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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2-18 来源:互联网

无常读书笔记系列。

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深入我们的内心。对图书的崭新的见解,我们应该在读后感中呈现,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无常读书笔记"这样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无常读书笔记 篇1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无常读书笔记 篇2

读了《无常》一书以后,知道了是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读书笔记 篇3

我们在日常的写作中会需要许多积累与技巧,也会从中学到许多的写作方法与技巧。把这样学到的东西用在我们的作文中,就会使我们的作文变得更加生动和丰富,也会得到别人的欣赏。

《无常》是 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是一篇描写人物的文章。人物描写是作文中很重要的一类,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也能学到许多的写作技巧。

鲁迅先生用简洁的语言写出了对无常的喜爱。其中运用了许多的写作方法,描写人物的外貌以及和其他的事物对比,表达作者对其的喜爱和他的特点。白无常在作者的笔下是一个可爱通人性的鬼怪,作者并不认为他是个完完全全的鬼,因为鬼怪是不会有人性的,借此可以看出作者对他的喜爱与赞美。

其实,写好作文并不难,只是需要不断的探索、发现和学习,就能从中得到感悟。我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一定会在作文这方面有飞跃的进步。

无常读书笔记 篇4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写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这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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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读书笔记模板


以下内容“《无常》读书笔记”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给您提供的,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17世纪英国作家约瑟夫艾迪生曾经写过,阅读之于心灵,就像锻炼之于身体一样,我有读过一本名叫作品的书,书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百看不厌。想要更好的领悟作品我们可以写读后感。

《无常》读书笔记(篇1)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无常》读书笔记(篇2)

在《朝花夕拾》整部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无常》的这一故事情节,他不仅给我们描绘了庙会的特色气氛,给我们展现出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一个幽默风趣的白无常。

从鲁迅给我们的描述就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并且从整篇文章的文字来看鲁迅也是比较喜欢有风度,有人情趣味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会出风头的角色。文章同时也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黑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同时本篇文章也是变形讽刺了那些不懂人情,不善良的那些人,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读书笔记(篇3)

《无常》一文事描述鲁迅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了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的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

这些作品在写作手法上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情合在一起,充满诗情画意,如写百草园的景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云雀从草间直窜向云霄,油蛉在低唱,蟋蟀在弹琴??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

作品的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类散文中的珍品。

《无常》读书笔记(篇4)

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读后感《无常读后感300字》。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读书笔记400字


无常读书笔记该怎么写呢?就要上交这个读书笔记的你是不是在苦恼呢?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无常读书笔记400字,欢迎阅读。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无常读书笔记400字一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写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这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读书笔记400字二

读完《无常》之后,我对于无常的形象有了重新的定义。文中描述的无常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深受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无常读书笔记400字三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朝花夕拾无常读后感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有关无常读书笔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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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读书笔记 篇1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读书笔记 篇2

我没有想到这本小说可以让我有如此之大的感触和感动。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哭了两次,一次是我喜爱的有庆的死,一次是可爱的苦根的离去。在书中,我最喜欢这两个人物,他们感觉真的像我似曾相识的弟弟,是那样鲜明,真实,也是那么可爱。而他们的离去都非常的突然,可以说书里几乎每一个人的死都是霎那间的事,让作为读者的我措手不及。余华塑造了这些人物,让他们与我建立了感情,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把他们带走,没有一点预告和准备。然后用福贵的一生告诉我来日并不方长,人生就是这样,走到最后只剩自己。这让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对死亡的思考。曾经,我不懂离去代表什么,死这个字离我很遥远,虽然我很早就接触到了死亡,因为我的爷爷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老家,在父母和其他长辈的操持下,我经历过两次自家的葬礼,在农村叫摆席。大人们忙碌的接待每一位来宾,还有一些请来的大师唱着我不太明白的歌,爷爷奶奶的照片被放在中间,我磕头跪着和众人一样哭,之后棺材落土,不久就有了我们每年回去祭拜的小土包。活着的人在外头,爷爷奶奶在里头。所以死亡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仪式,因此我从来没有真正的理解死是什么,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所以自然也不觉得可怕和悲凉。三年前的一天,我知道了我父亲最好的朋友离开了我们,并且这今后永远都见不了这个人时,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话题,也正式去看待人的一生。这是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身边的人因为意外突然离开我的生活,我当时整个人很震惊,我不愿意选择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觉得这只是一场梦。但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梦,只是我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我逃避,是因为我不想看清生命的本质,不想承认生命的'渺小和脆弱,因为我觉着残忍。昨天还与你有说有笑的人,怎么突然之间就永远不再相见了呢?可是老天不听你的抱怨,即使你很困惑,你也要知道生活毕竟不是个游戏,出局的人没有复活的机会,而活着的人还要留下来继续前行,继续赶路。难过,悲痛,那怎么办呢,你还得活着。就如福贵一样。活着。

书里有一个小的片段令我印象深刻:二喜和凤霞回到家里告诉福贵和家珍凤霞有了孩子,一家人很是开心,做了好吃的都坐到了床上,大家开始说都没想到日子会是今天这番模样,在经历了这么多,一家人能开心的一起坐在一起吃饭,还有未出世的宝宝,要是他们的家人还活着该多好,他们活着,就可以看到如今活着的人的幸福生活。“四个人越哭越伤心”,读到这个情景,我很难过。因为这些场景是真实的,是每一个活着的人对死去的人的思念。尽管大家平时都很坚强的面对着生活,都不提伤心处,但那不代表人们心里不痛。有那么一瞬间,有那么一刻可以缅怀自己死去的亲人,放下面上的坚强,露出内心的脆弱,我想也是幸福的。

当凤霞难产死了的时候,福贵说”我的一双儿女就这样都去了,到了这种时候想哭都没有了眼泪。” 字里行间,读到的是生活,是生而为人必须面对的,因为人生毕竟是自己的旅途,在此期间,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人给我们带来欢乐,有人带来痛苦,不管怎样,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们会和所有的人说再见,所以我说活着,就是要珍惜当下,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在今天,把你想说的话说给那个人听,把你想做的事都做了,不要后悔,因为这样,即使生命无常,我也无悔。不用难过,不用悲伤,因为从出生的那一天,从来到世界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同上天签订了协约,他带给我们生命,带给我们在世上的欢乐,而我们,也必须答应他,我们会遵守生活的规则,即使难过,也依旧要好好活着。就算生命走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好好活着。

我特别喜欢描写生活在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的故事,因为我觉得真实,朴素。不管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还是《人生》,再到余华的《活着》,这些故事都牵动着我的心。就是因为这些人物这些描写太过于真实,让我感悟到了生命的气息,因为朴实,所以觉得真实活过,真实存在。

《活着》这本书通过福贵的故事,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生活的本质,既残忍,也是事实。既无奈,也无法,所以就像有一句话说的“真正的勇士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 既定的事实我们要遵守,同时我们要好好活在当下,想做什么就要鼓足勇气去做,想爱的人就要尽力去爱去珍惜,我想这些就是我读出来的东西。

无常读书笔记 篇3

读了《无常》一书以后,知道了是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读书笔记 篇4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无常读书笔记 篇5

早已习惯了在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小册子,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这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这篇文章很好了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述的是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当时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主角呵。

先生本文突出描述了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能够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但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先生判的却是更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无常读书笔记 篇6

《无常》一文事描述鲁迅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了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的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

这些作品在写作手法上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情合在一起,充满诗情画意,如写百草园的景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云雀从草间直窜向云霄,油蛉在低唱,蟋蟀在弹琴??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

作品的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类散文中的珍品。

有关无常读书笔记怎么写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有关无常读书笔记怎么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无常读书笔记 篇1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加《马小跳发现之旅》的书。这本书介绍发明与创造的儿童科普读物,全书总共有五个章节,分别是探访古老的文明、走进文明新时代、发明的辉煌岁月、见证科技时代、发明进行时。全书是以主人公马小跳和探索队为主线,乘上神奇的时光机“发现号”,帮小朋友了解图案一样的文字、轰隆向前的火车、明亮的电灯、直冲云霄的火箭是怎样被发明的!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以下几个故事:

有魔力的射线,也就是x射线。它可以帮助医生准确查出患者病变部位挽救生命!伦琴是一位物理学教授,一天晚上他正在做实验,把电管用黑纸包裹好,关上灯,突然一道绿光闪过,让伦琴很惊讶。他想去碰那张黑纸,这时立即清楚地显示出自己的手骨阴影。伦琴心想如果把照相技术好和x线结合起来,不就可以拍出人体的骨骼了,真是太神奇了!

原始人都很怕火他们唯一的好帮手只有石器。一天他们无意间吃了一头被火烧死的野兽,觉得十分美味,他们就试着运用火。可是大自然的火并不听话,他们只有用自己的智慧“制造”火,不仅能照明取暖,还能赶走野兽,过起了新的生活!

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也要学会仔细观察周边的事物,多想想“为什么”要培养一颗勇于探索的心!

无常读书笔记 篇2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无常读书笔记 篇3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无常读书笔记 篇4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一次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在死去的儿子旁哭得十分悲伤,便决定让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自己却被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板,这些原本都是虚幻之中的人物与事情,竟让人悲凉的心被慰藉。

无常让我觉得世事无常,前一秒还是欢离,而后一秒却又变成了永别,每一天改革的世界,每一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公正,“公仆”想着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藏在光明之中的黑暗······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伪善的小鬼借着“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地披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力驱使私欲的完成。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地加进几句对现实中所谓的“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了当时鲁迅先生悲凉的心些许安慰,文章也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虚假的世界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文中对黑暗的讽刺写出了鲁迅先生对黑暗显示的无奈与失望。鲁迅先生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从侧面写出了世人庸俗的一面,在文章的末尾也写出了鲁迅先生对封建的“鬼神之事”的鄙夷与不屑一顾。

鲁迅先生不仅仅只是一个作家,他也是一个战士,与旧时黑暗,封建的社会战斗的战士,正如毛主席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读书笔记 篇5

1、“我的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这一细节出现了两次,表现父亲的内心潜藏的愤怒和不甘,或许我们可以联想到,在江湖术士堂而皇之地招摇撞骗而科学和理智遥遥无期的旧社会,他那时能做出的最大的反抗就是说“不”。所以,反复出现的这句话流露出的其实是鲁迅先生最深的悲凉;

2、“这一天似乎大家都有些不欢,仍然由我恭敬地送他上轿。进来时,看见父亲的脸色很异样。”父亲对一切都了然于心,但他面对医生厚颜无耻的言行只是不欢,甚至不敢当面指责他。内在的明了和外在的无力产生了强烈的对比,让读者不胜唏嘘。这就是所谓吃人的封建礼教,我们可以理解鲁迅内心的悲愤;

《父亲的病》是一个有着抒情风格,而战斗意味却很浓郁的批判小说。整体上,我对父亲焦急守候表现出的人性之美丽,与医生对父亲毫不负责的封建人伦之丑恶形成强烈的对比。细节上的对比更是无处不在。"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这是对全文的小结。

《朝花夕拾》所收文章都是回忆性散文。散文是最个人化的一种文体,作者写作时的心境相对轻松、闲静,因而笔触也相当自由:或兴致勃勃回忆童年往事,或谈家乡戏曲中的鬼,或深情忆人,或坦露内心深处最深沉的痛苦。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少年时期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

朝花夕拾无常读书笔记5篇


《无常》是鲁迅作品《朝花夕拾》中的一篇经典文章。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朝花夕拾无常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朝花夕拾无常读书笔记1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朝花夕拾无常读书笔记2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朝花夕拾无常读书笔记3

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读后感《无常读后感300字》。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朝花夕拾无常读书笔记4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朝花夕拾无常读书笔记5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无常》读书笔记800字通用5篇


读后感大全专题“无常读书笔记”推荐内容。

考虑到你的需求,编辑特意整理了“《无常》读书笔记”,当读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和人物,直至现在我们仍记忆犹新。是时候写篇读后感把收获总结一下了,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诞生的呢?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无常》读书笔记(篇1)

读了《无常》一书以后,知道了是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读书笔记(篇2)

在《朝花夕拾》整部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无常》的这一故事情节,他不仅给我们描绘了庙会的特色气氛,给我们展现出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一个幽默风趣的白无常。

从鲁迅给我们的描述就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并且从整篇文章的文字来看鲁迅也是比较喜欢有风度,有人情趣味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会出风头的角色。文章同时也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黑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同时本篇文章也是变形讽刺了那些不懂人情,不善良的那些人,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读书笔记(篇3)

《无常》也是一“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吧,我不太清楚。”瞧!这样描写鬼卒与鬼王是不是让你觉得耳目一新,你的眼前是不是有几个乡下人所扮演的鬼卒鬼王呢?“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这里是对鬼王、鬼卒的兵器的描写,听起来这些人还真有杀伤力呢!“活无常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浑身雪白这一点就有‘鹤立鸡群’之感。”这一段写的是活无常,他们浑身雪白惹人喜爱,他虽然是阴差,却让人喜爱,看起来,他还真有人气。他还有一种活泼的气息,真令人感到舒服,使人感觉它有人情味。

接下来,便是这文的主题,这段话,真令我吃惊不少“活的‘正人君子’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看这段话是否让你感受到什么?我感受到,当时的人中连一个公正的也没有,那时对人民的压迫,甚至让百姓对阴间起了向往,可见当时的年代的政治是多么腐败。阳间连一个公正的裁判都没有,阴间的虽然是鬼,但也是公正的啊!

无常这篇文章体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也讽刺了古代那些没有正义心肠的人。

《无常》读书笔记(篇4)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无常》读书笔记(篇5)

我没有想到这本小说可以让我有如此之大的感触和感动。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哭了两次,一次是我喜爱的有庆的死,一次是可爱的苦根的离去。在书中,我最喜欢这两个人物,他们感觉真的像我似曾相识的弟弟,是那样鲜明,真实,也是那么可爱。而他们的离去都非常的突然,可以说书里几乎每一个人的死都是霎那间的事,让作为读者的我措手不及。余华塑造了这些人物,让他们与我建立了感情,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把他们带走,没有一点预告和准备。然后用福贵的一生告诉我来日并不方长,人生就是这样,走到最后只剩自己。这让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对死亡的思考。曾经,我不懂离去代表什么,死这个字离我很遥远,虽然我很早就接触到了死亡,因为我的爷爷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老家,在父母和其他长辈的操持下,我经历过两次自家的葬礼,在农村叫摆席。大人们忙碌的接待每一位来宾,还有一些请来的大师唱着我不太明白的歌,爷爷奶奶的照片被放在中间,我磕头跪着和众人一样哭,之后棺材落土,不久就有了我们每年回去祭拜的小土包。活着的人在外头,爷爷奶奶在里头。所以死亡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仪式,因此我从来没有真正的理解死是什么,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所以自然也不觉得可怕和悲凉。三年前的一天,我知道了我父亲最好的朋友离开了我们,并且这今后永远都见不了这个人时,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话题,也正式去看待人的一生。这是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身边的人因为意外突然离开我的生活,我当时整个人很震惊,我不愿意选择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觉得这只是一场梦。但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梦,只是我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我逃避,是因为我不想看清生命的本质,不想承认生命的'渺小和脆弱,因为我觉着残忍。昨天还与你有说有笑的人,怎么突然之间就永远不再相见了呢?可是老天不听你的抱怨,即使你很困惑,你也要知道生活毕竟不是个游戏,出局的人没有复活的机会,而活着的人还要留下来继续前行,继续赶路。难过,悲痛,那怎么办呢,你还得活着。就如福贵一样。活着。

书里有一个小的片段令我印象深刻:二喜和凤霞回到家里告诉福贵和家珍凤霞有了孩子,一家人很是开心,做了好吃的都坐到了床上,大家开始说都没想到日子会是今天这番模样,在经历了这么多,一家人能开心的一起坐在一起吃饭,还有未出世的宝宝,要是他们的家人还活着该多好,他们活着,就可以看到如今活着的人的幸福生活。“四个人越哭越伤心”,读到这个情景,我很难过。因为这些场景是真实的,是每一个活着的人对死去的人的思念。尽管大家平时都很坚强的面对着生活,都不提伤心处,但那不代表人们心里不痛。有那么一瞬间,有那么一刻可以缅怀自己死去的亲人,放下面上的坚强,露出内心的脆弱,我想也是幸福的。

当凤霞难产死了的时候,福贵说”我的一双儿女就这样都去了,到了这种时候想哭都没有了眼泪。” 字里行间,读到的是生活,是生而为人必须面对的,因为人生毕竟是自己的旅途,在此期间,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人给我们带来欢乐,有人带来痛苦,不管怎样,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们会和所有的人说再见,所以我说活着,就是要珍惜当下,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在今天,把你想说的话说给那个人听,把你想做的事都做了,不要后悔,因为这样,即使生命无常,我也无悔。不用难过,不用悲伤,因为从出生的那一天,从来到世界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同上天签订了协约,他带给我们生命,带给我们在世上的欢乐,而我们,也必须答应他,我们会遵守生活的规则,即使难过,也依旧要好好活着。就算生命走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好好活着。

我特别喜欢描写生活在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的故事,因为我觉得真实,朴素。不管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还是《人生》,再到余华的《活着》,这些故事都牵动着我的心。就是因为这些人物这些描写太过于真实,让我感悟到了生命的气息,因为朴实,所以觉得真实活过,真实存在。

《活着》这本书通过福贵的故事,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生活的本质,既残忍,也是事实。既无奈,也无法,所以就像有一句话说的“真正的勇士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 既定的事实我们要遵守,同时我们要好好活在当下,想做什么就要鼓足勇气去做,想爱的人就要尽力去爱去珍惜,我想这些就是我读出来的东西。

雪花读书笔记系列


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浓浓的兴趣。 深入阅读,留下深刻的印象,写出精彩的读后感,读后感大全为您提供了雪花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雪花读书笔记(篇1)

内容简介:十九世纪的中国,女性被完全隔绝在闺房里,唯有依靠裹出形状美好的三寸金莲,来获得一生的幸福。在湖南省一个偏远地区,她们发展出只有女性才懂的文字:女书。一些女孩从小结为“老同”,如同精神上的婚配,情谊延续一生。她们在扇子及巾帕上绣写女书,唱和往来,互通心迹,从封闭的世界中暂时走出,分享彼此的希望、梦想以及成就。“悉闻家有一女,性情温良,精通女学。你我有幸同年同日生。可否就此结为老同?”百合与雪花的关系,起始于一把扇子上的邀约。她们年仅七岁便结为老同。随着时光流转,历经饥荒与叛乱,她们一同省思婚姻、寂寞,以及为人母亲的欢喜和悲伤,在彼此身上找寻慰藉,延续成一种支持彼此生存的情感连结。然而一场误解的产生,让她们终生的友谊分崩离析…… 《雪花秘扇》这部优美而缠绵的小说,召唤出中国历史上一个令人好奇且伤感的年代。作者以打动心灵的文字,探索人际中极为奥妙的一种关系:女性之间的纯净无瑕的友谊。

雪花秘扇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提到本书,必定不得不提作者邝丽莎。她虽只有八分之一的中国血统,但对于中国古文明的探究却不比今日的许多专家学者要差。凭借执着和努力,她走访了湖南江永县,并最终完成本书。第一本讲述中国古文明“女书”的小说,却来自于一个身处美国的华裔女作家;不得不说这本书的出版,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当今国内文化学术界的讽刺。我并不是说研究“女书”的学者不够努力,但明显国内对于这些文明不够重视和保护。“女书”这一文化如同曾经出现在电影《我的父亲母亲》中的“钜碗”手艺一样,正因为当局的不重视而慢慢消逝。

雪花秘扇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不难想像,用“女书”来沟通的情谊也自有其独特之处。故事说的是两个女子长达一生的爱和悔。百合,原本家境贫寒,雪花,出身昔日的书香富庶人家。在晚清时代,女人要裹小脚、要三从四德、要早早化身为一符八字被媒婆揣在兜里推销出去。但似乎,正因为男女情爱要从洞房夜之后才可能发展,女人得当上“儿子的母亲”才行,因为那才是一辈子的职位所在,所以,乡间还有一番更地道(毋宁说更人性)的规矩:年轻女孩可以缔结义姐妹,再高级一点,就可以结盟为“老同”——这是高于夫妻关系的合约,且注重一对一的永恒不变。甚至在“老同”造访时,可以同床睡,让丈夫去别处。有“老同”的女孩是高人一等的,是有依靠的,甚至,她们的八字也得相合。

雪花读书笔记(篇2)

在毕淑敏阿姨的这本书中,为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小女孩零零是一个惹人喜欢的小女孩,考试得了双百,妈妈给了她十块钱,让她到未来世界游乐园玩。游乐园的管理人员很聪明,将通用票糊成蓝手镯,一张通用票就是一个蓝手镯,戴在购置者的伎俩上,不可装配,不可转让。零零用那十块钱买了个蓝手镯,进入了游乐园。可是,后来却因这个蓝手镯引发了一场信任风云。

看完这篇小说,出现在我面前的,一是女郎屡次教育零零做个老实的孩子的情形,二是小说最后零零的忿忿不平:

你们大人为什么总不置信人呢?我说是真的时分,你们不置信。我说是假的时分,你们还不置信。你们只置信你们自己。

听完了很是感慨:人之初,性本诚。很多的孩子的情境,同零零的名字一样,都是零。大人诱导她正,她就是正,大人诱导她负,她就是负。很多时分,也许是家长的期许,诱导了孩子。孩子是祖国的下一代,让他们多保存点童真,不要太早地扼杀他们那绚丽多彩的童年,不要延迟地让他们看法到社会的丑恶,只要心存真善美才干够很好的在社会上立足。

所以请各位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进程中,无妨少一点漂亮的猜疑,多一些美丽的信任。这样他们才干心存真善美,不被社会的沼泽吞噬。就像在这篇小说中,毕淑敏的这一段优美的文字一样:

一霎时,很静很静,像我们最初构成于这个世界的那个夜晚一样安静。忽然,从周围墙壁看不见的音响设备里,传出悠远、模糊、像海浪一样有节拍的轰响,它像轻柔的丝绸,掩盖在每团体的身上,又溪水般地荡漾开来人们紧张的思绪,立刻像奶油一样消融了,进入无边的粉色梦境。一个如风吹草叶般温顺的女声说道:如今,在你们头顶上方听到的声响,是每团体的母亲心脏跳动的音响。。

我很欣赏这样的文字,读来相当柔和,让人联想到莫扎特的A大调单簧管协奏曲,优美而明澈;又隐约听到凯丽金的萨克斯催眠曲,缠绵而幽静。透过音乐般的文字,让人感受那种明澈如水、轻柔如丝的心灵。

雪花读书笔记(篇3)

每当我看到漫天飞舞的雪花时,就会想起威尔森艾班特利这位名人。他是一位研究雪花的专家。他用自己的一生研究出雪花的结晶,为世界揭示雪花的神秘和华丽永恒的六角形和不计其数的美丽图案。下面就让我们沿着这位名人的足迹去探索一下吧。

很久以前,有一个男孩爱雪胜过爱任何东西。他从小就研究雪,每到冬天就收集雪,并且画雪。十七岁时,爸爸妈妈为他买了一架微型照相机。从此,他刻苦努力,从一个普通的农民成为了一个研究雪的专家,他为了更好的研究雪,在一场暴风雪中,他走了6英里路回家,结果得了肺炎,去世了。现在人们还惦记着他,并送给他一个美称,叫雪花人。

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雪花刚开始小得几乎无法看见,空气中一个个水分子附着在一起,形成分枝,随着结晶变大,分枝聚集在一起,网住少量的空气,从而形成了雪花。同时我也学习到他的优秀品质,他的执着、刻苦、研究学问,让我明白了任何成就都是刻苦劳动的结果。

雪花读书笔记(篇4)

趁着台风放假的间隙看完了

看书名以为又是琼瑶阿姨笔下的一篇浪漫爱情小说,但是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别人,是琼瑶阿姨,她和平先生的一生。关于生老病死,关于爱的故事。

16年的“你追我逃”三十多年的相知相惜相守。最后命运也没放过谁,琼瑶阿姨风光一生也苦一生,琼瑶阿姨是一个柔中带刚,刚中带肉的女子,从外貌美到骨子,所以平先生一生为他,而她又何尝不是一个痴情女子,她也用自己的一生为平先生,平先生得病的日子里,她是多么的煎熬及痛苦,这些大概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

看到琼瑶阿姨“写给儿子和儿媳的一封公开信”深有感触,生而为人,我想体面的死去。

生是偶然,死是必然。不能选择生,但是我可以选择死吗?这些字眼一直一直在我脑海里环绕,若我七老八十(当然我也没想活这么久,活到五十就知足了)我也得了这样的病,请让我体面的死去,安乐死也好,什么都好,我只希望不然给我动刀,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精力及金钱,因为我来到这世上已经连累我的父母了,我不想再给我的后代带来麻烦。在我死后,把我的肖像挂起来就行了。

跟随着琼瑶阿姨的文字,我脑海里一直想起我的爷爷和奶奶,那时候奶奶一个问题要问上一天,重复无数次,隔壁邻居常常会跟我们诉苦,奶奶怎么怎么的,但是我每次听听都笑笑,然后奶奶每次问我我都会很耐心的回答。

是爷爷先离世的,奶奶不知道,因为那时候的她已经记不住事情了,她每天到饭点都找爷爷回家吃饭,那时候我们告诉她,爷爷去大伯父家住一段时间,奶奶就念叨,爷爷怎么不回来,让她一个人在家。于是每一天她就在等待爷爷回家的日子中度过,最后她没等到爷爷回来,奶奶去找爷爷了。她们现在就在一起,因为奶奶的墓地就在爷爷旁边,这是一生的相守。

奶奶忘记了所有的事情,但是却记得爷爷,记得对爷爷的爱。

其实我对爷爷奶奶很遗憾很遗憾,那时候住在农村,也没有意识到是阿尔默次海默症,没有带奶奶去大医院检查,总觉得身体硬朗就没事,但是……

很后悔没有好好的珍惜她们,辛劳了大半辈子的爷爷奶奶,还没有好好的享儿孙福呢,最大的遗憾就是连奶奶离世我都没有回家。现在看着照片,就好想好想她们。

我常常在想,如果有经济条件,我会带爷爷奶奶看最好的医生,只要让她们多活几年,我做什么都好。你看,人就是这样,不管什么样,都希望奇迹,只要活着就好,挺矛盾的。所以我也很理解平先生的儿女坚持插鼻胃管这件事。

不管是亲情,友情,爱情。一定要珍惜当下,不要留下遗憾。

读琼瑶阿姨的书,又让我相信爱情了

雪花读书笔记(篇5)

《雪花飘落之前》读后感1500字:

对于琼瑶,不怕年轻女子笑话,我没感觉。我没读过她的书,就是我唯一看过她编写的电视剧《还珠格格》,对它的印象也不怎么的,那个大眼睛小燕子至今我还偏执的不喜欢她,觉得那大眼睛太没内容了。

然而,这期读书活动推荐的《雪花飘落之前》,让我认识了琼瑶,消除了对她的偏见,她不仅仅会写女孩们喜欢的言情小说,她的灵魂里还有更丰富更深刻的内容。

书分两部分,一部分写她与第二任丈夫平鑫涛共同生活创业的喜怒哀乐,一部分写他丈夫平鑫涛从患病、插管、生命终结的过程和引发我们思考的全人类的善终问题。我对这一部分看得特别地仔细,因为这几年我潜意识里一直对这个问题感兴趣。我曾经在去年自己的个人公众号专辑《你低吟“当你老了”的时候》里写到:

你低吟《当你老了》的时候,我已经老了。可我没倦坐炉边昏昏欲睡,浑浊的双眼仍露着童真。收不住的脚还在远行,内心充满着好奇心,想把这个世界全看清。要是有一天远行的路上没了我脚印,那是我在思考一个深邃的问题——如何向这个美好的世界作最好的告别。

其实,在我现在还活蹦乱跳的时候已经常常想这个问题了,我想好好活着,以后好好死去。

琼瑶服侍病人是尽心尽力的,她想尽方法给平鑫涛于最深的关怀和最好的治疗。然而面对依赖着生命支持系统躺在病床上,在不可逆转的病魔侵蚀下,无休止的“抽痰”、“褥疮”、“灌肠”、“发炎”种种折磨中延长生命,等待死神来解救的亲人,她忍不住要控诉!对生命的控诉,对人类的控诉,对人没有“善终权”的控诉!

读到这里,我眼前浮起已故父亲枯枝般的手和已故失智母亲无尊严卷缩的身影,想起当时我的心情和琼瑶是一样的,面对只能茫然的看着空虚,没有精神世界的躯壳唏嘘不已;生命,不仅仅是呼吸啊!

生是起点,死是终点,中间那段路不管经受的是什么,对于个人来说都是最精彩的。然而我们每个人最终必须走向死亡,死亡是生命的必然归宿。既然谁都避免不了,那我就勇敢的面对吧。我平静的想着自己人生的终结问题。

我不想在我生命走向尽头时靠着昂贵的生命支持系统滞留在不可能再有新生和未来的生死之间,浪费国家资源,耗尽亲人精力。我要有尊严的离开这个我热爱的世界。“给别人让出空间,正如别人让给你一样”,这是哲学家蒙田说的,我很喜欢这句话。读后感·新生的喜悦与死亡的沉寂从不冲突,一直和谐的孕育生长着,消亡着,生生不息。

然而我们的国度有没有关于如何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尊严地离开人世这类法律文本呢?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在思考这个问题呢?我延伸了阅读。

我找到了一本《我的死亡谁做主》的书,是开国大将罗瑞卿之女罗点点写的。我精读了这本书,对死亡的态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罗点点还和陈毅元帅之子陈小鲁一起创建了一个《选择和尊严》网站,它里面有一个“五个愿望”的“生前预嘱”,虽无法律意义,但为我怎样保持生命终结的尊严,掌握生命归途,指出了方向。我注册了,我将时时会关注它。

这是我摆脱死亡恐惧的一种设想,我想有了这份设想,活着的时候就多了一份自由和洒脱,当死亡来临时,我就能坦然从容和淡定些。

浩瀚的苍穹,它静静的凝望着我,好像和蔼地对我说:“不急,慢慢来,还有时间,我会等你。”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多优美而含蓄的诗句啊!是泰戈尔写的。我愿我的生命就这样平静而自然地进行。

雪花读书笔记(篇6)

通过这次对《雪花的快乐》的分析,我发现我居然喜欢上新诗了,特别是像《雪花的快乐》这样的新诗。当我慢慢进入这首诗时,我发现我的收获还是蛮大的。

在品尝这首新诗时,我的心情就如里面的雪花一样快乐。这首诗不算长,但它的确是一首好诗。它到底具有怎样的魅力呢?

首先,我觉得这首诗最好的地方就是韵律好,非常具有节奏感,有音乐美。飞飏,飏,飞飏就是其中最经典的语句,这句话总给人以热烈、欢快、跳跃的感觉,而且在每一节中,它反复运用,实际成了全诗的主旋律,以欢乐为基调,读起来琅琅上口,自然流畅,节奏感非常强,很有音乐美。

其次,这首诗在节式、章法,句式上也很有特色。全诗共四节,每节五句,句型长短相当,整体上大致匀称。同时,句子的排列也略有错落,如每一节中的第三、、四句比其他句缩进一些位置。句式也有变化,或整或散,飞飏,飏,飞飏,你看,我有我的方向!即使散句连接。同时,也有上下句对偶的,如:不去那冷漠的幽谷,不去那凄清的山麓。总之,全诗给人以随情赋形,不拘一格,变化自如的感觉。

再次,诗句的用词也很自然,很华丽。在写雪特征时,作者用了潇洒、飞飏、娟娟、盈盈、消溶等词语。及写出了雪的自然特征,也融进了作者强烈的主观色彩。还有冷漠的幽谷,凉的山麓,上荒街去惆怅。清幽的住处等都体现了作者拥有丰富的词汇,和对词语的运用自如。同时,她身上有朱砂的清香、她柔波的似的心胸则更是使人温柔,细腻风格的体现。

最后,在诗中作者用了物我相融的写法。使人以雪花自闭,既赋予雪花它本身的特点,又是雪花具有人的特征,同时通过对雪花的特征的描写表达了作者追求美好事物和真挚爱情的感情。

在这一首诗中,我竟能收获这么多的东西,真不愧是一首好诗啊!

雪花读书笔记(篇7)

这本金波写的《蓝雪花》是一本抒情童话书,所讲述的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普通的村庄里面,有一位叫做之之的小男孩,一天,村庄里下起了历史以来第一次蓝色的雪,伴随着这场蓝色的大雪,来了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蓝蓝,在蓝蓝的嘴角,有一颗蓝色的痣。蓝蓝和之之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可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蓝蓝竟然是按照梅奶奶的小瓷人的样子变成的花精灵。梅奶奶是一位眼睛看不见的老奶奶,梅奶奶已经八十岁了,但一说起话来,还是跟十几岁的小孩一样。而这个来路不明的花精灵蓝蓝,却让梅奶奶的眼睛复明了,她们一起种下了梅奶奶最喜欢的花朵蓝花草,蓝蓝回到了家乡,她说当她家乡的蓝花草和村庄的蓝花草连起来的时候,她就会再回来,蓝花草连起来了,蓝蓝回来了,可梅奶奶走了,梅奶奶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人世,蓝蓝也要回去了,之之变得孤独了,但这一回,蓝蓝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想对蓝蓝说:或许你是上天派来为梅奶奶服务的好孩子,你是一个完美的孩子,即使你是一个花精灵,但大家都还是把你当成一个普通的小孩来看待,因为你,而让梅奶奶复明了,是你让梅奶奶看到了你的样子,是你让梅奶奶重新看到了世界,看到了天空,田野,也看到了村庄里面的每一个人,也陪着梅奶奶种下了爱的花朵。梅奶奶跟你生活在一起感到特别的开心,快乐,幸福,让梅奶奶带着快乐离开了,梅奶奶一定会感谢你这个好孩子的。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助人为乐,懂得善待别人,老天就一定不会让你吃亏的,奇迹也总会有一天发生的!

雪花读书笔记(篇8)

当我第一次看见《雪花的快乐》这首诗歌时,不禁有些奇怪:雪花有心情?它因为什么而快乐?我对这首诗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诗中,现实的我被彻底掏空,雪花代替我出场,雪花在半空中翩翩地潇洒,娟娟地飞舞,直奔向清幽的住处,会见花园里的她,直到溶入她柔波似的心胸。

第一小节短短的五句,却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清醒的诗人徐志摩在作诗的过程里避开了现实中的约束,把诗的展开建立在假如上。一个简简单单的假如为这首诗定下了柔美、朦胧的格调,使诗人想表达的热烈和自由笼罩在淡淡的忧伤里。

令我不得不说的是第二小节,诗人以不去,不去,也不去排比的修辞手法强烈的表达了自己对自由的执着,在诗人的眼里幽谷是冷漠的,山麓是凄清的,街道是荒凉的,但是雪花有着它自己的方向。是啊,我们为什么要在乎别人世俗的看法,做自己不就好了吗?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如果说,前两个小节只是表达了诗人对自由的执着,那么后两个小节则表达了诗人对爱与美的追求。

诗人将自己比喻成雪花,运用了借物喻人的手法,以在空中潇洒飞扬的雪花为立意。第三,四小节很有特色,因为其中的她是诗人想象中的爱人,是升华后的神圣的爱情,传达了诗人追求爱情的执着和美好理想的心声。

原来,雪花代替了诗人,雪花因追求美,享受着选择的自由而快乐。雪花飞扬,飞扬,飞扬这是多么坚定、欢快和轻松自由的执着啊!

《繁星》读书笔记系列


作品的读后感应该如何撰写呢?作者的作品在读过之后能给人醍醐灌顶之感。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新的收获,请阅读由我们为你编辑的《繁星》读书笔记。

《繁星》读书笔记 篇1

《繁星》和《春水》是冰心奶奶在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著名作品《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繁星》和《春水》主要包括三个内容:

一是介绍了冰心奶奶对母爱和童心的赞颂。因为世界上,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最高最美的好的东西,母爱是孕育世间万物的源泉。所以冰心奶奶才会这样写道;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隐蔽?因为有童真,童趣,童心,才会有我们美好的童年,所以人间最美好的世界不是梦幻美丽的风景,而是充满纯真童趣的岁月;所以冰心奶奶才会写到这样的诗句:“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那细小的身躯里,喊着微带的灵魂。”

二是作者对大自然的的崇拜和赞颂。大自然是我们的家,我们只有保持好大自然,和大自然和谐相处,才会让我们的家更美好,让我的生活更加幸福快乐,所以冰心奶奶才然为;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孩,我在宇宙的摇篮里。

三是写出了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正如冰心奶奶在书中这样写道:“墙角的花儿,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

另外,冰心奶奶还通过“造物者——倘若在永久的生命中,只容许有一次极了的应许,我支撑的求着;我在母亲的怀里,母亲的小舟里,小舟在明月的大海里”写出了自己对母亲的歌颂,对通着的呼唤,对自然的咏叹给人以无穷的回味和启迪。

梁实秋说:冰心女士是一位冰冷到零度以下的作家,《繁星》和《春水》这种载体,再诗国里,中规不会登上大雅之堂。对于梁实秋的说法,我一点也不赞同,冰心奶奶写出了伟大的母爱,他知道天真烂漫的童心,童趣,童真,怎么会是一个冰冷到零度以下的作家呢?《繁星》《春水》里有伟大的母爱,又天真烂漫的童趣,还有法然深思的思考和感悟,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呀!怎么会登不上大雅之堂呢?

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人会喜欢《繁星》和《春水》。

《繁星》读书笔记 篇2

《繁星·春水》的作者是冰心,每首小诗的文字真挚自然,轻柔雅丽,韵律浑然天成,意境优美深远。冰心的文笔清丽,意蕴隽永,满含着温柔。

《繁星》是冰心创作的第一部诗集,由164首小诗组成。小诗都是诗人平时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大多都是歌颂神秘宁静的大自然,博大无私的母爱和纯洁稚真的童心。母亲呵!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深深的令人感受到了冰心对于伟大母爱的赞颂,和自己对母亲深沉的爱,母爱则是时间最圣洁的爱呐!“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这首小诗的描写,又体现出冰心十分爱孩子,孩子们天真的心,可爱的脸庞都散发着生命的光彩。“春天的灶早晨,怎样的可爱呢!融洽的风,飘扬的衣袖,静悄的心情。”冰心笔下的春天,生机勃勃,如此可爱,令人心情愉悦。

《春水》是《繁星》的姐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冰心同样是歌颂母爱、亲情、童心和大自然,但是,她还用了更多的篇幅,含蓄的表述了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烦恼和苦闷。“信仰将青年人扶上服从的高塔以后,便把思想的梯儿撤去了。”冰心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和追求,这也是青年人的心中所想。

再看当下,现在我们的生活啊,早就不是冰心先生那时的动荡不安,知识青年充满苦闷,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幸福的地方,可那么幸福的生活,那么好的条件我们好好把握了吗?应该,像冰心先生一样,热爱母亲、大自然,拥有一颗童心,更重要的是要好好学习,汲取知识,不将“思想的梯儿”撤去,拥有信仰,有远大的抱负,回报所有爱自己的人和这个社会啊!

冰心那温蕴着温柔,微带着忧愁的笔调,怎不令人心醉,那充斥着美的《繁星·春水》怎不令人流连?不仅是那文笔,冰心那思想也令人学习啊,冰心崇尚的“爱的哲学”也发挥的淋漓尽致。

《繁星》读书笔记 篇3

《繁星春水》,一听这名字,就给人一种美的感觉。浮现在眼前的就是一幅淡雅,清新,柔美,自然的画面。 来自:作文大全 《繁星春水》,是冰心奶奶写的。冰心,原名谢婉莹,笔名有冰心女士,男士等。《繁星春水》是冰心早期诗集的代表。

轻轻翻开第一页,就被冰心奶奶那一段段柔美,轻巧的文字所陶醉了。仿佛把我带进了文章的最高境界——诗歌的天堂。让不是很喜欢诗歌的我也静静的爱上了这种文字,这种情趣。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太空,何曾听得见他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繁星在太空中闪烁,这是他们美丽的生命。冰心奶奶把这繁星描写得如此可爱,天空被描绘得如此温馨。他们互相对语,互相颂赞,让天空充满乐趣。

“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见,在冰心奶奶心里,童年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童年里充满了梦,充满了童真的幻想,充满了天真的语言。

“小弟弟呵!

我灵魂中三颗光明喜乐的星。温柔的,无可言说的,灵魂深处的孩子啊!

”这是冰心奶奶写给他的三个弟弟的,可见他们姐弟之间手足情深。

这首诗仅仅只有三句话,但纯真地表达了对弟弟们的挚爱。

“人类呵!

相爱罢,我们都是长行的旅客,向着同一的归宿。”这句话告诉了我们,我们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应该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努力。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

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这首诗把奋斗和辛劳比喻为培养花的“泪泉”,把全身心的投入和忘我的劳作比喻为滋润花的“血雨”。告诉我们“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想要成功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要知道成功的背后有努力,有奋斗,有牺牲,有付出,有代价。

“墙角的花!

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天地本来是广阔无垠的,可是长在墙角的花只看到了自己的美丽,看不到墙角之外广袤天地中其他美丽的事物,自鸣得意。这就仿佛井底之蛙,看到的只有井口那么大的天就以为看到了整个天,多么自不量力。告诉了我们,要放开胸怀和别人接触,视野宽广一些,不要自闭。

一边读着冰心奶奶的诗句,一边品茶,句子就像那清香的茶叶,诗的韵味就像那浓浓的茶香,整个儿一篇诗,就像一口茶水,淡淡的苦,丝丝的甜,既是质朴的,也是华丽的。清清的如叶,重重的如水,清爽宜人。

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她的独具匠心。不知为什么,看了《繁星春水》,我的心灵微微触动了一下,也许,这便是感动......

《繁星》读书笔记 篇4

我,有一个不安分的灵魂,总喜欢在残缺中寻找美丽的身影,在废墟中寻找坠落的天使。虽说不上是多愁善感,却也会为那人间挚美――母爱、童真、自然,流下几行热泪。

母爱・春光

小小的花,也想抬起头来,感谢春光的爱--然而深厚的恩慈,反使她终于沉默。母亲呵!你是那春光么?

早晨出门前,从母亲手中接过那把雨伞;中午放学回家,从母亲手中接过那碗热腾腾的汤;晚上复习功课,从母亲手中接过那杯温热的牛奶……每当抬头看见母亲那关切的面容,慈爱的眼神,就会想起冰心的这句话,时时提醒着我,要像花儿感谢春光一样,用心感悟母爱的点点滴滴。

童真・花朵

万千的天使啊,都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

布娃娃被遗忘在角落,纸飞机被冷落在桌底,动画片一次次地被跳过……哼着《不想长大》,唱着《我还能孩子多久》,我们一点点地成熟。步入多姿多彩的花季、雨季,猛然回首,才发现最令人魂牵梦绕的竟还是无忧无虑的童年。现在的我们,少了钩钩手的无知,却多了虑假的装深沉;少了分糖果的天真,却多了虚荣的彼此炫耀;少了黏着爸爸妈妈的幼稚,却多了那所谓的“代沟”……

冰心,是你找回了我美丽的童真,一朵朵简单纯真的花儿悄然绽放在心里。儿时朋友:海波呵,山影呵,灿烂的晚霞呵,悲壮的喇叭呵;我们如今是疏远么?

自然・哲思

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

我采撷了这一句话,装扮在我小小的文具盒里,每次打开,都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是呀,不要以为自己取得了一点点成绩而沾沾自喜,前方的路途,我们要用鲜花去点缀。之所以历经艰苦而不言放弃,是因为我即使走不到目标的终点,也希望在奋斗的生命中留下我的痕迹。

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在不经意的回眸间,让我认识了冰心,走进了母爱、童真、自然的世界,让我数着那天上的繁星点点,欣赏那绿如蓝的一江春水。我仿佛看见,那位裙?飘飘的爱心天使,教会着我,引领着我,让我微笑着去爱母亲,爱自然,爱生活!

《繁星》读书笔记 篇5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诗集,我没看过诗集,刚看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其中母爱的比重较大,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的。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我不曾离开过家乡。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看完这本书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繁星》读书笔记 篇6

也许,冰心常常浅淌溪流,惬意地泼洒着清澈的溪水,让圣洁的水沾湿她的百褶裙角,祈求水对她的祝福,让水没过她的脚腕。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

这本书当中冰心多以花朵、小草、清流、、流星作为铺垫来诉说一个个藏匿在细心处的信念或是箴言。看似温柔天真其实揭露了社会动荡时的华而不实,自私自利的现象。也许,冰心常常轻抚花瓣细数花纹静赏花艳倾听花开花合的细微声音,所以她的文章才如此细腻精致温婉馨香。我往往是伴随着芬芳来品味她的文章和诗篇。也许,冰心常常偷瞧小草的顽强与调皮,倔强与坚韧,她被小草旺盛的生命力所感染。所以她的诗篇让人感受到了她对信念的执著追求,对家庭幸福美好的渴望,对大自然中生意盎然的一切的一切的坚持。她的文章有那么一股青春的热血在沸腾,还有少女年华时天真单纯的向往和感情。也许,冰心常常浅淌溪流,惬意地泼洒着清澈的溪水,让圣洁的水沾湿她的百褶裙角,祈求水对她的祝福,让水没过她的脚腕。所以冰心的文笔如此得清亮,如此得透彻,仿佛把大自然的清新与纯洁注入了她的身体和灵魂。她把一切都在洞悉,所有的伪装暑期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精选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和逃避都逃不过冰心如同清流一样湛蓝的眼眸。也许,冰心常常在午夜的露台上凝视灿烂的星辰,任自己的思绪在远古和现代游离,任自己的思绪飘荡在玄奥神秘的太空。所以,她的文字就像那闪烁不定的晨星,瞬间绽放出璀璨的光芒,那光芒令所有人臣服,让所有人目不暇接。也许,也许众多的也许是因为冰心女士同自然融为一体。她在享受自然的时候也使自己文字的无限魅力散发出来。我喜欢她的诗篇,可爱小巧;我喜欢她的人,温柔沉静;我喜欢她的文笔,细腻清新;我喜欢《繁星春水》,因为其中蕴涵的爱让我体会到家庭的温暖,让我同冰心一样热爱家庭!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启迪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读书笔记 篇7

《繁星春水》是冰心平时的感想和回忆,受泰戈尔的作品《飞鸟集》的启示,经整理写下的一部作品。

《繁星春水》的主题大致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母爱的歌颂,对童真的召唤;二是对大自然的赞美;三是对人生的思考与感悟。

《繁星春水》中,我比较喜欢写母爱的。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虽然只有三十来字,却深深地表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的时候,唯一能给我们安慰的,就是母亲。从古到今,有多少诗篇为您赞颂。孟郊的《游子吟》;泰戈尔的《金色花》;老舍的《我的母亲》;冰心的《荷叶母亲》……

《繁星春水》有一个特点:易仿写。比如“生离----是朦胧的日月,死别----是憔悴的落花”可以仿写成“生离----是飘飞的种子,死别----是落地的枯叶”;像“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得见他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地互相颂赞了。”就可以仿写成“鲜花点缀着----碧绿的树叶,何曾听得见他们对语?黑暗中,阳光里,他们深深地互相颂赞了。”……

通过《繁星春水》,我们读懂了母爱,读懂了童年,读懂了自然,读懂了----人生……

《繁星》读书笔记 篇8

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罢!他只是虚无缥缈的,反分却你眼底春光。

———冰心

读着句句自然含蓄,富有哲理,无不清莹隽永,字里行间流淌着温婉的情韵、淡淡的哀愁,闪烁着文学哲理的光芒!读着冰心对童年的赞咏,品着对母爱的赞歌,感受对人生的热歌,我学会了很多。

我学会了快乐。拥有如此多的爱,生活在如此美的世界里,我要好好面对生活,曾经害怕秋,因为她带走了美丽,但如果不是秋风将叶子吹落烧透,那片片叶子岂不是要被那寒冬所撕碎了吗?如果不是秋风将熟透的果实卸下高枝,那可口的果实岂不是被冰雪所吞噬了吗?如果不是秋风将种子深埋,那种子岂不是要被酷寒所冰冻了吗?是啊,如果不是秋风把叶子介绍给了根须,哪能使他仍延续生命的道路续延他美丽的价值呢?叶子藏进了厚实的泥土,才有了一个萌生春天的温床,果实被请进了一个温暖的家,才保留了生命的胚胎。秋不是可怕的,他也带来了美丽,快乐是冰心启迪我的。

我学会了幸福。为人生幸福,为爱幸福。我知道幸福是一种拥有,一种追求,一种对生活的发现和感知。幸福在我手中,我要牢牢抓紧,看远古现今,我很幸福,看那林黛玉,拥有破碎的爱情,葬花流泪;再看那贝多芬,听不见美丽的音符,生活在黑白的世界;看海伦凯勒,她看不见美丽蓝蓝的天空,缓缓流淌的小溪,嬉戏玩耍的孩子,在黑白的世界坚挺。比起他们,我是幸福的,是幸运的。

冰心纯洁的思想,典雅清丽的文字,让我欣喜快乐,文章带着一丝愁绪的温柔、欲说还休的情韵使我感受到了那独特的风格。一句一句的独特感兴和情思变迁形成了片片晶莹的星群,永远闪烁着新一代的美丽,那生命的热歌使我感受到了强者的权威、生命的价值。

我要做强者,做聪明的人,因为前涂是强者用智慧打拼出的。宇宙的美人人皆知,是因为强者用生命,用信念挑战出的无尽渊域。国家之所以和平,是因为强者用汗水,用精神打造出的新世纪。强者们用他们那可以把跌倒看的很小,把前途、形势看成他们的生命和动力,他们才是真正值得学习的强者!

生命之所以美,之所以值得去歌咏,去留恋,是因为世界有爱、有机会、有动力、充满了挑战,现在是人生的关键,做自己的向导,树立强者的自信因为只有相信事在人为,愿意为自己理想和目标付出的人,才会有真正的收获和前途。有时候,人的所谓成就也不一定取决于智慧、才能还要有勇气信息和坚持,没有一件事是在一根烟的功夫得到成绩的,为自己守望短暂时要学会坚持,没有结果时,要沉得住气,学会坚持,别自己“丢”了自己!只有这样,你的坚持、守望才会有成功的可能。

加油吧!留校并不常见,但你要去做独特的流星,在燃烧的刹那,留给世界最美的回忆,由你坚持、自信、勇敢、拥有爱的心和坚持,去打拼属于自己的人生。品味失败,走向成功,走过心灵的阴雨捕获人生的太阳。无论成功与否,为自己的理想加油奋斗你就是最美的亮点,相信成功是属于拼搏向上的人的!

《繁星》读书笔记 篇9

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是含泪的微笑,这是冰心奶奶这本诗歌集里我最喜欢的一小段,《繁星·春水》是冰心奶奶在1921年发表的一本诗歌集,是她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觉得自己那些三言两语也有着诗的因子,这才整理起来,而成为两本诗集。

书中有一句“生命不也是这般的一瞥么?”这反问,问的我心里一颤!是啊!生命很短暂,一晃而过,在做作业时,我总是想着今天别做了,反正还有明天,出去玩一会吧,每次都是在最后几天里手忙脚乱地赶作业,赶得又累又困又无奈,谁叫我刚开始不抓紧时间呢?常常悔之晚矣。

“嫩绿的芽儿,发展你自己;”“淡的花儿,贡献你自己;”“深红的果儿,牺牲你自己!”是啊,人生是短暂的,它需要我们去热爱去创造,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短短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对母亲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冰心奶奶的诗,字里行间透露着对一切美好事物的向往,对真情的赞美,我的心也被深深的触动了。

《繁星》读书笔记 篇10

这篇文章是我国当代女作家和儿童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四年级的时候,我在语文书里就读了冰心的作品,从此对冰心产生了好奇。在那时,我还只懂得古诗,不懂现代诗。而现在我马上就上初中了,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就是写这部书的读后感。然后,我就开始仔细钻研这部书。然而在不知不觉中我竟迷上了这部书,不信,我给你来几段。

我们先看看这段: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得见它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天空中闪烁的繁星,是大地中清澈的春水。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启迪很大,它告诉我人类要有追求,还告诉我在宇宙中人类永远是渺小的……这些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红与黑读书笔记系列


读后感大全栏目精选:“红与黑读书笔记”,欢迎阅读。

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红与黑读书笔记,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读完一本好书后我们或许会想把自己的思考和感受记录下来,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也能体会到作者的智慧。当我们在书中获取感想时,要记得时刻将想法记录下来。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1)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2)

司汤达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三十几岁才发表作品,并且英年早逝,然而他精准的人物心理分析和凝练的笔法却触动着每一个人。

我重新阅读这本曾让我的心灵如此激动,其情节却几乎被我彻底遗忘的作品。三年前我在此书中最欣赏的人倒是行为颇为狂热的德·拉莫尔小姐玛蒂尔德。她居然能剪下一边的头发给自我非同一等级的情夫,农民的儿子于连·索雷尔。至今我还能清楚地记得读到玛蒂尔德高唱“我爱得太多,我要惩罚自我”时内心极度的激动。

首先说说于连。我始终觉得他是个高洁的人,我不想在那些指责于连虚伪、不择手段的人面前为这个二十二岁就匆匆离世的孩子辩护在神学院,于连的聪明在于炫耀,而其他人的聪明才是深刻的,他们懂得利用自我或真或假的愚蠢并获得成功。换言之,明白社会有着阴阳两面并坦率地谈论这一现象的人并没有了解生活,仅有那些对社会的阴面了然于胸且能与其他人心照不宣地对此避而不谈佯装不知的人才能游刃有余。

三年过去了,我还在谈论虚伪和高洁,可是对于很多人来说,仅有了成功和失败。“虚伪而成功”或“高尚而卑贱”是他的两种选择,可是对另一些人来说仅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是像于连这样的说说而已。所以他们在生活中无需痛苦地与自我的天性作斗争,而是只需贯彻自我的本能。这与才智也没有关系,而只是取决于人的处世态度。

于连的心里充满感情,这些感情总是跟他的计划格格不入。是谁在瓦勒诺先生的宴会上为穷人流泪;是谁将自我的虚荣之爱变成了真正的活力之爱;是谁逐渐对自我宣称不屑的市长家的孩子们生出感情;是谁对失势的彼拉神甫不离不弃,……这些作法跟他必须建立在完全的冷酷无情基础上的成功大计南辕北辙,所以,我认为,促使于连死亡的恰恰不是他的功利心,而是他功利心不足。在他决定投身这场功利之战之后,他就不应当再想名誉、人性或者女人的真正垂青,而应当去想什么手段最能够帮忙自我实现目标。这样的他跟瓦勒诺和福利莱等“社会成功人士”多么不一样啊。

不是社会原因造成了于连的死亡,不是瓦勒诺等人因为嫉妒他而杀死了他,瓦勒诺的成功恰恰说明于连是有机会成功的。可是他做出了最坏的选择,于连从不会从利益出发研究问题,他只明白真情、荣誉或者虚名。这样的人在任何社会都不能轻易发迹,因为就算在于连苦苦思念的拿破仑时代,善于克制的人也肯定比过于敏感、感情过剩的人更容易在事业上取得成功。

将追求大众眼中的成功作为自我的目标是这个青年一生最大的杯具。他既想坚持自我内心的纯洁,又想获得社会的广泛承认用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所以,从于连的失败来看,他的性格也已经注定他在跟多数人相处时会有问题,甚至受到旁人的误解和排斥,正所谓“过洁世同嫌”。

一部小说是沿着大路来往的一面镜子。

我对德·莱纳尔夫人的看法也跟初读时截然相反。我甚至想到,也许过于年轻的人没有本事欣赏质朴,而只能崇拜夸张的活力。那时我无力区别平和和平庸,高傲和高贵。德·莱纳尔夫人那种柔和的、充满了自我牺牲的感情曾被我忽视。此刻,我才明白这种真诚自然是多么可贵,明白于连为什么会将他源自虚荣的感情变成对她的真正感情,因为她爱得这样纯真,爱得这样没有矫饰,被她爱上是一种光荣。

死亡驱走了一切虚荣,演给别人看的戏应当落幕了,伟大也罢,卑微也罢,于连只能在市长夫人那里获得完全属于他个人的关注和爱,所以也就只能将感情回报给这个女人。对于玛蒂尔德来说,于连的死是光荣的,她报之以她梦寐以求的英雄主义的落葬仪式;而对于德·莱纳尔夫人来说,他的死意味着她的生命不再有意义,她不再顾及上帝与名誉,报之以自我的殉情。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3)

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政权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习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近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市长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平凡。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4)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书笔记400字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5)

一个偶遇,让我幸运的得到了这本书。早就听说了它的经典,所以,得到此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我的“奇妙之旅”。

在一字一句的阅览过后,男主人公惊奇的出现了,刚开始,他被赋予了一个奇特的形象。他受家人的打骂,每天父亲回家用结实有力的手臂打他并且不喜欢他看书;他狂热追逐偶像拿破仑,因为他从贫苦人民出身,却做到了一个备受世界瞩目的角色,这无疑带给他动力,让他奋勇向前追名逐利;他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各种筹谋,竟然去背神父最喜爱的那些枯燥的拉丁文圣经,因为在这个社会,很多晋升关系都离不开这神圣的地方;他拥有超人的记忆力,为他以后的大踏步走向“上流社会”埋下了重重的伏笔;等等。而就是因市长的虚荣心,才使他决定一定要请这位年轻人,也就是主人公-于连做他孩子的家庭教师,一切就是从这份特殊的角色-可直接接触到富人-开始的。

在家教期间,他出奇的和市长夫人展开了恋情,这份初开的情窦让他死去的最后一刻也难以忘怀。尽管,在离开她之后,他通过各种关系晋升,达到事业的顶峰,而且为了更高的权力和地位,自己又和首富之女马蒂尔德发生了惊险的爱恋,马蒂尔德还为他怀孕,为了他,马蒂尔德尽然疯狂的利用各种关系保护他,在他枪袭市长夫人后,一连串的官司都是马蒂尔德为他做的,可是,就在袭击他最心爱的人-市长夫人-之后,才让他唤起了心底里的那份爱,直到死前的最后一秒也没有忘记,他很爱她,而她也是,从来没有一刻停止过,三天之后,她也和她心爱的孩子一起安然的离开了。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曲折的情节,每个词语无不淋漓的表现出故事主人公的性格,而这些,也正好符合当时的西方观念,可见当时的教会、上流贵族等等对人们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

也许,在我认为,“红”就是流离于这篇小说中强烈的爱情,“黑”则是这个社会腐朽的观念、每个人心里的虚荣、钱和权的激烈追逐。“红与黑”,在这种复杂社会中交杂的爱情、痛苦、无奈、放纵、可笑等等。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6)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7)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8)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了《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候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9)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红与黑读书笔记(篇10)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名著读书笔记系列


作品给许多人新的启发。读后感可以整合我们的想法,记录并且加以吸收,读后感大全特意为您整理了《名著读书笔记》,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名著读书笔记【篇1】

对圣地亚哥,心中有着不可思议的敬佩,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可思议的敬佩来自于他那顽强的精神,在捕获大鱼的艰苦三天里,他并放弃的那种精神让我们所有人都很感动,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面对苦难他所说的只是“人生来不是被打败的”他这不屈的精神,告诉了我们,他虽然老,但是他还是伟大了,他还是站在大海上撑起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记得美国评论家贝茨曾说:“实际上海明威的作品只有一个主题,那就是死亡”死亡意识是海明威人生哲学的核心,所以故事中弥漫的是死亡的阴影,圣地亚哥是不同寻常的,他不会放弃,不懂放弃,也不愿放弃,似乎在他的字典中,没有“放弃”这个词语,他不允许自己倒掉、不允许自己认输。我敬佩圣地亚哥,因为圣地亚哥老人以他有限的岁月告诉我,生命最大的意义不是生命的长久,而是在于永远不会被死亡约束。我敬佩着,敬佩着这份精神、这份毅力,在生活中,我需要这份精神与毅力。

似曾相识的感觉,来自于圣地亚哥那无尽的孤独,四十八天的海上生活中,每天都是自言自语,要么对天、对月亮、对星星说话,要么对鱼、对水说话,如果说这份孤独是由于环境导致的话,那么他回到人群中呢?得到的是冷漠和嘲笑,这份孤独在人群中仿佛更孤独。如果说人群对圣地亚哥有着依恋的话,那就只有小男孩马诺林了。马诺林是圣地亚哥在人世间唯一的牵绊,是他除了海与鱼外另一个信念。在海上的日子里,老人提到最多的就是“要是孩子在就好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隔膜与沟通的不易,人的孤独感和对命运的难以把握,是烙印着心痛的伤痕。

我想,也许圣地亚哥就是海明威自己吧!因为他始终摆脱不了孤独,尽管他的孤独不是来自于自身的困惑,只是个人主义的束缚,这个世界本身就是很多事情都由不得自己。面对世界、面对自己,深深的明白着对那个处境的感悟和体验,可也只能无可奈何的感叹。

很多东西都是在名著里留下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敬佩作家和文人,更敬佩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在作家的笔下,让我们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这让我对作家的敬佩更加加深了一层。

名著读书笔记【篇2】

《教育漫画》这是一本西方教育名著,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近代早期著名的教育家洛克,这是洛克在流亡荷兰期间,曾担任友人爱德华·格拉克之子的家庭教师,并与格拉克进行多次通信讨论关于家庭教育的问题。1963年,洛克将这些内容加以整理,并以讨论绅士教育为话题,发表了他的教育代表作《教育漫画》。该书反映了洛克的政治和哲学思想,从体育、德育、智育三个方面探讨了当时资产阶级最关心的绅士培养和教育问题,对英国乃至西方近代教育思想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洛克在《教育漫画》中一开始就指出,“我们日常所见的人中,他们或好或坏,或有用或无用,十分之九是他们的教育所决定的,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洛克关于教育作用的论述不同于以往的封建社会把人的形成看做是遗传或天赋的产物,强调教育的重要性。

洛克认为英国的教育的重点应当放在绅士教育上,他重视绅士的道德教育和实际知识。他曾说过:“英国在世界上是一个有地位的国家,原因是我们有德行、本领和学问。”洛克关于教育目的的论述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对自己子弟的要求,即有为统治阶级所接受的道德观念与品质,有开拓资本主义事业的广泛知识和能力,有在各种场合与人进行交往的礼仪和规范。

如何对绅士进行教育,洛克认为,理想的教育应是家庭教育,他主张由父母聘请优秀的家庭教师来培养绅士,而反对他们到学校去接受教育。洛克站在上层社会的立场上,认为社会上“到处流行着粗野与邪恶”,学校里情况复杂、道德败坏,儿童到学校去,会由于“传染”而失去“纯洁”和美德。因此,他主张绅士教育应当在家庭中进行,认为只有这样的教育,才能使其子弟举止文雅、思维敏捷,学习容易和迅速。总之,在洛克看来,绅士所具有的道德品质在学校教育中是不能获得的。这样的教育思想当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也反映出英国当时时学校教育存在的种种弊端以及英国贵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

在《教育漫画》中,洛克把绅士教育的内容作了体育、德育和智育三个方面的划分和详细的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教育立法,对西方近代教育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关于体育的见解,对资产阶级子弟在身体素质上提出严格的要求。在道德教育内容上,洛克认为要使儿童形成良好的品德,就要培养各方面的德行,主要有:勇敢、坦白、公正、大度、谦虚、克制、聪敏等。关于道德教育的方法,洛克主张首先要以理性为指导,从小对儿童进行说理教育,让儿童所有的欲望和动机都服从于理智。他强调,说理教育主要是让儿童明白,支配儿童活动的不是情感和欲望,而是理性,应让理性伴随着儿童成长。其次,重视榜样示范作用。洛克说,成人可以尽量地对孩子谈论礼仪,但孩子的伴侣是什么样子,孩子的仪态就会是什么样子。在《教育漫画》中,洛克把智育放在仅次于德育的地位。他认为,对一个绅士来说,“学问是应该有的,但是它应该居于第二位,只能做辅助更重要的品质之用”。

名著读书笔记【篇3】

《麦田里的守望者》讲的是发生在美国五十年代的故事。当时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反观我们自己,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困惑和烦恼少不了,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都会过去。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

名著读书笔记【篇4】

《爱的教育》以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安立柯的眼光,以日记体的形式,从四年级开学的天记起,一直写到第二年的七月份全学年结束为止,全书共100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主人公安立柯的学年日记;他的父母亲及他的姐姐在他的日记本上所写下的劝诫性、启发性的文字;老师每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感人的小故事。

《爱的教育》讲述的是情感故事,全书以孩子的口吻告诉我们:素质教育就是“爱的教育

有些同学追求时尚,家长说了几句,便恶语中伤;有些同学因为父母批评了几句,就赌气不理睬他们。他们无法感受到父母对他们的爱。有些同学说:他们和父母没有共同的语言,父母对他的爱也在减少。其实,爱的表达方式有许多种:训斥、唠叨都是父母们特有的“语言”。不要找任何借口,也不要以任何年龄的代沟、交往的隔阂为理由,因为这些代沟、隔阂或许不是因为父母,而是你造成的。 每个人都应该孝敬自己的父母,因为他们为你所付出的太多,太多。而你能汇报的却又太少,太少。不尊重父母的人是不会受到别人的尊重的。回报并不指一定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一句谢谢,一句表示关爱的话语,一张奖状,一张成绩单或许就是他们想要的的会报。

名著读书笔记【篇5】

“这个男孩桑桑,忽然地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地呜咽起来。明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未醒来时,就将载着他和他的家,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是曹文轩的《草房子》中的结尾亦或是开头。

《草房子》是一本很美的书,说它美,有那细致入微的描写,还有就是桑桑与油麻地小学的同学老师所发生的那一系列最纯真、最美好的事情。

这可以说是一篇令人揪心的文章,那些弱势的群体:秦大奶奶,却又拥有最倔强最坚忍不拔的精神,她用尊严守卫着那块土地,哪怕这样付出的代价再大……这,同时也反映了桑桑所拥有的童真与纯洁。他愿意在秦大奶奶受到众人的非议甚至连自己的父亲都带头让秦大奶奶撤走的时候去帮助她,因为他是理解秦大奶奶的,他懂得这一份情感实际上比任何都重要,这是既凄凉但又温暖的美。

这亦可以是一篇关于成长的作品,但它避开了时下很多作家的俏皮、流行的语言,把这些孩子们的成长展现得淋漓尽致。细马,没有上过学,还是被邱二妈收养的,但他在一系列的家庭变故中,他懂得了撑起这个家,当他搀着邱二妈回到家的时候,他成长了,这是一种无限的美,后来每当这个画面浮上脑海,我都觉得鼻子一酸,因为这种成长的美。

这篇文章的美,还在于每个孩子的品质中,桑桑的正直、秃鹤的倔强、细马的孝顺、纸月的善解人意、杜小康的坚强……可以这样说,桑桑所认识的这些孩子,都是真诚的,他们用最令人感动的品质搭建了友谊,这也是美的,因为这些品质的存在会让你潸然泪下。

这本书通过对桑桑小学六年的描写,将一个个弥足珍贵、格外感人的故事呈现在了眼前,整部书加起来,拥有的,就是一种震撼人心,甚至刻骨铭心的美。三言两语谈不尽这本书的美,但你真正去读之后,这种美与感动的结合,会让你内心最柔软的深处,留下一滴最温暖的泪水。这时,你已经体会到这种“永不衰老的”美了。

名著读书笔记【篇6】

五月的田野仍是青涩的。

小麦苗在田野中疯狂地长开来。一日一日地蹿高,颜色一日日一日地浓郁起来从嫩绿象征着新生命的嫩绿至带点儿成熟的深绿,渐渐地就由绿色变为象征着丰收的金黄色。

与此同时,蟋蟀们也出现在充满着麦浪的田野中了。

心蟋蟀用大颚拱土;它踢蹬着,把松软的硬事的土扒拉到身后去。它终于钻出土层,沐浴着灿烂的阳光,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上经历风险。只需一天,小蟋蟀就变成了一只漂亮的小黑蟋蟀。它是敏捷的,用它那颤动着的长触须探查着什么;它奔跑、蹦跳、开心得很。

当田野里的小麦们散发出麦香,但愈发浓郁时,蟋蟀们便开始唱歌了。先是一两只,羞答答地在独唱,不久便响起交响乐来。百灵鸟冰向整天,展放歌喉,从云端将其美妙的声音传入人间;地上的蟋蟀虽歌声单调,缺乏艺术修养,但其淳朴的声音与万象更新的质朴欢快又是多么的和谐。它是万物复苏的赞歌,是萌芽的种子和嫩绿的小草能听懂的歌。

直至田野里的麦香浓郁得洒满整个小地时,人们便只能听见蟋蟀仍在低声地唱着,仍在庄重地歌颂着。

蟋蟀是天生的歌手。如果能把声音再调高些,那就比蝉略胜一筹了。

至于昆虫们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甚至于什么时候排卵,法布尔先生应是知道的一清二楚。他掌握着田地洞小虫子们的所有秘密。

在法布尔的笔下,那些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着灵性贪心的,善良的,自私的,骄傲的,可爱的。妙趣横生。

与此同时,那份字里行间的韧劲儿,那份孜孜不倦,那份难能可贵的求实精神也毫无保留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法布尔以昆虫为琴弦,拨响了人类命运的颤音。透过丰富精彩的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生活深刻的思考。以人性关照虫性,又以虫性反观社会人生。

的确,人生就像一张密不透风的铺天大网,形形色色的人行走于其中,或是生命最重要失又或是一个匆匆的过客是或不是只是时间的问题,那些彼此纠缠的关系早已被时间沉淀。

田野中麦香正浓。

坐下来歇会儿。田野间的蟋蟀也开始鸣唱。

名著读书笔记【篇7】

走到床前,一阵冷风吹过,让我不禁想起了那让人毛骨耸立的《聊斋志异》。翻开书,打开铺满灰尘的第一页,那记载着岁月的灰尘更把我拉进了一个阴森恐怖的境界。我蜷缩在床的一角,发现这里是多么的静。直立在街头的路灯这是也一闪一闪的,我把被子盖过肩头,带着既兴奋又害怕的感觉开始用眼睛从书本上扫过。“她把门窗轻轻地拢上,拂起那长长的袖子走到郎君的身旁,用她那带着香味的手绢拭去他头上那豆大的汗珠。忽然,一个黑影在轻薄的窗前来回踱步……”我的心悬到了喉咙。各种奇形怪状的画面在脑海中陆续放映。这时,手心里已满是那湿漉漉的汗。原来这些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可是作者却以生动形象的手法将他们一一列举了出来,让人感到悬殊、紧张与恐惧,怪不得使它成为了人们喜爱的书之一。“乔郎,我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最后又以温馨、激昂的语句将文章结尾。这真让我感受到想象力的无穷力量。

生活中处处有想象,就像是在大街上,你也会想到人们的摩肩接踵;在湖边,想到鱼儿在水中欢快的玩耍;天空中的白云在和小鸟谈话……我更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我在黑暗的小巷我会想到有一只青面獠牙的魔鬼向我伸出长长的手,在小草丛生的草地上与小草交谈,这些便是我在写作上充满灵感,使文章更生动。谁说想象力不重要?就是想象力使《聊斋志异》成为中学生必读的书目之一。

名著读书笔记【篇8】

 在(谢尔比家的)一个餐厅时,谢尔比先生(可以简单介绍一下谢尔经和汤姆以及哈利和依莱扎)和(介绍一下黑利和尔债不能还的原因)黑利奴隶贩在谈话,谢尔比先生因为欠了黑利的债,要用奴隶来尝还,两个人计论好决定用依莱扎的儿子哈利和管家汤姆来还债。 不料,依莱扎把哈利偷偷带走,黑利只拿了汤姆走(拿了汤姆走,拿字用得不当),黑利把汤姆的脚拴住,运送到了船上,船上有很多游客,黑利给了奴隶在船上自由走动的权利。有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女孩中伊娃不慎落水,汤姆把她救了上来。她的父亲圣莱克尔买下了汤姆。汤姆来到了圣克莱尔的庄园,为主人赶车,后来伊娃和她的父亲接连病死,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把汤姆卖到了雷格的种植园中,雷格是个凶残的人,汤姆因为拒绝打别的奴隶,和不说出逃走的两个奴隶的去向,被毒打致死。

(整个故事简介写得挺好,用字不多,但写出了主要内容)

(把这个放在开头比较好)这篇小说讲了美国的奴隶制,在奴隶制期间,黑人家庭可以随便拆散,人可以被像东西一样卖来卖去,所有的奴隶都是奴隶主的财产。汤姆被卖掉后,只能抛弃家庭,背井离乡。

书里还写了许多其它被拆散的家庭。在拍卖会上,一对母子正准备卖出,可是买主只买了孩子。还有汤姆在新奥尔良遇见的老蒲露,就是因为孩子被夺走而伤心,最后悲痛地死去。

书中的主人公是汤姆,他为人正直,伸张正义,他宁肯牺牲自己,也不会出卖他人,不会做自己认为不该做的事。他主动为体弱的人摘棉花,防止被奴隶主抽打。

书中还写了其他奴隶主的形像。奴隶贩黑利冷醋无情,圣克莱尔的妻子玛丽随意处置奴隶,完全无视奴隶的情感。乔治的主人非常自大,把奴隶视为物品,奴隶主雷格更是已经没有了人性,曾经一脚把母亲踢晕,妈奴隶更是残酷无情,在收棉花的季节里,他逼着奴隶一天干到晚,只给一点干粮奴隶吃。

这本书讲出了人类的自私和邪恶,大家共同在一个地球上,只是肤色不同,为什么黑人天生是当奴隶的,而白人就天生高贵,我们人不能发生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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