,他们一起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赛后,阿米尔眼看哈桑受人侮辱却未出手相救,这件事给阿米尔带来了自己无法承受的自责和痛苦,为此,他逼走了哈桑。不久,战争爆发了,阿米尔跟随父亲逃难美国,而无家可归的哈桑,则被留在了危机四重的阿富汗。时隔二十年,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的罪行,又回到了阿富汗,却发现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弟弟!可那时哈桑已经失去了生命,阿米尔又踏上了拯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赎罪之路。
在这本书中,家庭,友谊,背叛,救赎,无论那个主题都让我潸然泪下。可阿米尔与哈桑的主线故事固然感人,但整本书里最让我震撼的.是阿富汗战乱前后的风土人情和阿富汗人民对于和平的渴望。
书中有一个桥段我印象深刻,那是当阿米尔返回故乡时所看到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残疾男人在出售他的义腿。“和平”二字,在我们看来,多么稀松平常,可在当时的阿富汗,和平是多么昂贵的东西呀!正是因为战争,让阿米尔与哈桑兄弟阴阳两隔,再也失去了重逢的机会;因为战争,无数阿富汗儿童失去了健康长大的机会;因为战争,阿富汗人民不得不在生命和尊严中严酷的选择;也是因为战争,让阿富汗的天空再不像1975年的风筝节那样,上百个风筝在肆无禅的飞翔,厮杀。
“和平”二字,在当时的阿富汗,乃至现在仍被控制的阿富汗,让人可望而不可求。想想阿米尔一家,若不是因为无情的战火,他们永远不会颠沛流离,背井离乡,去往一个陌生的国度。
正如译者李继宏说,在这本书中,风筝是有象征意义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成我们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追。
风筝鸟读书笔记【篇9】
“这本小说太震撼了!”这大概是我在读完这本小说及很长一段时间得内心写照.故事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却用了这样温暖细腻得笔法勾勒出人性得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故事讲述了12岁得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得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与痛苦,他逼走了哈桑父子。不久,阿富汗政变,前苏联占领了阿富汗,他与父亲也一起逃往了美国。成年后得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得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得故乡,希望能为不幸得好友尽最后一点努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得噩梦再度重演……
作者以极其敏锐得笔触让他得祖国栩栩如生。他深入描绘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努力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得传统与风俗。
我最喜欢文中得“哈桑”。他,正直、勇敢,对待别人一心一意,十分宽容、淳朴。当别人嘲笑他得父亲是吃人得“巴巴鲁”时,他总是一言不发,但他在别人欺负阿米尔少爷时却挺身而出,表现得大无畏;他为了帮助阿米尔少爷取回风筝,却遭遇了曾经自己为了阿米尔少爷而得罪得一帮人侮辱性得侵犯,他也没有责怪朋友得过失;当他曾经得好朋友背叛他,且总是恶言相向、甚至将他逼走时,他得内心也充满了不解与哀伤。
这样得朋友,完全是将友情同自己得生命绑在了一起,拿命在对朋友无条件得付出。以至于在他生命得终点到来之前,他仍然深深怀念他心中最好得朋友——那个在看到他被人欺侮却没有勇气站出来替他伸张正义得人。
文章讲述得主题就是“救赎”:阿米尔内心对哈桑不公行为而感到不安想得到解脱得一系列心理活动变化与行为方式得转变。但救赎并不就是幸福,阿米尔最后领养了哈桑得儿子索拉博,但他也并没有因此而快乐,在索拉博身上有太多哈桑得影子,就让人不禁意间回忆起那些令人难受得画面。
这,不仅是一本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史诗,它描写了上个世纪70年代至今,阿富汗得历史变迁,将这个过去不引人注意、在新千年却成为全球政治焦点得国家文化呈现在人们面前;同时也更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得又极贴近人性得故事。从敏感、缺乏安全感得阿米尔到他具有多层次性格得父亲,直到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了父亲得牺牲与丑闻,也才了解历史在美国与中东得分岔。
《荆棘鸟》读书笔记(通用6篇)
有没有新奇而不失创意的作品读后感范文呢?拜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便被深深的震撼了。是时候将自己的心得感悟写出来了,以下的《荆棘鸟》读书笔记或者是您在寻找的内容。

《荆棘鸟》读书笔记 篇1
荆棘鸟,用荆棘刺穿自我的身体,一向讴歌,直到死去。鸟儿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就好好唱歌就行?
可是看完书,我想我明白了。
菲爱着弗兰克的亲生父亲,尽管她的丈夫帕迪对她爱和尊重,依旧得不到她的一点笑容。对于菲来说,她对弗兰克的亲生父亲的感情就是插在她心上的那根荆棘;而对帕迪来说,他对菲的爱就是插在他胸口的荆棘。
梅吉爱着拉尔夫,可她嫁给了和拉尔夫相貌相像的卢克,而对拉尔夫的爱是穿透她的心的荆棘。而对拉尔夫来说,扎在他胸膛的荆棘是他的梅吉和他的教会权力,对于这两个不能兼得的事物,不管他怎样选择,他都不能免于痛楚。
而朱思婷和戴恩呢?朱思婷的荆棘是她的弟弟戴恩,她的演艺事业,或者雷恩,还是她自我?她的故事到最终也没有结束,所以不能这么早下确定扎在她心上的是什么。而很明显,戴恩的荆棘是他的教会事业,他就像梅吉所相信的那种因果报应,他要被还给上帝。
那刺穿自身的荆棘隐喻一个人的执念,执着于什么,什么就会刺穿他的心,让他痛。而他依旧不愿意放下,在这种痛的驱使下,带着执着的神情走向死亡。似乎,仅有这种痛能证明他存在的意义。
假如没有了荆棘,菲欢乐地和帕迪生活在一齐,拉尔夫和梅吉顺利的在一齐,戴恩做了个牧羊人。故事会像一碗糖水,多喝一口就会腻得慌。
这就是人的故事。人总不会把自我的人生弄成一碗糖水的,就算往里边撒一把尘土。
况且,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荆棘,并毫不犹豫的把它插在自我的心上,然后淌血的心带来的痛感会给他源源不断的叫做勇气与坚持的东西。
《荆棘鸟》读书笔记 篇2
重读《荆棘鸟》是心血来潮之举,也是觉得经典著作总有不可磨灭的光辉。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仔细地阅读每一章,而印象深的还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故事。
我认为作者考琳·麦考洛将人生的全部经验浸入到了这本书里,她试图通过克利里家族的沧桑和女主人公的感情历程,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爱情寄存在上帝那里,人们需要以巨大的代价去换取;那些执着于爱情的人,就是一只只荆棘鸟,最美的歌声只有一次,曲终命竭。因为爱情,所以美好。
梅吉,从她出生的那天起,荆棘就已扎进了她的生命里。因为她是菲奥娜的女儿,菲因爱情而早孕而被逐出家门、下嫁农工,一辈子隐忍、固执又高贵。梅吉十岁那年认识早已成年的教士——拉尔夫。她仰慕拉尔夫的容貌和品质,视他为父为兄,在她初潮出现后,是拉尔夫告诉她长大了,于是她明白了自己和拉尔夫的爱情,从此走上了坎坷之路。
他们之间障碍重重——年龄、信仰等等,而不能逾越的藩篱却是致命的,即拉尔夫是个教士,早已献身上帝。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成为梅吉终身的事业。因此,当她意识到对拉尔夫的爱时,她无畏地与上帝抗争,成为家族中第二代“为爱而生”的女人。这是一条布满荆棘的漫长之旅。短暂的胜利使梅吉得到了上帝在拉尔夫身上“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戴恩,她和拉尔夫的儿子。然而,当戴恩长大后因崇拜拉尔夫而立志献身于教会,离开了梅吉,在朝圣的路上离俗世越来越远,离母亲越来越远,最后意外死亡,回到了上帝身边。
为爱情与命运抗争了一生的梅吉,品尝着生命带给她的得与失、苦与乐。在与上帝争夺拉尔夫的战役中,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青春与亲情。在与上帝与命运的较量中,她是失败者也是得胜者。历尽沧桑后,梅吉终于理解了母亲,流露出了与菲奥娜一样的神情,她说:“我已尽我所能,无怨无悔。”
拉尔夫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人。他的魅力来自外貌、气质,还来自于人性与神性的统一,而让无数读者心动的也许是他的执着与矛盾。爱情与教会、人性与神性的冲突,如同一根荆棘横亘在他的心里。拉尔夫爱着梅吉,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少女乃至少妇。麦特劳克岛的欢乐让他领悟到:“生活在人世间去追求神性,这不过是一种幻觉。”甚至他坦陈爱梅吉远胜过爱上帝,但他无法抗拒上帝对他的律令,那巨大的规定性的诱惑,最终还是把他拉回到了上帝身边,使他在罗马度过了余生。
男人天生是追名逐利的动物,即使“上帝之子”也不能免俗。他认为,“目的不是一个男人,永远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某种伟大得多的东西,某种超乎仅仅成为一个男人命运的东西”。在爱情与教会两个对立面之间,他明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于是舍弃爱情,因此一生都在痛苦与折磨中度过。
这个世上没有绝对信仰的人。人性与神性在较量中,最终人性获胜;个体爱情与群体信仰冲突时,爱情的力量更大。正如小说中所展示的事实,戴恩是梅吉与上帝斗争的胜利果实,也是拉尔夫背叛上帝的证据。作者在小说结尾处赞美荆棘鸟,就是在赞美那些世世代代为爱情而抗争的人们,也在鼓励我们坚守人类最为美好的情感。
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荆棘鸟》读书笔记 篇3
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题记
惜之童年1传说中有那么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物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只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惜之童年1这是《荆棘鸟》书页的开端。当尚年幼对世界的认知还懵懵懂懂的我初次翻开这本厚厚的书的时候,就被荆棘鸟的传说所吸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进入了荆棘鸟的世界。作者考琳?麦卡洛用细腻的笔触为我描绘了从20世纪初叶到半个多世纪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澳大利亚广阔恢弘的画面,充斥着克利里家族传奇式的家世历史。
惜之童年1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曲折优美的情节发展,刻骨铭心的爱情历程,都深深地把我带入了那个传奇的时代,那片美丽的土地。而到现在,当我重启记忆,当初的那份热情早已冷却,少了些稚气,多了些成熟和理智,也渐渐能从人生的角度来看待这本曾经深深吸引我的小说,最终发现的,也是犹如新大陆般丰盈的感受。这,的确是一本值得读的,充满魅力和生命精华的书。
惜之童年1当然当初那个懵懂的孩子依旧是不能领会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或是菲奥娜的冷漠脆弱;无论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或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无论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面容次第出现,我却无法真正地感觉到他们的爱恨纠缠中所蕴涵的复杂的思想。
惜之童年1直至现在,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而我所最钟爱也是最迷恋的,只有麦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几乎让我肝肠寸断,情不自禁。
惜之童年1也许是女孩子对这样无奈又沉痛的爱情的无限憧憬,然而,在初次读着其中的每字每句的时候,我的情绪都是在时刻为麦吉和拉尔夫而波动起伏,为他们的相遇而欣喜,为他们的相知而温暖,为他们的相别而哀伤,为他们的相忆而唏嘘,直到最终的最终,拉尔夫在麦吉的怀中平静而安详地死去的时候,忍了许久的泪,终于落在了书页上。
惜之童年1也许死亡并不是终结,生命依旧在延续,因此这场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深沉的爱恋也终究是在世界上留下了痕迹。亦如麦吉依旧活着,亦如拉尔夫依旧爱着。
惜之童年1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明白的,这份爱,无论多么铭记,也终究只会化为回忆里逐渐淡去的风景。就如初见的时候,10岁的麦吉和28岁的拉尔夫,距离的不仅仅是18年的长度,更是,一生的无法逾越。神父的身份注定了拉尔夫会走上对爱情来说是条一去不复回的无归之途,也注定了麦吉从少女成长初始就在悄然萌芽的依恋终会没有回报。
惜之童年1因此,此后的分离、重逢、再次永别似的别离,直到,生死殊途。至始至终,麦吉和拉尔夫都是寂寞的,尽管他们之间的爱超越了距离,超越了世俗,甚至,超越是生死。但是,彼此的独自等待,无法相守,亦无法相见,还有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的情感挣扎,都在书里抹染得淋漓尽致,也是,让人痛彻心肺。
惜之童年1正如小说结尾中写的那样:“当我们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明白的。我们是了解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要把荆棘扎进胸膛。”是的,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没有完美的终点,却矢志不渝;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痛远远多于幸福,却至死不悔。荆棘鸟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寻觅自己生命的意义——歌唱,也是绝唱。虽然短暂,虽然逝去,但歌声犹在,但爱犹在。绚烂的的生命也从此不再苍白。
惜之童年1曾经听人把荆棘鸟和枯叶蝶作为对比。荆棘鸟,把所有的生命浓缩在最后的绝唱中,虽然短促却是倍加绚烂;枯叶蝶,把所有的生命铺垫在持久的宁静中,虽然单调却是岁月绵延。截然不同的选择,也就注定了截然不同的命运。一个,缩短了生命,只为了瞬间灿烂;一个,放弃了华丽,只为了延长生命。
惜之童年1大千世界就是这么奇特,一种生命所追求的,却恰恰是另一种生命所放弃的。然而,你又能说谁是谁非呢?你是愿意做一只追求最后绚丽的荆棘鸟,还是原因做一只追求永久淡泊的枯叶蝶?只是看你想要的是什么罢了。而这本书,正是说明了前者存在的意义。即使付出生命,即使需要难以想象的代价,也要绚烂的终结,也要所梦想的一切爱,与美好。
惜之童年1重读小说的时候我就在想,麦吉,这个内向却倔强的女子,从单纯天真的小女孩到饱经岁月风霜的女人,从对爱情的懵懂无知到对无望的爱恋依旧孤独坚定地守侯,她经历的究竟是多沉痛的挣扎,面临的究竟是多残酷的将来,但她依旧是挺过去了,并且坚持了她一直想坚持的爱。整本书从始至终几乎贯穿了麦吉的一生,作者在麦吉身上也是落笔最多也是最不留余力的。
惜之童年1可以说,在麦吉飘摇浮荡的一生中,寄托了整本书的灵魂所在——坚定、执着、不顾一切,即使痛也要爱着,即使受伤也要孤独地走下去。麦吉,就是一只荆棘鸟,她穷尽一生,不过是为了守住那渺茫的爱情中曾经微弱的光芒。包括和拉尔夫的结晶丹尼死后,她最后的慰藉也终于坍塌。然而,她依旧选择了坚强,选择了宽恕。
惜之童年1麦吉似乎什么也没有得到,其实她也是什么都得到了。像荆棘鸟一样,一旦走上了那难以想象的艰难而痛苦的道路,她从没有后悔,她也无从后悔。荆棘鸟始终都是遵循着一个永不改变的法则:痛得愈深,也就爱得愈沉。
惜之童年1《荆棘鸟》的主题,也是永恒不变的:爱,与命运。究竟爱在跌宕起伏的命运中有怎样的纠缠?究竟命运在悲喜交织的爱中有怎样的痕迹?究竟是爱主宰了命运,或是命运主宰了爱呢?荆棘鸟的传说,一直在淡淡地讲述着。哀伤弥漫,但也许哀伤并不是传说想要表达的。从麦吉和拉尔夫的跨越了时空距离的爱情纠葛中我们也许可以领悟些不同以往的东西。有关爱,也有关于命运。
惜之童年1在终于重读完《荆棘鸟》后,我才豁然开朗。也许真的,经典都是随着自身的成长而不断地产生新的感受。和从前初次被它吸摄的那个懵懂的孩子相比,现在的我,似乎懂得了更多,但也会在以后,懂得更多的更多。我期待着将来,《荆棘鸟》会给我更加迷人的答案。
惜之童年1合上最后一页,忽然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不知怎么,却觉得格外地应景。荆棘鸟,是不是也正是梦想着那夏花般绚烂的歌唱呢?
《荆棘鸟》读书笔记 篇4
帕迪诚挚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就算她在入嫁之前已经拖儿。
也许他只是一个老大粗的人,不懂什么叫爱情,他只是觉得,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嫁给自己,简直是几生修来的福气!不过不管怎样,他崇拜他的妻子,爱慕他的妻子。他们这一生,有很多个孩子,甚至有一个因病夭折。
他最幸福的事情便是看到妻子开心,因为他不知道妻子心里在想什么-----显然他也不具备这种分析猜测能力。他真的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他娶了菲,从来不觉得吃了哑巴亏,而是将此当作一种恩赐。帕迪的确不善言辞,他和弗兰克就像几辈子的敌人一样---永远不能和平相处。不可否认,他对弗兰克也没有父亲的感觉和爱护,但他知道菲最爱的孩子便是弗兰克,一个不属于他的孩子。只因为菲会因为弗兰克而伤心或者开心,他宁可每日和弗兰克闹架也不愿赶他走,直至弗兰克真的因为和他的一次吵架而离家出走后,他第一个念头竟然是如果菲知道了,该是多么的绝望阿!
该怎么去描述克里利这一家子呢?他们有着共同点----永远不会因为被伤害被欺负而哭泣,这是克里利家族孩子们的特性。但也有着极大的不同,帕迪永远中庸,菲永远带点神经质的气质----家里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她在想什么。梅吉是一个迷人的姑娘,这一点从她小荷才露的时候已经证实了,她坚强,很小便具有了母性。还有斯图尔特,这也是克里利家族里一个谜一样的孩子。大家都说他像菲,也是唯一一个长大后也许会有漂亮面孔的男孩子。我总怀疑他是不是有轻微的自闭症。
帕迪支撑着这一家子,谁也没想到他竟会那么早离世。
如果他知道他去世后菲第一次情绪爆发的话,会高兴还是伤心?
我相信菲还是爱他的,尽管也许在她心里,弗兰克的爸爸仍然是最美的画面,但对于帕迪,她是爱着的,正如她在帕迪死后情绪失控地叫道,我是爱他的呀!毕竟在她心里明白,帕迪是一个把世上最珍贵的东西给她的丈夫。
但我不喜欢菲,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母亲。她的爱都在弗兰克身上,对于梅吉,她也没有付出一丁点的关心,以至于在梅吉该行月事的时候差点因为每月的流血而失惊至死----梅吉是一个坚强忍耐的姑娘,她总是藏着自己的心事。
对于他们夭折的那个孩子哈尔,菲更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哈尔从生下来开始便只在梅吉那里体会到母亲的爱,菲所有的精力都被家务和自己的内心世界所分走,她对孩子们永远不愠不火,孩子们爱她,她不在意。
难道这就是爱情后遗症吗?菲的爱情我不知,我只是不喜欢她作为母亲的冷淡---这对孩子们而言无疑是一种阴影和忧郁。
《荆棘鸟》读书笔记 篇5
细腻柔和的织网式写法,写时间轴上一大家性格各异的人相处碰撞的日常,对话多,但重要性不如作者的直接描写,写的细,读的快,是爽文。作者的外貌描写多,各具美感与变化,相由心生,作者笔下,都是美人。作者的古典西方禁欲式审美,颇为认同,反复阅读。
书总体个人觉得最出彩是行里间柔软的女性情感,可以感受到书的呼吸的声音。
看到目前为止,最喜欢的角色是长子弗兰克,拉尔夫神父。二位都是灵魂和身体所撕裂,欲望缠结着痛苦,用伦理上禁忌的行为守护心中的圣洁之处。玛丽·卡森的黑暗也让人好奇。
拉尔夫神父的自我摧残和压抑还有作为宗教人员对于神学和哲学的探索很有趣。
书中的精彩到要合书抚掌惊叹处有:一是拉尔夫神父初遇小梅吉不自觉的悸动后,在做完为暴风雨的准备后那极度疲惫的情况下擦干身体,明知玛丽卡森对于自己的窥视下当着她的面不着一缕,站在草地中凭暴风雨冲刷自己。拉尔夫的宗教的的禁欲与压抑,野心家的自负和傲慢,玛丽卡森作为富裕而衰老的贵族遗孀的矜持、渴望与谋算,极端的压抑与渴望撕扯,在自然的力量轰泄的暴雷雨中,与黑暗交织共鸣。
二是更妙,两人的欲望发生大幅的变化各种各自为悔恨,这段描写的妙。倒是顺便感叹终于小说里的人物也会为自己的行为无比的后悔一次了,嘻嘻嘻你可也有这一天。正经说是对于戏剧化人物和感情后的那极端的美丽和确切,仿佛一幕万年,居然(终于)遭遇了生活的颠覆,玛丽妇人对于时间的……手机不想打字了。
待续。
《荆棘鸟》读书笔记 篇6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一个不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真的有这么一种鸟么?
《荆棘鸟》描述的是二十世纪初发生在澳大利亚德罗海达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故事。
父亲帕迪,勤劳严肃、脾气暴躁,一辈子辛勤劳作,爱妻子爱儿女,默默为家庭付出一切。母亲菲奥娜,漂亮严谨,永远有忙不完的琐事。他们生有八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一个儿子夭折一个被野猪拱死。六个儿子非常腼腆,都终生未婚,女儿婚后生育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戴恩在希腊克里特岛度假救人死溺亡,女儿在梵蒂冈成婚,婚后在欧洲生活。
三代人,三位独女,三个凄婉的爱情故事!菲奥娜非常端庄,相当漂亮,血统高贵,出生豪门。爱上了一个已婚名人,不惜一切与其同居并怀上孩子,对方为名声和地位不愿舍弃自己的婚姻,无奈菲下嫁老实可靠的牧场打工者帕迪。婚后菲仍未放弃爱情幻想,生活黯然忍然,面无笑容,将所有爱倾注给第一个孩子弗兰克身上。帕迪全心全意,卑微的一直爱着妻子,直到被火焚至死时仍声声惨号呼唤爱妻的名字。菲在痛失丈夫、儿子后方彻悟,发觉自己也深爱着对方,悔恨一生都未曾对丈夫说过一句:“我爱你!”
梅吉头发非常漂亮,银灰色的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拉尔夫神父“高高的身材,匀称的体魄,英俊而富于贵族气派。”拉尔夫第一次见梅吉时就觉得她是有生以来见到的最甜美、最可爱的人,并从此对她倾尽一生的关爱。梅吉随着年龄的增长,对拉尔夫的崇敬依恋不觉间转为执着沉挚的爱情。梅吉阴险狡诈的老姑妈玛丽.卡森也不可救药的爱上了拉尔夫,并深切洞悉拉尔夫的感情和野心,在其死后留下了恶毒的遗书:一千三百万镑巨额财产和梅吉,只能择其一。热衷于宗教并渴望当大主教的拉尔夫忍痛选择了财产。陷入爱河不可自拔的梅吉非常希望有自己的孩子,无奈选择了相貌与拉尔夫相像的卢克结婚。卢克吝啬、自私、没有责任感,梅吉度过了一段凄惨的婚姻生活,独自生下了女儿朱丝婷。拉尔夫放不下梅吉,始终关注着她,在她艰难生女儿时陪伴着她。梅吉养身体度假时,拉尔夫放任自己与其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之后梅吉毅然回到母亲和兄弟们家,生下了儿子戴恩。戴恩长相、性格酷似拉尔夫,热衷宗教,信仰上帝,梅吉不得不把“偷”来的儿子送到时为主教的拉尔夫处教育。直到戴恩学成后度假救人溺亡,拉尔夫才知道他是自己的儿子!戴恩葬礼后,纠结苦楚的拉尔夫倒入梅吉怀里安然逝去。是的,拉尔夫最终挣脱了红尘的束缚,从疲惫的生活逃遁而去了!
朱丝婷长得不象父亲卢克,也没有母亲梅吉漂亮,从小叛逆,是个“小魔鬼”,有杰出的自制力,认为自己永远不会爱任何人,喜欢演艺。雷恩是个政治家,一头浓密的头发,意志坚定,有野心,为人老成周到。从见朱丝婷的第一眼起就认定了他是他的妻子,历经十年的苦心等待和追求,终于修成正果。德罗海达的时代中止了,新的循环又将开始......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1000字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时,我们一般都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收获。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有哪些可以值得参考的读书笔记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风筝鸟的读书笔记”,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篇1】
每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看出去,他们家的哈扎拉佣人把车道上的雪铲开,为那辆黑色的欧宝清道。我看着艾哈迈德和他的父亲上车,艾哈迈德穿着羊毛内衣和冬天的外套,背着个塞满课本和铅笔的书包。我穿着法兰绒睡衣,看他们扬长而去,转过街道的拐角,然后钻回我的床上去。我将毛毯拉到脖子上,透过窗户,望着北边白雪皑皑的山头。望着它们,直到再次入睡。
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得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阿里在我们身后关上门。我听见他低声祈祷——每次他儿子外出,他总是要祈祷。
我对他脑海盘桓的念头常常一无所知,可是我在他面前怎么就像一本打开的书?到学校上学的人是我,会读书写字的人是我,聪明伶俐的也是我。哈桑虽然看不懂一年级的课本,却能看穿我。这让人不安,可是有人永远对你的需求了如指掌,毕竟也叫人宽心。
到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屋顶那些看客戴上围巾,穿上厚厚的外套。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仍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就像堆在墙上的雪花那样,一次一片地累积。
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着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也不用看。哈桑抱着我的脖子,不断尖叫。
我到达市场那边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粉红色和紫色的晚霞点缀着天空。再走几条街……
我在零落的人群中寻路前进,步履维艰的乞丐身上披着一层又一层的破布,小贩肩上扛着毛毯,布料商人和出售生鲜的屠夫则在关上铺门。我找不到哈桑的踪迹。
隔了一会儿,我把头伸出车窗外面。我看见路面坑坑洼洼,高低起伏,盘旋着消失在山那边;数着从我们车边经过的货车,它们五颜六色,载满喧哗的乘客,蹒跚前进。我试图合上双眼,让风扑打我的脸颊;我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吸着干净的空气,但仍没有觉得好一些。
再过一两个月,成片的焦黄野草会铺满山坡,但那年春天雨水绵绵,比往年持续得久,到了初夏也还不停地下着,杂草依然是绿色的,星星点点的野花散落其间。在我们下面,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房子平顶白墙,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院子里的晾衣线挂满衣物,在和风的吹拂中如蝴蝶般翩翩起舞。
我不记得那是何年何月的事情。我只知道记忆与我同在,将美好的往事完美地浓缩起来,如同一笔浓墨重彩,涂抹在我们那已经变得灰白单调的生活画布上。
更远处,大地在灰蒙的天空下宛如铅板,土路伸延而去,消失在一排碗状的山丘之后。有座小小的村落沿着马路,悬挂在向阳的山坡上。
这番短短的话在我听来,跟他的衣服如出一辙:用的场合太多了,闪亮得有些造作。
“这也许不公平,但几天内发生的事情,有时甚至是一天内发生的事情,也足以改变一生,阿米尔。”
那天夜晚,躺在床上,我想着闪烁的阳光在索拉雅眼里舞动的样子,想着她锁骨上方那美丽的凹陷。我在脑里一遍又一遍回放着我们的对话。她说的是“我听说你是个作家”还是“我听说你写作”?是哪句呢?我捂紧被子,盯着天花板,痛苦地想起,要度过连续六个漫漫的雅尔达之夜,我才能再次见到她。
,但当我们走出阿曼尼大夫的诊室,过往的车辆令地面上的积水溅上人行道。爸爸点了根烟。
用拿着香烟的手戳戳我的胸膛:“住口!我已经决定了。”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篇2】
在看到这本书的书名的时候,“追风筝的人”,我曾以为这是一本能让我轻松的书,毕竟风筝承载了我童年时太多的快乐和美好回忆,但是在结束阅读后,我的心情很沉重!它细腻的文字让我在阅读时并不只是一个旁观者,它让我因为阿米尔的怯懦而愤怒羞愧,它让我因为哈桑从男孩到男人不变的忠诚而感动。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我无法定义它是悲情还是温馨。文章主人公哈桑和阿米尔,他们是仆和主,是兄和弟,是低贱和高贵。
在那里,一个名为喀布尔的地方,一群孩子追着断了线的风筝,在大街小巷里追逐,哈桑却早已知道风筝会落在何处,阿米尔问哈桑他知道的原因,哈桑能肯定地回答他就是知道,还反问了阿米尔,“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对阿米尔绝对的忠诚,阿米尔给予哈桑的却只是怀疑。为此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却还是不信,他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不谈论他身为仆的忠诚,仅仅是朋友之间,哈桑给予他的还有真诚,这不是因为阿米尔拥有的财富,仅仅因为两个孩子之间的友谊!
在阿米尔通过赢得斗风筝比赛得到父亲的认可时,哈桑承诺阿米尔一定会追到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总是说着这句话,这句让多少人感动的忠诚之言啊!哈桑的确是当地追风筝的高手,风筝追到了,但哈桑却被几个年龄大些的孩子侮辱,阿米尔躲在暗处亲眼目睹了一切,他却不曾挺身而出保护哈桑。到底是他的怯懦还是他身为主的身份在作祟?或者这只是人性的一部分?故事还在继续,阿米尔开始被羞愧和痛苦折磨,陷入了对自己自私、怯懦的自责中而不能自拔。为了逃避这样的情绪,他将莫须有的偷窃罪名强压在哈桑的身上,让父亲赶走他们,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偷窃行为黯然离开。对哈桑的背叛使阿米尔付出了人生中最惨痛的代价,二十六年的沉重的罪恶感、悔恨与痛苦一直折磨着他。这也暴露了人性的虚伪和脆弱。风筝在阿米尔的回忆反复出现,每次看到飞翔在高空的风筝,都会提醒他的友谊、成功、痛苦和失望以及他当初对哈桑的背叛。
以至于多少年后,阿米尔知道了哈桑与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那时,哈桑早已因为守护喀布尔那所阿米尔的房子而死于塔X利班残暴分子的枪下。哈桑离开了,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还在充满硝烟的喀布尔等待他去救赎。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篇3】
时针旋转,又缓缓离开,无数个午后时光相连接。终于,我翻过了书的最后一页。
阿米尔和哈桑,同父异母的兄弟,却因种族歧视被赋予了不同身份:一个是被贵族少爷,另一个却成了卑贱的仆人。哈桑善良忠诚,他可以为阿米尔付出一切甚至生命。阿米尔呢,童年的他过于懦弱了。童年里的最后一次追风筝比赛,阿米尔和哈桑赢了,在大家都为阿米尔欢呼的同时,哈桑却久久不能安定。不是因为喜悦,而是恐惧与自责。那个夜晚,哈桑为夺回本属自己和阿米尔的战利品,甘受何塞夫一伙人的侮辱。懦弱的小阿米尔,离他们不远,始终未敢上前半步,那雪地上暗黑的血迹格外刺眼……哈桑的离开,让他更难以面对自己,最终他移民美国。
战争将阿米尔的祖国蹂躏地面目全非,残忍的塔里班人嗜血成性,以杀人为乐。成年后的阿米尔重返家乡,亲眼见识了塔里班人的阴恶,知道了哈桑的艰难。往昔不断重现,他和哈桑间的故事一直在脑海里重播。“十多年了,你对自己过于苛责。”拉辛汗如是说道。
终于,他下定决心,他必须面对自己,要为曾经所为担起责任,不敢再懦弱下去了。
阿米尔会见了何塞夫——那个从小就和阿米尔作对的阴恶之人,如今是塔里班的同伙,也是奈拉博——哈桑唯一孩子的控制人。可怜的小奈拉博,他对每个人都怀有莫名的恐惧感,走路时总低着头;当得知阿米尔要带他离开,小奈拉博拒绝了。阿米尔又怎忍心他继续受这非人对待。他和何塞夫谈判:进行一场生死搏斗,或他死,或我亡。
在那个幽暗的空间里,何塞夫戴上了不锈钢手套,眼神中流露着蔑视与嘲笑。毋庸置疑,阿米尔不是他的对手。可阿米尔咬紧了牙继续搏命,被打倒在地,断裂的肋骨已支撑不住他的身体。何塞夫岂是善罢甘休之人,尽管角落旁的奈拉博哭着哀求别打了,他仍往阿米尔肚子捶上重重一拳,后者嘴角再次流血。终于,奈拉博拿起了弹弓,以与他父亲相当的娴熟技术,拉满,对准了何塞夫的左眼,弹珠飞出。
可怜的小奈拉博,战争夺去了他享受美好生活的权利。重获自由的日子,他重复着洗澡,一洗便是一小时,为赎罪,为恐惧,令人心酸。当得知可能会被送回孤儿院时,他哭着、哀求着,可是希望渺茫……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篇4】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看似不足轻重的一句话,却是两个男孩之间最可贵的信仰。
这本书讲述了在战火纷飞的阿富汗,出身在富贵家庭的一个小男孩阿米尔与他的仆人哈桑,从小就玩得很好,他们每天都玩得很开心,在他们各自的爸爸眼里看来,他们就是亲如手足的兄弟。可是,谁又知道阿米尔隐忍下的嫉妒?他总觉得他的爸爸对哈桑的爱超过了对他的爱,这种心理导致了他后来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而进行救赎,哈桑死后,阿米尔救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也救了自己。
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那次风筝比赛结束后,哈桑去追风筝前说的:“如果你真的要求我啃烂泥,我发誓我会的。”他还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多么纯净干净的话,没有一点私心,这只是一个少年最坚定的信仰,却给人无上的勇气!
再好的友谊也会出现裂痕,最后无限放大。当阿米尔看见哈桑遭受欺凌的时候,他做了痛苦的内心斗争,终究是无法迈开那一步,想到爸爸的爱,那可怜且廉价的怯懦吓走了自尊心,他逃了!回家的过程早已在脑海里想到了解决方案。同时长大的友谊竟换来了阿米尔的诬陷,可哈桑却什么也没说,离开了与阿米尔朝夕相处的家,永久不再相见。
自卑、无能、怯懦、邪恶、虚伪……这是人性的弱点,每一个人都被别人伤害过,或许也曾伤害过别人,心中或许千疮百孔,努力地去救赎,试图追回那个曾经被自己抛弃的风筝。结局阿米尔要帮索拉博追回风筝,也说出了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或许是故事悲剧里最后一点温情。我看到了真实的阿米尔,正直,自信,善良。
去挽回那个被自己断了线的风筝吧,会成功,会失败,请勇敢对自己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篇5】
“这本小说太震撼了!”这大概是我在读完这本小说及很长一段时间得内心写照.故事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却用了这样温暖细腻得笔法勾勒出人性得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故事讲述了12岁得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得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与痛苦,他逼走了哈桑父子。不久,阿富汗政变,前苏联占领了阿富汗,他与父亲也一起逃往了美国。成年后得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得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得故乡,希望能为不幸得好友尽最后一点努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得噩梦再度重演……
作者以极其敏锐得笔触让他得祖国栩栩如生。他深入描绘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努力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得传统与风俗。
我最喜欢文中得“哈桑”。他,正直、勇敢,对待别人一心一意,十分宽容、淳朴。当别人嘲笑他得父亲是吃人得“巴巴鲁”时,他总是一言不发,但他在别人欺负阿米尔少爷时却挺身而出,表现得大无畏;他为了帮助阿米尔少爷取回风筝,却遭遇了曾经自己为了阿米尔少爷而得罪得一帮人侮辱性得侵犯,他也没有责怪朋友得过失;当他曾经得好朋友背叛他,且总是恶言相向、甚至将他逼走时,他得内心也充满了不解与哀伤。
这样得朋友,完全是将友情同自己得生命绑在了一起,拿命在对朋友无条件得付出。以至于在他生命得终点到来之前,他仍然深深怀念他心中最好得朋友——那个在看到他被人欺侮却没有勇气站出来替他伸张正义得人。
文章讲述得主题就是“救赎”:阿米尔内心对哈桑不公行为而感到不安想得到解脱得一系列心理活动变化与行为方式得转变。但救赎并不就是幸福,阿米尔最后领养了哈桑得儿子索拉博,但他也并没有因此而快乐,在索拉博身上有太多哈桑得影子,就让人不禁意间回忆起那些令人难受得画面。
这,不仅是一本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史诗,它描写了上个世纪70年代至今,阿富汗得历史变迁,将这个过去不引人注意、在新千年却成为全球政治焦点得国家文化呈现在人们面前;同时也更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得又极贴近人性得故事。从敏感、缺乏安全感得阿米尔到他具有多层次性格得父亲,直到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了父亲得牺牲与丑闻,也才了解历史在美国与中东得分岔。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篇6】
我们是否知道我们心中的风筝到底在什么地方,人生错过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会忏悔,会救赎,但这些似乎都已经晚了,每当天空放飞起风筝的那一刻,我们是不是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真的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儒弱无能的地方,面对危险你会视而不见,还会冲当好人。你甚至会看轻和鄙视自己的灵魂,经常会因为徘徊在抉择的两边而憎恶自己,这成为了你的痛苦所在。有时,往事会自行爬上来。于是,被爱、恐惧、愧疚、赎罪……无限地纠缠着。
你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痛快地用拳头恨恨地打败另一个自己,以减少负罪感。
你对不起你善良真诚的朋友和兄弟,你无法饶恕你自己。当你走在救赎自己的途中,总有一刻会暴发并浮现出本真的你,那积压了太久,需要释放和喷发。当你真正去面对了,你才会走出困境——你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兄弟的儿子,你帮兄弟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那是你成长的象征。“当罪行导致善行,这便是真正的救赎。”
这是自己与自己的较量,这是善良与邪恶的斗争。你可能不应该把后者说的如此难听,因为它们毕竟在相互博弈,有斗争必有美丽的一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和一切充满光明的词汇的代表。我们必须把它抓住。只要用善待他人的诚实的心去呵护,都能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为你,千千万万遍。”
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不犯错,它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问题的关键是你如何面对你的错误。一种抉择有时可以影响到我们一生的命运,也许它会是万丈深渊又或许是一种自我拯救。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是什么,希望我们在看完《追风筝的人》之后,都能够勇敢地追。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
风筝鸟的读书笔记【篇7】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我读完这篇小说后,不断在我脑海中回响的一句话。
12岁的富家少年阿米尔与他的仆人哈桑情如手足,生活在一个一个充斥着宗教冲突、政治混乱、国家分崩离析的国家——阿富汗。
两人自小就如同兄弟般亲密,一同玩耍,一同追风筝。哈桑是阿米尔最忠诚的朋友,每次不管谁过来欺负阿米尔,哈桑总是挺身而出,为他挨下那些拳头。为此阿米尔的父亲格外赞赏哈桑,认为阿米尔过于懦弱、怕事。
父亲在阿米尔心中是一个高大但又冷漠的形象,他极希望得到父亲的赞同,哪怕只是一个眼神。阿米尔的母亲在生下他一年后逝世了,他总觉得是自己杀死了父亲最爱的人,或许因为这个父亲才会如此地讨厌他。
所以阿米尔努力地讨好父亲,做着他认为勇敢的事。终于他找到了一个极好的机会,去参加追风筝的比赛,这在当时当地是一个极具光荣的比赛。赢得了这个比赛,也就赢得父亲的青睐。
为此他努力准备着,哈桑在他身后尽心心尽力地帮助他。他是最好的助手,永远都能在最需要的时候帮到他,不管绞断的风筝飞向哪处,哈桑最终都能追回。
在这场比赛中,阿米尔竭尽全力去拼杀,终于绞断了最后一只风筝线,成为当之无愧的冠军。哈桑自发地说要帮他追回这只蓝色风筝,但是过去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看见哈桑和那只风筝的身影。
阿米尔于是去寻找他的伙伴,可是却见到了最不堪的一副场景,但是内心的恐慌和懦弱导致他不敢去救助他的伙伴,他无声地跑开了。
自后虽然他终于得到父亲难得的宠爱,但是哈桑在那天所受伤害的场景像噩梦一样整日袭击着他。于是他选择开始拒绝再与哈桑呆在一起,甚至最后诬蔑哈桑与他的父亲,把他们赶出了家门。
尔后的许多年里,这都成为了阿米尔内心最大的秘密与恐惧,但最后的最后,阿米尔选择了回去面对。他直面了过去,了解了哈桑后来的生活,解救了哈桑遗留下来的孤儿。
想想文中的主人公阿米尔,他虽然是个自卑、懦弱不堪的人,甚至因为自己的软弱而眼看自己的兄弟任人欺负。也许其他人会觉得此时他们之间所谓的兄弟情,朋友之情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但是他们却忘记了哈桑的微笑,以及阿米尔的内心世界。
我却认为他们的友谊所面临的困境是整个环境,甚至是这个国家的状况和家庭因素所带来的。阿米尔他内心渴望被父亲认可,渴望成功。但当时的宗教之争,主仆地位分明以及混乱的国家现状,他被自己的心魔所控制。他嫉妒哈桑整日所拥有的微笑和不在乎,嫉妒父亲口中不断地对哈桑的赞扬。他也恨自己的瘦弱和自卑,恨自己对哈桑所做的一切。但最后得知自己与哈桑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悔恨,自责,并且承担起解救这个小男孩的责任。
最后的最后,他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懦弱,敢于对抗儿时最恐惧的敌人,赢得了最后的胜利。同时也维护了他与哈桑脆弱的友谊之情,兄弟之情。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这篇小说最打动我的一句话,也是我从中得到启发最大的一句话。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模板6篇)
“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完相关作品以后,相信心中会有不少的心得,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书笔记呢?或许你需要"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这样的内容,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1】
每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看出去,他们家的哈扎拉佣人把车道上的雪铲开,为那辆黑色的欧宝清道。我看着艾哈迈德和他的父亲上车,艾哈迈德穿着羊毛内衣和冬天的外套,背着个塞满课本和铅笔的书包。我穿着法兰绒睡衣,看他们扬长而去,转过街道的拐角,然后钻回我的床上去。我将毛毯拉到脖子上,透过窗户,望着北边白雪皑皑的山头。望着它们,直到再次入睡。
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得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阿里在我们身后关上门。我听见他低声祈祷——每次他儿子外出,他总是要祈祷。
我对他脑海盘桓的念头常常一无所知,可是我在他面前怎么就像一本打开的书?到学校上学的人是我,会读书写字的人是我,聪明伶俐的也是我。哈桑虽然看不懂一年级的课本,却能看穿我。这让人不安,可是有人永远对你的需求了如指掌,毕竟也叫人宽心。
到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屋顶那些看客戴上围巾,穿上厚厚的外套。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仍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就像堆在墙上的雪花那样,一次一片地累积。
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着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也不用看。哈桑抱着我的脖子,不断尖叫。
我到达市场那边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粉红色和紫色的晚霞点缀着天空。再走几条街……
我在零落的人群中寻路前进,步履维艰的乞丐身上披着一层又一层的破布,小贩肩上扛着毛毯,布料商人和出售生鲜的屠夫则在关上铺门。我找不到哈桑的踪迹。
隔了一会儿,我把头伸出车窗外面。我看见路面坑坑洼洼,高低起伏,盘旋着消失在山那边;数着从我们车边经过的货车,它们五颜六色,载满喧哗的乘客,蹒跚前进。我试图合上双眼,让风扑打我的脸颊;我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吸着干净的空气,但仍没有觉得好一些。
再过一两个月,成片的焦黄野草会铺满山坡,但那年春天雨水绵绵,比往年持续得久,到了初夏也还不停地下着,杂草依然是绿色的,星星点点的野花散落其间。在我们下面,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房子平顶白墙,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院子里的晾衣线挂满衣物,在和风的吹拂中如蝴蝶般翩翩起舞。
我不记得那是何年何月的事情。我只知道记忆与我同在,将美好的往事完美地浓缩起来,如同一笔浓墨重彩,涂抹在我们那已经变得灰白单调的生活画布上。
更远处,大地在灰蒙的天空下宛如铅板,土路伸延而去,消失在一排碗状的山丘之后。有座小小的村落沿着马路,悬挂在向阳的山坡上。
这番短短的话在我听来,跟他的衣服如出一辙:用的场合太多了,闪亮得有些造作。
“这也许不公平,但几天内发生的事情,有时甚至是一天内发生的事情,也足以改变一生,阿米尔。”
那天夜晚,躺在床上,我想着闪烁的阳光在索拉雅眼里舞动的样子,想着她锁骨上方那美丽的凹陷。我在脑里一遍又一遍回放着我们的对话。她说的是“我听说你是个作家”还是“我听说你写作”?是哪句呢?我捂紧被子,盯着天花板,痛苦地想起,要度过连续六个漫漫的雅尔达之夜,我才能再次见到她。
,但当我们走出阿曼尼大夫的诊室,过往的车辆令地面上的积水溅上人行道。爸爸点了根烟。
用拿着香烟的手戳戳我的胸膛:“住口!我已经决定了。”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2】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不知打湿过多少曾看过这篇小说的人的眼眶。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胜利。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而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侮辱,这是阿富汗男人最大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辱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阿米尔的父亲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但,正如一句话所说:生命在于折腾。一场命运的救赎再次开始。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为索拉博追着风筝。
当他为索拉博放出久违的风筝时,他是否释然了呢?当他恍惚间看到那个拉着风筝线的兔唇少年时,他是否涌起阵阵思念了呢?当风筝掉落,他为索拉博去追时,“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否勾起了他最美好的回忆呢?他是真的成长了,或许就在踏上营救索拉博——那条重新通向好人的路上时。
“为你,千千万万遍!”无论何时,这都是最动人的句子,任时光流转,任沧海横流。这是哈桑对哈米尔未曾改变的承诺,也是阿米尔对索拉博对哈桑发自内心最坚定的救赎。时过境迁,那风筝依然高高地飞起,那么远,那么美……所有的遗憾,忏悔,恩恩怨怨,都随风飞走,只是这样的一个声音在空中久久回响:“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3】
作者极具功力的情节架构、叙事才能、形象塑造、对话组织、场景再现,使这部作品具有高度的思考价值和文学质感。近似于完美的细节描摹十分精确,使人情不自禁地产生身临其境的幻觉,被深深吸引而难以自拔。全部的阅读使人身心浸润其间,并时时击节感叹,让人无法拒绝自然传递的巨大感染力。
我是在飞机上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起初没想到情节会这么多变曲折,会随着情节的快乐而高兴,悲伤而难过,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由于坐在飞机上,很多时候表情不能那么丰富,这点还真是痛苦,早知道应该在家看这本书,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多么舒畅啊!
当我看到阿米尔舍命从暴政下救走哈桑的独子、自己的侄儿索拉博时,我明晰了“风筝”的涵义,一种感动像在我面前豁然打开一个光明粲然的世界,内心的牺牲崇拜被再次引燃,有了为一个人牺牲的精神,我想这也是一种快乐。
“风筝”象征着皎皎易污的纯洁和需要努力追寻的美好,美好在我们这个一切都商品化了的时代还能有她的地位吗?那远方的美好还是不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价值取向?
透过此书,我仿佛面对着内心,那里和书中人物一样隐藏着二元共生的光明与黑暗、勇气与懦弱,但我不再怀疑,我最终仍要像哈桑一样拼尽全力地向人间呼喊:“为你,千千万万遍。”
于今乱象丛生、如降大雾之境,读一感动之书不亦为人生之一大快事!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4】
书名:爷爷的八角风筝
作者:冯辉岳
内容简介:
这本书的内容,正是作者在客家庄童年的缩影,也是四十、五十年代社会共同的缩影。它细腻而意味深长的描述,使得看这本书的读者能回到从前,带着读者身历其境。
这本书真真实实的保留了四十、五十年代的想法、生活以及梦想,使我们想寻找那个年代时,可以比较容易回到那里,是值得阅读的一本书。
心得:
这本书的作者是以朴素而富于感情的文字,透过爷爷的八角巨无霸风筝来述说起一段又一段的故事,相信在爸妈出生年代的人,一定都会经过养猪、养鹅、养鸡、养鸭等等,渡过这一段快乐的童年时光,虽然很辛苦,但却是充满快乐、怀念的感受,这样生活中美好的一面,真是令人羡慕呀!只可惜现在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幸好,作者写了这些文章,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四十、五十年代发生过的事情,从当年的夜不闭户,到现在需要保全系统,让我发觉以前的治安原来是这么好的。
所谓好东西要和大家分享,作者的好作品,就在你眼前,只要赶快翻开看一看,就能得知到许多四、五十年代的事情,你不妨自己也来看一看呀!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5】
我们是否徘徊在对身边的人的纠结之中呢?是否对身边的尽心尽力呢?一本《追风筝的人》令我思绪万千。
十二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从小与仆人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在的一次风筝中,阿米尔如愿得冠。哈桑尽力为阿米尔追回风筝,却受到阿塞夫的迫害。看到一切的阿米尔却未挺身而出,事后充满内疚,最终逼走哈桑。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得知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于是,阿米尔踏上了为自己和父亲赎罪的道路:找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懦弱的阿米尔、重情义的哈桑、严肃的父亲以及平易近人的拉辛汗,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小说中的阿米尔渴望得到父亲的重视与喜爱,父亲却似乎更关注哈桑。使阿米尔对哈桑充满了若有若无的嫉妒,却忽视了哈桑对自己无条件的忠诚。现实中的我们是否也是如此呢?
记得有一次,烈日当头,妈妈从外面卖回一个大西瓜,洗净,切开。端到我眼前,叫我多吃一点,然而烦躁的我把西瓜一把推开,说道:“我不要吃,你要吃你吃好了。”妈妈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朝我轻轻的一笑,仿佛是做错了事的孩子。扪心自问,我们究竟忽视了多少人的爱,伤了多少人的心?我们竟容不得一点爱的唠叨。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哈桑对阿米尔说过,法里德对阿米尔说过,阿米尔对索拉博说过,这不是玩笑,而是郑重的承诺,与朋友之间,人与人之间不需要物质,需要的是互相的信任。
对身边的人,我们应该改擦亮。有的人,或许没有真诚待你,我们就需要立即改正令人不快的缺点;有的人无时无刻的关心着我们,却没有写在脸上,我们应以同样的真诚去回报他们。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不停的追着风筝,追到了,只为让身后的人,!人生短暂,容不得一点马虎。
,需要朋友的支持与,更需要无私的付出。我们不能昧着良心背叛朋友,因为一旦错过了,那将会是一生的遗憾。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6】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热门]霸王鸟的读书笔记通用
一本书里面藏着一个世界,读后感书名是{作者人名}经过不断努力,日夜写作完成的一部优秀著作。读后感重在“感”。引用原文要少而精,抒发感想要详而实,您知道怎么写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读后感吗?我们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霸王鸟的读书笔记,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霸王鸟的读书笔记【篇1】
暑假中,我读过许多书,其间《男孩与霸王鱼》这本书让我收获颇丰。书中的主人公是一条老鱼鳡和一个英勇的男孩——初中生大宝。书中的老鱤历经险阻和磨炼,总算生长为霸水域的君主。细长的身形,灵敏的动作,可贵的才智,让我一次次竖起大拇指,又一次次捏着汗……
初中生大宝是渔场作业队长的儿子,他崇拜英豪,一心想打败那条潜入渔场为非作歹的巨型鳡鱼。为此,通晓水性的他,瞒着爸爸妈妈在在湖上打开一系列的惊险捕捉。
和水中的霸王比较,岸上的霸王也毫不逊色。无论是初生牛犊的“王大宝”,仍是身经百战的“水龙王”,都在这斗智斗勇的的全过程中,让我过足了眼瘾。依照常理,一端是为非作歹的“水霸王”,一端是对其咬牙切齿的捕捉队,两边定然冰炭不洽。但是到了最终,大宝居然有这样的一种主意:老鳡是自在的,它归于大自然,他们应该把它交还给大江让这个被渔场的优裕环境养笨了的水族英豪重振雄风,为江湖增加生机!几番激战,几回交手,最终的成果竟然是出人意料的“调和”!从“擒”到“纵”。叔爷、阳河、王大宝等,阅历了一场思维的锐变后,觉得老鱤应该有它的自在,决议让它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男孩与霸王鱼》的书之后,老鱤鱼那灵敏的动作,可贵的才智在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形象。但是,初中生大宝也在我的形象中留下了英勇的身影。最终的成果更让我吃惊,老鱤和大宝几回剧烈的战役后,大宝不仅对鳡鱼产生了好感,并且逐渐认识到那些被称为“水下饿狼”的鳡鱼在维系江湖生态方面的积极意义。当一位退休的老渔民工生擒了巨鱤,交给大宝处置的时分,大宝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判决——让老鱤鱼回归大自然。大宝的主意让我十分惊奇,大宝不光没有损伤老鳡鱼,反而把它送回了大自然的怀有,我很赏识大宝这种精力。作者把人物的动作、生态,老鱤鱼的思维在纸上跃但是出,把它们描绘得酣畅淋漓,读的时分似乎感同身受。把男孩和霸王鱼之间的激战写得生动、风趣!让人耐人寻味!
霸王鸟的读书笔记【篇2】
“人间,只是抹了脂粉的脸。就这两张脸。他是真虞姬,跟他演对手戏的,自是霸王了。霸王乃是虞姬所依附之物。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当他穷途末路,她也活不下去了。但这不过是戏。到底他俩没有死。”本不过是这样的结局,戏就是戏,系里戏外还是分得清的。程蝶衣却成了戏中的虞姬,唱了一生。
可这程蝶衣是程蝶衣,虞姬是虞姬,他俩怎就成了一块了呢?嘿,这始于《思凡》,终于《思凡》。
到“戏院练班”那一出,师爷让石头背霸王戏文,石头背得一字不差。让小豆子背唱《思凡》,他却一再将“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唱反。任凭怎么打骂,都唱作“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到“那坤探戏”那一出,已有花衫模样的小豆子又再把《思凡》唱错,惹怒了那坤。关师爷见状,亲手把铜烟杆子插进他嘴里。
先前小豆子的母亲将他的第六指剁去,为“身体的阉割”;这一幕定下了乾坤,为“精神的阉割”。小豆子圆满了他的性别认定,只见他口溢鲜血,缓缓起身,凄凄沥沥,再唱《思凡》:“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这一次,他唱对了《思凡》,却唱错了一生。
时光流逝,小石头成了段小楼,小豆子成了程蝶衣。一场大戏开幕,模糊了性别,模糊了人生。
程蝶衣喜欢他的师兄段小楼,就像虞姬待霸王那样,他想与他唱一生《霸王别姬》。可悲的是,霸王早已不在戏中,段小楼是假霸王,程蝶衣却是真虞姬。戏是什么?戏就是虞姬对霸王从一而终的爱。程蝶衣咆哮了:“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段小楼叹息:“蝶衣,你可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啊!唱戏得成疯魔,不假,可要是活着也疯魔了,在这人世上,在这凡人堆里,咱们可怎么活哟!”
不疯魔不成活,这就是程蝶衣。他是个戏疯子,他爱京剧爱到痴狂,他把人生都融进了戏剧里。停电也要坚持唱完《贵妃醉酒》,座谈会上跟“劳动人民”谈唱念做打,他的生命里,除了段小楼就是戏曲,他对戏剧的爱持续了一生,哪怕死也要死在《霸王别姬》里的虞姬里。就像虞姬追随她的项羽,戏曲就是程蝶衣的“项羽”,他愿用自己的生命来谢幕。他又是个痴情人,他对段小楼的爱矢志不渝。他一直把段小楼当作自己的“霸王”,深爱着他的“霸王”,最后死也死在他身边,段小楼不想当霸王,也注定做不了霸王,京剧对他而言,不过是谋生的手段。他本质里有着普通人的贪生怕死趋利避害,剥去戏台上威震八方的霸王他不过是脸谱和戏服下的普通人而已。戏台上他是霸王,戏台下他是段小楼。终于他还是辜负了虞姬。
蝶衣一生坎坷,唯有在戏台上唱着《霸王别姬》才是他最幸福的时候,现在他的“霸王”早已离他而去,那“虞姬”还唱什么?是了,是时候该醒了。最后一场《霸王别姬》,气力跟不上时,小楼感叹“老了”。忽然,小楼唱起《思凡》:“我本是男儿郎,”蝶衣跟唱:“又不是女娇娥”,小楼便笑说:“错了!又错了!”可这明明不就是本来的样子吗?错在哪里?蝶衣被这句惹的若有所思,重复着:“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他仿佛记起自己的男儿身。某一天,闹市的天桥,他想起另一个自己,却又是很久以前,难分辨是梦是真。他即将再回到自己的迷梦中来。与霸王乌江告别,拔剑自刎,从一而终。
戏唱完了,《思凡》完了,《霸王别姬》也完了。
所谓“男怕夜奔,女怕思凡”,《夜奔》是段小楼的缩影,所谓英雄气短;《思凡》是程蝶衣的气质,就是儿女情长。着戏台上最难的两出戏,他在台下用人生演了一辈子,直至落幕。
我喜欢程蝶衣的执着、忠贞、疯狂。就是这样的程蝶衣,成就了《霸王别姬》这本书。但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
蝶衣想与小楼唱一生《霸王别姬》,却唱了一生《思凡》的独角戏。
霸王鸟的读书笔记【篇3】
暑假中,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男孩与霸王鱼》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书中的主人公是一条老鱼?和一个勇敢的男孩——初中生大宝。书中的历经艰险和磨砺,终于成长为霸水域的君主。修长的身形,敏捷的动作,难得的'智慧,让我一次次竖起大拇指,又一次次捏着汗……
初中生大宝是渔场作业队长的儿子,他崇拜英雄,一心想战胜那条潜入渔场为非作歹的巨型?鱼。为此,精通水性的他,瞒着父母在在湖上展开一系列的惊险捕捉。
和水中的霸王相比,岸上的霸王也毫不逊色。无论是初生牛犊的“王大宝”,还是身经百战的“水龙王”,都在这斗智斗勇的的全过程中,让我过足了眼瘾。按照常理,一端是为非作歹的“水霸王”,一端是对其恨之入骨的捕捞队,双方定然水火不容。可是到了最后,大宝居然有这样的一种想法:是自由的,它属于大自然,他们应该把它交还给大江让这个被渔场的优裕环境养笨了的水族英雄重振雄风,为江湖增添活力!几番激战,几次交手,最后的结果竟然是出乎意料的“和谐”!从“擒”到“纵”。叔爷、阳河、王大宝等,经历了一场思想的锐变后,觉得应该有它的自由,决定让它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男孩与霸王鱼》的书之后,鱼那敏捷的动作,难得的智慧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初中生大宝也在我的印象中留下了勇敢的身影。最后的结果更让我吃惊,和大宝几次激烈的战斗后,大宝不仅对?鱼产生了好感,而且逐步认识到那些被称为“水下饿狼”的?鱼在维系江湖生态方面的积极意义。当一位退休的老渔民工生擒了巨?,交给大宝处置的时候,大宝做出了一个出乎意料的裁决——让鱼回归大自然。大宝的想法让我非常惊讶,大宝不但没有伤害鱼,反而把它送回了大自然的怀抱,我很欣赏大宝这种精神。作者把人物的动作、生态,鱼的思想在纸上跃然而出,把它们描绘得淋漓尽致,读的时候仿佛身临其境。把男孩和霸王鱼之间的激战写得生动、有趣!让人回味无穷!
霸王鸟的读书笔记【篇4】
一个闷热的夏天,我捧着那本厚厚的历史书,念叨着似乎已厌倦了的历史事件,突然地,我脑海里显现了这样一个问题:项羽为什么要自刎呢?为什么要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如此低廉?尽管我对此有再多的疑问,但还抵不住多日的疲劳,上下眼皮开始打架,不久就进入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呼呼呼一起冬风灌入我的衣衫,冷到了脊梁骨,刚刚才睁开朦胧睡眼的我老远就听见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中间还夹杂着几句恶狠狠的杀啊!,我不无好奇地向旁边一探头,结果满眼都是充满了敌意的军马及士兵:我居然闯进了剧组?不是吧?我如果出去不就成名啦?哈哈还有好多明星啊!我兴奋且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顾不上冷,急着去找导演编剧,结果一滩血向我扑来,来不及反应便看见一人倒在了我的脚下,拍戏动真格的吗?看着那些陌生面孔,好像不是拍戏,我渐渐的怕了,曾经看过好多穿越剧,我不会也?我的脸由红到青,由青到紫,来回变换着。正在不知所措时,望见了一个和我一样焦急的女人,我慢慢走过去,吞吞吐吐地说道:请请问,现在是什么朝代啊?这儿又是哪啊?那人脸上的焦急并没又散去,而是多了一丝不解:你?对不起啊,我的历史成绩不太好历史成绩?哦!你不知道吗?现在是秦朝时期,这里是乌江!那女人更疑惑了,我苦笑道:那你是?霸王的妻子虞姬她昂起头,眼中洋溢着幸福和自豪。许久我没有回答,看着眼前的情景,听着刚刚的阐述,既是历史成绩再不好,也能猜得出来,这是霸王别姬的情景,也是项羽、虞姬离别之日,世人当然不会让这种悲剧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当自己从思考中苏醒过来时,我试图拼命地将之后的情节告诉他,但历史终究是不能改变的,他依旧向前冲去:我虞姬,生是项羽的人,死亦霸王的鬼!接着,一支利剑插入了她的胸口,血,喷涌而出虞戈!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回响在周围,在我心底的迷瞬间解开,此时的项羽疯似的与敌军搏斗:没想到我项羽居然和当初的兄弟为敌,真是好笑哈哈哈霎时,所有的敌军溃败在项羽脚下,而项羽站在人山的最高峰:今日,我虽死,却还是,西楚霸王!这浑厚的声音,这宁折不弯的英雄气概,除了他又有谁能成称得上西楚霸王?但就这样一位英雄号杰,在他一生最骄傲的时刻却毅然倒在了一片血海之中
刚刚的一切,是真的吗?为什么好吵,好热?醒醒啦,吃饭啦!睡觉还背书啊?这声音?原来仅仅是一场幻想,一场梦,不过真的让我明白了许多,见识了许多,也让我自问自答项羽的牺牲是对得起自己的称号的,而并非因为他将生命看得微不足道,则是看透了生命中更深一层的意义,自此赢得了更大的价值项羽对自己的评价,这足以见他的霸气,而乌江自刎更是将项羽的一往直前,视死如归的霸气推到了至高点。他的情主要体现在对虞姬的深情之上。兵败垓下,四面楚歌,霸王醉放心不下的就是心爱的虞姬,霸王别姬的故事,无不体现到项羽柔情的一面,也很好的诠释了霸王即爱江山也爱美人的男儿气概。此外项羽对士兵的友善,对部下的关心,同甘共苦的精神,项羽的果断,细腻,勇猛的性格也使人折服。当然人无完人,项羽也有他自身的缺点,他的鼠目寸光,残暴不仁,妄自菲薄,最终使他走上了末路,终于无奈别了虞姬,在乌江自刎,可叹一代英雄就此沉睡乌江,任其血液注入滚滚乌江。乌江自刎,霸王别姬!当我们在为项羽凄凉的英雄末路感到同情的同时,也不禁责问历史为什么选择了刘邦,而不是霸王。但我们只是站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们都是一个过客,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乱世的光华似乎就在瞬间,乌江流水已滔滔而去,只是未曾惊醒了沉睡的霸王。
一切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也许这是一种荣耀。长江边李清照是否为项羽叹息,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抑或是XXX之类不可沽名学霸王的批判?这些我们无从知道。只要我们谦虚谨慎、踏实做人、以史为鉴,这便足够了!而对于这位英雄,我们只能用携带着惋惜的赞语道:再见,霸王!
霸王鸟的读书笔记【篇5】
“人世,仅仅抹了脂粉的脸。就这两张脸。他是真虞姬,跟他演对手戏的,自是霸王了。霸王乃是虞姬所依靠之物。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当他走投无路,她也活不下去了。但这不过是戏。究竟他俩没有死。”本不过是这样的结局,戏便是戏,系里戏外仍是分得清的。程蝶衣却成了戏中的虞姬,唱了终身。
可这程蝶衣是程蝶衣,虞姬是虞姬,他俩怎就成了一块了呢?嘿,这始于《思凡》,总算《思凡》。
到“戏院练班”那一出,师爷让石头背霸王戏文,石头背得一字不差。让小豆子背唱《思凡》,他却一再将“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唱反。听凭怎样打骂,都唱作“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到“那坤探戏”那一出,已有花衫容貌的小豆子又再把《思凡》唱错,惹怒了那坤。关师爷见状,亲手把铜烟杆子插进他嘴里。
从前小豆子的母亲将他的第六指剁去,为“身体的阉割”;这一幕定下了天地,为“精力的阉割”。小豆子圆满了他的性别确定,只见他口溢鲜血,慢慢动身,凄凄沥沥,再唱《思凡》:“小尼姑年方二八,正芳华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这一次,他唱对了《思凡》,却唱错了终身。
时光流逝,小石头成了段小楼,小豆子成了程蝶衣。一场大戏开幕,含糊了性别,含糊了人生。
程蝶衣喜爱他的师兄段小楼,就像虞姬待霸王那样,他想与他唱终身《霸王别姬》。可悲的是,霸王早已不在戏中,段小楼是假霸王,程蝶衣却是真虞姬。戏是什么?戏便是虞姬对霸王从一而终的爱。程蝶衣吼怒了:“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段小楼叹气:“蝶衣,你可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啊!唱戏得成疯魔,不假,可要是活着也疯魔了,在这人世上,在这凡人堆里,我们可怎样活哟!”
不疯魔不成活,这便是程蝶衣。他是个戏疯子,他爱京剧爱到痴狂,他把人生都融进了戏剧里。停电也要坚持唱完《贵妃醉酒》,座谈会上跟“劳动人民”谈唱念做打,他的生命里,除了段小楼便是戏剧,他对戏剧的爱继续了终身,哪怕死也要死在《霸王别姬》里的虞姬里。就像虞姬跟随她的项羽,戏剧便是程蝶衣的“项羽”,他愿用自己的生命来谢幕。他又是个痴情人,他对段小楼的爱矢志不渝。他一直把段小楼当作自己的“霸王”,深爱着他的“霸王”,最终死也死在他身边,段小楼不想当霸王,也注定做不了霸王,京剧对他而言,不过是营生的手法。他实质里有着普通人的苟且偷生趋利避害,剥去戏台上威震八方的霸王他不过是脸谱和戏服下的普通人罢了。戏台上他是霸王,戏台下他是段小楼。总算他仍是孤负了虞姬。
蝶衣终身崎岖,唯有在戏台上唱着《霸王别姬》才是他最美好的时分,现在他的“霸王”早已离他而去,那“虞姬”还唱什么?是了,是时分该醒了。最终一场《霸王别姬》,力量跟不上时,小楼感叹“老了”。遽然,小楼唱起《思凡》:“我本是男儿郎,”蝶衣跟唱:“又不是女娇娥”,小楼便笑说:“错了!又错了!”可这分明不便是原本的姿态吗?错在哪里?蝶衣被这句惹的若有所思,重复着:“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他似乎记起自己的男儿身。某一天,闹市的天桥,他想起另一个自己,却又是很久以前,难分辩是梦是真。他行将再回到自己的迷梦中来。与霸王乌江离别,拔剑自刎,从一而终。
戏唱完了,《思凡》完了,《霸王别姬》也完了。
所谓“男怕夜奔,女怕思凡”,《夜奔》是段小楼的缩影,所谓英雄气短;《思凡》是程蝶衣的气质,便是儿女情长。着戏台上最难的两出戏,他在台下用人生演了一辈子,直至闭幕。
我喜爱程蝶衣的执着、忠贞、张狂。便是这样的程蝶衣,成果了《霸王别姬》这本书。但厚意便是一桩悲惨剧,必得以死来句读。
蝶衣想与小楼唱终身《霸王别姬》,却唱了终身《思凡》的独角戏。
霸王鸟的读书笔记【篇6】
寒假,我读了一本叫《霸王龙兄弟》的书,使我深受触动。
书中讲到霸王龙金眸和银睛是一对双胞胎兄弟。5岁时,强壮的金眸已经能轻松捕猎,瘦弱的银睛却为捕获自己的第一只猎物付出了血的代价。10岁时,兄弟俩因为霸王龙独居的天性而离开了彼此。20岁时,正值壮年的金眸已经成为卡洛河畔最凶悍的霸主,并有了自己的家庭,而银睛却仍在四处漂泊。25岁时,瘦弱的银睛成为了森林最温和的霸主。有一天,一只邋遢的老霸王龙来到了银睛的地盘,银睛发现,它居然是自己的哥哥金眸,幼年时一直生活在哥哥阴影下的银睛,不但接纳了哥哥,还照料起了金眸。当银睛遇到强大又特殊的对手,金眸以死相拼保护着银睛。最后,兄弟俩安详地淹没在明亮的火山喷出的热浪中。
看完这篇故事,我的眼圈红了。兄弟的情义流淌在它们的血脉之中,它们之间的爱感天动地,你的苦难是我的苦难,我的伤痛就是你的伤痛。生,要在一起,死,也要在一起。这就是金眸与银睛的兄弟之情。“活下来,并且好好地活下来。”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老霸王临死前对两个儿子的嘱托,更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由衷地劝告。是的,要好好地活下来。有了信念的支撑,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颠沛流离之时,也一定有苦尽甘来的时候。在别人侵犯银睛的领土时,金眸也义不容辞地帮助银睛,使侵犯者抱头鼠窜,落荒而逃,展现出了霸王龙灵魂深处一脉相承的刚毅与勇气。因为它们爱着,所以它们互相依赖;因为它们爱着,所以它们在逆境中更强大;因为它们爱着,所以它们生死共患难!
霸王鸟的读书笔记【篇7】
我最喜爱的书便是军事书。而在军事书我愈加喜爱的是《霸王武器奥妙》这本书。今日就让我来介绍介绍一下这本书。
这本书有五大章,分别是浴血奋战、陆战火器、海空战神、战场奇兵、未来战神,我最喜爱的是浴血奋战,里边有十八般武器,分别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挝、镋、棍、槊、棒、拐、流星。其间杀伤力最大的是;刀,刀中我最喜爱的是青龙偃月刀,又叫“冷傲锯”,刀长九尺五寸,重八十二斤,刀身上镶有蟠龙吞月的图画,因此得名。是三国时期蜀国大将关羽所用的大刀。
在海空战神这一章中B—2“鬼魂”隐形轰炸机显得最奥秘。20xx年,某个夜晚,伊拉克战场。雷达天线不停地转动着,紧密监督着空中。雷达显示器上呈现了一个小亮点,飞快地移动雷达兵突然一阵严重,随后却长舒一口气。由于它们的经历知道,这么小的亮点,仅仅一只鸟算了。深夜它们的战地,一眨眼间变成废墟,空中一个黑色的鬼魂正在空中掠过。B—2作战航程远,进行一次空中加油后航程可超越18500千米,真是令人刮目相看。B—2单价要22.2亿美元,是世界上最贵的轰炸机。
这一些武器,不亏称之为霸王。
霸王鸟的读书笔记【篇8】
他与她的故事传为千古美谈,他与她是不朽的传奇,她与她这千年来在戏文间唱了一遍又一遍,他与她彼此深爱却终究离散,他是英雄,她是美人;他是君王,她是红颜;他是相公,她便是娘子。
李清照为他著下“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千古佳句,李白也为他泼墨挥笔写下“项王气盖世,紫电明双瞳。”更有王安石在乌江亭为他题下“江东弟子今犹在,肯为君王卷土来?”的豪言壮语。
而她漠然的望着帐外无边无际的白色大军,那就是汉军的十万屯兵吗?
他并肩立于她身旁,“怕吗?”他语气温柔得若那连绵乌江之水。
“不怕。”她答得坚决,有他并肩,有甚可怕?
突然,周围响起了阵阵哀怨、低沉的歌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他手一抖,这是……这是楚歌!
他立马撤回营帐内坐下,莫非……莫非西楚已然失陷?不可能,这不可能,他举杯饮酒唱起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她笑得凄凄楚楚,泪凝于睫却不肯落下,她轻轻和道:“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歌罢,她起身为他献舞一阙,她红衣似血,滴滴淌进他心坎。
她不怨他,翩翩起舞间她一如往昔般温婉动人,她举头以盈盈秋水之眸望向他赤眼,依依凝望,她愿记住他面容,即使她踏上了奈何桥喝尽了孟婆汤也不忘他的容颜,黄泉碧落,她自是无怨无悔,她只怕世间独存他一人,他,可会寂寥?可会,念她?
她掩面停步,轻叹一声:“罢了。”他望着她漆黑如墨的瞳孔,竟再也说不出话来。
她一袭红衣,折腰盘旋间恰似风中残蝶。
他敛眉垂首,忆起初遇之时,她单纯娇艳的笑脸,吴中三月,青云照雪,斜阳疏竹。
当年他纷乱的马蹄声打断她艳冠天下的舞蹈,从此她不遇项羽误终生,一遇项羽终生误。
蓦地睁开眼,眼中只余她舞步轻点,这一阙舞蹈,她愈发凄美,竟胜似那初遇之时,只叹息他已非当年的英气逼人,她亦不若当年的楚楚动人。
她缓缓立于他眼前,却只及他胸前。第一次,他发现她竟是如此娇小脆弱,如此,易碎。她轻柔的执起他手,低声语道:“天涯思君,终不可忘,共此明月,如隔参商。昆山何阔,弱水何长,承君此诺,但守天荒。”语罢,她抬头痴迷地仰望着他,突地嫣然一笑,月光映在她明媚皓齿的脸上竟巧璨如花。他看得呆了,愣愣然不知所措。
她却趁机疾速俯身拾起断剑,微微一笑,狠心绝决的扬起剑锋,顺势刎向自己的雪白的薄颈,她动作优雅,自始自终望着他笑,霎时,殷红桃色的鲜血如蔷薇般开满她沉鱼落雁的脸。她轻轻回首,似要把他刻进脑海里,过世不忘。
他惊愕地望着她,忘了阻止,忘了救她,此时他的心竟是从未有过的颤抖,原来,他是如此深爱她,原来,他是真的不舍她。
她幽幽一笑,苍穹红尘她已踏遍,无怨无悔。
她流着眼泪对他叹道:“妾身不悔,夫君快走…走啊!”
良久,他跪坐于她身前,他不走,他要陪着她,他为她落尽了此生所有眼泪。
这辈子,他是金戈铁马的西楚霸王,他是气吞山河的万人首领,他是惟我独尊的不败君王。他却终是为她落尽了一生缠绵的泪,他痛哭气绝,他抱着她的尸体不愿醒来。
许久,他仿佛从噩梦中解脱般,默然痴笑,此生谁料,美人三千笑,竟是最后一笑,最为骄傲?若是当年,若是当年……若他不曾遇见她,她这一生,该是何等的繁华,若他不曾带她走,她又何以至此境地?她该是……怨他的吧?承君此诺,但守…天荒吗?如果他不是西楚霸王,或许吧,或许他也会在乌江畔为她颂起江东民谣,或许他也会陪在她身边看云卷云舒,等夕阳日落吧。可惜,只因他是西楚霸王,他是项羽,他便无法给她安定的生活。
他毅然拾起地上断剑,抹去剑上她鲜血盛开的朵朵繁花,指尖仿佛还存留她最后温热的呼吸,他冲出营帐,转身看向身后残旗遮盖下的漫天硝烟,任那狂风猎猎将他的黑色披风席卷。
他牵起乌骓,怀中紧抱着她的尸身,率八百将士东向乌江,乌骓马往日振奋人心的啼叫此刻竟如此令人绝望,他默默的擦去眼泪,闭眼止步,脑海中仅存于她,初次相遇她的绝舞,尔后她的相随,她逐渐老去的容颜,她给他的,是倾其一生也还不起的这份浓情厚意。
这一路,桃花绽放的盛景她与他共赏过;这一路,异域风情的妩媚她与他共踏过。
这一路,血流成海的战场她与他共赴过;这一路,白骨森森的尸山她与他共离过。
这一路,她陪了他这么久,刀光剑影下她的坚定是他以一敌百的信心。
这一路,她终究还是先行了半步,任是烽火狼烟万箭齐发他们都不曾放手,怎么,她还是先走了吗?那,再等他最后一次,这一次,他一定不会放开她的手。
她不知,这一世,他不负天下苍生,却唯独负她一人。
他将三千宠爱集她一身,自是怜若瑰宝,又怎舍她黄泉路上孤苦伶仃?等他来陪着她罢。
她是倾国倾城的虞美人,他是名垂千古的楚霸王。
他与她,自成一段佳话,无须外人多作评价。
他与她,是令人望而生畏遥不可及的千古传说。
他与她,是遍地荒芜间牢不可破的柔情满溢。
他与她,执手立于历史长河中,经久不衰。
霸王鸟的读书笔记【篇9】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看的书,书名是《男孩与霸王鱼》。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和这样的一个道理:在大自然中,有着很多的动植物与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形成一条食物链,而我们人类处于这条食物链的顶端,没有天敌,但就是人类处于食物链的顶端,所以任何一种动植物的消失都会给我们带来伤害、损失。现在已经有一些动植物已经灭绝了,不计其数的动植物濒临灭绝。所以请偷猎者们放下屠刀,让我们一起保护野生的植物吧!!故事的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初中生王大宝是渔场作业队长的儿子,他崇拜英雄,一心想战胜那条潜入渔场为非作歹的巨型鱼;为此;精通水性的他瞒着父母在湖上开展了一系列惊险的抓捕,后来又充当了父亲猎杀大鱼的助手・・・・・・当一位退休老鱼工生擒巨h,交给他处置时,大宝作出了一个出乎意料的决定。说到h鱼,大家可能不太熟悉,我来介绍一下。鱼,属鲤科鱼类,h鱼,体延长,稍侧扁,腹部圆,无腹棱。头长而尖,口大,端位,口裂末端可达眼前缘的下方,吻尖,呈喙状,吻长远超过吻宽。下颌前端有一坚硬的骨质突起。眼中等大,向两侧突出。头上于眼径的比例变化范围很大。下咽齿3行。鳃耙排列稀疏。无须。鳞小,侧玫鳞110-117。背鳍3,9-10,很小,起点位于腹鳍之后,臀鳍3,10-11,尾鳍分叉很深。生活时体色微黄,背部灰黑,腹部银白色,背鳍、尾鳍浓灰色,颊部和其他各鳍呈淡黄色。生活在江河、湖泊的中上层,游泳迅速,行动敏捷,是一种主要以鱼类为食的典型的凶猛鱼类,也是大型的淡水经济鱼类。该鱼生长快、个体大、肉味鲜美,一向被视为高档淡水鱼类。近几年来,由于山区水利工程的建造、水域环境的恶化等原因,使h鱼自然资源急剧下降,目前,除长江及与长江直接相通的湖泊中尚可捕到h鱼外,绝大部分的江河、湖泊已难寻h鱼踪迹。野生动物是我们的朋友,让我们一起保护它们吧!
珍珠鸟读书笔记通用
有哪些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可供借鉴呢?最近阅读了作品,他不但文笔一流,又常能发抒别人所不敢发之诤论,直如文坛的空谷足音。为了能够更好的去回味这样优秀的作品,不如将自己的感受写成一篇读后感,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珍珠鸟读书笔记”,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珍珠鸟读书笔记 篇1
读完《珍珠鸟》,我终于明白了信赖在交往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了“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这是作者在与一只小鸟的交往中发出的感慨,一只胆小的珍珠鸟,在与作者真诚的交往中,信赖作者,把他当作朋友,于是胆子逐渐大了起来。
的确,信赖确实是人际交往中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在交往中信赖他人,真诚相待,诚实守信,那么其他的人就会把他当作知心的朋友,也会同样信赖他,友好相处,即使在危难的时候也会给他带来帮助;反之,如果一个人不信赖他人,处处疑神疑鬼,那不知会造成多少恼人的误解,引起多少无辜的争吵,树起多少势不两立的敌人。
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有一次,关羽在战斗的时,不幸中毒箭,关羽信赖神医华陀,毫不犹豫地伸出手,让华陀为他刮骨疗毒,因为关羽对华佗的信赖,才使得关羽有了以后的威风凛凛。但是,同样请华陀治病,可是曹操却怀疑华陀存有异心,病还没治就把华陀给杀害了,过不了多久,曹操就病入膏肓不治而死。在危机的时刻,关羽表现出了一种君子的风范,那就是信赖,而曹操却是一种小人的心胸,疑神疑鬼的性格最终让他走上了绝路。
用信赖点燃起交往的蜡烛,友谊的火焰不会被误解给吹灭,也不会被患难所浇灭,因为真诚的灯芯永远在天地间燃烧——为这个世界带来一片又一片的光明。
越过历史的年轮,飞过浩瀚的书海,面对着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我们难以忘却,一个又一个的条约因为不信赖而失败;一次又一次的合作因为不信赖而解散;一个又一个的微笑因为不信赖而误认为是虚情假意;一句又一句的寒暄因为不信赖而误认为是假作关心。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乞丐,因为没有讨到钱而饿死在路边,是因为路人的冷漠吗?我想不仅仅是因为冷漠,更重要的是大家之间的不信赖,因为不信赖,所以冷漠。在这个各种信息充斥的社会里,看到在大街上的那些乞丐,我们很自然的会想到“骗钱”这个词,正是因为我们的这些疑神疑鬼的想法,才使得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被误认成为骗子。试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敞开心扉,信赖他人,那将是怎样一个美好境界?小则促进人际关系,中则推动社会发展,大则中华民族之腾飞、世界之持久和平可即日而待也!让我们用信赖点燃起交往的蜡烛,共创美好的社会吧!
珍珠鸟读书笔记 篇2
我阅读了一篇文章——《珍珠鸟》后,我心中感慨万分。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这句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是的,人,往往都会以“信”为交流,沟通。而动物也可以“信赖”和人类亲密接触。文中的珍珠鸟自从和作者熟悉后,渐渐地将作者当成了自已的亲朋好友,并一次又一次信赖他。有一次,它居然在作者的肩上睡着了。这种信赖,已经把自已和作者的生命亲密连通!信赖是多么强大的力量!
信赖,是动物与人类接触的基本来源。信赖,也是我们友谊的'基础!可是有人却不珍惜友谊带来的信赖,甚至去利用它!
记得那一次,我们班的一位同学为了在竞选中得到老师的青睐而加入合唱团,就故意骗取朋友的信赖,最后将朋友在合唱团的位置换成了自已的,害得朋友跑回家哭了三天三夜。我十分愤怒,你把朋友当成了金钱或利益吗?你就可以随随便便拿来利用的吗?朋友的信赖就像流出去的眼泪,永远也取不回来。信赖就像眼泪的泪腺,每当你利用它,它就会将你的朋友流逝。信赖就是友谊给的力量,给你亲密,给你鼓励,给你安慰……
曾经利用信赖的人为什么不反思一下?你们所丢弃的珍贵信赖与友谊,就是你人生最大的、珍贵的财富!
珍珠鸟读书笔记 篇3
我常常想,信赖是什么?《珍珠鸟》告诉了我答案。
这是一篇感人的文章,讲述了珍珠鸟与作家冯骥才的故事,作者精心照料小鸟,给两只小鸟营造一个舒适又温暖的巢,三个月后鸟有雏儿了,小雏儿很小,能轻松地穿过疏格的笼子。开始小鸟怕人,只在笼子四周活动,后来慢慢地接近作者,直到有一次,小鸟竟趴在作者肩上睡着了。这体现了珍珠鸟对作者的信赖,与作者建立了亲密无间的关系。
读到这儿,我想到现在人们对小动物的残忍,有些人将小鸟买回家,却不爱护它们,而是让小孩子们对笼中的鸟又吓又踢。小鸟吓得在笼中飞来飞去,大人们不但不制止,还拍手叫好,这让我无比的愤怒,我恨那些可恶的人。还有些人任意砍伐树木,使小鸟无家可归,让我这反思:这些人不能像《珍珠鸟》的作者一样爱护小鸟吗?他们应该有这个责任!
信赖,就在生活中,不但在人与人之间,也在人与动物之间,我们永远不要忘记,读了《珍珠鸟》我更能感受到这点。我们都向往和谐共处、互相信任的美好世界!
珍珠鸟读书笔记 篇4
学了《珍珠鸟》这课,主人公知道珍珠鸟怕人的习惯,就不去打扰它们,珍珠鸟有雏儿也不打扰,给它们一个又幽静又安全的居住生活环境,让它们无忧无虑地生活。雏鸟因为小,可以在四周活动,见主人不去伤害它,大胆地落在书桌上,而他却不动声色地写,无声地感受到小鸟亲近的情意。有一次,小鸟竟然落在主人的肩上睡觉,还咂咂嘴。于是主人公写下了一时感受:信赖,往往能创造美好境界。
人与物之间能和谐相处,人和人之间也应该如此。人们有时往往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引发吵架、骂人、甚至殴打等不文明的行为,其实能退一步则海阔天空,想想自己怎样做是对的还是错的;站在他人的角度来想想,自己的行动是对别人有益还是有害。人与人之间要讲诚信,诚信是一种美德,就像一支玫瑰,在花园之中,她是最美的。
我相信,在人们心中都存在一份爱心,就如在这次汶川大地震中所涌现的一幕幕感人事迹已告诉我们,俗话说得好患难见真情。当大地震发生的那一霎间,我们的心情都非常的沉痛,有的像我们一样的同学们为此而失去了生命有的基至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同时我们也感到庆幸,在地震中出现了许多的英雄们和志愿者们,他们值得我们敬重和学习;欣慰得是我们也可以通过捐款、捐物等一切行动来表达对汶川大地震中的同胞们的关爱。
那美丽的鲜花,因为有了绿叶的依偎,才显得清纯和鲜润;那蓝蓝的天空,因为有了白云的打扫,才显得静穆和安祥;那宽广的大地,因为有了万物的拥吻,才显得和平和馨香。人间处处有真情,让我们一起携手来创建美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吧!
珍珠鸟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叫《珍珠鸟》,从中我懂得了人与动物的关系是密切写的。那句“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尤其引起了我的共鸣,作者和珍珠鸟和睦相处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都么令人向往和羡慕啊!
《珍珠鸟》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作者在细心的照料和精心的呵护。饲养珍珠鸟下,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这篇文章字里行间都流露着作者对珍珠鸟的喜爱之情。
我最难忘的是这样一个片段:珍珠鸟的雏儿在作者伏案写作时,趴在作者的肩上轻轻的进入甜美的梦乡。“还咂咂嘴,难道在做梦?”我读着,仿佛亲眼看见小珍珠鸟正甜美入梦的情景:眼睛眯着。嘴咂咂的动着。哦!多么可爱的珍珠鸟!这是作者用自己的真情打动了小鸟,与珍珠鸟之间建立了真挚的友谊。相比之下,现在的许多人类,为了钱,竟然去捕杀人类的好朋友!藏羚羊。非洲象等许多动物都濒临灭亡。
鱼儿渴望碧水,鸟儿渴望蓝天。但是,正如有些人说的那样,人,是一种自私的动物。的却有的时候,有些人为了自己的欲望,而不惜剥夺了其他动物的自由,夺去他们的生存之所,甚至是它们的生命!我看到了!在野外,一支枪,一直正在冒烟的枪口,正对着一只动物,它被打中了!它正痛苦的抽,眼里闪着的是不解。是恐惧。是愤怒……
千百年来,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我希望。我祈求;从今往后,动物和人类将和谐相处“用信赖营造出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境界。
珍珠鸟读书笔记 篇6
犹如那一春的妍丽,短暂的绽放,未必能期遇那懂花的人,便凄凄凋零。可能熬不长了。平时不是经常看到它们在一起戏耍吗!特别是在我国东南地区就更喜欢她,福州市选其为市花。一场梦,勾起了我不堪回首的曾经。
读了《珍珠鸟》这篇课文后,我印象很深的是作者那句:信赖,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然而,现实生活中远远不是这样。
我们现在几乎看不到野鸡野兔的身影;听不到喜鹊、燕子清脆悦耳的鸣叫;看不到夏天夜晚萤火虫打着灯笼飞来飞去;更不容易听到“蛙声一片”.......可是,在饭店里,我们却能吃到xxx、大雁等各种珍稀野生动物。一只只美丽的候鸟丧命于人类的xx下,一只只珍稀动物成为人们的腹中美食,一张张动物的皮毛被加工成华贵的时装。人们为了眼前的一己私利,肆意捕杀动物,很多人甚至不择手段,铤而走险。然而,这些人自以为得到了眼前的利益,却忽视了自然规律,肆意杀戮。我想对那些猎杀动物的刽子手说:美丽的地球是人和动物的共同家园。你们这样最终会毁灭自己。
我的耳边又想起姚明叔叔说的一句公益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在这里,我想大声疾呼:请不要伤害野生动物,让我们和动物和谐相处吧!
珍珠鸟读书笔记 篇7
读了《珍珠鸟》这篇课文后,我的感触很深。这篇课文讲的是作者的朋友送给作者一对珍珠鸟,开始小鸟们还很怕作者,但作者给它们安家,不去伤害它们,久而久之作者和小鸟成了好朋友,人和动物往往创造美好的境界。
鸟类是我们的好朋友,难道我们不应该保护它们吗?今天是星期天,我准备去书店买书,可在路上我看见有一群人围在一棵树下,我也跑了过去,只见一个中年男人正在卖麻雀,我心想:“这些人怎么可以卖麻雀呢?一只麻雀一年能吃多少害虫呀!”我当时非常想把它们给买下来,可是这些钱是我要买书的,怎么办呢?这是一个大哥哥站出来说:“请你快把它们放了吧,麻雀可是益虫呀!”小贩哼一声:“别给我讲大道理,你买不买呀,不买就给我滚。”小贩的心已经被金钱吞没了。大哥哥从口袋里掏出20元,说:“我给你20元,把你的麻雀卖给我,行了吧!”小贩真是见钱眼开,连忙说:“好好好!”大哥哥买下麻雀后,把它们放飞了,大家看见了都称赞大哥哥,说他是爱护鸟类的卫士,大家都为大哥鼓掌。
小鸟是我们的好朋友,也是我们的好帮手。不仅鸟类是我们的好朋友,所有的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一定要珍惜爱护动物。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1000字6篇
普希金说:“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1000字6篇”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1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合上书本,我耳畔还清晰回响着"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背后隐藏的爱恨纠葛,心灵羁绊,一丝一缕又细细密密地缠上心头。回想整个故事,并没有让我时时刻刻心潮澎湃,却在我心灵的深处激起阵阵涟漪。这人性的丑与美在我体内引起深深的共鸣。
有时我甚至会想如果我是阿米尔,我会怎么做呢?在那一条阴暗的胡同里,看见那堆碎砖块上面哈桑的棕黄色灯芯绒裤;看见哈桑那任人宰割的眼神。我真的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为哈桑挺身而出,而被阿塞弗折磨、伤害与嘲弄,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吗?可是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那个时代有一道横在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鸿沟:哈桑——一个哈扎拉人。所以我理解阿米尔,理解是这个时代逼他作出的决择。也正因为这个导火索,故事情节发展,让阿米尔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作为读者我不想去责怪阿米尔,可也不想去赞美哈桑。哈桑固然忠诚、固然善良,他的行为固然让人感动,可是他骨子里那种根深蒂固的奴性却无法改变。当哈桑被阿米尔欺骗,他同时忍了;当哈桑被阿米尔欺辱,他也忍了;当哈桑被阿米尔愿望,他更忍了,甚至还承认了。这一幕幕让人心痛的场景接二连三的上演,让哈桑作出这一切的是他与阿米尔的浓浓友情,更是他奴性的不二证明。为何他不反击?为何他不解释?是因为他早已打心底认定他是一个哈杂拉人,只是一个再卑微不过的仆人而已。追其根本,罪魁祸首还是那个时代。而阿米尔和哈桑只不过是那个时代的悲剧罢了。
这个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就像是佛教的轮回。曾经是哈桑为了阿米尔千千万万遍,如今阿米尔为了索拉博——哈桑的儿子千千万万遍。他会为索拉博追逐天上的风筝,由一个放风筝的人变成了一个追风筝的人。至此文章题目的含义就展现在我们眼前:这风筝即是人性的光辉。阿米尔完成了轮回也完成了自我救赎。不然他会背负着自责的苦难,随着时光的流逝日渐沉重,直至他生命的终结。
是爱与自责让阿米尔人性的光辉觉醒,让《追风筝的人》有了一个"圆满"的大结局。但我心中却升起一丝淡淡的惆怅:因为哈桑死了,看不到阿米尔的成长与救赎。那么阿米尔的救赎是不是太晚了呢?看不见哈桑与阿米尔冰释前嫌,兄弟相认的感人场景,小说的结局是不是还不够圆满,还是作者故意这样安排,让小说更有发人深省的深意、更加悲伤吗?我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其实阿米尔的救赎并不晚,至少对那个时代并不晚,以他在忍受别人异样目光下抚养索拉博为结局,即代表了人性的觉醒,更加是这个时代黑幕上一道亮眼的曙光。而文末的"我追!"更代表了作者心中的希望与期待。记得书前曾写着"献给所有阿富汗的孩子。"我知道阿富汗还有很多孩子没有童年。
也许更是为了他们而千千万万遍吧。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2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3
1、爸爸是典型的普什图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留着浓密的小胡子,卷曲的棕色头发甚是好看,跟他本人一样不羁;他双手强壮,似乎能将柳树连根拔起;并且,就像拉辛汗经常说的那样,黑色的眼珠一瞪,会“让魔鬼跪地求饶”。爸爸身高近2米,每当他出席宴会 总是像太阳吸引向日葵那样,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
2、我记得有个新年,爸爸带我去看一年一度的比武竞赛。比武竞赛在春季的第一天举行,至今仍是阿富汗举国热爱的赛事。技艺精熟的骑士通常会得到大亨的赞助,他必须在混战中夺得一只屠宰后的羊或牛,驮着它全速绕看台奔跑,然后将其丢进得分圈。在他后面,会有另外一群骑士追逐着他,竭尽所能——脚踢、手抓、鞭打、拳击——试图将牛羊夺过来。那天,骑士在战场上高声叫喊,横冲直撞,激起重重浓雾;观众则沸反盈天,兴奋异常;马蹄得得,震得大地抖动。我们坐在看台的座位上,看着那些骑士在我们面前呼啸而过,他们的坐骑则白沫横飞。
3、有个骑士从鞍上跌落,数十只马蹄从他身上践踏而过。他的身体像个布娃娃,在马蹄飞舞间扯来扯去。
4、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4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5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篇6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口碑极好的书,多数爱书之人的书单上都会有它的身影。身边有很多好友也不断向我推荐,无人不说其震撼人心催人泪下。于是,我的好奇之心骤起,我想亲眼目睹他们所描述的场景,也想亲身去体验他们所传达的情感,那是一个关于什么样的故事,那故事又有什么样的曲折,那曲折之外又有什么样的感情,那感情之中又会有什么样的思考。
书中开头的内容,描述的一副美好的场景,平和的阿富汗客什尔,有满街的羊肉串香味,悠然放风筝的孩童,阿米尔与哈桑欢乐的画面跃然在脑海中。而这与书中后半部分,在t利班的统治下客什尔,有着天囊之别。那是一副让人心寒的画面,满街荒芜的草木,沿街乞讨的人们,连风中都掺杂着让人窒息的气味。
书中想传递的是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曾经与阿米尔朝夕相伴的哈桑,为了帮少爷追逐胜利的风筝,被强势的恶童肆意辱。而寻找他的阿米尔却只是在一旁看着,然后匆匆离开。书中说,阿米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画面,这是他陷入痛苦深渊的开始。他自己对当时的选择作出了最佳的诠释,即他的血统告诉自己,主人就是主人,哈桑只是卑微的仆人,主人没必要为了仆人挺身而出,即使每次阿米尔遇到困难,哈桑总是奋不顾身相救。
在书中,我看到阿米尔对哈桑的情感是复杂的。一方面,他与哈桑拥有的时光是他最美好最快乐的,这在他日后的回忆中,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另一方面,他始终认为自己比哈桑高人一等,这种从出生下来就被划上的标签,让他不能容忍哈桑在任何方面比他优秀,更不能容忍自己心爱的东西与哈桑分享,例如父爱。但阿米尔不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坏人,经历哈桑被辱一事后,他内心备受煎熬,他无法容忍哈桑与自己的再度亲近,他甚至想要哈桑狠狠打自己一顿,而哈桑只是默默的忍受,这却让阿米尔更加的痛苦。最终,他还是选择残忍的方式,将哈桑和他父亲阿里赶走。
在背叛与救赎方面,阿米尔和父亲终于惊人的相似了,父亲的救赎方式,是做更多的善事,广施大爱。而阿米尔的方式,则是重新踏上暌别xx的土地,在内心的挣扎中,最后选择前往战火纷乱的阿富汗,将哈桑的孩子救出来。从哈桑当初坚定地“为你,千千万万遍”,到最后阿米尔对哈桑儿子索博拉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最终走过了一个轮回,划上了半个句号。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我们每个人都在追逐着那高飞的风筝,因为它牵挂着太多关于友谊与真诚。
念及那些如风往事,冷暖自知。也许谁的生命里都有一只想要挽回的“风筝”,我们都会是那个追风筝的人,追寻属于我们的那只风筝。
关于教师的读书笔记通用(6篇)
库法耶夫说:“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相关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你是否为此为写一篇读书笔记而苦恼了。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关于教师的读书笔记通用(6篇)”,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关于教师的读书笔记【篇1】
新课程改革已经实施十余年了,作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最想做的就是让自己的课堂高效而充满活力,教师教得舒心,学生学得开心,从职业疲倦中解放出来;从教学中,从和学生的相处中,找到职业幸福感和满足感。想象很美好的,现实很骨感。实际教学中的学生考试,按照成绩考核教师还存在,也一直困扰着我,不得不让学生题海战术,“考试本位”的思想使我曾对课改质疑,我要不要坚持下去?
在现实中我能行的通吗?当我拿起《重构高效课堂》这本书时,我甚至颠覆了我以前的观点和看法,也从迷茫的意识中走出来。原来课改的高效课堂的理念是简单;做法是令老师深思的。
使我认识到“考试本位”虽不可取,但如果有高效课堂撑腰,提高成绩不但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且更重要的是学生的变化是惊人的,学***主的,学***的培养才是提升的核心,有了能力才能让学生在诺干年走出校园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健康的发展,幸福的生活,这才是教育的真谛。这也是高效课堂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读了《重构高效课堂》,才明白我们天天挂着嘴边的“因材施教”、“教是为了不教”、“教无定法”、“教学相长”是这本书无比肯定,也是以此来改革构建高效课堂的核心理论,想法就是这么简单。它只所以能成为高效,是它把这些理论真实的体现的活生生的课堂中,让理念有效、易操作的落实在老师和学生的身上。
我深刻地体会到,要高效,就要改革。首先就要革思想,有了全新的思想,才能有全新的作为。一个人的意识决定思想,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成就改革。为了实现高效课堂:
一、思想观念的更新。课程改革是一场文化的变革,教师要融入这个变革之中,追求先进文化和先进思想,不是一般的拓展知识面,多读几本书,而是以思考的眼光站在一定的高度进行知识更新。做为一名实验者首先要树立全新的教育观。
做为语文教师,应立足于学生的发展,以平等的姿态走近学生,尊重学生,相信学生,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的民主的和谐的教学环境,在课堂教学中放手让学生充分地读,自由地议,大胆地评,让创新的火花在读中迸发,从而真正树立以人为本、以读为本、以创新为本的现代语文阅读教学观念。并做到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转变——树立了个性教育意识。
二、角色地位的转变。书中让我认识到,教师角色该转变了,不再是从前课堂的导演者,整个课堂转变成了“学生主体、学情主导、教师助推”这样的高效课堂,学生主体地位完全落地。通过学习情境分析(学生情境、学生学习),顺应学习情境,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在学生具备能力的前提下培养学生。
教师已成为最真诚的合作者、最谦虚的听众和最挑剔的学生群体。教师的角色开始由居高临下的权威者向平等中的首席悄然转变;开始由传授者向促进者悄然转变;开始由管理者向助推者悄然转变。这种悄然的转变还体现在,教师由以往的单兵作战向紧密合作过渡;由画地为牢向资源共享过渡;由囿于教材向开发课程资源过渡。
学习就是倾听,但是利用资源来提高自己;错误并不可怕,错误也可以成为一种学习。教师不再拒绝一个问题的多种解决方案,也不再拒绝非传统的想法。多种教学方法使学生对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和期望,创作者由此诞生。
三、学***的更新。课改让我意识到,要把课堂交给学生,因此,我课堂上努力让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展现与培养,在课堂上让学生或质疑问难,或浮想联翩,或组间交流,或挑战权威。学***变成学生不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探索过程,并针对不同的学***,选择不同的学***,包括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性学习,实现互动式、交流式的合作学习,课堂中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了参与学习、体验成功的机会。
自主、合作、**的学***,不是课堂的顺序,而是课堂的特质;不是学生学***序,而是学生要达到的目标;根据不同的学***,选择不同的学***,才是“自主、合作、**”的真实意义。结合我们的小学语文学科的特点,我认为让学生利用自己的学***学***字词;在合作的过程中,要以学生的学情为主,小组学生要有共同目标和合理的分工,每个人都有用处,且缺一不可。在这一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倾听、交流、合作和与他人沟通的能力。
那些不合作的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不好。这不只是学***的培养,也是对发展学***人格的一项非常有益的课堂活动。在**的过程中,我们也要充分尊重和接纳学生的好奇心,允许学生去**那些他们感兴趣,但或许没有那么“实用”的问题。
这样一来,我们的创客才能百花齐放。
四、这本书中,不断的强调高效课堂流程。“五步三查”的流程就是使所有课改理念在高效课堂中的最大程度的落地。模式只是模式,我们并不能用“拿来主义”就行,不同的学科,不同的学段,不同的课型,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我认为把“五步三查”的思想精髓记在脑子中,每节课把不同的内容进行整合,设计出合适的导学案,这才是我们一线小学语文老师应该去深思和行动的内容。
总之,教育是儿童的教育,课程是儿童的课程,教育要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幸福的人。教师与新课程同行,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学生提供健康的身心、丰富的资源和未来的最佳发展是我们老师的任务,我们应该牢记这一点。
发展学生、幸福自己,我走在课改的路上,高效课堂是我一直追随且不变的目标,今后我也会一路且行且思。
关于教师的读书笔记【篇2】
《帕夫雷什中学》是苏霍姆林斯基一生心血与智慧的结晶,是一部不朽的世界教育巨著,这是一部“活的教育学”,它没有空洞教条的说教,没有深奥晦涩的教育理论,比任何一部教育学都形象生动,深入浅出,因为这全是作者自己教育生涯的结晶,是来自作者对教育工作满腔的热爱。翻读《帕夫雷什中学》,可以触摸到真理的闪光,人性的真谛,智慧的芬芳,诗韵的神奇;翻读《帕夫雷什中学》,如同聆听一位教育长者的娓娓叙说,如同领教一位智慧大师的彻夜长谈。读完《帕夫雷什中学》,我有以下几点收获:
一、要关爱学生
要想做一个好老师,不但是知识上的给予,更是要付出更多的热情,关注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智慧去启迪学生,用教师的情感去感化学生,用教师的人格去陶冶学生,挖掘他们的巨大潜能,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全面发展。
《帕夫雷什中学》全书充满了对孩子的爱。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作为教育者首先应该具备的一个最主要又是最重要的品质就是:
深深热爱孩子,有跟孩子在一起的内在需要,有深刻的人道精神,有深入到儿童精神世界中去并了解和觉察每个学生的个性和个人特点的能力”。
苏霍姆林斯基教育事业的核心是爱孩子、爱孩子、学孩子。他从儿童的生理特点出发,研究儿童的道德品质、理想信念的形成,研究儿童的健康成长,研究儿童的发展。书中还有这样一段话:“作为一位教师,要热爱孩子,感到跟孩子交往是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能成为一个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了解孩子的心灵,时刻都不忘记自己也曾是个孩子。
”他说:“如果一个人不相信孩子,如果他稍有挫折就沮丧,就绝望,如果他认为孩子将会一事无成,认为在学校不会有所作为,那么,他不仅会使孩子们痛苦,而且自己也会终生感到苦恼。”
“热爱孩子”、“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是贯穿全书的理论主线。“一个好教师意味着什么?首先意味着他热爱孩子,感到和孩子交往是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能成为一个好人,……时刻都不忘记自己也曾是个孩子。
”苏霍姆林斯基说:“只有教师关心学生的尊严感,才能使学生通过学***到教育。教育的核心,就其本质来说,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苏霍姆林斯基的理论和观点,来自于他教学实践的总结与升华。
他的许多教育主张,言简意赅,闪烁着他教育智慧的光芒,诸如“教师的教育劳动的独特之处,为未来而工作”,“真正的学习,就是儿童个人的创造性劳动”,“各类活动的恰当交替就是休息”,“树立榜样是劳动教育的一种方法”,“只要我们教育得法,没有哪一个人不会发挥出他特有的才能”等等这些都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学***理名言。
为了照顾孩子们的心,苏霍姆林斯基表显出一颗伟大的教育家的心。在谈到如何对待有缺点和犯错误的学生时,他说“假若你没有事先单独跟同学谈过他的缺点,没有想方设法使他相信他不对,就不要当着集体批评他。如果你让他认识到自己的缺点,那么就没有必要批评,批评就会变成无用的空谈。
”当学生在情感上、精神上或身体上受到伤害,造成痛苦的时候,他们会向你来告状或倾诉。作为校长、主任、老师一定要“认真倾听这些幼小孩子诉怨词”,“我们不仅要俯就孩子们所关注的世界,而且要深入到他们的思想中去,体验他们的情感,为他的不安而一起激动”。“要知道,他们并不要求老师去惩办肇事者,他所希望的是,要老师能理解和分担他的苦楚和愤怒心情。
”孩子所寻求的是,要使自己的感受在另一个人的心灵里的反响。“重要的是,不要冷落孩子满腔的激情,不要刺伤他们敏感的心灵,不能让孩子变得冷漠无情。”
苏霍姆林斯基十分重视学生的健康成长,建立了一套关于学生转变的教育理论。苏霍姆林斯基对学***的学生从不歧视,“我最关注的仍然是那些最难教育的孩子”,对每一位学生,苏霍姆林斯基都与老师们一起分析落后的原因,倾注满腔的爱心,采取不同的方法,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在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要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学困生,不管这个学生是谁,不管这个学生成绩如何,不管这个学生长相如何、性格如何,我都要公平地,全心全意地爱他们。
树立这样一个信念:只要我们教育得当,每个学生都能教好。许多经验证明,教师植有扎根于**学生之中,才能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才能产生力量和智慧,才能谱写教育的新篇章。
“爱生,不仅仅是一种感情,而且是一种活动”。让我们把这种活动进行到底吧!
二、要加强学习
要想做一个好教师,还要注重学习。教师从教一生,要学***。从《帕夫雷什中学》一书中我知道,一个好教师应当具备那些素养?
教师应当怎样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素养呢?怎样建立坚强的教师集体呢?苏霍姆林斯基作为校长的高明之处在于,让教师过着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既给他们充裕的自由活动时间,让他们有暇思考教育教学难题,有暇结合工作博览群书,引导他们实践、读书、科研相结合的道路不断前进,并有所发现,有所创新,最终达到用共同教育信念,把全体教师团结成一只坚强队伍。
教师的使命就在于设计和造就全面、和谐发展的人,当谈及学生的全面发展时,总是强调要尽力挖掘每个孩子的天赋才能,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最主要的是,要在每个孩子身上发现他最强的一面,找出他作为个人发展根源的‘机灵点',做到使孩子在他年龄可以达到卓著成绩”,还指出,“教师的技巧在于善于察觉儿童的天赋,善于确定足以使他施展他智力和创造力的领域,并向他提出在完成中要克服某些困难,从而促使他的才能进一步发展的那种任务”。作为巴夫雷斯中学的学生是幸福的,作为巴夫雷斯中学的老师是辛苦的,也是幸福的。
21世纪的教育不仅使学生有知识,知道如何做事,而且使学生学会做人。可见,新时代对教师提出了高层次的要求。我们不仅是教师,而且是教育家。
只有不断充电、更新知识、与时俱进,才能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真正担负起人才培养的重任。苏霍姆林斯基再三告诫我们老师,让“读书成为教师的一种很重要的精神需求。”“只有当一个教师能够深入掌握每种教育现象的理论实质时,他才会取得教育技巧。
”教师只有不断丰富充实自己的知识积累,形成强烈的求知欲,顽强的毅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才能具备课堂上居高临下的气势,纵横捭阖的能力和驾驭课堂的娴熟技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加强学习,“紧密结合对自己的教学实践及其他教师的经验和分析,去学***论和心理学。”做到“沉下气来学习,静下心来思考,”教学、教研两不误,让我们重新走到正确的教育轨道上来,在和谐的教学环境中,施展我们善教的本领,发挥我们善导的优势。在自我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带领学生学习,从书海中汲取营养。
乘“三案六环节”的课改东风,向45分钟要质量,提高教学效率,力争教学最优化,将学生和我们自己都从沉重的负担中解放出来。
三、要和同事团结协作
作为一个好教师还要善于和同事团结协作。苏霍姆林斯基高度重视学校教职工集体团结的教育力量,他在本书的第一章中,详细阐述了集体力量的教育作用,教师个人的教育能力、技巧、机智很重要,团结一致更是显得尤为重要。所以以后我要爱我的同事们,我要虚心地向他们学习,我要主动地与他们交流**合作,我要始终有团队精神。
“集体的力量与智慧是伟大的。”我要和其他教师相互协作,资源共享,同教研组的教师在学生作业内容的布置、作业量的安排、学***的使用等方面都要统一,争取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帕夫雷什中学》读完以后,我真的是“无限相信书籍的教育力量”,让我从中获得了再学***力和乐趣。我要不断学习,使我的教育教学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关于教师的读书笔记【篇3】
我去年收获最大的就是读了几本好书,其中一本就是《王崧舟讲语文》。特级教师王崧舟曾教授的《慈母情深》和《枫桥夜泊》都曾在小语界引起轰动。小学语文该怎么教?
王崧舟在这本书中有他独特的诠释,所有的章节和段落都取自他的演讲。他的语言时而诙谐幽默,时而发人深省,一不小心你就会不知不觉陷入他诗意感性的文字里,纠缠在语文与生命的漩涡里,然后发出仰天感叹:原来应该这样教语文啊!
一个寒假的时间,我常常就俯在桌前默默地着翻阅,接受着来自书本的一次又一次洗礼,他用文字一遍一遍唤醒着我内心的某种期待,常常忽然会让我恍然大悟:原来,我一直都是错的。
他说人生应该有四种境界。“境界不同,对职业和人生意义的体验和解释也就不同。”首先是功利境界,工作就是为了生存,教书就是我的饭碗。
好好教书,好好生活是绝对正确的。但是如果始终停留在这个境界,单纯只是为了赚钱而教书,王崧舟不客气地说:“老师啊,您是要了一辈子的饭啊!
”其次就是上升到了道德境界,就是为了肩上的这份责任而教书,因为你面对的是全班四五十个承载着全家甚至是几代人的希望,为了这份责任和希望,怎能不好好教书呢?可是冷静下来一想,你会发现,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无私奉献,为学生而活,为家长而活,为校长而活,这样有意义吗?“人不能总是为别人而活吧?
”所以这个时候,必须超越,必须得提升自己的境界。第三重境界那就是科学境界,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要做科研型的老师。那时你就不是为谁而活了,你是在为学问而活了。
你总是想方设法提高学生学习的效率,不断更新是自己的理念和方法,“怀着一种憧憬、怀着一种期待、怀着一种惊奇进入了课堂。”“你在试验你的思想,你在考量你的做法。”你在教学过程中找到了做学问的趣味,这应该是一种很高的境界了。
最后,第四个境界是生命的境界。时间就是生命,你每天都在消耗自己的生命,并为更多的生命付出,期待“生命与生命之间的交流,生命与生命的沟通,生命与生命的美丽邂逅。”“支付的是生命,结缘的是生命,最后收获的还是生命。
”每一次上课都要有“活在当下”的思想,如果每次提出问题之后,你都只是在期待一个正确的答案,那你永远只能在焦虑、矛盾之中度过。
事实上,这对语文教师来说是一个矛盾。当然,提出这个问题需要得到正确的答案。只有正确答案,教学才能正常进行。也许数学可以这样思考。中文绝对不好。王崧舟举了于永正老师上的《新型玻璃》一课,学生反复读过课文之后,注意是反复读,老师提出一个问题:
“课文介绍了哪几种新型玻璃?”学生回答说:“课文介绍了五种玻璃,第一种是吃音玻璃,第二种是夹丝玻璃,第三种是吸热玻璃,第四种是变色玻璃。
”老师没有让学生马上坐下,而是增加难度,希望学生能说得简洁一些。学生面露难色,想坐下了。如果你活在下一刻,你将寻找答案,麻烦就会随之而来。
于老师却是利用了皮格马利翁效应,他淡定地对孩子说:“孩子,别忙坐下。老师看你有这个能力。
要不,再想想?”那是在借班上课,于老师一定不太了解学生的情况,如果遇到的是个差生,那后果又该如何呢?当时,全场观众都很安静,期待着学生们的回答,而老师于老师则一直平静地看着孩子。
几分钟后,那个孩子做出了这样的回答:“课文共介绍了5种玻璃,它们分别是吃音玻璃、夹丝玻璃、吸热玻璃、变色玻璃。”回答得非常简洁,于老师这样夸赞孩子:
“说得好,说得妙,妙就妙在‘分别是’三个字,帮你节省了整整十五个字。孩子,如果你坐下来,你就失去了展示你才华的机会。这样的机会可不多啊!
”全场一片掌声。
这是活在当下,这是享受课堂,你选择什么样的生活状态,注定了你将收获什么样的生活。读完了这个篇章,我也一直在思考,我现在出于什么境界,我还应该向怎样的境界奋斗。在每一节语文课上,我是享受还是痛苦?
我为那些试图获得新知识的人做了什么样的努力。王崧舟的话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我整个教师时代都可以细读和思考。最后我找到了黎巴嫩文学大师纪伯伦的一句话,以其与同行共勉,“工作是看得见的爱,通过工作来爱生命,你就领悟到了生命的深刻秘密。”
关于教师的读书笔记【篇4】
“有效教学”有三个基本要素: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综合起来讲,有效教学是指教师以尽可能少的时间、精力和物力投入,取得尽可能多的教学效果,实现教学目标,满足社会和个人的教育价值需求。
如何实现有效教学呢?
书中谈到首先要有效备课 。备课中讲到三种计划的制定,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有这种能力。具体到日计划的制定,也提出要考虑三个要素(组织形式及课堂管理因素组合,很轻松地指出教师是一个“象受欢迎的男女演员”一样的复合型的天才。
其次,有效指导 。主要讲了“有效讲授”与“有效提问与倾听”。在有效讲授的论述中教了我们三种技巧,感觉很亲切,很实用。象一位长者在循循教导,我浏览了刘教授的博客,其中对加入的条件有几条要求很耐人寻味。这样写:接受我的新生活建议,把体育锻炼当成头等大事 不破坏、不挥霍自然资源 保护动物,尊重生物多样性。感觉刘教授更加有血有肉,读起文章来更感觉亲切,似乎再听报告一样的感受,仿佛看到教授写书是的情景。文中关于“保持节奏”的策略也讲的很细致。如教学节奏与任务的难度或复杂程度相适应;教学环节的过度及不同 主题间的过度要重视,要保证过度数量不多,尽可能有条理,简洁等。
教师读书笔记及心得(2)
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夕阳之辉。一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对于我们教师学习新的知识来面对新的挑战,更是不可忽视的。它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但是由于工作的限制,上班族们不能向学生那样坐在课堂里学习,而读书就成了我们最有利的知识武器,通过书本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也不受空间的限制,方便的学到新的东西,扩展新的思路。总的来说,读书对于我们个人成长的好处可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科学巨人的虚怀若谷自然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的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书本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体现,通过对他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的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这样来实现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是从头开始,那么,无论多么伟大的人,做出多么大的贡献,人类社会最终还是在原地踏步。由此更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了。
二、读书开阔人的视野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就像做股票的人都应了解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以便能更好的分析股票走势一样。研究物理学的学者们都要有一定的化学和其他基础,才能有所成就。记得一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才行。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也没有间断过学习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斯称为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
广博渊深的知识,对恩格斯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的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有很大的帮助。从它的经历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知识的力量,更能体会到书本做为人类掌握知识力量的有力武器的巨大作用。
三、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生来无善亦无恶,关键是正确的引导。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的羁绊;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必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从而使我们入神忘情,灵魂升华。所以我们要倡导并支持读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一个称职的教师,以带动教育事业的蓬勃健康的发展!
关于教师的读书笔记【篇5】
优秀学生是相似的,“差生”却各有各的“差法”。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告诉我们每个老师:“那些特别的孩子正是通过犯各种各样的错误来学习正确的;我们永远都不要绝望,是因为只要我们充满期待,他们或许很有希望。”“照亮学校的将永远不是升学率或者其他名和利的东西,而是圣洁瑰丽的师道精神,是一种对孩子的不染一丝尘埃的博大的爱,和对每个孩子作为无辜生命的深深的悲悯。怀着爱与悲悯,我们不放弃,绝不放弃。让我们专著的神情告诉所有人,我们没有放弃。”从这些话中我深深地感受到用爱心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的重要性。而且在幼儿园不用成绩去评价孩子的优劣,所以每个孩子都是祖国的希望。对于这些尚未开放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倾注更多的耐心,倾注更多的温暖,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他们,百花齐放才能迎来满园的春色!
关于教师的读书笔记【篇6】
细细品读着雷夫·艾斯奎斯的名著——《成功无捷径——第56号教室的奇迹》,仿佛就和雷夫老师经过了一次面对面的会心交谈。雷夫老师用通俗易懂、口语化的语言给我们介绍了他的教育教学生涯,在他的书中他更着眼于对事件的描述,而避免长篇说理,给人以或警示,或借鉴,让每一位读者都能从中吸取营养。雷夫老师的教学教育方法中,虽然有些并不适合我们,但我还是从中受益匪浅。对教育的理念以及教师的自我提升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阅读在学校的教育里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学生在学校里看书、做题都是阅读,所以阅读应该说是很“泛滥”,而不是缺乏的。但是学生的阅读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呢?所以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培养学生阅读的兴趣,让学生喜欢阅读,这才能让学生终身受用。我们提倡终身学习,这就势必要求我们自己想读,自己会读。当我在班上看学生晚修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如果布置学生完成试卷,学生会很自觉的在那里做试卷,但是如果布置让他们预习课程,他们就不知所措了,不知道该做什么了。所以当一本书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不知道怎么去阅读,怎么去学习了。所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学生喜欢阅读,学会阅读。
感恩教育已经慢慢的在学校教育中得到推广,而作为教师,我们在平常的教学中也可以贯彻感恩教育,毕竟感恩教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而是项长期的任务。学会“感恩”,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尤其重要。因为,现在的家庭独生子女居多,他们都是家庭的中心,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家中四、五个大人围着他们转,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掉了。”久而久之,孩子的心中就只有自己,没有别人了。要让他们学会"感恩",其实就是让他们学会懂得尊重他人。当孩子们感谢他人的善行时,第一反应常常是今后自己也应该这样做,这就给孩子一种行为上的暗示,让他们从小知道爱别人、帮助别人。
学校是学生走向社会的过渡地带,学生不仅是学校里的学生,同时也是社会中的一员,所以社会的礼仪和规则也是学生必不可少的。现在竞争越来越趋白热化,到处都是充满竞争,而恶性竞争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所以让学生树立良好的规则意识,可以让学生真确处理在学校,以及在社会面临的各种问题。
这是个及其普通的问题,然而恰恰被我所忽略。原来我以为找到了一份工作,当了一名老师,然后就要努力把书教好。但是我们究竟要教给学生什么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让学生考个好成绩、遵守好纪律、等等,除了这些,我们还要做什么呢?我认为,我们要促进学生的发展,而非提高学生的成绩。
教育孩子的最大忌畏是说一套,做一套。因为要让学生听你的话,首先得让学生先信任你。对于一个表里不一的教师,学生对他的每句话都会产生怀疑,这样他的教育效果都会大打折扣。所以我们要为人师表,先以身作则,给学生树立榜样。
学生是教师教育教学的对象,同时也是教育的主体。离开学生谈教育,那只能是瞎扯蛋。所以我们要研究我们的学生,了解我们的学生,实现教学相长。所以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一名新教师,我们要贴近学生,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要求,才能快速提高自己,最一名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每个人做事最容易的就是从自己的立场去考虑问题,所以很多事情你觉得你处理得相当完美,但结果却大相径庭。所以很多老师都抱怨学生把老师的话当耳边风,抱怨学生逆反心理太严重。但是我们说的话、我们的做事方法是否让学生乐于接受呢?所以我们遇到问题要保持冷静的大脑,多从学生的立场出发,才能找到根本的解决途径。
当然,雷夫老师的书中让我学习到了很多,但是也有一些做法并不适合,例如雷夫老师采用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的方法来提高成绩。我们要提倡在有效教学的基础上高效教学,减轻学生的负担,而不是加大学生的学习时间。
对于一本好书,我们要带着批判的眼观去读,带着扬弃的思想去读,吸取书中的精华。读完了《成功无捷径——第56号教室的奇迹》这一本书,引起了我深刻的思考,对我今后的教育教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闪闪的红星读书笔记通用6篇
栏目小编为您提供了闪闪的红星读书笔记。在写作中,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只不过必须建立在读后的基础上抒发感想,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内心被故事里的剧情深深折服。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闪闪的红星读书笔记【篇1】
自古有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由此可见,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并且终身受益。读完《闪闪的红星》,我被主人公潘冬子不畏艰险、顽强斗争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1931年,工农红军解放了柳溪,7岁的潘冬子也参加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父亲潘行义在手术中主动将麻药让给他人的行为,使潘冬子深受教育。3年后,红军主力被迫撤离柳溪,潘行义随部队转移。临行前,他给潘冬子留下了一颗闪闪的红星,柳溪随红军的撤退又处于恐怖中。
不久,红军干部吴修竹向潘冬子和母亲传达了遵义会议的精神,增强了勇气和力量。潘冬子母亲的壮烈牺牲,使潘冬子变得更加坚强。在闪闪的红星照耀下,潘冬子积极参加斗争,他在战斗中破坏了吊桥,巧妙地把盐化成水送给游击队,把情报送给游击队;他勇敢地砍死了睡梦中的胡汉三,有力地配合了游击队攻打姚湾镇的行动。
1938年,江南的红军游击队准备开赴前线。潘冬子戴上那颗闪闪的红星,加入了红军的行列,踏上了新的征途。
书中潘冬子的爹对他说的那句话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里:痛的时候硬是不怕,痛就会怕你,也就不痛了!当潘冬子从米店跑出来,颠沛流离,饥饿难耐的时候,他想到了他爹的这句话,他想:我现在饿了,我不怕饿,看会怎么样?的确,他不再想饿的事,也就不觉得饿了。宋大爹也教育潘冬子:我们要向那青松一样,风再大不低头,雨再猛不弯腰。潘冬子就像青松一样挺拔,不管遭受怎样的挫折,经历多少苦难,他都把长辈的教诲铭记在心,无所畏惧,坚持斗争到底。
了解了潘冬子的故事,想想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潘冬子想要上学都办不到,而我们却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看书写字,听老师讲课,那都是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坚持同敌人斗争换来的。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学习,做革命先辈的接班人。长大了,为祖国繁荣昌盛贡献力量。要对得起那些像潘冬子一样为今天的和平舍身铺路的先辈,因为我们是新中国的闪闪红星!
闪闪的红星读书笔记【篇2】
红星闪耀在中国大地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小说,名字叫《闪闪的红星》。读完后,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潘震山的男孩,他出生于红色之家。他的爸爸是赤卫队队长,他的妈妈是共产党员。可就在他七岁那年,他的爸爸去北上抗日,他的妈妈被敌人杀害了。潘震山一下子变成了“孤儿”,尽管他还有爸爸。但在党组织的关怀下,他一天天地长大了。
在他十四岁那年,他被送到一家米店当学徒。在那里,他亲眼目睹了一幕幕人间丑恶。有一次,米店的沈老板,囤积居奇,抬高米价。人们要买米,警察反而以“闹事”之名赶走了百姓,还用枪打死了一个孩子。潘震山恨得咬牙切齿,真想和他们拼命。但他选择了忍让,他想将来有一天他一定会为这个无辜死去的孩子报仇雪恨的。
最终,潘震山烧了米店,逃了出去。他历尽了千辛万苦,游过了长江,找到了解放军,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在部队休假期间,他去看望了姚公公一家,又去看望了在米店时结识的二师兄刘来子,再回到家乡柳溪,把杀害他妈妈的地主胡汉三抓了起来,交给党组织处理。终于,胡汉三被枪决,这个坏蛋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在那个吃人的旧社会中,地主不劳动,仓里堆满粮。财东不出力,吃得白胖胖。而农民流血又流汗,还吃不上饭,住不上房,穿不上衣。正因为是这样,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打土豪,分田地”。这使天下的老百姓得到了应有的天地,使天下的地主土豪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共产党是多么伟大啊!
潘震山在柳溪时,胡汉三打他,他在米店时,沈老板打他,他跑到双岔河时,黄胖子又打他!这些人之所以敢这么做,就是因为他们有钱、有势,还因为他们是和当官的人一个鼻孔出气的。但是红军一来,他们马上就露出了另一副嘴脸,对谁都露出巴结的笑。红军一走,他们马上又变得凶神恶煞。这使得他们更加可恨了。
同学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因此,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祖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闪闪的红星读书笔记【篇3】
今天在书中认识了一位小伙伴,他的名字叫潘东子,他在江边被敌军抓住的时候,在这生死关头他克服重重困难,机智地与敌人周旋,在他身上我
会了勇敢。在寻找红军的过程中,没有食物吃,他饿得头晕眼花仍没有放弃寻找,在他身上我学会了坚强。他翻山越岭,双
脚上满满都是伤痕,但依旧不放弃,我在他身上学会了坚持。
在我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的时候,我总不禁想到潘东子所生活的环境,他所在的地方是一个贫苦的村庄,受尽了恶霸胡汉三的剥削和欺压,在村里年仅八岁的东子,原本的生活无忧无虑。可世事无常,父亲参加了长征,去向不明,母亲壮烈牺牲,只留下他一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还要不停地和敌人斗智斗勇,真是艰难啊。在如此艰巨的环境下,东子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保持了在父母影响下所受到的革命家庭的熏陶,有志气、有胆量。通过自己的智慧与敌人斗争,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走入了红军的行列。我真为他高兴哦。
东子的故事让我明白了现在的美好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用自己的微薄力量努力的为祖国做出属于自己的一份贡献。
闪闪的红星读书笔记【篇4】
今天我看了《闪闪的的红星》,觉得里面的潘冬子非常了不起,在那时生活条件那么艰苦,他一边学习,一边还要和敌人斗争。特别是他在爸爸出去打仗,妈妈不幸牺牲了,他是那么坚强,我特别佩服他。
在看到冬子在给爸爸回信中写到,爹:您给我和母亲的信我收到了,但是母亲再也不能看到您的信,她已经在十四年前牺牲了。母亲是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虽然她的党龄仅仅只有一天多,但是她作为一个崇高的党员形象,永远留在人们的心里。
现在,我已是革命队伍中的一员,十五年来我把您送我的这颗红五星紧紧地带在身边,是它给我信心,给我希望更给了我勇敢,是它鼓舞和鞭策着我紧跟你们的脚印,顽强地生活和战斗。看到这里时我热泪盈眶,为冬子那英勇牺牲的母亲难过,为那些被“皇军”压榨的平民百姓伤心。
原来我们今天美好幸福的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要无比珍惜。一颗闪闪的红星,让我时刻不忘自己肩负的重任,它像灯塔,引我前行;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做一个新时代的接班人。
闪闪的红星读书笔记【篇5】
《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妈妈把一本新书——《闪闪的红星》递给了我。我随手翻阅起来,不知不觉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了,几乎一口气读完了它。
1934年,主人公“我”——潘冬子在比我们还小的年纪,他的家乡被大土豪胡汉三统治着。为了让种田人不再受罪,乡亲们在党组织的领导下闹起了革命。他爹潘行义当上了赤卫队队长,最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北上抗日。临行前,他爹送给潘冬子一颗“红五星”,并告诉他看见这颗红五星就和看见他一样。从此,这颗红五星就像一盏明灯,成了潘冬子活着的信念。
随着红军战争路线的转移,原本被打倒的胡汉三又回来了,整个村子重新笼罩在他的魔爪下。潘冬子的妈妈刚刚入党一天就英勇地牺牲了。为了保护“我”这颗“革命火种”,修竹哥,陈均叔叔,宋大爹,刘三妈,赵叔叔,姚公公……他们就像跑接力赛似的,将接力棒一一相传,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让“我”感受到在革命队伍里,处处有亲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汉奸胡汉三,米店的沈老板、老板娘,警察局的孙局长,黄胖子……他们都没把穷人当人看,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
在生活实践中,潘冬子慢慢学习,慢慢长大。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解放军,并且也成为了一名解放军战士。十几年来,潘冬子一直把他爹送的红五星紧紧地带在身边,是红五星给了他信心,给了他希望,更给了他勇气和力量。
书看完了,一个知恩图报,自强自立,有责任感的“潘冬子”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比起“潘冬子”们,我们是在蜜罐中成长起来的,但同学们,请别忘记,我们的幸福生活正是有许许多多“吴修竹”“潘行义”“潘冬子的妈妈”“潘冬子”,这些革命先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所以我们要多读像《闪闪的红星》这样的红色经典图书,了解历史,铭记革命英雄。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的远大理想。听党话,跟党走,强国有我们!
闪闪的红星读书笔记【篇6】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闪闪暖胸怀这是我上幼儿园学会的一首歌曲。在暑假读一本好书中,恰巧我看到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于是我毫不犹豫地读了起来。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和我一样年纪的小男孩,他的名字叫潘冬子,父母都是共产党员,从小立志做一名红军战士。在潘冬子的革命故事中,他面对敌人临危不惧、斗智斗勇;面对困难和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和坚定地意志去战胜它。红军最后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潘冬子成为了一个小红军的革命故事。
这本书为什么叫《闪闪的红星》呢?因为潘冬子父亲在跟随红军队伍临走时,留给他一颗红艳艳的红色五角星,这颗五角星就一直珍藏在潘冬子的内衣口袋里,陪伴他追寻延安的红军队伍;陪伴他暴风雨中渡过波浪翻滚的长江;陪伴他翻过一座座山岭低洼。这颗珍贵的五角星给了潘冬子信心和希望;给了他无限的力量;给了他勇敢无畏的红军精神。所以这本书叫《闪闪的红星》。
看完《闪闪的红星》这本书后,我也要向红军小战士潘冬子学习,做一个聪明、勇敢、上进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