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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29 来源:互联网

有关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10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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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说的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表达出自身的看法和感悟。作品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作者撰写,现在就让我们写走心的读后感吧。你是否遇到过需要写读后感的情况呢?编辑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篇1)

放学以后,读完了萧红写的《回忆鲁迅先生》。

校园里悄悄的,办公室只剩我一人,工作的余味还未披发尽,开始走进久违的读书糊口。萧红用白描的手法,给我们展示了鲁迅的日常糊口以及他生命垂危的最后时光。让我们走近鲁迅,了解了鲁迅作为伟人的寻常糊口画卷。

鲁迅生命不息,工作不止。天天要接待一批又一批来访的客人,每晚到十一、二点才开始写作,一直工作到第二天凌晨。别人醒来时,他睡觉。他们的家老是安静的,为了不打扰鲁迅休息,每个人走路都是轻轻偷偷的。许广平若吩咐娘姨做些什么,也毫不会在楼上高声使唤,而是缓步走下楼来轻声吩咐。鲁迅除了写作之外,还要忙着校对稿件,忙着给青年朋友写回信。在没有键盘的那个年代,回一封封的信需要花费多少时间,是无法估算的。我想这其中一定有不少是目生人的来信,在时间很少精力有限时完全可以不回的,但鲁迅没有那样做,他理解青年们的心,赏识他们长进的愿望,他不忍辜负了读者对他的期待。这让我想起初中读过的阿雷写的《一面》,当时他买书缺钱,鲁迅看到了思书若渴的阿雷,给他垫付了缺少的钱,并送他另一本书。我当时并不能真正体会鲁迅为什么要这样做,后来读了许多文章才明白了他的良苦专心。他以自己的菲薄单薄气力引导这个灾害中的民族走向光明。他知道自己大去之日不远,快马加鞭地工作,他要给后人留下最宝贵的财富。今天,当我们读着他的文章,依然感到一个勇士站在黎明前的黑私下呐喊的剪影,读着他的文章,想着他的为人,会觉得我们这个民族的脊梁是钢铁浇铸的,是坚毅的。

文章还让我进一步熟悉了许广平鲁迅的爱人。其中有两处的细节描写,让我震颤。一处是写鲁迅生病期间她对鲁迅无微不至的照顾,她给鲁迅挑选最嫩的菜,把鱼肉最软的一块夹给鲁迅。现在有多少妻子能做到这一点?社会在变,人的价值观在变,我们已经习惯于享受、习惯于索取。但读到这样的文字,甜柔、善良、体贴、质朴的人道在唤醒我们灵魂深处的母性。再伟大的爱情,也离不开日常糊口的琐碎,细节处最能咀嚼出糊口的滋味,爱需要付出,需要的是细腻的付出。另一处是写鲁迅病重在床,许广平不但要料理家务,还要帮他收阅来稿,担当了那个时代许多贤妻良母所不能承受的重任。鲁迅的病日久不见好转,她刚哭泣过,为了不使鲁迅难熬难过,她老是背对着他忙里忙外,她不想让鲁迅看到她哭泣的样子容貌,独自承担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爱,让她柔软的肩膀越发坚强。

萧红,我在《回忆鲁迅先生》文字的背后看她,她在看鲁迅,应了卞之琳的《中断章》。上次听讲座,某个专家说,萧红一生真爱的男人只有两个,一个是祖父,另一个是鲁迅。对祖父的爱是亲情之爱,对鲁迅的爱则是一师一友的爱。她敬重鲁迅,也敬重许广平,她是他们俩的朋友。萧红在自己的诗里写过理想的白马骑不得,梦中的爱人爱不得。不知道这理想的白马是否是鲁迅或者是鲁迅一类的人,但这骑不得与爱不得之间,又有着许多的无奈。萧红是爱情的悲剧主角,无动于衷让她不伤害糊口中任何一个为她所爱的人,萧红悲,悲得明智。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篇2)

前些天我在翻阅萧红散文时,读到了萧红《回忆鲁迅先生》。这次阅读感受很独特。让我对萧红这位“有掀天之意气,盖世之才华”才女又有了一份理解与崇拜,也为呼兰河能养育萧红而感到骄傲。也许是时代造就了鲁迅,鲁迅造就了萧红,才使现代文学史天空上出现一道美丽彩虹。

萧红不仅能够驾驭多种文学体裁,也有擅长回忆、酷爱回忆、从记忆深处挖掘写作素材灵性。一方面,她把生命灌注到她所回忆人物身上;另一方面,回忆又使她生话充满了春日阳光般温馨。

《回忆鲁迅先生》,作于鲁迅先生逝世3年后。在此文中,她通过撷取鲁迅日常生活片段,勾画出了一个充满智慧、幽默、爽朗、平易,同时又无比关爱他人鲁迅形象。可谓用笔之细腻,叙述之传神。

《回忆鲁迅先生》四十五个片断在内容上没有严格逻辑顺序,材料与材料之间互不关联,形成某种断裂,有些片断即使倒置似乎也无碍于文章连贯,这是一篇非常情绪化文章。作者动笔之前对于全篇布局似乎漫不经心,全无预设。动笔之后,作者心底感情如喷涌泉水,飞湍激流,尽情倾泻挥洒,形诸笔墨而成为艺术结晶。那些让人感到有诗意潜质与倾诉冲动内容,她断断续续写出,用感情红线将素材珍珠逐渐织成一幅清晰画面。这是一种罕见火一样文字,是一种任凭心绪召唤诗性文字,是一种理性中夹杂着情绪性文字。

文章开头就是神来之笔:“鲁迅先生笑声是明朗,是从心里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寥寥几句,一个乐观爽朗、平易近人鲁迅形象便跃然纸上,跟一些人心目中“多疑善怒”、“冷酷无情”鲁迅形成了鲜明对照。这是萧红用自己心灵感受非常个人化鲁迅,是一个使常人敢于走近并能够伸手去触摸可亲鲁迅。

萧红在选材上独到之处是将自己与其交往过程中所见、所闻、所感剪裁提炼,组织成文。鲁迅先生习惯动作如:“走路很轻捷”,“他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表现出鲁迅一往无前大无畏精神。性格:“如鲁迅“喜欢吃油炸东西,喜欢吃硬东西”,表现出鲁迅刚毅倔强个性。审美情趣:“如对作者装束评头论足,表现出鲁迅先生对美独到感悟。对青年关爱:“如与“贩卖精神武器‘商人’”冯雪峰交往,坚持看青年给他投去信,表现出鲁迅先生那种博大爱心。正如同历史学家往往要通过一枚枚石斧、石箭、燧石刀来研究史前学一样,人们都期待着鲁迅同时代人能多提供为局外人所无从了解生活细节,通过鲁迅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来感受这位文化巨人脉搏,来接近一个真实而又富有人情味伟人。萧红恰恰是通过女性作者细心体察,敏锐捕捉到了鲁迅先生中许多有灵性生活细节,表现出鲁迅个性,情趣,魅力,气质,从细微处显示了鲁迅伟大思想与人格。

萧红这篇怀人散文兼备“史”与“诗”双重因素,既具有散文审美特质,又具备传记基本特征——以真实人物为记叙对象,剪裁提炼。由于作者萧红跟回忆对象鲁迅之间有着直接交往,对回忆对象充满着缅怀崇敬之情,素材又来自于亲历、亲闻、亲见,因此作品不仅富于史传性,而且也富于文学性。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篇3)

《回忆鲁迅先生》,作于鲁迅先生逝世3年后。在此文中,她通过撷取鲁迅日常生活的片段,勾画出了一个充满智慧、幽默、爽朗、平易,同时又无比关爱他人的鲁迅形象。可谓用笔之细腻,叙述之传神。

《回忆鲁迅先生》的四十五个片断在内容上没有严格的逻辑顺序,材料与材料之间互不关联,形成某种断裂,有些片断即使倒置似乎也无碍于文章的连贯,这是一篇非常情绪化的文章。作者动笔之前对于全篇的布局似乎漫不经心,全无预设。动笔之后,作者心底的感情如喷涌的泉水,飞湍的激流,尽情倾泻挥洒,形诸笔墨而成为艺术结晶。那些让人感到有诗意潜质和倾诉冲动的内容,她断断续续写出,用感情的红线将素材的珍珠逐渐织成一幅清晰的画面。这是一种罕见的火一样的文字,是一种任凭心绪召唤的诗性文字,是一种理性中夹杂着情绪性的文字。

文章开头就是神来之笔: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寥寥几句,一个乐观爽朗、平易近人的鲁迅形象便跃然纸上,跟一些人心目中多疑善怒、冷酷无情的鲁迅形成了鲜明对照。这是萧红用自己心灵感受的非常个人化的鲁迅,是一个使常人敢于走近并能够伸手去触摸的可亲的鲁迅。

萧红在选材上的独到之处是将自己与其交往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剪裁提炼,组织成文。鲁迅先生的习惯动作如:走路很轻捷,他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表现出鲁迅一往无前的大无畏精神。性格:如鲁迅喜欢吃油炸的东西,喜欢吃硬的东西,表现出鲁迅刚毅倔强的个性。审美情趣:如对作者的装束评头论足,表现出鲁迅先生对美的独到感悟。对青年的关爱:如与贩卖精神武器的商人冯雪峰的交往,坚持看青年给他投去的信,表现出鲁迅先生那种博大的爱心。正如同历史学家往往要通过一枚枚石斧、石箭、燧石刀来研究史前学一样,人们都期待着鲁迅的同时代人能多提供为局外人所无从了解的生活细节,通过鲁迅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来感受这位文化巨人的脉搏,来接近一个真实而又富有人情味的伟人。萧红恰恰是通过女性作者的细心体察,敏锐捕捉到了鲁迅先生中许多有灵性的生活细节,表现出鲁迅的个性,情趣,魅力,气质,从细微处显示了鲁迅的伟大思想和人格。

萧红的这篇怀人散文兼备史与诗的双重因素,既具有散文的审美特质,又具备传记的基本特征--以真实人物为记叙对象,剪裁提炼。由于作者萧红跟回忆对象鲁迅之间有着直接交往,对回忆对象充满着缅怀崇敬之情,素材又来自于亲历、亲闻、亲见,因此作品不仅富于史传性,而且也富于文学性。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篇4)

长江波澜壮阔,因为她来自一个遥远峻拔高原;春天五彩缤纷,因为她脱胎一个寒冷凛冽冬季;鲁迅永远活在人类心里,他又有一个怎样源头?

出生于一个名门望族。鲁迅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后,首先接受着家族里人们熏陶与影响。祖父周福清,是一个有学问人,也是一个耿直人,以喜欢“骂人”而出名。父亲周伯宜,是个秀才,因乡试多次未中而赋闲在家。母亲鲁瑞,是名门闺秀,大概是受了女子无才便是德封建礼教影响,外祖父没有教她读书,但她自已却靠自修达到能够看书水平。鲁迅有三位祖母,一位是其亲生祖母,在鲁迅父亲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第二位祖母与鲁迅有着密切关系,曾给幼年鲁迅讲过“猫是老虎老师”、“水漫金山”等有趣故事。第三位祖母是一个不幸女性,她不幸命运与她给家庭带来不与,引起了鲁迅同情,也使鲁迅对封建家族及封建礼教产生切肤之痛。总之,鲁迅家族中每个人,各带着自已不同命运来到世间,他们所走过一段路程与伟大鲁迅幼年青年时代交叉迭合,他们以自已特有思想、性格、生活道路,给鲁迅以一定影响。

不幸是最好老师。鲁迅13岁那年,祖父周福清行贿浙江乡试主考官殷如璋,事发被关进了清政府牢狱。为怕株连孩子们,鲁迅与他弟弟安插到外祖父家避难,鲁迅从此饱尝了寄人篱下滋味,船慢偏逢顶头风,不久其父又患水肿病倒了。身为长男鲁迅必须来肩挑生活重担。几年时间中,鲁迅几乎每天出入于药店与当铺之间,从而尽品了世间冷暖炎凉。

惜时是人生座右铭。在鲁迅先生北京故居有名老虎尾巴斗室里,悬挂着这样一副对联:“望崦嵫而勿迫,恐鹈鴂之先鸣”。许寿裳说这是鲁迅先生“表明格外及时努力,用以自励之意”,“这对联挂得很有意思;但要像鲁迅那样人挂起来才能名副其实,如果让我辈来用,就不免僭妄了。”是,“全楼都寂静下去了,窗外也是一点声音没有了,鲁迅先生站起来,坐在书桌边,在那绿色台灯一下开始写文章了。”“鸡鸣时候,鲁迅先生还是坐着,街上汽车嘟嘟地叫起来了,鲁迅先生还是坐着。”“望崦嵫而勿迫,恐鹈鴂之先鸣!”非忧国忧民屈原写不出;“望崦嵫而勿迫,恐鹈鴂之先鸣!”非忧国忧民鲁迅难副实!

追溯鲁迅,我找到了鲁迅成为鲁迅源头:家庭影响、生活不幸、对时间珍重。追溯鲁迅,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鲁迅之所以成为文化巨人,是有着深刻生活体验,是有着沉实步履,是有着水到渠成过程。我们可以说鲁迅是个大人物,但我们不可以说鲁迅是个突兀不食人间烟火天外来客。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篇5)

在家中闲来无事,看到书架上有一本箫红的集子,顺手就把它取了下来。翻看了一下其中内容,发现最后一篇是她写的〈回忆鲁迅〉,便细细品读了起来。

我曾读过回忆鲁迅的文章,而箫红的这一篇却令我十分难忘,因为它为我们展示了鲁迅先生独特的一面。

在读完这篇读后感前,我曾以为鲁迅是冰冷的。因为他用他的文章与敌人作斗争,深深击中了敌人的心脏,如一个杀手般。然而在读完这篇读后感,才发现鲁迅其实不是这样的。鲁迅和鲁迅的文章并不是完全是这样的。萧红把鲁迅——那个生活中平易近人的鲁迅呈现在大家面前,让我们在深入研究鲁迅的作品之时,也读懂了他。

箫红在文章的开头就写鲁迅的笑:“鲁迅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喜欢。”下面还有写他的笑的:“鲁迅的笑声冲下楼梯来,原来有几个朋友在楼上也正谈的热闹”。原来这也是他!原来鲁迅并不总是板着脸的,鲁迅在平日的生活中不会只表现出它的批判现实冷峻的一面。这让我想到了写的《社戏》。《社戏》中的鲁迅也是乐观的、开朗的,还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他,也是如此。

另一方面,生活中的鲁迅细致,周到。有一次鲁迅伤风初愈,夜里十二点谈话后,仍然坚持要送箫红。临别时,他提醒箫红下次再来时辨认门的方法。箫红出门后回头看时,鲁迅先生那一排房子黑黑的,若不是告诉的那样清楚,下次来她怕要记不住的。

在感到了他的平易近人之时,也被这样书中的一段话十分感到了鲁迅的不同,“鲁迅先生不游公园,住在上海十年,兆丰公园没进过,虹口公园这么近也没有进过。……。”这句话说明鲁迅先生热爱时间,珍惜时间。鲁迅是一个热爱时间人,他的这种热爱时间,珍惜时间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我看来,珍惜时间即珍惜生命。而反观身边许多人,每天都沉浸在娱乐之中,这何尝不是在浪费时间,浪费自己的生命。

不会忘记那个惜时如命、“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严肃的鲁迅,更不会忘记那个“很喜欢吃油炸的东西”、“笑声是明朗的”、细致地生活着的鲁迅。因为,这也是他。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篇6)

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鲁迅,他并不完全,只是真正的鲁迅的一部分,萧红写的这篇文章,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这个神一般的人物,中国文坛的传奇:鲁迅。

朋友们时常谈到寂寞,在像这样的冬夜里我也是深感寂寞的一人。我们常常觉得缺少什么似的,常感到一种未曾填满的空虚。我们也许是在心胸里描写着华丽的舞台,美妙的音乐或新鲜的戏剧罢,眼前向我们躺着的呢,只是一条冰冻的道路;虽然路旁未必没有几株裸树,几个叫花子,几堆垃圾或混着黄灰的残雪,然而够荒凉的了。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总有一些事情让我们的心灵泛起涟漪。鲁迅先生的文章,就有这样神奇的效果。

从中国小说发展的角度看,鲁迅的小说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称得上是一次深刻的革命。他用“借一斑而略知全豹”的手法,从普通的日常生活事件中提炼情节,揭示现代中国人的灵魂,在有限的篇幅中塑造了具有无限生命力的艺术典型。鲁迅的小说提供了外为中用,在继承民族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外国,发展我国新文学的经验,还提供了以现实主义为基础,兼有浪漫主义的手法,吸收其他多种艺术表现手法的营养,使艺术方法多样化的经验。他以自己独特的小说创作实践,实现了中国小说现代化的转变。

对于作者的这篇文章,我想多少会有一点个人的情感在里面,萧红从小得不到父爱,没有家庭的温暖,她把鲁迅当作老师和父亲。原来的一双对人间有些怀疑的眼睛,一下子便明亮起来;一个孤立无援的贫弱女孩子一下子找到了自己的家。

鲁迅先生的一家同这个东北的姑娘一见如故。鲁迅先生喜欢她,关怀她;许广平同情她,爱她,处处照应她。甚至连小海婴也不愿意离开这位年轻的、梳着两条小辫子的东北阿姨。萧红成了鲁迅先生家中的常客,亲密得宛如一家人。萧红在文坛上健步地奔跑。人们看到她前进的脚印下,也流着一位慈祥老人的汗珠,这位老人正是伟大的鲁迅。

在那个艰苦的年代,如果没有鲁迅先生,也就没有萧红。她很可能默默无闻地寂寞下去,甚至颓唐地毁灭自己。是的,没有鲁迅先生在荆棘满地的前面为青年们开路,萧红同时代的一批青年作家也就不可能冲出牢笼走进文坛。三十年代出现的一批生龙活虎的青年作家,有谁没有受过鲁迅的哺育呢?在建立我国现代文学队伍方面,鲁迅先生立下了不朽的功勋。鲁迅是中国青年作家之父,他一生对青年的帮助,是人们万世所感念的。

不管真实的鲁迅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勇士,但他一定是看透了中国这个社会。鲁迅所具有的批判精神是我么这个社会最最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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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雪》读后感范文1000字通用


常言道:“窗间白发催愁境,烛底苍头劝读书。”相信大家都看过很多书,大多数时候老师会在要求学生读完一本书后写一篇作文,可以方便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那么,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读后感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鲁迅《雪》读后感范文1000字通用”,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鲁迅《雪》读后感范文【篇1】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雪》这篇散文,它非常耐人寻味,蕴藏着很深奥的道理。尤其是最后一句话“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让我永不忘记,时刻牢记在心。

这篇文章,我上学时肯定是读过;但同样可以肯定是,我对它已几乎一无所知了,或者应该说我本来就对它一无所知罢。为了编点教学资料,也因为莫名潜滋暗长着一份好奇,我开始反反复复地读它。诗质语言,生动画面,很快征服了我心。可是,众多疑惑竟也一并攫住我神经,让我难以自拔:“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作者把这三个形象放在一起到底想告诉读者什么?

已经多年难得见雪,见雪也至少要到春节前后苏州,竟然下起了纷纷扬扬大雪。一时间心头不由得也迷信起来。眼睛从荧屏移向校园,虽没有看见雪野中有各色花草、蜂蝶,但欢呼雀跃学生却是随处都是,更有一群青年教师,女打着花伞,男举着相机,在已被白雪半遮半掩绿树碧草间照相,那种兴奋直逼进三楼阳台上我心里面来。“明天肯定有人塑雪罗汉了。”我自然地想道。忽然间,我有了一种感觉,这是一幅热闹画面呀!而这热闹,全是因为“江南雪”“滋润美艳之至”讨人喜欢缘故了。而“朔方雪”不同,它“如粉,如沙”,只因太过冷峻,人们是宁愿居屋烤火也不愿意亲近,于是尽管它“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别有一种“壮美”,但只能面对“无边旷野”、“凛冽天宇”——“是,那是孤独雪。”有一种想法在心中升起:“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象征着三种人生——“向来没有变过冰冷坚硬灿烂雪花”,让“博识人们觉得他单调”,自己应该感到“不幸”而又不一定感到不幸人生;“滋润美艳之至”,如小丑般媚俗而受宠,却终究因没有灵魂而成为匆匆“过客”人生,永远独立独行,用“蓬勃地奋飞”“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却必须忍受“孤独”人生。

如此,“是,那是孤独雪,是死掉雨,是雨精魂。”这句话好像也不是太难理解了,同时,作者对三个形象基本态度似乎也与作者用语感情色彩,更与作者人生态度相吻合了。读书偶得,存此一说,以备斧正

鲁迅的雪读后感篇8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他的文章深沉厚重,体现强烈的爱国情和关注社会的情感。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人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真,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难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鲁迅《雪》读后感范文【篇2】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雪》这篇散文,它非常耐人寻味,蕴藏着很深奥的道理。尤其是最后一句话“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让我永不忘记,时刻牢记在心。

这篇文章共描述了三种雪:一种是尚未化为雪的“暖国的雨”;第二种是滋润美艳之至的“江南的雪”;第三种是孤独、自由、奋飞向上的“朔方的雪”。通过描写北方的雪则是对北方局势的不满,并认为要像北方的雪一样通过奋斗来争取自由。作者对三个形象的基本态度似乎也与作者用语的感情色彩,作者的人生态度相吻合了。

俗话说雨是雪的最初阶段,雪是雨的升华,作者用肯定的语气,赞扬了朔方飞雪追求自由的精神,同时对它的不幸寄予深切的同情,赞扬了朔方的飞雪是雨的灵魂,也就是说它仍然保持了雨的自由。

作者表现了对南方局势的担忧,那是被美化和吹捧的一种暂时假象,是没有生命力的“雪罗汉”而已。并指出,革命不是那么容易成功,是需要无数革命志士通过奋斗去争取,才会有光明的一天。

鲁迅先生通过雪来告诉大家,要像雪一样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要靠斗争才能取得胜利,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光明的一天。

鲁迅《雪》读后感范文【篇3】

读散文就像穿越无边无际的田野,欣赏遍地花开的美景。我最喜欢的文章就是鲁迅先生那篇绝美的散文《雪》。

我是从李陀和北岛选编的《给孩子的散文》中读到它的。文章的标题是《雪》,但却别出心裁地从描写雨来开篇,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鲁迅先生似乎在表达对于北方严冬的不满呢!

文章里,对江南的雪的描述是我最喜爱的,先生称说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可不是嘛!我的家乡芜湖的冬季,正是这样的美景所在。雪野中的宝珠山茶,雪下面的冷绿杂草,忙碌在冬花中的蜜蜂,短短数句,鲁迅先生就将这江南的雪天描写得真切而又生动。最让我觉得有趣的是孩子们在冬季玩的塑雪罗汉游戏,这不就是我们玩的堆雪人!孩子们呵着冻得通红,像紫芽姜一般的小手,七八个一齐来这些绘声绘色地描述,仿佛拉近了我和鲁迅先生的距离,想来先生的童年也一定和我的一样美好而快乐吧!先生也一定期待像我这样的孩子能够享受无忧而自在的幸福生活!

文章最后所描述的朔方的雪是我这样的南方孩子所未曾见的。如粉,如沙,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烂地生光,那一定是非常壮美的雪景,但它却落在无边的旷野,面对凛冽的天宇,我努力想象着那是一种怎样的场面,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我读过鲁迅先生的介绍,他是位了不起的文学家和战士,我想先生是在用铿锵的文字表达他会像这北方的雪一样忍受孤独,与旧时代作斗争,追求新时代春天的到来吧!

读完鲁迅先生的散文《雪》,字里行间让我感受到催人奋进的力量。虽然先生的深意我或许未能完全体会,但却明白眼前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须勤奋学习,绽放自己,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鲁迅《雪》读后感范文【篇4】

爱雪

——读鲁迅的《雪》有感

月光,静静地撒在了房间里。在月光的陪伴下,我翻开了书卷,开始品味书之魂。

《雪》——江南的雪,是滋润美艳之至的。即使在雪野中,还有宝珠山茶和梅花。孩子呵着冻得红通通的小手,七八个一起来堆雪人。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纱,旋风忽来,便蓬勃地纷飞着。天宇下,飞起无数个雨的精魂……

读完,我满脑都是玉一样洁,银一样白的雪。它们纷纷扬扬,旋转,跳跃,提着裙边舞蹈,飘然而下,使一切都披上了一层朦胧纱巾……鲁迅爷爷把雪写这么美丽,神圣,他一定很爱雪吧,我也和鲁迅爷爷一样爱雪!记得那个寒假,爸爸得了急性胰腺炎住进了医院,妈妈天天在医院照顾他,家里就我一人。我无所事事,十分孤独。一天,下雪了。我漫步于雪中,尽情投入雪的怀抱。我滚雪球,堆雪人,累了就静静地躺在雪地上,让纷飞的雪花飘进我怀里。我每天都与雪嬉戏,雪给予了我无限的快乐,我不再寂寞,绽放出了最美的笑容。

我爱雪,爱它的冰清玉洁,爱它的洁白美丽,爱它的纷纷扬扬,更爱它给予我的雪之趣。

江苏靖江外国语学校

五(1)曲陆11岁指导老师:刘金玉

爱雪——读鲁迅的《雪》有感

鲁迅《雪》读后感范文【篇5】

我从《雪》中读到了三种人生由于它被选入了江苏版语文九年级下册新教材。这篇文章,我上学时肯定是读过;但同样可以肯定是,我对它已几乎全无所闻了,或者应该说我本来就对它全无所闻罢。为了编点教授教养资料,也由于莫名潜滋暗长着一份好奇,我开始反反复复地读它。诗质语言,生动画面,很快征服了我心。可是,众多迷惑竟也一并攫住我神经,让我难以自拔:“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作者把这三个形象放在一起到底想告诉读者什么?

20xx年12月28日,已经多年难得见雪,见雪也至少要到春节前后姑苏,竟然下起了纷纷扬扬大雪。一时间心头不由得也迷信起来。眼睛从荧屏移向校园,虽没有看见雪野中有各色花草、蜂蝶,但欢呼雀跃学生却是随处都是,更有一群青年教师,女打着花伞,男举着相机,在已被白雪半遮半掩绿树碧草间照相,那种高兴直逼进三楼阳台上我心里面来。“明天肯定有人塑雪罗汉了。”我天然地想道。突然间,我有了一种感觉,这是一幅热闹画面呀!而这热闹,全是由于“江南雪”“润泽津润美艳之至”讨人喜欢缘故了。而“朔方雪”不同,它“如粉,如沙”,只因太过冷峻,人们是宁愿居屋烤火也不愿意亲近,于是尽管它“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别有一种“壮美”,但只能面对“无边旷野”、“凛冽天宇”——“是,那是孤傲雪。”有一种设法主意在心中升起:“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象征着三种人生——“向来没有变过冰凉坚硬灿烂雪花”,让“博识人们觉得他单调”,自己应该感到“不幸”而又不一定感到不幸人生;“润泽津润美艳之至”,如小丑般媚俗而受宠,却终究因没有灵魂而成为匆匆“过客”人生,永远独立独行,用“蓬勃地奋飞”“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却必需忍受“孤傲”人生。

如斯,“是,那是孤傲雪,是死掉雨,是雨精魂。”这句话似乎也不是太难理解了,同时,作者对三个形象基本立场好像也与作者用语感情色彩,更与作者人生立场相吻合了。读书偶得,存此一说,以备斧正。

鲁迅《雪》读后感范文【篇6】

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世间的一切矛盾对立点、线、面、体斗;与南方的雪、北方的雪斗。

鲁迅先生的散文(诗)《雪》一文不足800字,但师出名门,天生异禀、非同凡响。如果按照解读鲁迅先生的一贯路线方针,直从“直面惨淡的人生”底下挖掘对黑暗旧社会的隐喻,八百字能挖出八千字滋养中国人的肥料来。

“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开篇头一句就软硬大师作法、血雨腥风扑面而来。其实和后面段落里的江南雪、北国雪没说一件事。暖国应该指广东地区,偶尔下雪的地方。真的是偶尔下雪,根据气象历史记录,广州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1929年)与本世纪的去年(xx年)各下了一场世纪雪。说“向来没有”雨变雪有点夸张,但是鲁迅先生说的话,到底是夸张还是另有深意?多数是后者。

关于中国南方北方气象考,记过五百几十万字气象日记的中国物候学创始人竺可桢当更加手握数据,胸有成竹。虽然现在有了搜索引擎,普通人也可以一秒抵达大数据统计的几百年前,但是亲身经历的气候变化不是数字可以比拟的。“气候”一词也不仅仅指天气,在分析鲁迅先生的文章时,诸看官心照不宣尤其懂得这个道理。

江南却是下雪的。“江南的雪,……滋润美艳……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按理这样的雪景是轻薄的,透露出春天消息的。让鲁迅先生不禁幻想起雪下冬花香招蜂。而作者马上笔锋一转,下一段写江南雪变成孩子们手中的玩物,塑罗汉的材料。极其详细地描写,“上小下大的一堆,终于分不清是壶卢(葫芦)还是罗汉:……”直到用龙眼核做了眼珠,胭脂涂在嘴唇,“这回确是一个大阿罗汉了。”

再下一段还写这拟人形有眼和嘴的雪罗汉。他从第二天被孩子访问,到第三天独自坐着,到后面连续几个晴天化作“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尽了。”短短文章近一半的篇幅在写江南雪堆成的大阿罗汉兴衰史,这里到底有什么深刻的寓意呢?!这是好让人深思熟虑的是似懂非懂,完全不能说服自己这就是隐喻旧社会的黑暗。反而好像是在说人造的神早晚会被人遗忘?人造的神像根本不是神,会自然消亡?

好了,最后的北国的雪出场了。“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江南的雪可以粘结造雪罗汉,北国的雪漫天飞舞,倔强不屈不易塑形。除非用人生起的火焰把他消化?

北国的雪倒是有雨一样洒脱的样子,“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文章结束了。那么到底是说雨好,还是雨夹雪好,还是雪好?江南的雪好,还是北国的雪好,还是向来不下雪的暖国广东下的雪好?

总之,这不能被看作是一篇写景的散文,而这实在是一篇好散文。好文章更让人头疼,摸不着头脑。鲁迅先生的尤其甚也!

鲁迅《雪》读后感范文【篇7】

滋润美艳的“南方的雪”,寄托了鲁迅对美好理想的炽热追求,这旋转飞腾的“朔方的雪”。则蕴含了鲁迅反抗冷酷现实的斗争品格。在这两幅鲜明对立的图景中,贯穿着鲁迅一个共同的哲理:要用战斗来创造一个春天一般美好的世界。

这篇散文诗写的是雪,别出心裁地从描写雨来开篇的。“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鲁迅在这里并没有对“暖国的雨”流露出贬抑的感情。他是由北方落雪的自然现象引起感兴,而想起来南国的温暖,曲折地对于使“暖国的雨”变成“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的北方凛冽的严冬,表示了自己的不满。开篇这一段抒情的设问,是与篇中这个抒情的主旨有机相连的。

为了充分展露自己追求美好理想的心声,鲁迅以异常热烈而深情的笔调来描写江南落雪的景象。在一幅“冬花雪野”图中,使人感到了春天的温暖和生活的快乐。鲁迅描绘了这幅图后,又绘声绘色地再现了为江南雪天孩子们稚气天真的创造而欢愉,也为雪罗汉的消融坏掉而惋惜。在这些“江南的雪”的情景描写中,鲁迅倾注了自己多少向往、景慕的深情!美好的图景,寄寓了追求美好理想的心境。

柔美的江南雪,壮美的朔方雪,不仅寄托了鲁迅对美好理想的炽热追求,同时也抒发了自己同凛冽的严冬一样的社会勇猛奋战的激情。

鲁迅《雪》读后感范文【篇8】

我比较喜欢读文学作品,读的范围很广,内容很杂,尤其钟爱鲁迅先生的文章。无论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或是散文,总是这么令我着迷。

读过鲁迅先生的散文《雪》,文章写得很精炼,很隐讳,也很美。鲁迅先生对雪的喜爱也是显而易见的:“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一句话,简洁而明了,但爱雪之情已表露无疑。孩子们呵着像紫芽姜一般的小手一齐塑雪罗汉。这种童趣从另一个角度也可理解成作者自己的,难道不是吗?鲁迅先生从青年时期的离家求学开始,一生奔波,辗转各地,对于家的想念,对于故乡的思念,对于那短暂但快乐的儿时之乐的怀念,无时无刻不存在于作者心中。这份想,这份思,这份念,也浸润在《雪》中。其实不见得江南的雪就那么好,江南的雪景就那么美,只是在鲁迅心中,有着那么一股“月是故乡明”的情谊。你看,“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血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就连分不清是葫芦还是罗汉的雪人也很洁白,很明艳,以自身的滋润相黏结,整个地闪闪地生光??”,短短数语,没有华丽的词藻描绘,没有扣人心弦的讲述,然而鲁迅感觉的雪景的美,他对故土的眷恋,却在这字里行间点点展露开来,延伸出去??

鲁迅先生对雪的喜爱是没有区域之分的,江南的雪滋润美艳;塑方的雪花,虽然永远如粉、如沙,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但是它们在晴天之下,蓬勃奋飞之景也是别有一番韵味的。正如作者所言,那时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雪》是《野草》中即景抒情的名篇之一,在自然景物的描写中寄托着作者自己的爱憎。他向往、赞美南方的雪景,“隐约着青春的消息,是极健壮的处子的皮肤”,“冬花在雪野中”,活泼的孩子欢快地堆叠雪罗汉。他不喜欢北方的飞雪,“永远如粉,如沙”,但又为风卷大雪,“弥漫太空”的壮伟景象所感动,体味着那“孤独雪”的寂寞。作者虽然身处严寒肃杀的北方,然而并未向风沙屈服,更向往着南方的春天和生机。

《雪》中生动描绘的南北方冬天雪景的图画,诗意盎然,情趣横生,同时蕴含着鲁迅所感受到的生活哲理,既有对春意、光明的向往,对严冬、黑暗的厌恶,也有孤独战斗者的傲岸和寂寞。

《雪》这篇散文,清秀、幽雅,是一篇很成功的散文。它有散文的“形散而神不散”的宗旨。该文章的另一特色就是较隐讳,是关于战斗者的孤独,寂寞的。

《雪》的语言精炼而警拔,有些语句精炼得近乎浓缩;含蓄曲折又是它的另一特色,在含蓄曲折的语言中包含深刻的诗意,发人深思,耐人寻味。

鲁迅先生的文章时而犀利如匕首,时而柔润似雪,他的精神就像空气一样弥漫在中国近代文学史上植入乐我们的血液深处,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精神领域的后来者”。

有关《活着》优秀读后感1000字通用


常言道:“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平时多多少少都是读过一些书的,语文老师会在我们读完一本书后布置一篇相关作文,可以方便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那么,优秀的读后感模板有哪些?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有关《活着》优秀读后感1000字通用,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活着》优秀读后感【篇1】

爱,是一个伟大的代名词,一个人的本能就会让他学会爱,而在千千万万爱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最伟大的。“再穷也不能穷孩子,再苦也不能苦孩子”片中主人公丁尚彪夫妇就是这样无微不至的为他们的女儿默默的无私的奉献着,他为了女儿沦落他国,每天还要打三份工。异国的孤寂,思乡的煎熬,他都坚持着,坚强的活着,他与女儿别离了8年后再次重逢,他仍旧叫女儿到美国求学时要坚强,有了坚强的毅力,也能战胜自己。

父母是子女的垫脚石,没有老丁夫妇的无私的奉献,他们的女儿不一定有辉煌灿烂的明天。同时让我感动的是片中几次离别又几次重逢,离别时伤心,重逢时喜悦,我的情绪也跟着这样的感人情节波动着,第一次是片中女主人公送女儿赴美国留学,在飞机场,8年前,她也是在同样的地方送走了他的另一半,而如今,她又要送走她至爱的女儿,那种心情真是心如刀绞,我们做母亲的人可能更能体会到那份母爱的辛酸,之后是女儿和父亲在日本的重逢和别离,片中没有太多的语言流露,只是用他们的眼神告诉对方,彼此是多么的思念,再次,是他们夫妻在日本的重逢,丁尚彪对妻子说“你辛苦了!”再次让我泪流而下,离别时在吵闹的车厢里面,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们彼此痛哭,那种泪是令人感动,让人触动的泪。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年青一代的父母要和向片中主人公学习,学习他们那种责任感,为孩子的明天打好基础。

《活着》优秀读后感【篇2】

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

读完之后,很同情福贵,因为他的确很值得同情。可以说福贵的悲剧是自己的浪荡和社会的动荡共同造成的。

首先福贵因为自己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产,才一夜之间从一个富家少爷变的一贫如洗,这是自作自受,福贵父亲因此离世,这是福贵一手造成的,如若不是他输光了家产,父亲也不会变得整日闷闷不乐,郁郁寡欢,更不会无故离世。

福贵的母亲,是因为国民党的腐败和霸道,也是因为福贵的挥霍成瘾。试想如果福贵没有败光家产,他们便可以找到最好的医生,及时的给母亲治病。另外,如果不是国民党将福贵抓去做壮丁,福贵也能够找到医生给母亲治病,这都说不定,福祸问题也先不做评价。

小儿子有庆从出生开始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忍受福贵的无故呵斥,是个苦命的孩子。最终又滑稽的死于抽血过多,这一切都来的太突然,太不讲道理。不过这看似的偶然的背后其实也是一种必然,这是黑暗社会对穷苦人民无情的制裁。可以说,福贵和他的家庭没有资格选择什么,甚至是生存这种最基本的权利,都已经成为了他们所不能摆布的。

女儿凤霞真的很可怜,虽然生得一副好模样,却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这的确让人感到遗憾悲伤。因为家境贫困,弟弟有庆要上学,福贵和家珍曾经无奈的将她送给别人家收养,她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和磨难,不论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当她好不容易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时候,却又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甚至都没有见儿子苦根一面,跌宕起伏的命运,痛心疾首,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压抑和苦闷。幸福成了悲剧短暂的陪衬,让这出悲剧变得更加嚣张,也更加失去了它原本在我心中的走向,让人摸不着头脑。

二喜,这个本来无辜的局外人强行入戏,他得到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苦根,却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第一个妻子凤霞。有得有失的痛,让二喜这个男子汉险些崩溃,如果没有这个孩子,估计二喜早就选择了终结自己的生命。最终,二喜在工地被水泥板夹死了,在死的时候他脑子中还想着自己的孩子苦根,命运留给他的念想的确少得可怜。总之一直对这个男人有期待,希望他能够改变福贵家的命运,哪怕是一点点。不成想,他不但使悲剧升级,更成了这场悲剧的陪衬。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生出来就要过着没有妈妈的日子,吃了多少苦就不用说了。命运又在此刻残忍的和他开了一个玩笑,唯一的父亲二喜不幸被水泥板夹死。当我看到苦根对父亲死讯的毫不在意的时候,我便更是心痛。是啊,一个小孩子而已,哪里懂得什么生死聚散,那种莫名的悲伤,是一点一点渗入心中的,而苦根最终的死因居然是吃豆子撑死了,滑稽可笑的背后,是穷苦人民难以言表的痛。一起在期待,期待着凤霞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不再受到任何伤害。期待着二喜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故事的走向,结束这场悲剧。苦根努力发展,长大之后改变这个悲剧的家庭,却也因此一直在失望。这种期待与失望的落差感,不断刺痛内心,因为不容忽略也不能忽略的是,还有福贵。

此时,福贵身边的所有亲人都离他而去了。先不说福贵是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境遇。发生的太多太杂,让人没有时间去屡清思路,因为一切都过于连贯,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我拼命地想看到转机,却发现各种悲剧接踵而至,无情的吞噬着这个曾经的地主少爷,一点儿也不讲人情味儿的渗入我们的内心,直达那最柔弱的地方,轻声低诉着什么叫做痛。其实也是,这场悲剧本身就没有人情味儿,本身就是血腥残忍的。

最痛的莫过于回忆,整理记忆的过程总是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动容。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首先是败光了家产,一夜之间变得一贫如洗,生他养他的父亲也因此离世。试想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地主少爷,怎样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这个残酷的结果,会带给他多少的苦痛,我想他当时一定很难,很不容易的才撑了过来,不论当下发生的一切是否是他造成的,他的日子却是真实的生不如死。其次,他经历了社会的动荡,被国民党抓过壮丁,虽然两年没有参加过一次真正的战斗,却也一直过着背井离乡、心惊肉跳的生活,说不定哪天就轮到他上前线,试想,这个地主家的少爷,一个从来没有过忧患顾虑的人,就这么突然被带上战场,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战争,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死亡,他的心中又是怎样的动荡,远离家乡,没有亲人,独自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生死选择,心系母亲的生死,这一切又是多么的不容易。终于,他被解放军释放,有机会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迎接他的却是母亲死亡的消息以及女儿变成聋哑人的噩耗,后来又赶上了人民公社运动和-----运动,不断开展的活动更是给福贵一家带来了难以承受的压力,而在这些苦难之间又不断夹杂了亲人的离世。

换做他人,经历其中的任何一件,我想都可能会精神崩溃。更何况还要同时面对亲人的不断离世,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这些客观因素综合到一起是不可想象的,真的很难理解福贵是如何“活着”的,也不断的让我发出调侃般的感叹,他的亲人够死的吗?

更加客观存在的是,福贵经历的一切悲剧不曾间断过,连贯的发生在福贵的身边,让他一次次面对生命中难以承受的重。悲剧和痛苦是不断升级不断加剧的,他“活着”就得不断的迎接痛苦,然后一次次的挺过来,别无选择,这就是唯一的选择。

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每一件都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在《活着》这部作品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其中不断夹杂着小希望和小幸福,还有小幸运。

首先,福贵出身好,毕竟他曾经过上了风光无限,不愁吃穿的日子,这也可以算他曾经幸福过,至少有幸运的因素在里面。

其次,就是-----期间被枪毙的龙二。如果当初福贵没有输光了家产,恐怕当时被枪毙的就是他了,由此来看,富贵是幸运的,他幸运地避开了这个敏感而有尖锐的社会问题,侥幸捡了一条命。

还有他不离不弃的妻子家珍,不论贫富,不论福贵对她的态度,她都始终如一的用心照顾福贵,用心经营着这个穷困破散的家庭,尽职尽责。

女儿凤霞,虽然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却生得一副好模样,更重要的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内心。在生活上,凤霞很懂事,不叫苦不叫累,帮福贵分担了很多压力和烦恼。

小儿子有庆,虽然过程和结局都很悲惨。但他曾经取得了跑步比赛的第一名,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乖巧懂事,可爱伶俐,让福贵觉得很有面子,很骄傲,同时这也给予了福贵“活着”的希望。

二喜的出现,更是让这个家变得更加完整,女儿凤霞找到了归宿,对于福贵夫妇来说是一种放心和满足,也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因为他们不必在为女儿终老之后的事担心。

还有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两年没有上战场参加真正的战斗。带着健康的身体回到家里,这本身就是值得庆幸的。

这部作品就是这样,不断地给人希望,又不断地让这些希望破灭。就是利用这种心理落差让原本就很悲情的故事,一点一点的侵蚀你内心的安全感,直至你沉溺在他虚幻的故事中,再一把将你拉回现实,让你从内心深处感到痛,这便是残忍的余华,他不留余地,因为现实就是不留余地的。

《活着》优秀读后感【篇3】

当看完舍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你而去的时候你才知道什么叫痛苦。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刚开始我骂过福贵,因为他实在是太败家啦,不过看到后面我又开始敬佩他,他是那么坚强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活着》优秀读后感【篇4】

余华的这本书点出了一个离我们最近又或者最远的话题:活着。是的,我们喜、怒、哀、乐,我们活着;我们失去,我们得到,我们还是活着。在这样的大环境中,衍生出了一个困惑了几十代人的问题:我们为何而活。

我们从小就被灌输式地教育:为了以后的生活、前途而活,为了父母家人老师而活,为了成就一番事业而活……殊不知,我们抛掉了活着的本质。这些看似美妙的“大道理”,骨子中是荒唐的——因为这种活着是为了得到,是为了获得权力、金钱、认可等等。只要你失去了这些,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可是,为什么福贵却能活下去?

他早年失去了钱和地位,又失去了母亲、儿子、女儿……他失去了一切。但是,他为什么还活着,而且很乐观?

因为他愿意活着,他为活着而活着。丢失东西并不是最可怖的,失去了活着的意志,才是最致命的。我们活着若只为了实现哪些看似伟大实则空洞的目标,那就是机器了。活着的目的其实很小,就是活下去面对世界。定位太高,反而容易迷失自我。

现在那么多人因为事业失败自杀,自以为摆脱,实际上则是捎走了性命。他们的目的太过远大,但无非就是:钱,权。连活着的意义都没有理解,所以在失去这些后,何谈东山再起?

活着本身就是一种价值、一种意义。福贵,在家道中落时可以自杀,在当兵时可能被击毙,在亲人去世时可能悲痛而死……但他选择了活下去。有人认为这是软弱的行为,但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活着不是第一重要的事吗?书中,曾是地主的龙二被枪决;曾是县长的春生在_中自尽;曾是生产队队长的村长被拉去批斗……他们都“曾”是什么大人物,也都站到过人生顶峰,但都跌下来摔了粉碎;他们也都“曾”对福贵的保命行为嗤之以鼻,但最后自己却丢了命。因为他们为了钱财、权力、地位活着。解放、_,社会大变,丢失了这些,就不活了——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把活着本身当回事,久而久之,就失去了活到最后一刻的意志。

要我说,社会永远在变化,你也在不断在挪着位置。你随时有可能得到一切,也随时有可能丢失所有。其实成功并不重要,因为成功只是让生活更好而已。最重要的,还是如何在最困难的时候活下去。而这时就要确定一件事:我们只为了活着而活着。

《活着》优秀读后感【篇5】

《活着》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文章以富贵的一生为线索,讲述了他从一个父母、妻子、儿女双全的地主家的阔少爷到身边亲人一个一个的死去,临老孤独地与一头老牛为伴的凄凉、悲苦而又充满温情的故事。

故事以倒叙的手法,写作者田埂偶遇一个赤裸着脊背、扶着犁,一边唱着民谣,一边开导着老牛在耕田的老人,他就是富贵。富贵年轻时家境富裕,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嗜赌如命,抛妻弃儿,寻欢作乐。然而好景不长,当他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的回到家中时,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这个历经世间沧桑和苦难的老人,没有被命运残酷所吓倒,他依然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友好,依然维持着他和命运的友情。他没有乞求没有报怨,依旧活着,仿佛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生活中,有谁还能比富贵更苦、更悲呢?有人不明白,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别人,为了幸福,为了金钱,为了爱情,为了养家……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为了一点小事,大吵大闹;需求没有满足,跳楼上告;遇到挫折,喝药上吊。特别是作为大人的我们,读了这本书,更应该懂得生命的珍贵,懂得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对待子女不能只求富养,不能越俎代庖,要让其明白人的一生窄若手掌,宽若大地;明白生命如花,每个人都要有活着的意志,这才是人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

另外,作者叙事的手法和至真至诚的语言直抵人心。每一件事,每一次主人公的出场,都是水道渠成,不牵强,不造作。一头老牛在作者笔下也是那么可爱:老人在开导老牛,你别偷听,把头低下,凤霞、有庆、土根……他们都在干活,你怎么能偷懒?我初次见到老人时,他神秘地向我招招手,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充满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活着》这本书在这个假期就常常放在我的床头。它教会我们透过泪水去观察微笑,通过苦难来体会生存的乐趣。在现在物质充盈、精神丰沛的年代,我们更应该正视苦难,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好好活着,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

让我们用笑容感染别人,感染社会,让我们活着的意志坚如泰山。

《活着》优秀读后感【篇6】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的一本短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同时也是一幕演绎着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而我由于某种机缘巧合得以阅读此书,感触颇深。

《活着》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的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是一个纨绔的子弟,他吃喝嫖娼赌,风流成性。总想着自己能够整个家族,却未付出过实践。直到最后把家产败光了。他们一家的生活由天堂跌入了谷底。不得不变卖家产,最后沦为阶下囚。时间在慢慢流逝。富贵的年龄在不断地增长,他也慢慢的成熟起来,却不得不面对亲人的相继离世。直到最后,他的儿子苦根的死去,他感到十分悲痛,却又感到轻松。因为他在世界上已经没有牵挂了,只剩下一头险些被杀掉了的老黄牛与他为伴。

在富贵的一生中,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多少东西。到最后只剩下了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尽管这样,他最大的爱好还是向别人诉说自己的经历。但,一切伤痛往事都在他口中变得那样的平淡。

同样的。这个世界的确不公。有人可以享受繁华,享受着这个世界最好的待遇。而有的人却只能像富贵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尝尽人间的冷暖而自知,挥洒着血汗,过完这一生。有些人肯定会抱怨,为什么这个社会是这样的不公平,为什么自己不能享有同样的待遇?然而富贵一开始也曾不满,他刚开始什么也弄不明白,甚至连挑个担子都不会。到后来他开始慢慢释怀,并且鼓励自己像庄家人学习。直到最后得到了淡然和释怀。

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经历不了的事情,但他还是坚强的挺了过来,并为之努力的去生活。

《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的过程,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澜,表现了一种面临死亡过程可能的态度。活着本身就很艰难。但想延续生命就得更艰难地活着。而有些人却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若没有勇气面临死亡,那就心如静水的活着。

后记

《活着》优秀读后感【篇7】

“活着是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和辛苦,无聊和平庸;幸存,不过是旁人的评价罢了”——题记

xx年初冬于天津的中学寒假时光观看了一部电视剧名叫《福贵》,记得当时感慨良多,和家人和朋友都在谈论这部电视剧的情节以及总体感受,后来才知道原著叫作《活着》,作者余华,考虑再三,决定将此书列入xx年阅读书单之列,今天下午刚好阅读完毕,同时恰逢xx年的除夕夜来临之际,就迫不及待写下这段文字,生怕这份来之不易的感动稍纵即逝造成表达上的遗憾。

余华的《活着》让众多读者感慨,有人对主人公福贵产生了怜悯之情,我却从中获得了一份宁静。福贵从兴富到衰落,我是一点也不同情他,甚至觉得这全然是他应有的报应,但是,越往后读,越是觉得他人生太悲惨甚至令人无法想象:家境衰落后,随即父亲死去了,好不容易福贵改邪归正了,眼看着家计慢慢变好了,福贵却又被抓去当兵了,在战场上经历刀枪雨弹,看过战友们的死去,所幸福贵活下来了,回到了家。但是,家境实在贫寒,无奈之下只有将自己的女儿送出去。不久,女儿自己逃了回来。一家四口在一起,虽然困苦贫穷但仍是幸福的,但好景不长,福贵的妻子家珍又病倒了。不过,虽然病倒了,家里还有听话的女儿儿子搭把手,日子也还是那么过。但是,更可悲的是不久过后,儿子有庆好心给镇长夫人去献血而流血过多丧失了生命。看到这里,我真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眼泪直流,这是何等的悲惨呐,不得不感叹生命的弱小,但同时,我又不得不佩服福贵的坚强。过了会,我又重新打开了书本,想怀着乐观的心态继续往下看――有庆死后,过了段时间,女儿凤霞出嫁了,所幸嫁了一个好人家,人好家境好对福贵一家也好,眼看着生活就这样幸福美好下去,然而灾难又来临了,女儿凤霞因生产流血过多而死,随后家珍也走了。过了几年,女婿二喜又在干活的时候被水泥板夹死了。原本一个家就只剩爷孙俩了,但不久,家境贫寒,孙子苦根因为吃豆子而撑死了。到头来,只有福贵一个人和他的那头老牛了。面对家人的离去,福贵却没有被悲惨的现实打败,他仍怀着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他把痛苦交给时间。没有血泪地控诉,没有撕心裂肺地尖叫,甚至都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包容着的一切。以致后来时间里再大的灾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坚强的活了下来,不闹不争。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被主人公福贵的平静而坚韧所震撼,生命的意义即在于生命本身存在的价值,它来自活着,“活着”便是全部意义。

抽象的苦难是易于接受的,最不可接受的是,眼睁睁看着这些痛苦都加于那些最为善良美好的人物身上。福贵面对这些善良的人的离去,面对这些这些人生的无常,残缺与痛苦以及人生历程中无法避免的劫难,祸患之力的压迫,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没有颓唐消沉,没有像春生那样用一根绳子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没有像路遥小说《人生》中的主人公初遭挫折时虐待自己,而是默默在角落里舔着伤口,超然而平静。

无谓的抱怨不如平静的接受,学会超然和平静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正如黑塞所言“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我们应该要像福贵一样把脸迎向阳光,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

苦难加上忍耐,塑造了他宽广、坚韧、温婉的性格,他活着,却并不是福克纳小说《喧闹与骚动》的结尾所说的那样“在苦熬”。对福贵而言,苦难已消失于无形,他的内心有的只有那种面对生活时的超然和平静。而能够让福贵如此超然和平静的正是苦难本身。拥有过财富地位、女人,他没有珍惜,最后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母亲无私的爱,拥有妻子忠贞不二的爱,拥有孩子、女婿的孝顺和尊敬,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在经受如此巨大打击后仍能乐观面对。然而小说中并非只有主人公一个人能够面对苦难时表现出超然和平静。福贵的母亲临死前对福贵说“活着就有可能,死了就什么都结束了。”没有抱怨不公,只希望能够平静的活下去。家珍更是不想争什么,对福贵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只求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不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处于当时底层社会中的劳动人民,面对不公和不幸却学会了隐忍和平静对待。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杨绛百岁时曾说“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后来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一个人有限的生命里还是平常点好,无需去争太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学着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就够了。并在生活中学会隐忍,学会承受苦难,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从容平静的面对生活,不要被小挫折、小困难打败,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不因水的清淡而厌倦饮水,也不能因生活的平淡而掘弃生活,把脸迎向阳光,享受和珍惜每一天活着的生活,这便够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教育很重要,不需要为儿孙留下太多的钱财,给他留下足以养活自己的本事是最重要的,时代裹挟下,可能每个人都不能幸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有时候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有时候是掌握在时代的滚滚洪流中。

《活着》优秀读后感【篇8】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视角,通过和小说中主人翁——福贵聊天的方式,讲述了中国过去六十年里底层老百姓的生活遭遇。从清末明初,到国共内战,再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经历的一次又一次的社会变革。福贵就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他几十年里生活的变化就是中国当年历史的缩影。

福贵是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因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业,怀有身孕的妻子也被接回了娘家。福贵在一段时间的懊悔之后成了佃农,开始重拾对生活的希望,妻子也抱着生下的儿子回来了。不久,在他去县城为母亲抓药时,半路上被国民党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着两个孩子,女儿却因一场病变得又聋又哑。“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像一切又可以回到福贵离家前的情形,但是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就连外孙子也因吃豆子撑死了。

经历了人生这么多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彻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还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于是,我不禁想:福贵活着的理由是什么呢?家中的亲人一个个先自己而去,甚至外孙也先自己而去,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但他还是活着,而且活得自在,不禁想到余华在韩文版的自序中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所以,当外孙苦根因吃了太多的豆子而撑死时,福贵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自责,但还是接受了这样的一个事实。他对这一切死亡的看法是“有时候想想很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蹋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这样的话读着让人心酸。可是,面对这些痛苦、死亡,他又有什么办法呢?没有,没有办法挽回,那就接受。而这种接受,本身就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活着,是一份责任,更是一种态度。我们活着不也是如此?人或许只有像福贵一样经历了生死离别,才会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

暑假,哥哥突发疾病去世,我第一次对死亡有了一种恐惧。当你看着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在短短的时间内消失了,突然着了慌。生命真的这样脆弱,前一秒还有呼吸心跳,一转眼就什么都消失了,从此家里就没有了这个人,虽然房间里还处处都是他的气息,但是他却再也不会出现了,整的家庭就此变得不再完整。活着,不仅是生命的延续,更是对家人的负责,活着,是一切的前提。

每个人在生活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当我们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时,是否也想起福贵,想想福贵的经历,你经历的痛苦和挫折也会成为的宝贵的财富。

我记得大学有一个老师曾经说过“任何经历都是一笔财富”,起初我还不太理解,慢慢地我理解了,失败的、痛苦的感受磨练了我们的意志,亦给了我们教训。而成功给予的是希望和喜悦。总之,各种经历才是真正的生活,是我们活着所必须经历的。

面对死亡,我们束手无策,但活着的人就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生命来之不易,你又什么理由随意践踏,随便摧残。经历生活中的预知和未知,好好活着。

生活一直在继续,并没有所谓的幸福与不幸,遇到挫折时学会接受,学会乐观,学会抗争,也许这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

《活着》优秀读后感【篇9】

泪水久久萦绕在眼眶,黑色封皮包裹着的旧书被我紧紧拥在胸前,心酸的凝望一个老人心酸路,口中呜咽,竟不知何以倾诉。《活着》深深触动着心底的脆弱。

年少轻狂,仓皇走过的路,在福贵老时看去,应该只是苍苍横着的翠微,不再见愁容了。父亲自己赌光家产而被气死,自己被抓去当壮丁,在战火纷飞的炮火中,流离两年,再回家,却早已物是人非,女儿聋哑,一切都早已不是原来的样子。不过,欣慰尤在,他多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有庆,

终于迎来了几年辛苦却温馨的团圆生活,一家人在一起的生活也许才是最完美的,不需荣华富贵,只求相守一生,轻轻抚摸你阳光下闪亮的长发,温柔的用体温知遇我们的心,父母的病故,令不孝之子翻然悔悟,用泪水埋葬过去,开始体贴妻子。照顾家庭。

岁月飞逝,世事果然都如浮光掠影。儿子天性善良,细心呵护羊儿长大,不辞劳苦的给羊儿喂草。儿子上学了,善良的他在为县长夫人献血时被无良医生超额抽血致死。今夕何夕,星空之下,又是一道流星划过天际,又是一条生命的凋零。

随后女儿凤霞产子离世,女婿因工活离开了自己,外孙被黄豆撑死折翼离去,身边至亲离开了自己身边,只留下老牛陪伴,怅惘人世,老人没有悲观,没有堕落。曾经的浪荡子弟在亲人离世的伤痛里成长,变得愈加坚强,因为他懂得,老泪纵横,一味苦怨,是挽回不了至亲生命的,只是徒增忧愁罢。在那个连酒都买不起的年代,甚至比不得千年前借酒消愁的李白,杜甫,顽强活着,实属不易。

山风习习,流水缠转着忧愁。当年富家大小姐家珍嫁到富贵家,却吃了一辈子的苦。临死时,还拖着病体,想为丈夫多干点儿活。几十年前,福贵在外沾花惹草,家珍忍辱负重,不愁不怨,忍受丈夫打骂,却从未抱怨。几年后,因丈夫的赌博,让她褪去丝绸,拿起了锄头,她却依旧不愁不怨,只因丈夫一句,“别累坏了,歇会儿吧”内心竟换了满满的安慰与感动,红晕浮上脸庞,欣慰的笑容绽放,愿为福贵付出全部真心。

几十年后,时光漂白了发丝,两人长相厮守,彼此的眼里都多了更多的柔情。世事难料,仓皇走过的昨日已是最美的时光,家珍因过度劳累而患上了软骨病,可怜的女人,不矫揉,不造作,依旧超越自己身体极限的吃苦耐劳。家珍死时,我的泪水止不住溢出眼眶,如此善良的女人却在那个民主与法制遭践踏的年代如此凄苦,那个纷乱的年代,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__,人格遭受践踏,生命遭受摧残。当时人的苦难,换来了如今的国富民强。

古槐烟薄晚鸦愁,独坐黄昏谁是伴?暮色苍茫牛与归。

有关读后感傲慢偏见1000字通用


常言道:“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从小到大,我们看过很多书,我们在读完一本书后通常会被要求去写一篇文章,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成一篇读书笔记,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后感有一定的深度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有关读后感傲慢偏见1000字通用,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读后感傲慢偏见 篇1

“我认为,傲慢是一种人所共有的通病,”玛丽一向认为自己的思想深邃严密,此时不由得又是一番宏论,“根据我书本的知识,我坚信傲慢是一种流弊,人性在这一方面极为脆弱。”......

这是在《傲慢与偏见》书封面上的一段话。我第一次看到它,胃口就被吊了起来,不知不觉就翻开了它。

《傲慢与偏见》虽然没有《简·爱》的浪漫热烈,也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它理智、平稳地诠释爱情、人性。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通过五个中产阶级的小姐,展示了英国乡镇的社会风格。故事中几对佳人分分合合,误会与真相,傲慢与诚恳,本性与蜕变,使浓雾散去,藏心中的爱自然流露。从而烘托出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为金钱而爱。为爱而合,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不因为地位差异而傲慢,不因为纠纷而憎恨。实际上反映了当代人与人的复杂关系,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力的追求。

小说中,我最喜欢二姐伊丽莎白,她聪明机智,有主见,有长远的打算,不受他人影响。她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不为金钱所动。因为她相信,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能依靠别人。

大千世界,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人难觅。作者以欲扬先抑的手法描写爱情纠葛,结尾引人深思,结构极为巧妙。

读完全书,我忽然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相处是门学问,从陌生到熟悉,往往都有点曲折,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并且努力使自己更优秀,因为,我们的未来我们自己做主。

读后感傲慢偏见 篇2

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题记

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我不得不拜服在《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的石榴裙下。在爱情佳作里,有《红楼梦》里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精神之恋,有《西厢记》里张生与崔莺莺的反封建之爱,有《三言二拍》里李甲与杜十娘的负心之恋......可我最欣赏的依然是《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恋爱。欣赏的缘由在于这种恋爱和婚姻更切合我们的实际生活,更接近我们现实的恋爱。他没有凄美之感,没有暧昧之情,他是赤裸裸的展示现实与理想,更是对一个现代女性爱情观的阐释。

《傲慢与偏见》主讲的是小乡绅贝内特先生家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恋爱及婚姻的故事,主角是二女儿伊丽莎白。她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达西,但是听闻他为人傲慢,一直对他心生排斥,在接下来的一次舞会中,达西邀请伊丽莎白跳舞,并对活泼可爱的伊丽莎白产生了好感,在柯林斯夫妇邀请伊丽莎白去做客的时候,达西与伊丽莎白再次相遇,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情而求婚,但在求婚过程中表达了自己对伊丽莎白母亲贝内特太太和她的妹妹们的不满,傲慢的态度以及以前对达西的偏见使得伊丽莎白坚定的拒绝了他。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彭伯庄园里,通过管家之口了解到达西的为人,并偶遇达西,发现达西已经改变了此前傲慢的态度,可是此时的伊丽莎白无法确定达西的真实为人到底是怎样的,直到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跟威科姆私奔,给伊丽莎白家蒙上阴影后,舅父出面解决,舅母写信告诉伊丽莎白其实背后真正解决这件事情的人是达西之后,伊丽莎白开始改观并对达西产生爱恋。虽然他们彼此相悦,可伊丽莎白的家境以及达西一心想把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极力阻挠,但是都没能迫使伊丽莎白放弃与达西相爱结婚的念头。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成婚并过上了幸福生活。

人人向往爱情,可为何那么多人没有遇到或者把握住爱情呢,归根结底,我们对于爱人(喜欢的人)的不了解。爱情是由好感产生的,可好感并不是爱情的全部,它只是爱情的奠基石,只有在好感的基础上,爱情才能万丈高楼平地起。我们是了解一个人而喜欢他呢还是喜欢了才去了解呢,这个更多地取决于个人。但在我看来,只有建立在真正的了解基础上并去珍惜遇到的爱情,爱情才不会像昙花一样易逝。我们太匆忙,也太急于去找答案,所以忽略了这一路的风景。慢下来,静下来,去感悟你遇到的爱情。

只有用心领悟的人,才能遇到绽放的爱情。它包含了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关心、包容、理解、照顾;同时也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接纳、尊重。

读后感傲慢偏见 篇3

《傲慢与偏见》讲述了英国18世纪的爱情故事,以伊丽莎白的感情为主线,涉及等级,婚姻,金钱等不可避免的现实问题,穿插了其他姐妹的爱情,其迂回曲折可谓淋漓尽致。

伊丽莎白即使放到现在也仍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不服从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封建糟粕,敢于追逐真正的爱情。寻找爱情不以金钱地位这种世俗的东西为基石,灵魂上互相的心悦才是永恒,高贵的恋情有着高贵的头颅,不会屈服于流言蜚语。爱好阅读,不拘小节,洁身自好,是一位心地善良的农家女,头颅里装满了知识,极有想法,由此她的身上也闪烁着一种与众不同的光芒来,宁静优雅不输奥黛丽赫本的气质,举手投足间散发着非凡的魅力。

婚姻本是使相爱之人琴瑟和谐的保障,如今却沦为现实的下等玩物,与爱情脱轨,背道而驰。人的起点与终点都是生与死,拼的就是一个过程,功利名誉会带来难以挽回的苦痛,不知不觉中放弃了最重要的东西。一生相对短暂,首先应为自己而活,没有爱情的婚姻只是做给世俗的悲惨戏剧,牺牲了自己,却捞不得好。

在这种社会,女孩子无论走哪条路都是辛苦的,于是父母便想让她们走最平凡的那一条,那注定忍辱负重的一条路。这也跟当时的思想解放程度大有关联,显然在当时一个小农家庭并没有都受到多么良好的熏陶。自由自在的追寻梦想才是至高至洁之物,生来便被套上种种枷锁,注定只能是世俗的走狗。

由此伊丽莎白的思想觉悟在当时的可贵便可见一斑。而男主达西先生的精神也极具借鉴性,他不善与陌生人交谈,外表冷漠生硬,高傲无比,伊丽莎白因为这个在最初差点错过了她的爱情,还好她逐渐发现了他真实的一面,并在这个过程中,慢慢爱上了他。

其实伊丽莎白才是最高傲的那个人,从她的好朋友夏洛蒂与愚蠢肤浅的牧师订婚后,她的劝说与质疑使夏洛蒂恐惧,世界上有很多路可以选,夏洛蒂只是选了她想要的路,因此她害怕听见伊丽莎白理性而又高傲的指责。

当她逐渐卸下自己的高傲,不再听信乔治的一面之词,不再以貌取人,用心去体会时,爱情悄然而至。

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也绝不是因为她的家世外貌,因为这本就是一场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他忠诚于自己的内心,为人和善宽容,彬彬有礼,也因此赢得了伊丽莎白的心。

两个人的爱情不乏外界的阻力,乔治恶意的诋毁,姑母冰冷的警告,而两个人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说明决定爱情结局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两个人的心,心的导向,通往未来。

其次谈一下伊丽莎白的父母。父亲很好,开明不攀权贵。而母亲则是当时贵妇人的一种典型代表,积极为儿女谋划好的婚姻,只能高攀不能低嫁,以身份财富为标准,眼睛里都闪着势利的光,虽说为了子女着想,其实不然,冠之以爱之名,授之于己所爱,是一种层层修饰润色过的自私自利。

再论述一番乔治军人这种反面人物,只会豪赌,败坏没了所有的财产,后向达西所要,没有得到便诋毁他人,实是小人所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不但不知回报,反而恩将仇报,纵然打扮得像人,与禽兽也没什么区别。转眼还拐走了伊丽莎白爱慕虚荣的小妹,并厚颜无耻地所要了大款金额,才应允结婚,实是令人发指。

其实爱情不需要那么多界限,躯壳终究会腐朽,而灵魂可以长存,不要畏惧指指点点,爱情不只是万里挑一,是时间,空间恰好吻合的基础下,第三层选择造就的宝物。遇到了就不要错过,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神州大陆上,古往今来多少情深缘浅的例子,如孟姜女哭长城,白蛇传等等。所以遇见爱情的人,请珍惜这份不易的缘分,切勿失去才后悔。爱情,是北大西洋暖流来到了摩尔曼斯克港,由此成了不冻港。

读后感傲慢偏见 篇4

我是第一次看这本书,尽管我们家里早已就有这本书,我也是没有去拿纸质书去看。可能是因为我在这儿看有积分的原因吧,但是我还是很认真的花了一天的时间把它看完的。之前看了几页一直放在书架中,因为我今年要在英国过春节,所以想看看英国的一些书,这样的想法成不成熟我自己不知道,但是看书总归是好事。

这部书的经典我现在不知道在哪里,19世纪初,成书时作者38岁,也正是黄金年龄,可惜这位女作家四年后便不幸离世。这应该是当代小说届的一大损失!

本书多是对话,简单易懂。讲的是班纳特家的五个女儿和班纳特夫妇以及通过他们家写到了其他乡绅或豪绅们与他们家的孩子们之间的婚恋故事为主线的剧情。其中主要是伊丽莎白和她的姐姐及达西与他的朋友彬格莱他们四人中的恋情延伸的各种场面。

诚实好像在这儿非常重要,我们的社会进步最快的总是在最近的时期,而在当时的英国已经高度文明了,这个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书中大致还是教育人首先要讲信用必须诚实,也没有必要天天去吹牛,书本名字如书的教育启示 ,没有任何争议。可能为英国的人文发展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对于书中具体有没有暗示什么我的确现在不敢妄加评论,当时班纳特夫人是非常势利的人,她想尽办法让自己的女儿们去攀附富绅也是想着自己的孩子将来能过上好日子。但是班纳特主要还是希望孩子们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并没有把钱财放在第一位。当时的中国正是嘉庆时期,有着与英国文化上的巨大差异。中国妇女几乎是不可能自由恋爱的,相反男人也是一样的都是由家长去做主。看完之后的第一感觉到有点像中国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人们。可是我们现在的发展太快了,以至于每十年都有很大的变化。但是不能不说英国当时的人文程度也在我们之上。现在的贵族也许有了新的定义,我认为我们应该继续教育全民教育让所有的人都有知识,人的文明自然就提高了,那样就自然而然的形成的贵族。也没有必要去专门学习怎么样才能达到贵族气质,贵族气质我认为其实就是你最真实的自己,活出自己才是真正重要的。如果看书只为积分而不去注意内容那还不如不去看。现在很多人学习强国只为积分每天在坚持,将来可能成为一个大笑话的。我们挣钱的目的也是为了过上好日子,过上必要的生活,但是并不是过给别人看的。

婚姻更加一样,婚姻是夫妻双方的婚姻,而不是让别人眼里看到的假象。对于傲慢与偏见的人我们可以交往也可以避开,这要取决于你的心态,他们身上其实都有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就可以,致于他人的缺点其实影响不了我们,只要我们有自己成熟的想法与坚定的信念,别人怎么样与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读后感傲慢偏见 篇5

这是一部名著,一部小说,并且被翻拍成为了电影。虽然主要内容是爱情方面的,但抛去爱情,细细的去阅读品味,同样可以咀嚼到独特的“味道”,其中蕴含着许多人生哲理。

本书两位主人公,男主达西和女主伊丽莎白,男主达西家庭条件优越,家世显赫,也导致他极为高傲,也觉得身边的女人都配不上自己。他觉得镇上的女生既不美,又谈不上风度,没有一个人使她感兴趣,也没有一个人对他献殷勤,博取他的欢心。他们在一次酒会上互相认识,但两个人都没有过多的喜欢。这也为后文两个人的故事埋下的伏笔

每天,我们都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见到老面孔,邂逅一些新面孔。但请不要轻易的对一个人贴负面标签,不要以第一面就定夺一个人。不要被眼前的景象所蒙蔽了双眼。古人云:“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想要真正的去了解一个人,只能与他长时间的共处,深交。有些外表冷漠凶悍的人,他可能有着一颗心地善良的心。不能把不好的第一面当作刻板印象。善于接受他人的优缺点。

这就好比书中的威克姆先生,他绅士的外表,极其英俊,风流儒雅。文质彬彬。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债台高筑的赌棍。却迷惑了伊丽莎白,伊丽莎白也对威克姆先生产生喜欢。而达西,伊丽莎白则由于他的外表以及谈吐,对于他的误解也越来越大。

由此可见,对于一个人的评价不能仅靠外表,人心难测,不能以貌取人。所以也不要因此而对一个人产生隔阂或者不信任,而应该待人真诚,以心换心,赢得真心,互相成为好友。即使有缺点,他也会被感化,正如同“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与生俱来就是坏的。

威克和伊丽莎白姆两个人的改观,其实是从肯特郡那夜争吵后的第二天,当伊丽莎白看完达西先生的信。信中的内容让伊丽莎白彻彻底底的了解了威克姆的真面目,也让伊丽莎白对威克姆美好的第一印象彻底的消失了。并且对达西先生充满了歉意。而当伊丽莎白从那天之后再次见到达西,那已经是距离上次见面有了两个月的时间。而且还是身处达西家——彭伯利庄园。事发仓促,大家都没想到这一幕会上演,原本高傲的达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傲慢的言语变得谦逊有礼。已不是以往的达西了。

我觉得达西的这一举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为了喜欢的人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他有勇气正视自身的缺点,勇敢的改掉了所有傲慢不羁的举止。尽管这是个如此艰辛的过程。

如果当我们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是否也有勇气面对这些,勇敢地改变自己。努力离梦想更近一步,付出辛勤的汗水,得到自己所想要的。

这就是《傲慢与偏见》给予我们的启发。

读后感傲慢偏见 篇6

在重读名著傲慢与偏见前,写下这篇文,记录的,是我记忆中的傲慢与偏见。毫不怀疑重读后还会有新的惊艳,甚至再写读后感,因为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阅读下载的,每读一次都会带给你不同的感受。

简奥斯汀的作品这两年常常见诸于银幕,其生命力可见一斑。貌似简爱的作者夏洛蒂曾对她嗤之以鼻,总觉得这姑娘写着英国乡村屋檐下发生的琐碎小事,缺乏戏剧性和激情澎湃的赶脚。是的,如果说简爱像一曲奋进反抗的生命交响曲,傲慢与偏见就是一首悠闲细腻的田园小夜曲,个人有个人的爱,我更爱小夜曲。平凡人生虽然少了大风大浪的跌宕起伏,却更为平淡隽永,就像简奥斯汀借书中主人公之口表明的心迹,大意是说,城里来的人初到乡下还觉得新鲜,时日稍久就不耐烦了,觉得日子单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总有新的话题,再小的空间也总也新的事物在发生,如果留意这有趣的一切,又怎么会觉得厌烦呢?所以她的文,总带着向上的朝气,让人不由自主地热爱生活,因为生活是多么生机勃勃的事情。

在傲慢与偏见中,开始时女主人公因为他人的诋毁和当事人的矜持高傲对当事人产生了非理性的偏见,直到后来在事态的发展中看清了事实真相,和当事人冰释误会,同时在摒弃前嫌,拿掉了有色眼镜后,发现了当事人可贵的品质和优秀的人格,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日久见人心。她用了大量细腻的描绘来展现生活中的细节,这些细节勾勒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背景,修养和思想,睿智的语言和风趣的调侃在文中随处可见,时时让人忍俊不住,没有说教,却充满生活哲理,让人有获益良多之感,不得不说,简奥斯汀可以说是有大智慧的人,虽然和我们不在同一时代,但她的很多处事信条至今仍然适用。

读后感傲慢偏见 篇7

我很少接触英国作家的著作,原以为马尔克斯的现代魔幻主义是最吸引我的。但当读完《傲慢与偏见》时,我发现这种浪漫现实主义也是十分吸引我的。故事发展的背景是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故事展现了那个时代特有的世态人情。

伊丽莎白是本部小说中的女主角,也是英国文学中最著名的女性角色之一。她有许多地方十分吸引我,正如小说中说的她可爱、聪颖、能和任何人优雅的交谈。她诚实、优雅、富有智慧,这让她能够从她所属的社会阶层的低俗、无聊中脱颖而出。然而,她犀利的语言和过早的对别人定论也导致了她的迷茫。伊丽莎白不是一个低俗的母亲和一个冷漠的父亲的复制体,也不是几个行为荒诞姐妹的结合体,更不是势力的女性的缩影,她的身上有许多现代女性一直渴望拥有的品格与力量,当她渐渐的看到达西先生高贵的品质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对达西先生的错误认识。她和达西的爱情可以修成正果,也是书迷真切地渴望。

我常常在想,达西和伊丽莎白之间的阻碍只是傲慢与偏见吗?我想这也是作者想让我们思考的问题。在他们之间最大的阻碍是他们自己,但绝不是仅仅只有他们自己,最根本的还是他们之间阶级的差距。伊丽莎白内心最够强大,所以她可以坚定的去追求自己的爱情,但是当他们真正结婚之后,他们遇到的问题会少吗?达西原本可以娶一位更加富有的妻子。这会使得达西的亲朋好友对他们的感情有一定的评论,而这些伴随他们一生的闲言碎语真的不会使伊丽莎白心烦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但作者为何还是写出了大团圆的结局呢?我想这是为了向世人表达她的观点:爱情中的磨难有太多太多,但真正的爱人会和你一起度过这些磨难,真正的爱情不惧这些磨难。通过这句话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作者的想法,或许也是因为这句话更加喜欢这本书了吧。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只有心存感激和尊重,才能走得长远。伊丽莎白和达西受足了傲慢和偏见带来的苦楚,希望我们可以以此为戒。

他们的爱情也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有时候我真的替他们感谢达西的坚持和勇敢,一段感情中往往有太多的胆怯和后退,如果达西没有坚持,如果达西选择了别人,又是一番如何的场景呢?其实,有很多时候,最显而易见的道理,往往会被忽略。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可能它不是最好的选择,却不会让我们抱憾终生。想做就去做,如果还在犹豫就是没有那么渴望罢了。其实胆怯和犹豫又何尝不是阻碍爱情的一大障碍呢?

我庆幸我生在这样一个时代,财富已经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两情相悦、精神相合才是最重要的。

有关读经典读后感1000字通用


常言道:“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学习数年,我们读过很多书,多数老师会让我们记录下读完一本书后的感想,用来记录自己当时阅读后的一些体会和感触,你有了解过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吗?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有关读经典读后感1000字通用》,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读经典读后感 篇1

身处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现代,我们已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前人的著作如灯塔指引我们找到方向。卡尔维诺的《为什么要读经典》点名的条例已是我心中最好的回答。《为什么要读经典》一文是意大利当代著名作家卡尔维诺晚年将自己多年来创作的散乱的文章整理成册的一部书评集或者说读书笔记,并非一部系统性的著作,但可以看作为他对经典作品的解读。在此文中,卡尔维诺通过定义来判断读经典的原因及意义。

《为什么要读经典》最先提出的是“经典作品是那些你经常听人家说我正在重读……而不是我正在读……的书。”确实如此,我们大多数人读书顶多读一遍,读完之后就放在脑后,也不去管他,任由读书的记忆消失。若问起我们从书中学到了些什么,我们不少人也答不出个所以然来。而相反的是,卡尔维诺在书中谈论他的狄更斯、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康拉德、海明威的著作时如同仰望一尊尊的神的作品。他反复重读推敲书中的深意,将经典涵盖的知识吸收并为自己所用。这两者关于阅读的不同做法,就体现出经典的别样涵义。

它其次描绘最深刻的是作者对经典意义的刻画。“每一次重读经典,就像初次阅读一般,是一次发现的航行。”每每读到这句话,我的脑海中总能浮现出我坐在一艘小船上,小船上的帆随风飘扬着,浪花朵朵,我手机拿着一本经典,细细品读着,偶尔发现我又去往了一个新路标点……如此美好静谧的场面,我们往往只有在经典的海洋中遨游一番方可找寻到。每一次次航行,到达每一个新地点,都仿若踏进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探索到了神奇的的奥秘。

它最后叙述的充满哲理意味的一句话是“经典是随背景噪音而存在的,哪怕在截然对立的兴趣控制着局面时,也是如此。”在卡尔维诺看来,经典有先前解释的气息,带着它所经历的各种文化。它能不断在它周围制造批评话语,却也总是把那些微粒抖掉。面对喧嚣的现代社会,经典可以把现在的噪音调成一种背景。确实,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不是因为他们无人超越,而是足够深入人心。它们永远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失去它本身的价值,反而经过时间的沉淀,岁月的考验,让现人能够去向经典学习致敬。

惠普尔也曾说过,“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阅读经过时光不断打磨的经典,不仅收获了满腹的学识,而且富足了精神的储备。我们在探究为什么要读经典时,认识到了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物,烙下了永不磨灭的经典印记。

读经典读后感 篇2

岳飞应该是大家都熟悉的名字,《岳飞传》这本书也是家喻户晓的一本书。

《岳飞传》这本书讲的是宋朝末年,金兵入侵,南宋一退再退,就要灭亡时,出的一名将领,他带领自己组建的军队所向无敌,杀得金兵鬼哭狼嚎,痛不欲生,这位将领就是——岳飞。

岳飞的童年是非常不幸的,在他出生的那天,全镇的人都来吃饭喝酒,一位道士以飞天腾达之意为他取名字为“飞”。可是,岳飞没有受福的份,就在他出生后不久的一天黄河决堤了,大水如同一只巨大的猛兽冲出了河堤,岳飞被母亲抱在木桶中随波漂流才逃过一劫。

岳飞20岁那年,母亲鼓励他报效国家,并在他的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岳飞参加武举考试一举中第,与当代武将一起远征沙场,创建了可以与金兵相对抗的赫赫有名的“岳家军”。在他出师北伐,打击金兵的过程中,岳飞都会想起“精忠报国”四个大字,这四个大字成为他终生遵奉的信条。眼看就要收复江山大功告成时,岳飞被奸臣诬告谋反而在一座亭子中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害。xx后宋孝宗赵慎为顺应民意,特降旨为岳飞沉冤昭雪,岳飞才得到平反。人们为了纪念这一伟大的英雄为民族做出的贡献,在杭州西子湖畔建立了一座岳王庙。

我从这本书中领悟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仅有好人,为民族大义着想的人;还有小人,只为自己利益着想的人。历史上的很多功臣都是死于这些小人的手中。我们不能和这些小人打交道!因为他们永远只会想自己,从来不会去顾及别人。“万古共称秦桧恶,千年难没岳飞忠”!

读经典读后感 篇3

为什么要读经典?可能很多人都会说“因为它是经典,自然有它流传于世的重要理由。”对于“为何读经典”这个问题,卡尔维诺依据自己深厚的学识以及广泛的阅读经验,著作了一本《为何读经典》的书评合集。在评价世界上多本经典之作的同时,阐述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观点。卡尔维诺在《为何读经典》这本书的第一章便给“经典”二字下了十四条定义。

是怎样的十四条呢?

一、经典作品是那些你经常听人家说我正在重读……而不是我正在读……的书;二、经典作品是这样一些书,它们对读过并喜爱它们的人构成一种宝贵的经验;但是对那些保留这个机会,等到享受它们的最佳状态来临时才阅读它们的人,它们也仍然是一种丰富的经验;三、经典作品是一些产生某种特殊影响的书,它们要么自己以遗忘的方式给我们的想像力打下印记,要么乔装成个人或集体的无意识隐藏在深层记忆中;四、一部经典作品是一本每次重读都好像初读那样带来发现的书;五、一部经典作品是一本即使我们初读也好像是在重温我们以前读过的东西的书。

六、一部经典作品是一本从不会耗尽它要向读者说的一切东西的书;七、经典作品是这样一些书,它们带着以前的解释的特殊气氛走向我们,背后拖着它们经过文化或多种文化(或只是多种语言和风俗习惯)时留下的足迹;八、一部经典作品是这样一部作品,它不断让周围制造一团批评话语的尘雾会,却总是把那些微粒抖掉;九、经典作品是这样一些书,我们越是道听途说,以为我们懂了,当我们实际读它们,我们就越是觉得它们独特、意想不到和新颖;十、一部经典作品是这样一个名称,它用于形容任何一本表现整个宇宙的书,一本与古代护身符不相上下的书;十一、你的经典作品是这样一本书,它使你不能对它保持不闻不问,它帮助你在与它的关系中甚至在反对它的过程中确立你自己;十二、一部经典作品是一部早于其他经典作品的作品;但是那些先读过其他经典作品的人,一下子就认出它在众多经典作品的系谱图中的位置;十三、一部经典作品是这样一部作品,它把现在的噪音调成一种背景轻音,而这种背景轻音对经典作品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十四、一部经典作品是这样一部作品,哪怕与它格格不入的现在占统治地位,它也坚持至少成为一种背景噪音。

卡尔维诺从很多方面定义“经典”,不仅仅是让我们明白“经典”为何,也更让我们知道读经典的益处。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在卡尔维诺笔下,“经典”被赋予了人的形象特点。经典不再是那些似过去人们口中的哲学般的,看似高高在上而难以理解的东西。而是一个有个性,权威而似一个睿智老者般的人物。这样的感觉的确让人难以理解。而我想表达的是,经典作品往往有很多面,它既可以是时代的反映,也可以是那个时代人物面孔的经典展现。如同人一样的多面化。正是它的多面化,让它成为经典。

最让我感到“确实如此”的话,便是第一条。因为很少有人能在第一次的阅读中理解经典之中所要表达的东西。反而是其他不称之为经典的书本,很容易被解读,理解要义。

读经典读后感 篇4

读诗词能净化人的心灵,记古文能教人怎样做一个品格优良的人。因此我们学校也要求我们读记《经典诵读》,不但能够净化我们的心灵,而且还可以增长我们的阅读量,这难道不是一举两得吗?

读了这么长时间的《经典诵读》,我最喜欢的一句论语是: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意思是:有一天,司马牛忧愁地说:别人都有兄弟,唯独我没有。子夏说:我听说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只要对待所做的事情严肃认真,不出差错,对人恭敬而礼貌,那么,不论谁都是自己的兄弟。你为什么要烦恼自己没有兄弟呢?我也是这样想的,如果自己表现的十分谦卑恭敬有礼貌,大家一定都会接纳你的;但是自己如果摆出一副骄傲自大,对别人不屑一顾的样子,肯定没有人会理睬自己,更别说是接纳,甚至会讨厌自己。

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而不是在旁边落井下石,一味的冷嘲热讽。这样的人谁会接纳你?谁会欣赏你?反而对人宽厚热忱的人总会得到别人的欣赏。

看了《经典诵读》,我从中学会了许多:人与人之间要互相谦让,互相尊重,你尊重别人一分,别人就会还敬你十分,只要你宽厚仁慈就能得到民心,只要你真心实意就会得到别人的重用,勤劳机敏就会取得工作上的成就。所以,我以后还要读更多的《诵读经典》,看更深奥的古文诗词,让自己的知识更加充盈。

既然看《经典诵读》有这么多好处,我们为什么不多看几遍,多学点知识,你们说对吗?

读经典读后感 篇5

“我仍然属于和克罗齐一样的人,认为一个作者,只有作品有价值,因此我不提供传记资料。我会告诉你你想知道的东西,但我从不会告诉你真实。”这句话就可以了解卡尔维诺之为人。得益于卡尔维诺的作品让我对经典有了新的认识。不只是停留在表面,而是有了深层次的理解。

我想在众多的作品中,有一小部分的作品被称之为经典。但是有许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才是经典。经典是能让人细细品读而不轻易变质,能接受历史的打磨,能带来无穷的力量,能让你多次阅读而不感到厌倦。这可能便是经典的魔力吧!

读文学经典惟一的目的是陶冶我们的性情,开拓我们的精神空间——你坐在小屋里,打开书,就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与千年之远、万里之外的人与生物,宇宙的一切生命进行朋友般的对话,达到心灵的契合,获得精神的真正自由。坚持读下去,你会发现,你变了,像巴金老人说的那样,“变得更好”了。这是钱理群先生对阅读经典的看法。其实我们在生活中也可以感受到阅读经典给我们的好处,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可以接触到更优秀的人,可以提高个人的修养等等。这些都是阅读经典带来的益处。我们从小就开始阅读三字经、弟子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阅读经典的书也与日俱增,它给我们带来的积极影响潜移默化的改变着我们。

俗话说得好:“人从书里乖”。这句话并不是说不加以选择的随意阅读。但是有一部分人会去曲解其中的意思,把那些低俗的书奉为经典。大肆的传播,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流行的风尚。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毁三观的小说,有一些作者仅仅只是为了谋取利益,写一些淫秽色情、暴力的小说。有一小部分人也效仿了小说里的内容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有想不开进而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寻求暴力所带来的刺激、还有不爱惜自己身体的。这些都是因为阅读低俗的书所带来的危害。历史上大多都是正义完胜邪恶,在这个新的世纪也不例外,例如最近几年热播的《中国诗词大会》,这个节目的主旨就是让我们再一次去感受经典、学习经典、阅读经典、传播经典、复兴经典。以这样形式的节目也越来越多,目的就是为经典注入活水。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曾这样勉励青年学生:中国梦是我们的,更是你们青年一代的。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青年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用古今中外的经典名句勉励我们勤奋学习、立德修身。习近平总书记告诉全社会阅读经典对我们中国未来发展是很重要、很关键的一部分。这也是经典之所以能够被称为经典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吧!

阅读了这本书后,才真正了解经典中蕴含的深意。这便是我从书中所获得的知识。

读经典读后感 篇6

从卡尔维诺《为什么要读经典》中得到的,一本书存在的价值就是给人带来思考,使人收获知识,得到指导,从而明白人生的方向,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写这种书的。博尔赫斯《私人藏书(序言集)》就是反复思索的产物,这本书同样如此。

经典是永垂不朽的,是不受时代变化影响的。他们总是高高挂在人们的头上,就像是天上的星辰,如此伟大,如此神秘,如此的具有魅力,让人无法自拔,深陷其中。经典是人类历史上的灯塔,是文明发展的标志,是历史的见证。如果没有了经典,那么文明就失掉了它的含义,就不再闪烁着光芒。由此,读经典就不仅成为我们的爱好和目标,也更成了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我们的使命。

读经典应该是我们具备的习惯,不用如何阐述。然而,如今正处于快餐时代,过度的要求快速度导致了一些文学快餐的出现,类似的“一分钟读懂经典”“五分钟读懂经典”等等层出不穷。郁达夫在《沉沦》中说“象这样的奇书,不应该一口气就把它念完,要留着细细儿咀嚼才好。”用来读经典的时间越长越好,那样你的感受就会越来越多,也会历久弥新。“一部经典作品是一本每次重读都好像初读那样带来发现的书。一部经典作品是一本即使我们初读也好像是在重温我们以前读过的东西的书。”就是这个意思。

在阅读经典的时候,更应该保持自己的初心,不能为了功名利禄而玷污了他。经典就像是一个阅历丰富的老者,你想要什么,想知道什么,想得到什么,他都可以告诉你,帮助你,前提是你要自己去看,去理解,去领悟,并且是心无旁骛地领悟,这样才会收获真正的结果。

社会现实状况使然,愿意花费一个月,几个月,甚至几年来看一部作品的人越来越少;相反,阅读网络上的言情小说,爽文等的人越来越多。当然,网络文学大多数是轻松的,好读的,不费时间的,更多人也就由此而不读经典原著了。但这是真的可取的吗?如今许多网络作品都良莠不齐,又怎么能确保自己所看的东西就能提升自己呢?能不祸害自己就算好的了。而经典“它帮助你在与它的关系中甚至在反对它的过程中确立你自己。”这就是两者不同之处。“一部经典作品是这样一部作品,它不断让周围制造一团批评话语的尘雾会,却总是把那些微粒抖掉。”而现在的许多网络作品招来非议后能将非议去除而保全自己的屈指可数,那又如何能存留下去成为经典呢?一部经典作品不一定要教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有时候我们在一部经典作品中发现我们已知道或总以为我们已知道的东西,却没有料到经典文本中早就述说了(或那个想法与那个文本有一种特殊联系)。这种发现同时也是非常令人满足的意外。由此,我们更应该回归经典,让经典洗涤心灵,让自己能获得提升,也能为将来遇到的事做一个预料,至少将来就不会太过狼狈。“读经典作品总比不读好。”这是最简单粗暴的原因,却也是最真实的原因吧。

鲁迅全集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作品,为我们找寻出许多利于学习的方法。写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作品,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现在向你推荐鲁迅全集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1

鲁迅的经历,更像是一个武侠故事,随着少年时代梦想的幻灭,他开始选择《彷徨》,他抄起了古碑,他看到了《朝花夕拾》,他思索,苦闷,他受启,他振作。如同高尔基的始终里面说的,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朽或燃烧。他对中国以及人民的弄清,让我们庆幸他选择了燃烧。

鲁迅原来是学医的,他写的文章并不好,只是时代把他推向了那个位置。时代造就人才,原本毛泽东文章写得好,却对带兵打仗一点都不同,也是因为时代的压迫,把他推向了那个位置。

真正的英雄,是对国民抱有强烈责任感的人,是具有强烈爱国心的人。在《呐喊》自序里他曾说回忆令人无法忘却,是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时光,看不出来,那个铁骨铮铮的中国的脊梁是那么深情,还怀着这样散淡的忧郁;看不出来,那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和韧性的战斗精神,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和深沉朴实的革命激情。有的,只是人性化的鲁迅。读他的散文,有一点点的社戏情结。

鲁迅作品里面的感动,是十分特别的,一个独行刀客的感动,是非常质朴和生动的。文章中的情感如同一个一个人在最后回忆自己的一生。蓝背、鹧鸪等一系列的鸟;闰土月下的身影,是多少人的午夜梦回?!让人觉得残忍的不是变化是回忆,不是吗?再美再好也是回不来的,再丑再恶也是挥不去的,这不就是人生?而鲁迅的散文没有过多的感伤,只是回望那守不住的,尽管如此,还是感动到心里很深很深的地方去了。

记得挪威的森林中,在文中提到的渡边君的朋友说过,关于读书,只读经典作品,就是说作者必须得死了起码有三十年。因为这样不朽的作品经过了历史的选择,最后存留下来了。他的深度和纯度非同一般。

鲁迅的作品就是这样的,如同一瓶好酒,经过时间的酝酿和世人的赏鉴,如今,香气更浓。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2

我喜欢各种风格的散文,喜欢徐志摩的诗情画意,喜欢莫泊桑的耐人寻味,喜欢巴金的自然真挚,最喜欢的是鲁迅的深沉冷峻。鲁迅先生的作品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弃医从文的他用文字让在封建制度下的中国人民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威武!

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在培养正确人生价值观的时期,用鲁迅的优秀作品可以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理想,感受艺术的独特,培养优良的品质。

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深深用包含着对那个时期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了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阿Q由于受到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死。这也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也折射出当时中国的严峻国情,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后,《呐喊》却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也陪我一起,搭上童年的时光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感受大自然的美妙。读着充满童趣的文字,享受着不时从文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卷。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虫作伴,又采摘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想起百草园的美女蛇,也会害怕的瑟瑟发抖;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热情,在那个黑暗的社会背景下,看见先生对和平和自由生活的向往。

研读了《拿来主义》这篇文章之后,我感触颇多。周作人毫不留情地批判了中国地“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中外的文化遗产在中国可谓是历经坎坷。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拿来”。鲁迅先生所提倡的“拿来”就是批判地继承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汲取外来文化中有益的东西,用于改造我们自己的文化,使中国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英语成为必修课,圣诞节和情人节成为了青年男女的重要节日。在中外文化中吸取精华,才不会在现代化,信息化的时代中被淘汰!

是的,只要先生的书在,就一定有人读,先生的思想和精神就会绵延不断的传下去。我眼中的先生是在漫长的暗夜里的一位孤独而执着的行者,他在最深刻的孤独里产生了最伟大的思想。欧阳修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书是知识的宝库,是他,开阔了我的视野,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可谓是受益匪浅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精神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被人们忘记,而是散到每个中华儿女的心里,激励着我们直血现实,勇于反省自我,不断前行。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3

老师口中的杂文在我耳中听来有点怪怪的,说不出来的味道,现在来好好研读《鲁迅经典杂文全集》,其实不然,杂文的最高境界就是杂而不乱,就像散文的最高境界是形散而神不散一样,人鲁迅先生不单单是写杂文的高手,他老人家的小说全集和散文全集都研读了一遍,绝对是有特色有思路的一位主儿。

鲁迅先生的杂文通常是结合当时的时局和时势有感而发,然后引经据典加以到位地诠释。并且从鲁迅先生引经据典的过程中可以看得出他是一位博古通今,中外兼修的博学家,要不是以阅读了很多书籍为基础,哪能写得出那么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思路分明的一篇篇杂文来呢?

《鲁迅经典杂文全集》中我最最喜欢的一篇是《拿来主义》,学生时代背诵默写过,再来读感觉亲切,并且拿来主义也时不时地被引用进了我的作文中;此外《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也非常喜欢,学生时代读过,现在依然不过时,好作品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其它文章虽第一次读到,但感觉也很棒,受益匪浅,谢谢鲁迅老师。

以我的水平来研读《鲁迅经典杂文全集》,还是要花费点力气的,首先,期间的许多冷僻字生僻字就让我好一番查阅;其次,有些拗口的语句非得读上几遍才能通顺,了解其意;再次,鲁迅先生引用的很多典故有待进一步学习

所以说,读是读了一遍《鲁迅经典杂文全集》,但离真正吃透还有差距,顶多掌握了60%,还剩下40%是需要温故而知新的。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4

略略的记忆中,

手里是一本重重的《鲁迅全集》,

满页满页的字中,

究竟深藏着多少秘密。

竭力的呐喊中,

是谁针砭时弊

用笔做枪,指向封建社会,

“人吃人”的黑暗中,

“救救孩子”的声音发自心底。

幼小的心灵中,

装不下这么多的思忆——

你为什么要吃我,

而我又何尝想吃你?

在彷徨里,

祥林嫂的悲剧,

背后却又有多少哲理。

没有天方夜谭的精巧,

也不见格林童话的细腻,

大江东去的吟诵声中,

也有着文化的精髓和民族的豪气。

而你的文章中,

这一切都不见踪迹。

黑暗的年代,

中国是一只沉睡的雄狮。

在列强的铁蹄下,

终会迎来有朝一日的奋起。

手中握着的笔,

是一把直刺向旧社会的尖刀,

黑暗中的一些人害怕了,

紧紧不放的追着你,

浓密的胡须,

爽朗的笑声,

来吧,

我的身后全是阳光和正义!

黎明前的黑暗,

终究阻挡不了太阳从东方升起。

四万万五千万的怒吼,

结束了两千多年的腐朽统治,

把封建与专制永远推向了历史!

灿烂的朝霞,

是先生血的足迹,

中华民族的革命,

有了一个新的开始!

终于,

天安门的广场上,

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在世界的东方冉冉升起,

照亮了新生的中国,

照亮了倍受屈辱的华夏大地。

然而,

浩渺的人群中,

我却始终望不到你——

不,

我看到了,

鲜艳的五星红旗上,

你在向我们招手,

脸上那浓密的胡须下,

露出了久违的笑意!

今天,

我再次看见,

孔乙己的一生,

阿Q的胜利,

长妈妈的嘱咐,

百草园的乐趣……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5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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