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书笔记 > 读书笔记书上 > 地图 > 读书笔记书上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

发布时间:2023-02-20 来源:互联网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500字(集锦8篇)。

到底怎样的读后感才能算优秀呢?拜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会更加了解书中所表达的思想和情绪。相信大家都写过不少读后感这类文体了,下面栏目小编给大家分享读书笔记在书上写,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1】

在阅读的海洋中,我体验过鲁滨逊的荒岛求生,品尝过狼王梦中母狼的坚韧与无助,也曾为费恩对韦伯的爱护而感动落泪。而最让我感到有收获的,是我最近看的《草原上的小木屋》。

这本书主要讲了劳拉一家,从威斯康辛州的大森林,搬到堪萨斯州草原上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遭遇了暴风雨,马车轮上沾满了泥,停留了一个星期;之后又惊险万分地渡过水流湍急的小河;到达草原时,他们还遇到了狼群包围,草原大火,来势汹汹的草原热命,然而面对这种种困难,他们依然不屈不挠地盖起了小木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因为劳拉一家的奋斗,而久久不能平静。当渡河时,河水差点把马车推翻,但在爸爸的努力下,马车被拉上了岸;当家人被狼群包围时,爸爸并没有冒然开枪,而是从容不迫地看守着这个家和狼群周旋至天亮;当发生草原大火时,爸爸妈妈在周围挖了一圈战壕,并且在坑里放进湿麻袋,以防大火蔓延。爸爸不惧困难,坚韧不拔,迎难而上的精神令我深深感动。这使我不禁想起我的爸爸,在他刚学游泳的时候,总是不能前进,还不断下沉,但他不知疲倦的练习着,终于能慢慢地游了,现在都能游几十米了,我为我也有这样的爸爸而骄傲。

知难而进无坚不摧,知难而退碌碌无为。我在今后的学习中一定也要向这两位爸爸学习,面对困难千万不能畏缩,而是迎难而上,只有坚韧不拔,才能成为生活中真正的强者。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2】

自从我读了《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后,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是一本质朴的书,非常质朴的故事。它是很多年以前的。写这质朴的书,这质朴的故事的人那时就住在这小木屋里。他开始在大森里,后来住在大草原上。那是一种宁静和满足。那时的一切都像油灯擦得锃亮的玻璃罩子里的一团火,跳动着,很是温和。那时的幸福是一团火似的幸福。写出这质朴的故事的人说,她小时候最喜欢看这样的油灯,这样的一团火。这也是一个真正的美国故事,所以一个带篷的马车就出现了。

还有一条英勇的狗,名字叫做“杰克”。还有一个最像男人的父亲。还有很多危险。因为故事到了迁徙的路途上。但是那些危险在一盏油灯的基调下,都只像一片树叶,纷纷落在地上,声音很轻。迁徙的路上咖啡还煮的滚,喷香,有烤面包和鸡蛋糕,还有肉汤,一天三餐也是系上了餐巾开始,孩子们穿着的衣服母亲都用熨斗用心地烫过!他们是那么知道自己是一个人,知道生命要诗意地安顿,在他们走过的路途上,把威风树立了,又都是精致的气息和布置,他们就成了后来的美国!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劳拉。英格尔期。怀德写的,她真是一位奇妙的作家,她的语音质朴,清澈,同时,又善于细节描写。语言节奏感的强烈使得她的作品像诗一样优美,这样的朗读真是一种享受。这本书还使我学会了很多生活的本领,了解了自然界的知识,懂得了生活的艰辛与快乐,并且培养了我们健康向上,勤奋好学,勇敢善良,不畏艰难的高尚品质。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3】

我用三天时间读完了《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劳。英格斯。维尔德的经典之作,她六十多岁才开始写小说,但她的一系列的小说,都非常有意思。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劳拉一家人离开维斯康星大森林,驾着马车,经历了重重困难搬家到大草原的故事。劳拉一家是当时第一代西部拓荒者的缩影,他们一家人生活在风景秀丽的草原上,虽然衣食无忧,但也时时存在着危险和威胁,他们也不怕重建屋子,也不怕狼群的围击……他们用智慧一一克服了。

他们个个都对彼此充满了爱。

我欣赏劳拉爸爸的勇敢冷静,他心灵手巧,有责任任感。

我很欣赏玛丽的乖巧可爱,听话沉稳、乐于分享……

他们经历了许多挫折,他们坦然的面对了相当多的困难。可是当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爷爷奶奶的呵护和爸爸妈妈的关心。可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我们缺少了劳拉他们的信念、坚定,少了他们那种不放弃的精神。

这本书让我知道只要心中有爱,有坚定的信念,有坚持的决心,相信这件事一定能成功,你就一定能成功。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4】

《草原上的小木屋》讲述的是爸爸妈妈带着罗兰,玛丽,小宝宝琳琳以及小狗杰克从大森林搬迁到大草原生活的故事。

故事的开始,爸爸就决定搬迁到大草原去生活,原以为路上会很顺利,可是一路上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强渡溪流”就是其中的一个。

当他们到达溪边的时候,本来冰封的溪水突然融化了,水流很急,他们不得不强渡溪流,水流太急了,当他们艰难地渡过溪流后,小马帕蒂和佩特就已经奄奄一息了,更让人着急的是杰克不见了。他们非常着急,大声呼喊,也没有回应。

爸爸决定暂时就在溪边安顿下来。为了准备食物,爸爸不得不放弃寻找杰克而去打猎,妈妈要照顾小宝宝。于是罗兰和玛丽决定自己去寻找杰克,最终她们也无功而返。姐妹俩伤心极了。

晚上,爸爸满载而归,因为这片草原上资源非常丰富,于是大家吃了一顿非常丰盛的晚餐,晚餐时,爸爸宣布:“我们就在这儿定居了!”一家人高兴的度过了一个傍晚。

夜深了,妈妈一遍遍催罗兰和玛丽姐妹俩睡觉,可是姐妹俩因为想念杰克而睡不着,就在这时候,一声像狼又像狗的叫声传来,并且叫声越来越近,一个眼睛发着绿光的生物靠近的她们的驻地,爸爸紧张极了,突然那生物又叫了一声,原来是杰克!姐妹俩高兴地抱住了杰克,开心极了。

新的一天开始了,爸爸开始建造小木屋……

就这样,草原上生活开始了。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5】

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草原上的小木屋》的书,是美国作家劳拉写的,它的语言非常幽默生动。

书中写了劳拉一家人离开了舒适的威斯康星大森林,驾着马车经历重重困难搬家去大草原居住的故事。劳拉一家人是当时的第一代西部拓荒者的缩影,他们一家人生活在风景如画的大草原上,虽然衣食无忧却也时时存在着危险。

他们勇敢而坚强,重建房子的辛苦他们不怕、被狼群包围的威胁他们不怕、熊熊燃烧的大火他们也不怕……他们用行动和智慧克服了种种困难。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劳拉一家人坚强的意志力和毅力。他们经历的是常人所经历不了的,他们在途中受到过伤害,可他们既没有哭泣,也没有放弃,他们选择了坚强。他们的日子过得多么艰辛,但那简陋的小木屋里却充满了爱、装满了幸福。

书中的每一个角色我都很喜欢,他们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很多精神时刻在激励着我。

我很欣赏爸爸查尔斯的勇敢和冷静。他将小木屋完善得更加结实,给孩子们带来了温暖和足够的安全感。当邻居家有困难时他不顾个人安危去帮忙。他非常地让我佩服。

我也很喜欢爱德华兹先生的热情。为了给劳拉和玛丽送圣诞礼物,爱德华兹先生在寒冷的冬天里游过小溪,陪劳拉一家人过圣诞节。这是多么难得的友爱啊!

还有,我喜欢玛丽的大方、劳拉的乐观快乐、妈妈的温柔慈爱……

读完《草原上的小木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心中有爱、有坚定的信念、有坚持到底的决心,相信自己能做好这件事,你就一定会成功!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闲着没事干便打开了书柜,拿了一本书,书名是《草原上的小木屋》,作者是英格斯·罗兰怀德。

这本书是我百看不厌的书,它主要写了罗兰他们一家去大草原开垦拓荒。他们面对了又长又宽的密西西比河,狼群的包围,印第安人的骚扰,大火的危险以及风雨阻险等等。我很喜欢这本书,原因并不长,因为是这本书让我看熬了拓荒者的无奈和艰辛。

这本书是英格斯。罗兰。怀德在女儿玫瑰的鼓励下写的。它像一杯普普通通的咖啡苦中带着甜,只要你细细品味,就能体会到它的滋味。我发现文章中的爸爸与我的爸爸很像,去年下着大雪,阻挡着我们回家的路,我爸爸开了一天一夜的车才到家,他整夜没睡,很辛苦。而罗兰的爸爸从镇上回来,为了早点能回到家,风雨都不能阻挡他的路,这时让我感到了父爱的伟大。然而因为政府的决定,又使罗兰他们一家不得又一次又一次的移居。他们本可以在大草原上过着幸福安乐的生活,可是他们又要搬家了,不知以后又会发生什么事,我真的很同情这么多拓荒者的遭遇。

大家要有时间的话一定要去看看这本书,真的非常有意思!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7】

罗兰一家为了和平美好的生活,踏上了前往西部大草原的旅途,他们历尽艰辛,带着我走进了一幅幅惊心动魄、悲哀感人的画面:过冰河、渡激流、遭遇狼群、草原大火和印第安人,还有美丽的星空、月光、篝火、和那用勤劳智慧造就的草原上的小木屋。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圣诞节的前一天,在罗兰和玛丽快从失望变成绝望的时候,爸爸的朋友爱德华先生来了。他说:我见到了圣诞老人,小溪涨水波涛汹涌,圣诞老人太胖太老游不过来,而我又瘦又年轻,就托我把圣诞礼物带过来了。哈!有锡杯子,糖棍,精致的心形蛋糕,还有亮晶晶的硬币呢!爸爸紧握着爱德华先生冻得发抖的手,妈妈忙着烤甘薯和火鸡,罗兰和玛丽用新杯子喝果汁,大家一起吃着美味大餐,过了一个快乐的圣诞节!爱德华先生用他善良美好的心灵,为罗兰和玛丽编织了一个五彩斑斓的梦。

还有,爸爸在草原深处遇到一群狼,有50多只!爸爸骑着帕蒂慢慢地在狼群中穿行,才免遭狼群攻击。狼群走了,他们才飞快地穿过大草原,平安回家。夜晚,那群狼又来了,爸爸一直拿着枪守在窗边。幸亏来了一群野鹿把狼群带跑了,小木屋才恢复了平安宁静。多么沉着、勇敢的爸爸啊!

勤劳勇敢坚强乐观的爸爸,淳朴友善好客的妈妈,幽默能干热心的爱德华先生……都是我们的好榜样。让我们经风雨,见世面,做好真正的自己吧!

读书笔记在书上写【篇8】

《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后感500字:

草原上的小木屋主要是讲劳拉一家从威斯康星州搬迁到西部大草原堪萨斯州定居生活所发生的故事。

这本书由一个个小故事串联,构成了劳拉一家丰富多彩的草原生活状况。劳拉一家准备好所有家当,套上马车,拉上蓬车,一路上跋山涉水,历经艰辛。经过了重重困难后来到了美丽的大草原。劳拉的爸爸为了尽快让全家住上舒适的房子。每天都早早的前往森林砍伐树木,准备木材。经过长时间的辛苦准备,他们开始建造小木屋。但是家里人少,只有爸爸和妈妈两人慢慢的盖着。小木屋渐渐地盖了起来,越来越高。可是,意外发生了,一根木料掉下来砸到了妈妈的脚,爸爸十分自责。但为了尽快盖好房子,让全家过的舒适点。爸爸就去请邻居爱德华来帮忙。爱德华先生非常爽快地就答应了。他们齐心协力,很快就把小木屋盖好了。虽然不大,但是能遮风避雨,温暖舒适。他们在草原上欢快的唱啊跳啊。从此他们就在草原上定居了下来。也发生了许许多多快乐的生活故事。

通过这些一个个感人的小故事,我们认识了勤劳聪明的爸爸,细心坚强的妈妈,风趣善良的爱德华,活泼开朗的劳拉,文静乖巧的玛丽……通过这些人这些事我们感受到他们在困难面前都没轻言放弃。因为有爱,他们坚定信念,相互帮助,克服重重障碍,所有事情都能坚持到底。

hDh765.com更多精选读书笔记阅读

[精]夏至读书笔记集锦8篇


编辑向大家提供了夏至读书笔记,或许在您阅读本文以后有一点收获。书籍就像一位有耐心的老师,一直在给予我们详细的教导,每当读完一部作品,我们内心深处都会有所感动。此时可写一篇读后感,加深对该作品的印象。

夏至读书笔记 篇1

青春,总是被渲染上无数种色彩,每个人的经历不一样,颜色也就不一样。

博小司的青春是惨白的,既纯洁有悲惨;立夏的青春是大红的,那么壮大又使人望而却步;七七的青春是灰色的,注定了得不到也要不了;遇见的青春是紫色的,迷幻而神秘。这一切,郭敬明用细致的手法准确无误地描写出来,仿佛他们在这个世界存在过。

当我们以为一切都将染成绿色,欢喜地结局时,才发现我们都估计错了,掉入了郭敬明精心策划的陷阱里,越陷越深,正中他的下怀。郭敬明依旧以悲剧收尾,只是安静地,平缓地让时间冲淡了两人之间的情感。

逐渐,世界变得无声,合上书,心里就有一种无声的哽咽,感觉到即使结局是安静的,依旧逃不过伤感。唱完蓝天,坐在四楼窗边的我轻轻地感慨,人生是不是也一样升腾跌宕,是不是也一样反复无常?

有时候太过安静自己也感到害怕,恍如黎明前的黑暗,暴风雨前的宁静。静得可怕,不动声色地吞食你,最后死得那么安静,脸上看不出波澜,没有任何挣扎。我怕这样的结局,被悲伤淹没全身,慢慢地,开始窒息,最后闭上双眼,彻底地放弃挣扎。

生命,青春也就在那一瞬间一览无余吧。

夏至读书笔记 篇2

所有事物的美好只因染上了阳光的色彩,但只要是光,终究是要黯淡的。——题记

我羡慕他们的十八岁,不曾被污染的笑容,敢爱敢恨的青春。可以在午后的操场上尽情的欢笑,在草坪上抬头仰望,看白云流动成独一幅风景,骑着单车在大街上一路狂奔,留下身后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他们生活得真实自然,自由自在。

十八岁的天空,应该湛蓝,应该晴朗,应该只留下自在飘浮的白云,婉转歌唱的小鸟,以及透明澄澈的清风,他们都是天使,悄悄降临人间,然后从懵懵懂懂、天真无邪到世故圆滑,内外不一。注定太多无奈,太多精彩,太多快乐,太多悲伤,只等一切尘埃落定,驻足回首,凝视身后深浅不一的脚印,然后独自嗟叹。

前一刻还在埋怨上帝的不公,赋予了他们如此张扬的个性,如此幸福的时光,后一刻即发现自己只是被假象所迷惑,那些无比绚丽却也无比虚幻的幸福时光,在你伸手触及的刹那轰然幻灭,随后悲伤潜伏而来,那是些我们曾经引以为傲的美好在接踵而至的一次次挫折与打击下土崩瓦解,所有华丽的辞藻在瞬间失去颜色,显得如此苍白无力,如此不堪一击。最后依然埋怨上帝,居然给予他们如此巨大的挫折,如此深重的误会,如此难以释怀的悲伤。

命运的道路蜿蜒伸向远方,一切开始转变。本该幸福地在一起的人儿天各一方,相互牵挂;本该拥有光明前途的人儿却在铁窗下守望冰冷的月色;本该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人儿却成为芸芸众生;本该受到惩罚的人儿却发光彩照人。但无论如何,终究只是“本该”二字,在现实里,这两个字没有任何意义。本应“同归”的他们实则“殊途”。

昏黄的灯光下,在《夏至未至》的时光里,你仿佛看到傅小司在温文尔雅的外表下潜藏的疯狂,找寻那两个教会他成长和爱的人,是他固守的执着,陆之昂单薄的身影伫立于没有温度的铁窗之下,柔弱得似乎会被一阵风吹倒。立夏在夏日的午后,浅川一中的香樟下,怀念过去的人,过去的事,然后想到如今的物是人非默默哀叹,遇见和青田携手而立,目光没有焦距地望向远方,静静思念为他而死的断桥和曾经的好姐妹。纠结的爱恨,碎裂的梦想,氤氲的时光,迷茫的未来,所有的所有都在转了一个弯以后重新回归,只是这个弯太大,这样的回归未免牵强,也注定不再完美。

心里莫名地泛起涟漪,而后眼泪不自觉地从眼角滑落,一滴一滴,渗到记忆深处,变成一个圆形的水印。我不敢回想曾经,那段笼罩在青纱之下的岁月,唯恐那些亲手掩埋的记忆画面会再度刺伤自己的眼睛。

夏至读书笔记 篇3

《夏至未至》是郭敬明的力作。这是一部青春文学,写了陆之昂、立夏、傅小司、遇见、等一群追梦的青春少男少女如何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不放弃!整日在漫无边际的题海中战斗,每天“流连”在教室闷热的空气里,只为有一天梦想化茧成蝶!可是,梦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人世的险恶打碎了美丽的理想;心底的黑暗噬灭了微弱的光芒;曾经的永不分离,如今又身在何处?只换的一声重重的叹息。陆之昂为朋友出头进了监狱,立夏中计离开了小司;傅小司失去所爱不再执笔,遇见离开了青田又失去了段桥,变成了背叛者。

“那些盛开在记忆里的夏天,在年华里洒落了一整片的花朵。所有的歌声都在一瞬间失去音符,世界从此失去听觉。所有的色彩都在一瞬间失去光泽,世界从此失去视觉。”

眼睛里总有一层大雾的天才少年傅小司,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成为了一个著名的画家。他还是那样的干净,不为名利沾染,一心一意追随着梦想。但是,那么干净的小司,竟然也会被人抹黑。我不由得想到,这个世界太黑暗,太恐怖。让我该如何面对!把小司当做这肮脏世界里仅有的清澈,当他在《冬至》的发布会上被人用污水从头淋下的时候,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他,会被弄脏吗?

回到家,他洗了两个小时,想要把自己洗干净。可是,好像,怎么也洗不干净了。是的,有些事一旦发生了就永远不可能抹去。抄袭事件之后,陆之昂为傅小司出头杀了人,小司很心烦,对立夏吼道:“不要再来烦我。然后,立夏走了,永远的走了,永远不会再来烦他了。小司或许永远不会知道,有了他的孩子,逼走了立夏,那是他对立夏说的最后一句话。最后,傅小司同时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

我想问,小司你会后悔一直执着那个可笑的理想,然后让你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吗?遇见你会在多年之后想,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青田?为什么不听段桥解释吗?你现在觉得好过吗?

造物主是公平的,这是我一直都知道的。

夏至读书笔记 篇4

与荒芜对峙,与时间对峙,与和煦对峙,与锋利对峙,与酸痛发胀的少年岁月对峙,停留在过去的淡薄少年,抬起手擦去尘埃。——题记

茫茫然之间,立夏从我身边走过,她轻轻注目远处的一个男孩。原来一直以为那个遥不可及的人竟然就在自己身边最近的地方。校园后边那块斜坡上长满了凤凰花,当他张开画架,当洁白的画卷上染上青春的迷惘。他一皱眉,仿佛蓝天倾倒,温柔无尽拉开。陆之昂又是慵懒调皮地卧在暖阳中衔着一棵小草茎,细数着浮云,仿佛要这样糟蹋完青春。

学生时代的他或她,不顾是非,不顾结果如何,仿佛相爱就一定永远,仿佛依赖就不会孤独,仿佛道歉就一定可以得到原谅。顾虑就像月光握紧就变得黑暗,那些可以因为爱和包容有恃无恐的日子。

在我而言,青春就是一个季度,梦着她独有的虚幻与魔力。青春看见了在别的时节看不见的风景。我站在如台风过境之后倒伏的草丛当中,任草籽迸溅在光糙的皮肤上,抬头,已望不见何处起始,何处终止。

青春仍是莽撞的,经历过更多的事,结识过更多的人,难免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或者在对的时间认识错的人。因而使每个女生的脸红甚者流眼泪都承载着浪漫的理由和悲伤主义的色彩。

而我最喜欢的女孩遇见,总在冥冥中带给我自己,那种不羁的影子。于是让我学会青春不单单孤寂,她也是一位治愈师,再深的伤口,也会从皮肤上消逝干净,融入心脏,成为心室壁上最精致的花纹。悲伤的时候心存乐观,即使会有悲伤也要勇敢去担当。当触及到那条突兀的锁骨,当可以将球打到与球框一般高,当好朋友们彼此可以亲密到勾肩搭背地走,喝同一瓶水,穿同样的鞋,打同一把伞。每每这时,就想要一直一直沉溺在青春的胚胎中,再不孵化出来。

正因为坚信着这样让人沉溺的温暖,才发现现实与长大是多么的残忍。就连离开都变得有始无终,仿佛当初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都这样难以办到。于是落差太大,弥补不了。人潮拥挤,孤独成性,还没爱到天长地久还没兑现海誓山盟,就只剩下形单影只,在人生的两点之间漫长乏味的线段上渐行渐远,时间越久,人心越远。

当一个个场景都变得扎心,最后走的走散的散,那个平静的浅川城,那段没有人知道的,那些曾经爱过恨过的人和物。一场接连一场的闹剧,到底因为谁变成悲剧。我回过头看似祈求一般,就算知道小四的风格与习惯,也总觉得这一刻来得太不应该。我甚至不知道我的明天将会变成什么模样。

我想,不见原来是最好的。

夏至读书笔记 篇5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浅川的虚构的城市中,讲的是几个高中生的生活故事。或许因为我也是一名高中生吧,总觉得这个平凡的故事里的主人公和我很像。它没有跌但起伏的情节,没有那么多的意外,一切都显得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特点。午后的阳光如泼墨般的洒向大地,故事也从这里开始。

最为平凡的几个高中生,因为叫做缘分的东西走到了一起,并一起开始了他们的高中生活。没什么不同,一切平淡如水。可是高中后,他们却走向了不同的人生旅程。傅小司因参加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了小有名气的插画家。陆之昂却因为母亲的去世改变了很多。昔日里并肩着往前的伙伴,却在分离后经历了不同的人生。这才是郭敬明,把血淋淋的现实摊放在我们面前,平静的打破我们的幻想。

遇见是一个那么倔强的女孩,只是一个理想,便让她勇往直前,不再回头。只是在她勇往直前的同时,她看不到青田掉落在地上大颗大颗的悲伤。她总是把那些伤害把那些悲伤压缩再压缩,压缩到自己也无能为力了,可还是会感到疼痛。看到她,我突然就想起在阳光下,也同样的站着那么一个女孩,总是叛逆的倔强着,总是不屈服,可是我分明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孤单和落寞。就那么的轻轻的映在了我的心底,于是那模糊的身影和那苦涩的笑容也同样在记忆中留下了痕迹。可是现实总是如此残酷,时间总是会改变一些人。当七七为了自己按下红灯的一刻,就注定了遇见的命运被改写,注定了她的悲伤咆哮着奔腾而出的那一天。

立夏,一个温暖而善良的女生。她讨厌虚伪讨厌那些富家子女的矫揉造作,她给了遇见温暖给了七七信任给了傅小司爱给了陆之昂亲人般得感觉。她在面对李嫣然时的无力,在和陆之昂一起时的搞怪,对遇见这个大家口中所谓的“坏孩子”给予的温暖,为傅小司做的一切……她是那么平凡而又特别。她很坚强,不会再外人面前流泪,哪怕很难过很难过。她也很脆弱,会抱着遇见放声的大哭。可是还是没能逃过命运的捉弄,还是在最最美丽的年华留下了无法磨灭的伤痛。对于七七,我实在不想多说什么,或者很多人在自己的利益面前也会如她一般吧。背叛,太过沉重。可是七七的确是背叛了,背叛了大家对她的信任。而傅小司呢,总是让人想到那种很干净的味道,虽然话不多,但是却仍有一颗温暖的心。当陆之昂那温暖的笑容被沉默代替时,才突然感觉到什么叫做世事无常。如果他的母亲不会离开,那么他的命运是不是也不会如此。难道只是因为立夏是小司的天使,断桥是遇见的天使,小司是陆之昂的天使,所以他们才会再彼此的世界里如流星般得划过,在最美的年纪遇见又分离。

傅小司在他《天使》画册里写了这样一段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时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会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他爱立夏,但是留在他身边的却是七七,而他对立夏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对于七七,立夏没有恨她,离开,是她唯一的选择。离开,也留给了傅小司一个光明的前程。正如小四说的:“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被原谅的理由,让我们重新来过”。可是真的可以重新来过吗?钟表可以回到过去,却已不是昨天。那些走失的爱情,那些腐烂的友情,在时间的缝隙中渐渐被碾碎,渐渐地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

夏至未至悲伤的结局,依然是小四的风格,依然教会我很多,依然还是感觉到那样刺骨的心寒。淡淡的悲伤,才是最伤人的痛。或许无论再过多久,我都不会忘记执着的遇见,善良的立夏,温暖的小司,痞痞的陆之昂,甚至背叛了立夏的七七。在这炎炎夏日静静流淌,舞动着青春鲜活的绿。

夏至读书笔记 篇6

电视剧的预告一波接着一波当我看到那些郁郁葱葱的香樟 那些少男少女们干净的脸庞 我就知道 又一个夏天到了

第一次看夏至未至 我初二 现在的我已经大三了 这本书依旧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书架上20xx年修订版的夏至未至都已经被我翻的磨掉了颜色 可是我依旧会在闲暇时拿出来看一遍再看一遍 永远也看不腻

我喜欢小四描写的夏天的模样 香樟 浅川 自行车 打架 画画 逃课 值日 小司 立夏 小昂 遇见 还有更多更多

我的记忆里有小司大雾弥漫的双眼 有小昂冬天里俏皮可爱的毛绒帽子 有立夏买的喜欢的画家祭司的杂志 有遇见倔强的双眼 有七七美妙的歌声 有青田手上的戒指 也有段桥纯真的笑颜

一切的一切 都是小四笔下的我认为的活生生存在的 虽然结局依旧是不美满的 小司丢了立夏和小昂 立夏嫁给了别人 小昂被抓进了监狱 段桥遭遇了车祸 可是留给我的依旧是无尽的回忆与感动

初二的我看最后尾声的时候看着成为乞丐的小昂读着小司的画集嚎啕大哭最后被抓走的时候 我哭了 我会埋怨为什么他们都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长大后的我再看 依旧会流泪 可是我会想 这也许就是小四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夏至读书笔记 篇7

追完《夏至未至》这部剧,在微博上看到很多人都在吐槽编剧的水平,也的确,这部剧掺杂了太多回忆的情节。但我却格外的感激编剧,因为他给了那群人一个完满的结局。陆之昂没有一直在冷冰冰的监狱里看着四角的天空一个人孤独的过余生而是娶了一直等他深爱着他的颜末。立夏在之昂婚礼那天回来与傅小司重逢而不是在室县与一个并不深爱的人草草结婚。七七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但我觉得没有什么能比小说里在她巧妙的逼走立夏然后一直在小司身边更让人难过的了。小说里遇见与青田结婚了为人妻也很快为人母,很少再回忆起段桥,但这对段桥来讲是不是会很残忍,尽管我这么想会很自私。剧里遇见还是一个人,还是会想起段桥-那个给她爱与温暖的大男孩,可能几年后或者很快遇见就会和别人在一起,但至少在这部剧里我们感受到的是遇见的深情。

对于小说,落落说:“四维终究没有放过他们,更没有放过我们。他让每个人物都在命运的潮水中偏离了自己的航道,而我们只是作为无力的观看者,在一边,听见自己的叹息声,却还是走过辛酸的一站,走过无奈的一站,走过悲伤的一站。随之发现自己竟早已在精神上被施与了苦刑,灵魂也好似受过了鞭笞,而回头看看过去,那些在过去的少年们的身影,仿佛还在浅川的山坡上睡得像个小动物,光线饱满地停留在他们的额头上。”

嗯~小四总是这样,在笔下孕育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他看着他们微笑,忧伤,然后再举手把他们杀死。虽然已经习惯了小四写书的风格,但也害怕看到故事开头那么美好但结局却悲惨的一塌糊涂。当所有的悲哀绞在一起,恐怕也不再是悲哀,而是哽咽着的打着惊叹号的一个悲剧。

在热浪烤炙的香樟树下,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夏至读书笔记 篇8

夜晚静静的坐在床上,捧着《夏至未至》,整个人完全沉溺在这样一个长满香樟树的夏天。从高中时的相遇看到最后的分离,香樟树的季节还会回来,可是属于他们这群人的夏天再也不会有了。

还是悲伤的结局,然而往往总是悲伤才能让人记忆深刻!诚然如此,看完整本书下来,我只在两个地方有强烈的悲伤,一个便是陆之昂为了小司入狱,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友谊?世上有许多人为爱人赴汤蹈火,为朋友真正两肋插刀的人何其少。青春便是爱情与友谊谱写的曲,在小司与立夏,小司与陆之昂上演绎得近乎完美。另一处便是那段话: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很感人的一段话,写出青春的我们都有着一群教我们成长的朋友,教我们爱的恋人。

小司,一个干净的男生,眼中总是浑浊一片,让人无法看清浑浊的背后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片天地。便是这样的纯净小司赢得了陆之昂的友情,立夏的爱情。立夏与小司的爱是简单的,细水长流的。她愿意为小司累,为小司忙一切。当立夏得知七七与小司的事情后,她很平淡得选择了离开。不仅仅是无法原谅小司的背叛,也是为了让七七能够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助小司,相对自己只能陪在小司身边安慰着他,却什么也做不了。七七是小司更好的选择吧。为了小司她只能离开,即便她爱着小司,她也只能离开。

陆之昂,一个阳光的男生,喜欢永远跟小司背后的,坚强,仗义。印象中他的身边未曾有过爱情,在他的心里,总是把小司,立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他总爱与小司打闹,他会带着立夏去学校后面的山坡上聆听她的心事。故事的最后,他为了小司背负上“蓄意杀人”罪名入狱。在我看来,他是小说中最伟大的,也是结局最为悲伤的。

除了小说中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还有长满香樟的夏天让我突生感慨。夏天从来都是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绿意盎然象征着生命的蓬勃向上,更是年轻男女的热情。夏天的绿,不同于秋天的黄,冬天的白,肆意蔓延。1995—20xx的夏天里演绎了这群年轻人的青春祭,热情,澎湃,唯美,平淡,简单,固守,背叛……立夏是在那个香樟茂盛生长的夏天走进小司与陆之昂的生命中的,至此他们都开始了一段有关青春的生活。

夏天已经成为许多人的钟爱,明晓溪也是有写一本与夏有关的小说,不过和郭敬明的却截然不同。至始至终《夏至未至》里的生活,故事都给人平淡的感受,唯有在结局的'时候带给我们强烈的悲伤。而明晓溪的书中爱情是主题,夹带一些亲情。人物间的爱情炽烈,感伤,然而晓溪在收尾的时候给了我们一个不那么悲伤的结局。或许就像前面所说的,悲伤的结局总是让人印象深刻的,脑海中对《夏至未至》远比《泡沫之夏》印象深刻得多。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那些特别的男男女女,为理想,为恋人,为朋友的举动都让我时刻记忆犹新呢。

不过,当我们决定了孤独地上路,一切的诅咒一切的背叛都丢在身后,我们可以倔强地微笑,难过地哭泣,可是依然把脚步继续铿锵。是这样的一句语录,让原本为人物各自结局而悲伤难过的我们有了另一番认识:一切悲伤都已成过去,脚下的路还在继续,我们要学着坚强,学着微笑。青春已逝,夏天却依然不期而至。我们仍然可以站在香樟树下,躺在校园后面的山坡上嬉笑怒骂,追逐打闹。只是物还在人已非,人生若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生活依旧需要过下去,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都将成为傅小司,陆之昂,立夏,遇见之间最美好的回忆。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集锦8篇)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根据你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整理了哈利波特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1】

有专家认为,《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情节设置上其实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她的过人之处主要在于她在书中向读者介绍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血统的海格的宠物——挪威脊背龙,居住着许多巫师的村庄——霍格莫德;哈利的爸爸小时侯为了到厨房里偷东西吃,有了一件奇妙的“隐形衣”;惊心动魄的三强争霸赛中恐怖的四条火龙——“中国火球龙”、“瑞典短鼻龙”、“威尔士绿龙”、“匈牙利树蜂龙”等等,使我们的想象力有了自由翱翔的空间。

J·K·罗琳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她所创造的魔法世界和现实生活联系得更加地紧密。就像老爸当年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样,他一辈子希望到英国伦敦的贝克街去一趟,因为那里有他少年时的偶像——福尔摩斯。J·K·罗琳也尽量把《哈利·波特》如此生活化,例如,伦敦真的有一座国王十字车站;而古灵阁则让人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我们身边的银行储蓄所网点门市。

此外,你可以在J·K·罗琳的魔法世界里看到天地人有机的结合,精气神无处都存在,尽管灾难的阴影随处可见,但光明的曙光总是在闪现,我们从而获得正义的支持,拥有了无尽的希望。

同时,J·K·罗琳吸收了以前西方的民间传奇的精华,她将最能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的角色在书中一一呈现:骑扫帚的巫婆、巫师,向动物发出的独特咒语,人性化的幽灵和千姿百态的怪龙,然后再对这些角色进行加工,让他们在书中变得不再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甚至赋予了他们几分可爱的色彩。

我知道,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淡忘纯真的内心渴望。

三十九岁的J·K·罗琳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她用自己精巧的笔使每个人都能重新进入童心未泯的魔幻世界:一声奇幻的口令就可穿过画上的一个洞而进入另一番天地(当然也有不灵的时候),巫师糖果店里一样的丰富多采,琳琅满目,那里有“冰耗子”、“果冻鼻涕虫”、“嘶嘶飕飕蜂”,而巫师笑话商店里还有出售“粪弹”、“饱喝糖”和“咬鼻子茶杯”,这些商品我们又好象似曾相识,又像施了魔法般飘渺不定。

那些五彩缤纷、奇妙丰富的想象——鬼魂们要开忌辰晚会啦,在二楼女生盥洗室居住的哭泣的桃金娘是个自卑的冤魂啦,还有蜘蛛阿拉戈克突然成了庞然大物,居然还能与人顺利地进行交谈;恶贯满盈的伏地魔的一丝阴魂就隐藏在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里;曼德拉草是一些哇哇叫喊的小娃娃,它们长大成人了制成药水,就能使石化的人起死回生!神奇的复方汤剂能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光怪陆离,诡谲离奇,同时又是这样幽默诙谐,这样饶有情趣,怎么不让我们情不自禁地为作者超人的想象力而惊叹不已。还有书中那种悬念,有的“哈迷”小读者跟我交流说,每到书要结束的时候,简直就是触目惊心,惊心动魄。有时候觉得很恐怖、很阴森,但又有着希望和期待,便会不断被吸引着我们继续看下去。

《哈利·波特》书中的小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身上所具有的英勇、友爱和诚实等优秀品质是当今社会应当提倡的(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而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势力所代表的贪婪、凶残和懦弱则与之形成了鲜明的比。美与丑泾渭分明,善与恶是势不两立,故而哈利·波特们不存在妥协的可能性。

所以,在如今这个网络连接全世界、道德观念渐渐沦丧的社会里,这些来自异邦的可爱的小英雄自然就会受到人们的热烈拥戴。

事实上,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世风逐渐日下、人心逐渐不古、道德逐渐沦丧的发达的社会里。人们对以前所坚信不移的传统道德标准与良好文明风尚产生了怀疑及反思。真假黑白、是非曲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起来。于是,我们这些“游戏一代”寄情于美好空泛的动漫田地,游离于头脑中的魔法世界……

而在J·K·罗琳创造的魔法世界里,真善美、假恶丑、正误对错之间的界限是异常分明的。但专家也告诫,如何让这些道德标准对《哈利·波特》的读者所生活于其中的“麻瓜世界”产生影响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那是这样的一个道理:毕竟,哈利·波特生活的自由世界里没有教堂、保守党和童子军。从大英帝国精神一脉传承下来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以及仁慈、高尚、是非分明等价值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当然,这就是为何《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讨厌另一个作家伊尼德·布莱顿的原因,布莱顿的作品带有浓厚的帝国色彩,而《哈利·波特》却在历史与现实之外创造出一个独特的魔法世界。

我看了《哈利·波特》,既程门立雪,又温故知新,人物历历在目,故事永不消退,那是因他有淳朴、正直、友爱的的人心,有善良勇敢、不惧邪恶的血液流淌,这些精神永远与我们同在。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2】

我有许多喜欢看的书,比如说:《小狗钱钱》、《老鼠记者》、《小屁孩日记》、《俏鼠菲姐妹》……可是我最喜欢的,就非《哈利·波特》莫属了。

我从三年级开始看《哈利·波特》这一套书。一开始,我觉得这套书很乏味。一个胖表哥欺负一个戴眼镜的瘦弱表弟,有什么好玩的?居然有这么多人喜欢它?所以,我就把它扔到一边,不看了。于是,我妈妈就看起了《哈利·波特》。她每次看完一点,就说很好看,想让我继续看。我想:可能只是开头有点儿不好看吧,我试试先看看后面的吧。然后我便跳过了开头的几章,读起后面的来了。结果一发不可收拾,马上超过了妈妈,读完了第一本。我又回头看了前面那几章,发现也没有那么无聊嘛!随后我又读完了第二本、第三本、第四本……再如痴如醉地把每一本再读一遍。最后,我一到八本各看了六遍!

在我读它们的每一遍中,我总能发现新东西。现在,我可以把每一本的内容背的滚瓜烂熟。书中的每一个地点和人物我都记得,可以把它们倒背如流。我最喜欢别人问我关于《哈利·波特》的问题。我很享受回答别人的问题的时候的感受,因为我为他们能知道更多《哈利·波特》的知识而感到高兴。不过,当我问别人关于《哈利·波特》的问题而他们答不上来时,我就会说:“你这都不知道吗?”虽然我知道有些问题的确很难。

我有一个愿望:我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爱上《哈利·波特》。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但不管如何,我都是最顶级的骨灰级哈迷!我也很敬佩《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我希望我长大也能成为像她一样的作家,写出这么好看的小说!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3】

这学期,我看了几本书。其中有老师要求我们必看的,也有些是我自己想看的,比如《猎手哈尔》《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其中我最最最喜欢《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很早,我就知道一点关于哈利波特的故事,却从来也没有看。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超级高兴,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哈利波特是一位魔法师。从小就父母双亡生活在叔叔家里,但是叔叔一家对他很不好。在十岁那年得到了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书,成为了魔法学校的学生,开启了精彩而危险的一次次冒险。现在就让我来讲讲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故事。在哈利波特收到入学通知书之后的几天里有一个叫海格的`巨人带着他来到了神奇的对角港,哪里有五花八门的商铺和许多穿着奇怪的人们。在哈利波特来到尼斯夫人的魔法袍店时就遇到了他之后的死对头-----马福尔,虽然那个时候,他们还不是死对头,但是从他们的对话中,比如“哼,那有什么用?”“嗨!呢有点难看你别来碰我”等等这些话都可以证明他们之间并不友好。接下来当他们来到魔法棒的商店时,遇见了摩尔先生。摩尔先生看见合理波特就好像好久没见的老朋友一样,紧紧的握住了哈利波特的手,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竟然看见了传说中的哈利波特。摩尔先生兴奋的带着哈利波特选起了魔法棒。(必须说一下,哈利波特在那时已经很有名了。因为他是唯一一个逃出恐怖咒语的人。)着就是哈利波特第一次接近魔法世界发生的故事。

读完第一本,就让我觉得很神奇。我觉得写这本故事的作者JK.罗琳女士,真的真的是太厉害了,她竟然可以能写出这么奇幻的世界和故事。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这本书它真的是一本非常值得看的书,它在我妈妈上学的时候就有了。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4】

读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深受震撼!文中主要讲了哈里波特的父母为了保护哈利而死后,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了一条闪电形的伤疤,因为哈利被伏地魔攻击却没死,而让他成为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明星“。在他十一岁生日之前哈利波特在姨父家饱受欺凌,然而在十一岁生日那年,善良的巨人海格来了,他把一切都告诉了哈利波特,哈利离开姨父家进入了魔法学院。

在学院中哈利结识了好朋友赫敏。罗恩,也与马尔福成了死对头。在哈利的成长过程中,他得到了一把飞天扫帚。一件隐身衣还发现了一块魔法石,最终哈利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打败了伏地魔成了霍格沃茨的英雄。

其实哈利能成功打败伏地魔也有他人的帮助,如果没有罗恩和赫敏的不畏牺牲他怎能打败伏地魔?如果没有母亲哈利怎能在伏地魔的手中存活?这也是母爱的力量!如果没有斯内普教授哈利早从光轮20xx型号的飞天扫帚上掉下来了。这一切的一切都因为有了他人的帮助和哈利面对困难永不服输与伏地魔奋战到底的精神!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或大或小的困难,而在困难面前你选择坚持还是屈服呢?一个人在生活中定会需要他人的帮助,然而要他人帮助你你就要先学会善待他人!所以人与人之间要和睦相处,面对困难和恶势力要团结一致。奋勇向前!世上没有创不过的关卡,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只有团结一致,整个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5】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6】

在我们的生命中有这样一朵花儿,陪着我们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它永远开得那样灿烂,永不衰败,它就是友谊之花!从遇见命中注定的那些人起就在心中的某片土地中开始扎根。

在生命的长河中,谁不曾有过朋友,谁又会说我不需要朋友,可见每一段友情都是值得的我们去珍惜的无价珍宝。没有真挚朋友的人是真正孤独的人。

在《哈利·波特》一系列的小说中,精彩的魔法对决场面令我兴奋,激烈的魁地奇比赛使我激动不已,争夺火焰杯而要面对重重困难让我不禁为勇士们捏把汗。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在这些充满魅力的书中领略到了一种纯真的情—友情,最令自己感动的是作者在小说中细腻的描写,使那种暖暖的感觉从三个主人公的言语与动作间慢慢地流淌出来,总会有种身临其境被股股暖流包围的感觉!从一开始的厌恶对方直到后来成为知己,这是一个怎样美丽的过程,他们将人间美好的感情演绎得淋漓尽致。只有当主人公们真正理解了友谊的真谛,彼此达到一种境界,这隐藏在魔法世界里的友情才会揭开它美丽的面纱,完全释放出它惊人的力量吧!

7部扣人心弦,给无数孩子带去梦的巨作在JK。罗琳的笔下倾泻下来,世人的眼前出现了一个风靡全球的魔法世界,在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带领下,孩子们一次又一次的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沉醉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奇特魔法之中。罗琳妈妈怎么可能会让哈利一个人在这样的魔法世界里独闯呢?罗琳妈妈赠予了哈利一样很可贵的东西——友情。随着那顶破旧却不失神奇的帽子宣布“葛莱芬多”的时候,哈利的魔法生活正式开始了。

哈利·波特,集勇敢与智慧,坚强与自信于一身,为了打败大魔头伏地魔,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接受着挑战,生性坚毅的他在朋友的鼓励支持下从未向命运低过头。在霍格沃兹,哈利学到了很多魔法,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最最重要的是在霍格沃兹他发现了一样最美的东西—友情。哈利从小生活在姨妈家,失去父母他并没有得到更多的爱,他对人间中的温情感受得最早的,要算他与罗恩、赫敏的友情了。他们用一段最最纯真的友情撑起了一片属于他们的魔法师世界。

赫敏。格兰杰,一个来自麻瓜家庭的孩子,正因为家庭的原因才更渴望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常在潜意识里责怪自己不够美好,但天生的优点就是放得开,不会就此一蹶不振。做事一丝不苟,是个完美主义者,极度的厌恶虚伪与不正当的事。在小说的一开始,浓密蓬乱的头发使我对赫敏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当渐渐走入这个魔法世界后,才发现其实赫敏是一个活泼开朗有个性的女孩,并有着令人羡慕的好成绩。富有正义感的她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帮助哈利通过魔鬼网和逻辑推理。为了找到神秘的密室所在地,赫敏不惜花费更多的时间奔走于图书馆与研究药水的女厕所之间,毫不吝啬自己的能力,只为同伴能够成功找到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她知道丽塔·斯基特是非法的阿尼马吉,随后敲诈她要写文章陈述伏地魔的回归。赫敏并且产生成立邓布利多军的想法,介入了魔法部神秘事务司的争斗,她为此还受了重伤。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7】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篇8】

书名:

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

作者:

jk罗琳

出版社:

皇冠文化出版社

内容提要:

哈利波特是一本广受喜爱的小说。主角哈利是一个从小失去双亲的男孩,他的父母被那个人杀害,只有哈利成功的活了下来。他被一个家庭收养,那个家庭并不是想像中的

温馨,继母继父整天较哈利做牛做马的,简直把它当成仆人一样。某一天,在哈利生日的时候,没有人帮他庆生,但是,海格出现了,他带着哈利到霍格华兹办入学,哈利就和荣恩、妙丽一起开始冒险。

读后感想:

哈利波特的作者运用丰富的想像力,将魔法与现实巧妙的融合在一起。在他的生花妙笔下,霍格华兹里聪明的妙丽、胆小的荣恩、自大的马份、巨大的海格……都各具特色;起伏不断的故事情结,更是让我百读不厌。其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哈利他们比赛的那一段。那一段惊险刺激,哈利为了要抓到金探子,他勇于尝试,才让自己的学院得高分。哈利波特的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哈利的勇气要是令我佩服,我真想和哈利做着魔法扫把,四处去冒险,变成伟大的魔法师。

林清玄散文读书笔记(集锦8篇)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不同的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你是否为此为写一篇读书笔记而苦恼了。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林清玄散文读书笔记(集锦8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林清玄散文读书笔记【篇1】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有一篇美作,名为《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文章深深的感动了我。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而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小小的心灵,为了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竟是如此的执著和坚韧。它,的确不是一株野草。

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预示了野百合追求美好愿望的道路必然艰难曲折。恶劣的生长环境,并没有消磨它作为花一棵百合的天性,虽然它刚诞生时长得跟其他野草一模一样。但一个坚定的念头在它的心中悄悄萌生:我要开花,我要以花作证。为此,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与自然环境顽强地抗争。

如果说与生长环境的抗争,只是野百合为实现美好心愿迈出的第一步的话,那么,野草的讥讽嘲笑、蜂蝶的鄙夷才是野百合面对的更严酷的考验。野百合是执著的,野百合更是智慧的。面对野草的嘲讽讥笑、蜂蝶的鄙夷劝导,野百合坚定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不事张扬的野百合,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抗争,独行其道,终成正果: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花是信念的结晶,是心血的凝聚。野百合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正因为这美丽来之不易,所以当百合谷成为人们的圣地之时,每一朵野百合都能谨记第一朵百合的教导: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文章通篇运用拟人的手法,通过层层衬托,塑造了一个充满灵性,大智大慧的野百合的形象。百合谷其实就是一个充满世事艰辛的大社会的缩影,野百合的遭遇何尝不具有人生奋斗的典型意义:一个人社会价值的实现,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以花来证明。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台湾文坛,林清玄这个土生土长的作家,以其乡土气息、传统情怀、民族意识以及他独树一帜的禅佛文化,成为台湾最为多产而且作品畅销的作家之一。林清玄多次提到影响他性格和写作风格的母亲。他说,小时候母亲曾告诫他,写东西要有趣味的你要多写一点,与别人分享;辛酸的少写一点,留着自己晚上回房间里哭就行了。因为人生已经够艰辛了,人家来读你的文章,应该从你的作品里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而《心田上的百合花开》则巧妙地将趣味与辛酸结合起来,以趣味抒写辛酸,使人从中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他认为人的富有即是人心灵中某些高贵物质的展现。野百合的形象,正是林清玄心中的富人的形象。林清玄就是企图用文学的语言,表达一些开启时空智慧的概念,表达一个人应该如何舍弃和实践,才能走上智慧的道路这一生活哲理。

在林清玄看来,人生的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欲望、物质带来的美;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艺术、文明带来的美的满足。第三个层次是灵性、精神的美,这是最高境界的美。他信奉尽心就是完美,而野百合就是这样一个因尽心而近乎完美的形象,真正实现了灵性、精神的美。

《心田上的百合花开》所展现的正是林清玄追求的做人最高境界: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挂碍。大其愿,坚其志,细其心,柔其气的人生准则在野百合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林清玄散文读书笔记【篇2】

后面还有多篇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在读了林清玄的散文过之后给人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作者那易懂的语言,却又含着很深的寓意,哲理。读完后撼动了我的心

这本书的封皮呈黄色,醒目却不刺眼,与它的图案十分相配:一阵风吹来,纯白的蒲公英种子随风飘散,飘渺、空灵,十分简洁唯美,我想也代表着我们这一代代的孩子的梦想吧。中央用孩子的字体写着“林清玄”三个大字,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展开封皮,一行小而精练的小字映入眼帘:“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完美的心,庄严的心……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欢乐。”正是这一行字,给了我很大的兴趣让我读下去。

正式打开书时,我便被那充天真,无邪的自序吸引。和标题一样,拉近了我们与作者的距离,向我们诉说了作者不老的心。这本书分四卷,分别是天真的心、纯善的心、完美的心、庄严的心。每一卷的开头都有一首精练的小诗,读来十分趣味,我仿佛能从一首首小诗中看到作者儿时天真可爱的脸。

第一卷“天真的心”:讲述了一件件小事,都是些我们生活中很平凡的事情,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事:一只乌龟、一棵树、一些流浪狗、一个传说……而令我感到吃惊的是,作者用孩童般的最单纯天真的视角,把最单纯天真的事情,竟能写出如此多的细节和道理。在作者的笔下,能够从一只乌龟写到身外之物的不重要,写到人只看到名利金钱的悲哀……作者循序渐进,由浅到深,直击我们的内心——那如白纸般内心的最深处的那片净土。

而第二章“纯善的心”描绘的不是一向再清澈的人或心。而是在尘世扎根,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或心。作者用这“灰色”社会中的真善美、假丑恶的比较,引起了我们对良知的新看法。

第三、第四卷则是继续沿着之前的风格,用孩子般的笔法,给我一种亲近的感觉,让我借作者的文笔来看那充满未知的世界。

看完这本书,突然发现书的最终也有一行小字。它告诉我们:“挫折,学习智慧;离散,学习成长。我们是不是除了课业,更重视这些优良品质的养成那?”或许,这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原因吧。

林清玄散文读书笔记【篇3】

《林清玄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回味的美酒。在这些散文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鞋匠与总统》。

这是一篇简短但意义深刻的散文。它讲了林肯竞选上总统演讲时,因为是鞋匠的儿子,所以有一位议员想要羞辱他,由于众议员们出身高贵,自以为是上流社会优越的人,却从未想过自己要面对的总统是一个鞋匠的儿子,觉得林肯很卑微,很看不起他,因此,被众多参议员嘲笑。但是,林肯并不认为这是一件令自己自卑的事,反而以此为荣,他凭着自己的智慧感动了所有的参议员们,他用自己的真诚,赢得了所有人的掌声。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才发现,林肯虽然是一个出身卑微的人,没有任何贵族社会的条件,但他唯一可以倚仗的是自己出类拔萃的才华。林肯的智慧与宽容、坦荡与善良、仁爱与正义,使他赢得了别人包括那位傲慢的参议员的认同!我终于豁然开朗,自卑?轻视自己?小家子气?从此我要对它们“SayNo”这些都是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都是失败的根源!不要因为一些事情自己做不好或不如别人优秀,嫉妒别人,就感到自卑或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自信和尊严都是自己给的,所以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也要像林肯一样,对自己自信,对他人宽容!

林清玄散文读书笔记【篇4】

读了这么多篇林清玄先生的散文,感觉他是以写父母的爱和人生哲理为主的。

像《打开内心的窗》中,散发着母爱光辉的母亲呵护着因第一次坐车而害怕的弱智儿子;父亲葬礼上在分财产的兄弟们,把他们唯一的母亲分给了自己,而他们自己却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在下棋的老人带着的随身听,只为了随时了解海上的情况,担心着儿子;为了不让孩子怨恨自己,而避居大陆的父亲;林清玄先生的母亲往他的行李箱中塞得满满的爱,和那句“提得起来,就是我们的”;还有林清玄先生离开故乡是的一瓶乡土……

由病母引出的快乐源自内心的道理;让恨黯然失色的则是无限的宽容;换个角度去考虑问题:我们看到的假乞丐,觉得他们可怜,是因为他们演的好。那我们给他的钱就当做给他的演出费,那又有骗钱这一说了呢;有时候要庆幸我们不在最高点或中间,因为我们在最低部时,就只能进步不能退步了;学会感谢:在交通如此拥挤、发达的现在,我们应感谢我们还活着,感谢事故没有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所谓的誓言只是智者耳中的戏言,鱼缸打破了,为什么不去赶紧换一个鱼缸而是在原地抱怨呢;如果我们能不恐惧、不抗拒,活在眼前,身心柔软,常怀感恩之心,跌倒就不会受伤了;我们重视一些事物的时候,真的是因为他们自身吗?我们真的不是在意他们附加在身上的名利权位而重视的吗?有一天我们把这个问题搞明白了,我们便算得上是智者了吧;包容他人、包容困难,我们才会孕育出属于我们的珍珠,一颗圆而亮的白珍珠;我们追求很多东西,都是要适可而止的,就像买鞋一样:同样的价钱不一定要买最大的,而是买合适的;人生就像围棋,不能着急,要慢慢地去品味人生的经历;“人生如戏”,忘了是谁说过的了,但他是否知道戏是有剧本的,NG了可以再来一遍,但人生却不可以;失败,使成功显得更珍贵;当我们用美的眼睛与心灵去看这个世界时,这个世界便是美丽的;我们身边许多事物像水晶一样,清澈、无不如实、明白;有些事情我们只要在意他们的内在就好,至于名字外表我们可以不用太在意的;梦,让生活不再乏味;如果我们用收藏我们喜欢的东西去收藏我们的情感,那这是个世界会怎样呢;感谢困难,因为困难我们才能提高、进步;鲑鱼,一心想要回到出生地的归鱼;无知与野蛮,阻挡我们平等的去对待众生;有时候我们该问一下自己:我们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心强加在无干的其他事物上去;有些人在异地寻找家乡的记忆,找不到却更加思念;如果每个人都认识到佛是什么或佛存在在哪,那我们又何必到寺庙里去拜佛呢;我们要达到的每一个超远目标,都是要从现在的每一个小目标开始的;真理,其实就是万物存在的价值吧;前世与今生,其实就是昨天与明天,把这两者联系起来的只有林清玄先生吧;时间就像鸟一样,飞走了不会再回来,也不会属于谁;佛堂,使我们对佛虔诚的内心的体现;天堂,每个人想的都不一样;能放下手下的东西,也是幸福;“生命的意义就是使自己每一天都有一些心灵与智慧的增长,每一天都对世界有一些奉献与利益”;父母教育孩子,更多的是教育他们的仁慈之心;用最乐观的心灵的去对待每件事物,因为百年之后这些都没有了;在顺境之时,要使生活有风采,在逆境之时,要不散乱,保持静心;生命像酒,时间越久味道更加香醇……

我们去读林清玄先生的文章时,应该是和自己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吧!不然又怎么会明白林清玄先生是如何从生活中领悟人生、领悟哲学的呢!也许正因为林清玄先生能对生活抱以平常心,才能从万物中去领略人生吧!

林清玄先生先生说:“我的写作,不只是在告诉人关于这人间的美丽,而是在唤起一些沉睡着的美丽的心。”正如他本人所说,他的文章以最朴实的语言告诉世人最深刻的哲理。

林清玄散文读书笔记【篇5】

林先生的散文,最适合在平静的夜晚,冲上一杯淡淡的香茗,独坐在发出温和的光的台灯下,静静地欣赏,享受散文带给人的平和与智慧.曾经多少次,在自己心情烦乱的时候,《林清玄散文集》陪在我身边,安抚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平静下来.这些文章,犹如一道道山泉,带着它的淙淙流水声缓缓地走到我们心中,让我们去慢慢品味生活的甘辛.林清玄的散文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和一点“禅”的味道.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

林先生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他的散文是唯美的,淡淡地道来,慢慢地述说,绝少雕饰,犹如“清水出芙蓉”;而他的故事也是很平民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写的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他.这些是文章,初读自是清新异常,再品更是心开意解.他的文字每每读后都会让我们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文如其人,没有高雅的品味和水晶般纯净的心,怎能写出美得沁入人心的文章?

林清玄散文读书笔记【篇6】

读了《林清玄散文集》后,我内心有着许多感想。在这些散文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不孝的孩子》。这是一篇简短但意义深刻的散文。

散文中写到了一位老先生,他在台湾的儿女一开始对他很好,可老先生找到大陆的儿子后他们就变得非常不孝顺,因为他们怕大陆的大哥也来抢老先生的遗产。

文中作者认为:就算分给大陆的大哥一部分遗产又怎么样,何况父亲还没有死,财产还不知道怎么分!老人也认为:既然这么不孝,连一毛钱也不要留给他们。但是话又说回来他也不会真的那样做,总是自己的孩子嘛!

这则故事中的儿女能这样对待自己的父母,真是让人寒心。这世间能有多少子女体贴,孝顺父母的心呀?扪心自问,父母从小养育我们,培养我们,含辛茹苦把我们抚养成人成才,到最后我们能给予父母什么样的关怀呢?我们又为父母做了多少呢?也许有的同学认为父母为我们洗衣、做饭、供我们上学都是天经地义的,稍有不乐意还会耍犟脾气。试问,当你过生日吃着父母为你准备的可口饭菜、香喷喷的蛋糕,你可知道父母的生日是几月几日;当你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时,你可知道爸爸为了你能有安逸的生活条件,正在外辛苦奔波;当你晚上躺在松软的席梦思上甜甜入睡时,你可知道妈妈还在灯下为你织毛衣

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事孝为先,我们应该从小养成孝敬父母的好习惯,懂得回报,学会感恩。为我们的父母谱写一曲爱的赞歌。

林清玄散文读书笔记【篇7】

喜欢读林清玄的散文,喜欢林清玄的文字所特有的淡淡的香——如一缕莲花般的馨香。每每走进林清玄的文字,心也会跟着起起落落,然后慢慢静下。暖暖的回味时,内心总会充满宁静与关爱。翻开书的目录,那些题目就会吸引你:“暖暖的歌”、“生平一瓣香”、“温一壶月光下酒”、“发芽的心情”、“味之素”、“清欢”、“三生石上旧精魂”、“黄昏菩提”、“飞入芒花”、“清静之莲”、“吾心似秋月”……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林清玄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将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林清玄在一篇名为《海拔五百》的散文中写道:“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我曾被这行文字很久感动。我们正在一种叫做“征服”的驱使中日渐遗落了一种知足常乐的平和心境,于是,我们只能努力想象“高处不胜寒”的孤冷,却对半山腰的迷人景致视而不见,殊不知,没有了自由的心情与平静的心态,再宏伟的目标终究是空想罢了。

林清玄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

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但如果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就会从中显示出优雅自在和勃勃生机……

林清玄散文读书笔记【篇8】

读到林清玄先生写的散文集中的一篇文章《清欢》,甚是有感:

细雨斜风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晴滩。

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

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这首词是苏轼与朋友去郊外游玩,喝着雪沫乳花的小酒,吃着竹笋、蓼菜、茼蒿等等,然后赞叹着:“人间有味是清欢。”

有人读诗词不解其意:“这有何好?无非是吃吃野菜、喝喝酒嘛。”说此话之人,必定是没有体会过“清欢”之人。

清欢,到底是何物呢?!解释起来很难,清欢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清淡的欢愉,但体会起来,确实很难呢!

活在当下,体会清欢难,寻清欢则更难。

当你从一把茼蒿、一盘新笋中品出胜过山珍海味的滋味来;当你从路边一块石头中看出比钻石更珍贵的品质来;当你在林中漫步感到了聆听鸟鸣比提着鸟笼向人展示更令人愉悦来;当你从一壶乌龙茶中体会到比喧闹的晚宴更清净的感觉来……这些都是清欢。

可惜,这样的时候实在是少极了,更多的是人世间的混沌、杂乱。

在一天的劳动后,我们想安静的散个步,可路边的烟尘滚滚,到处是“嘀嘀”的喇叭声,闪光灯刺到你睁不开眼,哎,只能回家。

那就去山上,去海边吧!那里远离城市。

爸爸年轻时去过崂山,爬到山顶,四处无人,如此近之望云,到了云雾缭绕的仙人修炼之地,自然是兴奋不已。下边是海,海边是白色的,远些为清,再远些是幽深的紫,最后是蔚蓝,一海四色,默默惊艳。

现在去了,只有伤心,身边围满推销的人。“照相、照相,15元5张,现拍现取!”一排排小贩,向你出售手链、玩具……哎,只好走开 。

人间时事无常,能在世间找到清欢,能品出“人间有味”的人物,必是第一流人物!

在《林清玄的散文集》中我把头脑放进了智慧之水里,体会过黄玫瑰的心、野狗的心、探寻“肤”的感受、白莲花的浑然天成,还有幸福的滋味……

煌煌104千言,阅历、智慧、勇气……

老人言的读书笔记集锦8篇


读后感大全推荐更多专题:“老人读书笔记”。

老人言的读书笔记【篇1】

看了很多名著,一直都不敢妄加评论,并不完全因为怯懦,更多的是一种尊敬的心理。因为作为名著其实都有他深刻的一面,在看似平淡的书写里,透出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传世名著以散文和小说居多的原因,诗歌和评论就因为其鲜明地个性和观点,使其成为时势英雄,最后或者被利用成工具,或者因为时间的推移成为花瓶式的摆设。看榕树下作者“远处飘来一朵云”的评论,“一朵云”的年轻,使她/他看到“冰山在海上移动之所以显得庄严宏伟,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出水面”,“一朵云”看到的也只是海明威所写的,露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水下的呢,还有它的八分之七的根基呢。老人桑提亚哥出海挑战大海的时候,那是人类都会引为自豪的象征,勇于挑战和渴望征服浩瀚的大海,渴望和一条真正的鲨鱼面对面的挑战。一条船,一个老人,一片浩瀚的大海。鲨鱼出现了,大海只派了他的小小的鲨鱼出现了,老人和小船,大海派来的小小的鲨鱼,老人是人类的代表,老人眼里是条真正的鲨鱼。于是,老人抖擞精神,和鲨鱼进行着殊死搏斗,一场征服和反征服的搏斗,“大块的鱼肉”和后来的争夺,局部的胜利之后,当老人感觉胜利在握的时候,“鲨鱼忽然……”,老人最后是空着双手,幸运地“凯旋”。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依然还是这样的感叹,在9.11之后和之前,布什也许从来没看过他故乡的老人,给他的忠告。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里的结果,海明威是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老人言的读书笔记【篇2】

说到《老人与海》,我曾涉猎过一番,当时觉得枯燥无味,不知所云也。现在细细回想倒也有几分滋味。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老渔民出海,与一条鱼王较量了几个昼夜的故事。有人可能会问,这分明是老人与鱼王的故事。,怎么会是老人与海?实际上,老人傍海而居,数十年来靠海养育,鱼王生于大海,也将逝于大海,老人与鱼王之间正是有着大海所凝成的千丝万缕联系。另一方面,鱼王的足智,勇猛,以及对人类的了解不正是代表大海吗?它是波塞冬的密使,一次次与人类较量。鱼王就是海,海浓缩成了鱼王。

一叶小舟,一根鱼竿,几桶淡水,几袋鱼干。老人带着这些踏上了征途。而这次,他遇见了鱼王。与其说老人与鱼王是猎手与猎物的关系,倒不如说是两个老对手。他们具有除了射击外一切狙击手的优点——聪明,警觉,耐心,毅力。隔着深蓝的海水,一头是老人,一头是海。他们之间看不见,听不到,只有那一条在海水中若隐若现的鱼线相连接。就像古时大夫的悬丝诊脉一样,他们通过这条鱼线来了解对手是生是死,感觉对方的'呼吸,心跳。他们在等待。海在等待老人知难而退,老人等待海放开它的密使。

在波涛澎湃的大海上,他们心如止水,只有对方的一阵躁动才会使他们的心中泛起一丝涟漪。日月交替,斗转星移。呼—吸—呼—吸……也许他们之间只能听到这些吧。老人默默牵着线,用他那颤抖的,布满皱纹的手,轻轻抚着海。此时他在想什么?他心中是否打响过退堂鼓?他这样坚持只为一个不明生死的结局,值得?我想,老人与海都在感叹吧,感叹这世上有这样的人,这样的海。

人生之最大快事,莫过于棋逢对手。在人生的棋局上,老人与海的遭遇,又造就了一盘精彩的对弈。没有调虎离山,没有引蛇出洞,没有战场上的铁蹄铮铮,有的只是一份艰守,一份等待。老人与海的情节恐怕只有老人与海才知道吧。朋友?敌人?猎物?猎手?既不是,又都是。他们都为生存而战。老人为了那上千磅鱼肉而苦苦拼搏,还同样为了那上千磅鱼肉,外加一个灵魂。

老人言的读书笔记【篇3】

经过这段时间的坚持,我最终读完了 [老人与海]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 很深刻的印象,使我无法忘记他。我读过一些书,他们让我学到了 很多很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 许多做人的道理其 中这本[老人与海]让我体会很深这本书讲了 这样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歌持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作失败者。可是他还是坚持不 懈,最终这天钓到了 一条大马林鱼,这一条大马林鱼将他的人和船在 海上拖了 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 绑在 小船的一边。在 归程 中遇到一条鲨鱼的突击。他用尽一切的手段来反击。尽管鱼肉都被鲨鱼咬去了 ,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 一个真理:人不 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 能被打败。

主要写了 :一位老人独自在 打海上打鱼,他钓到了 一条大鱼,把鱼头和鱼的下半身绑在 小船边上,但后来遇上了 鲨鱼。老人用上了 浑身力气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到鱼肉都吃了 却还有 8磅左右。

看了 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 能平静。这位一般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地懂得了 :“做人不 应该被任何艰难所压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 中的磨难做不 屈不 挠的斗争。”

这位一般而又可敬的老人的被骨头精神实在 令我佩服。每当我读到这位老人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的心情不 知是担心还是为老人担心,可是这位勇敢的老人总是保持的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艰难,看到这里,我总是不 由得想起了 自己。每当我遇到一些艰难时,总是觉得很不 顺心,觉得很烦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人家这位这位一般而又可敬的老人,不 管不 遇到什么样的艰难也绝不 退缩。

做人就应该这样,不 要一副贪生怕死的面孔,要对自己有 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艰难。也不 因该让他打到应该勇敢去面对。

我相信在 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这位可敬的老人那样勇于拼搏。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 一点不 顺心就会退缩,有 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老人与海] 中的主人公在 大海上独自一人与鲨鱼搏斗。鱼叉都被鲨鱼带走了 ,他把小刀绑在 船桨上乱刮,刀子折断了 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 。这本书揭示出真理不 就说明了 人无论怎样最怕的就是没有 信心,心心就好比是汽车的吗大诗人前进的动力。假如你做一件事有 了 信心就等于成功了 一半。这本书 中的主人公充满信心,锲而不 舍的精神不 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 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 自己的不 足和缺点。工作上生活 中不 再因为一两次不 顺心而失去勇气和信心,而是坚持不 懈,越做越好,不 服输。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乐人,人在 物质上无论取得多么大的成就都不 能赢过我们崇高的敬意。我们更能变的坚毅和自信。

老人言的读书笔记【篇4】

《老人与海》是一部历时一个世纪的巨作,它告诉了我们人生哲学中的诸多道理,同时就我看来,其中也不乏蕴涵着一些程序方面的重大道理。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这是一篇让看过它的人都感动其中、感悟其中的故事: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也许,书中的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最终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带着鱼骨上岸,可是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向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在茫茫黑夜的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在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是肉体,不可以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清晨归来,老人并非一无所有,战胜自然,战胜自我而获得的生命自由就是他胜利的象征。

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人生就如一片汪洋,很宽,也很危险。它可以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己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知道,一个好渔人,是拥有桑提亚哥的意志和精神的。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

老人言的读书笔记【篇5】

《老人与海》50年代就被介绍到中国来了,中国的读者对于海明威以及《老人与海》都不陌生。

《老人与海》的素材来自于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老人独自在海上打鱼。他钓到了一条大鱼,把鱼头和上半身绑在船上,但是他遇上了鲨鱼,老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到的鱼肉都吃了,结果这条大鱼又剩下不到一半,还不到800磅。

海明威在这个故事原型的基础上进行了细致的描写和刻画,塑造了圣地亚哥爷爷这样一位普通而又可敬的劳动者的形象。

他不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他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种求不言败的硬骨头精神贯穿在《老人与海》故事的始终,它所包含的哲理值得读者细细咀嚼。

读了《老人与海》这个故事后,令我很感动,前八十天,他一直打不到鱼,对于一个捕渔夫来说,的确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可是老人并没有放弃,继续实现自己的梦想,我却跟老人相反,没有珍惜时间,导致很多时候,时间都过去了,可是自己却没学过丁点本领。

在这,我想劝一些没珍惜好时间的人说:“请用自己的手抓紧时间,这样,时间是不会被空气吹走的。”

老人言的读书笔记【篇6】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于1951年在古巴写的的一篇中篇小说,文章讲述了一位老人圣地亚哥,在捕获一只大马林鱼时,与其搏斗,战胜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后,终于将其捕杀。但在归来的路途中,老人经历了更大的阻挠:闻着血腥味而来的一群群鲨鱼。鲨鱼贪婪的夺取着老人的劳动成果,圣地亚哥为捍卫自己的猎物,与其进行了更为残酷的斗争。一路上杀死了众多的掠夺者,但大马林鱼也只剩下了一副骨架,但老人却虽败犹荣,获得了精神上的最终胜利。

老人圣地亚哥是一个崇高的人物。他在捕猎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阻挠,有疲倦的折磨,有海风深入骨髓的寒冷,也有海面上不见人烟的孤寂。但他不屈服于命运,无论在多么艰苦卓绝的环境里,他保持着自己的信念。这种信念如在黑暗中的火炬,散发着坚定的意志——不屈服于自然,与天抗争的一股勇气,这种勇气烙印在字里行间,让每一个读者都能感受到。

正因如此圣地亚哥凭着自己的勇气、毅力和智慧与大马林鱼和抢食的鲨鱼进行了奋勇的抗争。每战胜一条鲨鱼老人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大马林鱼的肉愈来愈少,最后遭到无可挽救的失败——大马林鱼虽然没有保住。但是,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说,那副骨架象征着老人的不屈,坚强,勇敢,毅力和智慧这些都是极为难得的人格品质。老人不但是一个胜利的失败者,也是一个失败的英雄。这种矛盾集合在他的身上,在文学上他正是典型的海明威式的小说人物。

文章总与历史相关联。在文中老人看来,大马林鱼是四十八天里钓到的第一条鱼,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是坏运气的结束,是新的开始。所以他搏斗,所以他不放弃。但是鲨鱼的存在象征着一切阻挠和破坏的力量,是阻止人们实现理想和目标的拦路虎,是各种邪恶势力的代表。这部小说正是写于上世纪50年代,也就是1951年。那时,海明威居住古巴,亲眼目睹了古巴人民争取民族的独立、民族解放的运动。所以说,主人公圣地亚哥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打鱼人,而是古巴社会阶级的典型代表。这也是人类“硬汉精神”的真正来源。

《老人与海》赞扬了具有顽强意志力,不屈服于失败的人类。同样也提示我:人可以失败,但不可以被击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但是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老人言的读书笔记【篇7】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的一部代表作品。在整个小说当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坚强而有魄力的老人在海上的战斗故事。

在故事的发展过程当中,随着整个的搏斗激烈程度的升级,整个的故事的趣味性也是同步升级的。所以说,很多人认为真是一个乏味的故事也是情有可原的。

因为西方的小说的故事情节的描述与东方的小说的描述还是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的。在我们常见的小说当中,小说的情节的发展一定是要有一个渐渐推进的过程,同时故事的递进也是非常激烈的。

但是,在西方小说当中,故事情节的发展往往是更加平淡一些。而且因为对于东方的读者来说,因为小说本身就是译本,所以在整个的故事的领悟方面就是存在一定的误区的。对于读者来说,自己所领悟到的部分都是已经经过了别人的思想的过滤的,所以对于作者的初始的思想以及观点就不能够做到切实的掌握。

老人与海最后的结果其实才是令人疑惑的。因为老人最后经历了生死搏斗得到的只是一具没有任何作用的鱼架,所以整个的故事的结局其实还是充满一定的悲剧色彩的。不仅会让我们想说,到底老人的这样的付出值得吗?

其实,如果在回头重新对于小说进行梳理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其实老人已经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东西了。

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如果没有这样的一场搏斗的话,可能老人早已经对于生存没有任何的希望了。

老人言的读书笔记【篇8】

我读过许多书,它们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体会很深,它就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海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钓到鱼,被其他的渔夫看作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终于被老人杀死了。老人在归程中一再遇到了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老人捕的鱼在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鱼骨头。

虽然鱼肉没剩多少,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我,我也要学习这种精神。比如:今天下午,我和姐姐一起在院子里打羽毛球,可是我不会发球,姐姐开怀大笑,边笑边说:“你连球都发不好,还想跟我一起打球?”我一下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垂头丧气,自己躲在一个角落里哭泣。这时,妈妈走过来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这个故事。于是,我不再哭了,跑回去姐姐说:“姐姐,你等我十分钟。”十分钟后,我终于学会了发球,我对姐姐说:“姐姐,我会发球了!“姐姐高兴地笑了。

这告诉了我: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决不能被打败。以后,无论我遇到了什么事情,都要学习老人坚持不懈的精神。

8篇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0字


《城南旧事》全书分为《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五个故事。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0字,欢迎阅读。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0字一

本书的主人公林英子,是一个生活在20世纪,20年代老北京城的七岁小女孩。是一个善良、天真、机智、富有同情心、还有点狡黠的孩子。

小英子是善良的。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用她自己的方式让秀贞和妞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镯子给她做盘缠。体现了她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小英子是天真的。她和小偷坦诚交往,听他讲自己的故事,与他一起读《我们去看海》。

小英子又是机智、狡黠的。小英子在秀贞那里染了指甲,回家后遭到了盘问,她机智地回答说是思康三婶给我染的,妈不晓得这位三婶是谁,只好作罢。兰姨娘引起了父亲的暧昧情意,母亲的地位岌岌可危。于是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的做了一会儿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小英子爸爸因肺病去世了,小英子的童年也从此结束了。

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小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这种种的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0字二

读完了林海英写的《城南旧事》,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古老的北京。全篇文章的文笔淡淡的,但如茉莉,清香中耐人寻味。

《城南旧事》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英子的女孩在经历风风雨雨,先后认识了妞儿、秀贞、兰姨娘、德先叔、宋妈这几个人几件事后开始长大成人,成人后便开始回忆童年,并写下了《城南旧事》这本书。作者还在代序中写下了这样的一段话:它们的故事不一定是真的,但写它们的时侯,人物却不断地涌现在我的眼前,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不理我们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伴侣,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

英子的童年是纯洁的,如一块无瑕的翡翠。而我的童年则是甜蜜的,如蜂蜜一般甜美。记得在一个酷暑难耐的下午,我和哥哥一边手紧握着捉知了的竹竿,一边兴高采烈地跑到林间小路,耳边满是蝉鸣声,这里一声知了知了,那里又一声知了知了,把我和哥哥弄得团团转,不知所措。终于,我们在一棵虽然不高大却很茂盛的桃树上发现了一只知了,于是我们就慢慢地、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活像一个小偷儿,近了,近了,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拿竹竿一粘,粘住了!我们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看《城南旧事》这本书,心头总是漾起一丝丝温暖,因为在这个钢筋泥水的城市里,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了,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画面一幅画面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0字三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0字四

在这个暑假,一本书把我给吸引了,那就是《城南旧事》车本书的一个旧字把我给吸引了,那就是林海英写的《城南旧事》,这个书名中的旧不得不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童年时的多彩,这本书会让我终生难忘。

《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小英子,文章分成六大部分,在冬阳童年骆驼队中作者告诉了我们她是怎样写出这篇《城南旧事》的。在惠安馆里有一个人人都叫她疯子的女孩,她叫秀贞,秀贞与小英子建起深厚的友谊,秀贞告诉小英子她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小桂子的脖子后有一块胎记,让小英子帮她找找。可小英子无意间看见好朋友妞儿身上也有那块胎记,于是小英子就带妞儿去和秀贞团圆。我们去看海,小英子认识了一个小偷,可小英子却分辨不出来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最终这个小偷还是被警察给抓走了。漂亮的兰姨娘来到了小英子的家中,她与小英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宋妈的儿子小栓子死了,女儿也被卖了,小英子就和宋妈去找她的女儿,小英子还吃到了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长大的小英子要代表同学致谢!可小英子的爸爸病了,不能来参加毕业典礼。最后,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最后一部分是多么的感人,这篇文章让我受益不浅,永生难忘。

珍惜这美好的童年吧!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0字五

在这个暑假,一本书把我给吸引了,那就是《城南旧事》车本书的一个旧字把我给吸引了,那就是林海英写的《城南旧事》,这个书名中的旧不得不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童年时的多彩,这本书会让我终生难忘。

《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小英子,文章分成六大部分,在冬阳童年骆驼队中作者告诉了我们她是怎样写出这篇《城南旧事》的。在惠安馆里有一个人人都叫她疯子的女孩,她叫秀贞,秀贞与小英子建起深厚的友谊,秀贞告诉小英子她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小桂子的脖子后有一块胎记,让小英子帮她找找。可小英子无意间看见好朋友妞儿身上也有那块胎记,于是小英子就带妞儿去和秀贞团圆。我们去看海,小英子认识了一个小偷,可小英子却分辨不出来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最终这个小偷还是被警察给抓走了。漂亮的兰姨娘来到了小英子的家中,她与小英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宋妈的儿子小栓子死了,女儿也被卖了,小英子就和宋妈去找她的女儿,小英子还吃到了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长大的小英子要代表同学致谢!可小英子的爸爸病了,不能来参加毕业典礼。最后,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最后一部分是多么的感人,这篇文章让我受益不浅,永生难忘。

珍惜这美好的童年吧!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0字六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

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

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记得在小时候,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外婆家了,因为在那里,不仅有许多好玩的东西,而且犯了错妈妈也不会责怪我,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0字七

每一朵花在绽放之前,都得经过发芽、生根、冲破花苞这个封印才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在我认为,这个过程非常艰苦,我们的童年也像花一样,要经风雨才能绽放

书中的小英子也是这样,她的童年一直在绽放

她认识了一个在惠安馆被别人称为疯子的秀贞,她们虽然年龄相差很大,但她们好比知己一般,诉说着自己的真心话。秀贞怎么知道我昨晚没吃饭就睡觉了呢?咱们染指甲吧!小桂子可是我们的命根子呀!就说我不骂她。英子为秀贞找回了小桂子妞儿。虽然英子不知道妞儿和秀贞去哪了,但,她们还是朋友,永远,永远

金红的太阳是从蓝天的大海升上来的吗?我们看海去!英子和一个男人似乎很谈得来。是啊,海,有谁不想看呢?

宋妈的小栓子掉在河里死了,宋妈要回老家了,英子要照顾弟妹了,那就意味着离长大,不远了

爸爸要英子独自寄钱给小叔子,这是一次成长的机会,因为她爸爸说过: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爸爸的花儿落了,她也不再是小孩子了。但这不仅仅是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的花也有一片花瓣落了

英子的童年像花一般绽放,有掉落的花瓣也有新长的花瓣,缤纷灿烂。但花落了可以再长,童年过了就不复返了。想必,英子一定会完好无损的保护好她这朵灿烂美好的花,因为,这是她人生开得第一朵花。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0字八

前几天,我读了《城南旧事》。它的作者是林海音。

《城南旧事》全书分为《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五个故事。用小孩子的口吻娓娓道来童年的那些往事。宛如一缕春风,轻柔地飘过树林,飘过大地,飘过田野,飘过每一个人的心间。

读《城南旧事》,英子天真无邪的话语和儿时趣事勾起了我对童年的回忆。小时候的快乐度过时不觉得有多好,反而羡慕大人的世界,整天在家里嚷来嚷去:我要长大!以前总认为童年的烦恼说不尽,有写不完的作业,上不完的课,干什么都不可以,家长总摇头说:不行,你太小了我简直恨不得一夜之间就长成大人,想干什么干什么,胡作非为,上房揭瓦

直到今天,我该上初中了,那个六一儿童节不再属于我,我的童年也在阵阵叫喊中流逝,童年的生活已成为过去,只能细细品味,无法再次经历了,我才感到时间的不等人和一阵子迷茫。

也许,童年就像书中说得那样令人流连往返;也许,童年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美好但已失去的梦;也许,童年有如一丝丝的袅袅青烟,转瞬即逝;也许,童年好似一个小时候的生活记录片,时常在我们的脑海里播放,成为一段美好的回忆

当童年的花儿凋零了,童年生活也就永远地离去了

有关《包身工》读书笔记(集锦8篇)


《包身工》读书笔记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任何一本出名的书都有着它的可取之处,读作品后,常常有许多感受。对于这种优质的作品,如果想要更好的进行了解和记录的话,可以尝试写一篇读后感。

《包身工》读书笔记 篇1

在夏衍的《上海屋檐下》一书中,我读到了《包身工》一文,这个名字让我很感兴趣。这篇报告文学是夏衍先生创作中的一个高峰,也是文学不可磨灭的一部杰作。夏衍作为一名的作家对文学写作所投入的热情和精力是让人十分钦佩的。他甘愿冒着生命危险,起早贪黑,深入纱厂亲自体验生活收集资料,经过几个月的实地考察之后用真情实感写出了这篇文章。在这篇报告文学中细致真切的描述了旧中国包身工的苦难生活,无情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残酷压榨中国劳动人民的罪行,抒发对包身工深深的同情,和对帝国主义、*的愤慨并严正警告的激情,和对新社会的无比热爱。

那时候的中国十分槽糕,人民少吃没穿,很多老百姓养不起儿女,为了不让儿女受饿,听信“带工”老板的花言巧语,把儿女送入剥削者的手里,包身工的身体是属于带工老板的,所以她们根本就没有“做”或者“不做”的自由。这些包身工都是从乡下出来,而且大半都是老板的乡邻,这在“管理”上是极有利的条件。包身工由带工带进厂里,刚开始厂方把她们叫做“试验工”和“养成工”。无论怎样的称呼他们都是旧社会中最廉价的劳动力,受人欺辱的最底层的可怜人。包身工是“人人得而欺之”的,这话很能体现出她们悲惨的处境。文中对“芦柴棒”这一角色生病的描写是那样真实,泼冷水后的“跳”,使这个场面描写达到了高潮,外面刮着寒冷刺骨的风,“芦柴棒”反射的跳,完全衬托出了打杂的“凶”,突出了“芦柴棒”受虐待的惨,最后老板娘的笑和她的话,又表现了她的残酷无人性,更显出了“芦柴棒”遭遇的悲惨,短短的一段文字使人对那个时期的残酷了解的更加透彻。文章对小福子受罚的叙述与描写特突出了剥削阶级的冷酷,她只因为整好了烂纱没有装起这一点小事就遭打,“拿摩温”打她,东洋婆罚她头顶皮带盘心子,向着墙壁站立,罚了两个小时,赶不出一天的活,带工老板又打她。此外还会被饿饭、吊起、关黑房子等惩罚。文中的细致描写充分表现了包身工受罚受压迫的惨重,具有随意性、残酷性、多样性和时间长等特点。夏衍的这篇文章内容充分、深刻鲜明、相得益彰,使文章很有说服力和感染力。让我心中充满对包身工的同情和对封建势力的痛恨。包身工的处境和16世纪封建制度下的奴隶,受着同样惨无人道的待遇。最后,夏衍先生利用黑夜、黎明坚定的表现了作者对包身工制度必然灭亡,新社会必然出现的信心。黑夜象征的是旧社会,黎明象征着充满光明,没有压迫的新世界,表现了作者对新社会出现的坚强信念。封建势力残酷压榨中国劳动人民的社会,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夏衍的文章震撼着我,要赶走帝国主义,要*残酷的社会制度,多少人曾流过无数的眼泪、血汗甚至献出的是生命。今天的幸福生活不是无代价可以得来的,懂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地来之不易的。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要有居安思危的紧迫感,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精神,为了子孙更幸福的将来,担负起责任,为新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包身工》读书笔记 篇2

团结统一、勤劳勇敢、爱好和平、自由平等······这些都是21世纪的代名词,然而生活在这样完美的社会中的我们,不会想到曾有一群“芦柴棒”过着暗无天日的木偶式的日子。如果他们生活在21世纪,那么······

假如历史中的“芦柴棒”生活在21世纪。

那么她会住在正真的洋房中,她会有成人期女孩所共有的害羞的感觉,她不会在马桶上很响的小便,她也不会在离男人很近的地方公然的换衣服······

假如“芦柴棒”生活在21世纪。

那么她必须不会见到一洋铅桶浆糊一样的薄粥,她必须不会天天尝到用籼米、锅焦、碎米和用来喂猪的豆腐渣熬的“粥”,她必须会根据21世纪的均衡营养要求,搭配一日三餐,虽然做不到山珍海味,但也能保证色、香、味俱全的清茶淡饭,绝不会营养不良,瘦得像芦柴梗一样。

假如“芦柴棒”生活在21世纪。

那么她的身体就属于她自我,她有选择“做”或是“不做”的权利和自由,她的工资能够自由支配,并且在她生病的时候,没有人会用拳头、棍棒或者冷水来强制她去继续工作,她能够到医院去看医生,还能够请假休养。

假如“芦柴棒”生活在21世纪。

那么她能够穿自我喜欢的衣服,能够用化妆品把自我打扮得美美的,能够和好姐妹一齐逛街,也能够去做个新潮的发型,还能够看时装节目及杂志,去追去自我的个性。

假如“芦柴棒”生活在21世纪。

那么当她在外出工作,远离他乡时,她能够经过信件将思念、祝福带给远方的家人和朋友,如果她有一部手机的话,她还能够听到日思夜想的家人的声音,甚至能够经过那个她永远无法想象的盒子,与家人、朋友视频通话,将她一瞬间带回家人身边,仿佛闭上双眼,就站在那片故土。

假如······

如果,真的存在假如;如果,这些“假如”真能实现,那该有多么好!

然而,历史不是童话,没有那永远完美的结局。逝者已逝,生者只能透过文字,撕开历史、去缅怀,去祭奠······

为那些以往在“静寂得像死一般的黑暗”中的人们;为那些,没有光、没有热、没有温情、没有期望······没有律法、没有人道下被“饲养”的包身工哀悼······

《包身工》读书笔记 篇3

霉臭的工房,褴褛的衣衫,猪食一般的饭菜,猪狗不如的待遇……一切的一切让我无法承受……

包身工说:

我是一名包身工,今年十六岁……不对……十七岁?……哎,年龄先不说了。我来到杨树浦福路东洋纱厂干活已有两年了,应当有吧。刚到纱厂那会儿,我十分失望。从老家出来之前带工老板说跟着他有饭吃,有钱赚,生活也会很体面,很趣味。可是现实是:我每一天住在蜂房般的格子铺里,工房里,又湿又臭还充满汗味。每一天早上四点钟就得起床干活,每一天那个穿着拷绸衫裤的男子都呼喝我们,他叫我们“猪猡”“懒虫”,如果我的动作稍有迟缓,他就会毫不犹豫虎虎地在我的身体上踢上几脚,他总是喊“妈的,还躺着猪猡!”我们仿佛是被搅动的蚂蜂窝一般,打呵气、叹气、穿衣服,有的人穿错鞋子,有的人拿错衣服……刚开始还有些人报怨,但这些抱怨的人无一例外都受到了惩罚,残忍且决不留情的:毒骂、殴打、关黑屋、饿饭、吊着打等方式。他们总不让我们好过。刚开始还有反抗的,但渐渐地我们变得麻木了,不会去反抗,一味屈服,当有的人受“灾”时,我们也只是叹着气走开,没有同情。

饭菜是两粥一饭,早晚吃粥,中午吃干饭。粥,里面仅有较少的籼米,粥焦。碎米以及我们用来喂猪的豆腐渣,吃的连猪都不如!

对于带工和老板来说我们只是机器,我们每一天忙碌的为别人织着布绵,自我却没有一件完整的衣衫。即使是工作也要时不时的防“拿莫温”“小荡管”的殴打。生病了,我们没有请假的权利,一旦带工明白我们有人病了,那人只会迎来毒打,没有人来给我们治疗,我身边的人大都没有活过两三年之久,老板不断从我们身上压榨,我们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但我却依旧苟活着,因为我已经麻木,哦,朋友,别惊讶,如果换作是你,你也会麻木的。你试想,一天到晚的喝呼,遭受着猪狗不如的待遇,无止境的殴打与谩骂,什么也做不了,无自由可言,所以你只能选择屈服,我就是这样。

如果痛苦无法躲避,那便只能选择屈服,与其在痛苦中无用的呻吟,不如在痛苦中无言的苟活,即然我无法改变我的环境,我只能改变我的性格。

我想说:

包身工,一个几乎已经不被提起的名词,他们无疑是可悲的群体。而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我们中的有些人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她们生活在社会底层,付出辛勤和劳动,却只能得到微乎其微的报酬,他们被人们不理解,被他们的老板压榨,昔扣工钱,过量劳动,很毒的谩骂……但却没人去反抗,似乎他们天生就该这样。我为他们感到悲哀,我们都是完整人,理解着自然对我们同等的馈赠,却只因生活环境与经历,驱使我们上了不一样的道路。

有一句话说的好: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而对包身工来说却是:不在痛苦中灭亡,就在痛苦中苟活。

《包身工》读书笔记 篇4

解放前,没有人性的日本人曾经用他们的铁蹄践踏着中国,这篇文章就是介绍在日本工厂里做包身工的人的生活,这是一篇饱含血泪的文章。

日本工厂里的带工经常到乡下去骗一些人来做包身工,说什么住别墅、坐洋车,其实,这些待遇,只有日本人才能享受到。包身工的生活十分困苦,简直就是连狗都不如。十六七个包身工横七竖八的躺在七尺阔、十二尺深的工房楼下。他们天天吃不饱睡不暖,稍稍迟钝一点就要挨打,每个包身工几乎都是骨瘦如柴的。他们被日本人称为猪,他们的身体已经被包给了带工的老板。

工厂里二千多个的包身工,属五十个以上的带工所管,他们是替带工赚钱的机器。吃饭的时候,仅有两条板凳,包身工们站在路上和门口吃,如果来晚了,经常一碗饭也吃不到。日本人知道包身工容易屈服,工资低,所以,他们大量的用包身工代替普通的自由劳动者。

包身工每天只有几角钱的工资,还动不动要挨打挨骂,生病的时候也不例外。如果一个包身工生病了,不能起来干活儿,带工就会泼冷水,然后,毒打,使其不得不起来工作。包身工在日本纺织厂工作的时候,只要断了线不接,工具弄坏,工具摆错了地方,就会遭到野兽一样的带工的毒打,他们是这些带工们发脾气和使威风的对象。

靠吸收着廉价劳动力的滋养,中国的日本纱厂飞跃的膨大了。索洛有一本书上说过,美国铁路的每一根枕木下面,都横卧着一个爱尔兰工人的尸首,在这里,日本纱厂的每一个票子上都付托着一个中国奴隶的冤魂!在这千千万万被压榨的芦柴棒中间,没有光,没有热,没有温情,没有希望没有人道。这儿有的是二十世纪的技术、机械、体制和对这种体制忠实服役的十六世纪封建制度下的奴隶!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的心情异常沉重。我觉得包身工的生活就像那船户养的鸬鹚。鸬鹚的脚是用绳子吊住的,下水捕鱼,起水时船户就在它们的脖子上轻轻一挤,鸬鹚吐出了鱼,吐了再捕,捕了再吐。鸬鹚整天捕鱼,卖鱼得钱的却是养鸬鹚的船户。

《包身工》读书笔记 篇5

夏衍的《包身工》。文章写于1936年,背景是帝国主义与中国封建势力勾结的时候,引用文章的话说:“在这千万的被饲养者的中间,没有光,没有热,没有期望,……没有法律,没有人道。这儿有的是二十世纪的烂熟了的技术、机械、制度,和对这种制度忠实地服务着的十五六世纪封建制下的奴隶!”这篇文章是作者对上海工厂进行两个月实地调查之后写成的,全文深深地渗透着作者的血与泪,也深深地渗透着旧中国劳工的血与泪,真实反映了“包身工”惨绝人寰的遭遇。我对书中的一个人物“芦柴棒”印象很深,当时我上完课文时,心里充满了对日本人的憎恨与愤怒,他们在中国的地方肆意欺诈盘剥中国人;同时又为旧中国的软弱而感到痛心疾首。文章具有很强烈的社会意义,作者的笔法很冷峻,不仅仅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现实,并且加入了自我的评论。异常是结尾那句话:

“可是,黎明的到来还是没法可抗拒的;索洛警告美国人当心枕木下的尸骸,我也想警告这些殖民主义者当心呻吟着的那些锭子上的冤魂。”

由于对历史背景了解得不透,我对这句话当时不能很好的理解开来。此刻来看,这句话应当是文章的主旨,道出了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夏衍就是想经过事实向人们昭示:人类社会最终是向前发展的,任何违背人性的行为最终都会被历史的车轮给无情地碾碎!

《包身工》读书笔记 篇6

《包身工》是夏衍早在二十多年前发表的一篇报告文学。它报导了日本资本家在旧中国进行经济侵略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剥削方式,反映了一?二八后到抗日爆发前国民党统治的黑暗。读到此文,感触颇深。

生活在今天的人,尤其是我们这些生长在幸福年代的青年学生们,的确很难想像到二十多年前竟会有生活得那样凄苦、像没有固定车脚的活动机器般的劳苦者包身工。

包身工,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特殊产物。在农村遭受灾荒的年月,第二老板们出现了,他们凭着将一根稻草说成金条的嘴巴,花言巧语,用少数钱财哄骗做父母的订下合同把吃不饱的儿女交给他们带到城里,在日本殖民主义者和封建把头的重重压榨下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你看,他们住的是充满了汗臭和湿气的空气里像被搅动了的蜂窝一般骚动起来的工房楼下;吃的是乡下人用来喂猪的豆腐渣加上很少的碎米、锅巴煮成的,在这样的食物里加上几片烂菜叶,用盐一浸,便是这些廉价的、不需要更多维持费的机器们难得的佳肴。人,怎么能和猪相提并论?人的住所,怎么能和蜂窝相比?猪吃了还可以高枕无忧地睡上一觉,而这些包身工呢?她们得每天坚持十个小时以上的工作;蜂窝,是再拥挤不过的,而包身工居住的地方,竟像蜂窝般拥挤,在此环境中,还要遭受非人的虐待。

包身工,她们的劳动属于老板们所有,在合同期内,她们的人身自由也全操在老板手中。在极端恶劣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下,她们以羸弱的身躯担负着繁重的劳动,受到音响、尘埃和湿气三大威胁,拿摩温(工头)和荡管(巡回管理的上级女工)们把他们当作发脾气和使威风的对象,稍不留意,便会受到文明的惩罚头顶皮带盘心子。每天两粥一饭,十二小时工作,劳动强化,工房和老板家庭的义务服役,猪一般的生活,泥土一般的被践踏,结果怎样呢?血肉造成的机器,终究和钢铁造成的不同;包身契上写明的三年期限,能够做满的大概不到三分之一。

日本殖民主义者之所以大量地雇用包身工,一方面因为这种劳动力的价格贱,另一方面因为她们是罐装的劳动力,很少有自由流动和团结起来反抗的可能。

在旧中国,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对我国人民犯下了滔天大罪,他们却反过来诬蔑我们是劣等民族、东亚病夫,帝国主义文明的苦头我们算是尝够了!夏衍在深入观察生活和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础上写成的这篇优秀报告文学,报导了二十世纪烂熟了的技术、机械体制下苦役着的十六世纪封建制度下的奴隶的悲苦命运,为他们的不幸提出了沉痛而愤怒的控诉,真实而深刻地揭露了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帝国主义与中国封建势力相互勾结对包身工进行残酷压迫与剥削的罪行,作者饱含着鲜明的爱憎感情预示:虽然在表面上,这儿还没有自觉,还没有团结,还没有反抗,但是这些都必然产生、爆发,黎明的到来,是无法抗拒的。

《包身工》在二十多年前发表时曾激起人们对罪恶制度的强烈憎恨,激发了人们同仇敌忾反对日本殖民主义的决心。今天,我们生长在毛泽东时代的青年人,在背后没有敌人的鞭子,肩上没有沉重担子的新社会长大,看到祖国当前一片大好形势,怎能不由衷地感到自豪。读了夏衍的《包身工》,我们应引发对今昔不同社会的强烈思考,加倍地热爱今天的新生活。

《包身工》读书笔记 篇7

人,是有思想的,有活力的。而这些被称为赚钱的工具的包身工,人字在他们身上是体现不出来的,生活在旧社会的底层,受尽剥削、压榨。思想已不属于他们自己的,甚至丧失了做人的尊严也得不到老板起码的尊重,这是怎样的不幸与悲哀!

而且与他们有着同样命运的非洲黑人,更是凄惨,随时随地死亡都有可能想他们逼近,他们经历了贩卖,毒打,吊死等一系列的苦难,然而非人的待遇使得他们的意志更加坚定,Martin Luther King于1963年发表了著名的I have a dream的演说。1964年迫使约翰逊总统签署民权法案,并于同年获诺贝尔和平奖。

可惜包身工有的只是任劳任怨,乞求的目光,再者也就是敢怒不敢言的心态,这就注定了他们的生活待遇也将一直持续,如果他们自身能团结,壮大力量,群众一条心共同抗议这不公平的制度,或许还有一丝转机。若力量再大一点,可以搞集体罢工威胁抗议,老板在利益的面前是会屈服的。再看这现实的包身工,有的也只是沉默,他们应该警惕不在沉默中爆发,就会在沉默中死亡!

年轻人应该了解旧社会的穷人儿童是怎样的命运,更应珍惜今天的好生活,奋发图强把我国建设的更强大,使老百姓的生活更美好。

《包身工》读书笔记 篇8

在夏衍的《包身工》中,有许多艺术性很强的句子。

“蓬头,赤脚,一边扣着纽扣,几个睡眼惺忪的‘懒虫’从楼上冲下来了。”

这个句子把几个描写包身工紧张,忙乱,邋遢的短语放在句首,比把它们放在主语后面要好得多。因为对“从楼上冲下来”的人,我们第一眼看到的只能是她们的“蓬头,赤脚”;而且这几个短语节奏急促,正和“冲”的情景相符,若说成“几个睡眼惺忪的‘懒虫’蓬头,赤脚,一边扣着纽扣,一边从楼上冲下来了”不但节奏变缓了,而且包身工们被奴役的形象特征也削弱了。这谓语前置的句子实在用得好,大大地增强了语言的表现力。

“四点半之后,没有线条和影子的晨光胆怯地显出来的时候,水汀门路上和弄堂里面,已被这些赤脚的乡下姑娘挤满了……”,这个句子,妙就妙在“没有线条和影子的晨光”,使人展开想像,悟到这是早得不能再早的时间。更妙的是作者用拟人的手法指出:面对包身工们恶劣的生活环境和残酷的工作,晨光也“胆怯”,真使人读之心寒!句子的文学性的确非同一般。

“所有包身工是一种‘罐装了的劳动力’可以‘安全地’包藏,自由地使用,绝没有因为和空气接触而起变化的危险。”这一句,也让我心动。作者用新颖、别致的比喻把包身工喻为罐里装的东西,被迫与外界隔绝,只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区间里,形象地突出了包身工毫无自由的悲惨遭遇。揭露资本家的残酷无情。

小王子读书笔记精选(集锦8篇)


古语言: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小王子读书笔记精选(集锦8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小王子读书笔记精选【篇1】

《小王子》这本书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小王子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我马上翻开了这本书。

在书里面,我看到小王子精心的照料一朵玫瑰花,却又因为和玫瑰闹别扭而离家出走。看到他在六个星球上旅行,看到他在地球上与小狐狸叫朋友,与飞行员谈心,最后有看见她被毒蛇咬了一只,消失在了沙漠之中。小王子那些奇妙的经历令我向往,他的离令我感到悲伤,我希望小王子能再回到他自己的星球上,再次回到他心爱的玫瑰身旁。我想,这是所有喜欢小王子的人的心愿吧。

看完书后的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来到了撒哈拉大沙漠,我看见狐狸望着金色的麦田,倾听风吹过麦浪的声音,嘴里说道:“亲爱的朋友,你一定已经回到你的心爱的玫瑰花身边了吧?你一定要对你心爱的玫瑰花负起责任哦。”我一转身,又飞到飞行员的窗户面前,他正仰望着繁星闪烁的星空,嘴边带着笑容。

在我的心里,小王子永远是那个单纯、善良的男孩,他使我们懂得要用纯真的面对生活,珍惜我们所爱的人,对我们爱的人负责。我要把《小王子》这本书推荐给同学们看,希望他们也能有所收获。

小王子读书笔记精选【篇2】

《小王子》这部童话,最有印像的是“它是一本给成人看的儿童书籍”,“在他富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愁中蕴含着一整套的哲学思想”。这本给成人看的儿童童话包含着像征好处,这些像征看上去既明确又隐晦,因此就格外的美。我不知道这部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它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于是,我的手中有了这本书。

说实话,我开始读的时候,并没觉得它怎样的吸引人。但是,有一天我清晨醒来,突然脑海里有一个小小的金黄色头发的小人,用他细小的声音说:“劳驾——请给我画一只绵羊吧!”我在发奋地回想这种声音,在一霎那间,明白了,小王子,已经在记忆中存在。这让我再一次读圣艾修伯里的那些文字,这次的阅读,我才渐渐地感受到了这部“唯一一部写给大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职责的寓言”的奇迹。

书一开始,就讽刺了缺乏想像力的大人们,“这些大人从来就不主动去了解任何事情;而对我们小孩来说,老是跟他们再三作解释……”“于是,我就不会再跟他说什么蟒蛇、原始森林或是星星了。我只会谈他们能够明白的事,譬如谈谈桥牌、高尔夫球、政治,还有领带等等。这样一来,这个人就会十分高兴,一位遇到了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人。”而孩子们跟大人说:“我看到一栋漂亮的房子,它是用玫瑰花砖砌起来的,窗口有天竺葵,屋顶上有白鸽。”他们必须没办法想像那间房子的样貌,你得说:“我看到一栋价值两万美金的房子。”他们必须会说:“那栋房子铁定是美呆了。”圣艾修伯里也许就是在成年人里感到了孤独,于是就透过小王子的眼睛来发现成年人的无事空忙,为了占有财富,为了金钱权力学问等忘掉了自己生命的真正价值真正需要,失去了自己最可宝贵的童真和无邪,失去了宝贵的想像力和美感。

小王子读书笔记精选【篇3】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小王子读书笔记精选【篇4】

每个人都是小王子,每个人都有梦想开始的地方。

小王子是一个从B六百一十二号小行星来的人,他小小的,头发金黄金黄的,让人一见就喜欢上他。他住的星球只比他大一点,他每天都忙着拔掉面包树苗,因为三棵面包树就可以让整个小行星没了空间。这样的日子过久了,小王子有一些厌烦,他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一路上,他看见了许多别的小行星,还有很多人:虚荣者、酒鬼、实业家、电灯人、老先生……

他觉得这些人都太奇怪了,他没有停留,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小狐狸。他用驯服的方法和狐狸结成了好朋友,他从狐狸身上学会了很多,明白了很多,他想回家了。

在寻找回家的路上,他遇见了飞行员。他们一起画画,一起找水。飞行员也喜欢上了单纯可爱的小王子。他也帮小王子找寻回家的路,他明白小王子回家的路上很可能失去生命,因此劝小王子不要回去,可是小王子为了梦想,宁愿放弃一切。

读了这本书,这个不怎么完美的结局让我想了很多……

每个人生来都是单纯善良的,当渐渐长大,开始向往外面美好的世界,当我们勇敢地走出去,寻梦的途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奸诈的小人、有热心的朋友、有阴险恶毒的毒蛇……还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事:有的让我们成长,有的让我们遍体鳞伤……梦想就在眼前,也许用生命的代价,迷失的我们才会明白:那个梦想开始的地方,那个单纯善良的小王子才是最珍贵的。

小王子读书笔记精选【篇5】

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的是安东.德.圣艾修伯里所著的《小王子》它的书名,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因为这本书,曾风靡了全世界。

小王子这本书我第一次看时完全不懂,看了几遍后才有些领悟到,看这本书时,不能以大人成熟的心态去看,要以一颗赤子之心的角度去了解它。书墅的小王子有着一份纯真的童心和丰富的想象力。

从小王子我身上学到了一件事,真正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要用心去看,这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当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在旅途中,碰到一个国王,而那个国王只想理性的去控制一切。

第二个遇到的是爱现的人,他只爱被仰慕,他除了赞美什么也听不见,其实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呢?只要别人一赞美自己,我们不就飘飘欲仙了吗?这样的我们,很容易变成自负的人,也容易令人讨厌了。

还有酒鬼,还有了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我觉得那些人就等于我们现实世界的写照,爱命令人、爱被仰慕、想占有再占有,最后却一无所有。

每个人读《小王子》,都会因为不同的生活阅历和思想素质而得到不同的感受。当你在满天繁星的夜晚,仰望天空,你会知道,小王子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微笑着。那么,所有的星星都会朝着你微笑呢!

小王子读书笔记精选【篇6】

《小王子》这本书籍是法国的圣——埃克苏佩里著作的。故事讲了在一颗遥远的星球上住着一位小王子,他和一朵花儿生活在一起。爱、宽容和束缚感在他的心里波澜起浮,于是 ,他怀着忧伤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离开了深爱的玫瑰。

刚看到这本书籍时,我笑了,它简直是太幼稚了。但,看着看着,我笑不出来了。也许这就是幼稚的童言力量啊!最后的结尾将我感动了,因为小王子为了一朵花,为了一线纯洁的童心,竟然可以舍弃自己的身躯回到有自己那朵玫瑰花的星球。

小王子开始去游览学习,他游历了众多星球。第一个星球那里住着满心控制欲的国王、自以为是的自大狂、矛盾的滑稽统治者。明明他没有一个臣民,却那么骄傲自 大; 接下来是一名虚荣心十分强的人,他以为凡是经过这里的人全都他的崇拜者,这是多么愚蠢的想法!逻辑有问题而又忧心重重的酒鬼、忠于职责的`灯夫……小王子更 加忧伤了——他不明白他们都在追求些什 么,权利、虚荣、利益、僵化的知识?小王子最后到了地球,在沙漠中为了一只小羊他 遇见了飞机的飞行员。飞行员慢慢了解了小王子,也明白了他的爱——拥有了自己的玫 瑰,就拥有了自己的世界。为了回去看玫瑰,小王子舍弃了自己的身躯,飞回了自己的 星球,守护着自己的爱恋……

我们都是个孩子,心里只有简单的愿望,我们曾经执着于自己的玩具,哪怕它已

经 破旧不堪。对我们来说,它仍然是无可代替的,因为它曾经和我们一起亲密地成长。 是啊,我们心里的想法和大人们是如此的不同。我们已经在慢慢的长大,所有的事在我 们眼里已经不是那么的简单,我们会为了一件鸡毛绿豆的小事而争风吃醋,也会为了些 小事而吵架。

看到小王子,使我想起正在从身上流失的一些东西……同时也告诉我木讷这些曾经是孩子的大人们,它提醒我们那些最简单的快乐和最纯朴的情感,告诉我们快乐的 来源。我喜爱《小王子》,正是因为它让我找回了自己小时候的天真,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那淳朴无暇的世界里……

小王子读书笔记精选【篇7】

前些天,我秉住性子读完了这本接近于童话但却蕴含着深刻哲理的《小王子》。读完这本书对自己的童年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失落,惆怅,像坠落在没有底的深渊。但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真正失去了童年这个事实。大脑里的各种想法在没有理由的胡乱冲撞着,然而此时心中的思绪愈加清醒,我深刻的意识到:《小王子》不仅仅是一场凄美的梦,一部童话,它还是一部哲学书。我们一边长大一边从梦中清醒。

长大了,我们就无法再套上孩子的面具,享受着父母无私的关爱,而不去思考他们的辛劳;我们不再年少,我们要懂得担当;我们不再是那嗷嗷待哺的雏鸟,而是那在无数次悬崖边上折翼,振翅欲飞的苍鹰。曾经美好的童年,我们会记得。但是,孩子长大了就要去经受社会的磨练,风雨的洗礼,即使满身伤痕,我们也要笑着说没事。

因为我们的身后,有父母那比你摔倒后再爬起更揪心的疼楚。只有我们坚强、义无反顾的走下去,父母才不会为我们担心。相信满路的荆棘中隐藏着怒放的玫瑰,一路的泥泞中总会有我们成长的见证。

小王子读书笔记精选【篇8】

一万个读者眼里,就有一万个小王子,爸爸说小王子代表着纯真的童年,妈妈说小王子象征着大人们的心路,而在我心里,小王子是一个勇敢而执着的人,不论走到哪里,他都没有忘记过自己最初的梦想。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种了一朵玫瑰花,他不仅给玫瑰花浇水,帮她除掉身上的毛毛虫,还用花罩保护着她,认真地倾听她的哀怨、吹嘘,甚至是沉默、冷淡,只因为,那是属于他的玫瑰花。

小王子离开星球以后,经过了很多不同的地方,遇到了许多新鲜的事物,可是小王子没有迷失自己,没有退缩,没有放弃,他反而更加想念他的玫瑰花,所以,小王子最后决定回到他的星球,去陪伴他的玫瑰,去永远陪伴她。

那朵玫瑰花就是小王子最初的梦想,是他付出了努力种出的梦想,他走到哪里,都无法忘记。我也要像小王子那样,不管将来走到哪里,见到怎样的世界,我都不会忘记,自己心中最初的梦想,即使我不小心遗失了她,我也会重新找回她,就像小王子重新回到那朵玫瑰花身边一样。

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不要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

读书笔记《读书笔记在书上写500字(集锦8篇)》一文希望您能收藏!“读后感大全网”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书笔记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书笔记书上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