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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孽子

发布时间:2023-04-29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孽子模板7篇。

书是知识的载体,知识是弥补空缺的。不同的人对于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既然如此,你知道如何写作品读后感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孽子”,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后感孽子(篇1)

《孽子》读后感500字!

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第一章内容很短。因为受到上一本书的影响,我以为是一章节一个故事,于是继续读第二章。读到十几页发现,原来这是连起来的呜呜呜呜。

一群处于社会底层的孩子,在白先勇笔下,尽情的展现了出来。他们大多数都是被父母抛弃的,尤其是和父亲有这解不开的仇恨。因为得不到爱被虐待,走进这个公园中,与其他和自己经历相同的孩子相依为命。

有一个可憎有可爱的杨教头管理他们,干的事无非是卖淫和偷东西。最开始的孩子阿凤很特别,在这帮孩子眼中格外显眼。主人公阿青,说不尽的惨,经历着艰难痛苦,因为和学校里一个男孩子发生关系被父亲逐出家门,开始了公园里的生活。

公园里的郭爷爷,用相机记录下来这每一个公园里的孩子的面孔,做成相册集,每一张照片都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还有博爱的傅姥爷,也是因为曾经逼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心怀愧疚,决定帮助公园里的孩子。

阿青就这样生活着,在酒店打工,后来在他们一起开的安乐乡帮忙随后又去照顾傅姥爷,直到他离世。

这本书的情节很多,故事很多,看的人很揪心。那是的台湾,还处于国民党刚刚登岛,战争残余期间,混乱无助,像那帮孩子一样……

白先勇的书真的是太赞了,要内容有内容,要情节有情节,要细腻有细腻…

读后感孽子(篇2)

读了白先勇老师的《孽子》,在电脑前面坐了良久,仍感到意难平。我读书的时候最愿意跟朋友唠叨。书陆陆续续地读了三天,感慨的话也从“好一淋漓尽致的爱情群像啊!”变成恚然不平的一声“苦哇—”,脑海里都是《游西湖》折子戏《鬼怨》里饱满的秦腔。

再读到后来,倾吐的欲望一下子被遏住了。我跟着李青,看他目睹傅老爷子下葬,看他跟王夔龙握了手相继远去,又不免想起了韩缜《凤箫吟》里那句“长行长在眼,更重重,远水孤云。”郭公公说这群鸟儿终究还是会飞回来的,飞回莲花池边那一个隐秘国度,我却在这公园里读出了一层转瞬即逝又世代永存的双关来。李青是小苍鹰啊。虽不及鹰隼之凶猛(也是被世事和情字磨平了棱角),但也不愿鸳鸯似地与谁比翼而栖。荒谬的是,我等本是陌路人,却由一个共同的“孽因”聚在一起,擦出火花,把一本该平淡的人生映地轰轰烈烈。你说我该谢这社会还是不谢,怨这世故还是不怨啊。

欧洲读者品《孽子》,看出了一部惊世骇俗的巴洛克歌剧。我却像看布莱希特的戏剧,越看画外音越前置,越看越清醒。倒也不必刻意去把哪一个人物“英雄化”。这书中本是一个个“我”,一个个“你”,一个个“他”。当你觉得诧异了,觉得悲悯了,就该赶紧把急于翻页的手收住,责问自己这一“异感”的来由。我模模糊糊地把这群“鸟儿”分了个类。一群人,想要的各不一,活的姿态也大相径庭。有背着标签找寻自我的(李青、阿凤);有带着旧愿渴望救赎的(王夔龙、傅老先生,李青也是);也有为欲所困一意孤行的(老鼠、吴敏、小玉)。

这三个类别好像三张不那么透明的网。有人身上罩地层层叠叠,便羁系终生。有人只罩一层,看世事也澄明些,但免不了一辈子束手束脚。白先生刻画李青,似是硬要在这荒诞现实中竖起一把尺子。他算是一群异类中最标准的,怪异得通情达理,庸常得畏首畏尾,自私而又纯良,知世故而又不世故。白老先生也谈父子情。书中多得是,二人说戗了,各自的流离与苦厄也开始了。我不知道李青读《大熊岭恩仇记》时究竟是怎样的心情。反正越是亲密越容易囿于成见,越是珍重越容易口不择言。最后你对着别人的儿,他望着别人的父,眼前人不是心中人,眼前人好似心中人,相互依靠着又孤单着落拓。谁也不知道李青最后有去探望他父亲没有,如果没有,也终究一辈子在别的长者身上找寻父亲的影子,在别的孩童笑颜间想起那一把口琴。

《孽子》群像|来源于网络

三水街的花仔最后唱了什么我已不记得了,就记得他曾经哼过《三声无奈》。我找来邓丽君老师唱的听了,歌声酽酽。“三声无奈哭悲哀,月娘敢知阮心内。”听着听着,白老师的文字像掩了一层悲情的滤镜一样。说来也怪,他写得愈平淡,我愈愕然。他愈笑看,我愈难平。倒也不是平淡中出英雄,我固执地认为这本书里没有谁是真真正正的英雄。只是他们活得太真了,在这社会破败的条框里还那样真,让人油然而生一种自愧不如的崇敬与感慨。人世间的最大悲哀便是像傅老先生一般,对一切苦痛冰然、无动于衷。但看着《孽子》不明不白的最后一行字,我却在肖想着,在痛过以后,这世间一定也会郁郁葱葱地生出许多迷人的灵魂,在这冰面上肆意盎然。

我不敢说白老师有最宏大的格局,但他一定有最敏感的神经。

我是因为“标签”二字拿起的这本书。读罢,全然忘了“标签”这回事。倏忽想起自己最初阅读的动因,竟也隐隐地愧疚起来,倒觉得自己看低了这群人,看低了这本书。

读后感孽子(篇3)

读完孽子,有所思。深感造化的弄人,深觉人世的艰难。没有谁有错,也莫要问缘由,出生即意味着受苦,不在暗夜中忍受,就在暗夜中消亡。一生一世,如此而已,那些目光灼灼似火的少年们,当然也包括自以为身在其外的我们。人类的永恒困境,谁也不能豁免。

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归依的孩子。这不是单纯的关于男同的作品,在这个隐秘的王国外,还有无数这样的王国,或在明处,或在暗处,或合伦法,又或者不合。还有无数这样的孽子,或逢着一场孽缘,为此背负一生的伤口,或在空旷无人的长街上,急切地、仓皇地逃窜,在漫长无涯的岁月里流亡和追寻,终于还是没有找到归宿。

哪怕永远不停地在奔逃,也注定是一场失败的战役,这失败是流淌在身体里的血,从一出生就不可逆转了。那些青春鸟儿们,生就面临不同寻常的,荆棘丛生的道路。不停地躲藏,逃离,终又兜兜转转,飞回公园的莲花池畔。他们从小就缺乏爱,所以他们的爱炽热灼人得紧,一旦动了情就意味着危险,像浴火的凤凰,像漫天的星火,哪怕明知道永远得不到重生回转。当时过境迁,又是年夜的满天星火,青春不再的他们会失魂落魄,恍如隔世:只有人不见,梦似的挂起。

即便如此,也还是在依旧继续生活,依旧做一个樱花梦,为着它不停地曳着疲惫的步子前行,就像在命运的轨道上,明知道得不到走出困境的答案,我们仍然会一刻不息地追问。生而为人。

小说线索环环紧扣,描写生动,文字深入人心。非常佩服这样的文字,也好久没这样佩服过谁的文字了。《孽子》真的不简单,很值得一读。

读后感孽子(篇4)

当初看到作品开头:“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夜里,自彷徨街头,无所归依的孩子们”

这句话时,就感觉仿佛有那么一场大雨,它阴黑又沉重,直击心脏。

白先勇写了一群人,没有丝毫避讳,甚至是有点剖腹割心的样子——我把我们最阴暗的东西掏出来给你看。但正因如此,书中的每个人物才能如此真实。他们本无交集,却又神奇地聚在一起,在这浮沉世界中有些茫然但却不失坚定地闯荡。

最触动的还是阿凤和龙子的故事吧。我知道这么说有人可能会觉得烂俗,但确实,当夜空中的星星出现,当那田间的白鹭鸶飞起,当阿凤如捧起火焰一般捧起那朵红莲花,当龙子在雨夜发出野兽一般的悲鸣,我禁不住地透过他们的命运一次次感受到生的执着和死的热烈。

其实我觉得书里的这群人不管他们是何身世,有怎样的经历,向何处走去,他们那种骨子里的炽烈与野性都是惊人的,是现在这个庸碌的世界所缺少的。

白先勇并没有许诺什么未来一定会更好,但他记录下了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的一生有这样活过。这就已经很好。就像扉页里写的那样,这本书让人能看到没有人会真正的在夜里孤独前行。

整部作品还是压抑的,看完心里仿佛堵了一块大石头。希望未来真的能有那么一天,这些青春鸟们能不再那么无依,不用再如《阿飞正传》里的鸟一样落地的那天即是死去的日子。

读后感孽子(篇5)

我们共同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练得痛不可当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孽子》里那些活泼的、桀骜的、美丽的青春鸟,正是那些猥琐的、孤独的、苍老的驱壳的昨天,而那些猥琐的、孤独的、苍老的驱壳,也正是那些活泼的、桀骜的、美丽的青春鸟们的明天。这本书弥漫着时间循环里难逃的悲凉宿命,也强烈表现出作者对青春美好的恋慕与惋惜。

故事最后对所有人物去向一一作了交代,有人说这是一个喜剧的收尾,似乎每个人的命运轨迹都呈现出向好的趋势,但这并不能扭转“孽子们“的悲剧收场,其实白先勇在结尾之前便作了结尾。如俞先生与李青同床那一幕,主人公认为这是他人生中遇到的”最正派、最亲和、最谈得来的一个“,而当俞先生对他有了进一步表示的时候他却强烈拒绝,因为他觉得“自己身上长满了疥疮”,因为“在那些又深又黑的夜里,在后车站那里下流客栈的阁楼上,在西门町中华商场那些闷臭的厕所中,那一个个面目模糊的人”在他的身体上留下了污秽。对于命运的捉弄与无奈,主人公“压抑在心中的悲愤、损伤、凌辱和委屈,像大河决堤,一下子宣泄出来“,当场禁不住失声痛哭。

他们是一群多么渴望得到爱却无力去爱的孩子。

我们都终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这样渺小,像装在造物主布袋里的一窝小鹿,有天放了我们在荒野里各自奔突,于着苍茫间,都是被遗弃的孤儿;我们惊惶、疑惧、带着不安活在这世上;我们颠沛、流离,一生都在与孤独对抗,最后还是逃不掉一个孤独的收场。

读后感孽子(篇6)

“有的人一辈子被童年治愈,有的人一辈子在治愈童年。”

读完白先勇先生的《孽子》以后最深的感触就是这个。

这群“青春鸟”,这群在公园莲花池放浪形骸的少年们,大多在用一生治愈童年,阿青一直在治愈自己的弟弟早逝的创伤;小玉做的“樱花梦”其实是为了寻找生父;吴敏为了刀疤王割腕、付出一切是因为他曾把从黑暗童年中拯救过吴敏;老鼠虽然总是以贯偷的形象出现,但只偷喜欢的物件从不偷钱也是在治愈自己匮乏的童年吧;傅老爷子拼了命地保护这群青春鸟,去孤儿院照顾孩子,也是在为自己当年逼死了儿子而赎罪……

爱、乡愁、父子这几个主题就像是书中悬在每个人心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拼尽一切,大家都在追寻这些,都在治愈这些。与其说给这部小说贴上什么“男同纪实”这样的标签,不如说这只是一部“青春鸟群像集”,书中的这些十几岁的少年,褪去玻璃的身份,与我们没有任何区别——一样地挣扎着生长、一样地寻找爱、一样地在拼命守护、治愈自己的童年。

很感谢在夏日终结之前读到白先生的这本书,感觉还会读很多遍。

读后感孽子(篇7)

孽子是一部电视剧,确切的说是一部同志电视剧。

在看罢白先勇先生的这部长篇巨着后感觉十分的复杂,内心掀起了瀚然大波却不知道因这部作品受到了些什么样的感染,既然在感情方面对作品的感觉是模糊的话,那我就只能从另外的角度去感受孽子了,不过我想说明的是,孽子确实是一部很好的作品,希望志同道合的人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小说也好,电视也好,一定会让你更看清你现在的生活状态。

其实我第一次看孽子时还在大学,在长沙,记得是在一家网吧,熬了一个通宵却只看到第六集,后来因为要找工作,所以就没时间继续再看了,但对后面的故事很期待。前几天,一朋友买了这部电视的VCD,说我有时间可以去看看,我带着原先的期待看完了这部电视,但结果却不像我想像的那般精彩。怎么说呢?首先我感觉整部作品仅围绕着两代人之间的矛盾展开,未免会使故事情节单调乏味。让人感觉同志之间的感情就只是两代人对感情的态度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这样未免有点牵强和单一,致使剧情反反复复,乏善可陈,到最后让人产生腻烦感,毫无悬念感。这是这部戏最有欠缺的地方。其次,我觉得作者对主人公李青的刻画不够深刻,可能是因为故事情节单一的原因,我总觉得作者花在李青身上的笔墨不少但这个形象过于单薄,不够丰满,在剧中,我们大多数时候只看到内敛,稳重的李青,而很少看到他对感情追求的执着与渴望,他成熟但不够勇敢。另外,我觉得故事情节的完整性不够,李青带回家的那个又聋又哑的小孩最后的结局没有交代清楚,而李青最后喊着军训口号要跑去哪也不知道。当然大家可以推测是去军校,但还有这个可能吗?他是有前科的人。我觉得整部作品最出色的地方应该是配乐,几乎所有的配乐都是悲情的,它把人物内心的忧伤,哀怨,撼恨推向及至,使观众也跟着音乐陷入剧情中。这也是文章能引起如此共鸣的原因之一。

但总体来说,孽子也算得上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至少他在这个很少有人涉足的领域开了个先河,让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同志,关注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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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勇孽子读后感


【篇一:白先勇孽子读后感】

《孽子》是台湾作家白先勇所著,它是白先勇创作生涯中唯一一部长篇,也是最独特的一部作品。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了一群聚焦台北中央公园里的沦落少年青春鸟,细腻描述了他们不为人知的生活,以及他们被社会、家庭、亲人所抛弃的痛苦曲折的心路历程。故事以这群下层同性恋者的生活为主,旁及隐身于各行各业的同性恋者,一段段同性恋曲,反映同性恋者族群被家庭、学校、社会放逐的边缘处境,呈现同性恋者身体与心灵双重流亡的困境。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作者亲身经历的折射。

因为与实验室管理员发生暧昧行为,阿青被学校开除了。一直盼着他能考进军校的父亲,一怒之下把他逐出家门。这少年打着赤脚,拼命地奔跑,跑出家门、跑出巷口,终于跑进了莲花池边那个隐秘的王国。在这个黑暗的王国里,有一群跟阿青一样的青春鸟,他们共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挡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午夜,这群鸟儿如同冲破了牢笼的猛兽,张牙舞爪,四处狩猎。他们一个踏着另一个的影子,狂热地追逐着,追逐那巨大无比充满了爱与欲的梦寐

在现代社会,同性恋依然不能为人们所接受,更何况是在那样一个封建制度下的社会,所以他们只能躲藏着,建立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王国。书中这样描述他们的王国: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了,因为这是一个极不合法的国度:我们没有政府,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受尊重,我们有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在我们这个王国里,我们没有尊卑,没有贵贱,不分老少,不分强弱。共同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挡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

小说浓墨色彩地描绘了王夔龙和阿凤的故事,龙子英俊高大,家境殷实,用情专一,阿凤潇洒矫健,浪漫多情,他们的爱可谓是轰轰烈烈,凄美而又浪漫。在新公园这个男同性恋的世界里,龙凤深情已流传为永不退色的神话传说,无不令每一个倾听者充满着强烈的羡慕与向往。书中这样描述:我对他说:我一身的毒,一身的肮脏,你要来作什么他说:你一身的肮脏我帮你舔乾净,一身的毒我用眼睛替你洗掉。龙子的爱太强烈,以至于阿凤想要逃,爱的深处没有理智可言,也注定了要以悲剧收场。

龙凤之情真的那么令人羡慕吗?我不这么认为。他们的爱是变态的,不是因为同性恋,而是太过疯狂,爱并不是占有,而是尊重和自由。得不到就要将之毁灭,这是多么自私的行为!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同性恋者在社会里属于弱势群体,我们是否应该尝试着去理解他们,而不是投之以歧视的目光?他们也是社会的一份子,不应该由于性取向的不同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么一个与自己爱好相同,理解自己,惺惺相惜的人,是那么的神奇难得。有人说他们的爱是病态的,但是又有谁敢说他们的爱不会比我们的更真挚呢?所以请不要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们!其实在国外有些国家已经颁布了有关同性恋者可以结婚的法律文献,只是我们还太过于封建。

小说之所以取名为《孽子》,大概是因为他们的父亲都不赞成他们的这种取向,在他们眼里,公园里的那群青春鸟就是孽子,他们的行为就是大逆不道。但是结局还是很完美的,阿青他们并不像郭老所说的:早晚有一天,你们要回到我们这个窝。青春鸟的翅膀还真的硬了,要离开了!

【篇二:读白先勇《孽子》有感】

大概是一天的时间,就把《孽子》看了个大概,说的是一个特殊人群(作者称之为青春鸟)的生活经历和生活状态,时间跨度不算长,有两辈人的情感纠葛,以主人公阿青、小玉、吴敏和老鼠四人的经历为主线,以龙子和阿凤的传说故事为辅线,以郭公公的相册纪录为辅证,以傅爷的死亡为结束,描述了台湾青春鸟一族的生活状态和命运。

在看书的过程,曾两度想起小仲马的《茶花女》。夜夜笙歌的茶花女在养病期间认识了某公爵(伯爵?),因为相貌酷似某爵已故的女儿,遂被认为干女儿,在得知其茶花女身份以后,仍表示接纳她。然后茶花女终究没能挡住诱惑,或者说是她已经习惯的生活方式,再次坠入花花世界的漩涡里,终于香消玉殒。《孽子》里的青春鸟们也一样,在生活过程中,不是没有机会,而是他们自己不要这些机会,总会过一段时间就会飞回老窝去,最典型的莫过于传说中的阿凤和现实中的小玉,他们从骨子里不愿被约束,他们崇尚自由自在的日子,哪怕他们遇到了很好的机缘,这些青春鸟们一旦下了水,除了极个别能爬上岸,大部分人最坠最深,直到万劫不复。

这些青春鸟们,读来真是让人既觉可怜又觉可恨。他们都来自不幸的家庭,不是孤儿就是单亲,或者说军人家族(这个比较特殊,文中阿凤、龙子、阿青、还有傅卫均是,父亲都曾是大陆去台高级军官),为什么都会加入青春鸟行列?对于他们的师傅杨金海,那更是让人难以评说的人物,他帮助他们,却又让他们越陷越深,也曾鼓励他们上岸,但又一次次地接纳他们回转,到底是帮他们还是害他们?谁也说不清楚,然而他们对师傅是很尊敬的,尊他赛过父亲,尤其是傅爷,这个自从儿子自杀以后,就转而帮助他们这个群体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们一直照顾着他,并且披麻戴孝为他送终。说实话,这个章节是最打动我的,尤其是阿青,在医院服侍老爷子,真是比亲儿子还要仔细,在为老爷子穿衣入殓时,几个人为他擦洗被污秽了的身子,挺被感动的。感恩的心,他们比谁都懂!

心情其实挺复杂的,不管是因为血里自带的野性还是因生活所迫,他们这一群青春鸟在世人眼里活得很不光彩,但是他们也并没有去妨碍别人,去害别人,他们只是想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着,被冠上孽子,无奈多过怨恨吧!

【篇三:白先勇《孽子》读后感作文】

又看见白先勇了,报上说,他在苏州,排演昆曲《牡丹亭》。这个一直很低调的人,突然出现在媒体面前,非常配合,不但谈经历,谈作品,甚至还谈到他的男友。访问记里很少说到昆曲,虽然他是因此才接受采访。

有一次,偶然看到翻译过来的法国《世界报》上的一句话,我写作是为了表达人类内心无言的忧伤,这句话是白先勇说的。然后对这个作家有了点兴趣,就找来他的小说看,《台北人》《孽子》《永远的尹雪艳》等等,大多数现在已经没有印象。那时候我正对叙事手法比较讲究技巧的小说感兴趣,而白先勇的小说和五四时期小说的套路差不多,所以没有吸引我仔细看下去,只是感到他的小说里,总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一种淡淡的忧伤和优雅。

后来看到白先勇的一点介绍。他是白崇禧的儿子,小时候体弱多病,在抗战胜利后的南京,身为国防部长的白崇禧仕途得意,大悲巷雍园一号的白公馆常常是高朋满座。每当这时候,白先勇总是躺在床上,与死神会晤。大概没有人在幼年能够有白先勇的经历,声色繁华与寂寞冷清如此刺目地呈现在眼前,这养成了他敏感而又细腻的气质。那时候,李宗仁为了竞选总统成功,不过花了一千根金条,而为了保住白先勇的命,白崇禧就花掉了十根金条,大概也没有几个人,命有这么金贵。

我现在仍然觉得,白先勇的小说从技巧上来说,实在乏善可陈。有些关于白先勇小说的评价,言过其辞。但是从个人来说,我尊敬他是一个纯净的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真正的精神贵族。从台大毕业后,他去了美国,然后在大学里担任教职,尽管他的声誉渐涨,但是他不喜欢张扬。在台湾,他从来不接受媒体的访问。1989年,白先勇回大陆寻访童年住过的地方,也非常低调。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白先勇都没有必要在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时代,违背自己的本性抛头露面。为了昆曲,不能不接受媒体访问,因为昆曲需要媒体宣传,他说。他甚至不回避对于自己私事的提问,不回避谈到他的同性恋男友。

一个人心里有牵挂,常常会变得软弱。如果不是因为眷顾昆曲的优美,白先勇不必面对喜欢猎奇的媒体,也不必将自己的私事当谈资。孤独的人是可耻,很多看似坚强的人更可耻,他们为所欲为,其实心里空空荡荡。

【篇四:读《孽子》有感】

几天没来更新了,时间真的好快,眼看就要过春节了,一张张的贺卡在不断的提醒着年的氛围越来越浓了。前两天的小雨让我所在的这个小城更显朦胧,我听着雨声,在床上看着白先勇先生写的《孽子》,别有一番意义。

记得2004年就看过台湾拍的电视剧,范沛宗先生的配乐使每一个看了《孽子》的人,心都湿湿的,作为同志,那份永远挥洒不去的情结随着范先生的旋律在心间弥漫,慢慢的,觉得爱情对于黑夜里的那群孩子是那么的难得,那么的珍贵

这几天重读《孽子》,感触颇深,白先生的笔敲击着每个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同志的心,我们的新公园在哪里?我们是不是也注定要在圈子里进进出出,为了责任,为了家庭,为了自己,反反复复,轮回。

遇到一个真正喜欢的,难道只有象阿凤和龙子那样,死是唯一的结局吗?我不断的在拷问着自己,就象这世界上,黑夜和白天都是相对的,爱与不爱,怀疑与信任,自卑与自信为什么爱一个人不能去相信他?为什么要去设想没有到来的日子是什么样的?为什么凭自己的有限的经验去判断别人的未来?为什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在想象中度过自己不快乐的一生?

小玉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为了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充分的展示着自己的个性,这让我想到出演电视剧《孽子》的台湾艺人金勤,他把小玉刻画的入木三分,让看过的人永远不会忘记他的一颦一笑

范植伟出演的阿青,和原著中的李青也是极为相似,一个忧郁,稳重,无奈的少年,被父亲赶出了家,每次看到那个片头,我的眼睛都会湿润,看时不知愁滋味,现在想起来,我的同志历程却和阿青有着惊人的相似,我也是打着赤膊,逃了出来,我的父母一开始也不接受,(现在只是不反对),我一个人在外面租了房子,一切从头开始,看着偌大的房子只有我一个人,我可以感觉到《孽子》里那群被社会遗弃的孩子们心里是怎么想的

有时有很奇怪的想法,有些事反正已经做了,一次和两次没什么区别,一个人和其他人也没什么区别,何必去为一个人守侯?何苦失去那么多补偿的机会?但是人性决定了事情的结果,宁愿等白了头,也不想去破坏那已被破坏的QB。

今天给文寄去了一张贺卡,这是我们分开来我第一次主动和他联系,给自己的借口是春节祝福,而心里还是放不下,希望他能给我一个电话,我如果是假的,怎么会带他去我的公司,虽然不是什么大公司,但是没有哪个同志愿意在陌生人面前暴露自己吃饭的家伙,这点我不懂文知道不知道,后天过公历生日了,先祝自己生日快乐!

【篇五:白先勇《孽子》读后感】

白先勇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作家。如果让我选出最喜欢的作家,自己才疏学浅,阅览相当有限,我会选他。看他写的短篇或者中篇,常常看到心中暗惊。怎么可以有人把人情世故写得如此透彻又不露痕迹呢?真的是这样,人情和世故。是心中相当有沉淀的人,才会有这样的胸臆,胆敢写最市井的东西,却只看得到残缺的美。后来看他的散文集《蓦然回首》,才发现原来那些令我惊诧的短篇,居然是在和我现在一样,甚至更小的年纪写出来的。除了敬佩,我已经不能说出任何语言了。看来,写作绝对是一种天赋。只能由它来选择你。

他一定是悲观主义者,并且追求完美。那句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用来形容他最恰当不过。他明白最大的悲哀是不流泪,甚至没有一个表情。于是他笔下的人物也无不如此。

他的一生之中,长篇只有一部,便是《孽子》。我在大约十九二十岁的时候,全当是好玩看过一遍。好像还是因为看了一部分电视剧,才想要去看看原著的。印象不深。当时只觉得这和我的生活无关,太压抑了,完全是两种生活状态。是用猎奇的心理,在看一本故事书。

倒是去年的时候,因为买了他的文集要送给磊的缘故。在北京的时候,重新看了一遍《孽子》,感慨良多。那种唏嘘,是年纪稍长一些的时候,再看,才有的体会。我当然不至于是懂得人生多么多的人,但比起少年时期的自己来说,多少还是成长了些的。

我知道有些作者写文章,是写故事的。吸引你的是情节,还有机敏有趣的对白。甚至于到了插科打诨的地步,只为抓住眼球。而有些作者,却用了自己一生的经历,也许攒成一百来条短小而深刻的人生哲理,融合到人物的台词中,散落于薄薄的一本书里。不着痕迹。这样的书和这样的作者,值得我们回报以深沉而静默的掌声。用心血写作的人,实在太少。自我解剖而产下的婴儿,怎能不让观者心疼。白先勇属于后者。(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三岛由纪夫的《假面的告白》,虽然对于这本书,我并没有想要推崇的意思。可是他剖析童年的自己,的确需要莫大的勇气。)

《孽子》里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新公园的园丁郭老说的一句话。大意是早晚有一天,你们要回到我们这个窝(指公园)。还有杨教头也说过类似的话你们以为你们很标致吗?翅膀硬了吗?早晚有一天要在外面碰得头破血流再回来。小说用青春的鸟比喻这一群游离的人们,公园便是他们的巢。

人生总是这样的过程,总要出去闯荡一番,即便知道是lostcause(注定要失败的努力)。心服口服了,最终留着一口气,拼了老命回来,死在出生的地方。白先勇没有写过徒劳二字,但你能够看得到它。

他把新公园里的人,分为两种:年轻的和年老的。这是相当残忍的分法。比起把人分为有钱和没钱的来说,对于时间,人们是绝对的弱者,完全无力回天。如果再继续看下去的话,年轻的人永远是美丽英俊的,生的活力是要把胸膛涨破,世界也要臣服于他们的脚下;而年老的呢,他们骨瘦嶙峋,面目狰狞,行为猥琐。不是驼背瘸腿便是头上生疮。为什么如此不堪?年老也不至于要色衰到这样的地步吧。这么写是歧视他们吗?当然不是。青年和老年看似对立,其实却是一条时间轴线上完全相同的一类人。那些老的,他们也曾经辉煌过。他们曾经是纨绔子弟,或者电影明星。每个人都是传奇。而那些美丽不可方物的年轻人,便是他们的前身。而他们是他们的未来。饱满的肌肉会萎缩下去,皱纹会慢慢的爬满你的脸。所有的青春和美,都将葬送于时间里。

到了书的最后。阿青果然回到了公园里。在那个寒冷的清晨。他碰到了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是刚刚步入公园的雏鸟。他领着他一起走向前去。就像数年前的深夜里,郭老领着懵懂的他,步入公园中黑压压的树林。那个少年正如当年的他自己。

所有的轮回终于成形。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白先勇在写《孽子》的时候,已经40开外了。一个年逾不惑,拥有崇高社会地位的人,在那个闭塞的年代,敢于通过自己的作品,向世人公布,起码是暗示自己的性取向。需要魄力。白先勇的桀骜不驯,潜伏于他温和的外表之下。那么多青春的鸟,他曾是他们其中的一只。他明白什么会变,什么会消失,什么会在生命中留下来。所以他写的时候,感同身受。平淡叙述背后深藏的,是悲悯。

于是我懂得了这不是一本故事书。情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种人生的状态。尽管书中有的人飘洋过海了。我想他也只是换了一个地方去继续这种状态。而我们,则是换了个时间。

【篇六:《孽子》读后感】

有人用化悲情为金粉来评价白先勇的小说《孽子》,我认为说得极是。读完通篇的《孽子》,盘恒于胸中的是一股久久不能散去的悲怜情怀,还有对这个边缘群体的理解。再次阅读了第四卷中记者对白先勇先生的采访,读到了他对这部小说的评价。白先勇说他一直坚持用中国文化来描写同性恋主题,这在中国是一个没有先例的题材。怎样用中华文化来诠释、描写我们这个民族对同性恋的认识,这是一个相当有难度的课题。

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这是一片描写父子关系的小说。同性恋尽管在中国长期的存在,像《红楼梦》等古典文学著作都有关于同性恋的描写,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有一个同性恋的儿子或女儿,无异于家庭遭遇灭顶之灾。尤其是父亲,最不能忍受的是儿子的同性恋,就像小说中龙子的父亲,还有那位晚年来一直在育婴院服务,庇护这些在公园里游荡的同性恋孩子的老先生,他们都曾有一个同性恋的儿子,一个威猛高大、英俊潇洒、前程美好的独子,但他们就是不能接受接受儿子是同性恋的事实。龙子的父亲一直到死,也不肯原谅这个被遣送到美国的儿子。老先生面对儿子泣血的恳求,断然拒绝,父亲的不肯原谅,不能面对,使这些血里头带着同性恋基因的孩子们不是被驱逐就是被杀戮,他们深夜游荡在台北的莲花池公园,在肮脏龌龊的小旅店实现肉欲的满足,他们贫穷、生病、衰老,但他们善良,在自己的圈子里生活,就像白先勇所说,这是一群被放逐的孩子,在台北市最深最深的夜里游荡着。

李青,母亲曾是一名暧昧的女招待,身份卑微,后和一名野戏班的小号手私奔,留下李青和弟弟给性情暴躁、一生郁郁寡欢而不得志的父亲,一位曾经的团长,被共产党军队俘虏的国民党团长,他们一家住在台湾的贫民窟里。李青因为同性恋行为被学校开除被父亲赶出家门,弟弟弟娃也在李青被父亲撵出家门前几个月因病死亡。在李青在外游荡的日子里,他生命的情感一直深深得被父母、弟弟所牵引,小说中很多出描写到他对弟弟的怀念。还有小玉,这个母亲是妓女,父亲是日本人的乖巧孩子心中一直揣着寻找父亲的樱花梦,这些都是隐藏着这群孩子心中最深的隐痛,他们其实都是一群在寻找爱的孩子,他们用一生的时间来寻找童年里缺失的爱,他们是一群gay,一群被警察镇压,被正常的生活秩序所不能相容的生命个体。

他们生活在最深最深的夜里,他们被社会、家庭所放逐,但他们的父亲,一直对他们寄予厚望的父亲又会是怎样的痛苦、无助和无奈?七十年代,一个有着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父亲该怎样面对这样一个家庭的妖怪?这一群孩子能看见父亲心中那一道道深深的血痕吗?我们的父亲,我们的社会能接受这些追求生命本能孩子们的呼喊和行为吗?

深深的沟壑横旦在父子之间,这不仅仅是父子之间的冲突,这是我们中国社会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这也是一个世界范围内很有争议的问题。我们绝大多数的人能接受着一小部分人性对象的变异吗?我们能否承认这是生活的真实,能够容许他们这样的一种生活状态不侵害其他人而有尊严的活在这个世界?我们是否能够真正的体恤他们那一颗彷徨、不安的心灵?

小说中,这一群被放逐的少年在夜里,在贫困、疾病的日子里,仍然很快乐的活着,他们在杨教头的带领下会客人(易于买下他们夜晚的富男)、吃大餐,在自己的生活还朝不保夕的日子里照看被社会遗弃的孤儿、残障儿童。在他们的领地安乐乡里,他们快活、幸福的工作和生活着,领受着生命中短暂的自由和接纳。悲情被白先勇先生表现成一种迷离的如痴如醉,他们的生活也被抹上了一曾金色的光辉。然而,快活和幸福如此短暂,他们很快又不能有这个安乐乡,又得开始游荡的、居无定所的生活。

他们真是父母眼中的孽子,家庭的羞辱,社会的妖怪吗?他们真的违反了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吗?人性又是什么?我们中华文化怎样接纳着一群在最深最深的夜里游荡的孩子们?

孽子读后感


孽子读后感(一)

《孽子》是台湾作家白先勇所着,它是白先勇创作生涯中唯一一部长篇,也是最独特的一部作品。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了一群聚焦台北中央公园里的沦落少年青春鸟,细腻描述了他们不为人知的生活,以及他们被社会、家庭、亲人所抛弃的痛苦曲折的心路历程。故事以这群下层同性恋者的生活为主,旁及隐身于各行各业的同性恋者,一段段同性恋曲,反映同性恋者族群被家庭、学校、社会放逐的边缘处境,呈现同性恋者身体与心灵双重流亡的困境。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作者亲身经历的折射。

因为与实验室管理员发生暧昧行为,阿青被学校开除了。一直盼着他能考进军校的父亲,一怒之下把他逐出家门。这少年打着赤脚,拼命地奔跑,跑出家门、跑出巷口,终于跑进了莲花池边那个隐秘的王国。在这个黑暗的王国里,有一群跟阿青一样的青春鸟,他们共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挡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午夜,这群鸟儿如同冲破了牢笼的猛兽,张牙舞爪,四处狩猎。他们一个踏着另一个的影子,狂热地追逐着,追逐那巨大无比充满了爱与欲的梦寐

在现代社会,同性恋依然不能为人们所接受,更何况是在那样一个封建制度下的社会,所以他们只能躲藏着,建立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王国。书中这样描述他们的王国: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了,因为这是一个极不合法的国度:我们没有政府,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受尊重,我们有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在我们这个王国里,我们没有尊卑,没有贵贱,不分老少,不分强弱。共同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挡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

小说浓墨色彩地描绘了王夔龙和阿凤的故事,龙子英俊高大,家境殷实,用情专一,阿凤潇洒矫健,浪漫多情,他们的爱可谓是轰轰烈烈,凄美而又浪漫。在新公园这个男同性恋的世界里,龙凤深情已流传为永不退色的神话传说,无不令每一个倾听者充满着强烈的羡慕与向往。书中这样描述:我对他说:我一身的毒,一身的肮脏,你要来作什么他说:你一身的肮脏我帮你舔乾净,一身的毒我用眼睛替你洗掉。龙子的爱太强烈,以至于阿凤想要逃,爱的深处没有理智可言,也注定了要以悲剧收场。

龙凤之情真的那么令人羡慕吗?我不这么认为。他们的爱是变态的,不是因为同性恋,而是太过疯狂,爱并不是占有,而是尊重和自由。得不到就要将之毁灭,这是多么自私的行为!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同性恋者在社会里属于弱势群体,我们是否应该尝试着去理解他们,而不是投之以歧视的目光?他们也是社会的一份子,不应该由于性取向的不同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么一个与自己爱好相同,理解自己,惺惺相惜的人,是那么的神奇难得。有人说他们的爱是病态的,但是又有谁敢说他们的爱不会比我们的更真挚呢?所以请不要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们!其实在国外有些国家已经颁布了有关同性恋者可以结婚的法律文献,只是我们还太过于封建。

小说之所以取名为《孽子》,大概是因为他们的父亲都不赞成他们的这种取向,在他们眼里,公园里的那群青春鸟就是孽子,他们的行为就是大逆不道。但是结局还是很完美的,阿青他们并不像郭老所说的:早晚有一天,你们要回到我们这个窝。青春鸟的翅膀还真的硬了,要离开了!

孽子读后感(二)

《孽子》是白先勇带着理解、默契以及温柔的眼光,以一种超然的态度来描写了一群男妓(下层同性恋者)的风雨故事,同时旁及隐身于各行各业的同性恋者。基本的性欲、社会的排斥、无望的贫穷、无未来的爱情、社会的排斥,这是一个循环,这个循环未尝不是一种美,你可以说是悲剧美,但它肯定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

人们都习惯了以大概率道德标准来评判这个世界,所以人们经常恐惧、排斥少数人,甚至仇恨。这种仇恨并不是无故的,只不过理由并非真实,而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这些少数人有很多种,比如:卷发、左撇子、我们等等。

白先勇笔下的这群少数人带给了我无限的感动。可能因为他们的王国那样的卑贱、隐晦、肮脏,这份感动倒变得模糊,但它终究令人产生一种奇特的快感:不安、乐趣、恐惧。它像一束强烈的光,照亮我们心底深渊,唤醒我们自我中那最原始的深邃之处,也因此使得阅读不再是一种消遣。

这群少数人的故事紧张、强烈、没有乐观的结局,他们代表了人性被破坏、被蹂躏的一面,(.org)但又不知谁是侩子手、谁是拯救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孽子》的魅力不但在情节,更多来自作者的文笔,丰富的令人不安。他不是单纯的描绘场景,而是诗情画意的把真实的氛围记录下来。如果把小说都比做电影,那《孽子》给人3D的效果。

《孽子》是白先勇给人们描绘的一个边缘世界,这个边缘世界可能还在被大多数人接纳的边缘之内。如小说中所说:我们这个王国,历史暧昧,不知道是谁创立的,也不知道始于何时,然而在我们这个及隐秘,及不合法的撮尔小国中,这些年,却也发生过不少可歌可泣、不足为外人道的沧桑痛史。

孽子读后感(三)

孽子是一部电视剧,确切的说是一部同志电视剧。

在看罢白先勇先生的这部长篇巨着后感觉十分的复杂,内心掀起了瀚然大波却不知道因这部作品受到了些什么样的感染,既然在感情方面对作品的感觉是模糊的话,那我就只能从另外的角度去感受孽子了,不过我想说明的是,孽子确实是一部很好的作品,希望志同道合的人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小说也好,电视也好,一定会让你更看清你现在的生活状态。

其实我第一次看孽子时还在大学,在长沙,记得是在一家网吧,熬了一个通宵却只看到第六集,后来因为要找工作,所以就没时间继续再看了,但对后面的故事很期待。前几天,一朋友买了这部电视的VCD,说我有时间可以去看看,我带着原先的期待看完了这部电视,但结果却不像我想像的那般精彩。怎么说呢?首先我感觉整部作品仅围绕着两代人之间的矛盾展开,未免会使故事情节单调乏味。让人感觉同志之间的感情就只是两代人对感情的态度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这样未免有点牵强和单一,致使剧情反反复复,乏善可陈,到最后让人产生腻烦感,毫无悬念感。这是这部戏最有欠缺的地方。其次,我觉得作者对主人公李青的刻画不够深刻,可能是因为故事情节单一的原因,我总觉得作者花在李青身上的笔墨不少但这个形象过于单薄,不够丰满,在剧中,我们大多数时候只看到内敛,稳重的李青,而很少看到他对感情追求的执着与渴望,他成熟但不够勇敢。另外,我觉得故事情节的完整性不够,李青带回家的那个又聋又哑的小孩最后的结局没有交代清楚,而李青最后喊着军训口号要跑去哪也不知道。当然大家可以推测是去军校,但还有这个可能吗?他是有前科的人。我觉得整部作品最出色的地方应该是配乐,几乎所有的配乐都是悲情的,它把人物内心的忧伤,哀怨,撼恨推向及至,使观众也跟着音乐陷入剧情中。这也是文章能引起如此共鸣的原因之一。

但总体来说,孽子也算得上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至少他在这个很少有人涉足的领域开了个先河,让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同志,关注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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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是作者写的,相信您已经对其中的情节有所思考了,读后感便可以把这些道理更好的记录下来。那么应该从哪个角度写才能把震撼写出来呢?经过整理,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呈上读后感一辈子,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一辈子【篇1】

看了挺久,今天总算一口气看完了

记得第一次看老舍先生的书是《骆驼祥子》,不过那个时候还不是挺能看懂,说不上很喜欢,只是觉得祥子作为社会底层的老百姓一生真的是极惨,除了同情与感叹也没了其他,如今还是觉得挺好看的。而第二次看先生的书是《四世同堂》,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真是极好,最喜欢的还是钱默吟先生,那种宁死不屈骨子里作为中国人的傲气真的是十分令我动容,从一个每天也就种花养鸟的诗人到之后成为一个隐姓埋名风餐露宿不断坚持着抗日事业令人可敬的老人,多少次都是直接看哭且真正体会到了咬牙切齿的感觉,对日本人恨得牙痒痒……之后一直对老舍先生的书十分感兴趣,书架里一下子添了十多本书。。不过咳。。一直没时间看来着,今天才看完这本《我这一辈子》

着实是没让我失望,老舍先生笔下的每一个主人公都给人留下强烈的印象,且每篇文章都有极强的画面感,外貌,动作,语言,栩栩如生,加上生动诙谐很突然的比喻让人读起来实在是忍俊不禁,欢笑之余也是值得深思,不经意的小事背后讽刺揭示着各种当时社会的问题,而不得不感叹的还是老舍先生对各个不同的人心理的细致剖析,老人,妇人,青年,孩子,淋漓尽致……不知道老舍先生是怎么这么了解各个人的【托腮】,很想知道,真的是看的时候很强的人物代入感,总是在一个个细微引起共鸣

最后一篇是《我这一辈子》,这一篇将近占了整本书的五分之一,一直看完,觉得当今社会许多人都和文中的“我”挺像的,大有一种活到老,累到老的感觉,最初为自己而活,不断努力工作,结婚生了孩子之后为了儿女的生活而活,儿女生了孩子之后又为自己的孙子孙女操劳……如此循环往复,想想我的父母大抵也是这样吧,如今。。为了我的高中大学,将近五十岁也是在拼死拼活地工作,很心疼他们,所以我一定要努力,不能让他们失望,在我有了能力工作之后一定不要再让他们为了我而努力工作……愿你们几年后能岁月无忧,我会努力,努力去改变

其实仔细想想莫名就会想到《骆驼祥子》,祥子一生的命运和“我”的这一辈子挺相似的,只是相比起来祥子更惨,他们都是从一开始的年轻气盛对生活充满希望到最后被岁月磨平了棱角,在生活的逼迫中不断对命运妥协,放弃了自己的原则,从乐观向上到麻木……

emmmmm其实写书评这种好像真的不适合我,太懒然后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这本书真的写的十分精彩,果断好评啊

读后感一辈子【篇2】

這種文藝小清新的書,還是適合用來打發時間,或者靜心,對個人生活並沒有太大幫助,文字淡如水,都是回憶,除了姐姐和妹妹的故事讓人覺得很有愛,大多時候,都是一些無所事事的白話。

寧遠總是說,享受現在的生活和自己,不喜歡過去的那個硬邦邦的自己,可是正因為有了過去的你,才有現在的你,你熱愛生活,對世界充滿好奇心,不忘初心,活得乾淨,美好,這都很好,在平凡瑣碎的日子裡,有一個精神自留地,這都是非常好的,可是沒有曾經的痛苦和不停的探索,又哪裡來的今天的你,人生從來都沒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數,

所以你說,在遍地都是六便士的世界上,別忘了抬頭看看月亮,我始終認為,在可以保證一定的物質基礎上,再來談精神會更好,那樣更實在,我一直都有月亮,我也可以在平凡的日子裡,去發現微小的幸福,和自然之美,

過的平凡日子,我也覺得很美,我做這不開心的工作,我並不抱怨,我就要賺很多很多的六便士,我想帶父母去她們想去的地方玩,想給弟弟最好的,也給自己最好的,不想因為物質,去向任何自己不喜歡的人和事妥協,

也許看起來很功利,金錢不能代替感情,可是金錢可以證明感情,就像一個不捨得給你花錢的男人,你敢說他絕對愛你麽,

六便士還是要賺的,賺多了以後再去追月亮,在沒有資格談月亮的時候,就好好待著,踏踏實實的做好每一天應該做的,不辜負每一天的好時光,讀書,寫字,做飯,發呆,做點什麼都好,

人生最幸福的事情,無疑就是做這自己喜歡的事情,順便還賺了錢,我一直都在向這個方向努力,心中有美好的人,身邊的一切都美好,就算這個世界從來都沒有溫柔以待,你也總是能找到力量,從新出發,還是好好成長自己最重要,每一天進步一點點,日積月累就是一大步,自信,底氣,堅定,這都是需要閱歷來積累的,

所以,年輕人,多去體驗和發現,把心打開,不要侷限,你能發現自己的多種可能,永遠,都像第一天來到這個世界一樣。

一邊成長,一邊告別,但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

读后感一辈子【篇3】

读老舍先生的《我这一辈子》有感而发:《我这一辈子》是著名作家老舍著作的小说,《我这一辈子》是老舍先生创作于1937年抗战前夕的一部著名的中篇小说。描写了一个旧时代普通巡警的坎坷一生。《我这一辈子》是老舍第一个创作黄金时期的压轴作品,格外具有挺拔于时代的进步气息。

《我这一辈子》描写了一个旧时代普通巡警的坎坷一生,他很普通也很要强,可生活却和他不断开玩笑:心爱的妻子,被最知心的朋友拐走;学了裱纸手艺,可时代变迁,却没了用武之地;无奈之下做了巡警,可是困苦的生活还在继续。以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反映了一部时代的大悲剧。它的结尾是这样写的:“我还笑,笑我这一辈子的聪明本事,笑这出奇不公平的世界,希望等我笑到末一声,这世界就换个样儿吧!”

《我这一辈子》的创作,正值老舍文学道路上“第一高峰”,他的艺术风格也就显得十分突出。他特别善于用平凡场景中的小镜头来反映社会生活里的大冲撞,他的笔触不是直接介入而是自然延伸到民族的命运中,让读者从他诙谐与幽默的文笔中品味生活的沉重。

老舍通过男主人公的经历与思想变化带着我们审视这个世界,审视这个社会,我这一辈子读后感。

男主人公在遭到无数社会不公的待遇后,终于明白无论一个人怎样努力的挣扎,自身的努力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封建社会下人们的性格遭到了摧残与扭曲,在压迫下人们渐渐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学会了如何当“奴才”。男主人经过三年的学艺和压迫,逐渐变成了“忍耐者”。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男主人公的单纯与善良。对于自己妻子和师哥的“通奸”,他没有产生过一丝的怀疑,虽然他有时觉得自己的妻子有点“野”,但他并没有进行干涉。这一切的“善良”举动不仅没能换取妻子的爱,还给妻子带来了跟别人私奔的机会。他自认为对妻子不错,他认为比他师哥优秀,他困惑,他迷茫。他想不通妻子怎会跟一个还不如他的人私奔。这便印证了那句老话“好人难当啊”!在男主人公当上巡警后,老舍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官场腐败,军队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人们在这种世界里,已没有了人格的尊严,当发生兵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甚的是抢劫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但老舍并没有对他们进行批判!是啊,命都没有了,那还讲尊严与道德呢?真是可悲可叹!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所谓的“巡警”只是一种摆设,他们被当成掠夺百姓民脂民膏的工具。他们一边在军队,长官面前当奴才,他们一边又要受普通百姓的唾骂。他们里外都不是人,这“巡警”可真难当!想活命还真痛苦。

老舍通过《我这一辈子》告诉我们,如果你生活在黑暗与腐败的社会中,不管是我这一辈子,还是自己儿子和孙子的一辈子,通通都只能忍饥挨饿,通通都只能给别人当奴才。不管你在怎么努力也于事无补,除非这个社会变了天:变得光明与正义。[爱心]

读后感一辈子【篇4】

内容简介:台湾首席情感畅销书作家女王被称为台湾的“凯莉”,以笔调犀利地阐述新时代女性的观点而闻名。看过女王文章的女人,都会捶胸顿足地大叫:她怎么能如此的一针见血!女王在台湾女性读者中的影响力极大,不仅普通读者对她崇拜不已,频频向她请教情感问题,连给王力宏、许茹芸、范晓萱等人作词的音乐才子、情感专栏作家许常德出书时也以有女王作序为荣。“结婚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有人要?”“我宁可浪费我的青春,也不愿你耽误我的人生”“找到饭票不一定可以养你一辈子,许多饭票还会不小心跳票”……刚迈入30岁的女王在新作《一辈子做女王》中一针见血地剖析了年过25岁的女性所面临的年龄危机、情感迷茫、财务不佳等问题,文字依旧辛辣无比,但观点中已融入因年龄而带来的柔软智慧,令人感动落泪。《一辈子做女王》(台版原名为《女王力》)在台湾地区上市后,连续30周稳居诚品网上书店心理励志类排行榜榜首。这部作品引起如此热烈的反响,在于它为女性解决了一个基本心态问题:眼看“30岁”即将来临,或者刚吹灭“30岁”的蜡烛,在情感竞争日益激烈、找个好男人结婚看似渺茫、亲朋好友日日催逼的处境下,女人应该如俗语“30豆腐渣”一样直线下降活下去,还是越活越美丽、越活越自信?大多数年过25岁的女性以为进入30岁就会迈入一个黑暗世界,女王却说,30岁以后的人生会往更好的方向迈进:“我们不应该赶着搭列车,追随别人定的时刻表,而应自己开车,认真欣赏人生的风景。” 尊重自己,永远都爱自己当下的模样,不断提升自己的内在和外在,你不是为了取悦男人而活,而是为自己而活,为己悦而容。青春的肉体随时都会变老,随时都可以被取代,重要的是,你要让自己成为不能被取代的、独一无二的、越老越有价值的女人。

一辈子做女王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一辈子做女王?也许很难。但无论男女,一定想要了解怎样做个好女人。 追求完美的女人都爱赵雅芝那样的优雅、羡慕杨澜的才华、嫉妒潘迎紫容颜不老,崇拜奥黛丽赫本的气质。可是看了半天那都是别人,随着岁月的流逝,自己能够有些什么呢?可能在某个酒酣半醉的夜晚,你的红唇白齿间也会吐出这样的疑问:除了爱情、除了事业......

一辈子做女王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是的,她就是女王!她来自台湾,两性情感畅销书作者,《康熙来了》的座上客,32岁的单身摩羯胜女。多年前在网络上写作,为了抒发爆辣的情感观点,给自己起了女王这样很火很强大的网名。她用女王做标题,前后几本书都深受台湾女孩的喜欢,如今,《一辈子做女王》登陆内地,重庆《新女报》独家专访到了这位女人气场相当足的作者......

读后感一辈子【篇5】

老舍先生的书,因为本人阅历浅薄的原因,未得其精髓,故儿在此给了4颗星。

05.17 12:09

终于深切体会到了鲁迅先生所说的“封建思想吃人”的感受。

——抱孙

心中一直有个侠客梦,若在古代,想做个仗剑走天涯的侠客,而如今,也喜欢跆拳道之类的武术活动。

沙子龙这套枪法不传到底是还是祸已经不得而知了,我只是有些遗憾,在中国,有很多这样的武艺在渐渐失传或者已经失传,这是我们祖国的损失!不过,他或许有他自己的顾及,威力大的武器或能力留在正直之人手中是国家之幸,民族之幸;可若是落在有非分之想之人手中,带给人民的,或许是无边的苦难和痛苦。

——断魂枪

初读《月牙时》,满心凄凄然,那么小的小女孩就要过早的去体味生活的艰辛,被“穷和钱”压的无法生长,最终还是走上了那条不愿踏上却又不得不走的道路。再读时,好像更深一层的明白生活的无奈和无情,没有人喜欢过没有希望的未来,可是还是被现实,被那个时代,一步步逼上“悲哀的深渊”。

——月牙儿

一个人若是满眼满心被这世上得恶环绕,也是件痛苦的事了。这世界,不乏病态的事,病态的人,也许我们要做的,是团结大家的力量,用法律的武器去终结它,而不是单打独斗,一个人悲天缅怀。有时候,人生难得糊涂,活的太过清明,反而容易疲惫。

——歪毛儿

有什么用呢?死亡以后的仪式只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于逝者,又有何益处。父母常说,还不如把办丧事的钱拿出来孝敬当日活着的父母亲人,对于这个说辞,我非常赞同。不得不说,形式丧事,是中国的一大陋习,希望人民能尽快破除这一牢笼。

读后感一辈子【篇6】

我这一辈子,看题目以为是作者在介绍他的生平,记忆中没读过老舍的书,所以想趁着这本书了解下他的经历。殊不知这是一本以\我\为中心的将那个时期的现状展现得淋漓尽致地一个个独立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写了某个人的一辈子,除了小木人的结局可能是好的以为,其他的都是被现实压迫得无能为力的心酸经历。

明明相爱的人为了生活没能在一起的苦命鸳鸯,因为无知和迷信导致孙儿和媳妇惨死却把责任推给医生的王老太太,为了弟弟付出一切的黑李,为了赚钱胡乱一人的大众医院的创办者,柳家大院里所谓的三纲五常所造成的悲剧等。因错误的爱国的方式而黑化的小铃儿,这和后面小木人凭着坚毅的爱国决心跑去参军最终如愿以偿形成鲜明对比。

貌似那个时候只有你想不到的惨,就算努力生活也被现实打击到绝望,曾经天真地相信与抗争,最终都放弃挣扎而选择认命。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字号的衰落了吧!曾经生意兴隆却因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而被淘汰。有时候会想人是否要扔掉好多东西才能一直前行。一直不舍得舍弃一些旧的东西,总活在回忆里,企图活成好久以前的样子,不是喜欢一成不变,只是舍不得以前的那种生活,也许那只是习惯!就像在这个科技信息发达的时代,你跟不上变化便会使代沟越来越大,为了能和别人有话题聊,渐渐地你也开始接受那些变化,开始变成所谓的幽默风趣,开始慢慢接受一个又一个流行的梗!

这样好吗?我不知道,但有舍必有得,这全在于你是否舍弃了最重要的东西。就像我们族的习俗,慢慢地开始汉化,现在很多年轻人连传统节日都不清楚它的来源,只知道这是我们的节日。更有甚者连家乡话都不怎么会讲了……是时代在进步的结果吗?还是自己取舍不当?

还有就是巡警苦逼的一生了!他的一辈子真的把那个时代很多人的生活诠释出来了!为巡警三十余载到头来只有被踢走的下场,因为经济实力不足无法给儿女好的教育最终他们的生活与巡警形影相随,本以为可以好好养老却白发人送黑发人,再次担起样孙子的责任,到底有多绝望才会羡慕死去的人?

这本书里的\我\大多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反应,没有相同的经历无法感同身受,我看着云淡风轻,别人却刻苦铭心,只能粗略谈谈自己看后的想法。

读后感一辈子【篇7】

这是一本随笔的合集,读的时候比较担心书中会有过多的商业元素,因为作者目前做了一家服装品牌,这样会让作为一名读者的我感到反感。不过还好,即便是有些许商业,背后有作者强大的阅历和女性自觉的。

从全书结构来看,作者将散文随笔分成了四个部分,形成了对生命感悟的系统体系,起承转合、形散神聚。全书整体上给人以温暖和通透之感,但由于不同的篇幅中传达了很多不同的思绪,对此的感受也比较纷繁,以下分别阐述。

文艺

和书名一样,可能吸引了一些人,也吓走了一些人。全书以文艺开篇,而文艺不过是最表层的东西,至少我们首先需要谈谈文艺到底是什么,而后才是去感受和挖掘文艺背后作为支撑的理念和态度。作者说:“我所理解的文艺,是脚踏实地地走在路上的时候不忘记抬头仰望天空,是能发现微小细节里那些美的瞬间,是不予庸常生活妥协的离地一厘米的飞翔。文艺青年,是时长保有一刻敏感而好奇的心,对看起来无用的东西保持热爱,在物质世界里努力去寻找晋升意义的人。这样的人,哪怕卑微如尘埃也怀抱理想孤独闪光”此般描述,我只得全文摘录了,因为她对文艺的理解让我看到了这个词绝非肤浅绝非空虚,而太多的人借着文艺的名,做着逃离世俗的梦。

蓝色

越来越觉得,随着成长,在我们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也在不了解自己,哪怕是一些细微的事情,也是对自己的认识迈进了一大步,比如对于喜欢的颜色,我现在知道了,是蓝色。书的封面、作者的湛蓝色染布坊,都深深吸引了我这个蓝色控。

蓝,是天空,又是海洋;是理想,又是故乡。当蓼蓝这种植物被熬制成靛蓝膏,用来染布制衣,把大自然的颜色穿在身上,有一种本源和回归之感。

自然

自然是本真,是美的起点和归宿。作者很多对于自然、美的感悟来自农村,来自踏踏实实脚踩大地的生活。虽然我出生和成长都在城市,但是和农村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份对乡间田野的挚爱,我懂。外公外婆这一辈是在农村生活的,童年的回忆中,寒暑假都是在农村老家度过的,和小伙伴们跑到田地里偷摘果子、掰玉米棒、摘荷叶当阳伞、骑车到下一个村探险、烤红薯、各种不请自来的串门、躺在房顶上看星星-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银河,两旁有牛郎织女星,第一次看见天空中北斗七星的样子。

如今已经多年不回去了,童年的记忆化作心底一个宝盒,也许这也是我对于古镇的执念的源头。作为旅游景点的古镇,相比农村,在淳朴中多了一份粉饰、一层诗意,对于习惯了城市生活的人有了一个休养生息的过渡性的出口。

小桥流水的江南水乡、黑瓦白墙的徽式建筑、曲径通幽的水榭楼台……众古镇中,独爱乌镇。爱它干净整洁的青石板路、爱它通畅柳飘的水运河道、爱它一望无际的田野尽头瑶瑶矗立的塔楼、爱它蒸笼水汽袅袅的桂花糕、爱它夜幕低垂优雅梦幻的茶馆静吧、爱它酝酿黄豆发酵成熟为酱的排排陶土罐、爱它随风飘扬素净质朴的粗麻染布。也许你会说,这并不是农村本来的模样,也难免变得越来越商业化,但是在我看来,这一切是我心中对于乡野美好意象的提炼,并糅合了诗意、人文,以淡然、优雅的姿态呈现,难道还不够令人倾心?

永恒

“没有永远,只有很多个永恒的瞬间。”所以,比如作者践行的是,即便租房,也要花心思整理一番,买束鲜花装点,因为房子是租来的,生活却是自己的,我们谁又能永远拥有房子呢?就算灵魂也只能在身体里暂住几十年。在这个背景下,作者自认是一名悲观主义者,“只有对世界宏观上有悲观态度的人,才会那么地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花花草草,热爱那些小细节,当你知道世间无常,这一切都不是永远的时候,你就会更珍惜它。当你知道你爱的人有一天可能会变成路人甲的时候,你也才会更加珍惜他。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只有很多个永恒的瞬间。包括对花草小事物的热爱,你知道有一天它会消失,这是必然的过程。”而这一切的基点都是爱,因为有爱,才会珍惜当下的每一个瞬间;因为有爱,才会在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宿命前乐观地生活。

读后感一辈子【篇8】

老舍《我这一辈子》是反应在社会变革与战乱横行的年代普通百姓的人生悲剧命运。看完后让我非常的沉重。但在悲剧故事下我不由的感受到老舍文笔下主人公的幽默与讽刺。从小说里可以看出男主人公是一个聪明,勤奋,善良,善于学习的人。但这一切优良的品质又有什么用呢?这些并不能让他摆脱自身的困境,走出悲剧的命运。每一次的努力与付出,最终全成了泡影。

老舍通过男主人公的经历与思想变化带着我们审视这个世界,审视这个社会。男主人公在遭到无数社会不公的待遇后,终于明白无论一个人怎样努力的挣扎,自身的努力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封建社会下人们的性格遭到了摧残与扭曲,在压迫下人们渐渐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学会了如何当“奴才”。男主人经过三年的学艺和压迫,逐渐变成了“忍耐者”。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男主人公的单纯与善良。对于自己妻子和师哥的“通奸”,他没有产生过一丝的怀疑,虽然他有时觉得自己的妻子有点“野”,但他并没有进行干涉。这一切的“善良”举动不仅没能换取妻子的爱,还给妻子带来了跟别人私奔的机会。他自认为对妻子不错,他认为比他师哥优秀,他困惑,他迷茫。他想不通妻子怎会跟一个还不如他的人私奔。这便印证了那句老话“好人难当啊”!

在男主人公当上巡警后,老舍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官场腐败,军队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人们在这种世界里,已没有了人格的尊严,当发生兵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甚的是抢劫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但老舍并没有对他们进行批判!是啊,命都没有了,那还讲尊严与道德呢?真是可悲可叹!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所谓的“巡警”只是一种摆设,他们被当成掠夺百姓民脂民膏的工具。他们一边在军队,长官面前当奴才,他们一边又要受普通百姓的唾骂。他们里外都不是人,这“巡警”可真难当!想活命还真痛苦。

老舍通过《我这一辈子》告诉我们,如果你生活在黑暗与腐败的社会中,不管是我这一辈子,还是自己儿子和孙子的一辈子,通通都只能忍饥挨饿,通通都只能给别人当奴才。不管你在怎么努力也于事无补,除非这个社会变了天:变得光明与正义。

读《孽子》有感


众所周知,根据中国传统规范,男女结合,传宗接代是天经地义的事。中国的古训有这么一句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孽子》里父亲对儿子的态度,本该是中国主流文化对同性恋的态度。即使是在今天这个开放的,具有先进思想的,崇尚自由的社会里。同性恋乃是个被大多数人厌恶、排斥、歧视甚至认为是病态的存在。就更不论在中国六七十年代那样传统的封建的社会里了。

偏偏,白先勇,一个着名作家,他唯一的一篇长篇小说《孽子》讲的就是一群生活在中国六七十年代的同性恋者们,即使在今天,出柜仍是个令所有同性恋者看重的话题。而小说里的这人公们,带着反抗精神,勇敢地想家人吐出了心声。结果可想而知,家人是不会理解的,不会支持的。这种行动,在带着恪守封建道德理论规范的父亲们看来,是违反了自然,大逆不道,荒谬无稽和不可理喻的,这是违反了道德和违反了整个至高无上的规则。于是他们被驱逐被唾弃、被整个世界厌恶、歧视,及抛弃!这些本就命运悲苦的苦命鸟们,测底地在黑暗的世界里泯没。他们性格上歇斯底里、抑郁焦虑,以至于多重人格或不稳定情绪,紧张、兴奋、不计一切的疯狂,自虐甚至自杀 。同性恋的狂热追逐,渴望爱却对爱的天长地久不信任,不敢信任,只能像乌龟般缩在自己的世界里。因为已经遍体鳞伤,不敢再尝试。他们在那个黑暗的国度,在那个外人看来邪恶污秽的公园里,生活得犹如用不见天日的老鼠,暴虐、残忍。可是对他们而言,公园反而是他们的乐园,是他们暂时的巢穴,这无疑是一种讽刺!那是对社会的讽刺,对人性黑暗的讽刺!

书里有一段话,很好地写出了他们孤苦的悲境你们是一群失去了巢穴的青春鸟,如同一群越洋过海的海燕,只有拼命往前飞,最后飞到哪里,自己也不知道读起来是不是感觉有唯美有点情调。可你若读过那本书你才明白,这句话承载着多么大的悲伤。他们本就命运悲惨,而家人的仇视如同压死骆驼到最后一根稻草。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掉一滴眼泪。因为整本书从头到尾,压抑得不得了,绝望、疯狂、痛苦、后悔、爱而不能,各种负面情绪将心脏压得闷痛,压得窒息,通到哭都哭不出来。我作为一个读故事的人,都如此悲凉,他们是经历故事的人那又该多痛。我真的怀疑,人类真的可以承受如此巨大的悲伤吗?

阿青、龙子、阿凤、小玉,从他们一个个故事来看,人性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东西?那么复杂,那么反复无常,那么令人费解。这本书的主线,便是父与子的关系,大义凛然的父亲与离经叛道的儿子的关系。相互追逐又相互寻找,父与子的羁绊又怎么可能段得了。还好我们从文章的结尾里,可以看出,作者对于父子关系的那种美好期待的,以及一点小小的微弱的希望光芒。

读完这本书,我本就崇尚自由,【自由当挡各种自由,例如在规则下的自我放纵,和言论恋爱自由】就更坚定了。我最大的期望和感想,就是人,生而平等,同性恋者不应该因为性取向的不同就受到世俗的歧视和压迫,世界上没有一种爱情是不该受到祝福的。爱上和和自己同性别的人,这并不是种病,更不是一种错,这只是种爱罢了。同性之间也会存在真爱,同性恋又怎么了,人生短短几十年,活得自由、快乐、有意义、幸福,这就好了啊!你爱的是男是女,这又有什么重要的,这并不影响你的能力,重要的是,你觉得幸福就好。我期望着,中国有一天,能以正常的眼光去看待同性恋,他们没有什么不同,没有什么特殊。中国有一天,不在把同性恋视为厌恶的存在,而愿意去相信,他们之间也是有爱情存在的!

我在这里呼吁:若你身边有同性恋者存在,若你不喜欢,也请不要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就像对待普通人一样就行,这是对他们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致谢!!!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模板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模板”,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1

小王子11-15章读后感说实话,我有点害怕谈论这部经典的成人童话。因为它太神秘,太奇妙,似乎我还没有谈论它的资格。我只有感动,都有想哭的冲动。它实在有让人无法察觉的力量在控制着我们心中伤感的那块区域。但是它散发出的魅力,我认为却是没有一部书可以企及的。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的星球上,真的很小:一朵花,挪动椅子就能欣赏日出和日落,三棵小面包树就能霸占所有的空间。小王子很爱他的星球,很爱他的玫瑰花。小王子还是要走的。他把星球上的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给玫瑰花弄上了一个玻璃罩子。花儿很伤心,小王子也很伤心。王子开始了他的旅行,遇见了自言自语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人,醉醺醺的酒鬼,忙的不亦乐乎的商人,不把花儿放在眼中的地理学家……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小王子遇到了一只等待爱的狐狸,那狐狸说:小王子不明白什么是。那狐狸说――建立关系,小王子有点明白了“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小王子驯服了自己的玫瑰花,他们已经不能分开了。狐狸带着小王子看到了山下的5000朵玫瑰花,个个都是娇滴滴的。个个都芬芳迷人,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原来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那一朵,……小王子整整在地球上呆了一年,他的毒蛇朋友会帮助他回到他的开始,小王子倒下了。一点声响也没有。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和小王子的倒下一起结束了,小王子的寻找也结束了。或许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似懂非懂,只是觉得它是一部很伤感的作品,我有想哭的感觉,但是却找不到它的力量,能使我们伤心的力量所在;有点感触,小王子和他的花冲突是他的命运的转折;小王子开始了他的追求,追求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而当自己发现自己真正的归宿应该还是那个自己的星球的时候,小王子,轻轻地倒下,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来自己从未知道的世界,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已经来不及,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现在,作者描述的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2

《小王子》是流亡美国的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在1943年写下的作品。在文中,圣埃克苏佩里大量借用了自己作为飞行员的人生体验,包括迫降沙漠以及他在撒哈拉沙漠一个绿洲长达数年的生活经历。跟作者一样,故事的讲述者也是一位飞行员。在身陷茫茫沙漠、一筹莫展之时,他遇见了来自某个小行星的小王子。小王子被一朵美丽却脾气很坏的玫瑰花儿弄得心灰意冷,于是离家开始了旅行。长途跋涉之后,他来到了地球,遇上了一只狐狸。狐狸教给小王子一个道理:只有用心,你才能看见那些用眼睛无法看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小王子这才认识到了那朵玫瑰花的真正价值。通过对小王子旅途中所见到的形形色色人物的刻画,作者写出了生命真正的可贵之处。

读过《小王子》后,我被作者对于生命的理解深深吸引了。于是,我亦开始试着去思考“生命”这个最难以捉摸的话题。

生命,到底是什么呢?有人说,生命,顾名思义,就是活着的机会;有人说,生命,就是一个人从生到死的过程;还有人说,生命,是一条道路,当你走到路的尽头时,你的生命也就完结了。但,我并不这么想。我认为,生命,是一辆没有终点的列车,而你的一生则是一场旅行。在旅途中,你会遇到许多人。他们中的一部分对你的旅途可能会影响重大,而另一部分对你来说,却只是陌生的过客。

你身边的旅伴随时可能会到达他们的目的地,或是坐到另一节车厢,而你却无法挽留他们,只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无奈地叹气。对你来说,这可能残酷了些,但,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因为这就是生命的规则。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与他人的关联——这,就是《小王子》想告诉我们的,也是生命的真谛。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3

书籍是人进步的阶梯;是上学的必备品;是精神食粮。老师在图书馆里给我们找了本书看,叫小王子,我看得津津有味,书中以一位飞行员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了小王子从自己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历险。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和愚妄,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小王子在我心中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表现在小王子让飞行员给他画小绵羊时,飞行员只给他画了一个箱子并丢下一句话;这是装羊的箱子,你要的那只羊在里面。

小王子却闪露出欣喜的光芒,读到这里,某些大人也许会大笑,但这正是大人所没有的天真,他们总是站在他们的角度来想,却不知道小孩子的世界有着多么丰富的想象力。书籍是打开心灵的钥匙;是抹掉伤痕的灵药;是森林中的指南针,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不做森林中的迷失者。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4

《小王子》,一个充满着寓意的成人童话,在许许多多看似平凡的细节,却埋藏着引人深思的内涵。只能用心去贴近和体会,用自己已经慢慢的在变成大人的思维方式来辨别体味,一点点的找回那种纯净的感受,还有对单纯的思念和眷恋。

“大人热爱数字。如果你跟他们说你认识了新朋友,他们从来不会问你重要的事情。他们从来不会说:‘他的声音听起来怎么样?他最喜欢什么游戏?他收集蝴蝶吗?’他们只会问:‘他多少岁?有多少个兄弟?他有多重?他父亲赚多少钱?’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觉得他们了解了他。如果你对大人说:‘我看到一座漂亮红砖房,窗台上摆着几盆天竺葵,屋顶有许多鸽子……’那他们想象不出这房子是什么样的。你必须说:‘我看到一座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就会惊叫:‘哇,多么漂亮的房子啊!’”

这其实是我们人类的一种病态。我们已经将自身的快乐、价值全都寄托在金钱及金钱等价物上,仿佛任何事物都必须折现之后才能做同等的比较。从而,我们对生活的追求因为用金钱的衡量而变得淡而无味,变得悲凉悲催。可不是吗,成为比尔盖茨似乎是人们最大的梦想,拥有N多的房子才是跻身富翁行列的最好象征。现今,不少人的人生价值观几乎到了必须通过物质和金钱才能来体现的境地。

其实,我们不需要讲什么太多的大道理,只要看看现实社会你就会明白,那些坐拥百套房的房姐、房哥们,他们真的狠快乐吗?那些千万、亿万富翁的快乐和幸福感真的是平民窟生活的难民的千万、亿万倍吗?我想答案无疑是不言自明的。

事实上,快乐、幸福与金钱、权力几乎无关。我们的前辈、那些早就立业的成年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后往往学会了客套话、学会了圆滑。我们已经习惯用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来证明我们的成功与价值,譬如学历多高、年薪多少、家产几乎……反而我们这些“大人”变得很像“孩子”。没有这些“成功标签”仿佛人生变得很失败,很没面子。他们不会去关注朋友、家人、同事以及自我的心灵层面的需求。孩子考大学选专业也不是由着性子来的,要选热门的,易就业的,而兴趣永远只能是口头上说说的兴趣。

《小王子》书中的小王子,其实就是一位让你与自己心灵对话的小男孩,他能让你在浮躁的社会里能静下心来,真切地看见自己的需求,用纯真的心灵去对待复杂的问题。也许我们再也回不到童年,但我们多学学小王子,至少我们还能保持一颗童心。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5

在我读过的所有的书中,《小王子》大概是最与众不同的。在这里你会遇到一个金头发的小男孩,他会给你讲一段简短却又意味深长的故事……

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星球上有一朵玫瑰,小王子一心一意地照顾它,爱着它。可是玫瑰又是那么的骄傲,使小王子对他产生了一种怀疑。

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开始拜访别人的星球,他遇见了许多大人,他们都很虚伪,无聊。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在地球上,小王子看到了上千朵的玫瑰花,他原本以为是独一无二的玫瑰花变得那么普通!

可是一只爱上了小王子的狐狸却说,人的感情是建立在驯化的基础上的。小王子做的一切,使玫瑰对他而言是那么的重要,玫瑰也就不同于其它的玫瑰了。在小王子的眼中,它依然是独一无二的。狐狸告诉小王子,本质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在狐狸的眼中,世界是被人们忘光了了的,他们不会去关心一棵玫瑰,不会为它去做事。只有孩子知道自己要去寻找什么,他们为了一个玩具付出了时间,玩具就变得很重要。本质的东西,有几个大人能真正看见?

最后,小王子为回到他爱的玫瑰身边,献出了生命,他在那一片星空下倒了下去……

仰望星空,想一想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有一朵玫瑰……

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故事也结束了。而我的心却不能平静,这种爱与责任,是要用心去体会去理解的。

没错,那是一个世上最美也最忧伤的故事,一个生命和生活的童话,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6

《小王子》这本书太好了!这是一本可以在孩提时代,听妈妈朗读的书……更是一本让不同年龄阶段的人,重新感受一次纯真的'美,再为纯真的美而感动的一本书。读了这本书,可以让不同年龄的人,从中获得自己的感悟。

小王子漂亮、可爱。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体态轻盈,一手挂剑,一手插在腰间,身上披着插着星星的披风,特别英俊潇洒。他生活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那里有活火山、死火山、猴面包树,还有一朵玫瑰。小王子很喜欢这朵花,但又不懂怎么去爱它。因此,有一天他离开了星球,去拜访附近的几颗小行星,分别见到了国王、爱虚荣的人、商人、点灯人……然后到了地球上,遇到了一条蛇,一座高山、玫瑰园、狐狸……这样的经历使他明白了一些事情,但仍旧不懂所相遇的很多大人。这时,他看到了因飞机事故而迫降在沙漠中的飞行员。他们成了好朋友,一起画画,一起找水井。最后小王子发现自己还是深深爱着他的那朵玫瑰花,于是他决定回去。临别时把自己的笑声作为礼物,送给爱他的飞行员……

读了这本书,我会永久记住小王子水晶般美好的心灵和他遇到的事情以及所想的问题。透过小王子的困惑,真正认识到每个人和每件事情都有自己的一颗小小的星球,都会顺着自己的轨迹运动。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体,难免有孤独感,而“驯养”会使一切变得不同……小王子的爱是高尚的,纯洁的。我喜欢小王子,更喜欢《小王子》这本书。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7

不久前,我读了一本书——《小王子》。相信很多人提起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时,都会选择一本童话;因为我们内心深处总是有着一份对美好童年的渴望

生命这个东西,是其妙的,你绝对看不透。他的外表是否是美丽或丑陋。这并不代表什么,只有内涵所发出的那种潜质美才是美丽的。是的,无论是房子、星星、沙漠,都是因为看不见的某个东西显得美丽,的确如此。

每次读《小王子》的时候,都被这种孩子式的看待世界的态度感动,多么天真、幼稚,可又多么纯洁、真诚。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好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真诚的低语。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很多多的回忆,也消蚀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

小王子喜欢仰望星空。在面对浩淼的蓝天时,他变成了一个敏感、忧郁的人。曾听过一句话:仰望天空的人都是寂寞的。我想说,一个人一生无法踏遍所有的山川,可是,抬起头,你就拥有全部天空。在小王子的话里,我读到一个伟大的感情;博爱。就是小王子的小小星球上有一朵他牵挂的小花。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8

《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我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种天生的爱好。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简单、留白会少去很多压迫感。会给人静谧如幽谷的感觉,《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但是我们会在心底祝福,正如小狐狸说的,应该用心去寻找,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爱得认真并且真诚。小王子的爱情。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人在过着静静的绝望的生活,阳光下去找寻一切颓废的根源,这是一个落满灰尘的天堂,有幸的是我们的心中还有一个关于小王子的故事。忧伤但美好,小王子的忧伤是因单纯的爱恋,是因为爱恋给人的感动和希望,因为小王子的故事。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关于驯养的责任,读《小王子》有感本是出于好奇的心情。找到了小王子看,想看看这个阅读量仅次于圣经的童话有着什么不同的魅力……不想用过于理性的言语来评论小王子。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就像偶然喝下的山泉。只有一股简单纯净的心情,认真的打扫火山,拔除有害的猴面包树,喜欢心情不好的时候看日落;提着凳子在小小的星球上追逐日落,小王子是忧伤的。他曾经一天中看过四十三次日落……虽然他可以随时看到想看的日落的余晖,所幸小王子爱上了一朵玫瑰花。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小王子来到地球上的一处玫瑰园”这里有五千朵跟他的那朵一模一样的花,他感到自己非常不幸。他的那朵花曾对他说她是整个宇宙中独一无二的一种 花。仅在这一座花园里就有五千朵完全一样的这种花朵,小王子以为自己受到了欺骗……会突然感觉自己一点意义都没有!不是了不起的王子,只有一朵毫不起眼的花和几座火山……而且其中一座还可能是永 远熄灭了的。小王子哭了。小王子也曾迷惘狐狸告诉小王子,独一无二的花在小王子的心里……是那朵已经把他驯服的了的他的花……,小王子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 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小王子的爱情像他的人一样的清澈。纯真的让人嫉妒……小小的星球上的一朵花就是他的全部小王子恳求作者为他的花画一只绵羊。又为了不让羊吃掉他的花,恳求作者画一只羊嘴套小王子把羊和花的战争看做很严肃的正经事小王子为了回到自己的星球。寻找蛇的帮助。摆脱笨重的身体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9

寒假期间,老师让我们读《小王子》一书。这本书我特别喜欢,也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小王子,他住的那颗星球很小,比他自己大不了多少,他为了找到一个朋友,离开了他的星球和他心爱的花朵。他先后来到六个星球并逐一离开。最后,这位小王子来到了地球,结识了一只狐狸,一条小黄蛇和作者自己。最终,为了回到自己的星球,他让小黄蛇咬了自己一口,并含着笑回到了他心爱的花朵身旁。

我读了这本书很有感触。小王子离开玫瑰时说:我太年轻了,还不懂得如何去爱她。就这样一句简单的话,却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真理:年轻时如果不好好去爱,等到老去的时候就一定会因为曾经的轻狂而感到后悔。假如小王子知道如何去爱,也许他就不需要用生命去实践爱。假如那个愚蠢的商人知道如何去爱,那他也许不会光坐在他的星球上没完没了地数着他的钱和星星了。假如世上的情人也都懂得如何去爱,那么那些情歌里哀婉的旋律也许就会少了许多悲伤。

小王子来到地球也许就是带着一种传递爱与责任的使命。所以,当我们怀念小王子时仰望一下星空,就会看见小王子在对我们笑呢!

我十分感谢老师给我推荐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世理。

最后,我想对全世界的大人们说:爸爸妈妈们,请你们不要忘记,你们也曾经和我们一样,都是天真无邪的孩子。岁月虽会老去,但请你们依然保留孩子的纯真与快乐!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10

通过同学的推荐我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周末读了《小王子》这本书。《小王子》讲的是一个温暖而又悲伤的故事。

在浩渺的宇宙中有一个B612小行星,小王子和他深爱的玫瑰共同生活在那个遥远的星球;但是再好的朋友也会有小摩擦,有一天小王子受不了玫瑰的虚荣离开了B612小行星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小王子遇到了一只孤单的狐狸,那只狐狸要求小王子驯服了他,他以为这样小王子就会永远跟他在一起,可是当有一天小王子走进一个玫瑰园,狐狸发现原来在小王子的心中一直有一支玫瑰,对于小王子来说狐狸一直不是他的“独一无二”。狐狸有些失落但是还是决定放手,于是他告诉小王子:“你的玫瑰和她们都不一样,因为你对她付出了时间;”然后狐狸又告诉小王子:“你要对你驯服的一切负责。”小王子意识到自己是深爱玫瑰的,所以他急切的想要回到玫瑰的身边,却最终没能实现这个愿望,为了回去他惨死在了沙漠之中。

这就是《小王子》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小王子最终死在了沙漠并没有和玫瑰过上幸福的生活,可就是这样一个忧伤的童话却让我深深的爱上了小王子;他天真纯洁,为了回到所爱的人身边付出了生命在所不惜。

而我,我的“玫瑰”就是我的妈妈,我和我的“玫瑰”互相深爱着对方,离不开彼此,但有时候又恶语相向,那被刺得千疮百孔的心好痛好痛;妈妈说终有一天我会长大离她而去,看着妈妈泪眼迷离,我发誓自己一定不要学小王子。虽然有争吵,有误会,但是我坚信我和妈妈对对方的爱超越世界上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所以我要和我的“玫瑰”永远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11

《小王子》这是一本用孩子的眼光写的书,但它适合孩子和大人共同阅读。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纯洁,永远长不大的小王子。

小王子住在b612号小行星,小王子有一头金色的卷发,身穿浅绿色的衣服,脖子上围着金黄色的围巾。小王子拥有一支玫瑰花,和三座火山。有一天,小王子和玫瑰花闹矛盾了。于是小王子离开了b612号小行星,去访问别的星球上的人。他先后遇见了,权欲熏心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颓废贪杯的喝酒人,财迷心窍的生意人,冥顽不灵的掌灯人和脱离实际的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还去了地球,他来到了一个花园,里面有5000朵和她那一朵一模一样的花,这样小王子很伤心,经过狐狸的点拨之后,他终于恍然大悟。他说,我的玫瑰比你们全部加起来都要重要,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吹嘘,也倾听过她的沉默,只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人生只有一次,我们可以平平淡淡的过,也可以绚丽多彩的过,有人会选择风平浪静,但是潜水中没有大鱼。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想要过的精彩,必须要去探索、去发现、去努力、去争取!

我很喜欢小王子说的一句话: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就像那朵花,当你抬头望着夜空时,你会感到很甜蜜。仿佛所有的星星都开满了鲜花,这样人想常常看看天空,常常寻找那颗闪闪发光的,会开花的,属于大家的星星。

读完这本书,你的心好像已经被温暖的忧伤和感动包围着。《小王子》这本书里还用含了很多哲学道理。比如狐狸说的: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弃了才知道美好。我们不能留住时间却可以尽力珍惜。

《小王子》这本书犹如一面清澈透明的镜子,折射出大人内心的世界。大人和孩子往往不一样。大人常常把问题想得很复杂,他们常常把自己的思维方式灌进孩子的脑子里,他们不懂得尊重孩子的意见。孩子很天真、很可爱,有时会闹一些笑话,所以他们的想象力很丰富,不会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这本书是用孩子的眼光来看世界,我建议每一个大人也来捧书阅读吧。

五年级读后感小王子 篇12

什么玩意

1、驯养爱情——读《小王子》有感——这是一个早已被人遗忘的词语,像我所要讲述的故事那样并没有什么规定的意义。爱上小王子的狐狸这样解释这个词,从此狐狸不再是普通的狐狸,王子也不再是普通的王子。幸福的感觉就是王子说他四点钟会来看狐狸,于是狐狸从三点就开始感到愉快,时间的流逝会令它感到越来越兴奋,直到他看见王子的金发从麦田的另一边渐渐地离它越来越近。可是狐狸忽略了另一种情况,王子可能会去见他中意的一位公主,而并非一只长着要用在婚礼上献给新娘裘皮的的动物。王子或许成功地驯养了狐狸却没有与它建立它所期盼的关系,或者说没有驯养爱情。不过我们像所有的成年人一样并不相信这个故事,女人们教育她们的女儿说世界上并没有王子只有王XX和装成王子王XX。只是和她们一样的小巫婆和自以为是公主的巫婆。当我们想要了解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会问不同的人同样的问题,然后根据他们做出的回答或反应的差异判断这个人是不是我们的同类,思考应对这些自己以外的人的态度。后来这一光荣的历程变成了一种职业——心理医生。这使长大变得很不真实,最终被周围的人送去见这些自认为可以帮助我们长大的家伙。当然了长大并不完全是好事或不好的事,它像所有的事情一样具有两面性。当我们抛开了自认为惨淡的童年回忆时或许有许多孩子正经历着这些,在孩子们眼里我们和其他大人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们总是在抱怨对生活的不满,却忘记了生活和工作本身就是一种享受,我们为他操心、劳累也因而得到一个难忘的过程。狐狸不会向王子抱怨他驯养它的目的,因为它得到了一份去爱别人的感受。或许这份感受并不完全是美好的,爱情原本就是很难被驯服的,虽然在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要将它玩弄在手心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你把它捧上手心或许可以温暖你冰冷开裂的双手,即使这样仍有很人多妄想能够将它制服,将它训练成如普通宠物般听话乖巧的玩物,好让他们得到温暖的同时又不受伤害。但是人们始终忘却了一点这种情愫原本就不是普通之物,宠物或许可以通过世世代代的驯养让其变得温顺乖巧,而爱情素来就是一匹奔驰在心田中的野马,那它必定会拼命挣扎,使你遍体鳞伤.其实在爱情面前我们同样都是长不大的孩子,我们不应该奢望能从爱情中得到什么,更不应向它索要什么,如果你真的想驯养点什么来打发空闲的时光,2、小王子读后感故事应该从小王子离开狐狸讲起,因为悲哀才容易让人思考。狐狸说道。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我就越感到幸福,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爱上一个人就是爱上一种习惯,狐狸是爱小王子的”也许正因为爱他,结局才令人落泪,你认为坚强的人并不是因为真的坚强,总是习惯从你面前转过身去。你认为可以的事情并不是真的可以,总是用伤害自己来尊奉你的希望,这句话本身就是那样可笑。玫瑰是为他所驯服。身边的屏障是他亲手放置。生命的养料是他亲手灌溉。他倾听了她的骄纵、自傲,为自己花时间的东西负责――我无话可说,可是他显然忘记了。田那金黄色会使我很难过。真的坚强到只要曾经拥有吗!没有一个人会有这样的想法的?只是狐狸太了解小王子,知道怎样的表情可以让他安心地离开,女人真的不该太聪明、太心软,女人就应该任性一点、自私一点、柔弱一点,才能把自己想要的东西永远留在身边……究竟狐狸的爱情是失败还是解脱,潇洒的成全无疑是世间所有纠结的爱情最漂亮的答案?只是美人鱼的舞蹈是尖刀般的刺痛,再凄美依旧是悲剧,小王子并不成熟。所以狐狸没有埋怨他的力气,爱情本就没有对错,也许小王子心里真的会为狐狸说动容?是没有时间去拾起那份淡淡的感激的,爱情本不需回报。狐狸心底的悲伤。小王子永远不会明白。世间没有一个人可以体会另一个人的伤口。即使离别时狐狸把自己的伤口鲜血淋漓地袒露在爱人面前。木呐的王子只会更加犹豫不决,一个人承受已经够了,我最后也不知道王子究竟懂不懂爱。不懂拒绝,所以接受了狐狸驯服的祈求,天真地想长大,于是又毅然奔向娇弱的玫瑰,在小王子眼里。在花儿叵测未知的命运中小王子感觉到了自己的无比重要,有时候需要这个字眼是很可怕的。而狐狸够坚强,懂得如何逃避猎人的追捕,懂得爱与生活的真谛。

读后感孽子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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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孽子【篇1】

有情皆孽,无人不苦

并没有将这本书当作一本同性小说来看,初次听闻,只是因为作者是鼎鼎大名的小诸葛白崇禧之子。然而当全书阅毕,才惊叹于作者对这一群体的感悟之深。

可究竟什么是爱情?千百年来谁也不能给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它是否只能存在于异性之间?那么同性之间的感情又该如何界定?因为它生来就带着不为主流社会所认可的原罪,所以就要被烙上不洁肮脏的污名吗?

可是,爱情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冥冥之中这两个人会相爱,除却荷尔蒙的干扰,有没有灵魂上的交融?是什么力量能让一个男人杀死另一个他深爱的男人?就因为他想要他的心,而他却生来没有心。

心是真情的归宿是信仰的彼岸,一旦相爱就要把它交给对方。如若无心,这份滚烫的情将何以安放?

自小被弃,流离于孤儿院,没有亲情没有关爱没有寄托,阿凤又怎么可能会有心?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那只能发生在浪漫的幻想中,当权贵家的痴情公子龙子与自幼颠沛孤独乖僻的阿凤刹那相逢,是情的开始,也是孽的开始。身份的悬殊,地位的差距,还有性别这鸿永远跨不过的天堑,注定了他们要尝尽人间至苦。

然而他们还是渡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在乡下的小屋避世同居,执手相看。这场注定了的幻境,如露亦如电,直到阿凤以50块钱的身价将自己的一夜卖给了别人,悲剧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一个是单纯得只想要真心的贵公子,一个是贫贱得付不出真心的穷小子,能维系他们的,只有这份似真似幻的情。而情是什么?情是孽,情是苦……

当龙子疯狂地嘶吼着:我要你跟我走,跟我回去,阿凤凄然地回他:你要什么?你想要我的心么?可我没有心,没有那东西……!龙子的刀刺进了他的胸膛,血是热的,心……是烫的。

得到了答案的龙子从此后成了孽子,被父亲驱逐到了美国并要他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永远不要回来。这个失了心的龙子像幽灵般在纽约的黑暗角落游荡了十年,尝遍了人间所有的辛酸和痛苦。

因为爱上了同性,阿龙成了孽子,因为爱上了同性,李青成了孽子,还有傅卫,还有吴敏,小玉,老鼠……

这群青春鸟尚且有个鸟巢,而那些将他们逐出家门口口声声骂着畜生却在心里滴血的老父亲呢?阿龙的父亲生受了十年的折磨,亲儿在世却永不相见……李青的父亲坐在昏暗的破屋里,是不是也会想起自己私奔的妻子夭折的小儿……?而傅卫的父亲,在儿子自杀后的余生里一直过着苦行僧般的日子,将一切的情感压抑在心底直到死去……

既然爱得这么艰难,那为何还要爱呢?或许这就是人,万般复杂又纠结不堪的生命。

有情皆孽,无人不苦。唉,一笔风流债,千般苦滋味。

读后感孽子【篇2】

我不得不说,当初的确是怀着好奇和对高评价的质疑去翻开这本小说的。看完后,却觉得这九个多小时的时间是值得的。

现在社会,同性的爱情虽然没有被完全接受但也不像上世界那样谈之色变。甚至我们很多人的亲人、朋友就处在这种身不由己的生活之中。

很长的小说呀,其中,太多个情节让我为之动容。甚至为这些不幸的青春鸟的遭遇而感到难过,同情。情节无比丰富,不是三言两句所能写出所有的体会的。

我想,每个人的灵魂都是干净的,纯洁的,同性的爱情可能比我们想象中来得更炙热,更浓烈,更疯狂,更歇斯底里,更一发不可收拾。甚至要为爱情付出生命的代价。

小说真正刺痛我的是他们这群青春鸟,在这样艰难的人生境遇里仍保留的一点善良和对生活的期待,比如小玉对于生父的执着,他不停的出卖自己的肉体只为了有朝一日找到自己的生父。我并不认为他真的可以找到那样一个抛妻弃女的人,也许那个人早已死去,又或者他的名字如同他对小玉母亲的爱一样,都是谎话。可是,小玉扔坚定执着的寻找着,这大概是他活在这世上最坚定的理由了。

又比如吴敏,即使在张先生那里仅仅得到一丝丝可怜的温暖也愿不离不弃的照顾他报答他。我记得小刚导演的芳华中有句台词:不被善良对待的人总容易感受善良。这种不离不弃即使是现在的合法夫妻又有多少能做到呢。

男主李青,一个有家不能回的浪子,经历了亲人的离世后,剩下的只有这几个好友和无尽的孤独。我想,如果小说真的有续集,他终有一天会回到思念的父亲身边,被接受,被理解,结束流浪。

孽子,这个名字看起来是对几个主人公的称谓,实际大概是作者的自嘲和内心的对于家庭和父亲的自责吧。他们都被家庭或者父亲所嫌弃、甚至是抛弃,可是,这岂是他们自己可以选择的。只是因为不被世俗认可的性取向,却要失去家庭失去亲人,的确是最大的惩罚了。

越写越觉得沉重,这些人的故事突然好像发生在我的身边,我想默默的祝福着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愿他们都被善良以待吧。

读后感孽子【篇3】

读完孽子,有所思。深感造化的弄人,深觉人世的艰难。没有谁有错,也莫要问缘由,出生即意味着受苦,不在暗夜中忍受,就在暗夜中消亡。一生一世,如此而已,那些目光灼灼似火的少年们,当然也包括自以为身在其外的我们。人类的永恒困境,谁也不能豁免。

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归依的孩子。这不是单纯的关于男同的作品,在这个隐秘的王国外,还有无数这样的王国,或在明处,或在暗处,或合伦法,又或者不合。还有无数这样的孽子,或逢着一场孽缘,为此背负一生的伤口,或在空旷无人的长街上,急切地、仓皇地逃窜,在漫长无涯的岁月里流亡和追寻,终于还是没有找到归宿。

哪怕永远不停地在奔逃,也注定是一场失败的战役,这失败是流淌在身体里的血,从一出生就不可逆转了。那些青春鸟儿们,生就面临不同寻常的,荆棘丛生的道路。不停地躲藏,逃离,终又兜兜转转,飞回公园的莲花池畔。他们从小就缺乏爱,所以他们的爱炽热灼人得紧,一旦动了情就意味着危险,像浴火的凤凰,像漫天的星火,哪怕明知道永远得不到重生回转。当时过境迁,又是年夜的满天星火,青春不再的他们会失魂落魄,恍如隔世:只有人不见,梦似的挂起。

即便如此,也还是在依旧继续生活,依旧做一个樱花梦,为着它不停地曳着疲惫的步子前行,就像在命运的轨道上,明知道得不到走出困境的答案,我们仍然会一刻不息地追问。生而为人。

小说线索环环紧扣,描写生动,文字深入人心。非常佩服这样的文字,也好久没这样佩服过谁的文字了。《孽子》真的不简单,很值得一读。

读后感孽子【篇4】

在第二部之前我几乎是一边哭一边看,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画面总是反复出现在我的眼前,我觉得好像是,我是阿青。

我有一个朋友,她也叫李青,我们是小学的同学,我对她最深的映像,是一句话和和一些画面。那是我们语文老师对我说,她是一个很偏执的人,你要关心她多一些;那些画面,是我们两熬夜玩游戏,是我们一起吃辣椒炒饭,是我们复习生物男性生殖器时我们两半夜读书和讨论,还有是端午的时候跟着去她家半夜我把老鼠从我脸上抓下来,我发现她静静的打鼾,,我不叫她阿青,我叫她小青子。

她和阿青,给了我同样的感觉,不是关于和她们在一起的快乐,而是跟她们在一起的心酸。当我看到阿青破财不堪的油布屋子,我总是会想起那时候我和她一起去她祖母家的那个小茅屋,那是很旧的电视的,味道是让人迷恋但是令人反感的,馊的味道,油开了散发的香气和老人身上给我的重重的令人闷心的味道,那时候我不知道李敏镐,我不知道成均馆绯闻,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们好像地下水道的小老鼠,那种营养不良然后浑身无光,那才是卑微的样子。

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常常使我陷入悲伤,我看到一个字,看到别人的一个眼神,看到一片叶子,我自然而然的想起很多以前的事。那些事好像约好了一样,在任何时候都能钻进我的眼睛,然后我满眼通红的走在路上,世界真小啊,人也真小啊。

我很开心看到阿青他们这群鸟儿,最终都飞回各自的巢穴,可是我同样很失落,因为我将看不到他们。我想阿青可能会有一个喜欢的男人,他们一起生活,又或者给他一个喜欢的女人,他们生生不息的活下去,这样的话,世上就没有那个公园了,有的只是空落落的,归于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凡人。我不知道什么是积极的东西,大概就是那种劝人看得开,讲笑话然后比如什么甜甜的爱情那种,我觉得那不是,以前很老的话,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说的好像是一种积极的,谁知道这种看似阳光满面的字,作者是在多少悲伤绝望中才明白。我大概看不来那些东西,我一向爱的是悲剧,我曾看过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那才是甜甜的爱情啊,为什么现在人们都那么流于表面?我看不来大喜大悲的东西,我更爱的是那些小小的人,他们身上的苦难是我一生再没有可以经历的了,我很遗憾,我活不了那么多人的样子,所以有时候觉得他们孤单,我很自责。这群孩子不是孽子,他们是天使,天使不是来自天堂,是来自地狱获得救赎才可以的。我想小玉一定能找到他的父亲,弟娃也一样会活着回来陪着阿青,父亲总会找到阿青,母亲大概得到佛祖的救赎了,被原谅了,这一生就不是在逃难和躲藏,每一个人,都会幸福吧

《孽子》读后感_700字


《孽子》读后感700字

这个主题,在那个时候,还是相当沉重的。小小王国里的这群人,偶尔想要拥抱外面的世界,可是往往先被外面的世界拒绝。开始我还在想,为什么公园里的这群人要这样生活呢?可是,如果不这样,一群十几岁不被世人理解和接受无处可去的人,又该如何生活呢?有时候,只是生活使然。我认为书里最讽刺的就是,“安乐乡”变为“香妃”,变得只是性别,世人就接受了。

我想,作者是偏爱阿凤的,他只出现在别人的回忆里,但是生和死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公园里有一群有情义的人。

阿青作为书里第一主人公,他的身份也正好对应了题目“孽子”。阿青两次离家,一次是被赶出家门,一次是主动逃走。如果说被父亲赶出家门,心里还存在着回家的希冀,那么当他回到家又拼命逃走的时候,就是再也回不去了,他害怕面对父亲。傅老爷子给他传达了作为父亲的想法后,也许,总有一天,他会回去和他的父亲达成和解。

小玉是最执着也是最清醒的那个,拿的起放的下,不给自己找麻烦也不给别人添麻烦。任何事情都不能阻止他去东京,不能阻止他寻找父亲,为自己更为母亲。如果上天可怜他,他和父亲一定会重逢的。

老鼠是一个有偷窃怪癖的人,有一个会打他的哥哥,“第三只手”还把自己送进了管理所…谁又能知道,那会不会是一个开始重新的机会呢?

吴敏这个人,爱到卑微甚至卑贱,他真是爱惨了那位,为他自杀,被赶走还是会回到身边,是一个极致深情的人。

傅老爷子用一生在忏悔赎罪。失去了儿子的傅老爷子和失去父亲的龙子好像就是来给阿青做教材的,用亲身经历来引导阿青,引导他该如何处理他和他父亲之间的关系。

在结局里,这些青春鸟,终于都活在了阳光下,不用再躲藏。

《孽子》读后感_1200字


《孽子》读后感1200字

台湾地区最晚将在2019年5月24日同性婚姻合法化。中国台湾也有望成为亚洲地区首个认可同性婚姻的地区。

这是我第一本看的描写同性恋真实生活的一本书,里面的场景有落魄,有悲伤,也有希望,有善良。他们和我们都是一样的,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最喜欢小玉的可爱善良,有美好的向往,对找到父亲的渴望,做着不管有多大困难也坚决不会放弃的樱花梦,吴敏的一腔感情全给了张先生,因为张先生让他感到了温暖,给了他一个家,即使后来被赶出来,也一直执着着,老鼠是最可怜的,天天被乌鸦家暴,又被桃子打骂,可是他舍不得,舍不得那个还能接纳他的家出来。而主角李青,他有一个不幸福的家庭,无意间被学校撞破与同性苟合,被学校开除也父亲赶出家门,他像是一只无处可归的鸟儿,在黑夜的公园里漂泊着。。野凤凰阿凤和孽龙龙子之间的故事穿插其中,十年的日子物是人非,阿凤真的太让人心疼了,是傻子和残疾人的儿子,从出生就被抛弃,总是放声嚎啕大哭,看他哭的几处描写我心都要碎了,仿佛一出生就充满了委屈。他这一生,浮沉漂泊好不容易遇见一个爱他的龙子,可是一个是在下层社会摸打滚爬的野凤凰,一个是将军的后代天之骄子龙子,他们在一起注定不会有好结局,但也没想到结局会这么惨,龙子亲手结束了所爱之人的性命,那一堆血,那种绝望,让龙子过了十年国外浑浑噩噩的生活,回国后也到处在寻找阿凤的影子,阿凤可能也是一种解脱吧,死在了最爱的人手里,希望下一世一定要让他们好好在一起啊。

这本书并不是简单的描写同性恋之间的书,更是对亲子关系的一种剖析,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也是人与社会的冲突,期待沟通与谅解和社会握手言和的殷切之情。

他们也是芸芸众生的普通人,我很感谢这本书的每个人都能得到善终,傅老爷子的死去是文中的一个转折点,六个人为了他善了钟,最终也得到了自己的果。安乐乡不复存在,小玉终于跳船成功去了日本当上了厨子,也走上了更近的寻找父亲的旅途,吴敏依然还在张先生的身边,又有父亲的牵绊使他痛苦,但他又乐在其中,因为他对张先生的是一份感情,老鼠最后被抓进了感化教育,对钢笔的执着仿佛也是他那一生对知识的渴望吧,幸好他有了真正爱的职业,每天都在努力地学习,而阿青,其实我是希望他能回去好好看望父亲,与父亲和解的,后来想想,或许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知一个坎吧,人生在世几十年,他才过了二十年,希望他以后能好好的,就这样活在书里吧。郭公公的“青春鸟集”收留了许多无家可归的鸟儿,杨金海像拉皮条一样的存在为这群鸟儿操碎了心,他们都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我们看人不应该只看一面,因为,谁知道呢?

有太多欢笑,也有太多难过,有少年不知无畏的勇气与性情,也有年少早熟的悲伤与忧郁。我永远记得他们一起过河,一起看电影的美好时光,也会记得他们在每个夜里会委屈会嚎啕大哭的伤心。

最后,引用一句文中卷首题词:“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依归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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